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结是对过去一段时间内的经历与成果进行归纳与总结的重要方式。写一篇完美的总结需要全面梳理与分析自己的经历与成果。借鉴一些成功的总结实例,可以提高我们自己的写作水平和思维能力。
信息系统录入工作总结篇一
九个月弹指一挥间就毫无声息的流逝,就在此时需要回头总结之际才猛然间意识到日子的匆匆。
今年4月26日,我来到规划建设处工作,近九个月以来,在处领导以及同事们的支持和帮助下,我较快地适应了工作。第一次系统的学习《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第一次深入百姓家中做搬家动员工作;第一次对已搬家房屋进行验收;第一次组织拆迁公司对已验收房屋进行拆除;第一次接待群众上访,对群众关心问题给予解答。正是这许许多多的第一次,让我真正热爱上我的工作,真正感受到了成长的快乐。
回顾这段时间的工作,我在思想上、学习上、工作上都取得了很大的进步,成长了不少,但也清醒地认识到自己的不足之处:首先,在理论学习上远不够深入,尤其是将理论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去的能力还比较欠缺;其次,在工作上,工作经验尚浅,给工作带来一定的影响,也不利于尽快成长;再次,在工作中主动向领导汇报、请示的.多,相对来说,为领导出主意、想办法的时候少。
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一定会扬长避短,克服不足、认真学习、发奋工作、积极进取、尽快成长,把工作做的更好,为人民群众做的更多,贡献做的更大。
信息系统录入工作总结篇二
由政府、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及公民个人依法举办的幼儿园、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高等学校,具体范围见附表。
(二)教师范围。
学校在编教职工和签订一年以上合同的教师岗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和管理岗位教职工,离退休教职工信息不采集。
(三)信息范围。
根据学校类别不同,相应采集教师基本信息、学习经历、工作经历、岗位聘任、教育教学、培训研修等方面的基础信息。具体采集范围由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于系统启用前,在上报国家核心信息基础上研究选定,可根据需要进行研制拓展。
日前,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部署与启用工作培训会议在拉萨召开。国家督学、自治区副总督学、自治区教育督导委员会常务副主任(正厅级)、自治区教育厅党组成员旺堆出席会议并讲话。各地(市)教育局、各高校、各县(区)及区教育厅相关处室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对各地(市)、各高校、各县(区)负责全国教师信息管理系统的操作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在培训活动现场,承担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部署工作的中软国际公司技术人员对教师管理信息系统核心业务功能、系统操作和维运等相关知识作了细致介绍,对参训人员上机操作进行了专业培训,并就相关问题同参训人员进行交流和现场答疑。
据悉,此次培训推动了我区教师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工作,加快推进了教师管理信息化进程,为下一步信息采集工作、优化管理流程、提高管理效率和提升决策水平奠定了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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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系统录入工作总结篇三
只有善于总结过去的经验,才能更好地展望未来。下面我就总结一下五十天的培训经历。
开学的日子伴随到来的是严格的军训。军训时间为期七天,七天不是很长,但却是我们第一次展示自我的机会。教官是位年轻的士官,身材并不高大,年龄也比我们绝大多数学员都要小,但从他那稚气未脱的脸上却写满了严肃、认真与负责。在训练中,对于我们不规范的动作与姿势,陈教官会一而再,再而三的示范给我们看,不厌其烦,严格要求。
军训是辛苦的,但是收获是快乐的。在那短短的七天里,我们这些来自全国五湖四海的新员工从互不认识、腼腆羞涩道到彼此相熟,可谓同志情深。当然,更重要的是,军训让我们学会了吃苦耐劳,让我们理解到纪律的重要性,认识到个人与集体荣誉的联系。在军训中,我们从中收获良好的习惯,每天按时出操,每天叠豆腐块,每样生活用品摆放整齐。这些都在考验着我们的意志,促进我们成长,使我们从懒散自由的社会生活重新恢复了青春、阳光、紧张的校园节奏,以便今后更好的投入到工作当中。
如果说军训锻炼了我们坚强的意志和良好的作风,那么随后老师的授课则教会了我们职业生涯中必备的安全知识、技术知识以及终生学习的态度。
专业知识方面,老师没有教条式的讲解理论知识,更多的都是将大家在将来的实际工作中会遇到的运行设备和实际工况与所用到的理论知识相融合,进行讲解。期间,还会共享一下音视频等材料来丰富课堂生活。这种生动的联系实际的理论课程不仅端正了我对知识的态度,也让我对实际工作中将要面临的问题有了一个基础性的了解,培养了我怀疑的态度,工作中一定要多将学到的理论知识与现场相结合,全面的看待问题。
在现场真实地操作的感觉深深的吸引着我。记忆最深刻的就是继电保护和变电运维。
通过对电力系统故障分析的学习,对电力系统正常运行有了深刻的理解,对电力系统常见故障有了全面的认识,在对各种故障的特点进行总结后,我发现了故障的规律性,以及继电保护在这些故障的针对性。然后是通过对各种故障的特点进行总结分类,讲述了保护的构成原理,以及各种原理的保护的使用范围,优点和缺点,以及系统中各种保护的配合使用问题。分为控制回路、测量回路、信号回路、调节回路、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回路以及操作电源系统的二次回路是我们设计保护的重点。
变电运维仿真实训室,主要操作九洲站仿真系统,大概有100多台仿真机。九洲仿真实训包括了常规倒闸操作、断路器故障实训、母线故障实训、线路故障实训、变压器故障实训等几个模块。实际操作的过程中总会遇到形形色色的各种问题,每一个问题或易或难老师都会不厌其烦的为我们解答,在与老师们的交流中让我对现在应用普遍化的自动化变电站的构造、内部情况、操作方法都有了明确的认识和思路。
信息系统录入工作总结篇四
**街道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不断加强干部教育管理,完善作风建设,狠抓制度落实,取得了显着成效。
狠抓教育管理,为作风效能建设奠定坚实基础。落实目标责任制,对党风廉政建设进行层层分解和全面部署,与基层各社区党支部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进一步明确各社区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职责。
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坚持从源头抓教育的原则,利用机关全体人员会、党政联席会、居委会主任例会进行集中学习,同时利用宣传栏、开展大讨论等方式,深入宣传预防和惩治腐败的法规、制度等,提高了党员干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和反腐倡廉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有了较大提高。
完善规章制度,形成作风效能建设长效机制。坚持用制度管事、管人、管权、管钱,着力发挥制度的整体功效,构建科学合理有效的制度体系。突出抓好规范机关干部从政行为,对公车管理、考勤、会议、接待等制度进行明确规定。突出抓好党务居务财务公开,公开内容包括计划生育、廉租房、低保、财务等,居务监督委员会发挥应有作用,有效开展对居务事务民主决策、“三务”公开、集体“三资”和便民服务的监督,使广大群众及时了解和参与社区各项事务,出谋划策助力社区发展。完善居民事务干部代办工作制度,规范工作流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实行“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等制度,严格做到服务内容、办事程序、收费标准、服务电话、工作人员情况公开,使群众一目了然,确保工作“优质、高效、便捷、公开”运转。
落实执政为民,提高为民服务能力和水平。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设有民政救助、计划生育、劳动保障等8个服务窗口,可集中一站式办结30余项与社区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服务事项。()11个社区均依托街道便民服务大厅,建成社区代办站,大厅确定9名专职代办员,各社区配备2至3名代办员,组成36人的专兼职代办员队伍,进行居民事务代办和居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截至目前,为居民办理计划生育业务1792件,残疾人业务210件,为944名居民办理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缴纳保费96.16万元。不断加大对城市困难群众救助力度,做好城乡低保工作,截止目前,共发放保障金200余万元;积极开展“情暖万家、朝阳助学、夕阳扶老、爱心助残、康复助医”五大救助工程,为辖区内14名大病致困人员办理大病医疗救助,对9名困难人员实施社会救助。全力解决社区居民关切的热点、难点问题,2013年确定老旧小区改造、背街小巷改造、农贸市场改造、保障性住房建设等10件为群众办好事实事并张贴公示。目前,完成投资330余万元,共拆除乱搭乱建300余处,清运垃圾3000余吨,平整荒草地约12000平方米,修建2000平方米娱乐场所4处、健身广场5处,建凉亭3个,完成15栋楼的外墙粉刷。开展税务街外墙保温工程,现已完成6座居民楼的外墙保温工程和两座居民楼的窗户更换工作。筹资30余万元,对柳杭市场进行规范升级改造,更换棚顶、排水设施,修复修建经营柜台、规范广告牌匾等工作基本完成。
狠抓监督检查,确保作风效能建设取得实效。积极做好社区各项惠民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以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核心,以实物、医疗、就业、助学、养老等配套措施为补充的社区救助制度,认真落实好“低保”、社会救济、廉租住房和城镇医疗等各项优抚政策。今年上半年,街道为618户城市低保户发放保障金140余万元,为50户农村低保户发放保障金6.1万元,为11名大病致困人员实施大病医疗救助,对8名困难人员实施社会救助。做好重点项目有关情况的督导和监督检查,重点对基层“政务居务公开”、“责任追究”、“五账代管”等开展情况进行审计监督,提高基层民主决策透明度。积极发挥群众监督、信访举报、审计监察和专项检查等渠道的作用,实行包案负责制,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营造和谐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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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系统录入工作总结篇五
社区居委会服务场所包括社区居委会工作用房和居民公益性服务用房。
第三条社区居委会服务场所建设应当遵循政府主导、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综合保障的原则。
第四条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社区居委会服务场所建设保障工作的领导,根据社区居委会服务场所的建设布局,将其纳入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分步实施。
社区居委会服务场所由市、区人民政府统筹解决。市、区人民政府出资建设或者购买、租赁的,所需资金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第五条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社区居委会服务场所建设保障工作联系协调机制,及时研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市民政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统筹、协调、监督本市社区居委会服务场所建设保障工作。区民政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统筹、协调、监督本辖区内社区居委会服务场所建设保障工作。
规划、土地、住建、发改、财政、国资管理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社区居委会服务场所的建设保障工作。
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社区居委会服务场所的管理、使用及维护工作。
第六条社区居委会服务场所的建设保障,应当纳入城市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社区发展相关规划。
市民政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市规划、土地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市管理、服务要求,编制本市社区居委会服务场所专项规划(以下简称专项规划)。专项规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纳入控制性详细规划,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公众的监督。
经批准的专项规划,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因城市建设确需变更的,应当按照原审批程序报批。
第七条社区居委会服务场所按照每一百户不低于三十平方米的标准建设。总户数低于一千户的,建筑面积不少于三百平方米;总户数超过四千户的,建筑面积不超过一千二百平方米。国家、海南省对社区居委会服务场所的建设标准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社区居委会服务场所的设置应当方便居民办事和生活。
第八条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小区的社区居委会服务场所尚未建设或者建筑面积达不到标准的,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辖区内闲置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房产优先安排给社区居委会作为服务场所使用;辖区内没有闲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房产或者不能满足需要的,通过下列途径逐步解决:
(一)社区内用地现状具备建设条件的,由区人民政府组织新建、改建或者扩建;。
(二)社区内用地现状不具备建设条件的,由区人民政府通过购买、置换、调剂、租赁等方式解决。
由村民委员会改为社区居委会的,其服务场所的建设保障适用前款的规定。
第九条因棚户区改造需要拆除社区居委会服务场所的,应当在改造规划中按照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标准安排就地配建。征收后的补偿经费不能满足配建需要的,由区人民政府在该棚户区改造项目资金中安排相应的建设资金。
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且需要设立社区居委会的,其服务场所采取相应措施逐步解决:
(二)属从国有企业剥离出来或者因国有企业改制等原因移交地方管理的社区,服务对象主要仍为原企业职工和家属的,由企业解决或者由企业在移交地方管理时一次性按照标准解决相应的社区居委会服务场所;企业特别困难的,市、区人民政府给予适当补助。
第十一条本办法施行前已租用、借用房屋作为社区居委会服务场所的,其房屋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房产的,原租、借单位应当继续予以优先租、借,并优惠或者免收租金;属国有企业的,在同等条件下应当继续予以优先租用。
第十二条控制性详细规划要求配建社区居委会服务场所的建设用地(包括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用地),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提供用地规划条件时,应当明确社区居委会服务场所的配建要求;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社区居委会服务场所的建设作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条件,并依法予以公示。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在办理土地出让手续时,应当将规划条件纳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应当按照社区居委会服务场所与开发项目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交付使用的原则,明确约定社区居委会服务场所的建筑面积、建设成本、投资主体和开发时序等内容,其中独立用地的应当明确在首期开发建设时同时实施。
第十三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配建社区居委会服务场所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的要求和本办法第七条的标准,将社区居委会服务场所的建设纳入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
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规定的社区居委会服务场所配套建设指标对建设单位的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规定配置标准和要求的不予批准。
第十四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核实手续时,对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要求配建社区居委会服务场所的建设项目不予出具建设工程规划核实证明,并向建设单位发出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未经规划核实或者未通过规划核实的,建设单位不得组织竣工验收。
各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对建设单位擅自缩减社区居委会服务场所配建项目及规模、擅自调整项目位置,或者不按照规定时序进行建设等行为进行监管、依法处理。
第十五条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加强社区居委会服务场所建设质量的监督管理,对建设单位组织的竣工验收进行监督,并按照规定受理竣工验收备案。
第十六条按照本办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要求配建社区居委会服务场所的,其建设资金来源、产权归属和管理使用方式等由市人民政府作出明确规定,并采取相应的鼓励措施,扶持建设单位配建社区居委会服务场所。
鼓励单位、个人捐赠财产或者采取其他方式资助社区居委会服务场所建设。
第十七条市民政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社区居委会服务场所建设保障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将社区居委会服务场所建设保障有关情况向市人民政府报告,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
市规划、土地、住建、发改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将社区居委会服务场所建设保障有关的规划、建设计划、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竣工验收合格证明等文件抄送市民政行政主管部门。
第十八条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社区居委会服务场所的管理。政府出资建设或者购买的社区居委会服务场所未经区人民政府批准不得用于经营、出租、转让、抵押或者挪作他用,不得改变社区居委会服务场所的使用性质。
第十九条市、区民政、规划、土地、住建、发改、财政和国资管理等行政主管部门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履行社区居委会服务场所建设保障职责的,由市、区人民政府或者有关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二十条建设单位违反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关于社区居委会服务场所建设义务约定的,依法追究违约责任。
信息系统录入工作总结篇六
春节刚过,新学期又开始了。寒风瑟瑟,阴雨绵绵,校内仅有的三、四根杨槐树的光光枝丫在风中颤抖摇曳。走过坑洼积水的泥泞操场,来到教室,无一张字画的墙上,白灰东掉一块西掉一块,风从破损的玻璃窗灌进来,吹到坐得不端正的学生身上,松散的桌凳偶尔发出“叽嘎”的声响,引起一小阵骚动。教师慢吞吞地在讲台上讲着,重复着年年重复的话语。来到教师办公室,有五、六个教师在备课。当有陌生人经过,他们抬头盯了一眼,眼光又移到了备课本上。从学校任何角落,看不到新学期的喜悦,春节的欢乐已荡然无存。是呀,师生们还忘不了前几个月因打架致死的曾某的惨景,忘不了因追打而失去一只眼的苏某的痛苦,一学期无校长,学校内纷乱争吵,大批教师要求外出打工或调动,各级“官员”避而远之。作为教师,谁愿意这样呢!大家都盼望浮燥后能宁静,盼望来一个好的领导力挽狂澜。
迷茫中、困惑中、纷乱中、盼望中,忽然传来消息,有一位新校长将调任学校。后来再一打听,他叫x华伦,从茨竹中学调来。一下子我们xx中学好像充满了曙光。
校长刚到学校,xx中学一双双怀疑的眼光盯在他身上。他能行吗?于是各种议论悄然而至。但是“不管风吹雨打,胜似闲庭信步”他似乎全然不知道人们的议论,开始了自已的工作。
多方筹资校园换新。
他来到xx中学后,最棘手的最紧迫的、也必须完成的当然是筹资迁校,“普九”迎国检。
xx中学原与中心校共处一地,面积小,相互干扰大,不适应新时期教育的发展,更不能达到“普九”的要求。校长积极协调,政府痛下决心,投资120万搬迁了xx中学。迁入新校后,师生员工无不欢欣鼓舞,但接踵而来的又有许多困忧。虽然房子修好了,但是政府的“油水”再也挤出一点了,内部设施及环境整治要靠学校自已想办法解决。此时新校操场乱石成堆、坑洼不平,无一棵花草,各种教学设备需要添置,桌凳需要大批更换,教师上期的奖金、医药费等着下发,账上的9000多元赤字需要弥补、、、、、、。总之,急需要10万余元资金。钱从哪里来?学校无任何收入,怎么办?在此情境下,x校长召开了多次行政会、校务会等讨论、研究,制定筹资“普九”的措施:一是节省开支,广开财源;二是举债借资;三是“化缘”求助。措施出台,是否行之有效,上至行政人员、下至教师无不心存怀疑,就连他本人也怀疑过。但他仍以极大的热情,倾全部精力,投入了筹资工作。
首先是举债借资。一是向教师借款。教师本来收入不高,除生活必需和日常开销,所剩无几,能借出的不多。大家都知道,学校无收入来源,尚欠债9000多元,有无偿还能力,是一个未知数,都有不愿意把自已千辛辛苦苦积攒的钱借出来。x校长挨家挨户去劝说,作动员工作,磨破嘴皮,教师们还是半信半疑。功夫不负有心人,最后他拿出自已准备买房的8000元,借给了学校。教师们被他的表率所感动,很快借资给学校近5万元。二是向外单位借款。x校长来回上下奔波,到处找单位或银行借贷,那怕碰“钉子”,也痴心不改。苍天不负有心人,他把实验中学的领导请到我校参观,用真情感动了实验中学的领导们,无息借出1万元解我校燃眉之际。三是向“施工”的老板借,他们自已垫资施工,学校筹到经费后再支付。
其次是“化缘”求助。求助个体户和单位赞助支援。他先后找过十几个老板和好几个单位,终于获得30元、50元或几百元的捐助,解决了一些问题。
第三,节支开源。他制定制度,加大力度,严格管理,厉行节约,口号是“节约有奖,浪费受惩”。通过严格的管理,从水电费、电话费、办公费、招待费中尽力节约,能为“迎检”节约一分钱绝不多用。例如,为了节约开支,每次购买东西都精打细算,有时为节约几角钱与商店老板讨价还价半天。他还充分利用现有条件,广辟财源。通过招对食堂的管理,同往年相比每年多收入6000多元,还充分利用得天独厚的操场两边的沙石创收。
在短短“迎检”两年来的时间里,筹资20余万元,建起了校大门正面80余米围墙,平整了操场,所有的教师办公桌凳全部换新,新增学生桌凳250套,修花台20个,栽种了花草树木,修建舞台1个、有文化墙、阅报栏,字画标语全部瓷砖化、玻匾化,一个美丽的校园初见端倪。教学设备设施得到了明显改善,9月添置计算机30多台,而今,在他的带领下,xx中学正向一流的农村中学迈进。
以身作则再铸辉煌。
x校长到xx中学后,开拓进取,锐意改革。他本人并组织全体教职工多次外出参观学习,引进先进的管理,科学治校,依法治校。他组织制定了《xx中学教职工奖惩方案》,对学校教职工和各部门的奖惩目的、意义、内容和方法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该规定对全面贯彻落实了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了素质教育,科学管理,统帅学校工作作用极为巨大。根据奖惩方案,又制定《教职工出勤奖实施细则》、《教师职工年度考核及奖励方案》、《课时津贴发放方案》等,全面奖励各项工作突出的个人和部门。对不执行《教育法》和《教师法》等的个人和部门实行严惩,使教职工端正了教育思想,强化了岗位职责;真正体现了奖勤罚懒,绩效优先,调动了教职工的积极性。
学校除了严格的制度管理之外,德治也十分重要。首先x校长加强了教职工政治学习,师德教育常抓不懈。第二,关心教职工疾苦,“乐教师所乐,悲教师所悲”。凡是教职工的满旬、红白喜事、生病住房等,他同工会一道恭贺、慰问、探望、解决,让教职工们感到学校大家庭的温暖。如$2老师遭到歹徒的抢劫致伤,他知道后同工会主席马上请人把$2老师送到医院,同时积极要求派出所缉凶。又如$2老师出了车祸,他亲自到两路去探望。一幕幕,一件件无不打动教职工的心,激发了他们工作的积极性。第三,若教职工家庭有纠纷,他主动及时调解处理各种矛盾;若教职工在教育教学上有困难,他主动去帮助、去开导、去解决。
他不但严格要求他人,而且更严格要求自已。首先他以身作则,每天几乎最早到学校做办公室清洁,检查学生和教师到位情况。很双休日、节假日也未休息,学校大小事他争着做,真正起到表率作用,全校师生无不赞扬。为了搞好教育教学改革,他亲自带头上教研课和班会课,让全体教师学习观摩,在学校掀起了教育教学改革热潮。第二,从不搞特殊化,凡要求教职工做到的,自已首先做到。如他要求40岁以下的教师参加进修提高,首先他自已参加了学习。自己请假,超出规定期限仍按制度执行。
三年来的努力,教职工的思想稳定了,教育教学质量上去了,受到了当地党委政府及全镇人民的好评。各方面的工作都有极大的提高,—他被选为区、镇两级人大代表;被原xx乡评为“两年文明”先进个人;99年被评为渝北区先进教育工作者。
在他带领下,中学的明天将更美好!
信息系统录入工作总结篇七
为做好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教师系统”)建设与应用的省级规划、组织部署和统筹协调工作,确保教师系统部署与启用工作有序开展,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部署和启动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16〕3号)精神,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教师系统是国家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的核心组成部分,具备教师基础信息管理和业务管理两项基本功能,旨在为各地各校进行教育决策提供信息服务,为推进教师工作管理信息化提供支持,进一步提升决策水平、优化管理流程、提高管理效率,更好地开展教师队伍建设工作。
二、主要任务。
(一)教师信息采集。
依托教师系统,采集全省各级各类教师基础信息,为每一名教师建立电子档案,确保教师“一人一号”,实现联网运行。
1、信息采集范围。
学校范围:由政府、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依法举办的幼儿园、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高等院校等。
本省纳入机构编制管理的各级教研、培训、电教等教学支持辅助机构和校外教育机构等教师信息暂不采集,具体采集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教师范围:学校在编教职工和签订一年以上合同的教师岗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和管理岗位教职工,不包括离退休教职工。
2、信息指标体系。
教师信息指标主要包括教师基本信息、学习经历、工作经历、岗位聘任、教育教学、培训研修等基础信息,可根据需要对不同类型学校的教师信息进行适当拓展。
(二)信息动态更新。
在完成信息采集、创建教师信息系统的基础上,建立全省教师信息动态更新机制,确保信息准确有效。
(三)教师系统应用。
充分利用教师系统的应用功能模块,并结合我省教师管理工作实际情况,推进教师信息管理系统的应用,实现基础信息管理、业务管理和教师工作的深度融合。
三、任务分工。
(一)省教育厅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全省教师信息采集和系统应用工作的领导,负责统一规划和组织协调工作。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省项目联合工作组,省项目联合工作组分别由省教育厅师资管理处(兼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展规划处、财务审计处、基础教育处、高等教育处、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等处室及省教育研究培训院(兼省项目联合工作组办公室)、省电化教育馆组成,按各自职能具体负责统一部署、指导全省教师信息系统的部署与启用工作,并负责组织、指导省属学校教师信息采集。
(二)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由教师人事管理、发展规划、财务、基础教育、教研培训、电教等相关管理部门组成联合工作组,相关负责人任组长,教师人事管理部门牵头,成立相应的机构,配备精干人员,建立相应制度,负责对所辖教师信息采集和系统应用工作的领导,负责组织、指导本市县幼儿园、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信息采集和系统应用工作,落实学校相关人员的培训经费。
(三)省属学校也要整合相关部门力量,成立联合工作组,做好所辖教师信息采集和系统应用工作。
四、具体部署。
(一)前期准备。
1、初始化学校(机构)代码信息。
学校(机构)分四级建立用户账号:省级、地市级、县(包括区、县级市)级,校级。
2、建立学校用户账号。
每一学校设系统管理员、信息管理员、信息查询员等三类账号。系统管理员负责管理本级用户及下级系统管理员的账号权限和账号密码等;信息管理员负责管理本级及下级单位教师信息录入、审核和上报工作,组织开展系统应用工作;信息查询员负责查询本级及下级单位教师基础信息及相关统计信息。各市县、学校(机构)用户账号,由省教育研究培训院根据教育部的用户账号分配统一分发。学校用户账号限于具有法人资格单位,教学点教师的'信息采集管理统一由所辖中心校负责。
(二)专项培训。
1、省级工作部署与培训。
省教育厅统一组织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和省属学校(单位)相关业务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的专项培训。培训对象为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高等院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等分管领导、教师人事管理部门负责人和教师信息业务技术负责人。
培训内容包括教师信息系统管理与应用的总体要求、教师系统核心功能、教师基础信息指标、数据采集与应用流程、系统运维与系统安全等。
2、市县级工作部署与培训。
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按照省教育厅统一部署,及时完成学校相关负责人培训。培训对象为本市县各学校教师信息工作的业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各市县应于2016年10月底前完成相关培训工作。
(三)信息采集与审核。
1、生成教师账号。
教师账号由学校系统管理员录入本校教师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等四项基本信息后生成。教师可使用账号登录系统,填报、查询个人有关信息,完善个人网络电子档案。
2、录入教师信息。
学校信息管理员负责录入本校教师信息,可采取批量导入信息表或在线填报方式进行,也可由教师个人按学校类型的基础信息指标进行个人在线填报。为确保信息准确,教师考核结果、待遇、师德和专业技术职务等信息应由学校统一填报或审核。
3、教师信息审核。
教师信息采集本着“谁填报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确保信息采集及时、全面、准确。
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省属学校(单位)负责对所辖教师填报的信息进行审核,信息审核无误后确认生效,要确保2016年12月底前完成教师信息的采集和审核工作。
(四)信息管理与更新。
省、市、县级信息管理员要有效利用系统,及时掌握下级单位数据采集情况,做好督促监管工作,确保信息采集按进度开展。
教师信息生效后,如发生变化应及时更新。新信息添加可由教师本人操作,经审核后生效;变更已有信息需由学校信息管理员提交申请,经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变更。
(五)有效应用信息。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按权限开展信息查询、统计分析、生成报表等方面的应用工作。
我省将充分应用教师系统的教师培训学分(学时)、教师变动和教师交流轮岗等业务管理模块,深入探索教师系统应用的路径与机制,不断完善我省继教网管理系统,确保系统正常、可持续运转。
五、保障措施。
(一)明确分工,统一规划部署。
省项目联合工作组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1、师资管理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项目工作方案的制订,沟通协调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和项目联合工作组,统筹指导省项目联合工作办公室、各市县、省属学校对教师信息系统的部署启用和日常使用工作,负责运用系统对全省队伍状况进行统计分析,为省教育厅作出相关决策提供参考等。
2、发展规划处:负责教师信息与教育事业统计数据的衔接等。
3、财务审计处:负责保障系统运行所需经费等。
4、基础教育处:参与指导全省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教师信息采集和信息更新等。
5、高等教育处:负责组织本省高职(专科)院校、本科院校教师信息采集工作和信息更新等。
6、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负责组织本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信息采集工作和信息更新等。
7、省教育研究培训院(省项目联合工作组办公室):负责省项目联合工作组的日常工作,负责指导协调初始化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代码和发放不同权限账号,统筹管理全省各级各类学校教师信息,基于教师系统开发其他业务管理功能,以及可采取社会购买服务等方式确保省级教师系统的运行维护、组织开展相关人员培训工作等。
8、省电化教育馆:负责教师信息系统的部署与启用的省级硬件配备,指导各市县、学校做好教师信息系统相关硬件建设配备、管理、使用,指导做好省级系统信息安全工作,按国家相关要求做好省级系统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定级备案工作,配合省教育研究培训院做好省级教师系统的建设与运行维护等。
(二)整合资源,提高工作实效。
结合海南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网、海南中等职业学校和各高等院校的信息网络平台,研究做好与教师系统的对接和信息资源的共享,完善我省教师管理信息系统,并与国家系统平台联网。
认真研究和选用教育部提供的教师管理信息核心指标,并根据我省的实际情况进行拓展。
(三)加强督查,确保任务完成。
实行工作月报制度。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省属学校每月25日前将工作进度情况及《海南省建设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部署与启用月报表》书面报送至省联合工作组办公室(电子邮箱:hnjsjy0898@126、com);省联合工作组办公室负责汇总填写《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部署与启动月报表》,于每月1日报送教育部,并于年底前做好项目工作总结,报送教育部。
信息系统录入工作总结篇八
记者日前从教育部获悉,根据国家教育信息化工作总体部署,为建立完善国家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教育部将在全国部署与启用教师系统。
据悉,教师系统是国家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的核心组成部分,具备教师基础信息管理和业务管理两项基本功能,旨在为各地各校进行教育决策提供信息服务,为推进教师工作管理信息化提供支持,进一步提升决策水平、优化管理流程、提高管理效率,更好地开展教师队伍建设工作。
通知指出,教师系统建设与应用的核心任务包括三项:一是采集全国各级各类教师基础信息,实现联网运行,为每一名教师建立电子档案,确保教师“一人一号”;二是推动教师信息动态更新,确保信息准确有效;三是推进教师系统应用,实现基础信息管理、业务管理与教师工作的深度融合。
通知要求,教师系统建设要做好三项部署:一是两级建设、五级应用:教育部负责建设国家级教师系统,提供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使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部署本地区软硬件环境,建立省级教师系统。二是分级管理、属地运行:教育部负责国家级教师系统的运行与管理。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省级教师系统建设与管理。三是统一规划、地方定制:教师系统统一规划各地上报的教师核心信息指标,提供各省选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在系统启用前,认真研究各项信息指标,在上报国家的核心信息基础上,选定本地区采集的教师基础信息指标,并可根据需要进行研制拓展。
通知对教师系统的部署工作进行了安排。教育部将于8月中下旬对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相关负责人进行专项培训。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应于9月底前完成市、县教育部门和本省高校相关负责人的培训工作。各省、中央部门所属高校要确保在月底前完成信息采集审核工作,并在此基础上推进信息定期更新和系统应用工作。
高级教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一、申报条件。
(一)学历、年限要求。
研究生毕业并获得硕士学位,从事教育工作8年以上,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任职5年以上。
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教育工作以上,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任职5年以上。
小学、初中教师,大学专科毕业,从事教育工作以上,并在小学、初中一级教师岗位任职5年以上。
(二)年度考核要求。
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成绩均在合格以上。
(三)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
申报评审人员,应掌握计算机基础知识,学会操作使用计算机,在业务技术工作中能熟练运用计算机技术处理各种信息资料,具体按省职改办统一要求执行。
(四)论文要求。
(五)继续教育要求。
申报评审人员,须完成我省规定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任务,并取得完成继续教育任务证明书。
(六)教学工作量及工作经历要求。
1.须完成教育部门或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工作量,校长年均教学工作量(授课、听课、评课)不少于同学科专任教师年均教学工作量的1/3,其他从事教育教学管理人员,其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不少于同学科专任教师的2/3。
2.城市中小学教师应有在乡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累计2年以上的经历,县域内教师须有乡村任教累计3年以上经历。
3.在教育教学中能胜任学科带头人工作,培养、指导至少2名本学科教师提高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取得明显成效。
二、业绩条件。
申报评审人员,在任一级教师职务以来,达到以下8项条件中的3项,可由单位推荐晋升高级教师职务。
(一)作为前5名,获省部级基础教育优秀科研成果二等以上奖;或作为前2名,获省部级三等奖2次。
(二)教学工作量饱满,注重教改实验,教学方法灵活新颖,课堂教学效果好,并经学校考核推荐,获得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现场公开授课评选的最佳课、优质课、优秀教学观摩课等教学省级二等奖或市级一等奖;或获上述教学奖项市级二等奖2次或县级一等奖2次。
(三)获得省直厅(局)或市(州)党委、政府授予的教育教学先进称号1次;或市(州)直部门,或县(市、区)党委、政府及地级企事业单位授予的教育教学先进称号2次。
(四)认真履行德育教学大纲要求,任教以来积极承担年级主任、班主任、团队等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累计6年以上(其中任一级教师职务以来担任班主任工作至少3年),并获得县(市、区)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的优秀班主任、优秀班集体或优秀辅导员1次,或校级上述奖励3次。
(五)本人或本人辅导的集体或学生(以学校备案及教师指导计划为据),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参加全国本专业竞赛获三等以上奖或取得名次;或参加全省性的本专业竞赛获得二等以上奖或取得前5名。
(六)主持(前2名)完成省教育厅鉴定验收的专项课题、教改实验项目1项或完成市(州)教育局鉴定验收的专项课题、教改实验项目2项(需附课题鉴定书及课题组成员名单)。
(七)专职教研人员及教育刊物编审人员,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在国家级学术刊物发表本专业论文1篇或在省级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论文3篇,独著或作为第一主编正式出版专著、教材1部,或参加编写的著作、教材中本人撰写字数达到12万字以上。
(八)在乡镇及以下或少数民族自治州、县或在矿山、森林、野外等艰苦条件下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累计以上,现仍在以上岗位,且年度考核优秀2次以上。
计算机应用能力、年度考核成绩、继续教育要求以及教学工作经历和工作量要求符合全省统一规定,学历或资历(包括专业工作年限和任低一级职务年限)虽达不到规定要求,但本专业工作成绩显著,贡献突出,可申请破格晋升高一级任职资格。
高级教师破格评审晋升条件。
不具备规定学历的在一级教师岗位任职7年以上,或具备规定学历的在一级教师岗位任职2年以上,超额完成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教研任务,效果显著,成绩突出。并且任教以来担任班主任累计3年以上,且获校级优秀班主任、优秀班集体或优秀辅导员1次。
破格评审高级教师须具备下列(一)或(二)中的业绩条件:
(一)作为前5名获基础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或作为前3名获上述奖项的二等奖。
(二)符合以下7项条件中的3项者,可破格申报晋升高级教师职务。
1.获得省委、省政府授予的综合性教育教学先进称号1次(含德育先进称号,下同);或获得市(州)党委、政府及省直厅(局)授予的综合性教育教学先进称号2次(含以正式文件下发的专业技术拔尖人才、跨世纪学术学科带头人等)。
2.获得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现场公开授课评选的最佳课、优质课、优秀教学观摩课等省级二等以上奖2次,或市州级一等奖2次。
3.担任班主任工作累计6年以上(其中任一级教师职务以来担任班主任工作至少3年且目前仍担任班主任工作),并且本人或本人所带的班级获得市州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的优秀班主任、优秀班集体、文明班集体以及其他德育方面表彰奖励1次,或获得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的上述奖项2次。
4.作为前2名,获得省基础教育教学教研优秀成果一等奖1次或二等奖2次。
5.主持(前2名)完成省教育厅鉴定验收的专项课题、教改实验项目1项。
6.专职教研人员及教育刊物编审人员,独著或主编正式出版的专著或教材2部,且本人撰写字数达到20万字以上,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在国家级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教育教学论文3篇或在国家级学术刊物上发表2篇,并在省级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教育教学论文2篇。
7.本人或本人辅导的集体或学生(以学校备案及教师指导计划为据),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在参加全国本专业竞赛中取得名次或获二等奖1次、或三等奖2人次;或参加全省性的本专业竞赛取得前3名或获一等奖1次、或二等奖2人次。
信息系统录入工作总结篇九
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新人社发〔〕76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财政局,各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关于印发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人社部发〔〕79号)精神,切实做好我区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我们研究制定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并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财政厅6月30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为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切实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人才评价机制和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要求,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关于印发〈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79号)精神,结合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遵循教育发展规律和教师成长规律,按照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方向和总体要求,建立与事业单位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相衔接、符合教师职业特点、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制度,充分调动广大中小学教师的积极性,为中小学聘用教师提供基础和依据,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供制度保障和人才支持。
(二)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基本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遵循中小学教师成长规律和职业特点,提高中小学教师职业地位,促进中小学教师全面发展;2.坚持统一制度、分类管理,建立统一的制度体系,体现中学和小学的不同特点;3.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鼓励优秀人才脱颖而出;4.按照做有历史责任感、做为人师表、做立德树人、做专业过硬的好老师标准,坚持重师德、重能力、重业绩、重贡献,激励中小学教师提高教书育人水平;5.坚持与中小学教师岗位聘用制度相配套,积极稳妥、协同推进,妥善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
二、实施范围。
实施范围为自治区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教育矫治学校的教师及教研部门和校外教育机构中实行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制度的在岗人员。
民办中小学参照本方案组织参加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
三、组织领导和工作机构为加强对改革工作的领导,保证改革工作的平稳推进,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要求,在自治区职称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成立“自治区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自治区中小学教师职改工作领导小组),由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教育厅等相关部门为成员,统一领导自治区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
自治区中小学教师职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自治区教育厅,建立联席会议机制,具体负责改革方案及相关配套政策的研究制定,以及改革工作的组织实施、政策指导和监督检查工作等。
各地(州、市)、县(市、区)分别成立由地(州、市)、县(市、区)党委、人民政府领导任组长,地(州、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等相关部门为成员的中小学教师职改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地区中小学教师职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当地教育部门,建立联席会议机制,负责改革工作的组织实施。
四、主要内容。
(一)健全制度体系。
1.改革原中学和小学教师相互独立的职称(职务)制度体系,原中学教师职称(职务)系列与小学教师职称(职务)系列统一并入新设置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系列。
统一职称(职务)等级和名称,建立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务制度。
教师职务分为初级职务、中级职务和高级职务。
初级设员级和助理级;高级设副高级和正高级。
员级、助理级、中级、副高级和正高级职称(职务)名称依次为三级教师、二级教师、一级教师、高级教师和正高级教师。
2.统一后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与原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对应关系是:原中学高级教师(含在小学中聘任的中学高级教师)对应高级教师;原中学一级教师和小学高级教师对应一级教师;原中学二级教师和小学一级教师对应二级教师;原中学三级教师和小学二级、三级教师对应三级教师。
3.统一后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分别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相对应:正高级教师对应专业技术岗位一至四级,高级教师对应专业技术岗位五至七级,一级教师对应专业技术岗位八至十级,二级教师对应专业技术岗位十一至十二级,三级教师对应专业技术岗位十三级。
(二)完善评价标准。
1.评价标准应充分体现中小学教师职业特点,着眼于中小学教师队伍长远发展。
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
注重师德素养、教育教学工作业绩和方法,以及教学一线和农村教育实践经历等评价。
引导教师立德树人,爱岗敬业,积极进取,不断提高实施素质教育、课程改革的能力和水平。
2.自治区根据国家制定的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水平评价的基本标准条件,结合我区教育实际和发展需要,统一制定中小学教师具体评价标准条件。
各地(州、市)按照不低于自治区评价标准的原则,结合当地实际,制定评审细则,对于在南疆四地州任教的教师,以及农村艰苦边远学校和双语教育岗位教师,在政策上予以适当倾斜。
(三)健全评价机制。
加强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以同行专家评审为基础的业内评价机制和评审专家责任制,完善评委会的组织管理办法,健全评委会工作程序和评审规则。
积极探索社会和业内认可的评价办法,采取教育教学水平能力测试、说课讲课、面试答辩、专家评议等多种评价方式,对中小学教师的业绩、能力进行有效评价,确保评价结果客观公正,增强同行专家评审的公信力。
全面推行评价结果公示制度,健全信访举报调查机制,营造公正、透明的评审环境。
(四)实现与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制度的有效衔接。
1.强化职称的评价功能,将职称评审作为岗位聘用的重要依据和关键环节。
全面实行中小学教师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实现职务聘任和岗位聘用的统一。
中小学教师岗位出现空缺,教师可以跨校评聘。
进一步健全教师考核和聘后管理制度,使中小学教师在岗位聘用中实现人员的能上能下。
2.科学设置中小学教师岗位,职称评审严格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
中小学教师高级、中级、初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以及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内部各等级的结构比例,根据新的中小学教师职称等级体系,按照国家和自治区关于中小学岗位设置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正高级教师数量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的核准名额评审。
3.高级职称岗位结构比例要向南疆四地州任教的教师,以及农村艰苦边远学校和双语教育岗位教师倾斜。
对因乡(镇)及以下学校教师自身条件达不到评定标准而产生的高级职称空余岗位,各地区不得调剂使用和占用。
4.对于在乡村学校任教(含城镇学校教师交流、支教)3年以上、经考核表现突出并符合具体评价标准条件的教师,同等条件下优先评聘。
五、实施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部署准备阶段(10月至207月)。
1.成立自治区中小学教师职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中小学教师职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工作。
2.自治区中小学教师职改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人员深入地(州、市)、县(市、区)、学校开展调研。
按照新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等级体系和岗位设置管理的有关要求,进一步调查摸底,了解掌握我区中小学情况、教师队伍状况,以及职称评审工作开展情况等,为改革工作提供准确依据。
3.自治区中小学教师职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研究制定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及配套政策,经自治区中小学教师职改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审批。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6年7—11月)。
1.会议部署。
自治区中小学教师职改工作领导小组召开自治区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会议,对改革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2.学习宣传。
采用政策培训、学习讨论等多种形式,通过网络平台、新闻媒体等多种渠道,加强政策宣传力度。
使广大中小学教师明确改革工作的意义、内容、步骤和要求,确保改革工作平稳推进。
3.方案审批(2016年7月)。
各地(州、市)按照国家、自治区的指导意见和方案,制定本地区的职称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及配套办法,并报自治区中小学教师职改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4.人员过渡(2016年7—8月)。
按照国家中小学岗位设置管理规定和自治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办法,各学校(单位)根据核定的各级教师岗位比例及数额,审核申请过渡教师的相关材料,对符合过渡条件人员,报县(市、区)中小学教师职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复核。
经认定符合过渡条件的人员,由县(市、区)教育部门报地(州,市)中小学教师职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并办理过渡手续。
5.评审聘用(2016年8—11月)。
评聘工作按照个人申报、考核推荐、专家评审、学校聘用的规定程序和办法进行。
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由自治区教育厅组织实施,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评审结果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备案。
高级教师及以下职称(职务)等级教师的评审工作,在自治区中小学教师职改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各级中小学教师职改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实施。
各学校根据聘用制度的有关规定,将通过评审的教师聘用到相应岗位。
6.经评审通过的各级人员,统一纳入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系统。
(三)检查总结阶段(2016年12月)。
各地(州、市)在评聘工作结束后,认真开展自查,总结工作经验,对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方案,并形成书面总结材料于2016年11月底前报自治区中小学教师职改工作领导小组。
自治区中小学教师职改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检查验收,全面总结改革工作,研究提出进一步深化改革的意见和建议。
六、工作要求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涉及人数多,社会影响大。
改革本身涉及制度统一、人员过渡、标准制定和评审聘用等诸多环节,工作十分复杂,各地(州、市)必须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的统一要求及部署开展工作。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要充分认识改革工作的重大意义和改革的必要性、复杂性,将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作为当前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任务,予以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州、市)要逐级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机构,明确工作职责,细化任务分工,逐级推动实施。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教育部门要密切配合,按照职能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各级财政部门要保障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所需经费。
(二)周密部署、精心组织。
各地(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教育部门要根据国家改革的指导意见和自治区改革实施方案,紧密结合本地实际,认真制定工作方案和配套办法,报经自治区中小学教师职改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组织实施。
在推进改革的过程中,各地(州、市)要全方位考虑工作中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和问题,完善工作预案,并深入细致地做好政策解释、舆论宣传和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广大教师积极支持和参与改革,确保改革顺利推进。
(三)平稳过渡,稳慎实施。
各地(州、市)要妥善做好新老人员过渡和新旧政策衔接工作,确保改革工作顺利有序推进。
在平稳过渡的基础上,各级别新的职称(职务)评聘工作,严格按照方案的原则要求、标准条件、评价办法、评聘程序等,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组织进行。
各地(州、市)在改革工作实施中,要妥善处理好中小学教师职称改革和其他职称系列的关系,坚决防止和避免其他职称系列的“搭车”行为。
要及时总结经验,发现、研究和解决改革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妥善处理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
遇到重要情况,及时向自治区中小学教师职改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并将改革进展情况按阶段报送自治区中小学教师职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加强监督,严肃纪律。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教育部门要切实加强对中小学教师职称过渡、教师申报、学校推荐、评委会评审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落实责任追究制度,严查重处各类违规违纪行为,确保自治区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改革工作顺利进行。
信息系统录入工作总结篇十
据了解,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由国家、省级、市级、县级、学校层面分层管理,各自拥有不同权限,教师也可以对系统中部分信息进行阅览和更新。该系统对教师培训学分(学时)实行分级管理,教师的师德记录、年度考核在系统中也有显示,特别是教师的获奖情况、典型善举等记录。同时,违背师德规范的严重事件也将记录在案。对于师德严重不良者,在晋级、提拔任用等方面实行一票否决。培训会上就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具体培训和指导,并要求各单位负责人要充分认识到“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的管理与启用有助于了解全县教师的准确情况,有利于提升对全县教师的精准管理和服务能力,更有利于推动县域教师交流轮岗工作。培训后,系统管理与操作人员将开展教师基础信息采集,并为每一位教师建立电子档案,实现全国联网运行。会议强调,各校务必要提高认识,成立组织,落实好分管负责人和具体操作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信息采集工作,确保教师个人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该系统的建设与应用的核心任务主要是:采集学校各级各类教师基础信息,实现联网运行,为每名教师建立电子档案,确保教师“一人一号”;推动教师信息动态更新,确保信息准确有效;推进教师系统应用,实现基础信息管理、业务管理与教师工作的深度融合。接着,姚先登对信息采集人群范围、信息填报的时间节点、填报信息内容和信息填报步骤等方面进行了解读,并回答了部分教师提出的相关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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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信息表。
1.先点击修改曾用名:没有的写“无”。
3、出生地:下拉菜单选项填至县级;籍贯:下拉菜单选项填至县级。
4、参加工作时间:按照发文时间填写,可参考教工花名册。
5、教职工来源:2006年以后参加工作的教师在“招聘”下拉菜单填写“应届毕业生”,转正的特岗教师填写“特岗留任”,其他老师填写“调入”。
6、是否在编:填写“是”;未转正特岗教师填写“否”,在用人形式栏内填写“其他”。
7、签订合同:填写“1-聘用合同”
8、教职工类别:工人填写“工勤人员”,其他所有教师填写“专任教师”。
9、在岗情况:全部填写“在岗”。包括提前离岗的都填写在岗。
10、是否师范类专业毕业:按照第一学历选填,后取得的学历不算。
11、是否免费师范生:按实际情况选填。
12、是否是特岗教师:所有特岗包括转正特岗填“中央特岗”。
二、学习经历。
2、学历层次:填写“无”。
3、在学单位类别:根据高中或中专在下拉菜单选择“全日制中学”或“全日制中专”。
学习方式:填写“不脱产,不离岗”。
4、第一学历大专、本科的点击增加,按大专、本科、研究生依次填写。
三、工作经历。
点击增加;。
1、以文件分配到的所在单位开始依次填写,月份不能间断。
2、任职岗位:教师填写“教育教学”,工人填写“后勤岗位”。
3、单位性质类别:下拉菜单选择“20事业单位”子菜单中的“26中小学校”。
四、岗位聘任。
点击增加;。
1、全体教师填写“教师岗位”,工人填写“工勤技能岗位”。
2、岗位等级:中学高级教师全部填写“专业技术岗位七级”,中级职称教师全部填写“专业技术岗位十级”,初级职称全部填写“专业技术岗位十二级”;职称未评定人员全部填写“未评(试用期)”。
3、聘任开始年月:取得职称的填写“聘任时间”,职称未评人员填写“工作时间”。
4、是否兼任其他岗位:全部填写“否”。
5、党政职务:副科级以上干部填写,非科级干部均填写“0-无”。
五、专业技术职务聘任。
点击增加;。
1、聘任专业技术职务:按照自己职称选填;未评填写“0-无”
2聘任开始年月:以聘任证或聘任文件时间为准。
六、教师资格。
点击增加;。
1、只填写必填选项(带*)。
六、教育教学。
点击增加;从2013年春季开始,每加一条,点击增加(如:2013年春季填完,再点击增加,填2013年秋季,以此类推)。
七、科研项目。
点击增加。申报并参与国家级、省级课题的人员填写,没有参与课题研究人员不填。(有多项成果的继续点击增加)。
八、科技著作。
点击增加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有多项成果的继续点击增加)。
九、科技论文。
点击增加。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有多项成果的继续点击增加)。
十、专利成果。
有国家专利局、国家科技协会、工商管理部门颁发证书的填写,没有的不要填。
十一、教学科研获奖。
点击增加。获得科研证书或者奖励的,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有多项成果的继续点击增加)。
十二、入选人才项目。
点击增加。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有多项成果的继续点击增加)。
十三、国内培训。
点击增加。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按国家级、省级、市级、校级依次点击增加)。
十四、海外研修。
点击增加。只有孙红海一人填写,其他人不填。
十五、技能及证书。
点击增加。
证书信息:此项目只选择语言证书;证书名称填写:按普通话相应等级填写。其他的不要选。
技能信息:指拿到国家考试中心颁发的四六级证,选填语言技能。大学期间参加国家计算机等级考试的,选填计算机技能。(这里的计算机技能不是指你去临夏或兰州参加的评职称的计算机考试,请勿混为一谈。没有国家考试中心颁发的四六级证,国家计算机等级证的不要填写。
十六、交流轮岗:不填。
十七、联系方式:不填。
温馨提示:以上全国教师管理系统项目多、内容复杂,请各位老师认真对照填报说明填写,仔细阅读填报说明。
工作经历以学区为单位填写,不用填每个学校(同一学区)。
更多。
信息系统录入工作总结篇十一
一、工作重点。
各地要做好教师系统建设与应用的整体规划,明确系统建设与应用的目标任务,做好系统启用部署、人员培训、信息采集督促审核和系统应用指导服务工作,确保教师系统部署与启用工作有序开展。
二、工作分工。
教育部负责教师系统部署与启用的统筹指导工作,组织中央部门所属高校教师信息采集工作。中央部门所属高校附属的幼儿园、中小学校教师信息采集工作实行属地化管理,由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开展本省教师信息采集和系统应用工作,具体组织本省高职(专科)院校、本科院校教师信息采集工作。
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本地教师信息采集和系统应用工作,按照教育事业统计的“属地管理”原则,具体组织本地域内所有幼儿园、中小学校、特殊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信息采集工作(具体学校名单随学校用户账号逐级下发)。
三、采集范围。
(一)学校范围。
由政府、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及公民个人依法举办的幼儿园、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高等学校,具体范围见附件1-1。
(二)教师范围。
学校在编教职工和签订一年以上合同的教师岗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和管理岗位教职工,离退休教职工信息不采集。
(三)信息范围。
根据学校类别不同,相应采集教师基本信息、学习经历、工作经历、岗位聘任、教育教学、培训研修等方面的基础信息。具体采集范围见《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教师基础信息指标及指标字典》。
四、用户账号发放。
教育部为各地各校统一建立用户账号。教师系统分别为中央、省、市、县、校等五级用户设立账号。同级用户根据职责与权限不同,设系统管理员、信息管理员和信息查询员账号,由相关负责人管理使用。系统管理员负责管理本级用户及下级系统管理员的账号权限和账号密码等。信息管理员负责管理本级及下级单位教师信息录入、审核和上报工作,组织开展系统应用工作。信息查询员可查询本级及下级单位教师基础信息及相关统计信息。
各地各校的用户账号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分发至市级教育行政部门(高校的用户账号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直接发放),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逐级分发至本区域内各级用户。为各地各校设系统管理员账号1个,信息管理员账号1个,信息查询员账号2个;根据需要为高等学校增设信息管理员账号。
五、部署与培训。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全省系统启用部署工作,统一组织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本省高校相关业务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的专项培训。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部署,及时完成学校相关负责人培训。各地应于2016年10月底前完成相关培训工作。
教师管理信息系统登陆网址为(/),10月30日前为试用阶段,10月30日上午8:00清空试用系统数据,下午2:30系统开始正式启用。
账号和登录密码由教育部先行统一设定,逐级下发。
六、信息采集流程。
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学校统一填报信息或教师上线填报信息的方式,进行信息采集,具体流程如下:
(一)生成教师账号。
学校系统管理员通过录入本校教师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等4项基本信息,为教师生成账号。教师可使用账号登录系统,填报、查询个人相关信息。
教师个人登录系统后能够填报的信息指标项目由省级设定。为确保信息准确,教师考核结果、待遇、师德和专业技术职务等信息应由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填报。
(二)录入教师信息。
学校信息管理员负责本校教师信息的录入,可采取批量导入信息表或在线填报方式进行。信息录入后,学校负责人对信息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报至上级教育行政部门。
(三)审核教师信息。
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对本地学校上报的教师信息进行审核,信息审核无误后确认生效。
(四)做好监控管理。
省、市、县级信息管理员要有效利用系统,及时掌握下级单位数据采集进展情况,做好督促监管工作,确保在2016年12月底前完成全省信息采集审核工作。
(五)及时更新信息。
教师信息生效后,如发生变化应及时更新。新信息添加可由教师本人操作,经审核后生效;变更已有信息需由学校信息管理员提交申请,经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变更。
(六)有效应用信息。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按权限开展信息查询、统计分析、生成报表等方面的应用工作。
七、业务管理应用流程。
教师系统先期开发了教师变动管理、交流轮岗管理和培训学分(学时)管理等业务管理功能模块,各地各校要结合工作实际,积极推动业务管理功能应用,具体流程如下。
(一)教师变动管理。
教师调动或教师在职情况发生变化时,各地各校应按如下流程进行变动管理。
1.关于教师调动。由调入校发起申请,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确认后发出,由调出学校及其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确认后,调入学校进行调档,完成调动。如教师调动属于交流轮岗,则在交流轮岗管理功能模块中进行操作。
2.关于在职情况变动。对长期不在岗、离职、离退休等情况的教师,学校信息管理员应及时对其在职情况进行变更。
(二)交流轮岗管理。
交流轮岗如不变更人事关系,由派出学校发起申请,经派出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确认后完成。教师交流轮岗如变更人事关系,则在此功能模块中按教师调动流程操作。
(三)培训学分(学时)管理。
教师培训学分(学时)管理实行分级管理,具体流程如下:
1.项目登记。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先在系统录入本级教师培训项目及培训机构,确定学时学分转化规则,生成培训计划。校本研修项目登记需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确认。
2.考核评价。培训机构对教师参训情况进行考核评价,项目结束后及时将考核结果提交至系统。
3.学分确认。项目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对培训机构提交信息进行审核后,确认教师参训学分。国家级教师培训项目培训学分确认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系统将培训机构提交的考核结果分发至各省按本省学时学分转化规则确认培训学分。校本研修学分和教师自主研修学分需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确认。
八、工作保障。
(一)做好组织保障。
各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要高度重视系统部署与启用工作,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有力推进各项工作。
(二)做好经费保障。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落实系统建设与运维、市县及高校相关人员的培训经费,地方教育行政部门要落实学校相关人员的培训经费,为系统建设与应用提供有力保障。
(三)做好安全保障。
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系统信息安全工作,建立安全保障体系,建立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责任,强化技术安全保障,确保信息安全。
(四)做好技术支持。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将为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市级教育行政部门也要做好对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的指导和技术支持。
1.资料下载。
教育部统一制定了教师基础信息指标及指标字典,分别编制了幼儿园、中小学校、特教学校、中职学校、高职高专、本科院校等6类学校用户操作手册和省、市、县等3级机构用户操作手册,并专门制作了相关操作演示视频。以上资料电子版及最新工作通知等请登陆“陕西教育网”网站(/)首页“陕西省教师管理信息系统采集工作资料下载”专栏(/djgzjb/2016/09-28/)查阅有关资料。
市县qq群:383102410(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业务管理与技术管理人员加入;因受群人数限制,暂不接受学校层级用户加入)。
高校qq群:376055751(高校业务与技术管理人员加入;因受群人数限制,暂不接受教师个人加入)。
信息采集学校范围。
所属学段。
办学类型代码。
办学类型名称。
幼儿园。
111。
幼儿园。
119。
附设幼儿班。
中小学校。
211。
小学。
218。
小学教学点。
219。
附设小学班。
221。
职工小学。
222。
农民小学。
228。
小学班。
229。
扫盲班。
311。
初级中学。
312。
九年一贯制学校。
319。
附设普通初中班。
321。
职业初中。
329。
附设职业初中班。
331。
成人职工初中。
332。
成人农民初中。
341。
完全中学。
342。
高级中学。
345。
十二年一贯制学校。
349。
附设普通高中班。
351。
成人职工高中。
352。
成人农民高中。
371。
工读学校。
中等职业学校。
361。
调整后中等职业学校。
362。
中等技术学校。
363。
中等师范学校。
364。
成人中等专业学校。
365。
职业高中学校。
368。
附设中职班。
369。
其他中职机构。
特殊教育学校。
511。
盲人学校。
512。
聋人学校。
513。
弱智学校。
514。
其他特教学校。
519。
附设特教班。
高职(专科)院校、本科院校。
411。
大学。
412。
学院。
413。
独立学院。
414。
高等专科学校。
415。
高等职业学校。
419。
其他普通高教机构:分校、大专班。
421。
职工高校。
422。
农民高校。
423。
管理干部学院。
424。
教育学院。
425。
独立函授学院。
426。
广播电视大学。
429。
其他成人高教机构。
更多。
信息系统录入工作总结篇十二
从教育部获悉,根据国家教育信息化工作总体部署,为建立完善国家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教育部将在全国部署与启用教师系统。
据悉,教师系统是国家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的核心组成部分,具备教师基础信息管理和业务管理两项基本功能,旨在为各地各校进行教育决策提供信息服务,为推进教师工作管理信息化提供支持,进一步提升决策水平、优化管理流程、提高管理效率,更好地开展教师队伍建设工作。
通知指出,教师系统建设与应用的核心任务包括三项:
二是推动教师信息动态更新,确保信息准确有效;。
三是推进教师系统应用,实现基础信息管理、业务管理与教师工作的深度融合。
通知要求,教师系统建设要做好三项部署: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部署本地区软硬件环境,建立省级教师系统。
二是分级管理、属地运行:教育部负责国家级教师系统的运行与管理。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省级教师系统建设与管理。
三是统一规划、地方定制:教师系统统一规划各地上报的教师核心信息指标,提供各省选用。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在系统启用前,认真研究各项信息指标,在上报国家的核心信息基础上,选定本地区采集的教师基础信息指标,并可根据需要进行研制拓展。
通知对教师系统的部署工作进行了安排。
教育部将于2016年8月中下旬对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相关负责人进行专项培训。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应于9月底前完成市、县教育部门和本省高校相关负责人的培训工作。
各省、中央部门所属高校要确保在2016年12月底前完成信息采集审核工作,并在此基础上推进信息定期更新和系统应用工作。
信息系统录入工作总结篇十三
各位老师在填报时务必每一项都仔细核对,将有误的信息改正,信息一经上报,所有责任由自己负责。(带星号“*”的为必须填写的选项。)。
总体说明:
为进一步推进教育管理信息化,加快建设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教育部决定启动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建立覆盖全国各级各类教职工的基础数据库和管理信息系统,实现教职工“一人一号”,为每一名教职工建立电子档案。请各教师如实填写、实事求是。所录入数据将被作为了解教师个人发展情况的重要依据,以便将来在系统现有基础上开发更多的功能,比如职称评审材料审核、岗位聘用情况查询、培训名额分配等等。
1、标注星号的项目为教育部要求必填项目。如未按照要求填写,系统内将无法生成正确的个人信息档案,会影响日后职称晋升、人事调动、离退休等一系列手续办理,望慎重对待。
2、本系统分必填表(表后标有“*”号)和选填表。必填表必须填写,选填表若有相应信息我省也必须填写。
3、所填信息一经报送,无法自行修改。如出现信息有误,必须由个人提交申请经学校、教育局层层审批方能修正。(请各位老师仔细填写,避免错误,一旦出错请及时联系学校管理员)。
一、登录网址。
/
点击:“教师自助子系统”
显示输入账号与密码。
用户名:个人身份证号。
密码:学校管理员分发的初始密码。
登录时初始密码注意数字“0”与字母“o”,数字“1”与字母“l”的区别。边续输入三次错误,账号会被临时锁定,大约五分钟。
登录成功后,要求修改个人密码。如图:
新密码要求:
数字、小写字母、大写字母或特殊字符在内的至少3种以上组合组成。注意牢记自己的密码。
登录成功后界面:左边各项内容由教师本人依据证件及文件精神如实、准确填写。
二、信息填写。
首先点击右上角的“修改”按钮。填写“基本信息”,有很多选项可以下拉选择,其中“*”内容为必填项。
有些下拉选项要分级选择。如“婚姻状况”中可点击"已婚“选项前的”+“号。
1、姓名:与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姓名一致。身份证与档案不一致的,以身份证(户口本)为准。单名的中间不能有空格。
2、性别:必填项,按身份证上“男”、“女”填写。如证件上显示未知或者未说明的性别,按照证件选择。所谓未知性别指的是双性,所谓未说明性别指的是变性。
3、国籍:有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时全部选择中国,如已是国外国籍,按国外填写。
4、身份证类型:1-居民身份证;无居民身份证的选择z类其他证件。护照选护照。(同时拥有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的,选择居民身份证)。
5、身份证号:必填项,与身份证上一致。已经设置了自助系统,此项自动填写完毕。
6、出生日期:必填项,在线填写时根据身份证号自动生成。此项自动填写完毕。护照、港澳台类型需要手动选择录入。
7、出生地:必须填,以户口本上出生地为准。请选择到县级市或县,例如:“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或广东省阳江市阳西县”、如“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广东省江门市台山市”、“北京市东城区”。
8、民族:要求与身份证一致。
第3种情况:(系统中无现有的民族:革家族)系统中为:选择类型为:其他。
9、政治面貌:默认群众。党员选择“中共党员”、预备党员选择:“中共预备党员”、共青团员选择:“共青团员”、“民革会员”、“民盟盟员”、“民建会员”、“民进会员”、“农工党党员”、“致公党党员”、“九三学社社员”、“群众”、“台盟盟员”、无党派民主人士:并非无党无派身份就是无党派人士,须填写相关登记表并经所在单位党组织或统战部门认定的。
10、婚姻情况:以民政局婚姻登记注册为准。未婚教师选择未婚,已婚教师要注意选择是初婚、再婚、复婚。离婚选择离婚。丧偶选择丧偶。事实婚姻没有领结婚证在一起生活的选择未说明的婚姻状况。另特殊情况例如爱人特殊工作情况隐婚的选择未说明的婚姻状况。
未婚概念:没有在法律上有过配偶的男性或女性。订婚没领证的算未婚,领了结婚证没有摆喜宴不算。
初婚概念:指已婚,并且在该次婚姻前没有婚姻关系。
再婚概念:指已婚方在与原配偶离婚或者原配偶去世的前提下,再与他人通过国家正规的法律途径办理结婚程序组成新家庭的行为。
复婚概念:指已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重新确立婚姻关系的行为。
离婚概念:指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终止夫妻间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行为。
丧偶概念:指配偶死亡。
未说明的婚姻状况:指派出所以前登记信息时不清楚你的婚姻状况,故户口本上有这个字,实际我们以结婚证为准,不以户口上的婚姻为准。事实婚姻:以前年纪较大的教师结婚或者结婚生育后至今没有领取结婚证的。
11、健康情况:先选择健康或良好,以保健院、医院健康证上的健康信息为准。
12、参加工作年月:根据下拉菜单据实选择,指从参加工作起的工作年月,选择某年某月。
13、进本校年月:根据下拉菜单据实选择。填写“某年某月”,格式如“09”。进本园年月不能小于参加工作年月。在编人员以人事主管部门核定时间为准。编外聘用人员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其中应届毕业生以实际报到时间为准。
14、教职工来源:民办园招聘“应届毕业生”、“往届毕业生”(第二年毕业的毕业生)“其他招聘”(教了二年以上的)选择,公办选择可同民办,如果是民办转正选择招聘下“民办教师转正”。应届毕业生:一般指在毕业当年就业的毕业生。调入:指从本市教育系统的公办学校调入。难以细分的可选填大类。
15、教职工类别:园长选择园长、专任教师选择专任教师,保健医生选择保健医生,保育员选择保育员,和事业年报的类别一致。(专任教师:指具有教师专技职务、聘任在教师岗位且享受教师工资待遇的人员。包括双肩挑人员。个别曾长期在教师岗位,因各种原因临时聘用在其他岗位,但仍享受教师工资待遇的人员,这里也可按专任教师统计)。
16、是否在编:是选择是,否选择否。公办学校在编教师和工勤人员选择“是”,民办学校的选择“否”。
17、用人形式:当事业编制填“是”时,不用填写。当“是否在编”为“否”时,须填此项。人事档案存放在政府人事部门人才交流机构的,填“人事代理”,属于劳务派遣选择劳务派遣(劳务派遣指中介公司派遣老师),都不是填:“其他”。
18、签订合同情况:公办学校在编人员填“聘用合同”;未签订合同的选择“未签合同”;劳动合同的教职工一律选择“劳动合同”;外籍人员选“其他合同”。聘用和劳动合同区别:公办幼儿园的教师都签聘用合同,食堂、清洁、门卫等,临时勤杂人员选劳动合同.民办幼儿园参照公办。
19、是否全日制师范类专业毕业:指全日制师范类学校毕业,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中专全日制师范,大专不是,也算是全日制师范类专业毕业。
20、是否全日制学前教育专业毕业:根据情况选择。要求必须是已经取得大专或本科专业是学前教育专业为学前教育专业,函数在读大专以及中专的不算。
21、是否接受过学前教育专业培养培训:根据实际情况选择。
22、信息技术运用能力: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精通、熟练、良好、一般。
23、是否属于免费(公费)师范生:指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等6所高校的免费师范生。地方免费师范生:本省没有对象,不选此类。
24、是否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目前在园教师都选择默认:否,这一块主要指大学生刚毕业大学生村官,高校毕业三支一扶计划。
25、参加基层服务项目起始年月:当参加基层服务项目为否,此选项不需要填写。当选择是时,需要选择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起始年月。
26、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结束年月:当参加基层服务项目为否,此选项不需要填写。当选择是时,需要选择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结束年月。
27、是否特级教师: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指省里评定的特级教师。基本上都选否。
28、是否县级及以上骨干教师: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第一层次为特级教师、名师、名校长、名班主任;第二层次为教坛新秀、教坛中坚、教坛宿将;第三层次为骨干教师、骨干班主任;以教育局颁发的荣誉证书为准。
29、是否心理健康教育教师:根据是否持有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证为准。
30、人员状态。
暂未在本单位任职——其他;在本单位任职;借出到机关等等,根据自己时间状态选择。
31、个人照片:个人近期免冠照片。照片添加:点选择文件,将照片选择后,点确定。照片严格要求格式,白色底的照片。“个人照片”项。点“浏览”键选择文件上传。照片一旦上传无法删除,只能再次上传覆盖.近期免冠半身照片,尺寸26(宽)*32mm(高)之内,格式为jpg格式,分辨率150dpi以上。
信息系统录入工作总结篇十四
为了方便湖南区域的教师们登录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小编特别整理了(湖南)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官方登录入口,大家可以放心的使用自己的账号和密码快速登录。
从教育部获悉,我国将于底建成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开展精准管理,该系统将于全面启用,严重违背师德的情况将被录入该系统。
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包括教师任职、学历、年龄、教学情况和师德情况等内容。该系统由全国、省级、市级、县级、学校层面分层管理,各自拥有不同权限,教师也可以对系统中部分信息进行阅览或更新。他指出,该系统的建成将有利于开展精准管理工作,提升对教师的服务能力。在义务教育阶段,可通过这一系统了解教师的准确情况,有利于推动县域教师轮岗交流。
据介绍,教师的师德记录在系统中也有显示,特别是教师的获奖情况、典型善举等记录。同时,违背师德规范的严重事件也将记录在案。王定华表示,对于师德严重不良者,在晋级、提职等方面要实行一票否决。
湖南铁路科技职业技术学院面向社会招聘专任教师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6号令)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45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院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含20高校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专任教师。
一、用人单位情况简介。
湖南铁路科技职业技术学院是由株洲市人民政府举办,湖南省教育厅业务管理,从事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院位于株洲市国家两型社会建设示范区云龙新区的湖南(株洲)职业教育大学城,校园占地41万平方米,建筑面积24万平方米,拥有1栋公共教学楼、6栋专业实训楼、1座图书馆、1栋体育活动中心、1栋学生活动中心、1栋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和1栋职工培训楼。学院目前在校学生10000余人,设运输管理学院、机车车辆学院、信息技术系、电子电气系和三个教学部,开设铁路和城市轨道交通类专业16个以及非铁路相关专业6个,是一所特色鲜明的铁路行业院校。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条件。
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专任教师8名,岗位条件详见附表1。
三、招聘条件。
1.热爱高职教育事业,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以及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具有团结协作精神和较大的发展潜力;心理素质好,适应能力强;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交流沟通能力。
3.具备岗位所需专业、学历学位、能力或技能条件。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四、发布信息。
各环节招聘信息在株洲市政府门户网、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湖南铁路科技职业技术学院网站(/spaceshow/blog/?sid=8489474&uid=266811)向社会公开发布。
五、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
2.报名地点:湖南铁路科技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办公室(湖南省株洲市云龙示范区职教大学城智慧路1号,办公楼301室)。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网络报名。
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自行下载《株洲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二)并如实填写。
2)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岗位所需资格证、获奖证书等有关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017届毕业生还需提供本科毕业证、研究生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历学位证书必须在2017年7月30日前取得,否则取消录聘资格)、本科阶段及研究生阶段的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3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
网络报名人员直接将报名表等上述材料扫描件发学院的招聘邮箱(4462777@),文件名:报考岗位代码+姓名+毕业学校+所学专业,并及时与我们联系。
报名时,请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相关招聘职位的资格条件,慎重、理性报考,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提供的证书、材料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在任何环节均可取消其考试成绩和招聘资格。应聘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六、资格审查。
学院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初审,网络报名人员须在试讲前1天提供所有证书、材料原件,以便资格初审。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方可参加考试,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考试。
考试工作在株洲市人社局和学院监察处全程监督下,由学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一)开考比例。
1.a类岗位。
岗位招聘人数与该岗位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但对少数特殊专业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市人社局批准后,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2.b类岗位。
不受开考比例限制。
(二)考试方式。
1.a类岗位。
采取面试与试讲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面试:每人面试时长5-10分钟,主要对专业背景、专业技术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沟通能力等进行现场测试。试讲:每人试讲时长7-10分钟。试讲范围为应聘岗位(专业)的专业知识,主要考察应聘者语言表达、沟通能力、教学内容处理、教学基本功、教学方法、专业知识等内容,要求手写板书。
2.b类岗位。
(三)考试成绩。
1.a类岗位。
综合总成绩=面试成绩×20%+试讲成绩×80%。面试、试讲成绩满分均为10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综合总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入围体检排名。综合总成绩相同的,以试讲成绩高的排前。
2.b类岗位。
面谈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谈成绩即为综合总成绩,面谈设合格分数为70分,低于70分者不进入体检环节。
八、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即确定为考察对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2次。
九、公示。
根据综合总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报市人社局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市政府门户网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反映的,由用人单位调查核实后,提出处理意见报人社部门审定。
十、聘用。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学院与被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一、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将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严肃公开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情形,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十二、招聘咨询及监督电话。
1.联系人及咨询电话。
2.监督电话。
本次招聘政策由湖南铁路科技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信息系统录入工作总结篇十五
为促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经省人民政府同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批准,我省全面开展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现将《山西省全面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实施方案精神和要求,加强领导,密切合作,周密部署,认真制定本市实施方案,切实做好改革的组织实施工作。
附:山西省全面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教育厅。
207月29日。
山西省全面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为促进教育事业的科学发展,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推进职称制度分类改革,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人社部发〔〕79号)精神,现就全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改革的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遵循教育发展规律和教师成长规律,按照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方向和总体要求,建立与事业单位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相衔接、符合教师职业特点、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充分调动广大中小学教师的积极性,为中小学聘用教师提供基础和依据,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供制度保障和人才支持。
二、改革的基本原则。
2、坚持统一制度,分类管理,建立统一的制度体系,体现中学和小学的不同特点;。
3、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鼓励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4、坚持重师德、重能力、重业绩、重贡献,激励中小学教师提高教书育人水平;。
5、坚持与中小学教师岗位聘用制度相配套,积极稳妥、协同推进,妥善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
三、改革实施的范围。
全省范围内普通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及省、市、县教研室和校外教育机构中,在岗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人员。
四、改革的主要内容。
(一)建立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制度体系。
1、改革原中学和小学教师相互独立的职称(职务)制度体系。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建立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务制度,教师职务分为初级职务、中级职务和高级职务。原中学教师职务系列与小学教师职务系列统一并入新设置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系列。
2、统一职称(职务)等级和名称。初级设员级和助理级;高级设副高级和正高级。员级、助理级、中级、副高级和正高级职称(职务)名称依次为三级教师、二级教师、一级教师、高级教师和正高级教师。
3、统一后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与原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对应关系是:原中学高级教师(含在小学中聘任的中学高级教师)对应高级教师;原中学一级教师和小学高级教师对应一级教师;原中学二级教师和小学一级教师对应二级教师;原中学三级教师和小学二级、三级教师对应三级教师。
4、统一后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分别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相对应:正高级教师对应专业技术岗位一至四级,高级教师对应专业技术岗位五至七级,一级教师对应专业技术岗位八至十级,二级教师对应专业技术岗位十一至十二级,三级教师对应专业技术岗位十三级。
(二)制定和执行新的职称(职务)评价基本标准。
根据国家制定的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基本标准条件,综合考虑全省不同地域教育发展情况,结合各类中小学校的特点和教育教学实际,统筹兼顾其它系列评价标准,注重向特别优秀教师、一线教师、农村教师适当倾斜,制定执行我省新的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具体标准条件。
(三)改革和创新中小学教师评价监督机制。
1、建立以同行专家评审为基础的业内评价机制。建立健全同行专家评审制度,完善评委会组织管理办法、评委会工作程序,扩大评委会组成人员范围,注重遴选高水平的教育教学专家和经验丰富的一线教师,建立评审专家责任制。
2、改革和创新评价办法。在认真总结推广同行专家评审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积极探索社会和业内认可的评价办法,采取说课讲课、考试答辩、专家评议等多种评价方式,对中小学教师的业绩、能力进行有效评价,确保评价结果客观公正,增强同行专家评审的公信力。全面推行回避制度、评价结果公示制度,增加评审工作的透明度。
3、健全完善评聘监督机制。要保障广大教师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实行“六公开”制度,即:公开岗位数额、标准条件、评聘程序、个人业绩、评聘结果、监督电话,主动接受广大教师和社会的监督,确保评聘工作程序公正规范,过程公开透明。
(四)实现与中小学教师岗位聘用制度的有效衔接。
1、职称制度改革要根据中小学岗位设置的有关规定,科学设置中小学教师岗位。出现岗位空缺,教师可以流动到空岗学校评聘,以利于促进人才的合理流动和教师资源的均衡配置。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教师考核制度和聘后管理制度,通过岗位聘用、竞争上岗、解聘辞聘,真正建立退出机制,使中小学教师在岗位聘用中实现人员能上能下、能进能出。
2、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在核准的专业技术岗位内进行。中小学教师竞聘上一职称等级的岗位,由学校在空缺专业技术岗位内择优推荐符合条件的教师参加职称评审,通过职称评审的教师聘用到相应教师岗位,兑现工资待遇。公办中小学教师的聘用和待遇,按照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和收入分配制度管理和规范。
3、中小学教师高级、中级、初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以及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内部各等级的结构比例,根据新的中小学教师职称等级体系,按照国家和我省关于中小学岗位设置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基本程序。
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按照个人申报、考核推荐、专家评审、学校聘用的基本程序进行。各学校要组建评聘委员会,制订评聘工作方案,并经学校全体职工大会或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报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1、个人申报。
各学校评聘委员会根据核准的本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公布拟聘岗位数额及竞聘条件。申报教师按照自愿的原则,向学校评聘委员会提出申报。学校评聘委员会按我省教师专业技术水平评价标准条件对竞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拟定竞聘人选。
学校评聘委员会对参加竞聘的教师进行综合考核。从任现职以来各年度的职业道德、业绩能力、学术成果、表彰奖励等多个方面,采取说课讲课、考试答辩、专家评议、民主测评等多种评价方式,对竞聘教师进行有效评价,确保考核结果客观公正。根据考核结果,经集体研究,由学校评聘委员会根据教师岗位空岗数,择优推荐拟聘人选参加各级别专业技术水平评审,并在学校公示推荐人选。
3、专家评审。
——高级教师职称的评审工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建山西省中小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负责全省中小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水平的评价工作。正高级教师职称的评审,根据国家下达我省的正高级教师岗位数额,经省高评委评审确定后,上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备案。
——一级以下教师职称的评审工作。一级以下教师职称的评审按评审权限由市、县(市、区)组建专家评审委员会,负责所属中小学一级及以下教师专业技术水平的评价工作。评审结果公示无异议后,由同级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确认。
凡改革前已取得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但未聘任的教师,不再重新评审,参加统一考核过渡,符合聘任条件的可由学校直接聘任到相应岗位。
4、学校聘任。
中小学校根据上级或同级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确认结果,按照我省事业单位聘用制度的有关要求进行岗位聘用。
民办中小学可参照本程序开展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工作。
五、改革的方法、步骤及时间安排。
为确保全省改革工作的积极推进、稳慎实施、分级负责,改革工作分为五个阶段,各阶段工作任务如下:
第一阶段:筹备工作(年3月)。
1、切实加强对改革工作的领导,保证改革工作的平稳推进。改革工作实行分级负责的原则,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教育部门要根据职责要求,既要明确工作目标和责任分工,又要密切配合,确保改革工作顺利实施。改革工作经费在教育附加费中列支。
2、做好调查摸底工作,为改革提供真实依据。按照新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等级体系和岗位设置管理的有关要求,进一步调查摸底,核清各学校人员基本情况(包括年龄、学历、职称情况等)和岗位空缺情况,摸清底数,掌握情况,为改革提供准确数据。
第二阶段:制定方案及配套政策(2016年3月)。
1、根据国家《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结合我省实际,在充分调查研究和广泛征求广大中小学教师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我省改革工作方案、中小学教师职称过渡办法、评审办法、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水平具体标准条件以及具体实施办法。
2、工作实施方案经省政府同意后,上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三阶段:动员部署(2016年3月)。
1、召开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会议,传达国家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会议精神,部署改革工作。
2、采取多种形式向广大教师宣传改革工作的重大意义、方法、步骤及具体要求等。通过宣传发动,使全体中小学教师理解支持改革,积极参与改革,努力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舆论氛围。
第四阶段:组织实施(2016年4-10月)。
1、核定专业技术岗位。按照国家中小学岗位设置管理规定和我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办法,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省教育厅按照国家批复的正高级教师数量,确定各地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评审推荐名额,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管理权限,分别会同同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定各校高级及以下各级教师岗位结构比例及数额。
2、开展现在岗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过渡工作。学校根据聘任教师情况和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统一登记过渡人员,公示无异议后,按照隶属关系报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教育部门核准并联合发文公布。
3、开展考核推荐工作。过渡工作结束后,各学校根据空岗情况,按规定程序推荐拟竞聘上一职称等级的人选。
4、开展评审工作。按管理权限组建专家评委会,开展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水平的评价工作,公布评审结果。
5、学校聘任。学校根据评审结果,在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定的岗位数内予以聘用,并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全面总结改革工作。评聘工作结束后,各市要对改革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对相关政策规定、工作程序和操作问题提出建议和意见,特别要针对存在的问题与不足提出解决办法,形成书面材料上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共同组织检查验收各市工作实施情况,总结做法和经验,形成改革工作报告,上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
六、改革工作的几点要求。
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涉及人数多,社会影响大,改革本身涉及人员过渡、标准制定和评审等诸多环节,工作十分复杂,必须按照国家和省的统一要求和部署开展工作。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市、县(市、区)要充分认识改革的重大意义,将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作为当前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首要任务,予以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教育部门按照现有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二)结合实际,周密部署。各市要根据省改革工作实施方案,抓紧制定2016年本地区的改革方案,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批准后组织实施。在推进改革的过程中,各市、县(市、区)要开展全面深入的调研,充分掌握本地区中小学情况和教师队伍状况,全面考虑工作中可能遇到的各种情况和问题,细化工作措施,完善工作预案,深入细致地做好政策解释、舆论宣传和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广大教师积极支持和参与改革,确保改革顺利推进。
(三)平稳过渡,稳慎实施。要充分认识改革的复杂性,妥善做好新老人员过渡和新旧政策衔接工作,平稳过渡,确保改革顺利有序推进。现有在岗中小学教师,按照隶属关系由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教育部门按照原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与统一后的职称(职务)对应关系,以及现聘岗位,直接过渡到统一后的职称(职务)体系,并统一办理过渡手续。在平稳过渡的基础上,各级别新的职称(职务)评聘工作,严格按照方案的原则要求、标准条件、评价办法、评聘程序等进行。
各市和县(市、区)要及时总结经验,发现、研究和解决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妥善处理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遇到重要情况及时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报告。
信息系统录入工作总结篇十六
1、姓名:按身份证姓名填写,人事档案名字和身份证名字不一致的、或有曾用名的一律填到曾用名。
2、性别:里面有4个选项,但只填男或女。
3、教职工号不填。
4、国籍地区:中国。
5、身份证件类型:只填居民身份证。
6、身份证号:必须按身份证如实填写,并且只支持18位的居民身份证号码。
7、籍贯:如实填写至,指本人出生时祖父的居住地户口出生地,具体到区县一级。
8、国籍:如实填写。
9、婚姻状况:里面有“未婚、已婚、丧偶、离婚”,其中“已婚”又包括初婚、再婚、复婚,如实填写。
10、参加工作年月:指计算工龄的开始时间。
11、教职工来源:里面有招聘,军队转业、复员,调入、引进人才,其他,其中招聘又包括:应届毕业生、往届毕业生、民办教师转正、代课教师转正、其他招聘5个选项。(代培生请选择“109-其他招聘”)。
12、是否在编:公办教师和工勤人员选择“是”,民办机构的选择“否”。
13、签订合同情况:包括未签合同、聘用合同、劳动合同、其他合同4项,如实填写,公办在职人员填聘用合同。
14、是否受过特教专业培养培训:如实填写。
15信息技术能力:有精通、熟练、良好、一般、较弱5选项,根据个人情况填写。
16、是否参加基层服务项目:有“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村官、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否;其中“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又包括中央特岗教师、地方特岗教师、新疆双语特岗。没有的填“否”,有的要填起止经历。
17、是否以上骨干教师:以证书或文件为准,如实填写。
18、人员状态:填在“在本单位任职”,支教的填“暂未在本单位任职——交流轮岗”,脱产学习的填“暂未在本单位任职——进修”,长病假的填“暂未在本单位任职——长病假”。
19、个人照片:近期免冠半身照片,照片规格:宽26mm,高32mm,分辨率150dpi以上,照片要求为jpg格式,文件大小应小于60k。
20、出生日期:一般按身份证填写,如身份证出生日期与人事档案不一致的,填人事档案出生日期。
21、出生地:如实填写。
22、政治面貌: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群众或其他民主党派,如实填写。
23、进本校年月:以进本校时间如实填写。
24、教职工类别:专任教师、行政人员、教辅人员、工勤人员,凡未任课又不属于行政人员的填写教辅人员。
25、用人形式:“人员是否在编”填“在编”时,该项不填。即公办教职工不填该项。
26、是否特级教师:如实填写。
27、是否心理健康教育教师:按学校分工如实填写,但任课教师必须达心理健康教育“c”级以上。
二、学习经历。
从高中或中专如实填起。
三、工作经历。
可不填或从现一条工作经历任职结束填起,最后结束年月不用填。
其中任职岗位:填写工作内容和工作描述。如:教学、行政管理、工勤……。
四、岗位聘任。
从2013年起开始填写。
学校行政领导有双肩挑的,岗位类别选择“教师岗位”、兼任岗位类型选择“管理岗位”
五、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注意是聘任,已评未聘的按未聘填写)。
从2013年起开始填写。
注意职称过度前中学和小学要分开选择。
如:小学语文高级教师要填“413-高级教师小学”;。
中学语文一级教师要填“513-一级教师中学”
六、基本待遇。
从开始录入,教师本人不能录入,由学校统一导入,20新入职的教师,只填写年的数据,不满一年的按当年实际应发数填写,如2015年4月入职的,2015年工资收入只填写4-12月的工资总额,同一年度,只录入一条数据。
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
绩效工资=基础性绩效+奖励性绩效。
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农村津贴。
其他津贴补贴=教龄津贴+特殊津贴。
其他=指月工资收入中,除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外的,不好细分的收入。
五险一金应选择:养老、医疗、生育、工伤、公积金。
七、年度考核(由学校导入)。
从2013年填起。
八、教师资格。
按相应的层次如实填写,没有的填“无”。
九、师德信息(由学校导入)。
按实际填报。
十、教育教学。
从本学期填起。如有担任多个学科的任课课程可多选。
十一、教学科研成果及获奖。
可不填,有科研成果及获奖的要如实填写。
十二、入选人才项目。
可不填,有的可如实填写。
十三、国内培训。
从填起。按培训合格证书内容按时填写。
十四、海外研修(访问)。
如实填写,没有的不填写。
十五、技能及证书。
语言能力:至少填写一种(汉语,熟练)。
十六、交流轮岗位。
校长、副校长交流轮岗的、支教的都要填写,无的直接写“无”。
十七、联系方式。
填上学校地址、办公电话及个人手机号码。
十八、完整性检验及保存。
填好完毕后,点击右上角的“完整性检验”按钮即可。
更多。
信息系统录入工作总结篇十七
河南省实验中学创建于1957年,是省教育厅直属完全中学,河南省首批示范性高中。
近年来,学校秉承“异想天开、脚踏实地”的校训,以“和谐致美,人人发展”为办学理念,以“专业、有效”为管理工作要求,关注全体学生的全面发展、个性发展、长远发展,致力于培养身心健康、充满自信,具有创新意识、进取精神和领导潜质的杰出公民。普通教育、竞赛教育、国际教育、艺体教育、航空教育等特色纷呈,是河南省基础教育特色化、多样化发展的示范引领校。
学校自以来先后荣获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省级平安校园、全国中小学德育工作先进单位、全国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省教育系统“依法治教年”活动暨“六五”普法活动先进单位、首批河南省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试点学校(综合创新类)、第十届河南教育名片等。
为充分发挥我校优质教育资源的辐射功能,让优质教育资源惠及更多的家庭,近几年我校在省教育厅的指导下先后创办了河南省实验文博学校和河南省实验学校英才中学。
现根据学校发展需要,拟招聘以下各学科优秀教师。
一、招聘学科。
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经济学或相关专业)、历史、地理、体育、音乐、美术(油画、美术教育)、信息学、心理学。
二、应聘要求。
1.2017年应届毕业生,重点大学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2.热爱教育事业,身体健康,品行端正,学业成绩优秀,综合素质高,能胜任初高中教学及班主任工作;大学英语四级以上(英语学科要求专业八级),普通话二级乙等以上(语文学科要求二级甲等以上),表达能力强;能熟练应用互联网及常用的计算机应用软件。
4.应聘体育学科者要有较好的身体条件,有扎实的体育训练专业基础,能胜任田径、足球、篮球等高水平运动队教练岗位。
5.应聘音乐、美术学科者要具备指导学科相关社团的'能力,应聘音乐学科者还要具有较高的管乐演奏和音乐指挥水平。
三、招聘方式。
1.校园招聘与集中综合考核相结合。
学校招聘小组到部分高校举行校园专场招聘,对特别优秀的现场达成聘用意向,再安排到我校集中进行专业测试和综合考核,根据专业测试及考核结果确定是否录用,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2.拟设校园招聘站点。
学校拟于10月下旬至11月中旬先后在北京师范大学、南开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郑州大学及部分体育、音乐、美术等专业院校设专场招聘(具体时间和地点请查阅相关高校网站或我校招聘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各高校优秀毕业生就近到招聘站点应聘。
208(面试)
时间:11月18日上午8:30—9:00(宣讲)。
11月18日上午9:00—12:00(面试)。
(其他高校待定)。
更多。
信息系统录入工作总结篇十八
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教育局,贵安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仁怀市、威宁县教育局:
今年,全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即将开始,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对象范围。
符合条件的各级各类学校在职教师、应届大学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可申请认定相应教师资格。
二、严格把关,依法认定,确保认定质量。
(一)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严格按照《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10号)和《贵州省教师条例》、《贵州省面向社会推行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试行)》中有关认定教师资格人员的范围,以及学历、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普通话水平等条件要求,严禁擅自修改教师资格认定条件和扩大申请人员范围。
(二)严格把好资格审查关,特别要严格审核申请人员的学历证明材料和思想品德鉴定。
(三)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科类别与所学专业不相同或不相近的,须参加相应的教师资格考试。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的体检按照《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15号)执行。
三、认定时间及网络版认定管理信息系统使用。
(一)认定时间。
今年我省继续使用网络版全国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开展认定工作,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的通知安排,网络版信息管理系统服务器开放时间为两次。第一次:3月21日至5月27日之间的每个工作日8:30—17:30;第二次:6月13日至7月15日之间的每个工作日8:30—17:30(其间3月21日至5月25日为申请认定人员网上报名时间;5月26日至7月15日为现场确认及认定时间),各认定机构须按照以上时间安排,合理确定“现场确认”和“网上认定”时间,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我省今年仍开展一次(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不得在以上时间范围外自行开展认定工作,否则不予承认。为加大毕业生就业力度,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须在6月20日以前,完成师范类专业毕业人员和符合条件未取得教师资格的特岗教师申请教师资格的网络认定工作(对于少数未能及时申请认定的师范类专业毕业人员也可在规定时间内同非师范类专业毕业人员一起认定)。
1.“网报”工作:申请人在网上报名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由有关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根据申请人网上提交的信息并通过有关程序确认后,开展认定工作,不再使用单机版采集信息。中国教师资格网统一网址为:,各认定机构须将中国教师资格网公布。
2.系统操作人员培训:对各市(州)、县教育局系统操作人员开展培训,培训具体事宜由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组织实施,具体培训通知由中心下发。
3.各认定机构加强对操作人员和机构数字签名证书的管理,确保系统使用安全。
四、其它事宜。
(一)教育部考试中心从今年起不再寄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改由申请人在网上自行下载打印的方式作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有效凭证(成绩查询网址:)。
(二)加强教师资格证书管理。
我省教师资格证书(空白)按教育部要求分两批次申领,第一次为5月25日至6月8日;第二次为7月6日至20日。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要根据各机构在申领之前认定的实际数据核发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的管理要严格按照《教师资格证书管理规定》执行,对补发换发的教师资格证书,严格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规范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工作的通知》(教资字〔〕17号)规定执行。
(三)切实做好未取得教师资格的特岗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目前,我省仍有部分在农村中小学的特岗教师未取得教师资格,各县教育局须及时通知本县各学校特岗教师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确保未取得教师资格的特岗教师在服务期内取得教师资格。
(四)按时上报认定情况。
各市(州)教育局须认真做好本地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总结,并于207月20日前将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总结报送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
各级认定机构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依法认定。实施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及时与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或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联系。
联系方式:
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谢佳芳。
贵州省教育厅办公室。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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