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的制定应该基于充分的调研和了解,确保可行性和有效性。最后,要经过反复修改和完善,确保方案的完整性和有效性。希望这些范例可以帮助大家更好地应对各种问题和挑战。
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篇一
根据市建设局文件:《市建筑起重机械管理实施办法》、《关于加强施工现场模板支撑系统管理的通知》、《关于开展全市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的通知》精神为指导,我项目部迅速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认真传达学习,研究落实整治措施,为确保文件精神贯彻落实为创建文明标化营造平安工地,特订制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措施方案。
以市旗两级文件精神为原则,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生产方针,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项目执行经理、专职安全员为副组长,各科室管理人员及各班组长为成员的专项整治班子,建立完整的安全台帐,对必须办理备案的各级政府任何证件,进行逐一落实备案,对施工现场必须编制的专项方案,若未编制的立即补编,规定管理人员必须持证上岗,设立安全生产专项基金帐户,对安全生产带来影响必须要投入的费用、立即投入。项目部规定对下面班组工人订立临时用工合同,对领导小组成员若管理不力的对其进行严肃处理,做到各负其责。
项目部将对下面作业人员进行直面管理、监督,做到人人参与安全生产管理,由专职安全员带头,各班组长协助,把整治方案措施张贴到各班组用房面前,动员作业人员积极参加“安全生产年”活动,对发现未戴安全帽及违规操作者,第一次批评教育,第二次罚款处理,对屡教不改者,通知班组长,对其驱逐出工地,对新进场工人进行实行对其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做到人人遵章守规。
项目部实行周检查制度,督促外架工,支模架工=专业电工、各类垂直运输操作人员,随时观察各类情况,若发现问题立即要用电话联系,或当面向项目部汇报由项目部派专业人员解决问题,对突发事情发生所有班子成员应立即到位,各负其责若发现知情不报或隐瞒者,将实行严肃处理,造成经济损失的追究其经济责任。
对“四口”“五临边”、塔吊、井架卸料平台、斜道、通道、施工用电、施工机械设备安全防护、将作全面检查整改,对起重吊装的各种料斗,督促操作人员在吊装前先作一次钢绳保险检查,以防物体打击及高空坠落,无联络或恶劣天气严禁使用吊装。安全与进度矛盾时,首先服从安全,施工用电做到专人接线、对各类配电箱,设置明显分路标记和维修记录,要求专业电工每周对各类配电箱进行检查维修,对私自乱接电线者进行重罚。
四月至十月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月,为创建文明标化营造平安工地,项目部决定由专人打扫场地卫生,整理各种废料,各施工班组的材料堆放,要按项目部指定的地点,归类堆放,施工场地内及重要部位必须挂设警示牌,提醒作业人员自觉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发现各班组操作人员违规操作者,项目部决定对其本人罚款外,对班组承包人在工程进度款发放时进行重罚,促使承包人对下面作业工人进行严密管理。望全体人员切实按整治措施方案实施。
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篇二
行动:汉语词组行动:生物学术语行动:心理学用词行动:百合属栽培品种行动:汪海所著书籍行动:漫画《魔卡少女樱clearcard篇》及其衍生作品中的卡牌行动:诗歌以下是小编整理的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6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特别是近期作出的“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决策部署,根据《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结合我镇实际,制定镇“1+10+n”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1”,即1个总体实施方案;“10”,即按照国家要求开展的10个专项实施方案;“n”,即根据我镇实际在特种设备、燃(煤)气、危房等重点行业领域增加的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以推进安全生产“铸安”行动常态化实效化和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制度化规范化为抓手,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切实在转变理念、狠抓治本上下功夫,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专项整治取得积极成效,确保实现“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有效防范较大事故的工作目标,全镇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明显提高,为的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稳固的安全保障。
推动部门和企业单位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务必把安全生产摆到重要位置,切实解决思想认知不足、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和抓落实存在很大差距等突出问题;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健全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五落实五到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党委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推进安全生产由企业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加强管理转变、安全风险管控由政府推动为主向企业自主开展转变、隐患排查治理由部门行政执法为主向企业日常自查自纠转变;完善安全生产体制机制法制,大力推动科技创新,持续加强基础建设,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一是组织观看“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各单位和企业要集中组织观看专题片。二是集中开展学习教育。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安排专题学习,结合本地区实际研究贯彻落实措施,组织安监站和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开展培训,推进学习教育全覆盖。三是结合实际贯彻学习。镇党委将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党委宣传工作重点,纳入“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新时代新作为新篇章”重大主题宣传范畴,精心制定宣传方案,部署开展经常性、系统性宣传贯彻和主题宣讲活动,形成集中宣传声势。结合组织“安全生产月”活动,积极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四是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落实《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健全定期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的会议制度。要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本行业领域管理的重要内容,切实消除盲区漏洞。建立健全企业全过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五是有效防范安全风险。围绕推进安全生产“铸安”行动常态化实效化和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制度化规范化,建立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立安全风险评估制度,修订完善安全设防标准。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开展专项整治。六是加强安全监管干部队伍建设。2022年底前具有安全生产相关专业学历和实践经验的执法人员不低于5人。
(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一是提高企业安全管理能力,制定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若干规定,强化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的第一责任人法定责任,加强安全考核,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2021年底前各重点行业领域企业通过自身培养和市场化机制全部建立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团队。二是推动企业定期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危害辨识,针对高危工艺、设备、物品、场所和岗位等,加强动态分级管理,落实风险防控措施,实现可防可控,2021年底前各类企业建立完善的安全风险防控体系。三是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规范分级分类排查治理标准,明确“查什么怎么查”“做什么怎么做”,2021年底前建立企业做到自查自改自报,实现动态分析、全过程记录和评价,防止漏管失控。四是督促企业加大安全投入,用足用好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支持安全技术设备设施改造等有关财税政策,重点用于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推进各重点行业领域机械化、信息化、智能化建设。五是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建设,分行业领域明确建设任务,突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日常化、显性化,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内生机制,实现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的规范化。六是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完善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承诺公告、举报奖励和教育培训等制度,建立健全企业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企业工会“双报告”制度,自觉接受监督。
(三)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一是制定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具体方案,推动各项制度措施落地见效。二是完善和落实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分级分类排查治理安全风险和隐患,2022年底前涉及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完成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三是制定完善新建化工项目准入条件,严格控制氯气、氨气等有毒气体,光气化、硝化等危险工艺以及硝酸铵等爆炸性化学品等高风险项目。
(四)消防安全整治。一是针对本区域高层建筑、大型商场、石油化工等重点场所,制定实施消防安全能力提升方案,2022年底前实现标准化、规范化管理。二是聚焦老旧小区、电动车、外墙保温材料、彩钢板建筑、家庭加工作坊、“三合一”场所、仓储等突出风险以及乡村火灾,分阶段集中开展排查整治,2022年底前全面落实差异化风险管控措施。三是教育、宣统、民政、建设、交通、文化、卫生健康等重点行业部门建立完善行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明确3年整治目标任务,推动本系统单位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五)道路运输安全整治。巩固提升镇村公路安全隐患治理效果。加快临水临崖、连续长陡下坡、急弯陡坡等隐患路段和危桥改造整治。一是联合多部门落实治超“一超四罚”措施,深化“百吨王”专项整治,2022年基本消除货车非法改装、“大吨小标”等违法违规突出问题。二是加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重点整治常压液体危险货物不合规罐车、非法夹带运输等违法违规行为。三是督促运输企业和个人落实主体责任,加强运输车辆和驾驶人动态监管,督促客运车辆司乘人员规范使用安全带,严格旅游客运安全全过程、全链条监管。四是加强部门协同配合和信息共享,依法严查严处客运车辆超速、超员、疲劳驾驶、动态监控装置应装未装、人为关闭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清查“黑企业”“黑车”。
(六)水上交通安全整治。加强“四类船舶”和重点水域安全监管,严格执行恶劣天气条件下客船禁限航规定,强化港口安全管理。强化水上交通运输与港口安全隐患排查和风险防控,认真落实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进一步落实渡运安全属地管理责任,严厉打击渡船超乘客定额、超核定载重线、超核定抗风等级冒险航行。
(七)城镇建设安全整治。一是全面排查利用原有建筑物改建改用为酒店、饭店、学校等人员聚集场所安全隐患,依法查处违法建设、违规改变建筑主体结构或使用功能等造成安全隐患行为,督导各地整治安全隐患,明确房屋所有权人、参建各方的主体责任以及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二是加强城镇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应急管理,加强城镇供水、供气、道路桥梁、污水处理等监督管理。三是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指导企业开展起重机械、高支模、深基坑等交通工程专项治理,依法打击建筑市场违规行为。
(八)特种设备安全整治。一是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建立特种设备“一单四制”制度推动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机制。二是推进特种设备“铸安”行动,开展特种设备生产、使用、检验检测行为专项治理,强化一线执法检查,2022年底前实现常态化、实效化管理。三是推进特种设备安全基础建设,努力提升特种设备监察、检验检测和作业人员的能力素质,广泛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公众安全意识。
(九)烟花爆竹经营安全整治。一是严格实施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全面开展经营许可条件“回头看”。二是切实加强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监管,全面开展监管执法检查,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三是持续保持烟花爆竹“打非”高压态势,建立联合执法工作机制,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行为。
(十)工贸行业安全专项整治。粉尘防爆:彻底整治相关工贸企业粉尘涉爆场所和除尘系统设计、安装、使用不符合标准规范以及未设置或未规范设置泄爆装置,未按照规定采取防雷、防静电措施等突出问题,防范工贸行业粉尘爆炸事故风险。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围绕有限空间辨识、警示标志设置和作业审批制度执行等突出隐患,督促相关企业彻底排查整治安全隐患,规范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
(十一)农村危房改造安全整治。一是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安全排查;对已实施农村危房改造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等4类困难群众的住房安全开展排查,重点排查地基基础、承重结构、抗震构造措施、围护结构等。二是加强危房改造技术指导;三是落实危房改造主体责任;四是提高农民群众安全意识。
(十二)校园安全整治。一是加强消防安全管理。2020年组织集中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列出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时限。建立完善教育系统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加强消防安全教育,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二是加强学校实验室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指导和督促学校健全实验室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分级管理责任体系和监督体系,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等排查,建立危险源全周期管理制度,加强实验室及危险化学品安全教育。三是加强校车交通安全管理。依法实施校车使用许可,规范发展专用校车,清理不达标载客汽车、非专用校车。强化源头管理、动态监管,保障校车通行安全。四是加强学校建筑及设施设备安全管理。指导学校全面排查建筑物安全隐患,查找并整治违法建设、违规改变建筑主体结构或使用功能等造成的安全隐患,落实学校建筑所有权人承担使用安全主体责任。全面开展设施设备专项体检,查找设施设备安全隐患和突出短板。
(十三)养老服务机构安全整治。一是健全完善安全监管制度体系,健全完善养老服务机构监管工作机制。二是着力提升消防安全管理,加大实施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达标提升工程。三是完善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和应急处置体系,全面夯实镇党委政府的主管责任以及民政办的监管责任,完善应急预案、健全应急管理体制机制,提升养老服务机构自我安全防范技能水平和安全风险化解应对能力。
从2020年4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4月至5月)。印发镇“1+10+n”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部署启动全面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各有关部门制定实施方案,对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作出具体安排。
(二)排查整治(2020年5月至12月)。各有关部门深入分析一些行业领域复工复产过程中发生事故的主客观原因,对本行业领域和重点单位场所、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排查治理,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实施,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2021年)。动态更新“两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推广有关地方和标杆企业的经验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动建立健全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022年)。深入分析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落实。结合各地经验做法,形成一批制度成果,总结全镇“1+10+n”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着力将党的十八大以来安全生产重要理论和实践创新转化为法规制度,健全长效机制,形成一套较为成熟定型的安全生产制度体系。
各有关部门要分年度总结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开展情况,并报送镇安委会办公室,镇安委会办公室汇总梳理向市安委会报告,并上报市安委会办公室。2022年11月,镇安委会办公室对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进行全面总结评估,提请镇安委会审议后,上报市委、市政府、市安委会办公室。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做好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重要性,强化领导责任,勇于担当作为,层层抓好组织实施,绝不能只重发展不顾安全,更不能将其视为无关痛痒的事,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镇安委会成立镇“1+10+n”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由镇安委会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建立领导小组工作机制,定期研究专项整治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镇安委会办公室牵头成立工作专班,有关部门派员参加,负责我镇“1+10+n”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日常工作。
(二)强化保障能力。完善支持安全生产工作政策体系,争取上级财政支持,强化镇财政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经费保障,优化支出结构,向重点行业领域风险防控、事故隐患消除工作倾斜。完善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
(三)改进监管方式。实施分级分类精准化执法、差异化管理,防止简单化、“一刀切”。强化监管执法和跟踪问效,深入开展“四不两直”明查暗访,对重点问题、重大隐患盯住不放、一抓到底,督促彻底解决。组织专家开展精准指导服务,实行远程“会诊”与上门服务相结合,帮助解决安全生产难题。督促企业自查自纠,对企业主动发现、自觉报告的问题隐患,重点实行跟踪指导服务。充分运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积极开展以案释法,加强宣传教育,宣传落实好《市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鼓励企业职工和家属检举重大风险隐患和企业违法行为,激励全民参与、监督、支持安全生产工作。支持新闻媒体对安全生产领域进行舆论监督。
(四)严格问效问责。各有关部门要加强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动态检查和过程监督,纳入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曝光、挂牌督办等有效措施,加强督促检查,并将整治情况纳入安全生产考核巡查内容,确保取得实实在在成效。建立和落实与镇纪检监察部门安全生产违法违纪问题线索移交查办工作机制,对整治工作不负责、不作为,分工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重大问题隐患悬而不决,逾期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坚决问责。对因整治工作失职渎职,造成事故发生的,移交司法部门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为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根据《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制定本实施方案。
通过实施三年行动,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危险化学品事故隐患的责任体系、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工作机制和预防控制体系,扎实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危险化学品生产、贮存、使用、经营、运输、处置等环节相关安全监管责任进一步完善落实,消除监管盲区漏洞;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建立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危险化学品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到2022年底前,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自动化系统装备投用率达到100%、涉及重大危险源企业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率达到100%、化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等考核达标率100%,具有化工安全生产相关专业学历和实践经验的执法人员数量达到在职人员的75%以上,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不足和城镇人口密集区的企业搬迁改造任务如期完成,危险化学品本质安全水平明显提升,事故总量和较大事故持续下降,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为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提供有力安全保障。
(一)提升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风险管控能力。
1.严格高风险化工项目准入条件。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源头管控,推进产业结构调整,科学审慎引进化工项目。涉及化工行业的省级、市级人民政府和重点化工园区要结合现有化工产业特点、资源优势、专业人才基础和安全监管能力等情况,进一步明确产业定位,加快制定完善化工产业发展规划,2020年底前制定出台新建化工项目准入条件;2022年底前,设区的市要制定完善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目录,对涉及光气、氯气、氨气等有毒气体(以下简称有毒气体),硝酸铵、硝基胍、氯酸铵等爆炸危险性化学品(指《危险化学品目录》中危险性类别为爆炸物的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要严格控制,严禁已淘汰的落后产能异地落户和进园入区;支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技术改造升级,依法淘汰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产能。
2.提升化工园区安全风险管控水平。各省级人民政府要建立跨部门联合工作机制,按照《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导则(试行)》要求组织开展化工园区(含化工集中区)安全风险排查评估分级工作。2020年10月底前,各省级人民政府要对本地区化工园区进行认定并公布名单,在认定基础上开展安全风险排查评估分级,对安全风险等级评估为a级(高安全风险)的化工园区,原则上不得批准新、改、扩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并纳入重点治理和监管范围,限期整改提升,2021年底前仍为a级的化工园区要予以关闭退出;对安全风险等级评估为b级(较高安全风险)的化工园区,原则上要限制新、改、扩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2022年底前仍未达到c级或d级的化工园区要予以关闭退出。
3.深入开展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督促辖区内危险化学品企业按照《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在2020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安全风险隐患自查工作并制定整改方案,对于重大隐患要依法上报地方有关监管部门并实施挂牌督办,经整改仍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予以关闭,实现规范达标一批、改造提升一批、依法淘汰一批。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回头看”,2020年底前要对安全风险评估等级为“红、橙”的企业对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发证条件逐一再次进行核查,从源头提升发证企业的安全保障能力。大力推进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运用信息化手段实现企业、化工园区、监管部门信息共享、上下贯通,2022年底前涉及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企业要全面完成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为重点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
4.强化危险化学品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安全管理。加强危险化学品等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管,严格行业准入,严禁未经许可擅自开展经营性运输。强化托运、承运、装卸、车辆运行等危险货物运输全链条安全监管。开展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防撞报警系统相关标准贯彻实施,2022年底前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要全部强制安装远程提醒监控系统,实行运输过程实时定位及路径记录。严格执行内河禁运危险化学品目录和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严格特大型公路桥梁、特长公路隧道、饮用水源地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通行管控。加强港口、机场、铁路车站以及与铁路接轨的专用线、专用铁路等危险货物装卸、储存场所和设施的安全监管,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进行清理整顿。鼓励化工园区内具有上下游产业链关联的企业运用管道输送代替道路运输,有危险化学品车辆聚集较大安全风险的化工园区应建设符合标准规范的危险化学品车辆专用停车场。加强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企业及医院、学校、科研机构等单位的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管理。组织全面开展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排查,重点整治化工园区、化工企业存在的违规堆存、随意倾倒、私自填埋危险废物等问题,确保危险废物贮存、运输、处置安全。
(二)提高危险化学品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1.全面排查管控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按照《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风险基准》(gb36894-2018)和《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确定方法》(gb/t37243-2019)等标准规范确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不符合外部安全防护距离要求的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经评估具备就地整改条件的,整改工作必须在2020年底前完成,未完成整改的一律停止使用;需要实施搬迁的,在采取尽可能消减安全风险措施的基础上于2022年底前完成;已纳入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计划的,要确保按期完成。严格落实化工园区空间规划和土地规划,保护危险化学品企业和化工园区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禁止在外部安全防护距离内布局劳动密集型企业、人员密集场所;爆炸危险性化学品的生产和储存企业要保持足够的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严禁超设计量储存,并尽可能减少储存量,防止安全风险外溢。
2.进一步提升危险化学品企业自动化控制水平。继续推进“两重点一重大”生产装置、储存设施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紧急切断装置、自动化控制系统的建设完善,2020年底前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生产装置、储存设施的上述系统装备和使用率必须达到100%,未实现或未投用的,一律停产整改。推动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生产装置实现全流程自动化控制,2022年底前所有涉及硝化、氯化、氟化、重氮化、过氧化工艺装置的上下游配套装置必须实现自动化控制,最大限度减少作业场所人数。涉及爆炸危险性化学品的生产装置控制室、交接班室不得布置在装置区内,已建成投用的必须于2020年底前完成整改;涉及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的生产装置控制室、交接班室原则上不得布置在装置区内,确需布置的,应按照《石油化工控制室抗爆设计规范》(gb50779-2012),在2020年底前完成抗爆设计、建设和加固。具有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粉尘爆炸危险性、中毒危险性的厂房(含装置或车间)和仓库内的办公室、休息室、外操室、巡检室,2020年8月前必须予以拆除。
3.深化精细化工企业反应安全风险评估。凡列入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范围但未开展评估的精细化工生产装置,一律不得生产。现有涉及硝化、氯化、氟化、重氮化、过氧化工艺的精细化工生产装置必须于2021年底前完成有关产品生产工艺全流程的反应安全风险评估,同时按照《关于加强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7〕1号)的有关方法对相关原料、中间产品、产品及副产物进行热稳定性测试和蒸馏、干燥、储存等单元操作的风险评估。强化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结果运用,已开展反应安全风险评估的企业要根据反应危险度等级和评估建议设置相应的安全设施,补充完善安全管控措施,及时审查和修订安全操作规程,确保设备设施满足工艺安全要求,2022年底前未落实有关评估建议的精细化工生产装置一律停产整顿。
4.推动技术创新。积极推广应用机械化、自动化生产设备设施,实现机械化减人、自动化换人,降低高危岗位现场作业人员数量。加快新材料应用和新技术研发,研究生产过程危险化学品在线量减量技术路线和储存数量减量方案,开发以低毒性、低反应活性的化学品替代高危险性化学品的工艺路线,开展缓和反应温度、反应压力等弱化反应条件的技术改造,积极推广气体泄漏微量快速检测、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微通道反应器等先进技术方法的应用。聚氯乙烯生产企业按照《氯乙烯气柜安全运行规程》和《氯乙烯气柜安全保护措施改进方案》,进一步完善氯乙烯气柜安全管理措施,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5.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法规标准。推进制定危险化学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标准管理指导意见,整合完善提升化工和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工程设计、施工、设备建造、维护、监测标准,着力解决标准空白、滞后和标准执行不一致问题。制定出台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导则和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标准等技术规范。
(三)提升从业人员专业素质能力。
1.强化从业人员教育培训。每年至少对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集中开展一次法律意识、风险意识和事故教训的警示教育,按照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知识重点考核内容,对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每年开展至少一次考核,考核和补考均不合格的,不得担任企业主要负责人。危险化学品企业按照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意见,开展在岗员工安全技能提升培训,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并按照新上岗人员培训标准离岗培训,2021年底前安排10%以上的重点岗位职工(包括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完成职业技能x级培训,2022年底前从业人员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比例要达到30%以上;严格从事危险化学品特种作业岗位人员的学历要求和技能考核,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2022年底前,化工重点省份和设区的市至少扶持建设一所化工相关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依托重点化工企业、化工园区或第三方专业机构成立实习实训基地。
2.提高从业人员准入门槛。自2020年4月起,对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企业,新入职的主要负责人和主管生产、设备、技术、安全的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化学、化工、安全等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化工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新入职的涉及重大危险源、重点监管化工工艺的生产装置、储存设施操作人员必须具备高中及以上学历或化工类中等及以上职业教育水平,新入职的涉及爆炸危险性化学品的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操作人员必须具备化工类大专及以上学历;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现有人员应在2022年底前达到相应水平。危险化学品企业要按规定配备化工相关专业注册安全工程师。
(四)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1.严格精准监管执法。制定并公布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执法计划,进一步加大对重大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执法力度。强化事故责任追究,经事故调查明确应对事故负有责任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和有关责任人员,及时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责。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须建立企业安全技术和管理团队,必须做出安全承诺并定期报告安全生产履职及企业安全风险管控情况,不按规定作出安全承诺和定期报告安全生产履职及企业安全风险管控情况,或安全承诺和报告失实的,要依法依规对有关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实施联合惩戒,对因未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受到刑事处罚或撤职处分的,依法对其实施职业禁入。对发生事故的危险化学品企业,要严格执行暂扣或吊销安全许可证的有关规定。
2.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积极培植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企业,对一、二级标准化企业项目立项、扩产扩能、进区入园等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考虑并减少执法检查频次。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内容和日常执法检查重点内容有机结合,持续改进企业安全管理。
3.集中开展危险化学品领域“打非治违”。结合本地区化工产业特点,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使用行为;全面整治违规违章问题,特别是强化对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的执法检查;对发生过事故或存在重大隐患的企业,加大检查频次,对同类问题反复出现的依法从重处罚,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暂扣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深入排查冠名“生物”、“科技”、“新材料”等企业的注册生产经营范围与实际是否一致,对于发现的问题企业,要认真甄别其行业属性和风险,逐一明确并落实监管责任,依法依规予以查处。
(五)强化安全监管能力建设。
1.提升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队伍监管能力。根据本地区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数量、规模等情况,配齐配强满足实际需要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和执法力量,2022年底前具有化工安全生产相关专业学历和实践经验的执法人员数量达到在职人员的75%以上。制定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人员培训制度,新入职人员培训时间不少于3个月,在职人员每年复训时间不少于2周。鼓励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和执法人员到大型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进行岗位实训。各省和有关市、县要建立聘请专家指导服务制度,每年定期安排检查,持续提高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队伍监管能力和水平,提升安全监管效率效果。
2.运用“互联网+监管”提高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水平。加快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信息共享平台建设,推进监管数据归集共享,综合利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高新技术,对危险化学品各环节进行全过程信息化管理和监控。2020年底前,完成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投用,依托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信息共享,建立完善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自动预警机制和管理制度,初步实现安全风险分类、分析、自动预警等功能。
3.强化社会化技术服务能力。制定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服务机构清单化管理制度,培育引导一批有能力信誉好的行业协会、技术机构、科研院所、保险机构等社会力量参与安全生产治理,为政府监管和企业安全管理提供技术服务,提升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社会治理水平。严格第三方服务机构监管,对设计不合规、出具虚假安全评价报告等行为,要依法严肃追究第三方服务机构和责任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4.加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合理规划布局建设立足化工园区、辐射周边、覆盖主要贮存区域的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基地。强化长江干线危险化学品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加强应急救援装备配备,健全应急救援预案,开展实训演练,指导企业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从2020年4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4月)。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有关中央企业要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细化实施方案,进一步明晰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制定考核办法,并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对专项整治工作全面动员部署。
(二)排查整治(2020年5月至2020年12月)。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有关中央企业要按照实施方案,全面排查安全风险隐患,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坚持边查边改,加快推进实施,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2021年)。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专项攻坚等措施,强力推进问题整改。对于问题严重且经整改后仍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企业,要坚决依法予以关闭退出,推动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管控能力得到明显提升。
(四)巩固提升(2022年)。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有关中央企业要对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及时总结分析,大力推广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经验做法,及时形成并推广制度性成果。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有关中央企业对重点任务和工作计划完成情况要实施评估,形成年度报告和三年行动报告并及时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区要高度重视,建立由分管领导牵头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专项工作机制,及时研究专项整治行动中出现的问题,定期听取整治情况汇报,加强专项整治行动中的重大问题协调;结合实际制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明确公安、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压实责任,协调推进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二)强化政策支持。各地区要结合本地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特点,突出重点目标任务,制定相应的优惠扶持政策,从项目准入、财税、信贷、技术服务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引导危险化学品企业积极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技术改造、自动化控制系统建设、智能化信息化水平提升、先进安全科技成果运用等。
(三)加强示范引领。各地区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媒体,根据专项整治行动各阶段重点任务的进展,及时宣传推广好经验好做法,推动专项行动深入扎实有效开展。同时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业职工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积极引导社会公众参与支持,形成社会共治的良好局面。
(四)抓好督导服务。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根据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计划和进度安排,适时组织进行督促、指导、检查,确保按计划完成各项重点任务。要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组织专家深入基层一线,帮助相关中小企业解决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危险化工工艺自动化改造、重大危险源监控等重点任务推进过程中的难题,有效防范化解危险化学品重大风险。
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大排查自查自改实施方案》的通知
集团各企业:
现将集团《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xxxxx有限公司
xx年xx月xx日
安全生产大排查自查自改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有效排查和消除事故隐患,确保集团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现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全面深入开展煤矿安全生产大排查的通知》(煤安监监察[xx]xx号)文件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根据国家、省局安全生产大排查煤矿企业排查主要内容,通过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自查自改,着力解决“看不到、想不到、查不透”和“看惯了、习惯了、干惯了”等问题,对排查的各类隐患及时有效整治,对发现的各类问题及时有效解决,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为确保此次活动扎实开展,公司成立安全生产大排查自查自改活动专项领导小组。
组长:董事长
副组长:集团公司领导班子成员
成员:xxxx部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xxxx部,安全总监xxxx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调度、协调、监督、汇总各项工作开展情况。
1、机构和人员情况。是否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守安全红线,强化法治意识,依法依规办矿、管矿。是否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配全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落实对下属煤矿的管理责任。
2、管理制度和责任制落实情况。是否建立健全以主要负责人为首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履行《安全生产法》规定的职责;是否制定并落实了安全生产目标管理、投入、奖惩、技术措施审批、培训、办公会议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领导干部带班下井制度,实现对所属煤矿的有效安全管理和监督检查。
3、安全生产投入情况。是否按照《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和地方有关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所属煤矿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能否予以保证。
4、生产计划和经营指标制定情况。生产经营决策是否听取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意见;是否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下达生产计划或经营指标。
四、工作要求
1、开展自查自改。由集团董事长牵头、安全总监具体负责对照上述4项排查主要内容,深入开展自查自改,并编制自查自改报告。2020年11月底前完成第一次自查自改,2021年起每半年进行一次全面自查自改。
2、检查指导煤矿开展自查自改工作。各煤矿要严格按照国家局通知要求和井工煤矿221项自检表内容,全面分析研判矿井重大风险和深层次问题,对我矿采、掘、机、运、通等主要系统,瓦斯、水、火、煤尘等重大灾害超前治理情况,石门揭煤、巷道贯通、采空区密闭、井下动火、放炮等关键环节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自查自改,着力解决“看不到、想不到、查不透”和“看惯了、习惯了、干惯了”等问题,对排查的各类隐患及时有效整治,对发现的各类问题及时有效解决,同时发动全体职工全面参与隐患排查整治,对查出隐患的职工予以奖励。
为加强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根据《xx镇安全生产专项三年行动计划》,制定本实施方案。
通过三年整治行动,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非煤矿山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工作机制、预防控制体系,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深化源头治理,关闭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建立完善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安全生产预防控制体系,强力推进“清单制”管理落实,抓关键环节、关键岗位、关键人员,切实防范化解安全风险,努力减少一般事故,有效控制较大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
(一)健全落实完善管理工作
1.落实安全管理制度。重点落实完善非煤矿山分级分类监管、诚信体系建设,督促企业落实清单制管理、安全生产承诺、诚信体系建设、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教育培训等制度规范,推进重点企业通过内部培养和引入市场机制等方式,提高安全生产管理专业化水平。
2.强化资源管理,践行绿色发展。认真落实《xx市石材循环经济产业发展规划(2019—2025年)》,利用我镇石材资源,做到开发与保护并行,进一步加强资源勘查,摸清资源家底。规范矿山管理,持续推进矿山经营规范化、矿山开采标准化、矿渣综合利用化“三化”模式,打造绿色矿山,支持企业科学开采,提高矿产资源利用率。
(二)强化安全生产源头治理
提高非煤矿山安全开采的总体意识,消除矿山开采安全的先天不足。在矿山建设项目相关审批时综合考虑国家产业政策、资源赋存状态、技术经济条件、矿山安全生产、生态环境及资源保护、矿山生产活动对周边设施影响等因素,合理布局科学开发利用矿产资源,为矿山安全生产创造有利条件。
1.守好准入门槛。严格按照县部门要求的非煤矿山最低开采规模和最低服务年限标准,把控准入门槛。
2.加大整顿关闭力度。将不符合国家或xx省最低开采规模和最低服务年限标准、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逾期不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法定安全生产条件、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且拒不执行安全监管指令逾期未完善相关手续的非煤矿山提请县政府作为重点关闭对象。
(三)大力提升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和水平
1.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动非煤矿山企业施行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健全完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清单》《安全生产岗位责任清单》《日常安全工作清单》《重大风险管控清单》等为基础,推动企业制定和实施“3+n”清单制管理模式,针对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不同特点,制定完善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分管负责人、班子其他成员、安全管理人员、现场作业人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建立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的安全生产工作体系,有效防止企业各层级人员职责出现真空地带。建立健全考核问责工作机制,加强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监督执法检查力度,推动企业各方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
2.提高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质量。根据应急管理部新的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露天矿山、小型露天采石场等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分办法,督促矿山企业完善三级标准化各项规章制度,增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规范性、科学性。加强日常管理,推动企业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健全标准化达标体系,促进达标升级,提高企业本质安全管理水平。
3.大力提升企业从业人员安全技能。推进企业实施从业人员安全技能提升行动,配备足够的从业人员,特别要配齐专职专业技术人员。强化考试管理,推动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提升。强化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考试,考试不合格不得上岗。加强企业全员安全培训情况监督检查,加大对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依法履职能力和从业人员安全素质的抽查与执法力度,促进安全培训规范到位。
4.大力推广先进适用技术装备。按照应急管理部即将出台的推进小型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机械化建设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推动“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工作,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新建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必须对能否采用充填采矿法进行论证并优先推行尾矿充填采矿法。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按照相关标准进一步健全完善人员定位系统和监测监控系统。
(四)严密管控重大安全风险
对企业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和清单制管控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提出会诊意见,明确整改措施,督促矿山企业严格落实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
(五)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将打击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工作贯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全过程,同步推进实施。按照县级部门出台的相关规定,逐项严格检查各非煤矿山企业,对不符合要求的企业及时上报。
从2020年7月至2022年12月底,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7月至8月)。按照县局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细化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做好宣传发动和安排部署。
(二)排查整治(2020年8月至12月)。在企业全面自查的基础上,我镇对相关企业非煤矿山安全风险和问题隐患进行排查,建立含问题隐患、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在内的清单制管理体系,并及时上报。
(三)集中攻坚(2021年)。动态更新清单制管理体系中各类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开小灶”、推广标杆企业的经验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建立完善以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清单制管理为重点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022年)。落实县级部门针对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梳理出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将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作为重点内容,细化目标任务与工作措施,统筹推进。要定期分析整治过程中突出矛盾问题,研究完善针对性整治措施,确保完成三年行动目标任务。
(二)加强监管执法。对违法违规行为及时上报处理。对存在安全生产失信行为的企业,上报实施联合惩戒。
(三)开展示范引导。全面推行清单制管理工作,建设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及时总结专项整治行动中好的经验做法,推进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四)严格督促落实。定期调度专项整治工作进度,及时协调解决整治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对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开展不得力、不能按期完成任务的企业,要及时上报。调动社会公众和企业员工广泛参与专项整治的积极性,推动全镇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重要指示精神,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切实在转变理念、狠抓治本上下功夫,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为公司升级转型,实现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通过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现以下工作目标:一是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真正贯彻到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中和实际行动上,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增强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着力解决思想认知不足、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和隐患整改不及时等突出问题。二是健全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全面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健全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三是完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持续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常态化运行,全力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四是扎实推进公司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进公司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建设公司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五是坚持安全生产“零重伤”目标,持续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强化安全文化建设,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1、成立公司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为做好公司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成立公司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专项整治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领导小组组长由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担任,副组长由党委副书记、总经理担任,成员包括其他公司领导。
2、成立公司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小组
组长由分管生产安全副总经理、安全总监担任,副组长由安全环保部负责人担任,成员包括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其主要职责:(1)贯彻落实集团公司及公司各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要求;(2)全面细致排查梳理公司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建立“隐患问题清单”和“整改措施清单”,动态更新“两个清单”,督促落实安全生产整改措施;(3)督促、指导各部门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总结、发现和分析安全专项整治存在的问题,督促、协调解决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出现的问题;(4)督促检查各部门履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职责,并组织考核、提出奖惩意见;(5)研究分析专项整治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向领导小组请示汇报并提出解决建议,整体推进专项整治工作。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层分级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作为重要内容;组织全体员工集中观看学习“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推进学习教育全覆盖;抓住典型事故案例深入剖析,用鲜活事故案例启发思考,通过公司领导干部带头讲、专家学者深入讲、一线员工互相讲,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走深走实。
2.深入系统宣传贯彻。公司党委将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党委宣传工作重点,精心制定宣传方案,部署开展经常性、系统性宣传贯彻和主题宣讲活动,在报、网、墙、微等平台开设专题专栏,推出重点报道、学习文章、访谈评论等,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加强灾害事故安全知识科普宣传教育、安全法制宣传和安全技能培训,在公司厂区有条件的场所设置专题展板等,以多种方式开展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宣讲工作,积极推进安全宣讲进车间、进班组、进相关方单位;结合安全事故通报、安全事故分析会等曝光安全生产典型问题,开展身边典型事故大讨论、事故肇事者(受害者)“现身说法”等活动,强化警示教育,增强全员安全意识,努力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
与生产经营协调发展;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健全安全生产考核评价体系,落实干部安全生产履职情况任职考察和任前谈话要求,促进各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履职尽责。
(二)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1、全面落实公司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查,推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
做到安全责任到位、安全管理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应急救援到位;加强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履职监督和考核评价,促进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全面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责任。
(3)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公司各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职责,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履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职能部门绩效挂钩;落实公司班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建立和完善公司班组建制,按照作业场所、工作内容落实自有员工管理;严格落实班组日常安全管理基本要求,落实以师带徒制度,打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最后一公里”;公司主要负责人、各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重点岗位、班组和一线从业人员要严格履行自身安全生产职责,严格遵守岗位安全生产规程,形成安全生产工作“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的工作体系。
(4)严格执行公司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公示制度。公示的内容主要包括所有层级、所有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安全生产责任范围、安全生产责任考核标准等。
(5)强化公司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教育培训。公司要将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教育培训工作纳入安全生产年度培训计划,指定专人组织制定并实施,建立健全教育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充分尊重公司员工对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到实处。
(6)加强落实公司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考核制度,对各层级、各部门、各类人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每半年组织1次考核。健全奖惩机制,通过奖励主动落实、全面落实责任,惩处不落实责任、部分落实责任,不断激发全员参与安全生产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良好的安全文化氛围。
2、健全完善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加强安全管理队伍建设。健全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激励机制,加强安全管理人员专业队伍能力的培养,加强安全管理人员对注册安全工程师知识的学习,持续学习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参加应急管理局组织的业务能力培训,从多方面提升安全管理队伍的业务能力,做到真会、真懂、有真本事。
(2)坚持依法治安。加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普及及宣传教育,充分认识安全生产依法合规重要性,促进全员知法、懂法,不断提高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自觉地用法律来规范公司安全生产行为;全面梳理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及时识别、获取有效版本并定期更新发布,及时转化为本公司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推进公司安全生产法律化、规范化、制度化。
(3)保证安全投入。落实有关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保证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健全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管理使用制度,确保足额提取、使用到位,严禁违规挪作他用;用足用好安全技术设备设施改造等支持政策;坚持科技兴安,推动“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推进公司信息化、智能化建设,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认真做好应急物资储备更换,定期对应急物资进行检查、维护,确保应急救援物资完备有效;加强从业人员劳动保护,配齐并督促从业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安全防护用品。
(4)强化安全教育培训。健全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加强从业人员尤其是相关方单位人员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技能教育培训,保证足够培训学时,确保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掌握岗位操作技能和应急处置措施;落实作业现场实名准入机制,保证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和未经安全教育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加强公司售后服务人员、国际业务人员安全教育培训;严控新业态、新领域、国际业务安全风险;充分利用国家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支持政策,加强企业安全人才培养。
(5)深化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推动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常态化运行。按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t33000-2016)和《机械制造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aq/t7009—2013)的有关规定,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复评工作,从目标职责、制度化管理、教育培训、现场管理、安全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应急管理、事故管理和持续改进等八个方面,建立与公司日常安全管理相适应、以安全生产标准化为重点的自主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实现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规范化;在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运行过程中,根据人员、设备、环境和管理等因素变化,持续改进公司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效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6)加强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对标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上级单
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篇三
集团各企业:
xxxxx有限公司。
xx年xx月xx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有效排查和消除事故隐患,确保集团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现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全面深入开展煤矿安全生产大排查的通知》(煤安监监察[xx]xx号)文件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根据国家、省局安全生产大排查煤矿企业排查主要内容,通过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自查自改,着力解决“看不到、想不到、查不透”和“看惯了、习惯了、干惯了”等问题,对排查的各类隐患及时有效整治,对发现的各类问题及时有效解决,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为确保此次活动扎实开展,公司成立安全生产大排查自查自改活动专项领导小组。
组长:董事长。
副组长:集团公司领导班子成员。
成员:xxxx部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xxxx部,安全总监xxxx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调度、协调、监督、汇总各项工作开展情况。
1、机构和人员情况。是否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守安全红线,强化法治意识,依法依规办矿、管矿。是否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配全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落实对下属煤矿的管理责任。
2、管理制度和责任制落实情况。是否建立健全以主要负责人为首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履行《安全生产法》规定的职责;是否制定并落实了安全生产目标管理、投入、奖惩、技术措施审批、培训、办公会议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领导干部带班下井制度,实现对所属煤矿的有效安全管理和监督检查。
3、安全生产投入情况。是否按照《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和地方有关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所属煤矿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能否予以保证。
4、生产计划和经营指标制定情况。生产经营决策是否听取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意见;是否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下达生产计划或经营指标。
四、工作要求。
1、开展自查自改。由集团董事长牵头、安全总监具体负责对照上述4项排查主要内容,深入开展自查自改,并编制自查自改报告。2020年11月底前完成第一次自查自改,2021年起每半年进行一次全面自查自改。
2、检查指导煤矿开展自查自改工作。各煤矿要严格按照国家局通知要求和井工煤矿221项自检表内容,全面分析研判矿井重大风险和深层次问题,对我矿采、掘、机、运、通等主要系统,瓦斯、水、火、煤尘等重大灾害超前治理情况,石门揭煤、巷道贯通、采空区密闭、井下动火、放炮等关键环节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自查自改,着力解决“看不到、想不到、查不透”和“看惯了、习惯了、干惯了”等问题,对排查的各类隐患及时有效整治,对发现的各类问题及时有效解决,同时发动全体职工全面参与隐患排查整治,对查出隐患的职工予以奖励。
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篇四
有两种方法可以编写方案的标题:一种是三要素它由三个部分组成:发行机构、计划内容和语言,如东北师范大学五年发展计划的总体规划一个是两个要素换言之,它省略了必须处于主导地位的发行机构指示性通知这反映在文件的标题中,例如管理采矿业危机和实现良性循环的计划。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根据《揭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揭阳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计划的通知》(揭安委〔2020〕9号)及《惠来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计划》文件精神,结合葵潭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切实在转变理念、狠抓治本上下功夫,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力推动葵潭镇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明显提高,切实减少一般事故,有效控制较大事故,坚决根绝重特大事故,为实现“做示范、勇争先”目标定位和“五个推进”更高要求,为葵潭镇营造良好安全生产环境。
推动各村(居)委会、各部门和各企业单位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务必把安全生产摆到重要位置,切实解决思想认知不足、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和工作落实不到位等突出问题;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及管理制度,健全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党委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推进安全生产由企业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加强管理转变、安全风险管控由政府推动为主向企业自主开展转变、隐患排查治理由部门行政执法为主向企业日常自查自纠转变;完善安全生产体制机制法制,大力推动科技创新,持续加强基础建设,不断强化监管合力及执法力度,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重点分2个专题和10个行业领域深入推动实施。
(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坚持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增强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通过深入系统宣传贯彻、集中开展学习教育、宣传中央制作的电视专题片、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有效防范安全风险、加强安全监管干部队伍建设,实现三个工作目标:一是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深刻理解其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实践要求,自觉对标对表推进工作,以实际行动和实际效果做到“两个维护”。二是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底线红线,把安全生产贯穿城乡规划、设计、建设、管理和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全过程。三是坚决扛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坚持“三个必须”原则要求,坚持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切实做到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
(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一是提高企业安全管理能力。强化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的第一责任人法定责任,持续开展“五个一”活动和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十个一次”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安全技术团队和专业技术管理人员配备标准;加强安全考核,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建立相应的奖惩制度,将相关工作开展情况纳入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管理;督促推进各重点行业领域企业通过自身培养和市场化机制全部建立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团队。二是推动企业定期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危害辨识。针对高危工艺、设备、物品、场所和岗位等,科学制定安全风险辨识程序和方法,加强动态分级管理,落实风险防控措施,实现可防可控,督促各类企业建立完善的安全风险防控体系。三是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立健全以风险辨识管控为基础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规范分级分类排查治理标准,对辨识的风险进行认真评估,明确风险等级、风险类型,采取相应监测和管控措施,建立“一图、一牌、三清单”,明确“查什么怎么查”“做什么怎么做”,实现事故隐患闭环管理,建立企业“一张网”信息化管理系统,做到自查自改自报,实现动态分析、全过程记录和评价,防止漏管失控。四是督促企业加大安全投入。严格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管理使用制度,保证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坚持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相结合,用足用好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支持安全技术设备设施改造等有关财税政策,重点用于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推进各重点行业领域机械化、信息化、智能化建设。依法为全体从业人员购买工伤保险。通过实施安责险,加快建立保险机构和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等广泛参与的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五是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建设。分行业领域明确3年建设任务,突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日常化、显性化,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内生机制,实现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的规范化。凡是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或者没有达到所在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标准化最低等级要求的,一律不得生产经营建设。六是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完善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承诺公告、举报奖励和教育培训等制度,建立健全企业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企业职代会“双报告”制度,自觉接受监督。七是严格执行“一报告双签字”制度。企业要严格按照要求,突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重点,按照分级属地和分类分级监管原则,报告主体责任履职情况。八是加强监管督促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推进全镇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监管执法,将监督检查对象分为重点监督检查单位和一般监督检查单位。加快建立全市重点和一般监督检查单位名录库,重点监督检查单位实行全覆盖检查,一般监督检查单位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方式检查。突出对生产经营单位的重点车间、重点部位、重点事项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违法行为要100%查处,形成对违法违规震慑高压态势,督促企业夯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消防安全整治。一是开展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高层建筑、地下空间、大型商业综合体、石油化工企业、“九小”场所及老旧社区、新材料新业态等重点消防安全综合整治,集中解决突出风险隐患。二是推进重点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教育、民政、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商务、宗教、文物等重点行业部门建立完善行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明确3年整治目标任务,推动本系统单位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三是不断夯实火灾防控基础,加强消防站点、力量、装备、水源和通信等保障建设。四是提高消防信息化防控水平,积极推广应用消防安全物联网监测、消防大数据分析研判等信息技术,推动建设基层消防网格信息化管理平台,实现社会火灾动态、精准防控。五是着力提升群众消防安全素质,持续针对一线重点人群,开展以“实操实训”为基本内容的消防技能培训,针对社会公众广泛宣传消防安全常识,增强群众消防安全意识。
(四)道路运输安全整治。一是深入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重点完成辖区内乡道及以上行政等级公路安全隐患治理,巩固提升公路安全隐患治理效果,加快临水临崖、连续长陡下坡、急弯陡坡等隐患路段和危桥改造整治,推进团雾多发路段科学管控,深化农村公路平交路口“千灯万带”示范工程,推进实施干线公路灾害防治工程,全面清理整治农村“马路市场”。二是依法加强对老旧客车的重点监管,三是督促运输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强运输车辆和驾驶人动态监管,督促客运车辆司乘人员规范使用安全带,严格旅游客运安全全过程、全链条监管,对存在重大隐患的运输企业实施挂牌督办,持续深化“高危风险企业”“终生禁驾人员”等曝光行动。四是加强部门协同配合和信息共享,依法严查严处客运车辆超速、超员、疲劳驾驶、动态监控装置应装未装、人为关闭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清查“黑车”。
(五)城镇建设安全整治。一是加强对城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指导,结合镇城镇功能与品质提升和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持续推进城市修补和生态修复工作,开展城镇安全查漏补缺和基础设施补短板工作,全面加强城镇规划建设管理,提升城镇安全韧性水平。二是开展城镇公共设施安全专项体检,查找城镇公共设施安全隐患和突出短板,着力解决城镇高空广告牌、道路路面坍塌、城镇危险桥梁、城镇燃气设施设备、城镇供水安全等影响城镇建设安全隐患,按照拆除一批,整治一批,维修升级改造一批,处罚曝光一批的原则,最大限度地保障城镇公共安全。三是加快建设城镇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加快推进城镇管理数字化服务平台,实现与市级平台、省级平台互联互通、数据同步、业务协同,共建共享,提升城镇综合管理服务智能化水平,推动城镇数字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四是全面排查建筑物改建改用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排查将原有建筑物改建改用为酒店、饭店、幼儿园、运动场馆等人员聚集场所的安全隐患,逐一建档造册,逐一将排查结果纳入房屋结构安全信息化管理平台,实行台账管理。五是落实安全隐患整改责任。整改整治实施清单化管理,确保责任明晰、措施落地、闭环管理、整改到位。加强部门协同落实、联合执法,整改整治全履盖、穿透式。六是加强城镇地下基础设施安全管理。指导开展地下基础设施的摸底调查,理清基础情况,督促研究制定加强城镇地下空间利用和基础设施安全管理指导意见,落实部门、地方、企业管理责任,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建立信息管理台帐,完善城市地下基础设施安全综合治理的长效机制。七是指导加强城镇公用设施建设、安全和应急管理,加强城镇供水、公共设施、园林绿化、镇容环境治理等监督管理。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农村住房安全和危房改造。
(六)烟花爆竹安全整治。一是深化烟花爆竹经营安全整治。严查经营单位经营超标、违禁、非法产品,杜绝超量储存、超范围储存行为,对照《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关闭一批不符合安全条件的零售店(点)。全面淘汰“假大空”烟花和稀炮爆竹产品。二是保持“打非”高压态势。加强区域联动,联合执法,严厉查处烟花爆竹非法经营、燃放、运输和储存行为。
(七)建筑施工安全整治。一是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强化建设、勘察、监理、施工(总承包、各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突出建设单位首要责任,提升施工单位安全管理能力。二是落实部门和行业安全监管责任,明确不同类别建设工程项目监管主体,创新监管模式,推进线上隐患排查和履职报告制度。三是严肃查处施工安全事故,完善事故查处机制,完善事故责任人员安全生产不良信用记录和安全生产诚信“黑名单”。四是狠抓重点领域风险防控,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执行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强化对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全过程的监管。切实采取措施预防高处坠落事故。五是提升施工安全治理能力,严格执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加强现场施工与安全管理,推动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制度实施。六是严厉打击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对各类非法违法建设行为的查处力度;严格参建单位与从业人员资质资格管理。发挥查处典型案例的威慑作用。
(八)特种设备安全整治。一是督促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开展特种设备风险辨识、隐患排查治理、标准化创建,督促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科学制定安全风险辨识程序和方法,加强风险的动态分级管理,落实风险防控措施,实现安全隐患闭环管理;二是组织开展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集中整治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管理机构不落实、安全责任不落实、安全规章制度不落实、双重预防机制不健全、定期检验不到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设备未经注册非法使用等突出问题;三是加强电梯安全监管。加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安全工作,推进电梯应急处置平台建设,推进电梯安全责任保险工作,推动电梯维保单位信用监管。
(一)动员部署。对标对表市县三年专项整治要求,结合前两年葵潭镇专项整治情况及安全生产事故特点,制定印发全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通过动员部署会、组织宣讲等形式,广泛宣传发动,营造浓厚整治氛围。各村(居)委会、各部门、各企业要根据本整治方案,广泛动员部署,推动贯彻落实。
(二)排查整治。各村(居)委会、各部门、各企业要深入分析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发生事故的主客观原因,对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和重点单位场所、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排查治理,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实施,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各村(居)委会、各部门、各企业要集中精力、突出重点,采取现场推进会、“开小灶”、推广有关地方和标杆企业的经验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着力解决一批重点难点问题,补足体制机制、标准规范等方面存在的安全短板,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动建立健全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各村(居)委会、各部门、各企业要认真梳理前期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深入分析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落实。总结全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着力将党的十八大以来安全生产重要理论和实践创新转化为法规制度,健全长效机制,形成一套较为成熟定型的安全生产制度体系。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村(居)委会、各部门、各企业要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做好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重要性,强化领导责任,勇于担当作为,层层抓好组织实施,不能只重发展不顾安全,更不能将其视为无关痛痒的事,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镇级层面明确由镇政府负责全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工作,并成立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由葵潭镇镇长陈武才同志任组长,党委委员、副镇长方浩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镇安监所,建立联络员制度,联络员由各村(居)委会、各部门、各企业负责同志担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和协调。各村(居)委会、各部门、各企业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和工作专班,协调推动本辖区、本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
(二)强化保障能力。完善支持安全生产工作政策体系,强化地方财政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经费保障,优化支出结构,向重点行业领域风险防控、事故隐患消除工作倾斜。配合市县级以上应急管理部门建立安全风险监测监控支撑机构,加快推进“互联网+安全监管”模式,完善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推行应用执法手册app。培育发展一批有实力的安全技术服务机构,严格实施评价结果公开和第三方评估制度,防止弄虚作假。在高危行业领域全面实施安责险制度,推动保险机构落实事故预防技术规范,切实发挥参与风险评估管控和事故预防功能。
(三)强化检查执法。实施分级分类精准化执法、差异化管理,防止简单化、“一刀切”。强化监管执法和跟踪问效,深入开展“四不两直”明查暗访、异地交叉检查,对重点问题、重大隐患盯住不放、一抓到底,督促彻底解决。持续推进安全生产监管信息系统应用,提高安全监管执法标准化、信息化、科技化水平。对企业主动发现、自觉报告的问题隐患,重点实行跟踪指导服务。充分运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积极开展以案释法,加强宣传教育,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业职工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四)强化考核问责。要加强对本辖区及其有关部门安全整治工作的监督,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本系统安全整治工作的监督,镇“三年行动”工作推进办要加强对各村(居)委会、各部门、各企业和有关行业领域落实情况的监督,按照“一月一调度、一季一通报、一年一总结”要求,有序推动各项措施落实。要建立和落实与纪检监察部门安全生产违法违纪问题线索移交查办工作机制,对整治工作不负责、不作为,分工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重大问题隐患悬而不决,逾期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坚决问责。对因整治工作失职渎职,造成事故发生的,移交司法部门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镇政府将把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行动纳入村级应急管理年度综合考核及安全生产巡查重要内容,切实推动各项整治措施落实,确保取得实实在在成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思想,严格落实《陕西地矿集团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公司结合生产经营和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进行了安排部署。
实施方案从工作目标、主要任务、进度安排、工作要求四方面着手,在明确工作目标的基础上,分时段的就主要工作任务进行了分解,通过展板、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开设专题专栏,向广大干部职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积极推进安全宣传“五进”活动。以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抓好重点作业区域专项整治;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为抓手,大力推进安全管理标准化、安全技术标准化、安全设施标准化、作业现场标准化和操作过程标准化工作,以标准化建设进一步固化安全管理要求,规范管理行为,夯实安全管理基础,提升本质安全水平。三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分四个阶段进行,2020年6月30日前为动员部署阶段,主要任务是对本单位存在的安全隐患和危险源、重点部位、重要环节和设施设备等情况进行地毯式排查,登记造册,建立安全隐患清单;2020年7月至12月为排查整治阶段,主要任务为查找本单位在责任落实、管理制度、风险管控、隐患排查、应急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并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特别是重大安全隐患要制定针对性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和要求,对存在的普遍性问题和隐患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机制,建立重点工作和问题隐患、制度措施“三个清单”,实行动态和闭环管理;2021年为集中整改阶段,主要任务是认真做好并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检查指导工作,对照前期摸排的隐患清单中存在的问题逐一进行整治并确保整改到位;2022年为巩固提高阶段,主要任务是组织相关人员,对本单位整改情况进行全面复查,对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全面总结,建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在专项整治期间要求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亲自部署,广泛宣传,营造氛围,突出重点,全面深入,强化措施,务求实效,切实把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落到实处。
根据市安委会和省卫健委、市卫健委《卫生健康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结合卫生健康系统工作实际,突出工作重点,制定本方案。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视察江西重要指示精神,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推动崇仁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明显提高,有效减少安全事故,为系统建设发展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通过开展三年行动,实现以下工作目标。一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在全系统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把安全生产落实到卫生健康工作的全过程。二是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健全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监管责任和医疗卫生机构主体责任。三是采取有力措施从严整治部分单位落实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态度不坚决、认识不明确、责任不到位,隐患排查整治不全面、不深入、不彻底等突出问题,全面提升卫生健康行业安全生产水平。
有效落实上级指示要求,强化安全主体责任,通过有效措施,推动专项整治深入实施。
(一)宣传贯彻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一是集中开展学习教育。各单位理论学习要安排专题学习,加深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理解,结合卫生健康行业实际研究落实措施。二是深入系统宣传贯彻。各单位在网站、微博、微信等平台,推出重点报道、学习文章、访谈评论等,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结合曝光安全生产典型问题,强化警示教育,增强安全意识,营造安全生产必须警钟长鸣、常抓不懈、丝毫放松不得的行业氛围。三是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切实做到“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强化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的监管责任。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管理的重要内容,完善工作机制,切实消除盲区漏洞。(由办公室牵头,有关股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落实机构安全主体责任。一是严格推动落实医疗卫生机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的第一责任人法定责任,加强安全考核,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二是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强化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医疗卫生机构安全管理能力,建立健全安全预防控制体系。三是推动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整治。有针对性落实风险防控措施,实现可防可控。定期进行安全隐患自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明确责任人、整改的时限和措施,及时推动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问题隐患,要列出规划、紧盯不放,确保整改到位。四是督促医疗卫生机构加大安全投入,重点用于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整治。(由办公室牵头,有关股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深化消防安全整治。一是开展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医疗卫生综合用房、“小医院”场所、新材料新业态等重点消防安全综合整治,集中解决突出风险隐患。二是推进重点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建立完善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明确3年整治目标任务,推动医疗系统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三是提高消防信息化防控水平,积极推广应用消防安全物联网监测、消防大数据分析研判等信息技术,推动建设消防网格信息化管理平台,实现火灾动态、精准防控。四是着力提升单位职工消防安全素质,持续针对一线重点工作人员,开展以“实操实训”为基础内容的消防技能培训,广泛宣传消防安全常识增强职工消防安全意识。各单位要选育消防“明白人”,做好消防“四会”实操实训,提高应急救援能力。(由办公室负责)。
(四)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各单位贯彻落实《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推动建设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措施,制定完善岗位安全责任制,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管理。同时加强对医疗卫生机构危险化学品的购买、使用、医疗废弃处置等环节的管理监督。(由办公室牵头,有关股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强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继续加强职业卫生监督执法装备配备,保障执法需要。强化对监督执法人员法律法规、行政执法、专业知识等执法能力培训。加强职业卫生执法等监督信息化建设,依靠科技补充人力的不足,提升监督效能。(由政策法规和综合监督股负责)。
(六)开展粉尘危害专项整治。一是责任部门推动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将粉尘危害防控作为《职业病防治法》宣传用的宣传重点,加大宣传力度。二是推动本单位对粉尘危害严重的环节和岗位从生产工艺、防护设施和个体防护等方面开展专项治理。三是巩固粉尘危害治理成果。认真评估和总结专项治理工作成效,查找不足,充分借鉴粉尘危害专项治理的经验做法,建立科学、长效的职业病危害治理体系。(由职业健康股负责)。
从2020年6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6月)。各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通过动员部署会、新闻发布等形式,广泛宣传发动,营造浓厚整治氛围。
(二)排查整治(2020年7月至12月)。深入分析本单位领域发生事故的主客观原因,对安全生产重点场所、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排查治理,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实施,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各单位于2020年9月25日、12月25日前将阶段整治情况报送至委安全生产办公室。
(三)集中攻坚(2021年)。各单位要集中精力、突出重点,采取现场推进会、“开小灶”、推广有关单位和标杆企业的经验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着力解决一批重点难点问题,补足体制机制、标准规范等方面存在的安全短板,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动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各单位3月25日、6月25日、9月24日、12月24日前将阶段整治情况报送至委安全生产办公室。
(四)巩固提升(2022年)。各单位要认真梳理前期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深入分析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落实。总结本单位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将重要理论和实践创新转化为法规制度,形成一套较为成熟定型的安全生产制度体系。各单位3月25日、6月24日、9月23日、12月23日前将阶段整治情况报送至委安全生产办公室。
(一)强化组织领导。我委成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推进组及办公室,委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副主任任副组长,委机关相关股室负责同志为成员,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推进组办公室设在委办公室,负责活动的组织实施、督促指导、协调调度、检查考核。各单位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和工作专班,协调推动本单位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二)强化保障能力。完善支持安全生产工作政策体系,强化安全生产工作的经费保障,优化支出结构,向安全生产重点领域风险防控、事故隐患消除工作倾斜。要探索建立安全风险监测监控支撑机构,强化安全生产领域人才培训和管理创新。
(三)强化监督考核。强化安全监督和跟踪问效,深入开展“四不两直”明查暗访,督促彻底解决。加强本单位自查自纠,按照“一报告双签字”原则,报送本单位主体责任履职报告。各单位要落实安全生产监督责任人,对整治工作不负责、不作为,分工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重大问题隐患悬而不决,逾期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追究问责。我委将把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行动纳入年度综合考核内容,切实推动整治措施落实,确保取得实效。
通过三年整治行动,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非煤矿山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工作机制、预防控制体系,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深化源头治理,关闭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建立完善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安全生产预防控制体系,强力推进“清单制”管理落实,抓关键环节、关键岗位、关键人员,切实防范化解安全风险,努力减少一般事故,有效控制较大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
(一)健全落实完善管理工作。
1.落实安全管理制度。重点落实完善非煤矿山分级分类监管、诚信体系建设,督促企业落实清单制管理、安全生产承诺、诚信体系建设、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教育培训等制度规范,推进重点企业通过内部培养和引入市场机制等方式,提高安全生产管理专业化水平。
2.强化资源管理,践行绿色发展。认真落实《xx市石材循环经济产业发展规划(2019—2025年)》,利用我镇石材资源,做到开发与保护并行,进一步加强资源勘查,摸清资源家底。规范矿山管理,持续推进矿山经营规范化、矿山开采标准化、矿渣综合利用化“三化”模式,打造绿色矿山,支持企业科学开采,提高矿产资源利用率。
(二)强化安全生产源头治理。
提高非煤矿山安全开采的总体意识,消除矿山开采安全的先天不足。在矿山建设项目相关审批时综合考虑国家产业政策、资源赋存状态、技术经济条件、矿山安全生产、生态环境及资源保护、矿山生产活动对周边设施影响等因素,合理布局科学开发利用矿产资源,为矿山安全生产创造有利条件。
1.守好准入门槛。严格按照县部门要求的非煤矿山最低开采规模和最低服务年限标准,把控准入门槛。
2.加大整顿关闭力度。将不符合国家或xx省最低开采规模和最低服务年限标准、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逾期不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法定安全生产条件、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且拒不执行安全监管指令逾期未完善相关手续的非煤矿山提请县政府作为重点关闭对象。
(三)大力提升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和水平。
1.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动非煤矿山企业施行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健全完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清单》《安全生产岗位责任清单》《日常安全工作清单》《重大风险管控清单》等为基础,推动企业制定和实施“3+n”清单制管理模式,针对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不同特点,制定完善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分管负责人、班子其他成员、安全管理人员、现场作业人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建立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的安全生产工作体系,有效防止企业各层级人员职责出现真空地带。建立健全考核问责工作机制,加强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监督执法检查力度,推动企业各方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
2.提高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质量。根据应急管理部新的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露天矿山、小型露天采石场等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分办法,督促矿山企业完善三级标准化各项规章制度,增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规范性、科学性。加强日常管理,推动企业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健全标准化达标体系,促进达标升级,提高企业本质安全管理水平。
3.大力提升企业从业人员安全技能。推进企业实施从业人员安全技能提升行动,配备足够的从业人员,特别要配齐专职专业技术人员。强化考试管理,推动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提升。强化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考试,考试不合格不得上岗。加强企业全员安全培训情况监督检查,加大对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依法履职能力和从业人员安全素质的抽查与执法力度,促进安全培训规范到位。
4.大力推广先进适用技术装备。按照应急管理部即将出台的推进小型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机械化建设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推动“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工作,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新建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必须对能否采用充填采矿法进行论证并优先推行尾矿充填采矿法。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按照相关标准进一步健全完善人员定位系统和监测监控系统。
(四)严密管控重大安全风险。
对企业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和清单制管控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提出会诊意见,明确整改措施,督促矿山企业严格落实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
(五)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将打击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工作贯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全过程,同步推进实施。按照县级部门出台的相关规定,逐项严格检查各非煤矿山企业,对不符合要求的企业及时上报。
从2020年7月至2022年12月底,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7月至8月)。按照县局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细化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做好宣传发动和安排部署。
(二)排查整治(2020年8月至12月)。在企业全面自查的基础上,我镇对相关企业非煤矿山安全风险和问题隐患进行排查,建立含问题隐患、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在内的清单制管理体系,并及时上报。
(三)集中攻坚(2021年)。动态更新清单制管理体系中各类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开小灶”、推广标杆企业的经验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建立完善以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清单制管理为重点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022年)。落实县级部门针对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梳理出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将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作为重点内容,细化目标任务与工作措施,统筹推进。要定期分析整治过程中突出矛盾问题,研究完善针对性整治措施,确保完成三年行动目标任务。
(二)加强监管执法。对违法违规行为及时上报处理。对存在安全生产失信行为的企业,上报实施联合惩戒。
(三)开展示范引导。全面推行清单制管理工作,建设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及时总结专项整治行动中好的经验做法,推进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四)严格督促落实。定期调度专项整治工作进度,及时协调解决整治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对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开展不得力、不能按期完成任务的企业,要及时上报。调动社会公众和企业员工广泛参与专项整治的积极性,推动全镇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树牢安全发展理念,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本质安全水平,从根本消除事故隐患,根据《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xx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中国xx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制定本实施方案。
通过开展三年行动,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安全生产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工作机制和预防控制体系,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体系,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推进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预控”体系,引入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努力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有效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等级事故,确保从业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实现企业安全发展高质量发展。
领导机构。
xxxx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领导机构明确为xxxx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推动各部门、各下属单位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定期研究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加强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动态检查和过程监督,结果纳入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和党政领导绩效考核。
工作专班。
组长:xxx副总经理。
副组长:xx安全总监。
成员:集团公司总部各部室负责人。
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安全监督部,主任由安全监督部部长担任,负责日常工作。根据安全生产委员会决策部署,加强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统筹、协调、督导、考核,推动各项工作落实。主要职责包括:研究制定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根据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分工、主责部门,确定时间表、路线图;定期召开工作调度会,督促主责部门落实实施方案任务分工;检查下属单位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情况;向安全生产委员会报告专项整治行动开展和工作进展情况。
落实2个专题任务。
1.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
一是集中开展学习教育。
二是深入系统宣传贯彻。
一是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是加强安全管理制度建设。
三是加强安全监管干部队伍建设。
四是分级开展安全教育培训。
五是健全完善安全风险防控机制。
六是健全完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
七是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八是推动安全生产社会治理。
九是加强应急体系基础建设。
重点开展10项专项整治。
1.大临建设安全整治。
2.隧道施工安全整治。
3.高墩大跨桥梁施工安全整治。
4.高边坡路基施工安全整治。
5.深基坑(基础)安全整治。
6.支撑体系安全整治。
7.大型(特种)设备安全整治。
8.营业线、工程线(轨行区)安全整治。
9.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整治。
10.火工品安全整治。
从2020年x月至2022年xx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动员部署(2020年x月)。
排查整治(2020年x月至xx月)。
集中攻坚(2021年)。
巩固提升(2022年)。
加强组织领导。
完善规章制度。
严格督导检查。
注重典型引路。
今年4月,国务院印发《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此次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将持续3年时间,涉及9个行业领域专项,时间长、覆盖广。9个行业领域中,集团公司涉及5个领域,整治任务相对繁重。集团公司迅速行动,全面贯彻落实专项整治要求,出台了《国家能源集团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计划》),明确了9项专项治理任务和煤炭、电力、运输、化工四个领域重点工程要求。
《计划》要求,各单位加深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理解,结合本单位实际研究贯彻落实措施,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作为重要内容,推进学习教育全覆盖。各生产单位要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强化安全生产领导责任,落实安全生产全员责任,严格安全生产责任考核追究机制,推动安全管理机制改革创新,完善安全生产双重预防体系,组织开展打非治违行动,深化重点领域安全管控,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强化安全保障能力建设,加快应急救援体系建设。
《计划》对煤炭、电力、化工、运输各产业板块393项重点工程的项目效果和实施完成时间作了明确要求。其中,煤炭产业120项,电力产业107项,化工产业73项,运输产业93项,项目涉及安全管理信息化、自动化、智能化,重大危害专项治理,安全生产科技驱动工程,职业危害防治工程,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工程,全员安全素质提升工程等多个方面。
《计划》明确集团公司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从2020年4月开始,分四个阶段进行。2020年4月为动员部署阶段,各子分公司和基层单位按照国务院和集团公司总体安排,制定本单位的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成立专项整治工作小组,确定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明确责任分工,部署、宣传发动专项整治工作。2020年5月至12月为排查整治阶段。各子分公司、生产单位系统性组织开展安全风险和问题隐患排查,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边查边改、立查立改。2021年1月至12月为集中攻坚阶段,动态更新“两个清单”,针对排查整治过程中发现的系统性安全风险和重大安全隐患问题,开展专项整治攻坚,严格各项安全标准、制度和措施落实,建立健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2022年1月至12月为巩固提升阶段,深挖系统性安全风险和重大安全隐患背后原因,建立健全和补充完善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制度体系,选树安全示范标杆企业,形成安全生产优秀成果,在全集团进行推广。
《计划》发布后,集团公司各单位积极行动,结合疫情期间“一防三保”工作要求,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原则,成立以各级安全第一责任人为组长的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落实责任人。在实施过程中,各单位将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落实到发展建设与生产经营的全过程,同时安排部署,将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目标任务层层分解至厂矿、车间及班组,同步推进落实。优化完善考评方式,把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作为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为保证三年行动目标任务的资金及时、足额落实到位,各单位按照《计划》要求,及时调整本单位安保资金投入计划,加强安全专项整治资金保障。集团各单位还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加大安全宣传力度,提升全员安全意识,营造了浓厚安全生产氛围。
为加强红溪沟物流有限公司管辖内道路运输、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根据《某某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制定本实施方案。
通过三年专项整治行动,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道路运输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重点工作和长效机制,全面加强道路运输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强调源头治理、精准治理,进一步补齐各环节安全管理短板,进一步夯实安全管理基础,坚决杜绝道路交通和车辆伤害事故,确保道路运输安全局面持续稳定。
(一)进一步健全道路运输及其他领域安全责任体系。
1.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强化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道路运输、装卸场所严格执行安全生产、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管理有关法律和标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严格落实交通运输车辆安全技术维护、驾驶人员等从业人员培训教育和动态监控等关键制度。
2.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厘清与系统外相关单位和公司各部门之间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边界,制定并公布安全生产权责清单,进一步明确相关单位、有关部门的安全管理职责,严防失控漏管。
(二)强化“双重”预防机制建设。
1.深化重大风险防范化解。
进一步健全重大风险防范化解机制,全面排查公司管辖区域的安全风险,建立重大风险信息清单,确保底数摸排到位,责任分工到位,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2.深化重大隐患排查治理。
严格按照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要求,严格实施重大隐患挂牌督办、整改销号,开展重大隐患清零行动,建立风险隐患排查、评估、治理的长效机制。
3.深入开展典型事故教训汲取。
分析查找相近领域近年来发生的典型生产安全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问题,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以案示警,制定切实有效整改措施,逐项抓好整改落实。及时组织开展典型事故整改措施实施情况评估,切实发挥事故教训汲取对强化道路运输及其他领域安全生产的“堵漏洞、补短板、强弱项”的重要作用。
(三)开展其他重点领域安全专项整治。
1.辖区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一是完善交通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厂区内各类车辆(公务车、洒水车,及煤、灰、渣、酸、碱、油、备件等物料运输车辆)管理的责任部门、管理责任人和管理标准,并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及考核。加强大型活动、作业用车管理,制订并落实防止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安全措施。二是加强驾驶员管理。禁止有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以及影响肢体活动的神3经系统疾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或者三年内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未满三年,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人员从事驾驶机动车辆工作。驾驶人员要培训上岗,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实行内部准驾制度,无企业内部准驾证不得驾驶任何车辆。定期组织驾驶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严禁违章驾驶,特别是对企业物料运输车辆的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安全风险告知。
三是加强车辆管理。属于交通或管理部门厂内机动车辆应由政府主管部门核发号牌和行驶证,号牌和行驶证不准转借、涂改或伪造。必须按车辆管理机关规定的期限接受检验,确保技术状况符合国家规定,安全装置完善可靠。未按规定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不准行驶。
各种车辆的在行驶前、行驶中、行驶后对安全装置进行检查,发现危及交通安全问题,应及时处理,严禁带病行驶。车辆应停在指定地点或道路有效路面以外不妨碍交通的地方,不应逆向停车,坡路上停车必须采取防溜车措施。驾驶员离开车时,应拉紧手刹、切断电路、锁好车门。厂内使用的机动车辆,并定期检查记录内容。未纳入政府管理部门的其它车辆,由公司自行检查检验,发放内部牌照。四是加强厂区(含风电场内部管辖)道路管理。
在厂区前、厂区内应设置醒目的车辆行驶路线图和道路交通标线,引导物料运输车辆有序进出厂区,在厂区内应按照规定的线路单向通行。在物料运输道路沿线应采取交通分流措施,通过设置隔离栏杆、水泥隔离墩等方式将车辆与行人进行物理硬隔离,不具备条件的路段,在路面上应采用道路交通标线划分车辆与行人通道,实现人车分离,车辆与行人各行其道。在物料运输道路沿线人员行走与车辆行驶路线交叉的地方,应在路面上设置斑马线,供人员通行。
五是加强作业安全管理。大件运输、大件转场应严格履行有关规程的规定程序,应制定搬运方案和专门的安全技术措施,指定有经验的专人负责,事前应对全体作业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厂内机动车辆装载不得超过铭牌核定荷重。叉车、翻斗车、起重机,除驾驶员、副驾驶员座位以外,任何位置在行驶中不得有人坐立。司机在启动车辆前,应鸣笛,并观察确认车辆四周及行车轨迹内无人。厂内车辆接卸作业严格执行“人车分离”管理制度,杜绝交叉作业。夜间在煤场接卸区域工作人员,必须穿带有反光警示条的工作服。车辆装载作业时,应在确认车厢(罐)内无人后方可进行装载作业。自动倾卸车在车厢起升前注意四周是否存在障碍物及人员,禁止边走边起、边走边落,禁止在车厢没有复位情况下行驶。自卸车辆出现卸料不畅时,要立即终止作业,在车厢下落至平稳后,接卸人员指导车辆尽快驶离卸料区域。非自卸车辆需借助铲车进行卸车作业,非自卸车辆司机用铁链或绳子将打开的车厢门栓牢离开后,铲车方可进行卸料操作,同时车厢的另一侧不得站人。铲车运输时,铲架应放低行驶,工作完毕铲架应收起绑好。
从2020年5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5至6月)。按照统一工作要求,进行全面部署安排,广泛宣传发动。相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细化落实方案,明确具体目标任务和时间进度。
(二)组织实施(2020年6月至12月)。对相关问题进行梳理研判,重点分析公司及各部门层面目前存在的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管理制度等方面的问题,结合实际健全完善工作制度、强化推动重点工程、研究建立工作机制,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重点推动(2021年1月至12月)。坚持统筹推进、持续深入、重点突出、务求实效,紧盯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实施等重点目标任务,按照时间进度有序推进各项工作,确保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022年1月至10月)。结合工作开展情况,深入分析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共性问题,健全完善有关法规制度和政策措施,逐项推动落实。梳理总结公司及本部门典型成果,供其他部门学习借鉴和推广。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推进行动计划实施。要紧密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抓好组织实施和督促落实,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务求取得实效。要发挥企业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主体作用,有效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断提升自主管理安全生产能力水平。
(二)强化制度保障。
要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提升企业自主管理安全生产的主动性、自觉性。要按照方案要求,在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创新建立各具特色、扎实有效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形成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治理成果。
(三)严格考核问责。
公司把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情况和开展风险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纳入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力度。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对落实工作不力、工作进展滞后、重点任务完成不到位、重大隐患不落实整改的单位,采用约谈、通报等方式实施问责,以问责促整改、促落实。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特别是近期作出的“从根本消除事故隐患”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李克强总理和韩正、刘鹤、王勇、赵克志等国务院领导同志批示要求,制定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总方案和2个专题实施方案、9个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切实在转变理念、狠抓治本上下功夫,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专项整治取得积极成效,事故总量和较大事故持续下降,重特大事故有效遏制,全国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明显提高,为全面维护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的安全生产保障。
推动地方各级党委政府、有关部门和企业单位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务必把安全生产摆到重要位置,切实解决思想认知不足、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和抓落实存在很大差距等突出问题;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健全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党委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推进安全生产由企业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加强管理转变、安全风险管控由政府推动为主向企业自主开展转变、隐患排查治理由部门行政执法为主向企业日常自查自纠转交;完善安全生产体制机制法制,大力推动科技创新,持续加强基础建设,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重点分2个专题和9个行业领域深入推动实施。
(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一是制作“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制作完成后报中央办公厅审定,发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组织集中观看学习。中央宣传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安排中央电视台和地方电视台播出专题片公开版。二是集中开展学习教育。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安排专题学习,结合本地区本行业实际研究贯彻落实措施,分级分批组织安全监管干部和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开展轮训,推进学习教育全覆盖。三是深入系统宣传贯彻。各级党委将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党委宣传工作重点,精心制定宣传方案,部署开展经常性、系统性宣传贯彻和主题宣讲活动,形成集中宣传声势。中央和地方、行业主要媒体开设专题专栏。结合组,织“安全生产月”活动,积极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建设灾害事故科普宣传教育和安全体验基地。四是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健全定期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的会议制度。各有关部门要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本行业领域管理的重要内容,切实消除盲区漏洞。建立健全企业全过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五是有效防范安全风险。建立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立安全风险评估制度,修订完善安全设防标准。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开展专项整治,特别重视加强化工、桥梁、隧道、电力、油气、水利、核电等重大工程和设施安全风险防控,强化规划设计、建设施工、运营管理等各个环节的安全责任措施落实,确保万无一失。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深化矿山安全监管、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和安全生产执法体制改革,推进国家和地方安全生产立法工作。六是加强安全监管干部队伍建设。2022年底前具有安全生产相关专业学历和实践经验的执法人员不低于在职人员的75%。出台安全生产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规划和标准导则,联合教育部门加快安全生产学科建设。(应急管理部牵头,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中央编办、教育部、司法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负责,以下均需要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负责,不再列出)。
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篇五
7月22日上午,我镇召开物业小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动员部署工作会议,对下来的三年行动进行了详细的部署。
镇委委员刘志达、副镇长李瑞峰,相关部门、各村(社区)以及物业服务企业的有关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对《常平镇物业小区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进行了解读,并明确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工作目标、重点任务、进度安排、保障措施等重点内容。会议要求,各有关单位、村(社区)和物业服务企业要高度重视,严格落实《实施方案》的工作部署,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自工作职责、工作任务、时间进度和工作要求,抓好组织实施和督促落实。将专项行动与当前安全生产有效结合,推动工作落地落实落细。
刘志达强调,抓好安全生产意义重大、任务艰巨,全镇物业小区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牢守住安全生产红线底线。要严格按照省住建厅以及市委、市政府的工作安排,毫不放松地抓实安全风险防范化解工作,特别是要按《常平镇物业小区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以更大的决心、更足的干劲、更严的措施、更有效的手段,不断改进工作,保障物业小区广大业主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
会后,刘志达和李瑞峰还率队到物业小区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现场督导,要求各物业公司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宣教力度,提高安全生产意识,持续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坚决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
根据《xx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xx市消防安全专项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和《xx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精神,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全面夯实公共安全基础,确保物业行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结合物业行业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十二届八次、九次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以更完善的源头治理、以更严密的责任体系、更严格的监督检查、更有效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更有力的基础保障,健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创造安全稳定的生活秩序和发展环境。
(一)掌握辖区内物业基本情况。对所管辖地区物业服务企业进行调查摸底,切实掌握物业服务企业注册时间、经营地址、法定代表人、目前所管辖小区的名称、面积、栋数、接管时间、联系电话等基本情况。
(二)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物业服务企业必须认真落实消防、高空坠物、设施设备安全管理、消防通道、有限空间作业制度。做到机构健全、管理人员健全、通风设备、检测设备、防护设备健全。
(三)开展经常性巡检。各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管理区域经常性开展安全教育,进一步拓宽安全教育范围,对各类设施设备安全运行、消防通道的治理、有限空间作业、从业人员安全作业必须做到人员培训到位、作业监护到位、通风检测到位、作业程序到位的经常性巡检,发现问题第一时间稳妥处置。
略
(一)落实安全制度。各物业服务企业要明确落实安全工作各项制度。每月分析一次安全工作形势,形成会议记录,认真落实各项具体措施,对物业服务企业开展“清网大检查”,必须做到“两清”即物业服务企业底数清、从业人员的底数清;“三全”即物业服务企业安全组织机构健全、管理人员及安全、设备实施健全;“四到位”即物业服务企业人员安全培训到位、作业监护到位、通风检测到位、作业程序到位,做到防患于未然。
(三)突出安全工作重点。各物业服务企业重点对小区中电线、供热管、供水管道、污水管道、污水井、化粪池、污水井盖、专营单位设备井、小区内铺设照明用电线(电缆)、设备间、楼道中公用电表及配电系统、密闭有限空间、地下室、地下仓库、地下车库、高空坠物、悬挂各类宣传牌匾标语等不安全因素清网大排查,建立物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档案,形成排查整治合力。
(三)开展安全工作宣传教育。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对从业人员进行集中专题安全教育培训和宣讲,每月不少于一次,既要讲安全工作法规,又要结合事故实例,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剖析园区内安全工作的存在问题,做到举一反三,提高思想认识。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利用入户调查、微信群、小区墙面、电梯间箱体、宣传栏、主要出入口、地下停车位等有效空间,开展全覆盖式的宣传。
(四)组织开展消防应急演练。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工作演练,动员业主积极参与,制定操作性强的演练方案,方案中包括预警机制、紧急避险、逃生自救、密闭有限空间作业、适用简易的灭火器材、明确逃生路线等。进行综合性演练。
(五)做好电梯安全防范工作。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加强电梯使用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增强业主、物业使用人的安全乘梯意识。加强与电梯维保单位、特种设备检验单位的联动防控,做好电梯维保督促工作,确保物业区域电梯使用安全。
(六)加强共用设施设备、共用部位安全防范。各物业服务企业要按照相关技术要求加强对小区内供电系统、弱电系统、消防系统、电梯系统、给排水系统、供气系统、安防系统及健身器材、景观等设施设备的巡视检查,并做好检查台账记录,对发现损坏的设施设备要及时维修与更新,确保设施设备运转正常有效。
(七)加强日常小区管理。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加大对房屋所有权人擅自损坏房屋承重结构、改变房屋使用功能、破坏共用设施设备、乱拆乱改、乱搭乱建等行为加大督查力度,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加大对房屋装修施工现场的日常巡查力度,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立即制止并上报有关部门,坚决杜绝危害房屋使用安全的行为。
(八)加强疫情防控工作。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做好管理区域内疫情信息收集、排查工作,发现疫情要立即向有关部门如实上报;积极配合社区开展宣传引导,及时将政府部门发布的权威信息和疫情防控指引通过公众号、业主微信群、小区宣传栏等途径进行推送,引导业主科学防控。
2021年2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2月至3月)。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明确物业服务企业责任、制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工作措施,全面开展物业领域排查整治工作。
(二)集中攻坚阶段(2020年3月至2021年12月)。各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人要亲自组织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要成立物业专项整治工作组,重点部署、摸清底数、落实整治责任,开展整治排查,突出检查住宅小区安全工作中的“两清”,即物业企业基本情况清、从业人员的底数清;每个物业企业必须做到“三全”,即机构健全、管理人员健全、设备设施健全;必须做到“四到位”,即人员培训到位、作业时监护到位、通风检测到位、作业流程到位。全面开展物业领域和密闭有限空间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并认真建立整治工作台账。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2年1月至12月)。开展督导检查,逐一梳理物业领域存在的各种问题,做到边查边反馈边整改,对整改任务进行“回头看”并将检查结果进行物业领域通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跟踪解决跟踪问效,建立常态化监管机制,形成评估总结。
(一)各物业服务企业组织业主要共同抓好物业安全学习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物业服务企业每月开展一次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或实地演练,全面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达到应知应会,熟知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掌握安全操作技能;要切实强化应急预案演练,确保从业人员具备基本安全防范技能,从容应对各类突发事件。每次培训或演练要有记录可查,将培训记录用图片或书面材料的形式存档。
(二)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在小区内通过展板、横幅、案例通报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小区业主的安全宣传教育,普及安全施工、用电、用火、密闭空间危险作业和逃生自救常识,提醒业主外出前要关好门、窗、煤气阀门等设施设备,提高业主的安全防范意识,各物业公司必须在小区宣传栏或楼宇入口处公示值班电话和紧急报警电话等。
(三)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建立安全生产工作档案,对贯彻落实安全管理法规、开展培训、组织演练、集中进行宣传工作建档立卡,切实掌握第一手工作材料。
按照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落实建设行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和长春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深刻吸取我市近期多起事故教训深入落实省安委会通报精神的通知》的工作部署,为加强绿园区物业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根据专项行动要求以及省、市、区相关要求,特制定《绿园区物业行业安全生产专项行动三年整治实施方案》。
1.各镇、街,开发区对辖区物业企业日常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将物业各项管理工作纳入辖区安全体检评估指标体系,通过开展辖区内物业项目安全检查工作,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2.将生命通道管理纳入物业服务企业职责内容,建立完善严格的制约机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推进打通生命通道综合治理。
3.各镇、街,开发区要集中开展高层住宅、老旧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综合整治。
4.各镇、街,开发区要进一步加强居民住宅区电动自行车集中管理,根据各物业小区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集中停入,并加强日常管理,明确主体责任。
1.加强组织领导。
2.细化方案措施。
3.强化督促指导。
4.严肃问效问责。
5.强化舆论引导。
解读机关:长春市绿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为加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根据《全省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专项实施方案》《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和《全市消防安全领域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制定本实施方案。
通过三年时间,强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精准治理,深入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重点场所治理、突出风险整治、重点行业管理等工作,有效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全面提升消防信息化管理能力、公民消防安全素质,建立完善从根本上消除火灾风险隐患的消防管理责任链条、火灾防控体系、监测预警机制,推动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向好发展。
(一)消防安全突出风险得到明显整治。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治理,全面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集中整治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石油化工企业以及老旧场所、新材料新业态等场所领域的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2022年底前,城乡重大消防安全风险明显减少。
(二)消防治理责任机制得到明显加强。建立重点行业部门专人轮流集中办公、定期会商研判、信息数据共享和联合执法检查、常态巡查督导等工作机制,有效推动工作落实。全面推行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建设,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行业集中约谈、社会曝光警示机制更加完善,火灾隐患举报奖励制度全面落实,社会单位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的意识和能力明显增强。
(三)火灾风险防控体系得到明显优化。建立健全风险研判、督查督办、精准治理、源头管控的火灾风险防范化解机制,全面应用大数据、物联网信息化技术,依托智慧城市建设,分级建成城市消防大数据库,实时化、智能化评估消防安全风险。2022年底前,火灾监测预警预报平台基本建成,差异化精准监管全面推行。
(四)全民消防安全素质得到明显提升。全民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全面实施,消防安全纳入主要行业领域职业培训内容,推动企业单位建立常态化全员消防培训制度,重点人群分级分类培训全面落实。2022年底前,实现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明显提升。
(五)社会消防安全环境得到明显改善。2020年至2022年,火灾总量和亡人数量逐年下降,较大火灾事故有效减少,重特大火灾事故得到明显遏制,消防安全形势实现根本好转并保持总体稳定,社会消防安全工作的满意度明显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显著增强。
(一)实施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
1.单位和新建住宅小区按标准划线管理。各地组织公共建筑以及新建住宅小区的管理使用单位,按标准对消防车通道逐一划线、标名、立牌,实行标识化管理,确保消防车通道畅通。2020年底前未完成相关工作的,实行政府挂牌督办整改。住建部门按照上级政策文件要求,在对新建住宅小区实施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以及备案抽查时明确消防车通道划线、标名、立牌等工作要求,支持已建成的住宅小区从住宅专项维修基金中支取划线、标名、立牌等改造费用,督促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对住宅小区消防车通道实行标识化、规范化管理。各行业、业务主管部门要指导本行业本系统公共建筑管理单位做好消防车通道标识化、规范化管理工作。住建部门牵头,推动各地政府组织属地住建等部门和乡镇(街道)指导无物业住宅小区成立业委会,引导业主自治或引进专业物业管理进行统一管理,做好消防车通道标识化、规范化管理工作。
2.老旧小区实行“一区一策”治理。各地组织住建、交通、公安、城管、消防等部门或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结合辖区老旧小区的建成年代、建筑高度、周边环境、道路管网等方面情况,调研掌握现有机动汽车保有量、住宅小区现有车位数量,分析评估住宅小区车位的缺额数量等情况,按照“先急后缓”原则,结合城市更新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2020年,制定实施“一城一策、一区一策”消防车通道治理方案,利用三年时间分类分批督办整改。
3.加强规划建设提供基础保障。资源规划部门启动编制城市停车设施专项规划、住建部门根据专项规划制定年度专项建设计划,并由发改部门牵头将新建停车场列入“十四五”相关规划重要工程推动建设,将城市停车场建设列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重要内容,人防工程管理部门充分挖掘城市人防地下空间潜力,列出三年工作计划在城市推动新建一批公共停车设施。各地按照加强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建设的有关政策文件,严格落实建筑物配建停车位有关标准要求。
4.优化停车资源管理使用。各地建立完善弹性停车、错时开放、潮汐停车、共享停车等政策机制,推行更加专业规范的停车管理。老旧住宅小区周边的路侧停车场等公共停车设施,对老旧住宅小区居民实行优惠停车,合理设置门槛和限制条件要求,简化办理程序,压缩办理时间,降低停车费用,形成普惠效应。对于没有物业管理的老旧住宅小区,积极引进专业停车管理公司,合理利用空间规划建设停车位,规范管理居民停车。
5.加强综合执法和联合管理。2020年,各地建立健全由消防、公安、住建、交警、城管等部门组成的定期会商、分析研判、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消防部门和公安派出所负责查处住宅小区道路内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等违法行为。公安交警部门负责查处城市道路上机动车因违章停车导致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的行为。住建部门负责督促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及时劝阻和制止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等违法行为,劝阻和制止无效的,应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城管部门负责对在消防车通道上占道经营、摆摊设点等违法行为进行清理整治;依法查处在市政公共区域内违章建设等导致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的行为。有关部门依法查处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等违法行为过程中,需要查询机动车所有人身份信息和联系方式的,公安交警部门予以积极配合、及时提供。有条件的地方,要探索以委托执法的方式,查处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等违法行为。
(二)集中开展四类场所消防安全治理。
1.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整治。一是严格落实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有关规定要求,建立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履职承诺制度;二是管理使用单位全面排查测试高层建筑室内消火栓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建立维护保养制度,逐栋解决消火栓无水以及消防供水不足、压力不够等问题;三是管理使用单位全面自查高层建筑外保温防护层破损开裂、脱落以及电缆井、管道井防火封堵不严等问题,逐项登记整改修复;四是每栋高层公共建筑和每个高层住宅小区依托社区网格员、保安人员、管理使用单位人员、志愿者等力量,建立一支微型消防站队伍。2020年,全面排查建立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制定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三年整治计划,重点督办整改一批高层建筑严重问题。2021年,排查登记的高层建筑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整改,建立完善消防管理机制;各地区出台微型消防站队员优抚优待、激励保障等配套政策。2022年,全面优化提升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能力水平。
2.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管理水平提升。一是严格落实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管理规则要求,对照标准组织开展达标创建活动,明确各管理部门、各类店铺、岗位员工消防安全达标要求任务,作为绩效考核、运营管理考核重要指标,优化落实各项消防管理制度;二是大型商业综合体内部以功能分类分区、以店铺为单元推行网格化消防管理制度,建立责任清晰、高效运行的消防管理责任链条;三是大型商业综合体实行消防设施、餐饮场所、重点部位每季度消防安全检查评估制度,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要组织整改检查评估发现的问题;四是大型商业综合体建立全员消防培训制度,分区域建立应急处置快速响应机制,优化部署内部消防救援力量,每半年组织消防演练;五是地下室是否违规设置库房或者超量存放易燃可燃商品货物仓库。2022年,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管理达标率实现100%。
3.石油化工企业消防安全能力建设。一是石化企业建立消防安全风险评估机制,定期开展自查评估,全面落实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管控措施;二是石化企业要依据规范和行业标准组织更新改造老旧消防设施器材,确保完好有效;三是石化企业依法建立完善企业专(兼)职消防队,根据需要建立安全事故工艺处置队或工艺应急处置机制,加强贴近实战的技能训练和综合演练,优化事故工艺处置措施。各石化企业应制定工作方案、投入专项经费、明确工作责任,利用三年时间,分步完成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管控、老旧消防设施改造、企业消防力量建设三项任务。泉港、泉惠石化园区应积极探索应急资源共享和应急联动机制,推动消防资源的共建共享和应急装备能力提升。
4.厂房、仓库消防安全综合整治。一是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各行业、业务主管部门督促本行业本系统的厂房仓库开展消防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和消防教育培训、应急疏散逃生演练,强化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二是加大突出消防隐患治理。严格整治厂房、仓库常见的5大突出问题:厂房仓库“三合一”隐患,电气火灾隐患,建筑消防设施配置不足或严重损坏,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严重堵塞的,违规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物品堆垛摆放、管理不规范。三是加强源头管控。严格落实厂房、仓库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规定。针对工贸企业未办理消防验收的历史遗留问题,各地提出实事求是、有效管理的整改规范,进一步压存量、遏增量。
(三)整治“三合一”、“群租房”、老旧场所及新材料新业态等突出风险。
1.抓好“三合一”场所综合治理。一是各地要进一步加强“三合一”整治组织机构,健全完善“三合一”整治长效机制。结合各地实际,抽调工信、住建、城管、公安、市监等相关部门人员,实体化运作“三合一”整治办公室,常态化落实暗访督查、跟踪督办、举报核查、联合查处、责任追究等工作机制。2020年前,出台本地区“三合一”场所综合整治工作意见,形成长效机制。二是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各行业各领域安全整治工作,持续开展“三合一”场所综治治理,综合采取“关、停、改、搬、防”等有效措施,杜绝新增和回潮“三合一”。三是要以“不亡人”为目标,突出合用场所火灾求生自救、安全用火用电的宣传,提高群众自防自救能力,有效遏制“三合一”火灾亡人事故。
2.抓好“群租房”消防治理。以10人以上群租房为重点,对照《泉州市居住出租屋消防安全管理若干规定(试行)》,重点整治安全出口或疏散楼梯数量不足、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使用“三合板”、彩钢板等可燃易燃材料分隔或装修装饰等突出风险,逐家逐户排查,督促整改验收。2020年7月份前,完成全市群租房摸底排查工作,实现部门间数据共享。2022年前整改消除一批群租房突出隐患问题,居住100人以上、30人以上、10人以上群租房逐年实现消防安全规范管理。2022年前探索开展出租屋安全管理的地方立法,理顺各部门监管机制,制定行政、经济等有效措施,在我市出租屋领域建立系统性管理体系。
3.抓好老旧场所突出风险治理。各地各有关部门针对老旧小区、家庭生产加工作坊、城乡结合部等突出风险,结合“十四五”规划编制实施、新型城镇化建设、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城镇棚户区改造,分类施策、分类整治,组织升级改造消防设施,推动落实基层消防安全管理措施,有效改善消防安全条件。2020年起,各地每年将消防突出风险治理列入实事工程、民生工程,每年督办整改一批突出火灾隐患问题。2022年,以街道乡镇为单位,老旧场所基本落实火灾风险差异化防控措施。
4.抓好新材料新业态突出风险治理。各行业监管部门及生产企业和科研单位健全完善新材料、新业态的火灾风险预估预判机制,优化落实本质安全措施。工信部门组织开展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强制性国家标准宣贯。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生产、销售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以及改装电池行为,建立公布曝光、联合管理机制。各地及住建部门出台居民住宅区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停放场所政策意见,组织在居民住宅区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停放场所,对无物业的居民住宅区,指导村居或业主采取众筹或委托方式集中规划设置,2022年,居民住宅区全部落实电动自行车集中管理要求措施。资源规划、住建、城管等有关部门对人员密集场所、施工现场违规搭建、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的彩钢板房开展专项检查,每年依法组织整改一批、拆除一批。各地组织分析评估本地电子商务、物流业、新型商业等新业态消防安全风险,出台解决源头性、机制性的相关消防安全整治指导意见,引导产业安全发展,提高安全设防等级。
(四)打牢乡村地区火灾防控基础。
1.加大乡村火灾隐患整治力度。结合乡镇(街道)机构改革工作,将消防安全纳入乡镇(街道)综合执法事项目录清单。乡镇政府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加强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市委政法委将乡村消防安全纳入乡村平安和谐创建内容。相关地区加强对乡镇工业园、特色小镇、小微企业等乡村新兴产业消防安全评估和管理,集中治理消防管理责任不落实、消防设施不足、消防培训不到位等突出问题。各地结合乡村房改、水改、电改、灶改、路改等工作,有计划地改造防火间距不足、木结构建筑集中连片的村庄,加快乡村电气线路改造,有效降低火灾风险。
2.推进乡村公共消防基础建设。依托乡村振兴地方规划实施,将乡村消防工作纳入总体规划统筹管理和系统衔接,研究完善乡村消防专项规划,同步推进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管理。根据加强乡村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建设要求,因地制宜推动建设乡镇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和微型消防站,跟进加强业务指导,推动建立定期培训演练的常态机制,提高初起火灾扑救能力,提升乡村抗御火灾水平。
3.深入开展农村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广泛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和乡村大喇叭、宣传栏、标语海报、演出活动等,开展贴近农村实际和农民生活的经常性消防安全知识宣传。结合全国防灾减灾日、119消防日等,以及农闲、节庆、集市、庙会、民俗活动和外出务工人员返乡等时机,至少每半年开展一次大型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综合利用村民活动室及为民服务场所设置消防科普教育专区,为农村居民提供体验式、参与式消防科普宣传教育服务。加大对农村尤其是贫困地区的基层领导干部、企业负责人、个体经营者的消防安全培训力度,定期举办专题培训。2020年12月底前,针对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留守妇女儿童、独居老人、残疾人特别是未摘帽贫困地区建档立卡人员等特殊群体,组织志愿者开展上门宣传、入户培训,实施1次“精准扶贫”式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五)加强重点行业消防安全管理。
1.集中整治行业消防安全问题。教育、民政、文旅、卫健、民宗、文物等重点行业部门,2020年结合全市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组织对学校及幼儿园、养老服务机构、文化娱乐场所、星级宾馆饭店、商场市场、旅游景区、医疗卫生机构、宗教活动场所、文物建筑和博物馆等行业单位开展全面体检式排查整治,列出隐患清单、建立一家一档,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列出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时限,力争在三年内基本整改完毕。消防部门结合“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强化综合监管,加强工作检查协调,提供消防指导服务。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民政局、文旅局、卫健委、民宗局、消防救援支队。
2.推行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教育、民政、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宗教、文物等重点行业部门,建立完善行业系统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健全与消防部门分析评估、定期会商、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推广“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做法,组织行业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2020年,打造行业标杆示范单位;2021年,全面推广典型经验做法;2022年,有效落实行业标准化管理。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民政局、文旅局、卫健委、民宗局、消防救援支队。
(六)实施消防信息化管理能力提升工程。
1.加强统筹规划。市数字办要将“智慧消防”建设纳入数字泉州发展规划,列入数字泉州每年年度工作要点。要结合“数字泉州”智慧城市建设,将“智慧消防”项目融合到“智慧应急”平台建设中,制定出台包含“智慧消防”内容的“智慧应急”平台建设实施方案。按照“试点+推广”的建设模式,建设“智慧消防”大数据平台,晋江市要按照《泉州市“智慧消防”试点建设工作方案》相关要求,按时序进度完成消防感知网络、消防应用平台及安保指挥中心等项目任务建设,为全市作示范。
责任单位:市数字办、消防救援支队、应急局,晋江市人民政府。
2.推行城市消防大数据管理。各地结合电子政务、智慧城市建设以及城市信息化大数据系统建设,结合监督管理、历史火灾等内部信息,共享汇聚融合相关行业数据资源。2022年底前,分级建成城市消防大数据库,搭建消防设施远程监控系统、智能型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独立式智能型感烟(可燃气体)报警探测器监测系统、智能视频监控系统等监测平台,实现对火灾高风险场所、高风险区域的动态监测、风险评估、智能分析和精准治理。
3.建设消防物联网监控系统。各地积极推广应用物联传感、温度传感、火灾烟雾监测、水压监测、电气火灾监控、视频监控等感知设备,加强消防安全智能化、信息化预警监测,实现消防数据物联感知、智能感知。2020年底前,完成2万个智能型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和有条件的住宅小区、居住30人以上出租屋100%建设电动自行车智能充电桩系统。教育、民政、卫健、文物等部门以及石化、银行、物流、电力、自来水等行业系统应当结合本行业系统物联网建设,搭建消防设施物联网系统,推动不具备设置自动消防设施的行业系统小单位开展“智能预警”建设,并融入本级政府消防智慧大脑,有效汇聚各重点行业系统的消防物联感知数据,实现行业消防安全风险数据互联互通,2021年,建成市级消防物联网监控系统。
4.加强基层消防管理信息化共建共治。基层综治、社区、网格等信息化管理平台嵌入消防安全管理模块,将消防工作有机融入基层综合治理体系,整合基层部门管理服务资源,综合运用社会治理“人、地、事、物”等关联数据信息,构建网络化、社会化、信息化的基层消防管理体系。2020年,消防工作纳入基层网格信息化管理平台。
(七)实施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
1.加强消防安全素质教育。深入推进消防宣传“五进”工作,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普法教育、国民素质教育、职业技能培训、城乡科普教育范畴。宣传部门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内容;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将消防知识纳入相关班次培训内容;司法行政部门指导、协调、督促相关部门落实消防普法宣传;教育部门将消防知识纳入中小学、幼儿园教学内容和高校、高中新生军训课程;各级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纳入有关公务员培训、职业培训内容;各级党委组织部、科协、消防部门联合开展消防知识“三下乡”、消防科普等工作。
2.加强社会化消防宣传基础建设。2020年底,各地至少配备1部具备音视频播放等多功能消防宣传车用于开展日常巡街消防宣传,建成1个800m2以上消防主题公园。要对照“市级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建设标准”,积极应用vr、ar等新技术手段,建设完善应急消防科普教育基地。要在乡镇(街道)、村(社区)广泛设置专用的消防宣传栏,并固化为长期宣传阵地。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
3.加强重点人群分级分类培训。各地分批次、分类别组织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社区民警、村居委工作人员、网格员、安保人员、管理单位人员、重点单位员工、小企业主等重点人群开展消防教育培训,2022年底实现全覆盖培训。企业单位建立常态化全员消防培训制度,落实入职必训、定期培训、转岗轮训等要求,全面提升员工消防安全意识。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
从2020年6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6月)。按照市安委会统一部署,启动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明确治理目标、重点任务、责任分工、工作措施、治理时限等内容,全面做好本地区本行业行动的部署发动。
(二)排查整治(2020年6月至12月)。各地、各有关部门按照《全市消防安全领域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泉安指〔2020〕3号)相关工作要求,将严查严改贯穿大排查大整治全过程,对本地区本行业消防安全风险隐患全面排查,对未能及时有效整改的逐一建立问题隐患和整改责任“两个清单”,明确排查时间表、整改路线图、工作责任人,积极发动社会各方面力量群策群力、群防群治,确保各项排查任务精准推进落实。
(三)集中攻坚(2021年)。各地、各有关部门对照前期排查的“两个清单”实行动态更新、销号管理,坚持由表及里、由易到难,细化各项治理举措,实施差异化整治。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全面落实领导挂钩整治、政府挂牌督办和跟踪整治等整治措施,每年集中整治一批,强化政策支持,配套资金保障,确保按时整改销案,达到预期治理效果。
(四)巩固提升(2022年)。各地、各有关部门结合实际,在推进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整改的同时,分析共性问题,研究治本之策,因地制宜出台一批配套举措、形成一批经验做法,建立健全本地区本行业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的系统性、机制性治理举措,提升整体治理水平。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由常务副市长任组长,消防支队主要领导任副组长,消防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市消防救援支队,由分管副支队长任主任,抽调应急、住建、公安、工信、商务、市监、城管、文旅等部门轮流集中办公,负责落实排查整治的信息收集、会商研判、信息共享、督导检查、统筹调度等工作机制。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明确各项任务责任主体,分级落实组织实施工作,主要领导亲自研究、分管领导具体主抓,及时研究解决重大消防安全问题。要建立工作专班,协调推动重点工作,确保各项任务按步推进、按期完成。
(二)强化闭环管理。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延续全市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模式,按照市委、市政府及市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指挥部关于消防安全工作的系列会议精神,抓好本行业本系统消防安全工作。消防安全整治任务要实行项目清单式管理,建立问题清单、整改清单、销号清单,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一抓到底、见底清零”,闭环管理,严防事故发生。
(三)强化统筹推进。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强化排查整治措施,要坚持因地制宜、因情施策,针对不同地区和行业领域特点,研究采取差异化的工作举措,出台配套支持政策意见,提供相应的治理政策支撑,协同推进落实,确保治理实效。各地要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整体规划部署本地消防工作,保证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要加强消防装备建设,全面落实省政府下达的高层建筑灭火救援车辆装备配备任务,加快石化三期、四期车辆装备建设。
(四)强化示范引领。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在全面部署推进的基础上,组织一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先行开展试点治理工作,积极探索符合当地实际的治理方法、措施以及能复制、易推广的工作体系机制,形成典型示范效应。坚持一手抓突出风险治理,一手抓长效机制建设,认真总结专项整治中形成的经验做法,固化提升为消防管理制度、治理标准规定。
(五)强化责任追究。此次专项整治将作为绩效考核评估、平安建设(综治工作)考评以及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内容。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在政务督查、日常检查、工作考核中增加指标权重,组织明察暗访,及时通报,督促落实。对发生亡人或产生重大影响的火灾事故,以市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进行督办,并由消防部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实施火灾事故延伸调查,实行“一案三查”,严肃追责问责。
根据《**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市消防安全专项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和《**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精神,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全面夯实公共安全基础,确保物业行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结合物业行业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十二届八次、九次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以更完善的源头治理、以更严密的责任体系、更严格的监督检查、更有效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更有力的基础保障,健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创造安全稳定的生活秩序和发展环境。
(一)掌握辖区内物业基本情况。对所管辖地区物业服务企业进行调查摸底,切实掌握物业服务企业注册时间、经营地址、法定代表人、目前所管辖小区的名称、面积、栋数、接管时间、联系电话等基本情况。
(二)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物业服务企业必须认真落实消防、高空坠物、设施设备安全管理、消防通道、有限空间作业制度。做到机构健全、管理人员健全、通风设备、检测设备、防护设备健全。
(三)开展经常性巡检。各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管理区域经常性开展安全教育,进一步拓宽安全教育范围,对各类设施设备安全运行、消防通道的治理、有限空间作业、从业人员安全作业必须做到人员培训到位、作业监护到位、通风检测到位、作业程序到位的经常性巡检,发现问题第一时间稳妥处置。
略
“三全”即物业服务企业安全组织机构健全、管理人员及安全、设备实施健全;
“四到位”即物业服务企业人员安全培训到位、作业监护到位、通风检测到位、作业程序到位,做到防患于未然。
(三)突出安全工作重点。各物业服务企业重点对小区中电线、供热管、供水管道、污水管道、污水井、化粪池、污水井盖、专营单位设备井、小区内铺设照明用电线(电缆)、设备间、楼道中公用电表及配电系统、密闭有限空间、地下室、地下仓库、地下车库、高空坠物、悬挂各类宣传牌匾标语等不安全因素清网大排查,建立物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档案,形成排查整治合力。
(三)开展安全工作宣传教育。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对从业人员进行集中专题安全教育培训和宣讲,每月不少于一次,既要讲安全工作法规,又要结合事故实例,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剖析园区内安全工作的存在问题,做到举一反三,提高思想认识。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利用入户调查、微信群、小区墙面、电梯间箱体、宣传栏、主要出入口、地下停车位等有效空间,开展全覆盖式的宣传。
(四)组织开展消防应急演练。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工作演练,动员业主积极参与,制定操作性强的演练方案,方案中包括预警机制、紧急避险、逃生自救、密闭有限空间作业、适用简易的灭火器材、明确逃生路线等。进行综合性演练。
(五)做好电梯安全防范工作。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加强电梯使用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增强业主、物业使用人的安全乘梯意识。加强与电梯维保单位、特种设备检验单位的联动防控,做好电梯维保督促工作,确保物业区域电梯使用安全。
(六)加强共用设施设备、共用部位安全防范。各物业服务企业要按照相关技术要求加强对小区内供电系统、弱电系统、消防系统、电梯系统、给排水系统、供气系统、安防系统及健身器材、景观等设施设备的巡视检查,并做好检查台账记录,对发现损坏的设施设备要及时维修与更新,确保设施设备运转正常有效。
(七)加强日常小区管理。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加大对房屋所有权人擅自损坏房屋承重结构、改变房屋使用功能、破坏共用设施设备、乱拆乱改、乱搭乱建等行为加大督查力度,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加大对房屋装修施工现场的日常巡查力度,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立即制止并上报有关部门,坚决杜绝危害房屋使用安全的行为。
积极配合社区开展宣传引导,及时将政府部门发布的权威信息和疫情防控指引通过公众号、业主微信群、小区宣传栏等途径进行推送,引导业主科学防控。
2021年2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2月至3月)。深入学习领会习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明确物业服务企业责任、制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工作措施,全面开展物业领域排查整治工作。
每个物业企业必须做到“三全”,即机构健全、管理人员健全、设备设施健全;
必须做到“四到位”,即人员培训到位、作业时监护到位、通风检测到位、作业流程到位。全面开展物业领域和密闭有限空间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并认真建立整治工作台账。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2年1月至12月)。开展督导检查,逐一梳理物业领域存在的各种问题,做到边查边反馈边整改,对整改任务进行“回头看”并将检查结果进行物业领域通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跟踪解决跟踪问效,建立常态化监管机制,形成评估总结。
要切实强化应急预案演练,确保从业人员具备基本安全防范技能,从容应对各类突发事件。每次培训或演练要有记录可查,将培训记录用图片或书面材料的形式存档。
(二)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在小区内通过展板、横幅、案例通报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小区业主的安全宣传教育,普及安全施工、用电、用火、密闭空间危险作业和逃生自救常识,提醒业主外出前要关好门、窗、煤气阀门等设施设备,提高业主的安全防范意识,各物业公司必须在小区宣传栏或楼宇入口处公示值班电话和紧急报警电话等。
(三)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建立安全生产工作档案,对贯彻落实安全管理法规、开展培训、组织演练、集中进行宣传工作建档立卡,切实掌握第一手工作材料。
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篇六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重要指示精神,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切实在转变理念、狠抓治本上下功夫,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为公司升级转型,实现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通过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现以下工作目标:一是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真正贯彻到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中和实际行动上,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增强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着力解决思想认知不足、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和隐患整改不及时等突出问题。二是健全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全面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健全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三是完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持续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常态化运行,全力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四是扎实推进公司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进公司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建设公司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五是坚持安全生产“零重伤”目标,持续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强化安全文化建设,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1、成立公司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为做好公司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成立公司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专项整治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领导小组组长由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担任,副组长由党委副书记、总经理担任,成员包括其他公司领导。
组长由分管生产安全副总经理、安全总监担任,副组长由安全环保部负责人担任,成员包括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其主要职责:(1)贯彻落实集团公司及公司各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要求;(2)全面细致排查梳理公司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建立“隐患问题清单”和“整改措施清单”,动态更新“两个清单”,督促落实安全生产整改措施;(3)督促、指导各部门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总结、发现和分析安全专项整治存在的问题,督促、协调解决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出现的问题;(4)督促检查各部门履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职责,并组织考核、提出奖惩意见;(5)研究分析专项整治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向领导小组请示汇报并提出解决建议,整体推进专项整治工作。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层分级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作为重要内容;组织全体员工集中观看学习“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推进学习教育全覆盖;抓住典型事故案例深入剖析,用鲜活事故案例启发思考,通过公司领导干部带头讲、专家学者深入讲、一线员工互相讲,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走深走实。
2.深入系统宣传贯彻。公司党委将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党委宣传工作重点,精心制定宣传方案,部署开展经常性、系统性宣传贯彻和主题宣讲活动,在报、网、墙、微等平台开设专题专栏,推出重点报道、学习文章、访谈评论等,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加强灾害事故安全知识科普宣传教育、安全法制宣传和安全技能培训,在公司厂区有条件的场所设置专题展板等,以多种方式开展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宣讲工作,积极推进安全宣讲进车间、进班组、进相关方单位;结合安全事故通报、安全事故分析会等曝光安全生产典型问题,开展身边典型事故大讨论、事故肇事者(受害者)“现身说法”等活动,强化警示教育,增强全员安全意识,努力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
与生产经营协调发展;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健全安全生产考核评价体系,落实干部安全生产履职情况任职考察和任前谈话要求,促进各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履职尽责。
(二)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1、全面落实公司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查,推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
做到安全责任到位、安全管理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应急救援到位;加强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履职监督和考核评价,促进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全面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责任。
(3)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公司各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职责,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履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职能部门绩效挂钩;落实公司班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建立和完善公司班组建制,按照作业场所、工作内容落实自有员工管理;严格落实班组日常安全管理基本要求,落实以师带徒制度,打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最后一公里”;公司主要负责人、各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重点岗位、班组和一线从业人员要严格履行自身安全生产职责,严格遵守岗位安全生产规程,形成安全生产工作“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的工作体系。
(4)严格执行公司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公示制度。公示的内容主要包括所有层级、所有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安全生产责任范围、安全生产责任考核标准等。
(5)强化公司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教育培训。公司要将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教育培训工作纳入安全生产年度培训计划,指定专人组织制定并实施,建立健全教育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充分尊重公司员工对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到实处。
(6)加强落实公司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考核制度,对各层级、各部门、各类人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每半年组织1次考核。健全奖惩机制,通过奖励主动落实、全面落实责任,惩处不落实责任、部分落实责任,不断激发全员参与安全生产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良好的安全文化氛围。
2、健全完善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加强安全管理队伍建设。健全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激励机制,加强安全管理人员专业队伍能力的培养,加强安全管理人员对注册安全工程师知识的学习,持续学习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参加应急管理局组织的业务能力培训,从多方面提升安全管理队伍的业务能力,做到真会、真懂、有真本事。
(2)坚持依法治安。加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普及及宣传教育,充分认识安全生产依法合规重要性,促进全员知法、懂法,不断提高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自觉地用法律来规范公司安全生产行为;全面梳理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及时识别、获取有效版本并定期更新发布,及时转化为本公司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推进公司安全生产法律化、规范化、制度化。
(3)保证安全投入。落实有关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保证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健全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管理使用制度,确保足额提取、使用到位,严禁违规挪作他用;用足用好安全技术设备设施改造等支持政策;坚持科技兴安,推动“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推进公司信息化、智能化建设,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认真做好应急物资储备更换,定期对应急物资进行检查、维护,确保应急救援物资完备有效;加强从业人员劳动保护,配齐并督促从业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安全防护用品。
(4)强化安全教育培训。健全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加强从业人员尤其是相关方单位人员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技能教育培训,保证足够培训学时,确保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掌握岗位操作技能和应急处置措施;落实作业现场实名准入机制,保证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和未经安全教育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加强公司售后服务人员、国际业务人员安全教育培训;严控新业态、新领域、国际业务安全风险;充分利用国家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支持政策,加强企业安全人才培养。
(5)深化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推动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常态化运行。按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t33000-2016)和《机械制造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aq/t7009—2013)的有关规定,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复评工作,从目标职责、制度化管理、教育培训、现场管理、安全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应急管理、事故管理和持续改进等八个方面,建立与公司日常安全管理相适应、以安全生产标准化为重点的自主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实现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规范化;在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运行过程中,根据人员、设备、环境和管理等因素变化,持续改进公司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效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6)加强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对标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上级单位安全管理制度,全面评估公司现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诚信、承诺公告、举报奖励和教育培训等制度,规范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结合公司生产工艺、作业任务特点、岗位作业安全风险,编制发布公司《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大力宣贯《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以班组为单位,根据岗位不同,重点强调岗位危险因素、安全注意事项及应急处置措施,明确设备安全操作流程,持续加强员工生产过程中行为管理,提高员工安全操作技能,严防违章行为发生。
(8)加强安全技术管理。建立健全安全技术管理体系,分级落实安全技术管理责任,规范安全技术管理行为,强化生产过程安全技术管理,从安全科学技术角度抓好安全风险的预测预防,不断强化技术保障体系对安全风险管控及生产安全运行的支撑作用,持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3、健全完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
(1)健全公司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机制。
分级管理,科学确定安全风险类别和等级,实现“一企一清单,一事业部一清单,一班组一清单”。
二是严格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健全安全风险管控制度,根据公司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清单,对公司安全风险实施分级分类管理,逐一落实公司、事业部、车间、班组和岗位的管控责任,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根据“较大及以上风险由公司负责管控、一般风险由事业部和车间进行管控、低风险由班组负责管控”的要求,从组织、制度、教育培训、技术和应急等多方面开展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严格高危作业环节、设备、物品、作业人群、作业场所和作业岗位等重点环节安全监管,高度关注重点环节安全风险状况变化,动态评估、调整安全风险等级和管控措施;强化较大及以上安全风险管理,定期检查较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严格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强化新业务、新领域安全风险管控,加强专业人员配备,结合生产实际制定并落实安全风险管控措施。
全风险报告制度,落实公司安全风险管控和报告工作责任,对辨识出的安全风险按规定向有关部门报送风险清单,对确认的较大及以上危险源按规定报有关部门和上级单位安监信息系统备案。
(2)健全公司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机制。
一是深入排查安全隐患。修订完善以风险辨识管控为基础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更新制定符合公司实际的隐患排查治理清单,完善隐患排查、治理、记录、通报、报告等重点环节的程序、方法和标准,明确和细化隐患排查的事项、内容和频次,并将责任逐一分解落实,推动全员自主参与排查安全隐患,尤其要强化对起重吊装、高处作业、危化品使用、剪切、焊接、电气设备设施、危废管理、特种设备、消防、有限空间等危险性较大生产作业场所、环节、部位和作业行为的安全隐患排查,有效防范机械伤害、物体打击、起重伤害、高处坠落、灼烫、触电、火灾、中毒和窒息等事故发生。
二是严格落实隐患整改治理措施。坚持“隐患就是事故”,严格安全隐患闭环管理,对隐患整改不力、措施不落实的严格按照公司安全生产奖惩条例中一般生产安全事故问责处理;加强对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在向有关部门和公司报告的同时,制定并实施严格的隐患治理方案,确保隐患治理“五到位”(措施到位、资金到位、时限到位、责任到位、预案到位)。。
4、推动公司融入安全生产社会治理。
(1)建立完善公司安全生产承诺制度。在全面安全风险评估研判的基础上,公司主要负责人通过各种方式途径,向社会和全体员工公开落实主体责任、健全管理体系、加大安全投入、严格风险管控、强化隐患治理等情况;加强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严格生产安全事故报告,主动配合有关部门监管工作,严防安全生产失信行为发生;完善和落实安全隐患举报奖励制度,加强安全生产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和公司内部监督。
(2)推进公司安全文化建设。将安全文化纳入公司文化整体推进,加强安全生产典型经验交流推广,强化宣传和警示教育,加强安全目视化管理,丰富安全活动,凝聚安全理念,营造人人关注安全、人人参与安全、人人监督安全的安全文化氛围,用统一的安全文化对全员的行为进行规范和引导,提高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努力实现从“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我会安全”的转变,从根本上防范和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深入开展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强化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紧紧围绕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目标任务,深入开展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全面提升公司本质安全水平。
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奖惩机制,构建人人尽职尽责,环环相扣的安全管理体系。全面梳理检查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覆盖了公司所有部门和岗位,其责任内容、范围、考核标准是否明确;梳理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是否出现变化;检查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组织召开情况;依据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检查公司以及各事业部历次安全生产会议召开情况;严查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责任不落实等问题。
(2)加强高风险领域安全管理,严格危险作业审批。重点检查整治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落实;未按制度规定的时限、范围、内容、频次和要求进行隐患排查;未如实记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未落实隐患整改措施,未及时整改闭环等问题。严格落实镀锌、金属热处理、特种设备、带电检维修、有限空间等较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切实解决较大安全风险辨识不全面、应急管理体系不健全以及安全风险控制措施不力等问题。重点检查整治各事业部危险作业审批制度落实情况;检查公司危险作业审批程序是否完善。检查公司各部门危险作业审批、危险作业安全技术交底开展情况;严格落实危险作业审批制度,确保不审批不作业。
(3)强化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对照股份公司《现场设施安全管理隐患判定标准》,重点整治作业环境和劳保用品穿戴、特种设备、电气安全、危化品使用储存、机床设备、危废处置、有限空间、安全设施、消防应急设施等方面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不健全,作业单位资质和作业人员资格不满足要求,设备设施安装、运行、维保、拆除等环节安全管理要求不落实等问题。
(4)严格安全生产遵章守规,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奖惩管理规定。重点检查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合规性、适用性及修订完善情况;检查公司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清单识别获取情况,及时更新公司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清单;检查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件清单是否齐全,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修订完善公司《岗位安全操作规程》,重点整治未将反违章纳入常态化、制度化的日常安全管理,未落实反“三违”工作责任,未及时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和违反操作规程行为;动火作业、有限空间作业、交叉作业场所、存在易燃易爆物品场所等高风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措施不落实;股份公司《作业人员行为安全十项禁令》不落实等问题。
(5)严格安全生产教育培训。重点整治新入厂职工三级安全教育不到位、复岗转岗人员安全培训教育不到位、外来施工人员安全技术交底不到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未经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重点检查整治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不落实,安全教育流于形式,培训学时不符合规定要求,有培训无考核,未如实记录安全教育培训等问题。
则落实情况;有限空间作业前,有限空间作业方案和作业现场可能存在的危害和防控措施告知情况;有限空间作业审批许可情况,作业现场负责人员、监护人员到岗到位情况;有限空间作业相关的防护用品和应急装备配备情况。重点检查承(分)包单位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情况。
(1)天然气、乙炔、氧气等使用易燃易爆气体场所的安全管理;重点检查天然气加热炉燃烧器操作部位可燃气体泄漏报警装置的检查维保情况,检查燃烧系统防突然熄火或点火失败的安全装置的使用情况;严禁在存在易燃易爆气体的场所进行动火作业;检查乙炔气瓶与氧气瓶间安全距离,以及其与明火安全间距;检查乙炔气瓶与氧气瓶安全附件完好情况。
(2)消防管理;检查公司消防安全责任制是否落实到位;检查公司消防设施管理台账以及公司消防设施定位图是否及时更新;检查公司消防设施定期检查维保是否落实到位;全面排查公司消防设施是否齐全完好有效;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培训以及消防应急演练,普及掌握消防设备适用情况及操作方法。重点整治租赁场所存在消防安全隐患,严查生产、储存、经营、使用可燃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严禁电动自行车进入生产车间充电,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停放场所,落实电动自行车集中管理要求。
(3)应急管理:在公司全面开展新版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的宣贯培训工作;结合公司生产现场处置方案,针对公司具有较大安全风险岗位制作岗位应急处置卡,并就岗位应急处置卡进行宣贯培训,提高员工应急处置能力;制作发布年度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总结评估应急演练效果,完善提高公司应急预案的实用性、可操作性,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置能力;全面排查梳理公司各事业部应急物资设备的维护管理情况,及时更新补充应急物资。
从2020年6月至2022年12月。
(一)动员部署(2020年6月)。成立以董事长为组长,总经理和副总经理为副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组员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结合实际制定细化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具体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和工作计划,并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对专项整治工作全面动员部署。
(二)排查整治(2020年6月至12月)。加强分析研判,对重点人群、重点场所、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排查治理,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实施,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2021年)。动态更新“两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专项督导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动建立健全公司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022年)。开展对集中整治阶段发现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复查验收,对部分重点专项整治领域开展再梳理、再排查工作,严格奖惩,开展全覆盖、拉网式的大排查大整治,压实责任,狠抓落实,确保隐患见底、措施到底、整治彻底;深入分析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健全落实长效机制,提升安全生产整体水平。各事业部要形成年度工作报告和三年行动报告,并于每年12月15日前上报至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安全环保部)。
(一)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安排。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是安全生产领域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各事业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主要负责人亲自部署,迅速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加强宣传动员,深入开展整治工作;要结合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安全生产检查等工作,采取事业部自查自纠、公司监督检查等方式,逐级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集中整治。
(二)强化监督管理。各事业部要将专项整治工作纳入本部门年度重点工作,加强动态检查和过程监督,强化责任考核,确保责任落实到位、任务完成到位;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研究、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三)严肃问效问责。要坚持结果导向,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曝光等措施,确保整治效果。对专项整治工作不负责、不作为,分工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重大问题隐患悬而不决,逾期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要严肃问责。
(四)严格闭环管理,巩固集中整治成果。要坚持立查立改、边查边改,对查出的安全隐患或问题逐一建档,严格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重要指示精神,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篇七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23号)、《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安委〔20**〕4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24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93号)(以下简称《评审标准》)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城市建设总体工作安排,全面启动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改善安全生产条件,规范和改进安全管理工作,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制定本方案。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安全发展理念,全面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突出重点、分步推进”的原则,深入持久地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夯实安全管理基础,不断提升安全生产条件,逐步建立自我约束、自我完善、持续改进的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机制。
危险化学品生产和储存企业、有固定储存设施的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化工或医药生产的企业(以下统称危化品企业)。
从20**年7月起,全面启动我市危化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20**年9月底前完成已取得许可证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和储存企业达标验收工作。20**年6月底前完成有固定储存设施的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化工或医药生产的企业。
依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以下简称《基本规范》)、《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aq3013-20**,以下简称《通用规范》),危险化学品企业采用p(计划)、d(实施)、c(检查)、a(改进)动态循环的管理模式,采取企业自主管理,机构咨询、评审,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监督的管理方法,持续改进企业的安全绩效,实现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凡是列入范围的现有危化品企业都要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危化品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持续运行一年以上,方可申请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达标评审;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三级危化品企业应当持续运行两年以上,并对照相关通用评审标准不断完善提高后,方可分别申请一级、二级达标评审。安全生产条件好、安全管理水平高、工艺技术先进的危化品企业,经省级安监管理部门同意,可直接申请二级达标评审。
危化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与安全许可工作相衔接原则,作为许可工作的前置条件,企业应在安全许可到期前完成标准化达标工作。20**年底前许可证到期的企业,应在20**年上半年完成标准化达标工作,20**年底前许可证到期企业,应在许可到期前或总体规定时限内完成标准化达标工作,未按期完成标准化达标的将不受理许可证延期申请。新设立的危化品生产企业自试生产备案之日起,应在一年内至少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标准。
市安监局负责组织对属地安监局、市直管单位相关人员进行宣贯,各属地安监部门负责组织辖区内危化品企业主要负责人及内审员进行宣贯,由指定的咨询机构负责专业培训,市安监局将统一协调安排集中或分区域开展培训。宣贯重点是讲解两个规范的要素及考核标准在企业内部的实现方式和途径。通过集中培训,使企业负责人、内审员正确理解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的重要意义、程序、方法和要求;使基层安全监管人员准确掌握危化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各项要素要求,提高指导和监督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水平;使安全生产标准化咨询服务人员准确理解有关标准规范的内容,提高咨询服务水平。
(二)企业实施阶段(8月1-15日)。
1.组织人员宣贯培训。危化品企业应在规定期限内组织本企业相关部门及所有从业人员集中进行标准培训,指定内审员讲解标准内容、程序、方法,务必使所有部门、所有从业人员都能熟知对本部门、本岗位的工作要求,为切实开展标准化工作打好基础。
2.制定企业实施方案。企业应制定安全标准化实施方案,明确实施时间、计划、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实施方案应报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备案,并作为企业开展标准化运行申请达标的起始依据。
3.建立企业与机构技术咨询服务支撑体系。企业在自身能力无法满足开展标准化工作时,可依托考评咨询服务机构开展标准化技术咨询服务工作,考评咨询机构应与企业签订技术服务协议,开展咨询、考评等工作。我市暂时确定沈阳万益安全科技有限公司为本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支撑机构,具体负责行业标准编辑、指导培训、技术咨询、考核评审等工作,并协助政府监管部门完善制定有关行业标准化技术规定。
(三)企业自评、整改阶段(20**年8-20**年6月)。
危化品企业要依据《通用规范》和《评审标准》要求,对照评审标准内容,结合自身特点,按照初始评审、策划、培训、实施、自评、改进与提高等6个阶段,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要对自评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制定落实整改方案,涉及企业安全管理系统方面问题的整改工作,应在20**年12月底前完成;涉及企业现场安全设施条件方面问题的整改工作,应在20**年6月底前或许可证有效期内完成。
(四)达标申请评审、验收阶段(20**年7月-20**年6月)。
20**年7月-9月,完成危险化学品生产和储存企业安全标准化达标申请评审、验收工作;20**年6月底前完成有固定储存设施的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化工或医药生产的企业达标申请、评审验收工作。具体达标申请评审验收的程序方法、评审验收机构的确定等将按照辽宁省安监局实施方案规定执行。
1.高度重视,全员参加。危化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是一项在规定期限内必须完成的工作,企业应提高认识,加大宣传培训力度,组织所有从业人员参加标准化达标工作,确保按期完成。各危化品企业主要负责人为本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第一负责人,规模以上企业必须建立专门机构负责此项工作,小型企业由主要负责人负责组织培训。
2.注重实效,确保质量。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是企业持续改进安全生产条件、实现本质安全、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重要途径,必须注重实际效果,注重实际运行质量,禁止走过场、走形式;企业应从人、物、资金等多方面提供支持,确保整改工作质量,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中小型企业可聘请相关专家)应全程参与标准化工作,确保企业从提高生产工艺安全角度进行一次全面整改;咨询机构在与企业签订技术服务合同后,必须深入企业进行全程跟踪服务,对服务质量差、服务态度不端正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机构,一经核实,安监部门将进行通报直至取消其在我市评审或咨询资质。
3.加强指导,跟踪监督。各属地安监部门一是督促企业尽快开展标准化工作,指导企业把影响安全生产的重大隐患排查治理、重大危险源监控、安全生产系统改造、产业技术升级、应急能力提升、消防安全保障等作为标准化工作重点;二是要求相关监管人员尽快掌握并熟练运用两个规范及评审标准,规范执法行为,统一检查标准,提高执法检查水平;三是将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纳入本地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计划,在今后一段时期要把未开展标准化或未达标的危化品企业作为安全监管重点,加大执法频次,加大指导力度,督促企业保时间、保进度、保质量完成三级标准化达标工作;四是各属地安监部门遇到相关问题应及时与市局进行信息沟通,同时,市安监局也将组织相关人员对我市危化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进行全程督查、指导。
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篇八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树牢安全发展理念,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本质安全水平,从根本消除事故隐患,根据《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xx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中国xx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制定本实施方案。
通过开展三年行动,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安全生产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工作机制和预防控制体系,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体系,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推进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预控”体系,引入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努力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有效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等级事故,确保从业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实现企业安全发展高质量发展。
领导机构。
xxxx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领导机构明确为xxxx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推动各部门、各下属单位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定期研究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加强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动态检查和过程监督,结果纳入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和党政领导绩效考核。
工作专班。
组长:xxx副总经理。
副组长:xx安全总监。
成员:集团公司总部各部室负责人。
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安全监督部,主任由安全监督部部长担任,负责日常工作。根据安全生产委员会决策部署,加强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统筹、协调、督导、考核,推动各项工作落实。主要职责包括:研究制定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根据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分工、主责部门,确定时间表、路线图;定期召开工作调度会,督促主责部门落实实施方案任务分工;检查下属单位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情况;向安全生产委员会报告专项整治行动开展和工作进展情况。
落实2个专题任务。
1.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
一是集中开展学习教育。
二是深入系统宣传贯彻。
2.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
二是加强安全管理制度建设。
三是加强安全监管干部队伍建设。
四是分级开展安全教育培训。
五是健全完善安全风险防控机制。
六是健全完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
七是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九是加强应急体系基础建设。
重点开展10项专项整治。
1.大临建设安全整治。
2.隧道施工安全整治。
3.高墩大跨桥梁施工安全整治。
4.高边坡路基施工安全整治。
5.深基坑(基础)安全整治。
6.支撑体系安全整治。
7.大型(特种)设备安全整治。
8.营业线、工程线(轨行区)安全整治。
9.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整治。
10.火工品安全整治。
从2020年x月至2022年xx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动员部署(2020年x月)。
排查整治(2020年x月至xx月)。
集中攻坚(2021年)。
巩固提升(2022年)。
加强组织领导。
完善规章制度。
严格督导检查。
注重典型引路。
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篇九
岁末年初历来是安全生产的关键时期,生产经营建设任务重,节日节庆社会活动多,人流物流车流量大,同时受低温、雨雪、冰冻、寒潮、雾霾等灾害性天气影响,事故易发多发。为有效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现就进一步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检查范围和重点
各社区管委会、村委会,各安委会成员单位要针对岁末年初与节日期间社会活动及气候特点,突出抓好交通运输、消防、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城镇燃气及旅游等领域安全监管。
(一)道路交通领域。由城市建设和管理办公室牵头,石帆派出所、虹桥交警中队配合,要统筹做好春运安全工作,加强对交通运输企业和客车(船)、危险品运输车(船)及旅游包车等重点车辆船舶和农村山区、临水临崖、危险路段安全监管,严查各类交通违法违规行为,确保铁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
(二)消防领域。由石帆派出所、街道消防工作站牵头,市场监管、文化等部门配合,加强消防安全检查和管理,深入排查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出租房等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重点检查人员密集场所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消防检查、巡查制度执行情况,灭火和应急救援疏散预案制定与演练情况,消防设施配备、维护保养以及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等是否符合要求。
(三)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由街道安监所牵头,公安派出所、交警中队、街道城管中队等有关单位配合,重点打击危险化学品企业违规进行倒罐、动火、受限空间作业,以及无证非法生产或一证多厂、分包转包生产烟花爆竹等行为,整治油气等危险化学品罐区和化工市场安全距离不足、仓储与经营混杂,以及烟花爆竹企业“三库四防”(中转库、药物总库、成品总库,防爆、防火、防雷、防静电)不达标和下店上宅、前店后宅、集中连片经营等问题,突出抓好对危险化学品仓库、装卸场地、罐区和特殊作业的安全检查。强化对烟花爆竹生产、运输、储存、销售和燃放等各环节的安全监管和旺季安全专项检查,严格执行烟花爆竹零售点“两关闭”、“三严禁”以及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六严禁”。
(四)油气输送(燃气)管理。由天成城管中队与城市建设和管理办公室牵头,公安派出所、交警中队等有关单位配合,重点打击乱挖、乱钻破坏损害油气输送管道,整治油气输送管道违法占压、安全距离不足、违规交叉穿越,日常维护不到位等问题。燃气:重点打击燃气非法运输、非法经营、非法充装、非法倒罐等行为,整治现场混乱、设施设备检修保养不及时、无相应资质人员从事充装工作等问题。
(五)机械制造领域。由天成安监所牵头,供电部门配合,深入开展机械制造行业防触电、物体打击、高处坠落以及气动行业防粉尘爆炸事故专项治理工作。重点检查企业用电设施、高处作业、涉及可燃爆金属粉尘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等安全生产措施是否到位,企业主体责任是否落实,以及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完成情况。
(六)建筑施工。由街道城市建设和管理办公室牵头,东城住建所配合,重点打击无资质施工、超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违法分包转包工程行为,整治不按专项设计方案施工、无相应资质证书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等问题。
(七)电(货)梯等特种设备。由街道经济发展办牵头东城市场监督管理所配合,重点检查生产经营单位、超市(商场)、宾馆、医院、学校、车站、居民住宅小区使用的扶梯、自动人行道、客梯、货梯等特种设备的维保、检验、安全管理以及应急预案等情况,重点打击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装、改造、维修、保养中违法行为。采用“人防+技防”的手段确保维护保养、定期检验、设备运行安全。
(八)水利工程领域。由街道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牵头,重点检查水利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情况,大坝、水闸、电站、泵站、堤防等水利设施安全措施落实情况,严格落实汛期安全防范措施,突出病险水利工程巡查和监管。
(九)学校安全。由社会事务办牵头,城区教育学区配合,加强对各类学校的安全管理,重点检查和解决学生交通、校舍消防和基础设施设备以及学校周边和饮食安全问题,着力改善校园教学安全环境。
(十)食品安全。由社会事务办牵头,东城市场监督管理所配合,重点检查和解决禁限用农药使用、米面制品非法添加剂、重大传统节日餐饮安全、私屠滥宰、屠宰销售注水肉和病害猪肉等问题,严格整治生产经营和餐饮服务等环节存在的食品安全隐患。对周边的餐饮店和集市摊位等涉及餐饮服务的单位及个人开展节前大检查,发现违法行为及时查处,确保全街道安全有序。
(十一)宗教场所。由统战办牵头,社会事务办、文化站、公安派出所、消防工作站等配合,对宗教活动场所房屋结构、电力线路、灭火器、应急照明、疏散通道、安全防火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宗教活动场所安全和谐稳定。
(十二)文化市场。由社会事务办牵头,文化站、公安派出所、消防工作站配合,对街道范围内的歌舞场所、棋牌茶室、网吧营业场所、印刷、出版物等经营单位开展安全检查,重点检查消防、疏散通道、电力线路安全,以及安全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及落实情况。
其他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安委会成员单位要紧密结合职能特点加强安全检查,消除各类事故隐患,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
二、检查方式
本次20__年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由街道办事处统一组织协调,实行各线具体组织实施排查,街道安委办汇总。采取企业自查、各单位、各行业(各线)检查、政府督查、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各社区、村(居)、安委会成员单位要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强化忧患意识,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措施,精心研究部署本辖区、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做到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切实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领域)、重点企业的指导和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各生产经营单位特别是节日期间继续施工和生产的单位,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领导现场带班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现场安全管理,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岁末年初和春节期间全街道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为切实加强对本次活动的统一组织领导,街道成立以党工委书记张海为组长,各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安委会成员、各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二)创新工作方式,严格检查执法。采取暗查暗访、随机抽查、“回头看”、交叉检查,通过实行联合执法、案件移送、公布“黑名单”、事故提级调查、集中曝光警示等多种方式,深查问题,彻查隐患,督促整改到位。
坚持对非法违法行为和重大安全隐患“零容忍”,一经发现,坚决采取“四个一律”和停产、停建、停电、停水、扣押、关闭等强制执法措施,做到从严查处、打击到位。
(三)加强宣传引导,坚持综合治理。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各种方式,加大先进典型经验交流推广和反面典型案例曝光力度,加强示范引领和警示教育。
实行多措并举,综合施策,标本兼治,加强协调联动,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狠抓各项工作措施落实。
(四)落实值班制度,切实加强应急值守工作。各社区管委会、村委会,各安委会成员单位要认真制定和完善春节期间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准备充足的救援物资和抢险装备,确保发生事故后能反应迅速、指挥得力、处置及时、救援有效。一旦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要及时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确保做到组织领导、技术指导、物资资金、救援人员及时到位,妥善处置,最大限度降低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同时,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调度值班和领导干部带班值班制度,切实加强节日值班工作,确保信息通畅,对各种突发事件和异常情况及时妥善处理并按规定如实上报。
节后,各社区管委会、村委会,各安委会成员单位要在2月15日前将天成街道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表(附件)和总结报街道安委会办公室(联系人:林__,电话:__,传真:__)。
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篇十
把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真正摆到重中之重的位置,采取强有力措施,通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全面深入排查安全隐患,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发生,促进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全镇所有区域、所有行业领域以及所有生产经营单位,特别是化工企业和劳动密集型企业以及中小学校(幼儿园)、大型商场、网吧、歌城及娱乐场所、养老院、医院等重点人员密集场所。突出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校车、消防、城市燃气、涉氨涉爆、烟花爆竹、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特种设备、油气管道、玻璃等事故多发易发领域。
1.道路交通领域:严格查处超速、超员、超载、非客运车辆违法载客、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集中对七类(客车、货车、危化品运输车、校车、农村面包车、渣土车、低速载货汽车)重点车辆及其驾驶人开展大清查,消除安全隐患;加大交通违法警示教育工作力度,集中开展“大劝导、大曝光、大联播、大通报、大联动”活动;加强城乡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大力实施“安保工程”,排查治理公路危险路段和养护维修作业安全措施。
2.建筑施工领域:重点排查高空作业及临边、洞口等安全防护措施落实;深基坑支护与高大模板等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方案制定与专家论证、审查和使用;起重机械办理使用登记,塔机、物料提升机等拆装队伍资质、安拆人员资格证;脚手架的设计、搭设、使用、拆除等是否符合有关标准规范,搭设队伍是否具有相应资质及搭设人员是否持证上岗;严厉打击不严格履行法定程序,无资质或超资质承揽工程及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规范建筑市场秩序。
3.消防领域:重点排查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地下建筑、易燃易爆单位、“三合一”和“多合一”场所,集中整治消防设施维护保养不力、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未持证上岗、业务不熟练、脱岗漏岗等问题。集中整治人员密集场所违反消防技术标准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者严重堵塞不具备安全疏散条件等问题。按照有关要求,督促违规场所将人员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场所彻底分离,拆除影响疏散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2.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应关未关或关闭不到位的;
4.瞒报、谎报事故的,以及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5.未依法进行安全培训、没有取得相应资格证或无证上岗的;
7.违反安全生产规定,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的;
9.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10.未依法严格追究事故责任,以及责任追究、防范和整改措施不落实的;
11.未按要求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
12.企业未制定切实可行的各种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开展演练的;
13.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篇十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根据《吴忠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吴安委发〔2020〕2号)总体部署和要求,结合红寺堡区危险废物、垃圾填埋场、污水处理、粉尘企业等安全监管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全面开展危险废物排查。
一是全面开展危险废物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进行分类整治。督促建立规范化的危险废物清单台账,按照危险废物特性分类分区贮存,在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对属性不明的固体废物,按照《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系列标准进行鉴别,并根据结果落实贮存安全防范措施。危险废物在运输环节,按照危险废物的有关法规标准执行。二是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向生态环境分局申报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危险等级、贮存设施、自行利用处置设施或委托外单位利用处置方式等有关资料和信息,危险废物贮存不得超过一年,严禁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三是对园区和危险化学品单位及危险废物处置单位进行监督检查,重点对照企业申报材料,检查危险废物产生、贮存、转移、利用、处置情况,严厉打击违规堆存、随意倾倒、私自填埋危险废物等问题,确保危险废物的贮存、运输、安全。
(二)完善危险废物管理机制。
一是督促严格落实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制度,严厉打击不如实申报危险废物行为或将危险废物隐瞒为原料、中间产品的行为,在依法严肃查处的同时,纳入信用管理,实施联合惩戒,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二是建立完善危险废物全环节转移联单制度,督促危险废物产生、运输、接收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规定。用信息化手段,控制危险废物流向,加强对危险废物的动态监管。三是建立部门联动、区域协作、重大案件会商督办制度,形成覆盖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转移、运输、利用、处置等全过程的监管体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处置相关法规标准,进一步明确安全技术要求,推动企业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
(三)加快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建设。
一是调查评估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和水平。在全面摸清红寺堡区危险废物产生、贮存、转移、利用、处置种类和数量,以及现有处置设施运行管理水平的基础上,分析评估现有危险废物处置能力与产生种类、数量匹配情况。二是统筹推进工业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按照“立足当前、兼顾长远、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原则,统筹推进工业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消除处置能力瓶领,严防因处置不及时造成的安全风险。三是加强医疗废物处置能力建设。优化医疗废物集中处置项目规划与布局,稳步提升医疗废物处置能力。
(四)开展重点环保设施和项目安全风险评估论证。
一是针对全国近年来的事故情况,组织开展企业重点环保设施和项目安全风险隐患的全面摸排,建立台账。二是督促企业自行或委托第三方开展安全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形成问题清单,制定整改防范措施并组织实施。三是组织开展对评估和治理结果的监督检查,对不落实相关评估要求和防范措施的,严肃依法查处。
(五)开展渣土和垃圾填埋、污水处理过程中安全风险排查治理。
规范垃圾填埋场运营管理,整治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安全隐患,建立城市建筑垃圾消纳场常态监测机制,对垃圾堆体稳定性、可能存在的风险和应急预案可靠性等进行评估,取缔非法渣土场。指导有关部门对轻工、纺织行业企业污水罐等环保设施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摸清污水处理等环保设施安全现状,重点检查污水罐等环保设施的规划、选址、设计、建造、使用、报废等各环节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评估污水罐坍塌等安全风险及影响范围。
(六)加强粉尘企业安全风险管控。
切实吸取近年来粉尘爆炸事故教训,加强粉尘涉爆企业除尘环保项目源头把关,严格安全评估和审核验收,确保粉尘收集、输送、贮存等环节的环保设施设备符合粉尘防爆安全标准要求。进一步排查涉爆粉尘企业底数和安全状况,督促企业强化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以粉尘作业场所10人及以上企业为重点,聚焦除尘系统防爆、防范点燃源措施、粉尘清理处置等重点环节,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执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遏制粉尘爆炸重特大事故发生,按照“摸清底数、突出重点、淘汰落后、综合治理”的原则,督促用人单位落实粉尘防控主体责任,确保实现治理目标。
从2020年4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步骤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4月)。结合实际制定细化实施方案,进步明晰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制定考核办法,对专项整治工作全面动员部署。
(二)排查整治(2020年6月至12月)。严格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落实好各项整治工作。2020年12月20日前,完成问题和风险隐患摸排梳理,落实各项安全整治责任主体,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严格销号落实,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2021年)。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专项攻坚等措施,强力推进问题整改。对于问题严重且经整改后仍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企业,要坚决依法予以关闭退出,推动危险废物等安全风险管控能力得到明显提升。
(四)巩固提升(2022年)。对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及时总结分析,对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查找深层次原因,研究提出进一步加强完善安全管理的措施,形成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的成果,推动各项治理工作规范、安全开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机制,成立由分局局长牵头的安全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及时研究专项整治行动中出现的问题,定期听取整治情况汇报,加强重大问题协调,强化危险废物等安全专项整治责任落实,明确承担相关职责的工作机构,确保工作序有力推进。
(二)强化协调沟通。要加大协调沟通的力度,加强对职责范围内工作的调度,及时掌握工作进展,反馈工作信息。加强政策指导,履行行业安全监管职责,建立上下贯通、分工明确、共同负责的安全管理体制机制。
(三)做好督导服务。要根据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计划和进度安排,适时组织进行督促、指导、检查,确保按计划完成各项重点任务。
(四)强化氛围营造。充分发挥新媒体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宣传报道,加强正面引领和反面警示教育,营造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举报重大生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努力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齐抓共管、群防群控的良好局面。
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篇十二
为进一步加强旅客运输安()全生产管理,有效预防并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责任事故的发生,根据县局关于印发《全县道路旅客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城乡客运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情况,经安委会集体研究决定自即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为使安全生产整治活动实施有效,各项活动得以落实,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道路旅客运输相关法律法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平安交通”示范建设为主线,以隐患排查治理为抓手,健全责任体系,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牢固树立“苗头就是隐患、隐患就是事故”的安全理念,集中整治运营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及突出问题,确保公司道路旅客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通过开展道路旅客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促使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体系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道路旅客运输违法违规行为明显减少,从业人员整体素质和服务意识明显提高,运输服务质量明显提升。
为组织开展好道路旅客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公司成立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副组长:、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开展好道路旅客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以对岗位工作高度负责的精神,把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作为工作的主要内容抓紧抓好,推动各项安全工作的落实,领导小组要亲临现场指导,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要以深化安全专项整治、加大源头治理、改善安全生产状况、实现安全无事故的工作目标,认真谋划,精心部署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做到开展活动有计划、有布置、有检查、有总结;同时要确保活动取得实效,不能搞形式、走过场。
查整改隐患,做好驾乘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大力倡导安全文化,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确保安全生产,生产必须安全的原则。
(三)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力度,利用悬挂宣传条幅、安全标语等多种形式,围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主题,进行广泛宣传。大力营造“平安交通”的安全生产警示氛围,提高一线驾乘人员的安全意识。
(一)宣传教育动员阶段(6月1日-6月15日)。
组织全体驾乘人员、管理人员,结合自身岗位特点学习本次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精神及意义。
(二)自查自纠、集中整改阶段(6月16日-11月30日)。
安全领导小组对公司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查找安全隐患。
1、检查安全管理制度及措施的落实情况;
3、检查消防器材是否按要求设置摆放到位,是否齐全有效;
4、检查有无其它安全隐患存在。
5、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集中整改,一是对出现安全隐患情况进行分析,查找原因,找出根源,然后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二是领导小组将限期整改,跟踪监督。
(三)活动总结提高阶段(12月1日-12月31日)。
领导小组本次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资料,总结活动成果,找出活动过程中存在的不足,以及在自查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找出根源,制定出防范措施,确保不再发生类似隐患。年底领导小组将组织人员就本次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取得的成果和存在的不足,召开总结大会。研究讨论如何做好安全防范及下步安全工作如何开展,制定下步安全工作计划。讲评活动开展情况,对好的做法予以推广,对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确保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取得实效。
通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的开展,达到不断地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和事故防范能力,同时把安全专项整治活动作为年度安全生产工作重点任务完成,全面促进安全生产管理,为城乡公司健康、稳定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篇十三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安委办和农机局“打非治违”工作精神,促进全市农机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特制订本方案。
通过农机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落实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履行农机安全监管职责,打击农业机械行业非法和违法违规行为,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遏制和减少农机事故的发生,切实提高农机“三率”水平,创造安全、有序的农机作业环境。
(二)农机维修、报废回收企业制售假冒伪劣农业机械和私自拼装、改装及出售报废农机等违法违规行为。
从20xx年5月开始,到11月20日结束。
(一)动员部署(5月底前)。
结合实际,突出重点,落实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研究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要求和措施。
(二)集中整治。
要坚持自查自纠与督导检查相结合,扎实开展整治行动,对查出的农机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登记,逐项纠正和治理。既要督查检查,又要做好服务,落实分类监管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三)总结分析(11月20日后)。
各中心要对开展“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行动情况进行总结,书面报告于11月底前报市农机局。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各地要充分认识开展“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要明确人员和工作职责,要将其与“农机安全生产年”、农机隐患排查治理、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紧密结合起来,努力推进各项农机安全责任和措施的落实。
(二)突出重点,扎实推进。要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场所和农忙季节的安全监管和监控,特别是抓好“三夏”和“三秋”农机安全生产工作。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宣传橱窗、宣传标语、“平安农机通”等宣传载体,广泛宣传“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行动要求;宣传农机法律法规、农机安全生产知识,着力提高农机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营造良好的农机安全生产社会氛围。
(四)求真务实,注重实效。坚持“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长期抓、反复抓,按照“工作深下去、执法严起来、措施落实好、事故降下来”的要求,积极探索增强农机安全监管特点规律,建立保障农机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确立务实的管理理念,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减少工作的盲目性,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确保农机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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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篇十四
按照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市20xx年农村沼气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为深入推进我县农村沼气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通过专项整治,摸清全县在用大中小型沼气工程的底数,建立沼气设施管理台账。健全农村沼气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提高安全风险防控和突发安全事件的应急能力。落实农村沼气生产者、经营者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安全防范措施,确保沼气设施安全运行。提高沼气生产风险辨识和管控能力,建立长效工作机制,遏制沼气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一)开展调查摸底,实行分类处置。各镇(街道)要尽快就辖区内由县级以上农口财政补助建设的沼气工程(户用沼气、养殖小区沼气工程、大中型沼气工程)运行和管理情况,开展摸排辨识,确认风险并登记建档,完善沼气生产业主及生产单位的基本信息。
1.统计正常运行沼气工程数量。对正常使用的农村沼气工程要建立台账、规范管理,加强沼气安全使用宣传力度,加大对业主的培训指导,督促业主加强管护,确保沼气工程安全运行。
2.摸清报废池体数量。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对达到使用年限,整体功能严重退化已无法使用的户用沼气设施,正常报废;因地震、洪水、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影响或基础塌陷等地质条件变化,导致池体严重受损、无法正常使用的农村沼气设施,作为灾毁报废;因畜禽养殖禁(限)养区划定、村庄集并、生态移民、扶贫搬迁等政策影响,致使不再具备运行条件及受交通、水利等各类工程建设影响需要拆除的户用沼气设施,作为政策性报废;由于沼气业主自行改造为水窖、污水池、厕所等造成功能转变的农村沼气设施,向相关业务单位进行转交;受业主用能条件变化、外出打工长期闲置等其他因素影响,须报废的户用沼气设施,作为其他报废。各镇(街道)要避免因荒废、闲置而导致安全事故发生,做好报废设施的安全处置工作,彻底杜绝安全隐患。
3.做好管理权限移交工作。对沼气工程因改厕等原因发生功能转变的设施进行摸底统计,按照要求做好相关管理权限移交手续及明确落实责任,确保工程安全利用。
(二)夯实主体责任,健全安全生产制度。各镇(街道)要进一步规范沼气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明确属地监管职责,落实农村沼气生产者(养殖场业主及散养户等)、经营者的安全生产主体职责,督促其健全安全生产制度,完善安全防范措施,确保沼气设施安全运行。建立健全《沼气安全生产检查制度》《沼气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沼气安全生产问题整改制度》《沼气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等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全面推行《沼气安全使用承诺书》《沼气工程安全生产告知书》《沼气安全生产隐患整改通知单》《沼气安全管理通知单》等管理制度,提高安全风险防控和突发安全事件的应急能力,加强重点区域、关键环节点的安全生产及风险隐患梳理和排查。
(三)规范作业管理,强化安全生产。各镇(街道)要规范沼气工程安全生产作业方案、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事故应急预案。沼气工程现场作业要经沼气业主或沼气生产经营单位技术人员审查通过后方可实施。不具备专业技术能力的业主或生产经营单位,聘请第三方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对作业方案和应急预案进行审查。沼气作业管理做到“九有一禁止”(九有:有辨识、有标识、有告知、有审批、有通风、有检测、有设备、有监护、有教育;一禁止:禁止盲目施救)。
(四)加大技术指导服务,加强风险隐患排查。县农业产业发展服务中心要继续加大对各类沼气工程的安全技术指导服务,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排和整改安全隐患,落实防范措施,强化风险管控措施。针对沼气工程设施日常运行、维护安全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安全标识是否齐全、沼气输送管线是否完好、用户操作是否规范、户内用气设备是否完整、进出料口盖板是否牢固、发酵设施管线是否泄露、储液池是否具备防溺水设施等。对废弃沼气工程,要按照沼气设施相关标准、办法,指导农村沼气设施业主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专业拆除、填埋或改造等安全性处置工作,消除安全隐患。同时,要密切关注新闻媒体、自媒体披露以及群众举报的沼气安全隐患信息,第一时间组织调查核实整改,排除隐患。
(一)自查自改(10月25日至11月14日前)。各镇(街道)要认真组织调查摸底工作,对照专项整治重点内容,细致排查隐患,制定管控措施,完善管理制度。全面摸底全面辨识沼气生产作业风险并建立清单台账,填写《有限空间汇总表》(附件1)。
(二)督导检查(11月15日至11月24日前)。各镇(街道)要针对排查出的风险隐患进行督导检查,逐一落实整改;对可能造成群死群伤或较大以上事故的重大风险隐患建立台账,重点监管。县农业农村局将采取随机抽查等方式对专项整治情况进行督导。各镇(街道)请于11月23日前将自查自改情况及重大隐患台账报送县农业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三)总结提升(11月25日至12月10日前)。县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专家对各镇(街道)沼气工程安全专项整治情况进行验收,填写《有限空间验收确认表》(附件2),并对全县专项整治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并于12月15日前将专项整治总结报告及《有限空间汇总表》(附件1)、《有限空间验收确认表》(附件2)报送市农业农村局。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道)要充分认识抓好沼气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强化组织领导,深入一线检查,督促生产单位搞好自查自纠,确保专项整治全面覆盖,不留死角,沼气安全生产。
(二)严格监督检查,压实主体责任。各镇(街道)要按要求对辖区内沼气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专题研究部署,迅速组织开展整治工作,对检查中发现有重大风险隐患的沼气生产单位或沼气用户,建议停产、停用、及时整改;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到期未整改或整改后仍不能满足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企业,坚决予以关闭。
(三)加强宣传,提高预防能力。各镇(街道)要加大对沼气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宣传力度,广泛宣传沼气安全生产、管理、使用、维护等方面知识,对沼气工程生产单位全面开展教育培训。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宣传栏、专题培训、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宣传沼气生产的危险性和防范事故的方法。通过培训切实提高沼气生产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事故施救、自救、自我防护能力,从源头上筑牢安全防线。
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篇十五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4月25日国家传达国家煤监局推进“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视频会精神、x月x日xx省安委会第二次全体(扩大)会议暨全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动员部署会议精神及省、市、县政府关于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安排部署,根据《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x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文件要求,经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用三年时间,持续推进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完善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提升安全基础保障能力,安全管理工作不断改进,装备水平不断提高,素质能力不断提升,有效防范化解较大及以上安全风险,消除较大及以上安全隐患,防范事故能力显著增强。
1.安全生产持续保持稳定,井下杜绝死亡事故,地面杜绝重伤及以上人身伤亡事故。
2.安全责任体系更加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更加完善。
3.完善煤矿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
4.煤矿安全基础保障能力显著提高,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明显提升。
——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标准动态达标;。
——采煤工作面基本实现智能化。
6.淘汰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设备和工艺。
7.煤矿职工学历满足要求,职工素质显著提高,安全意识明显提升。
——一般从业人员初中以上;。
——特殊工种作业人员中专以上;。
——安全管理人员大专以上,矿长和总工程师本科以上;。
——职业技能人才比例达到40%以上;。
——安全管理人员中的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比例达到15%以上。
8.劳动用工更加规范。
为加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组织领导,成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组。
组长:xxx(矿长)。
副组长:xxx(总工程师)。
xxx(安全矿长)。
xxx(生产矿长)。
xxx(机电矿长)。
xxx(矿长助理分管通防)。
成员:xxx(安全副总)。
xxx(通防副总)。
xxx(防突副总)。
xxx(地测副总)。
xxx(机电副总)。
xxx(运输副总)及各部室、区队负责人。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江海成兼任。负责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督促、协调、服务等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督查活动。
(一)成立工作领导组。
组长:xxx(矿长)。
副组长:xxx(党委书记)。
xxx(总工程师)。
xxx(安全矿长)。
xxx(生产矿长)。
xxx(机电矿长)。
xxx(矿长助理分管通防)。
成员:副总工程师及各部室、区队负责人。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三年时间,学深悟透习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深刻理解其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实践要求,自觉对标对表推进工作,以实际行动和工作成效做到两个维护;坚决以决不牺牲安全为代价的底线红线,树牢安全发展理念,把安全生产贯穿到安全管理全过程;坚决扛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坚持“三个必须”原则,按照“四铁”要求,压实党政领导干部责任、企业主体责任,确保安全平稳发展。
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篇十六
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根据《铜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计划》(铜安〔2020〕1号)、《德江县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计划》(德安〔2020〕1号)文件精神和县委、县政府的有关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切实加强全县卫健系统安全生产综合治理,坚决防止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县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稳定,经研究,决定从2020年1月起至2022年12月,开展全县卫健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强化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切实在转变理念、狠抓治本上下功夫。完善和落实责任,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上取得突破,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专项整治取得积极成效,事故总量持续下降,较大以上事故有效遏制,全县卫健系统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明显提高,地质灾害防治能力明显增强,为决胜脱贫攻坚、同步全面小康、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安全环境。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党的领导。完善党委领导、政府监管、企业负责、职工参与、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安全生产治理新格局。
2.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坚决守住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
3.坚持预防为主。强化标本兼治,实现从注重事故处理向构建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转变;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
4.坚持“四个治理”。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和源头治理,更加注重从源头上管控高危行业、从系统上治理安全风险隐患、在制度设计上推动公共安全治理的改革创新。
各医疗卫生单位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把安全生产摆到重要位置,切实解决思想认知不足、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和抓落实存在很大差距等突出问题;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健全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党委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推进安全生产由企业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加强管理转变、安全风险管控由政府推动为主向企业自主开展转变、隐患排查治理由部门行政执法为主向企业日常自查自纠转变;完善安全生产体制机制法制,大力推动科技创新,持续加强基础建设,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重点分2个专题和14个行业领域深入推动实施。
(一)专题行动。
1.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一是集中开展学习教育。各单位要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作为重大政治任务,采取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专题讲座学、个人自学等方式,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认真组织观看学习“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认真学习《习近平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分级分批组织安全监管干部和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开展轮训,推进学习教育全覆盖。二是全面系统宣传贯彻。各单位将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宣传工作重点,精心制定宣传方案,部署开展经常性、系统性宣传贯彻和主题宣讲活动。通过在报、网、端、微等平台开设专题专栏,推出重点报道、学习文章、访谈评论。要结合“安全生产月”“全国防灾减灾日”活动,设置专题展板,积极推进安全宣传“五进”。结合县安委办、县应急管理局组织编印《公众应急安全知识手册》,联合教育部门推进应急科普知识进校园、进课堂、进教材工作。结合曝光安全生产典型问题,强化警示教育,营造安全生产警钟长鸣、常抓不懈、丝毫不得放松的社会氛围。三是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各单位要认真落实《贵州省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健全定期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的会议制度。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本行业本单位领域管理的重要内容,依法依规履行安全生产部门监管责任和单位主体责任,制定科学的安全风险辨识程序和方法,切实消除盲区漏洞。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健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实行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全过程记录和闭环管理。四是防范化解安全风险。紧紧围绕建立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立安全风险评估制度,修订完善安全设防标准。突出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道路交通、消防安全、地质灾害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专项整治。落实各个环节的安全责任措施,确保万无一失。五是加强本单位负责安全生产监管干部队伍建设。2022年底,具有安全生产相关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的干部职工在职人员的占比明显上升。(各医疗卫生单位、局机关)。
2.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一是提高医疗卫生单位安全管理能力,强化医疗卫生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单位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的第一责任人法定责任。推进依法执业,严格落实法律法规、国家和地方标准和行业标准规定,推动出台《德江县医疗卫生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加强安全考核,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2021年底前各医疗卫生单位通过自身培养和市场化机制全部建立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团队。二是加强各医疗卫生单位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推进信息化系统建设应用。推动医疗卫生单位定期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危害辨识,针对危化品、特种设备、供氧供水供电、消防等重点场所和岗位,加强动态分级管理,落实风险防控措施,实现可防可控,2021年底前各医疗卫生单位建立完善的安全风险防控体系。三是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立全员参与、全岗位覆盖、全过程衔接的隐患排查机制,规范分级分类排查治理标准,明确“查什么怎么查”“做什么怎么做”,“管什么怎么管”2021年底前建立企业“一张网”信息化管理系统,做到自查自改自报,实现风险自辨自控、隐患自查自改、动态分析、全过程记录和评价,防止漏管失控。四是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建设,分行业领域明确三年建设任务,实现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的规范化。五是加强医疗卫生单位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诚信、承诺公告、举报奖励和教育培训等制度,建立健全企业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向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双报告”制度,自觉接受监督。六是落实医疗卫生单位应急处置责任,针对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特点及危害,制定卫生应急救援预案,建立专职或兼职应急救援队伍,严格遵守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卫生应急处置有关规定。(局办公室牵头,各医疗卫生单位负责)。
根据县安委会关于印发《全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计划》要求,结合全县卫健系统实际,以医院为重点,围绕消防安全、危险化学品管理、后勤管理等方面开展专项整治。
(一)对行业重点方面进行整治。
一是消防安全方面。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消防安全管理指南》,重点整治:
1.开展“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活动。参照《十三类场所消防安全自查检查要点》及相关消防安全法规和技术标准,开展“三自主两公开承诺”活动。各单位签订年度《消防安全自查承诺书》,在本单位醒目位置张贴。
2.强化重点场所消防安全治理。巩固“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检查成效,持续深化对门诊、病房、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所属集体宿舍和食堂、地下车库、出租出借房屋、老旧建筑、村卫生室等重点场所火灾隐患排査整治,梳理问题清单,对尚未整改的问题隐患跟踪督促,紧盯不放,一抓到底形成闭环。重点整治危化品存储使用不规范、电气线路老化、疏散通道不畅、消防设施缺失及损坏、电动自行车管理隐患、安全培训演练不到位等问题。各单位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加强火灾防范工作。组织实施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攻坚,实行挂图作战,逐一明确整改责任,落实死看硬守措施,力争在2020年底100%完成整改销案。
3.深化消防宣传培训。各单位要落实消防安全“三提示”(提示场所火灾危险性,提示场所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提示逃生设备器材具体放置位置和使用方法)要求。及时修订完善消防应急预案,疏散逃生、救援等预案。积极参加消防部门组织的消防业务培训,提高检查巡查能力。开展全员特别是干部职工的消防安全培训,确保所有人员达到“一懂三会”要求,提高消防安全能力。充分利用“智慧消防”系统,重点加强对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员、保安、电(气)焊工等人员进行专门培训,提高岗位履职能力。
二是危险化学品方面。根据《贵州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方案》,重点整治:
1.全面摸排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隐患。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制定的《涉及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的行业品种目录》,对目录中明确卫生健康系统3大类8种典型危险化学品(乙醇、高锰酸钾、次氯酸钠、甲醛溶液、氰化物、乙醚、医疗使用压缩氧气及液氧)进行全面排查评估,重点排查评估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和废弃处置等各环节的安全风险隐患,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分布档案,形成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一张图。县人民医院、县民族中医院力争在2022年前完成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制氧中心整体搬迁工作。
2.加强危险化学品排查整治。整治重点:(1)组织领导机构是否健全,行业指导作用是否发挥。(2)规章制度是否健全,监督检查是否落实。(3)人员资质是否合规,安全常识是否掌握。(4)存放与使用管理是否符合标准规范,日常巡查是否落实,安全防护是否有效,问题和隐患是否整改。(5)危化品事故应急准备是否落实,应急预案是否制定,演练是否定期开展,应急队伍是否健全。
三是后勤安保方面。根据《贵州省特种设备专项整治方案》,重点整治:
1.加强后勤安全管理。重点整治:(1)配电房、锅炉房、制氧间、空调机房、污水处理站等重要场所安全管理;(2)电梯安全管理;(3)办公楼、集体宿舍、病区、人员聚集等重要场所火灾防控;(4)食堂安全管理;(5)医院建筑施工、设施维护保养、地质灾害隐患等日常监管;(6)职工宿舍、出租出借场所安全管理;(7)医院老旧建筑、村卫生室、地下车库、派出医疗点、流动服务点等盲区死角安全管理。(8)加强安保建设(人员、监控设施设备、安保防护器材、安全巡查台账)。
2.强化检查整改。重点整治:(1)安全例会制度是否坚持,有无定期分析研判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制定安全生产措施;(2)安全生产检查巡查制度是否落实,每次检查有无完整的台账记录,问题整改是否落实。
3.加强教育培训。重点整治:(1)是否系统性学习培训国家卫生健康委《后勤安全管理指南》;(2)是否落实每年2次全员安全生产培训,有无组织对应知应会安全知识进行考核;(3)对新进员工安全生产培训率是否达到100%;(4)特种人员持证上岗率是否达到100%;(5)是否组织开展各类安全应急演练,员工是否具有基本应急处置能力和素质。
四是道路交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救护车管理办法》、《医院救护车使用管理的规定》等法律法规,重点整治:
1.120救护车管理。
(1)制订完善本单位120救护车辆管理制度、保养制度、保险制度、维修制度、交接班制度,建立驾驶员档案管理制度、学习制度、值班制度、登记制度,确保规范使用救护车。
(2)建立救护车使用登记台账。安排专兼职人员负责救护车使用和驾驶员基本情况登记,明确120急救车专职驾驶员(原则上持有效b、c照,驾龄3年以上),严禁非专职人员驾驶120急救车。如有多辆救护车的要一车一账、一人一档。
(3)加强救护车使用管理。救护车用于院前急救抢救、巡回医疗、转运伤病人员和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严禁挪作他用。要定期对120救护车实施消毒、保养、清洁及检查,按时检修、消毒,保持良好车况,挂牌率、参审率、检验合格率达到100%,确保二十四小时正常运行。
(4)在执行救护任务时,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救护车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使用标志灯具及警报器。要加强驾驶员的管理和培训,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严禁酒后驾驶、疲劳驾驶,做到安全行车、文明行车,确保安全运行。
(5)要建立健全救护车管理档案并定期就车辆的安全性进行技术检验,检验合格才能投入运行。救护车报废应按照国家《汽车报废标准》办理,并及时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2.公务车管理。
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出台的《公务车管理使用办法》和德江县机关事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务车管理使用的通知》等规定执行。
3.私家车管理。
(1)规范建立单位私家车管理登记台账(含有效身份证、驾驶证、机动车发动机号、保险单等复印件),制定私车管理工作制度,签订道路交通安全承诺书,严禁私车公养、私车公用。
(2)加大对私家车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个人素质和驾驶技能,遵守职业道德,不抢道、不占道,做到文明驾驶,礼让行人。
(3)要提高自身安全意识,严禁无证、无牌、无保险驾车上路,严禁闯红灯、酒后驾驶、疲劳驾驶和超员超载超速驾驶,不得从事营运性服务。
(4)各单位私家车驾驶员要对车辆进行定期维护、检验、清洁,严禁车辆“带病上路”。
五是医疗废弃物处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废物处置办法》规定,重点整治:
1.是否按照《医疗废物分类目录》规定,将医疗废物和非医疗废物进行分类收集暂存;
4.每次转运过程中,专职人员是否防护得当(口罩、帽子、手套、围裙、筒靴)等消毒防护设施设备。转运结束后,是否对暂存间进行清洗消毒,冲洗水是否进入医疗废水处理系统,并有消毒记录。
(二)对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整治。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市县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文件、规定,重点整治:(1)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分析研判安全生产形势、部署安全生产工作、研究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解决安全生产领域重大问题、推动重大事故隐患整改落实等方面存在的问题。(2)单位在安全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应急救援和安全生产能力评估“六到位”等方面存在的问题;(3)单位依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安全管理措施,有效管控安全生产风险,消除问题隐患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从2020年6月起至2022年12月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6月30日)。各单位要按照总体要求,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职责,细化措施,部署本单位安全生产专项三年整治行动工作,广泛宣传报道,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
(二)排查整治阶段(2020年7月至12)。各单位要精心组织,认真实施,及时解决问题,确保各项工作按期完成。重点把握两个时间节点:一是2020年7月至9月底,结合季度安全生产特点,聚焦本单位重点场所、重点环节开展集中整治,确保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形势平稳。二是2020年10月至12月底,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持续开展整治。
(三)集中攻坚阶段(2021年)。各单位针对排查出来的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班子成员会、调度会、推进会、协调会、攻坚会等形式,研究制定解决问题的措施办法。强力落实推进问题整改,推动建立完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过程安全风险管控能力得到明显提升。
(四)巩固提升阶段(2022年)。各单位要认真分析存在的突出安全问题,深入查找深层次原因,总结工作中的经验做法,研究提出进一步加强过程安全管理的措施。形成常态化、制度化、规划化的长效管理机制,推动卫健系统各项治理工作有序开展。同时,2022年12月20日前形成书面总结报送县卫健局办公室。
(一)各单位要认真按照方案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成立相应领导组织,建立健全专项整治工作责任制,毎项任务要分解到具体部门、落实到具体人员。
(二)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艰巨性、突发性、长期性,进一步强化问题意识、风险意识、忧患意识,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隐患,能立即整改的立即整改;一时无法彻底整改的,明确专人盯防,严格落实防控措施,跟踪督促在限定时间内整改到位,确保万无一失。
(三)整治行动期间,卫健局将采取突击检查、明查暗访、随机抽查等多种方式,加强对各单位的督查检查,特别是对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的整改实施跟踪督办、闭环管理,推动问题隐患整改落实。
(四)对整治工作落实不力的单位和个人,通过组织约谈等形式方法加强追责问责,对因责任和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发生事故单位和个人,按一票否决制度要求,取消评优评先资格;对出现重大安全事故的单位和个人,依纪依法依规从重严肃处理,杜绝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篇十七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安排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推动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扎实有效开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
四中全会。
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红线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切实在转变理念、狠抓治本上下功夫,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确保专项整治取得积极成效,全市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明显提高,严控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为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的安全生产保障。
推动全市各党委政府、行业部门和企业(单位)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把安全生产摆到重要位置,切实解决思想认知不足、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和抓落实存在很大差距等突出问题;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责任体系,强化落实党委政府领导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推动安全生产由企业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加强管理转变、安全风险管控由政府推动为主向企业自主开展转变、隐患排查治理由部门执法督促为主向企业日常自查自纠转变;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体制机制法制,大力推动科技创新,持续加强基础建设,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重点分2个专题和10个行业领域深入推动实施。
(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一是提高企业安全管理能力,制定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若干规定,强化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的第一责任人法定责任,加强安全考核,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2021年底前各重点行业领域企业通过自身培养和市场化机制全部建立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团队。二是推动企业定期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危害辨识,针对高危工艺、设备、物品、场所和岗位等,加强动态分级管理,落实风险防控措施,实现可防可控,2021年底前各类企业建立完善的安全风险防控体系。三是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规范分级分类排查治理标准,明确“查什么怎么查”“做什么怎么做”,按照国家、省、市要求推广应用企业“一张网”信息化管理系统,做到自查自改自报,实现动态分析、全过程记录和评价,防止漏管失控。四是督促企业加大安全投入,用足用好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支持安全技术设备设施改造等有关财税政策,重点用于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推进各重点行业领域机械化、信息化、智能化建设。通过实施安责险,加快建立保险机构和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等广泛参与的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五是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建设,分行业领域明确3年建设任务,突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日常化、显性化,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内生机制,实现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的规范化。六是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完善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承诺公告、举报奖励和教育培训等制度,建立健全企业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和企业职代会“双报告”制度,自觉接受监督。
(三)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一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推动各项制度措施落地见效。二是完善和落实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分级分类排查治理安全风险和隐患,2022年底前涉及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完成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三是制定完善新建化工项目准入条件及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目录,研究企业生产过程危险化学品在线量减量技术路线、储存量减量方案,严格控制涉及光气等有毒气体、硝酸铵等爆炸危险性化学品及硝化工艺的建设项目。四是积极推广应用泄漏检测、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等先进技术方法,2022年底前所有涉及硝化、氯化、氟化、重氮化、过氧化工艺装置的上下游配套装置必须实现自动化控制。
(四)非煤矿山安全整治。一是严格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企业安全生产许可,深入推进整顿关闭,2022年底前关闭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二是贯彻执行《辽宁省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监管办法》、《辽宁省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标准》,严防地下矿山中毒窒息、火灾、跑车坠罐、透水、冒顶片帮,露天矿山坍塌、爆炸等事故,严厉打击外包工程以包代管、包而不管等违法违规行为。三是认真落实八部门印发的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工作方案,落实地方领导干部尾矿库安全包保责任制,严格控制增量、减少存量,2020年起尾矿库数量原则上只减不增,2021年底全面完成“头顶库”治理,2022年底前尾矿库在线监测系统安装达到100%。四是严密管控重大安全风险,重点管控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尾矿库“头顶库”、采空区、高风险环节安全风险,建立完善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五是推动各县(市)区建立非煤矿山“五化”示范矿山,推进以“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为核心的安全技术改造,提高本质安全水平。
(五)消防安全整治。一是聚焦高风险场所。组织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和重大火灾隐患攻坚整治,提升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管理水平,开展石化储存、易燃易爆单位,危化品企业消防安全能力建设,2022年底前实现标准化、规范化管理。二是聚焦重点行业领域。组织开展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和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推行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集中整治行业消防安全问题,指导制定实施“一城一策、一区一策”消防车通道治理方案,2022年底前分类分批完成督办整改。三是聚焦火灾防控薄弱环节。抓好老旧场所突出风险治理,打牢乡村地区火灾防控基础,2022年底前以街道(乡镇)为单位,老旧场所基本落实火灾风险差异化防控措施。四是聚焦新风险、新兴领域。抓好新材料、新业态突出风险治理,加强电动汽车和电动自行车管理,实施消防信息化管理能力提升工程,2022年,居民住宅区全部落实电动自行车集中管理要求措施,分级建成城市消防大数据库。
(六)道路运输安全整治。一是深入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加强事故多发点段隐患排查整治,科学规范设置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和交通管理设施。加快临水临崖、连续长陡下坡、急弯陡坡等隐患路段和危桥改造整治。巩固提升县乡公路安全隐患治理效果。全面提升冰雪天气铲雪除冰能力,推进团雾多发路段科学管控,深化农村公路平交路口“千灯万带”示范工程,推进实施干线公路灾害防治工程,全面清理整治农村“马路市场”。二是依法加强对老旧客车和卧铺客车的重点监管,推动公交车安装驾驶区隔离设施,进一步提高大中型客车车身结构强度、座椅安装强度,增强车辆高速行驶稳定性、抗倾覆性和防爆胎能力;提高重载货车动力性能和制动性能,加强对货车辅助制动装置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治超信息监管系统,严格落实治超“一超四罚”措施,深化“百吨王”专项整治,2022年基本消除货车非法改装、“大吨小标”等违法违规突出问题。三是加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重点整治常压液体危险货物不合规罐车、非法夹带运输等违法违规行为,强化危险货物托运、承运、装卸、车辆运行等全链条安全监管。四是督促运输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强化重点领域车辆运输安全治理,加强运输车辆和驾驶人动态监管,提升动态监控安装率、入网率和上线率,督促客运车辆司乘人员规范使用安全带,严格旅游客运安全全过程、全链条监管,对存在重大隐患的运输企业实施挂牌督办,持续深化“高危风险企业”“终生禁驾人员”等曝光行动。五是加强部门协同配合和信息共享,依法严查严处客运车辆超速、超员、疲劳驾驶、动态监控装置应装未装、人为关闭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清查“黑服务区”“黑站点”“黑企业”“黑车”。
(七)交通运输(铁路、邮政、水上和渔业船舶安全整治。一是开展铁路沿线环境安全专项整治,加大对侵入铁路限界安全隐患和铁路沿线保护区内违法行为整治,全面划定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健全完善长效工作机制,落实铁路沿线环境安全治理各方责任,依法查处违规行为;开展危险货物运输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法托运、违规承运危险货物行为,整治危险货物储存场所。二是开展公铁水并行交汇地段安全专项整治,强化安全防护设施设置与管理,严厉打击危及铁路运营安全的机动车违章驾驶行为。三是加强寄递渠道安全整治,升级收寄验视、实名收寄、过机安检“三位一体”防控模式,坚决将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物品等禁止寄递物品堵截在寄递渠道之外;强化寄递企业安全生产基础能力建设,加强火灾、车辆安全、作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深化寄递安全综合治理,健全联合监管机制和应急管理机制,严格落实部门监管、属地管理和企业主体“三个责任”。四是加强商渔船防碰撞安全整治。加强辖区商渔船碰撞事故的原因分析,采取针对性的措施遏制商渔船碰撞事故发生。加强相关部门沟通合作,加大对商渔船船员的安全教育,加大对船员航行避碰等专业技术的培训,保证船员持证、适任上岗。督促商渔船船员按规定开启和使用船舶自动识别系统,强化航道动态管控和动态干预。严厉惩处商渔船碰撞事故中的肇事逃逸行为,涉嫌犯罪的,依法依规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五是加强综合交通枢纽运营管理,健全综合交通枢纽安全监管协调沟通工作机制,强化运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加强设施设备维修及更新改造,提升设施设备运行可靠性;六是强化“拖网、刺网、潜捕”三类隐患特别突出渔船和渔港水域安全监管,开展以渔船脱检脱管、船舶不适航、船员不适任和“脱编作业”为重点的专项整治,严厉打击渔船超员超载、超风级超航区冒险航行作业行为。
(九)工业园区等功能区安全整治。一是完善工业园区等功能区监管体制机制,明确职责分工,配齐配强专业执法力量,落实地方和部门监管责任;推进工业园区智慧化进程,2022年底前园区集约化可视化安全监管信息共享平台建成率100%。二是制定工业园区安全生产源头管控,规范工业园区规划布局,严格进园入园项目准入,合理布局工业园区内企业,完善公共设施,进一步提升工业园区本质安全水平。三是建立工业园区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开展工业园区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估,按照“一园一策”原则,限期整改提升,有序推进工业园区封闭化管理。四是深化整治冶金类工业园区安全隐患,加强仓储物流园区等安全管理。
(十)危险废物等安全整治。一是全面开展危险废物排查,建立规范化的危险废物清单台账,对属性不明的固体废物进行鉴别鉴定,重点整治化工企业、危险化学品单位等可能存在的违规堆存、随意倾倒、私自填埋危险废物等问题,确保危险废物贮存、运输、处置安全。二是完善危险废物管理机制。建立完善危险废物由产生到处置各环节联单制度,建立部门联动、区域协作、重大案件会商督办制度,形成覆盖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转移、运输、利用、处置等全过程的监管体系,加大打击故意隐瞒、偷放偷排或违法违规处置危险废物违法犯罪行为力度。三是加强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建设。科学制定并实施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规划,消除处置能力瓶颈,严防因处置不及时造成的安全风险。四是督促企业对重点环保设施和项目组织安全风险评估论证和隐患排查治理,形成问题清单,制定防范措施并组织实施。
(十一)特种设备安全整治。一是推动特种设备安全责任落实。强化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检验检测机构落实检验责任,积极推动建立安委会框架下的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协调机构。二是强化特种设备生产源头隐患治理。开展特种设备生产单位隐患排查,加强关键环节高风险整治,开展危化品相关移动式压力容器(含气瓶)充装单位安全专项整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起重机械制造环节专项抽查。三是整治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突出风险。持续开展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隐患专项整治,抓好重点行业特种设备使用,突出风险治理,加快推进全市特种设备使用企业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加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安全工作。四是集中开展检验检测机构隐患治理。开展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环节隐患排查,加大执法稽查力度,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查处。五是打牢特种设备安全防控基础。加强特种设备安全机制建设,推进电梯监管改革工作,提升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检验人员和监察人员水平。六是强化特种设备监管信息化建设。构建电梯全生命周期可追溯体系,应用特种设备动态监管系统,推进特种设备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
(十二)涉爆粉尘安全整治。一是强化安全源头管控。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加强建设项目“三同时”管理。形成监管合力,防止失管漏管,提升执法效率。二是构建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立健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严格精准监管执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三是提高企业防范化解安全风险能力,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管理团队,强化安全教育培训,持续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2022年底前,存在10人以上涉爆粉尘作业场所的企业,以及规模以上企业全部完成安全标准化创建。四是深入开展粉尘危害专项治理。扎实开展粉尘危害严重行业领域重点职业病的职业健康核心指标监测,督促用人单位落实粉尘防控主体责任,确保实现治理目标。
构建洁净型煤推广使用全过程的安全风险防控机制,落实炉具、燃料等采购、检验、运输、储存、使用等环节安全责任,督促有关部门进村入户排查洁净型煤炉具密封不严、积灰堵塞、排气不畅、私自加盖密封盖等问题隐患,积极推广使用一氧化碳浓度报警等安全装置。充分发挥乡镇街道、村屯社区等基层宣传阵地作用,通过如何宣传、集中培训、张贴条幅标语、农村广播喇叭等形式,加大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力度,切实提高群众安全意识,严防一氧化碳中毒等事故发生。以上实施方案由相关部门具体制定(附后),其他有关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方案由有关部门另行制定。
从2020年6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6月至7月)。印发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实施方案和各专题、专项整治方案;召开会议对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进行动员部署。各有关部门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或任务分解方案,对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作出具体安排。
(二)排查整治(2020年8月至12月)。各有关部门要针对近年来特别是今年复工复产过程中发生的事故,深入开展原因分析,举一反三、立行立改,组织对重点单位、重要场所、关键环节的风险隐患开展全面深入细致的排查治理,同时,研究制定相关对策措施,明确工作任务和工作目标,建立风险清单、隐患和问题清单、任务和措施清单、成果清单等“四个清单”,并加快推进实施,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其中:风险清单要明确风险点位(或单位)、风险等级及采取的管控措施;隐患和问题清单要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任务和措施清单要明确牵头单位和推进的时间表、路线图;成果清单要明确专项整治期间依据的法规、规章、标准、制度及创新措施、亮点工作等。
(三)集中攻坚(2021年)。动态更新“四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召开现场推进会、“开小灶”、推广经验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相关治理措施,建立健全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022年)。深入分析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并结合党的十八大以来安全生产重要理论和经验做法,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相关法规标准和政策措施,形成一批制度成果,健全安全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制度体系。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凌源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市政府分管领导任常务副组长,其他副县级领导任副组长,市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统一领导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应急管理局,从市直有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专项整治推进工作专班,具体承担专项整治的综合协调、检查督导、宣传发动、政策研究、综合保障等工作。各部门单位要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做好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重要性,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和工作专班,强化领导责任,积极担当作为,层层抓好组织实施,绝不能只重发展不顾安全,更不能将其视为无关痛痒的事,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要切实加强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动态检查和过程监督,并将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和党政领导干部绩效考核。
(二)完善法规制度。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解决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认真贯彻国家工作部署,积极落实安全生产法规规章、地方标准、行业标准,推动建立安全生产公益诉讼制度,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建立企业生产经营责任全过程追溯制度,落实事故结案一年内整改评估公开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升级评审管理制度,推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管理使用办法和审计监督机制。
(三)细化推进措施。各牵头部门在制定实施方案的同时,梳理制定工作任务分解表,明确每项任务的成果形式、牵头部门、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并由市安委会办公室汇总后下发。要综合运用考核、通报、约谈、警示、曝光、奖惩等措施,督促各责任部门按期、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实在在成效。
(四)改进监管方式。各有关部门要实施分级分类精准化执法、差异化管理,防止简单化、“一刀切”。深入开展“四不两直”明察暗访、异地交叉检查,对重点问题、重大隐患盯住不放、一抓到底、彻底解决。强化监管执法与指导服务相结合,在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的同时,组织专家组开展精准指导服务,实行远程“会诊”、“体检”与上门服务相结合,帮助企业解决安全生产难题;督促企业自查自纠,对企业主动发现、自觉报告的问题隐患,重点实行跟踪指导服务。充分运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积极开展以案释法,加强宣传教育,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业职工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五)健全工作机制。建立信息报送机制,每季度调度一次专项整治推进情况,包括“四个清单”更新情况、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存在的突出问题、典型做法以及阶段性工作总结等。建立督查督办机制,市安委会成立专项整治综合督查组,从实施方案印发开始,对专项整治部署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重大问题、重大隐患实施挂牌督办。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市安委办根据各部门提交的跨部门突出问题、重大隐患及重大非法违法行为等,牵头协调建立联合执法工作机制,进行联合执法查处;市直各有关部门可自行协调建立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对相关行业领域开展联合执法。建立数据共享机制,市安委会办公室牵头建立风险、隐患、措施、成果等数据共享机制,为各相关单位防范安全风险及开展联合执法、共享工作成果提供参考。
(六)强化保障能力。完善支持安全生产工作政策体系,强化各级财政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经费保障,优化支出结构,向重点行业领域风险防控、事故隐患消除工作倾斜。按照省应急厅要求配合建立安全风险监测监控支撑机构,加快推进“互联网+安全监管”模式,完善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推行应用执法手册app。在高危行业领域全面实施安责险制度,推动保险机构落实事故预防技术规范,切实发挥参与风险评估管控和事故预防功能。
(七)严格问效问责。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本系统专项整治的监督,建立和落实与纪检监察机关安全生产违法违纪问题线索移交查办工作机制,对整治工作不负责、不作为,分工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重大问题隐患悬而不决,逾期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坚决问责。对因整治工作失职渎职、造成事故发生的,移交司法部门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八)及时报送材料。自专项整治工作开始起,每年3月25日、6月25日、9月25日前报送本季度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和“四个清单”,12月25日报送本年度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市安委会办公室汇总后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和朝阳市安委办报送工作情况。2022年10月,市安委会办公室对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进行全面总结评估,提请市安委会审议后,报市委、市政府和朝阳市安委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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