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监察执法报告(模板1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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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监察执法报告(模板1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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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是一种用来描述和解释某种情况、观察结果或研究发现的正式书面文档。它是一种向上级或团体提交的重要工作成果,能够有效地传达信息和提供建议。报告的撰写需要系统收集和整理相关数据,并进行分析和归纳,以便得出结论和提出相应的建议。编写报告时,要遵循清晰简洁、逻辑有序、重点突出的原则。报告可以对一段时间内的工作成果进行量化评估和总结。

劳动监察执法报告篇一

12011年以来,矿山监察队在局领导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深入开展了金属非金属领域监察执法活动,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县地处山区,矿产资源丰富,品种多,分布广、品位好、价值高。目前,全县有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65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37家,10家企业按设计施工。

二、主要做法。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为迎接建党90周年,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执续稳定好转,我局高度重视监管执法工作,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主抓领导为副组长,监察队参与的工作小组。要求把监察执法作为当前安全监管工作的有效手段,每位成员牢固树立法制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同时,制定了工作方案,把检查过程分为检查、整改、复查验收三个阶段,对每一阶段提出具体目标。

2、“三不准”把好复产复工门槛。

企业申请,乡镇政府签署意见,安监局复查,报请县政府安委会批准程序积极验收。在实施验收过程中,严格实行“三不准”:

一、是未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的不予批准,二是未进行隐患排查治理或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的不予批准;三是施工单位不具备相应资质的不予批准。企业按照要求自查整改完毕后,现场核查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方可恢复生产(施工)。止目前,已复产复工38家。

3、依法做好日常检查。

我县是矿产资源大县,安全监管任重道远,矿山监察队经过认真分析确定了“抓重点、重点抓”工作思路。近年来我局以《矿山安全法》、《安全生产法》、《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为执法依据,重点查按设计施工情况,特种工持证上岗情况,地采矿山机械通风情况,排土场安全情况等,对全县非煤矿山企业进行拉网式检查。今年以来查出安全问题110处,下达执法文书80份,责令立即整改82处,限期整改28处,隐患整改率达到98%以上。

4、加强企业安全教育培训。

400余册,提高了从业人员的法制意识和安全意识。4月份召开了全县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业主座谈会,传达当前有关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落实企业主体责任。5月11至13日,根据《安全生产法相关规定》我局邀请市职业安全健康协会培训中心专家到我县授课,共培训主要负责人安全员188人,经考核全部合格,提升了矿山本职安全水平。

5、严厉打击非法违法采矿行为。

今年以来,我局根据南阳市安监局《关于开展非煤矿山领导带班下井制度落实情况和打非治违专项执法检查行为的通知》(宛安监【2011】11号)精神,对非法采矿采取高压态势,在金属非金属矿山开展了打击非法采矿、乱挖滥采、证照过期继续从事采矿等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通过日常检查、乡镇上报、群众举报,对无证勘查开采行为,一经发现立即查封,迅速向有关领导汇报,按照有关规定,向主管部门发函移送案件,同时上报县政府安委会办公室督促职能部门和属地乡镇政府予以打击。今年配合国土局、公安局等部门打击非法采矿行为2次;向国土局发函移送案件3起,同时报请县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分别对皇后乡等3个乡镇下达了要求严厉打击非法违法采矿行为的通知,较好维护了我县矿产资源开发秩序。

5、“三步走”淘汰落后技术、工艺和设备。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精神、《安全生产法》相关规定及县矿产资源整顿与开发小组2011重点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采取“走出去、引进来、渐推广”方法,决定在饰面材料金属非金属矿山推广先进技术、工艺和设备。第一步,走出去,3月初根据县政府安排,我局组织了11位开采型材矿山业主到广西贺州市平桂区学习观摩,学习先进的石材开采和石材加工技术;第二步,引进来,及时引导两家有改变落后工艺、设备愿望的企业引进新工艺,采用机械锯切法采矿,进行试点。第三步,渐推广,我局下达了《关于饰面材料非煤矿山企业中推广先进技术工艺和设备的通知》(召安监【2011】6号文)政策引导企业淘汰落后工艺技术和设备,着重推广机械锯切法采矿技术。

劳动监察执法报告篇二

劳动保障监察是国家行政执法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劳动法》赋予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神圣使命,同时也是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外的一个重要窗口。

紧紧围绕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宗旨,依法推动各项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依法维护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保障事业全面、协调和持续发展,全面推行劳动合同制度和企业劳动保障诚信制度是劳动保障监察的职责。

实施劳动保障监察也是市场经济环境下人民政府监督和依法规范劳动力市场秩序,依法规范用人单位劳动用工行为,促进劳动关系和谐和社会公平的一种重要手段。

一、劳动保障监察的历史发展过程。

劳动保障监察起源于十九世纪的英国,是当时工业革命的产物。经过两百多年的发展,它已成为国际经济社会政策中不可缺少的一项基本制度。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80年代末期,在经济发展较快的深圳、珠海等经济特区、沿海开放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率先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工作。1993年8月,《劳动监察规定》颁布实施,全国正式开始实施劳动保障监察。1994年7月《劳动法》颁布,正式确立劳动监察的法律地位。2004年11月,国务院颁布《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进一步强化了劳动保障行政执法手段,加大了对劳动者的就业权、工资报酬权、休息休假权、社会保险权等方面合法权益的保护力度;对劳动保障监察范围、原则及监察主体,监察内容和程序以及监察机构和监察员的职责权利、法律责任等诸方面都作了具体规定,进一步规范了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行为。它标志着国家劳动保障监察进入了一个全新的.历史发展阶段。

二、劳动保障监察面临现状和存在问题。

随着经济体制深化改革和经济快速发展,非公有制用人单位不断产生,形成了市场主体多元化、用工形式多样化、劳动关系复杂化。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现象呈上升趋势,对构建和谐社会造成严重隐患,并制约了经济持续发展。特别是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以来,造成金融市场动荡、世界经济衰退,给我国经济发展带来了严重的影响,我县经济发展同样受到影响。在这种特殊的经济环境中,县内很多企业面临巨大的经营压力,造成客观上不断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和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现象。

从我县2004年至2008年五年来查处的劳动保障监察案件情况分析一下,可以看出我县劳动保障监察现状严重,侵权案件呈逐年上升趋势。

五年间,我县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共查处投诉举报案件178起,涉及劳动者2221人。从2004年11起,涉及劳动者56人,到2008年73起,涉及劳动者999人,查处和追讨工资成倍上升。

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问题:

(一)劳动合同签订和履行情况。部分用人单位和员工对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律意识较差,有些根本就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律意识,特别是私营企业。用人单位认为签订劳动合同只是一种形式,一切是单位说了算,工人认为签订劳动合同就等于把自己拴住了;因此,有部分用人单位愿签而工人不愿意签,有工人愿签而用人单位不与工人签的情况。

(二)用人单位用工不规范,无用工登记和工资支付台帐;特别是建设领域,层层分包,用工主体不合法,形成劳动关系不明确,发生劳资纠纷,劳动者无法提供证据,合法权益难以得到维护。

(三)用人单位招聘员工违规收取劳动者保证金或风险押金现象严重。

(四)部分用人单位无视法律法规的规定(主要是非公有制企业),根本不给劳动者建立社会保险,逃避缴纳社会保险的责任。

(五)我县绝大部分企业都没有严格执行国家制定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特别是私营企业的服装加工等行业。加班加点,一天工作十几小时;工资标准低,又不能按月足额发放,更谈不上休息法定假日。

(六)执法环境不够宽松,地方对发展经济与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之间的关系认识存在偏差。

三、解决存在问题的对策与建议。

依法行政是实践科学发展观落实依法治国的基本方针,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三部法律法规先后颁布实施,就是要求切实提高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依法行政能力,对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依法行政能力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因此,面对当前这个特殊经济环境,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要努力做到“刚性执法促维权,柔性服务保发展”。并要有开创性、前瞻性地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1、加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和《安徽省劳动保障监察办法》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正确指导、帮助企业守法经营,稳定企业健康发展,协助企业渡过金融危机的难关。同时,正确引导劳动者理性维权,努力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

2、规范用人单位用工行为,加大劳动合同签订监督力度。让用人单位熟悉了解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和在招聘员工时收取风险押金、保证金、培训费等违规行为应当承担行政处罚的法律责任。

3、继续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诚信评价活动,推动劳动用工书面审查工作再上新台阶。同时,加大对用人单位用工行为的日常巡查力度,对严格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用工诚信的用人单位,给予表彰并向社会公布;对不按时书面申报年检,又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用人单位应在新闻媒体上给予曝光,并按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

4、加大劳动力市场和建设领域市场秩序的行政监管力度,规范劳务分包行为;规范工程招、投标和分包行为,坚决取缔“包工头”,规范工资支付行为。

5、全面推行企业工资支付保障制度,从源头上控制和有效化解工资拖欠风险。

6、建立健全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协调机制。监察工作涉及劳动保障工作的各个环节,关系到社会的方方面面。因此,要建立区域之间、部门之间以及单位内部机构之间的工作协调、联动机制,形成工作合力,齐抓共管,共同做好维权工作。

劳动监察执法报告篇三

一年来,我局在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积极实施对粮食流通领域的监督检查,加强市场监管,规范自身行为,认真落实上级关于依法治理和普法工作的一系列文件精神和目标要求,采取各种措施,切实抓好粮食普法工作。一年来,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加强自身的学习,强化执法人员培训、加强制度建设、严肃执法行为、规范文书档案管理四方面入手,狠抓了监督检查基础工作。认清形势、理清思路、明确职责,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的理念,树立依法管粮的观念,尽快实现职能转变,为搞好粮食监督检查工作奠定了思想基础。

继续健全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实现了按制度办事、用制度管人。坚持规范执法形象、言行和办事规则等执法行为,扩大了粮食行政执法的社会影响,粮食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得到了进一步的提高。

1.加大执法力度扩大宣传面

切实加大对粮食流通管理法规的宣传力度,张贴和发放各种宣传资料,开展咨询服务等方式,对粮食经营者开展贴近生活实际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我局组织了一次职工深入全县各乡镇发放宣传资料,发放宣传资料1200余份,节前节后还进行粮食质量的专项检查活动。通过宣传和开展专项检查活动,对《粮食流通管理条例》有了深刻的认识,提高了个体粮食经营者和广大群众的法律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

2.加强粮食市场监管力度

加强监督检查工作,落实责任,在人员少、资金紧张的情况下,积极开展粮食监督检查工作,20xx年我局开展粮食监督检查39次数,出动人员134人次,检查企业39个次。从检查情况看,没有发现通过不正常渠道收购粮食现象,其次检查粮食质量情况,在整个检查过程中要看有没有过期变黄、变质和霉变的粮食。在工作中定期和不定期的对粮食经营者的经营活动进行粮食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着力在全县范围内对粮食市场的监管做到宣传到位、措施到位、管理到位,有力的为全县粮食市场逐渐走向规范化、法制化打下坚实的基础。

3.加强协调配合,营造良好环境

为给粮食监管工作创造一个宽松,良好的环境,与各相关部门切实加强联系与配合,齐心协力,共同维护好粮食市场秩序。如主动积极与工商、质监、卫生、物价等部门密切配合,对粮食收购、储存、销售及地方储备粮执行情况等采取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定期沟通情况、交流信息,确保粮食质量安全。

20xx年粮食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在州局的具体业务指导和县级有关部门的积极配合下,工作上有了新的起色,宣传上有了新的成效,有力地保护了粮食生产者和消费者的权益。今后工作中,将继续加强《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以及粮食的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推进粮食行政执法力度,保障粮食市场监管到位,确保全县人民吃上放心粮。处理好群众的来信来访问题,力争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

劳动监察执法报告篇四

上半年,在局领导的直接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和同志们共同努力下,我队以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为主线,不断更新监察方式,大力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强化监察职能,加大执法力度,积极开展各项监察活动,现就上半年来的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抓好理论学习,提高执法人员综合素质。

半年来,我大队把理论学习放在工作首位,坚持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了较为准确把握。同时抓好业务学习,提高执法人员的整体素质,树立大局观念,增强忧患意识,明确目标任务,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每位监察员写一篇、记学习笔记一万字以上。

二、大力宣传教育为主,不断提高劳动者的法律意识。

半年来,我大队始终将劳动法律法规宣传工作贯穿于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始终,使广大劳动者成为学法、懂法、守法的公民,采取多种形式,加大法律宣传教育力度。一是依托劳动保障站这一平台,在全县10个乡镇劳动保障站这一平台,建起10个宣传点,把我们的政策和信息及时传达各站,扩大宣传面;二是利用日常巡查之机,深入厂矿企业有针对性的进行宣传,受教育职工群众达900人余次;三是利用逢集设立宣传点,发放宣传资料700余份,为劳动者答疑解惑15次。

三、加大执法查办力度,积极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上半年,我们认真履行劳动保障监察职责,切实贯彻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严格监督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积极受理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行为。主要做法和工作实绩是:

1、搞好一年一度的年检工作。为了全面监督检查用人单位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行为,切实保障劳动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维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部关于建立劳动用工年检工作制度的通知》,我们对全县企业事业单位,重点对私营企业进行劳动保障年检,年检通过自查和审查82家,涉及劳动者2690人,合格率占98%。

2、加强“两网”化建设工作。根据省、市要求,我大队对全县各类企业和乡镇企业进行了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网络化分工作,主要以乡镇驻地为中心,化分为十个网格,建立以劳动保障专职监察员、劳动保障协理员、劳动保障监督员组成的三级劳动保障监察体系。一是组织开展了数据采集工作。共采集各类企业、个体户信息56户,涉及劳动者1062人。二是给各乡镇劳动保障工作站配备了电脑、一体机、扫描仪、档案柜等设备。三是有、分阶段深入用工单位进行动态检查,对其新聘、续聘、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况进行登记备案,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进行了整改。四是协助乡镇劳动保障工作站对所辖区内的用工单位进行全面的劳动保障监察活动,更新了劳动保障监察体系的用工信息。

3、以法讨薪,积极推进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农民工工资支付是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劳动保障监察工作长期的艰巨任务,我们加大力度,对无故拖欠和有意克扣农民工工资的违法行为,做到依法严厉查处,从严从重打击。真正把农民工工资支付落到实处。截止目前,共受理投诉案件7起,依法追讨农民工工资35.4万元,涉及农民工人数43人。

4、认真开展“一书一卡”专项检查活动。今年3月初在全县开展了“一书一卡”专项检查活动,“一书一卡”即xx市建筑工地农民工劳动合同书和xx市建筑工地农民工计工卡。我们以建筑行业为重点,深入到县运输公司、农业局等建筑工地督促用工企业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主要采取上门对企业管理者和劳动者进行劳动合同法宣传,使他们认识到签订劳动合同的好处,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免费为他们发放了劳动合同书和计工卡,得到广大用工单位和农民工的大力支持配合,全县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473份。

5、认真开展xx市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保障制度。按照xx市人民政府铜政发13号文件精神,《关于印发xx市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保障试行办法》的通知后,我大队及时组织印制了《试行办法》,向建筑企业宣传,并建立建筑领域用工台帐。截止4月底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保障金预存43.6万元。

劳动监察执法报告篇五

2011年,艰苦的一年已经走过。在2011年一整年的金融危机中,全国经济发展受到了很大的挑战,虽然在党中央的正确领导下,我们将损失降到了最低,可是还是存在着一些问题没有得到解决。比如喝多农民工回到了家乡,由于企业的减少,这些造成了一些地方的巨大的困难。不过相信金融危机的散去,我们还是可以做到更好的!

一年来,我市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在局党组和上级业务部门的关怀指导下,按照我局及省厅的统一部署,紧紧围绕劳动和社会保障中心工作,结合全年各个阶段的工作重点,不断调整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充分发挥劳动保障监察的职能作用,以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为宗旨,以规范劳动力市场秩序、查处各类违反劳动法案件为突破口,积极工作,奋发进取,在各职能部门和各业务科室的大力支持配合下,经过全体劳动保障监察人员的共同努力,较好地完成了全年的工作任务。现将2011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2011年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开展情况。

(一)认真受理和查处群众举报案件。

在执法检查活动中,劳动保障监察人员每到一处,都留下联系电话,发放劳动保障监察联系卡,方便群众举报。全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共接待群众来访1万多人次,对前来举报的群众,监察人员热情接待,积极受理,及时立案。全年共受理群众举报862起,立案853起,结案率99%。

(二)紧紧围绕中心工作,重点开展社会保险费扩面征缴监察活动,全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紧紧围绕“两个确保”这一全局性的中心工作,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和大局意识,大力开展社会保险扩面征缴执法活动,督促用人单位补交社会保险费xx多万元,督促300多户用人单位参保,为确保全市离退休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和社会大局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三)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专项检查工作力度,努力遏制严重劳动违法行为。

(1)切实加强劳动力市场秩序整顿,配合“春风行动”,开展了非法职介活动专项治理,全市共印制发放“春风卡”30000份,查处非法职介机构3家。

(2)为推动企业逐步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自我规范、自我约束、自我激励、自我发展的劳动保障管理模式,树立企业诚信守信的社会形象,根据省厅《关于开展企业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活动的通知》(豫劳社[xx]16号)和《河南省企业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办法》,建立了**市企业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制度,印发了**市企业劳动保障等级评价实施细则。xx年年建立了**市企业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工作已经圆满结束,并在**各新闻媒体进行了为期一周的公示和连续一个月公告,2011年度等级评价工作也在紧张进行中。

(3)2011年为使农民工拿到工资及时返乡,我们开展了针对拖欠农民工工资举报案件的专项监察工作,并实行了全市各级劳动保障监察24小时值班和清理拖欠日报告制度。在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中,全市受理举报“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862件,追回被拖欠的工资600余万元,补发经济补偿金3万元,涉及农民工1万余人,补签劳动合同3000份。由于制度健全工作到位,措施得力,在此期间全市没有发生一起农民工滞留当地或越级上访事件。

(4)今年6-7月份,根据省9部门的统一部署,开展了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检查活动。此次大检查涉及面之广,检查内容之全面,工作力度之大,是以前的专项检查无法相比的,取得的成效也是非常显著的。为使工作开展的扎实、有效,我市从各级公安、工会、建设、工商、监察、安监等部门及各新闻媒体抽调了近100人,成立了专项行动监督检查组、举报案件专查组、新闻舆论宣传报道组等三个专门的工作小组。此次大检查共检查各类用人单位600余户,涉及劳动者7000余人。查处非法职介3家,下达限期改正指令书83份,补签劳动合同3000份,清理拖欠劳动者工资0.8万元,较好地维护了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

(5)开展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和履行劳动合同情况执法检查。全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对我市各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和履行劳动合同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共检查各类用人单位400多家,补签劳动合同xx多份,进一步规范了用工行为,和谐了劳动关系。

(6)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开展了禁止使用童工和未成年工保护专项检查,依法严厉打击使用童工行为。全市共清退童工4人。

劳动监察执法报告篇六

为切实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保证不拖欠农民工工资,2020年通州建总集团有限公司虎丘d地块定销房二标段项目部(以下称项目部),把农民工工资支付作为今年的工作重点之一,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文件精神,并结合项目部实际情况,强化责任落实,加大工作力度。

项目部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重要性,认真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文件精神,高度重视。为切实抓好落实工作,成立了由分管副总经理任组长,项目部工程管理部、劳务管理部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人员为成员的农民工工资支付协调领导小组,负责对项目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进行统一安排部署,统筹协调和指导监督。

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文件的基础上,项目部对农民工工资支付和清欠工作进行详细规定,确定了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和清欠责任,“谁主管,谁处理,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明确了项目负责人承担管辖范围内农民工工资支付和清欠工作。确保不发生因讨薪而引起的恶性案件,确保不发生群体性堵门、堵路事件。

在项目部所属工程上,利用农民工学校平台,大力宣传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提高劳务管理者以及农民工法律意识,引导所属项目依法用工、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引导农民工树立正确的维权意识。

项目部所属项目严格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文件精神。

1、签订劳动合同。

严格按照项目部制度要求,在农民工进场前,项目所属劳务分包单位跟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各自权利和义务,减少不必要的纠纷,切实保护农民工的正当权利。并将劳动合同在项目部进行备案。对项目部自己雇佣的农民工,要求与项目部签订劳动合同。

2、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及打卡考勤制度。

项目部安装考勤设备,建立电子台账并进行动态管理。在人员进场时,建立花名册并为其员工办理实名制每日上下班刷脸进出施工区域,并根据刷卡情况建立电子台账,进行动态管理。采集员工姓名、年龄、身份证号码、籍贯、家庭地址、文化程度、教育培训、技能水平、不良及良好行为记录等信息;对进场员工进行普法教育培训及安全教育培训,并进行考核,在施工过程中按规定进行交底。

3、农民工工作支付情况上墙公布。

在项目部上,要求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每月上墙公布,并公布项目部监督电话,避免管理者克扣、挪用农民工工资的情况发生。

劳动监察执法报告篇七

税收执法督察是规范税收执法行为,加强执法监督工作的重要措施。州局党组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组织,按时按要求完成执法督察工作任务。

伊犁州地税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成员的税收执法督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州直地税系统的税收执法督察组织领导工作。下设执法督察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处,具体负责汇总上报相关总结、报表等工作。今年的税收执法督察工作由政策法规处牵头,征管、税政、计财、稽查等部门参加的联合检查组,负责组织实施对州直地税系统各县市局的税收执法情况进行重点检查。

(一)各单位对在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如凡与国家统一税法抵触的涉税文件、会议纪要、办公纪要等,必须停止执行,并对执行以来的情况予以纠正;凡与国家税法相抵触的具体行政行为,必须立即纠正。

(二)在执法督查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和区局确定的重点内容实施督查。

(三)各被检查单位收到《税收执法检查纠正通知书》后,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整改,并于整改完毕后10日内向州局报告整改结果。

(四)对在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严格按照税收执法责任制的规定对过错责任人员进行责任追究。发现违法、违纪问题的,应及时移交司法机关或监察部门处理。

(五)对在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提出有针对性的解决措施,避免在今后税收执法中再发生类似的问题。

根据安排,州局组成联合税收执法检查组,局领导王圣杰副局长带队,从8月12日起深入到州直各县市局、口岸局州稽查局、奎——独局开展税收执法检查工作。

检查中,直接深入到征收管理服务一线,检查每个单位的执法资料,除对照区局要求检查的重点内容外,同时对岗责体系建设的落实情况也一并作为重点内容进行了检查,检查执法人员的执法岗位是否确认(以确认书为准)、岗位职责及工作流程是否掌握(对照已办结的业务)、执法文书制作是否规范、处理决定是否符合法定程序,税收规范性文件管理情况等。

(一)税收规范性文件的清查。我局按照新地税办发3号文件要求,对县市局制定的税收规范性文件以及地方党政、有关部门制定涉税文件进行了检查和清理,共查阅了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的各类文件23份,制定的税政业务类文件157份(绝大多数为转发区局文件),其中3份文件停止执行,在规定的时间完成了清理任务,取得了成效。经检查,所制定的税收规范性文件都能严格按照《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试行)》执行文件的会签、备查备案制度,建立了《税收规范性文件审核台帐》。同时检查了地方党政、有关部门制定的涉税文件,没有发现擅自越权减免税和擅自解释或违规执行税收政策的情况,也没有发现有与税收法律、法规、规章相违背的地方性文件。

(三)企业所得税政策执行方面。一是严格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执行,在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方面较之去年有较大改进,对企业所得税进行了汇算清缴工作,在税收优惠执行和管理上,基本能够严格实行报批和备案制度,在企业所得税预缴事项上符合政策规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方面严格执行报损审批制度,无延期缴纳税款审批事项。

(四)在重点行业管理方面,尤其是在建筑业方面,严格执行了税务登记管理制度,对外来施工企业实行报验登记,同时对重点企业实行税源监控,建立登记管理台帐,按要求对其进行纳税检查,严格以票控税,实行源泉控管。各局对交通运输业,尤其是车船税委托交警队代扣,加大了委托代征工作力度,建立了协税护税工作机制。

(五)对近年来税务稽查案件进行了认真检查,特别是在实体和程序上检查是否合法、规范。通过检查稽查部门能严格按照稽查操作规程执行,大部分案件文书制作规范、适用法律准确、定性准确、处理案件得当。

(六)对通过出让方式获得的房地产开发项目用地都依法征收了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和契税,没有发现漏征的情况。

从今年对州直县市局进行税收执法检查的情况来看,总体税收执法水平都有了很大的提高,有力地促进了税收收入的及时入库。但是,税收执法、执法管理、执法监督工作中仍然存在着诸多的问题。

(一)部分局制作的税收执法文书不规范,主要表现漏写成文日期、漏填主管领导意见、加盖印章不正确、字轨号不符合要求、文字表述不规范等。

(二)税收征管中存在执法不严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对纳税人违章行为没有定性或定性不准,处罚引用法律、法规不当、不具体,处罚力度不够,该加收滞纳金的没加收滞纳金,该罚款的没能罚款,对长期欠税户强制措施力度不够。

(三)部分县市局未按规定执行延期申报、延期缴纳税款制度。

(四)部分县市局对个体工商业户税额核定程序不完备,缺少业户自报、典型调查等程序。定期定额户对主管税务机关核定的定额有异议而提出申请的,从受理文书之日起长期拖延,迟迟不能作出定额复核意见书。

(五)部分税收管理员疏于管理、淡化责任存在漏征漏管现象。

一是在减免税管理上,没有掌握报批类减免和备案类减免的有关规定,存在政策引用错误或混淆报批类减免和备案类减免;二是存在管户不清漏征漏管现象,单项税种的税收管理台帐登记不规范,存在管理不到位的现象。

(六)在岗责体系建设上,在明确职责、分解、细化规程、岗位之间的资料传递、以及考核的方试等方面,还存在许多问题。

通过分析税收执法过程中存在问题的原因,主要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没有严格按税收执法工作规程执行,二是税收业务不熟练,三是税收执法人员的责任心不强所致。

针对税收执法检查中查出的问题,我们及时向被检查单位进行反馈,并下达税收执法检查纠正通知书,要求被检查单位认真进行整改,对主管领导及执法过错人员按照规定进行责任追究,并要求被检查单位在10日内将整改追究情况上报州局。

劳动监察执法报告篇八

根据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执法证件审核注册的通知》(沁政办函〔2009〕59号)要求,我局对审计执法情况认真进行了审查,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我单位共有行政执法主体1个,即沁县审计局;依法受委托行使行政执法权的单位1个,即沁县经济责任审计中心。单位编制数23名,实有22名,其中行政人员12名,工勤人员1名,事业人员9名。现持行政执法证件的人员有16名,持行政执法监督证的人员有4名,2名新进人员(局长、新录用公务员)还未办理执法证件。2009年,单位人员工作岗位没有变动,在职务方面,有1人由科员升任副主任科员。

索7起,涉案人员9人,涉案金额48万元,所移送的涉案人员均已受到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各项审计工作任务。

二0一0年一月六日。

劳动监察执法报告篇九

我所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工作作为开展转变行政执法作风,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内容。由主管领导和全体检查人员召开了专门的工作会议,成立了行政执法领导小组及工作机构,明确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工作的重要意义,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具体工作落实到责任人。各检查人员之间密切配合,及时协调,妥善处理,认真研究工作措施,确保了物价检查所的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工作顺利进行。

为确保依法行政、公正执法,我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针对人员职责,制定了《渑池县物价检查所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制度》、《渑池县物价检查所行政执法错案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明确了我所价格监督检查人员的行政权限、范围等执法职能,从完善执法责任制、制度落实等方面对依法行政各项任务进行了全面分解细化,并做了具体的要求,以提高行政效率,规范执法行为。

我所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单位规章,依法行使行政检查权和处罚权。20xx年以来,我所行政处罚立案10起,结案6起。在执法过程中,无乱收费、乱罚款、吃拿卡要等现象,无重大违法违纪案件和重大问题发生。

1、不断规范行政处罚行为,提高行政效能,切实优化发展环境。在行政执法行政处罚过程中,严格按照行政处罚程序出具执法身份证件,提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并按要求调查、收集有关证据、制作、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河南省发展改革价格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试行)》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对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制定了科学的、具体的行政处罚裁量阶次、行政处罚标准和适用规则;在执法过程中,严格执行该基准制度,处罚得当,不因当事人申辩而加重处罚,从而保证了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了我县价格行政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

通过自查自纠,我所在行政处罚行为上还存在一些问题。对个别案件在办理过程中记录不规范,表述不确切;今后,我们将一如既往地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狠抓规范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落实和考评工作,强化对执法人员的培训,进一步提高我所依法行政、依法监督、依法管理水平,推进行政执法工作再上新台阶。规范行政处罚行为,切实优化发展环境。

二〇xx年七月八日。

劳动监察执法报告篇十

为加大航道行政执法的影响力,我执法大队精心组织、细心策划了多样式的宣传方式方法。对执法人员进行分组、分片区的负责制。对辖区的水上运输公司、船舶修造厂、码头及其他临河建筑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了上门到户的宣传和发放宣传资料。到达了预期的效果。四、执法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及整改。

通过近几个月来的航道行政执法工作,我们深深地感到各级领导支持是基础,各级领导重视是关键,加强舆论宣传是环境,强化监督管理是根本,争取各方配合是保证。

虽然在航道行政执法工作中,我们做了许多工作,但仍存在着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一是执法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有待于整体推进和提高,加强队伍建设,组织执法人员专业知识培训。二是在行政执法工作中,对于合理定岗、定员、明确规定个人岗位的职责权限、各种标准、办理程序和制度有待提高;三是存在公正执法的外部干扰因素有很多。四是执法大队经费紧张,现有的执法装备不能适应工作的需要。

劳动监察执法报告篇十一

根据市建委关于行政执法责任制自查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加强对市建设系统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防止和纠正违法违规行为或不适当的行政行为,我公司认真开展了行政执法责任制自查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我公司行政执法工作的领导小组,由总公司主要负责人担任小组的组长,班子其他成员和监察队负责人以及总公司法规科负责人为成员,并且根据执法人员的变动情况及时制定相应的工作措施和学习方案。采取多种形式对执法人员进行法律知识的培训,年终评优时对在执法过程中出现的违反规定的人员,一律取消评优资格。

我公司共持有《行政执法证》人员10名,其中专科及以上学历8名、中专学历2名,所有的执法人员在进入执法岗位前在市建校均进行了全方位的法律知识的培训和行政相关方法知识的学习,在检查驾驶员、乘务员的工作情况以及上车查验车票时均持证上岗,使用文明用语,执法人员仪容整洁、举止规范、语言文明,在我公司所规定的工作范围内,严格执法,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对违纪人员的处罚由每月的.《监察简报》予以曝光,并按照相应的规定来进行处罚,并明确规定每月的罚款由企管科在每月拨付职工工资时,由总公司予以扣除,罚款单一式五份,分管领导一份、稽查科一份、企管科一份、分公司2份,并在分公司的厂务公开栏中予以张贴。

结合我公司的工作特点和工作要求,我们采取了不定期检查与日常检查相结合的工作方法,最大限度地维护总公司利益不受侵害,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地执法组织机制,同时制定了详细的执法工作方案。总公司分管领导也不定期检查执法人员的执法情况,采取督促和自查的方式,进一步提高业务能力、完善工作机制,促进行政执法工作健康发展。

我公司行政执法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严格规范了执法行为,积极主动地整治驾乘人员、乘客的各种违反规定的行为,对于不法商贩侵占我公司城区内站牌、站棚进行非法经营的行为,进行了有效的制止和清理,切实为广大市民提供一个整洁、安全、舒适的侯车环境;进一步加强了对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的教育和培训,落实岗位工作制,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水平。但是在执法的工作中也存在一些不足,如在查验车票时有些乘客不理解、不支持,唠叨急躁的乘客较多,感觉自己很没面子,“又不是没有买票,不买票能坐车吗”的气话随口而出,这时我们的个别稽查人员易出现急躁、不耐烦的情绪。

今后在执法过程中,一定要在加强学习和培训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执法监督的检查工作,规范执法行为、创新工作方法,耐心解释、文明执法、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提高执法水平、为民服务、促进枣庄公交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劳动监察执法报告篇十二

我局行政执法工作近年来在上级主管部门的直接领导下,认真贯彻实施国务院《全面推行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基本方略,按照《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考核办法》的要求,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促进依法行政,努力推进“法治机关,服务机关,责任机关,效能机关”的建设。按照市局《关于开展20xx年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我局此项工作的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劳动监察执法报告篇十三

关于对行政处罚行为实施监督检查自查自纠情况汇报

县法制办、县纪委监察局:

按照《关于对行政处罚行为实施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局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省政府《关于建立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的指导意见》和《河北省行政处罚案卷标准(试行)》等法律文件,对本单位行政执法及文件档案管理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依法行政工作领导机制,成立以局长任组长的依法 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对局各职能科室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考评,根据工作需要先后召开局务会议,听取各科室执法情况汇报、部署安全生产执法工作,局长作为第一责任人严格执行相关规定,认真开展执法检查。

二、依法定责,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类等和工作职责,落实了行政执法的责任,保证了我局和各职能科室不越权、不跨位。为确保行政执法责任制得到有效落实,在加强对本局各职能科室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情况监督考核的基础上,将执法监察人员行政执法情况纳入本部门工作目标管理和公务员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奖优罚劣,安监干部依法行政、公正执法的自觉性进一步增强。

三、夯实基础,规范行政执法活动

我局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严格履行安全生产 法定职责,依法行使行政审批权、核准权、审查权、检查权和处罚权。遵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罚适当、程序合法”的原则,严格按照执法程序和执法文书的要求执行。2011年以来,我局共实施行政处罚案件5起,结案3起。在执法过程中,无消极执法现象和自行设定行政处罚、收费、集资和行政许可以及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现象,几年来也无重大违法违纪案件和重大问题发生。

四、规范行政处罚行为,切实优化发展环境

根据县法制办、纪委监察局的要求,我局从以下几个方面,不断规范行政处罚行为,提高行政效能,切实优化发展环境。

实施行政处罚。按照《河北省行政执法证件和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证件管理办法》,我局24人经考试合格取得了行政执法证,并已向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备案。

2、在行政处罚依据中,本单位行政执法主体在现行有效的《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下给予行政处罚行为、种类和幅度单位实施处罚,不存在超越职权、巧立名目实施处罚问题。同时,充分利用电视、电台、报纸、网络等传媒,实行执法标准、执法程序和执法结果向社会公开,设立了举报投诉电话,接受群众来信来访。

3、在行政执法行政处罚过程中,严格按照行政处罚程序出具执法身份证件,提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并按要求调查、收集有关证据、制作、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在行政处罚罚缴分离制度的执行情况中,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与中国农业银行签署代收协议设立专门帐户,并出具财政部门同意执法的罚款依据,严格做到了罚缴分离。

权益。

5、在行政执法中,我局注重行政处罚实效,有效地遏制了企业的违法行为,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企业责令其限期整改并进行复查,最终消灭事故隐患。

通过自查自纠,我局在行政处罚行为上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个别案件在办理过程中记录不规范,表述不确切; 二是在执法过程中重服务轻处罚现象存在,处罚力度相对较弱。

今后,我们将一如既往地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狠抓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落实和考评工作,强化对安监人员的培训,进一步提高我局依法行政、依法监督、依法管理水平,推进行政执法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建设和谐平泉,全面实现“十二五”规划目标提供有力保障。

劳动监察执法报告篇十四

天城县关于20xx年度开展行政执法的情况报告县委办:根据《xxx天城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天城县20xx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主要任务分解〉的通知》(弥办发〔20xx〕30号)精神,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研究部署了全县20xx年度开展执法监督检查工作。通过各执法单位开展自检自查写出自查报告和抽查等方式,对全县综合行政执法进行了全面的监督检查。

现将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对一年来行政执法工作的总体评价实行依法治国,是我国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也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依法行政是从严治政,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政府的根本要求,是现代行政管理的重要方式。

天城县委、政府高度重视依法治县和依法行政工作,从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保障我县经济建设和各项事业健康、持续发展的高度来认识,把依法行政落实到各个环节,转变思想观念,转变政府职能,转变工作方式,自觉遵守市场经济规律,在行政执法中做到执法权限法定化、执法责任明晰化、执法程序公开化、执法行为规范化,确保市场的有序运行和公正竞争。特别是通过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和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促进了政府职能的转变,为全县经济发展和社会各项事业进步创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

正是由于有了这样好的法制环境,使天城县委、政府近年来能集中精力,加快了产业结构调整和市政、交通、能源等基础设施建设步伐,保持了全县经济快速、健康地发展,形成了经济繁荣、x稳定、民族团结的良好局面。

二、检查情况对各执法主体重点检查的内容:行政许可事项的清理及行政许可的规定公布、乱处罚、违反程序处罚的情况;该受理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不受理的情况;规范性文件事前审查和事后备案等情况;行政执法主体及其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活动是否做到实体、程度合法,执法文书填写是否规范,案件立卷归档是否规范,是否符合要求;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情况。通过检查,全县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工作开展得较好,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一)关于行政许可法的执行情况。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

自《行政许可法》颁布以来,我县认真组织学习,进行了广泛的宣传、积极贯彻执行,并制定、建立、健全了相关的配套制度。

1、加大学习宣传力度,熟悉掌握行政许可法。6月11日县人民政府对全县行政机关副科级(实职)以上4000余名干部进行了行政许可法基础知识培训,特邀省xxx主任祁希元对行政许可法的相关内容作了专题讲授,培训取得了良好效果。

县清理办公室抽调工作人员到部门开展行政许可法知识讲座2次,参加讲座200余人次。6月28日,组织了全县各部门各乡镇共62名负责人参加了中央、省、州《行政许可法》学习贯彻电视电话会议。

各乡镇、各单位采取办培训班、搞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对实施行政许可人员普遍轮训,共计培训5000余人次。在全县公务员中组织了行政许可法知识考试2次,使每位从事行政许可工作的人员能够准确把握、正确运用行政许可法的各项规定,提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水平。

8月6日,县人民政府又在全县举办《行政许可法》知识竞赛,再次掀起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高潮。

2、认真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一是认真组织对县人民政府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进行清理。

3月29日,县清理领导小组清理了1980年-20xx年以来,县人民政府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所下发的文件3866件,清理出属于规范性文件的239件。从239件规范性文件中清理出具有行政许可事项特征的文件67件,进一步清理出属于县人行政执法人员的综合法律知识教育培训,努力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和执法水平。

劳动监察执法报告篇十五

按照以人为本的指导思想,强化执法教育培训。近几个月来把培养思想正、作风硬、业务精、纪律严的执法队伍建设作为第一要务,提高执法人员的整体素质,确保规范执法。根据我大队执法人员实际情况,对人员的文化水平和政策法规水平相对较低,执法经验不足,执法能力需要提高等实际情况,防止执法过错的发生。通过学习,执法人员的文化知识水平,政策、法规水平、执法人员的素质能力逐步得到了提高,更好地运用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执法。

劳动监察执法报告篇十六

同志们:

县政府决定召开本次全县农村低保工作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农村低保会议精神,抢抓机遇,扎实工作,全面推进我县农村低保工作,着力改善民生问题,保障贫困群众的基本生活。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近年来,随着全县经济社会的发展和财力的增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民生问题,通过一系列的便民、利民的惠民政策,强力推进扶贫攻坚,不断加强社会救助,贫困群众的生产、生活状况有了明显改善。但由于全县农村贫困面大,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相对滞后,地方财力拮据,农村社会保障水平十分有限,与群众的愿望、与和谐社会的要求差距较大。因此,抢抓中省政策机遇,做好农村低保工作,切实保障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显得更为紧迫和重要。

(一)做好农村低保工作是构建和谐汉阴的重要基础。坚持以人为本和科学发展写进了党章,把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作为全党、全国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快经济社会发展,更加关注民生民利,更加注重公平正义,努力促进社会和谐成为新形势下政府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和谐社会的显著特征是公平正义、安定有序。只有帮助贫困人口稳定解决基本生活问题,进而实现脱贫致富,缓解发展差距,才能有效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做好农村低保工作,有助于改善农村弱势群体和贫困群众的生活状况,稳定解决农村贫困人口温饱问题,缓和社会矛盾,为构建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做好农村低保工作是坚持以人为本、维护社会公平的具体体现。坚持以人为本,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各级政府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坚持以人为本首先要维护每个人的生存权。如果贫困群众吃不饱、穿不暖,基本生活无法保障,就不是真正的以人为本,社会公平也难以体现。在社会各阶层中,农民生活最苦,生存环境最差,理应给予他们更多的关怀和照顾。农村低保实际上就是农村困难群众的一条“生命保障线”,政府通过必要的救助,保障农村贫困群众衣食无忧,可以让农村困难居民从此和城镇困难居民“同享一片蓝天”,让他们平等地享受到改革和发展的成果。实施农村低保既是广大农民群众的迫切需求,更是各级政府的当务之急。各乡镇各有关部门有义务、有责任切实做好农村低保工作,切实解决好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

(三)做好农村低保工作是我县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客观要求。我县自然条件差,历史欠账大,贫困面还比较宽。目前,全县未脱贫人口还有5万人,五保对象3500人,年人均纯收入在693元以下的还有2.7万人,他们的生活还相当困难,加之我县自然灾害频发,每年因各种灾害需要救助的人很多,救助对象多,且居住分散,保障资金发放难度大。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就必须率先解决贫困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实施农村低保制度,对因病、残疾、年老体弱等原因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给予稳定的生活救济,保障农民群众逐步过上宽裕的生活,既有利于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又有利于农村社会稳定。因此,各乡镇各有关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实施农村低保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当前农村工作中的一项重要任务,下定决心,加大投入,扎实推进。要通过深入细致的工作,规范程序,公正办事,尽力让最需要保障的人都能享受到低保政策的阳光。

全县实施农村低保制度,是一项十分复杂艰巨的任务,省市要求在今年年底前实现全覆盖的目标,保障资金从10月1日起按季度发放到农村贫困群众手中。时间紧,任务重,各乡镇各有关部门一定要按照这次会议的统一部署,高度重视此项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全力推进,确保农村低保制度全面实施。

(一)科学制定标准,实行分类施保。科学合理制定农村低保标准是实施农村低保的重要依据。如果标准过高,财政难以承受,也容易使一部分人产生依赖思想。如果标准过低,不能保障群众的基本生活,低保制度就达不到保障效果。按照农村低保标准不低于国家公布的温饱线(即年人均纯收入693元)的要求。根据我县农村居民吃饭、穿衣、医疗、上学,适当考虑用电、燃料、通讯等费用的实际,县上确定今明两年我县农村最低保障标准不低于693元,补差标准年人均补助不低于300元。根据前期摸底测算,全县总的保障人数应控制在农业总人口的10%以内。由于川道、浅山、中山、后高山等不同的自然条件,农民人均收入差别较大,享受农村低保的人口比例应有所区别。我们确定川道的平梁、城关、涧池、永宁、蒲溪乡镇控制在总农业人口的9%以内;浅山的观音河、龙垭、铁佛寺、田禾、漩涡、汉阳控制在总农业人口的10%以内;后高山的酒店、双河口、铜钱、石条街、上七、双坪控制在总农业人口的12%以内。同样在温饱线以下,农村贫困居民的实际贫困程度差异很大,为此,我们在执行中一定要分类施保。对痴呆傻残等民政救济对象要予以重点保障,补差标准相对要高;对生存环境恶劣或因其他原因致使生活暂时难以维系的一般贫困户也要纳入保障范围,但补差标准应该偏低一些。已享受农保五保待遇的不纳入农村低保范围。分档补差一定要简便易行,不可太多太细,难以操作。

(二)合理确定对象,务求应保尽保。保障对象的界定是低保工作的核心。农村低保对象的确定要求以家庭收入为依据,但是实际上家庭收入的核算很难操作。农村贫困居民量大面广居住分散,派干部逐家逐户计算家庭收入不太现实。农村家庭收入结构比较复杂,即就是核算出了家庭收入,其准确性和可靠性也很难把握。为客观真实反映家庭收入情况,合理确定农村低保对象必须把握以下环节。首先要依靠群众。村民民主评议要把握好参与人员范围,人员过多,人多嘴杂意见难以集中,人员过少,评议结果很难保证准确、公允。因此,村民民主评议要由村干部及党员代表、村民代表共同参与,人员7—9人为宜。决不可能搞村干部等少数人说了算。其次要正确对待本人申请。农村低保原则上要求户主本人申请。实际上,农村好多智障、残疾群众,他们是最穷、最需要帮助的'人,对他们来说书面申请有困难。如果单以本人未申请就不纳入保障,势必造成最需要帮助的人得不到帮助,这就违背了农村低保制度的初衷。因此,对无申请能力的,村委会要代为申请,乡镇民政所对这类情况一定要底子清、情况明,确保既不漏人又不出现冒名顶替。第三要严格审批公示。村民评议出的结果一定要张榜公示,公示有异议的要入户核实家庭收入。公示无异议的由村委会盖章和村民评议小组全体成员签字后上报乡镇政府。在整个过程中,都要接受群众监督,坚持“申请低保必过群众关”,既要防止人情低保,又不能漏掉最需要保障的人,做到应保尽保。

(三)落实配套资金,规范资金管理。做好资金保障和管理,是建立农村低保制度的关键。一要稳定资金来源。农村低保所需资金由中省市县财政分级负担。为确保农村低保有稳定的资金来源,省上要求,市县财政必须分别按上年可用财力的1%安排农村低保资金,这是一条刚性政策规定,县财政、民政部门要加大协作力度,严格按省上规定将配套资金筹措到位。二要规范资金管理。县财政部门要按照下一年度的资金需求,足额安排好农村低保资金预算,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凡按预算列入低保专户的资金不准挪作他用。要完善资金管理和监督机制,定期或不定期开展专项检查,规范资金运作程序,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保障资金安全运行。三要实行社会化发放。要严格规范低保资金发放,由民政部门将农村低保登记审批名册和拨款报告提供给财政部门。经复核后,由财政部门将低保资金直接拨给农村信用社,实行社会化发放,确保资金按季度足额发放到户。农村信用社要积极为农村低保户提供及时、周到、便捷的服务,通过开设代理网点、增设低保专门窗口等办法,确保低保资金方便、快捷地发放到低保户手中。低保户领取保障金原则上不准代领,对确因年老体弱、智障、残疾的对象,可由乡镇民政所委托村委会代领。

(四)健全工作制度,实行动态管理。农村低保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情况复杂,社会关注度高。只有加强规范管理,严格申请、审核、审批程序,才能确保这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真正把实事办好、好事办实。各乡镇要积极适应低保工作需要,严格执行《汉阴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办法》,确保低保工作有规可依、有章可循,操作办法要简捷,具体制度设计要周全。在操作程序上都要有责任人、有档案记录。要坚持阳光操作,做到审批政策、申请对象、低保标准、救助水平四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各乡镇要通过摸底调查准确掌握农村困难家庭基本情况,并分类排队、登记造册,建立贫困家庭档案,录入电脑,实行信息化管理。在对象管理上,要分类实行动态管理,对孤寡呆残的保障对象,其家庭成员收入变化不大,只需随时掌握增减员情况,实行长期保障,可两年审核一次;对于一般保障对象实行半年审核一次。经核实其家庭人均年收入超过农村低保标准的应及时停止保障。切实做到“低保对象有进有出,补助资金有升有降”。

农村低保工作,直接关系到贫困群众的生存权,意义重大,必须要落到实处、见到成效。各乡镇各有关部门一定要树立责任意识,倾注精力,精心策划,周密安排,狠抓落实。

一要强化政策宣传。农村困难群众大都居住分散,交通不便,信息不灵,这给开展农村低保工作带来了一定的难度。宣传、广视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农村低保的各项政策,真正让农村低保这一惠民政策进村入户、深入民心。各乡镇和民政部门要结合实际,通过印发宣传单、选派联络员、召开村民会议、办黑板报、宣传栏等形式,用浅显易懂的语言,宣传低保政策、条件和程序,把低保政策宣传到千家万户,真正让农村广大群众熟悉政策,了解政策,积极参与。

二要夯实工作责任。建立农村低保制度,维护和保障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各乡镇长既是农村低保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更是农村广大困难群众的代言人,务必要把这件实事抓紧抓好、抓出成效。各相关部门要通力合作,共同做好相关工作。民政部门要加强指导、精心组织,将全面实施农村低保制度作为当前民政工作的首要任务,下大力气抓紧抓好。财政部门要抓好资金落实,及时足额落实农村低保资金。监察部门要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农村低保公平、公正实施。审计部门要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扶贫、农业、统计等部门要主动配合民政部门,准确提供农村贫困户扶贫档案和资料,做好保障对象的核查工作,协助做好保障对象和家庭收入的核定工作。要教育各级干部特别是乡、村干部认识到农村低保是一种义务和责任,要把实施农村低保作为广施爱心的具体行动,带着对贫困群众的真挚感情做好农村低保各项工作。对象确定要公平、公正,分档补助要注重实际,工作程序要简单快捷、方便群众。

三要完善工作机制。农村低保工作由乡镇、村两级来具体组织实施。各乡镇要充分考虑工作需要,进一步整合人力资源,建立强有力的农村低保工作班子。民政部门和各乡镇都要配备专职工作人员,指导各村委会组建低保评议小组,指定专人管理,构建起规范的管理平台。要加强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人员素质和服务能力。同时,要切实保障必要的工作经费,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四要加强监督检查。农村低保金是贫困农民的“救命钱”,必须不折不扣地用在最需要救助的困难群众身上。领导干部要带头深入基层检查督导,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监察、审计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发现优亲厚友和人情低保等现象要及时予以纠正,对工作人员参与套取低保资金的一定要从严查处。民政部门要加强业务检查,确保农村低保工作流程正确、措施到位、进展顺利。要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公布监督电话,尽力为群众政策咨询、来信来访和监督举报提供方便。

同志们,做好农村低保工作意义深远,责任重大。希望大家带着对困难群众的深厚感情,尽职尽责,扎实工作,把党和政府对农村困难群众的关心落到实处,帮助困难群众切实解决基本生活问题,为构建和谐汉阴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劳动监察执法报告篇十七

我大队执法主体合法,具备执法资格,并在法定职权内或委托执法范围内执法。无一起超越法定职权或受委托范围外的执法现象发生。大队还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规定,杜绝了截留、挪用等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所有行政收费项目和数额严格按照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物价局、云南省交通厅关于下发公路路产损失赔偿费、清理费、占用公路路产费收取标准的通知及云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滇价费思孟证[]第045013号)核定的标准执行。各类执法案卷档案按照统一格式制作,制作规范,一案一档,整理归档及时,案卷装订整齐。

劳动监察执法报告篇十八

我局在路政执法工作中求真务实、与时俱进,路政队伍的精神风貌和工作作风明显转变,是一支群众信的过,战斗力强的执法队伍。

具体来说,主要体现在三方面:

我局路政大队贯彻落实赣府厅字[]51号和九监字[]3号文件精神,从转变管理理念和工作作风,强化服务意识和服务职能,履行法定职责,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强化责任意识入手,狠抓队伍建设和公路“三乱”的整治,抓岗位培训,今年上半年我们参加了市局路政处举办的在岗路政人员参加的法律法规培训。

抓好路政执法责任的.分解工作,落实路政员定路段、定人员、定职责、定目标及包线、包片、包段、包块的“四定”、“四包”责任制。将路政执法事项和责任分解落实到各执法岗位,做到责权明确。推行政务公开,落实交通行政执法错案追究制度,评议考核制等七项工作制度。对执法过错及时调查、依法追究责任,使权力与利益脱钩,权力与责任挂钩。特别是在路政员中实行禁酒令,禁止工作日喝酒;并要求路政执法人员与单位签订倡廉承诺书。为保证执法责任得以落实,执法行为更为规范。我们强化了评议考核,在分析总结近几年开展评议考核工作基础上,对考核内容、进一步完善了标准,考核方式得到进一步更新。极大提高了人员工作积极性和责任心。今年-10月份共查处路政案件9起,依法收取赔(补)偿费达3.6万元,全部按“收支两条线”规定,纳入专户储存。

为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队伍的整体战斗力,我们积极在队伍中开展“理想信念教育、法制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有力提高了路政队伍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的能力和水平,从根本上杜绝了公路“三乱”行为。尤其是路政以南丰路政为榜样,爱岗敬业、恪尽职守、文明执法、热情服务,积极实践“有困难找路政”社会承诺,倡导“换位思考”,向社会开展“假如我是司机”、“假如我是违章者”换位扶助活动,不断推出上门服务,现埸办公的便民措施。路政大队继续推广许可审批及事故处理制度,加强执法力度,提高办事效率,路政处罚努力做到“三个缩减30%”,一步加大联合力度切实维护路产路权,营造良好的畅通公路环境。路政大队在扶危解困、做好人好事的事迹多次赢得社会各界广泛赞誉,并获得国家、省、市、县授予的多项荣誉,路政大队获省级‘青年文明号’这一光荣称号。我们将戒骄戒躁,自我加压,一如既往地为公路事业,为德安经济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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