方案是指根据特定目标所制定的行动计划或解决问题的方案。在制定方案之前,我们需要明确目标和需求。鼓励大家多思考和实践,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制定出更加适合自己的方案。
安全生产实施方案建筑篇一
为贯彻xx市建委和上级主管部门精神,开展好20xx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结合本公司施工管理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统领,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指导原则,突出“迎奥运、治隐患、保安全”的指导思想,与百日督查、隐患治理紧密结合,广泛宣传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普及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安全知识,弘扬安全文化,推动隐患治理各项措施的落实,达到以活动促工作、以月促年的目的,确保公司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治理隐患,防范事故。
6月1日至6月30日。
1、搞好宣传发动,积极参加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
公司6月初召开“安全生产月”活动专题会议,传达上级主管部门对“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部署精神,对活动开展进行全面宣传和发动。6月8日,组织有关人员参加市建委组织的全市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按照市建委的统一部署,布置一块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基本常识展板,开展安全宣传咨询,印制安全生产宣传手册进行散发,现场解答群众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装饰装修、安全常识等方面的问题。
2、组织建筑施工安全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宣传。
在全公司范围内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论坛、知识竞赛、读书演讲活动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安全生产知识、加强安全生产理论研究,积极营造“治理隐患、防范事故”的舆论氛围。公司和项目部要悬挂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及宣传“隐患治理年”、“百日督查”、“安全奥运”等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文明施工方面的标语和条幅,要充分利用宣传栏、黑板报等对安全生产基本知识进行宣传。
按照公司企业法人安全生产讲课活动方案,6月中旬组织公司、分公司、项目部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开展20xx年第二季度企业法人安全生产讲课活动。
在“安全生产月”期间,各部门要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将重点对在建工程安全设施到位情况、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整改到位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土石方开挖、模板和脚手架搭设、高处坠落、塔吊拆装和使用等内容开展专项整治活动情况,治理和整改安全隐患,以促进整体管理水平的提高。在“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对安全隐患整改不及时、不彻底的项目部和项目负责人进行严肃处理。
5、完善各类预警、预报、预防和应急救援制度。
针对夏雨季施工特点,制定夏雨季安全监管措施。作好现场大风和暴雨等灾害性天气的预防工作,建立灾害性天气预警系统和应急预案,完善各类预警、预报、预防和应急救援预案,检修、补充救援力量,提高企业的应对能力以及职工和民众的自我保护意识。
6、创建安全文明工地竞赛活动。
积极开展创建安全文明工地活动,大力推广以临时设施标准化、安全防护定型化、安全管理人性化、安全技术科学化为主要内容的施工安全标准化管理,大力改善农民工生产和生活环境,不断丰富安全文明工地内涵,从制度、设施、技术层面消除建筑施工安全隐患。
积极开展劳动防护用品及施工安全用具综合整治活动,对本公司内所有施工现场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等安全防护用具的采购、查验、使用情况,开展一次劳动防护用品及施工安全用具大检查,凡是非省主管部门登记备案的产品,不得进入施工现场,严格控制非标产品进入施工现场,筑牢一线作业人员生命安全的最后一道防线。
8、加强公司赴川援建项目安全教育宣传活动。
针对四川灾区灾害天气、余震等自然灾害的特点,要求对赴川援建人员进行专项安全教育,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使所有人员掌握应对自然灾害的措施和技能,保证施工及人员的安全。
1、为确保我公司本年度“安全生产月”活动取得实效,公司成立20xx年“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负责公司活动开展的协调和领导。各分公司、项目部要成立活动领导小组,对活动进行细致部署,确保顺利完成公司和上级主管部门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真正实现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目的。
2、各部门要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严格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增强安全意识,加强安全管理,健全激励和约束机制,把完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和措施与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有机结合起来,确保“安全生产月”不发生安全事故。凡在此期间由于工作不到位和管理混乱发生的安全事故,将予以严肃处理。
3、“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的效果将作为对各部门、分公司、项目部安全生产考核的依据,对行动不积极和开展效果不理想的部门,将通报批评,并取消年终评先评优资格。
安全生产实施方案建筑篇二
专项整治是指由主管部门或多个部门在相对较短的时间内,为满足政府对某一市场行为、某一行业或突出社会问题的整治需要而进行的一种行政检查、执法和处罚。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4月25日国家传达国家煤监局推进“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视频会精神、x月x日xx省安委会第二次全体(扩大)会议暨全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动员部署会议精神及省、市、县政府关于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安排部署,根据《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x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文件要求,经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推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取得实效,营造和谐稳定的安全生产大环境。
用三年时间,持续推进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完善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提升安全基础保障能力,安全管理工作不断改进,装备水平不断提高,素质能力不断提升,有效防范化解较大及以上安全风险,消除较大及以上安全隐患,防范事故能力显著增强。
1.安全生产持续保持稳定,井下杜绝死亡事故,地面杜绝重伤及以上人身伤亡事故。
2.安全责任体系更加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更加完善。
3.完善煤矿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
4.煤矿安全基础保障能力显著提高,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明显提升。
——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标准动态达标;
——采煤工作面基本实现智能化。
6.淘汰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设备和工艺。
7.煤矿职工学历满足要求,职工素质显著提高,安全意识明显提升。
——一般从业人员初中以上;
——特殊工种作业人员中专以上;
——安全管理人员大专以上,矿长和总工程师本科以上;
——职业技能人才比例达到40%以上;
——安全管理人员中的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比例达到15%以上。
8.劳动用工更加规范。
为加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组织领导,成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组。
组长:xxx(矿长)
副组长:xxx(总工程师)
xxx(安全矿长)
xxx(生产矿长)
xxx(机电矿长)
xxx(矿长助理分管通防)
成员:xxx(安全副总)
xxx(通防副总)
xxx(防突副总)
xxx(地测副总)
xxx(机电副总)
xxx(运输副总)及各部室、区队负责人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江海成兼任。负责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督促、协调、服务等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督查活动。
(一)成立工作领导组
组长:xxx(矿长)
副组长:xxx(党委书记)
xxx(总工程师)
xxx(安全矿长)
xxx(生产矿长)
xxx(机电矿长)
xxx(矿长助理分管通防)
成员:副总工程师及各部室、区队负责人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三年时间,学深悟透习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深刻理解其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实践要求,自觉对标对表推进工作,以实际行动和工作成效做到两个维护;坚决以决不牺牲安全为代价的底线红线,树牢安全发展理念,把安全生产贯穿到安全管理全过程;坚决扛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坚持“三个必须”原则,按照“四铁”要求,压实党政领导干部责任、企业主体责任,确保安全平稳发展。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树牢安全发展理念,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本质安全水平,从根本消除事故隐患,根据《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xx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中国xx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制定本实施方案。
通过开展三年行动,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安全生产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工作机制和预防控制体系,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体系,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推进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预控”体系,引入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努力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有效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等级事故,确保从业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实现企业安全发展高质量发展。
领导机构
xxxx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领导机构明确为xxxx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推动各部门、各下属单位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定期研究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加强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动态检查和过程监督,结果纳入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和党政领导绩效考核。
工作专班
组长:xxx副总经理
副组长:xx安全总监
成员:集团公司总部各部室负责人
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安全监督部,主任由安全监督部部长担任,负责日常工作。根据安全生产委员会决策部署,加强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统筹、协调、督导、考核,推动各项工作落实。主要职责包括:研究制定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根据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分工、主责部门,确定时间表、路线图;定期召开工作调度会,督促主责部门落实实施方案任务分工;检查下属单位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情况;向安全生产委员会报告专项整治行动开展和工作进展情况。
落实2个专题任务
1.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
一是集中开展学习教育。
二是深入系统宣传贯彻。
2.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
一是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是加强安全管理制度建设。
三是加强安全监管干部队伍建设。
四是分级开展安全教育培训。
五是健全完善安全风险防控机制。
六是健全完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
七是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八是推动安全生产社会治理。
九是加强应急体系基础建设。
重点开展10项专项整治
1.大临建设安全整治。
2.隧道施工安全整治。
3.高墩大跨桥梁施工安全整治。
4.高边坡路基施工安全整治。
5.深基坑(基础)安全整治。
6.支撑体系安全整治。
7.大型(特种)设备安全整治。
8.营业线、工程线(轨行区)安全整治。
9.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整治。
10.火工品安全整治。
从2020年x月至2022年xx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动员部署(2020年x月)。
排查整治(2020年x月至xx月)。
集中攻坚(2021年)。
巩固提升(2022年)。
加强组织领导。
完善规章制度。
严格督导检查。
注重典型引路。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安排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推动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扎实有效开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红线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切实在转变理念、狠抓治本上下功夫,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确保专项整治取得积极成效,全市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明显提高,严控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为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的安全生产保障。
推动全市各党委政府、行业部门和企业(单位)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把安全生产摆到重要位置,切实解决思想认知不足、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和抓落实存在很大差距等突出问题;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责任体系,强化落实党委政府领导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推动安全生产由企业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加强管理转变、安全风险管控由政府推动为主向企业自主开展转变、隐患排查治理由部门执法督促为主向企业日常自查自纠转变;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体制机制法制,大力推动科技创新,持续加强基础建设,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重点分2个专题和10个行业领域深入推动实施。
(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一是组织电视台或媒体播放“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大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二是集中开展学习教育。结合实际安排专题学习,研究贯彻落实措施,分级分批组织安全监管干部和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开展轮训,推进学习教育全覆盖。三是深入系统宣传贯彻。将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党委宣传工作重点,精心制定宣传方案,部署开展经常性、系统性宣传贯彻和主题宣讲活动,形成集中宣传声势。结合组织“安全生产月”活动,积极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四是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一办法、两方案、一清单”,健全定期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的会议制度。各有关部门要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本行业领域管理的重要内容,切实消除盲区漏洞。建立健全企业全过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五是有效防范安全风险。围绕建立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立安全风险评估制度,严格落实安全设防标准。六是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开展专项整治,要特别重视加强化工、桥梁、隧道、电力、油气、水利等重大工程和设施安全风险防控,强化规划设计、建设施工、运营管理等各个环节的安全责任措施落实,确保万无一失。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深化矿山安全监察、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和安全生产执法体制改革,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七是加强安全监管干部队伍建设。2022年底前具有安全生产相关专业学历和实践经验的执法人员不低于在职人员的75%。
(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一是提高企业安全管理能力,制定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若干规定,强化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的第一责任人法定责任,加强安全考核,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2021年底前各重点行业领域企业通过自身培养和市场化机制全部建立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团队。二是推动企业定期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危害辨识,针对高危工艺、设备、物品、场所和岗位等,加强动态分级管理,落实风险防控措施,实现可防可控,2021年底前各类企业建立完善的安全风险防控体系。三是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规范分级分类排查治理标准,明确“查什么怎么查”“做什么怎么做”,按照国家、省、市要求推广应用企业“一张网”信息化管理系统,做到自查自改自报,实现动态分析、全过程记录和评价,防止漏管失控。四是督促企业加大安全投入,用足用好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支持安全技术设备设施改造等有关财税政策,重点用于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推进各重点行业领域机械化、信息化、智能化建设。通过实施安责险,加快建立保险机构和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等广泛参与的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五是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建设,分行业领域明确3年建设任务,突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日常化、显性化,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内生机制,实现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的规范化。六是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完善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承诺公告、举报奖励和教育培训等制度,建立健全企业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和企业职代会“双报告”制度,自觉接受监督。
(三)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一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推动各项制度措施落地见效。二是完善和落实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分级分类排查治理安全风险和隐患,2022年底前涉及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完成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三是制定完善新建化工项目准入条件及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目录,研究企业生产过程危险化学品在线量减量技术路线、储存量减量方案,严格控制涉及光气等有毒气体、硝酸铵等爆炸危险性化学品及硝化工艺的建设项目。四是积极推广应用泄漏检测、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等先进技术方法,2022年底前所有涉及硝化、氯化、氟化、重氮化、过氧化工艺装置的上下游配套装置必须实现自动化控制。
(四)非煤矿山安全整治。一是严格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企业安全生产许可,深入推进整顿关闭,2022年底前关闭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二是贯彻执行《辽宁省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监管办法》、《辽宁省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标准》,严防地下矿山中毒窒息、火灾、跑车坠罐、透水、冒顶片帮,露天矿山坍塌、爆炸等事故,严厉打击外包工程以包代管、包而不管等违法违规行为。三是认真落实八部门印发的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工作方案,落实地方领导干部尾矿库安全包保责任制,严格控制增量、减少存量,2020年起尾矿库数量原则上只减不增,2021年底全面完成“头顶库”治理,2022年底前尾矿库在线监测系统安装达到100%。四是严密管控重大安全风险,重点管控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尾矿库“头顶库”、采空区、高风险环节安全风险,建立完善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五是推动各县(市)区建立非煤矿山“五化”示范矿山,推进以“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为核心的安全技术改造,提高本质安全水平。
(五)消防安全整治。一是聚焦高风险场所。组织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和重大火灾隐患攻坚整治,提升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管理水平,开展石化储存、易燃易爆单位,危化品企业消防安全能力建设,2022年底前实现标准化、规范化管理。二是聚焦重点行业领域。组织开展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和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推行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集中整治行业消防安全问题,指导制定实施“一城一策、一区一策”消防车通道治理方案,2022年底前分类分批完成督办整改。三是聚焦火灾防控薄弱环节。抓好老旧场所突出风险治理,打牢乡村地区火灾防控基础,2022年底前以街道(乡镇)为单位,老旧场所基本落实火灾风险差异化防控措施。四是聚焦新风险、新兴领域。抓好新材料、新业态突出风险治理,加强电动汽车和电动自行车管理,实施消防信息化管理能力提升工程,2022年,居民住宅区全部落实电动自行车集中管理要求措施,分级建成城市消防大数据库。
(六)道路运输安全整治。一是深入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加强事故多发点段隐患排查整治,科学规范设置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和交通管理设施。加快临水临崖、连续长陡下坡、急弯陡坡等隐患路段和危桥改造整治。巩固提升县乡公路安全隐患治理效果。全面提升冰雪天气铲雪除冰能力,推进团雾多发路段科学管控,深化农村公路平交路口“千灯万带”示范工程,推进实施干线公路灾害防治工程,全面清理整治农村“马路市场”。二是依法加强对老旧客车和卧铺客车的重点监管,推动公交车安装驾驶区隔离设施,进一步提高大中型客车车身结构强度、座椅安装强度,增强车辆高速行驶稳定性、抗倾覆性和防爆胎能力;提高重载货车动力性能和制动性能,加强对货车辅助制动装置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治超信息监管系统,严格落实治超“一超四罚”措施,深化“百吨王”专项整治,2022年基本消除货车非法改装、“大吨小标”等违法违规突出问题。三是加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重点整治常压液体危险货物不合规罐车、非法夹带运输等违法违规行为,强化危险货物托运、承运、装卸、车辆运行等全链条安全监管。四是督促运输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强化重点领域车辆运输安全治理,加强运输车辆和驾驶人动态监管,提升动态监控安装率、入网率和上线率,督促客运车辆司乘人员规范使用安全带,严格旅游客运安全全过程、全链条监管,对存在重大隐患的运输企业实施挂牌督办,持续深化“高危风险企业”“终生禁驾人员”等曝光行动。五是加强部门协同配合和信息共享,依法严查严处客运车辆超速、超员、疲劳驾驶、动态监控装置应装未装、人为关闭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清查“黑服务区”“黑站点”“黑企业”“黑车”。
(七)交通运输(铁路、邮政、水上和渔业船舶安全整治。一是开展铁路沿线环境安全专项整治,加大对侵入铁路限界安全隐患和铁路沿线保护区内违法行为整治,全面划定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健全完善长效工作机制,落实铁路沿线环境安全治理各方责任,依法查处违规行为;开展危险货物运输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法托运、违规承运危险货物行为,整治危险货物储存场所。二是开展公铁水并行交汇地段安全专项整治,强化安全防护设施设置与管理,严厉打击危及铁路运营安全的机动车违章驾驶行为。三是加强寄递渠道安全整治,升级收寄验视、实名收寄、过机安检“三位一体”防控模式,坚决将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物品等禁止寄递物品堵截在寄递渠道之外;强化寄递企业安全生产基础能力建设,加强火灾、车辆安全、作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深化寄递安全综合治理,健全联合监管机制和应急管理机制,严格落实部门监管、属地管理和企业主体“三个责任”。四是加强商渔船防碰撞安全整治。加强辖区商渔船碰撞事故的原因分析,采取针对性的措施遏制商渔船碰撞事故发生。加强相关部门沟通合作,加大对商渔船船员的安全教育,加大对船员航行避碰等专业技术的培训,保证船员持证、适任上岗。督促商渔船船员按规定开启和使用船舶自动识别系统,强化航道动态管控和动态干预。严厉惩处商渔船碰撞事故中的肇事逃逸行为,涉嫌犯罪的,依法依规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五是加强综合交通枢纽运营管理,健全综合交通枢纽安全监管协调沟通工作机制,强化运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加强设施设备维修及更新改造,提升设施设备运行可靠性;六是强化“拖网、刺网、潜捕”三类隐患特别突出渔船和渔港水域安全监管,开展以渔船脱检脱管、船舶不适航、船员不适任和“脱编作业”为重点的专项整治,严厉打击渔船超员超载、超风级超航区冒险航行作业行为。
(八)城市建设安全整治。一是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将城市安全韧性作为城市体检评估的重要内容,将城市安全发展落实到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充分运用现代科技和信息化手段,建立与国家互通的省、市、县城市安全平台体系,推动城市安全发展和可持续发展。二是按照国家、省、市相关要求,全面排查利用原有建筑物改建改用为酒店、饭店、学校、体育馆等人员聚集场所安全隐患,依法查处违法建设、违规改变建筑主体结构或使用功能等造成安全隐患行为,督导整治安全隐患;根据城市建设安全出现的新情况,明确建筑物所有权人、参建各方的主体责任以及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三是开展摸底调查,在贯彻落实国家制定的加强城市地下空间利用和市政基础设施安全管理指导意见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开展城市地下基础设施信息及监测预警管理平台建设。四是开展燃气安全宣贯工作;加强城镇燃气用户使用环节安全管理,健全燃气行业管理和事故防范长效机制;建立渣土受纳场常态监测机制、推动市政排水管网地理信息系统建设。五是开展起重机械、高支模、深基坑等专项治理,依法打击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按照住建部推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改革要求,认真做好贯彻落实。六是结合创建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推动解决城市安全重点难点问题。七是合理确定“煤改气”工程燃气管道走向、敷设方式和燃气设备设施的布局,加强施工安全管理,明确相关主管部门、属地政府、燃气供应企业、燃气施工企业、用户的安全管理职责,加大入户检查频次。八是整治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安全隐患,建立城市建筑垃圾消纳场常态监测机制,对垃圾堆体稳定性、可能存在的风险和应急预案可靠性等进行评估,取缔非法渣土场。
(九)工业园区等功能区安全整治。一是完善工业园区等功能区监管体制机制,明确职责分工,配齐配强专业执法力量,落实地方和部门监管责任;推进工业园区智慧化进程,2022年底前园区集约化可视化安全监管信息共享平台建成率100%。二是制定工业园区安全生产源头管控,规范工业园区规划布局,严格进园入园项目准入,合理布局工业园区内企业,完善公共设施,进一步提升工业园区本质安全水平。三是建立工业园区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开展工业园区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估,按照“一园一策”原则,限期整改提升,有序推进工业园区封闭化管理。四是深化整治冶金类工业园区安全隐患,加强仓储物流园区等安全管理。
(十)危险废物等安全整治。一是全面开展危险废物排查,建立规范化的危险废物清单台账,对属性不明的固体废物进行鉴别鉴定,重点整治化工企业、危险化学品单位等可能存在的违规堆存、随意倾倒、私自填埋危险废物等问题,确保危险废物贮存、运输、处置安全。二是完善危险废物管理机制。建立完善危险废物由产生到处置各环节联单制度,建立部门联动、区域协作、重大案件会商督办制度,形成覆盖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转移、运输、利用、处置等全过程的监管体系,加大打击故意隐瞒、偷放偷排或违法违规处置危险废物违法犯罪行为力度。三是加强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建设。科学制定并实施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规划,消除处置能力瓶颈,严防因处置不及时造成的安全风险。四是督促企业对重点环保设施和项目组织安全风险评估论证和隐患排查治理,形成问题清单,制定防范措施并组织实施。
(十一)特种设备安全整治。一是推动特种设备安全责任落实。强化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检验检测机构落实检验责任,积极推动建立安委会框架下的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协调机构。二是强化特种设备生产源头隐患治理。开展特种设备生产单位隐患排查,加强关键环节高风险整治,开展危化品相关移动式压力容器(含气瓶)充装单位安全专项整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起重机械制造环节专项抽查。三是整治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突出风险。持续开展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隐患专项整治,抓好重点行业特种设备使用,突出风险治理,加快推进全市特种设备使用企业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加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安全工作。四是集中开展检验检测机构隐患治理。开展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环节隐患排查,加大执法稽查力度,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查处。五是打牢特种设备安全防控基础。加强特种设备安全机制建设,推进电梯监管改革工作,提升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检验人员和监察人员水平。六是强化特种设备监管信息化建设。构建电梯全生命周期可追溯体系,应用特种设备动态监管系统,推进特种设备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
(十二)涉爆粉尘安全整治。一是强化安全源头管控。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加强建设项目“三同时”管理。形成监管合力,防止失管漏管,提升执法效率。二是构建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立健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严格精准监管执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三是提高企业防范化解安全风险能力,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管理团队,强化安全教育培训,持续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2022年底前,存在10人以上涉爆粉尘作业场所的企业,以及规模以上企业全部完成安全标准化创建。四是深入开展粉尘危害专项治理。扎实开展粉尘危害严重行业领域重点职业病的职业健康核心指标监测,督促用人单位落实粉尘防控主体责任,确保实现治理目标。
构建洁净型煤推广使用全过程的安全风险防控机制,落实炉具、燃料等采购、检验、运输、储存、使用等环节安全责任,督促有关部门进村入户排查洁净型煤炉具密封不严、积灰堵塞、排气不畅、私自加盖密封盖等问题隐患,积极推广使用一氧化碳浓度报警等安全装置。充分发挥乡镇街道、村屯社区等基层宣传阵地作用,通过如何宣传、集中培训、张贴条幅标语、农村广播喇叭等形式,加大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力度,切实提高群众安全意识,严防一氧化碳中毒等事故发生。以上实施方案由相关部门具体制定(附后),其他有关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方案由有关部门另行制定。
从2020年6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6月至7月)。印发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实施方案和各专题、专项整治方案;召开会议对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进行动员部署。各有关部门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或任务分解方案,对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作出具体安排。
(二)排查整治(2020年8月至12月)。各有关部门要针对近年来特别是今年复工复产过程中发生的事故,深入开展原因分析,举一反三、立行立改,组织对重点单位、重要场所、关键环节的风险隐患开展全面深入细致的排查治理,同时,研究制定相关对策措施,明确工作任务和工作目标,建立风险清单、隐患和问题清单、任务和措施清单、成果清单等“四个清单”,并加快推进实施,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其中:风险清单要明确风险点位(或单位)、风险等级及采取的管控措施;隐患和问题清单要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任务和措施清单要明确牵头单位和推进的时间表、路线图;成果清单要明确专项整治期间依据的法规、规章、标准、制度及创新措施、亮点工作等。
(三)集中攻坚(2021年)。动态更新“四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召开现场推进会、“开小灶”、推广经验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相关治理措施,建立健全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022年)。深入分析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并结合党的十八大以来安全生产重要理论和经验做法,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相关法规标准和政策措施,形成一批制度成果,健全安全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制度体系。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凌源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市政府分管领导任常务副组长,其他副县级领导任副组长,市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统一领导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应急管理局,从市直有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专项整治推进工作专班,具体承担专项整治的综合协调、检查督导、宣传发动、政策研究、综合保障等工作。各部门单位要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做好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重要性,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和工作专班,强化领导责任,积极担当作为,层层抓好组织实施,绝不能只重发展不顾安全,更不能将其视为无关痛痒的事,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要切实加强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动态检查和过程监督,并将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和党政领导干部绩效考核。
(二)完善法规制度。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解决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认真贯彻国家工作部署,积极落实安全生产法规规章、地方标准、行业标准,推动建立安全生产公益诉讼制度,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建立企业生产经营责任全过程追溯制度,落实事故结案一年内整改评估公开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升级评审管理制度,推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管理使用办法和审计监督机制。
(三)细化推进措施。各牵头部门在制定实施方案的同时,梳理制定工作任务分解表,明确每项任务的成果形式、牵头部门、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并由市安委会办公室汇总后下发。要综合运用考核、通报、约谈、警示、曝光、奖惩等措施,督促各责任部门按期、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实在在成效。
(四)改进监管方式。各有关部门要实施分级分类精准化执法、差异化管理,防止简单化、“一刀切”。深入开展“四不两直”明察暗访、异地交叉检查,对重点问题、重大隐患盯住不放、一抓到底、彻底解决。强化监管执法与指导服务相结合,在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的同时,组织专家组开展精准指导服务,实行远程“会诊”、“体检”与上门服务相结合,帮助企业解决安全生产难题;督促企业自查自纠,对企业主动发现、自觉报告的问题隐患,重点实行跟踪指导服务。充分运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积极开展以案释法,加强宣传教育,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业职工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六)强化保障能力。完善支持安全生产工作政策体系,强化各级财政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经费保障,优化支出结构,向重点行业领域风险防控、事故隐患消除工作倾斜。按照省应急厅要求配合建立安全风险监测监控支撑机构,加快推进“互联网+安全监管”模式,完善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推行应用执法手册app。在高危行业领域全面实施安责险制度,推动保险机构落实事故预防技术规范,切实发挥参与风险评估管控和事故预防功能。
(七)严格问效问责。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本系统专项整治的监督,建立和落实与纪检监察机关安全生产违法违纪问题线索移交查办工作机制,对整治工作不负责、不作为,分工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重大问题隐患悬而不决,逾期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坚决问责。对因整治工作失职渎职、造成事故发生的,移交司法部门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根据《吴忠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吴安委发〔2020〕2号)总体部署和要求,结合红寺堡区危险废物、垃圾填埋场、污水处理、粉尘企业等安全监管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通过实施三年行动,健全完善红寺堡区危险废物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责任体系、制度标准、工作机制。建立形成覆盖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以下简称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转移、运输、利用、处置等全过程监管体系,进一步提升危险废物环境监管能力、利用处置能力和环境安全风险防范能力,危险废物处置企业规划布局规范合理,偷存偷排偷放或违法违规处置危险废物的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遏制。2022年年底前,企业产生的属性不明固体废物鉴别鉴定率100%,重点环保设施和项目安全风险评估率100%,实现危险废物等管控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长效化,加强渣土、垃圾、污水、涉爆粉尘的贮存、处置等过程中同步落实安全规范措施,有效防范事故发生,确保人身安全、环境安全。
(一)全面开展危险废物排查
一是全面开展危险废物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进行分类整治。督促建立规范化的危险废物清单台账,按照危险废物特性分类分区贮存,在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对属性不明的固体废物,按照《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系列标准进行鉴别,并根据结果落实贮存安全防范措施。危险废物在运输环节,按照危险废物的有关法规标准执行。二是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向生态环境分局申报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危险等级、贮存设施、自行利用处置设施或委托外单位利用处置方式等有关资料和信息,危险废物贮存不得超过一年,严禁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三是对园区和危险化学品单位及危险废物处置单位进行监督检查,重点对照企业申报材料,检查危险废物产生、贮存、转移、利用、处置情况,严厉打击违规堆存、随意倾倒、私自填埋危险废物等问题,确保危险废物的贮存、运输、安全。
(二)完善危险废物管理机制
一是督促严格落实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制度,严厉打击不如实申报危险废物行为或将危险废物隐瞒为原料、中间产品的行为,在依法严肃查处的同时,纳入信用管理,实施联合惩戒,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二是建立完善危险废物全环节转移联单制度,督促危险废物产生、运输、接收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规定。用信息化手段,控制危险废物流向,加强对危险废物的动态监管。三是建立部门联动、区域协作、重大案件会商督办制度,形成覆盖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转移、运输、利用、处置等全过程的监管体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处置相关法规标准,进一步明确安全技术要求,推动企业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
(三)加快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建设
一是调查评估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和水平。在全面摸清红寺堡区危险废物产生、贮存、转移、利用、处置种类和数量,以及现有处置设施运行管理水平的基础上,分析评估现有危险废物处置能力与产生种类、数量匹配情况。二是统筹推进工业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按照“立足当前、兼顾长远、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原则,统筹推进工业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消除处置能力瓶领,严防因处置不及时造成的安全风险。三是加强医疗废物处置能力建设。优化医疗废物集中处置项目规划与布局,稳步提升医疗废物处置能力。
(四)开展重点环保设施和项目安全风险评估论证
一是针对全国近年来的事故情况,组织开展企业重点环保设施和项目安全风险隐患的全面摸排,建立台账。二是督促企业自行或委托第三方开展安全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形成问题清单,制定整改防范措施并组织实施。三是组织开展对评估和治理结果的监督检查,对不落实相关评估要求和防范措施的,严肃依法查处。
(五)开展渣土和垃圾填埋、污水处理过程中安全风险排查治理
规范垃圾填埋场运营管理,整治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安全隐患,建立城市建筑垃圾消纳场常态监测机制,对垃圾堆体稳定性、可能存在的风险和应急预案可靠性等进行评估,取缔非法渣土场。指导有关部门对轻工、纺织行业企业污水罐等环保设施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摸清污水处理等环保设施安全现状,重点检查污水罐等环保设施的规划、选址、设计、建造、使用、报废等各环节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评估污水罐坍塌等安全风险及影响范围。
(六)加强粉尘企业安全风险管控
切实吸取近年来粉尘爆炸事故教训,加强粉尘涉爆企业除尘环保项目源头把关,严格安全评估和审核验收,确保粉尘收集、输送、贮存等环节的环保设施设备符合粉尘防爆安全标准要求。进一步排查涉爆粉尘企业底数和安全状况,督促企业强化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以粉尘作业场所10人及以上企业为重点,聚焦除尘系统防爆、防范点燃源措施、粉尘清理处置等重点环节,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执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遏制粉尘爆炸重特大事故发生,按照“摸清底数、突出重点、淘汰落后、综合治理”的原则,督促用人单位落实粉尘防控主体责任,确保实现治理目标。
从2020年4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步骤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4月)。结合实际制定细化实施方案,进步明晰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制定考核办法,对专项整治工作全面动员部署。
(二)排查整治(2020年6月至12月)。严格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落实好各项整治工作。2020年12月20日前,完成问题和风险隐患摸排梳理,落实各项安全整治责任主体,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严格销号落实,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2021年)。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专项攻坚等措施,强力推进问题整改。对于问题严重且经整改后仍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企业,要坚决依法予以关闭退出,推动危险废物等安全风险管控能力得到明显提升。
(四)巩固提升(2022年)。对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及时总结分析,对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查找深层次原因,研究提出进一步加强完善安全管理的措施,形成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的成果,推动各项治理工作规范、安全开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机制,成立由分局局长牵头的安全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及时研究专项整治行动中出现的问题,定期听取整治情况汇报,加强重大问题协调,强化危险废物等安全专项整治责任落实,明确承担相关职责的工作机构,确保工作序有力推进。
(二)强化协调沟通。要加大协调沟通的力度,加强对职责范围内工作的调度,及时掌握工作进展,反馈工作信息。加强政策指导,履行行业安全监管职责,建立上下贯通、分工明确、共同负责的安全管理体制机制。
(三)做好督导服务。要根据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计划和进度安排,适时组织进行督促、指导、检查,确保按计划完成各项重点任务。
(四)强化氛围营造。充分发挥新媒体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宣传报道,加强正面引领和反面警示教育,营造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举报重大生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努力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齐抓共管、群防群控的良好局面。
为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关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部署要求,全面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建质函〔2020〕80号)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全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计划工作方案》(粤建质〔2020〕124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反复强调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必须作为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特别是今年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安全生产工作密集作出部署安排,提出“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亲自批准开展为期三年的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我县住建系统要提高政治站位,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贯穿始终,切实增强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要对标对表习近平总书记“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重要指示精神,在学懂、弄通、做实上狠下功夫,全面落实省住建厅关于全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有关住建系统内容,准确把握专项整治的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扎实推动住建系统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补短板、强弱项、上水平,加快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同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建立企业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做到安全责任、安全管理、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应急救援“五到位”。建立健全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个岗位、每个员工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构建“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的安全生产工作体系。
(二)完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推行企业安全总监制和专职安全员委派制,充分赋予停工权、处罚权、越级直报权,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待遇要高于同级同职其他岗位管理人员。强化企业内部安全生产绩效考核,逐级落实考核并与岗位调整、收入分配等挂钩。加强安全生产资金投入管理,严格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落实企业全员安全教育培训,严格落实岗前培训、班前交底制度。
(三)加快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健全完善企业安全风险排查辨识机制,落实分级分类管控,加强动态评估管理,构建安全生产双重预防长效机制。持续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严格执行双重预防体系标准规范,探索社会化咨询评估服务机制,加快双重预防体系达效扩面。全覆盖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两承诺、一公示”管理,强化社会监督,完善信用激励惩戒机制。进一步推行施工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引导规范差别化费率管理,推动建立市场化事故预防机制,充分发挥事前预防、事后保障作用。
(一)提升建筑工地安全管理水平。按照市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和扬尘治理工作会议统一部署以及启用“河源市智慧工地综合信息系统平台”要求,我局要求中、大型建筑工地必须安装视频监控、扬尘监测设施和车牌识别系统。完善工地监管制度体系,健全预案修订、安全培训和定期演练机制,提升建筑工地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智慧化水平。
(二)深化施工安全治理。
1.开展教育培训,提高防护意识,要不定期进行次全员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做到培训教育与专项检查相结合,提高安全防范能力和处置突发事件及自我保护能力。
2.加强消防管理,防范火灾发生。认真制定消防责任制度,加强施工现场临建设施防火安全管理。要加强作业区、生活区、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区以及仓库、配电设施等部位的消防安全管理,要合理有效地配置灭火消防器材,培训工人正确使用灭火器材,学会火灾自救知识,组织消防演练,全面落实防范措施,防患于未然。
3.施工单位要切实做好脚手架操作层防护、卸料平台安装使用和临边洞口安全防护等防范工作,登高作业人员必须佩戴防滑鞋、防护手套等防滑措施,并按要求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预防高空坠落事故发生。
4.要进一步落实起重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确保各种安全装置、限位装置有效可靠,重点做好塔吊防倾翻装置的安装使用、恶劣天气后联合验收及应急加固等安全管理工作,提高设备的防雷电、防风及防坍塌的能力。
5.加强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定期对配电室、配电箱及开关箱进行检查,切实保障施工用电和生活用电安全;认真检查维修漏电保护开关,确保灵敏可靠,严禁乱拉乱设用电线路和用电设备,防止触电事故和火灾事故发生。
6.要严格按照危险性较大工程管理的有关要求,突出抓好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审批、论证和实施等环节落实;深基坑工程及防护措施按照规定进行控制,遇恶劣天气时,要加强对深基坑监测的频度和密度,安排专人进行不间断的巡查,遇到险情要立即采取措施,并及时上报,防止坍塌事故的发生;高大模板支撑系统安全重点抓好支撑基础、扫地杆、纵横向剪刀撑的检查,拉节点设置要牢固、有效,确保大模板支撑系统整体的稳固性。
(三)完善房屋安全保障。
严格落实工程建设单位首要责任、施工单位主体责任、其他单位相关责任,健全完善终身责任制追溯机制。下大气力整治建筑预拌混凝土质量问题,着力规范工程质量检测市场秩序,联动查处重点材料质量违法违规行为。明确既有房屋所有权人、使用人安全责任,落实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维护责任,进一步发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对保障房屋使用安全的积极作用。
(一)落实工作责任。成立龙川县住建局建筑施工领域落实全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计划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指导推进全县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二)严格监管执法。要扎实落实建设行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盯紧重点领域,聚焦突出问题,加大暗查暗访、突击检查、“双随机”检查抽查力度。专项整治期间发现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一律从严从速实施限期整改、停工整顿、经济处罚、信用惩戒、清出市场等处理措施,严格跟踪整改落实。专项整治期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一律立即落实即行问责措施,一律挂牌督办调查处理,一律对事故所在地实施警示约束,对责任企业顶格处理处罚,持续强化严管重罚高压震慑。
(三)夯实治理基础。要聚焦基础性、制约性、根源性问题,突出源头预防,注重标本兼治,完善地方标准和安全生产制度体系。要强化分类指导推动,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做法,研究出台针对性、易操作、能落地的实招实策,鼓励相关企业先行先试,以点带面提升安全生产管控水平,建立健全防范化解住建行业领域安全风险的基础性、系统性、制度性治理体系。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做好宣传引导和安全生产知识宣教,努力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齐抓共管、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为认真贯彻落实近期全省、全市、全县关于建筑施工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安排部署,切实做好建筑施工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督促企业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防范遏制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多发频发态势,结合全镇实际,制订本方案。
通过建筑施工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有效减少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县建筑施工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本次建筑施工行业(领域)生产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范围包括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隧道工程、公路工程、水利工程、电力建设工程等,重点是隧道、高边坡、深基坑等工程项目。
(一)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建设、监理、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专业分包、劳务分包,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安装、使用等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各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安全责任落实情况。建设单位是否严格按照规定拨付安全文明施工费,是否牵头组织相关单位开展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及时督促、组织相关单位消除安全隐患;施工单位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三级安全教育”以及安全文明施工费的提取和使用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是否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等;监理单位是否将安全生产纳入监理的范围,监理人员的配备和监理工作是否符合监理规范要求等。
(二)危大工程安全管控情况。
1.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情况。危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核、专家论证的程序是否符合规定,方案内容是否齐全,安全措施是否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相关单位和人员是否按照要求签字盖章。
2.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情况。施工单位是否建立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档案;在危大工程实施前是否按照规定进行技术交底;施工过程中是否严格按照方案组织施工,并指定专人对专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监测;是否按照规定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
3.建设、监理单位履责情况。建设单位是否组织勘察、设计等单位在施工招标文件中列出危大工程清单,是否要求施工单位在投标时补充完善危大工程清单并明确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是否按照施工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危大工程施工技术措施费以及相应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是否在申请办理安全监督手续时提交危大工程清单及其安全管理措施等资料。监理单位是否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列入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是否按规定审核专项方案;是否对专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现场巡视检查;发现施工单位未按照专项施工方案施工的是否要求其进行整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的是否及时报告建设单位和工程所在地主管部门;是否参加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验收;是否建立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档案等。
(三)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建设、施工和监理单位是否常态化组织开展施工现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重点是基坑工程、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地下暗挖工程等危大工程以及地下管网施工中事故易发环节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改,隐患闭环管理。
(四)起重机械安全管理情况。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安装(拆卸)告知、安全档案建立、检验检测、安装验收、使用登记、定期检查维护保养等制度执行情况是否符合要求;起重机械安装拆卸人员、司机、信号司索工持证上岗情况是否符合要求。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使用)单位、监理单位是否严格进场建筑起重机械的使用管理和验收,杜绝因市场供需关系不平衡导致超过安全使用年限、老旧“带病”、套牌、拼装以及来源不明等起重机械进场。
(五)预防高处坠落和物体打击情况。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安全教育是否到位情况、安全交底内容及教育是否有针对性、是否有安全注意事项及操作规程等情况;工程实体防护、操作平台使用防护、安全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情况等是否符合要求。
(六)项目分包单位的资质审核及管理情况。建设、施工和监理单位是否对分包单位资质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核,是否存在“以包代管”、“包而不管”等情况。
(七)应急演练开展情况。施工单位是制定和完善各类安全事故应包预案,是否组织开展突发安全事故、消防安全事故应急演练等。
(一)工作部署阶段(7月31日前)。各村(社)要结合本方案和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实际,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并安排部署相关工作,迅速传达到相关企业,切实将本次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二)专项治理阶段(8月至11月)。各村(社)要督促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内的在建项目责任单位严格按照有关法规文件和标准规范的要求对施工现场开展自查自纠,建立自查自纠和隐患排查治理台账,有关情况应形成书面材料,并存档备查。各村(社)、镇安办及有关成员单位在辖区内(行业内)至少组织一次建筑施工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检查,确保建筑施工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三)总结提升阶段(12月)。各村(社)、镇安办及有关成员单位要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建筑施工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12月10日前将本次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工作措施、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等内容上报镇安办。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责任。各村(社)、镇安办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精心安排,周密部署,根据本方案,结合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建筑施工实际情况,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
(二)突出重点环节,确保整治实效。各村(社)、镇安办及要紧紧抓住建筑施工事故易发、多发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针对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重点突破,标本兼治,重在治本,抓出成效。强化各方安全责任落实,通过治理重点问题,以点带面,全面消除事故隐患,遏制建筑施工行业(领域)安全事故多发频发态势。 (三)注重预防为主,强化督查执法。各村(社)、镇安办及要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监督抽查巡查工作。进一步严格执法,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责令企业及时整改,违法违规行为严格依法查处。
通过三年时间,达到以下目标:
——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有力。各医疗卫生机构安全生
产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机制更加完善、有效发挥作用。各级医疗卫生机构领导干部、工作人员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意识和能力明显提升。
——消防安全管理更加规范。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更加规范;
消防安全信息化管理水平明显提高;联合检查与监督约谈机制更加完善;干部职工消防安全素质得到全面提升。
——重点安全风险取得显著成效。危险化学品、医疗废物等
安全管理工作领导体系更加健全,制度体系更加完善,安全防范水平全面提升,确保重点部位安全防范基础工作更加扎实有效。
——平安医院创建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安全防范系统建设更加完善,医务人员安全防范意识明显增强,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明显提高,为健康郓城打下可靠的安全生产基础。
(一)落实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一是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要建立健全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岗位员工、覆盖所有管理和操作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所有人员承担的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安全生产法治教育,提高全员守法自觉性,建立自我更新、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内生机制。建立单位内部安全生产监督考核机制,推动各个岗位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
二是落实单位主要负责人责任。单位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
人等主要负责人要强化落实第一责任人法定责任,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带头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标准,加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安全生产管理,做到安全责任、安全管理、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应急救援“五到位”。
三是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内部各部门安全生产职责,落实一岗双责制度,单位安全管理人员、重点岗位、科室和一线医务人员要严格履行自身安全生产职责,严格遵守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建立“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的安全生产工作体系。2020年底前,建立本级卫生健康行政管理部门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清单;2021年底前,建立覆盖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四是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建立
健全以风险辨识管控为基础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尤其要强化对存在重大风险的场所、环节、部位的隐患排查,及时向监管部门和职代会“双报告”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严格落实治理措施,按照有关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加强对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实现闭环管理。2021年6月份前,建立起完善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2022年底前,各医疗机构隐患排查治理规范化。
(二)消防安全管理
一是深化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全面贯彻落实《医疗机构消
防安全管理》《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医疗和疾控机构消防安全生产工作管理指南(试行)》等文件,结合实际,分类指导,开展示范创建,培树一批典型单位,推进全系统逐步建立健全火灾风险自知、消防安全自查、隐患问题自改、消防责任自负以及自
安全生产实施方案建筑篇三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xx年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建质函[xx]91号)精神,为确保我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活动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制定如下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紧紧围绕“安全生产年”总体部署和各项要求,以宣传贯彻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安全知识为内容,以建筑施工人员为对象,普及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推进建筑安全文化建设,强化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广大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提高从业人员的自我保护能力,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推进我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
二、活动主题及范围活动主题为:关爱生命、安全发展。
活动范围是:全省建筑施工企业和本省范围内的在建工程施工现场。
三、活动时间及安排 xx年6月1日至30日。
6月份的第一周为“安全生产宣传周”,重点宣传以人为本的安全发展理念;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和安全生产先进典型等。
第二周为“安全生产科技周”。
第三周为“安全生产咨询周”,进行安全生产咨询活动,6月14日举行安全生产咨询周启动仪式,6月18日为建筑施工安全咨询日。
第四周为“应急预案演练周”,由各施工企业和施工现场进行应急预案演练。
四、活动形式及内容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活动由三个层面组成。
(一)全省统一组织活动
1、6月上旬,组织开展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宣传活动,重点宣传以人为本的安全发展理念,宣传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和安全生产先进典型等。
2、在省级媒体上办一期专刊,宣传全省建设系统近年来在安全生产方面取得的成绩,报道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
3、6月14日,省安委会组织全省安全生产宣传咨询周启动仪式。
4、6月18日,组织全省建筑施工安全咨询日活动,省局将联合南京市建委和南京市建工局开展现场咨询活动。
(二)市、县建筑主管部门组织活动
1、组织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市、县建筑主管部门开展送安全知识到基层、安全施工宣传进工地活动,开展建筑施工企业和施工项目“三类人员”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培训活动。
2、组织开展建筑安全生产“三项行动”。
6月份是我省建筑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排查整治阶段,各市、县建设(筑)主管部门要按照《关于开展全省建筑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苏建管质〔xx〕33号)的要求,对所辖范围内建筑施工企业和在建工程项目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对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的非法违法行为进行打击治理。
3、组织开展建筑施工安全咨询日活动。
6月18日,各市、县建设(筑)主管部门要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组织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宣传长廊图片展,设立咨询台,发放建筑施工安全宣传资料,组织专家现场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
(三)建筑施工企业和在建工程施工现场组织活动
1、开展全员安全教育日活动。
各施工单位或工程项目部要充分利用现有的场地或空间,采用标语、海报、横幅、广播、影像、实景模拟、实物展示、图片展览、工地安全生产宣传专栏等多种形式,向建筑从业人员传播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营造良好的宣传教育平台和舆论氛围。
6月18日各施工单位或工程项目部统一开展安全教育日活动,组织一线建筑工人,结合“三级教育”,对农民工,特别是新进场、新上岗的农民工开展施工安全应知应会知识讲座,将防护救护、逃生自助、基本操作技能等作为重点内容,采取案例教学、影像等农民工喜闻乐见的方式,使农民工安全教育真正取得实效。
各施工单位也可以根据施工计划安排调整安全教育日的活动时间。
2、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活动。
结合建筑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开展以防范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深基坑、高支模事故和规范安全防护用品使用为重点的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防止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3、组织开展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和文明工地创建活动。
4、组织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应急演练。
进行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完善相关应急救援预案,增强企业处置安全生产事故应急能力。
5、组织开展“八个一”活动。
在“安全生产月”期间,组织一次安全生产知识讲座,组织职工阅读一本安全生产书籍,观看一场安全生产题材的影视宣传片,收听一次安全生产题材的广播,树立一个安全生产先进典型,组织一次安全生产科普知识展览,组织一次安全生产知识竞赛,提一条安全生产合理化建议等等。
五、活动要求
1、加强领导,切实做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工作。
各市、县建设(局)主管部门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以倡导安全文化,落实安全责任,加大源头治理,促进建筑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为目标,制定具体的活动方案和计划,精心部署“安全生产月”活动。
2、注重实效,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宣传活动。
要紧紧围绕“关爱生命,安全发展”的活动主题,充分利用电视、报纸、杂志、网络等新闻媒体,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论坛、知识竞赛、演讲、读书活动和文艺演出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安全生产知识、加强安全生产理论研究,积极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舆论氛围。
要认真组织好6月18日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的相关活动。
对“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要及时报道,推广先进经验,曝光典型案例,搞好舆论监督,努力营造全社会遵章守法、关爱生命的氛围。
3、采取措施,加强对建筑施工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各市、县建设(局)主管部门要继续加强对建筑施工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特别是对项目工长、施工队长、班组长等农民工骨干人员的培训,发挥他们的“传帮带”作用,帮助广大农民工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要加强对三类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和安全管理能力;要按照《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规定》要求,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和考核,促使其熟练掌握关键岗位的安全技能。
要充分发挥施工企业的主体作用,督促引导施工企业结合生产实际,通过开展教育培训活动,进一步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
4、强化监管,严厉打击建筑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
各市、县建设(局)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建筑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尤其要认真查处未办理立项、质量安全监督、施工许可等法定建设手续就擅自从事施工活动的行为和施工企业无施工资质证书、无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三类人员”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无操作资格证书就进行建筑施工活动的行为。
同时,对于发生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按照“四不放过”和实事求是、依法依规、注重实效的要求,严厉追究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相关责任。
各市、县建设(筑)主管部门要及时、认真总结“安全生产月”活动中好的做法和取得的成效,形成书面总结材料,于xx年6月26日前报省局质量安全技术处(联系人:刘朝晖,电话:,邮箱:
附件: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数据统计表 附件: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数据统计表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内 容数 据内 容数 据悬挂标语(横幅)条张贴宣传画张出黑板报期出动宣传车台次举办知识竞赛场参观图片展览人次培训职工人举办演讲比赛场安全文艺宣传场领导电视讲话次开展安全咨询次发放宣传资料份安全执法检查次参加检查人次检查企业家发现隐患个整改隐患个其它 填报人: 联系电话:
为广泛深入开展全国第十五个“安全生产月”活动,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国务院安委办《关于开展20xx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xx〕xx号)精神,按照浙江省安委办《转发国务院安委办关于开展20xx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浙安委办〔20xx〕9号)和台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台州市20xx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台安委〔20xx〕xx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xx县20xx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围绕“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主题,紧扣查补安全生产领域短板工作重点,通过老百姓喜闻乐见、易学易懂的方式开展系列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树立红线意识,加强安全法治,落实安全责任,普及安全知识,提升全民安全素质,为g20杭州峰会和世界互联网大会期间安全形势稳定,为全县安全生产形势加快实现根本性好转营造浓厚的安全氛围。
二、“安全生产月”活动主要安排
xx县20xx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于6月份在全县各乡镇(街道)、xx经济开发区、县安委会成员单位、县级有关部门和有关企业同时开展,活动内容要紧密结合全县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突出“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的主题,创新形式,丰富内容,讲求实效。
主要开展以下活动:
1、环境布置。
从5月底开始,在城区主要街道、建筑物、厂矿企业、车站等人员密集场所悬挂“安全生产月”横幅,张贴标语和主题宣传画,设置公共宣传栏、宣传画廊;利用城市街区大型电子显示屏、城市公交车开展“安全生产月”公益宣传;在工业园区的企业厂区(车间)、建筑工地悬挂和张贴横幅,设置安全报栏、隐患举报箱等。
责任单位:县安监局、县住建规划局、县交通运输局、团县委、县总工会、县妇联、县交警大队,各乡镇(街道)、xx经济开发区。
2、公益宣传。
主要以电视、报纸、电台等为主开展宣传,电视主要以设立安全生产月主题公益广告、安全生产动态报道等形式开展宣传。
报纸主要以刊登安全生产月主题公益广告和开辟安全生产专栏、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访谈等形式开展宣传。
广播电台和主要门户网站也应该开辟专栏或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报道活动。
重点宣传报道各地深入扎实开展“打非治违”、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安全生产咨询宣传日、安全生产大检查等活动,关系民众切身利益的有关安全生产情况,以及突出的事故隐患整改和典型案例。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新闻信息中心、县广播电视台、县安监局,各乡镇(街道)、xx经济开发区。
3、安全短信速递和温馨提示。
充分利用短信快速便捷的有利条件,启动短信发送网络,广泛宣传安全生产知识。
县安委办适时向县四套班子部分领导、县安委会成员单位领导和安监系统人员发送安全提示和问候短信。
县电信局、中国移动xx分公司、中国联通xx分公司向本地手机和小灵通用户统一发送安全生产内容的短信息。
责任单位:县电信局、中国移动xx分公司、中国联通xx分公司,各乡镇(街道)、xx经济开发区。
4、举办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活动。
按照全国统一行动,县安委会与玉城街道办事处将于6月16日上午联合举行大型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活动。
安全生产咨询日活动将面向市民、外来民工等开展各种安全咨询,发放安全宣传资料,现场展出安全生产知识图版等。
参加单位:县安监局、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消防大队)、县交通运输局、县海洋与渔业局、县住建规划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人力社保局、县总工会、县卫生计生局、县环保局、县农业局、县教育局、县供电公司、县气象局、xx海事处、xx港航分局、县旅游局、县城管执法局、有关新闻单位以及玉城街道办事处等单位。
其他乡镇(街道)、xx经济开发区都应在6月16日精心组织开展大型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活动。
责任单位:县安委办、县安委会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xx经济开发区。
5、组织开展安全文化“六进”活动:
(1)进企业。
要组织宣传组深入企业宣讲安全文化,内容主要为企业如何坚持和落实科学发展安全发展,职工如何遵章守纪。
编印和征订一批以各类防灾减灾、应急救援为主要内容的主题挂图、招贴画、宣传小册子发放到企业。
(2)进家庭。
要组织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内的企业开展“家属安全生产叮嘱活动”,由企业动员职工家属向职工送一封安全生产的家书,叮嘱亲人遵章守纪,服从管理。
通过对亲人的一声叮咛,送上一份亲情,促使职工为了家庭的完整和亲人免受拖累,以实际行动搞好安全生产。
(3)进农村。
要组织公安、交通、国土、住建、农业、水利、电力、消防等部门分别派出宣传组,深入农村宣传消防安全、交通安全、地质灾害、农村建房、农药安全、液化气(沼气)安全、防洪防汛、农机驾驶、用电安全等方面的知识。
(4)进单位。
县安委会所有成员单位,在“安全生产月”期间至少开展一次以安全生产为内容的主题学习或举办一期安全生产宣传板报或专栏,传播安全文化知识,内容要紧扣“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形式要精美活泼,寓教于美感之中。
(5)进社区。
要组织公安、交通、安监、消防、电力、工会、妇联等部门抽出人员组成工作组,深入辖区的所有社区,与社区领导共同召开创建安全社区座谈会,指导制定创建安全社区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落实工作责任,推动安全社区创建开展。
(6)进学校。
教育部门要在“安全生产月”期间,组织宣讲组深入辖区学校宣讲安全文化,宣讲安全生产法律制度、安全事故防范技术及中小学生校内外活动安全。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安监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各乡镇(街道)、xx经济开发区。
6、开展校园安全“五个一”活动:
(1)送“一本安全电子书”。
将儿童安全漫画制作成儿童涂鸦电子书本,并向全县各中小学校投放,以漫画的形式来宣传校园安全教育。
(2)说“一句安全提醒语”。
在各中小学校中开展“爸爸/妈妈,我想对你说,安全——”的活动,用一句话来表达自己对家人或者各个岗位上的工作人员最想说的,用视频的方式进行拍摄,并组织开展评先活动。
(3)画“一张安全画”。
在全县各中小学开展“安全在我心中”绘画比赛,作品充分表达同学心中的安全,参赛作品通过浙江安监公众号进行公开评选,比赛评选优秀获奖者颁发奖品和奖状,通过绘画比赛来让学生更加注重安全,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
(4)上“一堂安全课”。
在全县范围内,动员中小学校组织开展以安全为主题的公开课评比活动。
将评选出的优秀公开课做成视频,在主流媒体、新媒体中播放并组织中小学生观看学习。
(5)举办“一场知识竞赛”。
全面调动学生积极性,鼓励学生家长积极参与,和孩子共同学习、参赛,并以此次竞赛活动为契机,进一步普及安全知识,提高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能力。
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团县委、县交警大队、县消防大队,各乡镇(街道)、xx经济开发区。
7、开展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周和应急预案演练周活动。
开展安全生产知识图版巡展活动,组织出动安全生产宣传车,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免费印发安全生产读本等资料,全面宣传安全知识,以增强广大民众的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针对夏季汛期特点,在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水利设施等行业领域企业以及学校、商场、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组织开展应对各种突发事故应急处置和自救疏散演练,以此完善企业应急能力,提高企业应对自然灾害、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置和职工自我保护能力。
责任单位:县安委会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xx经济开发区。
8、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集中执法监察活动。
组织专门人员,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部位和重点问题,采取联合执法检查、专项执法检查、交叉执法检查等形式,全方位开展“打非治违”集中执法监察活动。
责任单位:县安监局、县经信局、县公安局、县国土资源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海洋与渔业局、县消防大队。
9、开展职工“查安全隐患、提合理化建议”活动。
为了充分发挥职工群众参与安全生产的积极性,为企业安全发展集思广益、建言献策,结合我县“安康杯”竞赛活动,联合县总工会组织开展职工“查安全隐患、提合理化建议”活动。
通过层层发动,组织全县企业职工积极参与活动,对征集到的安全生产合理化建议进行筛选,评选出“十佳金点子”和“十佳银点子”,并予以奖励。
责任单位:县总工会、县安监局、各乡镇(街道)、xx经济开发区。
10、积极参与上级组织的系列活动。
(1)参加“安全生产台州行”活动,由县安委办牵头落实。
(2)参加“安全卫士”演讲比赛活动,由县教育局牵头落实。
(3)参加“安全生产月”主题摄影比赛活动,由县安委办牵头落实。
(4)参加“守护生命”安全知识微信有奖竞答活动,由县安委办牵头落实。
(5)参加安全生产征文比赛活动,由县安委办牵头落实。
(6)组织“安全护航g20”宣誓活动(开展大客车司机出行前郑重向乘客宣誓“五不一确保”),由县交通运输局牵头落实。
三、工作要求
1、强化领导,落实责任。
“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已经是第十五个年头,对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各地、各部门和有关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重要意义的认识,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切实把“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各项工作抓紧抓好抓实。
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确保组织、经费、责任“三落实”。
县委宣传部、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县公安局、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和县妇联等部门联合组成“安全生产月”活动指导组,组长由县安委会副主任、县安监局局长曾志斌担任,成员由县委宣传部、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县公安局、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和县妇联等部门分管领导担任,指导组办公室设在县安监局综合科,具体负责活动的部署、沟通、协调以及资料收集与报送等。
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建立相应的活动组织机构,制订活动方案,落实活动经费,组织指导各项工作开展。
2、统筹谋划,注重实效。
县安委会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参与“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上下联动、多管齐下,形成工作合力。
各地、各部门和各有关单位要围绕“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紧扣查补安全生产领域短板,通过老百姓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方式开展安全宣传教育系列活动。
要切实加大“安全生产月”活动舆论宣传和新闻报道工作力度,借助报纸、电视、电台等媒体力量加强宣传报道、增加宣传报道频次和版面,扩大宣传面;发挥微信、微博等新媒体作用,强化公众互动性、参与感,提高受益度。
3、强化考核,及时总结。
要认真对照20xx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考核标准进行对照组织,并将考核表及时上报,考核表将作为各地各部门“安全生产月”活动评先评优的主要依据。
要建立联络员制度和检查督导制度,加强沟通联系,层层组织督导,指导推动各地开展活动。
要重视信息报送工作,切实加强对本地、本部门活动信息的跟踪采集,及时报送活动相关信息。
要注重发掘先进典型,提炼经验做法,及时做好活动的总结工作。
请各乡镇(街道)安委会、xx经济开发区安委会、县安委会有关单位于5月6日前报送“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名单和“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各联络员要在每周五下班前将本地区、本行业和本单位一周内开展活动情况(电子版)报送县“安全生产月”活动指导组办公室(设在县安监局综合科),重大活动随时动态报送。
“安全生产月”活动结束后,请各乡镇(街道)安委会、xx经济开发区安委会、县安委会有关单位于7月1日前,将“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及《20xx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考核评分表》及时报送至县“安全生产月”活动指导组办公室。
信息、活动报送情况及要求上报的相关内容全部纳入20xx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里“安全生产月”活动的考核内容。
今年以来,全国各地先后发生了多起特别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9月8日,山西省xx市xx县xx矿业有限公司(铁矿)发生特别重大尾矿库垮坝事故,造成死亡和失踪270人。
9月21日凌晨,广东省xx市xx区的xx俱乐部发生火灾事故,造成43人死亡、88人受伤(5人重伤)。
同一天,在河南xx市xx 广贤工贸有限公司又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造成37人死亡。
这几起特别重大事故在社会上引起较大反响。
广西重大安全事故也呈现上升趋势,特别是xx “7.21”特大煤矿事故和xx市xxxx集团“8·26”事故的发生,引起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
为了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工作,坚决扭转安全生产工作的被动局面,乡党委、乡政府决定,从9月30日至10月31日,用一个月的时间在全乡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工作月”活动。
为此,特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主题
“强意识、查隐患、抓整改、压事故、保安全”。
二、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工作月”活动,进一步促进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落实,促进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乡政府监管主体责任的落实,促进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立足于治大隐患、防大事故,建立健全隐患治理和危险源监控制度,加强事故预报、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工作,着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实现全乡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确保国庆节期间安全稳定,为第五届中国—东盟博览会、自治区成立五十周年系列庆祝活动的顺利举行创造安全和谐的社会环境。
三、组织机构
成立**乡“安全生产工作月”活动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乡党政办。
办公室主任由赵敏同志兼任,办公室工作人员由办公室主任根据活动需要从有关单位抽调。
四、活动内容
(一)进一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针对即将进入“十一”国庆旅游黄金周和矿山、烟花爆竹、道路交通、建筑坍塌、火灾、食品卫生等安全事故多发期的特点,把非煤矿山、道路交通、烟花爆竹、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或领域作为排查治理的重点,建立健全隐患治理和危险源监控制度,加强事故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工作,落实防坍塌、防火等各项措施,努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实现全乡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二)突出重点,深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
以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器材、病险水库、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学校等事故易发的重点行业和领域为重点,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1、烟花爆竹方面。
整治批发经营企业采购含氯酸钾的烟花爆竹产品、非法和伪劣产品的行为。
按照批发企业仓储库房危险等级的要求,严格查处超药量、超范围存储行为;进一步落实烟花爆竹“打非”责任,严厉打击非法行为。
要加强对烟花爆竹运输、储存的安全整治,严防违规储存、运输,公安部门要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禁运输车辆违法违规运输烟花爆竹,交通管理部门要加强对车辆的整治,严禁超量储运及违规装卸、搬运作业。
2、民爆器材方面。
严格禁止超能力、超负荷突击生产,严禁超定员、超定量、超规定时间组织生产;严禁生产经营企业超量储存民用爆炸物品。
严格企业淘汰生产线的拆除管理和新批生产线的建设“三同时”管理;加强对企业专用设备的安全状况、运行情况、使用年限、维修、保养情况及现有设备淘汰、设置电子监控系统等方面的检查;坚决打击非法建设、非法生产和非法经营行为。
3、道路交通方面。
查处机动车超速、超员、酒后驾驶、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和查处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三轮摩托车违法载客、非法营运违法行为;强化对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的安全管理,杜绝不符合危险化学品运输的车辆及不符合装载要求的车辆上路行驶;要加强对学校、幼儿园接送学生、儿童的客运车辆安全检查;规范营运客车安全管理系统、gps车辆监控系统和汽车行驶记录仪的使用管理,加强对客运车辆的安全检查检测,防止运输工具带病运行;客运站要加强“三品”检查,杜绝旅客将“三品”带上车。
4、农机行业方面。
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整治行动”,查处农用运输车、拖拉机非法载人、无证驾驶、违章操作和无牌行驶等到违法行为。
5、消防安全方面。
加大对宾馆、饭店、商场、学校、医院、游戏娱乐、网吧等公共场所和人员密集场所以及“三合一”、“多合一”容易发生火灾事故的场所的排查整治力度,严防发生群死群伤事故;对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实施重点监管。
6、建筑施工方面。
企业安全隐患,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特别是对现场脚手架、深基坑、高大模板、建筑起重机械等危险性较大的工程要加强安全整治;认真落实长大隧道施工防范坍塌、涌水、突泥、瓦斯爆炸事故和其它有害放射性元素措施。
7、特种设备方面。
加强对特种设备定期检验、维护保养和压力管道、气瓶的普查登记的检查;加大对工厂使用的起重机械、厂内机动车辆、锅炉、危化品生产和储运单位涉及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各类气瓶充装单位,交通枢纽和宾馆、饭店、购物中心、学校等人员聚集场所的安全检查和整治,确保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
8、学校方面。
重点防范交通、坍塌、踩踏、火灾等事故,全面落实学校安全防范措施。
所有学校在秋季开学前都要组织开展一次安全大检查。
9、水利设施方面。
加强对水库、大型拦河水闸工程、堤防工程、水电站等的安全整治。
特别是要加大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凡水库大坝廊道、护坡存在裂缝、渗水渗浆和老化,输水和泄洪建筑物存在裂缝、气蚀、破损和变形的,要抓紧进行整治。
同时要完善水库大坝安全监测、水雨情测报通信预警设施。
10、发电方面。
加强对特种设备和压力容器的安全质量检验检测、维护管理和鉴定;加强对水电站大坝的安全监测、补强加固和缺陷治理;加强对并网电厂涉及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的监控系统、励磁系统和调速系统、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等设备的安全检查;完善火灾报警系统、灭火系统、安全出口、厂内消防通道等;落实恶劣气候等自然灾害和迎峰度夏安全生产措施。
11、电网方面。
加强对电网一次、二次设备的安全运行和防火、防雷电设施以及重要用户供电的安全管理;全面落实预防恶劣气候等自然灾害和迎峰度夏的安全供电措施。
(三)扎实开展第二次百日安全督查专项行动。
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安委会《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区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第二阶段综合督查的通知》(桂安委[20xx]30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市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来政办电[146]号)和《**瑶族自治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县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金政办发[20xx]89号)精神,做好迎接市、县安委会百日安全督查组到我乡开展督查的各项准备工作。
(四)以“治理隐患、防范事故”为主题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通过张贴宣传标语、悬挂宣传标志、散发安全生产资料等形式,在大型群众聚集活动等时间和场所,大张旗鼓地开展安全宣传活动,营造浓厚的安全宣传舆论氛围,深入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安全生产知识和常识。
抓住正反两方面的典型,以案说法。
五、活动时间安排
1、动员发动:9月29日-10月1日。
各村民委、各部门领导要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会议研究制定方案,充分调动各村民委、各部门的能动作用,进行广泛的宣传发动,做到家喻户晓。
2、活动时间:10月2日-31日。
各村民委、各部门、各单位在本村民委、本部门(本行业)扎实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工作月”活动。
六、督查时间安排
活动期间,县政府将派督查组深入各乡和有关单位进行督查,具体时间和日程安排另行通知。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各村民委、各部门要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把这次“安全生产工作月”活动作为减少隐患、遏制事故的重要举措,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的重要任务,切实抓紧抓好。
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保证各项活动所必需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到位。
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部署,加强督促检查;分管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职责,亲自深入一线开展督查。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责,组织开展好本单位各项活动。
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团结协作。
各单位要及时总结分析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综合协调和信息汇总上报工作。
(二)周密部署,务求实效。
各村民委、有关部门要根据本方案精神,明确活动重点内容、要求和责任,要建立和落实督查工作责任制,健全工作机制,对督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责令立即整改;不能现场整改的,要逐项落实整改资金,明确整改期限和责任人,妥善制订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严重危及安全的,要立即责令停产整改。
各有关部门要将“安全生产工作月”活动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通报政府,并做好整改情况的跟踪督促。
对在活动期间因责任不落实、推诿扯皮、玩忽职守造成事故的,或者在所辖地区和行业发生严重影响的群死群伤安全事故的村民委和有关部门领导,将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行政责任,视情节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三)突出重点,全面深入。
为确保“安全生产工作月”活动取得实效,活动期间,各部门、各单位要深入基层,深入企业、深入现场督查指导、狠抓落实。
既要全面发动,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彻底排查隐患和问题,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后患;又要着重检查事故频发、隐患突出、安全生产形势严峻的地方、行业和企业,特别是非煤矿山、交通运输、消防、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特种设备、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要着眼于治大隐患、防大事故,致力于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对检查、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指导、督促企业分析问题、研究对策,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做好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及时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四)广泛宣传,形成声势。
各村民委、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媒体,要结合“隐患治理年”活动,加大对“安全生产工作月”活动的宣传力度,教育引导各生产经营单位和广大职工增强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要注意发现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加以总结推广,运用典型推动工作。
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的作用,鼓励广大职工和人民群众积极举报弄虚作假行为,对活动开展不认真、走过场,或者督查不力的单位和部门,要予以通报批评或公开曝光。
(五)加强沟通,及时反馈。
“安全生产工作月”活动期间,各村民委、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信息稿件的报送工作,要安排专人负责活动期间的信息整理和报送工作。
安全生产实施方案建筑篇四
为进一步抓好我县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和建筑施工扬尘治理,推动安全生产和扬尘治理规范化、标准化、常态化建设,提升安全文明施工水平,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规则》、《xx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xx省扬尘污染防治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和扬尘治理各项规章制度,结合工地实际情况,统筹兼顾,精准施策,强化监管进一步提升建筑施工项目整体形象,有效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维护全县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的总体稳定形势,推进空气质量持续向好。
二、工作目标。
建立完善一套建筑施工项目现场及企业内部管理的制度体系,明确施工现场的建设模式,推动安全生产和扬尘治理“双提升”,不断提升建筑施工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三、工作标准。
(一)施工场地外围建设。
施工单位对因建设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比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应当采取专项的防护措施。场外道路边线与建筑物(或外脚手架)边缘距离分别小于坠落半径的,应搭设安全通道。施工现场必须沿四周连续设置封闭围墙(围挡)。
建筑施工项目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在围挡外侧区域划分出大小合适的员工停车场地,并悬挂标识,对摩托车、电车、小轿车等车辆集中规范停放、管理。
(二)施工围墙(围挡)建设。
在施工现场周边设置硬质封闭围挡或者围墙,严禁围档不严或敞开式施工,城区主干道围挡高度不低于2.5米,一般路段高度不低于1.8米,在围挡底端设置不低于0.2米的防溢座;临主要街道存续使用一年以上的建筑围挡采用“铁皮+草皮+字体”装配式形式,存续使用两年以上的建筑围挡采用围墙形式,临建工地周围设置不低于2米的遮挡墙,市政设施、道路挖掘施工工地遮挡墙高度不低于2米。公益广告展示面积不少于建筑围挡墙体广告总面积的二分之一。现场围挡应定期进行维护,发现破损及时修复、更换。
围挡(围墙)应安装围挡喷淋系统,高出围挡20厘米,喷头间距不大于3米,定时对施工现场进行喷雾降尘。
(三)施工出入口及周边环境建设。
按规定标准设置大门,并在施工大门上张贴扬尘治理投诉举报公示牌,公示牌一律采用蓝底白字的pvc板并加装塑料边框,尺寸大小为长0.6米、宽0.4米(公示项目名称、参建单位、扬尘监管单位、监管人员姓名及联系电话等信息)。
工地大门按照人车分流设置,设置施工人员实名制通道,建立出入人员登记台账,对出入人员情况进行详细登记,进入现场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口罩,在符合疫情防控及安全生产各项要求后方可进入。
施工出入口附近结合场所的实际情况设置必要的车辆冲洗设施,主要包括漫水路、冲洗台、泥浆沉淀池等,并配备专职人员负责对进出道口的所有车辆进行冲洗保洁;因场地受限的施工现场应安装全自动高压工程洗车机或“红外线冲车时间控制仪”、“自动感应栏杆”等。严格规范车辆冲洗,对进出道口所有车辆进行冲洗保洁,严禁车辆密闭不严或带泥上路。
出入口应设置警卫室,实行门卫交接班制度。大门进口处设置“非施工人员谢绝入内”等警示标志和标识。
出入口附近施工现场应按照标准设置十牌(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文明施工牌、消防保卫管理制度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牌、安全生产纪律牌、安全技术措施牌、扬尘治理公示牌、扬尘治理措施牌、施工许可证牌)、四图(使用总平面图、现场安全标志布局总平面图、施工现场排水网络图、消防平面布置图),图牌尺寸统一不小于90*110cm,图牌底端距地面垂直高度不低于1米,上部顶端设有防雨装置,各种标牌要大小均匀、排放整齐、表面干净整洁。在出入口附近显要位置要设置宣传栏、消防箱,设立班前讲评台(尺寸大小根据工地场地实际确定)等。
(四)施工现场视频监控及在线监测设备建设。
施工现场应在出入口、加工区和主作业区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在施工区域建立闭路监控系统,加强内部安全管理。根据占地面积安装扬尘治理在线监测设备,五千平方米以内至少安装一台,五千至一万平方米至少安装两台,一万至十万平方米至少安装四台,十万平方米以上在至少四台的基础上,每增加十万平方米增加一台,不足十万平方米的按十万平米计算,并与生态环境部门在线监测系统联网。
(五)施工现场管理。
施工现场应将办公、生活与作业区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办公、生活区的设置应符合安全性要求。作业区应根据施工需要合理规划划分不同场地功能区块,并悬挂各功能区块标志标牌。工地内暂时不能开工的建设用地或闲置地块,对裸露地面使用2000目(六针)防尘网进行遮盖,超过三个月的,采取绿化、铺装等防尘措施。整个施工区域应坚持硬化、绿化、苫盖三者的有机结合,确保现场不留空隙,不裸露地表。对硬化区域,要坚持定期湿扫,保持地面干净、整洁。所有区域要保持整体环境良好,无随意丢弃的各种垃圾和集聚的灰尘。
1、现场物料堆放。施工现场的工具、构件、材料必须按照总平面图划定区域放置,堆放整齐,按品种挂设定型化标牌。堆放场地要硬化、坚实、平坦并有排水措施。钢筋堆放需用木方垫起,不宜放在潮湿和暴露在外,堆放高度不宜超过1.2米。砖、砌块应码成方垛,高度不超过1.5米。现场各类管线走向合乎规范要求,无私拉乱接现象。
2、现场临建设施管理。临建设施选址应合理,并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安全、消防要求,应满足坚固、美观、通风、采光、防雨、防潮、保温、隔热、防水等性能要求,保持室内干净、整洁。
3、环境卫生。施工现场必须设置密闭式垃圾站,施工垃圾与生活垃圾应分类存放,并及时清运出场。清运垃圾时,必须采用相应容器或密闭运输车辆,驶出工地的渣土和粉状物料运输车辆应该平装,不能高于车厢围栏且遮盖率达到100%,防止建筑材料、垃圾和工程渣土等沿途遗撒。定期对楼层和脚手架进行清扫,清扫时预先洒水湿润,建筑废弃物要日产日清,施工楼层建筑垃圾装袋密封,利用垂直升降机或管道清运方式运至地面集中堆放并全部清出现场,严禁凌空抛掷,建筑物内干净整洁、无浮土;不能清运的必须全面苫盖,使用密目网不得少于6针2000目要求。施工现场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禁止现场未密闭搅拌砂浆。
4、各类安全标识标牌设置管理。各类安全标识标牌必须按照安全生产有关内容、标准进行制作,牌面整洁,悬挂位置、张贴顺序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在施工场地明显位置应设立风险管控台账、风险等级分布图等,重大危险源位置设置重大危险源管控公示牌、风险等级管控牌及管控措施等符合安全生产标准的标牌、标识。
(六)其他要求。
1、扬尘员配备。建筑面积十万平方米以下的房屋建筑工地配备4名扬尘防治专管员(建设单位1名,施工单位2名,监理单位1名);十万平方米以上三十万平方米以下的房屋建筑工地,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扬尘防治专管员不变,施工单位按建筑面积每增加十万平方米增加1名扬尘防治专管员;三十万平方米以上六十万平方米以下的房屋建筑工地,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各增加1名扬尘防治专管员,施工单位按建筑面积每增加十万平方米增加1名扬尘防治专管员,以此类推。
2、扬尘设施配备及管理。建筑施工需遵照大气污染治理的有关规定,做好预警天气的响应措施。土方施工期间,配备足够覆盖作业面的抑尘设备进行湿法作业,雾炮要压力充足,喷雾超过10米,并连接电源确保正常使用,根据风向及时调整雾炮机位置,遇4级以上大风或重污染天气预警时停止施工作业。
3、非道路移动机械管控。进入施工现场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必须安装有尾气净化装置、进行编码登记并取得生态环境部门发放的绿色标识,凡是不满足以上三个条件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一律不准进入施工现场。
四、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企业各方主体责任。
施工单位应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和扬尘治理的各项规定,切实将各项措施落实到位;监理单位负责将建筑施工标准化治理的纳入监管范围,强化业务指导,发现问题,应当要求施工企业立即改正。
(二)严格落实部门监管责任。
县住建部门作为行业监管部门,将进一步强化部门监管责任的落实,加强工地标准化建设的组织协调,分解目标任务,推动工作开展。要健全标准化建设管控责任体系,全面实施差异化管控,对不同施工阶段的项目突出不同的管控重点和内容,突出标准化管理的实效性。要建立完善工地标准化管理的制度机制,建立施工工地月度百分制考核,由相关部门主管同志带队,发现施工工地达不到要求的,视问题严重程度进行扣分,累计扣分超过40分后,采取停工整改措施,验收合格后方可继续施工。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深刻认识到加强施工工地现场标准化管理的重要意义,转变老旧思想,杜绝侥幸心理和麻痹意识,把推进工地标准化管理放在工作的重要位置,做到真重视、真投入、真落实。
(二)加强组织领导。
县住建局成立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副职为副组长、相关股室工作人员为成员的建筑施工场地标准化管理推进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部署,明确目标和责任分工,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各企业也要加强组织、制度建设,明确专人负责,扎实做好各项工作。
(三)加强督导执法。
县住建局将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和频次,发现问题第一时间责令相关企业整改到位,以督查促整改落实,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一年内受到3次及以上行政处罚的建筑市场主体列入“黑名单”。
(四)发挥舆论宣传监督作用。
县住建局将充分发挥舆论宣传和群众监督作用,积极开展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和典型案例的宣传,推广先进经验做法,公开曝光反面典型,公开部门投诉举报电话等形式,为推动施工场地标准化管理营造良好的氛围。
安全生产实施方案建筑篇五
为深入贯彻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在公司营造“安全管理,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树立“安全为天”的思想,创建“人人管安全,人人要安全”的和谐企业,突出“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活动主题,特制定本活动方案。
以“要始终把安全生产放在各项工作的首要位置”作为指导思想,强化安全生产的责任意识和反违章管理,树立全员参与意识,把保障安全放到至高无上地位,通过多样培训,提高员工安全防范技能和意识,促进公司安全发展。
活动主题: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活动时间:20xx年5月31日—6月30日。
通过“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开展,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把安全生产摆到更加重要的位置,完善安全应急预案体系,促进安全生产责任进一步落实;员工安全意识明显增强;安全管理明显加强;事故隐患整治取得明显成效。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活动指挥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生产技术处,由生产技术处处长甘德海兼任办公室主任,副主任由行政人事处处长牟剑锋和财务审计处处长谢建强担任,负责安全生产月相关活动的组织与指挥;办公室成员由各职能办公室主管组成,负责各项活动的具体操作与落实。
1、举办公司安全生产月动员会议(5月31日),5月28日提前发布会议通知。召集公司中层管理干部和安标建设工作组成员召开“安全月”活动启动仪式。由公司总经理作动员讲话,公司领导在会上开展安全生产宣讲课。要求安全办公室做好活动宣传工作,让“安全月”活动启动在六月,持续在心中。由安全办公室负责制作、悬挂安全宣传横幅,营造活动氛围。
2、组织开展“隐患随手拍”活动,由公司全体员工参与,要求排查公司生产作业场所的安全、环保隐患,以图片和文字整改方案为内容,在6月25日前报安全办公室组织评审。
3、组织开展“安康杯”安全生产知识竞赛,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生产技能。
4、组织开展汛期应急救援演练、消防应急救援演练和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培训,强化危机意识与应急处置能力。
5、定期通过新媒体发布安全生产月展播影片。
安全生产月活动要以“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主题为指导,紧紧围绕公司年度安全管理目标,深入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抓好公司安全生产工作。
1、公司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安全月活动的开展,围绕本部门实际情况召开部门动员会,结合公司安全月活动方案制定部门安全生产月活动计划报生产技术处。
4、在“安全生产月”期间,公司办公室加大宣传报道力度,宣传先进,暴露违章行为。
安全生产实施方案建筑篇六
为贯彻落实市住建局《关于开展采用标准化、工具化防护设施预防建筑施工高处坠落事故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常建通〔2017〕17号)、《落实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年工作方案》(常建通〔2017〕61号),结合我县建筑领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实际,决定从2017年5月15日起至2017年12月底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原则,深入开展施工现场起重机械、脚手架、深基坑、支模架、临时用电、现场消防等重大危险源的检查整治工作,做到突出现场、查漏补缺、排查隐患,切实提升我县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通过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督促建筑施工企业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及时消除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生产隐患,有效遏制和防范建筑施工起重机械、深基坑、脚手架和模板支撑系统等倒塌、坍塌事故,确保全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1.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建设、监理、设计、施工总承包、专业分包、劳务分包,钢管扣件租赁,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安装、使用等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各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安全责任落实情况。
2.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情况;建筑起重机械司机、安装拆卸工、司索工、架子工、电工、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3.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管理情况。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开展专项方案编制、审核、专家论证及现场实施情况;监理单位开展专项方案审核、施工现场监理和工程验收情况;建设单位在安全报监时提供清单情况。
4.深基坑工程安全管理情况2017年建筑安全月活动方案2017年建筑安全月活动方案。深基坑(槽)开挖的防护情况,包括周边防护栏杆、工人专用梯道、同一垂直作业面上下层之间的隔离防护等;深基坑(槽)和边坡作业的合规性情况,包括支护、降(排)水、放坡、安全监测等。
5.模板支撑系统安全管理情况。模板支撑系统搭设前材料及基础验收、安全技术交底、模架搭设、搭设后检查验收,使用与检查、混凝土浇筑、现场安全监测、模架拆除以及监督管理等制度执行情况。
6.起重机械安全管理情况。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注销)、安装(拆卸)告知、安全档案建立、检验检测、安装验收、使用登记、定期检查维护保养等制度执行情况、机械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以及企业是否具有相关资质和安全许可证情况。
7.脚手架安全管理情况。材料送检及方案编审情况,首层脚手架验收制度执行情况,剪刀撑的设置情况,连墙件数量、位置及连接方式等设置情况。
8.临时用电及现场消防管理情况。施工及监理单位、人员的履职情况,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审及执行情况,三项基本安全技术原则的执行情况,外电线路及配电线路执行规范情况,使用及维护情况等;消防制度的'建立及落实情况,消防设施及水源的配置情况,动火审批执行情况,安全通道的设置及管理情况等。
成立全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由蔡业知副局长任组长,安监站站长甘小刘、建安站站长游琪、质监站站长郭爱军、监察队队长李平任副组长,各站(队)工作人员为成员开展整治工作,办公室设在局安监站。各企业均应成立相应的检查督导小组,认真履行对各项目部的指导、督导职责,切实抓好此次行动。
(一)部署启动阶段:2017年5月中旬。各单位结合本企业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认真分析安全生产现状,制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并做好相应的部署落实工作。
(二)自查自纠阶段:2017年5月底。全县建筑施工企业及工程项目部、监理部学习宣传及贯彻落实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有关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要立即建立隐患治理台帐,并安排专人落实整改。
(三)检查督导阶段:2017年5月至11月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按照“四不两直”方式对全县所有在建项目进行同步检查。
(四)总结分析阶段:2017年12月。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对本次整治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分析,形成工作总结报告,并上报局安委及市住建局2017年建筑安全月活动方案活动方案。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企业要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认真部署,把安全责任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头,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二)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各企业要将专项整治工作全面覆盖所有在建项目,突出夏季高温、汛期、重大节假日,施工高峰期等重点时段,对各类园区、工矿企业厂区、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和非法违法建设项目等事故多发工程,以及差别化管理项目进行重点监控。
(三)做好信息报送。各单位要做好相关信息的汇总和报送工作,发生事故的,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报送。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无关。
安全生产实施方案建筑篇七
6)请公司办公室配合在公司网站上进行安全月宣传;
2)在6月初召开一次安全生产月动员大会,具体由我办牵头组织,公司领导出席,全体中层干部及安全员参加,并邀请**市安全生产管理局领导出席会议。
3)6月份还将组织对在建的xx工程建设的安全专项检查,督促建设施工单位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实施方案建筑篇八
活动时间:6月1日至6月30日。
活动主题:强化安全管理、推动安全发展。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各施工队队长及各施工队兼职安全员。
(一)召开“安全月”活动部署会。
(二)宣传教育动员阶段(6月1日-6月15日)。
各施工企业应按质安站分解到各个在建项目的“安全生产月”宣传标语内容(附件1),制作好宣传横幅,在工地现场,显眼路段张挂。“安全生产月”领导小组安排好人员,制作好发放资料及展板,全力配合好6月16日县安委会组织的咨询日活动。
安全生产实施方案建筑篇九
按照菏泽市城乡建设局菏建(20xx)97号文件具体要求,立即开展本施工项目部夏季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组长:刘毅。
副组长:卢兆方、龚伟忠。
组员:李亚、王凯明、赵孝光、张明。
阅城国际花园(二期)施工现场。
《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xx)、《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等有关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标准。
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重点检查安全责任制度是否建立健全,是否落实到位等情况,以及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具体包括:
1、执行国家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执行情况。
2、领导施工现场值班带班执行情况。
3、“打非治违”、“建筑施工扬尘”、“安全生产月”活动、“违章搭建彩钢板临时用房”等专项行动集中开展情况。
4、施工现场脚手架、起重机械、施工用电、施工机具、模板支撑、安全防护、基坑支护等自检和规范管理情况。
5、施工现场有毒有害扬尘等危害防治与防汛、防暑降温措施的落实情况。
6、现场突发事故或应急救援预案是否完善,应急演练情况;
7、对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风险识别和监控预警制度建设及措施落实情况;
8、三类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及施工人员的全员教育培训等情况;
9、所有在建项目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检查工作分三个步骤进行:
通知各施工班组要认真对本单位全部在建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彻底排查各类事故隐患。
检查小组对施工现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认真进行检查。
检查小组对执法检查情况进行汇总、整理,依法严肃处理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违法违规行为。
施工项目部、施工班组要迅速开展自查自纠,根据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组织开展安全自查,特别是要加强重点部位、重点施工环节的检查,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工程项目要责令其限期整改,跟踪落实,确保安全隐患及时消除。
安全生产实施方案建筑篇十
矿属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强化我矿安全管理工作,切实加强矿井各类隐患排查与治理,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根据******文件精神和集团公司的总体要求,结合我矿实际,决定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制定本方案。
以“安全责任、重在落实”的理念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进一步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强化企业安全管理基础,巩固和发展当前安全生产成果,进一步推进矿压防治、瓦斯治理和机电运输管理工作,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行动,积极预防和遏制安全生产事故,推动我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为顺利完成全年各项安全生产任务夯实基础。
狠抓“两个薄弱环节”:狠抓顶板、机电运输管理,遏制零星事故;突出“三个重点”:突出抓好矿压防治工作、“一通三防”和瓦斯治理工作;强化“四个保障”:一是强化基础保障、二是强化技术保障、三是强化资金保障、四是强化素质保障;抓好“五个落实”:做到隐患治理责任到人、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严厉处罚“三违”行为,加大隐患查处力度,建立隐患治理的长效机制。
隐患排查治理行动期间,狠反“三违”、消除隐患、遏制事故,实现无“三违”、无人身事故和二级非伤亡事故,科室制定反违章实施细则,确保安全生产。
为切实落实华能公司和集团公司关于隐患排查治理行动的总体安排和要求,抓好我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经矿党政会议研究决定成立隐患排查治理行动领导小组和工作办公室。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检科,***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隐患排查治理日常工作。
(一)排查治理范围:全矿各生产单位。
(二)排查治理重点:各项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安全技术管理情况,矿压预测预报和防治,“一通三防”、机电运输、顶板管理、工程质量及现场安全管理方面的问题和隐患。地面机房、地面工程、外包工程及煤场的安全管理。
(一)矿压防治:矿压防治管理制度是否完善;矿压监测和预报是否完善和有效;各项防治措施的落实情况,是否制定矿压防治计划和长远规划,各类台帐记录是否按时填写。
(二)矿井通风: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安全质量标准化》关于矿井通风方面的要求,各类通风管理制度的完善,通风系统的合理性;通风设施的完善和可靠性;采区通风情况,矿井总风量和作业地点的实际风量是否达到要求;有无无风和微风作业现象;局部通风和掘进工作面是否实现“三专两闭锁”;矿井反风演习和主要通风机性能测定要按规定进行。
(三)瓦斯治理:主要对矿井瓦斯抽放系统的完善和合理性进行检查;瓦斯抽采指标是否达到有关要求;是否制定瓦斯抽采规划和年度计划,并与生产作业计划相匹配,实现抽、采、掘平衡,以及瓦斯抽放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情况,瓦斯防治管理制度的完善。
(四)采掘工程质量:采煤和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是否按规定每月进行会审、补充和完善;生产单位是否严格按照采掘工艺施工;采煤工作面的超前支护和掘进工作面的支护质量是否符合要求;采掘工作面的定员编制情况是否符合规定;特种作业人员是否全部持证上岗。
(五)顶板管理:采掘工作面必须按照《作业规程》规定及时支护,严禁空顶作业;采煤工作面两顺槽的超前支护长度、支护质量必须符合规定,及时放顶,悬顶距离不得超过规定;采煤工作面两顺槽及掘进工作面后巷管理是否措施到位。
(六)机电管理:主要检查机电管理各项制度是否完善;井下机电设备以及保护设施必须完好可靠;是否存在机电设备失爆现象;主副立井提升运输设备保护装置和安全防护设施齐全、有效;井下使用的开关和高低压柜保护装置是否齐全、动作灵活可靠;机电设备的维护保养和检修方面是否到位;机电设备及配件安全标志管理是否登记、验收、台账齐全。
(七)运输管理:材料运送和人员运送管理情况;斜巷提升信号及警示装置是否齐全完善,是否执行警戒制度,有无“人车混行”现象,斜巷一坡三挡和防跑车装置是否合理有效;轨道敷设要符合要求,连接装置,插销、连环和保险绳是否符合要求;绞车钢丝绳及制动装置是否定期检查,并有记录。
(八)火工品管理:配合公安部门定期检查井下火工品库。火工品库存放量要符合有关规定,认真作好存放和领退记录;使用单位严格执行火工品领、用、退制度;爆破作业地点要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严禁装药和打眼平行作业等违章作业行为,禁止明火放炮;严格按规定处理瞎炮;是否执行作业地点火工品专人专管和使用专用木箱存放。
(九)建立健全各项制度以及落实方面: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岗位责任制健全完善;按规定落实领导干部下井带班制度,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严格执行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
(十)标准化实施方面: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和考核评级办法》执行;对照标准查隐患,按照要求定措施,责任到人抓落实,质量标准化评级一级。
(十一)安措费用的提取和使用方面:安措费用的提取符合规定,严格执行煤矿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规定,不得挪作它用。
(十二)自然灾害的防治方面:矿井周围是否存在山体滑坡、垮塌、泥石流,以及洪灾导致溃坝、溃堤、淤泥危险河道等自然灾害威胁,是否落实防治及治理措施;必须作好因自然灾害造成的停电、停风等紧急事件的预防措施,恢复供电、通风前是否措施到位,并严格落实;必须抓好“雨季三防”工作,安排、部署要到位,隐患整改到位,措施落实到位。
(十三)应急救援措施落实方面:应急救援机构、队伍健全;按规定配置应急救援物资、设备;制定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按规定演练;矿长和调度值班人员、应急救援人员熟悉应急救援措施;井下作业人员熟悉避灾路线。
(十四)矿井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方面:是否成立系统建设领导小组,是否制定系统建设方案,进度是否严格按照方案进行,目前建设情况是否及时报告相关部门及主管领导,各项建设措施是否落实到位。
(十五)职工安全培训教育及火工产品管理方面:矿井年度制定的职工安全培训教育计划是否落实,各单位对职工是否定期组织进行安全培训教育,特殊作业人员培训和持证上岗情况,“三违”帮教,师徒帮带和职工自保互保联保责任的落实情况,火工品领、用、退制度的落实情况。
(十六)外包单位及地面工程安全管理情况:地面基建工程外包单位资质是否齐全有效,矿井要将外包单位的管理纳入正常安全管理范畴,主管单位是否定期组织进行隐患排查,各项安全措施是否落实到位,特殊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施工作业人员是否经过安全培训并考试合格后上岗。
1、隐患排查:认真做好例行检查,组织好每旬安全大检查、安全质量标准化和四个会战检查。一是以矿长为组长的隐患排查领导小组,每季度至少对矿井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二是主管矿长要根据安全管理重点,每月组织职能科室人员至少对管辖范围内的隐患进行一次全面安全隐患排查。三是专业科室每月组织工程技术人员至少对矿井进行三次全面安全隐患排查及四个会战检查。四是安全主管科室每月组织其他科室及工程技术人员对矿井进行三次安全隐患排查。
2、隐患整改治理: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按“五定”的.原则进行整改验收,确保各类隐患整改到位,措施落实到位。各单位对排查出的隐患,在短期内能完成的,立即整改,一时整改不了的要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加以防范。并在每周的安全办公会议上进行通报整改落实情况。
3、自然灾害预防:进入秋季,暴雨频繁,做好“雨季三防”工作,精心安排,周密部署,提前做好“雨季三防”所需物资,清理排洪沟渠,防止灾害事故。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行动,重在消除事故隐患,遏制零星事故的发生,也是华能及集团公司长期以来对安全管理工作的重点战略部署。各单位、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制定的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合理安排,尤其是各单位一把手要提高认识,振奋精神,亲自安排,切切实实抓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为全年全面顺利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和目标打好基础。
2、作好宣传和发动工作。针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单位要认真抓好学习和宣传,充分利用周例会时间,专门进行学习和培训,认真传达集团公司和矿上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会议精神,向职工大力宣传以“治理隐患、防范事故”为目的的隐患排查治理行动,让职工充分认识隐患排查工作的重要性,营造氛围,人人参与。
3、切中重点,狠抓薄弱环节的安全管理,突出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矛盾和问题。加大力度狠反“三违”,消除隐患滋生根源,防范事故,确保安全。
4、对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行动期间排查出的问题,相关单位要在8月25日前全部整改到位,对一时不能整改的问题,要指派专人负责,制定措施,加以防范。各科室对排查出的问题在8月26进行汇总,并以通报的形式下发到各单位。
5、对在隐患排查行动期间因隐患整改不到位导致事故的,严格按照《煤矿20xx年安全责任书》中事故处罚规定加倍处罚;对查出的隐患不能按期整改,且未采取措施的,对单位负责人、支部书记及安全副队长严肃处理;查出的“三违”人员加倍处罚。
安全生产实施方案建筑篇十一
为认真做好我院安全生产、安全保卫及消防安全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确保本院职工、就诊病人及家属的人身安全,保证医院公共财产完好无损,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基本方针,相关部门和科室密切配合,强化安全生产、安全保卫及消防安全目标管理,深化安全生产、安全保卫专项治理,建立健全三项安全工作岗位职责与制度,认真抓好落实,预防和遏制治安事件、生产事故与火灾事故的发生,努力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成立三项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安全生产、安全保卫及消防安全工作,以院长为组长,主任为副组长,保卫科及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各科室主任及护士长:为本科室安全生产、安全保卫及消防安全责任人。
1、安全生产方面:
(1)全院水、电的线路及设施设备定期检查,总务科负责,每周三次。
(2)氧气瓶的集中保管存放,定期检查,总务科负责,每天一次;氧气瓶使用环境要求及正确使用方法的指导和检查落实,各氧气使用科室负责,随时进行。
(3)大型及特种医疗设备的维护保养及正确使用,故障的报告及排除,各使用科室负责;督导检查每周一次,设备科负责。
(4)计算机机房设备的安全使用及维护检查保养,每周一次,信息科负责。
(5)变压器、配电室的使用安全工作,总务科负责。
(6)医院机动车辆的日常保养及安全驾驶,院办负责。
(7)加强灭鼠工作与安全用鼠药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总务科负责。
2、安全保卫方面:
(1)医院大门进出物品及人员的管理,门岗看护、院内车辆的有序停放等,保卫科负责。
(2)院内部的日夜巡逻及医院财产的保管,保卫科负责。。
(3)院区公共设施、树木花草等的看护,总务科负责;科室内部公共设施的看护,各科室负责。
(4)重点部位如财务科、收费室、机房、药房、各设备使用科室下班期间的门窗关锁,防范设备的开启等,保卫科负责,相关安全防范设施的安装,保卫科负责。
(5)院内公共秩序维护、治安事件的妥善处理,及时上报,以及对在院作案犯罪分子抓获与向公安机关的扭送等,保卫科负责。
(6)协助派出所搞好本院的治安管理与必要的调查取证。
3、消防安全方面:
(1)灭火器、室内外消防栓、应急灯等消防设备、器材的齐备及效期的定期检查,每周一次,保卫科负责。
(2)疏散通道、疏散警示灯的定期检查,每周两次,保卫科负责。
(3)医院防火安全教育,每季度一次,保卫科负责;科室防火安全教育,每月一次,各科室负责。
(4)医院工作人员消防知识培训,每半年一次;火灾应急预案的制定及每年一次的全员性消防演习训练,保卫科负责。
1、三项安全事关全局,全院职工特别是各级负责人思想上要高度重视,工作上要认真负责,要作为日常工作的头等大事来抓。
2、责任科室负责人要按照工作内容的要求认真抓好落实、检查和督导,做好巡查、维护、维修记录,切实把三项安全工作做实、做细、做好。
3、加强行政医疗值班,保证信息畅通,及时上报并解决安全隐患,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做好自己的事,确保万无一失。
4、主管院长要对所有涉及三项安全方面工作定期不定期进行检查督导,发现问题,立即督促整改,并按医院基本制度报请院长予以严肃处理。
1、安全生产制度
(1)严格执行水、电操作及管理规范,定期检查维护,及时处理安全隐患,并做好记录。
(2)保证氧气瓶的存放条件符合要求,严禁烟火,定期检查是否泄漏,及时维修问题氧气瓶,做好记录。氧气使用科室要严格遵守氧气使用规范,保证氧气使用安全。
(3)重点部门的门窗、橱柜一定要坚固、完好,符合防火、防盗、防霉烂的要求,做到人走断电、闭水、清除火种、锁门、关窗。节假日贴好封条或指派专人看守,保证万无一失。
(4)大型及特种医疗设备、计算机等要严格遵守操作规范,经常检查维护,避免因内部线路老化、短路等造成事故。
(5)凡属工作失职、责任心不强、未按规范要求操作检查而造成事故,其后果由当事人自负,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因责任不明、防范不严,措施不落实而发生问题,要追究科室负责人的责任。
2、消防安全制度
(1)保卫科负责对全院的消防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做好义务消防队的组织建设和业务训练,开展经常性防火宣传。
(2)消防器材的更换、维修和配置,由保卫科统一负责,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擅自调换。
(3)每个科室要有1名义务消防员,负责本部门的日常安全防火检查。如发现隐患要及时向主管领导和保卫科汇报,采取相应措施妥善处理。
(4)消防工作人人有责。各级领导有义务对所属职工定期进行安全防火教育,积极做好防火工作。
(5)存放、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部门,严禁使用明火、电炉。电器设备的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消防规定。
(6)药品及总务周转库、药房、医疗设备间,严禁吸烟和使用火种。
(7)搬运、使用易燃、易爆物品,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违者所造成的后果,由当事人承担,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
(8)在无火警的情况下,任何人不得擅自动用消防器材,违者予以批评教育。如有损坏要照价赔偿,情节严重的要给予行政处分。
(9)医院消防器材的购置、更换、维修及灭火器的定期换药,由保卫科负责统一安排,各科室给予密切配合。
3、安全保卫制度
(1)医院重要部位安装防护网、防盗门、报警器等安全防护设施,并正确使用。
(2)财务部门现金要按规定及时存入银行,不得超过规定数额,现金、有价票证一律放入保险柜。
(3)本院职工、实习、进修人员及临时工人的自行车、摩托车要按指定地点存放,病人自行车、摩托车一律按规定停放,内外机动车辆指定位置停放。
(4)重点部门的门窗一定要坚固、完好,符合防盗要求,做到人走断电、闭水、锁门、关窗。
(5)加强门卫、院内公共财产、公共设施、树木花草等的看护,维护院内治安秩序,严格日夜巡逻制度。
(6)私自夹带、匿藏公物出门者,一经查出,按物品价值的两倍罚款。
(7)凡属工作失职、责任心不强造成治安事件,其后果由当事人自负,并视情节给予经济处罚、行政处分、开除,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8)保卫科要认真执行监督职能,做好经常性的安全检查,督促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
4、保卫人员职责
(1)熟悉国家有关治安工作的法律、法规,了解医院和周围的社情动态。
(2)努力学习专业知识,提高业务工作能力,依法维护医院公共秩序和人身财产安全,及时处理一般治安案件,协助公安机关查处重大治安案件。
(3)门卫负责医院日常工作及重大活动秩序维护,实行两班制(黑白)交替。
(4)认真检查进入医院的机动车辆,不符合规定的不准入内;思想上要高度警惕,尤其夜间对可疑人员要进行盘查,对个别无理取闹的人人员及时向总值班室报告。
(5)负责院停放车辆管理,严禁车辆乱停乱放,维护好医院内部正常工作秩序。
(6)坚持24小时巡逻护院制度,夜间巡逻时间不少于6小时,加强巡逻密度和次数,确保重点及要害部位的安全;认真研究违法犯罪分子做案特点,确定巡逻时间路线和守候地点,以便及时发现和制止各种违法犯罪活动。
(7)及时正确处理和上报值班期间发现的问题,随时配合公安机关对本单位的检查。
(8)值班人员既要按时上岗,忠于职守,按章办事,又要态度和蔼,文明礼貌,服务热情。
安全生产实施方案建筑篇十二
为大力宣传、教育提高全教职员工的安全意识,提高全体师生的自我保护的安全意识,树立以人为本的办学理念,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实现和谐发展,我校在总结前三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经验基础上,按照舒兰市教委印发的《关于开展20xx年舒兰市学校“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要求,部署开展我校x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本照“高度、创新、扩展、实效”的原则,围绕主题进行策划,创新内容、创新形式、创新手段,达到扩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影响力,强化“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理念的实际效果。
1、发放校园安全知识宣传资料;
2、分别出一期安全法规、安全防护知识宣传板报;
3、组织学生观看《安全与我同行》安全教育光碟,并写出观后感;
4、以“遵章守法,关爱生命”为主题召开一次主题班会;
5、开展安全教育宣传画创作比赛、安全知识竞赛活动;
6、组织一次消防演练、突发事件人群紧急疏散及紧急事故逃生、救生演示活动。
管理责任制,查找和消除事故隐患,组织校园安全大检查,边查边改,彻底根治各种隐患。
2、开展群众性的安全自查活动。
组织全体教职员工全员参与安全自查活动,发现一处隐患,提一条安全管理建议,看一本安全知识读物,搞一次校园安全问题座谈,剖析一起安全事故案例。
以安全为主题进行征文比赛,可以是对从事一定危险性工作的家人的祝愿、生活记事,也可以是对国家安全工作的建议或愿望等,格式不限。评选出优秀稿件推优上报。
成立xxx学校“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李季。
副组长:xxx。
要求两部及各村小,严格按照学校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制定的《x年“xxx学校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结合实际,围绕“全国安全生产月”主题开展活动。
安全生产实施方案建筑篇十三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公司【司安字(xx)7号】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及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确保我项目部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组长:靳守理副组长:宋彦强、罗文宝
组员:武红恩、侯刚杰、李伟、曹海军、路怀雷、宋颜飞、
王洋、周玉胜、赵建壮、
邯郸市阳光水岸项目部施工现场。
《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等有关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标准,公司《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
检查工作分三个步骤进行:
(一)落实发动阶段(6月21日——6月25日)制定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召开安全生产大检查动员大会,认真落实大检查的精神内容,将大检查工作转达到每个员工。
(二)自查自纠阶段(6月26日——8月31日)检查小组对施工现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认真进行检查。认真对本单位全部在建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彻底排查各类事故隐患。
(三)总结、提高阶段(9月1日至9月31日)对执法检查情况进行汇总、整理,依法严肃处理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违法违规行为。
1、企业规章制度、岗位责任制是否上墙,安全管理资料齐全。
2、“三类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未经培训考核或无证上岗的。
3、现场安全防护、法律法规规定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起重机械检测、备案,脚手架、临时用电、基坑支护、模板工程等设施设备的安全隐患,深基坑、高大模板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制定、审核、审批、专家论证及落实执行情况。
4、施工现场危险部位的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标志设置情况。
5、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情况,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
6、施工现场的.扬尘整治情况。
7、施工现场制定夏季、汛期安全生产施工措施及落实情况。
8、安全资料
9、项目部各种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
10、严格排查高空作业人员对安全带的使用情况。
11、检查施工现场有无交叉作业现象。
12、检查现场脚手架的稳固性及安全性。
13、检查现场动火点是否落实了防火措施,现场消防设备的配备是否合理有效。
14、现场管理人员是否能切实履行安全管理职责。
15、检查施工用电是否符合三级配电、两级保护的要求,各种闸具设置与设备是否匹配,设备“一机、一闸、一漏、一箱”,闸具、线路有无损坏、失灵、老化的现象。
16、检查机具接线是否安全到位,传动部位必须有防护罩,要有保护接零及漏电保护器,电源线不得有破损。
施工现场有毒有害扬尘等危害防治与防汛、防暑降温措施的落实情况。
17、现场突发事故或应急救援预案是否完善,应急演练情况;
18、对重大危险源风险识别和监控措施落实情况;
项目部、施工班组要迅速开展自查自纠,特别是要加强重点部位、重点施工环节的检查,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工程项目要责令其限期整改,跟踪落实,确保安全隐患及时消除。
安全生产实施方案建筑篇十四
烟花爆竹及民爆器材安全。冬季来临,烟花爆竹的生产、销售进入旺季,要加大对烟花爆竹运输和储存环节的集中整治力度。对烟花爆竹库房要加大检查力度,严厉打击“三超一改”,严格查处超核定量储存违法行为。要进一步加强民爆站点和涉爆物品的管理,严把资质证照关,确保持证上岗、持证经营,提高民爆器材安全管理水平。
建筑施工安全。进一步强化对在建工程项目的安全监管,严禁建筑施工企业超资质范围、超强度、超能力施工。凡施工现场管理混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要坚决予以停工,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要突出抓好高处坠落、坍塌、触电、起重伤害、物体打击、中毒等多发事故的预防工作,认真做好冬季防冻防寒防滑工作,制定针对性强的应急救援预案,督促和检查重点项目和重点企业事故预防措施的制定与落实,确保冬季建筑施工的生产安全。
公众聚集场所安全。要重点整治宾馆、超市、市场、夜总会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火灾隐患,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严格火源、电源管理。对人员集中场所和锅炉、电气、消防器材、应急照明等设施设备的使用、维护及管理情况作为排查的重点。要加强宿舍冬季用电、防火、防煤气中毒等安全管理,在夜间防盗的同时,要考虑紧急情况下的疏散。
九小场所安全。要突出抓好小商场、小餐馆场所、小旅馆、小歌舞娱乐场、小网吧、小美容洗浴场所、小生产加工场所等“九小场所”排查摸底,健全“九小场所”安全监管台帐,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特别要抓好火灾隐患整治,确保及时消除。
加强应急工作。针对冬季雾雪、大风等恶劣天气多,易引发事故灾难的实际,各企业要密切注意气象变化,严格监控影响生产安全的恶劣天气状况,并建立相应的预警体系,完善相应的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具有针对性的救援物资,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和应急演练。要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值班和应急职守工作,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要严格执行事故报告制度,一旦发生安全事故,要在规定时间上报的同时,迅速组织力量进行抢救,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和影响。
安全生产实施方案建筑篇十五
主体责任落实。
二、“安全生产月”活动主要内容
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划分为安全发展主题宣讲、安全文化宣传、安全法制宣传、事故警示教育四个主题阶段,在工矿商贸行业企业和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主管的行业(领域)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层面同时开展。
(一)安全发展主题宣讲周。一是党政领导主题发动。各级党政领导在电视台发表电视讲话或在主流媒体发表署名文章,以电视访谈的形式,以党政领导谈安全为主要内容,对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进行主题宣传发动,全面启动安全生产月活动。二是行业监管部门主题宣讲。各级安委会成员单位负责同志深入本行业领域或本地区重点企事业单位,宣讲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决策部署、全省安全生产领域取得的显著成效,讲解本行业的安全发展理念,组织发放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为主要内容的宣传资料。三是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大家谈。组织中央驻冀企业负责人、省属企业负责人、各级安监干部、安全专家、企业安全管理人员,面向企业职工宣讲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基础性、根本性意义。四是其他方式宣传发动。采取典型经验观摩交流、宣讲团专题宣讲、新闻发布、在线访谈、撰写评论体会文章、志愿服务宣传等各种方式,全面宣传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
(二)安全文化宣传周。一是集中开展宣传咨询日活动。6月16日统一组织开展宣传咨询日活动,集中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安全常识、应急避险知识等,开展群众性事故警示教育和灭火、逃生等安全体验活动,接受群众现场咨询。组织“安全进万家,幸福你我他”主题志愿服务、安全知识竞赛活动启动仪式,联合主流媒体进行实时直播、集中宣传和微博微信互动。全省咨询日活动主会场设在石家庄市,由省安委办联合石家庄市政府共同开展有关活动。二是组织开展安全文化进机关活动。通过党政领导谈安全、干部职工专题教育、宣教活动、办公环境安全整治和内部网站刊物宣传等方式,逐步形成各具特色的机关安全文化。三是组织开展安全文化进企业活动。开展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经验交流、班组安全文化建设、员工安全主题演讲、安全标兵评选、厂区环境治理等活动。四是组织开展社会安全文化活动。在公交、出租和长途客运车辆以及商场、社区、广场、车站、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张贴播放安全生产宣传标语、公益广告;组织创作安全题材的文章、图片、视频、动漫等安全文化作品,举办各种展播展示活动;组织创作演出歌舞、小品、相声等不同形式的安全主题文艺节目;有条件的地区要充分利用好安全文化主题公园、街道、社区、校园、体验馆等场所。
(三)安全法制宣传周。一是集中开展《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宣贯。各级安委会成员单位分别组织,对本系统行政执法人员、所监管行业领域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集中进行宣贯。省安全监管局组织对省、市、县、乡部分安监干部进行直接培训,其他省直部门组织本行业领域人员的培训。二是深化其他法律法规宣传。将《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消防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纳入各项宣传内容,通过媒体、安全生产志愿服务、安全知识竞赛等多种途径进行宣传。三是加大12350有奖举报宣传。利用刷制墙体标语、张贴宣传画、发放举报提示卡、短信推送等具体方式,进行长期持续性宣传。加大最基层的宣传力度,达到街道、社区、乡村全覆盖。对12350的宣传将作为生产月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四)警示教育宣传周。一是开展事故警示防范教育。剖析本行业领域的典型事故案例,制作事故警示教育材料,组织开展专题讲座、观看警示教育片、事故教训大家谈等活动,向企业职工和群众宣传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知识。二是隐患企业及重大危险源点公示公告。各级安委办根据有关规定公布一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黑名单”企业,企业按规定公告重大危险源、重大隐患和防控措施。三是组织应急演练。各级各部门在组织开展内部消防、应急疏散培训演练的同时,结合所监管行业(领域)实际,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活动。安监部门以落实《河北省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应急响应指导书》为主要内容,组织开展多部门情景构建下桌面联合推演活动。生产经营单位针对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和岗位危险危害因素开展综合、专项应急预案演练。各类专兼职救护队组织开展一次不定科目、不定时间的“双盲”实战演练。
各级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按照省、市、县安委会部署要求,结合监管行业(领域)特点,突出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谋划制定活动方案,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组织要深入开展“安康杯”竞赛、创建“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和“文明家庭”活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组织开展安全进校园活动。各级宣传部门要指导各类主流媒体刊发署名文章、开设专版专栏或论坛、组织在线访谈、播放公益广告等。省国资委要组织所属企业负责同志开展“安全宣讲走进职工”活动。省交通运输厅要结合“道路运输平安年”活动,继续开展“十万公交大宣传”,在公交车、出租车和长途营运客车等公共交通工具显著位置张贴悬挂宣传标语,利用车载视频广播进行宣传。安监部门要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和化工园区公众开放日”活动,传播危化品安全知识。
三、“安全生产燕赵行”活动
围绕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由各级安委办统一谋划,安委会成员单位负责人、安全生产专家和媒体记者参加,深入基层单位和重点企业开展“安全生产燕赵行”活动。活动自6月1日开始,11月底结束。
一是安全隐患曝光行。组织媒体记者跟随执法检查,对矿山、危险化学品、油气输送管道、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等行业领域的重大安全隐患进行曝光。
二是典型经验专题行。采访报道地方党委、政府、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诚信体系、风险辨识、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等工作的落实以及机制改革创新等情况,宣传先进典型。
三是科技强安专题行。采访、宣传安全生产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研发及实施成果,宣传“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等先进科技成果和经验。
四是监管执法专题行。组织媒体记者跟随报道重点执法监察活动,及时曝光企业安全生产违法现象。宣扬执法过程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和模范事迹,弘扬正能量。
五是12350有奖举报专题行。组织媒体记者赴各地报道12350有奖举报宣传措施落实情况,职工群众对有奖举报电话的知晓情况,宣传各地富有特色的宣传活动。
六是应急演练专题行。广泛宣传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组织开展的应急演练活动,传播安全应急知识、自救互救和避险逃生技能。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凝聚宣传合力。各级、各部门和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宣教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和本单位实际,认真研究制定活动方案。班子成员要结合工作分工,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月”具体活动,推动各项工作开展。要加强对“安全生产月”活动全程督导检查,严格考核奖惩。
(二)突出宣传主题,务求取得实效。紧紧围绕“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这一主题,按照各个活动周的部署要求,区分不同层面不同对象,采取针对性宣教措施。对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以企业负责人职责、《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规定的五项职责为主要宣教内容;对企业员工要以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遵章守纪、事故案例、提高操作技能为主要宣教内容;对社会公众要以了解和掌握道路交通、消防、用气用电等和自我保护方面应知应会知识为主要宣教内容。
(三)放大宣传效应,弘扬安全文化。各级、各部门和各单位要坚持正面宣传导向,组织发动各类主流媒体、新媒体和社会宣传资源,开展主题宣讲、法制宣传、事故警示、安全生产燕赵行等重点活动的宣传。
请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安委会、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将201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总结及《2017年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考核评分表》(各市安委会、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依据本表进行自评)分别于5月27日前、7月5日前以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本两种形式报送省安委办,联络员推荐表随活动方案一并上报。“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请联络员于每周四前将本地区、本部门本周内相关工作及活动开展情况(电子版)报送省安委办,重要活动信息随时报送(其中,影像资料报送要求:活动期间视频不少于3部,每部时长3-5分钟,画面稳定、连续完整,分辨率大于1280像素×720像素,格式为mp4、mpg2、avi、mts;照片不少于20幅,分辨率不低于1920像素×1080像素,格式为jpg、png、psd),由省安委办汇总上报全国组委会办公室。信息报送情况将纳入“安全生产月”活动考核内容。
【本文地址:http://www.xuefen.com.cn/zuowen/845040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