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悟是我们与自己内心对话的重要方式,通过它我们可以找到自己内心的答案和方向。感悟的文字表达要注意哪些技巧,如何让读者更容易理解和接受。以下是我为大家准备的一些感悟文章,希望能给大家带来一些启发和思考。通过阅读这些文章,或许你可以找到那些激励你的感悟,帮助你更好地认识自己和世界,提升自己的人生境界。让我们一起来感悟人生的美好吧。
个人读书心得感悟篇一
《茶花女》这一著作虽是小仲马的处女作,但是它流露出了作者在封建社会的屋檐下,对剥削制度的憎恨以及对被剥削制度的人民表示深深地同情。这部著作中的主人公玛格丽特是小仲马笔下派来的一位代表。
她在封建社会的统治下做了交际花,当她想改变自己的身份的时候,才明白她早已陷入深渊中,永远也无法改变,就算她认了公爵为义父,就算她可以得到许多富家子弟的喜欢和钱财,但她仍然无法改变她只是一个交际花,一个没有自由的女人罢了。
面对阿尔茫杜瓦坚贞不渝的爱情,玛格丽特觉得自己有了一丝希望,但她面对阿尔茫父亲,她只能选择放弃。甚至到死还不能得到阿尔茫的谅解。
这是一个悲剧,是封建社会的剥削制度造成的悲剧,也许明天、未来,也将成为悲剧的开始。因为人类,始终是一群自私的家伙!
个人读书心得感悟篇二
这本书给我的第一感觉是:如水的平静,没有战争的那股硝烟。它描写的是住在山区的一位老爷爷和他的孙女翠翠的平静生活。在那个山村里有的是山,有的是水,有的是那朴素的人的一张张面孔。
作者曾经讲到:世间真有百思始得其解的怪事情,每次只要我规规整整地写下“沈从文”三个字,我就立刻会想到水,汪汪洋洋的水,这倒不是因为他的“沈”姓有一个三点水的偏旁,而是因为他如水的性情。他曾在写于一九三一年的《自传》中说:“我情感流动而不凝固,一派清波给予我的影响实在不小。我幼小时较美丽的生活,大都不能和水分离。我受业的学校,可以说永远设在水边。我学会思索,认识美,理解人生,水对我有极大关系。”
我是住在海边城市的一位中学生,对于水我是不会陌生的,我能理解:水和沈从文的生命不可分,教育不可分,作品的倾向不可分。
我明白了,也领悟到了水的德性为兼容并包,从不排斥拒绝不同方式浸入生命的任何离奇不经事物!却也从不受它的玷污影响。水的性格似乎特别脆弱,且极容易就范。其实则柔弱中有强韧,如集中一点,即涓涓细流,滴水穿石,无坚不摧。水教给我粘合卑微人生的平凡哀乐,并作横海扬帆的美梦,刺激我对于工作永远的渴望,以及超越普通个人功利得失,追求理想的热情洋溢。足以启发我们更精到地理解老子所说的“上善若水”和孔子所说的“智者乐水”所包含的深意。
“正因为工作真正贴近土地人民,只承认为人类多数而‘工作’,不为某一种某一时的‘工具’,存在于现代政治所培养的窄狭病态自私残忍习惯空气中,或反而容易遭受来自各方面的强力压迫与有意忽视。欲得一稍微有自主性的顺利工作环境,也并不容易。但这不妨事,倘若目的明确,信心坚固,真有成就,即在另外一时,将无疑依然会成为一个时代的标志!”他的这段话极具预见性,随后不久,他就因为不肯做“工具”而“遭受各方面的强力压迫和有意忽视”,连“稍微有自主性的顺利工作环境”也不可得了。这是作者的另一段描述,看出他当时达到处境是非常之艰难的。《边城》就是从这样一个人的笔下刻出来的,是多么的生动传神,文中的人物都是在这山水的哺育中长大的,这一点一滴是生就了多少美梦多少渴望。
沈从文墓石的正面镌着他的十六字真言:照我思索,能理解“我”;照我思索,可认识“人”。他是一个什么类型的人,只有看了文章才可以下定论。
个人读书心得感悟篇三
尊严,是多么重要啊!一个人如果连尊严都没有了那还不如持着自己的尊严去会让你伤心难过,但是有着尊严的地方,即使并不是那么精彩。记得,一位名人曾说过这样一句话:尽管失败和挫折等待着人们,一次次地夺走青春的容颜,但却给人生的前景增添一份尊严,这是任何顺利的成功都不能做到的。简爱为了自己的尊严不愿做一个情妇离开后,在她牧师表哥的帮助下找到了又一份工作。后来,牧师提出要和简爱结婚时,她仿佛听见罗彻斯特先生的呼唤!她再一次扑入了罗彻斯特先生的怀中。可怜,那已经双目失明的罗彻斯特先生啊!
个人读书心得感悟篇四
《围城》热播的时候,正读高中。那时候不谙世事,只是佩服剧中演员们的演技,尤其是对饰演方鸿渐的陈道明。但稍带着,也对原著的作者感起了兴趣。于是颠儿颠的跑去找我们的语文老师,请他给我们介绍一下钱钟书其人。老头儿一本正经的说:"像这些小人物,没有必要去关注。我们考的是鲁迅、老舍和茅盾等,别把时间浪费在他身上。"平生第一次认真请教老师,却得了这样的一个结果,好不扫兴。好在本人基本不受外人观点的影响,即刻便对老头儿的孤陋寡闻嗤之以鼻,自找了书来读。
不读便罢,读后便把对陈道明的崇敬都换给了钱钟书。幸好那时没有什么"人肉搜索",不然我一定拿来把钱老先生的家底儿都搜个遍。哪有这样的人啊,冷幽默都被用到了极致了!乍一读还品不出其中的味道,再想想却忍不住要捧腹!从此不听老头儿上语文课,只醉心读钱钟书。直到高三,换了一个学识还算渊博的语文老师,才重拾对语文课的兴趣。
时光如水般游走,不知不觉高中毕业已经十七年了。这期间有过多少次想要把《围城》拿过来重读一遍,但总是未能如愿。其实有的时候,真的就是自己懒吧!
但最近终于还是把这个愿望实现了,而实现了愿望以后的我,一下子发现,自己当初竟是那么的肤浅!
方鸿渐出国留学却终无所学,不得已花钱买了一张假的文凭;与苏文纨等留学生们无论真假的"学成"归来,却又"学"无所用;方鸿渐因为爱上了苏文纨的表妹唐晓芙却惹恼了暗恋他的苏文纨,结果被伊抖出了自己的风流韵事而遭遇唐晓芙的斥责,恋爱不成;与赵辛楣原本是"情敌",结果却又成了好友;他不爱孙柔嘉,但爱他的孙柔嘉却故意与他成双入对制造舆论,并最终步入婚姻这座围城,还因此被学校开除;入了城的方、孙二人,渐渐又发现彼此都不如婚前的美好,夫妻关系日见紧张……方鸿渐这个小人物,和众多人一样,从这座城里走了出来,又进入了另一座城,周而复始。大约我们现实中的人也是如此。钱钟书不是在冷幽默,而是冷酷,冷酷地道出了我们每一个人可能还不自知的生存状态,那个时代如此,现在依旧如此。或者他老人家现在还在天国里,饶有兴趣地看着我们在一座又一座的围城里跳来跳去吧!
那个时候,可能如每一个人年少时的感觉一样,总喜欢给文学作品中的人物以鲜明的爱憎。我那时是把唐晓芙惊为天人的,并惋惜她没能和方鸿渐(尽管他有弄虚作假的劣迹,但总算还是一个有智慧的人)同入婚姻的殿堂。而对于那个连吃药都要避开旁人、"眼中黑多白少,乃淫邪之相"的李梅亭则深恶痛绝。看了电视剧后,还顺带对演李梅亭的葛优也加了一副有色眼镜,好多年不愿看他演的电影。但事实上,《围城》中的每一个人物,无论主次,都是人间众生相的一个剪影。如果我们留心,会发现在我们的身边,不知有多少个方鸿渐,多少个苏文纨,多少个李梅亭!至于唐晓芙,却或多或少成了我们心里的一个梦。更悲摧的是,我们还欠缺了钱钟书他老人家的机智与才气,不能把众多的人物那么和谐的安排到一起,同台献艺,各司其职。
都说看书不能对号入座,其实真要是对上了号,自会有对上号的乐趣。钱老先生太聪明,他在不动声色地把我们大家都"幽"了一"默",却让我们看着自己的表演还会傻笑,等到发现自己上当的时候,也只能惊叹于他的诡谲!好作品总是常读常新的。或许我现在的理解依旧还是流于肤浅,或许若干年后,我还能读出另一番截然不同的味道来。期待着吧!
个人读书心得感悟篇五
读《围城》不仅可以感受沿途邂逅的惊喜,还能体会妙趣横生的比喻,更能咀嚼其中蕴含深意的象征。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围城》个人读书心得感悟,欢迎大家前来阅读。
乍一看《围城》,感觉像是一本军事书或者是战术书。
杨绛与钱钟书的爱情故事,我曾经被深深的感到动过,后又读了杨绛的《我们仨》,在这里面,我第一次了解了钱钟书先生,并知道他绝对不是方鸿渐。
杨绛在《围城》的后记中曾这样说到“《围城》的作者呢,就是个“痴气”旺盛的钟书。”书中的方鸿渐,博土学位是买来的,出国留学的钱是他已故未婚的家庭提供的,典型的当时社会的渣男,开头仅仅30页,却出现了五六个与他有关系的.女生,无论是在邮船上的鲍小姐,还是苏小姐,还是苏小姐的亲戚唐小姐,方鸿渐都与她们有着不明不白的关系,这前提还是他还花着已故未婚妻的家的钱,这就如序所讲的那样“我没忘记他们是人类,只是人类,具有无毛两足动物的基本根性。”呼,这或许就是对方鸿渐这个人物的精准评价吧!
前半部分,苏小姐苏文纨也是一大人物,邮船上孙太太那段恭维的说话,让她最不喜欢小孩子的人说出了:“我最喜欢小孩子”这样的话,往后中,她喜欢两个男人同时争夺她的感觉:青梅竹马的赵辛楣、替她抄诗的王尔恺,却刺激不到他心中欢喜的鸿渐,最后却和曹元朗订婚,这简直就是自私的转型,或许邮船上孙太太对她说的话运用了反语。
从小学一直到了现在,《围城》只看了三遍,却一直不能忘怀苏文纨那句:“冷若冰霜,艳若桃花。”官小姐出身的苏文纨本身就有了高人一等的权利,再加上留学博士的头衔更是让她把爱情看得特别珍贵,不肯轻易施与。然而留学归来的她,也许是受到了方鸿渐和鲍小姐亲热的刺激,也许是回国后受到封建正统思想的“熏陶”,她的“冷若冰霜”早已热得蒸成了汽了。在赵辛楣、方鸿渐和曹元朗中游离,看着他们三个男人为她“争斗”成了她毕生最大的乐趣。
有人说,一切都会变,除了改变没有什么是一成不变。也许正是如此吧,时光如梭,命运如滚滚车轮将我们带往未知的世界。看到赵辛楣与方鸿渐的针锋相对时,有谁会想到半路杀出个程咬金——曹元朗来,还最终和苏文纨结了婚。在看到唐晓芙和方鸿渐之间的不断互相爱慕、猜疑和争吵这些小打小闹的时候,有谁又会想到晓芙将会远去,而方鸿渐却被孙柔嘉“骗婚”。也许正是因为方鸿渐和孙柔嘉之间本身并无感情基础,平常的三天一小吵五天一大吵才会发展成为最后的离家出走。良好的感情基础对于婚姻来说真的很重要啊。
在书中,婚姻中的“平等”也是从头到尾反复强调的一个问题,假如婚姻中有一方过于强盛而一直对另一方不公平的话,婚姻便时刻处在崩溃的边缘了。方逐翁说过:“嫁女必须胜吾家,娶妇必须不若吾家。”只可惜后来他儿子并没听他的话,娶了个背景比他好得多的孙柔嘉,仗着个好管闲事的姑妈,压迫得方鸿渐喘不过气,逼得婚姻进了死胡同。
也许这正好应了那句话:围城里的人想出来,而围城外的人想进去。我们的世界正像这么一个大染缸,缸外的人瞅着这鲜艳多彩的繁华而羡慕不已,而缸里的人,却回想着这外面的纯洁干净的好。婚姻不过是两个人的一种协议,却有着这无穷的吸引力,让全世界的人们都为之疯狂。
围城里的好戏还在上演,而围城外,羡慕的人们仍在继续渴望着围城里的生活。
《围城》热播的时候,正读高中。那时候不谙世事,只是佩服剧中演员们的演技,尤其是对饰演方鸿渐的陈道明。但稍带着,也对原著的作者感起了兴趣。于是颠儿颠的跑去找我们的语文老师,请他给我们介绍一下钱钟书其人。老头儿一本正经的说:"像这些小人物,没有必要去关注。我们考的是鲁迅、老舍和茅盾等,别把时间浪费在他身上。"平生第一次认真请教老师,却得了这样的一个结果,好不扫兴。好在本人基本不受外人观点的影响,即刻便对老头儿的孤陋寡闻嗤之以鼻,自找了书来读。
不读便罢,读后便把对陈道明的崇敬都换给了钱钟书。幸好那时没有什么"人肉搜索",不然我一定拿来把钱老先生的家底儿都搜个遍。哪有这样的人啊,冷幽默都被用到了极致了!乍一读还品不出其中的味道,再想想却忍不住要捧腹!从此不听老头儿上语文课,只醉心读钱钟书。直到高三,换了一个学识还算渊博的语文老师,才重拾对语文课的兴趣。
时光如水般游走,不知不觉高中毕业已经十七年了。这期间有过多少次想要把《围城》拿过来重读一遍,但总是未能如愿。其实有的时候,真的就是自己懒吧!
但最近终于还是把这个愿望实现了,而实现了愿望以后的我,一下子发现,自己当初竟是那么的肤浅!
方鸿渐出国留学却终无所学,不得已花钱买了一张假的文凭;与苏文纨等留学生们无论真假的"学成"归来,却又"学"无所用;方鸿渐因为爱上了苏文纨的表妹唐晓芙却惹恼了暗恋他的苏文纨,结果被伊抖出了自己的风流韵事而遭遇唐晓芙的斥责,恋爱不成;与赵辛楣原本是"情敌",结果却又成了好友;他不爱孙柔嘉,但爱他的孙柔嘉却故意与他成双入对制造舆论,并最终步入婚姻这座围城,还因此被学校开除;入了城的方、孙二人,渐渐又发现彼此都不如婚前的美好,夫妻关系日见紧张……方鸿渐这个小人物,和众多人一样,从这座城里走了出来,又进入了另一座城,周而复始。大约我们现实中的人也是如此。钱钟书不是在冷幽默,而是冷酷,冷酷地道出了我们每一个人可能还不自知的生存状态,那个时代如此,现在依旧如此。或者他老人家现在还在天国里,饶有兴趣地看着我们在一座又一座的围城里跳来跳去吧!
那个时候,可能如每一个人年少时的感觉一样,总喜欢给文学作品中的人物以鲜明的爱憎。我那时是把唐晓芙惊为天人的,并惋惜她没能和方鸿渐(尽管他有弄虚作假的劣迹,但总算还是一个有智慧的人)同入婚姻的殿堂。而对于那个连吃药都要避开旁人、"眼中黑多白少,乃淫邪之相"的李梅亭则深恶痛绝。看了电视剧后,还顺带对演李梅亭的葛优也加了一副有色眼镜,好多年不愿看他演的电影。但事实上,《围城》中的每一个人物,无论主次,都是人间众生相的一个剪影。如果我们留心,会发现在我们的身边,不知有多少个方鸿渐,多少个苏文纨,多少个李梅亭!至于唐晓芙,却或多或少成了我们心里的一个梦。更悲摧的是,我们还欠缺了钱钟书他老人家的机智与才气,不能把众多的人物那么和谐的安排到一起,同台献艺,各司其职。
都说看书不能对号入座,其实真要是对上了号,自会有对上号的乐趣。钱老先生太聪明,他在不动声色地把我们大家都"幽"了一"默",却让我们看着自己的表演还会傻笑,等到发现自己上当的时候,也只能惊叹于他的诡谲!好作品总是常读常新的。或许我现在的理解依旧还是流于肤浅,或许若干年后,我还能读出另一番截然不同的味道来。期待着吧!
当读《围城》这部小说时,我为方鸿渐和唐晓芙的故事所着迷,常被那种别出心裁的妙喻惹得心领神会地笑。
还特别有感于方鸿渐和孙柔嘉的吵架。他们每次的骂词都不一样,而且一句一句对得很好,好像你说了上句下句本该如此说的。他们完美的对词,恰恰表达了婚姻的无奈,即使“他”想出来也出不来,而且根本就不可能出来。这是每个人都要走的路。方鸿渐和孙柔嘉每次吵架都是因为对方的家人哪里得罪了自己,无形的压抑造成了夫妻间的斗气,吵闹。是不是离开了那个社会,那个大家庭的背景,就不存在争吵了呢?我想不会,或许,他们又会找出另外一些事作为吵架的素材了,这也就是婚姻真正的无奈!
钱钟书先生不直接说,只把事情摆出来,读者会怎样理解,那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问题了。但婚姻之于爱情,是升华了还是丑化了,还是现实了?很难说清。
其实《围城》的主题是在隐喻人类生存的困境,而且围城无处不在。仔细听听你周围的人的对话吧:富人羡慕穷人安乐、清闲,穷人羡慕富人出手阔绰,一掷千金;城里人羡慕乡村的田园风光、新鲜空气,乡里人羡慕城里人汽车洋楼;忙人羡慕闲人,闲人羡慕忙人。
这似乎就是我们生存的一种状态,或者是心理状态,不满足,永不满足。因不满足,所以会产生思变的心理和思变的行动。人的需求是多方面的,累了又不能休息的时候就羡慕清闲的人,希望过他们那种生活,当真的有一天过上了那种生活,过得久了,就又厌烦了,又想回到以前那种生活当中去,重新做回原来的样子。人们总喜欢这么兜圈子,自寻烦恼;走来走去,或被困在围城里,或被丢出围城外;就像时钟的钟摆一样左摆右摆,游弋不定。
我们每个人都有既定的生活环境和模式,当我们被某种无形的定律牵引着循规蹈矩去生活的时候,就自然地会产生一种难以抗拒的无奈和悲哀,于是我们想跳出自己生活的樊笼,想去换另一种与众不同的活法。可往往到头来,妥协的是我们自己。
其实我觉得,人类在围城的这种困境不外乎从两个方面解决,要么不要把自己所处的环境当作围城,千方百计要冲出去;要么,你非要说那是一座围城的话,也照样能在围城里寻找到真正的我,只要你有坚定的信念,不屈的精神,终究会有一个围城里的好归宿。
如果觉得自己能力足够支撑自己在另一个围城里生存就走吧,说不定真的海阔天空呢!
一本薄薄的围城终于看完了,之前看书评说:你能在围城里找到自己生活的影子。
果然没错,即使我们追求自由主义,但仍然逃不过父母那一辈的思想对我们年轻人和现在生活带来的影响。在年纪尚可的时候,对追求一切都是充满了激情,但是随着自己阅历的增加,以及对这个世界的了解越来越透彻,为什么无奈反而越来越多呢?说这些话听上去好像是悲观主义,也有可能我明天再看见这句话,觉得自己十分矫情。
围城的墙实在是太高了,有时候我们不得不需要用一把较长的梯子去看一下外面的世界,呼吸一下新鲜的空气。围城看到后来其实挺悲的,心情复杂,整篇小说的故事情节底色越来越暗淡。对于主人公方鸿渐其实充满同情,但有时候特想骂他coward,一生感情中,唐晓芙就是白月光和红玫瑰,孙柔嘉就是蚊子血和饭粒子。可是从一个女性读者的角度来说,每个女生都是从一个男人的白月光,最后变成了蚊子血。男人喜欢众星捧月,女人喜欢独一无二,女人是从患得患失的时候开始被厌烦的。我觉得,可以换种心态谈感情,不去绞尽脑汁想,怎么才能和这个人长长久久,只要想明白,两个人在一起的时候怎么才能开开心心,分开的时候也不留怨恨和遗憾,就可以了。
婚姻虽然不是生活的大部分,但是他又如此核心,如果我们不能够获得称心如意的婚姻关系,会不会有一种十分浪费生命的感觉?可是没有往下走,谁又能知道这到底是不是一段称心如意的关系呢?太矛盾了,我觉得围城它是圆形的,无论怎么走?最终还是会回到起点。
还是很推荐钱钟书的围城,结合李安的电影《喜宴》一起去看,感受中国式婚姻以及家庭的精髓。
个人读书心得感悟篇六
这本书好友限定我两天看完。本以为做不到,结果很轻松。这本书适合一气呵成读完。
白岩松是我的精神领袖,他教会我用理性看好自己。我眼里的白岩松理性而有温度。无论面对自己,还是社会上众说纷纭的社会现象,他从来不会简单地定义好与坏。而是用理性的眼光、客观地笔触来描绘。透过他的文字,你能让自己冷静下来和他一起思考,然后获得前行的力量。
他说:读书,最终的目的都是读自己。乍看,有些懵懂。但当你静下来,慢慢去思索和品味之后,那种顿悟和与作者的契合会让你热血沸腾。
我们所处的这个时代,太纷乱,也太功利。很多时候会让人惶惑不安,缺乏安全感。而白岩松的文字犹如一剂安神药,让你瞬间沉静下来,并有了前行的希望和动力。因为他是真的有远见。
他说:包容是阅读的另一种趣味。我喜欢并认同这样的观点。在这个时代里,认为受到委屈或不平待遇的人太多,所以人们心烦气躁,所以意乱情迷。对于此,只有先去理解和包容,才会获得情感的共鸣。
待情绪归于平静,再细细研磨,然后终会明了:受到委屈或不公平的待遇,别着急,把它留给时间,不要总是当下见。当你以积极的情态去面对之后,也许会有不一样的感触和收获。其实,人生的大道理,认认真真去做就好了,没必要去争。
白岩松的语言和文字,给我的感觉就是在讲故事,用感性的方式传达理性。作为一个媒体人,他的主要职责就是传播,传播理性,传递思考,传达一种精神和信仰。都说,如今的中国人最缺少信仰。不太认同。我觉得不是缺少,而是信仰得太肤浅和功利。但不管怎样,信仰是不应该缺的,因为有信仰才会有敬有畏。
这本白岩松起名为《白说》的书籍,多多少少让我看到了作者的一种调侃,但更多的是一种提醒。提醒我们走走停停,提醒我们为什么前行和怎样前行。
他的文字中,一直有一个声音提醒我:你把自己的事情做好了吗?这是一种思考,也是一种声音。他告诉我们,唯有每个人都把自己的事情做好,我们这个民族、这个国家,才会更强大,更富有,我们也才会更幸福。
“幸福”是当下我们谈论最多的字眼。但诚如白岩松说得那样,“幸福就像百分之百的黄金,没有绝对的抵达,但是可以无限靠近。
他说,传播,归根结底,就是给别人讲一个好的故事。希望我做到了。
个人读书心得感悟篇七
鲁迅是家喻户晓的名字。没错,他就是揭露世界真面目的鲁迅。他揭露了当时社会的黑暗,带领一批学生走上了真理和正义的道路,是当时伟大的文学大师。
面对邪恶势力,他绝不会妥协;在众人面前,他俯首甘为孺子牛。这是鲁迅,他的真名是周树人。他用他的笔写了发人深省的小说和散文,我在假期看完了一本——《呐喊》的集子。
《铁屋惊魂》充满了鲁迅救国救民的希望,与《狂人日记》有着密切的关系。
《呐喊》是《彷徨》中的代表作品。小说中的主人公(疯子)对身边的事情非常敏感,忍不住产生幻觉和幻觉,感觉自己总是被迫害,于是不断产生怀疑和恐惧,坐立不安。鲁迅小说里的疯子就是这样。他看透了这个“吃人”的世界,活在不断的恐惧中。这部小说篇幅不是很长,但却揭示了当时的社会腐朽和封建压迫。
《祝福》是鲁迅的又一部“黄金作品”。这部小说描述了当时一个社会的黑暗和残酷,这意味着每个人都可以看到世界的真实面貌。鲁迅用自己的思想来讽刺当时的社会,这其中包含着他深深的愤慨和爱国。《彷徨》也是0103010中最有代表性的作品。这部小说讲述了一个叫祥林嫂的农村底层劳动妇女——的悲惨遭遇。鲁迅用同情的笔墨写出了她的不幸,抨击了当时封建社会的黑暗和腐朽!
祥林嫂的不幸始于嫁给比自己小十岁的丈夫,也有一个严厉的婆婆。丈夫死后,她逃离了痛苦。她来鲁四爷家当丫鬟,那是一种被剥削的奴隶生活,但她很满足。祥林嫂的结局很悲剧。封建传统不仅剥夺了这位善良勤劳的劳动妇女生前的一切,而且残酷到她无法在一生的幸福中独立,悲惨地度过了一生。
鲁迅的小说很深刻,很难理解,但你还是能看到当时社会的黑暗和冷酷。当你翻开鲁迅的小说,感受到发自内心的警示与批判,留给世人的只有深深的沉思。
个人读书心得感悟篇八
这个暑假,我读了一本书,名为《最后一片叶子——欧·亨利短篇小说选》。在所有的故事中,我最喜欢的便是同名短篇小说《最后一片叶子》,它是社会世情小说的第一篇,也是全书的第一篇,讲述了两位青年画家休和琼希与邻居老画家贝尔曼之间发生的故事。
琼希在寒冷的十一月患上了严重的肺炎,并且病情越来越严重。作为画家的她,将生命的希望寄托在窗外最后一片藤叶上,藤叶落下之时,便是她生命结束之时。于是,她失去了活下去的勇气和信念。
可过了许多天,那叶子还是顽强地立在那里,从未掉下为什么呢?文章最后,作者交待了老贝尔曼在叶子落下的夜里,冒雨在墙上画了一个叶子,可贝尔曼却着了凉,感染上了肺炎,去世了。是老贝尔曼用自己的生命唤起了琼西生的希望。一个可悲可喜的结局,让人总也忘不了老贝尔曼冒雨画叶子的情景,忘不了老贝尔曼死去前,因挽救了一个生命而欣慰的表情;忘不了琼希恢复时为老贝尔曼流的泪水。
读完了这篇文章,我很是感动。不仅仅为的是朋友休对琼希的关心,更为老画家贝尔曼那种舍己为人的精神所感动。从他们的身上,我看到的是人类的博爱与人性的美好,即使是小人物也有着崇高的精神,值得我们尊敬。
从琼希身上,我学到了,即使在最困难的时候,最没有希望的时候,也要心怀希望,不应该放弃希望,勇敢的走上前去,问题会引刃而解的。从休身上,我学到了朋友之间的感情,她和琼希相识并非很久,却愿意陪着她渡过难关,正所谓“患难见真情”啊。而从老画家贝尔曼的身上,我学到了舍己为人的奉献精神,老贝尔曼已经六十多岁,是个酒鬼,画了近四十年的画,却一事无成,每天都说要创作出一篇惊世之作,却始终只是空谈。可在他生命的最后时刻,他终于完成了令人震撼的杰作。
最后的那一片叶子,象征的,是无限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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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读书心得感悟篇九
放暑假了,我和哥哥一起去图书馆。图书馆里的书真多啊,我找了很久,终于找到了《小红帽》。
《小红帽》是我最喜欢的书,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小红帽的外婆生病了,妈妈让小红帽给外婆送些糕点。外婆住在大森林里,小红帽刚进森林就遇见了大灰狼。小红帽不小心把外婆家的地址告诉了大灰狼。大灰狼跑到外婆家一口把外婆吃到肚子里。然后,大灰狼装成外婆等着小红帽。小红帽咚咚咚地敲门:“外婆,我来了。”小红帽发现门是开着的就走了进去。小红帽刚进门,大灰狼一口也把小红帽吃掉了。大灰狼吃得太饱了太困了就睡着了。猎人来到外婆家,发现门是开着的,里面有一只大灰狼。猎人把狼肚子拿剪刀剪开救出了外婆和小红帽。他们把大灰狼的肚子里装满了石头。大灰狼醒来刚走了几步就累死了。
我觉得大灰狼很坏很恶毒,装成外婆来骗小红帽。所以,大家要认清这种人。我觉得小红帽很善良又聪明,遇到问题会想办法。
图书馆里真安静,我喜欢在图书馆读书。我更喜欢《小红帽》这本书。
个人读书心得感悟篇十
前几天,爸爸个我买了一本书叫《格林听话》,使我很受启发。
在这本书里,最让我记忆犹新的就是《小红帽》了。它主要讲的就是:小红帽的奶奶生病了,妈妈让小红帽给奶奶送一些糕点吃。在路上,一只恶狼跑过来,让小红帽在山上摘花,自己帮她送到奶奶家。小红帽答应了。狼来到小红帽的'外婆家,一口吃下了外婆。当小红帽来到外婆家时,发现“外婆”的眼睛大,声音尖,嘴巴长,牙齿尖的奇怪样子。这才发现是狼。小红帽赶紧喊救命。一个猎人走了过来,用枪射了狼两下,狼死了外婆也幸存了下来。
读完以后,我深受启发:狼为了想吃小红帽和她的外婆想尽一切办法但又失败了,让我们懂得了,做事不能像狼一样随便想出一些鬼点子,要向小红帽一样,遇到困难或危险都不退缩,而是勇敢的面对,大声呼救,这才是最好的办法。它还告诉了我们:千万不要相信陌生人的话,这样会吃亏的。
我们要向小红帽学习。
个人读书心得感悟篇十一
龙应台曾说过一段话:"人生,其实是一条从宽阔的平原走进森林的路。在平原上同伴可以结伙而行,欢乐地前推后挤、相濡以沫;一旦进入森林,草丛和荆棘档路,情形就变了,各人专心走各人的路,寻找个人的方向。那推推挤挤同唱同乐的群体情感,那无忧无虑无猜忌的同侪深情,在人的一生中也只有少年才有。离开这段纯洁而明亮的时光,路其实可能愈走愈孤独。你将被家庭牵绊,被责任捆绑,被自己的野心套牢,被人生的复杂和矛盾压抑,你往丛林深处走去,愈走愈深,不复再有阳光似的伙伴。到了熟透的年龄,即使在群众的怀抱中,你都可能觉得寂寞无比。"。
读完这本书,会感慨很多。信念、勇气、友情、爱情……而我感触最深的,是一种无比浓厚又无比亲近的孤独感。哈德罗,六十岁,在酿酒厂干了四十年的销售代表,没有升迁,既无朋友,也无敌人,退休时甚至连欢送会都没开。夫妻疏离,日复一日。一天早晨,他收到一封信,来自二十年未见的老友奎妮。她患了癌症,写信道别。震惊、悲痛之下,哈德罗写了回信,在寄出的路上,他由奎妮想到了自己的人生,经过一个又一个邮筒,越走越远,最后,他从英国最西南一路走到了最东北,横跨整个英格兰。87天,627英里,只凭一个信念:只要他走,老友就会活下去。
那么长那么艰难的旅程,他为什么能坚持下来?他或许真的觉得自己过去欠奎妮太多,希望奎妮因为自己的坚持而多活几日,但那绝不是爱情,也不是单纯的友谊。其实,奎妮给他留下的记忆点并不多,甚至早已淡忘了她,在收到她的来信时甚至觉得是邮局弄错了。提起笔,也只能写下几句苍白无力的祝愿。终于走到了目的地,他甚至不知道怎样面对她,不知道找到她该说什么,该做什么。
行走,本是件单调的事,不过是将一只脚放到另一只脚前面,走再长的距离,也不过是那些单调景物的组合与变换。但因为他和奎妮之间隔了二十年,所以这627英里不再只是一个物理量度,而成了一个时空隧道,从过去到未来,从麻木颓靡到生机焕发,从目之所及到灵魂深处。他不再需要英里来丈量自己走过的路程。他用的是回忆,是重生了的丰富的灵魂。他在跋涉,更在寻找,寻找那属于自身的丢失了的意义。因此,他坚持了下来,不仅因为信念,更因为每一步都是目的。
每一个向着精神殿堂跋涉的'朝圣者都注定是孤独的,哈德罗也是如此。一开始是,最后也是。中途虽然有很多跟随者,有像自己儿子一样的维尔夫,有追求虚荣的里奇,有善解人意的凯特,有一条可爱的小狗……一开始他是感动的,觉得自己的信念终被理解,自己不再是孤身一人。但他很快就发现自己错了,"我发现自己离起点越来越远,也离终点越来越远",旅程的速度由于成员的冗杂庞大而不得不延缓,一路上不断有矛盾与纠纷,作为朝圣者们的关键,他不再能安静地回忆与思考,而要顾及到更多的人。每个人加入的初衷都是不同的。既然是灵魂之旅,每个人的阅历无法统一,这份深刻的孤独就该自己消化。
最后,他选择了自己离开。最后的最后,连一直跟随着的小狗也离开了。这些跟随者们,其实都是生活中亲朋好友甚至路人甲的抽象化。我们或许曾经形影不离甚至生死相依,但终要挥手告别,或许是各人的发展道路不通,或许是时空终将让我们把彼此淡忘,或许是被疾病衰老拉进坟墓从此永别……缘分终究让我们只能一起走到这一程。
这个故事其实并没有结局。奎妮最后还是去世了,这是情理之中,生活的真实。哈德罗和妻子的隔阂不再那么深,他们在这个年纪又重新认识了彼此。一切都淡淡的,没有呐喊,没有顿悟,没有极不平凡轰轰烈烈的那一刻。只要灵魂苏醒,哈德罗还会走下去。
"她去世之前还带着笑容,好像找到了什么东西。"。
"她又想到那些海浪,想到生命没有结束就不会完整。"。
"她触碰过生命的真实,也曾经游戏人生,终有一天,我们都将关上门,把一切都放下。"。
每个人的人生都是一程孤独的朝圣之旅,我们会在其中看到很多风景,领悟悲欢离合,待阅历渐丰,自己的人生不再能用几个标签或三言两语能够道尽。因为我们的人生,即使渺小、孤独,也是深刻的,唯一的。
个人读书心得感悟篇十二
今天,我读了一个故事名字叫《小红帽》。
故事讲得是:有一个姑娘,很可爱,奶奶很疼她,奶奶给她做了一顶小红帽,所以,别人都叫她小红帽,奶奶住在森林里,小红帽去森林里找奶奶,见了一只狼,狼问小红帽:”你奶奶在哪里呀?“小红帽说:”向前15米。“狼抄小路去小红帽的奶奶家,把小红帽的奶奶吃了,穿上奶奶的衣服,小红帽到了奶奶家,狼向小红帽扑了过去,把小红帽吃了,最后,老百姓用剪刀剪开了狼的肚皮,把小红帽和奶奶救了,在狼的肚子里放了许多石头,到最后,狼死了,还有一回,有一只狼和小红帽说话,这一次,小红帽和奶奶想了一个办法,狼上当了,最后淹死了。
这个故事让我们知道了:遇到陌生人,不要和他们说话,遇到坏人,要想办法,才不会让自己受伤害。
个人读书心得感悟篇十三
《呼啸山庄》虽然很难懂,但经过后面的《呼啸山庄大事记》我大概了解了《呼啸山庄》发生的事。
老恩肖把一个弃儿——希斯克利夫从利物浦带回了家。老恩肖的女儿凯瑟琳·恩肖爱上了希斯克利夫,但老恩肖的大儿子欣得利·恩肖却十分讨厌希斯克利夫。他处处跟希斯克利夫作对。老恩肖死后,欣得利成了呼啸山庄的主人,他总是对希斯克利夫进行迫害。
圣诞之际,画眉田庄未来的主人——埃德加·林顿和他的妹妹伊莎贝拉·林顿来到了呼啸山庄。埃德加爱上了凯瑟琳并向她求婚。凯瑟琳答应了,她想用林顿家的财产帮助希斯克利夫逃脱欣得利的迫害。希斯克利夫得知后出走了。
几年后,希斯克利夫衣锦还乡,经常拜访呼啸山庄。欣得利不仅没有发觉希斯克利夫的阴谋,而且由于他赌瘾大发,竟把呼啸山庄的产业卖给了希斯克利夫,沦为他的奴仆。希斯克利夫为了报复,让欣得利的儿子哈顿做仆人,使哈顿变成了一个文盲。而凯瑟琳她因为悔恨,在生下小凯瑟琳·林顿后就忧郁而死。埃德加的妹妹却把希斯克利夫看做英雄,随他私奔。但这次私奔并未取得好的结果,伊莎贝拉只跟了希斯克利夫几个星期就逃走了。欣得利在大醉中卒。
过了几个月,伊莎贝拉卒于南方,留下一个孩子,名叫林顿·希斯克利夫。埃德加据妹妹的遗嘱把小林顿接回了画眉田庄,希斯克利夫立刻去索要林顿。而小凯瑟琳却喜欢上了小林顿,听说他被希斯克利夫接走后郁郁寡欢。但在几个星期后,凯瑟琳外出到了呼啸山庄,发现希斯克利夫和小林顿离她家并不远。后来,埃德加病死,希斯克利夫强行让小林顿和小凯瑟琳结婚,又获得了画眉田庄的产业。小林顿在结婚后没几天就病逝了。
这时,哈顿却爱上了小凯瑟琳。小凯瑟琳也教他学习知识。希斯克利夫为了报复,禁止他们的交往。但他无论怎么禁止,一切还是无可阻挡。希斯克利夫从哈顿和小凯瑟琳的交往中仿佛看到了自己和凯瑟琳·恩肖的经历。他放弃了报复。在一个夜晚,希斯克利夫离开了人世。哈顿和小凯瑟琳也结了婚。
这篇名著真够长的。看完后,我不禁想起了一句古话:“天道循环,报应不爽。”如果不是因为欣得利的做法,希斯克利夫又怎么会把报复施加给哈顿?好在最后,各位都有了美好的结局。我想,如果欣得利能对希斯克利夫宽松一些,结局会更好的!
个人读书心得感悟篇十四
之前参加选调生同学的婚礼,一桌子好久不见的同学,或熟悉或陌生,但是看着他们年纪轻轻的都已经在省里工作的那种感觉是很欣慰的,由衷的为他们感到高兴,他们在聊着彼此的工作晋升,聊着省里面的人情世故,这个现在干到哪个职位了?那个爬到什么官职了?我在一边静静的听着,不时露出暖人的微笑,他们聊的起劲儿,我又不喜打扰,当然,也是打扰不着,毕竟距离我自己还有很远的距离,他们聊着聊着,忘了是谁先注意到的我,然后说你现在怎么样啊?我说挺好的,不愁吃,不愁穿,有工作忙,问我现在在哪呢?我详细的说出自己的工作情况,众人张大嘴巴一脸诧异,唯独我自己泰然自若。我从来没有跟谁去比较的想法,我总是觉得每个人的起点不一样,背景不一样,所以没有必要放在一起比较。我跟他们说,你们聊你们的,我听着就好,反正也听不懂什么,大家都挺好不是嘛!这是发自内心的,因为我确实听不懂,哈哈,很多人曾经对我说,你有点白瞎了知道吗?开始的时候,包括一次次被半道顶下来的时候,我有怨过,有气愤过,但这早已成为过去。慢慢的开始选择接受。
有时,我还会自嘲说自己拽了我这届选调生的后腿,这纯属玩笑话。我不觉得自己失败,反而觉得自己享受工作的过程,忙碌的工作之余,给自己放个假,出去玩玩挺好的。就连加班都被我享受得一塌糊涂也是醉了,毕竟人的想法不同,思考的方式也不同,爬得再高也有恐惧的一天,一步一个脚印稳稳当当的行走不是更好嘛!再说失败,谁没有失败过,谁没有挫折过,难道遭遇了这些就不会行走了吗?就自暴自弃了吗?遇到困难就在想完了,我不行之类的想法。失败不可怕,可怕的是不敢面对失败,每一次失败都预示着下一个成功的开始不是嘛,那就奔着目标前进呗,有啥呀!
个人读书心得感悟篇十五
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一位来自外星球的小王子,他也许不是最完美的,但一定是独一无二的。
“孤独星球”
一诗一文,一草一木,一人一事。在小王子眼中都有他独到的见解,在常人眼中他显得有些唐突,与这个世界格格不入,但他为人处世的方法却是不被世俗所扰,不被庸俗所搅,坚持内心的想法,不随大众,不人云亦云。这便是小王子教给我的道理。
在某种意义上,小王子是孤独的。
“包容万象”
“读你千遍也不厌倦。”是小王子看待人事的另一种态度。对人世间的一切——正面的,反面的,细微的,平常的都怀着一份极大的好奇心,没有人会两次踏入同一条河流,人非,物也非,甚至连每一天的太阳也会有不同,不被喧哗蒙蔽双眼,有一双清澈的,善于观察,发现美的眼睛,会给生活带来无限的惊喜。这边是小王子教给我的道理。
在某种意义上,小王子的心胸可以包容万象。
“手捧鲜花。”
诗人常叹:“无可奈何花落去”,但小王子的鲜花常开,他总是乐于帮助他人,不计较对方是贫贱还是富贵,这一份宽广心便值得我们学习,人常言,:“赠人玫瑰,手有余香,”这不正是借代小王子的美好心灵吗。在某种意义上,小王子的鲜花永远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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