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是读完一本书后对书中内容和感受进行总结和评价的一种写作形式,它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和消化书中的思想和情感,我觉得读后感对于提升阅读水平非常有帮助。读后感的写作可以促使我们思考,并且可以锻炼自己的思维能力,我认为读后感是非常重要的一种书面表达形式。通过写读后感,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书中的主题和人物形象,同时也可以记忆和巩固书中的知识。写读后感时可以参考一些相关的背景知识和外部资料,以丰富自己的阅读体验和观点表达。接下来是一些独特的读后感范文,希望能够为大家提供新鲜的思路和写作方式。
围城读后感篇一
《围城》以抗战为背景,以方鸿渐为主角,展示了他留学回来后几年内,寻找工作、恋爱结婚的经历。我因久仰其大名而读,但是读完之后,感觉自己可能只理解了不到1/10。暂且先记下,看看经过生活的磨砺之后,重读会不会有更多的感悟。
可能因为自己目前尚未走入社会,所以并未遇到很多工作上的困难,对于书中相关的描写也没有很有感触。但是通过读别人的读后感,认为以下观点还是非常有理的,暂且先记下:
志大才疏、狂妄自大,多么精妙的总结!这也正是方鸿渐走向平庸的关键所在——因能力撑不起野心,故而常常感到不得志;不得志却又看不清自己的缺陷所在,故而只会发牢骚,却毫无改变现状的决心。
实际上,现实就是现实,既不冰冷也不残酷,只有当一个人的野心与ta的能力差距太大时,现实才是“残酷”的。如果这个人发现现实残酷后,自暴自弃,既不甘心调整自己的期待,也不愿意提升自己的能力,那么现实会变得更加残酷。
但不管是调整期待的人还是突破局限的人,大概都不会被我们归入“平庸”的那个类型。反而是方鸿渐这样,既看不清自己又轻易向所谓的命运缴械投降的人,才最容易变得平庸。
所以从人生的角度来看,我们要做的就是两件事,一是在不断地失败中认识到自己当前的能力,并及时调整短期内的期望;二是确定自己的长期目标或者人生追求的意义,并在遇到挫折后坚持不放弃长期目标,而是不断探索可能的路径,锻炼到达目标所需要的能力。
由于最近我经历了感情上的波折,也做出了一定的抉择,虽然目前来看我无法坚定的说出这个选择是正确还是错误,或者说就没有所谓的正确和错误,但是《围城》还是让我学到了很多。
方鸿渐和唐晓芙两个人对彼此都是有感情的,但是因为自尊或者矜持,在发生误会的时候双方都没有解释,而是等待对方迈出第一步,最后也就不了了之,一拍两散。不过也有人说,幸好是这样,唐晓芙才避开了方鸿渐。但现实中如果两个正确的人因为矜持而不解开误会,导致分开,多年以后再相遇才知道当初的真相,岂不是徒增遗憾。
而方鸿渐和孙小姐两人的恋爱和结婚后的种种变化,也让人感触良多。在暧昧时期,两人都非常倾心对方,交流充满了幸福和快乐。但是由于外界的调侃等等,他们两个被迫迅速结婚。在婚后,必然需要拜访彼此的家庭,并参加一定的家庭活动,而由于之前从未接触或者深入的了解对方家庭,所以出现了很多分歧。一方面是由于家庭固有的观念或者习惯不同,方鸿渐非常传统的父母无法接受新式思想的孙小姐,孙小姐要强的姑母也无法接受平庸的方鸿渐;另一方面是由于双方家庭都想保护自己的孩子,希望自己孩子的对象能对自己的孩子付出更多,所以会对其提出很多要求,这样“人人为己”的环境下,必然生出很多矛盾。
而且让我觉得非常无力的一点是,虽然结婚后两人依然爱对方也希望体谅对方,但是在双方父母引起的矛盾出现时,大多无法好好交流达成一致,甚至会因为自己夹在中间而产生烦躁情绪,从而赌气说出违心且伤人的话。我不知道是否所有的婚姻都会经历这样的事情,目前也无法指出如果遇见这类问题应该怎样解决或者更好的沟通。
回到该书的题目,为什么叫《围城》,我读之前以为是“事情往往外表看起来很光鲜靓丽所以想参与,但只有身在其中才知其痛苦从而想逃离”。
现在读完,却以为:
方鸿渐是你也是我,他不讨厌,可他全无用处。前人经历的种种人生困境,我们都以为自己与众不同能避开,却都在生活的重压之下投降,不可避免的陷入其中。这样随波逐流的人生便是围城。
想来只有“永远保持独立思考,永远不会轻言放弃”才是跳出围城的好方法了。
围城读后感篇二
《围城》有两大看点,一个是风趣的说话讥讽,一个是深邃深挚的生涯经历。林语堂老师在他的《生涯的艺术》一书中给各个民族,各个国度的人评了评分。
当评到风趣感的时刻,他觉得中国人具有很强的风趣感,固然在中国文学汗青里并无风趣这个词,这照样林语堂老师从humor一词翻译过去的。然则他觉得中国人本性风趣,只是中国正统文明与文学不允许风趣而已。
在《围城》里,你就相对能领会到那种中国人天生的风趣感,中国说话文字里的风趣绝不减色于东方。一个特色便是,钱钟书老师用了许多的比方,援用,表示等等。好比说在说到方鸿渐在大学里要从副传授升到正传授的时刻他写道,讲师,副传授,和传授的干系正如丫头,姨太太和正房太太的干系同样,从老爷身旁的丫头添房成姨太太挺轻易,然则姨太太要想成为正房太太堪称难上加难;同理,从讲师升到副传授易如反掌,可要想从副传授晋升为正传授,就不那末轻易了。
再好比,说到方鸿渐离家一年,回家的时刻,远别虽非即是暂死,至多变得生疏。回家只像半生的器械回锅,要煮一回才会熟。看到这儿感到特别的认识,离家万里,每次的归程,未尝不是煮一次回锅饭呢?深邃深挚的思想在风趣的说话的包抄下更显得妙不可言,使人耐人寻味。那句被人用滥的婚姻像座围城,外面的人想进去,里面的人想进去便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围城》里不只说了婚姻和恋爱,更说的是人生。
在小说里,无论是不苟言笑的小丑,照样自命不凡的留洋蜜斯,亦或是爱好争风吃醋的妯娌,哪一个不是生涯在本身的围城里呢?小说的视角乍看挺小,是以方鸿渐这个欠亨事件又能干脆弱的大人物的目光看世界,然则却涉及了政治,经济,教导,银行,消息,等社会的各个方面。林林总总的讥讽伎俩也用得极尽描摹,让人在笑过以后又能思考到许多。
小说的开头最是令我观赏。男主角方鸿渐和他妻子孙柔嘉大吵一架,孙去了姑父家,方独自一人在深夜躺在床上昏昏欲睡。谁人不停走时禁绝的钟敲响了六下六点钟,那是五个钟头曩昔。
其时刻鸿渐在回家的路上走,蓄心要待柔嘉好,劝他别再为昨天的事弄得伉俪不欢;其时刻,柔嘉在家里等鸿渐返来吃晚餐,盼望他会跟姑母亲睦,到她厂里办事。这个光阴掉队的计机会无意中对人生包括的讥讽和惘然,深于统统说话,统统啼笑。
围城读后感篇三
一本好书便是一个奇异的新世界,我在去年夏天陷入了《围城》的世界里,然而今年夏天我却还藏匿在这座城中,我始终被困在这座城里,我知道这座城并不是属于我的世界,我想要逃出这座城,并而以钱钟书的心态来面对这座清晰而模糊的围城。
读《围城》时我便莫名的坚信有一天我会与这本书在精神的世界里再次邂逅,并彼此留下些东西,譬如以文字的方式留下些我微不足道的感想,然而这些对我是极重要的。
读完一本书后由心而发的感慨是很真实的,大不同如今的n多读后感,一副深深的论文腔调往往让人无言以对的尴尬万分,这些作者往往做出比写者更加认真的态度来评估一本作品成败和与其想要表达的和被表达的,这也往往使写者忘乎自我,不知道自己到底写的是个什么样东西,所以这也是极其尴尬的.。
真待到想要为它写点东西时又不知道该如何去写,我说这是一本奇书,近代书列中的一朵奇葩,一本具有现实批判性的讽刺小说,作者独树一帜的文学思想理念中成就的经典。然而这些都不是我想要说的,对于一本好书当我看完书序时我觉得我想要为它写点东西,而知道如何去套用惯常的话,当我笔下留情久至看完这本书时,便会有一种死一般痛苦的失落感,这个世界仿佛在你的冥思中逐渐沦陷,书中的世界正在一步步吞噬现实,对此你难以自拔,你维有尽量的接触现实并牢牢的伫立在这片充满现代气息的土地上努力的去感受生命的存在与被存在性,至此我已无力下笔更谈不上做何感想,当你脑海里那片空白的领域被受侵占时,你甚至腾不出一缕思绪去考虑它存在的必要与不必要性。
我在这座城里四处寻觅些被叫做人性的东西,我不知道钱钟书老先生当年为此有无沉重的步伐迈向那陌生的地方。我总是在这座城里百无聊赖的寻觅着,我甚至看到了韩寒的身影,正如我想象中的这座城般清晰而模糊,我不知道他在这里停留了多久,我甚至害怕他走的太仓促,如同徐悲鸿的再别康桥,他也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然而或许这座城的上空本没有一片云彩。
读《围城》的感慨便如同天上的云彩再绚丽再飘荡,它终究会轻吻大地,终究会最贴近人生的起点,人生便如一座围城,正如钱钟书的夫人杨绛女土对《围城》的感触之笔:“城里的人想出去,城外的人想进来”罢了。
围城读后感篇四
许多人认识钱钟书,都是从他的大作《围城》开始的,我也一样,不同的是,许多人迷上了钱先生语言的“犀利”,而我对钱先生后续的了解,也仅限于几篇短篇,对钱先生的其他大作再也不敢高攀。
但就我的才疏学浅,却忍不住妄加评论。
或奸诈、或小器、或无能、或吹嘘、或自恋、或淫荡、或难伺候、或讨人嫌,更多的是影响市容环卫的;不知是不是因为钱先生身上没有夸人的细胞,贬人的能耐却大长。
那么在我看来,“犀利”无异于“刻薄”。
钱先生的比喻非常够味,但有些比喻实不得当,比如他竟然能将新人比喻为扒手,读者也只能佩服他的勇气了。
说起刻薄,似乎也有一个人是以“刻薄”著称的——鲁迅。
但是由于时代的局限,钱先生的刻薄较鲁迅的刻薄便小家子气了不少。
钱先生的刻薄仿佛不需要有任何人得罪他,只要是他笔下的人物,不管正邪都要被刻薄一番,刻薄就是钱先生的本性。
而鲁迅就敌我分明,有理有据,需要时信手拈来,不用时挥之即去,刻薄是鲁迅的战斗工具。
要讲钱先生对我们这一代的影响,好像有这么一个人每天都在喊着“钱钟书万岁”的,他好像叫韩寒。
于是一代大师的作品就被当成笑话影响着我们这一代。
这当然不是钱先生的错,但又是谁之过?
文章虽不值钱,纸墨也并不费钱。
批了这么多,并不因为钱先生教训的:嫌脏就表示爱洁。
很早就听说过这么一句话:围在城里的人想逃出来,城外的人想冲进来。
但是,很可惜,总是没有机会拜读这句话的出处——钱钟书先生的《围城》。
前些日子,终于鼓足了勇气,翻开了这本心仪已久的著作。
这本书给我留下了两大映象。
首先就是书中处处可见的比喻,在者就是那一个个个性鲜明的人物,正是这两点,让我对此书着迷不已。
先来说说此文中到处可见的比喻吧。
这可是我对这书着迷的一个重要的因素。
真是不知道钱钟书先生脑中还有多多少少这种巧妙的比喻。
他总是可以把两件看似毫不相干的事情联系在一起,而且是那么的贴切。
用好水果比喻女孩子的脸,用政治家的大话比喻女人的大眼睛,用亚当、夏娃下身那片树叶比喻那张假的文凭,新鲜!也正是这些不失时候的恰当比喻才给了书中这个本为尔虞我诈充斥着的世界一丝光点。
这些比喻中有许多的典故,也许只有向钱钟书先生这种学贯中西,博古通今的文人,才能把典故用的那么得心应手,用的那么生动幽默吧?!
这人物当然是一本好书不可或缺的因素之一。
《围城》中涉及的人物可谓是“种类繁多”啊,简直是五花八门,什么教授、司机、银行经理、妓女、助教等等等等。
但是每个人都有不同的特点。
正是这各色人物,真实再现了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中国知识分子灵魂的空虚和精神上的病态。
但在这众多的配角中,主角的个性是最鲜明突出的。
此书中的主人公方鸿渐可是给我留下了及其深刻映象,似乎他的每一次出场都会给我一种新的认识。
读过此书的人都知道,方鸿渐是一个典型的知识分子,但是他为人不求上进,游戏人生,最要不得的就是此人极度虚伪。
买了假的文凭,却从来不向别人炫耀;明明不愿和苏小姐白头偕老,却又扭扭捏捏,屡次给苏小姐希望。
似乎每一次的谎言,他都会因为自己良心的.谴责而为自己量身订作一个冠冕堂皇的理由来说服自己,而且他总是能够那么成功的将自己骗过来。
说谎就是说谎,但又偏偏和良心扯上了关系,真是有点不伦不类的。
要不索性就是不要讲良心了,干脆就把那些不光明的事给发扬光大了吧,免的自己弄的两边都着不到边。
但也许这就是他玩世态度的表现吧,也正是因为如此,他才会被一圈一圈的“围”起来。
但是,在这种种的缺点之中,他还是有那么一些可称道的正直。
尽管他是出国国的“先进知识分子”,但他对外国侵略者对中国带来的破害也是直言不讳的。
在阴差阳错的演讲之中,他强烈批判了外国侵略者向中国引入的鸦片和梅毒,说这是最不合理的,这样一来,显的他还有那么点让人赞同的地方。
总之,这写让人不满却又不缺一丝可爱的人物正如钱钟书先生在序言中写到的:在这本书里,我想写中国社会的某一部分,某一些人,写这些人,我也没忘记他们是人类,只是人类,具有两足无毛动物的基本根性。
或许,《围城》的文学价值正在此吧,这书中的主人公不光是三四十年代知识分子的缩影,也是现在,甚至是将来,社会中某些知识分子的预见。
而书中的社会也正是不论什么年代的人都不愿正视的社会。
围城读后感篇五
钱钟书先生在《围城》中谈到:“围在城里的人想逃出来,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对婚姻也罢,职业也罢,人生的愿望大都如此。”
一句话,道出了人生的真谛。我们都是万千众生的一员,或功成名就,或碌碌无为。一篇《围城》,让我看到一位智者对人性的洞察和剖析,他站在一定的高度上俯视人生,穿透种种表象,直达人性和灵魂的深处。
狗为着追求水里肉骨头的影子,丧失了到嘴的肉骨头!——钱钟书《围城》。
通过作者笔下所描述的他们,我看到那个时代中西方文化交融的不良反应,作者用极为简练的语言讽刺着那个时代迂腐的‘知识分子’。嘲讽着他们身上所具有的西方商业文化的利己主义和享乐主义。关于方鸿渐的人生悲剧,我只能说,这是一种必然结果,时代局限了他的格局,而他自身的[]性格缺陷,才是导致他人生悲剧的根本原因。我们不能用善良与否来评价方鸿渐这一人物形象,他的性格是矛盾的,他虚伪虚荣,可在他的心底,也有善良真诚的存在。
每次一想到这,我便无比的佩服钱钟书先生,他将书中的每个人物都写的栩栩如生,仿佛真的有人站在你面前般,上演一幅幅啼笑皆非的画面。
与其说说《围城》是一部具有时代意义的小说,不如说它是一篇关于人性的启示录。现实生活中,我们身上也会有方鸿渐、赵辛楣等人的影子,我们同样是围着一座城,固执而坚韧的活着。一如小说最后所写:“这个时间落伍的计时机无意中包涵对人生的讽刺和感伤,深于一切语言,一切啼笑。”我们作为新时代的大学生,更应承担起我们肩上的责任,不再迷茫,拒绝困惑,寻找目标,并激励自己前行,那么我们以及国家的未来便是一片光明。
围城读后感篇六
话是妙论,当下抚掌。我说不错不错,看不出来你小子也竟有毒舌的资质了。他窃喜,当着我只是呵呵呵呵。其实所谓毒舌,一言概之,一针见血罢了。能用一个字就能把对方气得流鼻血,且听着温文尔雅与肉体恋爱毫无关联的人,远比啰里啰嗦长篇大论却抓不住半个重点的强得多。杀人不见血,剑下一点红,这才是境界了。故而说,写这般繁复的读后感,倒不比直接在书的扉页大笔一挥“某某在此留名”来得扼要。当然,话虽如此,作业还是要写的,下面就来说各个具体人物。
方鸿渐。窃以为杨绛女士在后记里透露的资料很对,他的原型约莫就是钱钟书大人。自然杨女士很狡猾地用“如果这个男孩肯说他就是赵辛楣,那么钱钟书也会说‘我就是方鸿渐’”这一语遮蔽过了。总感觉像对唐晓芙一般,作者对他,是隐含着某些偏爱和包容的。就像他本人的目光正透过这虚拟的人物含嘲带讽地窥看世界而已。连方自身诸如懦弱之类的缺点,也几乎可以看作是文人必不可少的自嘲。然而说句真话,我并不讨厌他,甚至是带着某种意义上的同情的。这倒跟批评家们的态度有所相悖。要知道这帮人一贯是根据什么中心思想啦、积极意义啦,来取决自身好恶的。在我看来,他只是个凡人,和《雷雨》里的周萍、或大名鼎鼎的张无忌一样的凡人,甚或还可算是个聪明知趣的人物。即使是买“克莱登大学”的文凭,或失业后被孙柔嘉女士骂作“***”(懦夫),也是可以理解的嘛。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呢。但渐渐地,渐渐地,请你回味,这理解就让人陡地心惊:方鸿渐,何尝不是自己的写照?我们都是在这般的对他人锱铢必究、对自己选择原宥之间,浑浑噩噩地混到了现在。蓦然讥笑中就掺了某种悲凉。
再说方大主角的三位女朋友(不必说,孙小姐已经成他的妻子了)。同学都说最喜欢的莫过于唐晓芙,我也是。她灵俏,聪明,适度的表面的天真,和伶俐的口齿,最关键的是:她是方始终都没有得到的那个女人(他一度得到过苏小姐的心灵,而孙柔嘉得到了他)。而我却觉得一个细节是唐小姐尤为真实的:她明明不曾爱过方鸿渐,可当他和她分手的时候犹是恋恋不舍的。很难想象如果方鸿渐在当时回过头跟她痴缠呢?说不定就成事。呵,再聪明的女人,还是贪婪的啊。明知不是自己的茶,碰到面前也难免半推半就地小啜一口。
苏文纨也很有趣。注意,我说的是有趣,而不是可爱。大约看过了书的女人都怕像她,可实际上却又不知不觉做成了她。我有一同学,就说她和初中时语文女老师神似,听了就笑,细想那细框眼镜、那苍白肤色,那清秀但似硬头钢笔勾勒出来的轮廓,尤其是那种新潮洋派林黛玉而矫情处犹有胜之的风格,何处不是相似的。想想就差忍住了没对那位同学(她是女生)补上一句:你还是少说别人,提放着自己哪天也变成那样吧。这不是刻薄,真的。她那恨不得方鸿渐、赵辛楣,都扑在她石榴裙下(当然,苏小姐是不穿这样俗艳的裙子的)的心理,和全天下女人,何尝不是一样的呢?然而苏文纨不也是从另一个侧面,反映出方鸿渐被一个女人暗恋时内心既是暗爽、又故作流水无情的真实自我。大抵在恋爱一事上,不论男女内心的贪婪和表面的做作程度都是一样的。想想,可笑,可叹,可悲。
围城读后感篇七
《围城》描写了抗日战争时期,一群远离战争烽火的知识分子的精神风貌。主人公方鸿渐从欧洲留学回国后,进出事业、爱情、家庭三座”围城”,屡屡抗战,最后仍免不了失败的命运,书中还塑造了另一些“归海派”人物和国内的知识分子,如空虚无聊的赵幸楣,矫情浅薄的苏文纨,纯真可爱的唐晓芙,巧于心计的孙柔嘉,虚伪卑琐的李梅亭。作者通过细致入微的心理描写,运用讽刺的语言和巧妙的比喻,入情入理的发掘了人物的隐秘心理。
《围城》初看让人觉得是一部言情小说,细看我觉得更是一部人情小说。作品描写的不仅是方鸿渐的'感情经历,而是一代知识分子对工作、爱情、婚姻迷茫的心理状态。书中把婚姻比作被围困的城堡,“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恰如其分地表现了人伦中的夫妻关系。书中孙柔嘉利用女人的小聪明,千方百计地追上了方鸿渐,结婚后,经过生活的磨练,工作的变迁,渐渐得地发觉他的许多缺点,他既善良又迁就,既正直又软弱,婚姻慢慢地出现了危机,整天在吵架中度过,最终走向破裂,这样的婚姻生活,现在仍然在很多的家庭中看到它的影子。
“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婚姻是这样,工作何尝不是如此?有的人干一行爱一行,富有兢业精神,有的人频频跳槽,也难觅如意的工作,他们厌烦本职工作,老是觉得别人的工作如何如何好,吃着碗里的看着锅里的,换了新的工作后发觉不是想象中的那么如意,想起原来工作的种种好处。只恨世上没有后悔药卖,时光不能倒流。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婚姻也罢,职业也罢,人生的愿望大抵如此。
愿我们能好好的把握好、珍惜好今天的生活,这样我们的生活会更快乐更美好的。
围城读后感篇八
“城外的人想冲进来,而城里的人想冲出去。”这据信是《围城》书名的来由。
不清楚自己是在城里还是城外,因为这个“城”无非是比喻人的处境。
除了几个高僧不会再有人对自己的处境从头至尾地满足,既便是“就地坐下来”也期望着“音乐从空隙中涌出”。何去何从,看各人对其处境的理解,更看各人的欲望。欲望在时间中延伸,就构成了目的。可以说目的是我们对时间的承诺,也是我们对时间的功利地度量。
没有明确的目的,行动就失去了在时间中的价值,尽管这可能反而更凸现了这个行动纯形式的美,用与美在我们心中往往是对立的;而没有共同的目的,一切行动,包括这些行动合成的事件,自然也是断裂的。《围城》中的主人公方鸿渐不幸正是一个没有明确目的的人,他的眼中,或从它的经验中,倒更可以看出世界的破碎来——包括他自己内心的破碎。
书中有一个比喻:“这好像开无线电,你把针在面上转一圈,听见东一个电台半句京剧,西一个电台半句报告,忽然又是半句外国歌曲啦,半句昆曲啦,鸡零狗碎,凑在一起,莫明其妙。可是每一破碎的片断,在它本电台广播的节目里,有上文下文,并非胡闹。你只要认定一个电台听下去,就了解它的意义。”这是方鸿渐在议论它和孙柔嘉的关系,也可以说是在议论自己的人生。他倒没有想到孙柔嘉不是自己所认定的,他认定的——倒还真不敢说是认定呢——是唐小姐,不过,这认定只证明了断裂,因为他和唐小姐并没有因为目的的明确而相知,进而相爱,他们俩的.目的并不一至。唐小姐望着雨中的方鸿渐是否有一点点爱情呢?这已经不重要,方鸿渐抖一抖身上的水走掉了。唐小姐窗边的柔情和此后“宁可忍痛至于生病”,方鸿渐的失神落魄,恐怕难用误会两字来嗟叹,只是结果扮成了误会而己。误会也是一种断裂,被认为可以接补的断裂——但其实我们总以为只是误会而己。
这时候,勿宁说“臂如黑夜里两条船相迎擦过,一个在这条船上,瞥见对面船舱的灯光里正是自己梦寐不忘的脸,没来得及叫唤,彼此早距离远了。这一刹那的接近,反见得睽隔的渺茫。”这已经几乎是宿命了。
我不知道说此书描写了人世宿命般的断裂感是否是作者的本意,也难拟定本书的主题——用一个概念来浓缩一件复杂的艺术作品总是一件牵强的事,艺术多少有着游离在概念之外的东西,要用无数的字词、色彩、线条、声音搅到一块,桶和搅拌这个场景才是艺术最迷人——也可能是更本质的地方呢。
在《围城》的最后:“那只祖传的老钟从容自在地打起来,仿佛积蓄了半天的时间,等夜深人静,一一搬出来细数……这个时间落伍的计时机无意中包涵对人生的讽刺和感伤,深于一切语言、一切啼笑。”杨绛女士认为这一段令人荡气回肠,而我左思右想,也只有时间能嘲讽和超脱破碎的生活——嘲讽和超脱给我们带来理性和安慰。这里实际上是用时间和空间的错位反写了那个兜圈子的比喻(原形?)——比喻方鸿渐在境况上又被抛到了城外,又回到了自己的破片上。
这也是钱钟书先生在《围城》全书里唯一处抛开叙述者冷静的观察和议论,直接流露出隐含作者“忧世伤生”(杨绛谈《围城》写作所言)的一段文字。
围城读后感篇九
头一回读《围城》是初二,看了一半就看不下去了——那时候我喜欢的是金庸。
第二回读《围城》是高一,看着看着睡着了,因为觉得节奏太慢,不过就这么迷迷糊糊的还倒也读下来了。
这是第三回读。好像还真发现他的高处了:恕我直言,自《围城》以后的中国大陆的小说没有能超过他的。
先讲一个故事:说柏拉图问老师苏格拉底什么是爱情?老师就让他先到到麦田里去,摘一棵全麦田里最大最金黄的麦穗来,期间只能摘一次,并且只可向前走,不能回头。柏拉图于是按照老师说的去做了。结果他两手空空的走出了田地。老师问他为什么摘不到?他说:因为只能摘一次,又不能走回头路,期间即使见到最大最金黄的,因为不知前面是否有更好的,所以没有摘;走到前面时,又发决总不及之前见到的好,原来最大最金黄的麦穗早已错过了;于是我什么也没摘。老师说:这就是“爱情”。之后又有一天,柏拉图问他的老师什么是婚姻,他的老师就叫他先到树林里,砍下一棵全树林最大最茂盛的树。其间同样只能砍一次,以及同样只可以向前走,不能回头。柏拉图于是照着老师的说话做。这次,他带了一棵普普通通,不是很茂盛,亦不算太差的树回来。老师问他,怎么带这棵普普通通的树回来,他说:“有了上一次经验,当我走到大半路程还两手空空时,看到这棵树也不太差,便砍下来,免得错过了后,最后又什么也带不出来。”老师说:“这就是婚姻!”
这是一个公式、定律,《围城》里的方鸿渐自然也可由此观之。
方鸿渐就是唐晓芙那棵最大最金黄的麦穗,就是孙柔嘉那棵普普通通的树。不过其实在方鸿渐眼中孙柔嘉也是那棵树,但唐晓芙绝对是大麦穗。当然,也许唐晓芙并没有觉得前面有棵好的麦穗,但总之是没有摘成。最荒缪的是苏文纨,她并不是真的爱方鸿渐,方鸿渐本也不爱她。可方鸿渐因为她而失去了唐晓芙,因为他认识了赵辛楣,因为赵而去的三闾大学,因为去三闾大学认识的孙柔嘉,——方鸿渐的婚姻还是拜她所赐呢。
在方鸿渐身边的女人中,苏文纨代表了女性的虚荣——她的所有活动都为了这两个字。苏文纨是因为虚荣所以亲近、引逗、诋毁、嘲笑方鸿渐。她所作的一切都是基于“在人群中我理所当然是焦点”这种大小姐思想。她之所以选择方鸿渐也是认为他软弱,自己能控制住他。所以方鸿渐说“苏小姐是理想的女朋友”——一个官府大小姐做自己的女朋友当然有面子,可也没有谁会心甘情愿接受这个大小姐脾气的。
唐晓芙正是方鸿渐的心上人,方鸿渐对她的感情最纯洁,两个人本来是最理想的爱侣。可是,方鸿渐不幸被她表姐选中了——“我得不到别人也别想得到”。于是这一对就这么不明不白地完了。
孙柔嘉在方鸿渐心目中只不过是“不讨厌”。若依赵辛楣那句“经过长期苦旅行而彼此不讨厌的人,才可结交做朋友”来看倒是不错,两人充其量只是朋友。可没想到这胖子接着发的那番先旅行后结婚的“高论”竟成了谶语,这对先经过旅行的男女果然结婚了(虽然感情不是很好)。方鸿渐结婚的决定在我们看来好像没必要,可是设身处地想:其实方鸿渐走的每一步都是当时唯一的途径,等于是生活的必然造成方鸿渐荒谬的结果,这就是钱钟书的手段高明之处了。
我以为小说有四等境界:最下等曰“歌颂”(如《抉择》),第二等曰“批判”(如《伤痕》),更高曰“幽默”(如《钟摆》),而独以“荒谬”为最高——《围城》正是这种“荒谬”作品。
为何?因为生活本身就是荒谬的,万万不能较真,能看出这一层不易,化入小说中更难。因为不仅要你看出生活的荒谬,还要熟知这荒谬的生活是怎么样运作的,方能在虚构的生活中表现出荒谬来,且荒谬而不做作,虚构却显真实。一个在平淡中娓娓道来的故事,圆滑自然的进行,最终化作无奈——“这个时间落伍的计时机无意中包含对人生的讽刺和感伤,甚于一切语言、一切啼笑。”
围城读后感篇十
早就听说钱钟书先生的语言幽默风趣,于是趁着这假期稍微空闲的时光,选读了《围城》一书,看《围城》首先给人印象最深的便是里面人物语言的风趣睿智。整本书处处都有新奇形象的比喻,这些比喻或讽刺或幽默,总在适当的时候出现,给小说的叙述输入新鲜的血液,仿佛给那炸土豆条抹上番茄酱一般——令人百般回味。当然纯粹的搞笑不是什么新奇的事情,而《围城》语言的高明之处在于:它在给人一笑之后还可令人百般品味,在风趣的背后是丰厚的内涵。例如“对于丑人,细看是一种残忍,除非他是坏人,你要惩罚他”一句,乍一看读者脸上必定是一笑,然而细细品味之后,你会发现你不得不由衷地认同这一句话,越加品味便越能觉得其哲理之所在。
上面是初看《围城》时对文字的感触。而当看完了全文时,我又不得不对人物的命运有所思考。最后鸿渐的命运可以说是当时一些知识分子的命运的真实写照。他有着一种特有的淳朴。这可以从他买甲文凭时候的心理活动中看出,虽然作假,但是却依然在心理上保持着正直,以读书人的道德标准约束自己。而他买完甲文凭之后,却不去使用它,因此只在三闾大学混到了个副教授的职位。相比之下,那些买文凭并且厚着脸皮拿出来的人的丑恶嘴脸可见一斑,读后感《《围城》读后感500字》。不得不说这是对黑暗社会的一种真实写照。
而另一段反映现实的地方,则是他们去三闾大学路上的所见所闻,以及同行的人们的所作所为。公路站长的只认外表穿着,司机的暴躁,李梅亭的乘机倒卖药品,无不显示着社会的空虚,以及人们思想观念的落后与污浊。相比之下,鸿渐倒是有一种特别的可爱了。
而小说描写鸿渐在上海生活的两段,其中在战争之下,人们的思想却是麻木的,依然聚会玩乐,上层社会人们的生活依旧腐朽,讽刺意味更为浓重了。
总之,初读《围城》一书,以上便是一些肤浅的感受,或许,其中有些更加深层次的含义,要随着时间的推移,以及日后的细细品味才可以得出吧。
围城读后感篇十一
这周又重读了一遍《围城》。大学看第一遍的时候喜欢钱锺书的文字,很多话写得俏皮,比喻得形象,读起来诙谐;这次再看,开始体会人物:方鸿渐、孙柔嘉和赵辛楣,以及这些小资产阶级的故事。读到了好多黑色幽默,也看到了不少自己的影子。
方鸿渐,注定的围城囚犯。
和刘博士交流《围城》,他十分看不起方鸿渐,一个在欧洲真享乐,假游学的造假“留美博士”。
是,这个凭好运靠着岳父资助的假博士,真是只有小聪明、没有大智慧的代表了。周旋在女人之间,被一点点的小心思就能绕的五迷三道;在银行、学校、报社的事业,没有一项成功,都是混头土脸、扫地出门;人际关系更是处的一塌糊涂,混是个老好人却也多嘴多舌、毫无分寸。用赵辛楣的话来说:方鸿渐就是个不讨厌,但也全无用处的人。
因此,这样的一个人,注定进进出出生活的围城中,仓皇狼狈,百无一用。
事业、爱情、家庭,完完全全被动地走进了围城,又被莫名其妙的请出围城,还最终感叹:是时间,这个落伍的计时机,无意中包涵着对人生的讽刺和感伤,深于一切语言、一切啼笑。
围城的始作俑者真的是时间么?是人生的讽刺和感伤么?我还真不这么觉得。围城,说到底是思维的枷锁,并不是那真实存在的,如那能隔开两个独立国家一般的边界线。
更何况方鸿渐本是有选择的。他可以留学奋进,获得真知识、真学位;经历过苏文纨的爱情陷阱,唐晓芙的遗憾,他也本可以再留心些,不至于糊糊涂涂地就和孙小姐就结了婚;从上海到三闾大学的旅途中,明明看到了李梅亭的道貌岸然,却也毫无防备,以至于狼狈出逃。这样的方博士,真是令人有种,哎,怒其不争,哀其不幸的感觉。
当然,动乱混沌的时局、令人啼笑皆非的父亲大人方遯翁,周围尽是假洋派,真无能的这些同僚,也让这围城越砌越高,越堆越厚。但我始终是认为,这座墙它不是密不通风的,几次三番,鸿渐是最有机会控制它,起码是看透它的人。
如今生活中的围城,也是这样。它始终会存在,会矗立在那里,不论时代如何改变,因为人性就是如此,知足很难,还得现实的活着,超脱不了。
但如方鸿渐这样随波逐流,连认清都不肯,一错再错,可真是更加悲哀的事情吧。一路走下来,到底还是不知,生活有着说不尽的围城,最终糊糊涂涂的成了囚犯。
中西不通的歪脖树。
重读《围城》的第二感,在于自我反省。
钱钟书在序中写到《围城》的创作目的:想写现代中国某一部分社会、某一类人物。
这本小说,作者真是达到目的了,以方鸿渐为代表的小资产阶级、留洋派的特性写得真是跃然纸上。说话爱夹带着英文单词;对于祖国的文化了解浅薄、倒是抨击不少;向往外国的生活方式,但也是中西合璧的不伦不类。一针见血,活灵活现,甚至很多人说小说中的人物全部有考据癖,以致后来杨绛先生还特地撰文解释:故事中的角色当然是虚构的。
虽然这本书创作在40年代,但不得不说,即使如今,这些留洋派的特点还是会出现在我们的身上。
社会文化上也是这样,例如小说中金华的中国式平屋盖的“欧亚大旅店”,还是有类似的现象。哈哈,前不久北京还不整治了一众“罗马花园”,“东方普罗旺斯”这类洋名,真是令人哭笑不得。
文化的交流是好事,但除了拓展海外的视野外,我们更要了解我们自己的民族文化。愧疚的说,我始终觉得自己就多多少少也是“方鸿渐”,是踏在两种文化之间,根基都不扎实的歪脖树。
书中有一段最黑色幽默的情节,最具这“歪脖树”的讽刺意味。苏文纨的朋友曹元朗做了一首美其名曰“新古典主义”的诗歌《拼盘姘伴》:
昨夜星辰今夜摇漾于飘至明夜之风中。
圆圆肥白的孕妇肚子颤巍巍贴在天上。
这守活寡的逃妇几时有了个新老公。
jug!jug!污泥里——efangoeilmondo!
——夜莺歌唱。
雨后的夏夜,灌饱洗净,大地肥而新的,
最小的一棵草参加无声的呐喊:“wirsind!”
混杂着德语,英文,中文,东拼西凑、乱七八糟,还自诩自成一派,学贯中西,实在是令人啼笑皆非。读罢,也默默反省,可别做了这“滑稽诗人”。
经典就是经典,百读不厌。钱锺书的《围城》,可挖掘的亮点真是太多。除了深刻的人生哲学、社会现象,作者的语言也是十分十分生动有趣,颇有顽童的感觉,尤其各类的比喻,一针见血,幽默机智。摘抄几句我喜欢的作为结尾:
他话里嵌的英文字,还比不得嘴里嵌的金牙,因为金牙不仅妆点,尚可使用,只好比牙缝里嵌的肉屑,表示饭菜吃得好,此外全无用处。
现代人有两个流行的信仰。第一:女子无貌便是德,所以漂亮女人准比不上丑女人那样有思想,有品节;第二:男子无口才,就表示有道德,所以哑巴是天下最诚朴的人。
为什么心里容不下的情感,要找同伴来分摊?聚在一起,动不动自己冒犯人,或者人开罪自己,好像一只只刺猬,只好保持着彼此间的距离,要亲密团结,不是你刺痛我的肉,就是我擦破你的皮。
西洋赶驴子的人,每逢驴子不肯走,鞭子没有用,就把一串胡萝卜挂在驴子的眼睛之前、唇吻之上。这笨驴子以为走前一步,萝卜就能到嘴,于是一步再一步继续向前,嘴愈要咬,脚愈要赶,不知不觉中又走了一站。那时候它是否吃得这萝卜,得看驴夫的高兴。一切机关里,上司驾驭下属,全用这种技巧。
围城读后感篇十二
以前总听说围城,今年自己进入围城的第四年,也想看看到底钱钟书怎么描写他心中的围城,所以赶上当当网打折跟着很多书一起买了《围城》这本书。12月用了20几天读了这本书,还要感谢期间培训所以能够提前看完。
这本书讲了方鸿渐从留学归国到走入婚姻的整个过程。大背景是抗战前期,国家动荡不安,可是说来也怪,爱情啊,婚姻啊好像从来都不会因为什么战争或者国家情况而受到影响,在战争中的人们依然会萌发爱情,依然会结婚。说回这本小说,方鸿渐在回国的船上还是单身,但是我认为他的道德标准有问题,所以才会和已经是别人未婚妻的鲍小姐春风一度。这一点上可能男人都差不多吧,毕竟男人多数都是视觉动物。但是,遗憾的是,鲍小姐也只是他生命中的一个过客而已,否则,方鸿渐会不会被未婚夫哥给做掉也是不得而知的。后来苏文纨竟然爱上了他,可是男人对于没有任何征服欲的事情可能是缺乏兴趣的,即使苏文纨家境再好学历再高,最终他也没有选择她。让我感到不解的是,唐晓芙竟然是方鸿渐的菜,无奈因为苏文纨因为方鸿渐的“懦弱”,阴差阳错两人并没有走到一起。最后和方鸿渐结婚的竟然是孙小姐,可这个人才认识不过一年,方鸿渐也并非非卿不娶的爱着她,两人的结合也好像是命运的捉弄似的,其实谁也不怎么喜欢谁,但是却最后协手走入了婚姻。现实中,又有多少都是这样的情况呢。不是爱,但是觉得还合适,于是抱着试试看的态度结了婚,婚后意见不合、三观不合,柴米油盐竟是错,各种吵架相伴,结果消耗了两个人的能量值,消耗了婚姻的能量值,有的吵一辈子,有的半路解散了,有的将就着还在过。婚姻中可怕的可能还不是出轨,而是不爱。
小说中说围城就是“外面的人想进来,里面的人想出来”,我想想进来的外面的人,都是因为想象围城里有一个人能够解救当下孤独的自己才会憧憬进入的,而里面的人,因为太多的鸡毛蒜皮,生活很多时候过得一地鸡毛,于是其实也羡慕着外面的人。
曾经有人说,婚姻中有100次想要掐死对方,但是有101次想要放过他。婚姻其实是一个大命题,里面有很多学问的。很多人只是走近了、走入了,却并不总反思,遇到事情了冲动占据大部分,理性倒总是躲起来。婚姻中鸡毛蒜皮是常态,开门七件事柴米油盐酱醋茶,如果再加上一个娃,好戏开始。没有经历过的人是没有资格评判的,只有都经历了才会知道其中的道理和隐喻。
婚姻中有七年之痒一说,现在听说变成了三年之痒,可能因为当下年轻人都是速食爱情、快餐婚姻吧。为何会有“痒”的时候呢?三年也好,七年也罢,人与人之间的相处遵循着远香近臭的道理,在一起久了可能就会有厌倦的时候,何况夫妻日日在一起。如果出现了那个时刻,怎么办?离?不能那么草率。要像遇到病症一样,去治疗它。
围城很大,我们每个人要用爱去充实它,围城也很小,一定要悉心呵护。
围城读后感篇十三
《围城》一书当中作者以两个亲戚的形象为原型:一个志大才疏,常满腹牢骚;一个狂妄自大,常自吹自唱。在此基础上再加上自己的经历,构造了小说的主人公方鸿渐。但有趣的事,作者的经历由于方鸿渐的经历大不相同:同是留学,但方鸿渐却是在国外聊以度日,最后弄了个假的文凭,回国后还要被人嘲笑;回到上海后,未婚妻已经去世了,要住在岳父家里,在岳父的银行谋事,寄人篱下;爱情来了,但去得也像来时那样迅速,仿佛一切都只是一场梦;偶然中和辛楣成了患难之交,到了三闾大学后却又要分道扬镳;难得的婚姻在回到上海又有遭遇失败,一切都好像没有了终点。
对于方鸿渐而言,经历过的苦与累,别人对他的嘲讽与怠慢,都磨光了他刚留学归来时的才气。在与唐小姐还没有开始便结束的恋爱中,鸿渐受尽了失恋的折磨,同时也让他看清了周经理两夫妻的小人之心:一边说着鸿渐是个不可多得的好女婿,若是将来鸿渐结婚了,一定要让那女孩做自己的干女儿,在知道鸿渐恋爱后,对鸿渐的态度却变得越来越差,似乎鸿渐对不住他们已死的女儿。如此态度上的变化,难怪最后会闹翻。当鸿渐收到三闾大学的电报后,即准备动身到三闾大学任职教授,路上与赵辛楣成了莫逆之交,揭示了他人生中的另一半——孙柔嘉。即使在三闾大学的生活并不愉快,也在那里与辛楣分道扬镳,最后回到上海更是受尽了气,与柔嘉的婚姻生活也不尽人意,但这就是围城,一切都在重复着,没有结束的一天。
对于方鸿渐,我佩服他的才气,小说的上半部分中充分显露了他的口才和余人打交道时的圆滑。后来的生活遭遇使他受尽委屈,本应是左右逢源的留洋学生,却被生活逼的脾气暴躁,也已收回了自己的婚姻与事业,令人可悲可叹。
苏小姐可以说是一位巾帼英雄,若是说鸿渐的学位是可以乱真金的黄铜,那么苏小姐的学位就是24k的足金。无论是修养还是学识,这位苏小姐在小说的前半部分都代表了男人心目中理想的形象,有学问,家世好,人长得也漂亮,就是年纪大了点。
苏小姐喜欢鸿渐,这从一开始就表现出来了。她不喜欢看见鸿渐老是和同船的鲍小姐在一起,在鸿渐与鲍小姐在一起时她对鸿渐是冷淡的,等到鲍小姐在香港一下船,她便与鸿渐变得友好,事事为鸿渐着想。小说中有这样一段描写:“明天,他替苏小姐搬帆布椅子,有了些力,衬衫上迸脱两个钮子,苏小姐笑他‘小胖子’叫他回头把衬衫换下来交给他顶钮子。”
回到上海后两人便分道扬镳,过了好久才再次来往。当鸿渐主动去拜访苏小姐的时候,苏小姐对她的态度异常冷淡,那一次鸿渐碰到了苏小姐当时的未婚夫赵辛楣。苏小姐在辛楣面前说鸿渐的好话,惹得辛楣嫉妒,从此两人便结下了梁子。鸿渐也在那里认识了苏小姐的表妹——唐晓芙,这个令他爱的痛苦的女人。后来的一段日子里,苏小姐与鸿渐的来往愈来愈频繁,终于有一天,苏小姐向鸿渐表明了爱意。鸿渐当时傻了眼,好久才恢复过来。隔天他在寄去的信里表明了决绝之意。苏小姐心灰意冷,与曹元朗结了婚。一年后,他们在香港再次相遇,苏小姐已变成了势利之人。
苏小姐纵使学位高,家世好,但她身上却有女人普遍拥有的嫉妒心理。在她与鸿渐来往时,她也千方百计阻止自己的表妹与鸿渐见面。在鸿渐向她表明自己已经心有所属时,她又到晓芙那里抹黑鸿渐,最终致使两人的恋情告终。加了一个自己不喜欢的人,在一个充斥著名利的世界中生存,使她变得势利,也看不起人。苏文执也是可怜,自己的人生在她的嫉妒心和欲望的驱使下扭曲变形,也不只是活该还是可悲。
围城读后感篇十四
1.深夜读完《围城》不是我刻意为之,赶巧而已!或许就理解为冥冥之中自有天意吧,正如这夜色里突然而来的雨。你看,我们总是会为自己当下的情绪状态找到合适的注解,正如我们总是善于为自己找到各种理由一样。
2.听说钱、杨二位先生的爱情很美好。我没有详细地去了解他们的故事,但读完《我们仨》后能够明显地感觉到他们的幸福。感觉幸福,就是美好爱情和美满婚姻以及家庭和美的代名词吧。此刻听着雨,我暂且忘却了诸多烦恼,感觉幸福。也许,夜深人静时刻的雨天然是幸福的,它那么从容里行走在夜色深处,不像我们总想匆匆赶路。
3.这是我第二次读《围城》,大部分篇章是听完的。起初这本书并不在我重读的书单里,却唯独单列出来重读。因为她要结婚了,希望她在城里能听到夜深人静时刻的雨......
5.是的,一人一部剧,一人一段传奇。读《围城》,我们共同读了诸位先生、小姐的`故事。读完《围城》,我想再读诸位读《围城》的先生、小姐的故事。我想不断地读你们的故事,好让城外徘徊的我不孤独,并且能重拾从容不迫的灯火。
6.希望有一天诸位先生、小姐也能读我的故事,希望你们从不悲切从不孤独。
围城读后感篇十五
钱钟书说:“婚姻是一座围城,里面的人想出去,外面的人想进来。”心灵也是一座围城,生活在自己的阴影中,只会越困越深,唯有战胜自己,方能走出围城。
先哲们曾说过:“外在的敌人纵然强大,但最大的敌人莫过于自己。要征服世界,首先就必须征服自己。”
的确,主人公方鸿渐在三闾这座事业的围城中,因不堪忍受同事间的尔虞我诈、明争暗斗而离开那里,却又面对一个集父母的封建、家庭的责任、事业的衰败多层混杂的大围城之中,而天生怯懦的他只会逆来顺受,接受朋友的施舍,还义无反顾的踏入爱情的陷阱,最后落得一个悲凉的结局。可见,过分看重自己反而不断退步,在心灵的围城中越困越深。
纵观全书,从婚姻是“围城”,到最后映射人生是“围城”。真正要阐明的便是:人生本就是一座大围城,谁都逃不出无尽的压力和束缚,永远要在无形的围墙下过完一生,既摆脱不了这样的命运,那就竭尽所能的'拼搏于每一个阶段,始终保持着一颗积极的心去创造这座城池里的异彩,精彩的活在当下。假如你始终想着冲出围城,那么你将永远独守空城,碌碌无为终生。
多次读《围城》后,方才发觉它不仅是一部充满了喜剧性讽刺的小说,而且真正探入围城,去感受城里城外不一般的感觉,就发现它不仅是一本书,并且是一座城——一座被围住了的城!
本书主要讲述知识界青年男女关于爱情的围困与逃离,婚姻好似围困的城堡,城里城外人与人思想对立。而层次再深则表现在战乱频繁的年代,国家无疑也是一座围城,可在城中的男男女女却稀里糊涂,只顾于眼前小小的“围城”。所以,不禁为当时国家的一蹶不振而慨叹。
现实生活中如此“围城”随处可见,大到国家,小到个人,例子信手可得。对于家庭,很多在家的学子只想逃离这片苦海,可在外的学子却时刻怀念着家的味道。在想:这样的“围城”并不是城里城外对与错的问题,而是要人们积极地去面对现实。
生活本就是一座围城,婚姻与事业、学习与娱乐、发展与落后、成功与失败都是这座七彩城中的一种颜色。当一切人与事因为努力和乐观而变得美好,当城中的色彩都均匀和谐时,那么这座围城就不再是一种可怕的束缚和压力,而是一个幸福的乐园。我愿心中存此美好的幻想,并努力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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