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进出口合同条款(通用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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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进出口合同条款(通用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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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的签订是双方自愿的行为,通过协商和讨论达成一致。合同的内容应简明扼要,避免使用模糊和歧义的措辞。想要撰写一份完美的合同吗?不妨先来看看小编为大家准备的合同案例。

进出口合同条款篇一

本进出口代理合同由上述各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市订立。

鉴于:

1、甲方决定独家发起,采取社会募集的方式设立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并将股份公司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2、乙方为经甲方批准设立的股份公司筹委会。在股份公司筹建期间,由乙方代表股份公司办理与股份公司设立、股票发行与上市有关的一切事宜。

3、甲方有权在核定的经营范围内代理其集团成员的进出口业务。

4、股份公司成立后,将成为集团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其在进出口方面的业务将由甲方代理。

5、甲、乙双方同意,自股份公司依法设立之日,本合同所规定的乙方所享有及承担的一切权利和义务,均自动转由股份公司享有和承担,本合同的乙方即为股份公司。

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本着“平等、自愿、互利有偿”的原则,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1、甲方确认,甲方经主管部门批准,具备代理乙方进出口业务的权利。

2、甲方同意在其进出口权限许可范围内,代理乙方办理生产经营中所需之进出口{业务,以便乙方进口维持其生产所必需的物品,并根据具体情况安排出口。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协助股份公司办理进出口批文。负责对外谈判,代表股份公司对外签约。负责对i外执行合同,包括对外开证、结算、结汇、对外索赔等,并随时向股份公司通报情况。负责提供外方及国内有关部门的资料、单据以便股份公司及时做财务处理。

2、股份公司的权利、义务:

负责进出口项目的全部技术问题,包括设备、原材料的选型、验收。负责签署技l术附件。协助甲方对外进行谈判,在价格、运输、保险、索赔等方面提出参考意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进行收付款、验收等工作。负责进出口货物的境内运输、保险等事宜。除按照进出口合同规定,及时进行收付款外,还需及时支付报关、商检代理费等费用。

本着对内优惠的原则,在外经贸部规定标准的基础上,下调百分之_________至百分之_________。

除代理费优惠外,甲方将利用自身在银行的信誉,为股份公司提供资信担保,减少股份公司抵押款的数额,减少利息支出,加快资金周转。

本合同规定之进出口代理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至乙方获得独立之进出口权之日即告终止。

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需负责办理一切有关乙方进出口所必需的报关、清关手续痴及文件,并尽量协助乙方取得有关的进出口批文。

1、违反本合同约定,或无故终止合同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2、在合同有效期内,若无不可抗拒因素发生,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都不得终止合同,终止合同方视为违约。

3、违约金的计算方法:(略)

任何一方对因进出口代理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1、甲方或乙方如要提前终止本合同,应提前三十天正式书面并电话通知对方,双方应在结清所有费用及承担相应责任后本合同才能终止。

2、合同终止后,合同双方仍应承担原合同内所规定之双方应履行而尚未执行完毕的义务与责任。

本合同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合同,与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

如果双方通过友好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可通过提起诉讼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决。

本合同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三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一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进出口合同条款篇二

委托方: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受托方: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合理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办理进出口货物报关事宜,双方一致同意订立以下合同条款,以供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甲方委托乙方办理的进出口货物的具体明细,由甲方另以书面的方式提供给乙方,并应在货物装船前_________ 日、装飞机前_________日、船舶抵港前_________日或飞机抵港前_________ 日前将以下材料或信息提供给乙方:

1、合同;

2、发票;

3、装箱单;

4、提单、空运单或其他运输单证;

5、提货单;

6、货物的hs编码;

7、贸易性质;

8、手册,批件,如进出口许可证,配额证,免税表,证明等;

9、报关要求及注意事项;

10、报关所需的其他资料。

二、乙方作为甲方的报关代理人,应在甲方的授权范围内进行活动,认真履行职责,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乙方在代理权限内的任何责任和费用都应由甲方承担。乙方只对因自身的过失与疏忽给甲方造成的直接损失负有责任。

三、甲方需要变更有关报关等事项的,应在报关前提出,并应出具书面的变更通知书。报关后有正当理由需要更改的,甲方应书面委托乙方协助办理。由于变更引起的一切费用和后果由甲方承担。

四、甲方必须保证报关货物不属于国家禁止或者限制进出境的物品。否则,甲方应对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和费用,并对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负赔偿责任。

五、甲方应保证申报的内容均真实、准确、无欺诈,且与报关单上的内容一致。如委托的内容与报关单有出入,以报关单为准,甲方应承担由于委托内容与报关单不一致而产生的一切责任,并对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负赔偿责任。

六、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报关行为进行监督,有权要求乙方对于报关进展情况及时汇报。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报告货物的报关、报检及报验等信息。

七、对于进口货物,甲方是进口货物的海关关税、海关监管手续费。代征增值税的义务缴纳人。如甲方书面委托乙方代付,甲方应在乙方报关前根据乙方估算的数额将上述款项汇至乙方帐户,以便乙方代甲方在纳税期限内向海关缴纳。否则,乙方无义务为甲方垫付前述费用。

八、甲方如对海关开征的税额款有异议,应按《海关法》的规定办理,先缴纳后申请减免,手续费自负。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办理退税手续,手续费由甲方承担。

九、乙方应收取的具体每票业务的报关、报检和报验等费用标准和结算方式,详见《报价及结算单》,《报价及结算单》为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报价及结算单》中的内容甲、乙双方可根据情况进行变更,变更经双方书面确认后方可生效。变更生效前所发生的业务,仍按原《报价及结算单》的标准执行。若单票业务的委托书中的费用标准与《报价及结算单》不一致的,按该票委托书中的标准处理本票业务。对于《报价及结算单》和委托书中均没有约定的乙方应收费项目,双方另行协商处理。

十、甲方应按合同的约定履行付款义务,每逾期一天,应向乙方支付未付部分万分之五的违约金。若甲方指定第三方付款的,如第三方拒付、少付、延期付款的,甲方仍有付款义务并承担违约责任。

十一、对于甲方委托乙方代付海关关税、海关监管手续费、代征增值税的业务,甲方应在乙方指定的期限内将该税费付至乙方指定的帐户,最后据实结算,多退少补。其他费用如报关滞报金、船公司、航空公司及货代调单费等按实际发生额收取,甲、乙双方另行结算。

十二、在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乙方费用时,乙方有权滞留相应的运输单据或货物,由此产生的所有损失和责任由甲方承担。

十三、由于海关、卫生检疫、动植检部门的审核、查验等原因造成乙方报关、报检、报验等延误的,所产生的疏港费、集装箱超期使用费及其他额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与乙方无关。

十四、由于海关的原因致使货物被扣押或者报关滞后的,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同海关进行交涉,由此产生的损失和费用由甲方承担。

十五、如因甲乙双方的过失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给双方造成了实际损失,应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的责任。

十六、由于地震、台风、水灾、战争、政府政策的改变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者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货物被扣、不能报关或者报关滞后,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通知对方,并应在 日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的有效证明文件。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十七、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任何纠纷或者争议,双方首先就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十八、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十九、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为一年。本合同期满之日前,甲、乙双方如无异议,则自动延长一年。任何一方均可在期满前提出终止合同,但应以书面方式通知另一方。

二十、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进行修改和补充,修改及补充的内容经双方签字盖章后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二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盖章)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盖章)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进出口合同条款篇三

买 方:____

双方同意按下列条款由卖方出售,买方购进下列货物:

包装及唛头

按f.o.b.计算

由卖方按发票金额110%投保

买方应通过买卖双方同意的银行,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可转让和可分割的、允许分批装运和转船的信用证。该信用证凭装运单据在中国的中国银行见单即付。

该信用证必须在_前开出。信用证有效期为装船后十五天在中国到期。

卖方应向议付银行提供已装船清洁提单、发票、装箱单/重量单:如果本合同按cif条件,应再提供可转让的保险单或保险凭证。

1、载运船只由卖方安排,允许分批装运并允许转船。

2、卖方于货物装船后,应将合同号码、品名、数量、船名、装船日期以电报通知买方。

货到目的口岸后,买方如发现货物品质及/或数量/重量与合同规定不符,除属于保险公司及/或船公司的责任外,买方可以凭双方同意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证明向卖方提出异议。品质异议须于货到目的口岸之日起30内提出,数量/重量异议须于货到目的口岸之日起15天内提出。卖方应于收到异议后30天内答复买方。

由于人力不可抗拒事故,使卖方不能在本合同规定期限内交货或者不能交货,卖方不负责任。但卖方必须立即以电报通知买方。如买方提出要求,卖方应以挂号函向买方提供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或有关机构出具的事故的证明文件。

凡因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事项所发生的一切争执,应由双方通过友好方式协商解决。如果不能取得协议时,则在被告国家根据被告国家仲裁机构的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决定是终局的,对双方具有同等的约束力,仲裁费用除非仲裁机构另有决定外,均由败诉一方负担。

卖方:__(盖章) 买方:____(盖章)

代表人:__(签字) 代表人:___(签字)

__年__月__日订立

进出口合同条款篇四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住所地:

本进出口代理合同由上述各方于××××年××月××日在××市订立。

鉴于:

1、甲方决定独家发起,采取社会募集的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并将股份公司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2、乙方为经甲方批准设立的股份公司筹委会。在股份公司筹建期间,由乙方代表股份公司办理与股份公司设立、股票发行与上市有关的一切事宜。

3、甲方有权在核定的经营范围内代理其集团成员的进出口业务。

4、股份公司成立后,将成为集团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其在进出口方面的业务将由甲方代理。

5、甲、乙双方同意,自股份公司依法设立之日,本合同所规定的乙方所享有及承担的'一切权利和义务,均自动转由股份公司享有和承担,本合同的乙方即为股份公司。

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本着“平等、自愿、互利有偿”的原则,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代理权限:

1、甲方确认,甲方经主管部门批准,具备代理乙方进出口业务的权利。

2、甲方同意在其进出口权限许可范围内,代理乙方办理生产经营中所需之进出口{业务,以便乙方进口维持其生产所必需的物品,并根据具体情况安排出口。

第二条代理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协助股份公司办理进出口批文;负责对外谈判,代表股份公司对外签约;负责对i外执行合同,包括对外开证、结算、结汇、对外索赔等,并随时向股份公司通报情况;负责提供外方及国内有关部门的资料、单据以便股份公司及时做财务处理。

2、股份公司的权利、义务:

负责进出口项目的全部技术问题,包括设备、原材料的选型、验收;负责签署技l术附件;协助甲方对外进行谈判,在价格、运输、保险、索赔等方面提出参考意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进行收付款、验收等工作;负责进出口货物的境内运输、保险等事宜;除按照进出口合同规定,及时进行收付款外,还需及时支付报关、商检代理费等费用。

第三条代理费用:

本着对内优惠的原则,在外经贸部规定标准的基础上,下调百分之××至百分之××。

第四条特惠条件:

除代理费优惠外,甲方将利用自身在银行的信誉,为股份公司提供资信担保,减少股份公司抵押款的数额,减少利息支出,加快资金周转。

第五条期限:

本合同规定之进出口代理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至乙方获得独立之进出口权之日即告终止。

第六条代理事项:

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需负责办理一切有关乙方进出口所必需的报关、清关手续痴及文件,并尽量协助乙方取得有关的进出口批文。

第七条违约责任:

1、违反本合同约定,或无故终止合同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2、在合同有效期内,若无不可抗拒因素发生,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都不得终止合同,终止合同方视为违约。

3、违约金的计算方法:(略)。

第八条保密责任:

任何一方对因进出口代理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九条合同终止:

1、甲方或乙方如要提前终止本合同,应提前三十天正式书面并电话通知对方,双方应在结清所有费用及承担相应责任后本合同才能终止。

2、合同终止后,合同双方仍应承担原合同内所规定之双方应履行而尚未执行完毕的义务与责任。第十条补充与变更:

本合同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合同,与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

如果双方通过友好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可通过提起诉讼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决。

第十三条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条其他:

本合同一式三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一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中国服务业fdi、进出口贸易与经济增长的因果关系。

进出口合同条款篇五

双方同意按下列条款由卖方出售,买方购进下列货物:

(1)货物名称、规格

(2)数量

(3)单价

(4)总值

包装及唛头

按f.o.b.计算

(5)装运期限:

(6)装运口岸:

(7)目的口岸:

(8)保险:

由卖方按发票金额110%投保

(9)付款条件:

买方应通过买卖双方同意的银行,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可转让和可分割的、允许分批装运和转船的信用证。该信用证凭装运单据在中国的中国银行见单即付。

该信用证必须在_前开出。信用证有效期为装船后十五天在中国到期。

(10)单据:

卖方应向议付银行提供已装船清洁提单、发票、装箱单/重量单:如果本合同按cif条件,应再提供可转让的保险单或保险凭证。

(11)装运条件:

1、载运船只由卖方安排,允许分批装运并允许转船。

2、卖方于货物装船后,应将合同号码、品名、数量、船名、装船日期以电报通知买方。

(12)品质和数量/重量的异议与索赔:

货到目的口岸后,买方如发现货物品质及/或数量/重量与合同规定不符,除属于保险公司及/或船公司的责任外,买方可以凭双方同意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证明向卖方提出异议。品质异议须于货到目的口岸之日起30内提出,数量/重量异议须于货到目的口岸之日起15天内提出。卖方应于收到异议后30天内答复买方。

(13)人力不可抗拒:

由于人力不可抗拒事故,使卖方不能在本合同规定期限内交货或者不能交货,卖方不负责任。但卖方必须立即以电报通知买方。如买方提出要求,卖方应以挂号函向买方提供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或有关机构出具的事故的证明文件。

(14)仲裁:

凡因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事项所发生的一切争执,应由双方通过友好方式协商解决。如果不能取得协议时,则在被告国家根据被告国家仲裁机构的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决定是终局的,对双方具有同等的约束力,仲裁费用除非仲裁机构另有决定外,均由败诉一方负担。

(15)备注:

卖方:__(盖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买方:____(盖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进出口合同条款篇六

电话: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公司

电话: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基础上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1.乙方向甲方提供_________台(套)设备及其性能规格资料、辅助设备和零、备、附件及试车用原材料(提供设备另用附件详列)。

2.甲方将用乙方提供的设备所生产的_________产品,偿付上述设备的价款,也可用其他商品来偿付。偿付商品的品种、数量、价格、交货条件等,详见合同附件。

1.甲方分期开出以乙方为受益人的远期信用证,分期、分批支付全部机械设备的价款。

2.乙方开出以甲方为受益人的即期信用证,支付补偿商品的货款。

3.当乙方支付货款不能相抵甲方所开远期信用证之金额时,乙方用预付货款方式,在甲方远期信用证到期之前汇付甲方,以便甲方能按时议付所开出的远期信用证。

4.由于甲方所开立远期信用证的按期付款以乙方开出即期证及预付货款为基础,所以乙方特此保证及时按合同规定开出即期证及预付货款。

1.甲方用乙方提供设备生产的商品(详见附件),按每公历月_________套(件)供应乙方。

2.对其他商品,双方同意分批签署供货合同。供货条件由双方另议。

1.甲方自乙方提供设备在甲方场地试车验收后第_________个月起,每月偿还全部设备价款的_________%。

2.甲方可以提前偿还,但应在_________天之前通知乙方。

3.在甲方用补偿商品偿还设备价款期间,乙方按本合同有关规定,开立以甲方为受益人的足额、即期、不可撤销、可分割可转让的信用证。

限于本合同生效后_________个公历月内偿还完毕。

1.双方商品均以_________(币种)计价。

2.乙方提供的设备及零、备、附件等均以_________(币种)作价。

3.甲方提供的补偿商品,按签订本合同时,甲方出口货物的人民币基价,以当时的人民币对_________(币种)的汇率折算成_________(币种),或经甲方主管部门同意后,以_________(币种)结算。

1.双方议定,本合同项下的_________(币种)及_________(币种)的年利息分别为_________%和_________%。

2.甲方所开立的远期信用证及乙方预付货款的利息均由甲方负担。

1.甲方自行将设备在厂房就位。

2.在主要设备安装调试时,乙方须自费派遣_________人到现场指导,为期_________天;如指导错误,乙方负责赔偿损失。

3.甲方提供安装调试地点的住宿、交通及参加调试、验收的劳务、水、电、汽供应及原材料等。

4.双方代表共同确认验收合同标准。

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如发现本合同项下的机械设备在配套生产时,还需增添新的设备或测试仪器,可由双方另行协商,予以补充。补充的内容仍应列入本合同范围之内。

设备进口后由乙方投保。设备所有权在付清货款发生移转后,如发生意外损失先由保险公司向投保人赔偿,再按比例退回甲方已支付的设备货款。

本补偿贸易项目中所涉及的一切税收与费用的缴付,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税收法律、法规办理。

乙方不按合同规定购买补偿商品或甲方不按合同规定提供商品时,均应按合同条款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由此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并向对方支付该项货款总值的_________%的罚款。

为保证合同条款的有效履行,双方分别向对方提供由各自一方银行出具的保函,予以担保。甲方的担保银行为中国银行_________行,乙方的担保银行为_________国_________银行。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或遇特殊情况需要补充或变更内容,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方可有效。

由于人力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一方或双方不能履行合同有关条款,应及时向对方通报有关情况,在取得合法机关的有效证明之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有关合同义务,并可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凡有关本协议或执行本协议而发生的一切争执,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解决,则应提请_________国_________仲裁委员会按_________仲裁程序在_________进行仲裁。仲裁适用法律为_________国法律。该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裁决是最终的,甲乙双方均受其约束,任何一方不得向法院或其他机关申请变更。仲裁费用由败诉一方负担。

本合同用中、_________两种文字写成,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_年。期满后,双方如愿继续合作,经向中国政府有关部门申请,获得批准后,可延期_________年或重新签订合同。

本合同附件_________份,系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进出口合同条款篇七

委托方: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

受托方: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

1、合同;

2、发票;

3、装箱单;

4、提单、空运单或其他运输单证;

5、提货单;

6、货物的hs编码;

7、贸易性质;

8、手册,批件,如进出口许可证,配额证,免税表,证明等;

9、报关要求及注意事项;

10、报关所需的其他资料。

二、乙方作为甲方的报关代理人,应在甲方的授权范围内进行活动,认真履行职责,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乙方在代理权限内的任何责任和费用都应由甲方承担。乙方只对因自身的过失与疏忽给甲方造成的直接损失负有责任。

三、甲方需要变更有关报关等事项的,应在报关前提出,并应出具书面的变更通知书。报关后有正当理由需要更改的,甲方应书面委托乙方协助办理。由于变更引起的一切费用和后果由甲方承担。

四、甲方必须保证报关货物不属于国家禁止或者限制进出境的物品。否则,甲方应对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和费用,并对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负赔偿责任。

五、甲方应保证申报的`内容均真实、准确、无欺诈,且与报关单上的内容一致。如委托的内容与报关单有出入,以报关单为准,甲方应承担由于委托内容与报关单不一致而产生的一切责任,并对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负赔偿责任。

六、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报关行为进行监督,有权要求乙方对于报关进展情况及时汇报。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报告货物的报关、报检及报验等信息。

七、对于进口货物,甲方是进口货物的海关关税、海关监管手续费。代征增值税的义务缴纳人。如甲方书面委托乙方代付,甲方应在乙方报关前根据乙方估算的数额将上述款项汇至乙方帐户,以便乙方代甲方在纳税期限内向海关缴纳。否则,乙方无义务为甲方垫付前述费用。

八、甲方如对海关开征的税额款有异议,应按《海关法》的规定办理,先缴纳后申请减免,手续费自负。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办理退税手续,手续费由甲方承担。

九、乙方应收取的具体每票业务的报关、报检和报验等费用标准和结算方式,详见《报价及结算单》,《报价及结算单》为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报价及结算单》中的内容甲、乙双方可根据情况进行变更,变更经双方书面确认后方可生效。变更生效前所发生的业务,仍按原《报价及结算单》的标准执行。若单票业务的委托书中的费用标准与《报价及结算单》不一致的,按该票委托书中的标准处理本票业务。对于《报价及结算单》和委托书中均没有约定的乙方应收费项目,双方另行协商处理。

十、甲方应按合同的约定履行付款义务,每逾期一天,应向乙方支付未付部分万分之五的违约金。若甲方指定第三方付款的,如第三方拒付、少付、延期付款的,甲方仍有付款义务并承担违约责任。

十一、对于甲方委托乙方代付海关关税、海关监管手续费、代征增值税的业务,甲方应在乙方指定的期限内将该税费付至乙方指定的帐户,最后据实结算,多退少补。其他费用如报关滞报金、船公司、航空公司及货代调单费等按实际发生额收取,甲、乙双方另行结算。

十二、在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乙方费用时,乙方有权滞留相应的运输单据或货物,由此产生的所有损失和责任由甲方承担。

十三、由于海关、卫生检疫、动植检部门的审核、查验等原因造成乙方报关、报检、报验等延误的,所产生的疏港费、集装箱超期使用费及其他额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与乙方无关。

十四、由于海关的原因致使货物被扣押或者报关滞后的,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同海关进行交涉,由此产生的损失和费用由甲方承担。

十五、如因甲乙双方的过失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给双方造成了实际损失,应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的责任。

十六、由于地震、台风、水灾、战争、政府政策的改变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者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货物被扣、不能报关或者报关滞后,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通知对方,并应在日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的有效证明文件。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十七、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任何纠纷或者争议,双方首先就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十八、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十九、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为一年。本合同期满之日前,甲、乙双方如无异议,则自动延长一年。任何一方均可在期满前提出终止合同,但应以书面方式通知另一方。

二十、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进行修改和补充,修改及补充的内容经双方签字盖章后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二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盖章)乙方:_____________(盖章)。

代表:_____________(签字)代表:_____________(签字)。

进出口合同条款篇八

买方: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

买卖双方签订本合同并同意按下列条款进行交易:

(1)品名及规格_________。

(2)数量_________。

(3)单价_________。

(5)包装:_________。

(6)装运口岸:_________。

(7)目的口岸:_________。

(8)装船标记:_________。

(9)装运期限:收到可以转船及分批装运之信用证_________天内装出。

(10)付款条件:开给我方100%保兑的不可撤回即期付款之信用证,并须注明可在装运日期后15天内议付有效。

(11)保险:按发票110%保全险及战争险。由客户自理。

(12)买方须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开出本批交易信用证,否则,售方有权:不经通知取消本合同,或接受买方对本约未执行的全部或_________一部,或对因此遭受的损失提出索赔。

(13)单据:卖方应向议付银行提供已装船清洁提单、发票、中国商品检验局或工厂出具的品质证明、中国商品检验局出具的数量/重量签定书;如果本合同按cif条件,应再提供可转让的保险单或保险凭证。

(14)凡以cif条件成交的业务,保额为发票价值的110%,投保险别以本售货合同中所开列的为限,买方如要求增加保额或保险范围,应于装船前经售方同意,因此而增加的保险费由买方负责。

(15)质量、数量索赔:如交货质量不符,买方须于货物到达目的港30日内提出索赔;数量索赔须于货物到达目的港15日内提出。对由于保险公司、船公司和其它转运单位或邮政部门造成的损失卖方不承担责任。

(16)本合同内所述全部或部份商品,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以致不能履约或延迟交货,售方概不负责。

(17)仲裁:凡因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事项所发生的一切争执,应由双方通过友好方式协商解决。如果不能取得协议时,则在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仲裁机构的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决定是终局的,对双方具有同等约束力。仲裁费用除非仲裁机构另有决定外,均由败诉一方负担。仲裁也可在双方同意的第三国进行。

(18)买方在开给售方的信用证上请填注本确认书号码。

(19)其它条款:_________。

卖方(签章):_________买方(签章):

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进出口合同条款篇九

合同号码:____。

买方:____。

双方同意按下列条款由卖方出售,买方购进下列货物:

(1)货物名称、规格。

(2)数量。

(3)单价。

(4)总值。

包装及唛头。

按f.o.b.计算。

(5)装运期限:

(6)装运口岸:

(7)目的口岸:

(8)保险:

由卖方按发票金额110%投保。

(9)付款条件:

买方应通过买卖双方同意的银行,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可转让和可分割的、允许分批装运和转船的信用证。该信用证凭装运单据在中国的中国银行见单即付。

该信用证必须在_前开出。信用证有效期为装船后十五天在中国到期。

(10)单据:

卖方应向议付银行提供已装船清洁提单、发票、装箱单/重量单:如果本合同按cif条件,应再提供可转让的保险单或保险凭证。

(11)装运条件:

1、载运船只由卖方安排,允许分批装运并允许转船。

2、卖方于货物装船后,应将合同号码、品名、数量、船名、装船日期以电报通知买方。

(12)品质和数量/重量的.异议与索赔:

货到目的口岸后,买方如发现货物品质及/或数量/重量与合同规定不符,除属于保险公司及/或船公司的责任外,买方可以凭双方同意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证明向卖方提出异议。品质异议须于货到目的口岸之日起30内提出,数量/重量异议须于货到目的口岸之日起15天内提出。卖方应于收到异议后30天内答复买方。

(13)人力不可抗拒:

由于人力不可抗拒事故,使卖方不能在本合同规定期限内交货或者不能交货,卖方不负责任。但卖方必须立即以电报通知买方。如买方提出要求,卖方应以挂号函向买方提供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或有关机构出具的事故的证明文件。

(14)仲裁:

凡因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事项所发生的一切争执,应由双方通过友好方式协商解决。如果不能取得协议时,则在被告国家根据被告国家仲裁机构的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决定是终局的,对双方具有同等的约束力,仲裁费用除非仲裁机构另有决定外,均由败诉一方负担。

(15)备注:

卖方:__(盖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买方:____(盖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进出口合同条款篇十

__________(下称卖方)为一方,__________(下称买方)为另一方,于___年__月__日签订本协议书。

经同意:卖方出售、买方购买__________(下称货物),其数量、规格、价格详见清单a.

兹同意如下:

1.本合同所列条款,包括了双方达成的全部协议,并取代在此以前双方所达成的一切协议。除双方授权主管人或代表同意书入本合同的条款外,其余一律无效。

2.买方须由卖方确认的银行,开出不可撤销的、无追索权的、保兑的、可转让的、可分割的、允许转船和分批装运、以卖方为受益人的见票即付信用证。信用证有效期为末批货物从装运港启运后45天。信用证保兑费用由买方支付。

3.卖方须向议付行提交下列单据:

(1)整套清洁海运提单一式两份;

(2)发票一式四份;

(3)由商品检验局出具的质量证书一式两份;

(4)由商品检验局出具的数量/重量检验报告一式两份。

4.允许的溢短装数量为相当于信用证总金额5%的货物数量。

5.交货:

(1)交货期为___________;

(2)装运港____________。

6.装运条件:

(1)应卖方之要求,买方于每批货物装运前20天,将船名、船籍、预计抵

达装运港日期和载重吨位等以书信告知卖方;

(4)买方应将租船方出具的租船单一份尽快提交给卖方。

7.货物装船后,凡发生货物短缺、损坏、变质,其风险均由买方承担。货物之投保由买方自理。

8.买方应通过银行及时向卖方提供履约按金,金额为合同总值的3%,有效期为末批货物自装运港启运后30天。此按金作为买方部分违约但尚未涉及全部协议的违约罚金。买方不按第2条开出不可撤销的信用证时,卖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没收上述3%按金并写信给买方告之理由。

9.买方须按本合同第2条所规定的日期前开立本批交易信用证,否则,卖方有权不经通知取消本合同,或对由此而遭受的损失提出索赔。

10.适用规则和章程:

(1)装运条款:见清单b;

(2)外轮在_____港速遣费和滞期费收取规定,见清单c;

(3)滞期费率/速遣费率以及装卸结算法则刊行于_____,_____

应遵照_____颁布之规则予以办理。所有费用均由买方负担。

11.除保险公司和船方应承担的索赔外,凡涉及货物质量、数量和重量等争

执,双方应通过协商予以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则提交_____商检局或其下属单位进行裁决,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任何一方均无权上诉。

12.卖方因自然的原因而无法控制之因素,诸如不可抗力、政变、罢工、禁运、解雇等造成合同货物推迟交货或妨碍交货,卖方不承担责任。但卖方按买方之要求,应向买方挂号邮寄由_____出具的证书,如有可能,也可提交由_____主管当局出具的证书。

(某一)

13.凡涉及本合同或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一切争执,双方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可提交被告方国家根据该国仲裁规则和程序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仲裁费用除该仲裁机构另有判定外,则由败诉方负责。

清单a

1.物 品 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货物规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数 量:(由卖方定,买方同意溢短装总额之5%)

4.单 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总 值:u.s.d._____________________

(每公吨价为_____总值按实际交货数量而定)

6.包 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清单b

装运条款

1.合同规定的每批交货日前20天,卖方应将合同号、数量、预定交货期写信告诉买方,以便买方租船订舱。

2.每批货物装运前15天,买方应将:船名、船籍、抵港日期、合同号、载重吨位等须经卖方认可的项目以信件告知卖方,以便卖方安排交货。

3.买方将委托装运港_____远洋运输公司作为其海运代理,买方承担一切费用,买方将通过_____获得该船进出装运港口的所有签证。

买方须于船抵装运港10天之前,将该船详情以信件告知卖方。(包括船名、船籍、船员人数、船员国籍、呼号、载重、吃水和总长等)。

4.船达装运港,卖方不能及时装货,由此而引起的空舱费和滞期费,则由卖方承担。

若15天装运期满而船未达装运港,则自16天起的仓储费和滞期费由买方承担。

5.卖方保证1个工作日连续24小时每个舱口的装货率为_____公吨,滞留期/速遣期按附件c之规定计算,_____远洋运输公司按外轮停靠_____港的有关速遣费和滞期费计算暂行规定,与买方直接进行结算。

进出口合同条款篇十一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住所地:

本进出口代理合同由上述各方于××××年××月××日在××市订立。

鉴于:

1、甲方决定独家发起,采取社会募集的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并将股份公司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2、乙方为经甲方批准设立的股份公司筹委会。在股份公司筹建期间,由乙方代表股份公司办理与股份公司设立、股票发行与上市有关的一切事宜。

3、甲方有权在核定的经营范围内代理其集团成员的进出口业务。

4、股份公司成立后,将成为集团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其在进出口方面的`业务将由甲方代理。

5、甲、乙双方同意,自股份公司依法设立之日,本合同所规定的乙方所享有及承担的一切权利和义务,均自动转由股份公司享有和承担,本合同的乙方即为股份公司。

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本着“平等、自愿、互利有偿”的原则,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代理权限:

1、甲方确认,甲方经主管部门批准,具备代理乙方进出口业务的权利。

2、甲方同意在其进出口权限许可范围内,代理乙方办理生产经营中所需之进出口{业务,以便乙方进口维持其生产所必需的物品,并根据具体情况安排出口。

第二条代理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协助股份公司办理进出口批文;负责对外谈判,代表股份公司对外签约;负责对i外执行合同,包括对外开证、结算、结汇、对外索赔等,并随时向股份公司通报情况;负责提供外方及国内有关部门的资料、单据以便股份公司及时做财务处理。

2、股份公司的权利、义务:

负责进出口项目的全部技术问题,包括设备、原材料的选型、验收;负责签署技l术附件;协助甲方对外进行谈判,在价格、运输、保险、索赔等方面提出参考意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进行收付款、验收等工作;负责进出口货物的境内运输、保险等事宜;除按照进出口合同规定,及时进行收付款外,还需及时支付报关、商检代理费等费用。

第三条代理费用:

本着对内优惠的原则,在外经贸部规定标准的基础上,下调百分之××至百分之××。

第四条特惠条件:

除代理费优惠外,甲方将利用自身在银行的信誉,为股份公司提供资信担保,减少股份公司抵押款的数额,减少利息支出,加快资金周转。

第五条期限:

本合同规定之进出口代理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至乙方获得独立之进出口权之日即告终止。

第六条代理事项:

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需负责办理一切有关乙方进出口所必需的报关、清关手续痴及文件,并尽量协助乙方取得有关的进出口批文。

第七条违约责任:

1、违反本合同约定,或无故终止合同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2、在合同有效期内,若无不可抗拒因素发生,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都不得终止合同,终止合同方视为违约。

3、违约金的计算方法:(略)。

第八条保密责任:

任何一方对因进出口代理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九条合同终止:

1、甲方或乙方如要提前终止本合同,应提前三十天正式书面并电话通知对方,双方应在结清所有费用及承担相应责任后本合同才能终止。

2、合同终止后,合同双方仍应承担原合同内所规定之双方应履行而尚未执行完毕的义务与责任。第十条补充与变更:

本合同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合同,与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

如果双方通过友好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可通过提起诉讼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决。

第十三条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条其他:

本合同一式三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一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进出口合同条款篇十二

买方:____________。

双方同意按下列条款由卖方出售,买方购进下列货物:

(1)货物名称、规格、

(2)数量。

(3)单价。

(4)总值。

包装及唛头。

(5)装运期限:

(6)装运口岸:

(7)目的口岸:

(8)保险:由卖方按发票金额110%投保。

(9)付款条件:买方应通过买卖双方同意的银行,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可转让和可分割的、允许分批装运和转船的信用证。该信用证凭装运单据在中国的中国银行见单即付。

该信用证必须在_前开出。信用证有效期为装船后十五天在中国到期。

(10)单据:卖方应向议付银行提供已装船清洁提单、发票、装箱单/重量单:如果本合同按cif条件,应再提供可转让的保险单或保险凭证。

(11)装运条件:

1)载运船只由卖方安排,允许分批装运并允许转船。

2)卖方于货物装船后,应将合同号码、品名、数量、船名、装船日期以电报通知买方。

(12)品质和数量/重量的异议与索赔:货到目的口岸后,买方如发现货物品质及/或数量/重量与合同规定不符,除属于保险公司及/或船公司的责任外,买方可以凭双方同意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证明向卖方提出异议。品质异议须于货到目的口岸之日起30内提出,数量/重量异议须于货到目的口岸之日起15天内提出。卖方应于收到异议后30天内答复买方。

(13)人力不可抗拒:由于人力不可抗拒事故,使卖方不能在本合同规定期限内交货或者不能交货,卖方不负责任。但卖方必须立即以电报通知买方。如买方提出要求,卖方应以挂号函向买方提供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或有关机构出具的事故的证明文件。

(14)仲裁:凡因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事项所发生的一切争执,应由双方通过友好方式协商解决。如果不能取得协议时,则在被告国家根据被告国家仲裁机构的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决定是终局的,对双方具有同等的约束力,仲裁费用除非仲裁机构另有决定外,均由败诉一方负担。

(15)备注:

卖方:__________(盖章)买方:____________(盖章)。

代表人:__________(签字)代表人:__________(签字)。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订立。

进出口合同条款篇十三

卖   方:                               。

本合同由买卖双方缔结,用中、英文字写成,两种文体具有同等效力,按照下述条款,卖方同意售出买方同意购进以下商品:

第一部分。

1.商品名称及规格。

2.生产国别及制造厂商。

3.单价(包装费用包括在内)。

4.数量。

5.总值。

6.包装(适合海洋运输)。

7.保险(除非另有协议,保险均由买方负责)。

8.装船时间。

10.目的口岸。

11.装运唛头,卖方负责在每件货物上用牢固的不褪色的颜料明显地刷印或标明下述唛头,以及目的口岸、件号、毛重和净重、尺码和其它买方要求的标记。

如系危险及/或有毒货物,卖方负责保证在每件货物上明显地标明货物的性质说明及习惯上被接受的标记。

12.付款条件:买方于货物装船时间前一个月通过___银行开出以卖方为抬头的不可撤销信用证,卖方在货物装船启运后凭本合同交货条款第18条款所列单据在开证银行议付贷款。上述信用证有效期将在装船后15天截止。

13.其它条件:除非经买方同意和接受,本合同其它一切有关事项均按第二部分交货条款之规定办理,该交货条款为本合同不可分的部分,本合同如有任何附加条款将自动地优先执行附加条款,如附加条款与本合同条款有抵触,则以附加条款为准。

第二部分。

14..条件。

14.1.本合同项下货物的装运舱位由买方或买方的运输代理人_____租订。

14.2.在条件下,卖方应负责将所订货物在本合同第8条所规定的装船期内按买方所通知的任何日期装上买方所指定的船只。

14.3.在条件下,卖方应负责将所订货物在本合同第8条所规定的装船期内按买方所通知的任何日期交到买方所指定船只的吊杆下。

14.4.货物装运日前10--15天,买方应以电报或电传通知卖方合同号、船只预计到港日期、装运数量及船运代理人的名称。以便卖方经与该船运代理人联合及安排货物的装运。卖方应将联系结果通过电报或电传及时报告买方。如买方因故需要变更船只或者船只比预先通知卖方的日期提前或推迟到达装运港口,买方或其船运代理人应及时通知卖方。卖方亦应与买方的运输代理或买方保持密切联系。

14.5.如买方所订船只到达装运港后,卖方不能在买方所通知的装船时间内将货物装上船只或将货物交到吊杆之下,卖方应负担买方的一切费用和损失,如空舱费、滞期费及由此而引起的及/或遭受的买方的一切损失。

14.6.如船只撤换或延期或退关等而未及时通知卖方停止交货,在装港发生的栈租及保险费损失的计算,应以代理通知之装船日期(如货物晚于代理通知之装船日期抵达装港,应以货物抵港日期)为准,在港口免费堆存期满后第十六天起由买方负担,人力不可抗拒的情况除外。上述费用均凭原始单据经买方核实后支付。但卖方仍应在装载货船到达装港后立即将货物装船,并负担费用及风险。

15.条件。

15.1.卖方在本合同第8条规定的时间之内应将货物装上由装运港到中国口岸的直达船。未经买方事先许可,不得转船。货物不得由悬挂中国港口当局所不能接受的国家旗帜的船装载。

15.2.卖方所租船只应适航和适货。卖方租船时应慎重和认真地选择承运人及船只。买方不接受非保赔协会成员的船只。

15.3.卖方所租载货船只应在正常合理时间内驶达目的港。不得无故绕行或迟延。

15.4.卖方所租载货船只船龄不得超过15年。对超过15年船龄的船只其超船龄额外保险费应由卖方负担。买方不接受船龄超过二十年的船只。

15.5.一次装运数量超过一千吨的货载或其它少于一千吨但买方指明的货载,卖方应在装船日前至少10天用电传或电报通知买方合同号、商品名称、数量、船名、船龄、船籍、船只主要规范、预计装货日、预计到达目的港时间、船公司名称、电传和电报挂号。

15.6.一次装运一千吨以上货载或其它少于一千吨但买方指明的货载,其船长应在该船抵达目的港前7天和24小时分别用电传或电报通知买方预计抵港时间、合同号、商品名称及数量。

15.7.如果货物由班轮装运,载货船只必须是_____船级社最高船级或船级协会条款规定的相同级别的船级,船只状况应保持至提单有效期终了时止,以装船日为准船龄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船龄的船只,卖方应负担超船龄外保险费。买方绝不接受超过25年船龄的船只。

15.8.对于散件货,如果卖方未经买方事前同意而装入集装箱,卖方应负责向买方支付赔偿金,由双方在适当时间商定具体金额。

15.9.卖方应和载运货物的船只保持密切联系,并以最快的手段通知买方船只在途中发生的一切事故,如因卖方未及时通知买方而造成买方的一切损失卖方应负责赔偿。

16.条件:在条件下,除本合同第15条&条件适用之外卖方负责货物的保险,但不允许有免赔率。

17.装船通知:货物装船完毕后48小时内,卖方应即以电报或电传通知买方合同号、商品名称、所装重量(毛/净)或数量、发票价值、船名、装运口岸、开船日期及预计到达目的港时间。如因卖方未及时用电报或电传给买方以上述装船通知而使买方不能及时保险,卖方负责赔偿买方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损害及/或损失。

18.装船单据卖方凭下列单据向付款银行议付货款:

18..1.填写通知目的口岸的_____运输公司的空白抬头、空白背书的全套已装运洋轮的清洁提单(如系&/条款则注明“运费已付”,如系/条款则注明“运费待收”)。

18..2.由信用证受益人签名出具的发票5份,注明合同号、信用证号、商品名称、详细规格及装船唛头标记。

18..3.两份由信用证受益人出具的装箱单及/或重量单,注明每件货物的毛重和净重及/或尺码。

18..4.由制造商及/或装运口岸的合格、独立的公证行签发的品质检验证书及数量或重量证书各两份,必须注明货物的全部规格与信用证规定相符。

18..5.本交货条件第17条规定的装船通知电报或电传副本一份。

18..6.证明上述单据的副本已按合同要求寄出的书信一封。

18..7.运货船只的国籍已经买主批准的书信一封。

18..8.如系卖方保险需提供投保不少于发票价值110%的一切险和战争险的保险单。

18..不接受影印、自动或电脑处理、或复印的任何正本单据,除非这些单据印有清晰的“正本”字样,并经发证单位授权的领导人手签证明。

18..联运提单、迟期提单、简式提单不能接受。

18..受益人指定的第三者为装船者不能接受,除非该第三者提单由装船者背书转受益人,再由受赠人背书方可接受。

18..信用证开立日期之前出具的单据不能接受。

18..对于&/货载,不接受租船提单,除非受益人提供租船合同、船长或大副收据、装船命令、货物配载图及或买方在信用证内所要求提供的其它单据副本各一份。

18..卖方须将提单、发票及装箱单各两份副本随船带交目的口岸的买方收货代理人_____。

18..载运货船启碇后,卖方须立即航空邮寄全套单据副本一份给买方,三份给目的口岸的对外贸易运输公司分公司。

18..卖方应负责赔偿买方因卖方失寄或迟寄上述单据而使买方遭受的一切损失。

18..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银行费用由卖方负担。

19.合同所订货物如用空运,则本合同有关海运的一切条款均按空运条款执行。

20.危险品说明书。

凡属危险品及/或有毒,卖方必须提供其危险或有毒性能、运输、仓储和装卸注意事项以及防治、急救、消防方法的说明书,卖方应将此项说明书各三份随同其他装船单据航空邮寄给买方及目的口岸的_____运输公司。

21.检验和索赔。

货物在目的口岸卸毕60天内(如果用集装箱装运则在开箱后60天)经中国进出口商品检验局复验,如发现品质、数量或重量以及其它任何方面与本合同规定不符,除属于保险公司或船行负责者外,买方有权凭上述检验局出具的检验证书向卖方提出退货或索赔。因退货或索赔引起的一切费用包括检验费、利息及损失均由卖方负担。在此情况下,凡货物适于抽样及寄送时如卖方要求,买方可将样品寄交卖方。

22.赔偿费。

因“人力不可抗拒”而推迟或不能交货者除外,如果卖方不能交货或不能按合同规定的条件交货,卖方应负责向买方赔偿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损失和遭受的损害,包括买价及/或买价的差价、空舱费、滞期费,以及由此而引起的直接或间接损失。

买方有权撤销全部或部分合同,但并不妨碍买方向卖方提出索赔的权利。

甲方:___________。

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

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进出口合同条款篇十四

乙方:_____(自然人)

1、甲方同意乙方以__市___进出口有限公司名义对外开展业务活动。

2、甲方有义务根据乙方的要求对外签订外贸合同,对内与供应商签订购销合同。合同签订后,即时将合同副本送交乙方。

3、甲方将无偿为乙方提供谈判场所;提供通讯便利,但其实际发生的费用应在乙方业务收入中扣减。无偿提供出口业务及法律法规咨询;按时提供全套公司单证;在乙方指定地点办理海关、商检备案手续。

4、甲方保证维护乙方的商业秘密。并通过自己的渠道协助乙方扩大业务。

5、甲方保证乙方运用资金的安全,承诺不挪用,不拖付乙方资金往来,并在安全收汇后2--3个工作日,按照当日牌价结算人民币货款给乙方或由乙方指定的生产厂商。甲方保证乙方的利润所得,并根据双方商定的时间方式,向乙方支付。

1、遵守法律和国家外贸、外汇、海关方面的政策。

2、维护甲方的声誉和利益,遵守甲方及其它双方商定的工作程序。

3、自行承担自身业务的所有费用。

4、乙方提供给甲方的相关出货资料必需真实,有效,并具有合法性。

5、单单结汇。乙方愿意支付甲方每笔转帐金额的千分之_(rmb),但每票不低于(rmb)_佰元整,不高于(rmb)_仟元整做为手续费,如在转帐过程中(非甲方操做失误)产生的银行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双方必需严格执行本协议,若因外商原因导致外销合同延迟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不能履行时,至使甲方不能履行本代理协议时,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但在乙方提出书面请求并提供费用协助下,代理人有义务向外商交涉索赔。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该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壹年。备注:甲乙双方在执行过程中,若对本协议上述条款有不同的见解和异议,需经双方协商研究同意后方能够进行修改和补充。

甲方:

乙方:__市___进出口有限公司(签字)

法人代表:

身份证号: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日期:年月日

进出口合同条款篇十五

一、甲方责任义务。

1、甲方同意乙方以__市___进出口有限公司名义对外开展业务活动。

2、甲方有义务根据乙方的要求对外签订外贸合同对内与供应商签订购销合同。合同签订后即时将合同副本送交乙方。

一、甲方责任义务。

1、甲方同意乙方以__市___进出口有限公司名义对外开展业务活动。

2、甲方有义务根据乙方的要求对外签订外贸合同对内与供应商签订购销合同。合同签订后即时将合同副本送交乙方。

3、甲方将无偿为乙方提供谈判场所提供通讯便利但其实际发生的费用应在乙方业务收入中扣减。无偿提供出口业务及法律法规咨询按时提供全套公司单证在乙方指定地点办理海关、商检备案手续。

4、甲方保证维护乙方的商业秘密。并通过自己的渠道协助乙方扩大业务。5、甲方保证乙方运用资金的安全承诺不挪用不拖付乙方资金往来并在安全收汇后2--3个工作日按照当日牌价结算人民币货款给乙方或由乙方指定的生产厂商。甲方保证乙方的利润所得并根据双方商定的时间方式向乙方支付。

二、乙方责任义务。

1、遵守法律和国家外贸、外汇、海关方面的政策。

2、维护甲方的声誉和利益遵守甲方及其它双方商定的工作程序。

3、自行承担自身业务的所有费用。

4、乙方提供给甲方的相关出货资料必需真实有效并具有合法性。

5、单单结汇。乙方愿意支付甲方每笔转帐金额的千分之_rmb但每票不低于rmb_佰元整不高于rmb_仟元整做为手续费如在转帐过程中非甲方操做失误产生的银行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三、法律责任双方必需严格执行本协议若因外商原因导致外销合同延迟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不能履行时至使甲方不能履行本代理协议时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但在乙方提出书面请求并提供费用协助下代理人有义务向外商交涉索赔。

四、其它事项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该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壹年。备注甲乙双方在执行过程中若对本协议上述条款有不同的见解和异议需经双方协商研究同意后方能够进行修改和补充。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进出口合同条款篇十六

合同编号:

签约日期:

签约地点:

委托人:(以下称“甲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电话:传真:邮编:电子信箱:

受托人:(以下称“乙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传真:邮编:电子信箱: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进口本合同项下货物一事达成一致,兹同意按照下述条款签订本合同:

货物名称规格数量品牌/商标其它

1、甲方委托乙方以乙方名义与(以下称“外商”)签订进口合同(以下称“进口合同”),向其购买上述货物。

2、乙方向外商购买上述全部货物的总价为(不含税款及代理费)。

3、进口合同中对货物的质量要求应为:

技术标准(标准制订人、标准名称、标准代号/编号等):

特别约定:

1、根据本合同的有关规定,以自己的名义与外商签订进口合同。

2、按照进口合同的规定,办理货物在中国境外的运输、保险事宜。

3、办理货物的进口报关、对外付汇手续。

4、按照本合同第六条的规定向甲方交付货物。

5、本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

1、按照本合同第五条的规定,及时将购买货物所需全部资金、相关税费及代理费付至甲方帐户。

2、按照本合同第六条的规定,及时提取货物。

3、应乙方要求,参加由乙方组织的有关货物技术标准、质量要求等方面的对外谈判及有关活动;必要时,负责编制合同附件。

4、检验货物并及时对货物质量问题提出异议。

5、本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

1、甲方应于前凭乙方书面通知,将进口合同所规定的全部货款汇入乙方帐户;甲方支付人民币的,折算汇率为:。

2、甲方应于前,凭乙方书面通知及海关出具的有关单据,将因进口货物而应向海关缴纳的税款汇入乙方帐户。

3、甲方应于前,向乙方支付代理费,代理费金额为本合同第二条所规定的进口合同总价的%。

1、货物进口批文由方负责办理。

2、乙方应于货物预计到达中国口岸前日内,书面通知甲方有关情况;并于货物到达中国口岸后立即通知甲方。

3、甲方应在乙方发出到货通知后日内赴交货地点收货。

4、货物在中国境内的法定商检由方负责,费用由方承担。

5、乙方应在将货物交给甲方,货物自进关口岸至的运输及保险由方负责,费用由方承担。

如外商在履行进口合同时有违约行为,甲方决定向外商提起仲裁或诉讼的,应当书面通知乙方并提供所需费用及协助,由此而产生的损失或利益由甲方承担或享有。如甲方未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并提供所需费用及协助,乙方无义务对外商提起任何仲裁或诉讼。

、如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五条的规定及时支付有关款项,应向乙方支付滞纳金,金额为逾期支付部分的万分之五/每天;逾期超过十五天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因此而遭受的一切损失。

在甲方按照本合同第五条的规定支付全部款项前,乙方有权留置全部货物。

2、如甲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第六条的规定及时提取货物,应承担延迟提货期间发生的货物仓储费及其它费用;逾期超过十五天不提货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处置未提取货物。

凡因执行本合同发生纠纷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代表人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效力均等。

3、本合同未明确规定的事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关于对外贸易代理制的暂行规定》(对外经济贸易部1991年8月29日发布)的规定执行。

委托人:

代表人签字:

盖章:

受托人:

代表人签字:

盖章:

进出口贸易合同范文

关于进出口贸易合同

代理合同范文

融资代理服务合同

期货代理合同

进出口贸易合同五篇

进出口贸易合同样本

进出口贸易合同范本

进出口合同条款篇十七

地点:____。

买方:____。

地址:____。

电报:____。

电传:____。

卖方:____。

地址:____。

电报:____。

电传:____。

本合同由买卖双方商订,在合同项下,双方同意按下列条款买卖下述商品:

第一条品名、规格、数量及单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第二条合同总值。

第三条原产国别及制造厂商。

第四条装运港。

第五条目的港。

第六条装运期。

分运:

转运:

第七条包装。

所供货物必须由卖方妥善包装,适合远洋和长途内陆运输,防潮,防湿,防震,

防锈,耐野蛮装卸,任何由于卖方包装不善而造成的损失由卖方负担。

第八条唛头。

卖方须用不褪色油漆于每件包装上印刷包装编号、尺码、毛重、净重、提吊位。

置及“此端向上”、“小心轻放”,“切勿受潮”等字样及下列唛头:

唛na____。

第九条保险。

装运后由买方投保。

第十条付款条件。

(1)买方在收到备货电传通知后或装运期前30天,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的。

不可撤销信用证,其金额为合同总值的__%,计____。中国银行_____。

_行收到下列单证经核对无误后,承付信用证款项(如果分运,应按分运比例承付)。

a.全套可议付已装船清洁海运提单,外加两套副本,注明“运费待收”,空。

白抬头,空白背书,已通知到货口岸中国对外贸易运输公司。

b.商业发票一式五份,注明合同号,信用证号和唛头。

c.装箱单一式四份,注明每包货物数量,毛重和净重。

d.由制造厂家出具并由卖方签署的品质证明书一式三份。

买方(盖章):_________卖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进出口合同条款篇十八

甲方:

地址:

tel(电话):

fa(传真):

乙方:

地址:

tel(电话):

fa(传真):

甲、乙双方愿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签订本合同。乙方根据甲方的委托实施进口行为。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1.甲方自行与境外供货商确认进口商品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进口单价、产地、装箱情况、要求的交货期等所有内容。

2.乙方不承担甲方委托进口产品的质量风险和市场价格风险。若由于甲方未履约或未完全履约,而造成乙方未履约或未完全履约之责任完全由甲方承担。

3.甲方应保证提供的'报关商品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进口单价、产地、装箱情况等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并符合归国家对(地区名称)小额商品市场管理的有关规定,否则,所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概由甲方负责。

4.甲方负责将商品的具体清单、价格和数量等资料在境外卖方发货期前5个工作日将订货通知单交乙方以便乙方办理商品进口的审批手续和进口报关的有关手续,以乙方的名义代甲方签订外贸合同。在执行进口合同过程中,随时向甲方通报有关情况并会同甲方及时处置。

5.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首先根据上述法律及双方在签订合同时达成的基本原则协商解决。

6.本委托合同规定的代理手续费为货值的,不包括办理外贸合同项下仲裁、诉讼及外商破产事宜所需的任何费用,及码头、船务、商检、仓储、运输等其他费用。

7.乙方代理甲方从进口()一批。数量()吨,价值()美元。

8.争议的解决。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实施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本合同签章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地址: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年____月____日。

进出口合同条款篇十九

卖方:____。

合同号码:____。

买方:____。

双方同意按下列条款由卖方出售,买方购进下列货物:

(1)货物名称、规格、

(2)数量。

(3)单价。

(4)总值。

包装及唛头。

按f、o、b、计算。

(5)装运期限:

(6)装运口岸:

(7)目的口岸:

(8)保险:由卖方按发票金额110%投保。

(9)付款条件:买方应通过买卖双方同意的银行,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可转让和可分割的、允许分批装运和转船的信用证。该信用证凭装运单据在中国的中国银行见单即付。

该信用证必须在_前开出。信用证有效期为装船后十五天在中国到期。

(10)单据:卖方应向议付银行提供已装船清洁提单、发票、装箱单/重量单:如果本合同按cif条件,应再提供可转让的保险单或保险凭证。

(11)装运条件:

1)载运船只由卖方安排,允许分批装运并允许转船。

2)卖方于货物装船后,应将合同号码、品名、数量、船名、装船日期以电报通知买方。

(12)品质和数量/重量的异议与索赔:货到目的口岸后,买方如发现货物品质及/或数量/重量与合同规定不符,除属于保险公司及/或船公司的责任外,买方可以凭双方同意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证明向卖方提出异议。品质异议须于货到目的口岸之日起30内提出,数量/重量异议须于货到目的口岸之日起15天内提出。卖方应于收到异议后30天内答复买方。

(13)人力不可抗拒:由于人力不可抗拒事故,使卖方不能在本合同规定期限内交货或者不能交货,卖方不负责任。但卖方必须立即以电报通知买方。如买方提出要求,卖方应以挂号函向买方提供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或有关机构出具的事故的证明文件。

(14)仲裁:凡因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事项所发生的一切争执,应由双方通过友好方式协商解决。如果不能取得协议时,则在被告国家根据被告国家仲裁机构的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决定是终局的,对双方具有同等的约束力,仲裁费用除非仲裁机构另有决定外,均由败诉一方负担。

(15)备注:

卖方:__(盖章)买方:____(盖章)。

代表人:__(签字)代表人:___(签字)。

__年__月__日订立。

合同编号:_________。

委托方: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受托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合理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办理进出口货物报关事宜,双方一致同意订立以下合同条款,以供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甲方委托乙方办理的进出口货物的具体明细,由甲方另以书面的方式提供给乙方,并应在货物装船前_________日、装飞机前_________日、船舶抵港前_________日或飞机抵港前_________日前将以下材料或信息提供给乙方:

2、发票;

3、装箱单;

4、提单、空运单或其他运输单证;

5、提货单;

6、货物的hs编码;

7、贸易性质;

8、手册,批件,如进出口许可证,配额证,免税表,证明等;

9、报关要求及注意事项;

10、报关所需的其他资料。

二、乙方作为甲方的报关代理人,应在甲方的授权范围内进行活动,认真履行职责,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乙方在代理权限内的任何责任和费用都应由甲方承担。乙方只对因自身的过失与疏忽给甲方造成的直接损失负有责任。

三、甲方需要变更有关报关等事项的,应在报关前提出,并应出具书面的变更通知书。报关后有正当理由需要更改的,甲方应书面委托乙方协助办理。由于变更引起的一切费用和后果由甲方承担。

四、甲方必须保证报关货物不属于国家禁止或者限制进出境的物品。否则,甲方应对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和费用,并对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负赔偿责任。

五、甲方应保证申报的内容均真实、准确、无欺诈,且与报关单上的内容一致。如委托的内容与报关单有出入,以报关单为准,甲方应承担由于委托内容与报关单不一致而产生的一切责任,并对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负赔偿责任。

六、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报关行为进行监督,有权要求乙方对于报关进展情况及时汇报。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报告货物的报关、报检及报验等信息。

七、对于进口货物,甲方是进口货物的海关关税、海关监管手续费。代征增值税的义务缴纳人。如甲方书面委托乙方代付,甲方应在乙方报关前根据乙方估算的数额将上述款项汇至乙方帐户,以便乙方代甲方在纳税期限内向海关缴纳。否则,乙方无义务为甲方垫付前述费用。

八、甲方如对海关开征的税额款有异议,应按《海关法》的规定办理,先缴纳后申请减免,手续费自负。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办理退税手续,手续费由甲方承担。

九、乙方应收取的具体每票业务的报关、报检和报验等费用标准和结算方式,详见《报价及结算单》,《报价及结算单》为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报价及结算单》中的内容甲、乙双方可根据情况进行变更,变更经双方书面确认后方可生效。变更生效前所发生的业务,仍按原《报价及结算单》的标准执行。若单票业务的委托书中的费用标准与《报价及结算单》不一致的,按该票委托书中的标准处理本票业务。对于《报价及结算单》和委托书中均没有约定的乙方应收费项目,双方另行协商处理。

十、甲方应按合同的约定履行付款义务,每逾期一天,应向乙方支付未付部分万分之五的违约金。若甲方指定第三方付款的,如第三方拒付、少付、延期付款的,甲方仍有付款义务并承担违约责任。

十一、对于甲方委托乙方代付海关关税、海关监管手续费、代征增值税的业务,甲方应在乙方指定的期限内将该税费付至乙方指定的帐户,最后据实结算,多退少补。其他费用如报关滞报金、船公司、航空公司及货代调单费等按实际发生额收取,甲、乙双方另行结算。

十二、在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乙方费用时,乙方有权滞留相应的运输单据或货物,由此产生的所有损失和责任由甲方承担。

十三、由于海关、卫生检疫、动植检部门的审核、查验等原因造成乙方报关、报检、报验等延误的,所产生的疏港费、集装箱超期使用费及其他额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与乙方无关。

十四、由于海关的原因致使货物被扣押或者报关滞后的,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同海关进行交涉,由此产生的损失和费用由甲方承担。

十五、如因甲乙双方的过失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给双方造成了实际损失,应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的责任。

十六、由于地震、台风、水灾、战争、政府政策的改变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者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货物被扣、不能报关或者报关滞后,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通知对方,并应在日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的有效证明文件。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十七、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任何纠纷或者争议,双方首先就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十八、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十九、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为一年。本合同期满之日前,甲、乙双方如无异议,则自动延长一年。任何一方均可在期满前提出终止合同,但应以书面方式通知另一方。

二十、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进行修改和补充,修改及补充的内容经双方签字盖章后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二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盖章)乙方:_________(盖章)。

代表:_________(签字)代表:_________(签字)。

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住所地:

本进出口代理合同由上述各方于×年××月××日在××市订立。

鉴于:

1、甲方决定独家发起,采取社会募集的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并将股份公司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2、乙方为经甲方批准设立的股份公司筹委会。在股份公司筹建期间,由乙方代表股份公司办理与股份公司设立、股票发行与上市有关的一切事宜。

3、甲方有权在核定的经营范围内代理其集团成员的进出口业务。

4、股份公司成立后,将成为集团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其在进出口方面的业务将由甲方代理。

5、甲、乙双方同意,自股份公司依法设立之日,本合同所规定的乙方所享有及承担的一切权利和义务,均自动转由股份公司享有和承担,本合同的乙方即为股份公司。

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本着“平等、自愿、互利有偿”的原则,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代理权限:

1、甲方确认,甲方经主管部门批准,具备代理乙方进出口业务的权利。

2、甲方同意在其进出口权限许可范围内,代理乙方办理生产经营中所需之进出口{业务,以便乙方进口维持其生产所必需的物品,并根据具体情况安排出口。

第二条代理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协助股份公司办理进出口批文;负责对外谈判,代表股份公司对外签约;负责对i外执行合同,包括对外开证、结算、结汇、对外索赔等,并随时向股份公司通报情况;负责提供外方及国内有关部门的资料、单据以便股份公司及时做财务处理。

2、股份公司的权利、义务:

负责进出口项目的全部技术问题,包括设备、原材料的选型、验收;负责签署技l术附件;协助甲方对外进行谈判,在价格、运输、保险、索赔等方面提出参考意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进行收付款、验收等工作;负责进出口货物的境内运输、保险等事宜;除按照进出口合同规定,及时进行收付款外,还需及时支付报关、商检代理费等费用。

第三条代理费用:

本着对内优惠的原则,在外经贸部规定标准的基础上,下调百分之至百分之。

第四条特惠条件:

除代理费优惠外,甲方将利用自身在银行的信誉,为股份公司提供资信担保,减少股份公司抵押款的数额,减少利息支出,加快资金周转。

第五条期限:

本合同规定之进出口代理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至乙方获得独立之进出口权之日即告终止。

第六条代理事项:

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需负责办理一切有关乙方进出口所必需的报关、清关手续痴及文件,并尽量协助乙方取得有关的进出口批文。

第七条违约责任:

1、违反本合同约定,或无故终止合同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2、在合同有效期内,若无不可抗拒因素发生,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都不得终止合同,终止合同方视为违约。

3、违约金的计算方法:(略)。

第八条保密责任:

任何一方对因进出口代理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九条合同终止:

1、甲方或乙方如要提前终止本合同,应提前三十天正式书面并电话通知对方,双方应在结清所有费用及承担相应责任后本合同才能终止。

2、合同终止后,合同双方仍应承担原合同内所规定之双方应履行而尚未执行完毕的义务与责任。第十条补充与变更:

本合同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合同,与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

如果双方通过友好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可通过提起诉讼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决。

第十三条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条其他:

本合同一式三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一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进出口合同条款篇二十

买方:____。

两方同意按下列条款由卖方出售,买方购进下列纺织品:

(1)纺织品名称、规格、

(2)数量。

(3)单价。

(4)总值。

包装及唛头。

(5)装运期限:

(6)装运口岸:

(7)目的口岸:

(8)保险:由卖方按发票金额110%投保。

(9)付款条件:买方应通过买卖两方同意的银行,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可转让和可分割的、允许分批装运和转船的信用证。该信用证凭装运单据在中国的中国银行见单即付。

该信用证必须在_前开出。信用证有效期为装船后十五天在中国到期。

(10)单据:卖方应向议付银行提供已装船清洁提单、发票、装箱单/重量单:如果本合同按cif条件,应再提供可转让的保险单或保险凭证。

(11)装运条件:

1)载运船只由卖方安排,允许分批装运并允许转船。

2)卖方于纺织品装船后,应将合同号码、品名、数量、船名、装船日期以电报通知买方。

(12)品质和数量/重量的异议与索赔:货到目的口岸后,买方如发现纺织品品质及/或数量/重量与合同规定不符,除属于保险公司及/或船公司的责任外,买方可以凭两方同意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证明向卖方提出异议。品质异议须于货到目的口岸之日起30内提出,数量/重量异议须于货到目的口岸之日起15天内提出。卖方应于收到异议后30天内答复买方。

(13)人力不可抗拒:由于人力不可抗拒事故,使卖方不能在本合同规定期限内交货或者不能交货,卖方不负责任。但卖方必须立即以电报通知买方。如买方提出要求,卖方应以挂号函向买方提供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或有关机构出具的事故的证明文件。

(14)仲裁:凡因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事项所发生的一切争执,应由两方通过友好方式协商解决。如果不能取得协议时,则在被告国家根据被告国家仲裁机构的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决定是终局的,对两方具有同等的约束力,仲裁费用除非仲裁机构另有决定外,均由败诉一方负担。

卖方:__(盖章)买方:____(盖章)。

代表人:__(签字)代表人:___(签字)。

__年__月__日订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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