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还可以帮助别人了解我们的工作和研究成果,促进交流和合作。使用图表和统计数据时,要确保其清晰可读,并与报告的主题相呼应。阅读一些好的报告范文可以帮助你了解报告的写作风格和组织结构,促进自己的写作能力的提升。
校园暴力的实践报告篇一
校园是美好的,这里有孜孜不倦学习的同学,有幽香的书籍,有辛勤的教师,还有同学们纯真的友谊。校园是师生的乐园,是求知求学的圣地。校园的优美环境主要是靠师生维持的。然而,大部分学生对环境的概念比较模糊,尤其随地乱丢垃圾的现象屡屡可见。每次大扫除后,校园里虽然暂时呈现清洁的景象,但要不了多久,又垃圾遍地。尤其塑料制品(白色垃圾)给校园带来了极大的危害,更是一言难尽。为了雪洗“白色灾难”之耻,我开展了“当一次校园清洁工”的校园社会实践活动,并且进行了多方面的调查研究,查阅了各种资料,进行了分析总结。
我校现占地300余亩,师生人数2400多人。四十多个教学班,分成高中部和初中部,两幢教学楼,三幢宿舍楼。教学楼每一层楼都设有垃圾桶,甚至每个班级内部也有垃圾桶。宿舍楼每间宿舍内及每个楼道的`转折点处和宿舍楼旁都设有垃圾桶,甚至操场、大路的每个角落都设有垃圾桶。虽然如此,但校园里的地面上仍随处可见垃圾,尤其是学校大路、宿舍楼道更是不堪入目。学校领导虽三令五申,但效果并不显著。更有甚者,有时前边的同学刚打扫完,后边的同学路过后又是一片狼藉。为了改变这一现状,我校曾多次进行整改,提出“还校园以清洁,死抓卫生死角”的口号和校园内不见一纸一屑,并把其作为今后校园环卫工作的发展方向。
为了实现以上目标,还校园以清洁,并增添校园的靓丽美景和人文情怀,我开展了“当一次校园清洁工”的校园社会实践活动,活动内容如下:
我将所任课班级分成四个小组:第一小组负责观察和捡拾教学大楼楼道的垃圾;第二小组负责捡拾男生宿舍楼道及其附近区域的垃圾;第三小组负责捡拾女生宿舍及其附近区域的垃圾;第四小组负责捡拾球场及其学校大道的垃圾。一天下来,捡拾了三次,即早自习前一次,中午上课前一次,晚自习前一次。每个同学仅垃圾就足足捡了四大袋。这项实践活动使所有参与者都受到了思想洗礼。每位同学都立志维护好校园卫生,从自己做起,今后绝不乱扔垃圾,效果甚好。
大家齐动手,校园更清洁。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校园卫生死角得到彻底清理,甚至将路边的小石子都一一捡走,学生还将校园路边低洼处整平、踩实。有的学生还对校园绿化树进行浇水培土。通过一天共三次(课余时间)的劳动,树林里的落叶被清除了,操场边的道路被填平了,缺少的绿化树被补种了,花草树木重新修剪了,道路两边的枯草碎石被清扫了,校园里的垃圾被清理了,校园更清洁、更靓丽了。同学们看着更加漂亮的校园,抹着额头的汗水,个个都露出了满意的笑容。整个活动极富创造性和实践性,并取得了比预期还好的效果。
(一)视觉、嗅觉上的危害
散落在校园中的垃圾不仅破坏了校园景观,还对师生身体极为不利。如散落在校园中的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和漫天飞舞或悬挂枝头的超薄塑料袋,给师生的视觉和嗅觉带来了不良刺激,既不美观又臭气熏天。
(二)潜在的危害
1.塑料制品等白色废弃物在土壤中大面积残留,长期积累,不仅会造成土壤板结,影响绿化地吸收养分和水分,还会导致花草树木物生长减缓,乃至变异死亡。
2.抛弃在陆地上或水中的塑料废弃物,被动物当做食物吞食后,会导致动物中毒乃至死亡,人在食用吞食塑料废弃物的动物后,会对人体造成极大的伤害,甚至留下后遗症。
3.生活垃圾中的塑料废弃物质量轻、体积大,很难处理。风一吹来,四处飞舞,会造成连锁污染,害人不浅。
4.部分塑料含有毒性,如果用做餐具或食品包装的材料,会对师生的健康极为不利。
5.污染废气等排放到空中,使臭氧层变薄,造成紫外线变强,对人体伤害极大。
6.乱扔垃圾的行为在同学间互相影响,学生盲目从众,人人乱扔垃圾,危害无穷。
1.塑料垃圾没有得到妥善管理和处置,垃圾没有实行分类收集,能回收循环利用的未回收利用。
2.师生的环保意识比较淡薄,滥用和随意乱倒塑料制品现象相当普遍。优美的校园环境是维护出来的,不是打扫出来的。
3.我校现有校纪校规没有较好落实。我校虽有健全的规章制度,但部分师生仍不够重视,我行我素,视而不见。
4.尽管国家出台了相关法律法规,但是总的来讲,仍有部分企业在违法生产塑料制品,还有部分超市及小摊小贩违法使用和向学生提供塑料购物袋。
通过这次实践活动,我们了解到:白色塑料袋等制品在给人带来方便的同时,使人们出门十分狼狈。校园,这个人们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乐园,应肩负解决环境问题这一刻不容缓的重大任务。然而要改变这种状况,光靠一师一生的努力是远远不够的,还必须强化环保意识。校园环境的污染和破坏不是一个人造成的,保护环境应该是全校、全社会乃至全球人类面临的重大问题。每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同时,我们也懂得:改善地球环境,是我们这代人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我们应该努力增强环保意识,节约资源,绿色生活,绿色消费。如果全球人人破坏环境,天天破坏环境,时时破坏环境,处处破坏环境,地球就会变成巨大的垃圾场;如果全球人人环保,天天环保,时时环保,处处环保,就能创造一个美好的世界。让我们携起手行动起来,共同努力保护好地球――我们共同的美丽家园。
为此,我们建议从自己做起,从一点一滴的小事做起,从现在做起,真正做到:
1.不乱扔垃圾及废弃物,将垃圾放到指定的垃圾箱内,分类放置,以便回收利用或处理。
2.我校早已设置了多处垃圾存放处,要积极参与和宣传。
3.垃圾入箱,绝不乱扔,点点滴滴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4.尽量不用或少用塑料袋,要积极使用可再生利用的用品,减少白色污染。
5.发现身边有破坏环境的行为时,要加以劝止,推己及人,共同维护。
6.开展“见到垃圾顺手捡”活动,大家齐动手,还校园清洁靓丽。
7.通过黑板报、粘贴画等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及时宣传倡导师生强化环保意识。
8.提倡用布制购物袋替代塑料袋,并积极推广使用可降解的塑料袋。
9.适时开展专题讲座,让师生及时了解白色污染的严重危害。
校园暴力的实践报告篇二
近年来,校园暴力违法犯罪时有发生,已成为严重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社会顽疾。最高人民法院刑一庭妇女儿童权益刑事司法保护课题组就校园暴力刑事案件作了专项调研,以期为解决相关问题提供参考。
校园暴力在我国时有发生,但是情况复杂,违法与犯罪交织,且多数事件未进入司法程序追究法律责任,加之目前缺少统一的事件报告、统计制度,导致难以了解我国校园暴力发生的真实情况。今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对xx-xx年各级法院审结生效的100件校园暴力刑事案件进行了梳理,这些案件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此类犯罪及审判工作的一些突出特点。简述如下:
针对人身的暴力伤害比例最高,其中,故意伤害罪占57%,故意杀人罪占6%,寻衅滋事罪占10%;性侵、侵财犯罪各占12%,聚众斗殴罪与绑架罪分别占2%、1%(见图一)。
(1)159名未成年被告人中,已满十四不满十六周岁的被告人55人,占%;已满十六不满十八周岁的被告人104人,占%。其中已满十四不满十六周岁的比例低,与我国刑法规定上述被告人只对八类严重暴力犯罪承担刑事责任有关,故不能全面反映此类人群的校园暴力实际发生率。(2)涉案小学生占%,初中生占%,高中生占%;职业技术学校及职业高中学生占%,参与作案的无业人员占%。
持刀具(包括弹簧刀、水果刀、猎刀等)作案的占49%;造成被害人死亡的占35%,重伤的占32%,意味着在校园暴力犯罪案件中,实际造成被害人重伤、死亡严重后果的比例高达67%;轻伤占17%,轻微伤占16%(见图二)。被告人作案后自首、与被害人达成赔偿谅解协议的比例高,分别占49%、54%。
(1)致被害人重伤的32起案件中,免予刑事处罚2件,占该类案件的%;宣告缓刑的22件,占%;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以下的4件,占%;三至五年有期徒刑的2件,占%;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1件,占%;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1件,占%。(2)致被害人死亡的35起案件中,宣告缓刑的8件,占%;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以下的1件,占%;三至五年有期徒刑的4件,占%;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12件,占%;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10件,占%。
关爱呵护未成年人是我国及世界各国共同珍视的基本理念,也是少年司法制度发展的基石,毫无疑问,在教育挽救失足青少年方面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但是,如何做到宽容而不纵容,社会还缺乏共识。从近几年处理的校园暴力事件来看,有的地方认为校园暴力是青少年成长过程中出现的小问题,主要强调教育、挽救原则,未意识到对于那些社会危害性大的失足青少年,惩戒实际也是教育、挽救的一种重要方式,对同为未成年人的被害人的平等保护还不够。
当前,校园暴力频发,校园暴力犯罪低龄化趋势明显。而我国刑法规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罪不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不满十六周岁只对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等八种犯罪承担刑责。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对不满十四周岁或已满十四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初犯免予治安拘留处罚。实践中,已满十四不满十六周岁的中学生实施轻伤害等犯罪时有发生,不满十四周岁的儿童故意杀人的亦有发生。校园暴力伤害案件主要以故意伤害罪追责,而构成故意伤害罪又要求致伤达到轻伤以上程度。由此导致,对不满十四周岁的儿童故意杀人、已满十四不满十六周岁的青少年实施殴打、凌辱等轻伤害的行为难以追究刑事责任,甚至也不能进行治安拘留处罚,相当一部分校园暴力事件只能由教育机构内部处理。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但何谓必要时候以及家长应如何管教,缺少相关细则,并不明确。同时,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对于在学校接受教育的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学生,无力管教或者管教无效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将其送专门学校(即工读学校)接受矫治和教育。由于该措施非法定强制性措施,而是由监护人或原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加之当前工读学校的规模正逐步减少,因此,实际走进工读学校的“问题少年”有限。
当前,对校园暴力的认识、立法、处理机制等方面均存在一定不足,形成治理的短板。为了依法遏制校园暴力,为未成年人创造一个安全、健康、文明的学习、生活环境,课题组认为,需着重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施暴者与被欺凌、被伤害的孩子都是法律应该关注和保护的对象。既要重视教育预防,也不能忽视必要的惩治。既坚持未成年人犯罪与成年人犯罪的区别对待,给予未成年犯罪人在正常环境下改过自新的机会,同时也要防止对未成年人只讲从宽而不讲从严的认识偏差。对于校园暴力事件坚持宽严相济,区别对待,情节较轻的,尽量给予最大限度的感化、挽救;涉及违法,影响恶劣,理当治安拘留或者送往工读学校的,就不能简单“教育”了事;构成犯罪,甚至罪行严重,不宜宣告缓刑的,就当判处实刑,不能简单通过赔偿和解了事。通过区别对待,既彰显法律的关怀,又不失威严,公平地实现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
校园暴力是社会暴力的一部分,当前,刑法制裁校园暴力往往于法无据。实际上,不仅仅是校园暴力,还有其他大量严重侵犯人身安全只是程度未达到轻伤标准的暴力行为被排除在刑事立法之外,一定程度上助长暴力行为公开肆虐,成为影响社会长治久安和文明程度提高的普遍性问题。从域外来看,特别重视对人身权利的刑法保护,不仅普遍将攻击殴打他人的行为认定为暴行罪,而且对言语恐吓、尾随骚扰、破坏他人生活安宁等行为均予以刑事制裁,对规范公民言行、提高社会文明程度,发挥了积极作用。例如,日本刑法在规定故意伤害罪可判处最高十五年惩役的同时,另规定了暴行罪,即实施暴行而没有伤害他人的,最高可判处二年惩役。虽然中外立法制度、法律文化有别,但随着经济发展物质富足,社会必然越来越关注人格尊严、人身安全的保护。刑事立法当顺应时代潮流,深入研究包括校园暴力在内的暴行入罪问题,为社会有序发展提供明确的规范指引。
考察域外发达国家,无一不重视对校园暴力肇事者的惩戒、矫治。例如,德国对校园出现的恃强凌弱的“小霸王”关注态度鲜明,打击力度大,在对两次记过后仍不思悔改的校园“小霸王”,校方有权将其送到“不良少年管教部门”给予强制管教。意大利刑法规定,如果不满14周岁的人实施法律规定的犯罪(违警罪除外),并且具有人身危险性的,法官可以决定将其收容于专门针对未成年人的司法教养院(最短持续期不少于一年)或者对其实行监视自由。对我国而言,在刑法保持相对谦抑的前提下,应当积极探索构建刑罚之外的惩戒、矫治制度,比如刑罚与保安处分二元并存的制裁体系,值得研究。在我国,目前迫切需要落实和完善刑法、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法中规定的收容教养、工读教育等制度,明确实施细则,加大对相关矫治场所的资金、人员投入,用足用好我国已有的制度资源。
根据日前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该机制应包括早期预警、及时上报、事中处理以及事后心理干预等全方位内容。遏制校园暴力,既要有政策层面的决心决断,又要有智慧定力,把基础工作抓实做细。要从不同层面逐级摸清我国校园暴力的现状,分析成因,对症下药,综合施治。在课题组调研的100起校园暴力刑事案件中,持管制刀具作案者近50%,如果相关学校对这些平时即有持刀习惯的“问题少年”及早发现、干预,就会在一定程度上减少校园暴力事件的发生,或者至少可以降低校园暴力的伤害后果。域外许多国家和地区针对校园暴力进行专门立法,构建了规范的处理机制,例如韩国xx年出台的《校园暴力预防及对策法》。此外,还要注意探索借助现代信息技术手段,预测、发现、干预校园暴力。以法国为例,早在xx年就启用了校园暴力监测软件,其统计项目非常细致,包括诸如在校园内丢石块等具有暴力倾向的行为共26项,每年法国有近95%的学校向该数据库汇总校园安全信息,这就为及早发现和干预校园暴力奠定了坚实基础。相关经验值得我们借鉴。
要全力遏制和预防校园暴力,必须有强大的正面引导,学校要在传统安全教育的基础上强化人文、道德教育,教育学生保持对生命的敬畏和善意,尊重爱护他人,呵护生命,和谐相处,避免伤害;宣传部门要通过公益广告、专题报道等形式,加大对反校园暴力的宣传;司法机关在抓好个案办理的同时,应适时组织宣传报道,回应社会关切,营造良好舆论导向。
校园暴力的实践报告篇三
亲爱的各位听众朋友大家晚上好,欢迎来到本期校园新动态节目,我是主持人xx。在当今校园中,室友这个词代表的不仅仅是在一个房间里生活,更多的是代表友谊,兄弟姐妹和互相帮助。但是最近在网上却流传着这么一句话,叫做感谢室友当年不杀之恩。从字面意义看可能有些人会发问:有感谢室友帮助的,感谢室友支援的,为何还有感谢室友不杀之恩的呢?这就是我们今天的主题:校园安全与校园暴力问题。
在南航学生案中,冲突的起因简直简单的让人难以置信:校方微博上称,经过了解得知,当晚,一学生蒋某因为忘带钥匙,无法回宿舍休息,敲门宿舍内也无人应答,等他下楼向管理员借来钥匙打开宿舍门后,发现室友袁某正在房间内打游戏,对刚才的敲门声并没有理会。蒋某随后因此事与袁某发生争吵,最后还动起了手,混乱中,袁某拿起宿舍里的水果刀,对着蒋某猛刺,等发现事情闹大时,人已经不行了。10点多,多人将伤者抬出送去救治,可还是无力回天。同学蒋某因伤势过重,再也没有醒来。
校园本应该是纯净之地,却接连发生一起起惨剧。这是教育与社会的悲哀?还是这些丑恶正是当下社会投射在学校的缩影?发生这样的事情,不只毁掉了被害的学生,也毁掉了他自己,到底是多大的仇恨,到底是多扭曲的心灵,才会做出这种极端的选择。
当然,也不是说这种反思完全没有任何用处。不少学校已经注意到了这类事情的负面影响,逐步开始了对学生法律意识与心理教育的培养,例如有些学校里专门开设了心理健康学和通俗法律学,专门对学生心理健康进行辅导,同时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这些举措不仅让学生们能得到新的知识,也从更基本的方面减少了校园暴力发生的可能。
在以后的校园生活里,希望更多的学校能够注意到学生心理健康的培养,能从根本上遏制这种情况的发生,而不是一味的只在发生了之后,才“反思”,才“关注”。学生是祖国的未来,祖国的未来只有经过真正的全面的培养,不仅拥有出色的学识,更要有健康积极向上的心灵,这样,才能称为栋梁。
好了,今天的节目就到这里,感谢您的收听,下周同一时间,我们再见。
校园暴力的实践报告篇四
济宁学院校团委为丰富校园文化生活,使学生各方面的文化才能有所表现,大力鼓励社团活动蓬勃开展,组织了“三下乡”“校园十佳歌手”“校园十佳主持人大赛”“大学生社团文化艺术节”“大学生读书节”等一系列文化活动,并且对学校校园文化建设进行调查研究,着重查找校园文化建设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与不足,分析成因,提出对策和建议。
本次调研工作主要通过座谈会、问卷调查、资料查询、兄弟高校经验学习等方式进行,其中问卷调查调查的院系包括文化传播系、教育系等8个系,并对大一、大二、大三、大四学生进行了抽样调查,共发放问卷2900份收回有效问卷2700份,回收率93.1%,从中抽取500份进行研究,并且进行分析报告,最后形成本调研报告。
1.校园物质文化现状
有66.4%的大学生选择了“社会实践”,有33.2%的大学生选择了“学术科技”,其余依次为“文化艺术”(51.4%),“体育竞技”(27.6%),“志愿服务”(29.2%),“创业教育”(34.8%)“素质拓展”(32.0%)“心理健康”(31.4%)“其他”(0.8%)。可见,大学生对校园物质文化活动中的“社会实践”情有独钟。
(2)提升素质,拓展能力是大学生参与校园文化的主要目的。接受调查的大学生在回答“你参与校园文化活动的主要目的”问题时,82.0%的大学生选择了“提升素质,拓展能力”,以下依次为:“休闲娱乐,拓展社交范围”占74.4%,“施展个人特长,才艺”占33.4%,“综合测评加分”占20.0%,“无聊,打发时间”占11.8%,“交友”占27.6%,“其他”占0.6%。由此可见,大学生多认为提升素质,拓展能力是参与校园文化的主要目的。
(3)对于“你参加校园活动情况如何”问题,大学生的回答多为“不经常”占69.6%,回答“经常”的只占23.6%,回答“从不参加”的占6.8%。这说明还需正确引导同学参与校园活动。
(4)在涉及“相比较而言,你更愿意参加”这个问题上。同学回答学校举办的活动占36%,回答本系举办的活动占30.6%,回答班级举办的活动占18.2%,回答校外活动的.占15.2%。
(5)在回答“你对我校组织展开的学科专业竞赛及科技文化活动的评价”问题时。选择很满意的占10.6%,满意的占35.0%,一般的占49.2%不满意的占5.2%。
2.校园精神文化现状
(6)大学生对校园文化的需求呈多样化。接受调查的大学
生在回答“对我校组织开展的一系列活动的评价”(活动有“三下乡”“校园十佳歌手、校园十佳主持人大赛”“春季田径运动会、大学生足球联赛”“大学生科技文化艺术节”等)问题时,大部分的大学生选择了“很满意”,绝大部分选择了“满意”,少部分选择了“一般”,只有极少数选择了“不满意”。大学生对校园文化的需求日益增长,并追求文化活动内容、方法和手段的多样化。所以济宁学院对此展开了调研,调研数据对日后文化活动工作展开形成了莫大的帮助。
(7)学生对我校校园文化活动现状的评价一般。对于“你对我校校园活动文化现状的评价”这一问题,10.2%的学生选择“很满意”,32.2%的学生选择了“满意”,48.4%的学生选择了“一般”,9.2%的学生评价“不满意”。从此我们可以看出学生对我笑校园文化活动现状评价一般。
(8)我校位于孔子故里,文化圣地,有优越的文化底蕴。在回答“你对我校校园文化环境和氛围的评价”这个问题时,很满意的占10.2%,满意的占29.0%,一般的占52.6%,不满意的占8.2%。优越的地理位置也是我校文化积淀的基础。
3.校园制度文化现状
(9)“你觉得我校校园文化活动内容怎样”,很丰富的占15.4%,一般的占52.2%,比较单一的占29.2%,很单一的占“3.2%”。
间”占69.8%,相当一般的占“19.8%”,很差的占“2.8%”。
(11)学生社团是大学校园文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大学生自发的具有很强吸引力和凝聚力的群众组织。“你对学生会,学生社团的活动组织与管理能力的评价”,有10.8%的同学选择了很满意,27.4%的同学选择了满意,52.8%的同学选择了一般,只有9%的同学选择不满意。
(12)校园文化活动发展面临新的机遇与挑战。大学生在回答“你认为目前我校校园文化活动存在的最突出的问题是”(多选题)这个问题时,41.6%的大学生选择“主题不明确”,其余为:“宣传不到位,宣传形式不够吸引人”(63.2%),“活动频率不适宜”(38.85%),“组织不到位”(37.2%),“其他”(4%)。
(13)在回答“你希望学校增加哪些类型的校园文化活动”(多选题)问题时,大部分选择了“社会实践”占59.6%,其余的有:“学术科学”占31.6%,“文化艺术”占39.4%,“体育竞技”占21.4%,“志愿服务”占24.0%,“创业教育”占40.6%,“素质拓展”占35.6%,“心理健康”占35.6%,“其他”占1.8%。
(14)校园文化发展离不开同学们的建议。在回答“你认为校园文化活动应该侧重于哪方面的活动,发挥何种作用”(多选题)问题上,“社会实践、实习活动,以提高同学们的社会实践能力为主”占76.4%,“生动有趣的娱乐活动,以丰富校园生活,放松身心为主”占51.4%,“学术讲座或学术交流,以增加修养,增长知识为主”占49.4%,“特长培新等活动,以拓展能力,提高综合素质为主”占57.4%,“其他”占1.4%。
济宁学院校团委专门针对这次问卷调查进行了研究,进一步明确了高等学校校园文化建设的总体要求、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使高校的校园文化建设迈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校园文化建设是学校的一项战略性任务,校园文化建设规划应与学校的总体发展战略紧密结合,以学校的办学理念、办学特色和发展目标为基础,确立校园文化建设的基本方针和原则,前瞻性地提出校园文化建设的目标和任务,制定可操作的实施方案,并明确责任与分工,落实相应的工作机制。
1.以大学精神为核心的学校精神的凝聚、培育与弘扬不够
大学精神是大学校园文化的灵魂,它的核心是学校的办学理念和学校的价值追求。办学理念主要是以大学理念为基础,反映学校建一所什么样的大学和如何建设这样的大学,培养什么样的人和如何培养这样的人的认识、观念和态度。我校正处于一个新的历史发展时期,如何形成为全校师生员工共同认可的办学指导思想、办学理念与办学定位,形成全校师生员工共同的价值追求,既是推进学校新时期发展战略的重要任务,也是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
目前大学精神在学校的校风、教风、学风建设中彰显不够,体现大学精神、大学理念的现代大学制度建设还不够健全,未充分重视挖掘、提炼、培育体现我校历史传承、学科特点和办学特色的学校精神,新时期学校的办学理念尚未成为全校上下的共识,相关研究和建设工作比较滞后,精神文化在学校发展中的引领和激励作用还没有充分发挥。
2.学生在校园文化建设中的主体作用尚未充分发挥
大学校园文化是以学生为主体在长期积累过程中积淀和创造的。
校园暴力的实践报告篇五
孩子变野老师叫“累”
时下,在一些中小学校,常令校长或教师头痛的问题就是校园内外学生之间的打架、斗殴、打群架、勒索之类的校园暴力问题。
情景一看不惯你
某中学初二年级的学雪某头缠纱布,摸着红肿的脸颊向老师告状说:“本校初一的学生苏某昨天晚上找了七八个同学将他暴打了一顿。老师找来双方学生一问。事情调查清楚了:原来苏某经常走路时戴着耳机听mp3,雪某心怀嫉妒,以看不惯为理由,打了苏某。苏某把自己挨打的事情向几个哥们一说,便又七手八脚地把雪某狠揍了一顿。
情景二要点烟钱
某校六年级学生李某最近不肯上学,老师和家长都感纳闷,好端端的为什么不读书。通过老师耐心细致的教育,李某才吞吞吐吐地说出原因:同级的刘某因为瞒着父母染上了烟瘾。家长给的零用钱不够花,他就盯上了胆小怕事的李某,几次向他讨要烟钱。李某如说没有,刘某就威胁他说:“我要找人揍你。”李某便采取不读书的办法躲避刘某,导致学业荒废。 如此现象种种,其产生校园暴力问题的原因也很多:
一 暴力影视片是学生模仿的对象,是引发校园暴力事件的一条导火线。 电视中、网络中、影碟机的“黑老大”式的打打杀杀镜头,让幼稚的学生认为通过暴力可以解决某些争执,于是他们产生了模仿、尝试的念头,在校园拉帮派,称王称霸,经常惹是生非。
二 受“文化垃圾”的干扰,导致校园暴力事件的发生。近年来,大多数的地方都有网吧,虽然网吧的门口有一块牌子上面写着:禁止未成年人进入网吧。但身穿校服的中小学生上网吧多着呢!他们花2元钱就能上网1个小时,什么刺激的、不健康的“文化垃圾”就渗透到学生的心灵中。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网吧老板对笔者说:“一些临近街道的中学往往有学生三更半夜爬墙外出泡网吧、游戏机室,一上网就是一通宵。”由于上网,他们在校纪律松懈,无心向学,无钱时就勒索比自己小的学生,有时向他们收取保护费,遇到不快之事就打架。
三 部分中小学遭遇“亲情饥渴”。在农村,由于大批农村富余劳动力外出务工,他们将未成年的孩子留在家乡,交给年迈的双亲或其他亲人照顾。由于缺乏父母的关爱和管束,很多孩子在学习或生活上有了烦恼只能闷在心里,逐步形成孤僻、任性、自私的性格。据了解,特别在一些农村的学校中“留守学生”高达40%。“留守学生”打架、斗殴、偷窃等占了很大的比例。
四 一些学校分快慢班,学生感到自己受到歧视,对学生的感情和心理也是一种伤害。打架、勒索、偷窃之类的校园软硬暴力大都发生在慢班学生的身上。
在倡导和谐校园、安全校园的今天,我们要让中小学生远离校园的软暴力和硬暴力,这不仅仅是学校、家庭的责任,也是整个社会的共同责任。我们更多关注和关爱学生,特别是“留守学生”,让他们受到良好的教育,健康地成长,只有这样,我们的校园才能真正做到平安、和谐和发展。
校园暴力的实践报告篇六
近来,很多人为自己的私利而到处胡乱张贴广告,不但影响了校园学生的正常生活,而且破坏了校园形象,破坏了校园的学习气氛。
最近,学校叫我们利用课余时间做社会实践活动。我做的活动是在校园内清除乱贴的广告纸。现在的乱涂乱画现象很严重,有些人只为了自己的一己私利,不顾校园的美观,不折手段的在墙上,到处乱贴广告。他们难道不知道那样乱贴会使整个校园不美观吗?他们知道,但他们还是那么做了。看那些环卫工人每天那么辛苦的收拾着那些广告,难道他们不知道环卫工人的辛苦吗?他们肯定知道。
我们拿着准备好的工具,向小广告发起了进攻。顺着小广告弯起的一角轻轻一扯,一张小广告就被我扯下扔进垃圾箱,之后的几张也是如此,噢,原来如此轻松简单。可是一路撕下来,却感到越来越艰难了,有些广告纸因为长期的风化,几乎成为墙体、电线杆的一部分了,有些纸的粘性很强,很难顺利撕下,手指都抠疼了。好在后来用了些小技巧,很快街道上的一块块斑就被我们清除了。干着干着,我的手臂麻了,胳膊也有些抬不上去,可是一想到这些广告纸影响着学校的容貌,就有鼓足了劲,看着眼前飘飘扬扬的“纸花”我也打消了这个念头,奋力地擦着刮着。几个小时过去了,这次实践活动也结束了,此时衣服蹭脏了,脸抹黑了,额头沁着汗水。但我们毫无怨言,看着焕然一新的墙壁和电线杆,我沉浸在劳动的喜悦之中,揉着酸痛的手臂,写在脸上的却是胜利的笑容。
我在清理那些广告纸的同时,也在边骂那些乱贴广告的人。我用铲子把他们刮下来,好累!真的好累,手都软了,可想而知那些环卫工人的辛苦。学校让我们做这个活动的原因,也是为了让我们更多的接触生活,在生活中体会到一些东西。做社会实践也是为了锻炼我们的能力,让我们的能力充分展现出来。在做这个活动的过程中,我发现只有用心去做,才能把广告纸刮干净,这也是为了培养我们做事要认真的能力。曾经看过一则材料,有一个年轻人在前面吃香蕉边往后面不断的扔香蕉皮,环卫工人边跟着在后面打扫,真的很费劲,而且环卫工人是个很老的老伯。那些年轻人真是太不懂事了,我觉得应该增强对年轻人的教育。
校园乱贴小广告,反应出部分同学公共意识的缺失。要彻底根治校园“牛皮癣”,除了加强管理外,还要提高广大学生的自觉性,毕竟校园美化要靠全体同学,如果每个人都能约束一下自己,我们离文明就更近一点,都能考虑一下别人,我们的校园会更美一点。
我们现在的孩子生活太好了,都不知道多动手做一些家务了,做这个社会实践,也是为了让我们多做一些有利于我们成长的事情对于我们养成吃苦耐劳的精神有好处,以后能在社会上更好的立足。平时,我们在家里应该多帮助父母做一些家务活,现在的学生过于懒惰,不知道父母的辛苦,如果不加强锻炼以后出社会后,要怎么去面对更多的考验。在劳动的过程中,我知道劳动人们的辛苦和艰辛。每年有很多的人在外当志愿者,在各个城市的大街小巷发宣传弹,宣传“保护环境,爱护环境”。我们周边的环境是美丽的,如果不加以保护,环境将会恶劣,我们就将失去我们生存的地方,地球是我们唯一赖以生存的地方,我们应该加以保护。通过做社会实践,可以培养我们的动手能力,让我们从实践中发现很多的小问题。学校让我们做这个活动就是为了培养我们的能力,还有从细微的生活琐事中去发现一些问题。没有实践就不会得到真理,很多的真理都是通过实践的来的。我们现在已经是大学生了,我们应该知道实践的重要性了,在很多时候都需要去实践劳动最光荣。当我在切身体验劳动时,我才更进一步地融会了这句话的精髓,这种感受是作为一名劳动者内心深处的,最平凡而又特殊于一般的感受。每一次志愿活动,都是一次服务他人的过程,也是对志愿者自身的奉献精神和毅力的磨练。我相信,只要我们团结起来,一定会让世界更加文明,更加美丽!
参与环保,我奉献,我快乐!
校园暴力的实践报告篇七
每位班主任都希望自己的班级有一个良好的卫生环境,但学生的年龄小,自我控制能力差,难以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作为一位当了多年班主任的我,也感觉自己好像一天到晚都在讲清洁卫生,可教室里还是很难保持洁净的环境,免不了烦恼不已。
本期来,在学校的号召下,我在本班学生清洁卫生养成教育方面做了大量的、细致的工作,现小结如下:
第一、开学初向学生宣读《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校《一日常规检查细则》,使学生明确学校卫生工作和个人卫生的要求。并对照规范查找自己在清洁卫生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改正。
第二、注重教师示范指导,教学生学会做清洁。开学初的第一周,每天早自习前我都会早到一会,手把手教学生扫地。就拿教室窗户玻璃的清洁来说吧,为什么同样擦拭,有的班级教室的玻璃擦完后变成了“大花脸”,而有的班级却光洁如新呢?经过我的反复实验,我发现用废纸擦效果较好。于是我就将这个好办法教给学生:先用半湿的抹布把玻璃上的灰尘擦掉,然后用废纸再擦一遍,这样玻璃上的污渍就被清除干净了,再也不会出现“大花脸”了。
第三、制定切实可行的有关清洁卫生的班规:
1、个人清洁卫生要做到三“不”四“勤”:不随地吐痰、不随手乱扔垃圾、不随地大小便;勤洗澡、勤换衣、勤剪指甲、勤捡垃圾。
2、班级卫生要做到:每天三捡两扫,每周一大扫。
3、对于不讲卫生的不良行为,要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罚打扫清洁等。
第四、有了班规,还需要监管。班干部就是老师的得力助手,要充分发挥班干部的作用,让他们来督促检查平时的清洁卫生,发现问题及时向老师反映。
校园暴力的实践报告篇八
在校园暴力中,我们会发现产生校园暴力的主要诱因之一是青少年的个体攻击性太强。根据心理专家的研究,当一个人受到挫折时,容易引起情绪上的冲动和愤怒,因而产生对一定的`对象报复和攻击的行为。各种导致挫折感的动因,如受欺辱、遗弃、排挤、自卑等都容易引发攻击性的行为。据、对中国城市独生子女人格发展与教育的调查发现,80%以上的城市中小学生存在不同程度的攻击性行为。现在的学生绝大多数是独生子女,由于家长的宠爱,极易染上心胸狭隘、自私、任性、万事以我为中心的毛玻所以在学校学习和日常生活中,一遇冲突就会把这种不良的心理带出来,酿成校园暴力。
校园暴力的实践报告篇九
近年来,在我国部分地区发生的形势逼人的暴力袭警案件,已成为基层公安民警热议的话题。作为公安民警如果连自身的安全都无法保障,怎能担负起保护他人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的职责,维护民警正当执法权益和人身权益,是新时期公安机关面临和亟待解决的重大课题。
从近年来暴力袭警案件频频发生的问题来看,暴力袭警已从口头挑衅、谩骂、侮辱发展为直接使用凶器、武器、爆炸装置伤害执法民警,由个人突发性抗法向群体性抗法转变,并且具有公开性、盲从性、暴力性和残忍性。随着社会治安形势的日趋复杂化,暴力袭警案件仍会呈上升趋势,作为公安机关的决策者和警务督察部门应当认真应对,从维护民警身体乃至生命不受侵害这一最大的底线,筑起防御暴力袭警案件发生的防火墙。
一、三个暴力袭警的典型案例。
案例一:2012年9月5日晚,贵州省黔东南州榕江县公安局乐里镇派出所副所长梁芳荣同志(主持工作)在出警制止一起斗殴事件过程中,面对持刀歹徒,勇敢向前,身中七刀,仍然坚持战斗,终因伤势过重,于当晚22时48分,经抢救无效壮烈牺牲,献出了年仅38岁宝贵生命。
案例二:2013年4月23日,新疆喀什地区巴楚县色力布亚派出所民警和社区干部入户开展重点人员的走访摸排时,遭遇暴力恐怖分子袭击。面对穷凶极恶手持斧头、长刀等凶器的暴徒,民警和社区干部与之在重点人员家的院内、屋内、巷道、警务室、镇政府、派出所和民警宿舍多个现场展开殊死搏斗,有9名公安民警及协警牺牲。案件发生后,巴楚县公安局快速反应、果断决策、正确指挥、协调有力,调集精干力量组织增援,迅速开展现场勘查、罪犯抓捕审讯、案件深挖扩线、伤亡民警慰问、抚恤等工作。全体参战民警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英勇无畏、机智勇敢,充分发扬不怕牺牲、敢打敢拼的精神,当场击毙暴徒6名,抓获8名,有效地控制了现场事态,为维护社会和治安大局稳定、保卫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做出了重要贡献。
案例三:2014年3月1日晚发生在云南昆明火车站的严重暴力恐怖案,经公安部组织云南、新疆、铁路等公安机关和其他政法力量40余小时的连续奋战,已于3月3日下午成功告破。现已查明,该案是以阿不都热依木·库尔班为首的暴力恐怖团伙所为。该团伙共有8人(6男2女),现场被公安机关击毙4名、击伤抓获1名(女),其余3名已落网。3月4日上午,受云南省公安厅杨嘉武同志和厅党委委托,厅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李刚到医院,看望慰问在昆明“3·01”严重暴力恐怖事件处置中负伤的昆明市公安局、昆明铁路公安局的民警、协警及家属,并转达了公安部领导的问候。李刚主任详细询问了负伤民警和协警的受伤情况,对他们在人民群众生命受到严重威胁的危急时刻,面对穷凶极恶的暴徒,没有退缩、挺身而出、冲得上去,与暴徒进行殊死搏斗的壮举表示充分肯定,嘱咐他们积极配合医院治疗,并祝愿他们早日康复、重返岗位。
当前,基层公安机关民警执法权益受侵害现象较为突出,究其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立法相对滞后、存有盲区以及执法社会环境等诸多因素的制约,也有公安机关警力不足、装备落后和民警素质等方面因素。
公民意识强烈。现代民众有比较强烈的公民意识,十分关注保障自身合法权利。基层公安机关处在社会矛盾利益交织的风口浪尖,极易造成群众与公安机关的对立、对峙乃至冲突。少数群众不了解公安机关的办案程序,一旦发现民警无法帮助自己解决问题,就认为是处理不公,轻则恶意投诉、侮辱谩骂,重则暴力袭警。部分媒体盲目地报道一些社会治安和公安机关内部的负面消息,久而久之误导了群众对公安民警的看法和评价。敌对分子、黑恶势力趁机煽风点火、兴风作浪,把对不满与仇视情绪通过袭警形式表现出来,降低了人民群众安全感,造成群众对公安机关和警察能力的猜忌。
民警忽略防范。基层公安民警在抓社会安全防范工作中,却忽视了自身的安全防范,把遭袭的可能性放在抓捕、处置群体性事件等工作环节上,却忽视了在执勤、办公地、住地等其他场所防范被侵害。少数民警自我保护意识不强,缺乏对执法中危险因素的正确认识及预防侵害行为发生的意识。与此同时,在治安环境不够稳定的偏远县(区),枪支“集中保管”方法应急性差,其他装备也相对欠缺,民警执行任务时赤手空拳,很难遏制暴力袭警案件。纵观我国新疆、上海、贵州、云南、湖南等地多起暴力袭警案件,就能够看出基层公安机关对民警自身防范教育存在软肋,物防、技防形同虚设。
警民关系淡化。基层少数民警在执法理念上仍存在偏差,动辄以管人者自居,语言不文明,方法简单粗暴,易与被服务对象产生矛盾。少数民警实战业务技能不高,在接处警或处置突发事件的过程中,不能有效驾驭局势、平息事态,甚至还因方法失误导致矛盾激化或转移。少数民警做群众工作的方法不多,警民关系日益淡漠。在街头巷尾、田间地头,民警与群众促膝谈心的情形越来越少见,取而代之的是以“群众有案报警,民警有案出警”的生硬、简单联系模式。还有的民警在执法过程中,缺乏为民观念,处理问题方法简单,对群众态度生硬,特别是在接处警和处置突发事件过程中遇到群众情绪激动时,头脑不冷静,引发群众投诉,甚至造成暴力抗法案件的发生。
法律保护滞后。群众普遍认为,公安民警的执法行为是完全受法律保护的,他们更关注的是民警在执法过程中是否有超越法定职权的行为。事实上,我国现行法律缺乏对民警执法权益予以保护的专门条款,有关保护警察安全的法律条文一直停留在理论上,缺少可操作性。人民警察法等法律虽然规定了警察可以使用武器的情形,但不少基层公安机关民警未取得依法持枪资格,不能有效保护民警合法用枪的权力,以致在实际工作中,警用武器基本上处于“冬眠”状态。目前,我国已有的法律法规只对一些严重侵害民警的行为作出量刑规定,对袭警情节较轻的,大多按治安管理处罚法处以治安处罚。而对实际工作中大量存在的揪打民警、撕扯衣服、谩骂侮辱民警的行为,没有适用的条款作为处理依据。
从暴力袭警案件形成的原因,可以找出与之相对应的防御策略。基层公安机关党委特别是“一把手”必须高度重视,善抓真练,上下联动,多措并举,才能有效防范和遏制暴力袭警案件的发生。
领导重视,把维护民警依法履职摆上重要位置。基层公安机关党委一班人必须统一思想,应当清醒的认识到基层公安民警连自身安全都无法保障,怎么去维护社会稳定。保障民警依法履行职务,是关心爱护民警、落实从优待警、强化队伍建设的重大举措,是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强化法律保障、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的必然要求。要把它作为当前的一项大事来抓,及时制定维权工作方案和工作措施,成立民警“维权委员会”,“一把手”亲自挂帅担任组长,把维护民警依法履职与单位负责人日常工作捆绑,对发生执法民警正当权益被侵害案件,单位领导和督察维权办民警必须在第一时间到场,认真开展调查并督促相关部门对诬告、陷害或恶意报复民警的投诉人依法严肃处理。
快侦快破,严惩暴力袭警违法犯罪嫌疑人。基层公安机关要认真做好对暴力袭警案件的现场处置工作,督促、指导办案单位认真调查,固定证据,依法严厉查处违法犯罪人员,切实维护公安机关和公安民警的执法权威。对民警在依法履行职务过程中被侵害,能否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领导的决心是前提,而时间就是关键。为此,必须建立快速处置侵害案(事)件联动机制和快速反应机制,对侵害民警依法履行职务的违法犯罪行为查处,明确由督察部门牵头,法制、政工、刑侦、治安等部门配合,各业务部门在负责办理案件过程中,必须做到“五快”即:联动出警快、调查取证快、固定证据快、依法查处快、宣传报道快。
未雨绸缪,切实提高执法民警自我防范能力。基层公安机关要积极开展防御暴力袭警案件的讲座教育活动,为一线民警配齐安全防护装备,增加辅警力量。切实增强取证意识,通过配备录音、录像等取证设备,固定现场相关证据,为事后依法打击侵害民警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提供强有力的证据材料。要着力练体能、练擒拿格斗、练防身自卫、练协同配合、练战术运用,熟练掌握使用各种警用械具的技能。上级公安机关要认真抓好为基层公安机关配发枪证和持枪证,并抓好对特种枪支使用和实战技术的训练指导工作,这是对基层民警的最大关爱和最大维权,要让基层民警合法配枪、依法用枪、敢于用枪、善于用枪。要加大正面宣传的力度,争取多数群众和社会各界人士对公安民警的理解、信任和支持。督察部门要强化对执法活动的现场督察,有效预防和减少民警与群众的矛盾和冲突,促进民警严格、规范、文明、平和执法。
综上所述,人民警察的正当执法权益,是作为国家执法主体依法享有而又受到相应限制的权益。在新时期,基层公安机关只有积极预防和减少暴力袭警、暴力抗法等侵害公安民警执法权益案件的发生,有效维护公安民警正当执法权益,才能够保障公安队伍旺盛的士气,从而更好的维护当地社会稳定。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校园暴力的实践报告篇十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一种可怕的现象打破了校园的宁静。因为一点小事,有的同学就对自己的同学大打出手,这是一种不正常现象。同学之间应该友好相处,互相帮助,而不该应为鸡毛蒜皮小事而大动干戈。为什么会这样呢?我认为一些同学长期不与别人沟通,太以自我为中心,而不愿宽容别人的一点点过错。还有一个原因,可能是一些同学长期沉迷于网络影视之中,喜欢看一些打斗内容的故事片,盲目的模仿别人,沾染了不良风气。
同学们,住手吧,让我们重新携起手来,共同走向美好的明天。
校园暴力的实践报告篇十一
近年来,校园暴力违法犯罪时有发生,已成为严重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社会问题。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发布了最高法刑一庭妇女儿童权益刑事司法保护课题组对典型校园暴力刑事案件专项调研的报告,校园暴力犯罪到底呈现出哪些特点?记者今天专访课题组成员冉容审判长。
最高法的调研报告首先说明,校园暴力在我国时有发生,但是情况复杂,违法与犯罪交织,且多数事件未进入司法程序追究法律责任,加上目前缺少统一的事件报告、统计制度,导致难以了解我国校园暴力发生的真实情况。今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从2013-2015年各级法院审结生效的校园暴力刑事案件中抽取100多件典型案件样本进行了梳理,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此类犯罪的特点,最高法刑一庭审判长冉容介绍,校园暴力犯罪案件涉及的罪名相对集中。针对人身的暴力伤害比例最高,其中,故意伤害罪占57%,故意杀人罪占6%。
校园暴力涉及的罪名还包括寻衅滋事罪占10%;性侵、侵财犯罪各占12%,还有很小比例的聚众斗殴罪与绑架罪。
报告统计数据显示,抽查样本涉及的159名未成年被告人中,已满十四不满十六周岁的被告人占35%;已满十六不满十八周岁的被告人占65%。
冉容介绍,虽然我国规定,十四岁是可以承担刑事责任的年龄,但是,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被告人只对八类严重暴力犯罪承担刑事责任,所以,未满十六周岁的放在比较轻微的校园暴力行为,没有进入我们刑事犯罪处罚的程序,所以相对来看,这一百多件案件中,处罚的高中生及职业高中的未成年被告人占比较高。
抽取的案件样本显示,持凶器作案、造成人身伤亡后果比例较高。
冉容总结,“全国的校园暴力案件我们当时看了一下,大概持凶器的占30%多,选的这100多件案件里,持凶器的达到了49%,基本上是一半了,这些孩子一般是带弹簧刀、水果刀、猎刀……主要带刀具的比较多一些,而且造成的后果非常严重,这一百多个案子,造成被害人死亡的占35%,重伤的占32%,也就是60多起案件将近七成的被害人要么死要么重伤,不能说明全部问题,但是比例是非常高了。”
被告人作案后自首、与被害人达成赔偿谅解协议的比例分别占49%、54%。
冉容介绍,通常是构成犯罪以后,公安机关将孩子拘留或抓捕,通知家长,家长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
判刑情况统计显示,致被害人重伤的32起案件中,宣告缓刑的22件,占68.75%;判有期徒刑三年以下的4件,占12.5%;致被害人死亡的35起案件中,宣告缓刑的8件,占22.86%;三至五年有期徒刑的4件,占11.43%;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12件,占34.29%;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10件,占28.57%。
报告认为,理念存在偏差,对校园暴力的危害性认识还不够的问题比较突出。如何做到宽容而不纵容,社会还缺乏共识。从近几年处理的校园暴力事件来看,有的地方认为校园暴力是青少年成长过程中出现的小问题,主要强调教育、挽救原则,没有意识到对于那些社会危害性大的失足青少年,惩戒实际也是教育、挽救的一种重要方式,对同为未成年人的被害人的平等保护还不够。
在冉容看来,应该正确的认识到,对于被告人,实施欺凌的被告人,我们要挽救、教育,但是对被欺凌,被伤害的孩子,更应该得到法律和社会的关注和保护,因为他们,一是守法者,二,他们是弱者。
校园暴力的实践报告篇十二
目前,严重的校园暴力行为得不到有效制裁,除了有关立法不够科学和精细以外,执法力度不足导致的免除处罚泛滥也是重要原因。为了加强对校园未成年人的保护,我们应当更加重视校园暴力行为的法治化治理问题。为此,有以下几点应引起高度重视。
首先,严密人身安全保护的刑事法网。其次,应当进一步改革收容教养制度。再次,严格依法处理校园暴力行为。以法治思维观之,校园暴力的治理不是小事,它不仅是教育问题,还是在国民中从小树立法治理念和法治精神的大问题,必须高度重视,妥善处理。
校园暴力的实践报告篇十三
引言
背景考究与分析
20,云南大学的学生再以骇人听闻的暴行震惊全国:云南大学旅游文化学院经济系工商管理专业大二学生张超,于12月19日,手持dv,将残害,分尸全过程拍摄下来,如果说谋财害命,杀人、分尸,是犯罪分子发泄仇恨、增加警方侦破难度,尚可“理喻”的话,张超为何要用dv纪录血腥的分尸过程,留下犯罪的铁证呢?究竟是什么让这个19岁的少女愤怒到如此冷血和疯狂的境地?19岁,是不少女孩在父母面前撒娇的花样年华,张超却已经犯下让好莱坞的编剧都想象不出的罪行!梳理张超的家境和人生轨迹,不难发现她走向深渊的罪魁祸首:贫困、制度缺陷,以及整个社会愚昧、下流的拜金氛围。
也许,一些生活上的小冲突,点燃了张超长期以来郁积在内心的对富人利用金钱玩弄女性的愤恨,而用dv纪录整个犯罪过程,不过是失去理智之后,一种变态的自我心理上的满足。
如果,张超事件之后,年轻人依旧还在混沌着上大学,大学依旧混沌着给学生发文凭;众多的歌厅依旧热闹繁华,更多的贫困家庭依旧供不起一个大学生;有钱男人依旧在寻找各种刺激,没钱的女生依旧在出卖着自己。那么,象牙塔里的那些学子,将会加速堕落,加速走向极端。
而校园里的俊男美女们或是身着名牌,或是出手阔绰,至少也不会如他一样地拮据。他们生活在这样的群体里,不可避免的要产生自卑心理。
为了平衡这种自卑心理,马加爵选择了用另外的一种自尊来平衡那份自卑,他总是率先答出报纸上的游戏的答案,打牌时他总赢;而张超选择了被人养,选择了出卖自己而获得灯红酒绿。
然而,他们的自尊又是极度脆弱的,当马加爵仅有的优势被人怀疑的时候,他抬起了沉重的锤子;当木鸿章炫耀300万存款的时候,张超心中起了愤恨和欲望的邪念。
其实,高校不断出现性质极为恶劣的事件,不单是某几个人心理扭曲后造成的结果,在某种程度上更是整个社会大环境造就的。
其实,在每一个血腥的悲剧里,我们都看到一个个扭曲的心灵,一个个不正常的心理状况。当代大学生的心理问题,已经成为不容忽视的问题。
《中国青年报》的一份调查结果显示,14%的大学生出现抑郁症状,17%的人出现焦虑症状,12%的人存在敌对情绪。大部分学生通过各种方式成功化解了自己的低落情绪,迅速呈现出积极的精神面貌;但是一部分大学生却“在泥潭里越陷越深”,甚至走向极端,杀人的还是少数,更普遍的是自杀。
但长期以来,我们的教育,重视政教有之,强化智力有之,推崇体育有之,心理健康课常常受到忽视,一些有识之士提出的“要培养青少年健全人格”的呐喊也常常湮没于“考高分”、“上名校”的.声浪中。随着社会竞争加剧、生活节奏加快,随着社会转型期各种矛盾的聚集,我们大家都会遇到一个心理健康问题。假如没有正确的心理健康知识作引导,人的心理就极易在社会压力下扭曲、变形直至崩溃,最后以一种极端的方式向社会渲泄不满,以缓解内心的矛盾冲突。
我国高校尽管建立了心理咨询或辅导中心,但整个社会的价值取向仍然是看重学生成绩是否优秀,能否发表论文,最后能否找到工作等,对大学生的心理辅导还比较薄弱。有些高校由于缺乏专职人员或相关人员没有接受过专业的训练,心理辅导形式单调,内容僵化,针对性不强。怎样建立更有效的心理咨询,让学生在遭遇精神苦闷时,能找到倾诉的对象,大胆讲述自己的精神障碍?这个问题值得教育界深思。
同样是贫困出身,古今中外都有些人却能走上光明的道路,为什么一样的境地,结局差别如此之大呢?原因主要在于接受的教育和自我认知的差距。当前,我们不仅要提倡穷且益坚,不坠青云之志”,更要鼓励树立健全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培养健康的心理素质。我们需要对每一个大学生进行良好的公民教育,心理教育,让他们成为有着独立人格、自由思想的青年知识分子,让他们有着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对金钱的看法也不会那么极端,心态积极、健康。在这种情况下,社会无法仅仅以占有金钱的多少来衡量他的存在价值,亦无法以此来羞辱他。而在社会逐渐形成的疏导机制下,他们的心理压力能够得到释放,让他们在“不断学习、了解自己、适应环境、控制情绪、适度发泄”过程中,找到一个良好的心理支撑点。
校园暴力的实践报告篇十四
一、成立工作组织。
学校成立以分管校长为组长,政教处、级部主任、班主任为组员的校园欺凌工作小组。分管校长抓好对校园欺凌问题的安排和部署,政教处组织开展对校园欺凌问题的具体落实,确保问题得到早发现、早教育、早禁止,最终实现“校园欺凌”零数字化。
二、制定方案制度。
学校认真制定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制定完善“校园欺凌”的预防和处理制度、措施,建立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明确相关岗位教职工预防和处理校园欺凌的职责。对各处室、各级部、班主任、任课老师都提出相关监督职责,全员总动员,人人参与到预防“校园欺凌”行为工作中来。
三、开展专题教育。
全校三十个班级定期开展以“校园欺凌”治理为主题的专题教育,对学生开展品德、心理健康和安全教育,邀请公安、司法等相关部门到校开展法制教育。组织教职工集中学习对“校园欺凌”事件预防和处理的相关政策、措施和方法等,做到防范在前。通过组织学生观看影片、办手抄报等形式开展教育。加强对班级文化和班级活动的精心组织,让学生在活动中学会团结包容,健康快乐相处。
四、加强问题预防。
学校加强校园欺凌治理的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设,充分利用心理咨询室开展学生心理健康咨询和疏导,定期在全校学生中开展校园欺凌行为调查,班主任老师密切关注学生的情绪状态,认真开展“我被谁欺负了”“我发现了校园的欺凌行为”等问题的调查和排查,确定目标,及时开展家校双边教育,彻底消除问题隐患。
五、做好自查自纠。
加强各班级对校园欺凌问题的自查和研究,及时发现并有效化解学生之间纠纷,调查处置校园欺凌事件,严肃处理实施欺凌的学生。针对小学生辨别是非能力不强、易于受外界及网络影响的特点,学校组织开展对问题学生的帮扶疏导,让所有的学生都能无忧无虑快乐成长。
校园暴力的实践报告篇十五
校园本是一方净土,是培养祖国花朵的摇篮;可是,在摇篮里频繁发生着暴力事件,打破了我们校园的宁静和祥和。
在我们班上,就发生过这种暴力事件。小红就是一个性格暴躁的人,一言不合就打人。在我们班上小红与小芳是同桌,小红经常欺凌小芳,刚刚还和小芳有说有笑,不一会儿就对小芳大呼小叫甚至拳打脚踢,最严重的一次小芳的手都被打骨折了。小芳是我的好朋友,她说一直被小红欺负,可又不敢告诉爸爸妈妈,怕他们担心;更不敢告诉老师,只要告诉了老师,换来的是更加严厉的报复。最后,小芳实在是忍无可忍,就转去了别的学校。我每次听到小芳对我诉说她的事情,我都为她感到伤心。
之所以会发生这种校园暴力,有很多原因。比如,有的是因家庭的离异,有的是因为家庭暴力,有的是因受到别人的影响……总之,施暴者所生活的环境肯定有问题,他们对生活的不满,对现实的不满等等,这样就造成了性格的变异,而最终表现出来就是对弱小者的欺凌。而被施暴者来说,通常都是一些性格比较内向的人,被欺负之后都是那种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态度,久而久之却助长暴力的漫延。
为了预防校园暴力,我给大家讲几条安全小贴士:
1、在学校不要带贵重物品,避免引起不必要的麻烦;
2、被施暴后,应及时告诉老师和家长,坚决抵制施暴行为;
3、不主动与同学发生冲突;
4、不要去人烟稀少和空旷的地方。
我想对挥起拳头的同学说,你们这样做是不对的,你们不能以打人为快乐,把快乐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应该和同学和睦相处,要具有同情心和爱心。
我想对承受暴力的同学说,被施暴要及时报告老师和家长,我们不应这样该忍气吞声,要敢于同校园暴力作斗争。
为了让我们的明天还是一片蓝天,为了让更多的儿童健康成长,让我们牵起手来,向校园暴力说“不”,一起创造更美好的明天。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搜索文档
校园暴力的实践报告篇十六
校园暴力在我国时有发生,但是情况复杂,违法与犯罪交织,且多数事件未进入司法程序追究法律责任,加之目前缺少统一的事件报告、统计制度,导致难以了解我国校园暴力发生的真实情况。今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对2013-2015年各级法院审结生效的100件校园暴力刑事案件进行了梳理,这些案件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此类犯罪及审判工作的一些突出特点。简述如下:
1.校园暴力犯罪案件涉及的罪名相对集中。针对人身的暴力伤害比例最高,其中,故意伤害罪占57%,故意杀人罪占6%,寻衅滋事罪占10%;性侵、侵财犯罪各占12%,聚众斗殴罪与绑架罪分别占2%、1%(见图一)。
2.已满十六不满十八周岁的高中生及职高身份的未成年被告人占比较高。(1)159名未成年被告人中,已满十四不满十六周岁的被告人55人,占34.59%;已满十六不满十八周岁的被告人104人,占65.41%。其中已满十四不满十六周岁的比例低,与我国刑法规定上述被告人只对八类严重暴力犯罪承担刑事责任有关,故不能全面反映此类人群的校园暴力实际发生率。(2)涉案小学生占2.52%,初中生占33.96%,高中生占22.64%;职业技术学校及职业高中学生占26.42%,参与作案的无业人员占11.95%。
3.持凶器作案、造成人身伤亡后果以及作案后自首、达成谅解协议的比例较高。持刀具(包括弹簧刀、水果刀、猎刀等)作案的占49%;造成被害人死亡的占35%,重伤的占32%,意味着在校园暴力犯罪案件中,实际造成被害人重伤、死亡严重后果的比例高达67%;轻伤占17%,轻微伤占16%(见图二)。被告人作案后自首、与被害人达成赔偿谅解协议的比例高,分别占49%、54%。
4.判刑情况。(1)致被害人重伤的32起案件中,免予刑事处罚2件,占该类案件的6.25%;宣告缓刑的22件,占68.75%;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以下的4件,占12.5%;三至五年有期徒刑的2件,占2.65%;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1件,占3.13%;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1件,占3.13%。(2)致被害人死亡的35起案件中,宣告缓刑的8件,占22.86%;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以下的1件,占2.86%;三至五年有期徒刑的4件,占11.43%;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12件,占34.29%;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10件,占28.57%。
1.理念存在偏差,对校园暴力的危害性认识还不够。关爱呵护未成年人是我国及世界各国共同珍视的基本理念,也是少年司法制度发展的基石,毫无疑问,在教育挽救失足青少年方面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但是,如何做到宽容而不纵容,社会还缺乏共识。从近几年处理的校园暴力事件来看,有的地方认为校园暴力是青少年成长过程中出现的小问题,主要强调教育、挽救原则,未意识到对于那些社会危害性大的失足青少年,惩戒实际也是教育、挽救的一种重要方式,对同为未成年人的被害人的平等保护还不够。
2.规制校园暴力的相关法律规定有待完善。当前,校园暴力频发,校园暴力犯罪低龄化趋势明显。而我国刑法规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罪不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不满十六周岁只对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等八种犯罪承担刑责。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对不满十四周岁或已满十四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初犯免予治安拘留处罚。实践中,已满十四不满十六周岁的中学生实施轻伤害等犯罪时有发生,不满十四周岁的儿童故意杀人的亦有发生。校园暴力伤害案件主要以故意伤害罪追责,而构成故意伤害罪又要求致伤达到轻伤以上程度。由此导致,对不满十四周岁的儿童故意杀人、已满十四不满十六周岁的青少年实施殴打、等轻伤害的行为难以追究刑事责任,甚至也不能进行治安拘留处罚,相当一部分校园暴力事件只能由教育机构内部处理。
3.对未成年违法犯罪者的矫治措施有待落到实处。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但何谓必要时候以及家长应如何管教,缺少相关细则,并不明确。同时,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对于在学校接受教育的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学生,无力管教或者管教无效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将其送专门学校(即工读学校)接受矫治和教育。由于该措施非法定强制性措施,而是由监护人或原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加之当前工读学校的规模正逐步减少,因此,实际走进工读学校的“问题少年”有限。
当前,对校园暴力的认识、立法、处理机制等方面均存在一定不足,形成治理的短板。为了依法遏制校园暴力,为未成年人创造一个安全、健康、文明的学习、生活环境,课题组认为,需着重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转变观念,加大对严重校园暴力违法犯罪的惩治力度。施暴者与被欺凌、被伤害的孩子都是法律应该关注和保护的对象。既要重视教育预防,也不能忽视必要的惩治。既坚持未成年人犯罪与成年人犯罪的区别对待,给予未成年犯罪人在正常环境下改过自新的机会,同时也要防止对未成年人只讲从宽而不讲从严的认识偏差。对于校园暴力事件坚持宽严相济,区别对待,情节较轻的,尽量给予最大限度的感化、挽救;涉及违法,影响恶劣,理当治安拘留或者送往工读学校的,就不能简单“教育”了事;构成犯罪,甚至罪行严重,不宜宣告缓刑的,就当判处实刑,不能简单通过赔偿和解了事。通过区别对待,既彰显法律的关怀,又不失威严,公平地实现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
2.加强人身权利保护立法。校园暴力是社会暴力的一部分,当前,刑法制裁校园暴力往往于法无据。实际上,不仅仅是校园暴力,还有其他大量严重侵犯人身安全只是程度未达到轻伤标准的暴力行为被排除在刑事立法之外,一定程度上助长暴力行为公开肆虐,成为影响社会长治久安和文明程度提高的普遍性问题。从域外来看,特别重视对人身权利的刑法保护,不仅普遍将攻击殴打他人的行为认定为暴行罪,而且对言语恐吓、尾随骚扰、破坏他人生活安宁等行为均予以刑事制裁,对规范公民言行、提高社会文明程度,发挥了积极作用。例如,日本刑法在规定故意伤害罪可判处最高十五年惩役的同时,另规定了暴行罪,即实施暴行而没有伤害他人的,最高可判处二年惩役。虽然中外立法制度、法律文化有别,但随着经济发展物质富足,社会必然越来越关注人格尊严、人身安全的保护。刑事立法当顺应时代潮流,深入研究包括校园暴力在内的暴行入罪问题,为社会有序发展提供明确的规范指引。
3.针对校园暴力等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构建和完善多元化的惩戒、矫治制度体系。考察域外发达国家,无一不重视对校园暴力肇事者的惩戒、矫治。例如,德国对校园出现的恃强凌弱的“小霸王”关注态度鲜明,打击力度大,在对两次记过后仍不思悔改的校园“小霸王”,校方有权将其送到“不良少年管教部门”给予强制管教。意大利刑法规定,如果不满14周岁的人实施法律规定的犯罪(违警罪除外),并且具有人身危险性的,法官可以决定将其收容于专门针对未成年人的司法教养院(最短持续期不少于一年)或者对其实行监视自由。对我国而言,在刑法保持相对谦抑的前提下,应当积极探索构建刑罚之外的惩戒、矫治制度,比如刑罚与保安处分二元并存的制裁体系,值得研究。在我国,目前迫切需要落实和完善刑法、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法中规定的收容教养、工读教育等制度,明确实施细则,加大对相关矫治场所的资金、人员投入,用足用好我国已有的制度资源。
4.构建防治校园暴力的程序化处理机制。根据日前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该机制应包括早期预警、及时上报、事中处理以及事后心理干预等全方位内容。遏制校园暴力,既要有政策层面的决心决断,又要有智慧定力,把基础工作抓实做细。要从不同层面逐级摸清我国校园暴力的现状,分析成因,对症下药,综合施治。在课题组调研的100起校园暴力刑事案件中,持管制刀具作案者近50%,如果相关学校对这些平时即有持刀习惯的“问题少年”及早发现、干预,就会在一定程度上减少校园暴力事件的发生,或者至少可以降低校园暴力的伤害后果。域外许多国家和地区针对校园暴力进行专门立法,构建了规范的处理机制,例如韩国2004年出台的《校园暴力预防及对策法》。此外,还要注意探索借助现代信息技术手段,预测、发现、干预校园暴力。以法国为例,早在2001年就启用了校园暴力监测软件,其统计项目非常细致,包括诸如在校园内丢石块等具有暴力倾向的行为共26项,每年法国有近95%的学校向该数据库汇总校园安全信息,这就为及早发现和干预校园暴力奠定了坚实基础。相关经验值得我们借鉴。
5.进一步加大教育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要全力遏制和预防校园暴力,必须有强大的正面引导,学校要在传统安全教育的基础上强化人文、道德教育,教育学生保持对生命的敬畏和善意,尊重爱护他人,呵护生命,和谐相处,避免伤害;宣传部门要通过公益广告、专题报道等形式,加大对反校园暴力的宣传;司法机关在抓好个案办理的同时,应适时组织宣传报道,回应社会关切,营造良好舆论导向。
校园暴力的实践报告篇十七
核心提示:近年来,校园暴力违法犯罪时有发生,已成为严重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社会顽疾。最高人民法院刑一庭妇女儿童权益刑事司法保护课题组就校园暴力刑事案件作了专项调研,以期为解决相关问题提供参考。
一、现状调查。
校园暴力在我国时有发生,但是情况复杂,违法与犯罪交织,且多数事件未进入司法程序追究法律责任,加之目前缺少统一的事件报告、统计制度,导致难以了解我国校园暴力发生的真实情况。今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对2013-20各级法院审结生效的100件校园暴力刑事案件进行了梳理,这些案件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此类犯罪及审判工作的一些突出特点。简述如下:
1.校园暴力犯罪案件涉及的罪名相对集中。针对人身的暴力伤害比例最高,其中,故意伤害罪占57%,故意杀人罪占6%,寻衅滋事罪占10%;性侵、侵财犯罪各占12%,聚众斗殴罪与绑架罪分别占2%、1%(见图一)。
2.已满十六不满十八周岁的高中生及职高身份的未成年被告人占比较高。(1)159名未成年被告人中,已满十四不满十六周岁的被告人55人,占34.59%;已满十六不满十八周岁的被告人104人,占65.41%。其中已满十四不满十六周岁的比例低,与我国刑法规定上述被告人只对八类严重暴力犯罪承担刑事责任有关,故不能全面反映此类人群的校园暴力实际发生率。(2)涉案小学生占2.52%,初中生占33.96%,高中生占22.64%;职业技术学校及职业高中学生占26.42%,参与作案的无业人员占11.95%。
3.持凶器作案、造成人身伤亡后果以及作案后自首、达成谅解协议的比例较高。持刀具(包括弹簧刀、水果刀、猎刀等)作案的占49%;造成被害人死亡的占35%,重伤的占32%,意味着在校园暴力犯罪案件中,实际造成被害人重伤、死亡严重后果的比例高达67%;轻伤占17%,轻微伤占16%(见图二)。被告人作案后自首、与被害人达成赔偿谅解协议的比例高,分别占49%、54%。
4.判刑情况。(1)致被害人重伤的32起案件中,免予刑事处罚2件,占该类案件的`6.25%;宣告缓刑的22件,占68.75%;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以下的4件,占12.5%;三至五年有期徒刑的2件,占2.65%;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1件,占3.13%;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1件,占3.13%。(2)致被害人死亡的35起案件中,宣告缓刑的8件,占22.86%;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以下的1件,占2.86%;三至五年有期徒刑的4件,占11.43%;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12件,占34.29%;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10件,占28.57%。
二、突出问题。
1.理念存在偏差,对校园暴力的危害性认识还不够。关爱呵护未成年人是我国及世界各国共同珍视的基本理念,也是少年司法制度发展的基石,毫无疑问,在教育挽救失足青少年方面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但是,如何做到宽容而不纵容,社会还缺乏共识。从近几年处理的校园暴力事件来看,有的地方认为校园暴力是青少年成长过程中出现的小问题,主要强调教育、挽救原则,未意识到对于那些社会危害性大的失足青少年,惩戒实际也是教育、挽救的一种重要方式,对同为未成年人的被害人的平等保护还不够。
2.规制校园暴力的相关法律规定有待完善。当前,校园暴力频发,校园暴力犯罪低龄化趋势明显。而我国刑法规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罪不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不满十六周岁只对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等八种犯罪承担刑责。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对不满十四周岁或已满十四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初犯免予治安拘留处罚。实践中,已满十四不满十六周岁的中学生实施轻伤害等犯罪时有发生,不满十四周岁的儿童故意杀人的亦有发生。校园暴力伤害案件主要以故意伤害罪追责,而构成故意伤害罪又要求致伤达到轻伤以上程度。由此导致,对不满十四周岁的儿童故意杀人、已满十四不满十六周岁的青少年实施殴打、侮辱等轻伤害的行为难以追究刑事责任,甚至也不能进行治安拘留处罚,相当一部分校园暴力事件只能由教育机构内部处理。
3.对未成年违法犯罪者的矫治措施有待落到实处。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但何谓必要时候以及家长应如何管教,缺少相关细则,并不明确。同时,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对于在学校接受教育的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学生,无力管教或者管教无效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将其送专门学校(即工读学校)接受矫治和教育。由于该措施非法定强制性措施,而是由监护人或原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加之当前工读学校的规模正逐步减少,因此,实际走进工读学校的“问题少年”有限。
三、思考与应对。
当前,对校园暴力的认识、立法、处理机制等方面均存在一定不足,形成治理的短板。为了依法遏制校园暴力,为未成年人创造一个安全、健康、文明的学习、生活环境,课题组认为,需着重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转变观念,加大对严重校园暴力违法犯罪的惩治力度。施暴者与被欺凌、被伤害的孩子都是法律应该关注和保护的对象。既要重视教育预防,也不能忽视必要的惩治。既坚持未成年人犯罪与成年人犯罪的区别对待,给予未成年犯罪人在正常环境下改过自新的机会,同时也要防止对未成年人只讲从宽而不讲从严的认识偏差。对于校园暴力事件坚持宽严相济,区别对待,情节较轻的,尽量给予最大限度的感化、挽救;涉及违法,影响恶劣,理当治安拘留或者送往工读学校的,就不能简单“教育”了事;构成犯罪,甚至罪行严重,不宜宣告缓刑的,就当判处实刑,不能简单通过赔偿和解了事。通过区别对待,既彰显法律的关怀,又不失威严,公平地实现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
2.加强人身权利保护立法。校园暴力是社会暴力的一部分,当前,刑法制裁校园暴力往往于法无据。实际上,不仅仅是校园暴力,还有其他大量严重侵犯人身安全只是程度未达到轻伤标准的暴力行为被排除在刑事立法之外,一定程度上助长暴力行为公开肆虐,成为影响社会长治久安和文明程度提高的普遍性问题。从域外来看,特别重视对人身权利的刑法保护,不仅普遍将攻击殴打他人的行为认定为暴行罪,而且对言语恐吓、尾随骚扰、破坏他人生活安宁等行为均予以刑事制裁,对规范公民言行、提高社会文明程度,发挥了积极作用。例如,日本刑法在规定故意伤害罪可判处最高十五年惩役的同时,另规定了暴行罪,即实施暴行而没有伤害他人的,最高可判处二年惩役。虽然中外立法制度、法律文化有别,但随着经济发展物质富足,社会必然越来越关注人格尊严、人身安全的保护。刑事立法当顺应时代潮流,深入研究包括校园暴力在内的暴行入罪问题,为社会有序发展提供明确的规范指引。
3.针对校园暴力等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构建和完善多元化的惩戒、矫治制度体系。考察域外发达国家,无一不重视对校园暴力肇事者的惩戒、矫治。例如,德国对校园出现的恃强凌弱的“小霸王”关注态度鲜明,打击力度大,在对两次记过后仍不思悔改的校园“小霸王”,校方有权将其送到“不良少年管教部门”给予强制管教。意大利刑法规定,如果不满14周岁的人实施法律规定的犯罪(违警罪除外),并且具有人身危险性的,法官可以决定将其收容于专门针对未成年人的司法教养院(最短持续期不少于一年)或者对其实行监视自由。对我国而言,在刑法保持相对谦抑的前提下,应当积极探索构建刑罚之外的惩戒、矫治制度,比如刑罚与保安处分二元并存的制裁体系,值得研究。在我国,目前迫切需要落实和完善刑法、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法中规定的收容教养、工读教育等制度,明确实施细则,加大对相关矫治场所的资金、人员投入,用足用好我国已有的制度资源。
4.构建防治校园暴力的程序化处理机制。根据日前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该机制应包括早期预警、及时上报、事中处理以及事后心理干预等全方位内容。遏制校园暴力,既要有政策层面的决心决断,又要有智慧定力,把基础工作抓实做细。要从不同层面逐级摸清我国校园暴力的现状,分析成因,对症下药,综合施治。在课题组调研的100起校园暴力刑事案件中,持管制刀具作案者近50%,如果相关学校对这些平时即有持刀习惯的“问题少年”及早发现、干预,就会在一定程度上减少校园暴力事件的发生,或者至少可以降低校园暴力的伤害后果。域外许多国家和地区针对校园暴力进行专门立法,构建了规范的处理机制,例如韩国出台的《校园暴力预防及对策法》。此外,还要注意探索借助现代信息技术手段,预测、发现、干预校园暴力。以法国为例,早在就启用了校园暴力监测软件,其统计项目非常细致,包括诸如在校园内丢石块等具有暴力倾向的行为共26项,每年法国有近95%的学校向该数据库汇总校园安全信息,这就为及早发现和干预校园暴力奠定了坚实基础。相关经验值得我们借鉴。
5.进一步加大教育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要全力遏制和预防校园暴力,必须有强大的正面引导,学校要在传统安全教育的基础上强化人文、道德教育,教育学生保持对生命的敬畏和善意,尊重爱护他人,呵护生命,和谐相处,避免伤害;宣传部门要通过公益广告、专题报道等形式,加大对反校园暴力的宣传;司法机关在抓好个案办理的同时,应适时组织宣传报道,回应社会关切,营造良好舆论导向。
校园暴力的实践报告篇十八
如今校园暴力的现象屡见不鲜,我们要时刻谨记这些警句,告诫自己也教育他人我们应该抵制校园暴力!
礼貌是最容易做到的事情,也是最容易忽视的事情,但她却是最珍贵的.事情。
健康生活,文明做人,平安校园,幸福一生。
树立文明新风,共建和谐校园;维护校园安全,创建平安环境。
好少年=文明+价值+爱心+力量。
文明在于细节处理,安全在于未然防患。
坚持以人为本,共创美好校园。
留心捡起是的一片纸,纯洁的是自己的精神;有意擦去的一块污渍,净化的是自己的灵魂。
关注生命、关注安全、关注稳定。
创建“平安校园”,争做文明员工。
增强法制观念,提高防范意识。
共建安全稳定和谐美丽校园。
积小安为大安,平安建设铸心间。
为了师生员工的安全幸福,请积极参与校园平安建设。
师生携手共建“平安和谐校园”。
积极开展创建平安校园活动,给师生员工以正义感、安全感。
建设平安校园,构建和谐社会;。
建设平安校园,共创美好家园;。
抓平安创建、保治安稳定、促社会和谐;。
建设平安校园,从我做起,从点滴做起;。
建设平安校园,打造平安生活;。
扎扎实实抓创建,平平安安每一天。
人人创平安,平安为人人。
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建设平安校园,优化育人环境;。
整治隐患,强化管理,努力营造安全生产生活环境;。
营造校园安全氛围,创造温馨学习环境。
维护校园安全,营造和谐环境。
【本文地址:http://www.xuefen.com.cn/zuowen/805133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