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结是对个人能力和水平的一次全面检验。总结要以积极向上的态度来表达,激发读者的共鸣与启发。接下来是一篇总结范文的分享,希望对大家的写作有所帮助。
涉法涉诉工作总结篇一
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下发《人民检察院受理控告申诉依法导入法律程序实施办法》、《人民检察院司法瑕疵处理办法(试行)》、《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案件终结办法》三个涉法涉诉信访改革配套办法。12月5日,最高检控告检察厅有关负责人对三个办法出台的背景和主要内容进行了解读。
问:为什么要制定三个办法?
答:从检察机关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实际看,目前还存在以下比较突出的问题:
控告申诉导入法律程序机制尚不健全。检察机关管辖的控告申诉与普通信访以及其他政法机关管辖的涉法涉诉信访事项界限不清、标准不明;内外部衔接配合机制不完善,推诿扯皮、“踢皮球”问题时有发生。
检察环节司法瑕疵的补正机制缺位。因执法不严格、不规范、不文明等导致的司法瑕疵问题还比较突出,导致当事人对案件办理的公正性产生怀疑,往往要求对司法瑕疵给个说法。但因缺乏明确的处理规定,如何妥善补正司法瑕疵成为长期困扰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的一个突出问题,成为“案结事不了”的一个重要原因。
诉讼终结案件出口不畅问题突出。主要表现为检察机关终结案件范围不明确、备案审查定位不明确以及终结案件移交机制不健全等问题。
制定下发三个办法,对保障当事人依法行使控告、申诉等诉讼权利,依法及时公正解决人民群众的合理合法诉求具有重要意义。
问:请介绍一下三个办法的主要内容?
答:实施办法对诉访分离标准和要求、检察机关受理范围和条件、控告申诉导入相应法律程序的具体情形、对其他司法机关管辖和共同管辖事项的处理以及导入机制的保障措施等内容作了明确规定。
处理办法首次对检察机关在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法律程序、法律文书以及司法作风等方面存在司法瑕疵的表现形式作出了具体规定,同时对发现途径、答复息诉、源头治理、责任追究以及发现其他政法机关司法瑕疵的处理等内容作出了明确规定。
终结办法对依法终结的涵义、终结案件的范围、终结决定的责任主体、案件终结的标准和条件、案件终结的路径、终结决定的效力、案件终结后的退出、终结决定的备案以及案件终结后当事人权利的救济等内容作出了明确规定。
问:贯彻执行三个办法应注意哪些问题?
答:加快构建综合性受理平台。各级检察机关要进一步畅通和拓宽群众诉求表达渠道,以信息技术为支撑,加快构建网上信访、视频接访工作机制,整合来信、来访、电话、网络、视频等诉求表达渠道,积极稳妥推进集控告、举报、申诉、投诉、咨询、查询于一体的综合性受理平台建设,做到有诉必理、有案必立。
坚持诉访分离原则。要严格按照检察机关依法管辖的涉检和诉讼监督类事项,做好控告申诉的受理工作。需要强调的是,要依法规范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不能人为提高受理门槛,该受理的必须受理,依法保障当事人的控告申诉权利。
准确界定执法错误和司法瑕疵。司法瑕疵不影响案件结论的正确性和效力,也不属于法律规定的启动复查程序和监督程序条件的情形。因此,要准确把握司法瑕疵与执法错误之间的界限,既不能不当扩大司法瑕疵范围,使执法错误被“降格”为司法瑕疵,也不能不当扩大执法错误的范围,使司法瑕疵被“升格”为执法错误。对于执法错误,要依法纠正错误的决定、判决和裁定,保护申诉人的合法权益。对于发现的检察环节司法瑕疵,要根据诉讼阶段及司法瑕疵具体情况,妥善予以补正,重新塑造司法公信力。
严格把握诉讼终结标准和条件。各省级检察院要切实负起审查终结的主体责任,对属于检察机关终结的案件,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依法审慎开展诉讼终结工作,确保案件终结质量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是人民法院整体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民法院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促进社会稳定和谐的重要基础性工作。2019年是我院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取得新成效的一年,共处理涉法涉诉来信来访事项567件次,其中接待来访431人次(包括5人以上的群体访23批次),处理人民来信136件;妥善办理上级法院、区委、区政府及区人大重点督办信访案件36件,为维护稳定、保障发展、改善民生、促进和谐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通过认真的分析研判,我们清醒的认识到,涉法涉诉信访工作面临的形势依然较为严峻,肩负的任务依然十分艰巨。一是信访总量居高不下。因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矛盾引发的信访突出问题仍占信访总量的50%左右,劳动争议、
合同。
纠纷、房地产纠纷等方面的矛盾纠纷明显增加,信访问题多发高发的态势在短期内难以有大的改变。二是信访矛盾压力不断加大。受多种因素的影响,个别上访人持续重复信访,诉求越来越高。特别是一些上访人追求利益最大化,相互攀比,使解决和化解难度越来越大;少数信访人信“上”不信“下”、信“访”不信“法”。不理性、不合法的行为时有发生,不仅影响了正常的信访秩序,也占用了大量的司法资源,加大了化解工作的压力。三是信访环境日趋复杂。在开放、多元、动态的社会环境下,社会矛盾的关联性、聚合性不断增强,一些涉法涉诉信访问题极易成为社会舆论关注的焦点。少数信访人为达到诉求目的,千方百计制造“新闻”扩大社会影响;一些不相关问题也被贴上“信访”标签,在媒体聚焦下迅速发酵放大,成为炒作热点。四是审判管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少数审判人员审判水平不高,对案件当事人缺乏热情,方法简单,敷衍了事,案件裁判不公、存在瑕疵的现象还时有发生。
针对近年来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呈现的趋势,我院按照区委、区政府及上级法院的统一部署,突出工作重点,加大工作力度,着力抓好涉法涉诉信访各项重点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2019年,我院涉法涉诉信访总量同比下降18.85%,进京上访率同比下降50%,集中化解信访积案46件,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综合排名名列全市法院前列。
(一)强化领导,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2019年,院党组10多次专题研究涉法涉诉信访维稳工作,先后组织召开4次中层干部工作会议专题部署涉法涉诉信访工作。院领导切实强化第一责任,带头开展“四解四促”和大接访活动,形成了领导重视、层层落实、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局面。对于重点督办案件,我院坚持实行“四定一包”制度。院领导亲自包案、亲自接访、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分管院领导和业务部门落实办案责任、办案时限,切实把领导包案落实到解决实际问题上,做到件件有着落,件件有回音。严格落实审判责任,扎实做好庭审评查和裁判文书评查工作,对于因错案或因工作不负责、不规范而造成案件瑕疵,引发当事人进京上访或越级上访的,对原承办人实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
(二)标本兼治,有效减控信访增量。
2019年以来,我院加大审判管理力度,狠抓均衡结案、随机分案、定案把关、审判绩效考评等机制的落实,不断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2019年,全院一审案件服判息诉率为94.99%,同比上升2.95%。强化“调解优先”理念,把调解贯穿于立案、审判、执行各个环节,调解效果日益凸显。2019年全院民事案件调解率达50.28%,同比上升3.13%,诉前调解662件案件。全院积极探索党委领导、法院主办、各有关部门协同配合的重大案件处理机制,稳妥适时地掌握裁判节奏和尺度,成功处置了以金叶花园一案为典型的群体性纠纷4起,没有发生一起矛盾激化事件。加强队伍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严肃审判行为,改进工作作风,要求每一位法官以情相待、法理交融、耐心疏导,做到规范司法、文明司法、廉洁司法。强化初信初访流程管理,认真做好当事人法律释明和判后答疑工作。对群众的来信来访,以信访服务大厅为平台,第一时间受理好、答复好、解决好信访人的问题,努力把信访问题解决在首接首办环节。
(三)突出重点,着力减少信访存量。
坚持将解决上访老户问题、进京上访问题作为涉法涉诉信访工作重点,通过采取领导包案、协调会办、帮扶救济、依法终结等办法,最大限度地减少信访存量。我院每周安排一名院领导、一名庭(室)长在信访窗口值班,重点接待上访老户和进京劝返人员,确保了xx大期间未发生中央和省挂牌备案的涉法涉诉信访老户赴京上访。加大进京访化解处理力度,近年来对已穷尽法律和经济手段的进京上访老户胡秀珍、陈明友和赵万香等人及时启动甄别程序,上述案件已被最高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对于上级交办的重点督办案件、非正常进京上访案件,由院领导及相关人员组成工作组开展工作,集中力量,攻坚克难,促其息诉罢访,实现了全年涉诉信访总量、进京非正常访案件数量和重信重访案件老户数量明显下降的目标,进京访由2019年的20人次减少为2019年的10人次,受到市法院通报表扬。强化重点涉法涉诉信访案件集中处理,对纳入全省法院清理范围的46件重点案件,逐案研究方案、逐案定人跟踪、逐案落实措施,全年涉法涉诉信访案件集中化解率达100%。
(四)开拓创新,深入推进制度建设。
全院扎实推进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制度创新,积极探索运用新思路新办法破解信访难题。坚持超前排查化解制度,通过日常登记审查、定期梳理排查与重点敏感时期全面排查相结合的办法,及时发现和掌握可能影响稳定的苗头隐患。一年来,围绕重大节日、重要会议、重大活动期间及前后维稳工作,先后下发4份通知、召开9次会议,专题部署排查化解工作,共排查化解涉稳案件16件。完善领导接访下访制度,坚持每周三院领导及庭局长信访接待日制度,及时处置、化解信访矛盾。结合“四解四促”和大接访活动,院领导按照工作联系点分工,不定期地深入街道、社区接待信访当事人,协调落实重点人头稳控工作。坚持纠纷化解和司法求助相结合制度,在集中力量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维护稳定的同时,加大对生活困难信访当事人的司法救助。2019年,我院经过逐案研究,共对18名信访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资金15.5万元,对280名案件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24.6万元,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
三、下一步工作重点。
加强涉法涉诉信访工作,重在实践,贵在落实。下一步,全院将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法院《涉诉矛盾纠纷化解工作考评细则(试行)》等规范性文件的精神,切实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制度建设,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全院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取得更大的工作成效。
(一)加强形势研判,更加扎实地谋划部署工作。全院要充分发挥司法能动性,把加强涉法涉诉信访工作,作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一项全局性、战略性工作,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院党组将进一步加强对涉法涉诉工作的组织领导,经常性地开展督促检查和业务指导,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制定加强和规范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的具体实施意见,促进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的规范开展。加强情况动态分析,及时发现存在问题,不断总结工作经验,促进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的健康发展。对重大、群体性矛盾纠纷,要及时向区委、区人大汇报案件处理情况,依靠社会各界力量共同开展化解处置工作。
(二)突出强基固本,全力抓好源头治理工作。全院要进一步提高案件质量,狠抓案件庭审、裁判文书和定案把关机制,深入辨法析理,增加当事人认同,促进服判息诉。要进一步完善审判绩效考核办法,把涉及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成效的相关指标纳入法官业绩考评之中,切实提高预防和化解涉法涉诉信访矛盾的自觉性。继续深化诉讼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着力在规范上下功夫,在服务上做文章,在效果上求实效。制定和完善诉讼服务中心接待服务规范,明确各个岗位的具体职责,不断提升诉讼服务中心工作水平。加强和规范诉调对接工作,不断完善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努力提升矛盾纠纷化解工作质量。
(三)坚持改革创新,健全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今年,中央政法委已将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列入改革的重点,我院要抓住机遇,着力构建和完善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的长效机制。要立足进一步规范信访工作行为和群众信访行为,抓紧健全相关工作制度,既要纠正“拦卡堵截”上访群众的错误做法,也要坚决遏制缠访闹访等违法行为,依法维护好正常信访秩序;要立足更好地整合资源做好涉诉信访工作,积极培育、扶持、引导社会组织参与化解涉诉信访问题,做好上访人的法律救助和心理疏导工作,加大对生活困难信访当事人的司法救助工作力度。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加强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离不开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关心、监督和支持。我们将认真听取本次会议的审议意见,进一步总结经验,查找不足,不断提升我院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的水平,切实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全面建设美丽幸福新雨花作出更大的贡献。
以上报告,如有不当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涉法涉诉工作总结篇二
检察机关涉检信访工作是指群体、个人因为某些问题或者案件得不到及时公正的处理,或是认为处理不公*时,而到检察机关或者致信检察机关反映、咨询并寻求解决的一种积极行为。信访工作既是党联系群众的纽带和桥梁,也是观察社情民意的窗口,同时是解决人民内部矛盾的重要形式和渠道。涉检信访是信访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检察机关发掘案源,惩治腐败的第一通道。
近期,我院已经陆续派出三个工作组处理信访工作,主要解决的是农村信访类案件。从农村信访反映的问题来看,农村信访可以分为三种类型:民告官、民告民、个体或群起诉求。民告官案件是大头,也是重难点、重点;民告民案件因为大部分属于民间纠纷和涉法案件,如果办案人员结合实际依据有关政策、细心耐心的工作,大部分也会很好解决;个人诉求和群体诉求案件中,群体诉求只要高度重视,也好解决。就以上三种案件类型,民告官类型是我们涉检信访工作处理的重点,同时涉检信访工作主要反应的也是此类型案件。
目前群众信访举报数量不断增加,所涉及到的问题领域也远比过去更深、更广。接待信访工作,要明白自身任道重远,一定要正视自己的位置,做好信访群众的贴心人、忠实使者。在处理每一件信访案件时,不论群众反映的是何种问题,甚至于其对法律有误解,或者掺杂过激言论,我们都应本着“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服务宗旨,认真履行好自己的工作职责。在检察工作中树立起检察机关公正、文明的执法形象,发扬满腔热情的办实事的工作作风,让群众投诉有门,有难尽说,有理尽讲,通过接待和处理信访进一步提升我们检察机关在社会和人民群众中的公信度和满意度;将信访渠道建成为老百姓寻求司法救济的坦途,努力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切实维护好社会的公*正义。
结合检察室的工作实际,现在涉检信访工作方面所表现出来的特点为:1、涉检信访的主体大部分为弱势群体。信访群众来自于社会各行各业,他们绝大多数年龄大、收入低,属于社会的弱势群体,想要通过信访来提高自己的生活水*,达到自己的诉求。就我们现在工作组所处理的信访案件而言,信访主体为村内的群众,他们的诉求也很简单,就是得到更高的收入,对村内涉及经济问题的村干部予以处理。2、涉农信访案件居高不下。近几年,党的惠农政策不断出台,中央的政策性扶持资金进一步向农村倾斜,以及城镇化建设的加快,大量的农村集体土地需要征用国有化。在这种现实情况下,由于征地补偿费用不能及时足额发放或者发放后不能向村民及时发放,贪污、挪用公款等问题就会接踵而来。我院近年来处理的涉及农村的职务犯罪案件,基本上都与土地征用这方面有关。3、选择*时机的集中性。群众信访尤其是集体访容易选择在重大节日和重要政治、社会活动的前夕和期间,此时*频率较高,很多*人都抓住*及各级部门对*工作的重视和关注,不断地*和缠访,知道其反映的问题得到完全解决。我工作组所办的涉农案件信访人就在节日期间到上级*进行过集体*,给工作组的开展带来了一定的影响。
当然,对于*人员,特别是老*户,我们应该听取他们的意见,但是不能他们说什么我们就怎么做。对于这些老*户我们必须有一定的了解,现在社会上有很多人是以*为业,*为起解决了一定的难题,他们就会觉得只要*,什么都能得到,这样不仅给*的工作带来了不便,同时也会形成一种不好的风气。这里面还有一个问题就是当事人对检察机关信访管辖权缺乏必要的了解,有的当事人认为检察机关可以解决所有问题,把根本不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案件控告、申诉的*,如果检察机关不能将问题处理得当或者不能移交其他部门,当事人就会误认为检察机关没有尽到责任,进而走上了*之路。也因为此,检察机关的形象也受到了一定的影响。因此在工作中,我们首先必须熟知自己的工作范围,自己的管辖区域,然后才能将*问题就事论事,不是我们所能管辖的就劝说*人去相应的受理部门,是我们的,那么我们就得耐心处理。
耐心倾听来访人的反映,继而将听运用到实践中,做好初查工作。运用法律和国家的有关政策和法规来化解各种社会矛盾和信访案件。在对每件涉检信访案件的审查过程中,我们应本着客观性、真实性和合法性,并按照不同案件的性质类别及时依法按照程序办理,力争做到事事有答复、案案有结果。用自己的工作热诚来体现检察机关做信访工作的信誉力和诚信力。健全信访工作机制,推动走出去调研工作的常态化,继续完善派驻检察室的工作机制,定期到辖区单位、乡镇企业进行走访,有意识得排除矛盾,发现问题,把矛盾解决在萌芽阶段。矛盾的解决就为信访工作的解决扫清了很大的一个障碍,无矛盾,信访案件就会减少。
检察机关信访工作要下大力气转变观念,将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所学习的内容用到实处,真正的做到听民意,街民忧,理解群众情绪,密切干群关系,丰富新时期检察工作信访的内涵,以适应新时期检察工作需要。
涉法涉诉工作总结篇三
20xx年,在江山市委市*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_门的关心支持下,市交通运输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各级*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保稳定、促发展工作大局,以推进“依法*”为目标,以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为核心,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载体,加强领导,强化措施,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工作的各项任务,现将我局20xx年度的*工作报告如下:
20xx年,截止至12月25日,我局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含市*局转、交办,其他部门转办和局直接受理)64件103人次,其中受理来信33件52人次,承办市纪委纪检监察*件1件1人次;接待来访30批次50人次,和去年同期相比批次持*,人次下降幅度明显,下降率达。*件按时报结率为100%,初信一次性办结率为。
从受理情况分析,主要有以下特点:
1、*总量没有明显变化。经统计,今年我局*件的受理总量与上年同期相比批次基本持*,未发生明显变化,交通*局面总体保持*稳。
2、*难点问题增多。今年我局*件的受理总量虽未发生明显变化,但所受理的*问题多为因条件限制不宜解决或纵横交错或已遗留多年的复杂问题,*件的处理难度较大。
3、历史遗留问题依然是交通*工作的重中之重。从受理事项上看,原县乡公路农民养护工的养老保障、大众公交公司内部管理、市运输公司内部管理等几个历史遗留问题,占据了全局*事项的主要部分,依然是我局*工作的重中之重。
(一)抓领导,强化责任落实。
1、明确工作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强化各级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其它领导“一岗双责”的领导责任体系。坚持把*工作纳入各单位、科室年度工作综合目标考核和*安单位创建考核,年初根据工作计划制定年度*工作要点,与局属各单位、科室签定目标管理责任书。对因解决问题不到位、排查矛盾问题不到位而引发越级访、去杭赴京访的,全部实行“一票否决”并严肃追究责任单位及主要领导责任,使人人头上有责任,个个肩上有压力。
2、坚持领导接访。根据年初制订的《江山市交通运输局领导班子成员20xx年接待群众来访时间安排表》,每天安排一名局领导接访。逢有群众来访,局接访领导都要认真接待、处理,同时,局*员、局相关职能单位、科室协助接访。对接待的*案件,能现场解决、答复的现场解决答复,现场不能解决答复的,签批分管领导或转办责任部门限期解决答复;案情复杂的,经主要领导批示,及时进行包案。在此基础上,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及时组织开展交通系统领导干部下访走访活动。局班子领导先后深入下属养护公司、公交企业、乡镇、村开展下访走访活动,倾听基层声音,解决矛盾问题,从源头上遏制*问题的发生。
3、落实领导包案。以“事要解决”为核心,全面落实*问题领导包案负责制度,包案领导对所包*案件实行“五包”,即包案件调查、包解决问题、包教育疏导、包案结事了、包稳控管理。遇有重大疑难*问题,包案领导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掌握第一手信息,把好第一个关键程序,努力将问题处置在第一现场。如农民养护工*问题、企业*干部*问题、市运公司职工*问题,全部实行局班子领导分头包案负责制度。
(二)抓排查,强化源头防范。
涉法涉诉工作总结篇四
今年我办*工作在区委、区*和街道党工委的领导下在区*局的正确指导下,我们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思想,强化责任意识,以宣传贯彻新的《*条例》为契机,深入贯彻落实*工作制度,进一步加大对*工作的管理力度,强化领导责任制、责任追究制,不断提高基层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的能力,致力于降低越级*,降低重复*,控制集体*,稳定*老户。进一步加强*工作,规范*行为,畅通*渠道,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提高了*工作水*,为建设和谐社会提供了有力保障,较好地完成了我办的*工作任务。
今年,我办受理群众反应*问题的*事项共xx起。群众来信x件,其中立项查办x件(其中市交办信x件),重信x件。群众到区以上机关*x起xxx人次,其中进京*x起x人次;来访转送x起xx人次,其中省转送x起。目前现处结xx起,xx起正在处理,处结率达到xx%。处理*公开电话急办件xx起。
从今年的*数量来看,虽然比去年有所增加,主要是由于个别村居的旧村改造、项目开发等原因,群众没有及时的了解情况,从而引起群众重复到办事处进行*。
把*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办事处党工委和各部门领导对做好*工作认识到位,始终把*工作放在一个大局中去认识,把它作为一个部门、作为一把手、作为党政领导的主要工作去抓,及时化解了各种矛盾,进一步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今年年初办事处领导对全办*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制定了工作会议制度每月定期召开*隐患排查分析等*工作会议,把*工作摆到党工委的重要议事日程。党工委分管*主持召开*工作协调会,部署*工作,阅批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包案解决重点*事项和*老户问题,并亲自调查研究,亲自督促检查,亲自出面,妥善处理,并多次带领*办和其他部门同志,进村入户,听取意见,协调多方关系,寻求解决问题的途径和办法。如拓宽拆迁,党工委领导抽调各有关部门精干得力人员组成工作组在村里设立办公室,通过及时的调查,及时的掌握解决问题的主动权。及时了解掌握村民的想法,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妥善处理,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二是层层落实责任,抓好*工作。年初,办事处与各单位建立了*领导责任制,并签定了《*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负责本单位范围的*工作,通过领导接待日、*首问负责制等方法,认真处理每件*事项,做到了问题不上交、矛盾不推诿。
当前,全办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热点、难点问题多,*工作面临的矛盾较为集中,困难也很大,仅靠一个部门难以解决。为此,我们对内充分发挥各各部门和各单位作用,对外争取相关部门支持,共同做好*工作。一是建立部门内部工作联动机制。首先,我们在全办范围内建立了*首问负责制,对首问负责接待的工作人员,如涉及本单位范围的*问题,热情接待,全程处理;如不涉及本单位范围的*问题,则将其转到负责办理的部门处理。其次,建立联系会议制度,对跨部门及多个部门的*案件,由党工委召开会议,以主要负责单位为主,其他涉案单位协助,共同负责办理。二是建立部门之间*工作联动机制。对外,积极争取相关部门对*工作的支持,切实解决一些涉及面广的重大、疑难、群体*案件。
对群众来信,着重把好三个关:一是呈报阅批关。所有来访信件全部呈报主要领导阅批,尽快落实,由分管领导直接包案。二是案件处结关。初信抓快办,做到一次性处结,避免重复*;重复信抓细办,找准症结,分理*人员提出的要求是否有合理成分,做到有理有据,明确答复。三是答复口径关。有些来信反映的问题比较复杂敏感,我们在答复时注意把握分寸,前后连贯,口径统一,实行专人负责、专人专办、跟踪管理,一经形成明确意见,必须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对群众来访,我们在三个方面下功夫:一是热心接待。对*人员做到一把椅子让座、一杯清茶暖心、一腔热情接待,仔细听取其反映的问题,做好详细记录。二是耐心解答。对*人员反映的问题和要求,接待人员根据有关政策,耐心解答所提出的问题,区别不同情况,有针对性地做说服教育工作,疏导来访人员心态。三是细心办理。对来访人员提出的问题,能办理的及时协调处理,一时不能办理的,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一是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属地管理和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上下联动,多管齐下,全面排查,全力调处,努力做到对不稳定因素和群体性的事件苗头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置得好,切实把各类问题化解在本办,解决在萌芽状态,坚决遏制到市去省进京集体*和群体性的事件的发生,坚决维护七贤办事处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是实现四个转变,增强服务意识。变坐门等访为公开接访。实行了分管领导公开接访,领导直接包案,做到随访随接。变群众*为干部下访。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在一线研究,在一线调处,在一线化解。例如今年月份xxx村xxxx开发前期准备工作,办事处领导靠上前成立工作组,深入村居爱家每户做工作,宣传xx地征地手续的合法性,征地开发的一系列程序,并将签订的征地合同进行张贴公开,让群众明白实情,知道来龙去脉,经过深入细致地做工作,广大群众都表示认可。
三是抓好四项工作,化解突出社会矛盾。
抓好敞开式办公,一门式服务工作。建立了村(居)事务受理中心,把一门式服务中心模式向村(居)延伸。抓好排查调处工作。抓好畅通*渠道工作。建立了村(居)*工作直报、周报等制度,设立了群众*信箱。
抓好依法*工作。四是坚持四个结合,积极构建社区工作新*台。坚持*工作与村(居)党建结合,夯实群众思想基础。
坚持*工作与村(居)服务结合,消除*不稳定因素。
坚持*工作与村(居)宣传教育结合,引导群众依*。
坚持*工作与居民自治结合,化解突出矛盾。
我办为深入贯彻*新修订《*条例》具体内容制度规范化,结合实际,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进行宣传。一是召开全办干部职工和村干部会议学习《*条例》;二是以村为单位召开群众会学习《*条例》;三是利用宣传车在公路沿线村寨进行宣传;并将新《*条例》的具体内容张贴到辖区各村居重要街道、重点位置,利用黑板报、宣传栏、书写标语、发放明白纸等形式向广大群众进行宣传,真正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系统学习《新*条例》的具体内容,*事项的签定程序和方法,成为解决实施逐级*的明白人,使基层*工作人员端正态度,明确职责,扎扎实实的开展工作。
健全*工作制度。为规范*工作程序和*人行为,我办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了*接待制、岗位责任追究制、首问责任制、矛盾纠纷排查制,各部门协调联动工作制等,使全办*工作开展更顺利,更及时。
我们建立了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统一领导下的,以各级领导为主体,以政法科为龙头,以具体职能部门为载体,以制度作保证的整体联动工作机制。例如今年月份xx村的旧村拆迁任务,就是在区委区*的领导下,办事处领导深入村居,联动各部门整体制定方案,研究落实措施解决了问题。联系工作实际着重抓了四项制度的落实:一是信息排查制度。对各村居的稳定情况逐一进行排查,并随时做好疏导教育工作,把问题矛盾处理在萌芽状态。同时给各村居建立了*排查登记表,并做到随时发现随时报告,有效的预防了各类矛盾问题的激化。二是领导包案制度。对重要的*案件,坚持领导谁包案、谁接访、谁负责的原则,责任落实到人。我办建立干部包村制度,对每个村居定出责任人,分工负责,配合村里的工作,对村里的重大问题及时参与解决.三是联合办案制度。在接访时,对一些情况复杂、涉及面广、处理难度大的问题,涉及到的科室、部门实行联合办公,形成了强大合力,共同处理相关问题。通过狠抓四项制度的落实,作到了四个及时:及时排查矛盾、及时掌握动态、及时交流沟通、及时控制趋势。
在加大*问题的源头治理力度,预防和减少*事件发生的同时,提高开展创四无活动水*,把群众*引导到法制化轨道上来。充分尊重并确保群众*权利依法得以实现,杜绝无视*人权利现象。规范和公开处理*事项的程序,实行*案件听证办法。规范*秩序,引导群众依法*。可依照法律解决的问题,引导群众走法律渠道。建立为*人服务的法律援助机构,对需要法律帮助的特困*群众进行法律援助。区有关部门,采取有效形式对辖区内有*问题的特困人员进行指导帮助,共同抓好社会稳定工作。
涉法涉诉工作总结篇五
“四个必须、五项制度”
三跨三分离。
跨地区:一件案子涉及两个地区,比如移民问题,就可能涉及户籍地和投靠地两个地区。
跨部门:就是一个案子涉及两个或者多个部门。跨行业:同理。
人事分离:人与事分属两地,如信访人在别地发生案件,却要户口所在地解决,即为人事分离。
人户分离:常住地和户口登记地不一致,案件处理起来很难划分责任。
人事户分离:更为复杂,案件发生地,户口所在地,居住地均不在一起。
涉法涉诉工作总结篇六
层层重视,切实加强领导,
一是进一步调整充实了处理涉法上访工作领导组及办公室。确定了由县委副书记李百选任组长,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邵明水、政法委副书记任和辰及公检法“三长”任副组长,各单位专抓副职为成员,政法委副书记任和辰兼任办公室主任的领导组,为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是坚持领导亲自动手。工作中,我们根据个案案情的发展趋势,多次召开“三长”办公会进行专题研究,各级领导亲自出面、约见当事人、参予协调。
三是坚持实事求是,因案制宜,对症下药。涉法上访案件千差万别,实际工作中我们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中有理的或部分有理的,实事求是,依法纠正,该赔偿的给予赔偿,对那些虽然走完法律程序但尚未完全解决问题的案件,组织动员各有关方面力量,视情节采取经济补偿、社会救助等多种办法,满足上访人的合理诉求。
对结案而不息诉罢访的,采取综合治理措施,做好思想工作,把道理说透、说细,防止简单行事,以势压人,对缠访案件,实行公开听证、公开审理、公开训诫等多种方式,伸张正义,释疑解惑,争取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理解支持。9月29日,县公安局针对王万万上访一案召开听证会,就王万万提出的县公安局存有两份鉴定书和办案不公及徇私舞弊等问题进行对证,王万万对自己提出的问题举不出任何证据。月日,县法院针对刘慧多次无理缠访一案,在其安峪镇董封村公开审理了此案,得到了人民群众的理解和信任。
转变观念,实以人文关怀。
让当事人在感受法律威严的同时,还能体会到“被尊重、被理解、被关怀”的司法人文氛围,由此赢得了当事人的信任,达到有效化解涉诉信访案件的目的。涉法上访案件中,当事人往往由于种种原因对信访接访人员存在一定抵触情绪。我们在接访时首先考虑的就是取得当事人的信任,“带着深厚感情做工作”,做到“不打官腔、不绕弯子、不踢皮球”,特别注重对当事人的关心细节,实行人性化办案,包括适时向信访当事人反馈信息,保持与当事人的.沟通联系。
从而拉近了我们与当事人之间的心理距离,为涉法上访案件的圆满处理奠定了良好的工作基础。家住绛县针织厂家属院的王廷玺老人因不服县交警大队对自己发生的交通事故所做的责任认定,先后多次越级赴市进京上访,了解到这一情况的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邵明水亲自登门拜访了王廷玺老人,耐心细致、入情入理跟他谈心,王某深为邵书记的真情所动,最终表示息诉罢访。县法院在处理周丁山涉法上访一案中院长张永平高度重视,先后五次约见当事人,当面进行解释说服,又安排纪检书记侯小旺驱车5小时上门做善后处理工作,周丁山感激万千,主动向县法院送来了感谢信,并表示再不上访。
加强联系,争取多方支持,
资料共享平台。
实践证明,加强与各方联系,争取支持,齐心协力,才能使上访案件得到有效解决。基于这一认识,在工作中我们注重做好“三联”。
二是加强内部联系,形成工作合力全县政法各部门将涉法上访工作与侦察、起诉、审判等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在政法委的领导下,以信访室为龙头,协调涉法上访工作的各个环节,调动各方面的力量,使全县上下形成一盘棋。
三是加强对外联系,争取多方配合。在办理涉法上访案件中,依法办案并不等于可以完全息访,根据不同涉法上访当事人的案情,通过当事人的家庭、所在单位领导、当事人所在村委会等部门,做好上访当事人的思想工作,防止发生意外。
明确职责,强化执法监督。针对涉诉工作的实际情况,我们创新思路、完善制度,落实信访长效机制。
一是落实“大信访”格局的建立。在政法系统内部实现信访“进口”是信访室、“出口”是纪检组,使信访工作与纪检监察、案件督查工作协调统一,避免了久访不决等问题的发生。
二、几点体会。
一是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深化认识。经过一年来的艰苦努力,我县在处理涉法上访案件上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但涉法上访大量增多的势头还没有真正得到遏止,一批“老大难”案件有待于进一步解决,新的涉法上访案件还在不断产生,已经息诉罢访的案件有可能出现反复。因此,今后一个相当长的时期,涉法上访问题仍将处于高发态势,我们要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克服自满、厌战情绪,坚定信心,从政治的高度,大局的高度,进一步做好集中处理工作。
涉法涉诉工作总结篇七
摘要:近年来,各类社会矛盾导致的信访问题大量涌现,给社会稳定和谐带来越来越大的冲击。其中,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出现,使整个信访秩序进一步复杂化,不但影响了司法权威,也影响了社会的安宁。要不断强化整个社会的法治建设,增强整个社会依法办事能力和水平,引导公民理性维权,逐步消除不依法维权的各类不和谐社会现象。
关键词:涉法涉诉信访;社会和谐稳定;法治建设;理性维权。
王××,男,某地农民,系该地区多年来的信访老户。多年前,王××的儿子王刚因琐事与同村李某等人发生口角,接着双方发生打斗,王刚在打斗中被李某击伤,经抢救不治身亡。该案经当地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李某被判故意伤害罪,处有期徒刑10年。判决宣告后,王××认为李某应杀人偿命,应判其故意杀人罪。遂不服判决,向检察院提出抗诉请求,随后该省高级法院进行了二审,并最终维持了原判决。此后,王××不服判决,多次进行申诉。在其申诉被驳回后,王××便开始了不理智的上访甚至闹访行为,给当地的社会秩序造成了极为恶劣的影响。目前王××仍不愿接受教育,没有息访息诉的迹象。
上述案例,从信访案件分类的角度讲,属于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所谓涉法涉诉信访案件,通常具有如下特点:一是案件起初都经历了必要的司法程序;二是当事人(或其亲属)不服处理结果,不断进行申诉或举报程序;三是当事人(或其亲属)的一系列诉讼行为未达到其预期目的,又不愿接受既定的处理结果;四是当事人(或其亲属)不再按照司法程序申诉或举报,表现出不理智的到处上访行为。
从表现形式看,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已不再是单纯的司法系统内的信访案件,而是从司法系统内游离出来的一类往返于司法机关、党政机关以及其他国家机关之间的跨部门信访案件,所反映的问题主要涉及刑事、民事、行政诉讼领域几乎所有的司法环节。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往往较为复杂,是各级信访部门非常棘手又难以有效解决的一类信访案件。
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作为一种特定的社会现象,其行为人的目的在于,希望通过不断上访党政部门或其他部门,借助国家高层的政治权力,最终达到其通过法律程序所不能达到的权益诉求。
从严格意义上讲,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当事人的上访行为,消极影响极大,主要有:一是干扰了国家正常的司法工作秩序,损害了司法的威信;二是干扰了其他国家机关的工作秩序,破坏了现行的信访工作正常秩序;三是给其他案件当事人带来误导,助长了信“访”不信“法”的风气;四是各类非正常的涉法涉诉信访行为妨害了社会的稳定和安宁,甚至会引发社会混乱;五是不可避免地损害了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
(一)信访人法律意识淡薄,缺乏依法维权的正确观念。一般来说,涉法信访案件的行为人的主流是社会弱势群体,来自社会的底层,文化水平低,缺乏正确的维权意识和能力,在现行的司法体制下,他们又很难得到有效的法律援助和指导,从而对依法维权信心不足,加之对司法机关的期望值过高,导致其在案件结果达不到目的后失望情绪无限膨胀,因此会出现不理性的非正常信访行为。
(二)传统维权观念如“告御状”、“拦轿喊冤”、“权大于法”等的影响依然根深蒂固。纵观我国历史,可以看出传统中的中国一直是一个人治至上的国家,广大民众对权力的迷信程度远远大于其对法律的信仰,这导致无论官府还百姓均缺少依法办事的习惯,一事当前,有势力者习惯于找关系、找后门解决,弱势者在指望地方官府无法申张权益的情况下,则会不计代价地进京告状。
(三)司法不公在相当长的时间内无法消除,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增加了老百姓对司法机关的不信任感。由于当前我国的政治体制改革严重涉后,导致吏治腐败不可避免地传染到司法领域,进而导致司法不公、执法不严、枉法裁判等弊端在相当长的时间内无法消除,不但司法公正难以实现,也导致民众维权的司法成本过于高仰,极大地降低了司法机关解决社会矛盾纠纷的效率,从而在很大程度上增加了老百姓对司法机关的不信任感。
(四)个别地方“花钱买平安”的维稳模式助长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当事人的不当维权心理。当前在一些地方,一些领导出于政绩考虑,对一些长期难以解决的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往往高调解决,即所谓“花钱买平安”,甚至满足了一些信访人的不当要求。这种处理方式只能保证一时的“平安”,一旦信访人竞相攀比,当局维稳成本将会节节攀升,终究将会因无法满足信访人高企的欲望导致维稳工作走入死胡同。
(五)现行我国的信访工作机制还缺乏总体性,各级各部门的信访机构囿于部门利益各自为战,相互间缺乏协调与合作,缺少共同应对各类非正常信访行为的共识和常态化机制。等等。
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妥善处理涉及到社会矛盾纠纷解决的法律机制建设、司法体制以及诉讼制度改革、信访秩序重建、当事人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社会保障能力建设、法律的教育和宣传等诸多环节的问题。涉法信访案件当事人不按正常的法律程序申诉或举报,而是不理智地四处上访、滋事,是目前信访工作中不能回避的一种现实,对社会稳定带来的冲击愈来愈严重,是我们必须予以重点治理的一种不稳定、不和谐因素,必须高度重视该类信访案件的解决。笔者在此谈谈个人的几点设想。
(一)进一步加快司法体制改革和诉讼制度改革的进度。只有从体制上消除现有司法制度的缺陷,才能从根本上保证司法公正的实现。合理地设计诉讼制度,对于当事人以较少的成本维权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也是减少当事人不服判决结果的有效途径。通过以人为本的制度建设,让司法更多、更好、更有效地服务于当事人而不是成为不良司法人员谋利的工具,将会在很大程度上增加当事人对司法的信心,从而有效地减少当事人的非理性信访行为。
(二)进一步强化对司法腐败的打击力度,不断加强司法人员的素质建设。加大对司法人员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力度,消除司法队伍中的害群之马;同时应不断加强司法人员的各项素质建设,大力倡导公正司法、规范办案的司法理念,促进司法机关和人员严格依法办案,减少或杜绝误判、错判和办“人情案”。这是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发生的关键环节。
(三)加强法律宣传、教育和普及工作。地方司法行政主管部门,要改革当前普法宣传的陈旧模式,加强普法干部素质建设,有效地开展各类群众喜闻乐见的法律宣传活动,并引导民众信法守法用法,依法解决相互间的矛盾纠纷,从而将一些争执不大的矛盾纠纷化解在当地。司法机关要探索通过办案对当事人进行法律教育、对群众进行法律宣传的机制,引导群众知法守法用法。对当事人存在的各种法律疑惑,司法人员要通过耐心细致的释法说理打消当事人的疑虑,增加其对法律和判决的认同,最大程度地减少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发生。
(四)建立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协作办理工作制度,改变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处理难的问题。对于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原则上仍然应由相应的司法部门来处理,但其他国家机关应当给予必要的协作和配合,共同做好当事人的息诉服判工作,努力化解社会矛盾。
(五)将法律援助引入信访工作,扶助权益受到侵害的社会弱势群体依法维权。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当事人中,社会弱势群众占据了主流,他们或因为文化水平低或者因为经济能力低打不起官司或不会打官司,在涉法涉诉信访工作中引入法律援助,他们就可以经由法律志愿者的引导依法维权,从而有效地维护国家的司法秩序。
(六)加强社会保障能力建设,不断提高解决弱势社会群体民生难题的水平。对于那些借信访之机希望解决自己民生问题的信访当事人,责任部门一方面要做好当事人的息诉服判工作,必要时按照一定的程序给予其相应司法救助,解决当事人的民生问题,同时应向政府部门提出解决信访人民生问题的司法意见,增加对信访人的生活保障,打消其非理性信访的冲动。要坚决摒弃“花钱买平安”的维稳思维,认真解决信访人的民生难题,以实现真正的社会和谐稳定。
(七)加强对违法信访人的处理。对于部分不接受正确处理而又借上访之机寻衅滋事的上访人,一方面要加强教育,做好思想转化工作;另一方面,对个别屡教不改的行为人要视情节依法给予治安处罚以致于追究刑事责任等处置。(作者通讯地址:辽宁省普兰店市人民检察院,辽宁普兰店市116200)。
涉法涉诉工作总结篇八
近年来,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人民法院日益成为解决社会矛盾的渠道,法院受理的各类案件日益增多,诉讼主体呈多元化趋势,有的案情复杂,矛盾容易激化,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一部分当事人对人民法院的判决不服,不按照法律程序进行上诉或者申诉,越来越多地通过信访渠道来维护自己的权利,有的甚至越级赴省、进京上访,有个别的甚至缠访不止。这些上访事件的存在,既为上访人增加了经济、精神负担,也严重影响了国家机关的正常的工作秩序,既有损法院的形象,也影响党和政府的形象,更损害了司法权威。
面对逐年上升的涉法涉诉案件局面,各级法院针对自身工作特点建立信访接待制度,设立信访接待处,初步扭转了信访案件人人自危的局面。20xx年是中国一个喜事之年,也注定了涉法涉诉案件的预防、处臵工作任务更加繁重。为此,笔者结合自身所处的榆社县人民法院信访工作,谈一谈自己的一些粗浅认识与建议。
1、涉法上访的数量不断上升。在各类上访案件中,涉及人民法院各类裁判的上访一直居高不下,近两年增长幅度大增,达到各类上访案件的40%。
2、涉诉信访上访部门多。一些上访人为了迅速解决问题,采取多个部门上访,到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法院、纪检部门上访,还有的到妇联、劳动等有关行政机关、社会团体组织反映,牵扯各级领导的精力。
3、群体性涉法上访增多。一些案件由于涉及到不是个别人的利益而带有明显的群体性。如企业破产职工安臵问题,农村征地补偿费用分配问题。群体性事件往往具有较大的社会破坏性,影响社会的稳定,影响人民群众的正常生活生产秩序,有的还采取过激行为,有组织、有步骤进行,甚至聘请律师,找各类新闻媒体报道,传入网络增加社会关注程序,把经济问题政治化。
4、执行问题居多。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因为被执行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难以执行完毕,一些申请执行人便走向信访。
5、上访人多为年老、文化低下等弱势群体。从上访人的个人情况来看,绝大部分人文化程度偏低,其中相当一部分人是文盲、中文盲、对法律认识不够,思想较为偏激。如我院老上访户高某某一案,因其心胸不够开阔,加之年纪大,思想上的疙瘩一直解不开,故缠访多年。
1、社会治理方面的变化。
随着依法治国进程的加快,法院在解决矛盾中的地位日益突出。过去有很多通过行政手段解决的事,现在逐步由法律手段来调整。法院处理的纠纷矛盾越多,产生上访的可能性也就越大。
之所以涉法上访的案件总量在上升,就在于法院处理的案件,矛盾比以前多了。涉法上访中,许多其实并不是法院的问题,只是矛盾最后到了法院。
2、上访人自身存在的问题。
一是长期上访的当事人文化普遍不高,且多为年龄较大的群众,认识问题有局限,法律知识欠缺,思想传统守旧,不易做思想工作,往往不理解或片面理解法律规定,不能接受办案人员的解释与答复;二是上访人故意借诉讼之机提出案外问题要求解决,不予解决便以诉讼为由进而上访;三是一些上访人在利己思想驱使下,不顾案件的实际情况,向对方当事人或者法院提出许多不切实际的要求,借上访向法院施压,得不到满足就走上缠诉缠访之路。
3、法院自身存在的问题。
法院方面主要表现在案件质量存在瑕疵,法律文书说理不够,个别案件久审不结,久执未果,办案效率低,以及对待无理缠访者对策少,偏重于满足信访人员欲求等。其次,法官司法为民的意识不强。特别是对一些婚姻、赡养、相邻关系、人身损害赔偿、借贷、合伙、土地承包等纠纷,只要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能判则判,不服上诉去,缺少耐心,怕麻烦,不愿做过细的工作,特别是缺少判后的释明工作,导致一些案件官了民不了,有的甚至激化了矛盾。同时,一些执行案件,久拖不执,特别是涉府、涉村案件执行难问题仍未解决,损害了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此外,个别法官业务水平不高、廉洁意识不强,有个别案件事实认定不清,案件定性把握不准,有的还违反程序,有的案件质量不高,这些极易引发当事人的不满情绪,导致上访。
1、办案力量受约。
我院为一个编制仅36人的基层法院,各业务庭办案人员均组不成合议庭,应付日常的审判、执行工作尚感吃力,若个别法官碰到主审过的案件当事人上访,更是今日写汇报材料,明日做思想工作,不堪重负,特别是遇上缠访不止的当事人,更是几次三番折腾却无可奈何。
2、信访案件预防难。
目前,有些主管部门过分强调信访工作,一有案件发生便把责任推到法院,一味否定法院判决,导致法院的司法权威公信力受到严重影响。这种情况下,一些当事人认为上访比上诉,申诉更容易达到目的,在诉讼中一遇败诉风险便寻求上访,或者以上访相要挟,给法院施加压力。这种现象,导致信访案件频发,案件随意性和不可预测性越来越明显,难以得到有效的预测和防范,很多严重的信访案件都是造成恶劣影响后才被发现。
3、闹访问题严重。
车辆,企图造成影响,引起政府的重视。随着上访人信访特别是非正常访的方式变化多种多样,我们防范的难度也进一步增加。
涉法涉诉工作总结篇九
法定代表人:黄云彬,131988**666。
申请人(原告)郭绍良诉被告泸州观宇玻璃制品有限公司关于工伤待遇纠纷一案,原告已依法请求工伤待遇赔偿,因被告至今没有一个愿意赔偿的姿态。为求得这种合法诉讼请求的顺利实现,现依法提出(增加)诉讼请求。
增加诉讼请求事项:
依法解除原告与被告泸州观宇玻璃制品有限公司的劳动关系。
理由如下:
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之规定,工伤职工有权要求解除劳动关系,并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该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三、目前被告处于未与原告订立劳动合同的状态,只是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根据劳动合同法原理,这种情形下,劳动者本身随时有权解除与被告的事实劳动关系。
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现根据《xxx民事诉讼法》之有关规定,特此提出增加诉讼请求,请予一并审理为感!
此 致。
泸县人民法院。
请求人; 郭绍良。
法定代理人: 黄文先。
特别授权委托代理人:贺永德。
二一二年九月九日《增加诉讼请求申请书范文》出自:
链接地址:http://。
涉法涉诉工作总结篇十
第一段:引言(150字)。
在现代商业社会中,公司涉法涉诉案件是不可避免的风险之一。作为一家从事商业活动的公司,我们也经历过涉法涉诉的酸甜苦辣。通过这些案件,我深刻体会到了法律的重要性和对公司经营的影响。在这篇文章中,我将分享我个人在公司涉法涉诉案件中所得到的心得体会。
第二段:预防为主,防微杜渐(250字)。
尽管公司的涉法涉诉案件是不可避免的,但我们应该始终将预防放在首位。通过建立健全的合规体系,加强公司内部制度的完善,可以降低公司面临诉讼风险的概率。例如,公司应设立专门的法务部门,负责监督落实法律合规要求,并为员工提供相关法律培训。另外,与合作伙伴进行规范的合同签订,能够减少双方在商务交易中发生纠纷的可能。通过积极进行预防工作,能够最大程度地避免公司陷入法律纠纷的泥潭。
第三段:应对策略,稳妥处理(300字)。
即使公司已经付出了大量的努力进行预防,涉法涉诉案件也可能不可避免地发生。在面对这类案件时,我们应该冷静应对,稳妥处理,并引以为戒。首先,要及时与律师进行合作,以获得专业的法律建议和支持。其次,要针对性地调整公司的战略,以减少潜在的法律风险。最后,在案件解决后,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做好相关的内部文件归档,以便以后参考。通过正确的应对策略,公司能够更好地应对涉法涉诉案件,并减少对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
第四段:借鉴他人,学习经验(250字)。
面对涉法涉诉案件,学习他人的经验是十分重要的。通过学习其他公司类似案件的处理方式,我们能够更好地应对自己的问题。可以参考先前类似案件的判决结果和法律解释,以避免重蹈覆辙。此外,我们还应该关注行业内部的法律问题和风险趋势,及时更新公司内部制度和流程,以与时俱进地防范风险。借鉴他人的经验,能够加强公司对涉法涉诉案件的防范和应对能力。
第五段:反思与展望(250字)。
随着社会的不断变革和法律环境的复杂化,公司涉法涉诉案件的风险将更加严峻。作为一名公司职员,我认识到对法律的了解和合规意识的重要性。无论是预防为主还是稳妥处理,我都应积极参与其中,为公司的长远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我相信,通过不断学习和总结经验,我们能够更加高效地预防和应对公司涉法涉诉案件,实现公司良性发展的同时减少创业困境。
总结:以上是我个人在公司涉法涉诉案件中的经验与心得体会。面对涉法涉诉案件的挑战,我准备继续加强自身的法律知识储备,提升合规能力,并密切关注法律动向,以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助力。通过共同努力,我们有理由相信,公司在法律层面的风险将得到充分的管控,为公司的未来发展创造更为稳定的环境。
涉法涉诉工作总结篇十一
(1)标题。写为“增加诉讼请求申请书”。
(2)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其诉讼称谓写为“申请人”,申请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写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全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申请人是公民的写明其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住址。如果公民系无诉讼行为能力人,则应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提出申请,除写明基本情况外,还应注明与被代理人的关系。
(1)申请的目的。可以直接写为“增加诉讼请求”。这样写表意明确、具体、周详。通过人民法院对案件的审理,要求什么、确认什么、变更什么,都应写的准确,不使人产生歧义。
(2)增加诉讼请求,是对原诉状的补充。如果原诉讼请求不全面,则应表明原诉状是怎么要求的,现在补充哪些内容,如果原诉状有遗漏,则应将被遗漏的要求具体写明。
(3)事实和证据。应围绕新补充的诉讼请求来写,注意不要与原诉状重复。应针对增加的请求写事实。记叙事实时,也应将纠纷事实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经过,结局表述清楚,在主要事实之后,用括号注明有关证据。
写明所递送的人民法院名称,申请人签字盖章,注明时间和附项。
增加诉讼请求申请书的使用。
1、增加诉讼请求的申请,必须采用书面形式,以便于人民法院附卷归档。
2、申请书应向原起诉状受诉的人民法院提出。
3、申请书应当在人民法院立案后,作出判决以前提出。否则,可以再行起诉,作另案处理。
范例一。
申请人:______。
被申请人:_____。
被申请人:_____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请求事项:判令二被申请人立即赔偿申请人伤残赔偿金49450元(24725乘以20年乘以10%)、误工费18000元(1800乘以10个月)、精神抚慰金20190元、鉴定费1500元。
理由:申请人与二被申请人因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协商不成于2019年7月1日诉至____人民法院,后由法院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对申请人的伤残等级进行鉴定,申请人伤残鉴定于2019年10月9日作出,伤残等级为10级,且申请人为做伤残鉴定又支付了相关的必要费用,故申请人增加诉讼请求。
_____人民法院。
申请人:
申请日期:
范例二。
申请人(原告):农民工。
法定代理人:
被申请人(被告):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申请人(原告)诉被告限公司关于工伤待遇纠纷一案,原告已依法请求工伤待遇赔偿,因被告至今没有一个愿意赔偿的姿态。为求得这种合法诉讼请求的顺利实现,现依法提出(增加)诉讼请求。
增加诉讼请求事项:
依法解除原告与被告泸州观宇玻璃制品有限公司的劳动关系。
理由如下:
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之规定,工伤职工有权要求解除劳动关系,并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该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三、目前被告处于未与原告订立劳动合同的状态,只是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根据劳动合同法原理,这种情形下,劳动者本身随时有权解除与被告的事实劳动关系。
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现根据《xxx民事诉讼法》之有关规定,特此提出增加诉讼请求,请予一并审理为感!
此致
人民法院。
请求人;。
法定代理人:
特别授权委托代理人:
涉法涉诉工作总结篇十二
[摘要]当前,随着改革发展的不断深化、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的加快推进,人民群众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的同时,各种矛盾纠纷以案件形式进入司法渠道,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凸现,影响到改革发展的进程和社会稳定。处理好、解好好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对于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对于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确保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中图分类号:d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1.1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主体广泛。从信访主体涵盖社会各个层面和各个领域,有城镇房屋的被拆迁户,有不服法院判决或判决得不到完全执行的当事人等;有反映公安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违法采取强制措施,对嫌疑人采取刑讯逼供等,诉求涉及城乡规划、土地征用、环境保护、社会保险、劳动纠纷、退休待遇人员等方面。
1.2涉法涉诉信访人员行为过激。目前,一些信访人员违反国家信访法律法规,采取静坐、下跪,拦截车辆、围堵、挂标语、冲击国家机关,威胁、谩骂殴打工作人员等方式上访,有些信访人言词偏激,甚至扬言服毒、跳楼、自残、报复社会等言论给政府施加压力。
1.3信访案件涉及领域交织。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呈现多个方面交织特征,有历史遗留问题与现实问题交织,有经济利益诉求与政治权益诉求相互交织,有合理要与不合法方式相互交织,有多数人的合理诉求与与极少数人的无理取闹相互交织。
1.4无理闹访缠访现象不少。信访人反映问题大部分是有问题需要解决的,但也有不少上访人价值取向不正确,借机闹访的也不在少数,“不是生活过不去,而是心理过不去;不是没得到,而是要求得到更多”。坚持过高的、政策规定以外的无理要求,形成无理闹访缠访。
2.1体制机制因素是根本原因。
2.1.1政府职责不明。我国职能部门众多,交叉重叠涉法涉诉信访问题是由信访部门还是由政法办案部门承办受理,目前没有统一界定。可以说都在管但又都管不住,政法部门不愿管,信访部门管不了,存在推诿扯皮现象,必然会造成当事人上访案件发生。
2.1.2法律制度原因。我国现行三大程序法即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再审程序对当事人申诉次数未加限制,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即使终审判决,但仍处于不确定状态,随时都可能因一方当事人的申诉而被再次审判从而客观上形成了上访不止的情形。
2.1.3有效化解措施缺乏。某些地方和部门,不重视初信初访,对群众信访问题不重视、不作为,导致信访不能在第一时间得到及时化解,问题沉寂较多,迫于维稳压力,在重大政治活动等敏感时期对老上访户、进京越级上访户等疑难复杂信访案件,以稳控为主,只是把涉法涉诉信访对象稳控在当地,缺乏实质性地化解。
2.2办案部门主观因素是直接原因。
2.2.1办案错误。少数司法机关办案人员责任心不强,办案能力差,在案件侦查、起诉、审判和执行等各个环节,由于证据收集不及时、证据采集不全面,在事实认定不清,适用法律不当的情况下做出判决,造成执法瑕疵或错误。
2.2.2办案不公。个别办案人员思想道德低下,执法违法、甚至徇私枉法,收受贿赂。在个案处理中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使得信访人一些合理诉求得不到保障。
2.2.3有错不纠。少数办案机关明知案件处理程序不当、处理结果有误,但怕影响单位及办案人员形象,不能采取正确有效补救措施进行纠正而是蒙骗敷衍案件当事人。
2.3信访人认识上偏差是主要原因。
2.3.1唯上唯大。中国几千年的官本位封建思想形成了强烈的人治观念,部分信访人存在“信上不信下”,“信官不信法”的观念。对利益诉求"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不闹不解决"反复缠访闹访。
2.3.2缺少法律意识。部分当事人缺乏正确的法制观念,且思想固执,当案件的客观事实与法律事实存在差异时,为了其个人利益,会提出一些不合理要求,一旦未获满足,就走上访途径。认为信访渠道成本低,希望通过信访途径谋求最大利益。
3.1完善信访制度,畅通信访渠道,
3.1.1完善信访领导体制机制。建立以党委政法委为主领导下的整体联动、各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统一归口管理,构建“大信访”工作格局。各级各部门要把涉法涉信访工作纳入重要议事议程,一级抓一级,因为大多数信访案件并不是某个政法机关自身能把问题解决好的,而需要其他部门配合尤其是信访人当地党委政府。
3.1.2建立机关负责人接待制度。机关一把手要亲自坐镇,对信访问题能够当场解决的,立即解决,需要时间的,明确解决问题期限,需要研究回复的,限期答复,使上访群众反映的问题能及时得到回复处理。
3.1.3畅通信访两大渠道。一是畅通信息渠道。要按照“宜疏不宜堵、宜顺不宜激”的原则,坚决杜绝一切“拦卡堵截”正常上访人员的错误做法。可试行开通行风热线、网上信访等形式,搭建干群互动交流新平台。二是畅通排忧解难渠道。对部门职责范围内的涉法涉诉信访问题,按照“归口办理”的原则,落实责任,实行分管领导包案,全程督办。
3.2解决好依法处理与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关系。
3.2.1坚持执法为民思想。信访群众大多是社会中的弱势群体,对待群众信访,要理解、要同情、要疏导,最终要解决。信访工作人员心里一定要装着群众,要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牢固树立依法治国、执法为民的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文明执法,依法办事。
3.2.2强化接访技能。从提高干警接访能力着手,大力加强干警的政治业务学习,对当事人要耐心细致地开展接访工作,缓解、消除当事人的对立和不信任情绪,尤其是对上访老户,更要注意方式方法,以情相待,切忌简单粗暴,逐步提升适用法律和驾驭复杂局面的能力。
涉法涉诉工作总结篇十三
申请人:。
请求事项:。
申请理由:。
证据及其来源:。
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申请人:。
1。本申请书副本__________份;。
2。证据__________份;。
3。证人姓名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填写说明】。
一,首部。
即标题。写明xxx参加诉讼申请书xxx。
二,正文。
1。申请人的基本情况。是公民的,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住址。如果申请人是无诉讼行为能力的人,则应由其法定代理人参加诉讼。法定代理人的基本情况,应写明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址及与申请人的关系。
申请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写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全称,地址。是律师的,写明姓名,职业。
2。请求事项:写明申请参加诉讼,并支持当事人某一方的诉讼请求。
3。申请理由。这是本文书的关键部分。要将为什么申请参加诉讼的道理说清楚。在表述层次上,可作如下划分:。
第一层次,在何人所诉的何案件中,何方面的问题涉及自己的声誉和利害。这是申请参加诉讼的前提条件。第三人自己不能单独提起诉讼,也不愿涉讼。但当其他诉讼当事人所述案件事实,所争讼的诉讼标的涉及自己切身利益的时候,自己有权作出辩护,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人民法院应当追加第三人为诉讼当事人。在人民法院未追加的情况下,第三人即可依法提出申请。这一层次的内容,必须先提出来,为引出下文奠定基础,铺平道路。
第二层次,针对在诉讼中所涉及自身利益的有关问题,说明情况。所谓说明情况,就是摆事实,讲道理。要用切实可靠的事实和证据,说明当事人双方所诉争的问题与自己有关;或者有一定关系,在哪个方面有关系,自己应负什么样的责任。在论述中一定要实事求是,所摆事实要用确凿的证据加以证实。
第三层次,说明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必须参加诉讼。在这个层次中,主要说明人民法院对本案的审理结果,可能与自己有利害关系,不参加诉讼,不行使诉讼权利,则可能给自己造成无可挽回的损失,因此,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提出申请参加诉讼。
4。证据及其来源:写明第三人参加诉讼所依据的相关证据材料名称,来源,有证人的应写明证人姓名及住址。
三,尾部。
写明所递送的人民法院名称,申请人签名盖章,注明具体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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