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总结(精选1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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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总结(精选19篇)
时间:2023-11-04 15:50:07     小编:ZS文王

总结是对过去一段时间的工作、学习、生活等进行归纳和总结的一种方式。写总结需要客观公正地评价自己的优缺点和成绩。总结是对过去一段时间内的经验和收获的总结和概括。在写总结时,我们要全面客观地概括自己的表现和经验。以下是一些总结的写作要点和技巧,希望能给大家一些灵感。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总结篇一

(施工单位名称)作为(建设工程名称)的.消防施工单位,对本建设工程消防质量承诺履行以下职责:

一、工程设计图纸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审核合格,不擅自施工;

八、工程竣工后,督促建设单位及时申报验收,积极配合建设单位作好建设工程的消防验收工作,项目经理必须参加消防验收。对于消防验收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未经消防验收合格,不得交工。

如未能履行以上消防安全职责,将依据《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和《建筑法》的有关规定接受处罚。造成危害后果的,依据《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规定,除依法接受行政处罚或者追究刑事责任外,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xxx。

20xx年xx月xx日。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总结篇二

20xx年1月18日,天心区消防救援大队在“五江广场”项目部进行了现场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活动。工地项目经理、总监及建筑工人130余名参加了此次培训活动。

培训过程中,天心区消防救援大队宣讲员主要围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结合典型火灾案例,用通俗易懂的语言重点针对施工工地火灾预防常识及火灾发生时的注意事项,讲解了日常的消防安全基本常识,基本的发生火灾后如何报火警,灭火器的使用及如何扑救初期火灾,火灾状态下如何逃生自救及组织人员疏散等消防常识,同时,发放消防宣传书籍和拉画笔、手提袋等特色宣传品,发动参训人员当一次消防志愿者,与家人共同学习消防知识。随后,组织参加培训人员现场使用灭火器、消防水枪等器材进行疏散逃生暨灭火实操演练。

通过此次消防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参训人员消防安全意识,丰富了建筑员工的自防、自救、逃生的安全知识,为做好在建工地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下一步,天心区消防救援大队将持续加大培训力度,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培训工作,营造天心区消防安全全面稳定的社会氛围,为“智慧天心,融城核心”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总结篇三

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建筑施工安全不可忽视。现将我公司xx年下半年度建筑安全工作总结:

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另一方面,以建筑施工现场监管为要务,全面落实各项规范的实施。对全区建筑施工工作实现了全方位、多角度的监管。

传教育工作至关重要。一方面,督促各施工单位落实责任,制度上墙;另一方面,切实将安全生产教育活动纳入常态监管,确保每一个施工人员都接受细致认真的消防安全教育,全面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营造“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浓厚气氛。

1、督促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留置临时消防车道,并保证其畅通。

2、要求施工现场必须配备消防器材,做到布局,选型合理。

3、要求施工现场保证足够的水源,能够保证在火灾延续时间内用水量要求。

4、严格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管理,要求安装电气设备和进行电、气焊作业人员必须具有相应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5、加强现场材料管理,施工现场使用的安,密目式安,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不得使用易燃、可燃材料。

6、要求施工单位建立健全临时用电管理制度,加强临时用电施工管理,严格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规范。

7、要求施工单位加强临时宿舍和办公用房日常管理、工棚内门窗管理、单人面积等应符合消防要求。

通过这一系列的措施,我区建筑施工工作总体处于可控状态,没有发生任何安全事故。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总结篇四

根据松建设(20xx)41号关于转发丽水市住建局《关于立即开展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的紧急通知》的通知,结合我公司实际,20xx年4月初,我公司对全区在建工程开展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此次检查的重点是:

1、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项目负责人带班落实情况,专业分包企业安全责任制管理情况,尤其是外墙干挂分包企业管理情况。

2、施工现场起重机械日常维护保养及维保企业、操作、维保人员的资质资格情况,尤其是人货两用梯作业安全管理情况。

3、预防高处坠落措施落实情况脚手架搭设及使用情况,重点检查脚手架搭设及拆除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情况、搭设后检查验收情况及日常使用情况,重点是施工后期脚手架安全使用及维护管理情况。

此次共检查在建施工工地6个场次,发现隐患30条,整改隐患28条,整改率93.3%,下发安全隐患整改指令书6份,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1、安全管理:现场监管力度不够,部分工地围墙临时开口未及时复原,部分施工人员未正确使用安全帽或未带安全帽。

2、井架:部分井架基座排水不畅;卸料平台门未及时关闭;井架司机临时外出未及时对操作室上锁;卸料平台临边防护不到位;井架日常保养不及时。

3、脚手架:个别工地脚手架搭设不规范,屋面高度不够;扫地杆临时拆除未及时复原,个别楼层拉结点数量设置不够,作业层脚手片未满铺,破损安全网未及时封闭,底层安全网未拉设,临时拆除的安全网未及时复原,外架上建筑垃圾未及时清理。

4、施工用电:移动箱挂设在外架上,个别电缆线随地拉设,移动箱一箱多机,部分施工机具未接金属外壳,部分电箱电路图、标识、维修记录缺失及未跟上施工进度。

5、支模:木支撑部分立杆直径过细,垂直度不够,对接不符合规范。

6、文明施工:施工现场建筑材料堆放不整齐,安全标识牌挂不到位或缺失。

1、要求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把它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进行落实。

2、要求各施工项目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及专项方案进行实施。各施工工地认真查找隐患,制定针对性和可操做性强的措施并及时进行整改。

3、要求各施工工地加强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知识和业务培训,树立安全防范意识,提高业务能力,切实把安全生产工作做好、作实。

4、加强起重运输机械管理,未经检测和备案以及安全装置齐备的起重运输机械禁止使用,若擅自使用的,一经查实,将从重处罚,加强日常保养及使用自查。

5、加大对违法、违规、违反强制性标准行为的行处罚力度,对下发安全隐患整改指令或暂时停工的,请执法部门参与监督,并进行必要的经济处罚,对拒不整改的施工项目上报建设主管部门记入企业不良记录,并在网上进行公示。

通过此次专项整治,建筑行业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有所增强,企业对安全工作的重视有所提高,现场隐患整改成效明显。安全生产形势是动态的,必须坚持长期抓,我们将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在长效管理上下功夫,强化管理,落实责任,更新观念和创新工作方法,把建筑安全工作做得更好。总之,安全生产工作无论是现场管理还是资料管理,都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为了公司搞好安全生产工作,每天都要关注施工现场的施工进度和安全生产形势,从中查找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问题存在的原因,并对现场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原因进行分析,查找纰漏处,制定相应的管理对策,以便于更好的做好下一步的安全生产工作。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不是由一两人的努力就能换来的,必须有上级领导的支持和全体安全管理人员的共同努力才能实现,安全生产贯穿于整个施工生产过程中,只有全体人员的共同配合和有效的协商沟通才可以实现,只有全体管理人员的共同努力“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这一方针策才可以真正的实现。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总结篇五

为深入贯彻落实清明节、劳动节期间消防安全检查专项行动,进一步规范全区建筑工地消防安全管理,增强建筑工地消防安全意识,4月7日上午,开发区住建局组织在建施工工地项目经理及总监共同开展消防安全演练活动。

演习前,大家首先观看了消防警示教育宣传片,随后住建局负责人讲解了日常的消防安全基本常识,主要针对施工工地火灾预防常识、发生火灾后如何报火警、灭火器使用、如何补救初期火灾、火灾状态下如何逃生自救及组织人员疏散等消防知识进行了详细的讲解,并进行了现场示范。

此次消防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参训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丰富了自防、自救、逃生等安全知识,为做好清明节、劳动节期间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住建局将持续加大力度,深入开展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为建党100周年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氛围。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总结篇六

一、按照《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市政府84号令)及其他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管理,保障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

二、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和巡视检查制度、夜间值班制度及消防应急预案,对所有施工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进行扑救初起火灾和人员疏散的演练,做到任务明确,责任落实到人。

三、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在建设工程开工前将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措施和保卫方案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四、保证施工暂设和施工现场使用的安全网、围网和保温材料符合消防安全规范,不使用易燃或者可燃材料。

五、按照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存放、保管施工材料。

六、不在建设工程内存放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和易燃可燃材料。对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和压缩可燃气体容器等,按其性质设置专用库房分类存放。

七、施工中使用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时,制定防火安全管理措施;不在作业场所分装、调料;不在建设工程内使用液化石油气;使用后的废弃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料及时清除。

八、建立健全用火管理制度。施工作业用火时,应当经施工现场防火负责人审查批准,领取用火证后,在制定的地点、时间内作业,作业完毕经全面检查无火灾隐患后,方可离开。

九、建立健全用电管理制度,并采取防火措施。安装电气设备和进行电焊、气焊作业等,必须由经培训合格的专业技术人员操作。

十、不在建设工程内设置宿舍。在建设工程外设置宿舍的,不使用可燃材料做分隔,不使用电热器具。设置的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符合有关消防安全要求。

十一、在施工现场设置临时消防车道,并保证临时消防车道的畅通。不在临时消防车道上堆物、堆料或者挤占临时消防车道。

十二、在施工现场配置消防器材,设置临时消防给水系统,保证灵敏、有效、好用。

以上系我单位作出的保证,我单位将信守承诺,若有违反上述保证内容,我单位将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北京市消防条例》《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消防法规规定的相关法律责任。

单位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项目经理)签名: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总结篇七

俗话说,水火无情。一根燃烧的火柴,一个没有熄灭的烟头,如果我们随处乱扔,那么将会后患无穷,更有可能带来灭顶之灾。消防工作需要大家共同的关心、理解、支持和参与,只要大家群策群力,齐心协力,彻底消除火灾隐患,那么火灾就会远离我们,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将会得到有力保障。消防工作重在预防,大家应该掌握基本的防火、灭火及自救逃生常识,学会“如何防火”、“如何灭火”、“如何逃生”。防火工作做好了,火灾发生的机率就很小;火灾发生了,如果能够及时把它扑灭,火势就不会蔓延;掌握了一些基本的逃生常识,在火灾现场就能顺利逃生了。作为一个企业,在向市场要经济效益的同时,又要重视安全生产,防患于未然,这样才能实现利益和安全“双赢”。

1、施工单位应当严格遵守消防法律、法规、规章,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保障消防安全。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单位应当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2、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设置或者确定消防工作的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并确定专职或者兼职的消防管理人员;其他单位应当确定专职或者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可以确定消防工作的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和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在消防安全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的领导下开展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包括消防安全教育、培训;防火巡查、检查;安全疏散设施管理;消防(控制室)值班;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火灾隐患整改;用火、用电安全管理;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等内容。

中国新兴保信建设总公司

施工现场消防演练应急预案

4、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至少每半年要组织员工进行一次逃生自救和扑救初期火灾的演练。

5、定期对本单位的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进行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

6、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畅通。不得占用疏散通道或者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上设置影响疏散的障碍物,不得在施工期间、工作期间封闭安全出口,不得遮挡安全疏散指示标志。

7、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的,动火部门和人员应当严格按照单位的用火管理制度办理审批手续,落实现场监护人,配置足够的消防器材,并清除动火区域的易燃、可燃物。

8、施工单位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并确定巡查的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

9、消防值班人员、巡逻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岗位员工必须进行消防安全专业培训,培训率要达100%,并持证上岗。

10、不要在宿舍、加工区等场所乱接乱拉临时电线和私自使用电气设备,禁止超负荷用电。严禁在仓库内设置员工宿舍。

11、建筑单位职工要做到“三懂三会”,即懂得本岗位火灾危险性、懂得基本消防常识、懂得预防火灾的措施;会报火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疏散人员。

12、火灾发生后,要及时报警,不得不报、迟报、谎报火警,或者隐瞒火灾情况。拨打火警电话“ 119” 时,要讲清起火单位、所在地区、街道、起火部位、燃烧物质、火势大小、报警人姓名以及所使用电话的号码。报警后,应派人在路口接应,引导消防车进入火场。

13、电器或电线着火,要先切断电源,再实施灭火,否则很可能发生触电伤人事故。

中国新兴保信建设总公司

施工现场消防演练应急预案

14、穿过浓烟逃生时,要尽量使身体贴近地面,并用湿毛巾、手绢等捂住口鼻低姿前进,防止有毒烟气的危害。

17、发生火灾后,在比较低的楼层被困人员可以利用结实的绳索(如果找不到绳索,可将被褥、床单或结实的窗帘布等物撕成条,拧好成绳),拴在牢固的暖气管道、窗框或床架上,然后沿绳索缓缓下滑逃生。

18、如果被困于三楼以上,千万不要急于往下跳,可以暂时转移到楼层避难间或其他比较安全的卫生间、房间、窗边或阳台上,并采取可行的自救措施。

19、在被困房间内可用打手电筒、挥舞衣物、呼叫等方式向窗外发送求救信号,等待消防人员救援。

发生火灾,先报警还是先灭火?通常情况下,发生火灾后,报警与救火应同时进行。救火是分秒必争,早报警,消防车就会早到,把火灾扑灭在初起阶段;耽误了时间,小火就可能变成大火,小灾就会变成大灾。火灾的发展常常难以预料,有时似乎火势不大,认为自己能够扑救,但是往往因各种因素,火势会突然扩大,此时才报警,会耽搁灭火。据统计,火灾损失的大小与报警迟早有很大的关系。因此,发生火灾应牢记报警与救火同时进行。发生火灾,现场只有一个人时,应一边呼救,一边进行灭火。如果认为无能力扑灭这次火灾,就应该赶快报警,并在报警的路上边喊边跑,以便取得群众帮助。

火灾现场逃生自救:

1、火灾袭来时要迅速逃生,不要贪恋财物。

2、成员平时就要了解掌握火灾逃生的基本方法,熟悉逃生路线。

3、受到火势威胁时,要当机立断披上浸湿的衣物、等向安全出口方向冲出去。

4、穿过浓烟逃生时,要使身体贴近地面,并用湿毛巾捂住口鼻。

5、身上着火,千万不要奔跑,可就地打滚或用厚重衣物压灭火苗。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总结篇八

为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强化建筑施工消防安全管理,增强建筑施工从业人员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4月6日,麦积消防救援大队走进辖区天都佳园棚户区改造项目开展消防指导培训活动,切实增强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提升建筑工地的消防管理水平。工地安全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建筑工人等50余人参加了此次活动。

宣传培训中,大队宣传人员结合近年来典型的工地火灾案例,重点讲解了建筑工地的火灾危险性、常见火灾的起因、火灾预防措施、初期火灾的扑救方法、火场逃生自救技能和灭火器材的正确使用等知识。并强调了建筑工地中存在的一些明火源应设有专人负责,现场监护,做到人走火灭,电焊、切割人员必须经过培训,持证上岗,无论长期、短期工地,坚决杜绝乱接、乱拉电气线路现象。

宣传人员在现场对建筑工地及工人宿舍防火事项进行宣讲并组织管理人讲解消防灭火救援器材,组织培训人员亲身上阵体验灭火器扑救使用方法,有效提高了自身扑救初期火灾的能力。

通过这次对在建工地消防安全指导培训,从源头上提高了预防施工现场火灾事故能力,为落实企业主体安全生产责任、切实做好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接下来大队还将进一步加大对各建筑工地的消防知识宣传力度,拓宽消防宣传面和受训群体,切实筑牢建筑工地消防安全“防火墙”。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总结篇九

(一)消防管理组织。

成立以单位工程施工负责人为组长,以安全责任人为副组长的消防管理小组,其它成员若干人。

(二)职责与任务。

1、定期分析施工人员的思想状况,做到心中有数。

2、经常检查消防器材,以保证消防的可靠性。

3、经常检查现场的消防规定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4、定期对职工进行消防教育,提高思想认识,一旦发生灾害事故,做到召之即来,团结奋斗。

(三)义务消防队。

1、成立以单位工程施工负责人为义务消防队队长,以安全负责人为副队长,队员若干人的义务消防队。

2、义务消防队(组)应当定期进行教育训练,熟悉掌握防火、防火知识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做到能防火检查和扑救火灾。

3、单位工程设立义务消防队,由队长:队员:等人组成的保卫领导小组,由单位工程负责人任组长,负责全面领导工作。

是仓库、木工棚、办公室、成品、半成品保卫。

5、加强对外地民工的管理,摸清人员底数,掌握每个人的思想动态,及时进行教育,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非施工人员不得住在施工现场,特殊情况要经保卫工作负责人批准。

6、每月对职工进行一次治安教育,每季度召开一次治保会,定期组织保卫检查,并将会议检查整改记录存入内业资料内备查。

7、对易燃、易爆、有毒物品设专库、专管,非经单位工程负责人批准,任何人都不得动用。不按此执行,造成后果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8、施工现场必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确定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负责保卫工作。有总、分包单位的工程,实行总承包单位负责的保卫工作责任制,建立保卫工作领导小组,与分包单位签订保卫工作责任书。各分包单位应接受总承包单位的统一领导和监督检查。

9、施工现场要建立门卫和巡逻护场制度,护场守卫人员要佩带执勤标志。

10、更衣室、财会室及职工宿舍等易发案部位要指定专人管理,制定防范措施,防止发生盗窃案件。严禁赌博、酗酒、传播淫秽物品和打架斗殴。

11、锅炉房、变电室、泵房、大型机械设备及工程的关键部位和关键工序,是现场的要害部位,要制定保卫措施,确保安全。

12、做好成品保卫工作,制定具体措施;严防被盗、破坏和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

13、施工现场发生各类案件和灾害事故,要立即报告并保护好现场,配合公安机关侦破工作。

3、现场巡逻人员和门卫职责。

(1)在经理部安保组的领导下,负责现场保护,维护现场秩序,不允许无关人员进入。

(2)保卫人员要穿制服,佩执勤标志,要尽职尽责,不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3)警卫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对外来人员实行实会客登记制度,携物出门的必须持安保拉开的出门证,方可放行,进出车辆要严禁格登记。

4、消防保卫巡逻要求。

(1)保卫人员要尽职尽责,当班时,严禁睡觉、喝酒,发现问题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

(2)重点对仓库、木工棚、办公区、宿舍、成品、半成品保卫和防火防盗破坏的检查。

(3)对关键部位如变电室、泵房、大型机械设备等更要经常巡查,确保安全。

九、义务消防队员名单:

队长:游永松。

副队长:田春向。

义务消防队员:

中国新兴建设开发总公司五公司恭王府项目经理部。

2011年3月25日。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总结篇十

(1)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3)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检查制度和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4)制定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使用与储存的防火、灭火制度和措施;。

(5)按照有关规定配置消防器材;。

(6)建立并落实消防设施、设备和器材的定期检查、维修、保养制度;。

(7)建立消防档案。

建立消防安全组织,明确各级消防安全管理职责任务,是确保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的重要前提。

(1)建立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领导工作。

施工现场消防组织成员:唐海权、夏汝朝、罗善峰、向开美。

(3)成立义务消防队,负责施工现场的日常消防安全检查,消防器材维护和初期火灾扑救工作。

(4)项目经理是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同时确定一名主要领导为消防安全管理人,具体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配备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消防干部、消防主管),负责施工现场的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节、消防安全管理要求。

施工准备阶段是建设工程施工的初起阶段,主要进行“三通一平”,即通路、通水、通电、平整土地,并开始设置料场,搭建临时办公、住宿、仓库等配套设施。此阶段消防安全管理的重点主要是做好基础工作、完善基础设施,为实施有效管理打实基础。

(1)制定完善的“施工组织设计”,并将消防设施配置、消防技术措施纳入“施工组织设计”之中。

(2)制定详细的切实可行的“施工现场消防安全保卫方案(措施)”,方案中应包括:工程概况,平面布置图;消防安全领导小组,消防保卫组,义务消防队等消防组织及职责;生活办公区、料场区、施工区、冬季施工、雨季施工、消防设施等的消防管理要求;电气焊、用火用电、木工、油漆及防水作业等专项消防安全制度。

(3)在建设工程开工前将“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现场消防安全保卫方案(措施)”及相关技术资料,报送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审查,待审查合格后方可施工。

(4)明确消防安全责任,开展消防安全教育。甲、乙方及各分包单位应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施工单位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消防知识普及教育率达到100%,对电气焊工等重点工种人员的消防专项教育培训率达到100%。

1、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7、消控中心等特殊岗位要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巡查。每月对工程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应每日消防安全检查情况通知,若发现本工程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1、施工现场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1、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处理消防报警电话。

3、按时交接班,做好值班记录、设备情况、事故处理等情况的交接手续。无交接班手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4、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及时修复。

5、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内线电话,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员禁止进入值班室。

6、上班时间不准在消控中心抽烟、睡觉、看书报等,离岗应做好交接班手续。

7、发现火灾时,迅速按灭火作战预案紧急处理,并拨打119电话通知公安消防部门并报告部门主管。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查看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2)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4)各部门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门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六)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各部门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情况书面下发各部门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本工程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并由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

4、对建设方或监理方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

(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3)各部门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1)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确需动火作业时,作业单位应按规定向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申请“动火许可证”。

(2)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附近5米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作适当的安全隔离,并向保卫部借取适当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随时备用,结束作业后应即时归还,若有动用应如实报告。

(3)如在作业点就地动火施工,应按规定向主管人员申请,申请部门需派人现场监督并不定时派人巡查。离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动火作业必须保证有一人在下方专职负责随时扑灭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八)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制度。

1、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有专用的.库房,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施,仓管人员必须由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

2、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分类、分项储存。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分库存放。

3、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入库前应经检验部门检验,出入库应进行登记。

4、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与垛之间不小于一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二米。

5、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取应按安全操作规程执行,仓库工作人员应坚守岗位,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入内。

6、易燃易爆场所应根据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

1、义务消防员应在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领导下开展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各项技术考核应达到规定的指标。

2、要结合对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维护检查,有计划地对每个义务消防员进行轮训,使每个人都具有实际操作技能。

3、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4、每年举行一次防火、灭火知识考核,考核优秀给予表彰。

5、不断总结经验,提高防火灭火自救能力。

(十)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1、制定符合本工程实际情况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2、组织全员学习和熟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3、每次组织预案演练前应精心开会部署,明确分工。

4、应按制定的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

5、演练结束后应召开讲评会,认真总结预案演练的情况,发现不足之处应及时修改和完善预案。

1、应按规定正确安装、使用电器设备,相关人员必须经必要的培训,获得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书方可操作。各类设备均需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合格证明并经维修部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电气设备应由持证人员定期进行检查。

2、电器设备负荷应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接头牢固,绝缘良好,保险装置合格、正常并具备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应严格按照电气施工要求测试。

3、各类线路均应以套管加以隔绝,特殊情况下,亦应使用绝缘良好的铅皮或胶皮电缆线。各类电气设备及线路均应定期检修,随时排除因绝缘损坏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隐患。

4、未经批准,严禁擅自加长电线。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安全小组、维修部人员检查加长电线是否仅供紧急使用、外壳是否完好、是否有维修部人员检测后投入使用。

5、电器设备、开关箱线路附近按照本工程标准划定黄色区域,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检查、排除隐患。

6、设备用毕应切断电源。未经试验正式通电的设备,安装、维修人员离开现场时应切断电源。

7、除已采取防范措施的部门外,工作场所内严禁使用明火。

8、使用明火的部门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离人、人离火灭。

9、场所内严禁吸烟并张贴禁烟标识,每一位员工均有义务提醒其他人员共同遵守公共场所禁烟的规定。

1、对消防安全工作作出成绩的,予以通报表扬或物质奖励。

2、对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责任人,将依据所造成后果的严重性予以不同的处理,除已达到依照国家《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或已够追究刑事责任的事故责任人将依法移送国家有关部门处理外,根据本工程的规定,对下列行为予以处罚:。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损失情况与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口头告诫:。

a、使用易燃危险品未严格按照操作程序进行或保管不当而造成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b、在禁烟场所吸烟或处置烟头不当而引起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c、未及时清理区域内易燃物品,而造成火灾隐患的;。

d、未经批准,违规使用加长电线、用电未使用安全保险装置的或擅自增加小负荷电器的;。

e、谎报火警;。

f、未经批准,玩弄消防设施、器材,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g、对安全小组提出的消防隐患未予以及时整改而无法说明原因的部门管理人员;。

h、阻塞消防通道、遮挡安全指示标志等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和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通报批评:。

a、擅自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

b、擅自挪用消防设施、器材的位置或改为它用的;。

c、违反安全管理和操作规程、擅离职守从而导致火警、火灾损失轻微的;。

d、强迫其他员工违规操作的管理人员;。

e、发现火警,未及时依照紧急情况处理程序处理的;。

f、对安全小组的检查未予以配合、拒绝整改的管理人员。

(3)对任何事故隐瞒事实,不处理、不追究的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予以解聘。

(4)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导致事故发生(损失轻微的),但能主动坦白并积极协助相关部门处理事故、挽回损失的肇事者或责任人可视情况予以减轻或免予处罚。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总结篇十一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消防条例和各级人民政府消防安全规定,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切实做好防范工作,杜绝重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2、建立健全消防领导组织,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确定防火重点及部位,成立义务消防小组,按现场实际情况划分区域,配备足够消防器材,指定负责人,实行挂牌负责制。

3、加强防火安全宣传教育,普及消防知识,发动和依靠群众自觉遵守防火制度,落实消防措施,把火灾消灭在萌芽状态。

4、按照项目法施工规定,实行经理责任制,项目经理要做好一个施工现场多家队伍施工的.协调工作。对土建、安装、装饰三方的交叉作业事先要对各方负责人进行防火交底坚决做到没有安全防护措施,不得动用易燃、易爆物品及有关器具。安装和高级装饰人员进行工作必须携带小型灭火器。

5、施工现场制定消防安全工作奖罚制度,做得好的单位,对单位负责人给予一定的表彰及物质奖励,不重视的单位,对单位负责人给予经济处罚。并且与经济利益、评职称、升职挂钩。

6、为实行规范化要求,各防火部位要明确消防责任人,全面实行挂牌负责制,各防火区域要悬挂醒目的禁火标志,提示大家自觉防火。

7、义务消防人员,每年要进行一次消防知识培训,掌握消防技能,熟悉灭火器性能,经常对消防器材进行检修,保证性能良好。

8、高层建筑必须有充足的消防水源,应有动火审批手续和动火监护措施。

9、对于违犯消防安全管理标准行为的,依据消防、宿舍内严禁乱拉电线,严禁使用电炉,碘钨灯,功率超过200w灯具,宿舍应做到人走灯息,禁止长明灯、长流水现象。

13、施工现场总平面图标明消防器材和消防水位置及防火重点部位和目标。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总结篇十二

严格遵照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技术措施规定的有关安全措施组织施工。建立、健全各级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责任落实到人。

坚持新进工地队伍的安全教育制度;工区安全员要经常检查工区(作业队),认真做好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书面交底工作,交底人和被交底人双方签字画押。

大型施工设备进场检验、安装和日常操作要严格加以控制与监督,设备性能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一律不准使用。

在主要施工部位、作业点、危险区、主要通道口都必须设置有安全警示牌或安全警告牌,设置后拍照存档。防护设施的变动必须经安全部门与项目安全员的批准,变动后要有相应的防护措施,作业后完全恢复,书面资料由安全员保管。

坚持工区及现场管理人员安全巡查制度,施工现场周围的围护设置要有专人负责。强化安全监督检查,工区安全员认真做好施工安全日记。坚持作业队(班组)的安全检查考评;对作业队(班组)的安全活动制定考核措施。

坚持对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检测和设置监护,特种人员必须经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操作证必须按期年审,不得超期使用。

施工现场必须配备足够的消防灭火设施及器材。

做好安全工作的纠正、预防和调整工作。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例会。

施工现场必须有“五牌一图”:即桥梁施工牌;安全操作规程牌;现场安全纪律牌;孔桩施工标识牌;工地主要管理人员名单牌;施工总平面图。图牌应规格统一,字迹端正,表示明确。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总结篇十三

2有动火作业的临时建筑、易燃易爆及可燃物库房和发电机房、变配电房的门应向外开启,且房门净宽不应小于0.9m。

3房间分隔为可燃材料时,应每隔30m用不燃材料设防火分隔。

4过道应采用不燃材料制作安装,过道宽度不应小于1.1m。

5楼梯采用不燃材料制作,宽度不小于过道宽度。

——选自《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总结篇十四

(5)。

《消防法》、《北京市消防条例》及有关部门颁发的消防规定、规程办法,服从行业管理,接受有关单位及保信公司的监督检查,经甲乙双方同意特签订此协议。

一、协议双方:

单位名称(单位工程总承包方):中国新兴保信建设总公司公司项目部,以下简称甲方。

分项工程承包方(建设单位分包给乙方的分项工程或总承包方转包给乙方的分项。

工程):z:,以下。

简称乙方。

二、甲乙双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北京市和上级单位颁发的政。

策、法律、规章、标准和制度,认真执行消防法和操作规程。在施工过程中不因自己的违章施工给对方施工造成施工困难和事故。双方通力协作做到安全施工,不发生火灾、爆炸事故。

三、甲方对乙方的分项施工项目负责介绍施工现场基本情况,按合同的规定。

乙方求助甲方协助的事项,甲方应满足乙方的要求。

四、乙方施工项目应当按规定对自己的工人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并教育工人。

遵守甲方施工现场的消防保卫管理制度,不得违章作业,如违章施工或违章作业甲方有权处罚。炊事人员使用液化气或油料做饭应先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常规教育,严格按有关规定使用。

五、乙方应按规定参加总包方组织的义务消防队员培训工作。

六、乙方工人无故不得擅自动用消防器材或设备。

七、乙方工人进入施工现场或楼内不许吸烟。

八、乙方工人施工作业用火必须经保卫消防领导小组审查批准,领取用火证,并配备看火人及消防器材后方可作业。

七、一旦发生火情,乙方保证服从甲方指挥,全力参与灭火行动。

八、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因甲方的消防设施不符合规定造成的乙方事故,甲乙。

双方协商按国家规定处理。

九、因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或因破坏甲方消防设施造成的伤亡事故,甲方不负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事故处理和上报上级单位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十、补充条款(项目部根据自身情况而定):。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此协议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协议期满、人员全部退场后中止。

甲方盖章签字:乙方盖章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总结篇十五

一、甲、乙双方认真学习落实国家和北京市颁发的有关消防安全法令、法规、规范、安全标准、规章制度等。

二、乙方应按北京市有关规定、办理好证件手续,特殊工种要持证上岗。

三、进入施工现场,在甲方项目经理主持下,召开全体乙方施工人员安全生产教育会议,进行全员教育,并做好记录。

四、甲方为陕西敬瑁建设第八项目部。乙方应接受甲方的统一安全生产管理,执行甲方各项施工安全管理制度,并指定一名长期在工地代班人兼职消防人员。

五、施工现场的各种消防器材由乙方自备,报甲方审批备案,存放在

火险隐患。

六、乙方施工现场电、气焊作业及其它施工用火,每天必须到甲方安全消防部门开动火证,配备好消防器材及看火人员后,方可动火作业。

七、施工现场禁止吸烟,重点防火部位严禁明火作业。严禁私自使用电炉、大灯泡以及电热器具等,违者甲方有权对其进行经济处罚。

八、乙方现场易燃易爆等物品,设专库专管。(油漆、稀料等)

九、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对外来人员留宿,外来施工人员必须进行认真审查登记,办理人口暂住手续。

十、由于乙方属于管理而引发的火灾事故和其他刑事案件等均由乙方负责。

十一、甲方有关管理人员有权就以上条款进行监督检查,并遵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十二、责任书一式二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竣工验收后自行终止。

甲方负责人(签字盖章): 乙方负责人(签字盖章):

为保障施工过程中的消防安全,防止火灾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特制定本责任书,并确定 (施工单位及具体责任人) 为该施工区域的防火责任人。其责任如下:

一、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由施工部门(或单位)负责。施工中必须严格遵守消防法规、行业行规,严禁违章指挥、违章操作,杜绝违反劳动纪律现象发生。建设单位保卫部门负责督促检查施工方防火负责人做好消防安全工作,施工方必须认真配合。

二、施工使用的设备必须符合消防安全规定,严格防火措施,禁止违章作业。电源部分必须在建设单位电工的协助下开通。

三、施工现场使用明火时,必须事先办理审批手续,经批准后方可作业。电、气焊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动火现场必须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材,明确专人监护,清除周围可燃物;动火结束,必须认真检查,彻底熄灭遗留火种。

四、施工中需使用汽油、脱漆剂等易燃物品时,必须符合安全规定。易燃品要存入专用库房,由专人保管,不可将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在施工现场。

五、施工中不准大面积使用脱漆剂等易燃液体,尽可能不在现场进行喷漆作业。如必须在现场喷漆时,要有良好的通风和防止明火的措施。

六、施工中使用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限额领料,随用随领;禁止在作业场所分装、调料;禁止在施工现场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乙炔发生器等。

七、工程施工如果影响原有消防设施、消防设备的使用功能时,须事先报消防监督机构同意,并采取有效措施。

八、施工的堆料和垃圾不得圈占消防设施、占用消防通道,不得堵塞走廊、楼梯等疏散通道。

十、对施工过程中的消防工作要经常检查、定期总结,同时接受消防监督机构的检查监督。

十一、发生火灾要积极组织扑救,组织引导在场人员疏散,并服从现场指挥人员的统一指挥。

十二、火灾扑灭后,要保护火灾现场,协助有关部门调查火灾原因。

十四、本责任书自签字之日起生效,至工程竣工、施工单位离开现场为止。 十五、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负责人: 负责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施工单位 消防安全责任书

单 位

责任人

为了保证工程项目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严格贯彻落实《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天津市消防条例》和《天津市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履行以下消防安全责任:

一、 消防责任目标

工程施工过程中不发生消防责任事故,火灾事故为零。

二、 消防安全职责

(九)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

消防安全责任人:

年 月 日

建筑工程项目消防安全责任书

甲方:防工作做到人人讲、时时抓,并要求现场施工人员、仓管员等严格遵守国家的消防法规、法令,坚决杜绝油、气、电、火和杂物等火险隐患。所以特制订以下八条责任协议:

一、施工现场应建立防火专人责任制,职责明确,并要建立义务消-防-队,队员必须懂消防知识。

二、凡进入施工现场、仓库的工人,必须经过公司、项目部、班组三级消防安全教育可正式上岗工作,并定期向职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和普及消防知识,提高职工防火警惕性。

三、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应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四、定期实行防火安全检查制度,发现火险隐患必须立即消除,对于难于消防的隐患要限期整改。

五、室内外的消防栓、灭火器材附近不准堆放任何物品,消防器材要定人负责保管、定时保养。

六、施工现场用电,应严格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进行布置。电器设备的安装、修理,应由专门电工人员操作,非电工人员不准擅自安装、修理电气设备和乱拉乱接。

七、仓库消防管理要做到“五不准”、“五留距”、“一整齐”,即在仓库内不准放火炉、不准乱拉、乱接电线、不准吸烟、不准点油灯,不准易燃物品或性质相抵触的物品混放,货物堆放要留墙距、顶距、垛距、灯距,堆放整齐划一。

八、凡是施工现场 、仓库等因违反规定造成消防责任事故,要采取必要的经济惩罚措施,责任人处罚人民币伍仟元整,情节严重的提交有关部门处理。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为确保施工期间的人身、设备安全,以及运行中设备的安全运行,进一步明确施工中甲乙双方职责,落实安全责任,根据安全工作的有关规定要求,特签订“施工安全责任书”作为工程承包合同的附件,有关条文如下:

一、甲方职责:

1、开工前甲方负责向乙方负责人和现场施工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及施工人员全面交待现场工作条件及工作环境,对有关安全注意事项进行交底,传达上级有关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的消防安全法规和规定。。

2、施工期间甲方有权对施工现场进行的安全监督,发现违章作业及危及人身、设备安全时,可及时制止、纠正,必要时有权停止其工作,并向乙方提出整改要求。

3、制定和完善项目部有关消防管理制度以及奖罚条例,并督促分包单位实施。

4、项目部每周组织安全生产消防管理工作和平时不定期检查,对发现的不安全隐患及时发整改通知,并督促项目部整改。

5、根据项目部的有关规章制度和奖罚条例对乙方实施奖罚。

6、负责合同中规定由甲方承担有关职责。

二、乙方职责

1、分包项目经理即为消防、安全责任人,是分包项目安全防火的'第一责任人。

2、开工前乙方应填写《工程施工企业安全资格审查表》、《施工(工作)人员概况》,提供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名单及“上岗证”复印件,提供经主管部门确认的工程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现场安全负责人名单的证明原件。

3、开工前组织对全体现场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消防安全教育和消防技术交底,对进场职工进行消防知识教育,明确工作任务,使全体施工现场各级人员掌握工程特点及安全操作规程、施工安全措施、安全注意事项。对施工作业人员定期进行安全活动和总结,并有记录,必要时请甲方派员参加。

4、禁止使用未成年人及老弱、残人员。对施工现场的新入人员(包括临时工、合同工与参加劳动人员)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及交待现场安全注意事项,相关记录、资料正确齐全,方可进场作业。对技术性较强的工作禁止使用临时工、民工或劳务协作工,临时招用的民工进行适合现场作业的安全教育后方可进行地面辅助作业工作,民工、临时工的安全责任均由乙方负责。

5、施工期间,各种设备和工具等均由乙方自备。工程使用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防护设施的必须有安全检查记录。设备和工具的维修与保养,以及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故障或伤亡事故的费用由乙方负责承担。甲方不负任何连带责任。

6、施工时,乙方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并做好各种安全防范措施,指定专人负责安全工作,明确安全员。对在正在使用的设备上施工的,应与甲方一起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才能施工。施工中一旦发现有安全隐患的,乙方应立即停工,并报告甲方及其他有关职能部门,采取措施整治后确保万无一失再施工。施工人员进行作业时必须正确穿戴好安全防护用品,切实保证施工中的人身、设备安全。

7、乙方施工人员应持有劳动部门颁发的上岗证方可参加施工。对从事垂直运输机械、安装拆卸、爆破等特种作业的,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全体施工人员(包括民工)必须按甲方规定佩证上岗。

8、乙方应在施工现场的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乙方对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电力、通信线路等,应当采取专项防护措施。如没有防护,或防护不当而导致既有设施损坏,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9、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监督和指导,发生人身事故或危及施工安全情况,必须立即报告甲方。乙方负责人(安全施工第一责任者)对甲方提出的有效意见必须及时整改。

10、乙方必须全面落实消防责任制,建立和完善以第一责任人为核心负责、层层把关的消防责任制。组织职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消防技术交底,对进场职工进行消防知识教育。

11、乙方在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区、易燃易爆材料区、生活区,按规定保持防火间距。在防火间距内严禁搭建其他建筑或堆放可燃材料。如果条件有限,防火间距不够时,应采取有效的防火措施。

12、乙方在临建设施、仓库、易燃料场和用火处必须设有足够的灭火工具和设备,对消防器材要有专人管理并定期检查。

13、乙方安装使用电器设备和使用明火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明火作业实行动火审批手续,落实防火措施并安排专人进行监护。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做到全部持证上岗。

14、乙方在施工现场出现火险或火灾时,要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扑救,把损失缩小到最低限度,并及时报警,请消防部门协助灭火。灭火以后要保护现场,并设专人巡视,以防死灰复燃。

15、报警电话:火警119,匪警110。

16、负责合同中规定由乙方承担有关职责。

三、考核:

1、若因乙方人员违反本责任书或违反《安规》及消防安全规章制度,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全部安全责任。

2、若因合同期内乙方维护不力或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造成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并且可以作出取消其代维资格,合同终止的处理。

3、若因乙方人员积极采取有效防范措施,无违反本责任书或违反《安规》及安全规章制度,并在合同期内没有发生责任安全事故,甲方应对乙方在安全工作上给于适当奖励。(建议奖励xx元左右)

4、本责任书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责任书中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责任书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代表:

签订日期: 乙方盖章: 代表: 签订日期: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总结篇十六

为进一步贯彻执行公司、项目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准确、全面掌控项目部消防安全生产情况,妥善处理安全生产中的险情及事故,进一步理顺关系,明确职责,规范安全管理,依据公司相关规定及项目实际,制定本制度。

1、认真做好项目部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工作,提高安全防火意识,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

2、木工间、宿舍、仓库及易燃易爆等场所不准使用明火、电炉和高用量电热器;施工现场必须严格遵守用电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防止电气失火。

3、电焊、气割及生产用火时,必须遵守防火安全间距的规定,远离易燃和可燃物,落实防范措施,不准违章使用明火。

4、易燃易爆及化工材料必须按规定严格保管和存放。

5、派专人负责,经常检查工作场所的防火安全,对不安全隐患必须立即采取措施整改,服从管理和监督。

6、人人遵守、注意安全,对无视规章制度,不采取措施整改或违章造成后果的将视情节对当事人及项目部做出处罚。

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做到防患未然,如发生火警、火灾应立即报警和组织扑救,把事故消灭在萌芽之中。

9、加强各种灭火器材的管理,根据各种灭火器材的特性,按部位配置,做到全面有效。

10、现场临时设施搭建应合理布局,对油库、木工间、易燃、易爆及危险品仓库和部位、车辆加油等都必须远离明火,严禁吸烟,宿舍内禁止使用明火、电炉和高用量电热器,禁止擅自私下装拆电器装置。

11、健全义务消防组织,负责一定的业务指导和组织开展消防训练,提高消防知识和实际消防工作能力。

12、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1.防火制度的建立

(1) 施工现场都要建立、健全防火检查制度。

(2) 建立义务消-防-队,人数不少于施工总人员的10%。

(3) 建立动用明火审批制度,按规定划分级别审批手续完善,并有监护措施。

2.消防器材的配备

(1) 临时搭设的建筑物区域内,每100m2配备2只10l灭火器。

(2) 大型临时设施总面积超过1200m2,应备有专供消防用的积水桶(池)、黄砂池等设施,上述设施周围不得堆放物品。

(3) 临时木工间、油漆间和木、机具间等每25m2配备一只种类合适的灭火器,油库危险品仓库应配备足够数量、种类合适的灭火器。

(4) 24m高度以上高层建筑施工现场,应设置具有足够扬程的高压水泵或其他防火设备和设施。

3.施工现场的防火要求

(1) 各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施工总平面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要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2) 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易燃可燃材料堆场、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站和生活区等区域。

(3) 施工现场夜间应有照明设备,保持消防车通道畅通无阻,并要安排力量加强值班巡逻。

(4) 施工作业期间需搭设临时性建筑时,必须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施工结束应及时拆除。但不得在高压架空下面搭设临时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5) 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整好用。

(6) 在土建施工时,应先将消防器材和设施配备好,有条件的,应敷设好室外消防水管和消防栓。

(7) 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电石桶和乙炔发生器等危险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l0m,与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30m;如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应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离措施。

(8) 乙炔发生器和氧气瓶的存放之间距离不得小于2m,使用时,二者的距离不得小于5m.

(9) 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焊割设备上的安全附件应完整有效,否则不准使用。

(10) 施工现场的焊、割作用,必须符合防火要求,严格执行“十不烧”规定。

(11) 冬期施工采用保温加热措施时,应符合以下要求:

1) 采用电热器加温,应设电压调整器控制电压,导线应绝缘良好,连接牢固,并在现场设置多处测量点。

2) 采用锯末生石灰蓄热,应选择安全配方比,并经工程技术人员同意后方可使用。

3) 采用保温或加热措施前,应进行安全教育,施工过程中,应安排专人巡逻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12) 施工现场的动火作业,必须执行审批制度。

1) 一级动火作业由所在单位行政负责人填写动火申请表,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公司保卫部门及消防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2) 二级动火作业由所在工地、车间的负责人填写动火申请表,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本单位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3) 三级动火作业由所在班组填写动火申请表,经工地、车间负责人及主管人员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4) 古建筑和重要文物单位等场所动火作业,按一级动火手续上报审批。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7、消控中心等特殊岗位要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巡查。每月对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应每日消防安全检查情况通知,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单位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四)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处理消防报警电话。

3、按时交接-班,做好值班记录、设备情况、事故处理等情况的交接手续。无交接-班手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4、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及时修复。

5、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内线电话,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员禁止进入值班室。

6、上班时间不准在消控中心抽烟、睡觉、看书报等,离岗应做好交接-班手续。

7、发现火灾时,迅速按灭火作战预案紧急处理,并拨打119电话通知公安消防部门并报告部门主管。

(五)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查看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3、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定期测试:

(1)烟、温感报警系统的测试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保安部参加,每个烟、温感探头至少每年轮测一次。

(2)消防水泵、喷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试开泵一次,检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压送风、防排烟系统每半年检测一次。

(4)室内消火栓、喷淋泄水测试每季度一次。

(5)其它消防设备的测试,根据不同情况决定测试时间。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2)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4)各部门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门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六)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各部门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情况书面下发各部门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各部门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并由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

4、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七)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用电安全管理:

(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3)各部门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2、用火安全管理:

(1)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确需动火作业时,作业单位应按规定向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申请“动火许可证”。

(2)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附近5米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

作适当的安全隔离,并向保卫部借取适当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随时备用,结束作业后应即时归还,若有动用应如实报告。

(3)如在作业点就地动火施工,应按规定向作业点所在单位经理级(含)以上主管人员申请,申请部门需派人现场监督并不定时派人巡查。离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动火作业必须保证有一人在下方专职负责随时扑灭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4)未办理“动火许可证”擅自动火作业者,本单位人员予以记小过二次处分,严重的予以开除。

(八)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制度

1、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有专用的库房,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施,仓管人员必须由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

2、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分类、分项储存。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分库存放。

3、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入库前应经检验部门检验,出入库应进行登记。

4、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与垛之间不小于一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二米。

5、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取应按安全操作规程执行,仓库工作人员应坚守岗位,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入内。

6、易燃易爆场所应根据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

(九)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

1、义务消防员应在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领导下开展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各项技术考核应达到规定的指标。

2、要结合对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维护检查,有计划地对每个义务消防员进行轮训,使每个人都具有实际操作技能。

3、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4、每年举行一次防火、灭火知识考核,考核优秀给予表彰。

5、不断总结经验,提高防火灭火自救能力。

(十)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1、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2、组织全员学习和熟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3、每次组织预案演练前应精心开会部署,明确分工。

4、应按制定的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

5、演练结束后应召开讲评会,认真总结预案演练的情况,发现不足之处应及时修改和完善预案。

(十一)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

效合格证明并经维修部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电气设备应由持证人员定期进行检查(至少每月一次)。

2、防雷、防静电设施定期检查、检测,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每年至少检测一次并记录。

3、电器设备负荷应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接头牢固,绝缘良好,保险装置合格、正常并具备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应严格按照电气施工要求测试。

4、各类线路均应以套管加以隔绝,特殊情况下,亦应使用绝缘良好的铅皮或胶皮电缆线。各类电气设备及线路均应定期检修,随时排除因绝缘损坏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隐患。

5、未经批准,严禁擅自加长电线。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安全小组、维修部人员检查加长电线是否仅供紧急使用、外壳是否完好、是否有维修部人员检测后投入使用。

6、电器设备、开关箱线路附近按照本单位标准划定黄色区域,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检查、排除隐患。

7、设备用毕应切断电源。未经试验正式通电的设备,安装、维修人员离开现场时应切断电源。

8、除已采取防范措施的部门外,工作场所内严禁使用明火。

9、使用明火的部门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离人、人离火灭。

10、场所内严禁吸烟并张贴禁烟标识,每一位员工均有义务提醒其他人员共同遵守公共场所禁烟的规定。

(十二)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1、对消防安全工作作出成绩的,予以通报表扬或物质奖励。

2、对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责任人,将依据所造成后果的严重性予以不同的处理,除已达到依照国家《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或已够追究刑事责任的事故责任人将依法移送国家有关部门处理外,根据本单位的规定,对下列行为予以处罚: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损失情况与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口头告诫:

a、使用易燃危险品未严格按照操作程序进行或保管不当而造成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d、未经批准,违规使用加长电线、用电未使用安全保险装置的或擅自增加小负荷电器的;

e、谎报火警;

f、未经批准,玩弄消防设施、器材,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g、对安全小组提出的消防隐患未予以及时整改而无法说明原因的部门管理人员;

h、阻塞消防通道、遮挡安全指示标志等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和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通报批评:

a、擅自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

b、擅自挪用消防设施、器材的位置或改为它用的;

e、发现火警,未及时依照紧急情况处理程序处理的;

f、对安全小组的检查未予以配合、拒绝整改的管理人员。

(3)对任何事故隐瞒事实,不处理、不追究的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予以解聘。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93号令)第三十一条规定,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监理消防安全责任制度,固定消防安全责任人,指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在施工现场入口处设置明显标志。

一、防火制度的建立

1、施工现场都要建立、健全防火检查制度和安全责任制制度。

2、建立义务消-防-队,人数不少于施工总人数的10%。

3、建立动用明火审批制度:按规定划分级别,审批手续完善,并有监控措施。

二、消防器材的配备

1、临时搭设的建筑物区域内,每100㎡配备2支10l灭火器。

2、大型临时设施总面积超过120㎡,硬背有专攻消防用的积水桶,黄沙池等设施,上述设施周围不得堆放物品。

3、临时木工间,油漆间和机具间等每25㎡,配备一支种类合适的灭火器,油库危险品仓库应配备足够数量、种类合适的灭火器。 4、30米以上的高程建筑施工现场,应设置具有足够养成的高压水泵或其他防火设施。

中建三局第一建设公司

1、总则

1.1为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明确施工现场相关人员的消防安全责任,增强各级人员的消防安全责任心,真正把消防安全工作落到实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2施工现场消防工作遵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的原则,实行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

2、各级人员的消防安全责任

2.1项目经理

2.1.1项目经理是项目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对项目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2.1.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规章制度。

2.1.3保证项目消防安全措施费用的提取和使用,按照有关规定配置消防器材或设施,落实各项消防安全措施。

2.1.4组织编制项目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应急预案,按照应急预案在施工现场设置灭火器材和消防设施,建立义务消-防-队,并开展消防演练。

2.1.5对施工现场动火工序或动火区域实行动火审批手续,并落实监护人员;对易燃易爆的存储、使用要落实专人负责消防工作。

2.1.6组织施工区域、办公生活区每周一次的消防安全检查,发现火灾隐患,组织制订措施,及时整改;对上级检查提出的消防方面存在的问题,要认真整改。

2.1.7发生火灾事故,要组织做好现场保护和抢救工作,并及时上报,组织、配合事故的调查,吸取事故教训,认真落实整改措施。

2.2项目生产经理

2.2.1项目生产经理作为项目生产负责人,对施工区域、材料堆场和仓库等区域的消防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2.2.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规章制度。

2.2.3具体组织实施2.1.4~2.1.7的工作。

2.3项目书记

2.3.1项目书记作为项目党组织负责人,按照分工负责的原则,对项目办公区、食堂、宿舍等生活区域的`消防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2.3.2保证和监督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规章制度的贯彻实施。

2.3.3参与组织实施2.1.4~2.1.7的工作。

2.4项目技术负责人

2.4.1项目技术负责人作为项目技术主管领导,对项目生产过程中的消防工作负技术领导责任。

2.4.2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总平面布置)、专项施工方案时要考虑消防安全要求,从施工组织策划上减少火灾隐患。

2.4.3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规章制度。

2.4.4参与组织实施2.1.4~2.1.7的工作。

2.5工长

2.5.1施工员作施工生产的直接组织者,对所管辖的班组或区段的消防安全工作负直接管理责任。

2.5.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规章制度。

2.5.3针对生产任务特点,向班组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书面告知施工现场哪些部位容易发生火灾,哪些行为容易导致火灾,并履行签字手续,并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5.4动火作业前,必须执行动火审批手续,在检查动火区域没有火险隐患并安排好监护人员后方可填写动火申请。

2.5.5接受安全监理人员的监督检查,参与项目定期消防安全检查,对责任区域存在的火险隐患认真彻底整改。

2.5.6参与对作业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参与项目消防安全演习。

2.5.7发生火灾事故,要做好现场保护和抢救工作,并迅速上报,如实向事故调查组反映事故情况。

2.6项目安全监理员

2.6.1 安全监理员作为分公司(公司)委派的项目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责任人,对项

目的消防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督促落实。

2.6.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规章制度。

2.6.3每天对各施工作业点进行安全检查,掌握消防安全情况,重点检查动火审批手续的落实情况、易燃易爆物品的存储监管情况。查出火险隐患要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和措施,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2.6.4参加项目组织的定期消防安全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及时填写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并督促认真进行整改。

2.6.5发生火灾事故要保护现场,要做好现场保护和抢救工作,并迅速上报,如实向事故调查组反映事故情况。

2.7班组长

2.7.1班组长作为班组负责人,对本班组人员的消防安全负责。

2.7.2负责保管好本班组(或作业区域)的消防器材,对消防重点部位严加监控。

2.7.3认真执行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及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严格执行施工员的安全技术交底,合理、安全地组织班组人员施工。

2.7.4班前、班后检查作业现场消防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上报有关领导。

2.7.5组织班组人员参加项目开展的消防安全教育和消防演习,认真做好新工人的岗位消防安全教育。

2.7.6发生火灾,初起时应迅速组织自救并立即派人向有关领导报告,当火势较大无力控制时,应迅速组织工人有序撤退并拨打火警电话求救。

2.8生产工人

2.8.1作为一名作业人员,对自身的消防安全负责。

2.8.2严格遵守消防安全规定和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个人劳保用品。

2.8.3认真听取并落实工长或班组长的安全技术交底,听从指挥,不违章作业。

2.8.4有权拒绝服从违章指挥,有权制止他人违章作业,遇有火险隐患有权停止作业,立即报告有关领导。

2.8.5参加项目开展的消防安全教育和消防演习,认真学习岗位消防安全知识。

2.8.6发生火灾,初起时应迅速参加自救,当火势较大无力控制时,应迅速有序地撤退。

后附《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基本知识》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基本知识

一、专业术语

2、着火:可燃物质加热到一定温度,在空气中与明火接触,发生连续燃烧,这一现象就叫着火。

3、火灾:烧毁个人财物折款在50元以上、烧毁国家、集体财物损失折款在100元以上或因着火(包括在灭火中)重伤一人及其以上者。

二、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要求

1、施工现场应建立义务消-防-队,开展消防知识宣教培训和应急预案的演练。

手套和工作服等,应及时清理,不得随意堆放,防止因化学反应而发生自燃;涂料、油漆料库应与散发火花的场所保持一定的防火距离;性质相抵触、灭火方法不同的品种,应分库存放;涂料和油漆的存放和管理应符合《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

4、木工作业房应用阻燃材料搭建,车间内严禁烟火,电气设备的安装要符合要求,抛光、电锯等部位的电器设备应采用密封式或防爆式。刨花、锯末较多部位的电动机,应安装防尘罩;操作间只能存放当班用料,成品及半成品应及时运走,刨花、锯末每班必须打扫干净,倒在指定地点,做到工完场清;配电箱下严禁堆放任何物品,工作完后要拉闸断电,并经检查确无火险后方可离开。

5、施工现场的用电线路、用电设备的安装与使用前必须检查合格后,方可通电使用,施工现场不得私自使用电炉、碘钨灯。

6、施工现场发现火险隐患,必须立即消除,一时难以消除的隐患,要定人、定时间、定措施整改。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总结篇十七

(一)因施工需要搭设的临时建筑,应符合防火要求,不得使用易燃材料。

(二)使用电气设备和化学危险物品煴敕合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严格防火措施,确保施工安全,禁止违章作业。

施工作业用火必须经保卫部门审查批准,领取用火证,方可作业。用火证只在指定地点和限定的时间内有效。

(三)施工材料的存放、保管,应符合防火安全要求,易燃材料必须专库储存;化学易燃物品和压缩可燃气体容器等,应按其性质设置专用库房分类存放,其库房的耐火等级和防火要求应符合公安部制定的《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使用后的废弃物料应及时清除。建设工程内不准作为仓库使用,不准积存易燃、可燃材料。

(四)安装电器设备、进行电气切割作业等,必须由合格的焊工、电工等专业技术人员操作。

(五)冬季施工使用电热器,须有工程技术部门提供的安全使用技术资料,并经施工现场防火负责人同意。重要工程和高层建筑冬季施工用的`保温材料,不得采用可燃材料。

(六)施工中使用化学易燃物品时止交叉作业;禁止在作业场所分装、调料,禁止在工程内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乙炔发生器作业。

(七)非经施工现场消防负责人批准,任何人不得在施工现场内住宿。

(八)设置消防车道,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和安排足够的消防水源。

(九)消防泵房应用非燃材料建造,并设在安全位置。施工现场的消防器材和设施不得埋压、圈占或挪作他用。冬季施工,须对消防设备采取防冻保温措施。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总结篇十八

为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消防安全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xx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决定自即日起至20xx年12月30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专项检查,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全面普查、摸清底数、落实责任、消除隐患、稳定形势的总体要求,督促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全面消除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火灾隐患,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发生,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成立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专项检查领导小组。

组长:xxx(市人大秘书长、主持市住建局工作)

副组长:xxx(市住建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各相关科室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局安监科。

各区市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进行专项检查。

三、检查范围

全市范围内在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

四、检查内容

(一)在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现场是否按要求设置消防水源;

(二)是否按要求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保证完好有效;

(三)是否根据施工进度,同步安装室内消火栓系统或设置临时消火栓;

(四)施工现场的办公区、生活区与作业区是否按要求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

(六)各类易燃可燃建筑材料是否分类堆放保管;

(七)施工人员宿舍是否严格落实用电、用火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八)施工现场人员是否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十)电焊、气焊、电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五、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8月30日前)。各区市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各建设、监理、施工企业要成立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明确人员分工,落实工作责任,召开专题会议,对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二)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9月1日至20xx年12月15日)。

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要全面开展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各区市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要认真组织开展本辖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将组织执法检查组对市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进行专项检查,严厉打击各种消防违法违章行为,集中整治各类火灾隐患,并对各区市县专项检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重点抽查。

(三)总结验收阶段(20xx年12月16日至20xx年12月30日)

各区市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认真总结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工作情况,完善和落实长效机制,巩固专项检查成效。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区市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做好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站在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全面加强对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最大限度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

(二)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各区市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认真研判施工现场火灾规律,查找薄弱环节,制定实施方案;要逐级落实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责任,定岗、定位、定责,做到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建设、监理、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要对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负总责,确保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

(三)加大力度,严格执法。要进一步加大执法检查和行政处罚工作力度,对查出的违法行为要依法严肃处理。对隐患较多、问题突出、不能及时整改的单位,要实行挂牌督办、定期销号。

(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区市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要切实抓好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知识宣传工作,为专项检查行动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总结篇十九

3、建立以行政领导、生产、安全等部门为主体,专(兼)职消防干事参加的防火委员会,定期召开例会,研究、部署消防安全工作。

4、建立并落实各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完善消防安全措施,改善防火条件,消除火灾隐患;

5、严格按照防火设计组织施工,不擅自改动防火设计。施工现场内不准随意搭建临设;

13、施工现场严禁吸烟;

16、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地方政府和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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