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检察院工作方案(汇总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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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检察院工作方案(汇总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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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需要考虑各种可能的情况和因素,以确保最终的执行效果和预期目标一致。制定完美方案需要充分考虑不同利益相关者的需求和期望。没有最好的方案,只有最适合的方案。

检察院工作方案篇一

1、抓党风廉政建设,必须坚持从严治党、党要管党的原则,落实好党委主体责任和纪检监督责任,用制度的形式将责任、目标固定下来。

2、结合机关工作实际,大力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党建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时,学好用好《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等党内法规,对科级以下党员违纪实施责任追究。

3、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纪委重大决策部署。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及时研究分析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状况,组织、协调、处理关于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各项工作。

4、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大额资金使用、干部选拔任用等管理规定,坚持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按照规定程序作出决策,防止以权谋私问题的发生,促进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

5、领导市直纪检监察工委工作,按照审批权限规定,负责检查、审理党员干部违反党纪的案件。

1、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对市直机关工委党员干部、市直机关党务干部任用等重要事项,按照议事规则和程序集体讨论决定。

2、定期组织召开市直机关工委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对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对照检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解决领导班子中存在的问题。

3、自觉遵纪守法,带头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4、认真落实廉政提醒和诫勉谈话制度。

1、贯彻落实市直机关工委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要求,积极协助市直机关工委书记完成廉政建设工作任务。

2、组织分管部室党员干部接受党风党纪教育、警示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负责对分管部室党员干部的思想作风建设和勤政廉政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分管部室党员干部自觉遵守党和国家有关廉洁从政的各项规章制度。

3、指导、协助市直党组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四)市直纪检监察工委在市纪委和市直机关工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1、领导市直机关各部门机关纪委工作。

2、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依照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依照《监察法》和有关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

3.协助工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抓好市直机关党员的党风、党纪教育工作;

4、审理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审查的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纪的案件、调查的公职人员职务违法案件。

5、受理市直机关有关党组织和党员的检举、控告、申诉,处理来信来访。

二、责任分工

杜雅良:市直机关工委书记。负责市直机关工委全面工作,市直机关工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第一责任人,指导、检查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责市直机关组织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

贾长青:市直机关工委副书记,负责市直机关党建督查指导、理论学习管理工作,指导市直机关落实 “三会一课”制度和党员干部学习培训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

张水杰:市直机关工委副书记。分管市直机关工委办公室各项工作和工委党总支日常管理活动,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

刘海忠:市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书记。负责市直纪检监察工委工作,领导市直机关纪委的纪律检查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

陈玉发:市直机关工委四级调研员。分管市直机关工委宣传部、市直机关意识形态工作和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负责抓好分管部门人员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

三、责任追究

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有关规定,按干部管理权限做出组织处理、问责或给予党纪处分:

1、对上级机关交办的党风廉政责任范围内的事项拒不办理,对严重违法违纪问题隐瞒不报、压制不查的。

2、直接管辖范围内发生重大案件,给党和国家、集体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

3、选拔任用干部,明显有违法违纪行为的。

4、授意、指使、强令下属人员违反党纪法规,弄虚作假的。

5、其他严重违反党纪法规行为的。

责任追究是保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的关键。对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的党员干部,要按干部管理权限切实保证责任追究到位。如发现对责任追究不力的,要按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实施再追究。

检察院工作方案篇二

为深入贯彻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多元解纷机制加强诉源治理的实施意见》(宁党发(20xx)55号)精神,推进我市社会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十二届八次、九次、十次、十一次全会精神和市委四届七次、八次全会部署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构建和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坚持党委领导、多方联动,法治引领、依法化解,以人为本、高效便民,立足市情、改革创新的原则,建立健全有机衔接、协调联动、高效便捷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进一步强化诉源治理,依法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持续加强平安固原、法治固原建设,为奋力谱写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继续建设经济繁荣民族团结环境优美人民富裕的美丽新宁夏的固原篇章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一)坚持党委领导、政府负责。要完善党委领导多元解纷机制和诉源治理体制机制,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定期分析研究问题,制定工作措施,安排部署工作,统筹协调解决工作难题,跟紧督导检查。各县(区)要加强组织领导,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和诉源治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组织实施。各县(区)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是平安建设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担负起维护社会稳定和平安建设的重大政治责任,及时研究解决可能影响本地区社会稳定的新情况、新问题。各级政府要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事务管理职责,加大源头治理力度,聚焦防范化解重大民生保障、生态保护、城乡建设、经济金融等领域涉众性纠纷,健全多部门协调联动机制,促进形成问题联治、工作联动、平安联创的良好局面。要建立健全和完善多元解纷机制和诉源治理机制,制定政策和工作规则,在市域、县域、乡村搭建综合性或者专业性的一体化矛盾纠纷调处中心、行政争议调解中心等,开展“无讼村居(社区)”创建工作,努力把矛盾纠纷防范在源头、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要加强矛盾纠纷预防化解能力建设,规范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仲裁调解、行业调解工作机制。要完善信访制度,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渠道。要加强落实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统筹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督促工作责任落实,组织动员各方面力量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和诉源治理。(责任单位:各县[区])。

(二)强化政法部门法治保障,加强平安建设组织协调工作。平安建设协调组织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扎实做好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和诉源治理工作调查研究、分析评估、协调化解、督导检查、通报情况和总结推广经验等工作。发挥基层综治中心作用,推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协调联动,促进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人民法院要主动融入党委政府领导的多元解纷机制建设和诉源治理工作,充分发挥司法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建立健全诉讼与非诉讼衔接的多元纠纷解决机制。要完善与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对接机制,加强与行政机关、仲裁机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以及其他具有调解职能组织的沟通对接与协调配合。完善现代化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推进诉讼服务中心转型升级,深化“分调裁审”,建立健全诉前辅导机制,推进“分流、调解、速裁、快审”机制改革,建立和完善行政案件协调处理机制,“府院联动”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要健全完善法院司法确认工作机制,加强和规范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做好与人民调解组织的法律指导和调解协议效力司法确认等方面的衔接工作。大力推进跨域立案和网上立案服务,实现诉讼服务就近能办,异地通办。人民检察院要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建立健全涉法涉诉信访事项导入司法程序和依法终结等参与化解矛盾纠纷的工作机制,督促和纠正行政机关不行使职权、违法行使职权行为,积极做好公益诉讼工作,建立健全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机制,明确民事行政申诉案件引导当事人和解的条件、范围、程序。公安机关要加强乡村平安建设,推进“枫桥式派出所”创建工作,要加强治安调解工作,公安派出所要积极参与乡镇(街道)、村(社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在办理交通事故、轻微刑事等案件中,对符合和解、调解条件的,可以协调当事人和解、调解。司法行政部门要强化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建立矛盾纠纷受理、调解处理、结果反馈等制度,引导、推动律师事务所、司法鉴定机构、法律援助机构、公证机构和基层法律服务所等法律服务组织参与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责任单位:市平安固原建设协调小组成员单位)。

(三)加强各有关部门工作责任落实。信访部门要健全完善信访工作机制,理顺信访与行政复议、仲裁、诉讼等制度的关系,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发挥好信访调解作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完善劳动争议调解制度,加强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建立健全集体劳动争议案件的应急调解机制和快速仲裁特别程序,建立有效的企事业单位内部劳动争议协商解决机制,全面推行劳动合同制度,建设信息化处理和预警调度指挥于一体的劳资纠纷投诉平台,实现投诉事项统一受理、专人分办,接受社会监督。卫生健康部门要通过医院内调解、人民调解、行业调解相结合的方式积极化解医患矛盾纠纷,建立健全医疗风险分担机制,规范鉴定机构管理,明确鉴定程序和标准。自然资源部门要设立土地纠纷调解工作小组,在人民调解员队伍中培养乡村土地纠纷调解员,调解处理涉及土地权属、征地补偿安置等引发的矛盾纠纷。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农村土地承包调解体系建设,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调解制度,建立健全乡镇农村土地承包调解委员会,实行村组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负责制,调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中出现的矛盾纠纷。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企业治理,依法规范市场主体经营行为,加强12315体系建设,发挥消费者协会调解消费争议的作用,推进基层消费维权网络建设。民政部门要加强社区服务与管理,建立健全村委会下属人民调解组织,推动建立延伸到城乡社区的调解组织网络,依法调处养老服务、孤儿收养、监护等方面的矛盾纠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依法依规调解处理因房屋征收、建筑施工、物业管理等引发的矛盾纠纷。生态环境部门要完善绿色发展保障机制,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调解处理因环境污染引发的矛盾纠纷。教育部门要完善校园治理防控机制,加强校园治理,完善校园矛盾纠纷防范化解机制,依法调解处理校园内各类矛盾纠纷,各学校要设立安全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和教师、学生申诉委员会,积极利用行政调解、仲裁、人民调解、保险理赔、法律援助等方式处理涉校涉师生纠纷,强化警校联动,依法严肃查处“校闹”问题,筑牢校园安全铜墙铁壁,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人民银行固原中心支行要牵头组织金融监督管理机构,建立金融消费纠纷非诉第三方解决机制,化解金融消费领域矛盾纠纷。其他有关部门(单位)要结合自身职能,积极参与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责任单位:市信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健康委、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民政局、住房城乡建设局、生态环境局、教育局、民族宗教事务局、人民银行固原中心支行、金融局、银保监分局等部门)。

(四)发挥群团组织和其他社会主体化解矛盾纠纷作用。要支持鼓励群团组织和其他社会主体化解矛盾纠纷,形成化解矛盾纠纷合力。健全自治法治德治融合机制,健全完善村(居)民自治和村级民主协商制度,开展形式多样的民主协商,明确民主议事协商事项指导清单,引导村(居)民积极参与基层治理实践,发挥群众参与矛盾纠纷预防和化解主动性积极性。工会要督促、帮助企业依法建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建立本地区劳动争议调解中心(工作室),积极参与劳动争议化解工作,建立劳动关系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机制,避免群体性劳资纠纷,成立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工作委员会,集中受理审核、及时协调解决企业及员工合理诉求。共青团要与其他部门密切配合,参与调解处理涉及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等矛盾纠纷。妇联要会同司法行政部门建立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在乡镇(街道)综治中心建立妇女儿童维权站,用好“12338”维权服务热线,协助调处婚姻家庭纠纷及其他涉及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矛盾纠纷。法学会、律师协会等组织应动员组织广大法治工作者开展法律咨询、法治宣传等工作,参与矛盾纠纷化解。残疾人联合会、工商业联合会等组织应依照职责做好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鼓励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设立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鼓励企事业单位建立调解组织,调解本单位的劳动、人事等纠纷。拓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第三方参与矛盾纠纷化解的途径,发动网格管理员、平安志愿者、社区工作者、“五老人员”(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老知识分子、老政法干警)等参与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工会、团委、妇联、法学会、律师协会、残联、工商联等部门,各县[区])。

(五)推进基层依法治理。完善乡村、社区、校园、企业、社团治理体系,提高治理能力。深入开展诉源治理工作,压实工作责任。加强基层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持续推进基层综治中心与信访接待中心、法律服务中心、网格化管理中心、诉调对接中心、诉讼服务中心等整合融合。提升乡村治理能力,落实“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实施法律进农村宣传教育计划,建立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健全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整合综治中心、人民法庭、公安派出所、司法所、社区(村)警务室、民政等资源力量,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权益保障通道,压实乡村信访首问首访首办工作责任制,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纠纷早化解。落实领导干部定期下基层大接访制度和包案化解制度。加强乡村平安建设和乡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强化乡村群防群治队伍建设。加强社区矫正对象、刑满释放人员等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完善风险预判、防控协同、防范化解机制,及时妥善处理群体性事件和问题。整合法治工作力量,有效发挥警官、法官、检察官、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人民调解员的骨干引领作用,更好履行服务群众、定纷止争、维护稳定作用。健全人民调解“四张网”,设立社区、居民小区人民调解组织,加强社区治安防控网建设,开展突出问题排查专项整治。(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统战部、农业农村局、民族宗教事务局、教育局、工业和信息化局、民政局、中级人民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等部门,各县[区])。

(六)加强和完善调解组织。要健全人民调解组织,巩固和规范乡镇(街道)、村(居)委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积极发展企事业单位人民调解委员会。在矛盾纠纷易发多发领域,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健全覆盖城乡的调解组织网络。建立健全人民调解相关工作制度,发挥人民调解的基础作用,积极做好婚姻家庭、邻里关系、住宅房屋、生产经营、损害赔偿、土地承包、征地拆迁等方面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最大限度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和萌芽状态。要健全行政调解制度。建立由各级政府负总责、司法行政部门牵头、各职能部门为主体的行政调解工作体制,明确行政调解范围,规范行政调解程序。把房屋土地征收、物业管理、社会保障、治安管理等方面行政争议及交通损害赔偿、医疗卫生、消费者权益保护、涉校涉教等方面矛盾纠纷作为行政调解的重点,依法及时妥善解决。公安、民政、自然资源、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行政调解任务较重的部门,可根据需要成立行政调解委员会,设立行政调解室、接待室。行政机关受理矛盾纠纷实行首问负责制,对属于本部门调解范围的,依据法律、法规、政策等规定进行调解;对不属于本部门调解范围的,由同级综治中心确定调解责任单位;对涉及多个部门的,由综治中心指定的部门牵头调解;对跨地区的矛盾纠纷,由涉及地区的上一级综治中心负责组织调解。要健全完善司法调解机制,拓展司法调解范围,探索对家事纠纷、物业服务纠纷、小额债务纠纷、劳动纠纷、消费者权益纠纷、交通事故纠纷等适宜调解的案件设置调解前置程序。(责任单位:市党委政法委、司法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安局、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局、教育局、民族宗教事务局、民政局、生态环境局、交通运输局、中级人民法院等部门)。

(七)建立健全仲裁调解制度。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化解调处工作。完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制度,推动小额劳动纠纷案件、涉及国家劳动标准等案件通过仲裁终局方式结案,提高终局裁决比例。完善仲裁调解制度,指导仲裁机构建立调解工作机制,发展仲裁调解队伍,妥善解决兼职仲裁调解人员劳务费,提高仲裁调解质量。完善民商事仲裁制度,大力开展民商事仲裁,鼓励结合行业性组织特点建立仲裁调解中心,依法保障仲裁协议的效力,提高仲裁裁决的强制执行力。(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司法局、中级人民法院)。

(八)建立完善行政复议和行政裁决协商解决机制。健全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加大公开听证审理力度,增强行政复议的公信力。加强行政复议能力建设,强化经费、队伍等相关保障。健全行政裁决制度,明确行政裁决的适用范围、程序和救济途径。行政机关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可以通过建议、辅导、规劝、示范、约谈等非强制性方式实施行政指导,或通过提供事实调查结果、专业鉴定、法律意见等多种方式引导当事人协商解决纠纷。(责任单位:市司法局)。

(九)建立矛盾纠纷中立评估、第三方调处机制。鼓励当事人就纠纷解决先行协商,达成和解协议。发挥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作用,推进村(社区)协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结合参与主体情况和具体协商事项,采取座谈会、物业联席会、村(居)民决策听证、民主评议等形式开展协商活动。司法机关、行政机关、调解组织、律师或其他人员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委托参与协商,为纠纷化解提供协调和帮助。探索建立中立评估机制,在不动产纠纷、土地纠纷、商事纠纷、侵权纠纷、知识产权纠纷等领域,由评估员为纠纷当事人提供专业领域、法律方面的咨询或辅导。强化落实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制度,有针对性地做好释法析理、提出化解建议、引导申诉等工作,促进问题得到依法公正解决。充分发挥公证、鉴定等机构在矛盾纠纷预防化解中的作用。(责任单位:市民政局、住房城乡建设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司法局、中级人民法院、检察院、公安局等部门)。

(十)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各成员单位要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和多元化解组织设置,明确专人负责,确保有人管事、有人办事。把集中排查调处和经常性排查调处结合起来,定期召开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协调会议,确保排查调处矛盾纠纷的责任落实到位。完善群体性事件应急联动机制,坚持现场处置、社会面防控与舆论引导同步部署。(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等部门)。

(十一)探索建立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告知制度。各级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时,应当依法告知相对人不服行政行为的救济权利、方式和渠道。人民法院应在登记立案前对矛盾纠纷进行评估,引导当事人自愿选择非诉讼方式解决纠纷。调解组织要规范矛盾纠纷调解受理工作,主动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尊重当事人意愿和各项权利,对不适宜调解或调解不成的纠纷,应及时告知、引导当事人通过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责任单位: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局等部门,各县[区])。

(十二)完善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效力保障制度。人民法院要依法保障生效调解协议得到实现,强化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工作,对具有调解职能的组织调解达成的民事合同性质的协议,依法确认其效力。当事人对公证债权文书申请强制执行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及时办理。(责任单位: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局)。

(十三)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法规政策。推动相关地方性法规、立改废释和政策的制定完善工作。及时总结各地成功经验,促进从法规政策层面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保障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在法治轨道上健康发展。(责任单位:市人大法工委、司法局等部门)。

(十四)充分发挥基层综治中心作用。推进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综治中心建设,整合法治工作力量,加强网格化管理、社会化服务、信息化支撑、人财物保障,强化综治中心实战功能,将综治中心的服务管理资源进一步向网格、家庭延伸,及时反映和协调群众利益诉求、化解基层矛盾。发挥县级综治中心的协调组织功能,强化乡镇(街道)综治中心力量保障,规范社区综治中心日常运行,实现矛盾纠纷受理、登记、交办、承办、结案各个环节无缝衔接,严格落实调解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做到统一受理、集中梳理、归口管理、依法处理、限期办理。(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公安局、司法局、民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访局、中级人民法院、检察院等部门)。

(十五)加强人民法院现代化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大力推进人民法院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全面建设集约高效、多元解纷、便民利民、智慧精准、开放互动、交融共享的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建立调解前置程序,加强与调解、仲裁、公证、行政复议程序的衔接,畅通与工会、共青团、妇联、行业协会、商会等对接渠道,加强数据协同共享,聚焦群众解纷需求,积极引入律师、心理咨询师、志愿者、第三方人员参与,广泛吸收代表委员、专家学者、退休司法人员、基层工作者、品牌工作室等解纷力量,形成工作合力。中、基层人民法院普遍建立诉讼服务中心,将多元解纷、诉调对接、速裁快审工作集中到诉讼服务中心,建设专门的调解工作室、设置独立的速裁法庭或组建速裁快审团队,充分发挥分流、调解、速裁和快审机制作用。完善人民法院特邀调解组织和特邀调解员名册制度,建立专职调解员制度,发挥诉前解纷作用。(责任单位:市中级人民法院)。

(十六)加强专业性矛盾纠纷化解平台建设。进一步发挥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赔中心作用,整合行政、司法机关以及人民调解组织、行业调解组织等资源,提供一站式纠纷解决服务,最大限度通过调解方式解决矛盾纠纷。在劳动争议、医疗卫生、物业管理、消费者权益保护、土地承包、环境保护以及其他矛盾纠纷多发领域,探索建立一站式纠纷解决服务平台,完善实体化运作机制。有条件的地方可探索建立一体化矛盾纠纷解决中心、行政争议调解中心等,集中解决各类矛盾纠纷。(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公安局、司法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健康委、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等部门,各县[区])。

(十七)推进诉调平台信息共享互通。大力推广现代信息技术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的运用,依托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息化综合平台,建设纵向贯通、横向集成、共享共用、安全可靠的在线矛盾纠纷化解信息系统,做好矛盾纠纷的受理、统计、督办、反馈等工作。建立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信息库,完善信息沟通制度。总结推广“网上枫桥”等经验,推动社情民意在网上了解、矛盾纠纷在网上解决。积极稳妥开展在线调解、在线仲裁、在线协商谈判等工作,满足人民群众对于便捷、高效化解矛盾纠纷的新需求。加强人民调解信息化系统建设,全面建立网上调解平台,全面开展在线调解工作,实现信息资源的互联互通,为群众提供在线咨询评估、调解、确认、分流、速裁快审等一站式解纷服务,努力提高纠纷解决效率。(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政府办公室、司法局、中级人民法院等部门)。

(十八)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党委和政府要提高思想认识,增强维护社会稳定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定期听取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要加强统筹协调,整合各类资源,形成合力,注重实效,确保工作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件件有着落。

(十九)强化考核督导。把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和诉源治理工作作为综合治理、平安建设考评的重要内容,相关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对矛盾纠纷问题突出、未完成考核指标的地方和单位,通过定期通报、约谈、挂牌督办等方式,督促提出解决措施,限期进行整改。对因矛盾纠纷排查不深入、化解不力导致案事件多发、社会秩序混乱或者发生重特大案事件的地区和单位,依纪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二十)落实经费保障。各级财政部门要对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和诉源治理工作所需经费给予保障,把人民调解委员会补助经费和人民调解员调解经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经费等纳入预算。探索建立矛盾纠纷预防化解相关基金会,鼓励社会各界为公益性纠纷解决提供捐赠、资助。

(二十一)加强队伍建设。各县(区)要加强调解员队伍建设工作,推动在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建立专职调解员队伍。建立集中培训机制,推动国家公职人员以及律师、仲裁员等法律工作者更新观念,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促进矛盾纠纷预防化解。鼓励、支持优秀人民调解员、法律专家、法律服务工作者建立调解工作室。鼓励、支持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积极参与案件所涉矛盾纠纷的化解。鼓励、发展专业化、职业化的调解培训机构。推广建立专业化、社会化调解员队伍,完善调解员队伍培训管理机制,规范调解行为,提高调解水平。

(二十二)营造良好氛围。积极构建集报刊、宣传牌、广播、电视、网络“五位一体”的全方位宣传模式,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和诉源治理工作的宣传普及,教育引导群众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合法理性方式表达利益诉求、解决矛盾纠纷、维护合法权益。积极培育、推广工作中的先进经验和创新做法,努力营造社会和谐人人有责、和谐社会人人共享的浓厚氛围。

检察院工作方案篇三

(一)企业文化核心理念是企业发展的动力之源、活力之本、制胜之策。

作为湛江港(集团)自动化水平的分公司,随着霞山宝满码头的重载投产,公司将迎来一次实力的跨越和自我的革新,在国内同行中的地位更加巩固和提高。面对新形势、新任务以及实现未来几年发展目标的新要求,坚持企业文化核心理念,将企业文化有机融入公司发展中显得刻不容缓。通过引进先进的管理理念,不断深化和优化我司的的企业文化,形成与华南铁矿石龙头港地位相适应,有利于提高港口核心竞争力和企业管理水平,有利于员工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这是保持湛江港生产建设持续快速增长的需要,是实现湛江港重归全国沿海十大港口之列目标的重要保证。

(二)企业文化核心理念是适应航运业新形势的精神动力

在过去九年的经营实践中,我司已经具有了一定的企业文化积淀。通过多年理论上的探索和实践中的初步尝试,全体员工思想认识不断提高,企业文化基本构架逐步成型,为促进港口经济公司生产和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在海运业外部环境的大变化,公司自身生产建设实现新的跨越发展和市场竞争压力不断加剧的新形势下,本着与时俱进的精神,有必要发扬我司企业文化,通过积极挖掘和提炼湛港人揽桩精神等核心理念,在传统企业文化在充分整合的基础上,融入当代先进的价值观念和经营理念,形成具有有效推动力,能够在我司发展前进的路上给予精神动力的的企业核心文化。

二企业文化核心理念对公司生产经营的推动作用

作为公共码头运营下属的矿石码头分公司,我司的企业性质决定了公司的发展和运营要以港口生产经营为中心,企业核心理念建设也不例外。服务于港口经济工作,促进生产建设不断发展,是企业文化的根本任务。

一、责任和担当

我司采用的生产模式为流程化作业模式。如果说我司的生产作业流程是一个系统,那么系统中的各岗人员和各种设备就充当了点和线的作用,点和线的有机结合,构成了年卸、存、装数以千万计的铁矿石和煤炭的大型铁矿石码头公司。在实际操作中,每一个环节的正常运转,都是与员工的高度责任心分不开的。心中有责任,卸船口的值班调度员、卸船机司机、码头工人斗轮机司机、皮带机工等人员才会不分昼夜始终坚守在生产的第一线,确保卸船作业的安全、顺利接卸;心中有担当,维修口的技术员、维修工才会不辞寒暑闯在机械故障的现场,下舱底,上卸船机,走流程,无所不包,为设备的正常运转劳心劳力,满面尘沙也在所不顾。

二、关爱和互助

现代企业管理,更具思想性和人情味,更具时代特点和人文精神。要做职工群众贴心人,在保证国家、企业利益的前提下,从党的群众路线方针出发,以提高员工凝聚力和工作积极性为目标,很重要的一点就是要坚持对员工的关爱和互助。从政治上尊重,生活上关心,技能上培养员工。

一是生活上关心。每年春节前公司工会上门慰问特困职工,带去组织的温暖和关怀。对生病住院或遇有重大变故的职工进行经济补助,为职工生活和安危多提供了一份保障。对每年的新入职大学新员工,公司从最开始的接站,到住宿安排,环境熟悉,上班通勤车,生活上给予了较大的关心。这些措施,都大大提高了我司员工的归属感,这将使大家更团结协助,共同为公司的生产经营添砖加瓦。

二是政治上尊重。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的最深层、大的动力蕴藏在广大职工群众之中,广大职工是企业的主人,也是企业生产经营的实践主体。公司自成立以来,凡是涉及到生产经营、人事、分配、内部改革等事关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都要在充分酝酿的基础上,拿到职工代表大会进行讨论和审议,以保证各项改革措施始终沿着健康的方向稳妥地向前推进。政治上的尊重,让员工主动树立起主人工的心态,这将更加益于员工责任心的培养和凝聚力的加强。

三是技能上培养。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和岗位竞争,企业员工的渴望是求知成才,增强本领,应对挑战。公司积极为广大职工求知成才创造条件,努力提高他们的能力素质。制定年度员工员工培训计划表,组织技能培训、转岗培训,对新入职卸船机司机的技能培训、对其他分公司转岗人员的入职培训、帮助维修工考取相关证书等措施都体现了公司对员工技能的培养;组织各类人员进行岗位再学习、再培训,拓展业务和科技知识,提高劳动技能和创造才能,使一大批职工提高了适岗能力,如qc小组培训等。

“坚持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极大地调动职工的积极性。也是企业“关爱、互助”企业文化核心理念的很好体现。

三、传承和创新

立足于“继承”,着力于“创新”。二公司继承了湛港人的爱港敬业、团结协作、真诚服务、勇立潮头精神,此为继承。同时,作为湛港最年轻,有朝气的分公司,创新精神也是企业经营和发展的必要条件。

随着国际航运行业的发展,国际、国内港口运营商之间的竞争越来越表现为文化的竞争,企业文化是成就企业生命之树持久常青之源,企业精神、企业品格、产品品质、企业的价值观等不会以因为企业领导人的变更而有所变化,一贯的企业作风更有利于企业的长远发展,那些百年品牌靠的就是企业独特文化的传承。立足于揽桩精神,坚持我们自己优良传统,是保证企业生产平稳运转发展的根本。交接班制度,人才培训制度,强调责任和真诚都是传承的体现。

创新是企业生存与发展的根本。创新则兴,不创新则亡。创新可促进企业组织形式的改善和管理效率的提高,从而使企业不断提高效率,不断适应经济发展的要求。公司的发展过程中,需要引入新的管理思想、方法、手段、组织方式,激发公司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生产资源的合理配置利用,同时不断进行技术创新,革新设备和工艺,以降低成本,实现产品的差异化,最终从管理、技术、成本、观念等方面优化生产经营,形成属于我们的优势。如标准化建设、新码头投产、技术创新小组等都是属于创新的典范,实际证明了它们的强大作用。

继承即是取舍,创新即是扬弃。两者之间是内在的既对立又统一的辩证关系。提炼企业文化核心中的“继承”和“创新”的理念,指导我们在批判中进步,相互印证,集思广益,不断成长,朝着中国南方大港、国际物流枢纽的目标奋进。

三结语

责任、担当、关爱、互助、传承、创新等六个核心核心理念之间并不是独立的,而是互相促进,相辅相成的。公司的每一份子都将公司的经营和发展为己任,以高度的责任感去做好岗位工作,就能造就团结、关爱、和谐的集体;而班组、部门和公司员工之间关爱互助,就可以形成合力,让大家主动担责,以主人翁的姿态,去共促生产;继承已有的优点,注重积累,同时不断创新,吸纳和运用新的理念、技术和方法,融入公司的管理和技术体系中,形成属于自己的传统,才能不断进步。

检察院工作方案篇四

工作方案根据实际需要加项或减项的写法,适合于特殊性的单项工作。但不管哪种写法,“主要目标”、“实施步骤”、“政策措施”这三项必不可少的,实际写作时的称呼可以不同,如把“主要目标”称为“目标和任务”或“目标和对策”等,把“政策措施”称为“实施办法”或“组织措施”等。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大家前来参考查阅!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重要指示精神,推进我县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意见》(中办发〔2015〕60号)及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多元解纷机制加强诉源治理的实施意见》(宁党办〔2020〕5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区市党委及县委全会部署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坚持党委领导、多方联动,法治引领、依法化解,以人为本、高效便民,立足县情、改革创新的原则,建立健全有机衔接、协调联动、高效便捷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进一步强化诉源治理,依法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持续加强平安贺兰、法治贺兰建设,为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示范县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将基层社会治理依法纳入县级政府职能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权责清单,充分运用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人民调解、行业协会调解等其他各种调解资源整合联动的综合调解模式,统筹开展基层社会治理工作,健全完善人民调解工作机制,探索建立工会、妇联、团委等部门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律师等人员参与解决纠纷的专业性、行业性调委会;完善贺兰县多元解纷调解中心工作职能,形成法院、公安局、司法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人社局、就业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卫健局、各乡镇场各村、街道办事处各社区参与的多元解纷联动机制;将“无讼”考核作为地方政府考核评估的一项指标,在全县各乡镇村、各社区大力推进“无讼”村居创建工作,凝聚起基层社会现代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强大合力,着力构建县委领导、政法委综合协调,法院、公安局、司法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人社局、就业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卫健局、各乡镇场各村、街道办事处各社区等相关部门协作联动的多元解纷机制,进一步推动健全县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基层社会治理格局,实现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的总体工作目标。

为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并取得实效,成立贺兰县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加强诉源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解决可能影响贺兰县社会稳定的重大矛盾问题,进一步推动诉源治理及基层社会治理能力全面提升,全面指导、督促各职能部门工作,落实矛盾纠纷化解责任,组织动员各方面力量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统筹协调全县人员配备、管理培训、经费保障、装备等。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及工作场所设在县委政法委,樊利宁同志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副主任由吕爱玲同志兼任,办事人员由县委政法委2名人员组成。具体负责全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及全面推进诉源治理工作的组织实施、日常管理、综合协调、督导考核等工作。

(一)平安建设协调机制要发挥好组织协调作用。

全县各平安建设协调组织要在县委和政府领导下,扎实做好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和诉源治理工作调查研究、组织协调、督导检查和评估推动等工作,发挥基层综治中心作用,推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协调联动,促进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和诉源治理工作纳入综合治理目标和考核体系。密切关注本地区社会稳定形势,全面掌握矛盾纠纷总体情况,对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苗头性问题深入调查研究,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及时予以化解。对矛盾纠纷化解和诉源治理情况进行督促检查,通报分析情况,协调解决问题,总结推广经验。

(二)政法机关要强化法治保障。

1.法院要在优化司法资源配置、统筹工作机制、细化工作规范上下功夫,主动融入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综治协调、各部门充分参与的诉源治理工作格局中,切实发挥人民法院在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中的引领、推动、规范、保障作用。建立健全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加强与行政机关、仲裁机构、人民调解组织、行政调解组织或其他具有调解职能的组织的协调配合,加强在程序安排、效力确认、法律指导等方面的有机衔接。

2.检察院要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建立健全涉法涉诉信访事项导入司法程序和依法终结等参与化解矛盾纠纷的工作机制,督促和纠正行政机关不行使职权、违法行使职权行为,积极做好公益诉讼工作,建立健全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机制,明确民事行政申诉案件引导当事人和解的条件、范围、程序,积极引导、促成当事人达成和解。

3.公安局要统筹开展基层社会治理工作,进一步加强治安调解工作,积极参与乡镇(街道)、村(社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在办理交通事故、轻微刑事等案件中,对符合和解、调解条件的,要依法采取多调少裁、多调少罚等柔性处理方式,协调当事人和解、调解,防止矛盾进一步激化。切实抓好“塞上枫桥”综治警务链接工作,全力推进县、乡、村三级综治警务中心规范化建设,使“塞上枫桥”社区警务工作在服务群众、社会治理等方面不断释放活力,实现全县平安建设水平的大提升。

4.司法局要强化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健全覆盖城乡的调解组织网络。继续推进“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纠纷不上交三年行动”,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作用,加强对人民调解组织、队伍、业务和制度建设的指导,提高人民调解规范化水平。建立矛盾纠纷受理、调解处理、结果反馈等制度,引导、推动律师事务所、司法鉴定机构、法律援助机构、公证机构和基层法律服务所等法律服务组织参与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继续组织引导律师参与法院委派、委托调解及化解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推动法律顾问制度向基层延伸,深入推进“律师联系村(社区)”双向联系工作,研究推广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开展法律咨询和服务,切实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要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加强行政调解制度建设,加强行政裁决、行政复议和民商事仲裁等机制建设。

(三)各有关部门要发挥职能作用。

1.信访局要健全完善与综治工作平台有机衔接的工作机制,理顺信访与行政复议、仲裁、诉讼等制度的关系,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发挥好信访调解作用。

2.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完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制度,加强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推动乡镇(街道)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所(中心)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窗口组织建设,建立健全集体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应急调解机制和快速仲裁特别程序,建立有效的企事业单位内部劳动争议协商解决机制。

3.卫生健康局要通过医院内调解、人民调解相结合的方式积极化解医患矛盾纠纷,建立健全医疗风险分担机制,规范专业鉴定机构,明确鉴定程序和标准。

4.自然资源局要设立土地纠纷调解工作小组,在人民调解员队伍中培养乡村土地纠纷调解员,及时调解处理涉及土地权属、征地补偿安置等引发的矛盾纠纷。

5.农业农村局要加强农村集体土地承包调解体系建设,完善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调解制度,建立健全乡镇农村集体土地承包调解委员会,实行村组集体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负责制,及时调解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中出现的矛盾纠纷。

6.市场监督管理局要依托12315综合服务平台,加强12315体系建设,发挥消费者协会调解消费争议的作用,及时受理和处理消费者投诉,推进基层消费维权网络建设。

7.民政局要加强社区建设和服务管理,推动建立延伸到城乡社区的调解组织网络,依法调处养老服务、孤儿收养、监护等方面的矛盾纠纷。

8.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依托综治公共平台,重点调解因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建筑市场与工程质量、规划管理、物业服务等引发的矛盾纠纷和突出问题。

9.银川市生态环境局贺兰分局要调解处理因环境污染引发的矛盾纠纷。

10.教育体育局及各中小学要建立校园内矛盾纠纷人民调解组织,及时调解处理校园内各类矛盾纠纷,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11.统战部、宗教局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和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建立健全涉及民族宗教因素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机制,做到是什么问题就按什么问题处理,不能把涉及少数民族群众的问题简单归结为民族宗教问题。

12.人民银行永宁支行贺兰营管部要牵头组织金融监督管理机构,建立金融消费纠纷非诉第三方解决机制,化解金融消费领域矛盾纠纷。

13.其他有关部门(单位)要结合自身职能,积极参与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

(四)支持和鼓励群团组织和其他社会主体发挥作用。

1.村委会要坚持村(居)民会议、村(居)民代表会议制度,积极探索村(居)民议事会、理事会、恳谈会等协商形式,畅通群众参与矛盾纠纷预防和化解的渠道。

2.县总工会要督促、帮助企业依法建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建立本地区劳动争议调解中心(工作室),积极参与劳动争议化解工作。

3.团县委要与其他部门密切配合,参与调解处理涉及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等矛盾纠纷。

4.县妇联要会同司法局建立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在乡镇(街道)综治中心建立妇女儿童维权站,协助调处婚姻家庭纠纷及其他涉及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矛盾纠纷。

5.县残联、工商联等组织应依照职责做好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

6.鼓励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设立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

7.鼓励企事业单位建立调解组织,调解本单位的劳动、人事等纠纷。

8.拓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第三方参与矛盾纠纷化解的途径,发动网格管理员、平安志愿者、社区工作者、“五老人员”(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老知识分子、老政法干警)等参与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

(一)推进基层社会法治化治理。

以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为契机,统筹政府、社会、市场等各种力量,加快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引导群众成为治理主体,积极培育社会力量参与基层治理,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推进新时代“枫桥经验”制度化,完善乡村、社区、宗教、校园、企业、社团治理体系、提高治理能力,及时掌握、预警、调处基层各类诉求和矛盾问题,将各种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深入开展诉源治理工作,将“民事行政案件万人起诉率”纳入综治考核指标体系,压实各部门工作责任。健全完善覆盖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平安建设协调机制,整合基层社会治理各方力量、各类平台、各种资源,加强基层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持续推进基层综治中心与信访接待中心、网格化管理中心、诉调对接中心、诉讼服务中心等整合融合。

(二)规范加强调解工作。

1.规范人民调解工作。发挥人民调解及时化解民间纠纷的优势,巩固和规范乡镇(街道)、村(居)委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积极发展企事业单位人民调解委员会。在矛盾纠纷易发多发领域,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健全覆盖城乡的调解组织网络。建立健全人民调解相关工作制度,发挥人民调解的基础作用,积极做好婚姻家庭、邻里关系、住宅房屋、生产经营、损害赔偿、土地承包、征地拆迁等方面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最大限度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和萌芽状态。

2.健全行政调解制度。建立由政府负总责、司法局牵头、各职能部门为主体的行政调解工作体制,明确行政调解范围,规范行政调解程序。把房屋土地征收、物业管理、社会保障、治安管理等方面行政争议及交通损害赔偿、医疗卫生、消费者权益保护、涉校涉教等方面矛盾纠纷作为行政调解的重点,依法及时妥善解决。公安、民政、自然资源、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行政调解任务较重的部门,可根据需要成立行政调解委员会,设立行政调解室、接待室。行政机关受理矛盾纠纷实行首问负责制,对属于本部门调解范围的,依据法律、法规、政策等规定进行调解;对不属于本部门调解范围的,由综治中心确定调解责任单位;对涉及多个部门的,由综治中心指定的部门牵头调解;对跨地区的矛盾纠纷,请求上一级综治中心负责组织调解。

3.拓展司法调解范围。法院要发挥“分调裁审”机制作用,推动有条件的基层法院对家事纠纷、相邻关系纠纷、小额债务纠纷、劳动纠纷、消费者权益纠纷、交通事故纠纷等适宜调解的案件进行调解程序前置的探索。对有可能调解解决的民商事纠纷,可以根据纠纷性质、类型及特点,在征求当事人意愿的基础上,引导当事人进行和解、调解;对不适宜调解的案件,通过繁简分流机制,利用速裁程序、简易程序、督促程序等方式快速解决。

(三)建立健全仲裁制度。

完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制度,推动小额劳动纠纷案件、涉及国家劳动标准等案件通过仲裁终局方式结案,提高终局裁决比例。完善仲裁调解制度,指导仲裁机构建立调解工作机制,发展仲裁调解队伍,妥善解决兼职仲裁调解人员劳务费,提高仲裁调解质量。

(四)健全行政复议与行政裁决制度。

健全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加大公开听证审理力度,增强行政复议的公信力。加强行政复议能力建设,强化经费、队伍等相关保障。健全行政裁决制度,明确行政裁决的适用范围、程序和救济途径。行政机关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可以通过建议、辅导、规劝、示范、约谈等非强制性方式实施行政指导,或通过提供事实调查结果、专业鉴定、法律意见等多种方式引导当事人协商解决纠纷。

(五)鼓励探索协商、中立评估、第三方调处等矛盾纠纷化解机制。

鼓励当事人就纠纷解决先行协商,达成和解协议。发挥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作用,推进村(社区)协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结合参与主体情况和具体协商事项,采取座谈会、物业联席会、村(居)民决策听证、民主评议等形式开展协商活动。司法机关、行政机关、调解组织、律师或其他人员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委托参与协商,为纠纷化解提供协调和帮助。探索建立中立评估机制,在不动产纠纷、土地纠纷、商事纠纷、侵权纠纷、知识产权纠纷等领域,由评估员为纠纷当事人提供专业领域、法律方面的咨询或辅导。强化落实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制度,有针对性地做好释法析理、提出化解建议、引导申诉等工作,促进问题得到依法公正解决。充分发挥公证、鉴定等机构在矛盾纠纷预防化解中的作用。

(一)成立贺兰县多元解纷调解中心。

在县司法局成立贺兰县多元解纷调解中心,由法院、公安局、司法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人社局、市场监管局、卫生健康局、就业中心等相关部门指派业务能力强并善于做调解工作的人员组成,集中对涉及房屋拆迁、征地补偿、土地承包、房屋登记、社保、医疗纠纷、交通事故赔偿、保险理赔、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等纠纷开展矛盾纠纷化解工作。

(二)开展“无讼”村居创建工作。

在全县开展“无讼”村居创建工作,计划分两步走,2019年至2020年先在各乡镇设立一个试点村,联合试点村村委会进行试点,力争在试点村实现“无讼”目标;2021年开始,将试点村的试点经验转化为切实的工作实际和具体的实践方案,在全县各社区、各乡镇辖区全面推开。

(三)县乡村三级调解网络全面覆盖。

大力加强基层人民调解组织队伍建设,各乡镇、街道、村委会、社区都应建立人民调解组织,企业事业单位根据需要设立调委会,形成上下到底、纵横到边的三级调解网络。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总结交流经验,研究解决实际问题,推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协调联动,促进调解、诉讼等有机衔接。积极鼓励人民调解员、特邀调解员、律师创新调解工作方式,积极运用在线调解、视频调解、电话调解等调解方式开展工作,提高效率、方便群众。鼓励人民调解员、律师及特邀调解员参与法院诉前委派及诉讼中委托调解,实现县乡村三级调解网络全面覆盖,形成全县各职能部门充分参与的多元解纷机制。

1.人民调解:建立完善村(社区)人民调解组织,巩固强化乡镇(街道)人民调解组织,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构建全县立体式人民调解组织网络。鼓励全县人民调解组织进驻县人民法院参与纠纷诉前调解或接受县人民法院委托,对法院其他案件进行诉前调解。

2.特邀调解:在县人民法院设立特邀调解工作室,县人民法院在名册内登记的全县各行业特邀调解组织、特邀调解员入驻法院特邀调解工作室,作为中立第三方主持调解,协助纠纷各方当事人通过自愿协商达成协议,化解矛盾,解决争议。

3.律师调解:在县人民法院、各村委会设立律师调解工作室,安排值班律师作为中立第三方主持调解,协助纠纷各方当事人通过自愿协商达成协议,化解矛盾,解决争议。

4.联合调解:加强法院、司法局、人社局、工会、妇联、交通局、医疗保障局、商会、金融机构等部门的联动对接,成立专业联合调解委员会,促进大量类型化纠纷通过调解、和解等方式诉前化解。

(一)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县委政法委要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将矛盾纠纷排查和多元化解工作纳入平安建设(综治工作)考评体系。各综治成员单位要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和多元化解组织设置,明确专人负责,确保有人管事、有人办事。把集中排查调处和经常性排查调处结合起来,定期召开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协调会议,确保排查调处矛盾纠纷的责任落实到位。完善群体性事件应急联动机制,坚持现场处置、社会面防控与舆论引导同步部署。

(二)探索建立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告知制度。各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时,应当依法告知相对人不服行政行为的救济权利、方式和渠道。人民法院应在登记立案前对矛盾纠纷进行评估,引导当事人自愿选择非诉讼方式解决纠纷。调解组织要规范矛盾纠纷调解受理工作,主动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尊重当事人意愿和各项权利,对不适宜调解或调解不成的纠纷,应及时告知、引导当事人通过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三)完善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效力保障制度。人民法院要依法保障生效调解协议得到实现,强化调解司法确认工作,对具有调解职能的组织调解达成的民事合同性质的协议,依法确认其效力。当事人对公证债权文书申请强制执行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及时办理。

(四)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法规政策。推动相关地方性法规立改废释和政策的制定完善工作。县人大法工委、司法局等部门要及时总结各地成功经验,促进从法规政策层面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保障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在法治轨道上健康发展。

八、平台建设。

(一)充分发挥基层综治中心作用。推进县、乡镇(街道)、村(社区)综治中心建设,加强网格化管理、社会化服务、信息化支撑、人财物保障,强化综治中心实战功能,将综治中心的服务管理资源进一步向网格、家庭延伸,及时反映和协调群众利益诉求、化解基层矛盾。发挥县综治中心的协调组织功能,强化乡镇(街道)综治中心力量保障,规范社区综治中心日常运行,实现矛盾纠纷受理、登记、交办、承办、结案各个环节无缝衔接,严格落实调解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做到统一受理、集中梳理、归口管理、依法处理、限期办理。

(二)加强人民法院现代化诉讼服务中心平台建设。大力推进人民法院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全面建设集约高效、多元解纷、便民利民、智慧精准、开放互动、交融共享的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建立调解前置程序,加强与调解、仲裁、公证、行政复议程序的衔接,畅通与工会、共青团、妇联、行业协会、商会等对接渠道,加强数据协同共享,聚焦群众解纷需求,积极引入律师、心理咨询师、志愿者、第三方人员参与,广泛吸收代表委员、专家学者、退休司法人员、基层工作者、品牌工作室等解纷力量,形成工作合力。建立现代化诉讼服务中心,将多元解纷、诉调对接、速裁快审工作集中到诉讼服务中心,建设专门的调解工作室、设置独立的速裁法庭或组建速裁快审团队,充分发挥分流、调解、速裁和快审机制作用。完善人民法院特邀调解组织和特邀调解员名册制度,建立专职调解员制度,发挥诉前解纷作用。深化案件“当场立、自助立、网上立、就近立”改革,建设移动微法院、24小时自助法院,普遍推行跨域立案服务,让群众诉讼更加省时方便。完善诉讼事务社会化服务机制,将能够由社会辅助完成以及能够外包的服务性工作全部剥离出来,通过购买社会服务等方式,促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三)加强专业性矛盾纠纷化解平台建设。进一步发挥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赔中心作用,整合行政、司法机关以及人民调解组织、行业调解组织等资源,提供一站式纠纷解决服务,最大限度通过调解方式解决矛盾纠纷。在劳动争议、医疗卫生、物业管理、消费者权益保护、土地承包、环境保护以及其他矛盾纠纷多发领域,探索建立一站式纠纷解决服务平台,完善实体化运作机制。有条件的地方可探索建立一体化矛盾纠纷解决中心、行政争议调解中心等,集中解决各类矛盾纠纷。

(四)推进诉调平台信息共享互通。大力推广现代信息技术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的运用,依托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息化综合平台,建设纵向贯通、横向集成、共享共用、安全可靠的在线矛盾纠纷化解信息系统,做好矛盾纠纷的受理、统计、督办、反馈等工作。建立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信息库,完善信息沟通制度。总结推广“网上枫桥”等经验,推动社情民意在网上了解、矛盾纠纷在网上解决。积极稳妥开展在线调解、在线仲裁、在线协商谈判等工作,满足人民群众对于便捷、高效化解矛盾纠纷的新需求。加强人民调解信息化系统建设,全面建立网上调解平台,全面开展在线调解工作,实现信息资源的互联互通,为群众提供在线咨询评估、调解、确认、分流、速裁快审等一站式解纷服务,努力提高纠纷解决效率。

九、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增强维护社会稳定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定期听取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要加强统筹协调,整合各类资源,形成合力,注重实效,确保工作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件件有着落。

(二)加强统筹协调。县委、政府统一领导下,积极推动创新我县基层社会治理试点工作,政法委牵头抓总,加强组织协调,建立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工作会商制度,定期听取汇报,及时了解工作进度、督促工作落实。注重培育典型,及时总结推广基层社会治理先进经验,对成效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表扬奖励。各相关部门结合部门职能,制定专项工作推进方案,细化职责,明确任务,强化措施,狠抓落实。

(三)强化考核督导。要把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和诉源治理工作作为综合治理、平安建设考评的重要内容,相关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对矛盾纠纷问题突出、未完成考核指标的地方和单位,通过定期通报、约谈、挂牌督办等方式,督促提出解决措施,限期进行整改。对因矛盾纠纷排查不深入、化解不力导致案事件多发、社会秩序混乱或者发生重特大案事件的地区和单位,依纪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四)落实经费保障。财政部门要对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和诉源治理工作所需经费给予保障,把人民调解委员会补助经费和人民调解员补贴经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经费等纳入预算。要将人民法院聘请律师、人民调解员参与多元解纷工作经费、建设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所需的场所建设、设备采购、软件使用等经费纳入专项预算保障。切实解决多元化解工作的人员、经费、场地问题,提高人民调解员、律师、特邀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确保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的正常开展。探索建立矛盾纠纷预防化解相关基金会,鼓励社会各界为公益性纠纷解决提供捐赠、资助。

(五)加强队伍建设。建立集中培训机制,推动国家公职人员以及律师、仲裁员等法律工作者更新观念,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促进矛盾纠纷预防化解。鼓励、支持优秀人民调解员、法律专家、法律服务工作者建立调解工作室。鼓励、支持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积极参与案件所涉矛盾纠纷的化解。鼓励、发展专业化、职业化的调解培训机构。推广建立专业化、社会化调解员队伍,完善调解员队伍培训管理机制,规范调解行为,提高调解水平。

(六)营造良好氛围。积极构建集报刊、宣传牌、广播、电视、网络“五位一体”的全方位宣传模式,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和诉源治理工作的宣传普及,教育引导群众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合法理性方式表达利益诉求、解决矛盾纠纷、维护合法权益。积极培育、推广工作中的先进经验和创新做法,努力营造社会和谐人人有责、和谐社会人人共享的浓厚氛围。

为深入贯彻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多元解纷机制加强诉源治理的实施意见》(宁党发(2020)55号)精神,推进我市社会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十二届八次、九次、十次、十一次全会精神和市委四届七次、八次全会部署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构建和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坚持党委领导、多方联动,法治引领、依法化解,以人为本、高效便民,立足市情、改革创新的原则,建立健全有机衔接、协调联动、高效便捷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进一步强化诉源治理,依法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持续加强平安固原、法治固原建设,为奋力谱写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继续建设经济繁荣民族团结环境优美人民富裕的美丽新宁夏的固原篇章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一)坚持党委领导、政府负责。要完善党委领导多元解纷机制和诉源治理体制机制,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定期分析研究问题,制定工作措施,安排部署工作,统筹协调解决工作难题,跟紧督导检查。各县(区)要加强组织领导,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和诉源治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组织实施。各县(区)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是平安建设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担负起维护社会稳定和平安建设的重大政治责任,及时研究解决可能影响本地区社会稳定的新情况、新问题。各级政府要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事务管理职责,加大源头治理力度,聚焦防范化解重大民生保障、生态保护、城乡建设、经济金融等领域涉众性纠纷,健全多部门协调联动机制,促进形成问题联治、工作联动、平安联创的良好局面。要建立健全和完善多元解纷机制和诉源治理机制,制定政策和工作规则,在市域、县域、乡村搭建综合性或者专业性的一体化矛盾纠纷调处中心、行政争议调解中心等,开展“无讼村居(社区)”创建工作,努力把矛盾纠纷防范在源头、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要加强矛盾纠纷预防化解能力建设,规范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仲裁调解、行业调解工作机制。要完善信访制度,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渠道。要加强落实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统筹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督促工作责任落实,组织动员各方面力量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和诉源治理。(责任单位:各县[区])。

(二)强化政法部门法治保障,加强平安建设组织协调工作。平安建设协调组织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扎实做好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和诉源治理工作调查研究、分析评估、协调化解、督导检查、通报情况和总结推广经验等工作。发挥基层综治中心作用,推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协调联动,促进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人民法院要主动融入党委政府领导的多元解纷机制建设和诉源治理工作,充分发挥司法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建立健全诉讼与非诉讼衔接的多元纠纷解决机制。要完善与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对接机制,加强与行政机关、仲裁机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以及其他具有调解职能组织的沟通对接与协调配合。完善现代化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推进诉讼服务中心转型升级,深化“分调裁审”,建立健全诉前辅导机制,推进“分流、调解、速裁、快审”机制改革,建立和完善行政案件协调处理机制,“府院联动”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要健全完善法院司法确认工作机制,加强和规范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做好与人民调解组织的法律指导和调解协议效力司法确认等方面的衔接工作。大力推进跨域立案和网上立案服务,实现诉讼服务就近能办,异地通办。人民检察院要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建立健全涉法涉诉信访事项导入司法程序和依法终结等参与化解矛盾纠纷的工作机制,督促和纠正行政机关不行使职权、违法行使职权行为,积极做好公益诉讼工作,建立健全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机制,明确民事行政申诉案件引导当事人和解的条件、范围、程序。公安机关要加强乡村平安建设,推进“枫桥式派出所”创建工作,要加强治安调解工作,公安派出所要积极参与乡镇(街道)、村(社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在办理交通事故、轻微刑事等案件中,对符合和解、调解条件的,可以协调当事人和解、调解。司法行政部门要强化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建立矛盾纠纷受理、调解处理、结果反馈等制度,引导、推动律师事务所、司法鉴定机构、法律援助机构、公证机构和基层法律服务所等法律服务组织参与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责任单位:市平安固原建设协调小组成员单位)。

(三)加强各有关部门工作责任落实。信访部门要健全完善信访工作机制,理顺信访与行政复议、仲裁、诉讼等制度的关系,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发挥好信访调解作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完善劳动争议调解制度,加强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建立健全集体劳动争议案件的应急调解机制和快速仲裁特别程序,建立有效的企事业单位内部劳动争议协商解决机制,全面推行劳动合同制度,建设信息化处理和预警调度指挥于一体的劳资纠纷投诉平台,实现投诉事项统一受理、专人分办,接受社会监督。卫生健康部门要通过医院内调解、人民调解、行业调解相结合的方式积极化解医患矛盾纠纷,建立健全医疗风险分担机制,规范鉴定机构管理,明确鉴定程序和标准。自然资源部门要设立土地纠纷调解工作小组,在人民调解员队伍中培养乡村土地纠纷调解员,调解处理涉及土地权属、征地补偿安置等引发的矛盾纠纷。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农村土地承包调解体系建设,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调解制度,建立健全乡镇农村土地承包调解委员会,实行村组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负责制,调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中出现的矛盾纠纷。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企业治理,依法规范市场主体经营行为,加强12315体系建设,发挥消费者协会调解消费争议的作用,推进基层消费维权网络建设。民政部门要加强社区服务与管理,建立健全村委会下属人民调解组织,推动建立延伸到城乡社区的调解组织网络,依法调处养老服务、孤儿收养、监护等方面的矛盾纠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依法依规调解处理因房屋征收、建筑施工、物业管理等引发的矛盾纠纷。生态环境部门要完善绿色发展保障机制,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调解处理因环境污染引发的矛盾纠纷。教育部门要完善校园治理防控机制,加强校园治理,完善校园矛盾纠纷防范化解机制,依法调解处理校园内各类矛盾纠纷,各学校要设立安全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和教师、学生申诉委员会,积极利用行政调解、仲裁、人民调解、保险理赔、法律援助等方式处理涉校涉师生纠纷,强化警校联动,依法严肃查处“校闹”问题,筑牢校园安全铜墙铁壁,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人民银行固原中心支行要牵头组织金融监督管理机构,建立金融消费纠纷非诉第三方解决机制,化解金融消费领域矛盾纠纷。其他有关部门(单位)要结合自身职能,积极参与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责任单位:市信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健康委、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民政局、住房城乡建设局、生态环境局、教育局、民族宗教事务局、人民银行固原中心支行、金融局、银保监分局等部门)。

(四)发挥群团组织和其他社会主体化解矛盾纠纷作用。要支持鼓励群团组织和其他社会主体化解矛盾纠纷,形成化解矛盾纠纷合力。健全自治法治德治融合机制,健全完善村(居)民自治和村级民主协商制度,开展形式多样的民主协商,明确民主议事协商事项指导清单,引导村(居)民积极参与基层治理实践,发挥群众参与矛盾纠纷预防和化解主动性积极性。工会要督促、帮助企业依法建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建立本地区劳动争议调解中心(工作室),积极参与劳动争议化解工作,建立劳动关系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机制,避免群体性劳资纠纷,成立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工作委员会,集中受理审核、及时协调解决企业及员工合理诉求。共青团要与其他部门密切配合,参与调解处理涉及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等矛盾纠纷。妇联要会同司法行政部门建立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在乡镇(街道)综治中心建立妇女儿童维权站,用好“12338”维权服务热线,协助调处婚姻家庭纠纷及其他涉及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矛盾纠纷。法学会、律师协会等组织应动员组织广大法治工作者开展法律咨询、法治宣传等工作,参与矛盾纠纷化解。残疾人联合会、工商业联合会等组织应依照职责做好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鼓励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设立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鼓励企事业单位建立调解组织,调解本单位的劳动、人事等纠纷。拓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第三方参与矛盾纠纷化解的途径,发动网格管理员、平安志愿者、社区工作者、“五老人员”(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老知识分子、老政法干警)等参与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工会、团委、妇联、法学会、律师协会、残联、工商联等部门,各县[区])。

(五)推进基层依法治理。完善乡村、社区、校园、企业、社团治理体系,提高治理能力。深入开展诉源治理工作,压实工作责任。加强基层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持续推进基层综治中心与信访接待中心、法律服务中心、网格化管理中心、诉调对接中心、诉讼服务中心等整合融合。提升乡村治理能力,落实“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实施法律进农村宣传教育计划,建立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健全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整合综治中心、人民法庭、公安派出所、司法所、社区(村)警务室、民政等资源力量,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权益保障通道,压实乡村信访首问首访首办工作责任制,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纠纷早化解。落实领导干部定期下基层大接访制度和包案化解制度。加强乡村平安建设和乡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强化乡村群防群治队伍建设。加强社区矫正对象、刑满释放人员等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完善风险预判、防控协同、防范化解机制,及时妥善处理群体性事件和问题。整合法治工作力量,有效发挥警官、法官、检察官、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人民调解员的骨干引领作用,更好履行服务群众、定纷止争、维护稳定作用。健全人民调解“四张网”,设立社区、居民小区人民调解组织,加强社区治安防控网建设,开展突出问题排查专项整治。(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统战部、农业农村局、民族宗教事务局、教育局、工业和信息化局、民政局、中级人民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等部门,各县[区])。

(六)加强和完善调解组织。要健全人民调解组织,巩固和规范乡镇(街道)、村(居)委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积极发展企事业单位人民调解委员会。在矛盾纠纷易发多发领域,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健全覆盖城乡的调解组织网络。建立健全人民调解相关工作制度,发挥人民调解的基础作用,积极做好婚姻家庭、邻里关系、住宅房屋、生产经营、损害赔偿、土地承包、征地拆迁等方面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最大限度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和萌芽状态。要健全行政调解制度。建立由各级政府负总责、司法行政部门牵头、各职能部门为主体的行政调解工作体制,明确行政调解范围,规范行政调解程序。把房屋土地征收、物业管理、社会保障、治安管理等方面行政争议及交通损害赔偿、医疗卫生、消费者权益保护、涉校涉教等方面矛盾纠纷作为行政调解的重点,依法及时妥善解决。公安、民政、自然资源、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行政调解任务较重的部门,可根据需要成立行政调解委员会,设立行政调解室、接待室。行政机关受理矛盾纠纷实行首问负责制,对属于本部门调解范围的,依据法律、法规、政策等规定进行调解;对不属于本部门调解范围的,由同级综治中心确定调解责任单位;对涉及多个部门的,由综治中心指定的部门牵头调解;对跨地区的矛盾纠纷,由涉及地区的上一级综治中心负责组织调解。要健全完善司法调解机制,拓展司法调解范围,探索对家事纠纷、物业服务纠纷、小额债务纠纷、劳动纠纷、消费者权益纠纷、交通事故纠纷等适宜调解的案件设置调解前置程序。(责任单位:市党委政法委、司法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安局、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局、教育局、民族宗教事务局、民政局、生态环境局、交通运输局、中级人民法院等部门)。

(七)建立健全仲裁调解制度。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化解调处工作。完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制度,推动小额劳动纠纷案件、涉及国家劳动标准等案件通过仲裁终局方式结案,提高终局裁决比例。完善仲裁调解制度,指导仲裁机构建立调解工作机制,发展仲裁调解队伍,妥善解决兼职仲裁调解人员劳务费,提高仲裁调解质量。完善民商事仲裁制度,大力开展民商事仲裁,鼓励结合行业性组织特点建立仲裁调解中心,依法保障仲裁协议的效力,提高仲裁裁决的强制执行力。(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司法局、中级人民法院)。

(八)建立完善行政复议和行政裁决协商解决机制。健全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加大公开听证审理力度,增强行政复议的公信力。加强行政复议能力建设,强化经费、队伍等相关保障。健全行政裁决制度,明确行政裁决的适用范围、程序和救济途径。行政机关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可以通过建议、辅导、规劝、示范、约谈等非强制性方式实施行政指导,或通过提供事实调查结果、专业鉴定、法律意见等多种方式引导当事人协商解决纠纷。(责任单位:市司法局)。

(九)建立矛盾纠纷中立评估、第三方调处机制。鼓励当事人就纠纷解决先行协商,达成和解协议。发挥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作用,推进村(社区)协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结合参与主体情况和具体协商事项,采取座谈会、物业联席会、村(居)民决策听证、民主评议等形式开展协商活动。司法机关、行政机关、调解组织、律师或其他人员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委托参与协商,为纠纷化解提供协调和帮助。探索建立中立评估机制,在不动产纠纷、土地纠纷、商事纠纷、侵权纠纷、知识产权纠纷等领域,由评估员为纠纷当事人提供专业领域、法律方面的咨询或辅导。强化落实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制度,有针对性地做好释法析理、提出化解建议、引导申诉等工作,促进问题得到依法公正解决。充分发挥公证、鉴定等机构在矛盾纠纷预防化解中的作用。(责任单位:市民政局、住房城乡建设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司法局、中级人民法院、检察院、公安局等部门)。

(十)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各成员单位要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和多元化解组织设置,明确专人负责,确保有人管事、有人办事。把集中排查调处和经常性排查调处结合起来,定期召开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协调会议,确保排查调处矛盾纠纷的责任落实到位。完善群体性事件应急联动机制,坚持现场处置、社会面防控与舆论引导同步部署。(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等部门)。

(十一)探索建立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告知制度。各级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时,应当依法告知相对人不服行政行为的救济权利、方式和渠道。人民法院应在登记立案前对矛盾纠纷进行评估,引导当事人自愿选择非诉讼方式解决纠纷。调解组织要规范矛盾纠纷调解受理工作,主动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尊重当事人意愿和各项权利,对不适宜调解或调解不成的纠纷,应及时告知、引导当事人通过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责任单位: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局等部门,各县[区])。

(十二)完善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效力保障制度。人民法院要依法保障生效调解协议得到实现,强化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工作,对具有调解职能的组织调解达成的民事合同性质的协议,依法确认其效力。当事人对公证债权文书申请强制执行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及时办理。(责任单位: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局)。

(十三)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法规政策。推动相关地方性法规、立改废释和政策的制定完善工作。及时总结各地成功经验,促进从法规政策层面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保障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在法治轨道上健康发展。(责任单位:市人大法工委、司法局等部门)。

(十四)充分发挥基层综治中心作用。推进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综治中心建设,整合法治工作力量,加强网格化管理、社会化服务、信息化支撑、人财物保障,强化综治中心实战功能,将综治中心的服务管理资源进一步向网格、家庭延伸,及时反映和协调群众利益诉求、化解基层矛盾。发挥县级综治中心的协调组织功能,强化乡镇(街道)综治中心力量保障,规范社区综治中心日常运行,实现矛盾纠纷受理、登记、交办、承办、结案各个环节无缝衔接,严格落实调解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做到统一受理、集中梳理、归口管理、依法处理、限期办理。(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公安局、司法局、民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访局、中级人民法院、检察院等部门)。

(十五)加强人民法院现代化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大力推进人民法院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全面建设集约高效、多元解纷、便民利民、智慧精准、开放互动、交融共享的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建立调解前置程序,加强与调解、仲裁、公证、行政复议程序的衔接,畅通与工会、共青团、妇联、行业协会、商会等对接渠道,加强数据协同共享,聚焦群众解纷需求,积极引入律师、心理咨询师、志愿者、第三方人员参与,广泛吸收代表委员、专家学者、退休司法人员、基层工作者、品牌工作室等解纷力量,形成工作合力。中、基层人民法院普遍建立诉讼服务中心,将多元解纷、诉调对接、速裁快审工作集中到诉讼服务中心,建设专门的调解工作室、设置独立的速裁法庭或组建速裁快审团队,充分发挥分流、调解、速裁和快审机制作用。完善人民法院特邀调解组织和特邀调解员名册制度,建立专职调解员制度,发挥诉前解纷作用。(责任单位:市中级人民法院)。

(十六)加强专业性矛盾纠纷化解平台建设。进一步发挥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赔中心作用,整合行政、司法机关以及人民调解组织、行业调解组织等资源,提供一站式纠纷解决服务,最大限度通过调解方式解决矛盾纠纷。在劳动争议、医疗卫生、物业管理、消费者权益保护、土地承包、环境保护以及其他矛盾纠纷多发领域,探索建立一站式纠纷解决服务平台,完善实体化运作机制。有条件的地方可探索建立一体化矛盾纠纷解决中心、行政争议调解中心等,集中解决各类矛盾纠纷。(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公安局、司法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健康委、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等部门,各县[区])。

(十七)推进诉调平台信息共享互通。大力推广现代信息技术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的运用,依托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息化综合平台,建设纵向贯通、横向集成、共享共用、安全可靠的在线矛盾纠纷化解信息系统,做好矛盾纠纷的受理、统计、督办、反馈等工作。建立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信息库,完善信息沟通制度。总结推广“网上枫桥”等经验,推动社情民意在网上了解、矛盾纠纷在网上解决。积极稳妥开展在线调解、在线仲裁、在线协商谈判等工作,满足人民群众对于便捷、高效化解矛盾纠纷的新需求。加强人民调解信息化系统建设,全面建立网上调解平台,全面开展在线调解工作,实现信息资源的互联互通,为群众提供在线咨询评估、调解、确认、分流、速裁快审等一站式解纷服务,努力提高纠纷解决效率。(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政府办公室、司法局、中级人民法院等部门)。

(十八)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党委和政府要提高思想认识,增强维护社会稳定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定期听取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要加强统筹协调,整合各类资源,形成合力,注重实效,确保工作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件件有着落。

(十九)强化考核督导。把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和诉源治理工作作为综合治理、平安建设考评的重要内容,相关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对矛盾纠纷问题突出、未完成考核指标的地方和单位,通过定期通报、约谈、挂牌督办等方式,督促提出解决措施,限期进行整改。对因矛盾纠纷排查不深入、化解不力导致案事件多发、社会秩序混乱或者发生重特大案事件的地区和单位,依纪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二十)落实经费保障。各级财政部门要对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和诉源治理工作所需经费给予保障,把人民调解委员会补助经费和人民调解员调解经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经费等纳入预算。探索建立矛盾纠纷预防化解相关基金会,鼓励社会各界为公益性纠纷解决提供捐赠、资助。

(二十一)加强队伍建设。各县(区)要加强调解员队伍建设工作,推动在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建立专职调解员队伍。建立集中培训机制,推动国家公职人员以及律师、仲裁员等法律工作者更新观念,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促进矛盾纠纷预防化解。鼓励、支持优秀人民调解员、法律专家、法律服务工作者建立调解工作室。鼓励、支持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积极参与案件所涉矛盾纠纷的化解。鼓励、发展专业化、职业化的调解培训机构。推广建立专业化、社会化调解员队伍,完善调解员队伍培训管理机制,规范调解行为,提高调解水平。

(二十二)营造良好氛围。积极构建集报刊、宣传牌、广播、电视、网络“五位一体”的全方位宣传模式,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和诉源治理工作的宣传普及,教育引导群众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合法理性方式表达利益诉求、解决矛盾纠纷、维护合法权益。积极培育、推广工作中的先进经验和创新做法,努力营造社会和谐人人有责、和谐社会人人共享的浓厚氛围。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指示要求,积极推进“强弱项解民忧提质效”十项措施,鄂伦春旗人民法院创新诉源治理新模式,在各乡镇成立诉源治理工作服务站,调动社会各方力量,凝聚更强的纠纷化解合力,实现矛盾纠纷源头治理,推动案件质效提升。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主动统筹协调。党组高度重视诉源治理工作,成立诉源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在政法委的支持下,多次邀请检察院、司法局、鄂伦春旗农村商业银行等部门、单位召开联席会议,研讨如何建立诉源治理调解服务工作机制,基本思路确定后,牵头制订了《鄂伦春自治旗诉源治理调解服务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各单位、部门的任务分工和工作流程。8月6日,全旗诉源治理调解服务站成立动员大会召开,推动全旗诉源治理工作迈上新的台阶。会上成立了大杨树、阿里河等五个诉源治理服务站,加强了与乡镇的对接,形成了化解纠纷的合力。旗委主要领导和旗法院领导多次深入诉源治理服务站检查和督导服务站的运行情况,并召开会议听取相关汇报。

二是完善基础设施,提高服务质量。协调司法局、鄂伦春旗农村商业银行等单位,设置专门的办公场地,配备了专业的电脑、打印机等设备,同时完成了甘河等乡镇诉源治理服务站办公地点的选址工作。成立以来,大杨树和阿里河诉源治理服务站开展了法律咨询、纠纷分流、调解指导、司法确认、诉调对接、诉讼服务等工作,坚持边普法、边调解,服务站全面开展工作半个月以来,委托调解52件,调解成功16件,司法确认2件。

三是加强指导,提高工作水平。以诉源治理服务站为依托,深入推进诉源治理和多元解纷工作,不断完善工作方案和激励机制。工作运行中发现,服务站工作人员和调解人员对工作流程、法律知识掌握不好,旗法院及时推荐了两名退休法官到大杨树和阿里河服务站做指导员,指导诉前调解工作。建立激励机制,为人民调解员申请绩效奖金。同时在各个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等建立工作联络点,引导各类民事纠纷先调后诉,做到乡镇全覆盖。

四是依托网络资源,提高工作效率。主动适用“互联网+”时代要求,大力开展信息化建设与应用工作。诉源治理服务站依托互联网平台,积极开展线上+线下调解服务,让调解更便捷。在近期调解的多起供用热力合同纠纷案件中,服务站的人员通过手机app“多元调解”开展线上服务,成功化解矛盾纠纷,受到了当事人一致好评。

检察院工作方案篇五

根据***、省委、省、市检察院和县委政法委的统一部署,我院决定开展队伍教育整顿。为扎实有效推动相关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对政法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按照***、省委、省、市检察院、县委政法委的重要决策部署,结合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扎实开展队伍教育整顿,打一场刀刃向内、正风肃纪的攻坚战,推动新时代检察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努力打造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检察铁军,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昌南、法治昌南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二、目标任务

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认真履行管党治检政治责任,突出抓好政治思想引领、纪律作风整顿、执法司法监督、履职效能提升,切实解决检察队伍教育、管理、监督方面的突出问题,努力实现“一个确保、三个提升”目标,即:确保检察队伍绝对忠诚可靠,提升检察队伍纯洁性、执法公信力、人民群众满意度。

(一)强化政治建检,确保绝对忠诚可靠。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推进******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学习、大研讨常态化。通过接受省、市检察院党组巡视、政法系统政治督察,确保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落到实处,永葆检察队伍绝对忠诚、绝对可靠的政治本色。

(二)整顿纪律作风,提升检察队伍纯洁性。坚持以案示警,自查自纠、正风肃纪相结合,扎实开展案件警示教育、纪律作风督查巡察,严格执行各项铁规禁令。坚决整治班子成员斗争精神缺乏,坚决整治“中梗阻”问题,全面清理滥用不起诉权违规违法收费、涉案财物处置违法违规等问题,坚决禁止利益驱动办案。进一步涵养全院风清气正政治生态,增强检察队伍抵制腐蚀的免疫力。

(三)严抓监督管理,提升执法司法公信力。加强对执法司法权力运行的监督管理,深入开展系统内执法检查、案件评查,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和《实施办法》,促进检察人员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司法,真正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四)积极担当履职,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提升检察队伍政治能力、业务素质、纪律作风,更好地履行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昌南、法治昌南贡献检察力量。

三、方法步骤

结合工作实际全面动员,精心组织,做到“规定动作不走样,自选动作有特色”,确保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取得实效。

(一)狠抓理论武装,强化正面教育,筑牢思想基础

持续深入学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对政法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学习领会***、省委、市委关于政法工作和政法队伍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通过强化理论教育,切实解决意识形态工作认识不到位、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不牢、司法责任制改革认识偏差、司法办案理念落后、党建工作不实、执行“三个规定”不严格、业务学习自觉性不高等方面存在的具体问题,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提高队伍的凝聚力,永葆检察队伍绝对忠诚的政治本色。

一要抓紧党组学习。加强党组会学习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院党组研究重要问题和重要工作时首先学习************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对************最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及时跟进学习。

二要抓实支部学习。坚持政治理论学习常态化,各党支部每周组织开展一次政治理论学习,并结合“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开展集中学习研讨。积极参加由上级院组织的形势专题教育活动,以支部为单位开展学习研讨。丰富学习的方式方法,深入学习党史、新中国史、社会主义建设史、改革开放史,在红色文化熏陶中汲取丰富的政治养分,切实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握思想之舵。

三要抓好个人自学。在积极参与集体学习研讨的同时,按照检察队伍教育整顿学习内容要求,灵活运用自主选学、网上网下结合学、党员、支部之间交流学等多种形式开展自学。认真抓好“学习强国”、检答网、中国检察教育网络学院、江西干部网络学院等学习平台运用,充分调动全体检察干警学习自主性和积极性,确保政治理论学习人员全覆盖、内容不漏项。

要大力挖掘、培树先进典型,做好先进典型的评选推荐和宣传工作,充分发挥榜样的引领示范作用,进一步激励检察人员担当奋进。

一要深入挖掘先进典型。深入挖掘、推荐表彰在疫情防控、扫黑除恶、维稳安保、执法办案、服务群众等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积极向上级院和政法系统推荐先进典型入选《江西省优秀政法干警先进事迹选编》。

二要进一步加强先进典型培养。坚持创先争优,加强骨干人才、中坚力量、核心团队培养,特别是要结合平时工作,发掘政治过硬、本领高强、业绩突出的个人,进行重点培养,树立先进、带动队伍、促进工作,展示新时代检察新风貌。

三要广泛开展学习宣传。认真组织学习政法干警先进事迹选编,开展向“全市优秀政法干警”、骆敏巧同志等先进人物学习活动,依托内网“检察故事”栏目和“两微一端”等平台,加强检察先进典型宣传。

(二)注重以案示警,狠抓对照检查,查摆纠正问题

要以支部为单位,认真组织学习近期查处的相关案件情况通报,及时学习省委政法委编印的典型案例警示录、观看警示教育专题片。利用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党员干部接受廉政警示教育。要认真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按照省、市检察院的部署,在7月份之前,围绕“依法用权观念淡薄、纪律规矩缺乏敬畏”问题、“办案人员责任心不强”问题、“检察人员涉黑涉恶腐败和充当‘保护伞’”问题、“检察人员酒驾醉驾”问题、“违反***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违反因私出国(境)管理规定”问题、“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问题等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6月下旬至7月上旬,全体检察人员针对典型案例暴露出的教育监督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深入开展自查自纠,查摆问题、剖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形成书面自查自纠报告。个人自查自纠主要围绕“六个方面”:

政治建设方面:是否旗帜鲜明讲政治,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党建队建与检察业务工作是否存在“两张皮”现象,贯彻***、省委、省、市检察院、县委决策部署等方面是否存在差距不足。

理论学习方面:是否坚持学习党的先进政治理论,理论学习是否存在时差、温差,学习是否存在畏难和慵懒情绪,学习是否流于表面。

履职尽责方面:面对“四大检察”、十大业务、扫黑除恶、司法办案、社会治理、检察改革等工作任务是否存在不敢为、不想为、不会为、慢作为等现象。

司法办案方面:是否存在司法办案不规范、不严格、不透明、不文明等现象,是否充当黑恶势力和黄赌毒“保护伞”、存在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等问题。

为民服务方面:是否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是否牢固树立群众路线,做好群众最期盼的事、解决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

廉洁自律方面:是否存在违反廉洁纪律,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公款吃喝、违规经商办企业、违规高利放贷、亲属违规插手或经营与本人职务行为相关联的特种行业和场所,以及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一家两制”、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等问题。

自查自纠以领导班子成员、内设机构负责同志、员额检察官为重点,其他干警也要认真对照开展自查自纠,于7月10日前形成书面自查自纠报告。

个人自查自纠中涉及违纪违法问题的,要主动向纪检监察机关如实交待,争取从宽处理。

7月中旬至下旬,要对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暴露出的队伍突出问题,按照此次队伍教育整顿目标任务,召开领导班子专题会议,认真查摆检察队伍在教育、管理和监督方面存在的问题,深入剖析原因,研究对策措施,形成单位自查自纠报告。各支部也要召开支部专题会议,认真查摆反思,形成自查自纠报告。

单位对照检查主要围绕“五个方面”:

思想政治建设方面:学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规矩纪律情况,党员领导干部对党忠诚情况,开展经常性思想教育情况等。

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方面:贯彻《中国******政法工作条例》、省委《实施细则》和市委《实施办法》情况,学习贯彻上级会议、文件精神情况,政法、综治、维稳、反邪、宣传等重点工作执行落实情况等。

党组织建设方面: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党内生活和组织制度贯彻落实情况,在重大政治考验、重大政治任务中,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发挥情况等。

纪律作风建设方面:“怕慢假庸散”突出问题整治情况,从严治检、执纪问责情况,担当负责、讲规矩、守底线情况等。

队伍建设方面:组织参加教育培训情况,选人用人是否突出政治标准,坚持重实干、重实绩,做到公道正派,是否存在选人用人不正之风等情况。

(三)注重立行立改,狠抓整改落实,确保工作实效

建立问题清单,着眼于破解难题、攻坚克难,把教育整顿的着力点放在解决最突出的矛盾和问题上,发现一起问题、解决一起问题,切实增强发现问题的敏锐、正视问题的清醒、解决问题的自觉。要坚持立行立改与长效常治相结合。根据自查自纠情况,盯紧存在的突出问题,明确责任,研究措施,一项一项抓整改。对可以立行立改的,坚决快速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好。对需要一段时间才能整改见效的,明确时间节点,严格时限要求抓好整改落实。着眼标本兼治、长效常治。对系统性、普遍性问题,制度措施不完善的,修订制度措施;制度措施空白的,建立制度机制,并强化制度执行,狠抓制度落实。要真改实改彻底改,改了就不再犯。

根据自查自纠情况,针对检察队伍教育、管理、监督方面的薄弱环节,明确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立行立改,销号落实,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要坚持真改实改,力戒形式主义,着力推动政治巡察、执法监督、纪律作风督察等制度落到实处,真正做到令行禁止、落地见效,切实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铁军。从自身素质提高、解决问题成效、群众评价反映等方面,着力加强教育整顿工作成效检验,看主体责任缺失、“一岗双责”落实不力、“中梗阻”问题是否得到真正解决;看党***重大部署、省委、高检院和上级机关工作要求是否落地落实落细;看检察人员违纪违法问题是否得到明显遏制;看检察工作群众满意度是否进一步提高等。

(四)狠抓巩固提升,突出拓展成果,建立长效机制

按照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统一部署,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整改落实工作、检察机关“未巡先改”工作、落实高检院第六巡视组、省院巡视组、政法系统政治督察等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建立健全加强检察队伍建设的长效机制,在巩固中坚持,在坚持中深化,把教育整顿不断推向深入。

四、工作要求

(一)深化思想认识。开展队伍教育整顿,是进一步加强全市检察队伍建设的迫切要求。全院要充分认识教育整顿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决扛起主体责任,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以上率下,确保压力层层传导、责任逐级压实,确保教育整顿扎实推进取得实效。

(二)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我院教育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统筹、组织、协调、指导全院教育整顿工作,既要在县委政法委的统一领导下开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又要加强与市检察院的汇报沟通,形成上下齐心、步调一致、联动整改的工作格局。

(三)做好结合文章。要坚持“两结合、两促进、两不误”,将队伍教育整顿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相结合,与推进疫情防控复工复产相结合,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结合,与推进县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相结合,与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检察长会议精神,推进“四大检察”“十大业务”相结合。

(四)严明工作纪律。要严防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扎实的作风、严明的纪律抓好教育整顿工作。坚持把正面学习教育、筑牢思想基础贯穿于队伍教育整顿的始终。坚决防止对教育整顿工作不认真、有关要求落实不到位、虚于应付走过场的情况发生。

检察院工作方案篇六

以先进的企业文化建设理论为基础,以培育员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提高企业知名度、文明度、美誉度,增强企业凝聚力、竞争力、生产力为目的,坚持以人为本、全力实施有我公司特色的企业文化建设,弘扬企业精神、实践企业价值观,实现企业发展战略与员工愿景有机统一,经营者理念与员工观念和谐,员工内心世界与外部环境同步改善,建设和谐企业,推动我公司“三个文明”建设协调发展。

二、年度工作目标

进一步挖掘和弘扬企业精神内涵,树立起公司正面形象,增强员工的归属感,推动公司企业文化建设持续健康发展。

三、企业文化建设应遵循和坚持的原则

1、系统性原则。2、实效性原则。3、以人为本原则。4、坚持与时俱进原则。

四、具体实施办法

(一)、员工思想导向宣传工作方面:

1、成立公司企业文化建设小组,负责公司企业文化的推广。

2、创立公司内部刊物,具体方案如下:

(2)、刊物形式:杂志;

(3)、刊物规格:用a4纸进行双面彩色印刷;

(5)、出版周期:每一个季度出版一期;

(7)、出版时间:计划4-5月份出版第一期;

3、在内部树立公司企业文化标识牌。

在公司门口两边的草地上和办公楼楼梯与楼梯间平台正面墙壁上树立如“公司经营理念”、“质量方针”、“环境方针”、“公司的价值观”等企业文化宣传牌,此项4月份前完成。

4、加强车间内部的宣传导向,在车间内张贴一些安全宣传挂图和5s管理方面的宣传挂图。

进一步提高广大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质量管理意识。到外面定购一些精美的安全宣传挂图和5s管理宣传挂图挂到车间内部的墙壁上(或者黑板上)。此项工作计划6月份前完成。

5、提炼公司员工行为规范,挂在公司大门口中间的柱子上。

为了提炼公司员工行为规范、强化员工行为意识、规范各级管理人员的管理行为、树立公司内外良好的公众形象、促使大家有一个共同的行为准则,同时推动公司企业文化宣传工作的开展,计划提炼员工行为准则挂在公司大门口中间的柱子上。此项工作已经进行,3月份前完成,具体方案另稿。

6、制作机动部岗位服务区域关系图挂在一车间、二车间和机动部的机修房。

为了使机动部机修、电工区域负责的管理模式更加公开、管理更加顺畅,提高设备的维修效率,加强现场5s管理,计划制作机动部岗位服务关系图分别挂在冲压一车间、冲压二车间和机动部的工作现场。此项工作已在进行中,3月份前完成,具体方案见另稿。

7、对焊接车间、喷图车间内的标识牌进行整理,统一规划。

焊接车间、喷涂车间内悬挂在空中的标识牌都不够清晰、不够明显,不够整洁,需要进行统一整理、规划、设计,计划5月份前完成。

8、在厂房中间通道的墙壁上建立一块“连续安全无事故累计××天”的宣传牌。

每天车间都在厂房之间的通道上开早会,在通道的墙壁上建立一块“连续安全无事故××天”的宣传牌,每天都提醒广大员工“生产再忙、安全不忘”,提高安全意识,起到一个提醒、激励的作用。到时我们记下每次的记录,激励车间不断的去刷新新的记录。六月份前完成。

9、定时搞好车间的宣传栏。

厂门口按一个季度出版一次的频率或根据实际情况出版,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宣传公司的精神、近期的重点工作、好人好事等。

(二)、开展活动方面

1、一如继往的搞好公司运动会,在原有项目基础上增加新的项目,尽量让更多的员工参与到运动会的项目上来。

2、开展“五四”征文比赛、司庆征文、书画比赛等。

3、开展员工技能知识竞赛,计划5、6月份进行。

4、在全公司范围内开展安全知识竞赛,计划6、7月份进行。

5、在全公司范围内开展一次员工指南知识竞赛,8、9月份进行。

6、组织一次年度优秀员工评比。

(三)、员工沟通

定期建立员工与管理人员面对面的对话,建立新型员工关系。

1、开展新员工座谈会、老员工座谈会、管理人员座谈会,了解不同层次人员的需求,对员工提出的问题给予解答,建立公司管理人员和一线员工沟通的桥梁纽带。

2、人事行政部经常到车间和广大员工沟通交流,及时的把握广大员工的思想动态,需求,及时的进行思想引导。

3、大力推进员工合理化建议活动,充分发挥广大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群策群力,不断改进公司的管理。

4、加强意见箱的管理,及时发现、处理员工的意见和矛盾。

检察院工作方案篇七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对政法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按照***、省委、省、市检察院、县委政法委的重要决策部署,结合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扎实开展队伍教育整顿,打一场刀刃向内、正风肃纪的攻坚战,推动新时代检察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努力打造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检察铁军,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xx、法治xx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二、目标任务。

巩固“。

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

主题教育。

成果,认真履行管党治检政治责任,突出抓好政治思想引领、纪律作风整顿、执法司法监督、履职效能提升,切实解决检察队伍教育、管理、监督方面的突出问题,努力实现“一个确保、三个提升”目标,即:确保检察队伍绝对忠诚可靠,提升检察队伍纯洁性、执法公信力、人民群众满意度。

(一)强化政治建检,确保绝对忠诚可靠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推进******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学习、大研讨常态化。通过接受省、市检察院党组巡视、政法系统政治督察,确保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落到实处,永葆检察队伍绝对忠诚、绝对可靠的政治本色。

(二)整顿纪律作风,提升检察队伍纯洁性坚持以案示警,自查自纠、正风肃纪相结合,扎实开展案件警示教育、纪律作风督查巡察,严格执行各项铁规禁令。坚决整治班子成员斗争精神缺乏,坚决整治“中梗阻”问题,全面清理滥用不起诉权违规违法收费、涉案财物处置违法违规等问题,坚决禁止利益驱动办案。进一步涵养全院风清气正政治生态,增强检察队伍抵制腐蚀的免疫力。

(三)严抓监督管理,提升执法司法公信力加强对执法司法权力运行的监督管理,深入开展系统内执法检查、案件评查,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和《实施办法》,促进检察人员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司法,真正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四)积极担当履职,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提升检察队伍政治能力、业务素质、纪律作风,更好地履行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xx、法治xx贡献检察力量。

三、方法步骤。

结合工作实际全面动员,精心组织,做到“规定动作不走样,自选动作有特色”,确保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取得实效。

(一)狠抓理论武装,强化正面教育,筑牢思想基础。

1.突出政治建设,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持续深入学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对政法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学习领会***、省委、市委关于政法工作和政法队伍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通过强化理论教育,切实解决意识形态工作认识不到位、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不牢、司法责任制改革认识偏差、司法办案理念落后、党建工作不实、执行“三个规定”不严格、业务学习自觉性不高等方面存在的具体问题,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提高队伍的凝聚力,永葆检察队伍绝对忠诚的政治本色。

一要抓紧党组学习。加强党组会学习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院党组研究重要问题和重要工作时首先学习******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对******最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及时跟进学习。

二要抓实支部学习。坚持政治理论学习常态化,各党支部每周组织开展一次政治理论学习,并结合“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开展集中学习研讨。积极参加由上级院组织的形势专题教育活动,以支部为单位开展学习研讨。丰富学习的方式方法,深入学习党史、新中国史、社会主义建设史、改革开放史,在红色文化熏陶中汲取丰富的政治养分,切实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握思想之舵。

三要抓好个人自学。在积极参与集体学习研讨的同时,按照检察队伍教育整顿学习内容要求,灵活运用自主选学、网上网下结合学、党员、支部之间交流学等多种形式开展自学。认真抓好“学习强国”、检答网、中国检察教育网络学院、xx干部网络学院等学习平台运用,充分调动全体检察干警学习自主性和积极性,确保政治理论学习人员全覆盖、内容不漏项。

2.开展典型教育,发挥榜样示范作用要大力挖掘、培树先进典型,做好先进典型的评选推荐和宣传工作,充分发挥榜样的引领示范作用,进一步激励检察人员担当奋进。

一要深入挖掘先进典型。深入挖掘、推荐表彰在疫情防控、扫黑除恶、维稳安保、执法办案、服务群众等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积极向上级院和政法系统推荐先进典型入选《xx省优秀政法干警先进事迹选编》。

二要进一步加强先进典型培养。坚持创先争优,加强骨干人才、中坚力量、核心团队培养,特别是要结合平时工作,发掘政治过硬、本领高强、业绩突出的个人,进行重点培养,树立先进、带动队伍、促进工作,展示新时代检察新风貌。

三要广泛开展学习宣传。认真组织学习政法干警先进事迹选编,开展向“全市优秀政法干警”、xx同志等先进人物学习活动,依托内网“检察故事”栏目和“两微一端”等平台,加强检察先进典型宣传。

(二)注重以案示警,狠抓对照检查,查摆纠正问题。

要以支部为单位,认真组织学习近期查处的相关案件情况通报,及时学习省委政法委编印的典型案例警示录、观看警示教育专题片。利用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党员干部接受廉政警示教育。要认真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按照省、市检察院的部署,在7月份之前,围绕“依法用权观念淡薄、纪律规矩缺乏敬畏”问题、“办案人员责任心不强”问题、“检察人员涉黑涉恶腐败和充当‘保护伞’”问题、“检察人员酒驾醉驾”问题、“违反***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违反因私出国(境)管理规定”问题、“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问题等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6月下旬至7月上旬,全体检察人员针对典型案例暴露出的教育监督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深入开展自查自纠,查摆问题、剖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形成书面自查自纠报告。

个人自查自纠主要围绕“六个方面”:

政治建设方面:是否旗帜鲜明讲政治,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党建队建与检察业务工作是否存在“两张皮”现象,贯彻***、省委、省、市检察院、县委决策部署等方面是否存在差距不足。

理论学习方面:是否坚持学习党的先进政治理论,理论学习是否存在时差、温差,学习是否存在畏难和慵懒情绪,学习是否流于表面。

履职尽责方面:面对“四大检察”、十大业务、扫黑除恶、司法办案、社会治理、检察改革等工作任务是否存在不敢为、不想为、不会为、慢作为等现象。

司法办案方面:是否存在司法办案不规范、不严格、不透明、不文明等现象,是否充当黑恶势力和黄赌毒“保护伞”、存在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等问题。

为民服务方面:是否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是否牢固树立群众路线,做好群众最期盼的事、解决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

廉洁自律方面:是否存在违反廉洁纪律,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公款吃喝、违规经商办企业、违规高利放贷、亲属违规插手或经营与本人职务行为相关联的特种行业和场所,以及“一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家两制”、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等问题。

自查自纠以领导班子成员、内设机构负责同志、员额检察官为重点,其他干警也要认真对照开展自查自纠,于7月10日前形成书面自查自纠报告。个人自查自纠中涉及违纪违法问题的,要主动向纪检监察机关如实交待,争取从宽处理。

7月中旬至下旬,要对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暴露出的队伍突出问题,按照此次队伍教育整顿目标任务,召开领导班子专题会议,认真查摆检察队伍在教育、管理和监督方面存在的问题,深入剖析原因,研究对策措施,形成单位自查自纠报告。各支部也要召开支部专题会议,认真查摆反思,形成自查自纠报告。

单位对照检查主要围绕“五个方面”:

思想政治建设方面:学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规矩纪律情况,党员领导干部对党忠诚情况,开展经常性思想教育情况等。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方面:贯彻《中国******政法工作条例》、省委《实施细则》和市委《实施办法》情况,学习贯彻上级会议、文件精神情况,政法、综治、维稳、反邪、宣传等重点工作执行落实情况等。党组织建设方面: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党内生活和组织制度贯彻落实情况,在重大政治考验、重大政治任务中,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发挥情况等。纪律作风建设方面:“怕慢假庸散”突出问题整治情况,从严治检、执纪问责情况,担当负责、讲规矩、守底线情况等。队伍建设方面:组织参加教育培训情况,选人用人是否突出政治标准,坚持重实干、重实绩,做到公道正派,是否存在选人用人不正之风等情况。

(三)注重立行立改,狠抓整改落实,确保工作实效。

建立问题清单,着眼于破解难题、攻坚克难,把教育整顿的着力点放在解决最突出的矛盾和问题上,发现一起问题、解决一起问题,切实增强发现问题的敏锐、正视问题的清醒、解决问题的自觉。要坚持立行立改与长效常治相结合。根据自查自纠情况,盯紧存在的突出问题,明确责任,研究措施,一项一项抓整改。对可以立行立改的,坚决快速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好。对需要一段时间才能整改见效的,明确时间节点,严格时限要求抓好整改落实。着眼标本兼治、长效常治。对系统性、普遍性问题,制度措施不完善的,修订制度措施;制度措施空白的,建立制度机制,并强化制度执行,狠抓制度落实。要真改实改彻底改,改了就不再犯。

根据自查自纠情况,针对检察队伍教育、管理、监督方面的薄弱环节,明确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立行立改,销号落实,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要坚持真改实改,力戒形式主义,着力推动政治巡察、执法监督、纪律作风督察等制度落到实处,真正做到令行禁止、落地见效,切实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铁军。从自身素质提高、解决问题成效、群众评价反映等方面,着力加强教育整顿工作成效检验,看主体责任缺失、“一岗双责”落实不力、“中梗阻”问题是否得到真正解决;看党***重大部署、省委、高检院和上级机关工作要求是否落地落实落细;看检察人员违纪违法问题是否得到明显遏制;看检察工作群众满意度是否进一步提高等。

(四)狠抓巩固提升,突出拓展成果,建立长效机制按照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统一部署,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整改落实工作、检察机关“未巡先改”工作、落实高检院第六巡视组、省院巡视组、政法系统政治督察等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建立健全加强检察队伍建设的长效机制,在巩固中坚持,在坚持中深化,把教育整顿不断推向深入。

四、工作要求。

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以上率下,确保压力层层传导、责任逐级压实,确保教育整顿扎实推进取得实效。

(二)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我院教育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统筹、组织、协调、指导全院教育整顿工作,既要在县委政法委的统一领导下开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又要加强与市检察院的汇报沟通,形成上下齐心、步调一致、联动整改的工作格局。

(三)做好结合文章要坚持“两结合、两促进、两不误”,将队伍教育整顿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相结合,与推进疫情防控复工复产相结合,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结合,与推进县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相结合,与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检察长会议精神,推进“四大检察”“十大业务”相结合。

教育。

筑牢思想基础贯穿于队伍教育。

整顿。

的始终。坚决防止对教育整顿。

工作。

不认真、有关要求落实不到位、虚于应付走过场的。

情况。

发生。

检察院工作方案篇八

谢x告诉记者,“少捕慎诉”是对“枫桥经验”“捕人少、治安好”的传承和发展,也是最大限度释放司法善意,实现社会善治的重要体现。一直以来,该院不断做深做实少捕慎诉,深度融入市域社会治理。

该院第二检察部主任周锋向记者介绍了前不久该院办理的一起涉民企案件。金某是诸暨一家企业的负责人,因涉及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而被移送诸暨市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机关细致审查之后了解到,金某经营的公司是诸暨市最早一批从事袜业的企业,且一直保持稳定向上的发展态势,为当地经济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疫情防控期间更是主动调整生产线转产口罩,支持防疫工作大局。而金某一旦获刑,公司复工复产必将陷入困局。

对此,该院决定召开拟不起诉公开听证会,充分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各方意见,并公开不起诉的理由与依据。“金某及其企业是初犯,社会危险性较低,有自首情节,认罪认罚,且已经补缴相应税款,缴纳了滞纳金、罚款。鉴于目前正处于复工复产的关键期,从促进企业长远发展出发,我们这么做也是对企业复工的一种帮扶。”周锋在听证会上说。与会代表均表示支持。最终,该院依法对金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帮助其公司在重回经营正轨的路上“轻装上阵”。

“执法的人性化也让企业有一个纠错的机会,希望企业以后可以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参加听证会的诸暨市人大代表袁劲松对此表示肯定。这一“慎诉”案获评浙江省检察机关服务民营经济优秀案件。

司法有尺度也有温度,为助力营造良好营商环境,该院积极发挥职能,多措并举,探索推进涉企刑事案件宽缓化处理,助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2020年以来,该院组织开展常见涉企刑事案件不起诉标准专题研究,联合法院、公安统一常见涉企案件相对不起诉标准,依法进一步扩大相对不起诉适用,切实减少办案负产出。

33岁的陆某是一名爱鸟护鸟志愿者,而就在之前,他却因电子诱捕一只画眉鸟被检察机关审查起诉。考虑到陆某犯罪情节轻微,且认罪认罚,诸暨市检察院决定对其作相对不起诉处理。该院向陆某发出《公益损害告诫书》,对他的不当行为进行了批评指正,并解释了对他作出相应处罚的法律依据,还根据其喜欢饲养鸟类,并对野生鸟类有浓厚兴趣的实际情况,建议他积极参加中国鸟网野生动物保护志愿者等活动,以实际行动纠正过错。几个月的时间,陆某就从盗捕者变身成为一名护鸟志愿者。

“在公益诉讼办理程序中加入公益损害告诫环节的做法,在浙江省检察机关是首创。我们要灵活运用公益诉讼、不捕不诉、量刑建议等手段,引导犯罪嫌疑人以实际行动弥补过错。”承办检察官甄洪磊表示。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近年来,该院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坚持“捕前把关、捕中对接、捕后监督”,不起诉率和不捕率连年下降,到今年4月为止,该院不诉率和不捕率分别为20.65%和20.50%。

同时,通过创新量刑建议释明机制、“三集中”简案快办模式、同步开展刑事和解,该院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和确定刑量刑建议采纳率分别达到92.20%和100%,并有效保障律师参与量刑协商,进一步提高诉讼效率、节约司法资源,化解社会矛盾。

检察院工作方案篇九

“检察院的报告和建议富有价值,正视问题,系统解决,着眼民生和未来,有很强的现实意义和长远的历史意义。”近日,河南省委、南阳市原市委书记穆为民在南阳市检察院报送的《关于南阳市非法行医问题有关情况的报告》上作出批示,肯定该院针对卫生监督工作人员在非法行医行政执法中的乱作为,组织查办该领域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分析非法行医问题的特点、原因,提出治理意见的做法。

无独有偶。河南省委、洛阳市委书记李亚,河南省副省长、新乡市原市委书记舒庆,三门峡市委书记刘南昌,信阳市委书记乔新江,焦作市委书记王小平等,均对所在市检察机关通过查办环保、危房改造、扶贫领域渎职案件促整改、加强行业监管的做法建议作出批示,对检察机关充分体现大局观念和服务中心意识,狠抓司法理念转变的具体成效给予充分肯定。

把准抓手,回应社会关切。

“反渎工作的办案抓手把握得准,应继续提升。”20xx年11月24日,河南省检察院检察长蔡宁对该省反渎工作作出批示,对其取得的明显成效予以肯定和鼓励。

据介绍,20xx年,该省检察机关反渎部门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服务河南脱贫攻坚、大气污染防治、国企改革三项重点工作为抓手,及时查办了一批社会各界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背后的渎职犯罪案件,带动了反渎查案整体工作的较大提升。20xx年1月至11月,该省共立案查办渎职侵权案件743件1231人,其中重特大案件565件940人,要案44人,实刑判决170人,比上年同比上升60.4%。

“反渎办案力度是衡量反渎工作的重要标准,特别是省、市检察院反渎部门带头办案,支持和参与下级院办案,更容易使案件的查处产生良好效果。”河南省检察院反渎局局长张湘衡说。据了解,20xx年1月至11月,该省市级检察院直接立案47人。其中,洛阳、平顶山、郑州、开封等地查处要案人数较多,占到全省查办要案人数的62.8%。

值得一提的是,开封市检察院围绕民政部门扶贫项目和扶贫资金管理,加强调查研究,紧盯渎职犯罪易发多发环节,积极摸排线索,组织查办了涉及套取孤儿补偿款的渎职犯罪案件9件21人,严厉打击了该领域的渎职犯罪行为。

双管齐下,挽回经济损失。

在查办渎职案件中,该省检察机关既注重严肃惩治腐败,又注意挽回经济损失,突出社会效果。据悉,20xx年以来,该省渎职案件经济损失数额在与20xx年持平的基础上,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上亿元。

20xx年,许昌检察机关办理了许昌县国土资源局工会原主席申某、许昌市示范区国土资源局执法大队原大队长某滥用职权一案。据查,申、二人在征收河南神火兴隆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矿产资源补偿费中,未严格执行规定,擅自减免征收该公司矿产资源补偿费1000余万元,给国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检察机关在办案的同时,注意对国家经济损失的挽回。目前,涉案损失全部追回。

此外,南阳检察机关查办的棚户区改造领域渎职犯罪案件,在查清相关人员渎职犯罪的同时,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300余万元。

检察院工作方案篇十

述职述廉工作报告(检察院)

各位领导,同志们:

今天召开全院干警大会,对20工作及廉政情况向党组和全体干警作以汇报,接受党组织和广大干警的检阅,提出以后工作设想及打算,为工作开好局、起好步,为xx检察再做新贡献,是一件很有意义的事情。对院党组的安排表示衷心拥护。我述职述廉发言的题目是:《盘点过去,共同收获喜悦;谋划未来,从一点一滴开始》。

一、年我做了些什么

我是1992年8月从事检察工作的,其间在监所检察科、渎职侵权检察科工作两年多时间,在政工科、院办公室工作将近。我同多数同志一样,见证了xx县检察院的发展和变化;见证了xx县检察广大干警精神面貌的改变;见证了一群捍卫国家法律、把事业看得比自己生命还宝贵的检察官的崇高境界。深深感受到工作机遇对一个人的珍贵。因而,我非常珍惜属于自己的一份天空,干起工作浑身都有劲。

2008年,在我院检察工作发展进程中,是一个永远值得怀念、永远珍惜的不平凡年份。这一年的1至7月份,我担任办公室副主任、纪检监察室工作。我与办公室的全体同志密切配合,紧紧依靠党组的正确领导、依靠广大干警的大力支持,完成了2008年岗位目标任务书及考评细则的制定,完成了各项工作制度的修改与完善,完成了主题教育和“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的方案及第一阶段的工作,完成了检察院旧楼公物登记移交工作,完成了新办公大楼启用前的各种准备工作,为实现顺利搬迁奠定了基础。同时,我自觉接受纪检组长的领导,对本院纪检监察工作认真负责,积极构建警示训诫防线,宣传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规定,促进检察机关自身反腐败斗争,促进规范执法,保障检察权的正确实施,制定本院2008年构建警示训诫防线的总体方案,完善规章制度,做到宣传到位,不留死角;教育及时,因势利导;方法灵活,循序渐进。慎重掌握工作分寸,不哗众取宠,不随风使舵,更不乘人之危,在查办案件中挽救同志,治病救人。在具体工作中,灵活工作手段与策略,努力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团结意识,不断促进检察和谐。始终把纪检监察工作定位在有所为,有所不为之处,没有与同志搞对立,没有在领导跟前打小报告,不整人,不害人,不把个人的荣誉凌驾在同志的痛苦之上,更不落井下石,客观真实反映事物真相,该严则严,当宽则宽,在纪检监察工作中体现自己做人的价值,更没有给检察工作添乱。

党组确定我负责检察宣传、调研工作,几年来,我负重奋进,加倍努力,没有辜负全院干警的殷切希望。在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同志们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前几年,xx检察宣传、调研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怎样才能够确保这一“xx检察品牌”久盛不衰,我自我加压,以追求卓越、自强不息的精神勉励自己,坚持数年如一日,竭尽全力搞好宣传、调研工作。全年发表宣传稿件163篇(其中一类媒体1篇、二类媒体138篇、三类媒体24篇)。检察调研文章24篇。为了立体式宣传我院检察工作,我接受党组安排,共同策划、撰写了电视专题片脚本并投入紧张拍摄。

机关、单位、学校常常与我联系,让我做法制报告。通过自己的努力,把检察工作与构建和谐社会密切结合起来,扩大检察机关的社会知名度和公信力,实现自己的社会价值,我认为这是一件非常有意义的事情。一年来,我在县国税局、普集高中、绿野高中、南仁初中等地方做法制辅导6场次,直接受教育人数1.2万人。

其实,我只是做了点自己应该做的`事情,能够得到大家的认可,我就心满意足了,党组给了我极大的信任和荣誉。这一年,我获得全省优秀法制辅导员、市检察院授予我个人三等功,县精神文明建设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今年又被党组提名,作为个人二等功的拟任人选申报市院。

二、20我将怎样去工作

面对检察宣传、调研激烈竞争的严峻形势,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发挥积极作用,把自己工作中的经验毫不保留地传授给愿意真诚付出的年轻人,热情讴歌检察战线上、为捍卫国家法律尊严的仁人志士!我的基本思路是,保住三类媒体(xx日报、西部法制报、xx检察信息、xx检察),巩固二类媒体(检察日报、正义网、xx日报),争取一类媒体(法制日报、求实、半月谈、人民网)。在检察调研工作中,积极靠近人民检察xx版,在xx检察杂志上每期都占据3篇以上稿件。

俗话说:“自古无常胜将军”。三十而立,四十不惑,五十知天命。我已到了“奔五”的年龄,知道自己剩余工作的时间已经不多了。愿意把自己的工作经验传授给年轻人。下一步,我准备培养几个青年人,让他们接好我的班,干出一番超过我的业绩,实现xx检察可持续发展的道路。

正人先正己,己不正,焉能正人。“打铁须要本身硬”。检察机关纪检监察工作是个非常敏感的部位,要全面落实警示训诫防线,自身存在问题,将不会赢得干警支持。我自己非常感谢党组把此重任交我了我,既然是工作选择了我,我没有任何理由不干好工作。我将不负厚望,严格要求自己,完美人格,时刻把学习放在首要位置,经常性地与同志交流谈心,倾听同志意见,接受同志批评,努力改进工作作风,带头遵守院内各项规章制度,不断规范纪检监察工作作风,赢得党组放心、干警满意。

检察工作是阳光下最具正义的事业。的检察工作,培养了我努力工作、积极进取的品德。对此,我是乐观的,积极的,没有给领导提出半点份外要求。与部分同志相比,我没有别的特长,唯一的长项是写点小文字。过去凡是有人请我帮忙,我从来没有拒绝过,今后也不会拒绝,并主动深入科室,提炼素材,写报道消息,写调研文章,带动年轻人,借今天开会之机,我也诚挚地期待大家多关心、多理解、多支持、多帮助,团结一致,努力把我院宣传、调研工作提高到新的水平。

检察院工作方案篇十一

一、掌握全院工作的开展情况,协助院领导安排好各个时期的工作,适时提出工作建议,为领导决策提供服务。经常检查工作安排的落实情况,总结交流工作经验,推动工作的开展。

二、围绕各个时期的中心工作和领导的需要,主动收集各种信息。对来自各方面的信息进行筛选、加工、综合整理,注意及时传递和反馈。

三、协助院领导处理和解决好工作已经暴露出来的各种问题,搞好对内、对外协调工作,提高机关的工作效率。

四、负责起草本院的工作计划、总结、报告、通知、通报等,审核以本院名义发出的其它重要文件材料,负责处理检察信息,办好《检察简报》和《情况反映》。

六、负责上级党委和人大通过的,应由本院办理的各种决议、决定的催办工作和上级机关、领导同志及本院领导批办件的催办查办工作,及时上报办理结果,工作计划范文《检察院办公室工作计划》。

七、负责上级检察机关和各级人大交办的督查案件工作,要做好督查案件的登记、呈报领导签批、分发、催办、审查、反馈。

八、负责协调、组织、实施检察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的有关工作。

九、负责组织、协调、联络人民监督员工作。

十、负责本院的综合治理等政法联络工作。十。

二、负责本院的调研工作,做好各类调研稿件的审查、统计,督促全院调研任务的完成。十。

三、贯彻国务院公文处理的有关规定,搞好本院的公文处理工作。十。

八、负责机关日常值班和接待工作。十。

十、完成上级领导机关和本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检察院办公室。

检察院工作方案篇十二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地区和市政法会议工作精神,按照地、市政法机关开展检察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动员会安排部署,着力解决宗旨意识淡薄、价值取向偏移、特权思想严重、执法不公不廉、伤害群众感情、侵犯群众利益等问题,确保政法队伍是始终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坚定广大检察干警的政治方向、端正执法理念、提高执法司法能力、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为开展好此项活动,结合我院实际,现提出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自治区、地区、市检察工作会议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地区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总体要求,积极探索富有中国特色、时代特征、政法特点的政法文化建设,确保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检察干警核心价值观牢牢根植于我院检察干警心中,使我院检察干警进一步坚定政治方向、强化宗旨意识、端正价值取向,努力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真正做到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

二、目标任务。

(一)进一步坚守忠诚的政治本色。全院检察干警自觉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方向,坚决抵御西方错误政治观点和法学观点的渗透、侵袭,主动同各种错误思潮作斗争,政治立场更加坚定,政治敏锐性、政治责任感和政治鉴别力进一步增强。

(二)进一步筑牢为民的宗旨理念。全院检察干警从思想深处解决“权从何来”“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问题,在思想上更加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工作上依靠群众,服务水平和工作作风进一步改进,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警民关系进一步和谐。

(三)进一步坚定公正的价值追求。全院检察干警自觉严格公正执法,枉法裁判、执法不公,不作为、乱作为以及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等现象得到进一步遏制,执法能力和执法公信力进一步提升,确保每起案件经得起历史的检验和社会的质疑。

(四)进一步严守廉洁的基本操守。全院检察干警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时刻保持淡泊名利的健康心态和简单朴实的生活作风,廉洁奉公,严于自律,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能够经得起各种诱惑和考验,检察干警违法乱纪明显下降。

三、活动内容。

(一)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深刻领会检察干警核心价值观的本质要求。检察院各部门要在全体检察干警,特别是一线干警中深入开展检察干警核心价值观“大学习、大讨论”。坚持正面阐述检察干警核心价值观的重大意义和实践要求,切实增强广大检察干警对政法队伍和职业岗位的认同感、归属感,激发工作激情、服务热情和为民感情。学习的主要内容是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文件,总书记有关重要讲话,中央、自治区及地、市检察工作会议精神,中央政法委组织编写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读本》。通过学习,进一步深刻领会中央的重大理论观点和重大战略部署,准确把握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的本质要求。在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中,要区别对象,各有侧重。对领导干部,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忧患意识、群众意识和廉政意识,不断提高满足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的能力和水平;对新进青年干警,要着重进行忠诚教育,清理西方错误政治观点、法学观点的负面影响,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信念;对一线检察干警,要突出执法为民教育,着重解决群众感情问题。

(二)组织专题学习教育活动,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要通过举行专题学习教育等多种形式,组织广大干警集体观看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专题片,深入开展座谈、讨论,深刻认识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国家富强、人民幸福的根本保证,联系执法、司法个案和执法、司法实践,系统清理西方错误政治观点、法学观点在执法司法领域的具体表现和重大危害,坚决抵制其渗透、影响,自觉在执法思想、执法工作中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正确方向。

(三)以各种形式的宣传,促进公正廉洁执法。要注意发现、培养、表彰不同岗位践行检察干警核心价值观的先进典型,充分发挥示范引导作用;要积极推选先进科室和干警代表,也可选择具有典型意义的涉法涉诉信访当事人,进行演讲。通过先进典型的感人事迹现身说法,生动、深刻阐释公正廉洁、执法为民的重大意义、本质要求和实际效果。深入开展座谈、讨论,对照正反两方面的典型,联系自身工作和思想实际,举一反三,深刻领悟检察干警核心价值观的本质要求,深刻吸取执法不公正、不廉洁、不作为、乱作为的惨痛教训,提高公正廉洁执法的自觉性。

(四)创新活动载体,确保活动取得实效。组织一次忠诚宣誓活动的同时,要紧紧围绕教育实践活动的目标任务。

为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始终保持检察工作正确发展方向,推进高素质过硬队伍建设,促进检察事业科学发展,根据《大连市检察机关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工作实施方案》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就20_年和今后一个时期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习近平同志系列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一主题,紧紧围绕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这一目标,紧紧围绕“三个倡导”这一基本内容,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检察人员的工作生活和精神世界,努力为检察机关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为全市社会经济发展大局和谐稳定做出积极的贡献。

二、主要目标。

深刻理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基本内涵和基本要求,广泛传播“三个倡导”,明确国家、社会、个人的价值取向,切实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要把职业能力建设融入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之中,通过教育培训、舆论宣传、文化熏陶、实践养成等方式,进一步增强检察干警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理解和认同,切实把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于各项检察工作之中,不断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向深入,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检察队伍,增强检察机关服务和保障全面深化改革的前瞻性、针对性和有效性,为建设富庶美丽文明的瓦房店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三、内容措施。

1、开展思想理论教育。结合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对检察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结合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及今年开展的“五项教育”活动,持续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思想理论教育,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广大检察人员,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筑牢共同的思想理论基础。

2、不断丰富学习形式。通过开办读书会、创建文化论坛、举办专题讲座、推出理论文章、编写读本读物、开展座谈研讨等多种形式,深入研究和准确把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丰富内涵、理论基础和实践要求,引导广大检察人员不断提升价值判断力和道德责任感,真正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武装检察人员头脑、指导检察工作实践。

(二)加强教育培训,切实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纳入教育培训总体规划。

1、推行学习教育进课堂模式。将核心价值观教育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并作为各类检察教育培训的必修课程。积极参加上级院对领导干部、执法一线业务骨干、新进检察人员进行的专门培训,引导检察人员将核心价值观贯穿于工作和生活的始终,做到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2、创建初任检察官和新进人员培养机制。推行“师傅带徒弟”的检察官职业导师制度,注重对初任检察官和岗位新进人员的培养,对年轻干警进行全方位的传、帮、带、教;实现年轻干警培养成才的良性循环。

3、创建高层次检察人才培养机制。通过走出去、请进来,鼓励和支持参与检察理论课题研究,有针对性的加强优秀公诉人、优秀侦查员、业务尖子、办案能手、检察教官等检察业务骨干的教育培训,将高层次人才充实到全市检察业务人才库,重点投入、重点培养、重点使用。

4、创建检察人员分类定向培养机制。按照综合管理类、检察业务类、检察技术类等岗位需求,结合干警自身特点,制定不同的培养方案,全力培养一批“专家型”人才。注重培养“复合型”人才,最大限度地发挥现有人才资源的整体效能。

5、创新检察人员教育培训模式。积极开展案例研讨评析、审讯庭审观摩点评、技能演练交流、业务竞赛等为主要形式的实战式练兵活动,切实提高对干警参与培训的针对性。全面开展“检察官论坛”、“检察文化沙龙”,为广大干警搭建跨部门相互交流学习的互动平台。定期开展精品案例、优秀法律文书、优秀办案经验评审,作为评价干警职业能力的重要依据和参考。

(三)重在实践养成,切实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实到履行职责中。

1、着力发挥批捕、起诉等职能作用,在维护社会稳定中践行核心价值观。一是严厉打击严重危害公共安全、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网络安全的刑事犯罪。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的集中整治,突出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环境污染等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犯罪,积极参与深化打击整治网络有组织制造传播谣言等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二是突出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依法严惩走私、制假售假、合同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犯罪,坚决预防和打击金融、财税、证券等领域的犯罪活动,依法惩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继续深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建设;三是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进一步完善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工作机制,落实轻微犯罪案件快速办理、附条件不捕不诉工作机制,积极参与“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推进年活动”,推广网上信访、视频接访,探索建立来信、来访、电话、网络“四位一体”的群众诉求表达机制,强化初信初访办理和答复工作机制,第一时间就地化解矛盾纠纷,减少矛盾积累和信访上行。

2、扎实推进惩治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在反腐倡廉中发挥应有的作用。一是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_-20_年工作规划》,既要坚决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犯罪案件,又要严肃惩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反腐败的实际成效;二是积极查办全面深化改革重点领域的职务犯罪,严肃查办破坏法律制度实施、影响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影响改革政策实施的渎职侵权犯罪,促进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职;三是抓好个案预防、专项预防、预防宣教、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同时,抓好预防调查、预防建议、专题报告、年度报告工作。将送法“进机关、进企业、进乡村、进学校、进社区、进军营”活动继续推向深入,拓展预防职务犯罪骨干队伍覆盖范围,在发挥骨干作用上下功夫,积极营造反腐倡廉的良好氛围。

3、规范和加强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在执法办案中彰显公平正义。一是坚决依法监督纠正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切实把修改后刑诉法关于维护司法公正、依法保障人权、规范执法行为的要求落到实处;二是健全完善刑事诉讼监督机制,完善纠防超期羁押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刑罚变更执行同步监督制度,开展好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监督;三是着力加强民事诉讼监督工作。健全对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机制,重点强化对生效裁判和调解书的监督,突出加强对诉讼程序中审判人员违法行为和执行活动中违法情况的监督;四是抓好“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检察”和“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两个专项检察活动,推动执法司法权运行机制建设;五是健全冤假错案防止、发现、纠正和责任追究机制,既严格执行法定标准,坚持疑罪从无,又要坚持“两个基本”,切实做到实体公正、程序公正,努力使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历史和法律的检验,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四)拓宽检务公开渠道,把握正确的培育和弘扬核心价值观的宣传舆论导向。

1、大力推行“阳光检察”。创新检察开放日活动形式,选择适当时机,选好活动主题,突出专题特色,邀请社会各界和群众代表走进检察机关,通过法律咨询、检务宣传、实地参观等形式,让广大群众进一步了解检察工作,监督检察工作,支持检察工作,努力实现阳光检务、业务宣传、便民利民等多重工作效果,确保检察权在阳光下正确运行。

2、充分发挥舆论引导作用。通过在主流媒体开辟检察宣传工作专栏,弘扬检察机关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新成果,宣传检察机关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新成效,进一步提升检察机关的社会影响力;深入贯彻落实高检院和省院关于推进检务公开的要求,积极与上级院沟通协调,增设大连检察决定文书查询网页,逐步建立检察机关终结性法律文书公开制度;认真做好“平安辽宁舆论引导手机平台”的使用工作,制定具体实施意见,组建舆情引导手机平台网评员队伍,通过手机推送方式,按照省、大连和瓦房店市政法委发布的应对和处置指令,迅速开展论坛跟帖、微博评论等工作,形成舆论引导工作新格局。

3、加强网络管理。根据大连市检察机关网站建设要求,进一步健全和规范我院检察内外网站管理制度,对检察机关内外网的栏目及页面内容进行重新规划设计,持续推动检察网站管理、维护的健康发展,搭建为民服务和检察宣传平台,拓宽与群众联系渠道;成立新闻办公室,研究制定接待媒体记者采访制度、检察微博管理办法,充分利用各种信息发布平台,围绕申诉案件公开审查、公开答复、告知诉讼权利义务、检察文书说理、新闻发言人等项工作,定期向社会发布检察信息、检务公开信息,搭建与广大群众联系的新平台。

4、突出宣传重点。把深入持久地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作为检察宣传和舆论引导的重要内容,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牢牢把握正确舆论导向,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到日常宣传、主题宣传、热点引导和舆论监督中,弘扬主旋律,传递好声音,汇聚正能量。

(五)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切实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寓于喜闻乐见的检察文化活动中。

1、大力开展“我爱检察官”主题活动。紧扣“三个倡导”的核心要求,在全体检察人员中唱响“当检察官无上荣光”的旋律,通过举办先进人物事迹报告会、组织身边典型深入基层巡讲、举办主题征文和演讲比赛、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等形式,大力宣传、弘扬检察人员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现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模范人物,营造学先进、赶先进、当先进的浓厚氛围,提升全体检察人员的精神境界和思想认识,充分展示检察官的优秀品质,扩大检察官职业的社会影响力,树立良好的检察官公众形象,增强职业的吸引力、凝聚力和竞争力。

2、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深入研究新形势下检察文化建设的新情况、新特点,积极鼓励检察文艺作品创作和检察文化理论研究,发挥检察文化的引导、约束、凝聚、激励的作用。通过开展体育比赛、书画摄影作品展等各类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丰富干警精神文化生活,陶冶情操,砥砺品质,增进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感情认同、理论认同和政治认同,增强检察文化自信和价值观自信。

(六)规范表奖激励机制,切实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任用和评先的重要标准。

1、健全检察人员选拔任用机制。贯彻落实高检院《20_—20_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进一步拓宽社会优秀人才进入检察队伍渠道,推行公开选拔初任检察官制度。健全干部选拔任用监督机制和干部选拔任用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提高干部工作公信力。

2、推进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改革。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要求,突出检察官主体地位,探索建立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建立健全检察人员职业准入、执法资格制度,探索建立与检察职业特点相适应的职业保障制度;认真研究检察人员任用、奖惩、待遇与德才表现、工作业绩、能力素质挂钩等课题。

3、建立公平合理的奖惩机制。围绕全面推行执法档案,构建以业务能力和检察实绩为重点的评价机制,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科学考察和评判检察人员的职业能力,每年对检察人员职业能力评价结果进行通报,对优秀的给予奖励,后进的给予惩戒;根据《大连市检察机关奖励工作和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实施办法》,整顿和规范奖励和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健全和完善工作机制,规范工作程序,真正挖掘和树立一批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的先进群体,充分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引导干警积极进取、增强工作责任感。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我院成立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工作领导小组,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郭洪作任组长,政治处主任高汝娟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广大党员干部学习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日常的教育活动。政治处负责活动开展,汇总上报活动情况,并根据需要适时组织督促检查活动开展情况。

中层以上干部要带头学习和践行核心价值观,用自己的模范行为和高尚人格感召、带动干警。同时,做好思想发动,结合本部门实际,采取座谈讨论、典型宣讲、主题演讲等多种形式进行再动员。使每名干警对活动意义、目标、内容、方法步骤、工作要求深入了解掌握,深刻理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基本内涵和基本要求,不断提升职业能力,增强在检察官岗位上实现人生价值的强大驱动力。

(二)狠抓落实,全面推进。各部门要在落细、落小、落实上下功夫,把活动任务落实到到人。责任到位、时间有点、成果有形、懈怠受惩的抓落实链条,确保活动不虚、不偏、不空、不走过场。

根据中央政法委和上级院的统一部署,结合开展的创先争优活动和深化“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我院将深入开展以“忠诚、为民、公正、廉洁”为主题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把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同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结合起来,同加强和改进法律监督工作、建设高素质检察队伍结合起来,积极培育和弘扬“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引导检察干警牢固树立、自觉践行正确的发展理念和执法理念,不断推动我院检察工作创新发展。

二、组织领导。

成立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同志任组长;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同志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领导小组成员。同志兼任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下设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政治处主任同志任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政治处设专人负责抓具体工作落实。

三、目标任务。

进一步增强党的宗旨意识强党的宗旨意识。

(一)进一步增强党的宗旨意识。教育检察人员深刻认识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国家富强、人民幸福的根本保证,始终做到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不动摇,坚定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动摇,坚定不移地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捍卫者,坚定不移地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贯彻者、实践者。

(二)进一步加强执法为民理念。始终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理念,更新执法观念,改进执法方式,规范执法行为,以群众满意为检察工作最高标准,提高群众工作能力,细化服务群众措施,真心实意地为基层和群众排忧解难,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把服务群众贯穿于检察工作全过程。

(三)进一步明确检察工作职责。坚决贯彻“六观”、“六个有机统一”和“平稳、务实、和谐”发展的检察工作指导思想,全力营造“四个环境”。教育检察人员切实做到依法监督、规范监督,积极营造诚信有序的市场环境、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四)进一步提升干警综合素养。教育检察人员自觉服从、服务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恪守检察职业道德,始终坚定维护公平正义价值追求,恪守清正廉洁职业操守,不断提高法律监督的实效和水平。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深刻认识检察工作和队伍建设存在的差距和薄弱环节,全面加强检察干警的业务水平和工作技能,始终保持思想纯洁、队伍纯洁、作风纯洁,不断提高综合能力,永葆先进性、纯洁性。

四、实施步骤和方法。

从20_年3月1日开始,至20_年1月结束,分为动员部署、学习教育、对照检查、集中整改、总结验收五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_年3月上旬)。按照上级院的部署,结合我院检察工作实际,分别召开党组会、全体干警大会,进行层层动员部署,认真传达贯彻高检院和省院“关于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使全体检察干警进一步统一思想,教育引导检察人员充分认识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对保障全面正确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促进全区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创新检察工作方式方法、提升干警道德修养和职业素质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干警通过教育实践活动增强参加教育实践活动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学习教育阶段(20_年3月至7月)。

一是要重点学习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和十七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精神、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全国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特别是周永康同志关于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的重要论述,中央政法委组织编写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读本》等。

二是要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组织观看中央政法委制作的《选择》等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专题片,联系司法个案和检察实践,深入开展座谈、讨论,坚决抵制西方错误政治观点、法学观点的渗透和影响,自觉在执法思想、检察工作中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方向。

三是要抓好保持检察机关党的纯洁性学习教育,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保持党的纯洁性的重大意义、总体要求和工作重点,深入推进检察机关自身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坚决维护检察机关党员干部的纯洁性。重点学习十七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文件、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讲话、《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党纪党规和从严治检的各项纪律规定。

四是要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六观”、“六个有机统一”、“四个必须”等正确发展理念和执法理念的丰富内涵、基本要求。重点学习高检院“十三检”会议精神、“十二五”时期检察工作发展规划纲要以及肖声检察长在第十三次全省检察工作会议上的工作报告、省院和市委相关文件精神等。

2、采取丰富多彩的教育形式。一是要通过专题培训、座谈交流、辅导报告、以案析理、警示教育、网上论坛等多种形式,教育和引导检察人员深入学习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二是要紧密联系检察工作和思想实际,就如何准确把握“六观”、“六个有机统一”、“四个必须”等正确发展理念和执法理念的丰富内涵进行广泛深入讨论,教育和引导检察人员正确处理执法办案各个环节中遇到的实际情况和问题,努力摒弃违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的执法观念,纠正不规范执法行为。三是要做好先进典型的培树宣传工作,深入开展学习雷锋活动,以雷锋精神鼓舞和激励检察干警,同时,进一步掀起学习“执法为民优秀检察官”郭有利同志的热潮。四是要围绕“忠诚、为民、公正、廉洁”主题,组织我院检察干警开展以检察业务知识、检察历史知识、检察文化建设为主要内容,以普法宣传为基点的知识竞赛活动,使全体干警进一步了解和掌握检察事业的非凡历程、光辉成就,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

(三)对照检查阶段(20_年8月至9月)。我院要紧密联系检察人员思想实际,紧密联系检察执法实践和队伍建设实际,采取自查、互查、上下帮查、面向社会开门查等形式,开展专项检查活动,特别是要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函、登门走访、开设网络意见箱等形式,广泛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与行使检察权有关的执法机关、律师、案件当事人及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9月底前,要结合各项主题实践活动,分别召开班子会、党支部会、专题组织生活会,认真研究,找准本单位、各科室及干警个人在践行检察官职业道德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现象。要组织全体干警对照检察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的各项要求,重点查找我院干警是否存在思想政治意识不强,执法为民意识不强,原则性不强,廉洁从检意识不强,信念不坚定,对自觉践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保持党的纯洁性等重大问题认识不到位、理解不深刻、践行不积极等六个方面问题,自觉把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的本质要求贯穿于检察工作和队伍建设实践。

(四)集中整改阶段(20_年10月至11月)。

1、认真整改突出问题。各科室要从深层次分析问题存在的原因,坚持边学边改、边查边改,对查找出来的突出问题和需要完善的制度,提出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落实的具体措施和时间安排,责任到人。特别是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不符合检察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的突出问题,能办结的要抓紧办理,一时不能办结的要及时予以回复,明确提出整改时间表。要注意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力戒形式主义,防止走过场。11月底前,各科室要将整改方案报我院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要进一步细化和完善我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切实将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的原则要求和“六观”“六个有机统一”、“四个必须”转化为执法办案应该遵循的具体规定,渗透并体现于检察队伍建设的各个层面。重点建立理论引领、实践砥砺、文化启迪、典型示范、考核评价五种机制,发挥思想政治教育的引领作用,发挥检察实践的特殊教育功能,发挥检察文化的浸润感染作用,把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融入和渗透到检察工作和队伍建设的方方面面、各个环节,使我院检察干警在真诚信仰中培育践行,在良好的环境和氛围中培育践行,在榜样的号召下培育践行,在组织和社会的认同中培育践行。

(五)总结验收阶段(20_年12月至20_年1月)。阶段教育实践活动基本结束时,我院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将结合年度总结考核工作,对照教育实践活动的目标要求,对各科室开展实践活动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并根据检查验收情况,认真组织开展“回头看”活动,进一步完善整改落实措施。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将对整改措施不力、效果不明显、群众评议不好的科室和个人,及时提出纠正和改进意见,督促抓好落实。各科室于20_年12月10前将书面总结报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院党组要对本院的教育实践活动全面负责,党组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各科室负责人为本部门教育实践活动的第一责任人。活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成员要认真履行职责,不得推诿,要严格遵照上级的指令和要求,真抓实干,务求实效。

(二)突出重点,注重实效。要紧密结合我院工作实际,把此次教育实践活动和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实践活动等日常工作及各类争创活动有机结合起来,搞好统筹兼顾。创新活动的形式和方法,重点在提高检察机关密切联系群众的能力、服务大局能力、社会管理能力、维护稳定能力上下功夫。要及时发现和解决活动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及时通报批评,限期整改,保证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通过各种新闻媒体、网络平台、黑板报、标语、宣传栏等形式,深入宣传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目的、意义、内容和成果,全方位开展宣传,同时,积极开展争先创优活动,发掘和树立本院的先进典型,以典型引路、向先进学习,在群众心中树立检察干警的良好形象。

(四)统筹兼顾,促进工作。要把握好教育活动的整体性、连续性,统筹协调好与创先争优活动、深入推进检察工作、加强检察队伍建设的关系,确保教育实践活动深入扎实开展、取得预期效果,推动检察工作和检察队伍建设在新的起点上实现新的发展和进步。

检察院工作方案篇十三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武功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及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xx年检察工作的回顾

xx年,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支持下,我院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xx大、xx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作为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坚持“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服务武功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加强检察队伍规范化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实现了新的历史跨越。

过去的一年,是我院检察工作取得成果最为丰硕的一年。在获得省级文明单位表彰命名后,又荣获全省先进检察院荣誉称号;从xx年起,我院连续三年获得全市先进检察院、精神文明建设“创、选、评”竞赛活动最佳单位。在全市检察机关xx年终考评中,民事行政检察工作获得第一名、监所检察、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获得第二名。其中,民行检察工作获得全市“八连冠”;检察技侦综合大楼建成、交付使用,实现了单位整体搬迁,我院在“科技强检”的道路上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一、依法履行批捕、起诉职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我院始终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首要任务,突出打击重点,始终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积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整治活动。全年共依法批准逮捕46案105人,同比增长8.5%,;增捕5人,同比上升32%,准确率100%。无错捕、漏捕。依法提起公诉42案90人,同比起诉人数增长12%,依法决定不起诉未成年人犯罪2案3人。所有案件均在法定时限内办结,无错诉、漏诉、无罪判决,追诉5人,同比上升14.8%,准确率100%。发出检察建议16份,纠正违法通知书18份,公安、法院均予采纳。坚持岗位责任、提前介入、挂牌督办、联席会议等制度,适时介入侦查27起重大案件的侦查活动,增强了打击效果。在办理省公安厅挂牌督办的康某某黑恶势力犯罪团伙案件中,适时介入侦查,仅用48小时批捕犯罪嫌疑人4人,并及时审查、提起公诉,受到人民群众称赞。

积极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既有力打击震慑犯罪,该严则严,又坚持区别对待,当宽则宽,尽可能减少社会对抗,刑事执法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不断增强。在受理一起亲叔侄之间伤害案件中,我院检察人员积极做好矛盾调处工作,与基层公安派出所、司法所、村委会达成共识,促进民事赔偿与和解。在此基础上,我院召开多方参加的不起诉案件公开听证会,广泛吸纳各方意见,对犯罪嫌疑人陈某依法决定不起诉,增加了社会和谐因素。同时,我院结合开展“青少年维权岗”活动,加强对犯罪情节轻微的未成年人的教育挽救工作,定期回访6人(次)。

全面落实检察环节上的综合治理,解难题、保稳定、促和谐。我院积极发挥控申部门的窗口、桥梁与纽带作用,进一步明确各个责任环节和责任人员的工作职责,保证信访承办渠道的畅通和责任的落实。凡到检察机关上访的,热情接待,依法受理,按首问责任制要求对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信件,迅速组织力量,突击办理,尽快答复;对不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也按程序认真负责地移交给有关单位处理,并实行跟踪催办,及时答复上访人员。特别是对不服法院已生效裁决申诉的,耐心细致地做好稳定群众情绪的工作,防止矛盾激化,导致发生“民转刑”案件。去年以来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51件,没有因检察机关工作的疏漏出现越级上访,真正把不稳定因素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二、依法履行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职责,促进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我院始终把查办职务犯罪工作摆在首要位置,突出重点,严把立案关,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确保办案安全,增强办案效果,全年共立案侦查涉嫌职务犯罪8案11人,其中涉嫌贪污贿赂犯罪6案8人,涉嫌渎职侵权犯罪2案3人。已开庭审理的7案8人均做有罪判决。通过办案,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60余万元。

在查办职务犯罪案件中,我院围绕新农村建设,严厉打击坑农、害农、侵犯农民合法权益的职务犯罪案件,切实加大对“涉农”职务犯罪案件的查处力度,严肃查办贪污、挪用国家支农专项资金和政策补偿资金的犯罪,深入查办农村城镇化建设中出现的贪污贿赂犯罪,特别是土地征用、拆迁安置补偿中行贿受贿、虚报冒领,以及利用农业开发和农村建设审批权、资金划拨管理权吃拿卡要、索贿受贿的犯罪,坚决查处农村基层组织特别是“一把手”的案件,重点查处窝案串案和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全年共查办涉农职务犯罪案件5案7人,均获有罪判决,赢得了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

结合办案进行个案预防8件,对4个行业、3个重点工程开展专项预防,健全防范机制,堵塞漏洞,预防职务犯罪期刊《上阁钟声》出刊2期xx册,免费发放全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全面构建预防职务犯罪协作网、系统预防网和工作联系网,扩大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覆盖面,实现了预防工作的“四个转变”,即由初级形式预防向系统全面预防的转变,由浅表式预防向深层次预防的转变,由被动预防工作向主动预防工作转变,由检察机关部门预防向社会化综合预防的转变。

检察院工作方案篇十四

栾川县人民检察院2012年工作总结

2012年,我院在县委和上级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政协的有效监督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主题,不断深化“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把强化侦查审判监督、预防和打击职务犯罪、为经济建设发展服务作为检察工作重点,不断深化检察改革,创新工作管理机制,切实加强班子建设、队伍建设、业务建设和信息化建设。全院干警上下一心,开拓进取,奋力拼搏,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呈现了良好发展态势。

一、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反贪污贿赂工作。坚持以创新为动力,优化工作模式,提升侦查理念,努力寻求亮点、突出特色,深入开展查办大要案工作。共立贪污贿赂案件10件24人,其中大要案7件18人,占立案数的75%;已作有罪判决9件23人,判决率96%。

——反渎职侵权工作。严肃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失职渎职犯罪,把工作重点放在开辟案源上,加大了对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犯罪案件的侦破力度,依法查处渎职侵权案件。共立渎职侵权案5件10人,全部为大要案,大要案率100%。侦查终结并移送审查起诉5案10人,所有案件均由法院开庭审理并依法作出有罪判决。

——刑事检察工作。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强化对诉讼活动的监督。侦查监督部门共受理提请批准逮捕案件136件179人,经审查批准逮捕117件156人,不捕17件20人,立案监督6件9人,追漏捕9件11人,发纠正违法通知书4份,发检察建议4份,向公安机关发提供法庭证据通知书12份。公诉部门共受理审查起诉案件290件453人,其中提起公诉246件370人,不起诉9件15人,提起抗诉2件2人。办案时限均在法定时限内办结。

——监所检察工作。不断提高刑罚执行监督能力,强化对缓刑监外执行的法律监督。对在押人犯进行法制宣传教育10场次,与在押人犯谈话200余人次,纠正监管单位违法26次,监所部门办理案件1件2人,均已判决。无超期羁押案件发生。

-2同时,按照院里的安排,组织全院干警进行了“新刑事诉讼规则”知识培训,使检察干警在公务活动中注意培养树立自身的形象,展示出个人的品行修养,不断提高整体素质。

——科技强检工作。为了把我院的信息化建设规划做

实,我们着眼于检察工作的发展方向,在网上查阅相关信息的基础上,到软件开发和硬件建设比较先进的检察院进行实地考察,掌握第一手材料,经过反复推敲和论证,拟定了我院《信息化建设整体规划》方案,为更好地发挥信息化作用打下了坚实基础。

二、具体做法

(一)服务大局的执法理念已成为检察工作的第一要务

今年以来,我们把服务大局理念作为检察工作的第一要务。通过系列活动的开展,统一了干警的执法思想,规范了干警的执法行为,使全院干警的素质明显提升,公正执法的能力和水平明显加大,人民群众的满意率明显提高,真正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了优良的法制环境;积极开展扶贫解困活动,为党和政府分忧解难,继续深入开展“一帮一”扶贫解困工程,并重点抓了对贫困村的包扶工作。

-4构筑了拒腐防变的坚实防线,为预防和打击职务犯罪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在系统预防上,加大了预防网络建设工作力度。在原有的网络建设基础上,进一步扩大了预防网络辐射面。

(四)科技强检的软硬件建设和应用水平又上新台阶

实施科技强检的过程,是实现检察工作网络信息化的过程,是强化干警学习意识、科技意识和效率意识的过程,更是迅速提高干警整体素质的过程。为此,我们今年主要把业务学习的重点放在提高干警的微机操作能力上,不断加大培训力度。干警全部达到 “会打字、会上网、会下载、会发电子邮件、会聊天”的“五会”要求基础上,为构建现代化的办公格局奠定了基础。

认真总结今年的工作,我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有一定差距。一是个别干警的思想认识还需进一步提高,党员作用发挥的不好,工作中存在畏难情绪,敬业意识、竞争意识不强。二是管理不科学,主要表现是检察业务管理还没有摆脱行政管理模式。三是经费紧缺仍是制约检察工作发展的重要症结,制约了检察事业的快速发展。

三、

下步工作打算

下步工作,我们要继续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主题,切实加强班子和队伍建设,创新工作管理机制,努力提高干警的整体素质,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纵深推进栾川经济发展做出应有贡献。

一是要加强班子和队伍建设。要认真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6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以加强监督、规范执法行为为主要内容,集中整改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做到全员参与搞整改,始终强调抓落实,突出重点,标本兼治,深入研究摸索执法规范化建设、队伍专业化建设和管理科学化建设的方法途径,全面加强检察业务工作的规范化建设,进而使全院的队伍素质进一步提升,执法规范化程度进一步提升,公正执法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率进一步提升,服务大局的效果进一步提升。

五是要牢固树立“检察工作服从服务于第一要务”的工作理念。要把“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作为大局服务的首要任务来抓,积极探求具有我院自己特色的服务思路、服务措施、服务方式和服务效果的新路子。要认真落实中央和上级院关于维护稳定的各项工作部署和要求,坚持把“严打”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的长期方针,毫不动摇地贯彻到批捕、起诉工作的各个环节,从重从快打击刑事犯罪活动,确保政治安定、社会稳定。

2012年12月5日

检察院工作方案篇十五

为全面提升全体检察人员的综合素质,进一步增强检察干警的执法办案能力、创新能力,强化素质竞争力,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检察队伍,决定在全院创建“安检论坛”,以论坛为载体开展全员培训,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理念,坚持学习是生存和发展需要理念,坚持工作学习化、学习工作化理念,以论坛为载体,以开放的形式,讨论为主的方式,充分彰扬干警个人见解,使全体干警在探讨争鸣和集体思考中不断提高素质,增进能力,推动检察事业的持续发展。

二、目标和要求。

主要通过开辟“安检论坛”提高干警的四种能力。

(一)、提高办案能力。即广泛收集线索,发现犯罪,突破犯罪并运用证据充分证实揭露职务犯罪的查办职务犯罪能力。

(二)、提高表述能力。具体指总结办案经验所得加以归纳,并能清晰、流畅阐述讲解的能力,重在提高干警从实践办案到理论总结的转化能力,培养既能办案又能讲授办案经验,既能做又能讲的“学者型检察官”。

(三)、提高干警分析鉴别能力。既准确地掌握犯罪构成和证据运用规则,并于纷繁复杂的案件事实中,去伪存真,去粗取精,对案件进行分析鉴别准确得出结论并正确予以处理的能力。

(四)、提高干警的写作能力。既熟知办案流程规范,及时准确高质量制作各种法律文书的能力;分析案件事实,提出法律观点的案例分析能力;总结办案经验,捕捉工作镜头,予以宣传推广的信息撰写能力。

三、论坛内容和学习方式。主要采取“五个一”的方式。

(一)、开办“检察夜校”,进行自侦办案业务培训。以自侦办案部门干警为主,利用晚上时间,采取收听收看反贪办案培训教程录像光盘的形式对干警进行培训。看完培训光盘后,举办“收听收看讨论会”,每人畅谈观看感想、理解、体会和收获,通过集体收看,集体探讨,集体交流达到共同提高的目的。

(二)、开办“检察课堂”。分三个层次进行讲课。一是坚持领导讲课制度。每位党组成员定期讲课,率先垂范。二是中层讲课制度。科室业务特点和自己的专长,自定内容,自报题目进行讲课。三是业务能手和专家讲课制度。由办案骨干、业务能手就某一具体问题,具体办案心得进行讲解,不定期聘请专家就法学理论和办案相关问题进行讲解,拓宽思路,开拓视野。

(三)、开展“案例分析讲评月”活动。每月初,由检委会办公室选取二到三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个典型案例发到全院干警。全院干警从中选取一个利用工作之余进行准备,撰写案例分析,月底召开分析讲评会,全体干警各抒己见,最后由主持领导总结点评。

(四)、法律文书(检察信息)点评月活动。每月对随机从全院抽取的审查终结报告、公诉书等相关法律文书进行点评,评出“优、良、可、劣”四个等次,同时说明存在问题不足,指明修改意见,不断规范法律文书的撰写,提高撰写水平。检察信息的点评采取随时集中部署,随时集中点评的方式进行。

(五)、开展“读书心得交流会”。具体要求每名干警每年要读一本书,年初自选读书篇目并上报办公室,中间做好读书笔记,年终进行读书心得交流。目的在于通过读书。在潜移默化中提高干警的文化修养和知识底蕴,增强工作能力和水平。

四、具体要求。

成立全员培训领导小组,检察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成员为各科室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马曙光兼任主任,成员:魏阳、段孟欣、李芳、祝敏。

全体干警要树立“人人学习,终身学习”的理念,摒弃一张文凭伴终生的思想,要明白学习是为自己的未来投资,是为自己生存为自己发展而学,切实把学习做为一项工作抓紧抓好,落到实处,见到成效。

3、要充分运用好“论坛”这一有效载体,提高干警的广泛参与度,以培养提高每位干警的系统思考能力为重点促进干警整体素质的提升。

培训办对全院培训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学习积极主动,表现突出,成效明显的科室和干警进行表彰。对学习组织不力,消极被动应付,成效不明显的科室和干警,进行通报批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年度评先资格。

2005年6月6日。

检察院工作方案篇十六

人民检察院通过行使国家检察权来完成自己的任务。下文是对检察院工作的批示,欢迎阅读!

“检察院的报告和建议富有价值,正视问题,系统解决,着眼民生和未来,有很强的现实意义和长远的历史意义。”近日,河南省委、南阳市原市委书记穆为民在南阳市检察院报送的《关于南阳市非法行医问题有关情况的报告》上作出批示,肯定该院针对卫生监督工作人员在非法行医行政执法中的乱作为,组织查办该领域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分析非法行医问题的特点、原因,提出治理意见的做法。

无独有偶。河南省委、洛阳市委书记李亚,河南省副省长、新乡市原市委书记舒庆,三门峡市委书记刘南昌,信阳市委书记乔新江,焦作市委书记王小平等,均对所在市检察机关通过查办环保、危房改造、扶贫领域渎职案件促整改、加强行业监管的做法建议作出批示,对检察机关充分体现大局观念和服务中心意识,狠抓司法理念转变的具体成效给予充分肯定。

把准抓手,回应社会关切。

“反渎工作的办案抓手把握得准,应继续提升。”20xx年11月24日,河南省检察院检察长蔡宁对该省反渎工作作出批示,对其取得的明显成效予以肯定和鼓励。

据介绍,20xx年,该省检察机关反渎部门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服务河南脱贫攻坚、大气污染防治、国企改革三项重点工作为抓手,及时查办了一批社会各界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背后的渎职犯罪案件,带动了反渎查案整体工作的较大提升。20xx年1月至11月,该省共立案查办渎职侵权案件743件1231人,其中重特大案件565件940人,要案44人,实刑判决170人,比上年同比上升60.4%。

“反渎办案力度是衡量反渎工作的重要标准,特别是省、市检察院反渎部门带头办案,支持和参与下级院办案,更容易使案件的查处产生良好效果。”河南省检察院反渎局局长张湘衡说。据了解,20xx年1月至11月,该省市级检察院直接立案47人。其中,洛阳、平顶山、郑州、开封等地查处要案人数较多,占到全省查办要案人数的62.8%。

值得一提的是,开封市检察院围绕民政部门扶贫项目和扶贫资金管理,加强调查研究,紧盯渎职犯罪易发多发环节,积极摸排线索,组织查办了涉及套取孤儿补偿款的渎职犯罪案件9件21人,严厉打击了该领域的渎职犯罪行为。

双管齐下,挽回经济损失。

在查办渎职案件中,该省检察机关既注重严肃惩治腐败,又注意挽回经济损失,突出社会效果。据悉,20xx年以来,该省渎职案件经济损失数额在与20xx年持平的基础上,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上亿元。

20xx年,许昌检察机关办理了许昌县国土资源局工会原主席申某、许昌市示范区国土资源局执法大队原大队长某滥用职权一案。据查,申、二人在征收河南神火兴隆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矿产资源补偿费中,未严格执行规定,擅自减免征收该公司矿产资源补偿费1000余万元,给国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检察机关在办案的同时,注意对国家经济损失的挽回。目前,涉案损失全部追回。

此外,南阳检察机关查办的棚户区改造领域渎职犯罪案件,在查清相关人员渎职犯罪的同时,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300余万元。

2月7日,盘县县长李令波在该院《关于对全县重点流域河长制落实情况的督查专报》上批示指出:“检察院会同环保局督察很好,报告中有经验、有问题、有建议,县环保局结合这次督查,全力推动20xx年河长制工作。”2月13日,六盘水市市委、盘县县委书记付国祥在上《专报》批示指出:“县检察院20xx年环境保护专项执法成绩明显,希望20xx年继续巩固并整合全县经济发展中的难点问题,有序推广到其他领域,县其他部门要学习和总结检察院的好作风、好做法。”

2月13日,盘县县委副书记、县委政法委书记吴胜卫在该院《20xx—20xx年侦查监督工作开展情况报告》上批示指出:“检察机关在突出打击严重影响盘县经济社会发展的犯罪中指向精准、从严惩处,有力维护了盘县良好的发展大局,工作有成效。希望结合司改进一步优化工作,细化措施,以创新理念抓工作,再上新台阶。”县人大会副主任朱家应批示:“盘县人民检察院在开展侦查监督工作中主动作为、依法履职,工作富有创新思维,成效明显。希望再接再厉,努力推动侦查监督工作再上新台阶。”

为及时传达批示精神,该院召开党组会对批示精神进行专题学习,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肖力要求:全院上下要深入学习领会,积极贯彻落实好批示精神,不忘初心、忠诚履职、勇于担当、勇争一流,努力将领导的亲切关怀和殷切希望转化为做好检察工作的强大动力,不断开创盘县检察工作新局面。

近日,在县委全会上,南部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敬永国代表院党组向全会作了南部检察院20xx年。

和20xx年工作要点的汇报,县委张根生书记对检察长的汇报作出了重要批示。

县委张根生书记高度肯定了南部检察院20xx年度的工作,班子高度团结,成绩突出、效果显著,有效促进了南部的稳定和发展。张根生书记指出,在看到成绩的同时,20xx年,要在站在新的高度开展工作:一是要围绕建设“亲水南部”,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服务民生、服务大局、服务发展。二是要围绕精准扶贫,切实做好好扶贫攻坚。三要围绕净化政治生态,严厉打击发生在人民群众身边的职务犯罪案件,有效提升群众满意度。四要依法严格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打击危害群众生活和社会稳定的违法犯罪行为,促使社会治安环境的不断好转。五要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检察干部队伍,为检察事业以及全县的稳定发展再立新功。

检察院工作方案篇十七

今年以来,在上级院的正确领导下,我院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大局,以全面落实省、市院工作重点,充分履行法律职责,着力提高工作质量和执法水平,扎实、有效地推进了各项检察工作顺利开展。

总计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53件92人和上年度退补后重报起诉的案件7件17人,其中检察机关案件3件7人(贪污案件2件6人、挪用公款案件1件1人),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中,盗窃案件有15件21人,占28%,贩卖毒品案件7件7人,占13%,故意伤害案件7件12人,占13%,其他比较不常见的案件有:生产、销售伪劣产品、非法经营案件1件8人、销售有毒食品案件1件1人。

总计起诉案件42件64人,公安机关撤案3件8人,目前退回补充侦查4件7人,积存11件30人,积存案件多的原因是近期侦查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较多。

一、出庭公诉、判决情况。

总计出庭25案次,其中适用普通程序简便审的有6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16件。已判决被告人35人,其中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7人,3年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宣告缓刑的10人,单处罚金的4人。

二、刑事犯罪案件数据录入情况。

对市院提出的在20xx年6月25日前各基层院必须完成20xx年所有生效判决的公诉案件的刑事犯罪数据录入工作的要求,本院领导非常重视。首先从院办公室调用一台电脑给公诉科专门进行录入工作,由于该电脑的配置不符合录入工作要求。本院领导又及时想方设法在全院办案经费十分紧张的情况下,为公诉科配备了两台全新的高性能的方正电脑和扫描仪、喷墨打印机各一台,为录入工作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本院公诉科在电脑落实到位后,指定一名懂电脑常识的副科长专门负责,两名干警专门进行录入工作。她们及时向市院公诉部门学习录入方法,请来市院内勤进行辅导。目前已录入200*年度案件数据70余件,为按时完成录入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三、有关“两简审”情况。

随着“两简审”的深入推广和逐步大范围的适用,本院公诉科适应司法改革的要求,在对可能判处三年徒刑以下的刑事案件充分适用简易程序的基础上,积极支持配合xx区人民法院进行有关“普通程序简便审理”的庭审方式改革,以充分保障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为前提,对某些必须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刑事案件,简化讯问、举证程序,避免和减少重复性工作,以缩短庭审时间,提高办案效率,降低司法成本。我们的做法是:

1、通过组织庭审观摩等形式,积极加强指导,总结经验,全面提高公诉质量和效率。本院积极与法院、司法行政机关进行沟通协调,讨论修改法院简便审操作规则,组织公诉部门的同志加强学习,主动及早地适应简便审的审理方式。通过多次组织庭审观摩,轮番练兵的形式,让每位干警体会到简便审“高效”的特点,并邀请市院领导以及同行亲临指导、讲评,使每个干警对简便审出庭驾轻就熟。

2、切实把好条件适用关、环节简化关和审判监督关,防止简单化和随意性。首先,条件适用关本院根据《关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的若干意见(试行)》和《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的若干意见》,严格把握适用两简审的条件,对符合条件的案件大胆提出,对不符合条件案件的坚决依普通程序进行。在庭审中,如被告人对部分指控有异议,部分无异议,我们适用“无争议从简,有争议充分辩论”的原则,对被告人审查起诉阶段认罪,庭审时突然拒绝认罪的情形,我们必然要求适用普通程序,进行全面讯问和举证。其次,环节简化关,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公诉案件,本院一般不派员出庭。对普通程序简便审审理的案件以简化法庭调查阶段的讯问与质证环节为主要手段,简化的主要对象是:庭审中的陈述、发问、举证、质证等耗费时间最长的部分。由于被告人认罪,开庭前一般进行了证据送达展示,使得以往极其耗费时间的法庭调查程序、辩论程序得以简化。再次,审判监督关,我们把着重点放在庭审程序是否依法进行、保障被告人诉讼权利上,不片面的追求“高效率的庭审”,即防止为了省事而违背法律所规定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给予被告人充分的陈述权和辩护权、据以定罪的证据应得到充分质证等原则的现象发生。

五、严把案件质量关。

重证据,重调查研究,是诉讼法对办理案件的基本要求,而公诉科干警也将这一要求贯穿于审查起诉工作。我们严格按照《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对案件进行审查,今年通过承办人审查,我们避免了多起错诉案件,表现在要求公安机关撤回指控3件8人的数量上,此外在被告人没有被判处有罪之前,我们密切注视案件的`证据情况,一改过去案件移送法院审判后就放任不管的做法,对法院提出的案件证据有问题,不足以对被告人定罪量刑建议,我们及时对证据进行复查,如建议成立,我们及时将案件撤回,避免因无罪判决出现以致工作被动。

六、有关审判监督情况。

据统计:200*年一至五月份,在xx市xx区人民检察院起诉的13件盗窃案件中,被判处缓刑的有7件7人并处罚金,在缓刑并处罚金的案件中有3件是盗窃数额巨大的案件。它们是:刘吉斌案,判处徒刑三年缓刑三年,罚金七千元;龙良根案,判处徒刑三年缓刑三年,罚金八千元;谭亮案,判处徒刑三年缓刑三年,罚金一万一千元。其余四件为盗窃数额较大的案件,其特点是均被处以了大额的罚金,少则六千,多则上万。

针对以上情况,我们及时总结情况,与公安机关、审判机关多次协商,认为盗窃案件缓刑判决过多不利于打击犯罪,不利于社会治安状况的好转。并就法官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展开专项调查,提出了从多方面依法限制自由裁量权的建议,目前,有关材料正在形成中。

七、报表数据出错的情况。

上半年数据报表出错,除了原内勤工作不负责不细致之外,与办公室的数据统计工作衔接不到位也是原因之一,但导致数据出错最重要的原因是报送、统计数据各自为阵,并且形成数据的统计系统环境、软件参数设置不同等技术性问题。因此强烈建议将统计数据工作化零为整,全面、充分地实现数据共享,建立一套安全有效的刑事数据远程传输系统,科技强检,从而从源头上遏止非人为的统计数据错误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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