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实用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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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实用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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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开展情况报告篇一

一是党政主要领导高度重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在全镇党委政府工作会议、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及其他会议上多次强调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要求各村、镇直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防范未然,扎扎实实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二是在年初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镇长与各村、镇直相关单位签订了《20xx年道路交通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工作责任。三是根据年初镇党委、政府工作安排,进一步调整充实本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以镇长为组长,分管副镇长为副组长,成员由派出所、镇安办、农机、村建、中小学、卫生院及各村委主任等组成。各村也相应成立了领导机构,形成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落实的工作局面。四是不定期召开村级道路交通安全员、信息员工作会议,传达县有关会议精神,部署开展相关工作。

结合上级道路交通各项工作部署,我镇认真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各项排查整治行动。一是认真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检查,减少各类安全隐患。在春节、清明、五一、全—国—两—会等重大节假日及重要时段,我镇多次组织镇道安办、派出所、农机站等部门单位进行联合执法检查,杜绝各类安全隐患。并在节前就召集各村、镇直有关单位部署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要求加强各类隐患排查、防范未然。截至目前,今年我镇共组织6次联合执法检查,查处各类违规违法车辆20辆次,查处违规25人,并对违法违规车辆驾驶人进行批评教育和强制学习,工作汇报《道路安全工作汇报》。二是加强各村村内道路交通隐患排查,对道路险情进行整改。在年初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我镇传达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要求各村对本辖区内临水、临崖等危险路段进行详细摸底,未设置警示牌的及时上报镇道安办,由镇道安办核实后统一制做下发,减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三是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提高群众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在春运、全—国—两—会、清明、五一等节假日期间,在镇辖区、主要公路线段、各村要道及人员聚集地悬挂交通安全宣传横幅22幅,张贴交通安全宣传标语90余条。同时,我镇要求派出所加强路面巡查,提高路面见警率,确保我镇不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在即将到来的安全生产月,我镇拟组织安办、道安办、派出所等相关部门在辖区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向群众发放道路安全宣传材料。通过这些群众易见、喜见的宣传活动提高群众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四是全面落实县道安办有关会议、文件精神,扎实做好无牌无证摩托车摸排、渣土车管理、道路安全管理、排查、整治等阶段性工作。

1、个别村干部、信息员、安全员对本村、本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意识认识不足、责任不清、怕得罪人,认为道路交通工作是镇政府、派出所的事情,有时工作开展难度大。

2、有些村民、车辆道路交通防范意识差,安全意识薄弱,存在安全隐患。

3、镇道安办工作人员严重匮乏,给工作开展带来不便。

一是进一步加大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宣传力度。以宣传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为重点,通过各种形式进行加强宣传,使群众树立起交通安全意识。

二是继续联合派出所、镇相关部门,坚决依法行政,做好路面巡查,提高路面见警率。坚持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严厉打击超载、超员、疲劳、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有效遏制交通事故发生。6月继续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牵头派出所继续做好无牌无证摩托车的摸排登记工作。

三是加强隐患路段排查,及时整改,保障夏季汛期不发生安全事故。

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开展情况报告篇二

现将防洪渡汛工作取得的成绩和不足之处及整改措施汇报如下:

1、认识提高,组织落实

今年年初,我段就将对防洪渡汛安全工作的认识作为安全工作思想重点来抓,予以认真落实,我们强化“安全第一,认识必须提高”的思想意识,通过经常性地对全段职工广泛宣传防洪渡汛安全知识,尤其讲明事故及隐患对人民生命财产造成的重大危害,教育他们要警钟长鸣,以防为主,常抓不懈,从而,原先的思想麻痹、认识肤浅、警惕性低下,缺乏积极性,不在状态的局面从根本上得以扭转,呈现出一派思想意识高度警戒,以防为主,措施得力,隐患排查力度增强,应急预案科学的良好势头,在以段长为组长的防洪渡汛领导小组的精心领导下,全段职工从思想认识上得以强化和提高。

2、责任明确,制度健全

水火无情,人皆知之;洪水泛滥,灾情伤肝。如何及时有效地疏通来势汹涌澎湃的洪水,缓解或遏制住洪水对人类造成的致命危害,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既是我们防洪渡汛工作人员的天职,也是当务之急。

为了将此项工作做到“早安排,勤排查,重防患,责任明,制度全”,我段“防洪渡汛”领导小组一班人马经过仔细思索,认真调研,制定出了一套较为精细完整的防洪渡汛保障措施和相关制度,并明确了以段长王德强为第一责任人,副段长蒋爱民、陈国友为第二责任人,各股室股长及渡口所所长、班长为第三责任人的责任体系,强调各责任人务必履职尽责,分工合作,合理布置,科学防患。

3、严防死守,以查捉排

安全工作责任重于泰山,严防是保障安全的最佳举措,排查是确保安全的有力保障,我段1—9月以来,长期坚持“雨前查沟,雨中查险,雨后查路”的“三查”制度,尤其是坚持段长、安全股长、班长(渡口所长)三级责任人上路、上船进行不定期巡查。9月 日,我们在大礼堂深受全县安全工作,带着县委、县政府的部署以及对安全工作高度警惕和对全段人民的高度责任感,我段领导带领段安运股全体人员将全段所管辖的各个区域、各个环节进行了安全大排查,重点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第一,对危桥、险路进行了大检查,并进行了及时抢修,设置了警示标牌。

第二,对公路的垮塌方进行了彻底清理,保证了水系畅通,避免了水沟堵塞而造成公路毁损。

第三,对桥涵进行了排障,以及杂物杂草的清除,以便安全渡汛。

第四,对堡坎、护坡进行了大检查,对危险路段、重点地段采取了有效措施,及时进行了抢修或设立警示标志。截止9月20日,我段已清理垮塌方3500m3,清理水沟60000m,抢修油路150000m2,清铲路肩50000m2、抢修碎石路面10000m2、修复桥涵6处,设立警示桩1600个,警示标牌23个,维修道班房4个。

为落实水上交通安全责任,强化水上交通安全管理,严防水上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出行的人身财产安全,我局成立了以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为组长,各位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局属各单位、机关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汛期”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安全领导工作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生产安全科(海事处),印发了《什邡市交通局关于认真做好20xx年汛期安全工作的通知》什交字〔20xx〕32号和《防洪度汛安全应急预案》什交字〔20xx〕24号,健全了汛期防洪人员值班及车辆值班制。局属各企事业单位成立了相应机构,层层召开汛期交通安全工作会议,落实防汛措施,制定防汛抢险预案,检查汛期防汛工作,处理汛期各种突发事件。

汛期前,各单位、部门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组织开展了汛前安全检查:围绕查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落实到各岗位,查重大危险源,危险作业岗位特种设备、危化品运输储存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查道路交通危险路段及在建工程安全措施是否落实;客运企业车辆例检制度,驾驶员、船员学习教育制度是否落实;重点路段的整治情况及码头船舶安全情况;查各单位应急救援预案工作及值班制度是否落实,乡镇船舶渡运签单、超警戒水位封航、救生衣执行情况是否落实为重点,认真开展了各项排查工作。整个汛期中,局生产安全科(海事处)配合其他部门开展了30余次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29起,增设标志标牌40余处(个);对自查和大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已责令相关单位制定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对需要维护的道路安全隐患已报市相关部门。

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开展情况报告篇三

20xx年,我村的交通安全工作重点围绕确保国庆期间交通安全与交通保障工作万无一失,配合三政办(20xx)62号《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门峡市道路交通安全大宣传大排查大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认真宣传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并开展了多次宣传教育、签订责任书等工作,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效,没有发生重大违章超标和交通安全事故,现总结如下:

自从三政办(20xx)62号下发以来,村委高度重视,把加强交通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作为执政为民的一项重要任务,成立了以申永智同志为组长、三委、协管站成员为组员的道路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实行组长负责制,每周一召开一次防范事故工作会议,分析、布置、检查、督促本村防范事故工作。我村把交通安全工作纳入内部管理规章制度,明确管理人员,落实管理责任,形成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有部门具体负责,有隐患及时发现,按职责落实整改,有责任严肃追究,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保障道路交通安全。

村委高度重视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利用村里公告栏、标语横幅等把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作为普法教育的重要内容,并制定交通安全宣传计划,明确目标和要求,协调新闻单位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工作。组织开展了3次大型交通安全宣传活动,营造强大的宣传声势,充分运用典型交通事故案例,对驾驶员等进行警示教育。学校将交通安全教育的内容纳入中小学校课程,教育学生从小养成良好的交通行为规范。同时,村里利用无线电视播放《关爱生命安全出行全国道路交通事故典型案例警示录》,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的交通安全常识应知率。村民在观看以后,纷纷表示要认真学习交通安全法,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真正做到“关爱生命,安全出行”。

各部门按照《道路交通安全大宣传大排查大整顿工作方案》各自职责,齐抓共管,形成合力。村卫生办加强对道路的建设、养护和道路运输行业安全工作的监督管理,改善交通安全设施,保障道路的完好、畅通;协管站充分发挥协调及监督管理职能,主抓机动车的安全监理工作,强化机动车的安全检测和驾驶员的教育,严禁违章载客、违规行车;学校加强学生交通安全教育,落实在校学生上学、放学和学校组织学生外出活动的交通安全措施。

村委建立道路交通事故通报制度,及时将事故信息通报相关单位,以加强工作协作和互动。特别要求若营运车辆发生重特大事故,要及时通报交通部门。协管站制定了交通伤亡事故的抢救应急预案,24小时值班、巡逻,明确职责分工,实现协管站和卫生医疗救护系统同步出动、快速反应的交通事故紧急联动机制。

村委与相关组长、部门责任人签订目标责任书,凡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要实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对事故的责任进行倒查,并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经过道路交通安全大宣传大排查大整顿工作,我村群众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得到了很大的增强,村里没有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我村将继续将此项工作落实下去,特别是确保春节道路交通安全,让村民过上安定祥和的新年。

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开展情况报告篇四

20xx年,我市新增机动车7540辆,机动车驾驶人11323名,电动自行车4万余辆,道路里程280公里,尽管机动车、驾驶人、道路里程同比增长8.2%、12%、12%,但由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各职能部门积极应对,确保了全年交通安全形势总体稳定。全年共发生交通事故113起、死亡59人,伤89人、直接经济损失9.457万余元,同比下降42%、9%、59.7%和86.7%,未发生特大和重大有影响的交通事故。我们主要做法是:

20xx年,我市高度重视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把交通安全作为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指标,发展地方地济的重要保障,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改善人居环境的重要环节来抓。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为主抓,其他领导结合分管工作协同抓的领导体系。进一步完善联席会议制度,充分发挥协调效能,在全市推行市、镇(乡)、村3级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机制。同时,市领导主动关心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每逢重大节日、活动均组织安监、公安、交通等部门到运输单位、客运场所检查落实交通安全制度落实情况,分管市领导多次深入公安、安监、交通等部门调研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全年,市长办公会专题研究交通安全管理工作2次,政府办牵头召开交通安全联席会议4次,各职能部门多次对接研究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具体事项。仅xx年5月29日召开的市政府第52次常务会议上,就研究解决了5组交通信号灯、18公里的道路标线建设问题。目前,我市已初步形成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群防群治的社会化格局。

各部门从预防交通事故、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出发,做实做细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安监部门主动承担交通安全监管职能,督促职能部门履行职责;教育部门主动排查学生出行中存在的安全隐患,与公安、交通、建设等部门联合制定整改方案;交通、建设部门在道路建设过程中充分听取公安交巡警部门意见,严格落实交通安全设施建设与道路同规划、同施工、同验收、同使用“四同”制度;农机部门针对农业机械存在的问题,积极落实管理措施,预防农业机械交通事故。马横公路是xx年新开通道路,全线长28.8km,开通前,公安、交通和公路沿线乡镇密切协作,及时增设了100余处交通标志、600米w防护网,设置了6处黄闪警示灯,沿线29个路口安装了300余米减速带,交通安全设施在道路开通前全部安装到位。xx年第二季度交通安全联席会议上,分解了22处交通安全隐患整改任务,明确了整改时间,交通、建设、教育、高邮镇、三垛镇、界首镇等部门乡镇按照序时进度和整改要求在06年底前全部整改到位。在学生安全方面,公安、教育部门紧密配合,及时在学校附近道路施划标线,设置警示标志,成立护导队,组织专人维护交通秩序,近三年来未发生学生上学、放学路上交通事故。

我市紧紧围绕“安全、有序、畅通”目标,针对辖区行车秩序、停车秩序、路口秩序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抓重点、治乱点、疏堵点,严整交通违法行为。xx年,开展了“百日竞赛活动”“春运交通秩序整顿”“不闯红灯—文明交通行动”“无牌无证专项整治”“重点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五城同创’迎节庆交通秩序整治”等系列活动近20次,查处交通违法行为14万余起,行政拘留442人,活动中,公安机关充分发挥了主力军的作用。文明交通行动中,公安机关主动与市文明办、建设局、教育局等部门联系,争取了市委、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和全市广大市民的大力支持,机关干部和青年志愿者多次参与交通协勤活动。针对城区交通管理特点,采取“五包六定”工作措施,责任到人,每月有目标,每周有重点,每日有行动,形成了高峰站点、平峰巡线、低峰管面的城市交通管理模式;针对干线公路、农村公路交通违法行为特点,专项行动与日常管理并重,采取全警行动、区域互动、队室联动,分片、分区域开展专项整治。同时,深化农村派出所交通警务室改革措施,采取月考、季考、年度考核相结合,对警务室进行综合考评,促动了警务室人员主动上路参与交通管理。

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开展情况报告篇五

根据《县委督查室关于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专题督查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认真落实文件精神,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xxx镇现有农村公路75条124.8公里,其中硬化公路44公里,其余公路均为泥碎石公路或土路。路面宽度仅有7公里为4.5米宽水泥路,其余多为3.5米宽或3米宽水泥路,路线坡度较差。

一是摩托车数量较大,部分驾驶员无证或技术不过关在村组道路行驶。二是农村客运仅在新建公路村开通,其余路段多数存在非法客运现象,尤其存在面包车非法运载学生情况较为普遍。三是学校校门口和场镇集中区无减速带,存在安全隐患。四是村组公路无标识标牌。

一是开展路面行车秩序的整顿。加大对事故多发路段的查纠力度,加大对农用车、面包车非法载人等突出问题的整顿力度,从严处理各种违章驾驶行为,全面清理和取缔无牌无证农用车和报废车。二是适当放宽开通农村客运,解决群众出行的刚性需求。

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开展情况报告篇六

在建设指挥部的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推动实施安全发展为主线,以“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为主体,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为重点,进一步结合“百日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防坍塌、防坠落、防三违”等活动,通过集中开展一系列安全生产活动,注重实效,普及安全知识,弘扬安全文化,提高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为全面提升安全基础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坚决把我合同段建设成“平安工地”作为我合同段的安全管理的目标,促进我合同段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提供强力的保障,道路施工安全工作汇报。现将20xx年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总结如下:

1、“平安工地”考核达标。

2、年重伤率控制在0‰,年死亡率控制在0‰。

人是第一要素,要进一步加强安全教育,把安全教育工作作为一项持之以恒的大事来抓,培养员工的遵纪守法意识、自我保护意识和大局意识,进一步提高员工的安全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覆盖面广的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务求收到实效,不走过场,使安全工作深入人心,从人员的素质上为工程的顺利实施奠定基础。

项目部根据工程项目特点、地质地貌、当地气候、周边环境等具体情况以及所承担的施工范围和进展,在开工前把爆破工程、高边坡工程、基础开挖工程、桥梁工程(特别是高桥、大跨、深水、结构复杂的桥梁工程)、脚手架工程、起重吊装工程、与铁路及公路交叉工程的风险源辨识列为工程项目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项目部对工程项目的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在施工现场显要位置予以公示,公示内容应当包括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名录、可能导致发生的事故类别、注意事项及保障措施,工作汇报《道路施工安全工作汇报》。在每一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处醒目位置悬挂警示标志。

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签定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同时结合实际,制定有针对性的实施细则,使安全目标责任层层细化与量化,落实到各职能部门、项目部、班组、重要岗位及特殊岗位个人。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定期召开安全专题会议,组织参加安全检查,听取安全生产汇报,保证安全专项经费投入,做到安全工作与生产任务“五同时”。

理为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领导小组,积极主动的迎接各项上级安全检查工作,总结各项安全工作中的不足,积极改进。

2、根据合同文件完善安全人员的配备,加强专业学习培训,逐步提高安全人员专业能力,提高安全人员素质。

3、坚决执行事故隐患整改领导带班制度。实行逐级管理,施工现场中存在的事故隐患必须由分管领导负责,限期整改落实。

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例会,每月不少于一次安全例会、安全大检查,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安全综合评比,奖罚分明,重实效促进安全工作。对安全意识淡薄,不重视安全工作的管理人员、施工人员要进行相应的处罚,确保安全管理体系正常运行。

1、重视安全培训教育,组织安全培训教育活动,组织管理人员、施工人员进行书面学习,投影安全学习、安全知识竞赛等活动,丰富安全工作,更好的达到安全宣传的效果。

2、加强特殊工种岗位作业人员的培训、取证、复审的检查管理,定期分批组织特殊工种作业人员进行上岗证培训,严禁无证上岗。

3、我合同段要广泛利用宣传栏、标语等形式多样的安全教育方式,深入开展各种宣传教育,定期组织各工种人员进行安全知识培训,并将宣传、培训记录用图片或书面资料的形式存档。

4、对工地新进场人员进行安全“三级”教育,教育形式应多种多样,切实可行,并作好教育记录,经考试合格者后方准上岗作业,教育率应达100%。

5、组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及施工队安全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增强安全管理的法制观念,提高安全专业知识。

6、组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及施工队安全员参观好的安全管理经验,以安全标准化为蓝本,让工地现场安全防护标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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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开展情况报告篇七

县农机局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市农机局的指导下,在各个部门和乡镇的配合下,积极开展监理站安全以及道路交通安全的相关工作,现将相关工作汇报如下:

为切实开展我县农机监理安全相关工作的实施,建立健全以“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为核心的农机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有效防范重大事故的发生,且成立了由农机局局长周万会担任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认真督促安全生产相关工作,不定期对各乡镇的农机安全生产进行突击检查,防止出现“流于形式”的情况。

严把拖拉机注册登记、驾驶(操作证)的核发和年度检验关,杜绝拖拉机无证无登记上路,以确保道路安全。坚持推行 “车辆强制保险制度”,实现了所有年审车辆参保。我县拖拉机及驾驶员年度集中检审工作于3月20日开始,至4月30日结束,截至目前已完成各类拖拉机年检112台,驾驶员审验122人,与参审车主、驾驶员签订安全责任书、不超限超载承诺书各234份,签约率100%。

一是加强农机销售点、维修点隐患排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耕整机、脱粒机等小型农用机械销售点,以及农机维修站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二是组织农机执法人员深入乡村道路、田间地头,对作业机械进行安全监督检查。三是加强与公安、交通、安监等部门沟通协调,严厉查处拖拉机无牌行驶、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违法载人、私自改装加装、不参加年检等违法违规行为。四是针对重要时段,经常性地组织开展各种专项整治行动,形成严管重治的高压态势,确保农村道路安全形势良好,已实现连续15年无重特大农机安全事故的良好局面。截至目前,集中上路检查122天,出动人员367人次,检查车辆261台,纠正违章行为9起,发现并排除安全隐患11起。

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开展情况报告篇八

为做好国庆期间交通运输安全工作,根据县安委会统一安排部署,9月16日,水上及道路交通安全组对全县水上交通、道路运输、路政管理、公路养护与施工、危桥整治与管理等进行了大检查。检查组检查了道路客运企业1家,汽车站2家,水运企业1家,渡口5处,渡船4艘,汽渡船2艘、105国道、新三线、新七线及部分县乡公路路政管理情况。共检查出一艘事故隐患4条。

1、县交通局公路站对水毁公路及桥梁的维修工作进行了部署,并采取措施限行或维修加固。局属相关单位组织了安全自查。

2、全县2家汽车站完善了安全例检、三品检查等岗位职责,落实了“一岗双责”,加强了司乘人员的学习培训教育和站场秩序管理,做到“三不进站五不出站”。

3、全县渡口守则牌维护良好,渡运秩序正常,做到渡工适任,渡船适航。

4、麦斜镇庙前—上寨公路塌方近期组织了人员、机械开工。

1、造成过往车辆难以上下船,建议本着谁爱益,谁投资的原则,由渡口设置乡镇组织村委会、渡工出资维修。

2、中一处由于雨水冲刷,导致水泥路面淘空,至今未开工。建议神政桥乡立即采取措施清理塌方,夯实淘空的路基,确保公路畅通。

3、两乡镇处建筑材料乱堆乱放,影响公路通行能力。建议上述两乡镇加强墟镇管理,对沿线群众加强教育引导;县公路部门要加强路政巡查,多督促整改,确保公路畅通。

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开展情况报告篇九

第一条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和畅通,保护交通参与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通行社会车辆的专用道路、公共广场、公共停车场等供车辆、行人通行的地方。

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道路交通活动及其管理。

第三条市、区人民政府应加强道路交通规划建设,优化道路交通运输结构,加大对道路交通科技、教育的投入,保障道路交通与我市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城乡建设相协调。

市、区人民政府应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领导,对道路交通安全实行综合治理。

第四条市公安机关是本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主管机关,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本规定的实施。

规划、市政、建设、交通、公路、教育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协同做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应当做好交通安全知识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忠于职守、公正执法、严格执法、文明执法、热情服务,提高管理水平,并接受社会监督。

第六条机关、部队、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以下简称单位)应加强对所属人员道路交通安全知识的宣传和教育。

各级各类学校应将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列入学习内容,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指导下,开展多种形式的交通安全教育活动。

司法行政、新闻出版、广播电视、文化、旅游等部门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应当采取各种形式,配合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

第七条本市实行以减少交通违章、预防交通事故为目的的交通安全责任制。各运输企业、机动车所属单位应当落实交通安全责任制,加强对所属驾驶人员交通安全教育和车辆的管理工作。

第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该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车辆、行人必须各行其道。

残疾人、老年人、儿童和其他需要帮助的人员在进行道路交通活动时,应当受到特殊的保护和扶助。

第二章道路和道路交通设施

第九条道路的规划、建设和道路交通设施的设置,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技术规范及安全、畅通的原则。

新建、改建道路必须配建相应的道路交通设施。道路交通设施应与道路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同时交付使用。有关部门在审批道路和道路交通设施设计方案时,应当征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意见。

第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损毁、移动、涂改道路交通设施。道路交通设施损毁、缺失的,设置部门应当及时修复。

第十一条养护、维修道路及其设施影响正常交通的,养护、维修部门应当设置引导交通的标志和安全设施,施工结束后,应当及时恢复正常交通。

道路出现损毁、坍塌以及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其他情况,道路建设、养护部门应当及时修复;不能及时修复的,应当设置引导交通的标志和安全设施。

第十二条除日常养护、维修道路作业外,因施工作业等特殊情况占用、挖掘道路影响交通安全的,须经道路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并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范围施工,有关单位应于5日内予以审批。占用、挖掘道路需中断交通的,批准部门应当提前5日发布通告。因抢修地下管线挖掘道路的,抢修单位应当同时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道路主管部门报告,并在24小时内补办手续。

占用、挖掘道路时,须在现场周围设置围挡设施,并在距来车方向不少于50米的地点设置反光的施工警告标志和交通引导标志。作业完毕后,应当及时清理现场,按规范标准修复路面和道路设施。

第十三条树木、线杆、架空管线、广告牌、标志牌、井盖及其他设施出现倾斜、断裂、缺损或倒塌可能影响交通时,维护单位应及时整修排除。在紧急情况下,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或道路主管部门可先行排除,所发生的费用,由维护单位承担。

第十四条需开辟通道与城市道路连接的,审批部门应征求规划、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意见。

第十五条在道路上禁止下列妨碍道路交通安全和畅通的行为:

(一)挤占人行道;

(二)排水、堆放物品,倾倒垃圾和渣土;

(三)从事维修、擦洗车辆等经营活动;

(四)擅自设置停车场(点);

(五)随意停放机动车辆;

(六)擅自设置含有交通指示内容的标志、标线;

(七)在车行道兜售、发送物品;

(八)擅自在道路交通设施上张贴、悬挂广告、标语、旗帜;

(九)其它可能影响交通安全、畅通的行为。

第三章车辆和驾驶人员

第十六条车辆必须经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检验合格,领取号牌、行驶证,方准行驶。

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在一定区域或一定时间内禁止或者限制摩托车、拖拉机、农用运输车、轮式专用机械、畜力车、三轮车、人力车等交通工具挂牌、行驶。

在鼓浪屿区,严格限制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辆的挂牌、行驶。

第十七条设有动力装置的残疾人专用车必须持有专用号牌、行驶证。下肢有残疾但身体其他部位不影响操作的残疾人,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申领残疾人专用车辆操作证后,方可驾驶。

禁止非残疾人驾驶残疾人专用车辆。

第十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挪用、转借、伪造、冒领、涂改机动车号牌、行驶证和机动车通行证;

(二)擅自安装或使用特种车辆标志和警灯、警报器;

(三)使用拼装、报废和未列入国产车辆产品目录的机动车;

(四)使用挪用、伪造、冒领、涂改、失效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和机动车通行证;

(五)非营业性客运车辆从事营业性旅客运输;

(六)非法拆卸或扣留机动车号牌、行驶证;

(八)不按规定安装或故意遮盖、损坏机动车号牌;

(九)其他违反车辆管理的行为。

第十九条机动车维修单位和个人承修外观碰撞损坏的车辆,应建立机动车修车台帐。发现有肇事逃逸嫌疑的车辆,应及时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报告。

因交通事故造成车架、发动机、制动、转向等重要安全机件损坏的机动车修复后,须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或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认可的机动车检测机构检验合格,方可上路行驶。

第二十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应按规定的申领条件、考试办法、发证手续办理。

外地驾驶员受雇驾驶本市机动车辆的,须向辖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备案。驾驶营业性客运车辆(以下简称客运车辆)的,还须将驾驶技术档案转入本市。

客运车辆驾驶员必须向行业主管部门提出从业申请,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准后,由行业主管部门发给服务证,方可上岗。

第二十一条驾驶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无驾驶证驾驶或驾驶资格丧失后驾驶机动车辆;

(三)将机动车交给未成年人、无驾驶证和饮酒后的人员驾驶;

(五)在精神药品、麻醉药品的作用下驾驶机动车;

(六)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七)过度疲劳驾驶机动车;

(八)驾驶机动车时相互追逐或故意危及其他车辆、行人的安全;

(九)驾驶摩托车时手中持物或在车把上悬挂妨碍驾驶的物品;

(十)向车外投掷物品;

(十一)其他足以影响驾驶的行为。

第四章行人、乘车人

第二十二条行人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按交通信号、交通标志、标线和道路交通设施的指示行走;

(二)在人行道、人行横道或其他行人通行设施上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行走;

(五)不准翻越、穿越或跨越交通隔离设施;

(六)不准在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上使用溜冰鞋、滑板、踏板等工具通行。

学龄前儿童、精神疾病患者、智力障碍者和其他需要帮助的人员在道路上行走时,应当由其监护人或其他成年人带领。

第二十三条乘车人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未经驾驶员或售票员许可,不得强行搭乘车辆;车辆停稳前,不得上下车;

(二)明知驾驶机动车的人员饮酒或无证驾驶的,不准乘坐;

(三)在道路上乘车不得从机动车辆左侧车门上下车;

(四)不得指使、强迫驾驶员违章或冒险行驶;

(五)不准向车外投掷物品;

(六)乘坐二轮摩托车不准侧坐或倒坐;

(七)不准在机动车道上拦乘客运车辆;

(八)在设有客运车辆停靠站点的路段,不得在站点外拦乘客运车辆;

(九)不得妨碍驾驶员操作。

第五章车辆通行

第二十四条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根据必要、合理和有利交通畅通的原则,可以采取均衡交通流量、分隔车辆通行时间、划定限制通行区域和核发机动车通行凭证等交通管理措施。采取限制区域通行方式等重大交通管理措施时,应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并于实施5日前公告。

第二十五条机动车行驶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确保安全,谨慎驾驶;

(二)非遇危急情况,不准突然减速、停车;

(三)严禁超速、超载行驶;

(四)禁鸣区域内不得鸣喇叭;

(五)遇行进方向公共交通车辆驶离站点时,应主动避让;

(六)市区夜间路灯照明良好的道路上,不得持续使用远光灯;

(七)城区平面交叉路口最高时速30公里;

(八)不得持续跨压二个车道行驶。

第二十六条机动车行驶中遇道路受阻时,须在本车道内依次等候,不得超越、穿插排队等候的车辆,不得驶入交通管制的车道、非机动车道或公共交通专用车道,不得在人行横道或者禁止停车区内停车。

第二十七条在道路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应当使用危险报警闪光灯:

(一)车辆发生故障或者发生交通事故不能离开机动车道时;

(二)牵引和被牵引时;

(三)由公安警卫车辆护卫时;

(四)夜间在机动车道临时停车时;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和需要报警求助、抢救病人外,机动车不准使用危险报警闪光灯。

第二十八条机动车行经无交通信号控制的人行横道,应当减速行驶;遇有行人通过时,应当在人行横道线外停车让行。

机动车遇有盲人、行走不便的残疾人、老年人、学龄前儿童横过道路,或行经学校门口遇有学生上学、放学、集体活动,或者在道路上遇有横过道路的队列时,必须停车让行。

第二十九条客运车辆在营运中应当按照核定的路线行驶。在城区设有客运车辆停靠点的路段上,客运车辆必须在停靠点依次停车上下客。在其它未限制停车的路段上,可顺向停车上下客,停车时右侧车轮应距路沿50厘米内,不得妨碍其他车辆通行。

第三十条在设有公共交通专用车道的路段,公共交通车辆应在公共交通专用车道上行驶。遇有障碍时,公共交通车辆可借用相邻机动车道,超越障碍后须立即驶回原车道。

公共交通专用车道只准公共交通车辆行驶。其他机动车在准许借道通行的公共交通专用车道行驶时,应就近出入,避让公共交通车辆,不得停车或逆向行驶。

第三十一条载运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的车辆,应当按规定悬挂危险物品标志,按指定的时间、路线、时速和场所行驶或停放。

第三十二条警车及其护卫的车队、消防车、工程救险车、救护车执行任务时,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不受行驶速度、行驶路线、行驶方向、指挥灯信号和停放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必须让行,不准穿插或超越。

第三十三条驾驶非机动车,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靠道路右侧行驶,不准逆向行驶;

(二)禁止在人行道、人行过街通道或人行横道上骑行;

(三)不准在公路、城市道路、通行社会车辆的专用道路上学骑自行车;

(四)在市区道路,自行车只准附载一名不满十周岁的儿童;

(五)在划分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不准在机动车道上行驶或滞留;

(六)不准三辆以上自行车并排骑行;

(七)非机动车须停放在指定的停车地点,不得随意在道路上停放;

(八)转弯时,让直行车辆先行;

(九)不准在禁止通行的道路上行驶。

第六章交通事故救援和处理

第三十四条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并立即报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报警后,应立即派员赶赴现场,迅速处置,及时恢复交通。

在城区道路上发生的车辆损失不大,无人员伤、亡,事故责任明确且双方无异议的交通事故,当事人互相抄录对方车辆号牌和驾驶证后可自行撤离现场;撤离现场后,当事人可协商解决,或将事故车辆驶到辖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接受调查、处理。

第三十五条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依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的有关规定,认定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

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按所负的交通事故责任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行人、非机动车违反交通管理规定,与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机动车无过错的,机动车不负交通事故责任,但应当依法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三十六条本市按照国家规定实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对符合保险给付条件的交通事故伤者的救助医疗费用,保险机构根据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书面通知给予预付。

第三十七条对可能承担事故同等责任以上的肇事者或肇事车辆所有人,应当提供有效担保,对无法提供相应担保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可暂扣肇事车辆。

第三十八条设立交通事故伤亡援助金,用于援助因交通事故遭受伤害后无力支付医疗费用或者生活困难需要援助的人员。具体筹集、使用和管理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规定。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九条违反本规定第七条规定,不履行交通安全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对单位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责任人和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由有关部门按规定给予行政处分。

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改正或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或按照下列规定罚款:

(二)违反本规定第十五条第(三)、(五)、(六)、(七)、(八)项规定的,处以10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改正或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或按照下列规定处罚:

(七)违反本规定第二十一条第(十)项规定的,给予警告或处以30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二条违反本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十三条第(一)、(三)、(四)、(五)、(六)、(七)、(八)项规定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或处以30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或按照下列规定处罚:

(二)违反本规定第二十五条第(四)项规定的,处以500元以下罚款;

(五)违反本规定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处以30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四条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违反本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驾驶员,依照国家规定,给予交通违章记分和考试。

在一个记分周期内,客运驾驶员交通违章记分连续五次记分满分值的,两年之内不得从事客运驾驶。

第四十五条违反本规定依法须给予拘留的,由公安机关予以拘留;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六条当事人对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单位或个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赔偿。

第四十七条公安交通警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给予批评教育,并视情节轻重,责令其停止执行职务,按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不依法处理的;

(二)接到交通阻塞或交通事故的报警后,无正当理由不及时赶到现场处理的;

(三)不按规定核发机动车号牌、行驶证或其他证件的;

(四)暂扣车辆、证件不按规定时间上交的;

(五)处罚不出具票据、处罚决定书,暂扣车辆、证件不出具暂扣凭证的;

(六)故意损毁当事人证件、物品的;

(七)打骂、侮辱当事人的;

(八)以权谋私、贪污受贿的;

(九)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

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八条本规定的具体应用问题由厦门市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第四十九条本规定自2001年3月1日起施行。

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开展情况报告篇十

首先,感谢各位领导在百忙之中,冒着酷暑到我局来视察。近几年在各级领导的关心和支持下,尤其是在在座的各位人大领导的指导和帮助下,我们紧紧围绕城市建设工作的目标和任务,卓有成效地进行城市建设,特别是在城市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加大了投入,精心设计、精心施工,建成了一大批城市基础设施,提高了城市的承载能力,有效地改善了投资和居住环境。镇江市领导对我市城市建设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xx城市建设这几年是走在所辖市的前列的。城市道路是道路交通的有机组成部分,作为城市道路的建设者,我们认为城市道路建设、管理的科学性、合理性直接影响着城市交通安全,必须严格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认真实施。下面我着重就我局如何贯彻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汇报一下。

目前,我市城区建成区面积为xx平方公里,城区主干道xx条,总长度近xx公里,城市道路由xx东、西、南、北四条道路共同构成交通主轴,向城区四周发散,将城区主干道有机地连接在一起,在此基础上,近几年来我们又分别延伸了xx东路、xx北路与弘景路、隆昌路、句石路三条道路对接,共同拉开了城市道路交通的主框架,使之形成内有网,外有环的城市道路格局,通过道路的.环网相连,节约了车辆在城区道路的行驶时间,保证了车辆在城区内畅通的行驶。在拉开城市交通主体框架的同时,近两年来为进一步提高车辆在市区内的通行能力,我们又加强了对路网密度的建设,新建了全长xxxx米,宽xx米的东昌路城区段,打通了城区东部的交通瓶颈;建成了长xxxx米,宽xx米的文昌路延伸段,将xx路和xx路有机的连接,此外,建设路延伸段的打通,加大了老城区车流的流速。这三条道路的建成,极大优化了我市城区道路资源,缓解了城市交通的压力,合理的分解了车流,完善了城市道路交通格局。高密度的路网结构,大大缩短了城市的空间距离,保障了城市交通的顺畅。

在不断完善路网结构的同时,为限度地发挥道路在城市交通中的作用,我们加强了对道路建设科学化与合理性管理,以确保车辆与行人的安全。目前我市城区主干道均为双向四车道,以xx作为快车道与慢车道之间的隔离界线。为使建成的道路更好的服务于城市交通,我们在道路建设过程中,首先从道路设计的源头抓起,将道路建成后的安全性,作为审图的重点,施工进程中,以质监、建管为龙头,严把工程质量关,杜绝建设材料以次充好的现象,严格工程质量,以确保道路建成后在城市交通中发挥出更好的效能,避免由于设计,施工中的失误,造成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在出行过程中,产生的安全隐患。在此基础上,我们又根据领导的要求,将信号灯建设纳入道路建设的一部分,建成后移交交管部门进行管理使交通设施与道路建设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使用,以合理化道路建设方式服务于城市交通。

加强对道路使用情况的监督与管理,及时发现道路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维护、出新,才能限度地发挥出城市道路在城市交通中的主导地位。城市道路由于使用频率高等原因,易造成路面破损,坑洼等现象的发生影响车辆出行,妨碍城市交通。我们通过对城市道路出行状况进行普查,20xx年对人民路、建设路、宁杭南路等城区十条主干道进行了全面地出新改造,并通过对人民路、宁杭南路等路段实行以绿岛为分隔线的方法解决老城区人车混行,易产生安全隐患的问题,增强城市交通的安全性。20xx年又对xxx路、xxx路,xx路等到八条城区支干道进行了全面地出新、改造、以进一步增强城市道路的通行能力。在进行大规模出新改造的同时,我们还经常性地对城市道路状况进行监控,出现问题及时解决,在此基础上,我们还积极与交管部门联系,对容易产生安全隐患的路段进行完善。

几点建议:

1、合理划分城区道路的交通管养段和市政管养段,进一步明确交通部门和建设部门对城市道路的管养范围,以保证城市道路的完好率。

2、针对城区交通建设有关设施的专业性的特点,在红绿灯、斑马线等建设中,应明确建设主体,以确保更科学性。

3、为确保市民行人安全,保护市政设施,要适当设置护栏,避免机动车在人行道上行驶。

4、财政应加大对城市道路建设的投入,使城市道路建设与经济发展相协调。

各位领导,总之,我们将按照职责,科学建路,依法护路,严格落实《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各项要求,使我市的城市道路建设管理再上新的台阶。

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开展情况报告篇十一

近年来,随着我乡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新农村建设步伐的加快,农村道路得到了较大改善,但同时也带来了交通事故的安全隐患。为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乡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增强安全感和幸福感,构建和谐社会。目前,全乡农村道路建设快但安全设施少、农村车辆多但群众安全意识差,农村道路的交通安全形势非常严峻,根据县“大调研”、“大排查”、“大整治”文件要求,我乡组织相关安全责任部门开展大调研、大排查。现将有关调研、排查情况汇报如下:

我乡境内交通发达,目前通车公路总里程达367.5公里,其中县道25.5公里,村道140.5公里,组道201.5公里;全乡共有机动车驾驶员112名,机动车75辆。近年来,在乡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职能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围绕“保畅通、保安全”的总体目标,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各司其责、齐抓共管、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的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工作机制,我乡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基本步入了良性发展轨道,工作成效逐步显现。但随着经济和社会的不断发展,特别是近年来随着“村村通工程”建设的深入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日趋严峻。

我乡道路交通死亡事故发生0起,无人员死亡,虽然没有发生死亡事故,但目前我乡道路交通形势管理难度非常大,主要是摩托车无牌无照,非法营运十分严重,经统计,摩托车2750辆,其中无牌无照22047辆,非法营运16辆。严重存在着交通安全隐患。

2、安全设施普遍缺少。

“村村通工程”的实施和新农村建设的开展,乡村道路建设迅猛,但安全设施普遍缺少。全乡白聚油路18公里,甘宝油路7、5公里,通村公路18条、140、5公里,通组公路120余条、201、5公里,普遍存在着坡陡、弯急、路面差等现象,并且缺乏护栏、档墙、防撞墙、警示标牌139处,另外还有许多村民、企业集资修建、改建的道路,基本没有安全设施。同时,农村马路边乱搭乱建情况较多,严重阻碍机动车驾驶员和行人的'视线,由此带来了较大的交通安全隐患。

3、管理力量比较薄弱。

由于一直以来在交通安全工作中管理力量历来不足。当前在农村硬化道路和机动车保有量增长、交通安全设施不完善、农村群众安全意识欠缺的情况下,农村道路迫切需要规范化、制度化管理,我乡现仅有派出所4名干警,安监站3名工作人员,既要保证城镇的交通畅通、安全,又要做好农村大范围、长里程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同时还要抓好我乡其它工作,管理力量与管理需要之间显然很不协调。

产生以上问题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1、法制和自我保护意识较差。

农村群众文化水平相对较低,而且接受交通安全教育的面比较狭窄,法制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都较差,特别是老年人难以在短期内改变固有的思维和行为习惯,随意穿越马路、在路边堆放杂物情况较多;幼儿更是没有自我保护意识;外来人员交通法制意识和安全意识都不强;许多青壮年村民法制意识淡薄,无证驾驶、驾驶无牌车、报废车、超载、加载等违法行为十分突出。这些都会影响农村道路交通安全。

2、交通压力不断增大。

近年来,我乡农村驾驶人员和机动车量迅速增加,基础建设也吸引了大量外地车辆和务工人员,加重了农村道路的交通压力;农村中从事非法运营的面包车较多,而且驾驶报废车、无牌无证摩托车等行为一直以来都是管理的盲点和难点,尤其是在农村主要道口、农贸集镇上,各种车辆混杂,交通拥挤,交通安全问题非常突出,我乡的通村、通组公路路面窄、坡陡、弯急,在很多地方无安全标示牌,防护栏和档墙等安全设施。这些都加剧了农村道路的交通压力,也成为造成交通事故的隐患。

为加强和改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防范事故的发生,建议如下:

1、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重视交通安全。

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事关广大农村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限度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限度减少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损失,是关注民生、重视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的具体体现。深刻认识做好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重要性和特殊性,高度重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切实履行职责,大力解决影响农村人民群众安全的突出问题。

2、明确管理职责,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

农村道路及安全设施要象城市道路和国省道一样,明确有人建、更有人管。进一步明确各级各部门职责,特别是要明确村道交通安全设施的建设、维护和管理职责,防止出现“有人建、无人管”和“人人管,人人又不管”的情况。二要认真履行职责。各部门之间要加强配合和协作,切实履行相应职责。同时对今后新建的道路,要严格把关,确保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和道路设计、建设、验收。

3、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安全素质。

一是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显得尤为重要。派出所,安监站,交管站等部门要经常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加大对道路安全工作的宣传和报道。二要强化对农村青壮年的教育。农村中的青壮年往往是农村交通违法行为的主要和主动参与者,他们在较大程度上决定着交通是否安全。要把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教育和培训纳入农民素质教育工程,通过强化教育,提高村民的法律知识和安全意识,提高村民素质。三要增强弱势群体的自我保护意识。我乡农村中的老年人、幼儿和外来人员是交通安全中的弱势群体,要采取他们易懂、易记、易接受的教育方式进行宣传教育,增加他们的交通常识,提高他们的自我保护能力。

4、加大投入力度,进一步改善安全设施。

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既是法律法规的要求,也是预防交通事故发生的有效途径。加大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的投入,特别是要加大安全设施建设和维护的经费投入,限度地解决安全隐患的存在,尽可能控制安全隐患的发生。

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开展情况报告篇十二

根据公安部、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司法部、交通运输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统一部署和省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领导小组通知要求,我校组织开展了关于“全国交通安全安日”一系列主题活动。

活动总结如下:

(一)倡导我校教师和学生家长拒绝开车玩手机、“路怒”、不礼让斑马线、占用应急车道、随意变更车道等危险驾驶行为,使这些违法和危险驾驶行为得到有效遏制,逐步形成良好的文明交通社会风尚。

(二)开展宣传教育。充分利用校园广播等媒体,通过led屏、播放专题片等形式,占领校园舆论阵地,传播交通安全知识,增强广大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应对各种交通突发事件的能力。

(三)致教师和学生家长一封信。

交通安全关系到每一个孩子和家庭的幸福。学校十分重视交通安全,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但我们应该清醒地看到,随着车辆的增加和道路的提升,交通安全问题受到普遍的关注,形势仍有相当严峻的一面。因此学校向我校教师和学生家长倡议:

1、教育好自己的孩子。学习交通安全法则,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上学、放学及平时外出活动不要在马路上游玩、嬉戏;家在学校附近的学生提倡步行上学;禁止子女雇摩托车上下学,提倡学生乘坐公交车;同时要规范自己的交通行为,以自身的一言一行引导子女养成良好的交通习惯,增强交通安全观念,培养文明交通意识。

2、教育子女乘车要乘坐车况好、牌照齐全的,严禁乘坐无牌照、超员车辆、货运车、摩托车、机动三轮车、农用车等非客运车辆。乘车时不要将身体探出车外,乘坐其他车或小轿车时,一定要从车的右侧车门上下,下车后不要突然横穿公路。驾乘摩托车必须戴好安全头盔,加强自我保护意识。

3、请家长管好自己的机动车和电动车,禁止让子女驾驶机动车和电动车。

4、走路要走人行道,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行走。不要边走路边看书或追逐打闹。横过公路要走人行横道,没有人行横道的需注意来往车辆,不要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

5、学校门口道路已全线通车,车流量大,接送子女的家长的`车也多,为了学生安全进出学校,请家长将车自觉停放在校门道路的两侧等待,以保证学生进出学校道路的畅通。

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开展情况报告篇十三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平安交通百日行动方案的通知》(桂交安监〔20xx〕110号)文件精神,我局认真贯彻落实,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为切实做好我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及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对我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排查作出部署。重点对道路运输、公路、水上交通等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行业进行了检查。各分管领导亲自协调指挥各项工作的开展,各所督促有关企业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强化责任意识,抓好贯彻落实,及时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确保我市拥有安全良好的交通运输环境。

(一)重点领域整治情况。

1.道路运输方面。

一是强化道路客运和危险品运输安全监督管理,加强车辆的源头安全管理和技术状况检查,消除安全隐患,并严肃查处运输车辆非法改装行为。二是严格检查汽车客运站落实“三不进站、六不出站”规定情况,采取坚决措施,强化有效监管,督促客运企业严格长途客车发车前的安全例检和安全提示。三是严厉打击站外揽客、超范围经营、旅游包车无证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四是加大对客运站、景点、学校等旅客集散地的监督检查力度,依法严格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截至11月16日,共派出检查人员60人次,检查企业13家次,检查运输车辆90台,发现隐患15处,现场责令进行了整改。

2.公路交通方面。

一是加强交通建设施工监管,重点检查施工现场排水、运输道路、边坡基坑支护、脚手架工程、施工用电、垂直运输设备、临时设施等,发现隐患及时治理消除,确保各项防护措施满足汛期安全生产的`需要。二是加强公路管养,重点对桥梁、涵洞、边坡、临水临崖、高填方、深挖路段的监测巡查,及时整改完善事故多发路段安全防护设施,并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消除因坍塌、路基塌方、水淹、落石等安全隐患。截至11月16日,组织了9个检查小组,出动检查人员54人,排查出隐患12处。

3.水上交通方面。

针对平而河水上交通的现状,我局组织航务所有关工作人员对平而河码头、渡船安全进行了隐患排查12次,此次行动排查未发现影响交通的安全隐患,安全形势总体处于受控状态。

(二)宣传教育情况。

一是由市航务所会同友谊镇开展水上交通安全教育活动,在平而河码头、板坭码头悬挂宣传横幅4幅,张贴水上交通安全标语,并向各船主、附近村民发放水上交通安全宣传资料约300余份,督促船主切实加强安全措施,预防安全事故。

二是由市运管所会同凭祥汽车总站进行防汛安全、交通法律法规宣传,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份,嘱托驾乘人员雨天行车时保持安全行驶速度,确保行车安全,提高了从业人员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

安排专人对弄怀沿线道路影响交通视线的杂草进行清理,并坚持定期安排道路养护工人清理路面杂物。同时,协调交投崇左运营公司完成对凭祥往友谊关高速服务区路灯、厕所、清扫沿线卫生环境整治等工作。

我局将继续认真贯彻执行交通部、自治区、市交通运输局有关平安交通百行动的要求和部署,全面落实平安交通百日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创新工作理念,打造思想认识到位、工作机制完备、措施落实扎实的工作格局,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保障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开展情况报告篇十四

随着个人的素质不断提高,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报告,多数报告都是在事情做完或发生后撰写的。你还在对写报告感到一筹莫展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春运道路交通安全保障工作情况报告,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20xx年春运从x月x日开始,x月x日结束,共计x天。春运工作启动以来,福州市公安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关于20xx年春运交通安保工作的部署,紧紧围绕"一下降、三不发生"的工作目标,以"强化执法服务、强化安全监管"为工作主线,全力保障春运期间我市交通的安全平稳有序。

根据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的部署,福州警方提前一个月做好春运各项准备工作。20xx年x月x日以来,组织各级交警部门开展了"治乱象、保畅通、防事故、保平安"交通专项整治和火车站、火车南站等重点部位专项整治工作,为春运工作打下坚实基础。市公安局于1月7日组织召开专题会议,提前部署春运交通安全管理工作;x月xx日,市公安局印发《20xx年春运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方案》;x月x日,市公安局再次召开春运交通安全管理动员部署会,会议直接部署到各县(市)区公安局、交警大队和农村派出所,要求各地要把80%的警力投向路面,全面抓好春运期间的形势研判、源头管理、流量疏导、交通组织、勤务安排等工作。

根据相关部门预测,今年春运期间全市旅客发送量将达1106.1万人次,比20xx年略有增长,其中道路运输664万人次,占60.03%,为保障春运交通安全,福州警方重点抓好三个方面工作:

1、组织开展排查和整治交通安全隐患。在x月x日前,福州警方全面完成了三项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消除了一批交通安全隐患。一是全面完成了客运、旅游、危化品运输等企业的交通安全隐患大检查大整治工作,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求客运企业严格落实客运车辆凌晨2-5时落地休息和三级以下山区道路禁止夜间通行客运车辆的制度,并逐一签订安全责任状。二是全面完成了春运车辆及驾驶人资格审查工作,共排查出7辆逾期未报废、3辆逾期未年检的公路客运、旅游客运车辆,以及记满12分和逾期未审验的重点车辆驾驶人222人,专门发函通报给交通运管部门,禁止上述车辆和驾驶人参加春运,并在媒体上予以曝光。三是全面完成了对农村山区公路、临水临崖、急弯陡坡、隧道、易结冰、易积水等事故多发路段的隐患大排查,对排查出的20处隐患路段,及时发函告知道路主管部门进行整改,加强安全防护措施。

2、组织开展严查重点交通违法统一行动。根据上级公安机关部署,春运期间福州警方将开展三大交通安全整治行动:一是农村地区从1月24日至2月22日组织开展一个月的集中整治,重点整治面包车超员、货车违法载人、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坚决防范严重交通事故的发生。二是城市地区从2月8日至22日(正月初一到十五)组织半个月的酒(毒)驾集中整治,突出午后、夜间和凌晨等重点时段,以及商圈、宾馆、饭店、歌厅、酒吧、餐饮大排档等重点路段,严厉查处酒驾毒驾交通违法行为。三是公安交警部门还部署开展了"治乱象、保畅通、防事故、保平安"交通专项治理和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交通秩序"六个常态化"管理等各项工作,强化对各类交通违法的查处力度。

3、强化交通应急处置工作。根据气象部门预报,春运期间我市仍将持续出现低温、阴雨、大风等恶劣天气,福州警方提前部署、提前预警、提前应对,确保应急处置工作到位。一是下发了《关于做好雨雪降温恶劣天气道路交通应急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各级交警部门细化工作措施,全力以赴做好恶劣天气期间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二是加强巡逻管控,切实加强对国、省、县道,农村山区道路等重点路段以及跨江桥梁、涵洞隧道等重点部位的巡逻管控,增加巡逻班次和密度,一旦发现积水或结冰等路面隐患,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置。三是加强部门联动,各地公安机关与气象、交通、运输、市政等部门建立了联动机制,在易积雪、易结冰路段、涵洞隧道和事故多发点段储备应急物资和大型清障设备,共同做好车辆分流、引导、调流等各项处置工作。1月22日以来,全市共发生两起土石塌方、一起路面结冰所造成的交通阻断,由于准备充分、响应迅速,目前均已恢复路面通行,均未造成人员伤亡。

根据预测,我市二环路、三环路、五四路、福峡路、浦上大道、福飞路、化工路等进出城主干道预计将出现返乡车流高峰,春节长假期间自驾出行将上升20%左右,福州警方主要采取四个方面措施:

一是交警支队在福州公安智能交通控制中心设立排堵保畅指挥部,每日7:00至22:00不间断监测城区道路通行状态,重点保障绕城高速、三环路、二环路等快速干道,以及福峡路、福马路、福飞路、五四北路等重要道路的交通顺畅,实时指挥路面警力和30辆清障拖车每日上路巡查。二是严格落实全市各地旅游景点、火车站、汽车站、商圈等重点部位的警力部署,投入3个交警中队全力保障火车北站和火车南站交通有序,会同交通运管、市政等部门,严厉查处落客平台乱停车、出租车乱拉客、黑的、摩的等违法行为,确保火车站交通安全有序。三是春节期间全面暂停道路占道施工,对于确需施工的,由辖区交警大队制定排堵保畅工作预案,加强对施工车辆(砼罐车、渣土车等)的管控,严格按照限行时段和路段通行,确保不对交通造成严重影响。四是启动春运服务站。从1月22日开始,提前启动3个市际、10个县际春运交通警察执法服务站,全面加强对国、省、县道和高速公路出入口等重点路段的管理疏导,提前对辖区春节、元宵节和各种民俗活动群众出行聚集的情况进行摸底排查,以春节前返乡高峰和春节后回程高峰为重点时段,加大路面巡逻管控力度,确保我市主要国省干道畅通有序。

一是落实"两公布一提示",于1月21日将排查出的8处交通易堵路段和5处事故危险路段,通过海峡都市报、福州日报、福州晚报、微信、微博、交警支队全景直播间等媒介对外发布,提醒群众注意安全出行。二是福州警方通过手机短信向全市驾驶人发送了春运交通安全警示信息148多万条,在fm87.6、fm100.7等广播电台开辟春运专栏,每天滚动播报春运交通安全常识、实时路况和安全提示。三是开展了声势浩大的春运启动日集中宣传活动,1月24日春运启动第一天,全市各级交警深入车站、广场、集镇、社区、农村、运输公司等重点部位,开展统一集中宣传活动,共展出交通宣传展板260面、粘贴宣传海报3000份,发放宣传品2.6万份、组织400余名交通安全志愿者上路参与交通安全劝导和宣传。四是以"平安春运?交警同行"为主题,在道路沿线的警队窗口、客运场站、春运服务站、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站等交通服务点,对过往的驾驶人开展春运主题交通安全宣传。

春运路上,平安相伴,在这新春佳节即将到来之际,福州警方也呼吁广大市民,在春节交通出行时,自觉遵守交通法规,自觉抵制机动车"加塞"、不礼让行人、超速、超员,行人和非机动车不按道行驶、闯红灯等不文明行为,遇有交通事故、通行缓慢等事件及时与警方联系,共同营造文明、安全、有序的交通出行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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