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担保人(专业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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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担保人(专业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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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的签订需要交易双方充分沟通和协商,确保双方的意愿一致。在合同的起草过程中,我们应当精确表达各项条款,避免模糊不清或误解的情况发生。合同写作需要注意一些典型的常见错误和容易遗漏的要点,下面将为大家一一罗列。

借款合同担保人篇一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证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为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向贷款人申请借款,并聘请__________作为本合同项下借款的'连带责任保证人,经三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_____。

借款利息为千分之_____,利随本清,如遇国家调整利率,按新规定计算。

借款时间共________年零_____个月,自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1.借款人用__________做抵押,到期不能归还贷款人的货款,贷款人有权处理抵押品。借款人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抵押物由贷款人退还给借款人。

2.借款人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3.借款人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4.借款人有义务接受贷款人的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货款人有权了解借款人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人应提供有关的计划、统计、财务会计报表及资料。

5.需要有保证人担保时,保证人履行连带责任后,有向借款人追偿的权利,借款人有义务对保证人进行偿还。

1.借款人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人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的部分,按约定的利率加收罚息。

2.借款人如逾期不还借款,贷款人有权追回借款,并按规定加收罚息。

3.借款人使用借款造成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贷款人有权追回贷款本息,有关单位对直接责任人应追究行政和民事责任。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本合同非因《合同法》规定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情况发生,任侧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依照《合同法》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时,应及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之后,借款人已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各方当事人共同协商,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贷款人、借款人、保证人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报送等有关单位(如经公证或鉴证,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借款合同担保人篇二

甲方(债权人):

身份证号码:

乙方(债务人):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本担保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由以上三方在__________签订。为了确保甲方与乙方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签订的《借款合同》(以下称主合同,合同编号:__________,借款合同本金为人民币圆整)的全面履行,丙方应乙方的要求,自愿为乙方因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无法履行上述签定的主合同,导致乙方对甲方产生的债务,提供无限连带担保责任。

经三方经友好协商,就上述担保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担保书。

一、担保内容。

1、本担保书所担保的债权为乙方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无法履行上述甲方、乙方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签订的主合同的约定,产生的甲方对乙方享有之债权。

2、丙方以其拥有的全部资产作为抵押担保,且丙方向甲方提供的担保的范围包括甲方为履行上述借款合同所支付全部款项,甲方追索逾期借款所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调查取证费、违约金、借款利息、借款本金等。

3、丙方根据本担保以保证方式向甲方提供不可撤销无限连带担保责任。

4、本担保书约定的担保期限为二年,自本担保书订立之日起计算。

5、保证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丙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负担能力的担保。

6、本担保书自丙方盖章,甲方、乙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主合同无效或失效。

并不影响本担保书的效力,本担保书项下的担保延及丙方在主合同无效或失效后的法律责任。

7、丙方特别承诺:丙方在签署本担保书前,已经充分理解、明确认识到签。

署本担保书的法律后果,因此确认本担保书不因上述主合同无效而无效,即使主合同因某种原因无法履行或无效,均不影响本担保书的效力,不影响丙方对甲方的担保责任。

8、本担保书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依照主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予以解决。在诉讼期间,本担保书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

二、其他事项。

1、本担保书未尽事宜,由甲方、乙方、丙方三方另行协商解决。

2、本担保书一式三份,甲方、乙方、丙方三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合同担保人篇三

连带责任担保人(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

第二、根据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也可以作为保证人。

第三、可以充当保证人的包括: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联营企业;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经民政部门核准登记的社会团体;经核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乡镇、街道、村办企业。第四,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未经法人书面授权提供保证的,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充当保证人。而从事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为保证人的,如无其他导致保证合同无效的情况,其所签定的保证合同应当认定为有效。第六,国家机关在接受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提供的贷款的过程中,并经国务院批准后可以作为保证人。其他情况下不允许作为保证人。

为了明确责任,恪守信用,在三方自愿、协商情况下特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

二、借款用途:借款人因需要,急需一笔资金。

三、借款利率:______,按年收息,利随本清。

风险告知:通常情况下借款合同的借款由当事人进行协商约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未约定利息的,视为无偿借款;自然人之间约定有偿借款的,其利率不得高于法定限制。相关法律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不允许计收复利。

四、借款期限:借款时间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五、还款日期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违约责任:

甲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还款。如乙方不按期偿还借款,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含连带责任保证人)限期追回借款,并按合同规定___%计算加收逾期利息;如导致诉讼的,因诉讼所产生的诉讼费、保全费(包含但不限于法院收取的保全费、甲方为采取诉讼保全而由担保公司或担保人提供担保物而产生的'担保费等)、执行费及律师费等乙方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全部费用由甲方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人对此承担连带担保责任。担保方的担保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实现债权费用等。担保期限为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风险告知:保证责任免除问题。根据《担保法》规定,在下列情况下,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1)保证合同中没有约定保证责任期限或约定期限不明确的,在一般保证时,主债务履行届满6个月后,在连带责任保证时,超过6个月的法定保证期间,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2)债权人未在约定的保证期限内向保证人主张权利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3)保证期间,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4)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七、争议解决方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甲方所在的人民法院起诉。

八、其他:

1、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如一方当事人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应在__日内通知另一方当事人并同时通知担保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后,借款方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

2、合同的附件:借据,收据,甲乙丙三方身份资料。

3、合同经各方签字后生效,借款本息全部清偿后自动失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方、乙方、丙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借款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出借人)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丙方(连带责任担保人)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借款合同担保人篇四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担保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方经过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由贷款方提供借款方_________贷款_________元。借款、还款计划如下:

第二条 贷款方应按期、按额向借款方提供贷款,否则,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逾期贷款罚息同。

第三条 贷款利率,按银行贷款现行利率利息。如遇调整,按调整的新利率和计息办法计算。

第四条 借款方应按协议使用贷款,不得转移用途。否则,贷款方有权停止发放新贷款,直至收回已发放的贷款。

第五条 借款方如不按规定时间、额度用款,要付给贷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按借款额度、天数、按借款利率的50%计算。

第六条 借款方保证按借款契约所订期限归还贷款本息。如需延期,借款方至迟在贷款到期前三天,提出延期申请,经贷款方同意,办理延期手续。但延期最长不得超过原订期限的一半,贷款方未同意延期或未办理延期手续的逾期贷款,加收罚息。

第七条 借款方的借款由担保人用_________作担保。

第八条 贷款到期后一个月,如借款方不按期归还本息时,由担保单位(或担保人)负责为借款方偿还本息和逾期罚息。

第九条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补充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借贷款双方各持正本_________份,担保方_________份,_________公证处一份。

第十二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贷款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日

借款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日

担保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合同担保人篇五

甲方:_______________(借款人)。

性别: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出借人)。

性别: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本人生产或经营需要,向乙方申请借款,并以自有车辆作为抵押物,经当事方协商一致,乙方同意出借并签定本合同内容。

第一项借款事项。

借款总金额:人民币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

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计_____天。月利息_______。

第二条借款的支付及偿还。

1、借款的支付:借款及抵押手续办妥后,乙方将借款金额一次性支付给甲方或转入甲方账户。

2、借款的偿还:本借款在到期日一次性还清本息。

3、甲方可以提前还款,但必须提前15天通知乙方。

第三条违约责任。

第二项抵押事项。

第四条甲方确认抵押资产为其本人所有,一切手续合法、有效,该资产在抵押前无任何经济纠纷和违法责任,否则甲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第五条抵押物事项。

1、汽车种类及牌号:_______________。

2、车架号:_______________。

3、发动机号: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抵押物的保管。

1、抵押物由乙方保管,在抵押期间,乙方无偿使用该车辆,保证该车辆无任何交通事故及违章。若是由于车辆自身原因或自然损坏,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的车辆损失,免除乙方赔偿责任。

2、甲方必须连同与抵押车辆相关的钥匙、机动车登记证书、行车证、购车发票、购置税、养路费、保险单据、户口本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交由乙方或中间人保管。

第七条抵押物的处置。

1、抵押期间,甲方对抵押车辆做出的任何处置均无效。

2、甲方如不能按时还款,自逾期7天后,乙方则可以变卖抵押物以挽回损失,甲方同时签署《逾期变卖委托书》。

第八条抵押期间,发生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权提前处置抵押物。

1、借款人被宣告失踪,而其财产代管人拒绝履行本合同的;。

2、借款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而监护人拒绝履行本合同的;。

3、借款人死亡或宣告死亡而其财产合法继承人拒绝履行本合同的;。

4、借款人不履行还款义务或有其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

6、借款人变更住所。通信地址。联系电话等事项未在5日内及时通知的。

第三项其它规定。

第九条费用的承担。

1、如果甲方不能按期还款,在争取乙方同意的情况下可以展期。

2、有关抵押、借款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本合同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当事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3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其余在有关部门备案。

甲方:_______________(借款人)乙方:_______________(出借人)。

见证人: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

借款合同担保人篇六

乙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保证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甲、乙、丙三方遵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借款金额、借款期限及利率

本合同项下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小写):_________,借款期限为_________,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借款年利率___。

第二条借款用途:

借款人因_______________,需要一笔资金。

第三条丙方保证责任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限:本合同期限届满后两年。

保证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违约金以及出借人实现债权的所有费用(包括诉讼费和律师费等)

第四条借款交付

双方签订《借款合同》后乙方须在十个工作日内,按本合同约定将借款资金人民币______元(大写______),以银行转账到甲方指定的账户的方式支付。

第五条借款的偿还及利息

1、借款到期时一次性偿还全部本金;

2、乙方应于每______付清一次利息,不得拖欠。

3、借款人偿还的利息、本金等一律通过银行卡转账的方式汇入出借人的银行卡:

第六条甲、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

2、按合同约定时间清偿本金、利息;

3、乙方按照约定期限与金额向甲方提供借款。

第七条违约责任

甲方未在本合同约定时间偿还本息的,视为违约,甲方则就逾期部分的本息按每日______计收违约金,直至全部本息还清为止,并承担出借人为实现债权支付的全部费用(包括诉讼费、差旅费和律师费等)。

第八条本合同自甲、乙、丙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第九条本合同发生争议或纠纷时,当事人三方可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或盖章):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签字或盖章):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丙方(签字或盖章):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借款合同担保人篇七

甲方:

乙方:

乙方向甲方借款,丙方愿意为乙方借款向甲方提供连带保证担保,现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一致意见,供三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自年月日至年月日,由甲方提供乙方借款计人民币元。(乙方收到出借款项,应向甲方出具收条)

第二条、借款利率为,利息按结算。自支用借款之日起,按实际支用金额计算利息。乙方如果不按期还款付息,则每逾期一日按欠款金额的每日千分之五加收违约金,并赔偿因甲方向乙方追讨债权而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评估费、鉴定费、拍卖费、查询费、律师代理费、公证费等)。

第三条、乙方的借款由丙方提供连带保证,担保范围为乙方偿还本息、逾期违约金及甲方向乙方追讨债权而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评估费、鉴定费、拍卖费、查询费、律师代理费、公证费等)。

第四条、借款到期后,如借款人不按期归还本息时,由丙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第五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管辖。

第六条、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持一份。自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借款合同担保人篇八

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友好协商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以资三方共同信守履行。

一、乙方向甲方借款金额(人民币)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整)。

二、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

三、借款期限:_________________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四、借款利息为月利率:_________________银行贷款利率的四倍,乙方应每月付清利息不得拖欠。

五、乙方承诺:_________________

1、乙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2、乙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如乙方不能按约定期限还款,每逾期一日,按借款总额的0.6%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甲方向乙方追讨债权而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评估费、鉴定费、拍卖费、查询费、律师代理费、公证费等)。

六、借款方的借款由担保人作担保,担保期限为债务还清为止,担保范围为借款方偿还本息和逾期罚息。借款到期后,如借款方不按期归还本息时,由担保单位(或担保人)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七、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__________人民法院诉讼管辖。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法律效力。

借款合同担保人篇九

甲方:

乙方:

甲方在乙方的归属地负责常年的一切业务的担保工作,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合法公平、诚信信用的原则,特签订本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一、办理担保期限,自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以后。

二、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各项的担保手续,要达到属地规定和要求的.担保所有事项,不做隐防哄骗的方式来哄骗甲方,一定要负责甲方在属地的一切工作质量。

三、甲方和乙方协商前后担保费每年按30万沙币。依法按照属地国家规定的要求及制度负责担保工作。

四、担保费每年工作始,甲方负责给乙方的担保费情况。

五、本合同一式二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至少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______年___月___日。

借款合同担保人篇十

出借人(全称):借款人(全称):保证/抵押人(全称):1.2.

各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签订本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借贷条款

第一条借款

入借款人账户:

户名:开户行:账号:

(四)借款利率:本合同执行固定借款利率,为月利率‰。借款期限内不变。(五)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二条借款偿还及利息支付

(一)借款人按本合同规定到期一次性偿还全部本金。(二)借款人按月支付利息,支付日为每月日。(三)借款人提前归还借款的,按实际借款天数计收利息。

(一)本借款由用作为该笔借款的抵押担保物,双方约定以上抵押物不办理抵押登记,抵押物不转移,仍由借款人使用。到期不能归还出借人的借款,出借人有权处理抵(质)押品。借款人到期如数归还借款的,抵押权终止。

(二)本借款由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担保,保证人履行连带责任保证后,有向借款人追偿的权利,借款人有义务对保证人进行偿还。

(三)担保的范围包括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借款人和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以及出借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四)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物的担保(含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和保证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五)保证期间为合同履行期届满后两年。

第四条权利义务

(一)出借人有权监督借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人的偿债能力等情况。借款人应如实提供有关的资料。出借人为规避风险,可提前收回借款本金及利息,但须提前一个星期通知借款人。

(二)借款人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否则出借人有权提前收回借款。(三)借款人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四)借款人有义务接受出借人的检查、监督借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人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

(五)借款人自愿用所有财产(动产和不动产)作借款担保。出借人有权对借款人上述资产采取保全措施。

(一)出借人可将本合同项下的债权自由转让给第三人,只需通知借款人即可。借款人不得提出异议。

(二)如出借人将本合同项下的债权转让给第三人,保证人承诺对转让的债权仍然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三)借款人将债务转移给第三人,必须经出借人书面同意。

第七条在借款人发生财产不足以清偿多个债权人的债务的情况下,承诺以其全部财产(包括应收款项)优先偿还本合同所欠出借人的借款本息。

第八条借款人和保证人/抵押人必须提供真实的信息资料、印鉴章,如因所提供借款信息资料和印鉴章不真实,导致出借人该笔出借款损失的,借款人和保证人/抵押人认可出借人以经济诈骗的方式来追偿。

第九条如借款人违反合同约定不履行还款义务,提起诉讼的,出借人支付的诉讼费、律师费、调查费、差旅费等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全部由借款人承担。

其他条款

第十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出借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1.借款人、保证人有权清楚的知悉贷款的各项条款。

2.借款人、保证人已经全面阅读、准确理解本合同的所有条款。应借款人、保证人要求,出借人已经就本合同做了相应的条款说明。借款人、保证人对本合同条款的含义相应的法律后果都已经全部知晓并充分了解,签约双方对本合同的含义认识一致。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借人(签章):借款人(签字):身份证号:身份证号:联系电话:联系电话:住宅地址:

保证/抵押人(签章):身份证号:联系电话:住宅地址:

住宅地址:保证/抵押人(签字):

身份证号:联系电话:住宅地址:签订日期:年月日

借款合同担保人篇十一

第八条出借人的权利和义务:

1.保证资金来源合法;。

2.在本。

合同。

签订之日向借款人支付借款;。

3.有权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收取借款本金和利息,有权按照约定行使担保追索权。

第二部分担保条款。

第九条担保人:为确保借款人正当履行还款义务,担保人自愿以其所有权并有权处分权的全部财产(含夫妻共同财产)担保给出借人,作为借款人归还借款的担保。

本合同项下担保财产为:。担保人保证:所担保的自有财产满足担保条件,并同意受本合同约束。

但保人所承担的担保为连带责任担保。

第十条担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违约金以及出借人实现债权的所有费用(包括诉讼费和律师费等)。

当借款人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其还款义务时,无论出借人对本合同项下的债权是否拥有其它担保,出借人均有权直接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

第三部分违约责任及其他约定。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下列情况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借款人提供的证件、证明等有虚假、非法的情况,出借人可要求借款人立即偿还全部借款及相应利息,可依法行使对本合同项下的担保权。

2.借款人在还款期限届满时,未能足额偿还借款本息的,视为严重违约,应另行向出借人支付全部贷款本金%的违约金,并承担出借人为实现债权支付的全部费用(包括诉讼费和律师费等)。

3担保人因隐瞒担保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已担保或者已出租等情况,或故意隐瞒其自身在签订本合同时已经不具备担保能力的,而给出借人造成损失的,应当向出借人承担赔偿责任。

4、本合同项下的。

借条。

为本合同附件。

第十二条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

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原告居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生效、变更、解除、终止:

1.在签订本合同前,合同各方已完全理解并接受本合同的内容,在本合同项下全部意思表示均真实有效。合同自各方签字后生效。

2.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和相关费用全部清偿完毕后,本合同终止。

3.本合同如需要变更或解除,应由合同各方共同达成书面合同。

借款人(签字或盖章):出借人(签字或盖章):

担保人(签字或盖章):

签约时间:年月日。

甲方(出借人):身份证号码:住址:

联系电话:

乙方(借款人):身份证号码:住址:

联系电话:

担保人:身份证号码:住址:

联系电话:

现甲乙方就下列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

一、借款金额(大写):

二、借款利率:______三、借款期限及还款期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四、还款日期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借款的偿还:

借款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还款。如借款方不按期偿还借款,出借方有权限期追回借款,并按合同规定____%计算加收逾期利息。否则愿意承担一切法律经济责任。

六、担保条款。

1、本协议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担保人自愿为本借款提供担保,自愿以现在和将来的私人财产及所有收益(收益主要指工资折、工资卡)为此笔借款提供连带借款偿还责任保证。

七、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双方以及担保人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担保人: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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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担保人篇十二

债权人:_________________

保证人: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地:_________________

签约重要提示

一、请您在签约前,再次检查并确认以下事宜:_________________

(一)您有权签署本合同,若依法需要取得他人同意的,您已经取得充分合法的授权;

(三)您已经充分理解合同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并愿意接受这些条款的约束。

二、兴业银行提供的合同文本仅为示范文本,合同的特别约定条款中留有空白行,并在合同尾部增设了“补充条款”,供各方对合同进行修改、增补或删减使用。

三、如果您对本合同还有疑问,请及时向兴业银行咨询。

保证人为债权人给予债务人的借款提供担保。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双方经协商,订立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定义与解释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下列术语具有如下明确含义:_________________

一、保证人,指为主合同借款提供保证担保的自然人或法人。

二、担保方式,本合同的担保方式为保证担保,保证人又称担保人。

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申请执行费、律师代理费、办案费用、公告费、评估费、拍卖费、鉴定费、差旅费、电讯费等。

第二条对立约方的说明

见本合同第十四条特别约定条款一。

第三条主合同

一、本合同担保的主合同见本合同第十四条特别约定条款二。

二、主债务实际期限与前款约定借款期限不一致时,以借款凭证等债权凭证所记载的期限为准。

第四条保证范围

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范围为借款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第五条保证责任

一、保证人在本合同项下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债务人无论何种原因未按主合同约定按期偿还借款本息(包括债权人因债务人或担保人违约而要求提前收回的借款本息),保证人都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清偿责任。

二、主债务履行期间,债权人依照主合同约定,宣布主债务履行期提前届满的,保证人对提前到期的主债务及其他保证范围内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第六条保证期间

一、保证期间有以下两种方式:_________________

1、全程担保:_________________主合同约定到期一次付清借款本金时,保证期间为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主合同约定分期还清本金时,保证期间也分期计算,每期应还本金的保证期间为每个还款日后两年。

2、阶段性担保:_________________保证期间为每笔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如本合同担保的主合同还存在抵押担保的,则:_________________以房屋作为抵押物并已办妥房屋所有权证和以债权人为抵押权人的房屋抵押登记手续的,则自该房屋的抵押权利凭证正本等交由债权人收执之日起,保证人的保证责任解除;如以其他物品作为抵押物的,则自以债权人作为抵押权人的抵押权利凭证正本等交由债权人收执之日起,保证人的保证责任解除。但对于在该日之前已到期的债务人债务,以及该日之前发生保证人或/及债务人的违约而引起的本合同项下债务的,保证人仍应承担保证责任和相应的违约责任。

保证期间的约定见本合同第十四条特别约定条款三。

二、债权人按照主合同或本合同的约定提前收贷,或发生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情况下主债务履行期提前届满时,保证期间自债权人确定的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两年。

三、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自展期协议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第七条见索即付

保证人承诺在本合同项下的债务均为见索即付,即只要债权人向保证人提交列明保证合同号与主债务金额的借款催收通知文书,保证人应当在收到之日履行清偿责任。同时,保证人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债权人在发出借款催收通知文书后,无须经过法律程序有权从保证人的任何账户中扣款。

第八条保证人声明与承诺

一、保证人为法人的,则:_________________

(一)保证人是依法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合法实体,具有法律规定的保证人资格和代为清偿能力,自愿承担并履行保证责任。

(二)保证人签订本合同已依法得到上级主管部门或公司董事会等有权机构的批准,并取得所有必要的授权。

二、保证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不违反任何对其资产有约束力的规定或约定,不违反任何保证人与他人签署的担保协议、其他协议以及其他任何对保证人有约束力的文件、约定和承诺的内容。

三、保证人向债权人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报表和凭证等是准确、真实、完整和有效的。

四、保证人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债权人有权从保证人的任何账户中扣划款项用以清偿保证人应承担的债务及其他费用。

(一)与保证人有牵连的重大违纪、违法或被索赔事件;

(二)未结案的诉讼、仲裁事件;

(三)保证人承担的各类债务、或有负债或向第三人提供的保证、抵(质)押担保;

(七)其他影响保证人财务状况或担保能力的情况。

六、保证人按时向债权人提供真实的财务报表、经营情况报告、借款使用情况报告和债权人要求的其他资料,并积极配合债权人对债务人使用借款资金情况和债务人生产经营、财务活动、物资库存、资产负债、银行存款、现金库存等情况的监督、检查。

七、保证人履行了保证责任后,在不影响债务人今后偿还债务的前提下,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款项。但如果债务人同时面临保证人的追偿和债权人在主合同项下的任何支付要求,保证人同意债务人优先偿付其对债权人的债务。

八、如债务人与保证人已经或将要就本合同项下的担保义务签订反担保合同的,则该反担保合同不得在法律或事实上损害债权人在本合同项下享受的任何权利。

九、在本合同项下全部义务履行完毕之前,保证人如进行任何产权变动或经营方式调整(包括但不限于与外商、港澳台商签订合资、合作合同;撤销、关闭、停产、转产;分立、合并、兼并、被兼并;重组、组建或改建为股份制公司、投资公司;以房屋、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或商标、专利、专有技术、土地使用权等无形资产入股或投资于股份公司,以租赁、承包、联营、托管等方式进行产权、经营权的交易;进行其他任何机构变更或改变经营性质),保证事先书面通知债权人。如债权人要求追加或更换担保方式和主体,保证人保证落实为债权人所接受的新的担保方式和主体。

十、在本合同项下全部义务履行完毕之前,保证人不以任何方式转移、隐匿财产,或放弃、消极行使债权,或者以其他行为造成财产减少。

十一、保证人对在本合同项下及与债权人任何部门或机构、其他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或单位签订的合同、担保合同或其他合同项下所发生的违约事件,保证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债权人。

十二、当债务人未依约履行本合同项下债务时,无论债权人对合同项下的债权是否拥有其他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保函、备用证及其他任何形式的担保方式),债权人均有权直接要求保证人承担全部担保责任,而无须先行行使其他担保权利。

十三、保证人如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国家其他有关部门进行任何设立、变更或注销登记,将于申请前通知债权人,登记后立即将有关登记副本送达债权人。

第九条担保人义务的独立性

一、本合同所设立的担保具有独立性,无论何种情况,本合同不因其所担保的主合同的无效而无效。如主合同被确认无效,则保证人对债务人因返还财产或赔偿损失而形成的债务也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二、债权人、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但是未加重债务人的责任的,无须经保证人同意,保证人仍应继续按约定履行保证责任。但债权人与债务人变更借款期限的,保证期间为变更后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三、保证人保证债务人履行主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如债务人违反主合同的约定(包括但不限于债务人未按主合同约定使用借款),均不影响保证人的保证责任。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保证人发生下列任一情况,均构成违约:_________________

(一)违反在本合同中所作的声明与承诺;

(二)违反本合同的其他约定。

(一)要求保证人限期纠正违约;

(二)宣布借款提前到期,要求保证人依约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四)要求保证人赔偿违约金数额不足以弥补的实际损失;

(五)要求依法撤销保证人损害或可能损害债权人债权的行为。

三、如保证人经营状况恶化,或丧失商业信誉,或因保证人以外的其他因素可能丧失保证能力的其他情形,债权人有权宣布贷款提前到期,要求保证人提前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第十一条通知

一、本合同项下的通知或各种通讯联系按本合同第十四条特别约定条款一中记载的通讯地址和联系方法送达对方。

二、如本合同任何一方的上述通讯地址或联系方法发生变化,应立即通知对方。

(一)如果是信函,则为挂号发出后5个银行工作日;

(二)如果是电传,则为收到对方确认回号之日;

(三)如果派人专程送达,则为收件人签收之日。

四、保证人的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等发生变化而未书面通知债权人的,债权人按本合同所载资料发送的所有通知或文书,视同送达。

第十二条管辖、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

一、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二、争议的解决方式见本合同第十四条特别约定条款五。

三、在诉讼或仲裁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保证人不得以解决争议为由拒不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

第十三条合同生效以及其他事项

一、本合同在下列条件成就后生效:_________________

(一)立约双方已签字或盖章;

(二)债权人要求对合同进行公证的,则本合同公证手续已依法办理完毕。

二、在本合同生效期间,债权人给予债务人、保证人的任何宽容、宽限、优惠或延缓行使本合同中享有的权益或权利,均不影响、损害或限制债权人依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本合同约定而享有的一切权益和权利,不应视为债权人对本合同项下权利、权益的放弃,也不影响保证人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

三、债权人有权对保证人的信用情况进行必要的调查。根据政府部门、银行监管机构、中国人民银行等关于建设个人征信工作的需要,保证人应允许债权人将有关本合同的信息和其他有关信息向上述部门、机构所建立或认可的信用征信系统报送信用信息,并允许相关信息被合法查询。

四、如本合同经各方当事人自愿办理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的,若债务人违约,则保证人愿意放弃诉权、抗辩权而直接接受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措施。

第十四条特别约定条款

一、对立约方的说明

(一)债权人: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二)保证人: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

二、主合同

本合同担保的主合同为编号________________的《________________借款合同》,债权人向债务人提供(币种)___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整的借款,借款期限为__________个月,自_____________至_____________止。

三、保证期间为________________(全程/阶段性)担保。

四、保证人违约的,债权人可要求保证人支付主合同项下借款金额___________%的违约金。

五、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与合同有关的纠纷或争议,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签订地点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本合同壹式__________份,债权人、保证人、________________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七、补充条款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年     月     日

借款合同担保人篇十三

乙方:

丙方:

三方经过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由贷款方提供借款方_________贷款_________元。借款、还款计划如下:

第二条贷款方应按期、按额向借款方提供贷款,否则,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逾期贷款罚息同。

第三条贷款利率,按银行贷款现行利率利息。如遇调整,按调整的新利率和计息办法计算。

第四条借款方应按协议使用贷款,不得转移用途。否则,贷款方有权停止发放新贷款,直至收回已发放的贷款。

第五条借款方如不按规定时间、额度用款,要付给贷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按借款额度、天数、按借款利率的50%计算。

第六条借款方保证按借款契约所订期限归还贷款本息。如需延期,借款方至迟在贷款到期前三天,提出延期申请,经贷款方同意,办理延期手续。但延期最长不得超过原订期限的.一半,贷款方未同意延期或未办理延期手续的逾期贷款,加收罚息。

第七条借款方的借款由担保人用_________作担保。

第八条贷款到期后一个月,如借款方不按期归还本息时,由担保单位(或担保人)负责为借款方偿还本息和逾期罚息。

第九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担保人与债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

乙方:

丙方:

借款合同担保人篇十四

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友好协商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以资三方共同信守履行。

一、乙方向甲方借款金额(人民币)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整)。

二、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

三、借款期限:_________________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四、借款利息为月利率:_________________银行贷款利率的四倍,乙方应每月付清利息不得拖欠。

五、乙方承诺:_________________

1、乙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2、乙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如乙方不能按约定期限还款,每逾期一日,按借款总额的0.6%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甲方向乙方追讨债权而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评估费、鉴定费、拍卖费、查询费、律师代理费、公证费等)。

六、借款方的借款由担保人作担保,担保期限为债务还清为止,担保范围为借款方偿还本息和逾期罚息。借款到期后,如借款方不按期归还本息时,由担保单位(或担保人)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七、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惠州市人民法院诉讼管辖。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法律效力。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借款合同担保人篇十五

_____公司(以下简称:_________________公司)。

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与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贷款银行”)于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签订_____________,该合同约定_____________应按期向贷款银行偿还贷款。

_____公司为_____________偿还贷款承担回购责任,_____公司承担回购责任后享有对_____________追偿权。本人愿意无条件地为_____公司的追偿权提供连带保证责任,并特出此保证书为凭。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借款合同担保人篇十六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开户金融机构及账号:_________

贷款银行(乙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_

为确保乙方与_________签订的_________号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向乙方提供保证担保。甲、乙双方根据《合同法》、《担保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经协商一致,约定如下条款:

第一条 甲方保证担保的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元,贷款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二条 本合同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甲方对借款合同中的借款人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如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借款人没有履行或者没有全部履行其债务, 乙方有权直接要求甲方承担保证责任。甲方应在接到乙方《催收到(逾)期贷款通知书》之日起_________个工作日内履行清偿义务。

第三条 保证担保的范围: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元及利息、借款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包括罚息)、赔偿金和实现贷款债权的费用(包括诉讼费、律师费等)。

第四条 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借款合同展期的,以展期后所确定的合同最终履行期限之日为届满之日。

第五条 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被保证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无效并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第六条 保证期间,借款合同的当事人双方协议变更借款合同除贷款利率以外的其他内容,应当事先取得本合同甲方的书面同意。

第七条 保证期间,甲方机构发生变更、撤销,甲方应提前_________天书面通知乙方,本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由对甲方作出撤销决定 的机构承担。如乙方认为变更后的机构不具备完全的保证能力,变更后的机构或作出撤销决定的机构有义务落实为乙方所接受的新的保证人。

第八条 保证期间,乙方有权对甲方的资金和财产状况进行监督,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其财务报表等资料,甲方应如实提供。

第九条 保证期间,甲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负担能力的担保。

第十条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前承担保证责任,甲方同意提前承担保证责任:

1.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的约定或者发生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2.《借款合同》履行期间借款人被宣告破产、被解散、擅自变更企业体制致使乙方贷款债权落空、未按借款合同的约定使用贷款、卷入或即将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纠纷、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等情况。

第十一条 甲方不承担保证责任或者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的,应向乙方支付被保证的借款合同项下贷款金额_________%的违约金,因此给乙方造成经 济损失且违约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所受损失的,还应赔偿乙方的实际经济损失。对上述违约金、赔偿金以及甲方未承担保证责任的贷款本金、利息和其他费用,乙方有 权直接与甲方存款账户中的资金予以抵销。

第十二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_________。

第十三条 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应当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第十五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借款合同担保人篇十七

编号:

______公司:

______公司与贵司之间签定的借款担保合同,由我司作为担保人。现______公司在______年____月____日所借款人民币______元整由于______原因无力偿还,给贵司造成损失。现我司承担担保责任,自愿以______或______财产为______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将分______次偿还欠款。

第一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人民币______元整。

第二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人民币______元整。

第三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人民币______元整。

第四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人民币______元整。

______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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