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结是映照个人成长的镜子,帮助我们发现自身的优势和不足。怎样写出一篇有价值、有深度的总结?以下是心理学家总结的保持心理健康的方法和技巧,请大家注意心理调节。
规划建设用地红线篇一
答案是否定的,由于我国近些年持续稳定的粮食增产成就、充裕的粮食储备以及国内供应链的畅通,中国没有出现抢购潮。但饶是如此,我们对于粮食安全问题仍不能掉以轻心。
经测算,要维护中国农产品总体供需平衡,大概需要38。5亿亩种植面积。而国内种植面积仅有25亿亩,这提供了65%的保障。剩下的35%的耕地缺口要怎么填补呢?这就需要进口。2001年,我国加入世贸组织,一大利好就是可以在全球范围内实行粮食结构优化。因为地形、地势、土壤、农业技术等原因,我国种植小麦和水稻成本相对低,种植大豆则成本高。因此,我们大量的进口美国廉价大豆,把原先种植大豆的地方用来种植小麦和水稻。于是就有了我们今天养活14亿中国人的基本盘。
小麦水稻玉米这三大主粮,98%是我们自给自足的,而大豆的进口依赖度接近90%。换言之,我国粮食的高自给率是建立在国际粮食优化配置的基础之上的。但万一其他的国家用大豆来钳制我们呢?粮食问题环环相扣,牵一发而动全身。大豆是家畜饲料的主要原料。如果大豆进口受到限制,最直接的结果是猪肉价格的上涨,而猪肉价格又事关民生,为了平抑肉价,我们只有腾出更多的耕地来种植大豆。可是我国种植大豆并不具备优势,大豆单产比世界平均水平还要低30%。若要生产出进口的数量,更是把整个东北和华北地区的耕地都用上都不够。如此一来,主粮种植的面积不得不减少,主粮供应就会间接地受到冲击。
若连吃饱饭都成了问题,又何谈发展经济呢?仓廪实乃天下安。对中国这样体量的大国,必须满足自身基本的粮食需求。只有拥有可信的自给能力,进口才是安全的。这个能力就是耕地储备。耕地是粮食孕育的“温床”。呵护耕地资源,全面落实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和耕地保护制度,推进土地全生命周期管理,就是保护美丽中国赖以生存的生命线。
“地者,万物之本原,诸生之根苑也”。土地,是生命的起点,万物的归宿,更是维护粮食安全、使人类免受饥饿煎熬的无上法宝!家中有粮,心中不慌,守住土地,就有粮仓!
规划建设用地红线篇二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企业制度、住房制度、金融制度和土地使用制度等各项改革的深化,土地已进入经济活动的中心,人们对维护自身土地权益的意识日益提高。虽然集体土地产权制度建设还不尽完善,集体非农建设用地流转在法律上还不完备,但在市场经济实践中,对集体土地产权的流转,权能的实现,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的呼声越来越高。事实上,受各种因素的影响,目前农村集体非农建设用地使用权私下、变相的转让大量存在,不仅严重损害了国家、集体利益,导致了土地利用的混乱,影响了土地市场的正常秩序,而且造成了土地产权关系不清,交易的不安全,给农村的稳定带来了隐患。为此,研究和完善集体土地产权制度建设,规范集体非农建设用地流转机制已成为新形势下我国土地管理事业的又一重要课题。本文旨在通过集体土地产权制度建设的现状分析和探讨,对集体土地产权制度建设和非农建设用地的流转管理谈点粗浅认识。
集体非农建设用地流转是围绕集体土地产权这个核心内容展开的。土地产权关系明晰、权能明确是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有序进行的前提条件。
综观我国国有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始终是围绕土地产权制度建设进行的。我国1982年《宪法》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也属于集体所有”。在法律上明确了土地所有权的国家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同时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此后,随着中国经济体制的改革,土地的经济价值得到重新认识。在市场机制的作用下,土地使用者迫切需要更多的权利以促进土地的流动,对此,1988年《宪法》确定了:“土地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使土地使用权和所有权分离,明确了可交易的产权内容。1990年5月19日国务院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依法取得的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使用年限内可以转让、出租、抵押或者用于其他经济活动,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进一步明确了土地使用权是一项独立的经济权利。新《土地管理法》又明确了国务院是国有土地的代表。
从我国国有土地产权制度建设过程中可以看到,它是对土地产权边界的划分,是对土地产权权束中不同权利的重新界定的过程。土地产权制度的不断完善是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前提,是土地市场健康发育的基础,而土地市场的不断发展反过来又促进土地产权制度的逐步建立和完善。
二、集体非农建设用地产权管理现状和存在问题。
我国有关集体土地权利的规定,也散见于不同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性文件中。现行《宪法》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也属于集体所有”。《民法通则》规定:“集体所有的土地依照法律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由村农业生产合作社等村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可以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管理法》第10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对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作了规定。该法第11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建设的`,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第43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但是,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或者乡(镇)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经依法批准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除外”,第62条规定:“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不予批准”。第63条明确“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等等,对集体土地所有权及其派生出来的集体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作出了一些规定。但这些规定对于集体土地产权关系的明确界定,仍有相当的难度,特别在实际操作中,各项权能难以界定,以至出现了对集体建设用地流转难以规范的具体问题。
(一)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的模糊问题。
虽然法律规定了集体土地所有权的主体是村农民集体、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和乡(镇)农民集体,3个主体所有的土地可以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及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但由于农民集体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内涵不清,土地所有权和经营、管理权的界定不力,在实际工作中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很难确定,加之常常以行政权代替土地资产经营权,带来集体土地流转过程中各主体的土地产权“边界纠纷”。
(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主体的特定性问题。
集体所有的土地,目前一般只能由本集体及其所属成员享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而不允许其他单位、个人拥有,除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与其他单位、个人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共同兴办企业,经过批准,使人股、联营企业获得集体土地使用权。还有因企业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而取得以外。但目前对具体形式、转移的接受主体以及流转后土地产权关系的调整等尚无具体规定。
(三)集体土地产权权能不清问题。
根据《民法通则》“财产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但对集体土地所有权来讲,并不是通常意义的完全物权或充分物权,《土地管理法》第43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但是,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或者乡(镇)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经依法批准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除外”。对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权能作了限制,其土地产权具有一定的不完整性。而对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来讲,权利主体也并不具备完整的处分权、收益权,与国有土地使用权相比,其产权流转也受到很多限制,明显处于不平等地位。这不完整和不平等某种程度上导致了大量集体建设用地的私下流转,特别是城乡结合部,在利益机制的驱使下,致使不同主体以各种形式参与集体建设用地在隐形市场流转。
(四)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问题。
农村房地产进行融资的愿望难以实现。如何寻找突破,为农民发展效益农业,提前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服务,有待研究和规范。
三、加强土地产权制度建设,规范集体建设用地流转。
为切实保障农民合法权益,促进土地资源的集约、高效、合理利用,加快农村经济发展,需要我们以现有法律法规为基础,按照江总书记“创新、创新、再创新”的要求,探索集体土地产权制度建设,研究集体建设用地流转问题,以构筑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农村财产制度。
(一)进一步明确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
依法合理界定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是规范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基础。
确定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应以现有法律为基础,从农村实际出发,在稳定农村大局的前提下,进一步明确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一是已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包括已打破村民小组界限和虽未打破村民小组界限但已由村农民集体实际使用的土地,宜承认现状,明确为村农民集体所有,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二是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应依法确认为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由乡(镇)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没有乡(镇)集体经济组织的,可由乡(镇)政府代为经营、管理。三是村内有两个以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各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之间仍然保持着过去生产队时期的土地权属界线,并在各自的范围内具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的,应确认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为相应的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如村民小组在组织形式上已不健全,可以由村委会监管,实行“组有村管”。
(二)合理界定集体非农建设用地的权能。
在明确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的前提下,实现集体土地使用权和所有权分离。明晰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权能,是实现集体非农建设用地有序流转的前提。
集体非农建设用地主要包括乡村企事业用地和宅基地。目前乡村企事业用地的土地使用权主要通过批准拨用、入股、联营等方式取得,还有因兼并、破产等情形转移取得;农村宅基地土地使用权通常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在规定的使用面积范围内通过合法审批程序经批准后划拨使用或通过继承等取得。随着农村社会经济的发展,乡镇企业结构的调整,客观上要求对集体建设用地产权权能进行重新设定,在强化土地利用规划控制的前提下,允许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依法有偿流转,以实现集体土地财产权利。一是从集体土地所有权上直接派生的集体土地使用权可比照国有土地使用权,可通过出让、租赁、作价出资或入股等方式取得;二是依法取得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权利人,在土地使用年期内,可将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对批准拨用的集体土地使用权制定出相应的流转管理办法。从而,赋予集体土地产权更为丰富的内容。所以,应尽早出台相关法律、法规,以尽快完善集体土地产权制度。
(三)加强土地登记工作,明晰土地产权。
明晰土地产权是入市的前提。为规范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应加强土地登记工作,依法确定集体土地的权属范围,明晰土地产权主体,保障交易的安全性。在具体登记过程中,一要加强土地登记的规范化建设,特别是对“一户多宅”和超过法定面积的处理上,要依法进行,保持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在不同主体间的公平和公正。二要强化集体土地变更登记工作,依法改变土地权属或土地用途的,应及时凭有关批准文件及有关申请资料,办理集体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以加强对集体土地产权流转的检查监督,及时发现和制止违法行为,切实保障土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保证地籍资料的现势性,为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四)促进集体土地产权的合理流转。
虽然集体非农建设用地流转在法律上尚有诸多问题,但理顺集体土地产权体系,构筑集体土地流转机制,实现农村集体土地财产权已大势所趋。为此,应通过试点,不断探索集体土地产权制度建设,促进集体建设用地的合理流转。在制定具体政策中,一是要规范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条件,集体非农建设用地入市必须是经依法登记或权属界定的,并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和村镇规划,不擅自改变用途等;二是明确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的形式;三是规范流转程序;四是合理分配集体建设用地流转中的土地收益,促进集体建设用地流转能合理、有序进行。
规划建设用地红线篇三
建设用地涉及诸多法律问题,因专业性强且散见于各种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条文之中,为行政机关的宏观管理和依法行政带来不便。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建设用地纠纷会大量出现。因此,通俗而又系统地分析涉及建设用地的有关法律问题显得尤为重要。
1、规划。
省域城镇体系规划是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为实现一定时期内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协调省域内各城镇发展,保护各类自然资源和人文资源,综合安排空间布局和各项建设的综合部署和具体安排。建设部关于加强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实施工作的通知要求,省域城镇体系规划未在限期内完成的省、自治区,不得进行各省、自治区的城市总体规划和县域城镇体系规划的修编。这表明城市总体规划和县域城镇体系规划的制定要以省域城镇体系规划为依据并与之相协调,当然确因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城市总体规划和县域城镇体系规划与省域城镇体系规划不一致的,可以适时调整省域城镇体系规划。
一般而言,城市总体规划和县域城镇体系规划是以省域城镇体系规划为依据,而城市详细规划、农村集镇规划又分别是城市总体规划和县域城镇体系规划的细化且更具有可操作性。这些不同位阶的规划不仅编制和实施主体、审批和修改程序不同,而且法律效力也不同,低位阶的规划非因特殊情况在一定期间内不得与上位阶的`规划相抵触。所有不同位阶的规划均为建设用地的基本依据,也就是说,不符合规划要求,不在规划范围的不得不申请建设用地。
应当说明的是,第一,县级市的城镇体系规划是城市总体规划的组成部分;第二,我国规划法只对规划区内的建设行为进行调整;第三,涉及规划区以外的如省道拓宽建设用地依据省域城镇体系规划中关于全省交通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具体要求和相关法律,涉及规划区外如乡村公共设施等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农村集镇规划和相关法律。
2、“三证”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在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建设需要用申请用地的,必须持国家批准建设项目的有关文件,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定点,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定其用地位置和界限,提供规划设计条件,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建设用地批准证明(批准文件)建设单位或个人在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查批准行文后,由土地管理部门划拔土地。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在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扩建和改建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设施,必须持有关批准文件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城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城市规划提出的规划设计要求,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证”是建设用地合法化和开工建设的必备要件。凡在城市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而取得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占用土地的,批准文件无效,已占用土地由政府责令退回;凡在城市规划区内,未取得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违反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属违章建筑,予以处罚。
二、建设用地的前提――土地的征用和申请取得。
1、征为国有土地。
[1][2][3]。
规划建设用地红线篇四
自从人类在地球生活时,他们就尽情地享受大自然给予的美好。然而,人们忘记了“节约”这两个字。开始“恩将仇报”,放肆的破坏大自然。
人们一直以来都乱砍树木,但他们却没想到,这样会造成土松弛。
土地就像一道护身符,保护着人类的生命和丰衣足食的生活。水不是取之不尽的,土地也不是用之不竭的,一旦水土流失,人们就难以生活。
如果不保护环境,我们赖以生存的土地将会消逝;如果不保护环境,天空将变成黑暗,我们将不但呼吸不到所需的空气,而且看不到光明;如果我们不保护环境,我们的水源将被破坏,江河湖泊和海洋就会由清变混最终干枯;如果不保护环境,噪声将会困挠我们生存的空间从而打破和谐和平静;如果不保护环境,动物将离我们而去;如果不保护环境,植物将枯死带走绿色只剩下恢暗;如果不保护环境,我们的城市将变成废墟;如果不保护环境,就没有国家;如果不保护环境,就没有社会;如果不保护环境,就没有社区;如果不保护环境,就没有家庭;如果不保护环境,自然就不能和谐;如果不保护环境,就没有友爱和平,就没真善美……如果……如果……那将只留下孤独的人类在暗然神伤中自相残杀走向毁灭!
“节约”是种美德,没有尊卑之分,是人人都应该具备、做到的,而不是“贫穷”的代名词。别让人们的眼泪成为最后一滴水,也别让世界最后一粒沙子变成人类的一滴眼泪。
土地就在我们脚下,如果我们不好好利用,谁会把土地给我们呢?土地是有限的,可经济却在快速发展,人口急剧增多,如果我们再不珍惜土地资源,就没有立足之地了!
规划建设用地红线篇五
国家要建设,人民生活要提高,必然会增加对建设用地的需求。为了合理利用土地,保护耕地,避免建设用地的自目扩张,需要控制建设用地的供应总量。国家每年提供给农业建设用地的总量,是新增非农业建设用地的供应源头,控制好这个源头,也就控制住了非农建设用地的自目扩张势头。
据原国家土地管理局保护耕地的问题专题调研组调查发现,1986-间,我国经济建设在土地利用上基本是外延发展、粗放经营,以牺牲大量耕地为代价。一个值得注意的现象是,建设在大量占用耕地的同时却有不少土地闲置浪费。“八五”期问,全国统计耕地净减少67万多公顷,同期闲置土地7万多公顷。
调查还指出,长期以来,我国城市土地利用率低下,浪费严重。据统计,1985-1994年,全国城市由324个猛增到622个,增加近1倍;城市建成区面积9386平方公里增加到17940平方公里,平均年递增7.5%;城市非农业人口由11826万人增加到19132万人,平均年递增5.5%,城市用地规模弹性系数(城市用地增长速度与城市非农人口增长速度之比为1.36。目前,全国600多个城市人均用地已达101.6平方米,高于城市人均用地100平方米标准的城市有400多个。因此,根据调查情况开展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应是当务之急。笔者认为:当前,提高建设用地集约利用程度拟采取以下措施:1)确定城镇合理用地规模和布局,严格控制城镇自目扩张要研究和编制各省市和各县城区城镇体系规划,确定城镇的合理规模、空间布局和增长速度,并严格按规划实施。2)充分挖掘建设用地内部潜力。首先,要鼓励旧城改造。据调查,全国城市需旧城改造的面积约占建成面积的10%左右。旧城改造后容积率可提高1-2倍。我国村镇居民点占地约16万平方公里,如按人均村镇建设用地标准最高限150平方米计算,现有村镇居民点的土地利用潜力达到22%。通过村镇改造,不仅为村镇提供了发展空间,还可退宅还田,增加耕地面积。其次,进行土地置换,提高土地利用效益。由于历史的原因,我国城市中工业用地比重偏大。据1993统计,我国大城市工业用地比重为26.6%,高于发达国家约16个百分点,而且不少工业企业占据中心位置,致使土地利用效益低下,生态环境恶化。不少城市采取土地转换、“退二进三”的方式,解决了上述矛盾。例如,天津市天主教维西礼堂和劝业场小学退出该市商业繁华区―滨江道,让位给滨江商厦,使“黄金地段”有了“黄金效益”。
2.3保护和改善城镇生态环境、防止污染和其他公害。
城镇中的矿企业、交通运输车辆、家庭炉灶,每天都要排放大量污染物。当城镇上空的各种微料和化学污染的浓度相当大时,常形成烟雾。
由于植物有净化空气、美化环境的功能,保护和改善城镇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必须保护城市绿地,搞好绿化建设。
调整乡镇企业布局,使之向工业园区集中,不仅可以保护环境,还可以节约土地,提高乡镇企业的规模效益。
目前,由于内部挖潜,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而且拆迁的难度较大。所以,多占用增量土地进行建设。为此,应在地价政策、税收政策、信贷政策上给利用存量土地进行建设予以优惠,降低其建设成本,形成“优惠挖潜”、“调价外延”的机制。
规划建设用地红线篇六
摘要:作者通过对新版《城市建设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的理解,阐述了修改的必要性,规范修改应解决的问题,新规范对强制性内容进行了强化和控制。
关键词:必要性;问题;强化和控制。
1修改的必要性。
1.1城乡统筹是形势发展对规划工作的要求。
我国已经进入城市化的高速发展期,城市化水平已经超过50%,进入了城乡一体化的时期。城乡发展的联系日趋紧密,原来“二元制”的城乡分置的模式已经不适应新形势的发展。在我国“十二五”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中明确提出了“优化城市布局和形态,加强城镇化管理,不断提升城镇化的质量和水平”。城镇化的动力是城市对城市化的“拉动力”和农村对城市化的“推动力”,二者必须兼顾,否则就会出现“短板效应”。我国按照每年城市化提高1.5%,城镇就会增加195万人口,相当于两个特大城市或者四个大城市。
1.2农业用地管理压力巨大。
我国实行世界上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但是对土地使用的粗放管理和严格控制没有得到根本改变;小产权房、空心村问题并存,城市建设用地压力很大。土地管理和建设用地管理必须统一,以便强化用地管理,保护土地资源,促进城镇化的健康发展。
1.3城镇化发展要科学。
经济不均衡发展造成城镇化发展的不均衡,使劳动力的不均衡流动,社会贫富差距越来越大。我国未来要向中等国家迈进,实现收入翻番,首先是农民的收入翻番。城镇化水平的提高使人们对公共利益、住房、绿化、公共空间更加关注,提出了更加高的要求。
1.4新《城乡规划法》的要求。
城乡规划法改变了就城市论城市大的思路,要求规划工作要城乡统筹考虑。“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应当遵循城乡统筹、合理布局、节约用地、集约发展和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规划必须正视上诉问题,集中到规划用地上,必须要有相应的变化,以适应形式的需要。
2规范修改应该解决的问题。
原来的《城市用地分类与建设用地标准》对引导城市规划合理布局、节约用地和规划编制过程中的用地分类、建设用地统计和计算口径等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也出现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对改革政策性体现不够;对城乡一体化发展统筹不够;乡村用地管理缺位;对非建设用地控制不力;对政府职责与市场调控的责任不清;最主要的是与现行的土地规划管理的相关标准、统计口径、计算方法缺乏有效地衔接,长期以来,对于建设用地规划“两张皮”的现象长期存在,影响了政府对土地管理的决策。因此,对原来的标准进行调整,以适应规划工作的需要已经势在必行。
2.1体现《城乡规划法》对城市规划编制和实施的要求;建立覆盖城乡的用地分类标准,便于城乡规划的统一管理。落实国家土地严格管理控制的政策,把各类开发区、园区等纳入规划统一管理。
2.2适应城乡一体化发展的要求,满足新城镇规划的需求;对农村出现的新的经营模式如:农家乐、设施农业以及新出现的“准城市型功能”――风景区旅游度假、生态疗养等纳入规划用地管理。对于近些年来出现的生产服务、经营型科研等新型商务形式;大型交通枢纽、物流园区等在规划上得到落实。
2.3适应政府职能的转变,保障政府的主要职能――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基本职能在规划上得到落实。把政府必须控制的保障性用房、教育、医疗、大型文化设施等单独并列,保证留有足够的用地和空间。要与公共财政投资的'项目做到衔接。对于涉及城市安全的防洪排涝设施、消防设施、抗震设施等在规划上得到落实。
2.4分清国有土地和集体所有土地的区别;即政府行为与市场行为的区别。
2.5强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乡规划的有机衔接。
2.6体现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以强化规划的可实施性。我国的疆域辽阔,必须分别不同情况区别对待。
2.7做好与其他法规和技术规范的衔接。主要有:土地管理和土地利用相关规范、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及相关规范、居住区设计规范、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城市公共设施规划规范、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城市绿地分类标准、城市绿地规划建设标准、国家园林城市标准等。
3城市和镇强制性内容的体现。
新规范中对城市强制性内容进行了强化和控制。主要有:
3.1明确了对城镇区域规划中必须控制的内容。
主要是明确了在规划区内必须控制的开发区域,即空间管制的区域。主要有:风景名胜区;湿地和水源保护区、水土保护区等生态敏感区;基本农田保护区;地下矿产资源分布地区等。注意规范规定的强制性内容是保护和控制的区域,不能做出行政许可行为。
3.2明确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控制。
按照规划法的规定,在本期规划期限的建设用地范围内,规划部门不得做出行政许可。规范中根据建设用地评价结果,提出用地的限制性规定及各类用地的布局。为行政许可等规划管理行为提供了依据。
3.3基础实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置与“黄线”相衔接,主要按照规范控制城市道路走向、市政工程和公用事业的用地位置。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涉及城市系统的运转,其建设用地必须保证。
3.4自然保护和历史文化遗产。
主要与“绿线”和“紫线”控制相衔接,根据规范要求,规定核心保护区、建筑协调区等特定区域。
3.5综合防灾规划。
主要与“蓝线”和“黄线”等相衔接。它是城市安全的规划保证。
规划建设用地红线篇七
基本农田保护与建设用地扩展之间存在争地冲突.基本农田保护制约了建设用地扩展的规模和布局,但建设用地的需求客观上仍在扩增,且难以抑制.为适度满足建设用地扩展需求,必须就基本农田保护对建设用地扩展的.制约,以及建设用地扩展对基本农田保护的要求进行研究,在保证生态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前提下,采取各种措施提高基本农田生产力和建设用地效益,协调两者之间的关系,在保护中建设,在建设中保护,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作者:刘胜华作者单位:武汉大学资源环境学院刊名:城乡建设英文刊名:urbanandruraldevelopment年,卷(期):2004“”(10)分类号:f3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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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建设用地红线篇八
摘要:随着中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城市越来越能提供充足的高收入且稳定的就业机会,进城农民工越来越可以在城市获得体面安居的就业与收入条件。这样,大量的农村人口会选择进入城市生活,城镇建设用地扩张与农村建设用地闲置并存,耕地保护压力越来越大。并且,由于城市人口数量的大幅增加,城市建设用地的需求不断扩大。为实现城乡统筹规划,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就要对城市土地和农村土地进行合理配置,以达到资源高效利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中实施的农村宅基地退出是缓解“建设与保护”压力的重要手段之一。
1前言。
眼下来看,城市建设用地的.扩张和宅基地退出等方面的研究文献较多。赵可等人运用回归分析方法研究了城市建设用地扩张与经济发展、城市人口增加和产业结构调整之间的关系,得出城市人口数量的增加对城市建设用地扩张的影响基本保持稳定,且力度大于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的影响,经济发展因素的影响力度越来越大,产业结构调整的影响强度逐步减小。王世忠运用stirpat模型和岭回归方法对中国建设用地扩张的驱动力进行分析得出人口增长是中国建设用地扩张的最主要驱动力。慎勇扬对建设用地扩张驱动力及调控政策的研究文献中,涉及征地制度、政绩考核、建设用地规模决策会影响城市建设用地扩张。于跃龙在我国农村宅基地退出机制研究一文中通过问卷调查、访谈等方式,系统分析了农村宅基地的利用现状以及农民对宅基地退出和补偿的意愿,指出当前农村宅基地闲置率较高,多数人愿意退出宅基地,认为补偿标准缺失、结余指标收益分配机制缺失、及其与城镇住房衔接及转换机制缺失等是农村宅基地退出过程中的关键问题。黄花在农村土地退出路径研究中立足于现行土地制度对农村宅基地退出的影响,从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宅基地使用权等方面分析了宅基地退出的补偿制度。前人大多是基于城市建设用地扩张或宅基地退出单方面的研究,没有系统地分析二者之间的关系。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大量农村人口流入城市,城市建设用地的不断扩张,而农村宅基地空置严重,这必然会使大量农村宅基地退出,进而增加城市建设用地。本文将对城市建设用地的扩张与宅基地退出二者之间的关系作出阐述。
近年来,我国的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全国范围人口大规模流动,特别是劳动力大规模地从农村等落后地区向城市等发达地区转移,呈现出流动人口想沿海经济发达地区与城市聚集的流动特征。流动人口的不断增加促进了流入地的城市化进程,使城市人口规模不断扩张,与此同时,随着城市化进程的飞速推进,我国城市用地规模持续快速扩张,城市蔓延现象有愈演愈烈的趋势。流动人口会从城市人口增长、经济增长、产业发展、外商投资、财政支出、交通建设、城市环境等方面影响地区社会经济发展,直接和间接的影响着城市建设用地规模的扩张。
3宅基地退出状况。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各方面都取得巨大的成就,社会进步、经济繁荣,同时,农村的建设也到达一个新的阶段,农民生活观念开始发生转变,越来越多的农民开始进城务工、居住,再加上农村本来就存在严重的“一户多宅”现象,这使得农村宅基地空置率不断上升。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必将有更多的农民选择走出农村,进入城市生活。为达到资源的优化配置,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合理规划城乡土地,宅基地的退出是十分必要的。经调查研究表明,农民集中居住的意愿较强烈,对空置宅基地的退出收回的支持率较高,针对这些农民,可以通过合理规划、实施集中居住,以此来解决目前农村宅基地闲置浪费等问题,促进农村宅基地的集约节约利用。
4结论。
综合城市建设用地扩张与农村宅基地退出状况来看,人口流动是连接二者之间的纽带。由于城市的快速发展,人们生活意识的改变,大量农村人口流向城市,农村居民减少,宅基地空置,城市人口增加,城市建设用地紧张。为使城乡土地统筹构建、充分合理使用,农村宅基地适当的退出,让政府等征得更多城市建设用地,以备城市住宅、商业、工业、基础设施等建设用地之需,从而提高土地的利用效率,为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城镇化提供有利条件。
参考文献:。
[2]王世忠.中国建设用地扩张的驱动力分析[j].安徽农学通报,,(8):1-5.
[3]慎勇扬.建设用地扩张驱动力及调控政策研究[d].浙江大学,.
[4]于跃龙.我国农村宅基地退出机制研究[d].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6]徐小峰.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区农村宅基地退出补偿研究[d].华中农业大学,.
规划建设用地红线篇九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严格保护耕地的有关文件精神,切实保护基本农田、稳定耕地面积,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从而解决农民吃饭问题,保护农民的命根子。
二、宣传发动。
我乡领导班子全年召开了2次专题会议,进行了2次广泛宣传和组织干部集中学习。要求各村书写标语、横幅等,与村里签订了基本农田保护责任状,从而进一步明确了保护责任。我们聘请了村支书或村主任为信息员,专门负责本村基本农田的利用现状动态信息的报告,并发放动态巡查手册,要求如实填报巡查手册,每月负责向国土所报告一次本村基本农田利用现状的动态信息及保护情况。
三、组织实施。
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耕地保护工作。为了确保我乡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地顺利开展,加大对乡、村动态巡查的力度,成立了耕地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乡政府国土资源所,负责对该项工作督查和落实。
四、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4年我们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学习和领会新政策的深度还不够,缺乏难题的具体措施和办法,部分工作程序还不够规范,保障经济发展的管理和服务还需要进一步加强,思想还不够解放,工作效率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需要我们在明年的工作中不断探索研究,着力解决。
规划建设用地红线篇十
我出生在兵团土地,这是我生命接触的第一乐园。那时候,父母忙碌不停,将我寄养在爷爷家。爷爷是土生土长的农民,时而出去干些活。他就在田间地头找干净点、阴凉的草丛,铺上柔软的棉布毯子,把还在襁褓的我放在里面。大地为席,蓝天为帐,云彩为梦,我总是兴奋的不得了,抓起泥就往嘴里吃。爷爷总是笑笑,然后打掉我的手说:“孩子这个不能吃”,我就傻呵呵的笑。
慢慢地我长大了,水泥板代替了前院的土地,有的种上了娇艳的花朵,公路那边也种上了整齐的白桦树。环境美了起来,路上的车越来越多,商店也越来越多,可路上的行人越来越少了。如果往日你早晨去上学也许还会遇到几个晨练的小伙子,但现在没影儿,都干嘛去了呢?玩手机,上网了,不得不说这也方便了许多。隔壁王大妈腿不好,这下直接叫外卖了。去一趟外地也不麻烦了,打车或开自己车去了。公园的那颗大柳树也消失了,建了一个喷水池。夜晚也不是单调的黑了,霓虹灯的光充斥了整条街道。
然而,今年迎来了夏天的第一场“雪”,杨絮早飘完了,等到“雪”落下时,人们都跑回家了。外面远方,一群“黄蜂”紧追“蝴蝶”从边境压过来,近了,更近了。数不清的黄沙笼罩整个天空,飞沙走砾,塑料袋在空中不断起舞,一会东,一会西。关上门窗,听着沙子不断撞击着窗户,那声音像极了恶魔的咆哮,中间夹杂着白桦树梢断裂的声音。
等一切都停了,一切都静了,原本绿色满布的院子里,也只有几根藤蔓凄凉的躺在地上,院子里的花也只有几多摇摇欲坠挂在枝头。不过外面比这更好看了,一簇簇塑料袋形成了花朵,儿有一堆,那儿有一堆,地上去了一层鹅绒般的柔软的地毯,款式是“地膜”,白桦树的枝丫塞满了公路,车也走不动了,树枝砸碎了车窗。天空中灰尘的味道让人发现这是一场沙尘暴。
时代的进步,科学的发展,让我们沐浴阳光,自由自在的呼吸,幸福快乐的生活。孰不知,人类对土地的豪夺,对资源的不断开发,造成了自然灾害频繁降临,像我国不是这儿发生旱涝,便是那儿出现沙尘暴,无一不是耕地不断减少,植被不断破坏所造成的。
这时候你还在认为,丢了一个垃圾而已,无需计较吗?你还在认为,我就折断一根小树苗而已吗,无需小题大做么?如果每个人都这样认为,我们在不久的将来就会面临亲人离世或流离失所。风景总是悦人养眼的,娇艳的花朵,葱郁的树木,无不是土地给予了它的生机盎然。我们在欣赏时,勿忘了大地母亲给予了营养的乳汁,我们才能有一份宁静,不然留下的只剩“千山鸟飞绝,万径人踪灭”的残景了。
今年是第26个全国土地日,为了明天的幸福与美满,我们作为地球的一份子应管管自己的手,绿色出行,减少土地污染,保护我们的生命线。
土地啊,故乡!我眷恋的故乡,应让这捧厚土,变得温暖和亲切。纵使科技发展和环境变化也不能取代它的美。我们应用自己的爱和力量浇灌它,去保护每一寸故地,因为这是我们热爱的最美好的家园。
规划建设用地红线篇十一
为全面贯彻“坚守耕地红线,节约集约用地”的基本国策,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按照镇_签订的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将耕地保护工作纳入了我镇的重要工作议事日程,全年组织召开两次土地保护业务培训会,与各村(居)签订了《耕地及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将职能目标量化、细化,“权、责、利”落实到人,为今后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基础。现将2022年度的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工作总结如下:
一、明确指导思想,落实工作责任。
二、加强宣传动员,政策家喻户晓。
三、履行耕保职责,严管基本农田。
为切实加强耕地保护,提高广大_群众对耕地保护的意识。_了一系列耕地保护制度并认真组织落实,主要抓了以下几项工作:
二是制止耕地闲置、抛荒。结合土地流转的政策,将无力种植的用户荒地向耕种大户转包,从而杜绝了耕地闲置、荒芜现象。
三是规范用地管理,无论是农民建房或场镇用地,都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方可按程序办理用地审批手续。
四是严格土地巡查制度,组建了村两委干部、部分党员、信息员的基本农田保护巡查队伍,坚持每月巡查不少于2次,对巡查的情况并做好记录,在巡查中发现破坏耕地的行为立即制止并加大处罚力度。认真落实基本农田保护“五不准”政策,落实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指标一点不少,质量一点不降。决不允许擅自将耕地改做非农用地这一不可逾越的红线。
四、多措并举保护,确保耕地红线。
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抓好了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第一,对基本使用进行了定位、定量、定人的管理模式,每村每社落实了责任人。第二,确定基本农田保护片,保护块,层层签订了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并将基本农田地块登记造册。第三,制订了完善的基本农田保护工作方案,坚持了一幅图纸,一本册子、三块牌子、五项制度。第四,传达了耕地及基本农田保护文件,做到责任明确,分组管理,有效的加强了耕地及基本农田的保护的力度。
五、发展设施农业,提高土地利用。
虽然我镇的耕地保护工作在今年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由于受自然地理条件等多种因素的限制,土地还没有发挥其最大利用效率,耕地仍有较大的潜力可挖,只要我们紧紧抓着综合治理的有利时机,因地制宜不断调整农业结构,念好耕地经,找准突破口,做强大产业,使耕保工作正常化、长期化。
规划建设用地红线篇十二
一年来,在局党组的领导下,在相关股室的大力协助下,紧紧围绕"保红线、保增长"的指导思想,积极转变工作作风,着力提高工作效率,较好地完成了耕地保护和用地保障各项工作。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用地保障工作。
(一)创新工作方式,全力保障我县建设用地。
(二)强力推进节约集约用地,努力构建保障科学发展新机制。
一是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从源头上抓好节约集约用地。在计划上,严格计划管理,禁止超计划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严禁向国家产业政策明令禁止类项目供地。在布局上,引导企业向工业集聚区集中,以集中促节约。二是切实加强节约集约用地管理。依照节约集约用地标准,用投资强度、投入产出效益、建筑容积率等指标控制土地利用,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三是优先保障民生用地。四是优先保障重点工业项目用地。
(三)积极推进征地制度改革,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权益。
严格执行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严格执行《云南省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试行办法》及《__市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具体实施办法(试行)》(第三号公告)规定,积极协助政府做好土地征收补偿、附着物和青苗的测算工作,无拖欠、截留、挪用征地补偿费用,依法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无被征地农民来信来访。认真执行《云南省坝区耕地质量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
二、耕地保护工作。
(一)强化耕地保护共同责任机制。
健全耕地保护责任和考核评价体系,逐级落实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将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纳入各级政府领导绩效考核及政府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制度。年末,耕地保有量未低于市政府下达的考核目标。按要求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建立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和集中区,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市政府下达的考核指标,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工作稳步推进。
(二)全面落实耕地先补后占规定,切实加强台账管理,并积极探索新机制。
全面落实耕地先补后占规定,切实加强台账管理,并积极探索新机制。严格执行耕地占补平衡各项制度;耕地占补平衡台账数据齐全,管理规范,更新及时;按要求与市局及时核对台账、报备项目。对经验收合格的耕地及时报请省厅核查确认,核查合格后及时录入"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库"进行电子备案;并做好建设用地和占补平衡项目的挂钩工作,确保用地项目上报审批和我县耕地总量的动态平衡。
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明年工作打算。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二)_年工作打算。
1.用地保障工作。继续做好省市重点项目特别是拉动内需刺激经济增长项目的用地服务保障工作。一是要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保证项目及时落地;二是要严格用地供应审查,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定额标准供应土地,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防止浪费滥占土地;三是大力推进土地综合整治工作,为产业集聚区、省市重点项目提供用地保障;四积极探索循环经济利用的新思路及方式,大大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2.耕地保护工作。进一步落实耕地保护考核的共同责任机制,将耕地保护责任社会化变成日常的工作;强力推进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做好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库,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库的建立入库工作;继续严格执行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加大耕地储备库建设保证城镇建设用地;按要求做好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加强基本农田保护管理,建立和实现基本农田管护信息系统,实现地、图、牌、责相一致,积极探索耕地保护补偿资金模式等。
3.严格执行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严格执行《云南省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试行办法》及《__。
市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具体实施办法(试行)》(第三号公告)规定。
规划建设用地红线篇十三
根据《县2015年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增强我镇粮食生产能力建设,切实保护耕地,提高种粮农民积极_,保护种粮农民利益,促进农民增收,确保耕地地力和粮食安全,现将201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总结如下:
一、明确指导思想,落实工作责任。
二、加强宣传动员,政策家喻户晓。
我镇现有耕地16680亩,为有效保护耕地地力,促进种粮农民积极_,召开镇、村、社干部大会,宣讲政策,培训业务,各社召开社员大会,选出社员代表,进村入户到田间地块核查面积,确保家喻户晓,面积准确。
三、掌握原则对象,按照程序工作。
四、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监管督查。
镇成立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领导小组,镇长任组长,纪委书记、分管副镇长任副组长,办公室、财政所、农业站、各村委会主任任成员,办公室设在农业站,邵宇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办公。镇纪委书记牵头,负责面积、工作进度,资金兑现的监管督查工作,不抵扣、不截留、不挤占、不挪用、不拖延,否则依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规划建设用地红线篇十四
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农村住宅建设进入了新的发展时期,与此同时,因承载住房的村镇建设用地管理问题而引发的矛盾也日渐增多,村镇建设用地管理方面存在一些问题亟待解决。
1.1政府管理政策不明确,缺少具体规划。
政府对加快城镇建设的用地管理政策不够明确。有的地方甚至没有政策,有的地方虽制定了政策,但通常规定较为宽泛,不够具体,城镇实施过程中受人为因素影响,通常达不到预期目标。
我国农村建设用地逐年增长,占用耕地现在大量存在。多数宅基地的建筑面积超过该省份规定的宅基地面积,并且超标现象比较严重。存在一户多宅现象,造成宅基地的闲置和浪费。
1.3居民居住环境差,建筑混乱无序。
经济发展相对落后的城镇,住宅以低层为主,缺乏统一管理和规划;生活垃圾四处堆放,没有统一的回收;缺少污水排放管道,遇恶劣天气,环境更差。
1.4农地占用现象严重。
一些城镇虽有整体规划,但规划修改过于频繁,且各种功能区域的划分不够合理,混杂现在严重。因此,伴随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大,周边的农用地逐渐被侵占。大量耕地变为建筑用地,威胁着国家粮食安全。
2原因分析。
虽然各省市都在开展土地整理工作,但有些地方政府土地整理意识淡薄,政府部门缺乏土地整理专业人才,再加上其政治意愿大于经济动力和为社会提供服务的动力,使得项目监督、管理不到位。乡镇以下部门对村庄规划建设认识不足,宣传贯彻力度不够,许多村庄建设随意性大,缺少规划。
2.2农民法律意识淡薄,政府行政措施不到位。
我国农村土地按法律规定为农村集体所有,农民只享有使用权,但农民普遍认为使用的.土地为自己的私有财产,导致乱占地现象严重,大量空房闲置。政府对于乱占地现象不能及时处理,没有相应规定进行限制,严重阻碍了城镇化整体发展。
2.3珍惜土地、保护环境认识不足。
除城镇宅基地周边堆放生活垃圾外,随着城镇工业用地的增长,工厂企业废弃物堆放将造成了大量的污染,造成城镇空气、水源、土壤的污染。大面积限制的耕地沦为垃圾场,各种白色污染随处可见,导致生态换将受到严重破坏,环境质量下降。
3解决途径。
3.1因地制宜制定政策。
对于城镇建设用地,各级政府应制定相应的规划和政策。规划要着眼于城镇发展的未来和切实的需要。有了规划,为保证规划的顺利实施,还要制定相应的政策,包括惠民政策、土地征用和分配政策等。城镇整体布局应考虑周围区域经济发展状况、人口分布比例、自然环境资源状况以及交通情况,因地制宜制定相应政策。
3.2节约土地、集约发展、合理布局。
土地整治工程对于农用地而言,就是对农用地而言,就是对田、水、路、林、村等实行综合整治,改善土地利用结构和生产生活条件、生态条件,新增有效耕地,提高耕地质量,提高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的活动;对于建设用地而言,就是按照“节约土地、集约发展、合理布局”的原则进行结构调整、旧城改造、村庄合并、设施配套的活动。其主要工程措施包括土地开发、土地整治、土地复垦和土地整理h。
4结论。
针对现今城镇建设中存在的诸多问题,要依据现有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实地调研考察,因地制宜进行实施。积极探索出一条适应当地城镇发展需要的用地管理模式。充分调动农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积极性,真正做到农民愿意、农民参与、农民受益、农民满意,群策群力推进土地整治工作,全面提高土地整治工作水平。
规划建设用地红线篇十五
尊敬的各位评委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上午好!
小麦归仓过端午,又恰逢第31个“全国土地日”。我们重温民为国基、谷为民命的道理,领会土生五谷、藏粮于地的真谛,再合适不过。
俗话说:“万物土中生,有土斯有粮”,耕地是确保粮食安全的根本。我国以不到世界8%的耕地面积养活着占世界22%的人口,人均耕地面积只有1。38亩,不足世界平均水平的40%,耕地资源十分短缺,适宜开垦的后备资源也十分有限,高质量耕地资源的稀缺已经成为制约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
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也明确提出,要“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我国人多地少的基本国情,决定了我们必须把关系十几亿人吃饭大事的耕地保护好,绝不能有任何闪失。中外历史的发展也证明,保护好有限的耕地资源,不仅仅是关系粮食安全的关键问题,更是关系民族存亡、文明兴衰的重大问题。
“寸土寸金总关国计,一陇一亩承载民生”。5月22日,中国“杂交水稻之父”袁隆平先生逝世,山河呜咽,举国同悲!袁老倾其一生,为我国粮食安全、世界粮食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送别袁隆平,祭奠袁隆平,记住袁隆平,最好的方式是什么?是继续巩固国家粮食安全,真正实现中国人端牢“中国的碗”!我们要继续传承袁老精神,科学求真,脚踏实地,一如既往敬畏科学,用科技力量支撑“中国的碗”;我们要继续响应国家政策,加强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探索占补平衡新机制,用耕地红线筑牢“中国的碗”;我们要继续弘扬传统美德,树立居安思危意识,宣传节约粮食理念,用勤俭节约巩固“中国的碗”。我辈应继传星火,不负先贤望白头。对袁隆平先生最好的缅怀,就是中国人端牢“中国的碗”。
值此第31个全国土地日到来之际,我呼吁:让我们立即行动起来!从现在做起、从点滴做起,感恩土地所赠与的每一寸空间、珍惜土地所生产的每一粒果实,增强耕地忧患意识,树立爱土惜地理念,要相信“合抱之木,生于毫末;九层之台,起于垒土”!我们每一个人都可以成为捍卫自己饭碗的耕地红线守卫者!
规划建设用地红线篇十六
各位评委老师,你们好!
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一土一地系民生,节约集约惠万家》。
土生万物,地发千祥,自古以来,土地就是人民的命脉,早在伏羲远古时代的八卦中,就把天比作父,地比作母,土地崇拜是最普遍的自然崇拜形式之一,几千年来,人们供奉着天、地、君、亲、师的牌位,遵循着先拜天地,再拜父母的礼节。浩浩荡荡中华民族5000多年文明的历史长河中,无论是在传统农业社会里,还是在近代不断发展变革的社会中,人们对作为安身立命之所的土地,始终抱有感恩和热情。
当今中国,不到世界十分之一土地养活了世界五分之一的人口,人地矛盾一直十分突出,并且随着人口的不断增加和工业化、城镇化的快速发展,土地的负荷变得越来越沉重。然而,当大地母亲疲态尽显时,我们仍不知道珍惜与节约,破坏土地的事例一桩桩,一件件出现在我们眼前,工厂排放废物污染了土地,耕地面临着水土流失、质量下降等一系列问题;再放眼城市,高楼林立、街道气势恢宏,绿油油的土地正在在悄无声息的消逝。在严峻的现实面前,节约集约用地成为了我们急需思考的问题。
节约集约用地,正是缓解土地供需矛盾的根本出路。这不是因迫不得已被资源环境约束而“逼上梁山”的无奈之举,而是可持续发展的大战略。今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我们高举着节约集约用地大旗,承载着打造中国经济新升级的时代使命与生态文明建设的美好梦想。建设“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的美丽中国,国土资源是基础载体,节约集约用地首当其冲。要最大限度凝聚起全社会节约集约用地的强大力量,广泛形成节约集约用地的共同意识,节约集约用地不只是一句口号,一项政策,更应该深深融入我们的行动当中。
寸土寸金关乎国计,一陇一亩涉及民生。土地的利用与管理深刻的维系着国之命脉,民之根本,深刻地影响着中国梦的实现,而中国梦不仅是一代人的梦,更是是中华民族子孙后代永远昌盛繁荣的梦,“强本而节用,则天不能贫”我们没有任何理由浪费宝贵的土地,节约集约才能真正赢得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让我们携起手来,珍爱我们生活的这片热土,牢牢守住子孙后代生存发展、安邦立国的根基,共建美好家园!
规划建设用地红线篇十七
要求各村委会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乡19982010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下达的2010年期末指标内。严格控制农户新建住房数,全年落实上报新建住房61户,确实把指标安排在有困难和急需建房的农户手中。鼓励农户在原宅基地建房,全年共审批拆房建房110户,节约耕地25亩。各村委会区域内各类非农建设经依法批准占用耕地和基本农田后,及时补充耕地和基本农田的面积与质量不得低于已占用的面积和质量,有效地保_了我乡耕地资源。
全年耕地保护工作顺利完成,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与上级部署工作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存在着不少问题和困难:__。
人多地少,违法占地时有发生,但我们始终坚持有法必依,违法必究的原则,认真查处违法占地行为。全年共查处违法占地19起,对其当事人进行_。
告教育并发放《停止施工通知书》,有效的遏制了乱占滥用耕地的势头。
保护我乡的每一寸基本农田,保_。
全乡_。
的粮食供应,为创建___。
提供较好的资源保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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