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专业1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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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专业1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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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签订合同,各方当事人可以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确保交易的顺利进行。合同的签署需要双方经过认真仔细地阅读和理解后进行。如果您需要寻找一份专业的合同范本或示例,以下是一些供您参考的资源。

劳动合同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篇一

规章制度、劳动合同、集体合同,都是确立劳资双方权利和义务的重要依据、规范劳动行为的准则、协调劳动关系的重要制度,并成为企业调整劳动关系的三大支柱。因此,从三者的目的来看,具有一致性,均是为调整企业劳动关系而存在的。但是,三者的区别也是明显的,具体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参与主体和制定要求不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规章制度制定也是劳资双方共同决定的事项,需要经过***程序,最后通过平等协商程序确定。但是,规章制度制定时对劳资双方“共决”的要求比较低。《劳动合同法》第4条第2款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从这一规定可以看出,企业制定规章制度时需要将企业起草的规章制度草案交由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而不是由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 ;员工讨论后,让员工提意见和方案,最后由企业和工会或职工代表通过平等协商确定。集体合同的制定需要劳资双方共同决定,其劳资“共决”的程度比规章制度要高。《劳动合同法》第51条规定:“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通过平等协商,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可以订立集体合同。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 这里法律要求集体合同草案应该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显然,集体合同所要求的“讨论通过”比规章制度所要求的“讨论”在“共决”程度要高。劳动合同订立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双方法律行为,缺少任何一方就无法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内容均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共同确定,因此,劳资双方在劳动合同事项上的“共决”程度更高,且是用人单位与单个劳动者进行“共决”。

2、内容指向不同。规章制度、劳动合同、集体合同都会涉及到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等内容。但是,三者的内容指向与侧重点是不同的。劳动合同中的内容是企业与单个劳动者约定的事项。集体合同与规章制度的事项一般来说都是适用企业和全体劳动者之间的事项。就同一问题而言,集体合同与规章制度的侧重点是不同的。比如,对于工作时间事项的规定,集体合同侧重于工时标准以及延长时间的工作要求,主要目的是对劳动者在工作时间上进行保护,而规章制度侧重于规定实行哪一种工时制度、上下班时间以及违反规定的处理等,主要目的是要求员工遵守工作时间。再如休假制度,集体合同和规章制度也都会涉及,集体合同主要侧重于为劳动者享有各类假期提供保障,而规章制度主要侧重于员工请假的手续、要求以及违反的后果等。

3、实施方式不同。规章制度的实施主要靠企业通过奖励和惩罚两种手段来落实,在实践中,一般是通过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来督促员工遵守规章制度的自觉性,维护正常的生产工作秩序。劳动合同、集体合同作为双方的协议,主要靠协议的约束力来确保落实。

4、效力范围不同。规章制度的内容是集体性的,它的效力范围也是整个企业,对象是全体员工。集体合同的效力范围一般也是适用整个企业,针对特定群体的集体合同仅适用特定的群体,如企业内部的女员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仅适用企业内部的女员工。劳动合同的效力仅适用于企业的单个劳动者,对其他劳动者无法发生法律效力。

5、效力等级不同。规章制度、集体合同、劳动合同的`效力等级如何?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法律问题,理清三者之间的关系对于处理劳动争议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首先,如果规章制度与劳动合同、集体合同规定的事项不一样,那么三者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因为从法律规定来看,规章制度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都具有法律效力,三者对不同的事项作出不同规定的,各自在各自的范围内适用。其次,如果规章制度与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对同一事项作出规定且规定的内容不一致定的,三者的效力哪个高呢?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16条给出了明确的答案,即:“用人单位制定的内部规章制度与集体合同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不一致,劳动者请求优先适用合同约定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对于这个规定给出的原因是,确定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的优先适用效力,主要目的是为了防止用人单位、特别是企业的经营管理者不正当行使劳动用工管理权,借少数人的***侵害多数职工依法享有的***权利,从而倡导运用协商对话、集体谈判的机制建立***劳动关系,维护和推行集体劳动合同制,促进劳动力市场管理秩序的规范。

案例:王小姐于2003年12月29日进入某外资公司工作,合同期3年。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约定,每年年底,公司将对其进行业绩考评,并根据考评的结果发放当年的年终奖。2005年12月,该公司人事经理召集部分职工代表,经过充分协商、讨论,制订了新的年终奖制度,并通过公司的公告栏进行了公示。新制度规定,从2006年1月1日起,公司将根据员工的工作时间实行年底双薪制度,即只要当年工作时间满12个月,且至当年12月31日仍在职的员工,就可以获得年底双薪作为奖励。旧的年终考评奖励制度将不再执行。2006年11月28日,公司通知王小姐,双方的劳动合同将于12月28日终止,公司将不再与其续签劳动合同。王小姐应允,但要求公司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她当年的年终考评奖金,公司只同意按照王小姐的实际工作时间,支付了王小姐12月份的工资,按照新的年终双薪制度,拒绝支付王小姐任何年终奖金。王小姐认为,虽然新的规章制度实行年底双薪制度,但是自己和单位的劳动合同签订在前,而规章制度更改在后,单位仍应该按照双方劳动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况且,自己也为公司干满了一年。公司方认为,虽然公司和王小姐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了年终考评奖金,但是公司已采用了新的年终双薪制度来代替旧的年终考评奖金制度,并将新制度纳入了规章制度中,公司还公示了《关于实行新的年终奖制度的通知》。王小姐早已知道,但从来没有提过任何反对意见,应该视为对新制度的默认。而根据新的规定,只有当年工作时间满12个月,并且至当年12月31日仍在职的员工,才可以获得年底双薪作为奖励。由于王小姐不符合当年12月31日仍在职的员工条件,因此不同意支付王小姐任何年终奖金。双方争议不下,王小姐将公司告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委支持公司的意见,驳回王小姐的仲裁请求,王小姐不服,诉至法院。法院审理后认为,虽然单位以规章制度的方式对年终奖励制度进行了变更,并且程序合法有效;但由于年终考评奖励制度属于双方当事人协商签订的劳动合同条款,而规章制度虽经***协商程序,但属于用人单位单方制订的。因此其效力应低于合同条款。支持了王小姐的诉讼请求。

《劳动合同法下的企业规章制度制定与风险防范》简介

《劳动合同法》所秉承的向弱者倾斜的立法精神使企业劳动用工受到诸多严格规制。未来企业劳动用工的模式必须从目前的消极、被动的管理转变到积极、主动的管理。积极、主动的管理的关键一环就是要建立一套适合企业自身需要的规章制度。企业劳动用工管理的重心应放在自身规章制度的制定和完善上。企业规章制度与劳动合同、集体合同、法规政策共同构成了劳动用工管理的主要依据,所不同的是,企业规章制度可以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上体现企业的意志,使企业在劳动用工管理中占据主动地位。如果企业没有规章制度或者规章制度不完善,必定会在劳动用工管理中四处碰壁,也必定会劳动争议仲裁、诉讼中“栽跟头”。为帮助企业建立和完善劳动人事规章制度,作者将平时讲课的内容进行整理,并吸收了在讲课过程中企业普遍关心和困惑的问题,结合自己为知名企业起草、审核、修订规章制度之经验,倾心推出了这本《企业规章制度制定技巧与风险防范》。本书的内容有六部分构成:第一章是“为什么要制定规章制度”,主要阐述《劳动合同法》时代企业规章制度的重要性;第二章是“什么是规章制度”,主要介绍规章制度的含义、特点、地位、效力等;第三章是“如何制定合法有效的规章制度”,主要介绍规章制度制定法律要求、技术要求及应注意的问题;第四章是“如何制定完善的规章制度”,主要阐述规章制度框架结构、制作要点及实例参考;第五章是“如何制定适时的规章制度”,主要介绍规章制度审查和修订;第六章是“如何运用规章制度”,主要介绍规章制度的执行与违纪员工的处罚。全书既有法律条文的解读,也有案例分析,另外附有大量的劳动人事规章制度实用范本,以期达到“授人以鱼”的同时又“授之以渔”。

劳动合同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篇二

第一条为规范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的行为,维护劳动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杭州市劳动合同条例》,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修订本制度。

第二条劳动合同是公司与公司职工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建立劳动关系必须订立劳动合同。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范围:公司所有职工劳动合同的管理,其中有独立法人资格单位职工的劳动合同一旦变更,不再适用本管理制度。

第四条本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是劳动合同的组成部分。其中职工岗位说明书,安全生产责任制,《公司职工奖惩制度》等制约双方应严格遵守。

第五条本公司劳动合同的管理主要由人力资源部和各基层单位的劳动人事管理部门负责。

第六条人力资源部职责:

二、负责经办公司属各单位职工劳动合同的签订,续订,变更,终止和解除等对外业务;

三、对各基层单位劳动人事管理部门执行本制度的情况进行指导,监督检查。

第七条各基层单位劳动人事管理部门职责:

一、负责本单位所有人员劳动合同的管理,提出劳动合同的签订,续订,变更,终止和解除等意见,并准备好相关资料上报人力资源部。

二、建立劳动合同管理台帐,对本单位职工的基本情况,实际工作年限,劳动合同期限,劳动合同中的约定条款等进行动态管理,并记录职工履行劳动合同情况,主要是其个人工资,休假,保险福利,加班及奖惩等有关资料。

三、落实劳动合同管理工作的责任制。指定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本单位劳动合同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八条公司各级工会指导,帮助职工和公司订立劳动合同,并对双方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的情况依法进行监督。

劳动合同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篇三

增强全体职工主人翁责任感,发扬爱公司如家的思想,加强劳动管理,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提高经济效益,促进企业发展,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职工劳动纪律,有关规定如下:

1、严格的纪律是组织的和指挥生产活动的高效工作的前提条件。

2、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并遵守公司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及有关规定。

3、按规定时间下班,不迟到早退、旷工,不提前下班洗手,自觉执行考勤制度,不代人打卡。

4、出满勤,干满点,工作时间集中精力,精心操作。

5、上班时聚精会神,不打瞌睡、不嬉戏打闹、不串岗聊天、不看无关书报,努力完成工作任务,力争高质量高产量。

6、工作中不推委扯皮,勇于承担责任。

7、精诚团结,通力合作,积极配合他人的相关工作。

8、爱护公司的财物,不蹬、座、靠产品及其它设施和物品。

9、严禁徇私舞弊,不利用公司设备或原材料干私活,以及搞第二职业。

10、讲究文明礼貌,上班穿戴整洁,不准赤膊上班,禁止穿拖鞋去上班,上班必须穿工作服和工作鞋。

劳动合同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篇四

为强化劳动纪律管理,增强员工劳动纪律性,特制定员工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一、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1、上班不迟到,不早退,不脱岗,不溜岗,不睡岗,违者每次罚当事人20元;

2、上班必须按公司规定正确穿戴劳保用品特别是安全帽,违者每次罚50元;

3、禁止员工酒后上班,违者每次罚200元;

4、上班时间禁止做与生产、工作无关的私事,违者每次罚20元。

违反以上规定除处罚当事人外同时对违纪者的直接上级按处罚金额的50%进行处罚。迟到、早退、脱岗、窜岗、睡岗30分钟以上者当天(班)一律按旷工处理。

5、员工在工作日中间原则上不饮酒,如确因工作需要(须经分管领导同意)饮酒后原则上应不再上班。违者可给予批评或处以50元/次的经济处罚。

6、严禁员工打架斗殴,不管何种原因,只要一经发现查实即处以200元/人次的罚款,情节较严重、触犯治安管理条例或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7、旷工违纪者,旷工期间考勤不计,另旷工1天扣发三日工资。如全月旷工累计达3天及以上者,扣发当月10天工资及全部奖金,并处留厂查看处分,连续旷工7天或全年累计达30天以上者直接予以除名处理,旷工7天扣罚一月工资并赔偿其因旷工造成生产计划秩序不能正常进行所造成的必要损失。

8、员工偷窃、转移或其它方式占有公司或他人财物的除负责全额赔偿损失外,并扣发当月的全部的工资奖金,一律予以开除。触犯治安管理条例或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9、对危害企业财产和员工生命安全、破坏企业生产工作秩序和治安的行为视而不见、不制止、不敢挺身而出、不发挥应有的作用,给企业造成损失者,经调查核实后,视情节给予扣款、调离岗位、降级、降职处分。属专职工作人员失职者,从重或加重处罚。

10、员工违反劳动纪律,造成企业经济损失的,根据其情节对经济损失进行赔偿。

11、员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或在员工中造成极为不利的影响,可根据公司有关规定,对其作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留用察看、开除的处分,并记入员工个人档案。

12、以上未列及的可参照公司其它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触犯治安管理条例或国家法律的一律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存在以下违规行为的,企业可以给予警告一次、罚款30元处理:

3、员工车辆(自行车、摩托车、汽车)不按企业指定方式、区域停放,乱停放的;

6、不服从企业合法合理的正常调动和工作安排的;

7、 不按规定确定产品状态标识或者自行改动状态标识,造成生产混乱的;

8、 未经许可,非对应职能人员进入企业的重要场合,影响正常的生产秩序的。重要的场合包括例如食堂后厨、仓库、财务部门等。

9、 工作期间溜岗、串岗;离岗超过5分钟至 30分钟内的视为迟到;

10、 工作期间,消极怠工,吃零食,打闹嬉戏或进行娱乐活动,大声喧哗干扰他人工作等的。

11、 没有健康的卫生习惯,破坏企业环境卫生的;

12、 不爱护公物,浪费企业机器设备、工具、物料,损失轻微的;

13、 员工不按规定做好日常的机器、设备的保养工作的;

14、 操作机器、设备时,不遵守技术操作规程的;

16、 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不立即采取应急措施,造成企业损失的;

18、 下班时不整理作业现场,搞好工作场地卫生,关好门、窗的;存在以下行为的,企业可以给予记过一次、罚款50元内处理:

1、警告达到二次的;

3、在考勤上弄虚作假的;

4、无理取闹,造谣生事、谩骂吵架的;

5、接到生产或质量或安全等问题的整改要求后,未在规定时间内落实整改的;

7、上班时间出厂,没办理规定手续,私自出厂的;

8、没有物资放行单,携带有企业财产的;

10、 上班时间私自回宿舍这单人次存在以下违规行为的,企业可以认定严重违纪,造成损失的,可以认定重大过失并处罚款100元:

1、 记过达到三次的;

2、连续或一个月内旷工累计三天或以上者,认定为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矿工除按规定扣发工资以外可视情节按本规定给予加罚)。

3、工作期间打架闹-事,严重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秩序的;

4、 严禁酒后进厂返工,对于有明显饮酒迹象的,值班保安有权拒绝入内;

5、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主义道德规范,令企业蒙受声誉或利益的损失者;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或被依法实施劳动教养的。

7、盗窃、贪污或用职权营私舞弊,使企业蒙受重大损失者,应记重大过失。

8、故意损坏企业财物,金额达到200元人民币或以上的;

9、经认定煽动员工怠工的指使者。

10、 员工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企业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经企业提出后不改正者。

1、 弘扬正气,见义勇为,救死扶伤。立功者;

2、 助人为乐,拾金(物)不昧者,行为足以嘉奖或立功者;

3、 及时发现并揭发徇私、舞弊,避免企业的损失。嘉奖或立功;

4、 根据企业的状况,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嘉奖或立功;

8、 工作岗位中能发现潜在的安全隐患,及时向主管部门提出并得以认定,嘉奖或立功;

劳动纪律行政处分内容

一 、 职工在工作时间应当做到:

1、不妨碍正常的组织、指挥;

2、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

3、不睡岗、不串岗、不脱岗;

4、不酒后上岗;

5、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6、不违章指挥,不违章蛮干;

7、不打架斗殴,不无理取闹影响正常工作;

8、不聚众赌博;

9、不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

10、不起哄滋事;

11、不准在员工中散布自由主义及影响安定团结的言论;

12、不准组织工人停工和存在某种抗-议的情况出现。

二 、对于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职工,经批评教育不改的,应当分别情况给予行政处分(警告,记过,降(职)级,留用查看,辞退,开除等)以及经济处罚(处罚同上):

4、工作不负责任,损坏机器、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

5、犯有其他严重错误的。

职工有上述行为,情节特别严重,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惩处。

三、处分的目的:严明纪律,规范管理。

四、 处分的原则:依据事实,惩责相当。

五、 对职工的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降(职)级,辞退,开除。在给予上述行政处分的同时,依据奖惩规定给予一次性经济处罚 。

六、 处分条件

12、其他方面违反纪律,其性质、情节同上列违纪行为相当的,分别给予警告至除名处分。

七、 对职工给予辞退和开除处分,须经主管副总经理以上级别参加的会议讨论通过或报副总经理级以上领导审批。

八、 对于受到撤职处分的职工,同时降低其工资级别。

九、 给予职工行政处分,必须弄清事实,取得证据,经过会议讨论通过或宣布。

十、 职工受到行政处分、经济处罚或者被除名,公司应当书面通知本人,并且记入本人档案。

对受处分者应当说服教育,热情帮助,做好思想工作,不得歧视、侮辱。

领导责任和纪律监察

一、 各级领导负有维护纪律的直接责任。

各级领导应当以身作则,严于律己,严格遵守和执行纪律;经常对部属进行纪律教育,增强职工的纪律观念;有针对性地进行纪律整顿,解决本部门在纪律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各级领导应当对下级实施纪律监察,并自觉接受上级的监察以及下级和群众的监督。对发现违纪行为制止不力或者不予制止的,应当给予批评或者给予处分;对带头违反纪律的,应当从重给予处分。

二、 各级领导必须按照公司各项管理制度加强管理,严明纪律,因管理不善造成下属严重违纪的,负领导责任,应当给予批评或者给予处分。

休假种类和请假程序

一、 员工请假分为病假、事假、婚假、丧假、产假、公伤假、年休假共7种,可按以下规定办理。

1、病假:因病须治疗或休养者可请病假,每年累计不得超过30天,30天以上需报公司总经理审批或总经理办公会审议,病假期间没有工资。

2、事假:因私事需处理者,可请事假,每年累计不得超过15天,事假期间没有工资。

(1)部门(车间、科室为部门)最多有三天之内请假批准权限。

(2)超过三天(不含三天),10天以内者,需报主管副总经理批准,超过十天报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人批准。

3、婚假:本人结婚按规定享有婚假10天。

4、丧假:祖父母、父母或其配偶丧亡者,可请假5天,外祖父母或者其配偶之父母或子女丧亡者,可请假3天丧假丧。

5、产假:

(1)女职工生育假期为3个月,。

(2)女职工为生育难产的,延长产假15天,多胎生育者,延长产假15天,最多延长15天。

(3)妊娠流产者给予产假15天。

6、工伤假:因公受伤可请公伤假,假期依医院诊断情况决定。

7、年休假:公司外聘特殊工种人员可申请年休假,年休假最多不超过15天。

二、 请假

1、请假逾期不办理相应手续者,均以旷工论处,但因患重病非短期内所能治愈,经医院证明属实者,可视病况补办手续,最多一次15天,事假逾期系因特别或意外事故者经领导批准可以补办手续,最多一次7天。

2、员工请假原则上均应本人办理请假手续,病假在3日以上者,应附正规医院证明,工伤假应附指定医院证明,凡未经请假或请假不准而未到者,以旷工论处。

3、员工突发事件或急病不能事先请假者,应利用电话或者其他方

法迅速报告。

节 假

1、元旦(1月1日)1天

2、春节(除夕、农历正月初一、初二)3天

3、劳动节(5月1日)1天

4、国庆节(10月1日、10月2日、10月3日)3天

5、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各放假1天

员工聘用、岗位管理与离职

一、 新员工招聘管理

1、 本公司所需员工,一律按照公开、公平、公正之原则公开面向社会招聘或内部晋升。

2、 本公司聘用各级员工以学识、品德、能力、经验适合于工作岗位需要为原则。

3、 新进员工的聘用,根据业务需要,由各部门填报《人才招聘申请表》报公司办公室统一安排招聘;公司办公室将在收到简历后进行简历筛选及初试,合格者办公室将安排相关部门进行复试,部门负责人以上级别或有特别需求者须经过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第三次复试后方可录用。

4、 复试合格者公司办公室将对其学历证明等进行资格审查并通知其到会从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5、 新进员工通过审核及体检后,经公司领导签署同意聘用意见后,由公司办公室办理试用手续,试用期为一个月,员工试用期内原则上不准请假。

6、 新进员工入职前应接受入职培训,并办理入职手续。

7、 部门负责人及其他高级职员的招聘,由公司副总经理提出申请,经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二、 岗位管理

1、 公司办公室与新进员工签订《劳动合同》,首签期限及所含试用期期限的比例按《劳动法》有关规定办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除特别在劳动合同中注明者外,一般员工试用期为1-3个月,员工在试用期内品行或能力欠佳不适合工作者,公司可随时停止试用。表现优异之员工可由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经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在试用期申请提前转正。试用期内累计迟到、早退6次(含)以上、累计病、事假3天以上者,不得提前转正。

2、公司基于工作上的需要,可调动员工的职务或工作地点。各单位负责人依其管辖内所属员工的工作态度、学识和能力,可向公司办公室进行推荐。经主管副总经理批准签字后由公司办公室填写《岗位调动单》并下达至员工本人。调岗员工接到调任通知后,按要求需在2个工作日内快办理交接手续就任新职。

三、 解除劳动合同

本公司通过以下途径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1、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2、提前书面通知解除劳动合同;

3、员工辞职。

( 1 )、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在下列情况下,本公司有权立即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合同而无任何经济补偿,并有权视情况要求赔偿或给 予相应的经济处罚:

a、 疏忽职守或违章操作或擅离职守导致公司或他人生命财产蒙受损害者;

c、涂改重要文件或损坏重要公物者;

f、连续旷工或全年累计旷工触犯规定者;

g、偷窃、侵犯他人或公司财物,经查属实者;

h、滥用职权、违反政策法规、财经纪律,使公司遭受重大损失者;

i、故意煽动员工罢工或罢工者;

k、参加非法组织者;

m、违反公司纪律被记过三次以上者;

( 2 )、员工符合下述情况之一的属于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公司可以依照《劳动法》和《聘用合同》的规定单方面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关系。

a.违反公司劳动纪律,给公司带来较大的经济损失或商誉损失的;

b.蓄意或轻率导致公司设备或物品材料较大损失者;

c.不服从领导合理安排,屡劝不听者;

d.对公司/部门组织的培训,无部门负责人的同意或正当理由,累计三次不参加培训的;

e.未履行公司规定请假手续不到岗或超过请假期7天不到岗也未有任何书面说明的;

f.犯有其它严重错误,符合解聘条件的员工,按照公司及各部门具体规章制度规定执行。

( 3 )、员工辞职

a.正式员工辞职须提前一个月向本部门经理提交辞职报告并填写《员工离职申请表》,报公司办公室备案,在本公司有辞职记录的原则上不在聘用,经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后生效。

b 试用期员工辞职须提前一周向本部门经理提交辞职报告,并公司办公室备案。

c员工在离职通知期内与各有关部门办理清楚所有离职手续,如员工有欠公司财物款的,须在离开公司前还清所欠所有财物,如员工在辞职前给公司造成了一定的财产损坏或经济损失,须在离开公司之前依照相关规定给予公司相应赔偿,公司并保留向其继续追讨的权利;由员工本人提出辞职解除劳动合同的,本公司不支付其经济补偿金。

d未按以上相关要求办理辞职,公司有权追罚其因强硬辞职造成生产秩序混乱所产生的损失。

四、 解聘程序。

1. 解聘试用人员

a) 根据《聘用合同》相关条款的规定,公司对试用期员工可以随时解聘;

c) 离职当月工资于下月发放工资之日统一发放。

2. 解聘正式员工

b) 被解聘员工持《解聘通知书》,依照公司离职人员管理办法的规定开始工作交接以及离职。

3、员工辞职

a) 员工辞职必须提前一个月提出书面申请至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部门负责人同意后交公司办公室备案并安排其工作移交,并发辞职工作移交表至所在部门,由部门负责人指定工作移交监交人进行遗留工作交接,工具设备交接等,工作移交完毕后由办公室牵头至公司财务部,进行清算,在本公司有辞职史人员原则上不在聘用。

b) 员工在递交辞职申请之日起至正式离职前不准许有任何请假。

c) 员工才办理辞职手续期间,移交工作的同时,一切工作照常,并严格遵守各项规制制度,如出现违规现象处罚及处分照常。

劳动合同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篇五

1、按时上、下班,不旷工、不擅离职守。

2、不准请霸王假,非特殊情况,不准电话请假。

3、请任何假期,必须填写请假条。

4、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不得私自调班,不准串岗。

5、穿正式工装上班上岗,不准穿工装在酒楼周围及其他地方闲逛。

6、后厨人员严禁穿工装进入大厅和包间。

7、员工上班前不得饮酒、吃生葱、生蒜等食品,上班时不准抽烟、吃零食、口香糖,不得剔牙齿、扣鼻孔、挖耳朵、打饱嗝、伸懒腰、打哈欠,不准对食物和鲜榨果汁咳嗽、打喷嚏。

8、不随时随地吐痰、乱丢杂物、修指甲、搔痒、扣脚趾。

9、上班时间不准做私活、会客、洗澡、看书报、下棋、打私人电话、外出买东西。

10、不得带亲友到酒楼公共场合、餐厅、厨房玩耍、聊天。

11、不准开放收音机、电视机,不准哼歌曲、小调。

12、前台人员要站立服务,面带微笑,做到“请”字当头,“谢”不离口。

13、爱护高档的财产,爱护一切工作用具,注意节约原材料、节约用电、用水、用油,注意设备的维修、保养,不私拿公家得物品。

14、如不为正常损坏的物品,应照价赔偿所用物品。

劳动合同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篇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限公司管理规定》等,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款。
一、合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期限类型为 期限劳动合同。
合同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其中试用期为前 个月。合同期届满,经双方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否则合同期满,即行终止。
二、工作任务及工作内容:
第二条:乙方同意按甲方生产(工作)需要,在 部门担任 岗位(工种)工作。具体工作内容见此岗位的“职位说明书”。
第三条: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履行该岗位全部职责,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劳动时间、劳动保护和劳动纪律
第四条:乙方所在岗位执行 工时制(标准工时制、综合计算工时制和不定时工作制)。
第五条:甲方在下列节日安排职工休假:元旦、春节等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休假日。
第六条:职员带薪年休假的具体天数按照公司《管理规定》的具体规定执行。
第七条:因生产经营需要,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节假日加班的,乙方服从甲方安排的情况下,甲方按照《劳动法》规定同等时间安排补休或支付加班费,乙方在无甲方的安排下随意加班时,甲方不支付加班费。
第八条: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并进行公示,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乙方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的,甲方可依据本单位的规章制度给与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四、劳动报酬、保险、福利:
第九条:劳动报酬:
甲方每月 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工资不低于 元,工资水平在岗位协议中约定,其中试用期间工资为 元。
第十条:劳动保险和福利待遇:
(1)甲方必须按国家和本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为乙方参加社会保险;
(2)乙方是未参加生育保险女工的,规定产假期间甲方发给100%的月基本工资;乙方是参加生育保险者,执行标准及方法按社保局有关规定执行;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4)乙方患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工伤保险待遇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五、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二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劳动合同。
第十三条:乙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乙方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乙方不按此规定执行,甲方可以不予以发放乙方最后一个月的工资。
第十四条: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5)甲方以***、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或者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第十五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甲方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害的;
(4)乙方同时与其它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七条:本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合同即终止。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第十八条: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乙方退休、退职或本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出现时,本合同终止。
六、特别约定
第十九条:乙方应当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第二十条:乙方的竞业限制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竞业限制的范围为,地域为。在竞业限制期间甲方给予乙方一定经济补偿金,具体标准为,支付方式为。
若乙方违反第十九条或第二十条的规定,应支付违约金元人民币。如果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所受的实际损失的,甲方保留向乙方追偿实际损失的权利。
七、劳动成果的归属:
第二十一条:乙方为完成甲方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是职务作品,著作权由甲方享有;
第二十二条:乙方在合同期内利用甲方物质技术条件或在工作时间内完成的文字、图形等作品其著作权归甲方所有,甲方可以给予乙方适当奖励。
八、劳动争议处理:
第二十三条:发生劳动争议时,双方可以协商解决;
第二十四条:当双方协商不成时,可以向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十五条:如不服仲裁裁决,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请****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九、合同生效:
1、本合同未尽事宜或合同条款与劳动法规、政策规定有出入的,按现行劳动法规和政策执行;
2、本合同以公司的公司管理规则、人事考核规定、奖罚规定、值班规定、工资规定、宿舍管理规定和出差规定等作为附件,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4、本合同从签订之日起生效,涂改或冒签无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

劳动合同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篇七

本着公司与员工双向选择、自由用工的原则,监督中心承诺为员工提供良好的工作氛围,良好的学习、培训环境,提高员工绩效和劳动保护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与《劳动法》相一致,如有不同解释,以公司管理制度、劳动合同和《劳动法》为准。本规定适用于监督中心所有员工。

1、监督中心主管负责与公司人事一起统计劳动合同到期的员工;

2、公司人事主管提前2个月通知监督中心合同到期的员工;

3、合同即将到期的员工填写《续签劳动合同意向表》;

4、监督中心经理提前1个半月与劳动合同即将到期的员工面谈,同时填写评价表;

6、公司人事委讨论是否续签劳动合同,并在劳动合同到期前10天通知员工本人。

2、合同即将到期的员工不愿意与公司续签合同,应提前1个月向监督中心提出书面申请,

4、推荐不予续签合同的理由。

1)连续三次绩效考核最后一名;

2)合同存续期间四次绩效考核最后一名,并无任何改进措施的;

3)无理拒绝工作三次以上的;

4)工作态度恶劣,合同存续期间甲方四次给予低评或者两次被甲方遣返的;

5)一次性连续旷工达10天以上或者合同存续期间累计旷工达20天的;

6)本人不愿意续签并经过监督中心经理挽留仍不愿意续签合同的;

7)无正当理由擅离职守的;

8)给监督中心乃至公司造成声誉受损的;

9)泄漏公司秘密,例如泄漏工资奖金等公司规定的秘密;

10)其它。

3、其它解释应本着治病救人的原则向良好意愿方向解释。

劳动合同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篇八

工会劳动纪律制度为严肃劳动纪律,增强工作实效性,特制订此制度。

1、工会工作人员必须按矿上制定的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更夫要做到手把手交接班。

2、请假一天以上(包括一天)必须向工会主席请假,半天以内向主席或分管主席请假,主席或分管主席视工作情况给假。

3、因工作原因临时性外出,须向主席或副主席打招呼。

4、严禁在班中喝酒,打扑克、打麻将、下象棋及进行其它与工作无关的事项。工作期间脱岗到工会周边或其它地方打麻将、玩扑克,一经发现,立即停止工作。

5、无事不得乱窜办公室及在走廊内大声喧哗。

6、值班值宿人员要严守岗位,对脱岗人员按矿有关规定执行。

7、成立劳动纪律检查小组组长:王成员:刘翟职责:负责劳动纪律检查。对于违反以上规定的,根据平时掌握情况,将直接与工会的各种奖励及年末矿下发的各种奖励直接挂钩进行奖惩。

年九月十三日。

劳动合同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篇九

一、教职工必须严格遵守学校劳动纪律,认真办公,因事或因病需请假的,必须事先办理好请假手续,并由教务处调代好课务。教职工请假一律向分管行政请假;请假一天以上的分管行政必须向校长请示。请假人同时必须报教务员,由教务员按规定调代好课务,并做好请假记载。因未报教务员处而未登记到的,均按旷课旷职论处。有关人员平均每周不定期抽查一次。

二、迟到、早退及中途外出由门卫负责记载(迟到是指比规定的上班时间晚30分钟以内,早退同样是指比规定时间早30分钟以内,超出这个时间规定且没有请假的按旷工论处,中途外出以一小时以内为一次不足半小时的按半次记)。

三、任何人不得私自调课调职,一经查实,双方均按旷课旷职论处。

四、后勤职工享受规定假期的一半,公办职工享受规定假期的3/4,有些教师担任一定后勤工作的按比例扣除部分假期。

五、为鼓励教职工严守上述规定,特制定如下处罚规定:

1、在不影响工作量的前提下,事假每天扣奖金100元,病假每天扣奖金50元;因私事缺席各种会议、学习、教研活动等每次扣除奖金50元。当月因病工作不满10个工作日的(含长病假人员),岗位津贴按以下标准发放:工作年限(不含学龄,下同)不满10年的发放70%;工作年限满10年不满20年的发80%;工作年限满20年以上的发90%。当月因事假工作不满10个工作日的,岗位津贴减半发放;连续事假达到一个月的人员,停发当月的岗位津贴。

2、全学期迟到、早退在五次以上的,每超过一次扣奖金20元,重大活动迟到每次扣100-200元;全学期中途外出在10次以上的,每超出一次每次扣奖金20元。

3、旷课、旷职的,每旷课一节(半天),扣除奖金100元;旷工一天,扣除奖金200元。并视情节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

4、上班时做到文明办公,不乱串办公室、不做私事、不在规定的时间外活动。每发现一次扣30元。

5、办公室严禁玩电脑游戏、上网炒股等,每发现一次扣100元。

6、上班时间接送小孩,按中途外出对待。

六、补充说明,下列情形不扣奖金:

1、有关文件规定的如。

(1)婚假3天晚婚的10天;

(2)产假90天(晚育的120天),难产的再增加15天;

(3)直系亲属死亡给予丧假3天(以上假期均包括中途的节假日在内)。

2、哺乳期女教工在产假后上班6个月内可每天照顾1小时。

七、劳动纪律检查情况每月公布一次。

劳动合同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篇十

第一条:为保证顺利完成公司下达各项生产任务、经营目标、管理目标而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规章制度包括生产制度、卫生制度、考勤制度、奖惩制度、安全制度等。

第三条:本规章制度适用本公司的各部门的每一个员工。

第四条:根据公司实际运作情况,定期召开生产计划、产品质量、人员培训会议。

第五条:公司每一位员工必须按公司要求参加会议。第六条:卫生管理制度。

1、生产操作人员必须按照公司要求每日做好各自岗位的卫生清扫工作,保持清洁整齐。

2、各类原材料的堆放必须有各自直接使用者负责堆放整齐、安全、卫生、清洁。

3、每台设备由直接操作者负责保养、基本维修、清扫工作。

4、必须服从公司统一安排,做好公司环境卫生工作,保证厂容厂貌的整洁。

5、食堂卫生、饮食的清洁工作由食堂炊事人员直接负责,预防食物中毒。

第七条:工作期间,公司内严禁个人电话的使用。

第八条:公司的办公用品严禁使用与本公司无关的事宜。

第九条:生产场所严禁吸烟。

第十条:任何员工不能泄露公司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

第十一条:不说任何不利于公司和有损公司形象的话。

第十二条:不做任何有害公司的事。

第十三条:工作期间,严禁串岗、离岗,出入厂物品人员必须填写出入厂证,同意核准方可进出。

第十四条:宿舍里严禁大声喧哗,以免影响他人休息,严禁打架斗殴、聚众赌博。

第十五条:必须按公司值日规定和要求清扫宿舍,保持其清洁卫生。

第十六条:严格遵守公司时间,不准迟到、早退,发现迟到、早退,视时间长短作相应处罚。

第十七条:有事请假者,必须填写请假申请单,批准同意后休假,未办理请假手续者作旷工处理。

第十八条:任何请假以不影响公司生产为前提,由所在部门负责人批准,得到公司认可后方可休假,不可强行要假。

第十九条:公益事业活动等休假可享受工资待遇补贴。

第二十条:新招员工有试用期,试用期间不胜任工作而自行离开者,扣发当月工资,辞职者须提前一个月打辞职报告,同意后方可辞职,自行离职者扣发当月工资。

第四章、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二十一条: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任何岗位都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违反操作规程造成后果者,责任自负。

第二十二条:未经允许,不得擅自操作他人岗位,擅自操作他人岗位造成后果者,责任自负。

第二十三条:各自岗位操作人员有责任报告潜在的不安全因素,以便及时发现、排除。

第二十四条:如遇台风、洪水、自然灾害等紧急状况下,公司任何人员有责任和义务服从公司的紧急调配,保卫公司的财产不受损失。

第五章、员工的权利。

第二十五条:平等就业的权利。

第二十六条:参加企业民主管理的权利。

第二十七条:按劳取酬、多劳多得、奖勤罚懒。

第二十八条:按公司规定休息和休假。

第二十九条:享受劳动安全、卫生和保护。

第三十条:请求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

第六章、员工的义务。

第三十一条:保质保量完成工作的任务和各项生产指标的义务。

第三十二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的义务。

第三十三条:执行劳动规程,按规定操作的义务。

第三十四条:在工作中不断提高劳动技能的义务。

第三十六条: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职工,公司予以处罚,罚金500元。

劳动合同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篇十一

为了加强我校教职员工劳动纪律,保证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正常进行,特制订岳西中学劳动纪律制度。

一、出勤。

1、学校教职员工一律按学校作息时间表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或早退。

2、上课教师一律按铃声上下课,不得无故迟到、提前下课、拖延下课。

3、学校、部门、年级组召开的各种会议,必须按时参加,不得迟到、早退、缺席。

4、学校、教研组、备课组举行的各种教研活动,必须积极参与,不得迟到、早退、缺席。

5、学校、年级组举办的各类活动,不得迟到、早退、缺席,不得无故推诿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

6、学校、部门年级组、班级负有值班任务的行政人员、班主任、教师。在值班时间内须认真做好值班工作,不得离岗、缺岗。

二、坐班。

1、教职员工的正常坐班时间为上午一、二、三节,下午一、二节。在此时间内教职员工一律在办公室坐班,不得迟到、早退、缺席。

2、在规定的坐班时间内不得从事与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无关的其它事情。

三、请假。

学校教职员工因事因病需要请假的`,必须办理好请假手续,方可请假离岗。

1、请假手续。

需要请假的教师一律到教务处办理请假手续,然后将请假条交相关负责人签字批准,再将请假条交教务处归档后方可准假离岗。

2、批假手续。

半天以内由年级组长审批,一天以内由教务主任审批,两天以内由主管校长审批,三天以上由校长审批,一个月以上由教育局审批,未经请假作旷工处理。

四、处罚。

1、上班迟到、早退、缺席每次扣月岗位津贴5元。

2、上课迟到、早退每次扣月岗位津贴10元,旷课一节扣岗位津贴30元。

3、旷工一天扣除月岗位津贴50元。

4、参加会议迟到、早退每次扣月岗位津贴5元,旷会每次扣月岗位津贴10元。

5、参加教研活动迟到、早退每次扣月岗位津贴5元,缺席每次扣月岗位津贴10元。

6、不按时完成学校临时性任务的教师每次视情节轻重扣除月岗位津贴10—30元。

7、病事假每天扣除月岗位津贴15元,请假满一个月的教职员工当月的月岗位津贴全部扣除。

为规范公司内部管理、严肃劳动纪律,维护正常工作秩序,培养良好的工作作风,特制定本制度。

劳动合同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篇十二

为规范公司和员工的行为,维护公司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员工;包括试用工和正式工;对特殊职位的员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员工必须遵守如下考勤和辞职制度:

(1)按时上班、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3)有事、有病必须向部门经理或主管请假,不得无故旷工;。

(5)一次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的,以事假论处;。

(6)未履行请假、续假、补假手续而擅不到岗者,均以旷工论处;。

(8)员工辞职由部门经理或主管批准,辞职获准后,凭人事行政部签发的《离职通知书》办理移交手续。

员工必须遵守如下工作守则和职业道德:

(1)敬业乐业,勤奋工作,服从公司合法合理的正常调动和工作安排;。

(2)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岗位责任制;。

(5)除在指定场所、时间外,不允许饮食、吸烟。

(7)提倡增收节支,开源节流,节约用水、用电,严禁浪费公物和公物私用;。

(8)搞好公司内部人际关系,团结友爱,不得无理取闹、打架斗殴、造谣生事;。

(9)关心公司,维护公司形象,敢于同有损公司形象和利益的行为作斗争。

(10)上班时间一到即刻开始工作,下班之后无特别事务不得逗留;。

(11)上班时间原则上不准会客和打私人电话,因故而经部门经理或主管许可的除外;。

(12)遵守公司的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公司的商业秘密。

(13)员工着装应以反映良好的精神面貌为原则。男职员着装要清洁整齐,禁止穿拖鞋、背心、田径裤。女职员穿着要大方得体,不浓妆艳抹,不准单穿吊带衫、凉拖鞋。

劳动合同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篇十三

全体员工必须按时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或旷工、不无故缺席相关会议活动。

行政后勤人员上下班时间:。

夏时制:早上8:00—11:30下午2:30—6:00。

冬时制:早上8:00—11:30;下午2:00—5:30。

其它工作人员上下班时间由本部门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具体安排并报办公室备查。

(一)考勤要求。

1、所有人员考勤采用签到制度,迟到30分钟以上(30分钟以内算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30分钟以内算早退)视为旷工,确因事需要晚到或早走的,须征得本部门负责人同意。

2、临时外出办理业务,必须先到单位办理签到手续,向分管领导说明情况后方能外出。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到单位的,需通过电话征得部门负责人批准。

3、因公出差者需跟考勤人员说明情况,以便考勤登记。

4、行政后勤人员由综合办专人负责考勤统计,仓储、分拣、送货及安保人员上下班考勤由本部门负责人负责。出勤记录应当准确无误,不得涂改。次月1日,各部门将考勤、请销假材料等汇总后交综合办(休息日延后),月终汇总后张榜公布并扣减应减的工资。

(二)迟到及早退。

1、迟到或早退一次,正式职工罚款50元,聘用员工罚款20元;每月累计超过10次的,正式职工取消当月绩效工资,聘用人员扣出当月完成任务奖励。

2、因接送车造成迟到的,本车人员所有罚款由司机一人承担;确因特殊情况时除外。

3、天气或路况不好,接送车司机与乘车人员提前做好安排,保证按时到岗。

4、车辆接送时间由管理部门根据上班时间具体安排,确保所有工作人员按时到岗。

5、因特殊原因未安排上班车的,车辆管理部门做好通知工作,员工自行安排交通工具及时到岗。

(三)旷工。

1、有下列情形的,视为旷工。

未请假或者请假未被批准而擅自离岗的;请假期满,未续假或者续假未获批准而未到岗的;不服从调动和工作分配,不按时到工作岗位报到的;未经批准私自调换工作日程及岗位的,涂改、骗取、伪造休假证明的。

2、每旷工1天,处予当事人300元罚款,连续3天或当月累计超过5天者扣除当月全部收入。连续旷工5天或全年累计超过10天的作待岗3个月处理,待岗期间停发除基本工资外的所有收入,取消年度奖金。连续15天或一年以内累计超过30天的予以除名。

员工要有高昂的工作热情和良好的工作态度,立足岗位,履行好职责,服从组织安排,做到内部政令畅通,运作协调高效。

1、工作时间内不坚守岗位,擅自离岗、串岗者,一经发现处予50元罚款。

2、工作时间内,不得玩扑克、麻将,不得酗酒及从事其它娱乐活动(公务接待除外),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一经发现处予当事人50元的罚款。

3、工作时间内,利用电话进行与工作无关的闲聊,上网闲聊、玩游戏者,一经发现处予50元的罚款。

4、下班未关闭门窗、办公电脑,未切断电源的,一经发现处予50元罚款。

5、在办公区、单位宿舍区打架斗殴,酒后闹事,损毁公物者处予500元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正式职工待岗,聘用人员解除劳动合同。

(一)范围。

事假、病假、婚假、丧假、产假、探亲假、公休假均属请销假范围。

(二)请销假流程。

1、员工请假,必须得到批准后放能行假,事前请假需填写《请销假审批表》,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到单位的,电话征得分管领导或主管领导批准,上班当日补齐手续。

2、请假1天以内由部门负责人批准,2天内(含2天)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后报请分管领导批准;3天(含3天)以上由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后,报主要领导批准。行假者所属部门必须确保工作协调安排好,工作不受影响的情况下方能准假。

3、各部门负责人请假一律由主要负责人批准。

4、凡请假者准假后将《请销假审批表》等相关资料报综合办公室。

5、未按要求请、销假,请、销假手续不完善者一律按旷工处理。假后第一个工作日办理销假手续。

(三)事假。

事假一天,正式职工扣100元,聘用人员扣50元。事假每月累计不超过3天,每季度超过5天者,取消优秀员工评定资格。

(四)病假。

1、员工因病需到医院就诊,应事先请假(急诊除外)。就诊后凭诊断证明再履行请假手续,州内就诊时间不超过1天(以就诊病历或医院相关证明为准)按出勤计算,超过1天按事假计算。

2、员工因病确需疗养休息但又无须住院者,须出示医院相关证明并征得相关负责人同意后方能准假。

3、员工非住院病假一天扣除当日绩效工资的一半(聘用员工扣除当日完成任务奖励)。

4、员工因病住院请假5天以内(含5天)不扣减工资,超过5天的,每天扣除当日绩效工资的一半(聘用员工扣除当日完成任务奖励)。

5、病假超过一个月的,超出时间不发放绩效工资(聘用员工不发放完成任务奖励)。

6、病假员工上班当日补齐请假手续,包括假条、住院证明、医生建议书等一并交到综合办公室。

7、病假手续不完善的按事假处理。

(五)婚假。

员工结婚享受婚假3天,晚婚可增加婚假10天(包括节假日)。

(六)丧假。

员工的父母、配偶、子女、岳父母死亡,准丧假5天。

(七)产假。

1、妇女产假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原则上为3-6个月产假,产假期间只发基本工资。

2、男性职工其妻休产假时,可请不超过5天的护理假。

(八)探亲假、公休假。

员工探亲假、公休假按国家及州局(公司)相关规定执行。休假既要合法也要科学合理安排,在不影响工作正常开展的情况下经审批后方可休假。

中心领导定期或不定期组织人员进行劳动纪律检查。发现部门监管执行不到位的,考勤中弄虚作假的,要追究部门负责人或考勤人员责任,发现一次处予当事人100元罚款,相关人员未按时将考勤汇总到综合办的,处予部门考勤人员100元罚款。

劳动合同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篇十四

1、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必须遵守所从事工作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

2、职工应自觉接受安全保护卫生教育,听从管理人员的指挥,不得违章操作、冒险作业。

3、职工对管理人员的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和安排危害生命安全、身体健康的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并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4、职工凡有以下行为之一者,公司将一次处以20元罚款,行为严重者,一次处以100元罚款,一年内超过3次者进行内部待岗培训。

4、1不按规定穿戴和使用劳保用品及安全防护设施;

4、2未经调度或主管批准,车辆夜间停放场外或私自开车外出;

4、3工作时间内无理取闹、寻衅滋事、骂人侮辱人格;

4、4工作时间内干与公司无关的事情;

4、5未经分管责任人批准,擅自请人代班、上班;

4、6脱岗串岗,未经主管允许离岗到其他岗位而影响正常工作者。

5、职工病、事、假事宜参照《员工福利制度》执行。

6、公司实行严格的考勤制度。职工加班工资由公司行政部门统一统计,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后统一发放。

7、每天工作必须在当天完成,不得故意拖延,当天未完成的工作,拖延下班时间不视为加班。如电话聊天、上网游戏,一律不算加班。一经发现,将对其进行20元的经济处罚。

8、病假一个月内累计达15天(含15天)以上者扣除全月误餐费及当月年终奖,事假一个月内累计达10天(含10天)取消当月误餐费及年终奖。合同人员全年事假累计超过30天者,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9、职工请假程序:请假半天由主管和项目副经理书面批准;请假一天由项目经理书面批准;请假一天以上书面假条报公司批准。公司规定不允许请假的工作和活动以及集团公司安排的工作和活动,本人向项目经理请示,项目经理报公司批准按事假规定处理。

10、职工无正当理由、无请假手续,迟到、早退5—30分钟者,处以20元罚款,党员、管理人员罚款50元。迟到、早退累计达到7次者进行内部待岗培训,一月之内迟到、早退达7次者视为严重违纪或一年之内迟到、早退累计达15次视为严重违纪,公司将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11、职工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公司及班组工作安排者,当日按缺岗处理,处以50元罚款。一年累计达三次者进行公司内部待岗培训。

12、被通知待岗培训的职工需签署书面的《待岗培训通知书》,该通知书将作为职工日常考评记录之一,达到2次内部培训的非在编职工职工,公司有权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在编职工达到3次内部待岗培训的职工,予以开除。

13、职工无故不上班者为旷工。旷工半天处以20元罚款;旷工一天处以50元罚款;连续旷工3天者进行内部待岗培训,取消当月误餐费及年终奖;旷工累计达5天者进行内部待岗培训,取消一个月误餐费及年终奖;全年累计旷工达10天者,公司有权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全年连续旷工超过15天或累计超过30天者公司予以除名(指在编职工)。

14、职工因突击任务需要加班而擅自不到岗者,一次处以20元以上罚款;第二次作公司待岗;三次以上解除劳动合同。

15、职工工作时间内严禁喝酒、赌博。违者作旷工处理;一月内发现三次以上(含三次)处理后,取消当月误餐费及年终奖,公司内部待岗培训。

16、驾驶人员、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操作规程,对于任何违规操作,一月内发现三次取消驾驶资格或上岗操作资格,作公司内部待岗培训。公司机械每日完工后,操作员必须停置于规定地点,严禁私作他用,违者处以50元罚款;严禁进行经营活动,违者除经营所得应上交公司外,公司有权与其解除劳动合同。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7、职工利用职权接受贿赂,致使集体经济利益遭受损失者,一经发现,除全额赔偿损失外,另按损失金额的10%处罚,并进行公司内部待岗培训,情节严重追究其法律责任。

18、职工盗拿公物或盗卖公司废旧物资,给公司经济造成损失者,一经发现,按原价值赔偿并按盗拿物资价值的10%予以处罚,并进行公司内部待岗培训。公物被盗,对值班人员按盗窃物资价值10%予以处罚,并进行公司内部待岗培训。公司物资失窃,责任人按失窃物资价值的10%予以赔偿。

19、职能部门工作推诿、办事不力,影响他人工作者,对部门责任人及当事人处以50元罚款,经教育三次以上不改者调离岗位,进行公司内部待岗培训。

20、财务管理中心职工应将重要财务数据设置加密程序并不允许上网。发现未经允许上网者,公司将对当事人及其主管处以20元罚款。

21、公司对私自外接工程情节轻微者进行公司内部待岗培训,情节严重者或发生两次以上者按照集团公司规定处理。

22、待岗培训公司内学习1—3个月,学习期间按社会最低工资标准发放工资,取消年终奖50%。待岗培训期间上下班进行出勤签字(早上8:00—11:30,下午2:00—5:00),节假日正常休息,如出现迟到、早退、旷工累计达三次者公司将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如重新上岗者需征得公司领导同意,并经岗位部门试用通过后方可上岗,上岗工资由部门重新制定。如重新上岗一年内仍不能适应新岗位或再次违反劳动纪律,公司将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23、年度考评不及格者,进行公司内部待岗培训三个月,培训重新上岗后再次考评不及格者,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24、年终奖、过节慰问费由各部门根据员工表现情况及考核情况确定发放标准。提前解除劳动关系者不享受年终奖。

25、由于工作失误造成公司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按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的10%进行赔偿。

26、造成公司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达3万元以上(含3万元)者,视情节公司有权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27、泄露商业机密、项目意向和招投标信息,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合同,严重者追究其法律责任。

28、领导干部原则上不允许自行驾车办公事,如私自驾车出现任何事故,责任自负。

29、如出现私人业主借车的情况:

29、1活动范围只限于在武汉市内,必须给其配备专职司机。

29、2活动范围超出武汉市并要在外过夜,必须上报公司书面批准。

凡以上两种情形用车,造成任何人身损害和财物损失,均由借车人独自承担赔偿责任。

30、对个人和部门重复违反本制度的相同错误者,公司将加倍或者递增式进行加重处罚。

31、当职工违反相关制度承担责任时,如果处罚和赔偿金额一个月不能处理完时,可以分月扣除工资和奖金(以不超过本人月工资的20%为限)直至支付完毕。

32、待岗培训规定:

32、1在编职工:待岗培训后连续二个月内未被项目部聘用或者无岗位安排者,工资照发;三个月以上未被项目部聘用或者无岗位安排者,实行内退。(待岗期间无福利待遇)。

32、2人事代理及合同工:待岗培训后连续二个月内未被项目部聘用或者无岗位安排者,工资照发,取消各种福利待遇。超过三个月未被项目部聘用或者无岗位安排者,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关系。(待岗期间无福利待遇)。

32、3劳务派遣人员:待岗培训后连续二个月内未被项目部聘用或者无岗位安排者,公司将其退回劳务派遣公司。(待岗期间无福利待遇)。

劳动合同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篇十五

为了加强我校教职员工劳动纪律,保证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正常进行,特制订岳西中学劳动纪律制度.

一、出勤。

1、学校教职员工一律按学校作息时间表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或早退。

2、上课教师一律按铃声上下课,不得无故迟到、提前下课、拖延下课。

3、学校、部门、年级组召开的各种会议,必须按时参加,不得迟到、早退、缺席。

4、学校、教研组、备课组举行的各种教研活动,必须积极参与,不得迟到、早退、缺席。

5、学校、年级组举办的各类活动,不得迟到、早退、缺席,不得无故推诿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

6、学校、部门年级组、班级负有值班任务的行政人员、班主任、教师。在值班时间内须认真做好值班工作,不得离岗、缺岗。

二、坐班。

1、教职员工的正常坐班时间为上午一、二、三节,下午一、二节。在此时间内教职员工一律在办公室坐班,不得迟到、早退、缺席。

2、在规定的坐班时间内不得从事与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无关的其它事情。

三、请假。

学校教职员工因事因病需要请假的,必须办理好请假手续,方可请假离岗。

1、请假手续。

需要请假的教师一律到教务处办理请假手续,然后将请假条交相关负责人签字批准,再将请假条交教务处归档后方可准假离岗。

2、批假手续。

半天以内由年级组长审批,一天以内由教务主任审批,两天以内由主管校长审批,三天以上由校长审批,一个月以上由教育局审批,未经请假作旷工处理。

四、处罚。

1、上班迟到、早退、缺席每次扣月岗位津贴5元。

2、上课迟到、早退每次扣月岗位津贴10元,旷课一节扣岗位津贴30元。

3、旷工一天扣除月岗位津贴50元。

4、参加会议迟到、早退每次扣月岗位津贴5元,旷会每次扣月岗位津贴10元。

5、参加教研活动迟到、早退每次扣月岗位津贴5元,缺席每次扣月岗位津贴10元。

6、不按时完成学校临时性任务的教师每次视情节轻重扣除月岗位津贴10—30元。

7、病事假每天扣除月岗位津贴15元,请假满一个月的教职员工当月的月岗位津贴全部扣除。

为规范公司内部管理、严肃劳动纪律,维护正常工作秩序,培养良好的工作作风,特制定本制度。

劳动合同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篇十六

一、为严肃公司纪律,规范员工日常工作行为,制定劳动纪律管理规章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二、员工除遵守本条例外,还应主动遵守...有限职责公司员工守则以下简称守则,违反守则相关规定的,根据情节轻重比照本制度给予处罚。

三、处罚分类:本公司员工的惩处分为“解除劳动合同”、“记大过”、“记过”、“警告”。

四、员工具有下列情景之一者,属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应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处分。

1.假借、滥用权力营私舞弊或者利用职权吃、拿、卡、要者。

2.盗窃公司财物,或挪用公款,或故意毁损公物者。

3.有危及或威胁他人人身安全行为的。

4.擅自在外兼职影响本职工作或者利用公司财、物为兼职工作供给便利的。

5.泄漏公司机密或泄露本岗位规定应当保守的.工作秘密的。

6.品行不端,严重损及公司信誉或者其他直接导致公司在新闻媒体出现负面报道的。

7.伪造公司印鉴、管理人员签字或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

8.故意为自我或他人设置工作障碍导致工作无法正常开展的。

9.与客户直接接触的岗位工作人员对待客户态度恶劣,辱骂客户或与客户发生肢体冲突的。

10.严重渎职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或多次(两次以上含两次)严重渎职的。

11.月份内迟到或早退5次(含5次)以上者。

12.顶替签到或打卡者(本人及顶替者)。

13.连续旷工3个工作日、三个月旷工累计达5个工作日或六个月旷工累计达8个工作日者。

14.不能胜任本职工作又拒绝公司培训或岗位调整的。

15.严重违反本岗位工作规程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损失或多次违反本岗位工作规程的。

16.严重违抗上级主管的合理指令或工作不当又拒绝上级主管的批评的。

17.设计人员“做私单”,或相关监督、管理类人员发现设计人员“做私单”隐瞒不报的。

18.其他在相应岗位合同或岗位职责说明中列明属于严重违纪或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

五、员工有下列情景之一者,属于违反劳动纪律,予以“记大过”处分。

1.管理人员对所属人员明知舞弊有据,而予以隐瞒庇护或不为举报者。

2.故意浪费公司财物或办事疏忽使公司受较大损者。

3.故意违抗上级主管的合理指令但情节较轻者。

4.泄漏机密或虚报事实但情节轻微者。

5.品行不端有损公司声誉者。

6.在工作场所酗酒滋事,影响秩序者。

7.六个月内旷工或请假未获批准擅自休假累计3个工作日以上者。

8.有探听与本职岗位职权无关公司机密的行为的。

9.监督、管理人员对所监督、管理的对象违纪或违反公司其他规章制度的行为隐瞒不报的。

10.客户服务人员因工作态度问题被客户投诉经查证属实的。

11.工作疏忽大意,致使工作报表、工作文件等出现重大差错但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六、员工具有下列情景之一者,属于轻度违反劳动纪律,应以予“记过”处分。

1.疏忽过失致使公物损坏造成较大损失者。

2.未经准许,擅自带外人进入公司办公场所参观者。

3.月份内迟到3次(含3次)或早退3次(含3次)以上者。

4.旷工或请假未获批准擅自休假者。

5.工作疏忽大意,致使工作报表、工作文件等出现差错的。

七、员工具有下列事情之一者,属轻微违反劳动纪律,予以“警告”处分。

1.遇突发事件,故意规避者。

2.在工作场所内喧哗或口角,及其他影响正常工作秩序的。

3.办事不力,于工作时间吃零食或有其他怠工行为者。

4.办公时间,私自外出不超过30分钟者。

劳动合同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篇十七

1、上班不迟到,不早退,不脱岗,不窜岗,不睡岗,违者每次罚当事人20元。午餐时间未到提前就餐者视同早退。

2、上班必须按公司规定正确穿戴劳保用品,违者每次罚50元。

3、禁止员工酒后上班,违者每次罚100元。

4、上班时间禁止做与生产、工作无关的私事,违者每次罚50元。

5、各部门、车间必须在早7:50前组织召开班前会,8:00后所有人员需进入工作状态,违者每次罚30元。迟到、早退、脱岗、窜岗、睡岗30分钟以上者当天(班)一律按旷工处理。

6、员工在工作日中间原则上不饮酒,如确因工作需要须经主管领导同意。违者可给予批评或处以50元次的经济处罚。

7、严禁员工打架斗殴,不管何种原因,只要一经发现查实即处以200-500元人次的罚款,情节较严重的处以500元以上罚款并直接开除,触犯治安管理条例或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8、旷工违纪者,旷工期间考勤不计,另旷工1天扣发三日工资。如全月旷工累计达3天及以上者,扣发当月10天工资,连续旷工7天或全年累计达30天以上者直接予以辞退处理,旷工7天扣罚一月工资并赔偿其因旷工造成生产计划秩序不能正常进行所造成的必要损失。

9、员工偷窃、转移或其它方式占有公司或他人财物的除负责全额赔偿损失外,并扣发当月的全部的工资,一律予以开除。触犯治安管理条例或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0、对危害企业财产和员工生命安全、破坏企业生产工作秩序和治安的行为视而不见、不制止、不敢挺身而出、不发挥应有的作用,给企业造成损失者,经调查核实后,视情节给予扣款、调离岗位、降级、降职处分。属专职工作人员失职者,从重或加重处罚。

11、员工违反劳动纪律,造成企业经济损失的,根据其情节对经济损失进行赔偿。

12、员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或在员工中造成极为不利的影响,可根据公司有关规定,对其作出警告、记过、降职、开除的处分,并记入员工个人档案。

劳动合同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篇十八

为了有效加强班组的劳动纪律,规范班组成员的行为,保证班组工作能够及时有效的`完成,特制定本制度。

2、旷工一天罚款100元,1个月内旷工3天,第4天起视为自动离职;

3、如因工作需要加班,均不得无故拒绝;

4、请假需提前与班组长沟通,写请假条批示后方可休假;

5、如有特殊情况迟到或早退需事先电话请示班组长。

2、上班时擅离职守,睡觉,看杂志,看小说等与工作无关的事;

3、不服从领导安排;

4、工作时间酗酒、赌博;

5、公司领导打电话不接,并在半小时内未回复;

6、谎报实情者;

7、泄露公司商业机密者。

以上制度从制定之日起开始执行!

劳动合同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篇十九

第一条公司各部门、班组的考勤管理统一接受企管部的管理,并设置兼职的考勤员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条考勤员应予每月1日前递交上月的考勤记录,汇总到劳资员。劳资员有权对其中的记录进行抽查。

第三条公司的标准考勤时间为:

第四条生产岗位可以根据生产的具体情况设置考勤时间,其方案在报企管部备案后,按照规定的时间执行考勤。

第五条考勤文档包括考勤记录和考勤报表。

考勤记录为考勤员逐日登记的员工考勤情况、以及相关的证明文件。

考勤报表为考勤员月末编写的统计表,其中应包括:部门名称、员工姓名、应出勤日、实出勤日、加班时间、请假天数、迟到、早退、旷工小时(天数)等。

第六条员工应严守作息时间,不得迟到早退,不得随意离岗,更不得旷工。

第七条考勤员应严格考勤制度,据实记录员工出勤情况,不得虚报、漏报。

第八条超过规定上班时间15分钟未到岗者,记为迟到一次;早于规定的下班时间15分钟离岗者,记为早退一次。

第九条员工临时离岗,需向直接主管领导请假,在安排其他员工暂管其职责后方可离岗,且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否则,按擅自离岗处理。

第十条有以下行为之一者,记为旷工:

(1)当日迟到、早退超过15分钟的;。

(2)当日未到岗,且无正当理由的;。

(3)未到岗而提供的证明材料经核查为虚假的;。

(4)到岗后擅自离岗时间累计超过1小时的;。

第十一条。

上述条款中的迟到、旷工行为,经人力资源主管部门事后查证,确认员工有见义勇为、替工厂挽回损失之有利行为者,其记录的迟到、早退不予撤销,其旷工记录可更改为公假。其相应的处罚不变,但可根据公司有关的奖励条款予以奖励。

第十二条有关考勤管理的奖惩规定:

(1)迟到早退一次,扣除薪点数5点;当月超过三次后,每次扣除10点;。

(2)当月迟到、早退累计次数达6次,或累计时间超过1小时的,记做旷工一日。

(4)旷工半日,扣除薪点数40点;旷工一日,扣除薪点数80点;。

(5)当月旷工累计3日,全年旷工累计10日的,记警告处分一次。

(6)当月旷工累计5日,全年旷工累计15日的,予以辞退。

(8)考勤员虚报、漏报的,每次扣除薪点10点;当月超过4次,记警告处分一次。

(9)员工刁难考勤人员,视情节给予警告或记过处分。

(10)私自涂改、毁损考勤记录的,给予记过处分。

请假管理。

第十三条公司规定休假包括两大类:福利假和非福利假。

福利假包括:每周公休假日、每年法定节假日、探亲假、婚假、丧假、产假等。

非福利假包括病假、事假、公假等。

第十四条各类休假均含公休假日,如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第十五条。

病假系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进行治病休息所申请的时间。除急诊外,病假须事先(不晚于当日工作时间开始后的15分钟)申请,且需持有正规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

第十六条长期病假根据员工在职及在公司工作的期限长短,给付的标准如下:

实际工作年限在公司工作年限病假最长不超过。

5年。

10年5年。

19-。

15-。

20年6个月。

病假期超过上述规定的,公司可以对员工进行停职,直至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因工伤导致的病假另行规定。

第十七条病假的批准权限为:

(1)病假1日以内,由直接主管批准,报部门经理、车间主任备案;。

(2)病假3日以内,由部门经理、车间主任批准,报企管部备案;。

(3)病假少于30日,由主管副总经理批准;。

(4)病假累计超过30日,由总经理批准。

第十八条事假须事前书面申请,经批准后,进行临时性工作交接,而后方可享假。

第十九条事假的批准权限为:

(1)事假1日以内,由部门经理、车间主任批准,报企管部备案;。

(2)事假3日以内,由主管副总经理批准;。

(3)事假少于5日,由总经理批准;。

(4)原则上,当年事假不超过7日。否则,应予以停职。

第二十条有下列缘由之一的,可申请公假:

(1)行使选举权;。

(3)担任人民法院的人民陪审员、证明人及辩护人;。

(4)出席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大会;。

(6)接受区级以上奖励,参加奖励大会的;。

(7)公司副总经理以上领导指定参加会议或群众性活动时。

第二十一条原则上公假每次不超过3日,全年不超过5日,国家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二条福利假的享有标准见《员工福利制度》。

第二十三条除上述规定外的请假批准权限,一律由隔级上级批准;总经理、副总经理请假超过3日的,需报董事会批准。

第二十四条除公休假、法定节假日、急诊请假外,员工休假必须提前填写“请假单”,向批准人申请,经批准后进行。

确有急事不能提前请假者,可电话请假或委托他人请假,事后须补办请假手续。

未办妥请假手续,不得先行离岗,否则以旷工论处。

第二十五条员工请假后由直接上级安排他人暂代其工作;总经理、副总经理外出时须将行程和时间安排通知办公室备案。

第二十六条请假单由所在部门负责考勤人员存查,请假人所在部门负责考勤的人员须据实记录。请假人应按期到岗,到岗后注明销假。

第二十七条员工请假期满如不提前两天办理续假或办理续假未获批准,必须归岗。不按时到岗者,除确因不可抗力事件外,均以旷工论处。

第二十八条员工请假事由被证实为伪造的,其已享假期按照旷工处理,并给予记过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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