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传读后感(通用1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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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传读后感(通用18篇)
时间:2023-11-04 18:18:11     小编:笔舞

读后感不仅可以帮助自己更好地理解和消化所读的书籍,也可以激发他人对书籍的兴趣。如何撰写一篇较为完美的读后感呢?首先,要认真阅读作品,理解其中的情节、人物和主题。小编整理了一些经典的读后感范文,供大家参考和借鉴。

正传读后感篇一

说起《阿q正传》,最津津乐道的便是他的精神胜利法吧,在第二章的优胜记略及其续集中,体现的尤为明显。

被人抓住黄辫子,在壁上碰了四五个响头,阿q心想自己是被儿子打了。

这样一种自苦式的安慰方式显然和大众是相背离的,但阿q身上的这种特质,在面临爱情,生计的时候更为突出。

当阿q因为调戏吴妈,被赶出赵府,并受到周遭人的不待见时,阿q的反应是:

“他起来之后,仍旧在街上逛······却又渐渐觉得世上有些奇怪”

“但他更觉得世上有些古怪,却是许多日以后的事,其一,酒店不肯赊账了·····”

有着高度自我安慰能力的阿q,在现实世界中的反应是迟钝的,换个视角看,阿q的这种“自我胜利法”,其实是他自身的自我保护机制,以破除他认知,感知世界的障碍。

人作为群体动物,除了基本的生理需求,还有更高级的,对社会认同感和自我价值的追求,而这一切对于阿q来说,却是困难的。

文章第一章便介绍了阿q的大致情况,姓氏不清,名字也为音译,籍贯也并不了解,只有一个“阿”字是十分肯定的。

社会身份的缺失,造成了阿q本身性格上的缺陷和矛盾。

极度不屑于世事,但又渴望得到关注与尊重,极易膨胀又极度自卑。

生命结束前,阿q回忆起的那只饿狼:

“眼睛又凶又怯,凶凶的像两颗鬼火,似乎远远的来穿透了他的皮肉,而这回他又看见了从来没有见过的更可怕的眼睛了,又钝又锋利,不但已经咀嚼了他的话,并且还在咀嚼他皮肉以外的东西,永是不远不近的跟他走”

和文章结束时,看客们冷漠的态度相呼应,“可笑的死囚”,“竟没唱一出戏”,“白跟一路”

比一头饿狼更可怕的,便是大众的口舌。

正传读后感篇二

《阿q正传》读完了,《阿q正传》的形象便印在我的心中。《阿q正传》是一个被那个时代所抛弃的人,他一无所有,只靠打工度日。尽管他“真能做”,但社会的沉重压迫和剥削,使他时时处于生命危机,受尽欺凌。他用“精神胜利法”来自我安慰,自欺欺人,浑浑噩噩,苟且偷生。被别人打时,他自我安慰说:“是儿子打老子。”他的“精神胜利法”可谓天下第一,阿q是悲哀的。他并不懒惰,他是靠自我的劳动获得食物的;阿q也有梦想,他想有一个家,享有名声、有地位——但他在别人的心中永远是卑贱、微不足道的。此刻,我们已经远离阿q那个时代了,但他那种“精神胜利法”似乎依然可行。

一个胆小的人受到别人的欺辱,嘴上虽然不敢说,但心中必须是愤愤不平,在背后说那人的坏话,将那人骂得体无完肤了。阿q的“造反有理”似乎也流传至今。一个孩子看到父亲吸烟,而自我却受到了父亲的.管制不准吸烟,便觉得这个社会太不公平了!

可笑却又顽固的阿q精神依然存在,存在于所有人心中……。

正传读后感篇三

提到阿q,人们自然就想到鲁迅笔下那个无名无姓、先前比别人阔多了、头上长着癞疮疤、一不小心就被人“儿子打老子”的阿q形象,可怜可悲,又可笑可叹。他高举的精神胜利法的旗帜也随着自身的不朽穿越了时空。

之所以再想到阿q ,是因为近日给学生上课,讲到《阿q正传(节选)》,无意中有了些许感触,遂觉得在当今的社会中,阿q的精神依旧存在着普遍的现实意义。

在《阿q正传》的第三章里头,说到阿q的出名完全是拜未庄的赵太爷打的嘴巴所赐,才有幸声名远播,得意了好几年。请问赵太爷何许人也?未庄的地主权贵,未庄的土皇帝,换个说法就是赵太爷是未庄的名人,一言一行,自然就成为未庄看客们关注的焦点。

名人就是出了名的人,出了名就是他的名字和事迹被大众知晓了。今天赵太爷打人了,人们趋之若骛,谈论纷纷,那被打的人就自然成为关注的对象。阿q被关注,出名也就顺理成章了。好像有的人被别人臭骂了一通,不仅没声名败坏,反而声名鹊起,事业蒸蒸日上。难怪人们常说到的,脸皮厚的人容易出名。他们就像一群跳蚤,在充斥着媒体的空间里上窜下跳,来打通一条通往名人的康庄大道。

但与阿q不同的是,阿q不是跳蚤,他不会主动去骚扰赵太爷,而他们作为跳蚤,就希望在名人身上咬上一口,这样名人一疼,一巴掌拍去,人们就知道了名人在拍打他这只跳蚤,于是就出名了,和阿q殊途同归。想来在鲁迅的时代早就有人做过,否则就只能是鲁迅的先见之明,他在小说中说:“未庄通例,倘若阿七打阿八,或者李四打张三,向来本不算一件事,必须与一位名人如赵太爷者相关,这才载上他们的口碑。

一上口碑,则打的既有名,被打的也就托庇有了名。”这便是他们的心理,他们走向理想的途径,从事着在鸡蛋里挑骨头的事业,乘机发动毫无意义的论争,只是为了告诉人们他们是存在的。可惜真正有涵养有学识者,比他们更懂更了解阿q,缄口不谈,一笑了之。我们真正需要的是一种善意的有意义有价值的批评,而不是无理取闹的指责和抨击,甚至包括有损人格的中伤。

余秋雨无疑是这几年最忙碌的人之一。从他的《借我一生》起,到他的《文化苦旅》,都出乎意料地给他带来了烦恼和困惑。而值得庆幸的是,在经历了风雨后,他依然坚定不移自己的理想和追求,依然致力于“中华民族的文化记忆”。余秋雨最为大家所认识的,莫过于他的散文,无论是《山居笔记》还是《文化苦旅》,都可称得上是当代中国散文的瑰宝和奇葩,有的学者称其为学者散文,文化散文,大散文。但无论是瑰宝和奇葩,都难免存在或多或少不尽如人意的地方。有文如其人之说,人无完人,何况文章乎?即便是人家有过什么过错,难道就可以老揪住人家的辫子不放么?若是这样,巴金的《随想录》就没有意义了,因为他的人格也有问题;郭沫若的诗歌也没有价值了,因为他的人格也有问题。

对学术的评论要用学术的观点。潜伏的跳蚤们在有学者指出了不同看法后,或自己发现了什么他人的隐私,就纷纷的活跃起来,用心良苦,口诛笔伐,文坛似乎好不热闹,欣欣向荣,百家争鸣。其实他们并不能击中问题的要害,嚷嚷一通,见没有回应,有的像阿q一样心满意足的得胜,继续努力,有的就偃旗息鼓,遛之大吉,有的变本加厉,造谣来侮辱诽谤他人。只要有人回应,那就大大的中计了。

我们真正需要的是一种善意的有意义有价值的批评,需要的是对中国的文学文化事业有积极意义的批评,需要的是人们面对面的交流,相互的理解和鼓励,而不是文人相轻的职责和鄙视或哗众取宠。余秋雨在“秋雨时分”的栏目里曾将到中国后来的知识分子缺乏酒神精神,他以自己为例,说有人批评他的散文就是缺乏酒神精神,真是一针见血,他非常的赞同。

当然,在这里我并不是说非要得到被批评者认同的批评才有意义有价值,我只是想说,无论是批评者还是被批评者,都应该先屏弃时代的浮华,静下心来潜读和思考,少一些追名逐利,多一些心平气和,少一些妒忌,多一些宽容,少一些剑拔弩张,多一些心灵沟通,这样,对中国的文化文学事业的发展才是有利的。个人主义的名和利,都终将为他人嗤之以鼻。

正传读后感篇四

《阿q正传》被公认为鲁迅最优秀的作品,甚至有人用“只要是在中国有些文化的人,没有不知道《阿q正传》的”来形容《阿q正传》的影响力的。而我本人也十分赞同这一观点,在我上高三的时候,我的语文老师一年一共讲了一篇文章,其他时间都用在总复习上了,而他所讲的那篇课文,就是《阿q正传》,《阿q正传》的重要性可见一般。

在《阿q正传》整篇文章中,留给大多数读者印象最深的莫过于阿q的精神胜利法。阿q常常用过去的和未来的来掩饰他现在的不幸,比如他常这样夸耀自己:“我以前比你阔多啦!你算什么东西。”“我儿子会阔多啦”可是当他说这句话时,连老婆还没有着落。他能用自轻自贱来获取心理的满足。在被别人打败后,他就自轻自贱地承认自己是虫豸,并以这种自轻自贱的第一开安慰自己,并说,我这是第一,状元不就是第一吗,那我就是状元来“狠狠地”赞美自己一翻。他用祖传的法宝“忘却”来掩饰自己生活中的不幸。总而言之,“精神胜利法”所带给阿q的,在阿q自身看来,是值得炫耀的资本,是别人都没有而惟独自己有的值得大家都来学习的地方。但在其他有良知的中国人看来,则是一种巨大的耻辱,而鲁迅想要通过阿q的“精神胜利法”揭示的,其实就是整个中国国民性的弱点,中国人之所以会成为东亚病夫,就是由于这个软肋在作怪。中国人向来以为自己地大物博,是天国,其他国家都是自己的附属国,并且当英国大炮已经炸开中国的大门上,中国皇帝还不知道英国在哪,面积有多少,与中国是否接壤。当一次英国军官邀请清朝大将福康安去参观英国大炮,福大将军却抛出这样一句话:“这玩意儿,想来没什么稀罕,看亦可,不看亦可。”当时中国人的自大心理恐怕已超出了想象。这与阿q的“精神胜利法”却有异曲同工之妙。阿q也常常对自己不如人家的地方不顾一屑,照样我行我素,自以为自己就是皇帝,只是皇帝生错了地方,在我看来,煞是好笑。

阿q的另一个引起我注意的地方,就是在他对革命的态度问题上。起初,阿q以为“革命便是造反,造反便是与他为难”,所以他对革命的态度一向是“深恶痛绝之”的。但当他听说“革命”使城里的举人老爷都害怕,未庄里的男男女女又是如此的慌张之后,阿q又产生了要投降革命的愿望。因此,在鲁迅的小说中,阿q成为了未庄第一个起来欢迎革命并要“投身”革命的人。但是,在阿q的革命思维中,革命无非就是穿着崇祯皇帝的素来推翻清政府,简单地说就是反清复明罢了。因此,“他对革命在态度上的这种变化,并不是政治上的真正觉醒,因为他对革命的认识是十分幼稚、糊涂、错误的。”他之所以神往革命,并不是希望推翻地主豪绅,而仅仅是为了满足自己内心希望,去拿别人的一些东西罢了,从而成为“要有什么就有什么”的人,革命以后,他可以随意地去拿原本属于赵太爷、钱太爷们的东西,可以抬高自己的阶级地位,成为当年的赵太爷、钱太爷们,从而奴役现在和他一起生活在社会底层的小d、王胡们。这种观念,是中国两千多年的封建王朝所“赐予”的,可能也是只有在中国当年这个封建时代才会出现的极度充满幻想并且狭隘的小农意识。中国两千多年的封建制度带给人们是绝对的权利概念,君与臣的关系是绝对的。在古代的中国,如果是一个下层老百姓,对君权是绝对服从的,除非实在是活不下去了,才会起来反抗,而这反抗,也不会是实质上的改变,仅仅是改朝换代罢了。这样,阿q所表现出来的某些特性也就不难理解了。

纵观阿q,其实就是一个鲁迅概念中的一个封建落后、思想愚昧的乡村农民的典型形象,是鲁迅把自己所要表达的中国农民的种种弊陋都集中到阿q一个人身上,让阿q成为中国当时封建农民的典型代表。而鲁迅对于乡村生活的了解是相当有限的,更谈不上是熟悉。而他对于阿q这种“乡村小户人家”,所采取的“与其说是建立在详观细察基础上的具体描绘与刻画,还不如说是借助于有限的了解而充分发挥艺术创作所见许的推理与想象”。总的说来,鲁迅在乡下的时间不超过一年,当然称不上是乡下人,他所塑造的阿q形象其实也就是个城里人眼中的农民的典型。

妨碍鲁迅作品的文学价值和对社会的惊醒价值,起码对于我们这一辈人来说,阿q的教训早以牢记,我们不会再度迷茫,历史不会重演,这其实也是阿q带给我们的最深刻的影响。

正传读后感篇五

再次读它,好象已不会佩服阿q的精神胜利法了,他是矛盾的`,虽然他游手好闲,但他始终是农民,他骨子里是质朴的,不过他有点愚蠢罢了,还有点胆却,他不敢面对自己被压迫的悲惨,就说服自己,在幻想中满足自己。

阿q性格的某些特征是中国一般封建农村里普通农民所没有的。即瞧不起城里人,又瞧不起乡下人;从自尊自大到自轻自贱,又从自轻自贱到自尊自大,这是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这样典型环境里典型的性格。

阿q原来认为革命就是造反,造反就是与他为难,一向表示深恶痛绝。现在看到百里闻名的举人老爷居然这样害怕,未庄的人居然这样慌张,便不免对革命神往起来。

正传读后感篇六

《阿q正传》是鲁迅先生小说集《呐喊》中的一部中篇小说,自发表以来受尽追捧与偏爱。中国第一个诺贝尔文学获奖者莫言,曾公开直言:“我所有的作品,都比不上《阿q正传》。”甚至愿意用自己所有小说换一部《阿q正传》。

小说主人公阿q,是一个卑微到底层的小人物,鲁迅先生用荒诞的语言写尽了他荒诞的一生。连个正经名字都不配拥有的阿q是可怜可憎又可笑的,但笑着笑着就让我们看见了残酷的生活真相。

阿q何其人?一个来自社会底层彻头彻尾的人生输家。他无姓无名无籍贯,无家无经历无固定职业,这样的人,注定被人轻贱。偏他作为一个“六无”人员,不以为耻,习以为常。

有一次,阿q喝了两碗黄酒,便手舞足蹈对旁人说,和当地颇受尊重的赵太爷原来是本家,细细地排起来还比他的秀才儿子长三辈呢。赵太爷上去就给了他一个嘴巴:“你怎么会姓赵—你哪里配姓赵!”阿q表面一言不发,甘愿丢掉姓名,但不一会就想通了:我的儿子会阔的多啦!这样的自我安慰逐步形成了他特有的“精神胜利法”,即“在假想中克敌制胜”,每一次现实中的挫败都要加倍的“精神胜利”弥补。

譬如当他被人揍了,毫无还击之力,只是在那人走后,心里想:“我总算被儿子打了,现在的世界真不像样。”把那人视作“儿子”,平白无故地在辈分上抬高了自己,便也能心满意足。哪怕他真的尝到了失败的痛苦的那次,他好不容易赌博赢得很多钱却被抢走了,于是竟自己打自己,觉得好像打了对方一样,又满足地睡去了。

失败就失败,为何阿q不承认和面对呢?因为他曾“先前阔”、见识高,而且“真能做”,沦落到底层后,却依旧自视甚高。他因好吃懒作的脾性,又丧失了改变现实的动力,他的精神胜利带着三分自傲,三分怨念,加上四分麻木不仁。只能在幻想中完成了一次又一次的自欺欺人。

现代社会,很多人盲目学着阿q,精神胜利法屡见不鲜:被领导骂了表面微笑心中狠怼几句,看见别人事业成功就腹诽他的家庭不幸,大众质疑某流量鲜肉业务能力也能遭到粉丝的打抱不平:“你知道他有多努力吗?”用精神胜利法将失败归因于外界,而放弃自觉自省,习惯性躺平。

生活很难,压力很大,心情很焦虑,身处其中之人惟有敢于正视现实,直面自我,才能抵御失败侵袭。这样的勇气和乐观,才是真正的精神胜利,也会带来现实胜利。

阿q,就像一面多棱镜,让我们看清自我,提醒着我们不要落入他笔下那个歪歪扭扭的圆圈,而且是时刻保持乐观上进、保持奋进自省、保持善良谦虚。

正传读后感篇七

今天终于读了鲁迅先生的阿q,听到人们谈论的阿q精神的时候总算不至于懵懵懂懂稀里糊涂了。第一遍看了,看着看着就好像忘了。于是又看了第二遍。想到的对于阿q的形容词,开始有蠢、笨、无知、愚昧。后来居然慢慢的有疑问,有点想不通是环境造就了阿q还是阿q让自己成为了阿q。更多的是两者都有,相互作用。当阿q说自己是虫豸时,阿q安慰自己是第一个说自己是虫豸的人,不知道这是不是一种逃避,其实自己是不想的吧,谁又说得清呢。调戏小尼姑时,阿q听到大家的笑声于是调戏得更欢,后面想女人想成了魔怔,对一个老妈妈下手,被逐出赵太爷家。后“衣锦还乡”,大家开始时不敢相信,尝到甜头争相询问,去赵家后传出阿q可能做了什么的.消息,大家也算得上作鸟兽状散。最后阿q因为四处巴结革命党不成但是被当作革命党斩首,一句都没有唱出来,纷纷抱怨白跟了一趟,啥也没听着。不知道是阿q一个人的悲哀,还是大家的悲哀。当外面也是一片黑暗的时候,你路过小黑屋,里面有做梦梦见光明的人,是把他叫醒去寻找光明,还是任他睡下,又或者你也去小黑屋睡一阵子,不过要想到万一醒不过来的结果。

正传读后感篇八

鲁迅先生是我国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和革命家。他为世人留下了许多精神佳作。《阿q正传》便是其中的一篇。我兴致勃勃地翻开书,开始走进阿q这个悲剧人物的内心世界。

鲁迅笔下的阿q,受到以赵太爷为代表的封建势力的剥削和压迫,社会地位低下,生活境遇十分凄惨。在他的身上有中国旧式农民安守本分,任劳任怨的优点,也有思想保守、认知愚昧、意识狭隘的缺点。

阿q是千千万万贫苦大众中的一员,他对革命的认识模糊,直到辛亥革命风起云涌,他看见赵太爷等一干欺软怕硬的封建统治者威风扫地后,才开始向往革命,但他在思想上并没有真正认识革命的意义,并继续用他那可悲可笑的“精神胜利法”来安慰自己,根本不承认自己迷信,陶醉于幻想的自尊中,或通过转嫁屈辱而得到心理上的满足,自轻自贱。当这些都没用时,就自欺欺人,把失败变为精神上的虚幻胜利。这一点,阿q至死都没有醒悟。鲁迅先生借阿q的“精神胜利法”,批判了那个时代在思想上没有觉悟的中国人,认为这是中华民族觉醒与振兴的最大障碍之一。

阿q想参加革命,却不得其所,反而成为革命党和封建势力妥协的牺牲品,被送上了断头台,落了个“大团圆”的下场。阿q的下场,正如辛亥革命的结局;阿q本身的悲剧,也是辛亥革命的悲剧。小说正是通过阿q的结局,深刻的揭示了辛亥革命的不彻底性,这场轰轰烈烈的革命最终导致失败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没有充分发动和依靠农民群众。

本站小编寄语:

《阿q正传》读后感400字仅供大家阅读和分享,祝大家阅读愉快、学习进步!

正传读后感篇九

影片一开头,是一片羽毛随风飘落在阿甘的脚上这也正照应了结尾的一片羽毛随风飘荡,其实这也正象征了阿甘的“随风飘荡”的一生他总是把生命看得像羽毛般纯洁平淡而美丽,也正因此,在他的一生中发生了很多难以预科的奇迹。

阿甘一开始的遭遇是令人伤心的,双腿残疾,他不得不带脚支架,智商只有75正常学校不愿意收他,可是他有一个爱他的妈妈,他的妈妈想尽一切办法让他明白他和正常人一样,想尽一切办法让他入读正常小学,想尽一切办法给他一个正常美好的童年。妈妈对阿甘的教导,使阿甘并不在意他人的看法,使阿甘成为一个善良的人,这也是阿甘一生的财富,因为此,阿甘才会拥有一个美妙的人生。也许这就是上帝为你关掉一扇门的时候会为你打开另一扇窗,当遇到困难时,不要抱怨上帝对你的不公,你所要做的是大胆微笑面对它,并战胜它。

在阿甘服军役的那段时间,阿甘的表现令长官非常满意,对长官问题的回答,他受到了长官的夸赞,他拆枪组装枪,他总是第一名,他总是认真地出色地完成每一次任务。对长官的回答,他并不是会说话而是内心最真实的想法,任务能快速出色地完成是由于他的专注,他专注于自己所做的每一件事,他做到了心如止水,就像阿甘打乒乓球,在打球时他想到的只是球,而没有其他杂念,在我们的生活中亦是如此,就像我们学习如果都能做到学习时像阿甘那般专注,心如止水,那清华北大也就真的不是梦了。

在片子中最具有贯穿性的莫过于阿甘的奔跑了,小时候的奔跑,使他摆脱了脚支架,中学时,他跑进了橄榄城球队,再后来他“跑"到了大学毕业,他跑到了军队,他跑成了战争英雄,他跑进了全美乒乓球队,他受到了总统的接见,他成了全国名人,他后来又跑成了亿万富翁,他跑遍了全美国。不 得不说,他跑出了太多的奇迹。阿甘在智商上或许有些低但是在精神上他一点也不傻,在这方面他是“最聪明的人”, 他懂得如何坚守自我,在那个动荡不安的年代,他始终做着那片纯洁,平淡而美丽的羽毛。也许我们这些的“聪明人”。脑袋里装得目标太多,所以忘了执着,我们总是过度地追求好的生活,有目标固然是好,可有时也要思考一下,你是否是异想天开,只想却不去做,那你又如何去实现自己的目标。

生活就像一盒巧克力,你永远不知道下一块会是什么味道,就像丹中尉,他本以为战死沙场留下荣誉会是他的归宿,可是阿甘救了他.并和他一起合作成为了亿万富翁,他找到了自己的另一个归宿。就像阿甘他大概一辈子也没想到他会收获这么多吧,而这一切都源于他的善良, 他的信念,他的意志,他的信守承诺 ,他对自我的坚守。 而我们正应像阿甘一样,大胆前行,坚守自我, 我相信我们终会有不一样的收获。

正传读后感篇十

法国大文豪维克多雨果曾经说过:“人的影响短暂而微弱,与其用华丽的外衣装饰自己,不如用知识充实自己,而书籍是造就灵魂的工具。”《阿甘正传》是一本家喻户晓的励志书籍,也是青少年时期值得阅读的书籍,能够让人受益匪浅,接下来分享一下我对这本书籍的阅读感受。

故事的主人公叫阿甘,美国人,从小就有生理缺陷,是个低能儿并且脚有毛病。也许上天就是如此公平,替他关了一扇门的同时也替他开了一扇窗,上帝赐予阿甘一个好母亲。阿甘虽然低能,却在母亲的教育下懂得什么是爱,并且喜欢上一个叫珍妮的女孩子。阿甘在母亲的教导下为人善良正义,虽然低能,但在我看来却是一个幸福的人,不被世俗物化,内心十分纯洁。渐渐长大的阿甘喜欢上跑步,他可以一个人跑得很久,也跑得很快,这个技能让他免于被伙伴欺负,也为长大后的阿甘带来许多好处。大学时期,他参加橄榄球比赛,取得优异成绩,得到许多人的关注。成年后阿甘参加越战,立下很大功劳,他高尚的品质也让他收获了真挚的情感。退役后参加中美建交,为国家立下功勋。阿甘的一生并没有因为低能而平庸,而是善于发觉自己的特长,使得一生充满传奇的色彩,也成为我们诵读的经典。

阿甘从小饱受欺辱,但他依然乐观面对生活,从他身上我们可以获取积极乐观的生活态度,没有艰难困苦是不可以面对的。阿甘的经历也让我们看到生活处处有奇迹,不要对生活失望,阳光总在下一秒,然而,对自己要保持信心,奇迹与精彩会发生在每一个人身上。生活就像一盒巧克力,结果往往出乎意料。你和别人没有任何不同,不同的是每个人可以选择自己的人生。阿甘一直在路上,选择一直不停地跑下去,对于人生而言,每个人需要像阿甘一样,拥有一种坚持的恒心与毅力,不论生活如何回报自己,都要一如既往继续下去。

阿甘的人生也可以理解为傻人有傻福,我们更要学习阿甘培养个人品性。阿甘收获的有亲情,对于母子间那种依恋,真实而感人;收获了爱情,他对珍妮说过,我不懂什么是爱,但是我爱你,阿甘总是在珍妮需要的每一刻出现;同时,他也收获了友情,在越战中冒着危险救下队友。像阿甘一样正直善良的人才是真正的人生大赢家,值得人信赖。

也许你不笨,也许你没有任何生理缺陷,那么你就绝对有理由活出比阿甘更精彩的人生。每个人都有自己选择的权利,只要肯努力拼搏,奋发图强,你就会创造下一个属于自己的奇迹!

正传读后感篇十一

三天看完这本书,感觉还可以,可惜是文笔差了点,所幸后半部比前半部写得稍好一些。

马云是个传奇,一个几度高考名落孙山的人,一个数学打1分的人,一个学生会主席,一个白手起家的人,让人感觉在现在的中国,只要努力,只要有激情,选对行业,你就可以成就一番事业。

人不怕有缺点,最怕没优点,有几点感受是很深的,数学考1分的人,外语却好得出奇,将诚信作为企业的第一价值观,我仍然记得马云曾在中央电视台上讲过一个亲戚借他钱不还,而他坚持向这个亲戚讨还这,不惜得罪这个亲戚的故事,身边有几个人能做到这点,看来我也得向借我钱不还的人立点小规矩了,一个人的信用是非常说明问题的。

马云的散财能力也是非同一般的,他坚持拿低于5%的股份,作个一个创业元老,一个精神领袖,这是非常不可思议的,他公开讲,天下没人能挖走他的`团队,是非一般的底气,可见他个人魅力之大。

马云一定也是个自私的人,他的无私不能否定他的自私的本性,他有的只是远见和智慧,所以,我觉得陷入一个人特别是商人是不是自私的,有没有无私的讨论是没有意义的,没有自不自私之分,只有聪明和不聪明之分,只有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考量,聪明的就是那些会处理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个人利益和他人利益的人,他们不算小帐,不计小利,因为他们懂得只有让别人好,自己才能真正好。

在现在的中国,在马云等一批商业领袖的带领下,淘宝战胜ebay,百度战胜了google,最近又听说联想向apple叫板了,真是令人兴奋,中国屹立于民族之林不远矣。

正传读后感篇十二

“人生就像各种各样的朱古力,你永远不会明白那一块属于你。”阿甘母亲的这一句话,向我们证明了:每一个人的生命轨迹都是存在的,而且是独一无二的。阿甘,就正是听着这样的教诲,一步一个脚印地踩出了属于自己的生活奇迹。

在影片的开头和结尾,会看到:在广阔的蓝天下,一根轻盈而洁白的羽毛从天而降,缓缓地降落在阿甘的脚下。我想,这其实正是影片在暗示我们:这个世界上,如果有人把生命看得像羽毛般纯洁、平淡而美丽,那么,这个人,必须是阿甘。

幼年的阿甘以前腿有残疾,于是,阿甘的母亲就不得不为她心爱的儿子套上一个笨重的铁架,以辅助他行走。于是,每次放学后,同伴们就会在路上讥笑阿甘、玩弄阿甘,甚至追赶着阿甘向他扔石头。往往这时,那位女同学珍妮就会喊道:“阿甘,快跑。”然后,阿甘惊慌,拔腿就想跑,跌倒了挣扎着爬起……渐渐地,铁架子便不在束缚着他,最后他奔跑如飞了。同伴们追不上他,只能眼睁睁的巴望着而束手无策。这,就应说是阿甘人生中的第一个奇迹。凭着惊人的奔跑速度,阿甘进了橄榄球队,以后又进了大学并最终顺利毕业。不久,他参加了越战。在越南战场上,阿甘的部队中了埋伏,一声撤退令下,阿甘记起珍妮的嘱咐:“打但是,就跑。”阿甘于是转头就跑。他成了唯一幸免的人。看到那里,观众大概都会发笑。阿甘如果不是跑得快,就不可能之后回到去救出负伤的战友;阿甘如果不回去拯救战友,那么阿甘也就不是阿甘了。

也许,以前,有的人常常会感觉到生活的负担过重,就因为面前的困难重重,而整天垂头丧气、郁郁寡欢。而阿甘呢,信念是这样的单纯,目标又是这样的清晰,即使先天不足,甚至是面前有穷山恶水,但阿甘也绝对能够以一颗平常的心视之,并最终一一跨过。从而到达生命之巅、获得自己最终的辉煌。

在生命的每一个阶段,阿甘的心中只有一个目标在指引着他,他也只为此而踏实地、不懈地、坚定地奋斗,直到这一目标完成,又或是新的目标出现。没有单纯的抉择就不会没有心灵的杂念;而没有心灵杂念的人,大概才能够在人生中举重苦轻。

阿甘在影片中被塑造成了美德的化身,诚实、守信、认真、勇敢而重视感情,对人只懂付出不求回报,也从不介意别人拒绝,他只是豁达、坦荡地应对生活。他把自己仅有的智慧、信念、勇气集中在一点,他什么都不顾,只明白凭着直觉在路上不停地跑,他跑过了儿时同学的歧视、跑过了大学的足球场、跑过了炮火纷飞的越战泥潭、跑过了乒乓外交的战场、跑遍了全美国,并且最终跑到了他的终点。

正传读后感篇十三

《阿q正传》是出悲剧,是个让人发笑却又发人深思的悲剧。

鲁迅先生的《阿q正传》是世界文学宝库中的一颗明珠,根据它拍摄而成的电影《阿q正传》更是影坛上不可多得的立体鉴赏素材。

影片中的阿q是个去过几次城却封闭落后的农村流浪汉。他有农民的憨厚﹑质朴的一面,但更明显的具有无知﹑狭隘﹑愚昧﹑落后的'一面。其最突出的性格是自欺欺人﹑自甘屈辱﹑自轻自贱而又妄自尊大﹑自我陶醉和麻木的“精神胜利法”。无论别人怎么说他,怎么骂他,他都会以他独特的方式战胜别人。

那个社会很残酷,这主要体现在酒店老板和赵太爷对阿q态度的几次转变上。影片一开始阿q去酒店喝酒,老板不让他赊账。当他调戏吴妈被大家知道后,便更让人不拿他当回事,去喝酒时老板及客人对他的态度十分冷漠。而因为也姓“赵”去赵太爷家贺喜,被赵太爷呵斥“你也配姓赵!”可见他是多么地被人瞧不起。后来阿q从城里回来,有钱了,去喝酒老板主动提出“可以记在账上嘛”,客人们也主动和他套近乎。

正传读后感篇十四

《阿甘正传》是以阿甘的第一人称写的,他说自己是白痴,被人当白痴对待,在残疾人学校学习,打过橄榄球;当过兵,参加过战争,被人当成战斗英雄,受总统接见;还因为打乒乓球打得好到了中国,受到毛主席接见;在乐队干过,被当成明星;后来因在国会山庄扔战争荣誉勋章打伤了官员差点坐牢;后来因他的杰出的运算能力被nasa当成太空飞行器的备用计算机送上太空,坠落时落到原始部落,在原始部落学会西洋象棋;阿甘当过“笨瓜”做摔跤表演;他被选去当演员,居然抱过一丝不挂的玛丽莲·梦露;最后,他终于靠下西洋象棋赢得的5000块钱做本钱,实现了在战争中的在海边养虾赚钱的梦想;后来差点竞选上美国参议员,“我要尿尿”成了他的经典名言;后来,他放弃了自己的养虾事业,流浪,在街头表演单人乐队为生。

在这个故事中,“我要尿尿”是一个有趣的线索,他经常在人生的关键时刻被那泡尿弄砸了,以至于他总是在重要的场合说出“我要尿尿”的.失礼的话。

小说的最后一段说:“不过,我跟你说,朋友:有时候到了晚上,我仰望星星,看见整个天空就那么铺在那儿,可别以为我什么也不记得。我仍旧跟大家一样有梦想,偶尔我也会想到换个情况人生会是什么样儿。然后,眨眼之间,我已经四十、五十、六十岁了,你明白吧?”

打字可真辛苦啊,手指都冻僵了,读后感写了好几百个字了,凑和吧,不写了。

正传读后感篇十五

阿q,鲁迅笔下一个可怜又可悲的人物,鲁迅通过对阿q的一生故事的描写,表达出当时社会的黑暗和愚昧,让人唏嘘,在这里请欣赏下面关于阿q正传的读后感:

上回说了阿q既可气还可恨又可笑,今天我读了《阿q正传》的第六章,“从中兴到末路”。

这章讲了:阿q刚从城里回到未庄,却一言不发。

天快黑了。

他穿着新棉袄,走进柜台,从腰间抓了一大把铜的和银的,说,打酒来!阿q给掌柜说,他去城里了。

然后,全村人都知道了。

他给白老爷帮忙。

他似乎对城里人不太满意。

阿q开始表演杀革命党,吓得王胡和别人好几天都不敢走近他身边。

阿q从城里带回许多旧东西,邹七嫂、赵太爷都想要,阿q却说“没有、没有,只剩门幕了”,他只好把门幕卖给了有权有势的赵太爷。

阿q的态度让秀才、邹七嫂非常气愤,然而,邹七嫂将阿q的可疑之点传了出去,从此,村人对他的敬畏忽而变相了。

我最喜欢文中描写阿q吹嘘、炫耀,不知羞耻地表演杀革命党那一段了:“‘你们可看见过杀头么?’阿q说‘咳,好看。

杀革命党。

唉,好看,好看......’他摇了摇头,将唾沫飞在正对面的赵司晨脸上。

这一节,听的人都凛然了。

但阿q又四面一看,忽然扬起右手,照着伸长脖子听的出神的王胡的后项窝上直劈下去道:‘嚓!’王胡吓了一跳,同时电光石火似地赶快缩回了头,而听的人悚然而且欣然了。

从此,王胡和其他的人再也不敢走近阿q身边了。”因为作者用不同的手法把这一段写的淋漓精致,让人读了还想再读一遍,还把阿q的炫耀、自作聪明写了出来,所以我喜欢这一段。

我想:阿q不知道革命党是帮穷人解除困难,是让受压迫的农民能够解放出来,能有更好的生存环境而惨遭杀害的吧!我真为阿q的无知而感到气愤、也深深为当时民众的愚昧而感到难过!这一段也充分说明了当时的革命者脱离了人民群众,革命思想不能为民众真正所理解,生活在最低层的、受压迫的、没有进过城的农民以能看到杀害革命党为荣,并深深理解了鲁迅先生当时的哀痛与唤醒民众的强烈心声!

〈〈阿q正传〉〉是鲁迅的一部经典之作.这篇小说十分的短,但从几个方面写出了当时我们国人的灵魂,阿q他有些卑怯,善于投机取巧,自高自大,狡猾.

阿q是一个落后的雇农.作为一个落后的流浪的`雇农.他的个性是非常突出的.他的生活方式,个性、心理活动和精神面貌不仅与赵太爷迥然不同,就是与王胡、小d等也显然有别。

正想鲁迅先生所说的,阿q有着“农民式的质朴,但也沾染了游手之徒的某些油滑”。

如阿q的日常生活就是“割麦便割麦,舂米便舂米,摇船便摇船”。

这不仅正面说明了阿q作为一个流浪雇农的贫困生活,而且从侧面表现了阿q从本质上说来那种勤劳、老实、淳朴的农民性格。

当然,阿q也有一些流气,但这除了社会的影响以外,应该说主要是受了压迫的结果。

这些地方都很简单,也很明显,一般人也都承认的。

一个难于解决的问题是:阿q是一个农民,但阿q精神却是一个消极的可耻的现象,应该如何理解呢?这确实是一个矛盾。

要很好的解决这个问题,我认为要从当时的现实社会和阿q本身以及它们彼此之间的关系上去找答案。

这就是我对〈〈阿q正传〉〉的一些理解,希望大家能批评!!《阿q正传》读完了,《阿q正传》的形象便印在我的心中。

《阿q正传》是一个被那个时代所抛弃的人,他一无所有,只靠打工度日。

尽管他“真能做”,但社会的沉重压迫和剥削,使他时时处于生命危机,受尽欺凌。

他用“精神胜利法”来自我安慰,自欺欺人,浑浑噩噩,苟且偷生。

被别人打时,他自我安慰说:“是儿子打老子。”他的“精神胜利法”可谓天下第一。

阿q是悲哀的。

他并不懒惰,他是靠自己的劳动获得食物的;阿q也有梦想,他想有一个家,享有名声、有地位——但他在别人的心中永远是卑贱、微不足道的。

现在,我们已经远离阿q那个时代了,但他那种“精神胜利法”似乎依然可行。

一口气读完了鲁迅的《阿q正传》,因为中篇小说,并不长,所以腾出一点点课余时间就可以把它看完了。

初读《阿q正传》往往会觉得很恶心的,其中的阿q简直就是一个丑角,一个人怎么可以这样子受屈辱却不反抗的。

鲁迅先生塑造这样一个丑角,是用心良苦的,我不知道鲁迅先生是怀着怎样一种悲痛的心情写下这些文字的,看到国人病态的心理,虽然在走用文章来唤醒国人的道路,但从鲁迅的作品中总是透出光明未来还很遥远的悲凉。

看完全文,恐怕大家都会对阿q印象深刻。

阿q是未庄的一个贫苦的小人物,他的地位是如此卑微,连姓名都没有,只能叫阿q。

阿q没有家,只能在土榖祠住着,生活来源是靠帮大家做短工,他很勤劳,无论让他干什么都行。

因为阿q处在社会最底层,所以他必须忍受着有钱人的欺负和村里人的戏弄、侮辱。

说到这里就提到阿q的精神胜利法了,几乎每次挨打,他都会用“儿子打老子”的话来安慰自己,以求得精神上的胜利,而当比他弱的人出现时,阿q又常常用“恃强凌弱”来证明自己的力量。

后来革命党要进城了,阿q本以为革命党就是造反、造反就是与他过不去,于是对此深恶痛绝,但后来发现革命党是造举人老爷的反,他以为革命后就能要什么有什么了,所以就去革命了,他的革命行动却是去静修庵里胡闹。

阿q自始至终都处于一种野蛮的压迫剥削之下,自己也是愚昧麻木的,直到阿q被送上刑场,他都不能真正觉悟。

每当读到关于阿q的情节的时候我都很恼火,真是愚昧麻木之至。

其实,不止是阿q,小说中的其他人物也是作者的讽刺的对象。

先说赵太爷父子吧,赵太爷一向瞧不起阿q,连阿q姓赵的权利都给剥夺了,赵太爷三妻四妾,但阿q向吴妈示好时赵秀才就要用大竹杠打他,不仅这样,后来地保还来压榨了阿q酒钱以及定了5个惨无人道的条件,把阿q的身家剥夺得所剩无几。

赵太爷还制造流言,使阿q断了生计。

听说阿q那儿有便宜货,平时一向吝啬的他不惜打破不点灯的传统并且让秀才的妻子去找阿q,听说阿q没货了,他又换成原来的面孔。

听说阿q革命了,赵太爷居然也肯叫阿q为“老q”。

当革命已成定局,赵秀才也把辫子盘起来,并且花了四块大洋买了个“银桃子”使自己成为革命党人。

赵太爷父子骄横无理、狡诈、吝啬、投机,十足个封建地主阶级的代表。

王胡平时一再欺负阿q,但当阿q“中兴”归来时,还在举人老爷家帮过忙时,王胡肃然,当阿q用王胡的脖子做讲杀革命党故事的道具时,王胡立刻害怕且再也不敢走近阿q了。

不止他们,几乎未庄的所有人见到阿q“中兴”归来时都一改平日嘲笑他的习气,都对阿q肃然起敬了。

假洋鬼子也是个典型的形象,他去上过洋学堂、还去了东洋,于是把辫子剪了,穿着西装,自以为很了不起,而当回国后发现没有辫子不利于自己做官时,又去弄了个假辫子来。

他还是未庄第一个加入革命党的人,“已经留到一尺多长的辫子都拆开了披在肩背上”,他就这样成为了一个封建与资本主义的扭曲结合体。

全文都是各色各样的丑角色,这也是我常常不忍心读鲁迅的作品的原因,我最近还看了纪念鲁迅诞辰一百周年的电影《阿q正传》,活生生的阿q让人觉得越发恶心。

正传读后感篇十六

当时的统治者应对帝国主义的侵略,应对丧权辱国的形式,仍然自称“天朝”,沉醉在“东方的精神礼貌”的安慰中,鼓吹中国礼貌“为全球所仰望”,这不也是和阿q的“精神胜利法”如出一辙吗?再放眼今朝,社会在不断地发展,人民的生活水平蒸蒸日上,渐渐小康。可是仍然有许多的“阿q”不学无术、游手好闲,整天怨天尤人、不求上进,慢慢的'堕落成为社会负担,这些人既可悲又可怜。

阿q不应当活在我们生活中,但他必须活在我们记忆中!

正传读后感篇十七

阿q很可怜。他一次次地受欺负,赌博明明是赢了却连钱也拿不回来还莫名其妙地被打了;一次次地被地保索财,调戏吴妈后被告知要去赔礼道歉,还得赔偿赵老太太东西,他很疑惑,但还是任人摆布了。但是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他被人欺负不敢反抗,看到小尼姑便上前将之欺凌来解气。欺软怕硬的'性格特点展露无遗。而旁边看客的看笑话、起哄的态度更显示了那个时代的人情冷漠,世态炎凉。

正传读后感篇十八

自欺欺人的.精神胜利法可以让一个健全的人变得冷漠、麻木和懦弱,更会使一个国家沉沦不进。

作为理性的动物,我们就应该学会运用理智和勇气压倒它。面对现实,正视现实,不逃避窘境和困难,学会承受生命中的失意和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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