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喻是一种修辞手法,它可以通过类比使抽象概念更具体,让文章更生动有趣。注意时间安排,合理分配总结过程和总结内容。以下是一些值得参考的总结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机上急救论文篇一
《条例》界定了院前医疗急救、急危重伤病员的概念,明确了院前医疗急救的工作范围,尽可能避免乱拨“120”电话,滥用急救资源,提高急救资源的使用效率。院内转诊、恢复期转运等活动,不属于院前医疗急救的服务范围。
《条例》第3条指出,“院前医疗急救,是指‘120’急救医院在市医疗急救指挥机构统一指挥调度下,对急、危、重伤病员在送达医疗机构救治前开展的以现场抢救、转运途中紧急救治以及监护为主的医疗活动。急、危、重伤病员,是指其症状、体征、疾病符合国家规定的急危重伤病标准,若不及时救治,病情可能加重甚至危及生命的伤病员。”
二、每四万人配备至少一辆“120”急救车辆。
《条例》规定,“120”急救车辆,按人口数量配置,统一车辆标志,统一安装卫星定位、车载视频等。“120”急救车辆专车专用,由市医疗急救指挥中心统一调度,不得用于非院前医疗急救服务。鼓励医疗机构配备其它服务车辆,满足转诊、出院等特殊服务。
急救车辆驾驶员具有准驾车型两年以上驾驶经历,具备相应的急救知识和技能,熟悉服务区域交通路线,并通过淄博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岗前培训和考核。“120”急救车辆使用年限超过八年或者行驶里程超过四十万公里。应当及时更新。
三、接听后一分钟发出指令四分钟派出车辆。
对于“120”急救来说,时间就是生命。《条例》对指挥调度人员接听电话、派出车辆、到达现场等服务环节的时间都作了明确具体的规定,要求接听完呼救信息后一分钟内向“120”急救医院发出调度指令,“120”急救医院应当在接到调度指令后四分钟内派出急救车辆。
第23条规定:“指挥调度人员接到呼救信息后,应当按照是否为急、危、重伤病员进行分类和信息登记,按照就急、就近的原则,在接听完呼救信息后一分钟内向‘120’急救医院发出调度指令,并根据具体情况对伤病员或者现场其他人员给予必要的急救指导。”第24条规定:“‘120’急救医院应当在接到调度指令后四分钟内派出急救车辆,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拖延。‘120’急救车辆因特殊情况无法到达施救地点的,应当立即向市医疗急救指挥机构报告,市医疗急救指挥机构应当采取补救措施。”
四、“120”急救医院不得因费用问题拒绝或延误救治。
《条例》规定,院前急救服务属于有偿服务,应当按照规定的标准收费。“120”急救医院不得因费用问题拒绝或者延误。医疗救治费用纳入医保报销。“三无”病人可申请救助。
第29条规定:“院前医疗急救的出车、诊察、抢救、治疗等费用,应当按照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项目和标准收取,收费标准应当在医疗服务场所、急救车辆醒目位置公示。伤病员或者其近亲属、监护人应当按照规定支付院前医疗急救费用。在执行院前急救任务中产生的道路通行费由伤病员或者其近亲属、监护人承担。‘120’急救医院不得因费用问题拒绝或者延误院前医疗急救服务。院前医疗急救中的医疗费用应当按规定纳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
第30条规定:“身份不明或者身份明确但无力支付费用的人员发生急、危、重伤病的,接收的‘120’急救医院应当给予救治,不得拒绝、推诿或者延误救治。对于身份不明的急、危、重伤病员,接收的‘120’急救医院应当通知公安机关、民政部门及时甄别其身份。属于身份不明或者身份明确但无力支付费用的急、危、重伤病员,‘120’急救医院可以依据国家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申请补助。”
据淄博市卫纪委党委副书记、调研员宋晓东介绍,通过院前急救住院或者死亡的病人的费用可以通过医保报销,但不包括出车费用。下一步,将把院前急救的费用纳入到医保中。
五、搬抬服务实行自愿、有偿原则。
对于院前医疗急救中的患者搬抬服务,《条例》规定,实行自愿、有偿的原则。
第22条规定:“公民拨打‘120’急救电话应当说明患者所处位置、病情、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以及是否需要搬抬服务。”第16条规定:“‘120’急救医院应当为有需求的患者提供有偿担架搬抬服务,收费标准应当在医疗服务场所、急救车辆醒目位置公示。”
六、鼓励有能力公民现场抢救受法律保护。
《条例》第31条规定,公民发现需要急救的急、危、重伤病员,有义务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进行急救呼叫。鼓励经过急救技能培训或者具备急救专业技能的公民在急救人员到达前,对急、危、重伤病员按照操作规范实施紧急现场救护,其紧急救护行为受法律保护。
同时,要求各区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红十字会以及市医疗急救指挥机构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开展面向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农村和学校等单位的医疗急救知识和技能的宣传教育,增强公众的急救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七、主动让行“120“否则将受到处罚。
给“120”急救车让行,就是给生命让路。《条例》规定,车辆和行人应当主动让行,对故意不让行的应予处罚,同时还规定因主动让行而违章的情形免于处罚。
第42条规定:“‘120’急救车辆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车辆和行人应当主动让行。对车辆或者行人因让行执行急救任务的‘120’急救车辆而导致的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免予行政处罚;对不依法让行的,‘120’急救医院可以将其阻碍‘120’急救车辆通行的情形通过视频记录固定证据并转交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应当依法处罚。”
八、大型群众性活动应提前3日报告。
《条例》对突发事件医疗紧急救援的预案制定、物资储备、报告制度、社会参与救助,以及大型活动的报备和急救保障等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要求大型会议或者文体、商业等大型群众性活动应当提前三日报告相关部门。
第11条规定:“市医疗急救指挥机构应当具备下列职责:负责紧急医疗救援物资、装备的储备;制定院前医疗救援方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参与组织突发事件的紧急医疗救援以及重大节日、庆典和大型会议、群众性活动的医疗急救保障工作等。”
第36条规定:“大型会议或者文体、商业等大型群众性活动的承办单位,应当提前三日将会议或者活动的时间、地点、参加人数等有关事项书面告知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市医疗急救指挥机构。”
九、实现老年病人“120”一键式呼救。
《条例》规定,鼓励医疗机构急诊与重症监护一体化建设;鼓励医疗机构提供转诊(出院回家、复诊)有偿服务;鼓励在公众场所和重点单位配备自动体外除颤仪;《条例》还规定,各级政府应逐步实现老年病人“120”一键式呼救,使老年病人得到及时抢救。
第14条规定:“鼓励‘120’急救医院开展急诊与重症监护一体化建设。”第17条规定:“鼓励医疗机构配备符合规定要求的医疗转运车辆、设备、人员,为院内病人的转诊、恢复期转运等提供有偿服务。具体管理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第22条规定:“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建立老年人公共服务信息平台与市医疗急救指挥平台信息和资源共享机制,逐步实现老年病人‘120’一键式呼救。”
相关阅读。
一、目的。
防止科室或私人随意使用救护车,避免影响急诊出车。保证救护车处于备用应急状态,随时接受急救中心指挥。
二、适用范围。
急诊科救护车的管理。
三、职责。
(一)护士长、救护车司机每天检查救护车的车况、车容、抢救设备和药品。
(二)急诊班护士每班检查救护车的车况、车容、抢救设备和药品,做到及时更换和补充并做好登记。
(三)护理部每月检查救护车的车况、车容、抢救设备和药品。
(四)科主任、护士长对救护车进行严格管理,救护车只做医疗救护用,不得挪做他用。
(五)救护车司机必须保持车况良好、车容车貌整洁,接到电话5分钟内必须出车。并设有出车登记本,记录出车时间、地点、到达时间、随车人员等。
四、工作程序。
(一)当医务人员接到120电话后,立即通知司机及值班医生、护士,携带必要的抢救设备5分钟内出发(用物见“救护车物品配备清单”)。由接120电话医生在出车登记本上记录出车时间、地点、到达时间、随行人员等。
(二)药品、器材、物品用后均由出诊护士及时补充、清理、消毒,使其保持完好备用。护士长每天检查,急诊班、上夜、下夜三班要每班检查,并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好各种登记。发现抢救仪器有故障应及时报告科主任、护士长,并请维修工修理。
(三)救护车离开本院执行任务,须报本院医务科同意,并上报急救医疗中心指挥调度室,以便指挥中心随时掌握救护车动向。
(四)出车执行120急救任务返回医院时,出诊医生须向急救中心指挥调度室报告出车情况并做好登记。
(五)车内禁止吸烟、摆放杂物。
(六)救护车司机定期做好车辆的检修、保养和救护车的清洁、消毒工作,保持车况良好,安全行驶。
救护车使用规定。
一、救护车为医疗救护专用,实行24小时院内值班,由急诊科主任、护士长签发派车单。司机接到通知后,应在5分钟内做好出车准备,及时出车。
二、使用救护车一律按标准交费,一般情况先收费后出车。如情况紧急或通过电话呼救者,可先出车,出车费由司机负责督促患者补交。
三、住院患者要求到外院就诊、检查或请外院医生会诊、手术者,均按上述收费标准,交纳出车费。
四、每月末由救护车司机将每次派车单和收费单据校对后交财务科审查收支情况,按医院出车补助标准,结算出车补助费。
五、非医疗用车,必须经业务院长签发派车单。私自派车、私自出车和出车不收费,查明责任者,按出车地点收费标准加倍罚款。
机上急救论文篇二
1、安全救护以人为本,科学发展构建和谐!
3、增强防灾避险意识,提高自救互救技能。
4、覆盖全市,统一调配,病人至上。
5、内抓管理,外树形象,快速反应,救死扶伤。
6、学习急救技能,大家一起来,生命更精彩。
8、救死扶伤,争分夺秒。
9、对生命的承诺,对爱的奉献。
10、精心救治,文明行医,服务热情,勇于奉献。
11、红十字应急救护,为您提供健康守护。
12、红十字精神:人道博爱奉献!
13、急救为人道。
14、2017年世界急救日主题:“急救与家庭意外伤害!
15、我们的世界,大家的行动。
机上急救论文篇三
急救是一项非常重要的技能,它能在紧急情况下挽救生命。在我参加急救培训课程的过程中,我学到了许多关于急救的知识和技巧,并且在日常生活中亲自实践了这些技能。通过实际经验,我意识到急救过程中需要冷静、迅速、专业、有条理并且有耐心。以下是我对急救心得体会的分享。
首先,在进行急救时,冷静是最重要的。我记得有一次,我目击了公共汽车上的一起意外事故。许多人都惊慌失措,但我知道冷静是关键。我立即打电话叫了救护车,并且告诉调度员事故发生的地点和伤者的状况。然后,我尽量镇定地安抚伤者,并让他保持安静。态度冷静使我能够更快地采取正确的急救措施,并向救护人员提供准确的信息。
其次,迅速是急救的要素之一。在急救过程中,每一秒都是宝贵的。我曾经遇到一个突发心脏病的病人,他的脉搏已经几乎停止。我记得培训中教练强调要在五分钟内进行心肺复苏。因此,我紧急地开始了心肺复苏,并继续坚持下去直到救护人员到达。幸运的是,我们成功地挽救了他的生命。这个经历让我深刻地认识到,在急救过程中,迅速的反应能够使人获得更多的生存机会。
第三,急救需要专业知识和技能。在我参加培训课程时,我学到了许多关于人体解剖学、生命体征监测和常见疾病的知识。这些知识对急救过程至关重要。例如,当我碰到一个正在呼吸急促、面色苍白的人时,我立即意识到他可能患有哮喘。因此,我正确地使用了救护气管导管来帮助他恢复呼吸。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帮助急救人员快速识别问题、进行正确的处理并取得更好的效果。
第四,在急救过程中需要有条理。当我遇到一个严重受伤的人时,我会立即进行初步的评估,包括检查他的呼吸、心跳、意识和伤口。然后,我按照培训中学到的方法进行急救。有条理地进行急救可以确保每个步骤都顺利进行,并且不会遗漏任何重要的治疗措施。
最后,急救过程中需要有耐心。这是因为救援往往需要一段时间,尤其是在等待救护车到达的过程中。在等待的过程中,我们需要耐心地安抚伤者,并给他们提供心理上的支持。我记得有一次,等待救护车的时间非常长,但我始终保持了耐心,并与伤者交谈以分散他的注意力。我的耐心和关心让他感到安心,并减轻了他的痛苦。
通过参加急救培训课程并在实践中运用所学的技能,我深刻地认识到冷静、迅速、专业、有条理和耐心都是进行急救的重要要素。急救不仅是一项技能,更是一种责任和义务。我相信,只有掌握了这些要素,我们才能在关键时刻有效地挽救生命。因此,我将继续学习和磨练急救技能,为我周围的人提供更好的帮助。
机上急救论文篇四
1.1评价教学效果。
在课程结束后,两组学生同时进行理论考试,对比两组学生的学习成绩。满分为100分,90~100分为优,80~89分为良。根据自制调查问卷评价反馈急救护理教学情况,问卷内容包括团队合作能力提高、分析解决问题能力提高、理论联系实际能力提高、沟通表达能力提高、促进知识理解掌握、自学能力提高、有无学习兴趣提高等情况,并由学生根据实际情况回答是或否。在带教实习结束后发放关于教师对于学生实习评价情况,统一进行填写并回收。
1.2统计学分析。
采用spss11.5统计软件对本次研究数据资料进行处理分析,分别采用t和x2检验计量资料以及计数资料,以p0.05表示组间比较有统计学意义。
2结果。
2.1比较两组学生的考试成绩。
分析比较两组学生的考试成绩,其中研究组学生平均成绩明显优于对照组,研究组优良率为37.2%(52/140),对照组优良率为81.7%(98/120),研究组优良率与对照组比较有统计学意义,p0.05比较有差异有统计学意义,具体见表1。
2.2两组学生评价反馈情况。
分析对比两组学生的评价反馈情况,具体见表2。从上表中可以看出,根据学生评价反馈情况,可见研究组学生的团队合作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理论与实际联系能力、表达沟通能力、促进知识了解、自学能力、学习兴趣提高等情况明显优于对照组,比较有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
2.3教师对护生实习行为情况进行评价。
统计分析教师对护生实习行为情况,具体见表3。研究表明,教师评价护生的.实习情况,研究组学生的各项指标改善情况明显优于对照组,p0.05比较有统计学意义。
3讨论。
情景模拟急救护理教学方法为一种实践教学方法,是在教学中结合角色扮演、情景教学、对话练习等,充分将学习以及兴趣结合起来的一种仿真演习教学方法。该方法具有灵活性、针对性、实践性、创新性、参与性、互动性以及趣味性,可充分调动学习的学习积极性以及学习热情,增强学生的角色情景以及责任感,有利于促进学生之间相互的沟通交流学习以及应变能力。(1)情景教学方法营造了一种轻松、自由、活跃的氛围,可在调动学生学习兴趣同时,让患者主动性参与到学习中,开发学生的创造性思维,有利于学生积极参与到学习中,加强师生之间的互动,让学生在一个轻松的环境中进行学习。(2)情景模拟教学方法有有利于培养学生的沟通以及应急能力。在临床抢救治疗过程中,经常会出现各种突发情况,且患者家属会表现为情绪激动。针对这种情况,医护人员应保持良好的心理素质,做好与患者以及患者家属的沟通,并采取措施实施应对处理,及时抢救患者。情景模拟教学中模拟设置了不同的场景,让学生主动参与到抢救中,提高其参与应对处理能力,可成功救治患者。(3)情景模拟教学方法有利于实现教学相长,在模拟教学中,为了保证课程的顺利进行,教师要做好充分的术前准备工作,收集、整理,并选择合适的病例以及素材,并翻阅相关文献,便于明确最新的学术进展,便于指导学生学习。在情景模拟中,解答学生的问题,同时促进教师自身的提高,起到教学相长的目的。研究表明,给予学生采用情景教学模式,学生的学习成绩、学习反馈情况以及教师评价情况均明显优于传统教学模式,比较有统计学意义(p0.05)。由此可见,在急救护理教学中采用情景教学模式,有利于提高学习效果,提高学生的综合能力,值得护理教学广泛推广。
机上急救论文篇五
为进一步推动xx市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和群众性紧急救护培训工作,市红十字会紧紧围绕“急救为人人”这一主题,组织各基层红十字会开展了现场自救互救知识宣传、培训与技能演示等系列活动,向广大社区居民、机关干部、学校师生及辖区农民工普及最基本的现场自救互救技能。
二是依托新生军训,培训现场救护技能。8月27日—9月1日,市红十字会结合新生军训及学前教育,为市四中、市一中新生举办红十字防灾减灾与现场自救互救知识讲座。为800多名师生讲解演示现场自救互救技能,讲解了遭遇突发事故的紧急避险、安全逃生及各种意外、突发事故的现场自救互救知识,演示了现场心肺复苏术、气道异物排除法及外伤止血、包扎、固定搬运等自救互救技术。各学校红十字会结合学生*教育、党团活动、主题班队会及红领巾广播向全体师生宣传自救互救知识。
三是深入建筑工地开展现场救护培训。9月8日上午,市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为中山路街道市*统建房建筑工地施工现场60多名建筑工人、安全员举办现场自救互救知识讲座。通过理论授课、技能演示与互动参与式操作,为参训人员讲解了各种常见急症处理、遭遇各种突发意外事故的现场安全逃生、现场心肺复苏术、外伤救护止血、包扎、骨折固定、搬运等现场自救互救技能。在活动现场,红十字志愿者还为工人们进行健康义诊咨询,发放防灾减灾、预防保健与现场自救互救知识传单。
四是为外来务工人员普及现场自救互救技能。9月9日上午,市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与北京南路街道红十字志愿者在州客运站候车大厅门前,为劳务市场的`民工和往返乘车的流动人员举办现场自救互救技能演示活动。讲解演示了遭遇各种突发意外事故的现场心肺复苏术、气道异物梗阻、外伤止血、包扎、骨折固定、搬运等现场自救互救技能,并手把手教他们如何操作。
五是开展宣传咨询活动,普及群众性现场自救互救知识。9月9日下午,州、市红十字会联合在亚中文化广场举办现场自救互救技能演示活动。活动中,州、市红十字会救护培训师资为过往市民讲解演示遭遇突发意外事故的现场心肺复苏术、气道异物梗阻、外伤救护止血、包扎、骨折固定、搬运等现场自救互救技能;市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及市疾控中心红十字志愿者免费为过往行人、社区居民及围观群众义诊体检,发放健康教育、防灾减灾与现场自救互救知识宣传单,进行预防保健与安全救护知识的传播。
六是救护知识进社区,社区居民掌握自救保*安。连日来,市红十字会工作人员还深入各街道、社区,为北京南路街道新科园社区、丽苑社区、绿洲路街道西域社区、延安北路街道团结院社区居民举办防灾减灾与现场自救互救知识讲座,讲解演示遭遇突发意外事故的现场自救互救知识与技能。与此同时,各基层红十字会也根据市红十字会的安排部署,结合本地实际开展了形式各样的宣传培训活动。
据不完全统计,全市各基层红十字会开展宣传纪念活动共举办现场自救互救知识培训、讲座及技能演练活动13期,培训各类人群2100余人,利用农信通宣传现场自救互救知识信息180条,悬挂横幅标语29条,发放健康保健与现场自救互救知识宣传单1500余份。
机上急救论文篇六
一是通过以“防灾减灾”、“安全生产月”和“应急预案演练周”活动为平台,组织相关部门、企业开展安全生产预案、法规政策和应急知识宣传普及工作,以集中宣讲、发放传单、安全生产宣传版报、画报等形式,增强全民应急意识。二是组织各县市区、企业按照预案管理的相关规定,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活动,通过桌面推演、实战演练等,使部门明确职责,企业落实责任,员工提高应急技能。在安全生产宣传月期间,联系中央省属或重点企业,开展一次市级预案的演练,检验我市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的适用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以有限空间作业和人员密集型企业等行业(领域)为重点,以班组、车间一线职工为对象,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应急演练周活动,督促和协调相关部门、县市区、企业相应开展演练活动,完善应急联动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企业每年至少要组织一次综合或专项预案演练,每半年开展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各县市区安监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会同有关部门或骨干企业每年组织一次综合预案演练。
二、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培训。
主动对接市局“四大三基”的培训计划,将全市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相关法规、应急管理的有关要求纳入整体培训计划中,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专业人员和县乡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专题培训中增加应急管理的内容,企业要根据自身特点,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应急管理知识和应急救援内容的培训,特别是要加强重点部位、重点岗位人员应急知识的培训,提高现场处置能力。总结推广重点企业一线员工应急培训经验,推动企业应急培训工作深入开展。积极与省局应急中心联系,督促巴陵石化、长岭炼化、平江矿山救援队等专业救护队伍,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等形式,开展以新技术、新装备、新战术应用为重点的救援队伍指战员培训和训练,全面提升应急救援实战能力。
三、稳步推进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大检查。
推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大检查工作常态化。一是将应急管理执法检查纳入市局20xx年度行政执法工作计划范畴,应急中心参与执法检查活动,组织开展以应急预案编制与培训教育、应急演练、应急机构、应急队伍建设和重大危险源监控、应急物资储备等为主要内容的应急管理大检查工作,全年随机抽查10家生产经营企业,其中危化4家、矿山3家、烟花爆竹3家,推动各地区、各单位应急管理责任落实。二是继续加强对企业应急预案备案审查,要求各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开展预案备案工作,加强预案编制过程的形式审查和备案后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将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报告纳入备案内容。三是探索开展企业与专业救护队伍签订救护协议,充分发挥应急救援队伍专业技术优势,组织各类应急队伍开展对服务范围内企业的预防性检查,积极参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协助服务企业修订完善预案,制定整改方案,建立重大危险源档案,为有效实施救援做好准备。
四、加强应急处置工作,加快应急能力建设。
一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认真落实应急管理工作的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地方政府属地责任。对照《市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的规定,建立和完善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制度,加强事故应急处置警示教育,加大落实相关制度的力度,推进事故应急处置奖励与责任追究,提高事故应急处置工作规范化水平。二是加快应急救援管理系统建设。积极向市政府和省局汇报,请求支持解决专项经费,根据国家应急平台体系建设和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十二五”规划的要求、标准和时限,争取建设我市安全生产移动应急小平台,与省局、各救援基地和相关部门互联互通。添置必要的个体防护、检测、通讯设施、设备,依托专家支持,优选处置预案,科学决策,协调相关应急资源、物质、器材和装备,确保科学、安全、有效施救。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推进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应用系统建设,依托现有基础设施、设备配置和网络环境,建设应急救援指挥系统和基本应用支撑平台,实现基本应急救援指挥功能。三是科学指导事故现场处置。按照相关工作程序,及时赶赴现场,了解情况,科学实施现场救援,坚决遏制事故扩大和升级,确保不发生次生事故。加强与巴陵石化危化基地、平江矿山救援队的联系与沟通,依托专业队伍开展对本本辖区突发事件的处置。
五、进一步夯实应急管理基础工作。
一是继续推进县市区应急管理机构建设,完善组织体系,落实配备专职人员,建立健全工作职责和管理制度,充分发挥各级应急机构的组织协调和综合监管作用。各县市区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极端重要,要克服困难,按照要求完善应急管理机构,配备人员。二是建立健全企业应急预案数据库。要及时把经过专家审查的企业和部门预案建立台账,指导企业及时修订和完善预案,建立政府与企业相互衔接的预案体系,提高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操作性。要加快预案备案工作,及时将企业预案录入国家总局数据库,力争达到备案率100%的目标。三是进一步完善应急专家库,调查了解我市应急物质和资源,完善应急资源数据库。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机上急救论文篇七
1、通过加强物品的规范化管理,达到了急救车内清、污物品的分区、分类放置,使用方便,符合物品存放的要求。
2、药品存放科学合理。改装后的急救车,对药品的储存更加科学合理,药品有效期清楚明白,也有利于护士在抢救病人时拿取药品;同时,交接班时一目了然,缩短了交接班时间,保证了临床抢救病人的用药安全。
3、改装后的急救车,药品、物品能定点放置,改变了以往急救车分区不清所造成的物品放置凌乱现象,使全院急救车的质量管理落到了实处。
4、节约了医疗资源,传统式抢救车的交接,各种药品及物品由于多次接触,药品的标识及物品的磨损加大,护理人员为保证质量,需经常更换。新的交接班方法减少了接触物品、药品的次数,降低了药品及物品不必要的消耗,提高了利用率。而且,将即将失效的物品有计划地提前使用,节约了成本。
机上急救论文篇八
2009年3月—2013年1月本院就诊并发生picc脱入静脉内的患者15例,其中男7例,女8例,年龄39~86岁,平均年龄64.5岁。其中肠外营养患者5例,肿瘤化疗患者10例;患者中有肝癌3例,大肠癌4例,胃癌2例,肺癌4例,骨癌2例。15例患者均为右侧上肢贵要静脉置管,置管时间为20~200d,平均置管时间为140d,picc导管脱入静脉内时间为置管后1~12d。
1.2手术方法发现。
picc导管脱落后,应立即用5%碘附严格按照无菌操作的方法对导管及周围皮肤进行消毒,送患者于放射科,运用x线透视检查确定导管漂移位置,用2%利多卡因局部麻醉,并即刻在近导管处合适地方行静脉切开取异物术,协助铺巾,在数字减影血管造影引导下实施静脉切开术取出导管,取出成功后缝合并用绷带加压包扎。
1.3急救护理。
一旦发现输液器导管脱落(常常表现为连接输液器打开调节阀即发现大量液体渗出,揭开辅料,前臂未见导管外端),术前需由一名护士对患者进行心理护理,嘱其平卧位,向其耐心解释手术的必要性和配合要素,尽量安慰患者、缓解其心理压力。另一名护士尽快备好异物取出术所需的急救药品和器材,包括缝合包、消毒剂、灭菌手套、2%利多卡因、治疗盘、心电监护仪等。术中护士要积极配合医生手术,密切观察患者的神志和各项生命体征,并适时进行心理疏导,增加患者的安全感。术后护士需向患者解释伤口加压包扎的意义和平时生活中的注意事项,减轻患者顾虑。
2结果。
对15例患者进行综合护理后,所有患者一般情况良好,且重新置管后再无1例发生导管脱落,均成功延长带管时间至完成治疗。
3picc导管脱落原因。
3.1护理人员因素。
护理人员对picc的认识不到位,换药、更换敷料时手法不娴熟或者消毒后未用75%乙醇对穿刺部位进行脱碘,未用固定翼和缝线固定或者将导管套连接到金属柄时没有推进到底、减压套筒上的沟槽和倒钩未锁定对齐,导致导管固定不牢固,易引起导管脱管。护理人员在操作过程中由于没有耐心或其他原因快速加压推注液体,引起导管连接处断裂,导管脱入静脉。护理人员对患者的健康教育不到位,关于picc的相关方面教育不全面、没有针对性,未评估所教育患者是否较好掌握宣教内容、是否需要给予重复雪娇。对于文化程度偏低、年龄偏大、理解能力较差的患者,未能针对其特点给予详细指导,导致其不能较好的领会健康教育的内容。
3.2患者因素。
患者带管回家休养过程中未遵循护士所交代的注意事项,未留意导管的长度和针眼处是否有红、肿、痛等异常状况。缺乏自我保护导管的知识。平时生活中肢体活动过度,导致外力牵拉或出汗引起敷贴松脱、失去黏附导管的作用,容易发生导管滑脱。患者在带管期间敷贴松脱后由于家距离医院远或者其他因素也没有及时到医院进行更换,自行用一般胶布进行固定,导致导管脱出。
3.3导管因素。
picc导管多是由硅胶材质组成,连接器选用的是不锈钢材质,如果反复弯折连接器等部位,容易引起连接器部位硅胶磨损从而发生断裂。再者,上肢运动较为频繁时,由于血流冲刷作用也会使断裂的导管向中心静脉或者更深的地方移行。
4护理对策。
4.1采取综合护理干预picc。
导管作为一种异物长期留置于患者体内,容易发生各种问题,所以在治疗期间务必要做好患者的导管维护。综合护理干预能明显减少置管后的脱落发生率、延长导管留置时间,给临床治疗带来保障的同时还可以大大降低患者因脱落而重新置管的痛苦和经济压力。
4.2密切观察患者。
病情提高导管脱落的警惕性、加强服务意识,规范化培训每位护理人员,告知其导管留置过程中容易出现的不良状况和相应的护理对策。在进行敷贴换药等操作过程时务必要注意动作轻柔,每次输液冲管、封管时需观察导管的顺畅度和输液的速度、体外导管的长度等是否有异常,如果导管不太顺畅,需尽快更换picc导管,无需用注射器加压冲洗,因为如果使用10ml的注射器进行冲洗时,其施加在导管上的压力很大,容易导致导管脱落或移位。护理人员同时要详细观察置管静脉的走向及血流是否正常,导管和针眼处是否有漏液(此为导管断裂的征象之一)、患者是否有相关情况的主诉如置管部位胀痛、烧灼感等,如果异常尽快给予处理,务必确保治疗过程中的安全性。
4.3规范操作。
穿刺前要与患者进行深入沟通,向其解释置管的目的、方法和注意事项等。同时对患者的血管情况给予准确评估,选择合适型号的导管和妥当的位置进行穿刺,以穿刺点为中心用75%乙醇和0.2%安尔碘各消毒3次,先顺时针方向消毒1次、然后逆时针方向消毒1次、最后再顺时针方向消毒1次,消毒范围确定为上下直径20cm,两侧至臂缘。穿刺时避免导管和连接器结合处成角,将导管末端至于桡侧,以防肘关节活动中引起导管和连接器结合处成角断管,穿刺尽量一次成功,以免多次反复穿刺对局部血管和组织造成损伤。置管完成后需要修正导管,此时需用无菌剪刀在有刻度处把断端剪成直角,这样可以方便以后的随访观察。同时要牢固安放固定翼,外留的导管长度要选择合适,通常是在5cm上下,s行安放,这样也可以防止日后患者日常活动中导管缩进和脱落。外留导管长度需做记录,护士在每日查房时要进行测量并告知患者自行测量,看是否导管有移位,以便及时发现及时处理。对于需要换药和更换敷料的患者,护理人员更要秉持责任心和同理心,按照操作规范定时进行护理,选择适宜的无菌敷料,不要和皮肤固定太紧,避开关节和凹陷处,按照从中心向四周按压固定的原则实施,换药过程中避免穿刺手臂剧烈运动,减少由于用力过猛所导致的导管脱落。在为患者穿脱衣服时,需嘱患者穿衣时先穿置管侧手臂,脱衣时后脱置管侧手臂,防止导管的带出。护理人员还要记录患者局部皮肤的情况、所用敷料和肝素帽名称,以便和前面的处理进行对照。
4.4健康教育工作。
护理人员要做好患者和其家属的住院期间健康教育工作以及带管出院后的导管维护指导等。重点采取一对一的健康指导,给每人发放《picc导管长期护理手册》,嘱其认真阅读。首先需提高患者对picc导管的认知度和对置管的依从性,鼓励其坚定置管治疗的信心,树立起自我保护导管的意识,指导其日常活动或运动时尽量避免出汗,衣物的选取也主要以吸汗质地的棉质衣服为主,置管期间只适宜从事一般性的工作、家务劳动以及体育锻炼,不进行过重的体力劳动和引体向上等持重锻炼,尽量避免手臂过度负重。保持局部清洁,患者可淋浴,淋浴时需用保鲜膜把穿刺处皮肤进行严密包裹,防止敷贴打湿,不适宜盆浴和泡浴,置管期间不能擅自撕扯敷贴,若敷贴出现卷边、松动需告知护士及时更换。同时护理人员要教会患者观察穿刺处皮肤,若出现针眼渗液、渗血、肿胀、疼痛、发红等情况,要尽快联系医生或护士并给予处理。出院患者每周需到医院接受一次导管维护,必要时可到患者家中进行安全维护。
4.5加强培训和管理。
对护理人员进行专业培训不但有利于患者的康复,而且对护理人员自身的专业技能和工作经验等方面有极大的促进作用。必要时可以设立专门的静脉输液导管护理门诊,请专业的picc置管护理团队来对置管患者进行护理,制定科学合理的工作制度和职责,进行专业化管理,提升护理人员的专业素质。
机上急救论文篇九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为充分发挥****医院卫生资源优势,确保乙方员工诊疗、抢救及时有效,经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确定甲方为医疗挂靠单位,甲方为乙方人员的门诊、住院、紧急救治和体检等提供便利条件。
二、乙方人员到甲方就诊,可根据需要选择在普通门诊、专家门诊就诊,或致电预约特需门诊和住院治疗。专家门诊(特需门诊)挂号处电话******。
三、乙方人员若需要紧急抢救,可直接拨打甲方电话*****;甲方急诊科接电话后按**市120急救规定派出人员及救护车进行急诊急救工作(如有特殊情况应与致电人联系),急诊出车费用按规定收费标准执行。无生命危险的伤员,乙方自送时,应与甲方急诊科联系,便于做好急救的准备。
四、为了伤员能得到及时、有效地救治,甲方根据乙方的需要派专家给有关人员传授常规的急救常识,授课劳务费由乙方支付,乙方在每次急救时安排好救护车的进出路线。
五、甲方在诊疗中应坚持合理检查,合理用药,执行**省物价局和**省卫生厅共同定制的医疗服务价格标准,协助乙方控制非必需的医疗费用开支,并提供相应的资料以共报销。
六、费用结算方式。双方以人民币形式结算。乙方每发生一例医疗费用(门诊/住院)即以现付的形式结清。
七、以上如有不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自甲方乙双方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三年。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机上急救论文篇十
《人民法院报》4月13日刊登李显先同志《“120”急救合同的法律性质一文》,该文认为医疗急救合同是一种不同于医疗服务合同的独立合同,对此笔者认为医疗急救合同仍属于医疗服务合同的一类,特撰本文以资探讨。
该文认为“医疗服务合同的当事人是患者和医方,而医疗急救合同的当事人是患者、‘120’急救中心以及医疗机构。”将急救中心独立于医疗机构之外成为一类单独的主体,笔者认为此种说法值得商榷。
从现有规定来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条明确规定“本条例适用于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医院、卫生院、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室)以及急救站等医疗机构。”《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条规定的医疗机构的类别中第八项就是急救中心、急救站,这些规定都确定了急救中心的法律地位就是医疗机构的一种,而绝不是医疗机构以外的独立主体。
我国目前的院前急救组织管理形式大致可3分为以下四种:第一种急救中心包括一些治疗科室,可以将部分经院前抢救处理后的患者送回急救中心继续治疗,北京市急救中心是此种类型的代表,该中心是一家三级甲等医疗机构。第二种急救中心附属于某一家大型综合医院,拥有现代化的抢救仪器设备的救护车,经院前紧急救治后即可将患者送至附近医院,也可收入急救中心所在医院,重庆市急救中心即为此类型。第三种急救中心是经卫生行政部门统一规划,将全市各主要医院的急诊科统一构建一个急救网络,建立一个指挥中心负责全市急救工作的总调度。指挥中心接到120呼叫后,立即通知距离现场最近的医院急诊科,急诊科接到指令后立即派出医师、护士赴现场急救,并将患者接回医院继续接受治疗,如广州市。第四种急救中心并不附属于哪个综合性医疗机构,自身也不具备对患者进行继续治疗的条件,仅仅是提供紧急救治和安全转运的医疗服务,例如北京市红十字会紧急救援中心。
二、紧急救治仍然是是医疗行为。
该文认为急救中心的.义务是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以维持患者生命,并将患者及时送往医院,而不必在这过程中准确判断疾病种类,致病原因等,也不必采取进一步的治疗措施,笔者认为这种看法是不准确的。
[1][2]。
机上急救论文篇十一
甲方:乙方: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达成如下协议,以此共同遵守。
一、乙方为甲方职工医疗、急诊急救、健康体检、职业健康体检定点医院。
二、甲方如有矿难等急诊急救患者,乙方接到甲方电话告知后,应立即派120救护车及医护人员在最短的时间内到达现场救治。
三、甲方患者在乙方诊治期间要遵纪守法,遵守乙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并按照乙方的医疗、急诊急救、健康体检和职业健康体检流程进行诊治和体检。
四、甲方在乙方医院进行一般医疗急诊急救要先交费后看病。遇有特殊情况甲方未带现金需救治的,乙方应根据甲方的介绍信或联系人的意见先抢救后交费。
五、甲方在乙方体检,要先和乙方体检中心协商体检相关内容、人数、时间等。体检完成后10日内结清相关费用。
六、甲方在乙方就诊或体检,医疗服务和收费标准均按照乙方公司员工等同对待。
七、根据甲方所需,乙方要及时向甲方通报抢救、治疗进展情况,做到医患双方心中有数。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九、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签字)。
二0xx年月(签字)日。
机上急救论文篇十二
论文摘要: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应成为医疗服务市场上的具有强大谈判能力的第三方购买者,代表病人向医疗机构购买服务,确保医疗服务的质量与价格相匹配。由于种种原因,我国大学生医疗保险制度长期以来一直未能落实好这项职能。目前,国家正在开展把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试点范围,我们应该以此为契机,理顺关系,创造条件,充分利用医疗服务合同为大学生提供高质量的医疗服务。
医疗服务合同是指由医疗保险机构与医疗服务机构签订的由医疗服务机构为特定的疾病患者提供医疗服务,并由医疗保险机构支付医疗服务费用的合同。世界各国为有效地控制医疗费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均采用了医疗服务合同的形式来明确医疗保险机构与医疗服务机构之间的权利义务。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后,应充分利用医疗服务合同,明确医患双方的权利义务,为大学生提供价格合理、诊治到位、服务高效的医疗服务。
医疗保险体系的首要功能是为参保者提供医疗保障,确保他们不会因为支付困难而不去看病。医疗保险体系的另外一个重要功能,就是建立医疗服务的第三方购买者。当人们把医疗费用付给医疗保险机构后,医疗保险机构就形成了强大的购买力,成为医疗服务市场上的具有强大谈判能力的购买者,它代表病人向医疗机构购买服务,有能力运用各种手段来控制医疗服务机构的行为,确保医疗服务的质量与价格相匹配。大学生医疗服务合同涉及参保方、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和医疗机构三方关系,具有如下性质特征:
1.大学生医疗服务合同是的为他人利益订立的合同。在这—合同中,大学生只享受权利而不必承担义务,合同的订立无须事先通知或征得他们的同意。但自合同成立时起,他们就是债权人,享有独立的权利,在医疗服务机构不履行合同时,可以直接针对医疗机构行使所享受的权利。大学生可以接受医疗合同中为其设定的.权利,也可以拒绝接受该权利,但不能变更合同规定的权利,合同的更改权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行使。由于大学生无权参与合同的订立和变更,为了确保合同订立和变更能够真正围绕学生的利益而进行,并能有效地监督和保证全面实际地履行,必须有一个主体集中代表大学生的利益,向经办机构反映诉求并实施监督权,高等学校对此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2.大学生医疗服务合同是行政性合同。首先,医疗服务合同的一方当事人为医疗保险机构,它是行政性的机构或具有行政性的事业机构,而它在订立合同时也是以执行行政性事务的名义与医疗服务机构签订合同。其次,医疗服务合同的内容是为疾病患者提供特定的医疗服务,它具有社会公共利益的性质。再次,在医疗服务合同的履行、变更或解除中,医疗保险机构享有行政优益权,即医疗服务机构享有单方面对合同履行监督权,单方面强制履行权和单方面的合同解除权以及单方面的制裁权。最后,医疗服务合同争议的处理只能依据行政程序进行,即通过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解决当事人之间的纠纷。
3.大学生医疗服务合同具有平等性和隶属性。平等性体现在医疗保险机构与医疗服务机构在签订合同时,医疗服务机构既可以同意与医疗保险机构订立合同,也可以不同意与医疗保险机构订立合同,并可就订约内容相互之间进行协商。但是合同一经签订,合同当事人之间的关系便具有管理和被管理性质。医疗保险机构有权对医疗服务合同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行使制裁权。因此,大学生医疗保险合同能否顺利签订,签订之后能否完全实际履行,经办机构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二、大学生医疗服务合同现状及原因。
我国大学生医疗保障制度一直未能很好地实现医疗服务第三方购买者的职能,保险经办机构通过设定自付线、起付线、封顶线、可报销药品目录等各种手段,对学生的就医行为进行严格的控制,但是对服务提供者的行为却近乎不闻不问。学生作为单个病人出现在医疗服务机构面前,处于明显的弱势地位,没有能力要求医疗服务机构提供与其支付费用相匹配的医疗服务。究其原因,有如下几点:
1.传统大学生医疗费用报销模式妨碍了医疗保险经办方谈判权的行使。改革开放后的大学生医疗保险分为两类,一是大学生公费医疗,二是由各高校自行组织学生参加的商业保险。不论是高校公费医疗的经办,还是商业保险公司费用的报销,都是要求学生在就医时必须支付全额医疗费用,然后再向学校和保险公司寻求报销。在这种模式下,学校和商业保险公司处于被动状态,无法有效行使医疗服务购买者的职能。
2.社会医疗保险机构由于角色定位不当,未能行使购买者的权利。在市场经济环境下,经办机构往往忽视了医疗机构内在的盈利动机,在医疗保险的运作过程中,仅把参保者作为防范对象,没有对医疗机构进行有效的监管。这突出表现在经办机构长期以来只注重医疗保险费用需方控制而忽视供方控制这一现象上。因此,虽然目前社会医疗保险费用支付和补偿已逐步由后付制向预付制过渡,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对等谈判的条件也开始形成,但如果经办机构的观念和角色定位不转变,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后,其购买者的权力仍然无法实现。
3.医疗服务市场发育不成熟,卖方市场没有形成,经办机构难以进行公平对等的谈判。由于我国医疗机构的分布和设置不能满足国民对医疗服务的需求,因此吸收民间资本以充实和发展医疗卫生行业成为我国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大趋势。但由于医疗机构准入门槛过高,限制了民营资本的进入,目前在医疗服务市场发挥作用的,还是数量、条件都有限的公立医院。由于市场发育不充分,没有对公立医院形成竞争压力,市场机制不能发挥作用。在这种情况下,公立医院处于独家垄断的地位,经办机构没有选择和谈判的余地,难以进行对等的谈判。
三、充分发挥医疗服务合同的作用,为大学生提供公道合理的医疗服务。
要在公正平等的基础上订立大学生医疗服务合同,必须理顺医疗保险机构和医院以及保险机构与学校的关系,在政府的参与下,推动大学生医疗费用的支付从公共报销模式向公共契约模式的转型。医疗保障机构必须代表学生同医疗服务机构订立契约,在契约中采取各种支付手段(如费用包干制、按人头收费、按病种收费、按服务内容收费等)的组合,来引导医疗服务机构在控制费用和维持质量上保持平衡,为学生争取最大权益。
机上急救论文篇十三
甲方:
乙方: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某某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办法》第某章第某条规定,为了保证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享受基本医疗服务,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按照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甲方聘请乙方为某某市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并向参合对象公示,供其自主选择。
第三条双方应认真遵守国家的有关规定及《某某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办法》(试行)及有关规定。
第四条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参合人员名单及相关资料,及时向乙方通报合作医疗政策及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的变化情况。
第五条乙方所使用的合作医疗管理软件,应与甲方的管理软件相匹配,甲方负责乙方合作医疗计算机管理及操作人员的培训。
第二章医疗服务管理。
第六条乙方应有专门的职能科室和人员负责合作医疗工作,严格执行《某某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服务规范》,按照医疗机构等级标准为参合农民提供良好的医疗服务,保证服务质量。
第七条乙方接诊参合人员时应认真进行身份和证件识别,查看本人合作医疗证、身份证、住院治疗出院时和门诊治疗需核(报)销家庭账户余额的必须在患者本人合作医疗证的相应栏目中作好记录,因乙方工作人员失误出现门诊家庭账户、住院医疗费用结算错误,或因审查不严将非参合对象住院医疗费用列入合作医疗报销范围的,甲方不予支付。
第八条乙方为参合人员办理入院时,应按照住院病种目录范围审查,不符合住院标准的,应劝其改为门诊治疗。
第九条乙方应热情接待参合患者,不得随意推诿或拒绝参合对象就医和咨询;对急、危、重病和慢性病患者不能因医疗费用过高而将尚未治愈的强行办理出院。
第十条甲方应及时协助乙方为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提供政策咨询及其他服务,协调解决参合患者与乙方的矛盾。
第十一条乙方应向参合人员公示常规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和常用药品价格。
第十二条《某某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办法》第某章第某条规定不属合作医疗补偿范围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甲方不予支付。
第十三条乙方应提高参合患者入院三日确诊率,如一周内仍不能确诊者,应及时向上级医疗机构转诊,同时向甲方报告。
第十四条乙方应协助甲方负责参合患者转诊转院,原则上实行逐级转诊。
第十五条乙方向参合患者提供超出合作医疗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需由参合患者自己承担费用时,应征得参合患者本人或其家属同意(由患者或亲属签字认可)。
第三章诊疗项目管理。
第十六条合作医疗基金不予支付项目:
(一)医疗服务项目类:
1、院外会诊费、病历工本费等。
2、出诊费、检查治疗加急费、点名手术附加费、优质优价费、自请特别护士等特需医疗服务。
(二)非疾病治疗项目:
1、各种美容、健美项目以及非功能性整容、矫形手术等。
2、各种减肥、增胖、增高项目。
3、各种预防、保健性的诊疗项目。
4、各种医疗咨询、医疗鉴定。
(三)诊疗设备及医用材料类:
1、各种自用的保僵按摩、检查和治疗器械。
2、眼镜、义肢、助听器等康复性器具。
3、电子发射断层扫描装置(pet)、电子束ct、眼科准分子激光治疗仪等大型医疗设备进行的检查、治疗等项目超出《某某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办法》第某章第某条条规定报销比例以外的。
4、省物价部门规定不可单独收费的一次性医用材料及非传染性病人的消毒费。
(四)治疗项目类:
1、各类器官或组织移植的器官源或组织源。
2、除肾脏、心脏瓣膜、角膜、皮肤、血管、骨、骨髓移植外的其它器官或组织移植。
3、近视眼矫形术。
4、气功疗法、音乐疗法、保健性的营养疗法、磁疗等辅助性治疗项目。
(五)其他:
1、各种不育(孕)症、性功能障碍的诊疗项目和各种性传播疾病;。
2、各种科研性、临床验证性的诊疗项目。
第十七条合作医疗基金不予支付的生活服务项目和服务设施费用:
(一)就(转)诊交通费、急救车费;。
(三)陪护费、护工费、洗理费、门诊煎药费、加班费、误餐费;。
(四)膳食费;。
(五)文娱活动费以及其他特需生活服务费用。
第十八条住院病人不遵守医嘱拒不出院,自医院开出出院通知单后发生的一切费用;挂名住院或不符合住院标淮的医疗费用,甲方不予支付。
第十九条治疗期间与患者病情无关的药品、检查、治疗费;处方与病情不符的药品费,甲方不予支付。
第二十条未经物价和卫生主管部门批准的医疗机构自定项目、新开展的检查、治疗项目、自制制剂,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所发生的一切费用;违反物价政策,超出规定零售价格收取的费用;其他药品,超出规定加成率收取的费用,甲方不予支付。
第四章药品管理。
第二十一条甲方应随时提供用药目录变动情况,并向乙方做好宣传及咨询工作。乙方应严格按照《某某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用药目录》用药,住院病人的药品总费用中合作医疗基本用药费必须占95%以上(二级医院90%以上)。
第二十二条乙方提供的药品应占《某某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用药目录》内的____%以上,有符合基本医疗剂量规定的小包装。
第二十三条乙方违反物价政策,擅自抬高药品价格所超出的高额部分甲方不予支付。
第五章费用给付。
第二十五条医疗费结算。
一、结算办法。
(一)门诊医疗费结算办法。
门诊医疗费由甲方按乙方实际补偿给参合农民的门诊费用每月核拔一次。
(二)住院医疗费结算办法。
甲方向乙方支付住院医疗费用按乙方对参合住院病人实际补偿额每月结算一次。
二、结算依据。
(一)《某某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办法〈试行〉》和本合同中规定不予支付项目。
(二)《某某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用药目录》。
(三)县合管办关于印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合作医疗服务项目结算标准(暂行)》、《合作医疗手术项目结算标准(暂行)》的通知。
(四)定点服务医院各种结算费用详细清单、处方、检验检查报告单、正规住院发票等有效凭据。
第六章惩处。
第二十六条甲方查出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处以发生金额的两倍罚款:(一)虚挂住院病人、做假病历、与患者串通,空记账套取合作医疗基金的;(二)治疗和使用药品与本病情无关发生的费用计入合作医疗基金报销范围的;(三)利用职权开搭车药、回扣药品的;(四)其他违反合作医疗有关规定发生的费用计入合作医疗基金报销范围的。
第二十七条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发生的医疗费用,甲方不予支付,并视情节轻重给予一定数额的罚款。
一、违反合作医疗用药规定的或住院病历不按规定详细记录病情治疗经过、药品使用情况或治疗和使用药品与病历记载不符的。
二、截留病人不及时转诊延误病情的。
三、不执行诊疗规范,不坚持出入院标准,将不符合入院标准的病人收院治疗或故意延长病人住院时间的。
第二十八条乙方发生本章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中所列条款累计达三次,甲方将暂停其合作医疗定点服务医疗机构资格。
第七章争议处理。
第二十九条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乙方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同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请行政诉讼。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条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十一条合同执行期间,国家法律、法规及《某某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办法》等有调整的甲乙双方按照新规定修改本合同,如无法达成协议,双方可停止协议。合同执行期间,乙方的注册资金、服务条件、服务内容、法人代表等发生变化时应及时通知甲方。
第三十二条合同期满前1个月,甲乙双方可以续签本合同,续签合同前甲方应对乙方进行年度考核。年度考核不合格者,不再续签新合同。
第三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本文地址:http://www.xuefen.com.cn/zuowen/755668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