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结需要结合实际情况,针对自己的学习和工作进行相应调整和改进。在写总结时,可以借助一些图表和数据来支撑分析和判断。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总结范文,希望可以给大家一些启发和参考。
读书心得总结感想篇一
参加了读书交流会活动,参加完活动,是不是有很多自己的读书心得感想呢?那就将你的心得感想写下来吧。下面是本站为大家带来的读书心得交流会总结,希望可以帮助大家。
本周二,我们班同学举行了读书交流会活动。
在本次的读书活动中,孩子们共同交流了那本《最让孩子快乐的经典童话》的读书收获,课堂上,同学们踊跃发言,气氛热烈。大家介绍了自己在这本书中都认识了哪些朋友,懂得了哪些道理,尽情分享着读书的快乐。
在读书交流会上,几个平时热衷读书的孩子,分别给大家带来了好听的故事。虽然孩子们在讲故事时还不能完全脱离稿子,可看着他们已经能用标准、流利的普通话来将故事读下来,大家也能听得津津有味,我的心里还是有几许欣慰,因为只要愿意读书,喜欢读书,相信他们会慢慢进步的。
在我发言的这个环节中,我专门给孩子们带来了一个故事《罗蒙诺索夫与书》,让孩子感受到书对于人一生成长的重要性。然后,又和孩子们交流了他们读过了哪些书,以前又是怎么读书的。如有的同学说:“我和爸爸妈妈一起读书,不认识的字他们可以教我。”有的同学说:“我在学着看拼音读故事的。”还有的小朋友说和哥哥姐姐一起读,和别的小伙伴一起读,跟老师读等等。孩子们已经知道当自己在读书中遇到问题是该怎么办,这更是一个可喜的进步。
本次活动中也存在一些不足,如活动的形式相对比较单一,只是让几个学生进行了展示,以后应多给孩子创造这样展示的机会。
总之,本次读书活动的开展,增强了班级的文化氛围,激发了学生的读书兴趣,使学生感受到读书的快乐,读书的美好,变“要我读”为“我要读”,使孩子们切实感受到阅读是人生中的一大乐事。
时光如流水,转眼间,一个学期很快流去了,下面,我来做一下本学期我们小组阅读会的总结!
寒假里我们的读书交流会次数开的不少,可并不太成功,在这个学期里,我总结了假期交流会不成功的原因后,又在张兴上家参加了一次他们的读书交流会,我看到他们小组有明确的主题,他们各尽其能,读书会开得非常成功。取经后,我每次组织读书交流会前都用心找合适的主题,或发动小组成员一起想主题,这样我们每次的交流会都开的有声有色。我们以好的读书方法交流、杨絮、低碳生活等为主题共开了七次。有成功的,也有失败的,但毕竟成功的次数还是多的。
这个暑假里,我们小组成员成员基本没变,大家还都一致推荐我还来担任小组组长,既然大家都能信任我,我一定不辜负大家对我的期望,与大家一起努力,把我们小组的读书会开得更好!让大家感觉到开读书会的意义,感受到读书更快乐!
寒假,这个假期对于我们这些小学生来说如同鱼儿遇到了水,可以自由自在地嬉戏,寒假中的我们更像快乐的天使,要将快乐传遍世界的每一个角落。回首一个多月的寒假生活,在享受假日快乐的同时,我没有忘记自己的学习,尤其是读书交流会,它既锻炼了我的组织能力,也让我从中学了到不少课本上学不到的东西, 它使我的寒假生活过得更加充实而有意义。
放假前一天,宋老师为我们班成立了读书小组,让我们在假期自定时间开展读书交流会,我们小组共六人,由我来担组长。(*^__^*) 嘻嘻……我可不是老王卖瓜啊!我们组的读书会在家长的支持下开展得非常成功。在假期我们一共开展了三次,开学后一次,共四次。
除第一次没有经验而导致人员没有到齐,记录没做好外,其它三次我们做得都非常好。每次看到大家说出自己的读书感受、收获和自己的读书方法的时候,我们都能互相从其它人身上学到很多新知识,使自己对读书有了新的认识。
虽然我们这几次读书会开得很不错,但我们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比如:时间安排上有时很紧,搞得大家匆匆忙忙。还有就是交流会缺少趣味性的内容,如大家坐在一起猜些
谜语
、脑筋急转弯笑话之类的内容。或展示一下自己的才艺,让大家都能把自己的特长发挥出来。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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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心得总结感想篇二
第一次听说《麦田里的守望者》,是报纸上正在刊登其作者:j·d·塞林格去世的新闻,说他生性孤僻,不与人交往;说他真的如小说中所想一般,一个人在田野里生活、写作,与世隔绝;说他一生未再发表过一篇小说。
那时候少不更事,心下只促狭地想他定然是才思穷尽了,不然不会一部小说就了结了作家生涯。后来明白即使死后稿子烧了灰飞烟灭了,那样好的文字依然存在过,并且只属于过自己。而且还是那样一部小说。
小说主人公霍尔顿青春肆意飞扬。那样幼稚的霍尔顿,不学习,不向上,人际交往简直糟糕透了——他和所有人都合不来,每一个人都用一种“青春式”的笔调来形容。总大胆地谈论女人,酒,其实自己就是一个毛头小伙子,尽管个头很高,可在酒吧里服务员怎么也不肯卖给他酒。休学之后,回家之前,他用剩下的钱过了一段不算太堕落却乱糟糟的生活。违心去和女朋友萨丽看“糟糕透了”的戏,却还是不得不认为尽管她浅薄,但“真是漂亮极了”。霍尔顿他家境殷实,也是一个聪明小伙子,潘西中学是一所挺有名的学校,里面的人都是有教养的,都还不赖,可他就是不肯好好学习,因为他心里明白,学那些有用的知识,不为别的,就只为了他能功成名就,“买一辆混账凯迪拉克”。他心里厌烦这样的学习,但除了不把学习放在心上,以至于被退学,他一点办法也没有。他自己心里对这满不在乎,还是打算等到星期三再回家,因为他的父母一定因此而难过极了。
霍尔顿的纠结不是他一个人的纠结,所有这个年纪的少年少女都有这样的复杂心理。我们以为什么都懂了,我们对什么“大人世界”的东西都满不在乎,但一旦降临到自己身上,都会害怕得颤抖,但我们还是怀着好奇心与不屑小心翼翼地尝试。所有人都一样,甚至没喝过烈性酒,却对酒吧不肯买给自己而懊恼。面对一个清晰而朦胧的不一样的世界,可以说什么都懂得,也都了解,可偏偏没有也不敢去尝试,害怕得要死还装的好像不屑。就像霍尔顿面对电梯人近乎开玩笑似的问他要不要妓(ji)女,他紧张得心脏都要崩裂了,还若无其事地答应。只为了在比自己年长的人面前表现得好像长大了。妓(ji)女到了房间却什么也不敢做,扔了钱过去叫她赶紧走,看他那么好欺负,又敲诈了他5美元,他满心懊悔又无可奈何。
有些时候不是不喜欢,而是故作叛逆的样子,好显示自己的“成熟”和与众不同。越是流行什么,越鄙视什么。也许不是事物本身让人鄙视,而是整个社会环境让还不成熟的我们整个思想对那些自认为愚蠢的人们喜欢的事物持一种消极态度。我们可以看到,霍尔顿对所有流行的、新的事物都不感兴趣,他一心想到公园里去找他的妹妹菲苾,给她一张很久以前喜欢的唱片。
可我们决不能说他一个十恶不赦的人。只不过当时社会人们缺乏理想,意志消沉,在自己无力改变的社会大背景下,过着混混噩噩的生活。于是,“垮掉的一代”出现了,霍尔顿就是其中的一员,他抽烟酗酒,不求上进,但是,他还是健康纯洁的,对所有恶心污秽的东西十分害怕且反感。因为在他心底,一直还存有美丽而遥远的理想——做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有那么一群小孩子在一大块麦田里做游戏。几千几万个小孩子,附近没有一个人——没有一个大人,我是说——除了我。我呢,就在那混帐的悬崖边。我的职务是在那儿守望,要是有哪个孩子往悬崖边奔来,我就把他捉住——我是说孩子们都在狂奔,也不知道自己是在往哪儿跑。我得从什么地方出来,把他们捉住。我整天就干这样的事。我只想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看,他还是一个心怀美好梦想的人,和我们每一个人都一样。
我们是一群生活在新时代的孩子,自然已经习惯了困惑和烦恼,但是我们应该集中精神看准我们的前方,我们的路。我们应该是一群有理想有抱负的人。假如霍尔顿没有他纯洁的理想,那他就会堕落到底,是他的理想让他活下来。理想是人的指路明灯,它带着人走向未来,走向光明。我们的人生才刚刚开始,纵然生活让我们这代人有些迷惘和彷徨,但一切不过是暂时的,不就都会过去,我们现在最需要的,就是我们的理想。
我那无处安放的青春,也许困惑了,也许挫败了,也许灰心了,我们都不曾绝望。我们在生活道路上跌跌撞撞,甚至摔得灰头土脸,但我们相信,梦想会有的,快乐会有的,成功或者理想什么的,都会有的。
读书心得总结感想篇三
贫家女儿,外出谋生,失足泥淖,遗恨千古,在中外各国文学作品当中,此类题材屡见不鲜。《德伯家的苔丝》一书,总体看来似乎也没有脱此窠臼,但是作为英国和世界文学的瑰宝,它不论在资料还是艺术上都独具特色,至今仍有强大的魅力吸引读者。
托马斯·哈代,“一个耸立在维多利亚时代和新时代交界线上的忧郁形象”。与其说忧郁,不如说他的反叛。维多利亚王朝,是英国资本主义发展的鼎盛时期,在这个使很多英国人引以为豪的历又一个“黄金时代”,却有许多有悖人情常理的陈规陋习,诸如崇尚繁文缛节,提倡虚伪道德。一个小说家,应对上流社会道貌岸然的衮衮诸公,将一个失身女人作为小说的主角,并公然断言她是一个“纯洁的女人”,这是何等的大逆不道!直到几十年后,苔丝的光芒才愈加放彩,苔丝是哈代塑造的的典型,也是英国文学宝库中最美的女性形象之一。
整本书前期很平淡,慢慢看进去,便走不出来了,全书以苔丝到贵族本家认亲为线,叙述这个单纯美丽女孩的杯具一生。我的感悟,也从那里开始吧。
在英格兰西南部偏僻落后的农牧业地区,是远离繁华城市,仍保有古风古貌的存在。17岁的美丽少女苔丝是那里土生土长的农家姑娘,父亲是贫苦的乡下小贩,生性怠惰,愚昧无知;母亲过去是挤奶女工,头脑简单,他们都是社会最底层的小人物。杰克·德北听信牧师关于家族荣耀的消息,妄图让苔丝去认回本家—德伯家族,借此摆脱贫困的生活。苔丝并不愿意这样做,但由于老马王子的意外死亡,心怀愧疚不得不硬着头皮去认本家。家庭的重担和自身的职责感在一开始就给她的生活拢上了一层阴影。应对德伯·亚雷,她是那样的无知懵懂,但又不得不依靠着他,致使最后轻信亚雷失身于他。苔丝在受到社会道德舆论的谴责和轻视的同时,可悲的是她同样以这一道德标准来静观自己,这使得她的杯具显得更加浓重和深沉。苔丝明白自己是清白的是无辜的,但是同时她也认为自己是有罪的,她也在按照传统的贞操观念来衡量自己是否清白,她比别人更加无法忘记自己的耻辱。
那个纯洁无辜的小天使又回到了上帝的怀抱后,苔丝决定开启一段全新的生活,她到另一个农场里做挤奶女工,那是一个新的起点。“五月里一个茴香发香味、众鸟孵小雏的早晨,离苔丝·德北从纯瑞脊回来以后,约莫有两年或三年之间的功夫—这是苔丝潜修静养的时期—她第二次离开了家。”
在农场里,她与克莱·安玑产生了感情。克莱爱苔丝,认为她是“大自然的新生女儿”,她是纯洁的、无瑕的,是上帝完美的创造。但这种绝对的理想化的爱恋也更加剧了克莱在明白苔丝的过往后所表现的憎恶和失望。苔丝向克莱坦白后,克莱心中的完美瞬间崩塌了,他没有给予爱人以理解和安慰,反而不能理解现实,他不止一次的对苔丝说“我原先爱的那个女人不是你!是另一个模样儿和你一样的女人”。这样残忍,这样现实!如果说,德伯·亚雷给予苔丝的是身体上的毁坏,那么克莱·安玑给苔丝带来的就是精神上的毁灭。善良单纯完美的苔丝,对于这一切浑然不觉,她是那样热烈的爱着这个小伙子。她已经受到了爱的伤害,对爱是十分渴望的,作为一个少女,她期盼着被爱人爱,被爱人呵护,所以在遇到克莱后,她迸发出的爱意是那么的强烈,在这种炽热的爱恋下,苔丝失去了自我;另一方面,她心里仍旧把自己定位于“应受到社会谴责和唾弃的不净女子”,她始终不敢把自己与克莱放在同一高度。在体会着克莱的爱的同时,苔丝是纠结的,不安的,她始终无法放下身心的枷锁。
随后的日子里,克莱远走巴西,苔丝再遇亚雷。家庭面临困境,亚雷卑鄙胁迫,无奈之下苔丝选取妥协,再一次走进亚雷的圈套。克莱经历磨难后对苔丝疯狂思念,内心的悔恨使他找回苔丝。这是的苔丝已经回不去了,她的精神生命被克莱第二次毁灭。丈夫回来,两人重逢,苔丝再一次看到自己受骗,一怒之下杀死亚雷,对自己长期以来所受的屈辱和不公、以及命运对自己的不公正,进行了大胆的强烈的。无奈的是,她选取了一种最最极端的方式。
苔丝和克莱在荒原里度过了最后的几天幸福生活,之后等待她的,是走上不可避免的绞刑架。她无法放下对于克莱的爱,临终将妹妹托付给克莱,以此来表达对他的爱。
这个纯洁善良的女孩的一生,到那里,已经走到了尾声,她的美丽,到那里,也面临幻灭。
苔丝与她的名字一样美丽,但是她的美,却酿就了她一生的痛苦。
这个美丽的女孩,正直、淳朴、纯洁,她是大自然的女儿,不受污染。
这本很长很长的书,因为这出杯具,成为了许多人心中的疼痛。当然,我也不例外。在刚刚回顾这个女孩的人生的时候,我好像又回到了阅读这本书的时光,为这个坚强的美丽的女孩惋惜、流泪。这个杯具,其实也只是一念之间,有时候,一个转角,生活就会出现不同。而关于德伯家的“认亲”,就是这个女孩一生的转折。哈代把完美的形象展现给读者,笔锋流转,完美被硬生生的打碎,让人一时无法理解。当那份完美不再完整时,却反而令人平静,逼得你不得不承认,这才是事实。
我认为苔丝的一生是充满戏剧色彩的,全文都在写苔丝走向末路的经历,但其中不难发现有一些看似偶然实则必然的情节,好像冥冥之中早有安排。如在开篇苔丝与克莱相遇却互不相识到之后二人再次相遇并相爱最终结为夫妻,如苔丝在被侵犯前的舞会上与德伯家的女佣争吵的那个小插曲等等,都充满戏剧性。苔丝的纯洁完美,是她令人欣羡的,却也是最终造成她杯具的一个弱点。
苔丝是被哈代理想化了的女性,在他的世界里,苔丝是美的象征和爱的化身,有着大自然最纯真的本性。一如她生活的那个充满自然气息的布蕾谷,有着那么多优秀的地方:美丽,纯洁,正直,淳朴,勤劳…苔丝一生追求幸福,敢爱敢恨。哈代坚持着“道德的纯洁在于心灵的纯洁,不在于一时的过错”,所以在他看来,苔丝依旧是纯洁的化身。她是美丽的乡村姑娘,虽然有着贵族血统却依然纯朴,美,不是一种外表,而是内心高雅纯洁的表现。心灵纯净自然的她是大自然的女儿。她的纯洁就像蓝天一样,虽然偶而会被乌云遮住,但是当乌云散去,世界上最纯净透明的依然是蓝天。
我有时会想,如果没有开头那个牧师的几句话,也许可怜的苔丝会是另一番简单却快乐的生活,然而,十六岁的乡村女孩苔丝的杯具就从那里开始了。哈代为苔丝设计的人生舞台时间很短,从她在家乡村野舞会上出场,到她在标志死刑的黑旗下丧生,只有短短五六年,但她的短暂一生所经历的种.种,确实那样的惊心动魄,荡气回肠。第一次离家时,是晶莹无瑕的少女,毫无父母那种认宗归亲的虚荣侥幸心理,只期望能凭劳动补贴家用弥补死去王子的损失。更加难得的是,受辱失身后的她不仅仅持续了固有的美德,而且更加勇敢坚强,富于反抗。
与苔丝悲惨命运和当时社会的道德标准相对的,也是促成本书最为精彩的部分,就是作者哈代的“前卫”思想。失身后的苔丝,在世俗眼中,如同失去了在世为人的资格。但在哈代笔下,“她的外表,漂亮标致,惹人注目;她的灵魂,是一个有了近一两年来那样纷乱的经验而完全没有腐化堕落的夫人那样的。如果不是由于世俗的成见,那番教育还得算是一种高等教育呢。”把书中诸如此类的言论放回百年以前的维多利亚王朝时代去体会,我对哈代愈加敬服。正是因为在塑造苔丝的形象过程中,不时的融入这类先进的见解,才赋予了苔丝丰富的精神内涵以及对当时社会的深刻批判。
心碎的苔丝,带着梦想和遗憾走向绝路的人生,在最后的,又是最漫长的,幸福的一夜……在生命中最后一次日出之时,她把对人生、感情的遗憾带去了—另一个—美妙的世界。这个美丽的女孩,带着她的完美,走向死亡,走向最终的幻灭。
读书心得总结感想篇四
《爱心与教育》是著名教育家李镇西老师的代表作,细心研读,在感动之余常常受到很多启发,作为教师,应该多读书,读各种各类的书籍。下面是本站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的爱心教育读书心得总结感想,欢迎大家阅读。
《爱心与教育》深入浅出、亲切感人的教育 ,“爱学生,就必须善于走进学生的情感世界,就必须把自己当做学生的朋友,去感受他们的喜怒哀乐,我们对学生的爱,不应是居高临下的‘平易近人’,而是发自肺腑的对朋友的爱。”这是李镇西老师教育事业永不言败的最后一道防线。书中没有什么轰轰烈烈的大事,有的都是李镇西老师对学生的那种潜移默化的爱,这种爱充盈着整本书,也冲击着我的个心灵世界。
李老师在书中提到:“爱是打开学生心灵之门的金钥匙。”因此我们应该给学生以爱,这种爱不是高高在上的平易近人,而是拿他们当朋友的朋友之爱。当看到李老师与“后进生”万同的故事时,我是如此感动。作为一个老师,能够对一个学生费如此大的心思,那么什么样的学生不会被感化呢?反思我的工作,我要学习李老师善于锻造"优秀学生"的卓越人格;实施民主科学与个性化教学,把更多的关注投向"后进生"。像李老师那样,怀着强烈的人道主义情怀,给"后进生"们以心灵的呵护,帮助他们树立起人的尊严,设法唤起他们向上的信心。我把李老师书上提到的马特洛索夫的一句
格言
铭记于心,"让人们因我的存在而感到幸福!"既要让自己感觉到自己的存在是如此的伟大,对祖国、对社会、对学生是如此的重要。也要让学生有这种感觉,帮助他们认识生命的伟大,找到生存的意义。指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在生命的舞台中演绎好自己的角色!让不同的人在不同的角落发射出不同颜色的光芒!在新课程改革的今天,学生不仅要学会学习,还要在实践中学会发现、创造。这就要求教师关注每个学生:不偏爱分析能力强的优等生,不歧视具有实践创造能力的中等生和后进生。老师们,不同爱好的学生不可能都成为具有成功智力的人,但是,如果老师能针对学生的差异进行教学,“以人为本”的教育思想就能充分体现,成功智力的学生也会大大增加,“个性+特长”的学生也会不断涌现,社会所需要的成功智力的人才才会层出不穷。
爱是教育力量的源泉,是教育成功的基础。没有爱的教育是苍白的。但只要我们用心感受,爱就在我们身边。作为一名教师,要用爱心滋润童心,我们的爱则爱在平凡中,爱在点滴之处读了《爱心与教育》,我深刻认识到,教育学生,需要的是罗森塔尔的期待效应;需要的是李镇西老师的那份坚持。作为教育工作者,我们要为学生打造一个精神家园式的班级,关注每一个学生,带给学生希望、力量、光明、自信……让每一个学生都能够去创造自己灿烂美好的明天!
花了一些时间,终于把《爱心与教育》读完了,良久无言。我想,自己内心的感受可以用两个字来概括,不是“感动”,而是“震撼” !这不是坐在书斋里的玄妙之思,不是讲席上的高声布道,而是从血管里流出来的文字,是被汗水浸泡过的文字,是蘸着泪水与欢笑的文字,每一页都写着这样的字眼:“爱心”、“良知”、“思考”、“责任”、“忧患”
这是我一直在寻找的文字:没有屠龙的玄虚,没有弄巧的文笔,没有油滑的高调,没有剪切的痕迹这是我所熟悉的文笔:朴素中闪烁着华美,流畅中渗透着忧虑,峻急中深藏着思考,舒展中流动着智慧这样的文字是生活之树上最大的果,实践的枝头最美的花!一个教师,能够做到书里面所写的这些已经相当不易了,在做到这些的同时,又能够有丰厚的理论素养,能够以一种高度的自觉意识来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就更属凤毛麟角!
《爱心与教育》应该怎么读?我以为,应该带着自己的心去读,带着自己的梦去读,带着自己的实践去读,带着自己的思考去读。时时反观自身,反观自己与镇西师之间的差距,我们才能走出浅薄,走出自满,走近学生,走进教育!感受很多,难以一一述及,这里选一则印象最深的故事和一点思考,算是给自己交上的一份沉重羞愧的答卷。
《爱心与教育》最能打动人的故事是什么?是每天煮给汪斌的鸡蛋,还是特别感人的
生日祝福
?是宁玮带给我们的感慨,还是对伍建的那份爱传递给我们的感动?都是,但是最能打动我的,毫无疑问,是万同的故事。在我眼里,一个教师“制造”一个感人的场面并不难,师道中不乏煽情高手,但一个教师,能够长期地像李镇西老师对待万同这样地对待一个学生,难!这份长达五十页的转化一个学生的教育手记,是我迄今为止见到过的最翔实最感人的后进生转化手记。在阅读过程中,我不断地被感动,不断地在想,我有多少耐心来对待万同这样的学生,来对待他身上的这些让人难以预料的反复?这么一问,羞愧无比!在万同的身上,我看到了转化一个差生到底有多难,更看到了一个为人师者的爱心、耐心、信心。万同的每一点变化,无论是朝哪个方向,都牵动着老师的心,而万同身上所体现出的反复,足以考验最有耐心的教师。李镇西老师不论是对“后进学生”的转化,还是对“优秀学生”的培养,李老师的爱无不渗透其中。他到底有怎样的魔力,缘何让学生们对他终生难忘。是高深的思想,是非凡的能力还是独特的个性?这是值得让我认真思索的问题。 是啊,一个专业知识扎实,人格魅力不同寻常的老师也许会吸引学生,让学生去敬畏他,喜欢他,但能够达到李镇西老师这样跟学生成为一生的知己的老师却为数不多。当一位老师开始真正爱自己的学生的时候,他就会凭借这种深深的爱,去注视他们成长中的每一个细节,去感知他们的苦恼和困惑,甚至为解决这些问题而费尽心血。正如他所说:“素质教育,首先是充满感情的教育。一个受孩子忠心爱戴的老师,一定是一位富有人情味的人。”
爱学生,不是挂在嘴上的
口号
。爱学生就必须善于走进学生的精神世界,善于去感受他们的喜怒哀乐。苏霍姆林斯基曾在《巴甫雷什中学》中这样说过:“每个孩子都引起我的兴趣,总想知道,他们的主要精力倾注在什么方面,他最关心和最感兴趣的是什么,他有哪些快乐和痛苦等等。我的小朋友圈子一天天扩大,并且像我以后才意识到的那样,连我不曾教过课的那些孩子也成了我的朋友和受我教育的了。”他因自己小朋友圈子的扩大而兴奋,因走到小朋友的心灵深处而带给他们快乐,而感到无比幸福。这些不是凭借功利性的目的而做教育的人所能真正体会到的。李镇西老师曾经这样写道:“我们可以得到一个朴素的真理——教育者的尊严是学生给的!”他所做的一切,证明了这句话的价值。我想说,教育者的快乐也是学生给的。一个真正走进学生心灵世界的人会把学生的幸福当作自己的幸福,把学生的不幸当作自己的不幸。几年的教学,让我渐渐明白,老师的行为在学生们的心里会种下怎样的印象。以前我的两个课代表喜欢冲着那些学习后进的学生大喊大叫,我发现之后并没有当着大家的面批评他们,而是先让他们停止叫喊,然后走到这名看似有错的学生跟前轻轻地询问缘故。之后我的课代表意识到他们的这种做法并不能顺利解决问题,反而会把矛盾激化,她们不但向我承认自己做得不够好,还提出了创新性的解决办法。一次
日记
中,他们曾这样写道:“长大之后我也要当一名教师,当我的学生犯了错误时,我不是先去责骂他,而是先问明原因,然后虚心地教给他解决问题的正确办法。”知道到他们能这样想,我很欣慰。在独生子女日益成长为社会建设者的同时,我们才渐渐发现他们责任感的缺失和爱的缺乏。真诚与善良似乎在这个社会成了一种无能的表现。看看时下充斥的书籍,多半是为升学而准备的辅导书,其次是幽默故事书、漫画书,真正净化学生心灵的书籍少之又少。随着年龄的增大,他们懂得如何张扬个性,而不知如何感恩父母;他们知道要考上大学,却不知考上之后该做些什么;他们明白要踏实工作,但方向在哪里却从来都不明确。这分明是一种责任心与爱心的缺乏。 现在国家意识到了这一点,开始实施素质教育,我们作为教师恰好可以抓住这个机会,教会学生如何去爱,爱世界,爱国家,爱校,爱家,爱父母,爱自己,爱身边的每一个人。只有在一个充满仁爱的大环境里,我们的班级才会更加团结,学校才会更加繁荣,家庭才会更加和睦,社会才会更加和谐,才不会让那些正直善良的孩子走上邪路。
李老师的教育手记,让懂得了理解的微笑,平等的交流,内心的宽容,真诚的关怀,不仅仅是为了当一名好老师应该这样做,而是发自心灵深处的爱的驱使,让他自然而然地去做一切。 正如李老师所说“爱心与童心”是我教育事业永不言败的最后一道防线。他把教育事业当成自己的事业,把带给学生一生的幸福当成一生的追求,凭着对教育的一份执著,对爱的一种坚持,把幸福与快乐送达每一个孩子的心中。我们会以李镇西老师为榜样,努力做教育这趟列车上的爱心传递员,让真诚、善良、友爱陪伴学生走过以后的人生旅程。
一个真诚的教育者同时必定又是一位真诚的人道主义者。素质教育,首先是充满感情的教育。离开了情感,一切教育都无从谈起。
这些是我在看李镇西名著《爱心与教育》的手记一中所摘抄下来的句段。李老师是我最崇敬的名师之一,今读了他的《爱心与教育》的手记一,我更是对他万分崇敬。在“手记一”里,李老师所具有的一颗童心令我仰慕,李老师对学生的爱心更是令我震撼!学生生日时亲手送上的一本书、一张贺卡、几句诚心的祝福,为学生办生日晚会,跟学生一起举行篝火晚会,一直关注高考落榜学生宁玮……令学生感动的同时,也折射出了师者崇高的师德风范,然而李老师却把这一切说成是“在还学生的债”,这是何等的难能可贵!
“爱学生,就必须善于走进学生的情感世界,而要走进学生的情感世界,首先就必须把自己当作学生的朋友,去感受他们的喜怒哀乐。”李老师是我们的楷模,值得我们每一个为人师者好好地去学习。李老师所采用的一连串教育方法更是令我茅塞顿开,受益无穷。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会以李老师转化你的成功事例为榜样,以苏霍姆林斯基说的:“一个好的教师,就是在他责备学生的不满,发泄自己的愤怒的时候,他也时刻记住:不能让儿童那种‘成为一个好人’的愿望的火花熄灭。”为指导思想,耐心地去对待我的任何一个学生。
整篇文章里,没有华丽的辞藻装饰,没有惊天动地的伟大壮举,全是记载着李老师与他的学生们之间发生的最平常的事,可这些事又极其的不平凡!给学生送上生日祝福,为贫困学生捐款,这些我们大多数老师也做过,可是有几个能像李老师这样几十年如一日地坚持下来?而且我们有几个能做到像李老师这样对学生是一种纯粹的、不带任何功利目的的爱呢?大多时候,我们老师对学生的所谓“爱”,是否建立在某种“功利性”的成分上呢?这些值得我们好好地去反思。
“玉不琢不成器”!每一个人都是一块璞玉,如果你不经过一番“精雕细刻”,就算你天赋多么的高,也不可能变成一块玲珑剔透的好玉。这是我看《爱心与教育》手记三“锻造卓越人格”得出的最深刻的感悟。手记中的程桦、杨嵩、黄金涛分别是不同类型的孩子。程桦爱好广泛,学习非常优秀,可性格内向,不爱说话,胆子小;杨嵩脑子灵活,悟性很高,可很“调皮”,上课时有些“不务正业”; 黄金涛自控能力较差。针对他们的性格特点,李老师采用了因材施教的办法。对于程桦,李老师从谈心入手,推荐书籍作铺垫,一步步引导他有意识地锻炼自己的能力,逐步向树立远大志向发展;对于杨嵩,李老师从引导他战胜自我开始,逐步过渡到锻炼自己各方面的能力;对于黄金涛,李老师则发挥了“日记”这个教育载体的作用,让黄金涛用日记记下自己的心路历程,通过不断地总结、反省来达到教育的目的。经过李老师费心地调教,三个人都渐露出耀眼的光芒,为他们以后的成材之路作了很好的铺垫。
读书心得总结感想篇五
当第一眼进入此书开始阅读时,虽不懂文字串联所表达的意思,可是语言的优美已深深吸引了我。牛虻,这个梦想与追求的化身,没有人能够否认你的传奇。
故事一开始是发生在比萨神学院。书中描述道:他身体十分单薄,常常的眉,薄薄的唇纤细的手足,身上的没一个地方都过于精细,过于弱不禁风,看上去不像三十年代的英国中产阶级青年,倒像是十六世纪肖像画中的意大利人.如若让他安静地坐在那里别人必须误会以为他是一个身着男装的妩媚动人的女孩而不是男孩.可是就在他走动的时候,那轻盈敏捷的体态又使人想象到一只被驯服的,没有了利爪,失去野性的豹子,大概没有人会想到,那个以往的俊美少年会变成最终这“丑陋”的模样,然而我想,这就是作者伏尼契最成功的地方。《牛虻》之所以能令人心弦激动,就是因为在牛虻的身上,集中了许多方面的“冲突”之故。这就应验了文学评论家勃兰兑斯说过一句名言:“没有冲突,就没有杯具。”
这“冲突”或者是政治信仰的冲突,或者是感情与梦想的冲突,而由于这些不能调和的冲突,就爆发了惊心动魄的杯具。亚瑟从小在家里受异母兄嫂的歧视,当他进入比萨宾查大学以后,神父即比萨神学院长蒙泰尼里常常给他讲解哲学,并且和他一齐读书、学习,他们相互信任、尊重,亚瑟十分崇敬蒙太尼里神甫的渊博学识,把他当作良师慈父,以一片赤诚之心回报蒙太尼里对自我的关怀。
然而当时的意大利正遭到奥地利的侵略,亚瑟决定献身于争取民族独立这项事业。当时蒙太尼里调到罗马当了主教,警方的密探卡尔狄成了新的神甫。在他的诱骗下,亚瑟在忏悔中透露了他们的行动和战友们的名字,以致他连同战友一齐被捕入狱,出狱后,他得知蒙太尼里神甫不仅仅是出卖他的叛徒,更是他的生身父亲!他最崇仰尊敬的人居然欺骗了他!这一连串的打击使他陷入极度痛苦之中。他一锤打碎了心爱的耶稣蒙难像,以示与教会决裂。然后伪装了自杀的现场,只身流亡到南美洲,这大概是整本书中最大的冲突,牛虻与他父亲蒙太尼里,这不仅仅是政治上的冲突,更是信仰上的不一。亚瑟在17岁时,明白了上帝只可是是一尊用榔头就能够敲烂的泥塑,他最亲爱的padre骗了他,上帝不是慈悲的,人能依靠的,仅有自我。亚瑟在苦难中成了一个彻底的无神论者,他憎恨那些虚伪的祷告,憎恨所有的神父,可是他明白,无论如何,他还是爱padre,他不恨他,只要padre能够在余生好好爱他,他就会满足,他就会幸福。可是蒙泰尼里没有这样做,他的选择依然是上帝。
蒙泰尼里是看着自我的儿子死去的,是他亲手杀死了他,是他,在上帝和儿子之间,毅然选择了虚假的慈悲的上帝,而放弃了自我那么可怜又那么需要爱的儿子。作为伟大的红衣主教,选择上帝是理所当然的,基督被钉在十字架上,他注定是慈悲的,他注定能够理解所有人的忏悔,而他能做的,也仅仅是理解忏悔而已。他并不能为人们做什么,他救不了蒙泰尼里,更救不了亚瑟。可是蒙泰尼里不懂,一向都不懂,他这样对待自我的儿子,是多么得不公平,可是他却不了解,他被上帝所迷惑,他的心里仅有那个空洞的上帝。在牛虻死后,神甫也被这对与错所纠缠,他痛苦,他无奈,最终,伟大的红衣主教还是疯了,还是死了,死在痛苦交加中。上帝不是慈悲的,上帝没有因为他的忠诚而对他忠诚。他是以这样一个丑陋的姿态,结束了一生。那么,蒙太尼里,你有醒悟吗当你必须应对天堂抑或地狱里的那个上帝时,他又会说什么,你还爱上帝吗还坚持自我的信仰吗你会后悔,必须会。你用儿子换了上帝,所以你永远也找不到自我心爱的儿子了……这是无可避免的冲突,无可奈何的宿命,父亲与儿子,这对本来应当站在一齐的至亲,却不得不刀枪相向,在生与死中选择,可是无论选择哪一边,都是悲伤的结局,都是无可挽回的境地。
作品在围绕这这个大冲突中,还穿插着很多小冲突,比如牛虻和他的爱人琼玛之间,那更是包含著错综复杂的矛盾,琼玛以为他是告密者,一个巴掌把他从意大利打到了南美,多少年的苦难,他全忍了下来,最终,他又回到了意大利,他又见到了琼玛,他们相爱,却得不到永远。他死了,她哭了,他痛苦的所有时间,她也痛苦着。而正当她明白他还活着,她能够释然,她能够渐渐忘记自我以往的错误时,他又一次活生生地死在了她的面前。除此之外,牛虻和琼玛之间还有政治的误会,有感情的妒忌,有吉普赛女郎的插入,有琼玛另一个追求者的失望等待等等。可是,正是因为着重重的矛盾,这一波一波的冲突,全都在在牛虻的身上集中,所以这个杯具就更加的悲怆,更加的易于产生共鸣,让人感受的更加真切。
我想,最震撼的应当是最终牛虻留给爱人琼玛的遗言吧,那也是他一生的写照——不管我是活着还是已化作亡灵回城,更觉自负。
读书心得总结感想篇六
文化是经济和政治在观念形态中的存在方式,是人类精神活动的表现和产物。而长征文化,便是五四以来形成的最重要的革命传统文化之一。长征是宣言书,长征是宣传队,长征是播种机。当年红军长征胜利到达陕北之后,毛泽东同志曾就长征作过如此精辟的总结。红军长征已过去了七十年,但长征精神依然鲜活地留在人们心中,鼓舞着我们每一人。
我是一名普通百姓,在我青少年时期,就熟悉了红军的事迹,特别是会泽扩红更加耳熟能详,随着年龄增长,这种情结愈发强烈。在我眼里,红军能完成历史记录上的第一次的长征,每一位红军将士都是英雄好汉。连外国人斯诺?索尔兹伯里都高度评价了红军长征。没有长征,就不能保存我们的党,我们的人民军队和革命根据地,就不会有抗日战争,解放战争和抗美援朝的胜利,也不会有新中国,更不会有现在改革开放的成就。
饮水思源,是大家都明白的道理,也是我们纪念红军长征的动力,在红军长征七十周年之际,我们用自己的方式举行纪念活动,缅怀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就是为了把这感动一代代人的革命精神发扬光大。
有人可能会认为,当年穷人参加红军是为了有饭吃。确实是有这样的人,但是他们当了红军以后,其信念就不只是为了吃饭。我们在长征七十年后的今天,仍然能深深地感受到红军长征的艰苦卓绝和巨大牺牲,送郎当红军绝不仅仅是为了吃饭而去的,而且有一些红军将领就出身于书香门第,家里有饭吃,他们就是为了人民的利益,为了大众的解放扛起了抢。
假如仅仅为了吃饭,你就无法解释这样的故事,红军长征到咱们云南时,有12位红军伤员被敌人抓住了。敌人说,只要你们不当红军了,就可以放你们生路,不杀你们,但是这几位红军战士个个坚强不屈,敌人没有办法,就把红军伤员带到半山腰一个深不见底的地下河洞口,把前面两个伤员推到山洞里面,在后面的10位红军就说:不用你们推,我们自己跳。当地群众后来把这个洞叫红军洞,这个事迹刻在那个洞口的碑上。
我觉得,红军作为中华民族的一部分,在那个年代里,承担起了自己的历史责任。这种历史责任感,最值得我们纪念,也是今天中华民族实现伟大复兴最需要的。
什么样的精神让我落泪?那就是宁可牺牲自我,去保全集体的团队精神。从资料上见到当年红三十四师师长陈树湘率部队为红军垫后。掩护主力队伍撤退以后,他们只剩下四五百人。等到他们撤退的时候,湘江已经被国民党封锁了。他们又饿着肚子翻山越岭退回到湘西打游击。撤退途中,陈师长腹部中了敌人的子弹,他命令其他的战士撤退,自己来掩护,不幸被敌人抓住。敌人非常得意,在抬着他去邀功的时候,陈师长把自己的肠子掏出来扯断,最后壮烈牺牲,年仅29岁。这个故事让我流泪,长征中还有许许多多的红军战士为了大部队的安全,牺牲了自己,如果一支军队,一个民族拥有这种精神,那就无坚不摧了。长征精神是一个宝库,过去,现在和将来都能让我们受益匪浅。
如果要问我,纪念长征的感悟是什么?我们今天纪念红军长征,已经没有了战火纷飞的氛围,七十年前艰苦程度甚至超乎我们的想像,但其精神却会永远激励着我们。毛主席曾说过:一个人做点好事并不难,难的是一辈子做好事。艰苦奋斗几十年如一日,这才是最难最难的啊!我想,人生可以平谈,但不能虚度光阴。这就是我的最大感悟。我们今后要继续发扬红军长征精神。遥望着眼前的山山水水,眼前总会浮现长征中一个个鲜活的面容。今天的纪念活动远远无法表达出我们对红军的崇敬之情。
夜,静静地夜。窗外已是万籁俱寂,群星璀璨的夜空中挂着一轮金灿灿的圆日那树枝上的猫头鹰,正睁大眼睛,准备抓一只珍惜美味般的田鼠。喧闹了一天的城市在夜幕下变得格外宁静。与此时,我正躺在床上久久难眠,我的脑海里不断地浮现红军战士过雪山、草地那雄伟壮观的场面,心里不停地称赞他们的坚强意志,不禁思绪万千,心潮澎湃。
那是一个酷暑难耐的暑假。登山的那天,天好是一个风和日丽的星期天。那天爸爸和妈妈正好闲得没事做。于是,我们全家决定去爬那生长着郁郁葱葱的树木的紫荆山。
来到山脚下,望着那弯弯曲曲的山路,我不禁有此忘而怯步。但在妈妈的鼓励下我还是开始爬起山来。
刚开始,我还信心十足地小跑起来,还一边看风景,还一边哼着歌。可到了后来,却有些心有余而力不足了,才走了一小会儿,就气喘吁吁了。刚才爸爸妈妈还被我甩得老远,现在都有已经快追上我了。我不禁有些泄气了,但还是靠最后一点力气在两边悬崖峭壁间,气喘吁吁地走着。
到了半山腰,我已累得满头大汗,连站起来的力气都没有了。心里早已打了退堂鼓。
善解人意的爸爸看出了我的心思便语重心长地说:你的意志太软弱了,如果当年的红军像你这样,还会有今天的新中国吗?那时年幼的我,我的心里有些不服气,并不知道红军是什么,嘴里说:那又怎么样?便怏怏地下山了。
今天,我读了毛主席的《长征》,终于知道了红军具有的坚强意志,想到过去的事,脸不由自主地烫了起来。
读书心得总结感想篇七
亚瑟成长在佛罗伦萨一个富有的家庭里,母亲是两个孩子的继母,而他的亲生父亲是神学院院长蒙泰尼里,也就是说亚瑟是个私生子。然而他的母亲在他17岁得冬天里去世,他也开始在大学里参加了秘密革命组织——青年意大利党。琼玛是他儿时的玩伴,他对她的爱纯洁得像一朵盛开的百合,同时琼也是组织里的一员。在一次对话中,亚瑟对神甫蒙泰尼里透露了他参加革命组织的事,神甫为此开始感到了不安。后来,蒙泰尼里赴罗马任主教之职,而卡尔狄神甫接任神学院院长一职,当亚瑟向卡尔狄神甫忏悔时受骗说出秘密革命组织的名称和自己偷运政治书籍的事实。卡尔狄神甫随即告密,亚瑟和一党同志被捕。
亚瑟出狱后,告知琼是他将组织的秘密说出去时,受到了琼的鄙弃,深受打击,恰在此时,他又得知了自己的身世之谜,在双重打击之下,亚瑟精神崩溃,他砸碎神像,留下字条伪称自尽,然后潜出海关,偷渡到了南美洲,然而这一年他才19岁。
在南美,他坠入了“真正的地狱之中”,他到处漂泊流浪,做过杂工和赌窟仆人,在他21岁那年被一名水手打成残废,伤愈后到杂耍班子充当小丑,受尽耻笑和侮辱。非人的遭遇极大地改变了亚瑟的性格和面貌,以致十三年后,当年的恋人琼和他的亲生父亲面对他竟然也没认出他来。
他是一个非常坚强的人,他的传奇一生给了我强烈的震撼。
学会坚强,无论你我,挺起胸膛,直面困难,向困难挑战——这是《牛虻》给我的启示!
主人公牛虻出生在意大利的一个英国富商勃尔顿家中,曾经天真地以为这个世界是多么地美好。名义上是富豪之子,但实则是受异母兄嫂的歧视的私生子的他,精神上很受挫伤,却始终不知道事情的真相。把渊博学识蒙太尼里神甫当作良师慈父,以一片赤诚之心回报他对自己的关怀。但是,当他接触了青年意大利党人,看到了自己忏悔神父的间谍行经、认清了教会和反动当局狼狈为奸、镇压革命的残酷现实之后,他大彻大悟,从而走上了与他们进行义无反顾、不屈不挠的斗争的道路。
我深深震撼于这惊心动魄的故事,《牛虻》以主人公坎坷的一生为主线。牛虻因误会被认为出卖朋友,出逃南美洲,改名为里瓦雷士。在那里,牛虻成了残疾人:跛脚,左臂扭曲,左手缺二指。牛虻参加了革命,在偷运军火时由于疏忽被捕,最后被杀。大笔勾勒和细致描绘了牛虻饱受压抑和摧残后,背叛了他曾笃信的上帝,投入了火热的革命斗争,锤炼成一个为统一和独立的意大利而忘我战斗的革命者。
人的灵魂,系在那个扭曲的身躯里,被迫为它所奴役,想想它在众人的面前瑟瑟发抖,羞辱和苦难使它透不过气来当时的意大利正遭到奥地利的侵略,青年意大利党争取民族独立的思想吸引着热血青年。牛虻决定献身于这项事业。然而,在遭遇崇拜的父亲的欺骗,心爱之人的误解时,一连串的打击使他陷入极度苦之中,几乎要发狂。这次挫折对亚瑟来说是一场毁灭性的灾难,同时又是火中凤凰的新生,从此之后,亚瑟再也不是旧“亚瑟”了,他变成了“牛虻”。
流浪生活磨炼了亚瑟,回到意大利时,他已经是一个坚强、冷酷、老练的牛虻了。此时,他又遇见了琼玛,但琼玛已认不出他了。牛虻和他的战友们积极准备着起义。在一次偷运军火的行动中被敌人突然包围,牛虻掩护其他人突围,自己却因为蒙太尼里的突然出现而垂下了手中的枪,不幸被捕。牛虻的战友们设法营救他,但牛虻身负重伤,晕倒在越狱途中。敌人决定迅速将他处死。前来探望的蒙太尼里企图以父子之情和放弃主教的条件劝他归降;而牛虻却企图打动蒙太尼里,要他在宗教与儿子革命之间做出抉择,但他们谁都不能放弃自己的信仰。蒙太尼里在牛虻的死刑判决书上签了字,自己也痛苦地发疯致死。
刑场上,牛虻从容不迫,慷慨就义。在狱中给琼玛的一封信里,他写上了他们儿时熟稔的一首小诗:不管我活着,还是我死掉,我都是一只。快乐的飞虻!至此,琼玛才豁然领悟:牛虻就是她曾经爱过而又冤屈过的亚瑟。他,牛虻——一个为了自己的革命信仰,甘愿被命运折磨的人。
读了这本书让我知道,成长,是一个艰难的过程。就好像大草原上的一群小鹿,谁有勇气,谁跑得快,谁就活下来;否则,就被淘汰。他深爱过两个人——父亲蒙坦里尼和高洁的女人琼玛,但后来的他一生都没有再给机会让他们来爱他。他的内心承受了非人的炼狱般的折磨。他给我们留下的思索是:人到底该为什么活着,该怎样活着。挫折中是难免要流眼泪的,擦干了,站起来,就长大了,坚强了。用牛虻自己的话说,他从死亡那里走来,也就不怕死亡了,他对人民的热爱、对敌人的憎恨、对朋友的坦诚、对爱情的忠贞、对生活的投入、对死亡的蔑视,永远是我们可以借鉴的一个楷模。虽然生命已尽,但爱与希望永存!对于牛虻来说,他所面临问题的根本就是宗教,一些对权贵如饥似渴的人利用了宗教,而他应该破除这层羊皮,直刺狼的心脏。
牛虻是个强者,他意志坚强、机智勇敢,是真正的强者!
读书心得总结感想篇八
上小学时是家里有台黑白电视机就非常了不起的岁月。可是当时的电视只有两个台,且只在下午七点到九点半反映。除了看书基本没有其它的娱乐活动。二三年级的我识字不多,父亲就从新华书店买来那种两毛钱一本的小人书,除了封面外里面的插图都是黑白的,类似于现在的手绘本,图的下面配得是文字,《杨家将》《岳飞传》《封神榜》《三国演义》是那时最常见的读物。有本小人书是《小霸王》里面讲述孙策的故事。读到孙策挟死一将喝死一将不由得仰其神武,看到孙策太史慈对战三日深觉英雄相惜的胸怀磊落,最后,更是为英雄未死于沙场对敌却亡于小人算计而深感惋惜。潜移默化中,爱国情怀英雄气概就在那时生成。
到了中学,不知怎的迷上了武侠小说,《金手书生》《武林三小》《凤栖昆仑》这些大致情节至今还能记得,边看书边设想里面的情节,特别会留意来往的人看看里面是不是有书中所描述的“武功盖世身怀绝技”的高人,这样自己好“三拜九叩”请求收为徒弟,还设想师父不允定当长跪在其门外三日三夜不吃不喝感动到他为止。武功是没学到,勤学苦练持之以恒匡扶正义扬善除恶浩然正气却常驻心尖。
高中时代整个是以学习为重的三年。闲时虽然有限,可还是受电视剧播放的影响看了《在水一方》《紫贝壳》《射雕英雄传》《神雕侠侣》这几部书,对于琼瑶的书留下的只有:人性至善、社会至纯、人物至美。对于金庸的文字却多在揣测、探究,会找出一堆书查找终南山的真实所以地,查找宋、辽、金、元的王朝更替,对金老经、史、子、集、佛等知识涉猎之广所学之丰佩服的五体投地。了无声息里自己也触碰了这些悠深文化的门槛。
大学年代,受学中文的姐姐的影响。从《圣经》《基督山伯爵》到《红与黑》《飘》,从《年轮》《废都》到《平凡的世界》《穆斯林的葬礼》,凡是中文系学生被要求的必读篇目我一本也没拉下。《牛虻》让人感受到革命党人的坚强和坚持,《活着》使人感叹人生的压抑和无奈。不知不觉西方文字的冷僻苍凉和白话文的浅显易懂在写下的文章里都留下的是对人生的拷问。
现在的我,就着春光爱看“小径红稀,芳郊绿遍”的词句,趁着夏风去找“荷风送香气,竹露滴清响”的诗篇,更多的时候是和女儿一起吟诵“青青子衿,悠悠我心”。
一晃之间已经是二十出头的年龄,读了十几年的教科书,做了数不清的考卷之后终于步入了工作岗位,在这刚刚事业起步的年岁里,我享受着亲人尚且身体健康,身边又无牵无绊的幸福生活。又因为独身一人的自由,我没有着急脱离一身的书生气,工作闲暇之余的读书时间仍然完整的保留了下来,即使是在偏远的山区施工一线,我的桌上总会放上几本书,以书看天下,以书看人生。毕淑敏曾经在书中写过这样一句话:“书不是胭脂,却会使女人心颜常驻。书不是棍棒,却会使女人铿锵有力”。我同样认为,作为一名新时代的职业女性,我们需要的不只是物质上的无忧,家庭上的美满,更多值得关注的是精神上的富足。
若要谈读书的感悟,我所读过的书籍数量远远没有“破万卷”,在所读的深度上只算得上是“好读书,不求甚解”罢了。但我对于读书的热情并没有因为以上所述而减少丝毫,读书是一项不需要特殊环境或同伴就能进行的活动,是每一个现代女性都值得拥有的属于自己的神圣殿堂。在这里我想试着谈一谈自己关于读书想法,若能带动起哪怕多一个人热爱上读书这件事,那也是很满足的。
读书是享受。
首先,我认为读书是一种享受。这里所谈的“读书”并非“读教材”,教材是传输考学或仕途所必备知识的书本,是我们不得不读的书,读这种教材当然不说什么享受了,只要能把书中的知识点搬到考卷上就好。这里我要说的书是所谓的“闲书”,这些书也许不能帮你拿满分,也不能帮你获得学位,但它会像夏日午后的一杯凉茶,冬日枯枝上的一芽新绿,使你的生活变得更惊喜更充实更精彩。
在很多时候,我同时读着好几本书,那些书就像我心情的标签,是具有不同色彩的风景。烦闷的时候,读一读《雨季不再来》,让“奇女子”三毛带我抛下一切卷起书笔随波逐流;无聊的时候,抓起一本东野奎吾的《嫌疑人x的献身》,读剧中情节的跌宕起伏,主人公与案犯的寻影迷踪;周末下午闲暇的时光里,端起一杯香浓的绿茶,拾起一本《伦敦塔集雨人》,与主人公共享集雨时心中的窃喜和释放。读书无关乎专一和执着,更在于兴趣,重要的是要抱着享受的心态去拥抱文字。
为乐趣而读书。
有朋友曾经问我:“你是怎么培养起对这本书的兴趣的?我也想像你一样读它,可我觉得乏味。”我一时觉得诧异:“你为什么强迫自己去读它呢?如果觉得乏味,那就立即搁下吧!而我只是读了想读的书罢了,并没有去刻意培养对它的兴趣呀。”
每个人对于书都有各自的品味和感触,每个人选择所读的书也跟自己的经历有关,你心爱的书不一定会带给别人同样的感受。而历经时代的变迁,文化的更新换代抹去了很多著作原有的神韵,即使是被称为名著的著作,现在也有很多人没有拜读过。你不能强迫所有人去读,也不能勉强所有人都欣赏,如果他们用完成任务的心态翻开书页,那么这种负担无形中搅浑了读书的意义,不读也罢。世界多变而恒永,文学孤独却自由。我们就不要给自由的文字带上沉重的脚镣了。
读书的乐趣。
读书给人带来快乐,而所有快乐的本身都是很好的。
我是喜爱买书的人,因此对于我来说读书的乐趣从买书就开始了。不管是实体书店还是网购,我执着于纸质书籍。若在实体店,行走在书店的木质书架之间,寻找最钟意的名字,小心翼翼地捧在手里,翻开目录页,大致掌握了整本书的思绪脉络,然后随便翻到书的某一页读上一两行,如果觉得不合我的胃口,那就立即搁下了。遇到一本心爱的好书不易,就如同谈恋爱一样,既合了眼缘,又通了心意,心中自然是充满了幸福感和满足感的。
一本书的内容虽然是有限的,但在思想上的创造力是无限,读书能读出“黄金屋”,读书能读出“颜如玉”,在拥挤嘈杂的火车旅行中,戴上一副耳机,翻开一本郁达夫的《春风沉醉的晚上》,足以在1932年杭州的桂花树下轻松的消磨掉几个小时的时光了。
读什么书有用。
读书的本身就是一件放松身心、开拓视野的事情,因此不管读什么书都是有用的。
有人会用“有用”“无用”来衡量一本书的好坏,那就闹笑话了,如果这么衡量,那有什么书比物品的说明书更有用?说明书岂不就是这世间最好的书了?世间并无无用之书,只有无心读书之人。在阅读之中必然能汲取自己所需的思想、词汇或感悟,在古今中外的文学长河里尽情畅游,开拓视野。
毕淑敏说“阅读是一种精神的按摩”,对于我们新时代的职业女性来说,围绕着家庭、工作开展的生活最需要的难道不就是它吗?在读书的短暂时间里,让我们暂时忘却令人头疼的工作,中断琐碎无止境的家务活,抛开与这个世界无谓的争吵,享受一番“精神的按摩”吧。
读书心得总结感想篇九
今天我读完了郭沫若的《女神》,也想起了早些时候,我到郭沫若故居的情景,乐山沙湾古镇沉浸在一片寥峭寒雨之中,我对郭沫若仿佛有了更深的了解和认识,对他的作品也有了更深的理解。
当下,我为一个笃信文学的迷茫人,独自徘徊在沫若故居后花园里,在灰蒙蒙天空之下,望不见远处的美人山,仅有冬树的寂寞,屋檐水的滴落,沫若儿时读书的绥山山馆毫无声息地旧,好衰时哟。
“鲁、郭沫若、茅盾、巴金、老舍、曹禺”,这位在旧版《现代中国文学》上声名赫赫的中国现代文人,此时此地,在自己的故乡连同自己的故居,都成了历史的一颗琥珀,一颗栩栩如生而被尘封遗忘的文物。
当我跨出沫若故居门槛后,蓦然回顾,惊讶这故居竟然为这乐山沙湾古镇最后的瓦房民居了,那个旧时代最后的残梦了。
多读读这些文人的作品,多走走这些文人走过的地方,感受一个文学的世界。感谢郭沫若让我对文学燃气热血。
读书心得总结感想篇十
师范刚刚毕业的时候,曾经买过一本路遥的《人生》。后来被同学借走了,轮流阅读之后,再也找不到了。毕业二十年后的今天,我又一次从网上买了这本书,读起来依然是那么引入入胜。虽然工作很忙很累,但是忙里偷闲依然还是在两天之内读完了这本书。
阅读这本书的时候,我感觉是自己的内心最安静,也是精力最集中的时候。读小说我是最容易陶醉在情节中的,因为作者写出的故事情节总是那么扣人心弦,让人阅读成瘾。而且读起来内心感到无比开心和充实,有时候就像刚刚被熨斗熨烫过的一块布那样,那么平坦,那么舒适、整洁。
我们的内心被世俗已经冲撞地过于俗气了,沾染了太多的灰尘。有时候真的需要用这样的文学作品来洗涤一下。让我们的内心变得干净一下,明朗一些,也能够卸下太多沉重的包袱,让内心轻松地一路前行。才能让我们的人生变得更加充实有趣,减少一些俗气,多一些灵气。
读《人生》这本书,仿佛带领着我们穿越历史的隧道,走进了那个特殊的年代。那个年代有理想,有抱负的年轻人很多,但是真正能够施展才华的地方却很少。就像文中的高加林一样,他是一个有理想的新青年,有能力,有文化,有才干。但就是走不出大山,找不到属于自己的舞台。或许是他的心里素质在作怪,他是一个好高骛远的人,眼界很开广,但是现实很残酷。命运的捉弄只能让成为一个农民,但是既然已经成为了农民,就应该做一个有理想的新式农民,但是他没有做到,他心中依然对外界充满着无限憧憬,做着不务实际的梦想。干活的时候没有集中所有的精力和时间去做,而是心猿意马地做着农民的活,心理却想着别的工作。这样心不在焉的工作方式或许注定他人生会遭遇很多波折。
读书心得总结感想篇十一
基督山伯爵将他所经历的一切凝聚成了看似简单而又分量十足的五个字——等待和希望。这应该也是大仲马为人处世的一个主要观点,很喜欢这个故事的波澜起伏,虽然篇幅很长,却读来爱不释手,很是急于知道下一步会发生什么样的情节转变。这跟读同样是大巨作的《大卫·科波菲尔》是不一样的感觉,因为个人觉得《基督山伯爵》更具奇幻色彩,有一种带着读者一起去探险的意味,其耐读趣味却跟狄更斯的另一部作品《双城记》有的一拼,同样是失去自由身被无情的监狱关押了十余载,以致于我到现在都很难去想象一个人长时间面对幽闭的话,他的精神世界得经受多大的摧残。
《双城记》里的玛奈特医生面对十八年的冤狱,最后选择了接纳仇家的子孙后代成为其女婿,而《基督山伯爵》里的唐泰斯面对十四年的黑暗,既借助上帝名义做到了替天除恶,也替人世伸张了正义。我相信他们在面对陷害自己的仇家时,良心上是受到了极大考验的,虽然他们的复仇心切,可人性终究是讲感情的,不然医生也不至于成全女儿的幸福,唐泰斯就更不至于放唐格拉一条生命了。只是这一切都给当事人带来了无比的痛苦,今天我还在随心所欲的呼吸着新鲜空气,明天我就不明所以的失去了自由,而这又该向谁讨一个解释呢,这其中没有强烈的求生欲是很难存活下去的。
在这个故事中,那三个害人的人渣都没落得好下场,一死一疯、还有一个破产到落荒而逃,而这也是基督山伯爵出于同情而放了一条生路。其实,整个事件的起因很简单,都只是出于自私而迫害了这个无辜的青年,费尔南是为了得到一个女人的爱,唐格拉是为了得到一个船长的地位,维尔福更是为了确保自己的前途。当然,也别落下了邻居卡德罗斯的见死不救,他的懦弱更是酿成这场悲剧的帮凶,可他却非但不安于最后唐泰斯的报答,更是让自己与劳役犯为伍,并因此葬命于同伴之手。而这其中的命运弄人,又能怨得了谁呢?除了梅塞苔丝,他们谁也没有认出带着面具的基督山伯爵,又或者他们根本就没预料过唐泰斯还会活着吧。
其实,与其说是唐泰斯预谋了这场复仇,倒不如说是这些罪犯自己把不堪的往事全都抖搂出来了,而唐泰斯只是像个魔术师一样稍加点拨了一下,便让他们的本性暴露无遗。不管唐泰斯是化名为基督山伯爵、水手巴森,还是布佐尼长老和威玛勋爵,他们全都是视而不见,只为自我的利益所奔驰着。可事情的发生偏偏就都那么赶巧,是他收养了被买卖的将军女儿埃黛,是他引领贝内代多进入了上流社会,是他让维尔福夫人认识了毒物学......我可以很肯定的说,基督山伯爵不是先知,他只是洞察了人性的弱点,知道人渣总是欲求不满死性难改,而他只需稍加侦探,便有利于复仇的把柄和缝隙主动送入门来。所以善恶自有时机来报答。
另外,唐泰斯的命运之所以能得以改变,还得归功于他那位狱中的好友法利亚长老。没有他的存在,我相信这样的复仇计划实施起来难度系数还是挺大的,因为很多的计谋都需要得到金钱的支撑,至少在巴黎没有如此的奢侈挥霍是吸引不了外界关注,并顺利跻身于上流社会的。当然长老不仅给他提供了一个宝库,更传授了他渊博的学识,这算是在狱中一段美好的友谊时光,而长老的辞世更给他造就了一个脱身的机会。以致于十年后唐泰斯再回到伊夫堡时,当他再次回到法利亚长老的黑牢时,心中唯有数不尽的感激之情。是的,是这位老人像慈父般给了他生的希望,让他在绝望的黑牢中继续坚持着无尽的等待。
大仲马写这本著作只用了一年多的时间,可他对人物的刻画却是很仔细的,不仅有复杂的人际交织的大网,更有对细节描写的深入。在这里,作者更像大千世界的一个旁观者,他能读懂每一个细微动作的变化,暂且不提他对基督山伯爵每一个眼神跟脸部变化的解读,光是写努瓦基耶这个只能通过眼睛来彰显生命力的瘫痪老人,就够我们好好品析一番了。通过这双眼睛的转变,我们能读到在努瓦基耶身上爱憎分明的感情有多强烈,也能读到老人的意志力到底有多顽强不屈,更能读到他对外界的是非有多刚正不阿.......而瓦朗蒂娜也是通过这双眼睛读懂了爷爷对她的厚爱,虽然家门惨遭不幸,可只要这双眼睛给予她支持的力量,她就会一直幸福的生活下去。而这,也很好的诠释并让我相信了,眼睛是人类的心灵。
最后的结尾在我读来,不免有一丝惊奇,唐泰斯选择了跟埃黛一起远走天涯,而梅塞苔丝则选择了隐居。其实这样的安排也是合乎事态常规的,毕竟二十四年的经历不能全当往事随风消逝了,总是会在人心中留下痕迹的,所谓的物是人非事事休或许就是这个理吧。当再次回到马赛那个熟悉的地方,却已不见情窦初开时的美好了,那个在夕阳下相伴随行的爱人也只是停留在记忆最深处。当然,马克西米利安是幸福,并不是说他得到了唐泰斯的慷慨馈赠,而是他在为爱奋不顾身后还能再次拥抱到爱情。在这里,大仲马揭示了金钱的重要性,却也借摩莱尔的经历告诉了我们,除金钱之外还有其他的美好值得去追求。
感觉写了这么多,还是点明不出故事的经历曲折有多具有吸引力,还是得靠自己有耐心去读了才知道吧。基督山伯爵就像一个神话了的人物,他每一次准确无误的预见性都会让你拍手叫绝,至此我都不知道他到底是如何解救出瓦朗蒂娜的,或许这也算一个悬念,留给我们读者自行去揣摩他那智慧的大脑吧。总之,他的经历让人不禁哑然,而他的坚定更让人不容置疑。在最后写给马克西米利安的那封信里,更是彰显了他为人处世的一个态度,这是值得我们去铭记并学习的——等待和希望!耐心的等待加之希望带来的动力,必然能迎来黎明的曙光。
读书心得总结感想篇十二
假日无聊,偶然在抽屉中翻到一本书,拂去灰尘。雪白的书上赫然印着两个大字《人生》。
终在某一日,我看完这本书,忽然感慨万千,写下此读后感。
讲述了70年代,一位叫做高加林的青年。他本是一位民办教师,他热爱学习,有远大的理想和抱负,能吃苦。立志做一个有用之才。可是村长却让自己的儿子顶替了高加林的位置。于是乎,高加林失业了。为了生存,他不得不成为一位农民。刚开始他拼了命的去干活,拼了命让自己适应拼了命,让自己遗忘。他开始沉沦。这时候一位农村姑娘出现了。她朴实善良,而且他一直深爱着高加林,她陪高加林度过了人生中最困难的时候,然而当她开始幻想与高加林的幸福生活时。一个偶然的机会,让高加林去了附近的镇子工作。
他完成的很好,便就此留了下来,并且重新从新认识自己的昔日恋人。在这里,高加林真真真正开始了新生活。大家都认为他是一个有能力的小伙子,受人敬重,昔日恋人重求复合,一下子拥有了名誉,金钱,地位,爱情。他放弃了自己的理想,放弃了从前的追逐,放弃了爱他的农村姑娘。他开始适应名人的生活。最终犯下大错,回到以前,开始做农民,刚到家,便看见那个曾经爱他的姑娘再出嫁。故事写到这里,便戛然而止。
他高家里人联系那么踏实,上进,为梦想拼搏的青年,为什么说变就变了,他在名利权势面前迷失了自己。他为了那些生不带来,死不带去的东西,放弃了自己的初心,或者说,忘记了。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纯心,可是在成长的路上,有一部分人被其他东西所蒙蔽,从而忘记自己的那份初心。就像现在我们坐在教室里,心中所念脑中所想莫不是可以站上那三尺讲台,能够桃李满天下。但是亲爱的同学们啊,若有一天,你或你们出息了,身旁有了许多让人眼红的东西,请不要忘了当初的那份心。
人这一辈子,总会迫不得已放弃一些东西,可是初心是绝不可以放弃的。
读书心得总结感想篇十三
从xx年秋季开学至今,我们学校的高一级语文科备课组把课外读写当作学生的一项常规作业来开展。各班语文老师组织指导学生进行每周定量的课外阅读、写读书笔记,开展多阅读佳作经典、勤练笔、人人争当“读写之星”的活动。学生根据老师推荐的阅读书目,每周完成课外阅读20xx字以上,摘抄、写读书笔记800字以上。每周教师要检查学生的课外阅读情况,批阅学生的读书笔记。我们给活动定个主题:多读书,读好书,让生命溢满书香。目的是加强学生课外阅读积累,培养学生良好的读写习惯,不断提高学生的阅读品位和写作水平。上学期,高一级已经开展了两次“读写之星”的评比活动。从学生写的读书笔记来看,绝大部分学生能够始终如一坚持做好,而且越来越认真、重视,取得的效果还不错。
关于这项常规作业的安排,我们是考虑到一些现实情况,如下。第一,高中三年的语文阅读写作教学要有一个总规划、统筹,从高一起就抓好阅读写作,强化阅读写作训练,一直持续到高三。第二,金中的学生一贯重理不重文,平时,学生把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投入到数理化学习中去,无暇光顾经典名作,相当一部分学生阅读面狭窄,缺乏积累,思维较简单,看问题不透彻,没有自己的独到见解,写起文章来,语言干巴,内容空洞。阅读的贫乏,带来了明显的后劲不足。第三,高考能上130分以上的极少,一些语文尖子生的高考成绩就集中在125到129分之间,这是一个瓶颈,从阅读写作入手,也许能突破这个瓶颈。
基于上述的情况,我们规划好三年的阅读教学,在抓好课内阅读写作的同时,引导学生广泛地进行课外阅读,扩大阅读量,注重素材、语言积累,培养良好的阅读习惯。下面是我们阅读写作教学的一些策略和做法。
第一,课外阅读与课内阅读相结合,力求使学生“得法于课内,得益于课外”,以课文为例子和凭借,教给学生一些阅读方法,举一反三,迁移和延伸到课外阅读,提高语文能力。
第二,在抓好课内阅读写作的基础上,引导学生进行大量的课外阅读,鼓励学生多读经典名作,多作探究性和创造性的阅读,提倡多角度的、个性化的阅读,“除了‘为高考而读书’,适当保留一点自由阅读的空间,让自己的爱好与潜力在更加个性化的相对宽松自由的阅读中发展。反过来,人文素质高了,也是有利于考试拿到好成绩的”。多写读书笔记,持之以恒,一直坚持到高考前夕,因为,语文不同于数理化,其结构不是逻辑性、阶梯性的递增,而是潜移默化、循环滚动的,有如水中养鱼,积以时日,方见成效。若能长期保持学生对阅读写作的兴趣,让他们养成良好的读写习惯,有了良好的`语言积累和语文素养,加上得当的做题训练,高考拿到好成绩不是难事。而语文尖子生的高考成绩的突破也在此举。
第三,规划高中三年的阅读教学策略,整体考虑、分段安排。具体说来可分三个阶段。
1、高一学年进行个性爱好探究性阅读。也就是说,从学生主体发展的内在需要出发,对学生的阅读范围、角度和思路等方面少干涉,甚至不干涉,即由着学生“性子”选择阅读对象。这种个性兴趣探究性阅读,目的是锤炼学生的自主探究性阅读习惯和方法,为其日后深入地自觉地学习语文锤炼基本功。在这一阶段,特别需要教师有一定的魄力,即要敢于“放手”,敢于放开。当然,说是由着学生“性子”阅读,并不等于放任自流。阅读进度,阅读数量等等都要由教师精心策划,最终要求学生形成读书笔记。否则,阅读会成为“放羊式”阅读,高兴而起,无果而终。
2、高二学年,教师指导探究性阅读。高中生面对的是高考,所以其阅读就不免带有很强的功利性。学生要实现高考的理想,光靠个性阅读是不够的,还必须建立阅读层次序列。所以,高二学年教师的指示范围阅读是非常必要的。教师要借助第一学年个性阅读已经形成的探究习惯和方法,促成学生的阅读成为自觉;要让学生的视线收缩到老师指示的体裁上,并要求他们把兴趣爱好阅读的经验自觉地加以运用;并且要引导学生基本定型对各类文体的阅读技法,尽量使学生参差不齐的感悟能力、认识能力趋于统一。
3、应考探究性阅读第三学年直接为高考服务,要求学生把已锤炼到手的探究性阅读本领,针对高考阅读题进行探究性阅读训练。高考阅读试题的答案虽然是开放性的,但仍然有很大的限制,尤其是受文章思想内容、作者观点态度的限制。因此,必须要求学生依题意答题,并且总结出一套解题“程序”,尤其是对解题思路的总结尤为重要;且使其答题逐步趋于科学化、规范化。规范阅读和规范答题可以说是高三学年的主要任务。当然,后两学年也并不排除个性兴趣阅读,最好是能把两者有机合理地结合在一起,这是培养高分层生的关键。
第四,引导学生贴近文本阅读,强调文本细读,在反复的阅读、揣摩、涵泳、体味、理解中提高阅读能力。
读书心得总结感想篇十四
我是在小蛮的“怂恿”下读完《飘》的,她问我你读过《飘》吗?我说没有啊,她说你读读吧很好的!我说:好吧。她为了打消我敷衍的想法又说:你读完后可一定要写读后感啊!
读完全文,心潮澎湃,上帝拿斯嘉丽的命运开了个玩笑,像风一样捉摸不定,捉摸不定的命运使她为之追求的爱情随风而逝,飘得无影无踪。
人的一生是由命运主宰的,这是我人生经验的总结。有人会说这是唯心主义的观点。我告诉他:唯物论的最基本的原理是物质决定意识,人的主观能动性要受客观规律和客观条件的制约,人们无法改变规律只有顺从他,这就是命运。一次与山东大学哲学系刘大钧教授同席,他与一位物理老师就风水学的真伪争执不休。我说:物理学与哲学有一个断层,你们永远不能对接,这件事只有上帝知道。他们惊异地看着我不再争执。
的确,从远古至今人类无法“命运”之谜,哲学家们为了混淆视听,为了蒙混过关,就会给他披上一层迷信色彩;科学家无法解释生活中的邂逅误会和巧合,为了自圆其说,为了蒙混过关,就把责任推给了哲学家。我说,命运是由邂逅、误会和巧合构成的。《飘》中大量的篇幅描写了美国南北战争,就是为斯嘉丽的命运提供了一个坚实而广阔的背景,没有南北战争斯嘉丽就不会出现这些命运的波折,这意在告诉读者:一个人的命运是与他的国家民族命运连在一起的。就如在近代日本帝国主义的入侵使偌大的中国放不下一张平静的书桌,由此改变了许多人的命运,战火焚烧了无数人的美好理想,杀戮泯灭了无数人的人生选择,子弹、刺刀、炮火瞬间就可以把一个命运糟糕的科学家、诗人、富翁。……变为灰烬。
命运主宰者整个世界,一个人从一出生就决定了自己的命运,出身在高官,富翁家庭的孩子可以随心所欲的演绎自己的生活,安排自己的人生;出身在贫困家庭的孩子假如没有命运的眷顾即使努力一生也无法摆脱劳苦的生活。地震、车祸、大火、洪水、病魔无时不刻不在任意地践踏着那些不幸的人们。
凡尔莱特曾是“泰坦尼克号”上的一名女乘务员,她在1912年那次震惊世界的沉没事件中幸存。4年后,她在英国皇家医疗船“不列颠尼克号”上当护士,该船被水雷炸沉,凡尔莱特却再次逃之夭夭。
20__年造成200余人死亡的巴厘岛大爆炸事件中,联合国高级安全顾问罗德尼当时距离爆炸所在地仅数米远;不到10个月后,他在联合国驻巴格达办公室再次遭遇自杀式炸弹袭击,由于爆炸发生数秒前他离开了自己的办公桌,结果没有遭到致命损伤。
由此想到了自己,我出生在大明湖畔的一个四合院内,但是由于“动员家属回乡”的运动,我与母亲回到了故乡。几十年来,经历了无数的生活变故,无一不是命运的安排:假如没有,我过目不忘的脑瓜子有可能升入清华北大;假如没有村里老支书的一句话,我不可能当上民办教师。
后来调回济南市更是有戏剧色彩,当时的人事处长说我不符合政策拒不签字,假如一年内不签就意味着我会失去岗位。但是天无绝人之路,车到山前必有路,船到桥下自然直,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就在新学期开始人事处长调走,新上任的处长一签了事。假如没有机会,我不可能一次次考学,一次次成功。一个人的成功不是你的才智如何,其实就是机遇。
命运就是邂逅,我十分重视生活中的不期而遇,人与人,人与物,人与事既然无意碰在一起就是上天的安排,不可忽视。有一次外出,出租司机神差鬼使地把我拉到了奥体中心,司机恐慌地只道歉,我笑笑说:上天让我到此一游,天意不可违,这是我的福分,在我游览了“东柳西荷”之后,我会感激你的!司机笑着说:大叔你真豁达!生活就是如此,你必须面对这些邂逅。
对待命运的态度无非是两种人:
一种就像是方丹老太太:那就是:“不要喊叫只要笑,时机自然会来到。”她的人生都是这样渡过的,一面笑,一面等待机会,她成了渡过难关的专家了。她说“我们不是小麦,而是荞麦。小麦熟了的时候,因为是干的,不能随风弯曲,风暴一来,就都倒了。荞麦熟了的时候,里面还会有水分,可以弯曲。大风过后,几乎可以和原来一样挺拔。我们不是挺着脖子硬干的那种人。刮大风的时候,我们是柔和顺从的,因为我们知道这样最有利,遇到困难,我们向无法回避的事情低头,而不需要大吵大闹,我们微笑,我们干活,这样来等待时机。等到我们有力量的时候,就把那些垫脚石踢开,这就是渡过难关的窍门。”
一类像思嘉,她说:“我觉得仿佛是在风暴中划一只装载很满的船,勉强保持在水面上已经很不容易了。我哪里还顾得上那些无关要紧的东西,那些放弃也并不可惜的东西,比如仪态端庄,以及----以及如此类型的东西,我非常害怕船会沉下去,就把看起来最不重要的东西——自尊心、体面、真诚、纯洁、宽厚,全扔掉了。”
两种不同的人生哲学可能造成不同的人生结局,当我们下山的时候,就会有不同的收获。平静地对待生活最后收获的就是自尊心、体面、真诚、纯洁、宽厚这些人生的美德。而对生活迎风而上的人丢弃了这些东西,最后收获的可能就是孤独和寂寞。
我拿这种观点与小蛮交流,她说:我不同意你的观点,但是坚决维护你发表自己的意见的权利,这是泰戈尔说的。她是一位小哲学家。
我想到了马尔克斯《百年孤独》:作家是要通过布恩地亚家族7代人充满神秘色彩的坎坷经历来反映哥伦比亚乃至拉丁美洲的历史演变和社会现实,要求读者思考造成马贡多百年孤独的原因,从而去寻找摆脱命运捉弄的正确途径。《百年孤独》风格独特,既气势恢宏又奇幻诡丽。粗犷处寥寥数笔勾勒出数十年内战的血腥冷酷;细腻处描写热恋中情欲煎熬如慕如诉;奇诡处人间鬼界过去未来变幻莫测。政客们的虚伪,统治者们的残忍,民众的盲从和愚昧等等都写得淋漓尽致。作家以生动的笔触,刻画了性格鲜明的众多人物,描绘了这个家族的孤独精神。在这个家族中,夫妻之间、父子之间、母女之间、兄弟姐妹之间,没有感情沟通,缺乏信任和了解。尽管很多人为打破孤独进行过种.种艰苦的探索,但由于无法找到一种有效的办法把分散的力量统一起来,最后均以失败告终。
但是家族中的另一个贯穿始终的人即是乌苏拉,她从未看过羊皮书卷,却远比所有人都先知先觉。早在羊皮书破译之前,她就曾经在内心中对自己说“这些事情在他们发生之前我就曾经见过,也早就知道”。她一生不停的劳作,充满着善良的爱心,因此活了105岁。这个智慧的人象征了什么?是普通的人有着永恒的智慧,抑或是历史循环的真谛?我从他身上看到了《百年孤独》的主题:人生是孤独的,这种孤独是与生俱来的,要想战胜它的最有力的武器就是劳动和爱!亲爱的朋友,我坚信,辛勤地劳动和真诚地去爱,命运必定会眷顾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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