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宿舍安全管理方案大全(1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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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宿舍安全管理方案大全(1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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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是实现预期目标的基础。一个好的方案应该是灵活的,能够适应环境变化和需求的调整。接下来是一些经典的方案案例,希望能给大家带来一些启示和思考。

学校宿舍安全管理方案篇一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切实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饮食安全,有效预防和控制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根据《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xx年春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局组织监督人员在全县各中小学及幼儿园开展了一次食品安全检查整治行动,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根据省局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为确保此次专项检查高效有序开展,我局召开专题会议,对本次专项检查工作做了具体的安排,明确工作任务、范围、重点、要求,会后将全局监督人员分为三个小组,分别由三位局领导带队分片区对全县各中学食堂及托幼机构食堂进行专项检查。

本次专项检查中,我局监督人员重点对学校食堂以下几点进行了检查:

(一)学校食堂是否持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

(二)食堂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效健康证明;

(三)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建立情况;

(四)大宗食品是否索证索票;

(五)每餐是否按规定留样;

(六)食品台账建立情况;

(七)是否有能正常使用的消毒、冷藏、保洁设施设备;

(八)是否有防蝇、防尘、防鼠的设施;

(九)餐厨垃圾及废弃油脂的处理情况;

(十)加工、操作过程是否使用不得制作和使用的菜品;

(十一)食堂环境卫生情况等内容。

此次专项检查共出动执法人次113人次;出动执法车辆19台次;检查学校食堂56家,其中中学食堂9家;小学食堂22家;幼儿园食堂25家;其中2家小学食堂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堂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率100%;制作指导性监督意见书43份,对11户学校食堂存在安全隐患的,出具了限期责令整改通知书。

在对学校食堂的检查中发现存在的主要问题是:

(一)部分学校及托幼机构主要领导和管理人员对食品安全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没有切实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法定责任,学校对食堂卫生管理督查力度不足,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或不落实,从业人员缺乏卫生意识,对食品加工流程不熟悉,食品加工操环节不规范。食品原料索证索票制度落实不到位。

学校宿舍安全管理方案篇二

一、宿舍内发现起火,学生一方面组织灭火,一方面立即派人报告值班教师。

二、班教师立即赶往火险地点,利用灭火器火消防栓进行扑灭。

三、另一值班教师组织学生有序的撤离宿舍到安全地带。

四、各宿舍长负责组织本宿舍成员按顺序离开宿舍。

五、楼梯口对应宿舍的宿舍长负责本层及楼梯秩序,以免发生人为挤压造成人员伤亡。

六、全体住生心理要镇定,不要发生恐慌。

七、值班教师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八、值班教师负责按宿舍清点人数。向有关领导汇报安全撤离人数。

九、撤出人员集合地点在篮球场。

一、一值班教师负责组织灭火队及时灭火。

二、另一值教师负责报火警电话:119及报急救电话:120。然后负责组织学生有序的撤出。

三、楼梯口对应宿舍的宿舍长负责本层及楼梯的秩序。

四、没能及时撤离宿舍的宿舍长要稳定人心,组织本宿舍成员自救。高层的不能跳窗户,要等待救援人员及时救援。

五、值班教师负责在篮球场按宿舍清点安全撤离人数。

六、值班教师及时向领导汇报并告之安全撤离人数

学校宿舍安全管理方案篇三

根据县教育局印发《教育系统“安全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互教【2018】24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安全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事故,经学校行政会研究讨论,响应和落实教育系统确定的“安全管理年”号召,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学校安全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正确处理好安全与教育的关系,以强化安全管理为重点,以排查整治安全隐患为抓手,以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为目标,扎实开展“安全管理年”活动,确保广大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确保学校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认真贯彻执行县委、县政府和县综治委、安委会关于综治安全维稳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通过开展“安全管理年”活动,使学校安全管理意识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安全保障措施进一步完善,师生自救能力进一步增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进一步提高,减少一般事故的发生,进一步健全完善和严格落实学校安全教育与管理制度,推动安全教育管理规范化、科学化,增强实效性,提高师生自我防范和自我保护能力。实现学校安全责任事故和重大安全事件“双为零”目标,确保全校教育教学安全稳定。

建制度、重宣教、严监管、除隐患、保安全、促长效

为确保全校“安全管理年”活动顺利推进,决定成立“安全管理年”工作领导小组,有下列人员组成:

组 长:汪元寿 学校校长

副组长:杨元军 学校副校长

成 员:马玉秀 学校办公室主任

宋武奎 学校教导处主任

拉永鳌 学校德育处主任

刘生云 学校总务处主任

各专业组长及班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德育处,具体负责“安全管理年活动的各项工作。拉永鳌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1、加强领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和全校一盘棋思想,严格实行“一岗双责”制度,明确校长为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直接分管安全稳定工作,教职工严格实行“划块负责”安全管理模式。

2、落实责任。学校与班主任、责任教师、学生及学生家长签订安全责任书,做到层层落实安全责任。

(二)规范管理制度,提高应急管理水平

3、规范学校安全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细化安全工作要求,严格落实安全责任追究制度,推动安全管理制度化、精细化。

4、提高学校应急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师生应急处置能力,坚持每月进行一次突发事件的紧急疏散演练。

(三)拓宽安全教育渠道,深入开展校园平安文化活动

5、加强平安文化阵地建设。在校园墙壁、走廊、食堂、教室、宿舍、宣传栏等显要位置,通过张贴安全标语、召开主题班会,观看安全图片展等形式图文并茂的广泛宣传安全常识,营造浓厚的平安文化氛围。

6、加强安全教育课程研究。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教育课,开齐上好安全教育课。

7、大力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深入开展“安全教育日”、“安全教育月”等活动,围绕饮食卫生、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防雷击、防溺水、防踩踏等教育重点,通过开展安全知识竞赛、征文、手抄报比赛等形式,增强安全教育效果。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开展灵活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

(四)落实措施,抓好学校日常安全管理

8、校舍安全。坚持校舍安全月查和雨季汛期勘察制度,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采取得力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师生安全。

9、交通安全。积极协助交警部门加强护送学生制度,坚决取缔非法接送学生车辆。加强对教师私家车交通安全教育并签订责任书。

10、食品卫生安全。加强学生饮食卫生安全教育和管理,严防食物中毒事故发生。引导学生拒绝食用“垃圾食品”和“地摊食品”,自觉到食堂就餐,加强卫生防疫工作,切实做好传染病防治防控。

11、消防安全。及时检修用电线路,确保用电安全。加强师生冬季防火、防爆、防电等安全教育和管理,签订实训室安全责任书。

12、汛期安全。完善防汛应急预案,落实防汛人员和物资,安全度汛;加强学生防溺水常识教育,致信明确家长节假日监护职责。

13、大型活动安全。落实大型活动报告审批制度,活动前要制订安全方案和应急预案,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人,落实活动安全各种措施,严防安全事故发生。

14、值班保卫工作。加大值班保卫工作力度,严格实行学校领导带班和保卫人员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门卫值班工作,配备专职保卫人员,对外来人员、车辆严格控制,实行登记制度;加强学生宿舍安全管理,保持宿舍内通道畅通,确保宿舍安全。

(五)加强监督检查,强化安全隐患治理

18、继续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做好台帐及上报制度,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学校宿舍安全管理方案篇四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防范工作,全力构建“平安校园和谐校园”,根据全国综治维稳工作会议精神xx县委县政府及教育局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决定从5月4日起开展维护学校安全专项治理活动,特制定方案如下: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思想,以全面综治维稳工作会议精神为依据,围绕建设“平安长岭”“法制长岭”的总体要求,进一步落实责任,强化措施,求实维护学校及校园周边的安全稳定,为师生的学习生活和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本次专项智力活动的整体目标是:校园及其周边治安环境明显

改观,师生的安全感明显增强,建立起维护校园及其周边治安秩序的长效机制。

校园及其周边治安秩序明显改善。影响学校及师生的各类隐患基本消除,不发生刑事案件,治安案件明显减少。

妨害学校教学生活秩序,影响师生身心健康的经营场所活动商贩违章建筑等各类隐患得到彻底清除和整治。

建立健全安全防范责任制成立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组织,并成立了校保安队,新制定了保卫制度,宿舍管理制度外来人员管理制度等各项管理制度,使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本次专项治理活动分五个阶段进行

1、组织部署阶段

2、学校成立领导小组,召开会议部署工作任务,制定实施方案。

3、排查摸底阶段

4、对学校周边的各类安全隐患开展深入细致的排查摸底,不留死角死面,对排查来的问题,进行梳理归纳总结上报,为下步工作打好基础。

5、集中整治阶段

高峰期间要能及时发现不安全因素及可疑人员采取妥当措施处置;要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教育,切实提高自身安全防范能力;要加强对有精神疾病和心理不健康的师生有劣迹学生不安分学生排查管控;加强舍务管理,建立健全舍务教师工作责任,保卫好学生宿舍,实行夜间巡查值守制度,并重点加强对女生宿舍的安全管理;要制定相关的预案,并加强演练,在第一时间做出反应,将影响和损失降到最低程度;在有关部门的配合下,坚决杜绝教师乱办辅导班现象;加强食品卫生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防止食物中毒和投毒事件;加强师生消防知识教育,经常对学生宿舍食堂等人员集中场所的消防安全进行检查,防止火灾。全体教师及领导应行动起来深入工作,排查化解各类社会矛盾,及时消除各类不安全隐患。

提高认识这次专项治理行动作为维护人民群众切实利益的大事抓紧抓好,真正从思想上高度重视起来,狠抓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全力维护学校安全稳定。

真抓实干:对影响学校及其周边安全的突出问题要采取超常规措施,一次性解决到位。对师生反映强烈的问题,实行挂牌督办,限期解决,务求实效,让广大师生和人民群众切实满意。

齐抓共管:根据各自职能,既要相互配合密切合作,又要分工负责,各司其职,构筑社会家庭部门联动格局,实现统一行动联合整治。

落实责任: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实行安全责任追究制,相关责任人处分及追究刑事责任。

学校宿舍安全管理方案篇五

为切实做好全国、全省、全市“两会”和春节期间的校园安全工作,有效防范遏制各类安全事故特别是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根据《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阳泉市“两会”和春节期间安全生产集中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阳政办发[20xx]8号)要求,从即日起至3月31日在全市校园中开展集中检查。现制度实施方案如下:

以落实校园安全主体责任为核心,以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为重点,以提升校园安全管理水平为目的,以严格检查为手段,通过开展校园安全集中检查,进一步推动学校强化主体责任意识,推动安全隐患治理,完善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强化安全工作措施,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对安全典型事故和涉险事件一律提级查处、严厉问责,力争实现“零隐患、零事故、零伤害”的校园安全管理工作目标,为20xx年开好局、起好步奠定坚实的安全基础,为全市聚力“六大突破”、实现转型崛起创造稳定的校园安全环境。

市教育局成立全市校园安全集中检查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指导全市校园安全集中检查工作。

组长:薛利敏市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

成员:市教育局机关科室、事业单位负责人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科,负责全市学校安全集中检查的督查安排、情况收集、汇总、通报、上报等工作。

在校园安全集中检查期间,突出三个重点时段,即:全省“两会”期间(1月22日至31日)、春节和全市“两会”期间(2月3日至25日)、全国“两会”期间(3月1日至3月20日)。

3.建立和完善校园安全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

4.校园安全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5.校园风险管控工作的督查与落实情况;

(一)安排部署阶段(即日起至1月23日)

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要结合实际,抓紧制定本单位集中检查工作方案,明确集中检查的内容和标准,做好集中检查的安排部署工作。各县区教育局要督促辖区内各类学校制定落实方案。

各县(区)教育局和市直各学校的集中检查实施方案和安排部署情况于1月24日前报市教育局安全科。

(二)学校自查自改阶段(贯穿集中检查全过程)

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按照要求,对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个部位的安全风险隐患和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彻底自查,做到“十查十看”:

1.查工作部署,看是否按照要求对开展自查自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2.查责任落实,看新学期开学是否层层落实了责任和签订了安全责任书。

3.查制度建设,看是否建立了符合本学校实际的安全规章制度。

4.查制度执行,看是否严格执行了各项规章制度。

5.查履职尽责,看是否各级管理人员和各岗位人员是否认真落实了安全管理和隐患排查整治责任。

6.查隐患整改,看是否开展了全覆盖、全岗位的隐患排查整治,并对发现的风险隐患进行了整改,或按“五落实”要求制定了整改计划、落实了整改措施。

7.查隐患上报,看是否按规定要求落实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

8.查安全投入,看是否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经费。

9.查培训教育,看是否组织开展了相应的安全培训和安全教育。

10.查应急值守,看是否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和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

(三)集中检查阶段(贯穿集中检查全过程)

1.县(区)全面检查。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县(区)教育局要采取“四不两直”以及领导带队、专家检查、交叉检查等方式,深入学校进行检查。县(区)教育局对辖区内学校100%进行检查。

2.市教育局重点检查。市教育局要对各县(区)教育局和市直学校大检查情况开展督查,对市直学校100%检查,对县(区)学校抽查比例不少于15家。

3.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全部建立整改清单,责令学校限期整改;对重大隐患和问题要建立领导挂牌督办清单,实行挂牌督办,并责令相关学校严盯死守,坚决防止发生事故;对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重大隐患不整改、不作为、不履职的,要建立追责问责清单,严肃问责;对隐患整改不到位,违法违规行为屡禁不止、检查期间发生安全事故的学校要依法严厉查处。拒绝和被有关部门列为“黑名单”的企业或公司合作。

(四)“回头看”阶段(3月21日至3月31日)

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要对重大风险管控、重大隐患治理和安全薄弱校进行“回头看”再检查,巩固提高集中检查成效。各县区教育局要对不少于10所学校组织进行“回头看”再检查。市教育局要对不少于3所市直学校和10所县区学校进行“回头看”再检查。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要结合“回头看”再检查情况,梳理规律性问题,完善各项安全制度,建立长效机制。

要及时总结集中检查开展情况,分析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于3月28日前将集中检查总结报市教育局安全科。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校园安全集中检查是防范各类事故发生、确保校园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重大举措。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红线意识和大局意识,认真研究,精心谋划,抓好落实。各县区教育局要加强对本县区学校集中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推动落实;市直各学校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部署和组织推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在每个重点时段至少开展一次1次突查,形成强大声势、层层传导压力、压实检查责任,确保取得预期实效。

(二)落实主体责任。各学校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校园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改。要亲自组织检查排查,严防事故发生。要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一般隐患要现场整改,不能现场整改的要限期整改,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对重大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跟踪治理,对可能引发事故或严重危及师生生命安全的场所,必须停课进行整改。

(三)强化隐患整改。各县(区)教育局和市直各学校要建立检查责任制,加大对隐患问题整改的督办力度,对集中检查期间发现的所有隐患问题,要全部建立整改清单,责令限期整改;对短时间内整改不了的,要利用寒假积极整改,确保整改到位。

学校宿舍安全管理方案篇六

为了保障全校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增强师生安全意识,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防患于未然。根据上级有关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为了贯彻落实上级对学校安全工作的要求,坚持“教育先行、预防为主、多方配合、责任到人”的原则,抓好各项安全制度、安全措施的落实,努力创建安全文明校园,确保我校安全稳定与发展。

(一)建立安全工作网络,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安全责任。

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组织领导、指挥、协调学校安全工作。

2、根据上级要求,协调学校安全工作与正常教育教学的关系,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3、加强宣传,增强工作的责任心和自觉性,制定学校安全防范应急措施。

4、及时研究和协调解决学校安全工作困难和问题。

5、负责学校安全教育工作安排和对各类安全工作进行督查。

6、负责妥善解决各类突发事件。

(三)各组具体工作

根据政教处工作职责范围,重点确保以下安全

1、交通安全,即学生在就学往返路途、在学校组织集体活动中的交通安全。

加强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普及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学生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主动与公安、交通等部门加强联系。加强对师生乘坐车辆的管理和安全检查;组织师生外出参加活动需租用车辆时,学校必须与出租单位或个人签订“安全行车协议书”,不得租用车况不良或无牌无证车辆,不得租乘无证人员驾驶的车辆。

2、要加强对学生进行预防雷电、地震等自然灾害知识教育,各班主任要认真组织学习《中学生自护自救安全常识》。

3、要加强师生传染病的预防工作,不得组织学生到有传染病源的场所开展活动,发现传染病必须进行隔离,及时救治,严禁学生到校外就餐或购买任何零食。

4、劳动安全。严禁以任何形式、名义组织学生从事接触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的劳动和容易造成学生被砸、落水、跌落等其他危险性劳动。

5、活动安全。学校组织参加的各种活动,要建立严格的审批制度,组织学生集体性外出活动,必须报经市教委批准。各种外出活动前必须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周密组织,精心安排,指派人员勘察活动场所后才能组织学生前往。学生乘坐车辆不得超载、超速,要确保乘车安全。

不得组织学生参加商业庆典、婚丧礼仪等与教育教学无关的各种社会活动,也不得组织参加超越学生年龄、生理和自我保护能力范围以外的各种活动。

6、消防安全。要教育师生注意安全用电、用火、用油、用气,特别防止煤气中毒事故的发生。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普及消防常识和自救知识。严禁师生私自用电、用火、用油、用气。要根据消防法规的要求,加强校内消防安全管理,坚持“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经常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对发现的各类火险隐患,要及时妥善处理,严防人为因素和管理不当引发火灾。

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扑救等危及学生安全的活动。学校发生火灾要及时组织学生疏散。

7、管理安全。教师要遵守职业道德,为人师表,尊重学生,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防止因管理失当造成学生误伤及其他意外伤害;注意观察学生的情绪变化,及时发现隐患及时排除。

8、治安安全,即学校内部治安和校园周边治安方面的安全。切实加强校内治安管理,加强对学生的法制教育和校规校纪教育,严防教职工伤害学生和学生之间打架斗殴等现象的发生。建立健全保卫机构和队伍,强化综合治理。

加强对校园周边治安的综合治理,建立健全治安防范体系。对到学校打架斗殴、敲诈勒索、寻衅滋事、扰乱教育教学秩序或破坏校舍、场地及其他设施的不法分子要及时向界头乡派出所报告,并请求依法处理。

根据教学组工作职责范围,重点确保以下安全;

任课教师课堂教学安全。任课教师在课堂教学中应做到:

1)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不得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和职业道德或其它有关规定。

2)每节课前检查教学活动场地器材、设备设施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并及时采取防范措施。

3)每节课清查缺课学生,课后及时了解缺课原因。对缺课原因不明的学生要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老师要及时告知家长,对缺课学生班主任要妥善处理,情况严重的及时报告学校。

4)根据教学内容实际,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了解特异病质的学生,并给予必要照顾。

5)教学内容要符合大纲或教学计划的要求,教学组织要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不得私自调课、停止学生上课,不得私自组织学生课外集体活动,发现学生有危险行为要及时教育制止。严禁侮辱、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6)学生突发疾病或受到伤害时,要及时采取相应的救护措施。并及时报告学校、通知家长。

7)、要遵守职业道德,为人师表,尊重学生,科学施教,防止因管理失当造成学生误伤及其他意外安全事故。

要加强教学实验的安全教育、安全管理和危险物品的保管。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建立安全防范措施,设置防火、防毒、防触电、防人体腐蚀等必要设施。对易燃、易爆、放射、剧毒等危险物品要按照公安、消防、卫生等部门的规定,单独存放,严格管理。

根据后勤组的职责范围,重点确保以下3类安全:

1)饮用水安全。

2)建筑安全,即校舍安全。

3)定期检查学校的消防、用电设施,发现安全隐患及时维修。

班根据的职责范围,重点确保以下8类安全:

1)加强对学生交通安全教育,普及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学生自觉遵守交通规则。

2)加强对学生进行预防雷电、地震等自然灾害知识教育。

3)重视学生体育活动的安全教育和事故防范工作,向学生介绍体安全知识。

4)教育学生不玩弄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不触摸电器,不做任何危及自身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的事。

5)加强对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法制教育,教给解决矛盾或纠纷的方法,防止事态扩大。定期进行安全隐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6)加强消防安全教育。

7)禁止学生将管制器具带入学校,严禁打架斗殴。

8)加强饮食卫生方面的教育,防止学生食物中毒。

1、各部门及教职工,若不履行相应的安全职责;违反有关规定要求,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将追究相关当事人的责任。

2、学校追究。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后,学校将按有关规定,视其情节,给予相关责任人必要的行政、纪律处分,并根据其承担责任比例大小,追偿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凡因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受到学校及以上行政、纪律处分的人员,当年年度考核不合格,并取消当年评先,晋职资格。

3、教育行政部门追究。学校校长、分管领导及相关管理人员,在学校安全管理中,不履行相应职责或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由教育行政部门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4、司法部门追究。发生事故后,有下列行为的,提请行政监察机关按政纪的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情节恶劣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学校值班电话:中心小学办公室:

组长:联系号码:

副组长:

(2)其它电话:火警:119、报警:110、急救:120。

学校宿舍安全管理方案篇七

第一条我校的教职工宿舍是学校的公有财产,由学校统一安排使用和管理。不经学校批准,任何人无权私自安排入住使用。

第二条住房标准:教职工带家属且长期住宿为一间,夫妻均为本校教职工且有子女随同住宿的可考虑两间或一间半。其他单身教职工原则上二人一间。如有特殊情况需要照顾的,经学校分管领导会同总务处的负责同志研究后,酌情安排(以上对象为居住地离学校在5公里左右的教职工)。

第三条家俱配备标准:原则上每人配备木床(单人)一张,桌一张,凳一张。如需增配其他物品,必须经学校领导批准。

第四条收费标准。

1.房租费:每月1元/m2,同一房间多人居住的,按住房人数均摊。超出规定的2元/m2。

2.水电费:按表计量收费。严禁私拉私接电线和自来水管道,违者处100—500元的罚款。

第五条宿舍人员变动或迁出时,总务处报请学校分管领导批准,统一安排调整,对不服从调整,抢占房间,私让房间,私留校外人员住宿者,根据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六条不准私自改动和安装电气设备,不得私自改变房屋结构。卫生间维修由学校负责,但如属主观原因或人为破坏,维修费用由使用人负担。

第七条宿舍内,严禁饲养犬、家畜、家禽和其他宠物。

第八条学校为教职工宿舍配备的各种家具,是学校的公有财产,不得个人挪做它用,总务处负责登记管理,使用人签字办理有关手续。室内公共设施,如桌椅、门窗、灯具、玻璃等,由室内人员管理使用,因管理使用不善或造成丢失、损坏,由使用人或室内人员共同负责赔偿。住宿人员迁出时,必须到总务处办理清退房间、物品交接手续,并经总务处现场检查验收,方能迁出。

第九条室内卫生和该宿舍门前走廊卫生由居住人负责。

第十条住宿人员要严以律已,自觉执行规定,积极协助有关人员做好管理工作,做文明寝室。

第十一条有关费用由会计室于学期末统一扣除并公示。

第十二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学校宿舍安全管理方案篇八

1、宿舍管理人员必须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认真、踏实的工作态度,认真贯彻执行学校宿舍管理条例及规定,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工作,教育学生认真执行住校生条例,遵纪守法,不得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2、宿舍管理人员应遵守学校作息制度,按时上、下岗,中途不离岗,如有特殊情况应向校长室请假同意后方可离岗;未经同意,不得擅自请其他人员代岗,做到有学生在,必有管理人员在。

3、学生上课时(早自习开始时、下午上课时、晚自修开始时等),应及时锁好宿舍大门、小门,禁止学生和其他人员进入宿舍区;学生回宿舍(下午放学时、夜自修结束时等),应及时主动开门;学生夜间就寝后,必须锁好大门。

4、负责宿舍安全保卫和防火工作,防止外人进入宿舍区,平时应管好门钥匙,不得借给学生及其他人员使用。如上课期间学生有特殊情况要进入宿舍,学生须持教师开具的准入证明,无证明者一律不得放行。对可放行的学生,应跟随到相关宿舍,并为其开门。

5、应经常巡视宿舍区(特别是中午和晚上),及时发现并制止违反宿舍管理条例的行为,坚决制止学生中的违纪现象,对不听劝告的学生和严重事件应及时向教导处汇报,不得隐瞒或私自处理,应严禁外校学生和无关人员进入宿舍区。

6、做好楼道、走廊的卫生工作,负责督促学生寝室的卫生工作,每天进行卫生检查,及时做好记录。

7、要经常注意宿舍区内的公物情况,如有人为损坏现象,应及时报教导处查处。对自然损坏的公物,应及时报请总务处修理。

8、督促学生准时起床,准时参加早锻炼,准时就寝、熄灯,保证充足的睡眠时间,关心学生身心健康,帮助学生解决生活上的各种困难,应主动关心学生生活,对生病的学生应给予适当照顾,及时处理突发事情,能指导、帮助学生整理内务,提高学生自理能力。

9、不得从事以盈利为目的的经营活动,做好值班移交工作和记录。

10、应注意节约用电、用水,及时关好水、电开关。

11、经常与班主任联系,及时处理违反有关规定条件的行为,并上报学工处。

12、做好为住校学生服务的其它相关服务工作。

学校宿舍安全管理方案篇九

为改善住校学生生活环境,规范就寝秩序,保障学生身体健康,为完成学习任务创造条件,制定学生宿舍管理规定如下:

1、学校规定的锁门时间必须严格执行,无特殊情况,课间时间不准学生回宿舍。凡不服从管理的按违反校规处理;态度恶劣者,宿管员报政教处或班主任处理。

2、凡在锁门期间不经宿管员同意私自进入者(或进入者)按有偷盗嫌疑处理。

3、因病因事需回宿舍的,班主任开具批条,并到宿管处登记后方允许进入。

二、宿舍区环境卫生的几点要求及规定:1、宿舍区环境卫生由宿管员管理划分,各住校生必须按时打扫。

3、杂物、脏水须倒在指定地点,乱扔乱倒者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4、宿舍内必须经常保持干净,墙上严禁张贴字画、订钉及私拉乱接电线、绳子。

三、住宿纪律。

1、严禁学生携带易燃易爆及管制刀具进宿舍,违反者按违纪处理。

2、严禁学生在宿舍内吸烟、酗酒、打架斗殴,违反者按违规处罚。

3、按时就寝,不准大声喧哗、吵闹,不准点蜡看书,不准播放音乐,以保证大家睡眠时间。熄灯后不回宿舍或跳墙外出的学生,按严重违纪处理。

4、学生离开宿舍必须将门窗关好上锁,不上锁的将由宿管员上锁。班主任说明情况,然后开门。

5、星期天、节假日全校休息不回家的,须提前登记。晚9:30前必须回宿舍,否则不予留宿。出了事责任自负。

6、宿管员抓住上网违规学生,班主任要认真处理并向宿管员反馈处理结果,

凡违反上述规定的,首次给予批评教育,二次给予劳动教育,写出保证书,三次给予30元以上经济处罚,四次通知家长酌情给予处理。

政教处宿管处。

二〇xx年九月。

学校宿舍安全管理方案篇十

第一条为加强单身宿舍的管理,做好服务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xx科工委机关所有单身宿舍的管理。

第三条申请入住单身宿舍的职工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xx科工委机关正式职工;

(二)父母家在外地;

(三)在京确无住房。

第四条凡具备申请单身宿舍条件的职工,按以下程序办理核对和入住手续:

(一)本人填写《单身宿舍入住申请表》(附件1),经本部门核对后由人事教育司负责对申请人是否符合入住条件进行核对。

(二)人事教育司核对后,职工本人将《单身宿舍入住申请表》交行政处。

(三)行政处负责统一安排宿舍。职工本人与行政处签订《单身宿舍租赁协议书》(附件1)。

(四)行政处负责通知申请人入住时间及房间号,并发放单身宿舍钥匙。

第五条租住单身宿舍的职工需要退房时,请按以下程序办理退房手续:

(一)申请退房职工提出书面“退房申请”交行政处。

(二)行政处将职工“退房申请”转后勤保障处,后勤保障处负责收回房间钥匙,并进行房租、水、电及天然气等费用的结算。

(三)行政保障处通知职工到机关服务局综合处交齐各项费用后,到行政保障处办理退房手续。

第六条租住协议到期后,继续租住的职工应在规定时间内续签协议。

第七条行政处根据单身职工的变化和单身宿舍的使用情况,随时对单身宿舍的安排进行调整。

第八条入住单身宿舍的职工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入住单身宿舍的职工,应遵守满庭芳园物业管理规定。

(二)服从管理,尊重并配合单身宿舍管理人员开展工作。

(三)爱护公共财产(电器、家具、炊具、卫生洁具、房门钥匙、电费卡以及宿舍内其他设施、设备),人为损坏或丢失,按原价赔偿。

(四)宿舍内各房间的家具、电器等均按规定配备,不得私自挪用、转让。

(五)不得将来访的客人留宿。

(六)保管好自己的物品、注意防盗。

(七)注意室内用火、用电、用水安全。

(八)保持室内清洁卫生。

(九)室内不得大声喧哗,以免影响他人。

第九条单身宿舍水电费、热水费、天燃气费的计算与缴纳。

(一)单身宿舍的电费缴纳。

宿舍为磁卡式电表的,由各宿舍职工自己按规定购电;

宿舍为普通电表的,由后勤保障处按规定收取,收取时间以有关部门的要求为准。

(二)单身宿舍的水费、热水费、天燃气费等费用。

(三)每套单身宿舍的上述费用由本套宿舍的所有租住人平均分摊。

(四)单身职工入住或退出单身宿舍的当月居住时间不超过15天,按半月计算上述费用;超过15天时,按全月计算上述费用。

第十条房租费计算与缴纳。

(一)每人每月房租(元)=本人租住面积(m2)×3.05(元/m2)。其中:

1.租住面积按《租住面积核算办法》的计算原则计算。

2.卧室内有阳台和卫生间的应计入本人使用面积。

(二)单身职工入住或退出单身宿舍的当月居住时间不超过15天,按半月计算房租;超过15天时,按全月计算房租。

(三)租金如遇国家规定调整,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房租费每月25日缴纳,由后勤保障处统一收取。

第十一条为保证单身宿舍的正常使用,单身职工结婚后(即:领取结婚证后),应及时向行政处书面报告,并在3个月内按规定办理退房手续。确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期搬出时,按下面公式计算房租费:

每人每月房租(元)=本人租住面积(m2)×20(元/m2)。

第十二条租住单身宿舍的职工因工作关系,调离本单位后,应在3个月内按规定办理退房手续,并搬出单身宿舍。确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期搬出时,行政处报局领导同意后,可暂时居住。在调离职工暂住单身宿舍期间,行政处有权根据单身宿舍的使用需求随时要求调离职工搬出。暂住期间按下面公式计算房租费:

每人每月房租(元)=本人租住面积(m2)×30(元/m2)。

第十三条单身职工因故不能按时缴纳房租费、水费、电费、天燃气费等费用时,后勤保障处将情况报送局领导批示后由行政处通知财务处从职工本人当月的工资中代付。

第十四条单身职工入住单身宿舍后应遵守本规定。

第十五条本办法由机关服务局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学校宿舍安全管理方案篇十一

为确保住宿生人身财产安全,强化寄宿生自我保护意识,现对学生宿舍安全管理作如下规定:

1.增强安全意识,妥善保管好个人物品或财物,防止丢失,凡贵重物品一律不得带入宿舍楼,违规者后果自负。

2.必备的钱财物品要放在柜内、抽屉内锁好,不得随意放在其它地方。

3.未经本人同意不得动用他人物品。

4.不得将家长、亲戚朋友、陌生人带入宿舍楼。

5.学生在宿舍内不准喝酒、打架、喧哗滋事;不得向窗外或走廊内抛物。

6.严禁使用电源充电,不得将接线板、充电器、手提充电灯等电器带人宿舍楼。严禁使用任何电器。

7.宿舍内严禁吸烟;严禁将打火机、火柴、蜡烛等易燃物品带人宿舍楼;不得使用蜡烛照明;禁止在宿舍内点明火焚烧信件纸张等;离开寝室要将室内电源切断。

8.严禁将管制刀具、哑铃、拉力器、双节棍等易造成人身伤害的物品带人宿舍楼。

9.上课、自习期间因事因病回宿舍必须经值班老师批准。

10.严禁学生无故夜不归宿,严禁攀爬围墙出入宿舍,严禁攀登宿舍窗台。

11.严禁在宿舍尤其是在床铺上逗闹,以免发生摔磕碰伤;严禁从楼上向下抛扔杂物,以免出现砸伤事故;对保温瓶妥善放置,以免出现烫伤事故。

12.遇到上操等人员集中或突发事故,不得推搡、拥挤,避免踩踏事故。

13.学生、宿管人员要经常检查床板、床铺护栏等处,发现问题及时登记并报后勤处有关人员修理。

14.班主任每天熄灯前清点学生人数;宿管值班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关门上锁。

15.提高警惕,严防各类案件发生,发现案情或险情及可疑情况要及时报告,主动配合提供线索,见义勇为,消除隐患。

16.凡违反以上规定,视情节轻重予以扣分、纪律处分。造成事故的,赔偿损失,直至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学校宿舍安全管理方案篇十二

1、洗刷一律在洗刷间,不得在宿舍内洗刷。不能向水槽内丢洗发膏袋、食品袋等杂物。不得向楼下扔垃圾、杂物、泼水。

2、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如批量酒精、火药、炮竹等)带进宿舍区。

3、不准私拉乱接用电线路,不得私自使用各种用电器具(如电吹风、充电器、电热器、音响等),以保障人身安全。

4、注意节约用水、用电,随手关闭水电开关。在学校统一要求之前,一律不得私自使用电风扇。

5、如遇紧急危险,相关学生要有秩序地离场,保持道路畅通,不挤压、不堵道、不跳楼,并要迅速报告值班教师,值班教师报告安全保卫人员,安全保卫人员应及时报告有关领导。

6、凡在校住宿的学生必须爱护宿舍设施设备,并按有关规定执行宿舍纪律。每学期开学,按老师的安排定位住宿,对不按定位,随意调床、搬迁、拆动生活用具者,给予批评教育,并责成其恢复原状,情节严重的取消住宿资格。

7、离开宿舍时要关好门、窗。上课时间,未办理请假手续,一律不得在宿舍逗留。

8、严禁男、女生互窜宿舍,严禁男士(含家长)进入女生楼。

9、不准把篮球、足球带进宿舍,不得在宿舍区打球。

10、贵重物品必须锁在宿舍的铁皮柜中。

11、上课时间学生不得进入宿舍,如有特殊情况须经班主任批准,宿舍管理教师同意方可开门进内。

12、严禁携带凶器(如钢管、刀具等)进入宿舍区。

13、不得将大球(篮球、足球、排球)类带入宿舍区;不得在宿舍区内踢足球、打篮球、排球、羽毛球或乒乓球等。

14、如遇地震或其他自然灾害,学生要按相关常识做好自我安全保护。

15、学生宿舍严禁使用明火,禁止烧电炉、热得快,点燃蜡烛、蚊香,严禁吸烟,严禁私拉乱接电源。及时收好晾晒衣物,夜间不得将衣物晾挂室外。

16、住宿生要自觉遵守学校防火安全措施。杜绝火灾隐患。不得在宿舍区点燃蜡烛、蚊香和其它物品,不得私带台灯、手电、火柴及打火机;不动插座,严禁在宿舍区私拉电线,严禁使用各种电器。

17、爱护公共设施,不得乱写乱画,不得破坏水龙头、安全出口标志等消防设施,不得用脚踢门,不得乱调水龙头。

18、任何同学不得将饭菜、零食带入宿舍,一经发现立即没收并扣班级分。严禁将火种、刀具等带入宿舍,严禁吸烟。

19、严禁攀登阳台,不准把头伸出窗外,任何时间都不准在宿舍阳台上打闹玩耍。

20、在宿舍区内发现可疑的人和事,学生都有义务报告公寓管理人员或学校有关部门,并要机智地控制可疑人员。

21、学生宿舍是学生集体居住的场所,全体同学必须自觉做好集体安全工作,发现不安全的情况应及时报告,积极主动采取防范措施,杜绝一切案件和事故的发生。

22、宿舍区内的消防设施、器材,任何人不准乱动,无故损坏严加处理。

23、学生家长或其他亲属确需从寝室拿走东西,须经班主任老师批条,生活老师方可放行。

24、宿舍实行宿舍管理教师开门制度,做到人在开门,人走锁门。

25、如遇地震或空袭,学生要按相关常识做好自我安全保护。

26、不准私自带客进舍,更不得留客住宿(含本班外宿同学),违者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

27、不准将校外食品带入宿舍,不得吃霉变食品。

28、按时作息,休息期间不能说话,不得随便出入,坚决不准乱串宿舍、床位。

29、如遇紧急危险,生活老师要组织学生有序撤离,保持道路畅通,不挤压、不堵道、不跳楼,并要迅速报告值班保卫人员,保卫人员应及时报告有关领导。

30、遵守作息制度(含节假日),保证休息时间,晚自习时间一律要到教室学习(生病学生凭有关证明方可逗留宿舍),熄灯后不得大声喧哗、讲话,不准在宿舍里打牌、下棋,否则,没收一切娱乐器具,并通报批评。

31、贵重物品不要带入宿舍,现金或贵重物品存在生活老师或班主任处,严防遗失。

32、如遇突然停水、停电,学生不得起哄,吹口哨,大声怪叫等。

33、周末及节假日留校学生,由班主任开条并把留校学生亲自交给值班生活老师后,学生的纪律、生活、安全由值班生活老师全权负责。

34、男、女生不准串访宿舍,任何学生不准将外人留住本宿舍内。

35、上课时间学生宿舍实行封闭式管理,未办理请假手续的一律不准私自留在宿舍里。

36、加强群防群治,发现有偷盗、勒索、抢劫行为要勇于斗争、及时报告,要敢于同违法、犯罪作斗争。

37、每天午睡或晚睡时,生活老师要对每个寝室认真清点寝室人数,核实缺少学生,及时与相关班主任和分管领导取得联系。

38、提前上好厕所,午休期间不得以上厕所为借口随便外出,晚休后一小时之内不得外出上厕所。

39、不准私接用电器,除没收外,对当事人视情节轻重追究责任,并取消住宿资格。

40、提高警惕,做好安全防范。

41、学生宿舍实行房间安全值日生制,值日生必须按时关锁门窗,保管好钥匙不得乱借乱丢,负责安全检查。

42、上课及晚自习时间学生不得进入宿舍,如有特殊情况须经班主任批条,生活老师方可同意开门进入。

43、各宿舍必须保持卫生清洁,不得随地吐痰,定时通风,预防各种疾病的'发生。

44、各寝室要自觉遵守学校防火安全措施。如:不准点蜡烛、用纸生火、烧塑料袋等,不准带打火机、火柴等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寝室,寝室一般不准点蚊香,若确需点蚊香,只能搁放在室的正中,下用托盘,若开电扇室内不准点蚊香,生活老师及相关班主任要反复强调,生活老师要来回巡查,发现异常问题及时处理,对不听劝告学生,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学生负责,生活老师及班主任强调督促不够,要追究相关责任。

45、不准私自外宿、不准擅自安排非本校人员住宿,遇有特殊情况要报告本校保安和值班管理人员。

46、生活老师要经常检查寝室用电设施、床铺、水管、窗户、栏杆等,每周至少搜查两次学生寝室,对学生中的违禁物品及时收缴,填好记录单,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处理。

47、严禁攀爬门窗、阳台,爬防护网或到教学楼顶楼活动。

48、严禁爬门窗,爬防护网。

50、晚间如遇同学生病,本宿舍同学要互帮互爱,并及时报告住宿管理教师和值班教师。病情较重者,值班教师第一时间报告住宿管理教负责人梁老师,梁老师迅速报告宋书记。通知家长,在值班老师陪同下迅速送往医院治疗。

51、建立宿舍管理老师负责制。每学年,由学校聘任男女宿舍管理教师,宿舍管理教师每学期对宿舍公物进行清点作好登记,期末验收,按谁损坏谁赔偿的原则,由宿舍管理教师落实到相关人员。

52、回到宿舍后,必须先把阳台上的窗帘拉上。午休期间,不得关闭宿舍门,随时接受值班老师的检查。

53、不准在楼梯追逐打闹,要靠右行走,要轻声细语。不准在走廊和楼道内聚堆、吵闹。

54、不准把篮球、足球带进宿舍、教室、不得在宿舍区打球。

55、建立宿舍长负责制。每学期开学初,由宿舍的全体成员推选宿舍长,负责制订轮流值日制度,检查、落实宿舍内各种措施和督促宿舍学生遵守宿舍管理制度和“五个必须十个不准”定期向男女宿舍管理教师汇报本宿舍的情况。

56、学生除父母外,一律不准在宿舍内接待外来客人。

57、公寓楼一楼在晚休期间,阳台门一律关上插销。

学校宿舍安全管理方案篇十三

1、宿舍管理人员及舍务教师必须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认真、踏实的工作态度,认真贯彻执行学校宿舍管理条例及规定,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工作,教育学生认真执行住校生条例,遵纪守法,不得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2、宿舍管理人员及舍务教师应遵守学校作息制度,按时上、下岗,中途不离岗,如有特殊情况应请假经校相关领导同意后方可离岗;未经同意,不得擅自请其他人员代岗,做到有学生在,必有管理人员在。

3、学生上课时(早自习开始时、上课时、晚自习开始时等),应及时锁好宿舍楼门,禁止学生和其他人员进入宿舍区;学生回宿舍(下午放学时、晚自习结束时等),应及时主动开门;学生夜间就寝后,必须锁好楼门。

4、负责宿舍安全保卫和防火、防盗工作,防止外人进入宿舍区,平时应管好门钥匙,不得借给学生及其他人员使用。如上课期间学生有特殊情况要进入宿舍,学生须持教师开具的准入说明,无证明者一律不得放行。对可放行的学生,应跟随到相关宿舍,并为其开门。

5、应经常巡视宿舍区(特别是中午和晚上),及时发现并制止违反宿舍管理条例的行为,坚决制止学生中的违纪现象,对不听劝告的学生和严重事件应及时向政教处或带班领导汇报,不得隐瞒或私自处理,应严禁外校学生和无关人员进入宿舍区。

6、做好楼道、走廊的卫生工作,负责督促学生寝室的卫生工作,每天进行卫生检查,及时做好记录。

7、要经常注意宿舍区内的公物情况,如有人为损坏现象,应及时报政教处查处。对自然损坏的公物,应及时报请总务处修理。

8、督促学生准时起床,准时参加早操,准时就寝、熄灯,保证充足的睡眠时间,关心学生身心健康,帮助学生解决生活上的各种困难,应主动关心学生生活,对生病的学生应给予适当照顾,及时处理突发事情,能指导、帮助学生整理内务,提高学生自理能力。

9、不得从事以盈利为目的的经营活动,做好值班移交工作和记录。

10、应注意节约用电、用水,及时关好水、电开关。

11、经常与班主任联系,及时处理违反有关规定条件的行为,并上报政教处。

12、做好为住校学生服务的其它相关服务工作。

13、做好宿舍的通风、消毒工作(并做好消毒记录),保证学生就寝环境良好。

14、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

学校宿舍安全管理方案篇十四

1、宿舍管理人员必须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认真、踏实的工作态度,认真贯彻执行学校宿舍管理条例及规定,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工作,教育学生认真执行住校生条例,遵纪守法,不得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2、宿舍管理人员应遵守学校作息制度,按时上、下岗,中途不离岗,如有特殊情况应向校长室请假同意后方可离岗;未经同意,不得擅自请其他人员代岗,做到有学生在,必有管理人员在。

3、学生上课时(早自习开始时、下午上课时、晚自修开始时等),应及时锁好宿舍大门、小门,禁止学生和其他人员进入宿舍区;学生回宿舍(下午放学时、夜自修结束时等),应及时主动开门;学生夜间就寝后,必须锁好大门。

4、负责宿舍安全保卫和防火工作,防止外人进入宿舍区,平时应管好门钥匙,不得借给学生及其他人员使用。如上课期间学生有特殊情况要进入宿舍,学生须持教师开具的准入证明,无证明者一律不得放行。对可放行的学生,应跟随到相关宿舍,并为其开门。

5、应经常巡视宿舍区(特别是中午和晚上),及时发现并制止违反宿舍管理条例的行为,坚决制止学生中的违纪现象,对不听劝告的学生和严重事件应及时向教导处汇报,不得隐瞒或私自处理,应严禁外校学生和无关人员进入宿舍区。

6、做好楼道、走廊的卫生工作,负责督促学生寝室的卫生工作,每天进行卫生检查,及时做好记录。

7、要经常注意宿舍区内的公物情况,如有人为损坏现象,应及时报教导处查处。对自然损坏的公物,应及时报请总务处修理。

8、督促学生准时起床,准时参加早锻炼,准时就寝、熄灯,保证充足的睡眠时间,关心学生身心健康,帮助学生解决生活上的各种困难,应主动关心学生生活,对生病的学生应给予适当照顾,及时处理突发事情,能指导、帮助学生整理内务,提高学生自理能力。

9、不得从事以盈利为目的的经营活动,做好值班移交工作和记录。

10、应注意节约用电、用水,及时关好水、电开关。

11、经常与班主任联系,及时处理违反有关规定条件的行为,并上报学工处。

12、做好为住校学生服务的其它相关服务工作。

学校宿舍安全管理方案篇十五

为确保住宿生人身财产安全,强化住宿生自我保护意识,现对学生宿舍安全管理作如下规定:

1.增强安全意识,妥善保管好个人物品或财物,防止丢失,凡贵重物品一律不得带人宿舍楼,违规者后果自负;携带物品进出宿舍,要主动接受门卫人员的检查。

2.必备的钱财物品要放在柜内、抽屉内锁好,不得随意放在其它地方。3.未经本人同意不得动用他人物品。

4.不得将家长、亲戚朋友、陌生人带入宿舍楼,如有特殊情况要经宿舍管理老师批准。5.学生在宿舍内不准喝酒、打架、喧哗滋事;就寝时间不得播放广播、音乐,影响其他同学休息;不得向窗外或走廊内抛物。

6.严禁使用电源充电,不得将接线板、充电器、手提充电灯等电器带人宿舍楼。严禁使用任何电器。

7.宿舍内严禁吸烟;严禁将打火机、火柴、蜡烛等易燃物品带人宿舍楼;不得使用蜡烛照明,不得点燃蚊香等物;禁止在宿舍内点明火焚烧信件纸张等;离开寝室要将室内电源切断。

8.严禁将管制刀具、哑铃、拉力器、双节棍等易造成人身伤害的物品带人宿舍楼。9.上课、自习期间因事因病回宿舍必须持班主任或值班老师开具的人楼证。10.严禁学生无故夜不归宿,严禁攀爬围墙出入宿舍,严禁攀登宿舍窗台。

11.严禁在宿舍尤其是在床铺上逗闹,以免发生摔磕碰伤;严禁从楼上向下抛扔杂物,以免出现砸伤事故;对保温瓶妥善放置,以免出现烫伤事故。

12.遇到上操等人员集中或突发事故,不得推搡、拥挤,避免踩踏事故。

13.学生、宿管人员要经常检查床板、床铺护栏等处,发现问题及时登记并报总务处有关人员修理。

14.学管人员要安排学生干部每天熄灯前清点学生人数;宿管值班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关门上锁。

15.提高警惕,严防各类案件发生,发现案情或险情及可疑情况要及时报告,主动配合’提供线索,见义勇为,消除隐患。

16.凡违反以上规定,视情节轻重予以扣减学分、纪律处分。造成事故的,赔偿损失,直至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学校宿舍安全管理方案篇十六

1、加强宿舍的消防安全教育,请有消防知识的保卫科长讲有关消防自救知识,提高学生的消防自救能力。

2、在学生宿舍内,为防止学生私自接用电器,引发不安全事故发生,值周老师随时检查电源插座,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进行检修。

3、和消防部门建立联系,定期或不定期地培训有关人员,提高宿管老师的防火灭火能力。

4、宿舍内禁止焚烧一切物品,与火有关的物品一律不准带入宿舍。

5、火情就是命令,要求全体师生提高防范意识,凡在第一时间内发现火情者,必须立即报告学校校长,并根据情况,积极采取措施灭火。一旦火情严重或判断火情有蔓延趋势时,立即拨打“119”火警。

1、禁止学生在宿舍区域内追跑打闹,打架斗殴,喝酒,娱乐,严禁携带管制刀具进入宿舍,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2、发现问题或出现意外情况,应及时汇报,采取妥善措施进行处理。

3、住宿生在校期间,不允许学生出校门,确需出校门的,必须持有班主任或相关领导的证明,方可出入。

4、不定期检查宿舍楼安全防范设备,加固宿舍楼护栏,修理门窗,检修电路,普及安全常识,防患于未然,尽量减少意外事故的发生。

5、对住宿生实行严格的宿舍管理。学生宿舍一律不得留宿他人,不许非住宿生进入宿舍,不允许住校生私自出校门,有事需在外住宿的,必须向班主任履行书面请假手续,并明确投宿地址与电话,便于老师及时联系。

6、学生在宿舍区内发生意外事故,发现人员应立即予以制止并采取基本的救治措施。同时,立即报告宿管处,通知学校领导或班主任、年级组长,情况严重者,拨打“120”急救电话,并积极与家长进行联系。

7、住校学生在校期间(白天或晚上)若突发疾病出现意外,班主任、值周教师和相关知情人员,必须首先报知校领导、班主任、年级组长,并争取在第一时间内送往医院救治。

8、住宿生不许把贵重物品放在宿舍,如有物品丢失应迅速报告班主任老师并提供线索,以便查找。

1、严格来客登记管理制度,禁止非住宿生进入宿舍楼。

2、上课期间,学生宿舍楼上锁,任何人不得随意出入。

3、全体师生提高防范意识,发现可疑人员及时查问。一旦在宿舍楼内外发现有可疑人员或有撬门、砸锁、有偷窃行为的人,立即向学校领导、保卫科报告,并将其带至值班室进行询问、备案、登记,情节严重者,扭送派出所。

学校宿舍安全管理方案篇十七

学生宿舍是学生学习生活的.重要场所,每个学生都必须自觉遵守宿舍安全管理规定。

1、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实行舍长负责制,离开宿舍要关好门窗和水电。

2、学生宿舍实行统一的熄灯制度,宿舍管理部门将按时关闭楼道大门。凡迟归者,一律凭有效证件由门卫登记后方可入内,任何人不得爬门翻墙、攀窗进入宿舍。

3、每个学生都应自觉维护宿舍秩序,不准任意大声喧哗、起哄、打闹、踢球等。严禁进入异性学生宿舍,特殊情况须经宿管或保卫处或班主任批准。

4、宿舍内不准搞赌博或变相赌博活动,不准酗酒,不准打架斗殴,不准观看、传播淫秽物品或从事宗教、迷信等活动。

5、不准在宿舍楼层内从事经营性活动,包括修理、挨门兜售等,不准搞任何形式的买卖活动。一经发现,按规定严肃处理。

6、保持楼道畅通,不得将自行车或其他物品停放在楼道内。

7、学生宿舍不准私拉电线,禁止使用明火、烧废纸。擅自使用电热器者,一经查获,一律没收,并按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8、学生个人高额现金应存入银行,票、证、卡等贵重物品入箱上锁,妥善保管。切实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9、严禁私自转借房间钥匙或私配钥匙,如丢失钥匙应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并及时更换门锁。严禁爬门攀窗,杜绝意外事故。

10、不得擅自留宿在外或留外人住宿。学生宿舍严禁留宿他人,如擅自留宿,第一次给予通报批评,以后再发现视情节给予警告或警告以上处分。

11、学生宿舍消防器材等设施,严禁随意动用,故意损坏者按有关《消防安全管理办法》严肃处理。

12、学生携带物品离开宿舍,必须履行登记手续,必要时公寓门卫有权查询或暂扣。

13、校外人员确有需要进入学生宿舍时,必须在门卫处凭有效证件登记后方可入内,会客结束后,须注销登记手续。

为了确保学生人身及财物安全,所有住校学生及住宿人员必须执行以下安全规定:

一、防止火灾发生

1、宿舍内严禁带入和持有打火机、火柴、鞭炮等易燃易爆物品。

2、宿舍内严禁吸烟,严禁使用蜡烛(停电等特殊情况由学校统一安排),严禁燃烧物品。

3、宿舍内严禁持有或使用电炉、电炒锅、电饭煲、电暖气、电热毯、酒精炉、“热得快”和充电式应急灯等大功率电热、电器产品。

4、宿舍内严禁将交流电器(如台灯、电扇、充电器、接线板、随身听等)放在床上使用或充电。

5、宿舍内严禁乱拉、乱接电源。

6、宿舍内严禁损坏、挪动、擅用灭火器材和消防设施。

7、宿舍内点燃的蚊香由宿管老师统一管理使用,必须放置在宿舍中央地面上。

二、防止财物丢失

8、宿舍内严禁存放现金。

9、宿舍内严禁存放贵重饰品及电子学习用品(如手饰、手机、随身听、电子学习机等)。

10、严禁串宿舍。

11、严禁留外来人员住宿。

12、严禁无请假手续滞留宿舍。

13、中午午休、晚上晚休时必须在房内锁上宿舍门。

三、防止意外伤害

14、宿舍内严禁大声喧哗、辱骂他人。

15、宿舍内严禁打架。

16、宿舍内严禁喝酒、吸烟、打牌。

17、宿舍内严禁持有、藏匿管制刀具、棍具、器械。

18、宿舍内严禁爬窗户、跳-楼。

19、严禁在宿舍内、走廊、楼梯、外跨楼梯奔跑、跳跃、追逐、打闹、拥挤。

20、上下楼梯、楼道内要靠右行走。

21、严禁在床铺间跳动,上下床不蹬爬梯。

22、严禁不按规定时间进出宿舍。 

学校宿舍安全管理方案篇十八

为规范学校宿舍的管理,合理利用学校房产资源,更好地贯彻学校“教师为本”理念,为师资队伍建设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一、入住条件:家住外地的单身教师或以校区为中心直线距离两公里以外的教师,由本人提出申请并按有关规定及时交纳相关费用。

二、住校教师一律服从学校统一安排,不得私下调换宿舍,不得私自移动学校公物,损坏公物照价赔偿。

三、住校教师应自觉遵守作息时间。上班期间不得随意回宿舍,上、下班应严格执行学校工作纪律。

四、住校教师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将异性学生带到宿舍,禁止让学生在宿舍替自己做事。

五、不得留客住宿,家庭人员来访留宿必须在门卫登记。

六、保持宿舍内外整洁、卫生,不得在宿舍内外乱贴、乱画。

七、节约水电,注意做好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

八、住校教师应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和学校有关纪律制度,注意树立良好的自身形象。

九、住校教师有义务协助学校管理学生寝室。

十、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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