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心得体会,我们可以更深入地反思自己的思考过程和行为表现。在写心得体会时,要注意用简明扼要的语言表达自己的观点和体会。接下来,我们一起来阅读几篇别人的心得体会,从中学习和借鉴他们的写作技巧和思维方式。
城管执法工作心得体会篇一
城管执法工作是维护城市环境卫生和治安秩序的重要工作之一。作为一名城管执法工作人员,我深感自己肩负的责任重大,所以一直致力于提高自己的执法水平和业务水平。通过多年的实践和总结,我积累了一些执法经验和心得,愿意与大家分享。
第二段:细致的执法调查是成功执法的关键。
在执法过程中,调查取证是非常重要的一环。合理、周全、细致的调查取证工作能够确保执法行为的合法性,提高执法效率。在我平时的执法工作中,我注重对执法区域进行调查,了解情况,对于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预报,时刻保持关注,并与当地居民和企业保持良好的沟通平台等等。通过这些工作,我可以很好地预测到可能出现的危险,避免了与当事人存在往来时出现不必要的纠纷。
第三段:法律法规得以熟知并配合执行才能切实保护社会公共利益。
在执法过程中,一定要严格落实各类法律法规,确保处罚决定的公正性和合法性。在具体执法中,需要结合实际情况灵活运用法律法规,把握处罚的力度与节度,保证执法结果既符合法律法规,又不影响社会公共利益。例如,对于道路堵塞问题,处罚应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不同程度的罚款、警告或扣分措施应该依据实际违规情况的严重程度进行选择,尽可能地保证处罚决定的公正性。
第四段:善意沟通是稳定协调的关键。
在执法过程中,构建稳定、和谐的社会关系是保护公共利益的重要手段。作为执法工作人员,我们不能仅仅注重自己的权利和利益,而忽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进行执法时,一定要耐心、切实地与当事人沟通,理性、合理地解决问题,缓解当事人的情绪。这样不仅使自己的执法行为更为合法、公正,而且可以缓解当事人的不满情绪,增进与当事人的互信和沟通。
第五段:结语。
城管执法是我们维护城市环境卫生和治安秩序的重要工作之一,也是我们维护公共利益的重要手段之一。因此,作为一名城管执法工作人员,我们深感责任重大。希望通过此次总结,了解执法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提高自己的执法水平和业务水平,更好地保障公共利益。同时也希望当社会公众更理性、更支持执法工作,共同的合力,才能让城市更加安全、更加优美。
城管执法工作心得体会篇二
城管执法工作是城市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维护城市秩序和市民生活环境的一项重要工作。城管部门的执法人员在工作中,必须具备丰富的执法经验和敏锐的洞察力,才能以正确的方式有效地落实工作任务。在长期的执法工作中,我获得了许多宝贵的经验和体会,下面我将与大家分享一下我的城管执法工作经验心得体会。
二、规范执法。
在城市管理的工作中,执法人员必须要遵守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严格遵守程序,不能滥用职权。在执法过程中,要根据不同的情况和环境,采取不同的执法手段和措施,让执法结果最大化地符合公众利益。同时,也要加强执法技能的培训和学习,提高综合素质,更好地保障城市秩序和市民的利益。
三、注重交流沟通。
在执法工作中,执法人员要注重与市民的交流沟通,了解市民的需求和想法,做到聆听、了解、维护市民合法权益,采取合理的执法措施,打造和谐的城市环境。在工作中,要做到耐心解释,切实维护市民的权益,与市民和谐相处,让城管工作更加顺畅。
四、落实责任。
城管部门的执法工作需要明确责任,只有做到责任落实到位,才能保障工作任务的完成。在城市管理中,执法人员必须要承担起责任,认真履行职责,认真把握繁琐的工作细节,维护城市管理的公正和公平,让市民有公正、公平的环境,也使城市生活变得更加美好。
五、创新执法方式。
随着城市管理的不断升级,城市管理的工作内容也在不断地提升。因此,城管部门的执法方式也应随之创新。在新的时代条件下,城市管理的工作需要不断地进行科技研究和创新,才能更好地满足百姓的需求和期望。在实践中,我们可以充分利用互联网和数字化技术,采取更为先进的执法方式,加强执法工作的效率和效果。
总之,在城管执法工作中,我们需要多方面的努力和实践,才能更好地提升工作水平。只有注重细节和持续不断的学习,才能更好地保障城市秩序和市民生活环境的健康发展。我相信,只要我们在工作中坚持以上几点,并不断进行学习和进步,就能更好地支持城市管理工作,也能让社会环境更加美好。
城管执法工作心得体会篇三
工作中,我们在注重队伍建设,不断提高队员执法能力的同时,积极建立四项制度,扎实推进大队办案工作上水平。
办案业务培训制度。
证技巧、与当事人沟通方式方法等方面的培训,通过典型案例分析提升执法队员的办案水平。
二、案件审核把关制度。
在各执法中队分别设立案件主办人员和案件审核负责人,加强对各案件经办人员的指导,并对拟上报局里审批的案件进行审查核对,特别是严格审核相关证据资料。加强立案调查、行政处罚、案件终结等环节的审核监督,实行大队分管领导定期抽查和中队直接负责人日常审查的方式,对案件质量实行监管。
三、案情分析交流制度。
在坚持重大案件集体评议制度的基础上,要求各中队定期召集队员进行案件“会诊”,对照标准,集思广益,多想办法,多出主意解决执法办案实务。同时大队不定期召开办案工作经验交流会,把具有推广价值的典型性案例在大队内部及各中队相互之间进行交流和探讨。
四、办案考核奖惩机制。
健全执法岗位责任、执法标准和执行力考评等精细化管理体系,将执法办案的数量和质量等作为各中队和执法人员个人的业绩考核主要内容之一,与各类评优评先、职级晋升和绩效奖金挂钩。开展“办案先进中队”、“办案能手”等执法办案竞赛活动,调动队员的积极性,增强办案人员的责任感。
城管执法工作心得体会篇四
成为一名城管执法队员已经快一年了,在这段时间里,我经历了很多酸甜苦辣,对城管执法工作也有了新的认识和看法。其中让我感受最深,也让我最为困惑的是:为什么城管执法工作异常艰辛,却得不到群众的支持和理解呢?经过认真的思考,我发现矛盾主要集中在流动摊点的整治工作上,结合太仓市当地特点,我对这一问题进行了初步的分析,产生这一矛盾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是多数群众缺乏法制概念。流动摊点无证经营、占道经营,属于违规行为,我们城管是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从事执法。但多数群众对相关的法规不了解,认为摆摊只是谋生手段,是个人自由,不是违规行为,限制流动摊点只是城管的单位行为或个人行为。
二是多数群众认识不到流动摊点的危害性。如:妨碍交通和周围的环境卫生,对于合法的个体户造成不公平竞争,商品质量无保证,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等等。
三是多数群众对我们的执法程序不了解。在他们印象中,我们城管就是扣东西、罚款,觉得简单、暴力,忽视了我们是在进行了大量宣传和多次要求整改无果的情况下才实行暂扣、罚款。
四是流动商贩中确实有部分是失地农民、下岗职工等弱势群体,没有生活来源,处于贫困的境地,只能靠摆摊维持生活。
五是部分流动摊点给当地居民和民工生活带来便利,随时随地能买到,便宜,因此得到当地群众的支持。
要改变这种现状,要推动四个创新。一是创新工作理念。正确处理市容与繁荣的关系、执法与服务的关系、处罚与教育的关系,把群众作为城市管理的“主体”,努力形成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思想观念、思维方式和价值取向。二是创新工作思路。转变城管执法工作中粗放式、突击式和生硬式的管理模式,使城市管理工作由突击型向长效化、由“人治”型向“法治”化转变,努力实现精细化、长效化和人性化管理。三是创新管理手段。改变过去重处罚、轻管理的工作方式,坚持堵疏结合、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围绕解决民生问题探索市场化运作和社会化管理新模式,有计划地放开地摊管理,有条件地增加弹性市场,不断强化管理疏导,努力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四是创新工作机制。进一步探索城市管理社会化路子,把城市管理由城管部门一家“独唱”变为“一家领唱、大家合唱”,有效发挥各级组织、有关部门和广大市民参与城市管理的积极性,整合各种资源,形成管理拳头,提高综合管理效率,努力形成调动社会力量和执法资源,实现社会化大城管的氛围和格局。
针对以上几点原因,我认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来解决:一是加强宣传。一方面是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强化老百姓的法制观念;另一方面是制作一些宣传片,特别是从反面突出没有城管的城市是多么混乱,让百姓感同身受,认识到城管工作重要性;另外,举办一些由各行业志愿者参与的系列活动,联合电视、报纸等媒体进行报道,让更多人认识城管工作的艰辛和重要性。
二是文明执法。我们城管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执法,同时在执法过程中摄像,执法过程和结果向公众公开,一方面让群众更了解城管工作,另一方面也让我们接受群众的监督,以进一步提高我们的工作水平。
三是“疏堵结合”。为了满足当地群众购物方便的需要,同时也解决部分困难群众的生活问题,可考虑在局部地区设臵疏导点,但是需要登记申领许可证,并在规定区域、规定时间内经营,同时搞好责任区内卫生环境。另一方面,对于无证经营或违规经营的摊点应加大查处力度,坚决予以取缔。
5字体:【大中小】。
随着中心菜场的提档升级改造,菜场内部及周边设施全面提升,店招店牌统一制作,交通设施等标志齐全规范,深得广大市民赞许,但提档改造后堵疏结合、正确引导的长效管理机制仍没有得到全面推行,导致菜场周边秩序杂乱,对周边居民造成了极大的困扰。
城市管理工作是城市化进程和建设现代化城市的建设和发展的重要内容,是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城市的科学发展、可持续发展与和谐发展的重要保障,是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性工作。通过深入执法实践,我感到作为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背负着时代赋予的使命,肩负着创建美好城市责任,只有进一步转变思想观念,推动管理理念、运行机制创新,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才能适应新的形势任务需要,推动城市管理工作上水平。
一、树立“执法就是服务理念”,大力推行人性化管理要始终把群众利益摆在第一位,把群众“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工作好坏的标准,强化“执法就是服务”理念,大力推行人性化管理。
建文明城市、争当文明市民活动,调动广大市民参与城市管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努力营造和谐执法环境,从而在管理者与被管理者之间形成良性互动,推动城市管理事业蓬勃发展。
(二)增强服务意识。要树立“执法就是服务”意识,树立“创建满意城管,服务人民大众”的执法理念,努力在服务中实施执法,在执法中体现服务。在树立服务意识的同时要积极引导执法人员针对不同服务对象的特点,采取不同的管理措施,增强服务效果。如对关系民计民生的重点工程要引导执法人员采取管理工作前移,宣传教育工作跟进等管理措施,主动上门服务;对一般管理对象要采取教育与处罚并举措施,主动帮助相对人解决实际困难,主动化解矛盾,减少工作难度;对确实存在主观故意违法违章行为的,要引导执法人员克服畏难情绪,采取切实可行的管理措施,依法严管重罚,把维护群众基本利益,提高群众对城市环境秩序满意程度作为综合执法工作的出发点和立脚点。
二、创新城市管理机制,推进城市管理水平提升。
城市管理是社会系统工程,只有不断加强和创新管理机制,才能适应城市建设发展需求,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消息满天飞的局面,从而在全社会树立正气,提高市民对城管执法工作的认知度,提高正面效应。二是与社区、街道合作,进一步加强对广大市民的教育引导。社区与市民的接触更多一些,更了解市民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具体需求。城市管理部门要利用好社区这一平台,积极开展城管进社区,进行城市环境意识教育,利用社区宣传阵地,加大对城市管理法规、知识的宣传,强化市民的城市意识、环境意识。三是争取教育部门的支持和配合,把城管知识纳入学校教育体系,从年轻一代抓起,增强广大市民,特别是青年一代的城市环境观念、城市公德意识。
极为能干事、会干事、肯干事的人搭建施展才华的舞台。三是内部管理机制。要建立严格完善的内部管理规章制度,用严格的制度来管理队伍,用严格的制度来约束人的行为。四是监督考核机制。要认真落实评比检查制度,推进考核奖惩体系建设。在此基础上,要积极拓宽执法工作外部监督渠道,强化社会监督和新闻媒体在监督执法行为,推动城市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一般,以局部带全局的管理效果。四是要立足提高处置能力,努力改进勤务工作。在违章易发点位要逐步建立固定执勤点位制;在商业繁华地段应逐步推行机动巡查与徒步巡查相结合的工作模式。同时要进一步完善错时上岗、占位式管理措施,做好违章行为多发路段管控工作。
三、强化队伍建设,为推进城市管理工作科学发展提供保障队伍建设是强基固本工程,是推进城市管理工作科学发展的重要保障。为此,必须始终把提高执法队伍整体素质作为立局之本,用发展的眼光、发展的思维、发展的办法,进一步提高队伍整体素质。
(一)注重固强补弱,打牢基础素质。要按照缺什么补什么、什么弱强什么的基本思路,下功夫把城市管理工作最需要、自身素质最弱的能力素质补上去,所有执法人员都要做“三熟悉、四会”,三熟悉,即:熟悉城管职能、熟悉行政法规、熟悉执法程序;四会,即:会法言法语、会调查取证、会做思想工作、会案卷制作。
(二)着眼岗位需求,增强必备素质。不同岗位有不同的标准,每名城管执法人员必须要具备与本职岗位要求相适应的素质。要盯着职责“补课”和“充电”,按照岗位职责分期分批搞短期培训,用什么教什么,需什么学什么,初步达到学用结合会监管,明了适用能执法。领导干部要着重提高组织指挥能力和协调控制能力,执法队员应着重提高依法行政和办案能力。
成为一名城管执法队员已经快一年了,在这段时间里,我经历了很多酸甜苦辣,对城管执法工作也有了新的认识和看法。其中让我感受最深,也让我最为困惑的是:为什么城管执法工作异常艰辛,却得不到群众的支持和理解呢?经过认真的思考,我发现矛盾主要集中在流动摊点的整治工作上,结合太仓市当地特点,我对这一问题进行了初步的分析,产生这一矛盾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是多数群众缺乏法制概念。流动摊点无证经营、占道经营,属于违规行为,我们城管是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从事执法。但多数群众对相关的法规不了解,认为摆摊只是谋生手段,是个人自由,不是违规行为,限制流动摊点只是城管的单位行为或个人行为。
二是多数群众认识不到流动摊点的危害性。如:妨碍交通和周围的环境卫生,对于合法的个体户造成不公平竞争,商品质量无保证,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等等。
三是多数群众对我们的执法程序不了解。在他们印象。
中,我们城管就是扣东西、罚款,觉得简单、暴力,忽视了我们是在进行了大量宣传和多次要求整改无果的情况下才实行暂扣、罚款。四是流动商贩中确实有部分是失地农民、下岗职工等弱势群体,没有生活来源,处于贫困的境地,只能靠摆摊维持生活。
五是部分流动摊点给当地居民和民工生活带来便利,随时随地能买到,便宜,因此得到当地群众的支持。
理拳头,提高综合管理效率,努力形成调动社会力量和执法资源,实现社会化大城管的氛围和格局。针对以上几点原因,我认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来解决:一是加强宣传。一方面是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强化老百姓的法制观念;另一方面是制作一些宣传片,特别是从反面突出没有城管的城市是多么混乱,让百姓感同身受,认识到城管工作重要性;另外,举办一些由各行业志愿者参与的系列活动,联合电视、报纸等媒体进行报道,让更多人认识城管工作的艰辛和重要性。
二是文明执法。我们城管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执法,同时在执法过程中摄像,执法过程和结果向公众公开,一方面让群众更了解城管工作,另一方面也让我们接受群众的监督,以进一步提高我们的工作水平。
三是“疏堵结合”。为了满足当地群众购物方便的需要,同时也解决部分困难群众的生活问题,可考虑在局部地区设置疏导点,但是需要登记申领许可证,并在规定区域、规定时间内经营,同时搞好责任区内卫生环境。另一方面,对于无证经营或违规经营的摊点应加大查处力度,坚决予以取缔。
城管执法工作非常的艰辛,也非常的重要。我们要在自身艰苦奋斗的同时,积极通过各种方式争取广大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不断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打造和谐城市,共同推进城市全面发展。
城管执法工作心得体会篇五
城管执法工作开始逐渐被人们所关注、所提及,作为一名城管,他们在工作上有着这样的。
心得体会。
三年来,局党组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一年打基础,两年见成效,三年大变样”的工作思路,积极探索,创造性地开展城市管理工作已见成效。为进一步加大城市管理和执法力度,打造一支综合素质高,作风建设过硬,执政为民上水平的执法队伍,近日市局组织各大队、一县三区区域大队中队长以上干部进行了为期3天封闭式执法培训。课上,局领导就目前城管性质、队伍素质、作风以及新形势下面临的新问题,如何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作了详细的阐述和深入的分析;市法制办就执法权限与程序,通过案例分析,来帮助解决执法中碰到的困难和问题,受益匪浅,体会如下:
一、对城管工作有了更深的认识。
城管执法是城—市历史演变过程的产物。随着城—市—经济的发展,市民对自己的追求(衣、食、住、行)和城市环境需求更高,期盼增多,“城管”这个代名词就由此而生。一个城市的好坏,除了本身经济发展水平因素外,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城市管理水平。由于历史原因,城管没有一个行业指导部门,全靠队伍边管理,边探索,能发展到今天,实属不易。其次由于工作性质原因,城管管的事“多”“杂”,被管理对象层次不一样(高层开发商、中层小店、低层小摊小贩、弱势群体)。管理上涉及到违章建房,下到摆摊设点,特别是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后,部分职能是划过来了,但由于未能及时有效的与部门之间沟通协调,执法力度大打折扣。再者是主观上的差距。法律不健全,至目前没有一部正式的城市管理法,使用的都是法规、规章。队员素质不高,执法观念不强,服务部到位等。
二、加大执法力度,切实转变执法理念。
城市管得好不好,市民最有发言权了。这次执法培训,首先从提高法律、法规、业务知识水平上入手,其次最重要的是要求全局上下转变执法观念,强化在“执法中管理,管理中服务”的理念。在大力开展市容市貌整治活动中,要大力推行文明执法,公平、公正、廉洁执法和严格执法。对“乱搭乱建、乱停乱放、乱涂乱画、乱摆乱设、乱拉乱挂”等“十乱”行为,执法力度要大,执法观念要转变,服务要热情。因为我们不是为城市管理市民,而是为市民管理城市。
三、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争创“市民满意的城管队伍”
我们要以学习科学发展观为契机,紧扣“三保一弘扬”,打造一支市民满意、高素质、作风硬、执法水平强队伍,建设一支亲民、爱民、一心为民的城管队伍。我们工作中要注意城管形象,增强工作责任心和社会责任感,以身作责。从身边的事做起,从点点滴滴做起,以人为本,以争创“市民满意的城管队伍”为目标,认真履行职责。
工作中,我们在注重队伍建设,不断提高队员执法能力的同时,积极建立四项制度,扎实推进大队办案工作上水平。
一、办案业务培训制度。
加强执法办案人员的教育培训,定期组织具备报考条件的新招队员参与全省执法资格考试,努力争取实现人人持证上岗、人人执法办案。同时,加强对各执法中队的案件主办人员进行法律法规、调查取证技巧、与当事人沟通方式方法等方面的培训,通过典型案例分析提升执法队员的办案水平。
二、案件审核把关制度。
在各执法中队分别设立案件主办人员和案件审核负责人,加强对各案件经办人员的指导,并对拟上报局里审批的案件进行审查核对,特别是严格审核相关证据资料。加强立案调查、行政处罚、案件终结等环节的审核监督,实行大队分管领导定期抽查和中队直接负责人日常审查的方式,对案件质量实行监管。
三、案情分析交流制度。
在坚持重大案件集体评议制度的基础上,要求各中队定期召集队员进行案件“会诊”,对照标准,集思广益,多想办法,多出主意解决执法办案实务。同时大队不定期召开办案工作经验交流会,把具有推广价值的典型性案例在大队内部及各中队相互之间进行交流和探讨。
四、办案考核奖惩机制。
健全执法岗位责任、执法标准和执行力考评等精细化管理体系,将执法办案的数量和质量等作为各中队和执法人员个人的业绩考核主要内容之一,与各类评优评先、职级晋升和绩效奖金挂钩。开展“办案先进中队”、“办案能手”等执法办案竞赛活动,调动队员的积极性,增强办案人员的责任感。
成为一名城管执法队员已经快一年了,在这段时间里,我经历了很多酸甜苦辣,对城管执法工作也有了新的认识和看法。其中让我感受最深,也让我最为困惑的是:为什么城管执法工作异常艰辛,却得不到群众的支持和理解呢?经过认真的思考,我发现矛盾主要集中在流动摊点的整治工作上,结合太仓市当地特点,我对这一问题进行了初步的分析,产生这一矛盾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是多数群众缺乏法制概念。流动摊点无证经营、占道经营,属于违规行为,我们城管是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从事执法。但多数群众对相关的法规不了解,认为摆摊只是谋生手段,是个人自由,不是违规行为,限制流动摊点只是城管的单位行为或个人行为。
二是多数群众认识不到流动摊点的危害性。如:妨碍交通和周围的环境卫生,对于合法的个体户造成不公平竞争,商品质量无保证,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等等。
三是多数群众对我们的执法程序不了解。在他们印象中,我们城管就是扣东西、罚款,觉得简单、暴力,忽视了我们是在进行了大量宣传和多次要求整改无果的情况下才实行暂扣、罚款。
四是流动商贩中确实有部分是失地农民、下岗职工等弱势群体,没有生活来源,处于贫困的境地,只能靠摆摊维持生活。
五是部分流动摊点给当地居民和民工生活带来便利,随时随地能买到,便宜,因此得到当地群众的支持。
要改变这种现状,要推动四个创新。一是创新工作理念。正确处理市容与繁荣的关系、执法与服务的关系、处罚与教育的关系,把群众作为城市管理的“主体”,努力形成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思想观念、思维方式和价值取向。二是创新工作思路。转变城管执法工作中粗放式、突击式和生硬式的管理模式,使城市管理工作由突击型向长效化、由“人治”型向“法治”化转变,努力实现精细化、长效化和人性化管理。三是创新管理手段。改变过去重处罚、轻管理的工作方式,坚持堵疏结合、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围绕解决民生问题探索市场化运作和社会化管理新模式,有计划地放开地摊管理,有条件地增加弹性市场,不断强化管理疏导,努力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四是创新工作机制。进一步探索城市管理社会化路子,把城市管理由城管部门一家“独唱”变为“一家领唱、大家合唱”,有效发挥各级组织、有关部门和广大市民参与城市管理的积极性,整合各种资源,形成管理拳头,提高综合管理效率,努力形成调动社会力量和执法资源,实现社会化大城管的氛围和格局。
针对以上几点原因,我认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来解决:
一是加强宣传。一方面是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强化老百姓的法制观念;另一方面是制作一些宣传片,特别是从反面突出没有城管的城市是多么混乱,让百姓感同身受,认识到城管工作重要性;另外,举办一些由各行业志愿者参与的系列活动,联合电视、报纸等媒体进行报道,让更多人认识城管工作的艰辛和重要性。
二是文明执法。我们城管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执法,同时在执法过程中摄像,执法过程和结果向公众公开,一方面让群众更了解城管工作,另一方面也让我们接受群众的监督,以进一步提高我们的工作水平。
三是“疏堵结合”。为了满足当地群众购物方便的需要,同时也解决部分困难群众的生活问题,可考虑在局部地区设置疏导点,但是需要登记申领许可证,并在规定区域、规定时间内经营,同时搞好责任区内卫生环境。另一方面,对于无证经营或违规经营的摊点应加大查处力度,坚决予以取缔。
城管执法工作非常的艰辛,也非常的重要。我们要在自身艰苦奋斗的同时,积极通过各种方式争取广大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不断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打造和谐城市,共同推进城市全面发展。
城管执法工作心得体会篇六
城管执法人员是维护城市秩序和环境整治的主要力量,他们肩负着维护市容市貌、整治违法行为、处理纠纷等重要工作任务。这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也是长期以来备受社会关注的职业。在这篇文章中,我想分享一些自己作为一名城管执法人员的工作心得和体会。
第二段:责任和义务。
作为城管执法人员,我们首要的责任和义务是维护城市环境,保持城市的整洁和有序,同时需要有适应不同工作的能力。因此,我时刻保持敏感性,能够在发现任何城市环境问题的情况下快速反应。我也时刻注意宣传市法,教育民众如何遵守其内容,让他们了解什么是可以做和不能做的。
第三段:协助市民。
我们的工作并不仅限于执行规章制度。有时候我们的工作也可能涉及帮助和支持市民。我们应该尽力帮助需要帮助的人,并提供各种公共服务的支持。例如,如果我们发现某位老人摔倒了,我们就可以及时把他带到附近的医院,并用我们的自行车来送他回家。这些工作不仅能够让市民感到受到照顾,也能够让我们的工作获得更加普遍的赞誉。
第四段:工作中的挑战。
城管执法人员的工作并不总是容易的。有时候,我们必须直面挑战,可能需要与那些个人或团体交谈,解决问题和解决冲突。同时,我们需要注意如何做出正确的决策,以保护自己和公共利益。挑战是不可避免的,但只有经过训练和实践后,我们才能够适应和处理。
第五段:总结。
最后,我的工作经验让我明白,城管执法人员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职业,但是我们也可以通过不断地学习和提高技能增强自己的表现。我所付出的努力不仅可以提高我自己的能力,而且有助于提高城市环境和市民福利的总体水平。让我们大家一起努力,让城市变得更加美好、更加有序,同时也让我们的这份工作变得更加有价值和有意义。
城管执法工作心得体会篇七
城市管理执法人员的工作是维护城市良好秩序和市容环境的关键工作之一。作为城管执法人员,不仅需要有执法知识和技能,还需要具备高度的职业操守和专业素养。在工作中,我深有体会,只有以服务意识和为民情怀为核心,才能圆满完成自己的职责。下面我将分享一下我的执法工作心得和体会。
第二段:做好执法前的准备。
在执法前,我们必须对执法对象的情况进行充分了解和熟知,切不可只凭主观臆断进行处理。同时,要注重与执法对象及周边居民的沟通和协调,尊重他人的权益,让大家能够理解和支持我们的执法工作。此外,我们还要做好执法装备和工具的检查和准备,确保有效地执行工作。
第三段:严格执法,科学执法。
在执法过程中,我们必须根据事实和法律规定来进行执法,不能出现滥用职权或随意罚款的行为。特别是在城市管理领域,经常出现不少棘手的问题,如摆摊经营、乱搭乱建、违规占道等问题。这些问题的处理必须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执法程序,同时确保执法结果公正、合理、科学。
第四段:做好执法后的反馈和改进。
在执法结束后,我们还要对自己的执法工作进行深入反思和总结,寻找不足和改进的方向。如果已经出现执法失误或不当的情况,应及时纠正和改正,防止同类问题再次发生。同时,亦要注重对执法对象的宣传和教育,让他们了解执法的必要性和合理性,以此做到规范城市管理秩序的可持续发展。
第五段:结论。
总之,城市管理执法是一项细致而繁琐的工作,但这项工作是城市建设和环境治理的重要保障。我们城管执法人员,在执行职责时应当时刻保持服务意识和为民情怀,做到规范、公正、科学。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服务广大市民,提升城市形象和品质。
城管执法工作心得体会篇八
各位同事们:
我加入城管行政执法队伍已经三年了,在这三年中,我对城管行政执法工作感触颇多,我觉得要干好城管行政执法工作,就必须准确理解和把握三大关系:
城管行政执法服务于经济:城管行政执法主要维护的是城市市容秩序,城市市容秩序搞好了,可以为外来资本提供优良的投资环境,从而拓宽经济发展的空间,促进城市经济实力不断增强,推动城市现代化建设的进程。据统计,随着近两年镇江市城市管理的资金投入加大,投资环境不断优化,全市近两年利用外资和民资也成倍增长。城管行政执法服务于市民:城管行政执法的根本目的,就是要给广大市民营造一个干净、整齐、舒适、优美的生活和工作环境,方便人们的衣食住行、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的需要。据调查,20xx年,镇江市市民对城市建设与城市管理的满意率是38.7%,20xx年,镇江市市民对城市建设与城市管理的满意率上升到64.4%。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是城市管理的重要法律的手段,是促进城市管理的有效途径之一。如:我们经常在占道经营严重的地段开展多次集中整治行动,通过执法行动打击占道经营,促进该地段的经营户守法经营。城市管理与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是统一的,城市管理是基础。如:镇江市城管局在一些特殊地区安排临时疏导摊点,安排人手,加强管理,不但避免了摊点向主干道扩张,而且也减轻了城管执法的难度。虽然,我们在处理管理与执法关系上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还是有一些管理与执法脱节情况,导致很多问题难以解决,造成行政处罚不到位的现象经常发生,影响到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正常进行。如:与规划部门管理协调不到位,导致违法建设定性难、查处难、处罚难。我认为只有根据镇江市政府第21号令相关规定,调整和理顺各行政管理部门的管理与城管执法两者之间的关系,才能真正做到互相配合。
有人说严格执法与文明执法是一对矛盾,水火不容,要做到文明执法,严格执法就无法实现,反之,要想做到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就无从谈起。其实,这是对严格执法与文明执法的误解,因为有人将严格执法与严厉处罚等同起来,以罚代管,将罚款作为唯一的行政处罚手段,而忽视了其他行政处罚手段,在某些人看来,责令改正违法行为、警告等不属于严格执法的范围,不罚款就意味着不是严格执法,因此将严格执法与文明执法对立起来也就不足为怪了。
我认为严格执法应是文明执法的基础,离开了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就成了无本之木、无源之水,同时文明执法反过来也能促进严格执法的实行,两者相辅相成,不可偏袒,也缺一不可。首先文明执法离不开严格执法。所谓严格执法就是要严格按法律规定的内容、精神和程序执行,不偏离、不妥协。执法机关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公正执法,全面收集与当事人违法行为有关的证据,包括对相对人有利的和不利的证据,然后依法作出处罚,做到轻过轻罚,重过重罚,罚当其过,罪过相应,否则就是违法。《行政处罚法》第三条第二款规定“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四条第(二)项第3目也规定“有违法法定程序的具体行政行为,判决撤销或部分撤销”。一个行政执法行为,依法无效或者依法应予撤销,则说明执法机关的执法过程或执法行为本身就是错误的、是违法的,那还谈得上什么严格执法。由于执法机关的执法大多是科以相对人一定的义务,因而无效或应撤销的执法行为肯定会损害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因此无论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如何文明,也不可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文明执法。正如高楼大厦一样,如果基础不牢固,任凭上面的建筑如何牢固、豪华,也只能是一座危房。所以,执法机关要实现文明执法,提高执法单位的形象,只有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内容、精神和程序执行法律,努力提高执法水平,实现高效率、高质量执法,减少甚至杜绝无效或应撤销执法行为及败诉案件的产生。
其次,严格执法的实现也有赖于文明执法的落实。如果执法人员语言不文明,说话粗野,以尖酸刻薄、冷嘲热讽、恐吓训斥的语言攻击对方,甚至恶语中伤、夹带污秽语言,就会引起相对人和周围群众的不满,就会激化矛盾,发生争端,就会影响执法活动的正常进行,严格执法也就难以落实。反之,执法人员态度和蔼,内心说服教育,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不仅可以化解相对人的对立情绪,使相对人充分认识自己违法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减少与相对人的冲突,使执法工作顺利进行,同时还可以减少当事人再次违法的可能性,从而减少同一违法的重复发生。这样严格执法也就自然容易实现了。
为此,必须规范执法人员的行为、着装、仪表,推行文明用语、杜绝工作忌语,力求做到执勤场所和办公场所整洁、有序,执法行为规范、语言文明、举止端庄。在严格执法的基础上做到文明执法,让文明执法贯通于整个执法过程中,并为严格执法服务,让两者有机结合,共同为行政管理服务。
城管执法工作心得体会篇九
城市管理,简称“城管”,作为城市管理者,执法是他们的主要工作之一。执法是治理城市秩序的重要手段,也是维护社会稳定的关键环节。面对城市中的各种问题,城管人员执法感悟颇多。下面就让我来分享一下我对城管执法的心得体会。
首先,执法要坚持公正。公正是执法的基本原则,也是城市管理的底线。在执行执法任务时,要坚决抵制各种形式的贪污腐败,不能被金钱所蒙蔽,不能被权势所左右。执法要“公正无私、秉公执法”,对于违法行为要依法办事,不偏袒任何人。只有保持公正,才能让百姓心悦诚服,才能真正维护好城市的秩序。
其次,执法要注重法制理念。法制是城市管理的保障,执法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来执行任务,不能凭主观意愿随意行事。执法人员要对法律有深入的理解和掌握,要熟知各类法规条款,对待违法行为要有明确的态度,不能将主观臆断代替法律规定。只有坚持法制理念,才能真正做到公正执法,保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第三,执法要善于沟通。城市管理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其中涉及了各个方面的问题。执法人员要与相关部门进行良好的合作,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共同解决问题。同时,执法人员还要与群众建立良好的沟通渠道,倾听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回应其诉求。只有通过沟通,才能更好地了解社会各界的需求,更好地为大家服务。
第四,执法要注重规范操作。在执法工作中,细节处决定成败。唯有做到规范操作,才能最大程度地减少纠纷的发生,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执法人员要按照统一的执法标准和程序行事,不滥用权力,不以工作负荷和时间紧迫为借口粗暴执法。要在执法行动中注意细节,严格按照程序进行操作,确保执法公正、合法。
最后,执法要有文明执法精神。作为城市管理者,城管人员不仅要具备一定的执法能力,更要有一种温和而理性的办事作风。在执法过程中,要注重用语文明,不使用粗口和歧视性言辞。要关注维护人的尊严,以礼待人,用理智的方式解决问题。只有展现文明执法精神,才能树立城管部门良好的形象,赢得广大市民的支持和理解。
综上所述,城管执法是一项具有重大意义的任务。作为城市管理者,执法人员要坚持公正原则,注重法制理念,善于沟通,规范操作,展现文明执法精神。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履行城市管理职责,为社会的和谐稳定做出积极贡献。同时也希望各级城管部门能够加强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水平,为实现城市的可持续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城管执法工作心得体会篇十
城管执法是城市管理的重要部分,是城市重要的公共服务。城市的正常运行需要城管执法的规范执法和有效的执法。作为城管执法工作者,我深切体会到城管执法的重要性和艰辛。在工作中,我深刻认识到不仅需要熟悉法律法规,同时需要具备专业知识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才能胜任这一职业。本文将分享我在城管执法工作中所得到的心得体会。
第二段:掌握法律法规知识。
城管执法的核心是执法。执法要求我们必须熟悉各项法律法规,不仅要知道下达的命令合法吗,而且要明确行为的法律后果。在执法工作中,我们需要了解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政策及相关执法标准、指引等,确保规则的执行和贯彻。此外,我们需要通过继续教育和培训来更新和提升自己的法律法规知识,从而更好地保护公共利益。
第三段:专业技能。
除了了解法律法规之外,城管执法还需要掌握专业技能。这意味着必须熟练掌握执法工具的操作方法及其应用技能。例如,制定和执行城市规划,确保城市交通的有序,处理各种城市环境问题以及创新执法方式,是城管执法工作者必须掌握的技能。这些技能旨在确保我们的工作能够顺利进行,从而为居民创造一个良好的城市环境。
第四段:职业道德。
城管执法的另一个关键组成部分是职业道德。作为一名从事城管执法的工作者,我们必须时刻遵守职业道德原则。这意味着我们要切实履行职责,维护城市的秩序和稳定,同时要遵纪守法,讲究纪律和诚信。除此之外,我们要努力处理与公民的交际,处理各种情况引发的纷争,以及采取有效的措施处理纠纷和抱怨。无论何时,都要以“城市服务,居民至上”为宗旨。
第五段:结论。
城管执法是城市管理非常重要的一环。在这个过程中,熟悉法律法规,掌握专业技能和坚守职业道德是必须的。城管执法工作者应在日常工作中注重群众需求,聆听群众意见,维护公共利益的同时确保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的城市可以成为一个更加美好和宜居的地方。
城管执法工作心得体会篇十一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作为一个新的行政执法机关,经过不断的实践和探索,至今已逐步确立自己的位置,并且受到越来越多的人的接受和认可。但在具体的执法过程之中,城管工作尚有许多有待改善和进一步提高的地方,比如执法效力还没有得到有效的发挥,执法的力度和手段还有待加强,群众对城管部门的理解和支持尚还不够,有些案件不能及时有效的得到查处,有些查处的案件不能得以执行,某些单位和个人对城管机关缺乏认同和足够的重视。以上种种现象的出现,固然有种种客观的外部因素,比如说法制环境的问题、执法体制的问题、其他部门的配合与协调问题,但其中确有不容忽视的内在因素: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缺乏应有的执法威信。其中最明显的例子便是:城管执法机关在所有的执法部门中受到的辱骂与责难是最多的,胆敢与城管执法机关公开叫板的人数在所有的执法部门中也是最高的,这就不能简单的用一句“工作性质不同”解释了。但威信从何而来?我认为还是应该从我们自身做起,扎扎实实地做好自己的工作,想方设法为群众解决实际困难,“自尊、自强、自重、自爱”,以实际行动为自己赢得威信。
在思想上要真正树立“在执法中服务,在服务中执法”的观念,切实贯彻落实“五个一百”工程,主动拉近与人民群众的距离,正确行使手中的职权。在执法过程中要对当事人以应有的人格上的尊重,对群众的批评和建议应予以应有的理解,通过换位思考,站在管理相对人或者第三者的立场上,对自身的执法行为做出客观的评判。其次,要尊重自己。在执法形象上要做到形象端正、严谨的体、不卑不亢。在执法过程中要具备起码的礼节礼貌,发生争执时,要保持良好的风度,时刻注意维护自己作为一个执法者的尊严,不可逞一时之气,损坏整个城管部门的形象。
在执法中,要做到依法行政、秉公办案,避免办人情案、关系案。办人情案、关系案,放任违章行为,说到底就是执法部门公信力的自我贬值。所以要采取一切措施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难点问题,顶住压力,敢于碰“硬”,通过一系列的强力手段,真正体现城管执法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在城管队伍内部的作风建设上,应着重于提高队伍的凝聚力,形成团结和睦、积极向上的良好气氛。一支具有影响力的队伍首先是一支团结向上的队伍,只有发挥出整个城管队伍的整体合力,才能壮大城管的声威、营造城管的气势,我们的工作也才能克服各种障碍,取得最大的成就。
城管执法机关要树立自己的威信就必须从点点滴滴做起,要从每一个执法人员自身做起,并且将经历一个较长的发展过程,其中既要加强对内部成员的思想品德教育,又要有制度和纪律上的保证。只有树立起我们的执法威信,我们工作中的许多问题才会迎刃而解,城管执法工作才能卓有成效的展开,城市管理工作才能真正步入健康发展的轨道。
城管执法工作心得体会篇十二
近期,城中中队配合大队、治安中队开展了对城区主要路段各类流动摊点、占道经营等情况的集中整治。整治过程中,中队共发出责令更正通知书37份,暂扣单22份,取缔各类流动摊点12处。经过队员长期以来的加班加点,城区主要路段的各类流动摊点、占道经营情况得到了很好的控制。更重要的是,队员们在执法过程中不断总结提高,形成了关于整治过程中的几点思考与认识。
“水能载舟亦能覆舟”、“得道多助失道寡助”。人民群众的拥戴与支持是一切工作取得成功的根本前提。同样,在整治各类不规范的违章流动摊点时,必须取得市民的认可与理解。这些流动摊点不仅脏乱差,而且随处摆设,更阻碍交通,有着较大的安全隐患。从总体上来说,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综合素质的不断提高,大部分市民也是极力要求取缔这些流动摊点的。但是往往在执法过程中,有些队员不注意自身的形象,执法方式简单粗暴,以致引来市民的不满。一旦市民前来阻挠,取缔规范就无从提及,反而助长了违规违法者嚣张的气势。
改变过去那种“执法就是处罚、处罚就是罚款”的老模式、老观念,实施人性化管理。在纠正违法行为、实施处罚之前,要依法对违法者进行宣传教育,通过摆事实、讲道理,使其由被动接受处罚变为主动约束自己的行为。当然,对部分不听劝阻,极力阻挠的摊主,可以在现场给予必要的心理压力,告知违章设摊的处罚后果。这个方法经我们中队的实践,效果良好,有不少当事人当场表示下次绝不再违法设摊。
证据对我们城管执法人员的重要性来说是不言而喻的,因此作为我们执法队员对在首次发现各类违章流动摊的的同时,应该要养成及时拍照取证的习惯,同时发出《责令更正通知书》,要求当事人按期停止违法行为,当事人拒签的,执法人员应口头告知,并将这一过程摄录下来。如当事人拒不悔改,在超出期限后继续设摊经营,执法人员可以暂扣其兜售的物品及盛装器具,但必须在案发现场。暂扣前执法队员必须告知当事人暂扣的法律依据,在清点暂扣物品后开具暂扣单交付当事人,并有相关人员摄录下这一过程。以上暂扣的这个环节往往是我们以前工作中最薄弱的一个环节,有些队员为了省事,或者队员之间配合不到位,都会造成最后的被动局面。这在今后的工作中将进一步得到强化。
当然,要从根源上遏制各类流动摊现象,关键还是在于整治后的长效管理机制。对此中队进行了深入的思考研究,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做到细化网格管理,提高巡查频率,强化执法力度,扩大法制宣传,加强部门配合。力争为市民创造一个整洁、干净、有序、和谐的生活环境。
城管执法工作心得体会篇十三
市品位和城市形象的需要
多年来,我市对城市“创建”工作市委市政府都十分重视,始终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强度投入,并经过多年的努力取得丰硕的“创建”成果,取得了“国家园林绿化城市”、“国家卫生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等全国性荣誉称号,全面提升了我市的知名度、美誉度、舒适度和影响力。高品位的城市创建成果,要靠高效能的城市管理来维持。美好的城市基础环境,要靠完善的城市法制环境来保障。开展城市综合执法工作,就是要通过行政管理体制和行政执法体制的改革,解决城市管理体制中的弊端,营造一个公开、公正、公平的法制环境,创造一个高效、廉洁、优质的政府环境,进而打造出优美、舒适、有序、安全的城市环境,提高城市的品位和形象。
二、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的法律地位
第一,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确立的。这部法律的第十六条规定“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的盛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职能由公安机关行使。这是我国第一次以法律的形式确认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为改革我国的行政执法体制提供了法律依据。对于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国务院十分重视,在1996年的《国务院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通知》中明确要求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做好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工作。由此可见,开展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在法律上已有坚定的法律依据和明确要求。
第二,宪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城乡建设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民族事务、司法行政、监察、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发布决定和命令、任免、培训、考核奖惩行政工作人员”。地方组织法第六十四条中规定“自治州、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的局、科等工作部门的设立、增加、减少或者合并,由本级人民政府请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这些规定清楚的表明,地方政府报经上一级政府批准后,有权设立和调整其工作部门,并确立其承担的责任。《行政处罚法》还规定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盛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一调整和重新配置行政处罚权,改变了单行法律法规规定不合理造成行政执法机构过多、过滥的问题。综合上述法律依据,地方政府对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的设置赋予了充分的调整权利。
第三,根据我国公正执法,严格执法的法制要求和建立符合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行政执法体制要求。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审批权(行政许可证)与监督处罚权相分离,行政决策权与执行权相分离,由不同的行政机关分别行使,是为了在行政权力之间保持一定的制约关系,防止行政权力滥用,相互又具有一定的监督作用,同时又进一步理顺了综合执法与专业管理的关系。一方面能有效地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加强监督处罚的执法力度;另一方面又可以提高行政管理效率。这样从体制上克服了政出多门、多头管理、多头执法、重复执法等弊病,充分体现了公正执法要求和严格依法行政的要求。这也就说明,开展综合行政执法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的内在要求。
三、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应该遵循的原则
(一)综合执法主体法定原则。《行政处罚法》规定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决定权为国务院以及经国务院授权的盛自治区和直辖市人民政府。因此,综合行政执法机关能否成立,是否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是否享有独立行政处罚权,是否符合法定设置条件,并不是取决于城市人民政府的主观意志,而必须经过一定的法定程序才能取得。
(二)综合执法内容法定原则。综合执法即是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是一种跨行业、跨部门的行政执法,它将原来若干行政机关行使的执法权,交由一个行政机关行使的行政处罚,是行政管理主体与行政处罚主体相分离的行政处罚。对相关的行政处罚内容相对集中,必须经过一定的法定程序确定。这说明行政处罚权内容一旦依法予以确认,原执法主体的执法权力即消失,而新的执法主体就应依法履行职责,行政处罚权内容不得随意增加或减少。
(三)“一步到位,分步实施”的原则。对行政处罚权一次划转给综合行政执法机关行使后,鉴于综合执法授权范围较广,对部分专项执法的某些处罚条款的转移和某些区域的实施,对目前尚不具备条件,在不违反“一步到位”的前提下,可以进行分步实施,对某些具体条款暂定保留在主管机关中,分阶段、分步骤、分区域逐步推进,直至全部划归和全区域覆盖。执法范围在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后,人民政府不得随意变动,必须在明确的范围内开展执法活动,若超越范围就成为一种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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