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经济法基础心得体会(专业1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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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经济法基础心得体会(专业19篇)
时间:2023-11-05 11:08:21     小编:ZS文王

写心得体会可以促使人更好地认识和理解自己的内心世界。写心得体会时,要注意语法和用词的准确性,避免出现错误和模糊不清的表达。我们一起来看看以下为大家准备的心得体会范文,或许有所收获。

学经济法基础心得体会篇一

大一经济法基础课程作为经济学和法学交叉领域的学科,对于培养学生的经济法律意识和素养具有重要意义。经济法作为市场经济体制下的法律规制体系,是维护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的重要保障。在大一经济法基础的学习过程中,我深刻体会到了经济法对于市场有效运行的重要性以及其对于个人和企业的法律保护作用,更加明确了经济法学习的必要性。

在大一经济法基础课上,我学习了经济法的基本概念、主要法律法规以及一些经济法律实践案例。通过这些知识的学习,我深入了解到经济法对于保障市场经济秩序、维护交易安全和维权利益的重要性。同时,我也在实践中学会了运用经济法知识来解决实际问题。例如,在学习了合同法后,我发现合同在经济活动中的决策和实施过程中起到了重要作用,而且了解到了合同的订立和解除的相关法律规定,为将来从事商业活动打下了基础。

第三段:对于经济法知识与经济现象的关系的认识。

在学习大一经济法基础课程的过程中,我发现经济法知识与经济现象之间存在着密切的联系。经济学原理为经济法提供了理论支持,而经济现象的发展和演变又反过来影响了经济法的制定和调整。例如,在学习了市场监督管理法的内容后,我了解到国家对于市场监督管理的法律制度和措施,但与此同时,我也明确了监管者在实施监管时需要考虑到市场的需求和实际情况,以避免过度干预和扼杀市场活力。

第四段:经济法对于个人和企业的保护意义的思考。

经济法在市场经济中的法律保护作用不可忽视。个人和企业在经济活动中面临着各种风险和挑战,经济法为其提供了法律保障和救济途径。例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为消费者提供了维权的法律依据和渠道,保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而对于企业来说,商标法、专利法等知识产权法律保护了企业创新成果和商业机密,为企业的发展提供了保障。通过学习大一经济法基础课程,我对于经济法对于个人和企业的合法权益保护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

第五段:对于今后学习经济法的展望和总结。

在大一经济法基础的学习中,我开始逐步掌握了一些基本的经济法知识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和法律的不断完善,经济法学科的研究和实践也越来越重要。因此,我决定继续深入学习经济法,提高自己的法律素养和综合能力,为将来从事经济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总字数:476字)。

学经济法基础心得体会篇二

银本、银支、见即汇,不承兑,支10本2汇1;

定日、见定、出定汇,需承兑,到期10日提示付;

定日汇、见定汇,到期前承兑

残农托医学管(馆)

解释

残:残疾人为社会提供的劳务农:农业机耕排灌植保等

托: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婚姻介绍殡葬服务

医:医院诊所其他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

学: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教育劳务

管(馆):纪念馆博物馆文化馆美术馆展览馆图书馆门票收入

三男三女去开车

解释

三男:烟、酒及酒精、鞭炮焰火

三女:化妆品、护肤护发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去开车:小汽车、摩托车、汽车轮胎、汽油柴油

学经济法基础心得体会篇三

关于票据提示承兑及付款的期限问题,现总结如下:

首先,对票据的种类要做到心中有数,经济法巧记口诀。票据主要有

1、支票(银行支票,下面简称“银支”)、

2、本票(银行本票,下面简称“银本”)

汇票:又分为

3、见票即付汇票(简称“见即汇”)

4、定日付款汇票(简称“定日汇”)

5、见票后定期付款汇票(简称“见定汇”)

6、出票后定期付款汇票(简称“出定汇”)

即银支、银本、见即汇、定日汇、见定汇、出定汇

银支、银本、见即汇,属于见票即付的票据,

不需提示承兑,但需提示付款,

提示付款期限为出票后支票10日,本票2个月,汇票1个月。

简记为:支10本2汇1(可记谐音:“知是笨儿会衣”,知道是笨儿子会穿衣服了。)

定日汇、见定汇、出定汇,需提示承兑、提示付款。

三者提示付款期限相同,都为到期日起10日内。

定日汇、见定汇,到期前。提示承兑期限为到期日前。

(因为从名称可知,这二个票据在出票时就已经知道什么时候到期,所以在到期日前提示承兑就ok了)。

见定汇,1月内。提示承兑期限为出票日起1个月内。

(因为见票后定期付款的限期取决于持票人什么时候向承兑人出示票据,所以要不能无期限的拖延,要在1个月内提示承兑)。

综上所述:可以归纳如下:

银本、银支、见即汇,不承兑,支10本2汇1;

定日、见定、出定汇,需承兑,到期10日提示付;

定日汇、见定汇,到期前承兑。

出定汇,1月内承兑。

关于会议的决议通过方式,相信大家记起来也很费力,

现在总结一下,会计职称《经济法巧记口诀》。

普通决议

“职工”“股董”——盐拌。(解释:应为全部的一半,全—盐)

“股东”“创”“债”——醋拌。(出席的一半,醋—出)

解释一下:

职工代表大会、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的决议,必须经全体职工或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

股东大会、创立大会、债权人大会,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过半数通过。

有一个特点大家应掌握,对于人数少的会议,就需要全体的过半数通过。职工代表和董事会成员人都不多,所以要全体过半方可。

对于人数较多的会议,出席的一半就可以了。股东大会、创立大会、债权人大会人数较多,所以出席的一半就可以了。

特别决议

特别决议一般需要2/3的表决权,方可通过,但是全部的2/3,还是出席的2/3,分析如下:

1、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人数少,需全部的2/3,

2、股东大会人数多,需出席的`2/3,

3、债权人会议人数多,需出席的2/3,

(关于债权人会议的人数多少,大家可以这样想,企业因为欠债多才破产的,所以债权人一定很多。)

特殊注意:中外合作、合资的企业董事会特别决议需出席的董事一致通过。

学经济法基础心得体会篇四

(一)生产应税消费品

1.纳税人生产的应税消费品,于“销售时”纳税。

2.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用于其他方面的,于移送使用时纳税。

(二)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

1.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是指由委托方提供原料和主要材料,受托方只收取加工费和代垫部分辅助材料加工的应税消费品。

2.对于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生产的应税消费品,或者受托方先将原材料卖给委托方,然后再接受加工的应税消费品,以及由受托方以委托方名义购进原材料生产的应税消费品,不论在财务上是否作为销售处理,都不得作为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而应当按照销售自制应税消费品缴纳消费税。

3.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除受托方为个人外,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消费税。委托个人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由“委托方”收回后缴纳消费税。

4.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委托方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所纳税款准予按规定抵扣。

5.委托方将收回的应税消费品,以不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出售的,为直接出售,不再缴纳消费税。以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出售的,不属于直接出售,需按照规定申报缴纳消费税,在计税时准予扣除受托方已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三)进口应税消费品

单位和个人进口应税消费品,于报关进口时缴纳消费税。为减少征税成本,进口环节缴纳的消费税由海关代征。

(四)零售金银首饰、铂金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

1.金银首饰在零售环节缴纳消费税,生产环节不再缴纳。

2.金银首饰仅限于金、银以及金基、银基合金首饰和金基、银基合金的镶嵌首饰。

【注意】不包括镀金首饰和包金首饰。

(五)批发销售卷烟——单一环节纳税的例外情况

烟草批发企业将卷烟销售给“零售单位”的,要再征一道消费税。

税率:11%,并按0.005元/支加征从量税

学经济法基础心得体会篇五

第一段:介绍经济法基础课程的重要性(200字)

大一经济法基础课程是我们大学学习生涯的第一个专业课程,它对我们了解现代市场经济体系,掌握基本经济法知识,具有重要的意义。学习经济法基础不仅能够帮助我们在日常生活中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还能够为未来进一步学习专业经济法知识打下坚实的基础。通过这门课程,我深刻认识到了经济法的重要性,也体会到了学习经济法的乐趣。

第二段:学习经济法的方法与体会(300字)

学习经济法需要我们全面系统地掌握相关的法律法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作为一门理论实践相结合的课程,我在学习过程中注重了解法律法规的基本内容,同时也学习了大量案例来加深理解。通过与同学们的讨论和经验交流,我们深入探讨了经济法实践中的一些实际问题,从中获取了宝贵的经验。

在学习过程中,我也发现了一些学习经济法的有效方法。首先,要对经济法的基本概念进行梳理和理解,建立起系统的知识框架。其次,要善于运用案例分析法,通过具体案例来深入理解和掌握法律法规。最后,要注重实践经验的积累,通过模拟练习和参与实际案例解决,提高自己的运用能力和判断力。

第三段:经济法对个人生活的启示(300字)

学习经济法不仅仅是为了以后从事相关职业,也是为了我们自己的日常生活提供更好的指导。掌握了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我们可以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例如,在购物时了解到一些消费者权益的保护规定,我们可以避免被欺诈或侵害权益的行为。此外,学习经济法还能够使我们具备更好的合同意识,能够更好地处理与他人之间的合同关系,避免出现纠纷和损失。经济法的学习,使我更加关注法律法规的重要性,也让我能够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第四段:经济法对社会的影响和作用(200字)

经济法作为社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促进社会和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经济法的完善和执行,能够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促进经济的健康发展。合理的经济法规能够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保障公平竞争,防止经济领域的不正当行为。在学习经济法的过程中,我意识到作为一名大学生,应当注重法律法规的遵守,从自身做起,为社会的法治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

第五段:总结经济法基础的重要性与收获(200字)

通过学习大一经济法基础,我不仅仅学到了专业知识,更重要的是培养了我正确看待问题和分析问题的能力。在课堂上,我虚心向老师请教,与同学们互动交流,不断提高自己的学习效果。同时,我也在课后注重与同学们的讨论和实践练习,以加强自己的学习效果。经过一学期的学习,我深刻认识到学习经济法的重要性,也提高了自己的法律意识和理论水平。我相信这门课程不仅对我的专业学习有很大的帮助,同时也为我今后的人生道路铺就了坚实的基石。

学经济法基础心得体会篇六

作为一名大一学生,我于上学期修读了经济法基础这门课程。通过这门课程的学习,我深切地感受到了经济法对于我们日常生活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性。在经济法基础这门课程中,我学到了很多有关经济法的知识,并且从中得到了一些宝贵的心得体会。

首先,在学习经济法基础这门课程的过程中,我深切地体会到了经济法对于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和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经济法对于规范市场行为、保护市场公平竞争至关重要,只有在市场的公平、公正和透明的基础上,经济活动才能更好地进行。在这门课程中,我学习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并了解到它们的实践应用。深入学习经济法,不仅有助于每个人更好地了解和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对个人的经济行为有着积极的引导作用。

其次,在学习经济法基础这门课程的过程中,我认识到了法治对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性。法治是社会文明发展的核心,是保障社会稳定和公正的基石。经济法作为法治的一部分,通过对经济活动的规范,维护了社会的公平和秩序。在经济法基础这门课程中,我了解到了法治是推动经济发展、保障社会稳定的基础。只有在法治的基础上,经济才能健康发展,社会才能和谐稳定。因此,我们作为大学生应该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树立法治意识,培养良好的法治道德观念。

再次,在学习经济法基础这门课程的过程中,我体会到了学习的重要性和自主学习的必要性。经济法是一门较为复杂的学科,需要通过大量的学习和实践才能真正掌握。通过这门课程的学习,我认识到要想在经济法领域有所建树,需要不断学习和提升自己的知识和能力。这也使我进一步意识到了在大学阶段,自主学习和积极主动的学习态度的重要性。选择主动地学习和积极参与课堂讨论,才能更好地理解和掌握知识,并且能够更好地应用到实际生活中。

最后,经济法基础这门课程还教会了我如何正确处理经济纠纷和问题。在课程中,我们学习了一些经济纠纷解决的方法和技巧。通过案例分析和讨论,我了解到在解决经济纠纷时,要客观公正,不偏不倚。同时,经济法还教会了我如何善于权益维护和合法维权。这些技能和知识将在我将来的生活和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让我能够更好地应对经济纠纷和问题。

总而言之,通过学习经济法基础这门课程,我不仅丰富了自己的知识储备,也提高了自己的法律意识和自主学习能力。我相信,在今后的学习和生活中,这些宝贵的心得体会将继续引领着我探索和学习经济法的奥秘,从而更好地适应和应对日益复杂的社会经济发展。

学经济法基础心得体会篇七

1.法的特征:国家制定跟认可,具有国家意志性、强制性、利导性、规范性。

2.法的主体: 公民(自然人) 机构跟组织(法人) 国家 外国人和外国社会组织

3.法律事实包括法律事件跟法律行为

法律事件: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 如地震 洪水台风 森林大火

法律行为: 以法律关系的主体意志为转移

4.法的形式:宪法-全国人大

法律-全国人大及常务委员会

行为法规-国务院

地方性法规-地方人大

自治法规-自治人大

特别行政法规

规章

国际条约

5.法的分类: 成文法和不成文法--创文成不成 (根据法的创制方式和发布形式)

根本法和普通法--内三个小子根本太普通(法的内容 效力和制定程序)

实体法和程序法--内容很程实( 法的内容)

一般法和特别法--小三长特别一般(法的空间效力 时间效力 人的效力)

国际法和国内法--主国(法的主体 调整对象和渊源)

公法和私法--目的开公司( 法的目的)。

1.解决经济纠纷的途径和方式:

横向关系分为:仲裁和民事诉讼 (平等民事主体的当事人)

纵向关系分为: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行政管理相对人的一方)

2.仲裁的范围:

平等主体的公民 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的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 可以仲裁

3.不能申请仲裁:

1.关于婚姻 收养 监护 抚养 继承纠纷

2.行政争议(不是平等主体)

4.不适用《仲裁法》

1.劳动争议的仲裁

2. 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业承包合同纠纷的仲裁

5.仲裁的基本原则:

1. 自愿原则

2.公平合理

3.独立仲裁

4.一裁终局

6.仲裁机构:

仲裁委员会(独立于行政机关 没有隶属关系 )

7.仲裁协议必须书面订立

8.仲裁的内容:

1.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

2. 仲裁事项 3.选定的仲裁委员会

9.仲裁效力:

仲裁协议独立存在,合同的变更 解除 终止或者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

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的,应当在仲裁首次开庭前提出。

10.仲裁的裁定: 有三名仲裁员(设首席仲裁员)和一名仲裁委员组成开庭不公开

民事诉讼时效期间的具体表现:

1.普通诉讼时效期间,除法律另外有规定的外,一般诉讼时效为2年

2.特别诉讼时效期间:1年

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身体)

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质量)

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租金)

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寄存)

3. 最长诉讼时效期间(绝对时效期间):20年

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点:诉讼时效期间均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 超过20年的法院不予保护。

行政复议范围

当事人“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范围的”可以行政复议。

需注意以下两点:

1.对行政机关的抽象行政行为不能申请行政复议,但当事人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规定不合法的,在对具体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对该规定的审查申请。

2. 可以“一并”申请附带审查的仅限于各种“规定”,不包括国务院部委和地方政府的“规章”。

学经济法基础心得体会篇八

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章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法律制度和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这些内容的考点大概占试卷总分数的80%。

重点关注以下知识点:

1、劳动合同的订立;

2、试用期;

3、劳动合同的解除;

4、劳动合同的终止;

5、经济补偿;

6、劳动仲裁。

需要重点关注以下知识点:

1、办理支付结算的基本要求;

2、基本存款账户;

3、银行卡;

4、国内信用证;

5、票据权利的取得;

6、票据的记载事项;

7、背书;

8、承兑;

9、保证;

10、商业汇票。

属《经济法基础》最重要的知识点了。需要重点关注以下知识点:

1、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2、增值税的视同销售行为;

3、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4、消费税的税率;

5、营业税的征税范围;

6、营业税的税目;

7、营业税的计税依据;

8、营业税的税收减免。

需要重点关注的知识点如下:

1、企业所得税所得来源地的确定;

2、企业所得税的免税收入;

3、企业所得税的税前扣除项目;

4、工资、薪金所得;

5、劳务报酬所得;

6、稿酬所得;

7、个人所得税的税收优惠。

学经济法基础心得体会篇九

目的:

教学重点:法的概念及特征。

导入。

一、法的产生(板书)。

1、国家的产生。

2、法的产生。

3、我国法律的历史发展过程。

二、法的概念(板书)。

1、法是体现传统阶级意志和利益的行为规范。

2、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行为规范。

3、法是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

4、法是确认、保护和发展有利于统治阶级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的行为规范。

案例p2。

分析提问:小李认识的不正确性?

拓展提问:我国法代表性谁的利益?

三、法的种类。

1、宪法。

2、行政法。

3、刑法。

4、民法。

6、婚姻法。

7、劳动法。

8、行政诉讼法。

9、刑事诉讼法。

10、民事诉讼法。

四、法的解释。

1、概念。

2、分类:正式解释。

非正式解释。

举例:事法出台“轻微犯罪不处罚”的解释。

五、法的实施(板书)。

1、法的适用。

原则、规范:时间空间对人。

2、法的遵守。

六、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要求(板书)。

1、有法可依。

2、有法必依。

3、执法必严。

4、违法必究。

小结布置课后练习:法的概念[法的产生法的概念及特征社会法制要求。

法的特征。

社会主义法制基本要求。

反思:《法律基础》课已学过的内容同学较熟悉可以加快加深讲解。

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和地位。

教学目的。

1、通过教学使学生识记经济法概念,了解经济法的地位和作用明确经济法的概念,

2、培养学生理解分析的能力。

教学重难点。

3、调整对象。

4、地位。

教学进度复习并导入:法的概念法的体系?(提问)。

调整一定经济关系的各种经济法律规范的总称。

2、我国经济法的历史发展过程。

1949年1978年十五大2003年。

1、调整的概念。

运用法的形式规定人们可以做什么,必须做什么,禁止做什么,违反了要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1)国民经济管理关系。

税收法金融法会计法。

2)经营协调关系。

合同法案据法证券交易法。

3)组织内部经济关系。

企业内部产权制度投资者的权利和义务。

二、经济法的地位、作用(板书)。

1、地位:独立的第二层次法律部门。

2、作用:制度上市场秩序对外经贸企业。

三、经济立法的概念(板书)。

1、定义:国家机关依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制定、领导、修改和废止经济法律的活动。

2、层次:国家人大及常委。

国务院。

省人大及常委。

民族自治地方。

经济特区。

国务院各部门。

1、法律――最高地位。

2、行政法规。

3、地方性法规。

4、规章。

5、国际条约。

五、我国经济立法概况(板书)。

1、十一届三中全会后。

2、发展。

1、取得的成绩。

2、存在不足。

小结。

经济法。

调整对象:经济立法经济立法弊端。

作业经济法经济立法经济执法。

反思:学生能思考现状,但较少提出对策。

学经济法基础心得体会篇十

1.(单选)下列法律事实中,属于法律事件的是()

a.赠与房屋

b.书立遗嘱

c.火山喷发

d.登记结婚

a.540000(1-5%)x(1+10%)×10%=56430元

b.5400000(1+5%)×(1+10%)×10%=62370元

c.540000×(1+5%)/(1-10%)×10%=63000元

d.540000(1-5%)/(1-10%)×10%=57000元

3.(单选)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征税规定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a.如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请税务机关代开

b.应税服务年销售额为600万元的其他个人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c.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的非企业性单位可以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d.除另有规定外,纳税人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

4.根据消费税法律制度规定,下列哪项采用从量计征?

a啤酒

b红酒

c白酒

d药酒

5.(单选)下列哪项不属于票据的是()

a、本票

b、支票

c、汇票

d、股票

6.三年劳动合同,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几个月()

a六个月

b一个月

c两个月

d三个月

7.(单选)根据印花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按件贴花”的是()

a.权利、许可证照

b.承揽合同

c.产权转移书据

d.记载资金的账簿

8.(单选)根据资源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正确的是()

a.开采原油过程中,用于加热、修井的原油免税

d.对实际开采年限在以上的衰竭期矿山开采的矿产资源,资源税减征30%

9.某外贸进出口公司本月进口100辆小轿车,每辆车关税完税价格为人民币14.3万元,缴纳关税4.1万元。已知小轿车适用的消费税税率为8%。该批进口小轿车应缴纳的消费税税额为()万元。

a.76

b.87

c.123

d.160

10.根据社会保险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行为视同工伤的有()

a.在工作时间突发疾病死亡的

b.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c.在上班途中,由于非本人责任受到的交通事故伤害

d.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活动中受伤的

11.(多选题)出票人是银行的票据有()

a.银行汇票

b.本票

c.商业汇票

d.支票

12.(判断题)房屋赠与直系亲属,不征收土地增值税()

13.(判断)合伙企业具有法人资格。()

(1)乙公司到m银行办理贴现必须记载的事项是()。

a.贴出人乙公司签章

b.贴现利率

c.实付金额

d.贴入人m银行名称

15.201月8日,甲公司成立,张某为法定代表人,李某为财务人员,1月10日李某携带资料到p银行申请开立了基本存款账户1月15日甲公司在q银行申请开立了基本建设资金专户,1月20日甲公司签发一张金额为360万元、由p银行承兑的电子商业汇照付乙公司,乙公司因急需资金,于5月6日向m行申请办理了汇票贴现。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

(1)关于甲公司在p银行开立银行账户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该账户年1月10日不能办理对外付款业务

b甲公司应填制开户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

cp银行应报当地经当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核准

d甲公司与p银行应签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协议

16.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

17.根据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可导致劳动合同无效或部分无效的有()。

a.一方当事人以胁迫的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

b.劳动合同条款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c.劳动合同签订后,用人单位发生分立的

d.劳动合同欠缺必备条款的

18.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大型机械设备制造和销售业务:年10月有关经营情况如下:

(1)购入原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39万元:进口检测仪器取得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注明税额26万元。

(2)报销销售人员国内差旅费,取得网约车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注明税额0.09万元:取得住宿费增值税普通发票注明税额0.6万元:取得注明销售人员身份信息的铁路车票,票面金额合计10.9万元;取得注明销售人员身份信息的公路客票,慕面金额合计5.15万元。

(3)采取分期收款方式销售w型大型机械设备一台,含增值税价款226万元,合网约定当月收取50%价款,次年4月再收取50%价款: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y型大型机械设备一台,设备生产工期18个月,合网约定本月应预收含增值税价款960万元,甲公司当月实际收到该笔预收款。

(4)支付境外乙公司专利技术使用费,合可约定含增值税价款9964万元,乙公司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且无代理人。己知,销售货物增值税税率为13%:销售无形资产增值税税牢为6%:铁路旅客运输服务按照9%计算进项税额:公路旅客运输服务按照3%计算进项税额:取得的扣税凭证均符合抵扣规定。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

(1)甲公司当月下列进项税额中,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是()

a.检测仪器的进项税额26万元

b.原材料的进项税额39万元

c.住宿费的进项税额0.6万元

d.网约车费的进项税额0.09万元

b.109/(1+9%)x9%+5.15x3%=1.0545万元

c.10.9x9%+5.15x3%=1.1355万元

d.10.9/(1+9%)x9%+5.15x(1+3%)×3%=1.05万元

b.960.5x13%-124.865万元

c.(226x50%+960.5)/(1+13%)×13%=123.5万元-

d.(226+960.50)/(1+13%)×13%=136.5万元

19.下列各项中属于视同销售行为的有()。

a、将自产的产品用于建造办公楼

b、将外购的材料用于建造厂房

c、将自产的产品分配给股东

d、将自产的产品用于集体福利

20.根据关税法律制度,进出口货物完税后,如因收发货人违反规定而造成少征或漏征税款。海关在一.定期限内可以追缴。该期限为()

a.3年

b.6年

c.4年

d.5年

21.某企业罗某的月工资为6000元,已知当地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单位缴费率为6%,职工个人缴费率为2%,用人单位所缴纳医疗费划入个人医疗账户的比例为30%。则下列罗某个人医疗保险账户每月的储存额计算中,正确的是()。

a.6000x2%=-120(元)

b.6000x6%x30%=108(元)

c.6000x2%+6000x6%x30%=228(元)

d.6000x2%+6000x6%=480

22.甲公司向乙公司租赁2台起重机并签订租赁合同,合同注明起重机总价值为80万元,租期为2个月,每台每月租金2万元。已知租赁合同适用印花税税率为1‰,根据印花税法律制度的规定,甲公司和乙公司签订该租赁合同共计应缴印花税()元。

a.40

b.80

c.160

d.800.

23.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税务机关可以采取的税款征收措施不包括()。

a、责令缴纳

b、责令提供纳税担保

c、取消税收优惠

d、采取税收保全措施

24.房产经济公司所交的土地增值税计入税金及附加。

a.0

b.14.4

c.16

d.24

26.(单选)根据税收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超率累进税率的是()

a.印花稅

b车船使用税

c.个人所得稅

d土地增值税

27.下列法律事实中,属于法律事件的是()

a.赠与房屋.

b.书立遗嘱

c.火山喷发

d.登记结婚

28.月甲公司进口一批红酒,海关审定关税完税价格540000元。已知消费税税率为10%关税税率为5%,计算甲公的当月该笔业业务应缴纳下列算式中,正确的是()

a.540000(1-5%)x(1+10%)x10%=56430元

b.5400000(1+5%)x(1+10%)x10%=62370元

c.540000x(1+5%)/(1-10%)x10%=63000元

d.540000(1-5%)/(1-10%)x10%=57000元

29.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在境内无住所的外籍个人中,属于中国居民纳税是()。

a.怀特2019年3月1日入境

b.汤姆2019年10月1日入境

c.杰克2019年9月1日入境

d.麦克2019年1月1日入境

30.下列关于法的本质与特征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a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规范

b法是全社会成员共同意志的体现

c法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

d法凭借国家强制力的保障获得普遍遵行的效力

31.不属于借记卡的功能不属于借记卡的功能()

a消费

b转账

c透支

d网上支付

32.郑某2019年3月购买福利彩票获得奖金9000元领奖时发生交通费150元,食宿费20元(均由郑某承担)。已知偶然所得适用的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郑某中奖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为()

a.0元

b.9000.20%-1800元

33.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变造票据行为的有()

a涂改出票金额

b假冒他人在票据上签章

c原记载人更改付款人名称并在更改处签章证明

d剪接票据非法改变票据记载事项

34.根据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非全日制用工形式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a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b停止用工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c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15日

d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人员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全部计入个人账户

35.根据新的支付结算办法规定,以下关于开户人开立个人银行账户说法不正确的是()

a他人代理开立个人账户的,必须出具证明代理关系的公证书

b单位开立的个人银行账户在本人办理确认激活手续前,只收不付

c行动不便无法前往银行办理挂失业务的,银行可提供上门服务

d配偶、成年子女也可以在合法的条件下代为办理挂失、销户业务

36.关于房产税的免税规定,不列各项中,表述不正确的是()

a对高校学生公寓免征房产税

b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c个人所有非营利用房产免征房产税

d应税房产因大修停用3个月以上的,在大修期间可免征房产税

37.关于减免税,正确的说法有().

a税法直接规定的长期减免税项目,属于减税和免税具体情况

b依法给予的一定期限内的减免税措施,期满之后仍应按规定纳税,属于减免税

c纳税人享受减税、免税待遇的,在减免税期间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纳税申报。

学经济法基础心得体会篇十一

1.纳税人生产的应税消费品,于“销售时”纳税。

2.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用于其他方面的,于移送使用时纳税。

(二)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

1.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是指由委托方提供原料和主要材料,受托方只收取加工费和代垫部分辅助材料加工的应税消费品。

2.对于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生产的应税消费品,或者受托方先将原材料卖给委托方,然后再接受加工的应税消费品,以及由受托方以委托方名义购进原材料生产的应税消费品,不论在财务上是否作为销售处理,都不得作为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而应当按照销售自制应税消费品缴纳消费税。

学经济法基础心得体会篇十二

票据行为:

票据行为是指票据当事人以发生票据债务为目的、以在票据上签名或盖章为权利义务成立要件的法律行为。票据行为包括出票、承兑、背书和保证。

出票

概念出票是指出票人签发票据并将其交付给收款人的票据行为。作出票据+交付票据

【知识点链接】付款人:指由出票人委托付款或自行承担付款责任的人记载事项必须记载事项如不记载,票据行为即为无效的事项相对记载事项如果未记载,由法律另做相应规定予以明确,并不影响票据的效力任意记载事项不强制当事人必须记载而允许当事人自行选择,不记载时不影响票据效力,记载时则产生票据效力的事项效力出票人签发票据后,即承担该票据承兑或付款的责任。

学经济法基础心得体会篇十三

初级经济法基础题型有哪些呢?大家对此是否了解呢?快一起来看看相关内容吧!

《初级会计实务》科目: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不定项选择题。

《经济法基础》科目: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不定项选择题。

考试前,要合理安排复习

1、选择一个好的培训点参加辅导。参加辅导的好处是:理解了难点,知道了重点;每次上课能正点学习,充分利用时间;随老师一起学习,效率肯定比自己看书要高得多,尤其是参加知识水平高,辅导经验丰富的老师的辅导,短短几句话,就能击中要点,事半功倍。

2、按计划进度复习。对于一般的学员,应该用四个月的时间进行复习,规划出每天应该完成的读书和做题时间,一般每天不能少于2小时。做出计划后,最关键的是严格执行,即使再苦再累也必须完成,这是最重要的一条。

3、适度做些练习。现在综合题题量大,难度也大,平时要作练习,考试时才能从容应对。一般是读书占70%的时间,练习占30%的时间,效果较好。经济法复习的关键在于记忆知识点,做题只是检验的方法,所以不一定做很多题,但是必须把近三年的题做通,目的在于:一熟悉问题的方式和答题的思路,二掌握知识点,经济法考试的重复率还是很高的,做题时一定要触类旁通,如选择题中考试通常只考某一条款中的几条,做题时一定把其他几条都要关注。

临考前,要注意调整学习的方式

1、注意休息、饮食,保持良好心态,并准备好必要的考试工具:要保证充足的睡眠,不要因为要考试了,而开夜车,更不要打乱了生物钟,要以平常心对待这场虽然对您很重要,但并不是您生命中的唯一的一场考试;考试,80%是平时的知识积累,但还有20%是临场的发挥,紧张、恐惧、焦燥对复习对考试是没有任何帮助的;准备好2b的铅笔,卷笔刀,橡皮,位数达到十二位的计算器(不能带文字储存功能),一个电子表(用于做题时把握时间),钢笔,蓝黑圆珠笔,签字笔,(建议多带几只,以防万一),准考证,身份证及其他要求携带的物品。

2、考试前三天,新的计算题和综合题可以不再做了,但您需要把参加考前培训班时老师发的模拟试卷和考前冲刺模拟题的解题思路总结好,而且经常复习相关的思路,这样对您在正式考试中应对综合题,计算题是很有帮助的;同时,要求各位学员在最后三天,对各科考试要背的内容,需要全面的去背了,这样在客观题(特别是在多选题)中就能取得一个比较好的成绩。

3、拟订答题时间表:考试需要安排了一个答题时间表(这个很重要,请同学们一定要重视),在初级职称考试中,《初级会计实务》是3个小时(180分钟),《经济法基础》是2.5个小时(150分钟),故我们的建议是: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这三类题最好控制在45-50分钟内,同时可留下10分钟检查(即前面的客观题最好控制在60分钟内,而且准确率应该控制在80%以上,当然越高越好);后面的计算题及综合题,建议可以先全部看一看,然后首先选择会作的题来作,不会做的放在后面再作,大家千万要记住这个提示。否则如果你一味的攻难题,你的时间肯定会不够用的。这样的结果是:不会做的题得不到分,或者得不到满意的分数,而会做的题又没时间做,那你肯定是会吃亏的。

[初级经济法基础题型]

学经济法基础心得体会篇十四

一、法的本质和特征(选择题,判断)

(一)本质

法是统治阶级的国家意志的体现

1、统治阶级

法体现的是统治阶级的整体意志和根本利益,贰不是每个成员的个人意志的简单相加

法律反映统治阶级的一直,并不是意味着法律就完全不顾及被统治阶级的愿望和要求,法律在一定程度上照顾被统治阶级的利益。

2、国家意志

法体现的不是一般的统治阶级意志,而是被奉为法律的统治阶级意志,即统治阶级的国家意志。

(二)特征

1、国家强制性(凭借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

2、国家意志性(经过国家制定或认可的)

3、规范性(概括性、利导性,确定人们社会关系的权利和义务)

4、明确公开性(可预测性)和普遍约束性

二、法律关系(选择题,判断题)

法律关系由三个要素构成(主体、客体、内容)。法律事实是能够直接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消灭的原因。

(一)主体

1、种类

公民(自然人):有无国际不重要,是人就行

机构和组织法人、国家

2、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判定的主要依据:一个是年龄,一个是精神状态,与肢体是否残缺、智力高低无关

3、自然人的刑事责任能力

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已满14周岁(含14)不满16周岁(不含16)的公民

无刑事责任能力人:不满14周岁(不含14)的未成年人

4、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自成立时产生,至法人终止时消灭。

(二)内容

1、法律义务包括积极义务(如:纳税、当兵)和消极义务(如破坏公共财物)

(三)客体

1、物(自然物、人造物、人身、货币和有价证券、物也可以没有固定形态如天然体、电力)

2、非物质财富(知识产品、道德产品)

3、行为

(四)法律事实

1、任何法律关系的发生、变更和消灭,都要有法律事实的存在

3、法律行为,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

三、法的形式

(一)种类(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特别行政区的法、规章、以及我国签订和加入的国际条约)

宪法(根本大法) 制定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法律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常务委员会

行政法规 国务院

地方性法规 有地方立法权的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及常务委 员会

规章:部门规章 国务院各部门等

地方政府规章 有地方立法权的人民政府

我国不实行判例制度,人民法院所做的判决书不能作为法的形式

(三)法的冲突解决机制

1、上位法优于下位法

即下位法与上位法冲突时,以上位法为据,不再适用下位法

2、特别法优于一般法

同一机关制定法的形式,但特别规定与一般规定不一致,适用特别规定

3、新法优于旧法

同一机关制定的法的形式,但新的规定与旧的规定不一致的,适用新的规定。

4、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时

5、同一位阶的法规定不一致

四、法的分类

按法的创制方式和发布形式,分为:成文法和不成文法

按法的内容、效力和制定程序,分为根本法和普通法

按法的内容,分为实体法和程序法

按法的空间效力、时间效力或对人的效力,分为一般法和特别法

按法的主体、调整对象和渊源,分为国际法和国内法

按法律运用目的,分为公法和私法

五、法律责任

· 行政处罚:

2、税务行政处罚的具体形式包括:罚款、没收财物和违法所得、停止出口退税权

· 行政处分: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刑事责任

· 附加刑(可以与主刑一起使用,也可以独立使用):罚金、没收财产、驱逐出境(适用于外国人)、剥夺政治权利(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2、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3、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4、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学经济法基础心得体会篇十五

第二章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

本章重点关注以下知识点:

1、劳动合同的订立;

2、试用期;

3、劳动合同的解除;

4、劳动合同的终止;

5、经济补偿;

6、劳动仲裁。

第三章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本章需要重点关注以下知识点:

1、办理支付结算的基本要求;

2、基本存款账户;

3、银行卡;

4、国内信用证;

5、票据权利的取得;

6、票据的'记载事项;

7、背书;

8、承兑;

9、保证;

10、商业汇票。

第四章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法律制度

本章属《经济法基础》最重要的一章了。本章需要重点关注以下知识点:

1、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2、增值税的视同销售行为;

3、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4、消费税的税率;

5、营业税的征税范围;

6、营业税的税目;

7、营业税的计税依据;

8、营业税的税收减免。

第五章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

本章需要重点关注的知识点如下:

1、企业所得税所得来源地的确定;

2、企业所得税的免税收入;

3、企业所得税的税前扣除项目;

4、工资、薪金所得;

5、劳务报酬所得;

6、稿酬所得;

7、个人所得税的税收优惠。

学经济法基础心得体会篇十六

1.银行结算账户,是指银行为存款人开立的办理资金收付的人民币活期存款账户。 2.银行结算账户种类 (1)按存款人分为: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和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2)按用途分为: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包括零余额账户)、临时存款账户。

1、存款人应在注册地或住所地开立银行结算账户。符合异地(跨省、市、县)开户条件的,也可以在异地开立银行结算账户。

2、核准制:需要人民银行核准的账户包括:基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除因注册验资和增资验资开立的外)、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和qfii专用存款账户(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在境内从事证券投资开立的人民币特殊账户和人民币结算资金账户)。

3、备案制:符合开立一般存款账户、其他专用存款账户和个人银行结算账户条件的,银行应办理开户手续,并于开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备案。

4、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应于2个工作日内对开户银行报送的核准类账户的开户资料的合规性予以审核,符合开户条件的,予以核准,颁发基本(或临时或专用)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5、存款人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自正式开立之日起3个工作日后,方可使用该账户办理付款业务。但注册验资的临时存款账户转为基本存款账户和因借款转存开立的一般存款账户除外。对于核准类银行结算账户,“正式开立之日”为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的核准日期;对于非核准类银行结算账户,“正式开立之日”为开户银行为存款人办理开户手续的日期。

存款人变更账户名称、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地址等其他开户资料后,应及时向开户银行办理变更手续,填写变更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

申请变更银行结算账户的时间:实际情况发生变更后的5个工作日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存款人应向开户银行提出撤销银行结算账户的申请:

撤销的情形

时间规定

存款人尚未清偿其开户银行债务的,不得申请撤销该银行结算账户。先撤销一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余额转入基本存款账户,最后撤销基本存款账户。存款人撤销核准类银行结算账户时,应交回开户许可证。

类型

用途

使用规定

1、基本存款账户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需要开立是存款人的主办账户,一个单位只能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存款人日常经营活动的资金收付及其工资、奖金和现金的支取,应通过基本存款账户办理。

2、一般存款账户因借款或其他结算需要,在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以外的银行营业机构开立用于办理存款人借款转存、借款归还和其他结算的资金收付。一般存款账户可以办理现金缴存,但不得支取现金。

3、专用存款账户对有特定用途资金进行专项管理和使用

(1)单位银行卡账户的资金(备用金)必须由其基本存款账户转账存入。该账户不得办理现金收付业务。

(2)财政预算外资金、证券交易结算资金、期货交易保证金和信托基金专用存款账户不得支取现金。

(3)基本建设资金、更新改造资金、政策性房地产开发资金、金融机构存放同业资金账户需要支取现金,应在开户时报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批准。

(4)粮、棉、油收购资金,社会保障基金,住房基金和党、团、工会经费等专用存款账户支取现金应按照国家现金管理的规定办理。

(5)收入汇缴账户除向其基本存款账户或预算外资金财政专用存款户划缴款项外,只收不付,不得支取现金。业务支出账户除从其基本存款账户拨入款项外,只付不收,其现金支取必须按照国家现金管理的规定办理。

5、临时存款账户临时需要并在规定期限内使用办理临时机构以及存款人临时经营活动发生的资金收付。有效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年。注册验资的临时存款账户在验资期间只收不付。

6、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因投资、消费、结算等需要而凭个人身份证件以自然人名称开立

(1)单位从其银行结算账户支付给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款项,每笔超过5万元(不包含5万元)的.,应向其开户银行提供付款依据。

(2)从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支付给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款项应纳税的,税收代扣单位付款时应向其开户银行提供完税证明。

7、异地银行结算账户在其注册地或住所地行政区域之外(跨省、市、县)开立

(1)营业执照注册地与经营地不在同一行政区域;

(2)办理异地借款和其他结算;

(3)因附属的非独立核算单位或派出机构发生的收入汇缴或业务支出需要;

(4)异地临时经营活动需要;

(5)自然人根据需要在异地开立

(一)银行结算账户的实名制管理

1、存款人应以实名开立银行结算账户,并对其出具的开户(变更、撤销)申请资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自然人不可以开立基本存款账户。

2、存款人应按照账户管理规定使用银行结算账户办理结算业务,不得出租、出借银行结算账户,不得利用银行结算账户套取银行信用或进行洗钱活动。

(二)存款人结算账户变更事项的管理

存款人申请临时存款账户展期,变更、撤销单位银行结算账户以及补(换)发开户许可证时,可由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直接办理,也可授权他人办理。

(三)存款人预留银行签章的管理

1、单位遗失预留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的,应向开户银行出具书面申请、开户许可证、营业执照等相关证明文件;更换预留公章或财务专用章时,应向开户银行出具书面申请、原预留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等相关证明文件。

2、个人遗失或更换预留个人印章或更换签字人时,应向开户银行出具经签名确认的书面申请,以及原预留印章或签字人的个人身份证件。

(四)银行结算账户的对账管理

银行结算账户的存款人应与银行按规定核对账务。

学经济法基础心得体会篇十七

1.基本规定:

税率形式适用项目计税公式。

从量定额啤酒、黄酒、成品油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定额税率。

复合计税卷烟、白酒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定额税率+销售额或组成计税价格×比例税率。

2.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

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销售数量;未分别核算销售额、销售数量的,或者将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从高适用税率。

例题:

【例题1判断题】高档手表采用从量计征方法计缴消费税。()。

【答案】×。

【解析】高档手表采用“从价”计征方法计缴消费税。

【例题2单选题】根据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消费品中,实行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相结合的复合计征办法征收消费税的是()。

a.汽油。

b.香烟。

c.啤酒。

d.实木地板。

【答案】b。

【解析】(1)现行消费税的征税范围中,只有卷烟、白酒采用复合方法计征;(2)选项ac:从量定额计征;(3)选项d:从价定率计征。

【例题3多选题】根据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实行从价计征消费税的有()。

a.高档手表。

b.烟丝。

c.高尔夫球。

d.黄酒。

【答案】abc。

【解析】选项d:实行从量计征消费税。

学经济法基础心得体会篇十八

1.法的概念

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反映着统治阶级意志的规范体系,这一意志的内容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

狭义:拥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依照立法程序制定和颁布的规范性文件

广义:法的整体,即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各种行为规范的总和

1.法的本质――统治阶级的`国家意志的体现

(1)法不是社会各阶级意志的体现,只能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

(2)法所体现的统治阶级的意志,是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是社会客观需要的反映。

(3)法体现的是统治阶级的整体意志和根本利益,而不是统治阶级每个成员个人意志的简单相加。

(4)法体现的不是一般的统治阶级意志,而是统治阶级的国家意志。

(5)统治阶级的某个成员违反法律,也要受到法律制裁。

法律关系是法律规范在调整人们的行为过程中所形成的一种特殊的社会关系,即法律上的权利与义务关系,或者说,是被法律规范所调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法律关系由法律关系的主体、法律关系的内容和法律关系的客体三个要素构成。缺少其中任何一个要素,都不能构成法律关系。

法律关系的主体又称权利主体或义务主体,是指参加法律关系,依法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当事人。

(1)公民(自然人)。

(2)机构和组织(法人――全部财产承担责任;非法人―分支机构(缔约能力、诉讼能力);职能部门)。

(3)国家。(特定主体)

(4)外国人、无国籍人和外国社会组织。

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法律关系主体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1)权利是指法律关系主体依法享有的权益,表现为权利享有者依照法律规定具有的自主决定作出或者不作出某种行为、要求他人作出或者不作出某种行为的自由。

(2)义务是指法律关系主体依照法律规定所担负的必须作出某种行为或者不得作出某种行为的负担或约束。

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1)物。物可以是自然物;也可以是人造物;还可以是财产物品的一般价值表现形式――货币及有价证券。

(2)非物质财富。也称精神产品或精神财富,包括知识产品和道德产品。

(3)行为。如生产经营行为、经济管理行为、完成一定工作的行为和提供一定劳务的行为等。

(4)人身。人身是由各个生理器官组成的生理整体(有机体)。有三项限制。

学经济法基础心得体会篇十九

客观试题部分:

一、单项选择题(25题,每小题1分,共25分。计算结果出现小数的,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1.根据合伙企业法规定,申请设立合伙企业,企业登记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人提交所需的全部文件之日起一定期间内作出是否登记的决定。该期间是()

a10日b15日c30日d60日

答案:c教材62页

2.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负责召集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会议的是()

a董事长b董事会c监事会d总经理

答案:b教材100页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

3.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下列人员中,可以担任有限责任公司监事的是()

a本公司董事b本公司经理c本公司财务负责人d本公司股东

4.下列关于股票和公司债券法律特征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a股票和公司债券都属于有价证券

b公司债券持有人在公司破产时,优先于股票持有人得到清偿

c发行股票和发行公司债券有不同法律要求

d公司债券持有人和股票持有人均与公司之间形成债权债务关系

答案:d教材118页

5.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对于可撤消合同的撤消,具有撤消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消事由之日起一定期间内没有行使撤消权,则该撤消权消灭。该期间是()

a1个月b3个月c1年d5年

答案:c教材146页

6.甲公司对外负债300万元。甲公司将一部分优良资产分离出去另成立乙公司,甲、乙公司和债权人对于清偿300万元债务的问题没有协议。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关于公司分立后300万元债务清偿责任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应当由乙公司一方承担清偿责任

b.应当由甲公司一方承担清偿责任

c.应当由甲公司和乙公司按约定比例承担清偿责任

d.应当由甲公司和乙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答案:d教材169页

7.根据担保法的规定,下列财产中,可以用作抵押的是().

a土地所有权b所有权有争议的财产

c依法被扣押的财产d抵押人所有的厂房

8.根据会计法的规定,某公司的下列人员中,应当对本公司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的单位负责人是()。

a董事长张某b总经理王某c总会计师李某d财务部经理赵某

答案:a教材182页

9.根据会计法律制度的规定,除会计师事务所之外,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机构必须取得代理记账许可证。该代理记账许可证的审批机关是()

a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b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

c县级以上国家税务机关d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计部门

答案:b教材207页

10.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工资、薪金所得采用的税率形式是()

a超额累进税率b全额累进税率c超率累进税率d超倍累进税率

答案:a教材248页

11.按照税收的征收权限和收入支配权限分类,可以将我国税种分为中央税、地方税和中央地方共享税。下列各项中,属于中央税的税种是()

a车船使用税b土地增值税c车辆购置税d车船使用牌照税

答案:c教材237页

12.根据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结算方式的,其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

a发出应税消费品的当天b取得全部价款的当天

c销售合同规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d每一期收到收款凭据的当天

答案:c教材30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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