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的读后感的讲解(汇总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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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的读后感的讲解(汇总20篇)
时间:2023-11-05 00:45:16     小编:笔舞

读后感是通过书写来记录自己对所读内容的理解和感受,同时也是对读书过程中提出问题和思考的一个总结。写读后感时,可以采用文字叙述、对话交流、故事串联等方式丰富表达手法,增加文章的艺术感染力。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读后感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读完《红楼梦》后,我深深被贾宝玉的人生哲学所触动,他对虚幻与真实的思考让我开始反思自己的人生态度。读完《钢铁是怎样炼成的》后,我对于坚持和毅力有了更深刻的理解,主人公保尔的奋斗精神令我深感敬佩。读完《1984》后,我对于权力和自由的争夺有了新的思考,小说中细腻刻画的极权统治让我震撼不已。

初中的读后感的讲解篇一

寒假到了,老师给我们布置了一个任务——要求我们读完“史记”并写读后感。“我用了三天读完了这本书。这本书写的栩栩如生,内容引人入胜。”史记“的作者是汉代的司马迁,它记载了从黄帝到汉武帝三千多年的历史,依照本纪,表,书,世家,列传描绘出了一幅幅波澜壮阔的历史画卷。

其中我最喜欢的是本纪那一部分。它讲述了,五帝,夏朝,商朝,周朝,秦朝,和汉朝有关皇帝的故事。(由于司马迁是生活在汉高祖事情,所以,高祖以后的事情就没有讲述。)让我最敬佩的人是舜和禹。

舜很小的时候,母亲就去世了,他的父亲双目失明,也是个糊涂虫,后母把舜当成眼中钉,她的儿子也是个自私自利的人。舜只好一个人搬到历山脚下,即使父亲经常打骂他,母亲想害死他,弟弟欺负他,可他却总是有一片孝顺的心。

还暗地拿粮食去救济父母。他同时也是一个品德高尚,富于谦让的人。在他当上黄帝以后,更是时刻关心百姓的疾苦,把国家治理得井井有条。

禹在的时候,经常发大水,每年都会淹没很多田地,人们不得不背井离乡。于是他就下定决心,一定要把水治理好。在他的带领下,人们奋战了很多年终于制服了水患。大禹,也曾经”三次过家门而不入“。而得到了人们的拥戴,成为了黄帝,并建立了第一个奴隶制度国家——”夏朝“。

”史记“这本书写的真棒,它既让我们了解了汉朝以前的历史,也让我们明白了很多做人的道理,也让我了解了我们祖国的悠久的历史文明。我以后要多读一些课外书,这样就能学到更多的知识。

初中的读后感的讲解篇二

她是一个穷人家的孩子,母亲卧床有病,家境异常贫寒,可是这一切的一切都没有吓倒她。大年三十那一天,小姑娘的爸爸给共产党送信去了,她留在家中陪伴着自己的妈妈,支撑起家庭生活,给妈妈带来了快乐与安慰。

我从情节里走出来,已是感慨万分了。

夜,越来越深了。我躺在床上,彻夜难眠,同样的年龄,不同的命运,更激起了我对新制度的热爱,对我自己现有的幸福童年的无比珍惜。

初中的读后感的讲解篇三

本来最喜欢看书,却又偏偏最讨厌些读后感,尤其最讨厌的便是三言两语有篇幅限制不能肆意畅言的所谓的很有分量似的读后感了。最讨厌,莫过于讨厌它的娇柔与造作,用词的及其华丽与枯燥也是我所讨厌的了,毕竟才疏学浅,所以渐渐地越发地喜欢上了平淡质朴的语言了,反而让我觉得格外地更有分量。虽然我并没有资格去评论别人的所谓的评论,但我最起码有自己说给自己听的权利的吧。

读书真的有时候会让人变疯变狂成魔,我也只是偶尔有那么一瞬间会觉得自己飘飘然了,当然我的读书趣味并不是相当高的,也是经常地游走于那些所谓的经典与必读之间的吧。我总归是一个俗人,一个俗不可耐的人吧,所以有些所谓高尚的经典的优雅的诸如此类被修饰了的我是很难理解的吧。当然,我选择原谅我,原谅这样的我,因为我或许一生一世都不会也不想步入高雅一列的吧。

我宁愿选择短痛,不熬煎熬的吧。可许多时候,你明明就没有选择,而你却小心翼翼地假装那种必然的趋势就是你认认真真选择下的结果吧。那样其实也没什么不好的,不是吗?至少我是羡慕的,是羡慕这些能把自欺欺人的境界修炼的'如此超脱的人的吧。恩,希望永永远远不要知道太多。

你割断了风筝线,而我的手却留着血发疼,一阵阵的疼到心里。

但风已经起了,蓝风筝刮到了哪里了呢,我一定得要给你追回那被你割断的最后的那个蓝风筝的啊,这样你会快乐,会更加耀眼的吧。希望你永远地快乐,永远地耀眼。

初中的读后感的讲解篇四

《项链》是法国作家莫泊桑的一部短篇小说,女主人公是马蒂尔德是一个被资产阶级虚荣心所腐蚀的人,虚荣心作祟导致了她悲剧的一生。人生如戏,也许不经意的选择会让你付出惨痛的代价。

马蒂尔德是一个爱慕虚荣的女人,她为了去参加一场晚会,特地从自己的好朋友福蕾斯捷夫那里借了一条精美而又昂贵的项链。果然她在晚会上成了全场的焦点,赢得了所有人的目光。那时的'她如同珍珠一样光彩夺目,晚会结束以后,噩耗也随之降临——她戴在脖子上的项链不见了。但是她并没有将这个事实告诉她朋友,而是选择买一条一模一样真正的项链还给她的朋友,但她怎么也没有想到,正是因为这一条项链,使得她过着窘迫的生活,使她变成一个厌恶的粗壮的妇女,项链的价格远远超出了她的生活水平。窘迫的生活持续了十年,十年后再次遇到她的朋友,却得知哪一条是假项链。

十年光阴换取一晚的焦点,若不是她的虚荣心作祟,她会为了一时的满足而却付出十年的光阴吗?若不是虚荣心,也不会导致这样的结果,如果她在弄丢项链之后,选择告诉她的朋友,是不是她不用用十年光阴的还债呢?谁也说不清楚,因为没有如果,这是她的选择,自己选择的路,跪着也要走下去!

虽然结局是一个悲剧,但马蒂尔德却是取于承担,在当今社会又有几个人能够做到呢?

面对繁华的世界,我们面临许多选择,一个选择也许能够决定我们的一生。在困难面前,若选择奋起的人他就会成为一个成功的人,若选择一蹶不振,那么就注定是一个失败者。

我们不能选择我们出生和环境,但我们却能选择自己的将来和改变自己。别因环境和出生而怨天尤人,我们可以选择改变自己。

初中的读后感的讲解篇五

这些天,我重读了书到西方的旅程。这是明清作家吴承恩的一部小说。

这本书讲述了唐僧导师9981年的故事,很难得到西方天堂的真实故事。唐的名字叫tangxuanzang,他善良但胆小。在念经的过程中,他得到了三个徒弟——猴王、pigbajie和shamonk。猴王之眼,敢勇敢当,公正大胆,有金色的眼睛和强大的能力。猪八戒——贪财、贪欲、懒惰,但不缺善良的心。沙僧——善良、诚实、能干。他们每个人都有独特的技巧,在获取经文的过程中帮助了唐僧很多。这四个人物形象鲜明,性格各异,形成鲜明对比。

小时候,我喜欢看《西游记》的动画,我觉得孙悟空很厉害。我想,如果我有这么强的猴王,我也可以学佛经。但当我长大了,我发现我错了。如果唐僧不去西方天堂学习勇气呢?因此,成功的首要条件就是要有勇气开始人生的旅程。

我记得有一次我有个问题要问我的老师,但我不敢,因为老师给我的第一印象是他非常严格,从不敢接近。所以这个问题从来没有被理解过。最后,我鼓起勇气,颤抖着走进了老师的办公室,老师正在批改作业,看着我,把事情记下来。我小心翼翼地把练习本交了过来,说:“老师,我不太明白第五页上的第二个问题。我想征求你的意见。”老师没有像我想象的那样严肃对待我,而是用一种略带指责的语气说:“你为什么这么晚才问我?”已经好几天了。然后我向我解释了这个问题。从那以后,我突然发现老师似乎没有以前那么严格了。如果我没有问老师,也许我现在不知道如何解决这个问题。

勇气是成功的条件之一。同情心是很重要的,但它不能太勇敢。如果你没有勇气,你就会失去勇气。

去西方旅行是一本好书,你可以从中找到许多原因。勇气是我发现它的原因之一。

初中的读后感的讲解篇六

自人类有意识以来,死亡一直是个历久弥新的话题。因其超体验的实质,造成了人类最原始的恐惧,也成了所有恐惧的终极指向。任何生命都只有一次,所以贪生怕死也自然成了人的本能与本性。值得一提的是,正是在明知必死的前提下,人类怀着对死亡的极度恐惧,强烈地追求永生,并为此做出不懈努力,从古至今都不曾停歇。因为理智知道永生是不可能实现的事情,于是自然就衍生出了不朽的理念。

古人对不朽有三个衡量标准,即“太上立德,其次立言,其次立功。”并很有把握地认为,只要做到了其中之一,就可以名垂青史,流芳百世。但是在变化莫测,无迹可寻的命运轨道上,这样的标准显然不能放之四海皆准,因着突如其来的命运降临,历史不断演绎出了一幕幕生死抉择的画面。

是择生还是择死?这一难住了哈姆雷特的选择题也常常就摆在了人们的面前。而这一难题也由于不朽标准的存在,就使得无论是选择生还是选择死都不能单纯地用勇敢或怯懦来划定。面对生死抉择,人们常常认为死能明志,生却践志。但是成败与否更不能单凭这样的标准来衡量。

所以,当这样的选择出现在司马迁面前时,他经过深思熟虑和无数次的自我思想抗争之后艰难的选择了比死还痛苦的生,并且最终提出了“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用之所趋异也。”的生死观念。这一观念不仅为后人树立起生命的价值尺度,同时也贯穿着整部《史记》的创作过程的始终。

择生还是择死。时至今日,我们依然能够从鸿篇巨制的《史记》和激切感人的《报任安书》中感受到司马迁在这个选择上的煎熬。择生意味着肉体的痛苦,人格的侮辱,灵魂的漂泊。

而此时的择死似乎看起来更加容易些,但一了白了地逃避之后,也就永远丧失了永垂不朽的机会,成为了“轻于鸿毛”的死。此间的孰轻孰重不仅一次又一次的拷问着司马迁饱受重创的心灵,与此同时,也无时无刻地向后人发出深刻的疑问。但最终庆幸的是,司马迁还是选择了艰难地生,中华民族因此才得以增添一部可以引以为自豪的历史文学杰作,中华民族的早期历史也因此有了大致可以确认的轮廓。

我们可以认为,经此一役,司马迁已经完全经受住了生与死轮回的考验。因此他的生死观不仅是灵与肉的不断碰撞的结晶,也是维护人格尊严与追求永恒不朽的伟大结晶。

初中的读后感的讲解篇七

我看完这本书——《西游记》,这本书的主人公是孙悟空、猪八戒、沙和尚、唐僧,主要讲了师徒四人是怎样到西天取经的,是如何克服那九九八十一难的。

猪八戒,又叫猪悟能,经常被孙悟空叫做呆子。原来是天空中的天蓬元帅,后来因调戏嫦娥被罚下人间,错投了猪胎,长成了猪脸人身的模样。猪八戒虽然好吃懒做,但听孙悟空的指使,虽然猪八戒自私,却讨人喜欢,同时对唐僧非常的忠诚。

沙和尚,又叫沙悟净,原来是天宫玉帝的卷帘大将。因触犯天条,打碎了琉璃盏,惹怒了王母娘娘,被贬入人间,在流沙河当塘虱精,兴风作浪、不畏强敌,经南海观世音菩萨点化,最终成为唐僧的三徒弟。他身上有两件宝贝一个是菩萨葫芦,另一个是骷髅项圈。他为了让师徒四人顺利的渡河西去,舍去了自己的两个宝贝。在保护唐僧西天取经的路上,一路上任劳任怨、忠心不二,取经后被封为金身罗汉。

唐僧,法名唐玄奘,唐朝第一高僧,他心地善良、举止文雅、慈悲为怀,容易被妖精诱惑,真不愧是肉眼凡胎。他为了能帮助唐朝皇帝李世明拿到第三十五部真经不惜一切代价。

孙悟空,又名孙行者、美猴王,许多人都叫他弼马温,他也听惯了,自称“齐天大圣”,孙悟空会七十二变,腾云驾雾。在炼丹炉里炼成了一双火眼金睛,能准确的看穿妖魔鬼怪千变万化的伪装,他的一个筋斗能翻十万八千里。他的兵器是如意金箍棒,能大能小、能粗能细,小的比针还小,大的可以顶天立地。他吃了蟠桃,搅乱了王母娘娘的蟠桃盛会,大闹天宫,打败了十万个天兵天将,大胆地与如来佛祖斗法,被压在五行山下,被路过的唐僧解救并拜唐僧为师,保护唐僧去西天取经。在一路上他克服了九九八十一难,成就解救了多少次唐僧和二师弟、三师弟。他勇敢顽强、聪明机智、英勇无畏、嫉恶如仇。这就是令我最敬佩的人物。

读完西游记,给我带来了许多启示,要学孙悟空的勇敢、聪明,唐僧的心地善良,沙和尚的忠心耿耿,猪八戒的憨厚可爱。

初中的读后感的讲解篇八

再读《西游记》,不再是当初的那份浅薄,也不是为了钦羡某个人或某项本领,而是一种对人生的领悟,对生命的升华。

孙悟空——童年的纯真。

《西游记》中孙悟空总是主角,让人不自觉地就把目光投向了他,犹如磁铁对铁屑的吸引,却又觉得理所当然。粗看,他有七十二般变化、筋斗云等诸多本领,还有一根金光闪闪的金箍棒;细品,陡然发现那就是我们那纯真的童年,总是无忧无虑,自由自在,充满纯真的顽皮,无畏,也充满了对未知世界的好奇。看着他,似乎你也回到了那金色的童年,总勾起几丝甜蜜。

猪八戒——青春的萌动。

八戒意味着戒去八项事,让一个青年戒去心中的萌动,却不可行。他就像人生的青年时期,青春开始萌动,开始对异性的追求,但也是开始创业的黄金时段。可他身上却总是有着一些缺点,懒惰、贪吃,只是常事,毕竟是一个青年。陡然发现其实这就是我们青年时代,雄心万丈却又屡屡出错。

沙悟净——中年的麻木。

沙悟净在《西游记》中似乎总是一个人默默地挑着担子走在最后面,脸上总是一个表情,却又充满干劲,勤劳似乎不好说,是一种逆来顺受吧!他脱去了稚嫩,也失去了激情,有的只有麻木。这就是人到中年的真实写照啊!人过中年,尝过了太多的酸甜苦辣,经历了种种挫折已经对它们麻木了,只是一味地扎扎实实地前行。

唐玄奘——老年的顿悟。

唐玄奘——似乎眼中充满了智慧的光芒,气质更是脱俗,每一句话都充满玄妙,令人再三品味,不得不称赞他是一名智者。但,我认为他更应该是一名老者,经历了沧海桑田,就如老年对生命的感悟,充满了理性的光辉,眼中没有一丝迷茫,全是一种淡然,一种智珠在握的感觉,即使泰山崩裂也无改色。

初中的读后感的讲解篇九

窗外微风轻轻地拂过,树叶奏出沙沙的乐曲,我沏上一杯清茶,翻开小说《西游记》。

百里火焰山,四周寸草不生,而这是他们去西天取经的必经之路--火焰山。孙悟空向罗刹女借巴蕉扇灭火,可罗刹女一扇阴风,使孙悟空在空中左右飘荡,左沉不能落地,右沉不得存身。但是他仍然没有放弃,经历了三次,他与猪八戒一起终于打败了牛魔王,得到了芭蕉扇。随着火焰山的火焰渐渐平息,造就了世界上最惊心动魄的成就。为了目标,他们坚强的,勇敢的.,抛弃了一切又把握住了一切。细细品味,生活不是如此?你碰到艰难困苦,遇到了火焰山,就要像孙悟空那么样勇于进取,努力克服,不要放弃,就一定能战胜它,达到成功的彼岸。就像书中的情节,有时高涨,有是低落。刚开始读时,带点苦涩,但当慢慢回味时,一丝苦味不见了,取而代之的只有芳香与甘甜。经历风雨后的彩虹固然美丽,然而值得留念的却是那段经历风雨的日子,无论经过多久,它依然荡气回肠,这正是生活给我们的礼物。

初中的读后感的讲解篇十

而我,将要用优美华丽的语言来释放出它耀眼的光芒。

这本书,是我十岁生日那天,爸爸作为生日礼物送给我的,另外还有三本[[三国演义]]、[[水浒传]]、[[红楼梦]]。

但我最喜欢的还是[[西游记]],它那生动的人物、离奇的语言、神话般的故事情节都深深的吸引着我。

我最喜欢的一集是:“孙悟空大闹天宫”。

孙悟空一出生,就把平时逍遥自在、耀武扬威、高高在上的玉帝吓了一跳,孙悟空的出生可了不得,惊天地、泣鬼神、山崩地裂呀,连天宫都发生了点小地震,玉帝得知是只石猴时才松了一口气,担忧它在凡间造次,便派太白金星去让它上天庭做个弼马温,干了没几天,又跑回下界了,玉帝又派太白金星让孙悟空看守王母娘娘的蟠桃园,蟠桃会马上要举行了,但王母娘娘没有请它,它一气之下,把蟠桃吃个净光,把蟠桃会上的水果吃的一干二净,所有的酒喝得一滴不剩。然后,迷迷糊糊的进了兜率宫,把所有的仙丹都吃光了,返回了下界。玉帝王母知道了孙悟空做的这些事,非常气愤。

这本书告诉我们;在学习或生活中都不会一帆风顺,要学习唐僧师徒四人西天路上那种不畏艰难险阻,不屈不挠的精神。

敢问路在何方,路在自己的脚下!

初中的读后感的讲解篇十一

前几天父母给我买了好几本书。其中,有一本是小王子。老妈说:“这些书我都没读过,儿子,你读完后要给老妈讲一讲。”

老妈的知识量可是很广的,连她都没读过的书我更得好好读读了!

我拿起小王子,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

看了前言我才知道,原来这本书在西方非常有名。我接着读下去。小王子住在一个小的只能住他一个人的星球,每天都给他的玫瑰花浇水。后来,小王子离开星球去旅行,见到好多奇奇怪怪的小星球上的人,直到他来到地球,在沙漠里遇见到了一个飞机坏了的飞行员,小王子和飞行员结下了深厚的友情,可是他非常想念他的玫瑰花。为了离开地球,小王子被毒蛇咬了一口,后来飞行员就再也没有见到过他。

读了这本书,我终于明白了什么叫纯洁的心灵了。小王子深深爱着爱的玫瑰花,为了不让花被羊儿吃掉,他还请飞行员给羊画个口罩。对他来说,她的玫瑰花和地球上所有的玫瑰花都不一样,假如花儿没有了,就好像所有的星球都失去了光芒。还有那只狐狸,即使小王子离开了它,他也永远会记得那麦子一样的颜色。

《神秘岛》让我知道了很多很多……

初中的读后感的讲解篇十二

今年断断续续的又读完了一遍《红楼梦》,掩卷而思,真有一种“云深不知处”之感,红楼中那些可爱又可怜的.女孩儿,牵动着古往今来多少人的心啊。

曹雪芹笔下的人物都独具人性,千人千面,没有丝毫的雷同首先要说的就是黛玉,黛玉多愁善感,体弱多病,身世孤单,精神压抑,加上寄人篱下而又性情高傲敏感,使得自我十分脆弱。黛玉初进贾府时,时时细心,事事谨慎,言谈举止慎之又慎,恐怕被别人耻笑。

第一次见到宝玉其人时,油然而生了一种亲切感。而宝玉眼中的黛玉,自然与众人眼中的不一样,“这个妹妹我曾见过”。所以当发现这个“神仙似的妹妹”没有玉时,竟摘下自我的玉,狠命摔去。

很多人喜欢黛玉,不喜欢宝钗,我也佩服黛玉的美丽才情,但总觉得大家闺秀就应当如宝钗般大度有气量,不要像黛玉般小肚鸡肠、尖酸刻薄。宝钗博学多识,深沉理智,端庄贤淑,然而也是一个苦命的女子,她的出嫁其实更多的是遵从母亲之命,嫁给了一个不爱自我、亦不被自我所爱的丈夫。

红楼女儿们个个个性鲜明、美丽可爱,《红楼梦》这本书每次读都会有不一样的感受,它真是一本值得我用一生去品读的好书。

初中的读后感的讲解篇十三

生日那天老妈送给我一份很有意义的生日礼物,是一本名叫《小王子》的童话书,老妈对我说:“老妈希望你能像小王子一样永远有一颗纯净的心。”我很纳闷,小王子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啊所以我就赶快抱起书如饥似渴地读了起来。

看了前言我才知道,原来这本书在西方非常有名,是一本大人小孩儿都喜欢看的书,难怪老妈会把它送给我。我又接着读下去。小王子住在一个小得只有他一个人的星球上。每天给他的玫瑰花浇水。后来小王子离开星球去旅行,见到很多奇奇怪怪的小行星上的人,知道他来到地球,在沙漠见到一个飞机坏了的飞行员,小王子和飞行员结下了深厚的友谊,可是他非常想念他的玫瑰花。为了离开地球。小王子被毒蛇咬了一口,后来飞行员就再也没有见到过他。

读了这本书,我终于明白什么叫纯洁的心灵了。小王子深深的爱着他的玫瑰花,为了不让羊吃掉,他还请飞行员给羊画了一个口罩。对他来说,他的玫瑰和地球上所有的玫瑰不一样,假如花儿没有了,就好像所有的星球的都失去了光芒。这是多么真挚的感情啊!还有那只狐狸,即使小王子离开了它,他也永远会记得那麦子一样的颜色。

我非常喜欢这本书。读了这本书,我懂得了很多做人的道理,也知道原来大人们也做很多蠢事,大人们不一定什么都对。所以就像老妈说的那样,我们孩子在长大的过程中要永远保持一颗纯净的心灵,才能找到我们真正追寻的东西!

初中的读后感的讲解篇十四

鲁迅笔下的人物多是畸形的,无论是思想上还是在体格上。尤其是在思想上。孔乙己则当仁不让了——自然不例外!

世态炎凉,回到现实社会中放眼观看,我不得不佩服鲁迅先生的.远见卓识了。——某些人似乎生来就是被众人取笑的,直至死亡都不会得到哪怕没有任何毫无作用的怜悯了!

现实生活中,被人取笑的人非常的愤恨,漫骂取笑自己的人后却又转而取笑其他所谓“更值得取笑的人”,以此来填平心中的沟壑。转而复始,始而复燃,便也都是孔乙己了!于是乎,我们将鲁迅先生所万分鄙夷的精神发扬光大了!

由此便也想起了自己。我是不是孔乙己一类的人呢?

也许吧!我不否认自己会被别人嘲笑取乐,亦或是自我解嘲。可那又能怎样呢?我的心态是平衡的,我的内心是明净的!因为我坚信自己不是孔乙己。

因为我没有象他那样读书却做苟且之事,象他那样去卖弄自己的看似辉煌实则无稽的“高深学问”。我的所作所为无愧于世人,便也就无愧于自己了。

相反,我却为那些嘲笑我的人感到无奈!因为他们在忠贞不二的吞噬着自己的灵魂!他们在昧着良心嘲笑着本不应该被嘲笑的人或事。其实他们的内心是脆弱的,经不起打击的!我鄙视他们!

我期待着众人都能够释然的活着,不挣太多名和利,为了自己而活着!我更期望那些被嘲笑到抬不起头来的人们能够坚持下去,只要自己认为是正确的!

对孔乙己语言的描写,一方面突出了孔乙己的性格,揭示了孔乙己的命运;一方面与其它的“暗线”(如长衫、脸色、挨打)互相照应,互相推进,成功地反映出一个社会的问题、弊病。我们不是孔乙己,我们无愧于世人。

初中的读后感的讲解篇十五

这天,我读了一篇文章——《中国航天之父——钱学森》。这让我受益匪浅。

里边讲的是,钱学森赴美国留学。他在美国奋斗了12年,功成名就,声誉远播。但是,丰厚的生活待遇和优越的科研条件并没有留住他的心。新中国成立以后,钱学森决定回国。美国海军部次长金布尔气急败坏地说:“钱学森知道的太多了,无论走到哪里,都抵得上五个师!无论如何不能让他走!”最后,他竟丧心病狂地叫嚷道:“我宁可把这家伙枪毙了,也不能让他离开美国!”经历了五年变相的软禁生活,1955年10月8日上午,他终于回到了祖国的怀抱。回国后,钱学森紧张而热烈地开始了自己的工作。我国第一颗人造卫星“东方红一号”在1970年4月24日呼啸升空!

当时,美国海军部次长金布尔说了两句话“钱学森知道的太多了,无论走到哪里,都抵得上五个师!无论如何不能让他走!”“我宁可把这家伙枪毙了,也不能让他离开美国!”从这两句话中,可以体会到,当时钱学森对于我们中国是多么地重要!

这让我不禁想到了詹天佑爷爷,他和钱学森爷爷一样,用科学的精神为国家付出了许多。

1905年到1909年,詹天佑成功主持修建了中国铁路史上第一条独自设计、施工的重要铁路——京张铁路。当时,外国人还嘲笑我们:“能修出这条铁路的中国人还没有出世呢!”京张铁路总长虽不过200公里,但沿途横跨崇山峻岭,工程及其艰巨。然而,詹天佑用创造性的劳动回击了这些讽刺,克服了重重困难。他不仅仅为自己在世界上赢得了声誉,更重要的是,为整个中国工程技术在世界上赢取了地位。

除了钱学森爷爷还有詹天佑爷爷的故事,还有其他伟大的科学家,他们爱读书、爱学习、善于观察、善于思考、遇到困难不会退缩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科学家不是被父母逼着读书读出来的,他们靠的是自觉,对生活的留心观察,还有那一颗好奇的、用于去探索的心!

《李约瑟难题》及《钱学森之问》反映了一个共同的问题,中国的人才缺乏创新精神及实践精神。在我看来这是一个十分严重的问题,因为创新精神是一个国家和民族发展的不竭动力。

纵观社会历史,人类的每一次进步都离不开创新。从类人猿制造具驱赶野兽,到爱迪生发明电灯,正是因为有了创新,人类的生活才会越来越好。由此可见,一个民族要是失去创新,将是多么可怕的事啊!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我想提出几点建议:一要推广生本教育,课堂上多激发学生的思维,而不是一味灌输;二要多增加实验课,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减轻作业、考试压力,留给学生足够时间去发展培养他们自己的个性兴趣爱好;三是组织青少年认真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提倡和鼓励他们培养自己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四是在单位上推广团队精神,让每个人在团队中更好地施展出个人才华,实现人生价值;五是省、市、社区应多举办科学创新竞赛,向民众广泛宣传创新意识及科学文化知识更新的重要性,并树立终身学习的观念。

只有每个人都认识到创新及终身学习的重要性,我们才能从根本上解决《李约瑟难题》及《钱学森之问》。

初中的读后感的讲解篇十六

假期,我阅读了中华先锋人物故事汇丛书《钱学森》,认识了一位特别的英雄——伟大的科学家钱学森。提起钱学森,我首先想到他是“两弹一星”的元勋,是火箭专家。而这本书让我了解了钱学森先生光荣的一生。

这本书从钱学森出生时开始讲起,主要记录了他如何成为一名博学多才的科学家、如何竭尽全力的回归祖国、如何在艰苦的环境中完成“两弹一星”的惊世壮举等。

钱学森能够成为世界知名的科学家,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他善于观察、分析,拥有严谨缜密的思维和丰富的想象力。而这些能力和习惯都是他从小养成的。书中介绍,他从小就喜欢仰望星空,三岁时就会背上百首诗词和数学心算;读书时不仅语数英成绩拔尖,而且爱好文学、诗词、绘画、交响乐。他的学习效率怎么这么高呢?原来,他学习时不是死记硬背,而是重在理解,才能快速地把知识变成自己的,他把诗词化为风景,触景生情,爱提问和多动脑思考,而且经常泡图书馆。看着书中小时候便勤奋好学的钱学森,再对比一下我自己,我只报读了一个课外兴趣班而已,就嫌学得多,觉得没时间学习,没有持之以恒学习,真是惭愧。钱学森先生这些宝贵的学习方法,值得我们好好学习。

书中还让我深受感动的是钱学森那强烈的爱国情怀。爱国,是他一生不变的主旋律。他出生于刚推翻封建社会的阴历辛亥年,成长于山河破碎的岁月。他年少时,最喜欢背诵的就是《少年中国说》,“少年强,则国强”“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观念从小就在他心里生根发芽。

他在出国求学时,就抱着“航空救国”的志向和准备。在祖国需要时,毫不犹豫放弃处于巅峰的科学研究事业和美国政府提供的优厚待遇,坚决要返回自己的祖国。即使是面对美国政府长达五年的无理拘留和人身恐吓,他不忘初心,不屈不挠要回到祖国、报效祖国。这是多么崇高的爱国情怀啊!

通过阅读此书,我感受到科学家炽热的爱国情怀、一丝不苟的求学态度,了解了科学家坚持不懈的科研精神和卓越贡献。向科学家致敬!

初中的读后感的讲解篇十七

北大女生张培祥的《卖米》一文,获2004年北京大学首届校园原创文学大赛一等奖。但是作者没有能够领奖,因白血病在2003年非典期间离开了人世。

文章平铺直叙地讲了自己与母亲卖米一天的经历,没有曲折的情节、华丽的辞藻,但反映的事实很值得我们思考。

据介绍,作者生于1979年,如果活着,还不满40岁。照理,她出生的时候,中国已经开始改革开放,全国人民日子正在好起来。《卖米》一文反映的山区农民生活如此艰难,很出乎意外。

文章没有说明是哪年的事,一个女孩子能够挑60多斤重的米担子,至少应该高中阶段吧,那么文中提到的事实应该在1990年代中后期。大热天,母女二人挑着米担子通过窄窄的田埂去赶场。

来收购的米商出价每斤一块零八分,母亲希望价格是一块一角,由于每斤2分钱的价格分歧,总价3块钱的差价,母女二人在烈日下的露天市场上站了一整天,连2角钱的冰棍都舍不得买,到散场都没有卖掉,又把150斤米担回家去。卖米是为了换钱给父亲买药,而她父亲希望熬过去自然康复。

文章反映的,不仅是农家的贫困,还有农村公共设施的欠缺。从住房到市场,没有像样的道路。窄窄的田埂,日常通行都不便,更何况挑着重担。如果有铺装路,就可以用车运输,那就省力多了。市场不过一块没有任何遮挡的空地。这样的道路、这样的市场,比人类原始时代没有任何进步。在那种地方,时间似乎停滞的。

共和国成立半个世纪,但是义务教育、医疗保险都没有建立起来。作者父亲为了米价稍微卖得高些,必须挑着100多斤的重担走30多里山路,只是为了供两个孩子读书。母女两人为了多卖3块钱而在市场上被烈日烤了一整天。作者的经历,也许在总人口中是少数,但是反映出中国社会贫富差距悬殊,部分贫困群体生活十分艰难。同一个国家,不同群体的生活状况如此悬殊,不是社会主义应有的状态。

如果说职业以及与之密切有关的收入高低,与个人的自主选择、个人条件密不可分的话,像道路、市场、义务教育、医疗保障,应该由政府提供。显然,这些设施的建设、管理是政府的责任。它们无法由民间提供,属于公共产品、公共服务。人们组织政府,服从号令,贡献税收,就是为了得到公共服务。但是直到21世纪前夕,很多地方公共设施和服务如此落后,确实是当地政府没有尽到应有的责任。

初中的读后感的讲解篇十八

读一本好书,可以影响一个人一辈子。读了《飘》这本书,的确令我醍醐灌顶,受益匪浅。全书无论是华美流畅的语言描述,还是个性鲜活的人物塑造,都达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真不愧是世界文学的瑰宝。其中,女主人公的爱情观,令我感受颇深。

思佳丽,这一在美国动荡年代所诞生的出色的人物,她的优秀个性散发出无穷的光芒。她勇敢坚强,乐观向上,对生活顽强抗争,从不屈服。她处事雷厉风行,精明能干。最突出的一点就是她对爱情的执著。她所拥有的天使般的脸蛋和魔鬼般的身材——用修饰中国古代美女的话就是沉鱼落雁、闭月羞花——使得多少青年男子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然而她对这些毫不在乎。她对爱情疯狂的执著。但是出于无奈,她分别嫁给了两个自己不喜欢的人。

当再一次见到她钟爱的艾希礼时,依然像少年般疯狂地爱着他。不顾一切的向他倾诉钟情。这让我想到了中国封建时代的女子对爱情忠贞的另一种表达方式。以《孔雀东南飞》为例,一对男女要表现对爱的忠贞就要结为连理枝,他们的爱情是与婚姻紧密相连的。“君当作磐石,妾当作蒲苇,蒲苇纫如丝,磐石转移。”当他们的爱情遭受别人的破坏时,为了表现对爱的执著,他们只有“自挂东南枝”了。

然而思佳丽却不一样,在她的爱情观中,爱情与婚姻是可以分离的,或者说是一种精神上和肉体上的分离。她不在乎彼此都有的婚姻,抛开一切大胆的去爱艾希礼,争取自己的幸福,她并未将爱情套上礼义、道德的枷锁,他的爱情永远是自由奔放的。这也许是东西方文化差异造成的吧。爱的本质是不因表达方式的变更而变化的。

思佳丽的大半生又是为爱所迷惑的。因为迷惑而做了很多错事。直到最后她才发现,原来她一直钟爱的艾希礼并不爱他,也不曾像她所想的那般优秀,其实她爱的并不是艾希礼,而是自己内心的一个完美形象。

从思佳丽的三次婚姻中我们可以看出,人就是不珍惜眼前得到的,总是想追求更好的,喜欢追求虚无缥缈的爱情,最后的一切都会随风而逝。最后的结局是,得不到还会失去心中本保留的美好。

初中的读后感的讲解篇十九

这本书的作者是狄更斯。他1820__年出生于英国朴茨亚斯,是海军职员约翰·狄更斯和伊丽莎白·巴洛所生的第二个儿子。

书中写了可怜的马内特医生在被贵族以“莫须有”的罪名关在巴士底监狱十九年后,他的女儿将他搬到英国居住。在法庭上父女认识了法国贵族达雷和潦倒师爷卡顿。后来,露西和卡顿结了婚,过了十年幸福生活。

法国大革命爆发之后,格雷为了营救无辜的仆人赶到法国给他辩护,却因为他曾是法国贵族而被拘捕了。而卡顿为实践他对露西的承诺,利用他跟达雷相貌相似这点,在达雷被处刑前用自己跟他掉包,代替他上断头台。

小说通过典型事例高度概括地揭露了法国大革命前夕法、英两国的社会状况,一方面是骄奢淫逸的统治阶级的残暴,一方面使广大劳动人民在封建贵族的剥削、压迫下过着极其悲惨的生活,从而深刻地揭示了革命是不可避免的。

初中的读后感的讲解篇二十

记得蔡姬故事:“桓公与夫人蔡姬戏船中。蔡姬习水,荡公,公惧,止之,不止,出船,怒,归蔡姬,弗绝。蔡亦怒,嫁其女。桓公闻而怒,兴师望伐。”也背诵过“齐侯以诸候之师侵蔡,蔡溃,遂伐楚”,至此,不由大笑桓公也有此狼狈滑稽。其实,淫却无邪,才是女子本色,只会让人觉得是美的,而淫无邪的绰约处子,更是女子中的极致。我爱的就是蔡姬轻狂如处子,天然情性。蔡姬故事,《史记》未详写,也正因这简略,则惊鸿一瞥,随意怀想之间尽是明媚与凄艳。

骊姬二字极佳,骊可为好马,也可为猛龙,骊姬之骊为骊戎之骊,也并不妨碍我将她与好马与猛龙连起来想。先秦女子之名,可同鸟兽虫草,有时候是这些名字在刻画它们各自的主人,以兽为名的女子,只观其名,似乎就是有了兽类的野性以及这种野性天赋的属于自然之子的骄傲与高贵。而且骊姬为人险毒,为达目的不择手段,若以旁观者的眼睛来看,不失为另一种美;自然,这样的女子,于当下流行文学的小说作者倒是好材料。

讨厌卫子夫,大概是先听了“金屋藏娇”,如此,卫子夫成了凭借美貌趁机而入的第三者。到底我在为阿娇不平。卫子夫是个大花瓶!或者是宁静演的那个卫子夫实在让我失望。可卫子夫的下场也不好,有些狼狈,《史记》女子们也大抵如此,得善终者少。而她们也不过亲自充当了是古代中国女子的谶言罢了。

女子降生本是福气,女子的敏锐,朴拙,凌厉,温和,才艺,美貌,诸般种种,是女子的福气,也应是人间的福气,但为何这诸般种种却是一具埋葬在灵魂深土下的腐尸,无论曾经有多么绚烂光华,却已朽烂着并长存着,常常在她们沉睡时游离成恶梦,妆扮成她们醒来时猛然发现的躺在身边的骷髅。

最是谁喂养了她们少女时代的情欲?其实那些本是一种极致之美,少女的情欲美好而惨烈,惨烈是因禁欲。那些情欲,让她们无法回首,回首之时,人世已深。这无端秀色,当真好没来由!

鲁元公主若不曾被爸爸刘邦几次踹下车,我也不会觉得她是可怜可爱的;而我所喜欢的那个卫子夫,却一定是个夏夜里将萤火虫关进骷髅壳里的少年女子;刘陵聪慧,有辩才,最终死陷囹圄,父亲刘安也留下了鸡犬升天的传说,却不知长生一梦醒,淮南草木又深了几许。

女子好像是突然就失去了最初的神性,不会再有女娲与伏羲的故事,从此神灵便是神灵,女子,则彻底沦落,青楼不是真风月,而世间于女子,却处处是艰辛风尘。而《游侠列传》里全是男子,女子无游侠,女子成为游侠是在以后的侠义小说里开始的。《史记》女子,也全无游侠气,到底她们是无此心,游侠本也是一种心境而已,聂荣为弟而死,那江湖终究也与她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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