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结心得体会是一个自我反馈和自我激励的过程,能够提升我们的工作和学习效果。如何写一份完美的心得体会是很多人关心的问题。下面是一些优秀的心得体会范文,可以让我们更好地理解心得体会的写作方法和技巧。
治理乱收费的心得体会篇一
医疗乱收费已经成为了医疗领域的一个热门话题。我在生活中也曾遇到过一些医生乱收费的情况,这对患者来说是非常不公平的。在此,我想分享一下我对于医疗乱收费的心得和体会。
第二段:背景
医疗乱收费是由于医生与患者在医疗过程中存在信息不对称、利益矛盾等原因所导致的。由于患者的医学知识相对有限,很难理解医生的治疗方案和费用构成,而一些不负责任的医生也会故意隐瞒或歪曲真相,从而进行乱收费。
第三段:影响
乱收费不仅会让患者的医疗经济负担加重,还会严重损害患者的信任感和满意度。尤其是一些患有慢性病的患者,他们需要长期的治疗和管理,如果医生在治疗过程中不负责任地乱收费,就会让他们感到很失望和无奈。医疗乱收费还会降低医疗行业整体信誉度,为患者和医生之间的信任建立增添更多的阻力。
第四段:解决方案
要解决医疗乱收费问题,需要多方合作。首先,医生和医疗机构应该建立进一步透明化的收费机制,让患者能够更好地了解自己的治疗费用构成。其次,政府应该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严厉打击乱收费、伪造医疗报告等违法行为。对于患者来说,选择规范的医疗机构、医生和药品也是非常重要的。
第五段:结语
医疗乱收费不仅仅是一个行业问题,更是一个社会问题。要解决这一问题,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在我看来,医疗行业应该坚守医德医风,让患者和医生之间的沟通更加顺畅和透明。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建立起公平、公正、规范的医疗市场,为患者提供更加安全可靠的医疗服务。
治理乱收费的心得体会篇二
为切实做好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根据县政府办《关于印发县xx年开展涉农乱收费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由县农粮局牵头,会同县财政局、县法制办、县发改委、县文广局、县教育局组成联合检查组,采取走村入户、查看资料等形式抽查了全县11个乡镇17个村75户农户。现将专项治理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根据县政府办《关于印发县xx年开展涉农乱收费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要求各乡镇于xx年1月20日前完成涉农乱收费自查工作,并将自查书面材料和涉农乱收费情况调查表上报县农粮局。1月22日,由县农粮局牵头,会同县财政局、县法制办、县发改委、县文广局、县教育局在县农粮局召开了检查工作布置会,1月23日至2月4日对全县各乡镇进行专项检查,检查分为三个组,第一组由县农粮局和县法制办组成,负责;第二组由县发改委和县文广局组成,负责;第三组由县财政局和县教育局组成,负责检查采取乡镇必看,每个乡镇抽1-2个村,每个村抽查1-2个组,并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走访农户等形式进行。
(一)农民建房乱收费问题。
通过对全县11个乡镇走访的建房户看,未发现农户在xx年和xx年建房时,相关部门有乱收费情况。
(二)村委会公费订阅报刊摊派问题。
从检查的村来看,部分村级组织均存在超额订阅报刊现象,订阅报刊的种类有《日报》、《赣南日报》、《半月谈》等,订阅报刊费用均在1500元以上,个别村达到5000多元。
(三)婚姻登记乱收费情况。
xx年起民政部门办理婚姻登记时不再收取9元工本费,通过走访新婚的农户,未发现有乱收费和乱摊派现象。
(四)计划生育乱收费情况。
通过走访农户和查看各乡镇“村账乡代理”账,除新城镇部分村在xx年存在收取“抗拒环孕检”和“违反村民自治”罚款的行为外(县纪检已做出处罚),没有发现在计划生育领域中存在乱收费情况。
(五)对农民合作社乱收费、乱罚款情况。
通过走访了解部分农民合作社,未发现有乱收税或变相乱收费现象。
(六)农村义务教育乱收费情况。
通过检查部分中小学了解,除收取规定的作业本费外,大部分中小学校除代收平安保险费和课外辅导资料,学校代收的小学1至6年级订课外资料人数在98%以上,如《小星星》、《课程导报》、《小学生之友》,通过走访学生家长了解,课外资料均是自愿订购,未发现其他乱收费情况。
(七)“一事一议”筹资筹劳不规范行为情况。
通过检查的17个村情况,村委会能认真执行一事一议相关政策,每人筹资不超过30元,没有筹劳情况。xx年全县有83个“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财政奖补项目,涉及61个村,筹资人数11793人。各村都统一使用省农业厅和省财政厅规定统一格式的专用凭证,都能按照要求履行审核职责,未发现涉及“一事一议”筹资筹劳中存在超范围等违规情况。
(八)在农村土地承包、流转等环节发生的违背群众意愿、与民争利等问题。
通过走访和调查了解,各乡镇、村执行涉农收费政策情况较好,农村土地承包、流转等环节发生的违背群众意愿、与民争利乱收费情况。
(九)向村级组织乱收费和乱摊派问题。
通过检查的17个村情况看,未发现有相关部门向村级组织乱收费和乱摊派情况。
(十)村级财务公开问题。
部分村都能按要求,每月或每季公开村级财务情况。
(十一)其他加重农民负担问题。
通过三个组检查的情况,未发现有其他加重农民负担的情况。
1、农村义务教育除按规定收取作业费外,大部分学校都存在代收平安保险费现象。
2、村级组织公费订阅报刊杂志超额征订现象普遍,少则2000余元,多则5000余元。
3、村级财务公开不够及时、规范。一是有些村虽然定期将财务公开,但是公开形式的不规范,公开的内容不完整、不全面;二是一些村重公布、轻反馈,对村级财务公开后群众的意见建议不重视、不及时处理。
1、学校代收学生平安保险费,属商业服务行为,学校老师不能代收代付,应该由保险营销人员到学校直接收取。
2、各村委会应根据余办发文件要求,报刊杂志费用一般不得超过1000元,最多不得超过1500元,严格控制超额现象。
3、各村委会应按照余办发文件要求,村级财务每月必须公开一次,一般在次月5日前由村报账员填好公开内容,经村民民主理财小组审核无误后加盖审核章后,于每月5-10日在公开栏公布。公开内容必须全面、详细、真实、通俗易懂。
继续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强化涉农乱收费专项治理工作,加强农村义务教育代收费、向村级组织公费订阅报刊杂志和村级财务公开问题进行督查,防止农民负担反弹,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治理乱收费的心得体会篇三
为切实做好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根据县政府办《关于印发县2014年开展涉农乱收费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由县农粮局牵头,会同县财政局、县法制办、县发改委、县文广局、县教育局组成联合检查组,采取走村入户、查看资料等形式抽查了全县11个乡镇17个村75户农户。现将专项治理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根据县政府办《关于印发县2014年开展涉农乱收费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要求各乡镇于2015年1月20日前完成涉农乱收费自查工作,并将自查书面材料和涉农乱收费情况调查表上报县农粮局。1月22日,由县农粮局牵头,会同县财政局、县法制办、县发改委、县文广局、县教育局在县农粮局召开了检查工作布置会,1月23日至2月4日对全县各乡镇进行专项检查,检查分为三个组,第一组由县农粮局和县法制办组成,负责;第二组由县发改委和县文广局组成,负责;第三组由县财政局和县教育局组成,负责检查采取乡镇必看,每个乡镇抽1-2个村,每个村抽查1-2个组,并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走访农户等形式进行。
(一)农民建房乱收费问题。
通过对全县11个乡镇走访的建房户看,未发现农户在2013年和2014年建房时,相关部门有乱收费情况。
(二)村委会公费订阅报刊摊派问题。
从检查的村来看,部分村级组织均存在超额订阅报刊现象,订阅报刊的种类有《日报》、《赣南日报》、《半月谈》等,订阅报刊费用均在1500元以上,个别村达到5000多元。
(三)婚姻登记乱收费情况。
2012年起民政部门办理婚姻登记时不再收取9元工本费,通过走访新婚的农户,未发现有乱收费和乱摊派现象。
(四)计划生育乱收费情况。
通过走访农户和查看各乡镇“村账乡代理”账,除新城镇部分村在2013年存在收取“抗拒环孕检”和“违反村民自治”罚款的行为外(县纪检已做出处罚),没有发现在计划生育领域中存在乱收费情况。
(五)对农民合作社乱收费、乱罚款情况。
通过走访了解部分农民合作社,未发现有乱收税或变相乱收费现象。
(六)农村义务教育乱收费情况。
通过检查部分中小学了解,除收取规定的作业本费外,大部分中小学校除代收平安保险费和课外辅导资料,学校代收的小学1至6年级订课外资料人数在98%以上,如《小星星》、《课程导报》、《小学生之友》,通过走访学生家长了解,课外资料均是自愿订购,未发现其他乱收费情况。
(七)“一事一议”筹资筹劳不规范行为情况。
通过检查的17个村情况,村委会能认真执行一事一议相关政策,每人筹资不超过30元,没有筹劳情况。2014年全县有83个“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财政奖补项目,涉及61个村,筹资人数11793人。各村都统一使用省农业厅和省财政厅规定统一格式的`专用凭证,都能按照要求履行审核职责,未发现涉及“一事一议”筹资筹劳中存在超范围等违规情况。
(八)在农村土地承包、流转等环节发生的违背群众意愿、与民争利等问题。
通过走访和调查了解,各乡镇、村执行涉农收费政策情况较好,农村土地承包、流转等环节发生的违背群众意愿、与民争利乱收费情况。
(九)向村级组织乱收费和乱摊派问题。
通过检查的17个村情况看,未发现有相关部门向村级组织乱收费和乱摊派情况。
(十)村级财务公开问题。
部分村都能按要求,每月或每季公开村级财务情况。
(十一)其他加重农民负担问题。
通过三个组检查的情况,未发现有其他加重农民负担的情况。
1、农村义务教育除按规定收取作业费外,大部分学校都存在代收平安保险费现象。
2、村级组织公费订阅报刊杂志超额征订现象普遍,少则2000余元,多则5000余元。
3、村级财务公开不够及时、规范。一是有些村虽然定期将财务公开,但是公开形式的不规范,公开的内容不完整、不全面;二是一些村重公布、轻反馈,对村级财务公开后群众的意见建议不重视、不及时处理。
1、学校代收学生平安保险费,属商业服务行为,学校老师不能代收代付,应该由保险营销人员到学校直接收取。
2、各村委会应根据余办发[2010]6号文件要求,报刊杂志费用一般不得超过1000元,最多不得超过1500元,严格控制超额现象。
3、各村委会应按照余办发[2010]6号文件要求,村级财务每月必须公开一次,一般在次月5日前由村报账员填好公开内容,经村民民主理财小组审核无误后加盖审核章后,于每月5-10日在公开栏公布。公开内容必须全面、详细、真实、通俗易懂。
继续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强化涉农乱收费专项治理工作,加强农村义务教育代收费、向村级组织公费订阅报刊杂志和村级财务公开问题进行督查,防止农民负担反弹,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治理乱收费的心得体会篇四
近年来,我县规范教育收费工作在市级相关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在县委、县府的统一部署下,在县纠风办、物价局、财政局、物价局等部门的共同努力下,以“办人民满意教育”为目标,始终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不断完善规章制度,加大检查监督力度,狠抓工作落实,治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加强领导,健全监督管理机制。
(一)成立机构,制定方案。教育收费关系千家万户,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教育收费工作,成立了由主管县长任组长,教育、财政、物价、纠风、监察、审计、文体局等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创建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实施方案,积极实施,狠抓落实,富有成效的开展各项工作。
(二)部门联席,各尽其责。县县治理教育乱收费联席会议制度健全,各成员单位分工具体,职责明确,配合紧密。对教育收费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对于教育收费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处理有关情况。县政府纠风办牵头,主要做好治理教育乱收费联席会议的召集,及时纠正出现的乱收费问题;县教育局主要做好中小学乱收费各项治理工作;县财政局负责做好收费票据、收费资金的管理,保证教育经费的投入;县物件局及时核定教育收费项目、标准,纠正违反收费标准和项目的收费行为;县监察局主要做好对教育乱收费违规事项查处和对相关责任人的纪律处理;县审计局主要做好教育资金的专项审计;县广电文体局主要抓好教育收费政策的宣传工作及中小学教材征订的审核工作。
(三)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县教育局成立以局纪委书记为主任,相关职能科室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治理教育乱收费办公室,同时成立了教育稽查队,及时处置群众举报的乱收费问题,按时上报各类治理教育乱收费统计报表,及时向联席会议汇报治理情况,定期公布治理教育乱收费结果。全县形成从政府到部门,从部门到个人的层级落实体系,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四)加大宣传,畅通渠道。春秋季开学前,我们在电视台、教育网上及时公布学校收费政策,做到阳光收费,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同时县教育局、县物价局、县纠风办均设立举报电话,保证群众举报信息畅通。
二、狠抓落实,确保教育经费投入到位。
(一)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政策落实到位。我县认真贯彻执行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和城市义务教育学校免除杂费政策,农村义务段中小学取消所有收费项目,城市义务教育学校只收取课本费和自行车保管费,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和项目收取费用。县财政足额安排预算内公用经费,并做到逐年增长,我县现执行小学每生每年58元、中学每生每年85元标准,已超过国家规定的标准,保证了学校的正常运转。
(二)教师工资全额拨付到位。我县教师工资从2003年起,全部由银行代为发放,从2009年开始教师绩效工资全部兑现,教师工资除奖励性绩效工资每学期按照考核发放,其余工资按时、足额由银行发放到教师手中,没有拖欠现象。
(三)教育收费管理制度到位。认真贯彻执行教育收费政策,健全管理使用制度。将学校收费资金全部纳入县财政收支两条线,进行统一管理。县财政局设教育专户,足额拨付教育收费资金,没有挤占、挪用或平调学校收费行为。学校收费票据由县财政局收费管理所统一管理,实行核销制度。学校代办费和服务性收费严格执行“随时发生、随时收取、定期公布、及时结算、不留结余”的原则,没有强制性收费,也没有从__利的现象。
三、强化监管,促进教育收费规范。
(一)严格收费管理,避免责任盲县。县教育局严格学校收费管理,实行学校收费目标责任制、校长负责制、一票否决制,将之列入年终考评的重要内容。春季开学前县教育局同各直属中小学、中心小学、幼儿园签定《治理中小学乱收费、规范办学行为目标责任书》,并要求各中心小学与辖县普通小学、学校与班主任也要签订收费目标责任书,形成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并制定了一系列的措施,建立“科室包片、干部包校、一包到底、责任到人”的收费工作长效机制。全县所有中小学实行收费公示制度和校长承诺制,增强学校收费工作透明度,并在城县显著位置公示中小学收费项目、标准及举报电话,自觉接受广大群众监督。
(二)加大查处力度,遏制乱收费行为。2012年,县教育局坚持定期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遏制乱收费行为,依法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对于群众举报的、上级部门批转的各类乱收费与不规范办学行为,坚决查处。
今年共接到收费类举报24件,其中18件涉及民办、企办幼儿园。对于所有的举报信访,我局坚持做到凡举报必查实,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每年县审计局、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对学校财务收支情况,特别是收费情况进行内部审计。对确实有违规行为的,坚决按相关规定处理。
(三)严格执行财务政策,透明教育资金使用。对于学校收费资金,严格按照收费管理有关制度,全部纳入财政收支两条线管理。各中小学严格执行《省基础教育中小学财务管理暂行规定》,按照相关财务制度做好学校财务工作。学校收费资金全部用于学校日常经费支出、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支出,没有乱发奖金补贴情况,也没有公费旅游等情况。
的力度。
(五)加大宣传力度,接受群众监督。每学期开学前,在电视台、教育网上及时公布学校收费政策,做到阳光收费,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同时县教育局、县物价局、县纠风办、县财政局设立举报电话,保证群众举报信息畅通。
四、治理成效。
长期以来,我局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领导重视,措施得力,全县各中小学校能严格执行国家收费政策,办学行为规范,没有乱办班、乱补课、乱订教辅、乱收费的现象,得到学生、家长、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学校的代办性收费和服务性收费严格按照采取自愿、随时发生、随时收取、随时结算、不留结余的原则,没有强制学生购买辅导资料及保险情况,严格规范教育收费管理,对社会举报的各种乱收费情况能及时调查处理,认真回复。高中招收择校生能严格执行“三限”政策,招生行为规范有序。城市义务教育学校严格执行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政策,进城农民工子女上学享受和城市学生同等待遇,全县没有一名学生因收费问题而辍学。
五、问题及思考。
县教育收费规范有序,切实树立教育工作的良好形象,促进我县教育事业健康、稳定、和谐发展。
治理乱收费的心得体会篇五
在中国的教育体制中,学校治理乱收费问题一直存在且屡禁不止。乱收费不仅损害了学生和家长的利益,也给学校的声誉带来了负面影响。作为一名教育工作者,我深入思考并总结了一些经验,希望能发表我的观点,帮助更多人认识到这一问题。
首先,乱收费的问题源于学校内部治理的不规范。一些学校在设立收费项目时缺乏明确的规定和标准,容易导致随意设置收费项目的情况发生。因此,学校需要建立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规范和约束各个环节的收费行为。学校应该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建立一个透明、规范的收费管理平台,借助互联网的力量提供便捷的公示和查询渠道,使收费信息公开透明,方便学生和家长了解和监督。
其次,政府部门应加大对学校治理的监管和审查力度。当前,一些地方政府对学校的治理监管力度不够,导致一些学校滥收费用,甚至存在故意暗中收取费用的情况。政府部门应当加大力度,加强对学校的监督,确保学校严格依照国家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收费工作。同时,政府部门还应提高公众参与的机会,倾听学生和家长的声音,及时解决他们的问题和诉求。
第三,家长和学生也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在学校治理乱收费问题上,家长和学生是最直接的受害者,应该积极行动起来,维护自己的利益。首先,他们应该了解自己的权益和义务,明确知晓学校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其次,他们应该主动监督学校的收费行为,对于不合理的收费项目提出质疑并寻求解决途径。最后,对于有合理渠道可以解决的问题,他们可以采取法律手段维权,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第四,教育部门也要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众对学校治理乱收费问题的关注度。教育部门可以通过组织研讨会、座谈会等形式,向学校、家长、学生以及社会大众传达关于学校治理乱收费问题的信息。同时,教育部门也要加强对学校的指导和教育,帮助学校确立正确的收费观念,树立正确的收费意识,真正做到为学生和家长着想,合理合法地进行收费。
最后,学校的领导者要明确责任,严格落实各项收费政策。学校领导要从制度建设、教师培训等方面下功夫,确保学校的内部治理规范有序。学校领导应当带头执行收费制度,不得利用职权从学生、家长身上牟取私利。同时,学校领导还要通过有效的激励机制,鼓励诚信守法,惩罚违规乱收费的行为,为全校师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行为准则。
总之,解决学校治理乱收费问题,需要教育部门、学校领导、家长和学生共同努力。通过建立规范、透明的收费管理制度,加大政府监管力度,提高公众参与度,增强个人保护意识,加强宣传教育,同时强化学校领导的责任意识,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学校治理乱收费问题,为学生和家长营造一个公平、公正、透明的学校教育环境。
治理乱收费的心得体会篇六
医疗行业的乱收费问题一直存在,不少人在看病就诊时都会遇到被乱收费的情况,这让不少患者感到困惑和无奈。而我也不例外,在我日常的医疗经验中也遇到了一些医疗乱收费的情况。作为一个患者,我也深刻地认识到了医疗行业乱收费问题的严重性。
第二段。
从我个人的经验来看,医疗乱收费的情况非常普遍。在看病就诊时,我曾遇到过医生诊断不严谨导致开出不必要的药物的情况;药品和检查费用虚高等情况也屡见不鲜。此外,一些诊所为了提供更好的医疗服务,增加收入,也会在药品和检查费用上多收费用,让患者觉得自己花钱就是得到了一种“特殊待遇”。
第三段。
在认识到医疗乱收费的严重性以后,我开始尝试寻找方法来避免被乱收费。首先,我想到的就是更换医生和医院,选择信誉度高的医疗机构。因为这些医疗机构的专业水平更高,诊疗质量也更稳定,不易出现乱收费的情况。此外,我也会事先了解病情和检查的必要性,避免被一些不必要的药物、检查等增加治疗成本。
第四段。
其次,如果发现自己遭受了医疗乱收费,那么可以提出投诉和申诉。患者有权利要求医生和医院提供明细的收费单据,然后可以对不合理的部分进行申诉和投诉,追究医院和医生的责任。但是在投诉和申诉的过程中,患者需要充分准备并准确掌握相关的法律法规,以确保自己的权利得到有效保护。
第五段。
总之,医疗乱收费这个问题威胁着患者的健康和财产安全。我认为解决这个问题需要多方面的努力,包括加强医疗监管机构的监管力度、完善切实可行的监管措施、加强医疗行业的自律等等。同时作为一个患者,我们应该提高自我保护意识,积极避免和抵制医疗乱收费现象的发生。只有这样,才能在医疗行业中实现公平、合理、透明的价值观。
治理乱收费的心得体会篇七
20xx年我校继续推行收费一费制,把规范收费,保障投入作为治理乱收费的治本工程来抓,切实加强教育收费管理,坚决治理教育乱收费,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有关工作汇报如下:
我校通过治理乱收费思想教育和传达上级会议精神,加大贯彻规范收费工作力度,坚持把治理教育乱收费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教育行风建设紧密结合起来,认真落实工作责任,实行校长负总责,支部委员具体负责,班主任包班的工作目标责任制,确保我校不出现任何形式的乱收费行为。
坚持收费公示制度,每期开学初在醒目位置设立了收费公示栏,在公示栏向学生及家长公告本学期的收费项目,标准和收费依据,使学生和家长明白交费,交明白费。同时,我们增强教育收费工作的透明度。并通过公布举报电话,投立举报箱等形式,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有效的规范了学校的收费行为。
我校严格按标准收费,全部使用统一印制的学费和代办费收费原据。除收取正常费用外,没有收取任何违规经费。一年来,未发现教师违反反规定强制学生订购教辅材料,未发现违反规定举办向学生收费的各种兴趣班,辅导班,补习班,提高班或变相收费等情况。
总之,我校在20xx年度治理乱收费专项工作中,通过加大宣传教育,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教师师德师风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治理教育乱收费是一项系统工程,我们将继续坚持惩防并举,标本兼治,突出重点的方针,不断完善各项保障,加强管理,形成治理教育乱收费的长效机制,努力营造和维护教育良好的社会形象,为培养祖国的后一代做出更大的贡献。
治理乱收费的心得体会篇八
学校的收费工作一直以来是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关注的焦点,为保证学校收费工作的透明度,堵绝乱收费现象的发生,维护教育系统和广大教师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我校开展了全面而深刻的自我检查。现将自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在招生工作中,学校严格按照“免试就近划片入学”的政策录取新生,对待学生一视同仁。
二、学校高度重视收费工作。
学校成立了校长王玉媛为组长,刘步玲、刘雪花、晁英杰为副组长,其他教师为成员的领导小组。
在工作中,学校严格贯彻上级部门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执行对学生实施免除课本费、学杂费的国家规定,作到了认真登记,保障及时把免费课本发放到学生手中。
三、我校严格要求每一位教师,不允许教师以任何方式给学生征订教辅,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因此,我校从没有出现过为学生统一征订教辅资料、购买校服的行为,学校和教师没有出现强迫学生接受经营服务并收取费用的行为。
四、学校没有违反规定设立实验班、重点班、特长班。
五、学校没有违反规定设立小金库。
六、对于上级拨付的经费,没有违反规定将费用用于为教师发放福利、津贴和奖金。
总之,我校的收费工作严格贯彻了上级部门的有关规定和精神,没有乱收费行为的发生。
治理乱收费的心得体会篇九
根据州教育局转发关于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自治区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精神,我校成立领导小组开展自查分三步开展此项工作:
1、学校立即成立以米娜瓦尔校长任组长的治理乱收费工作自查领导小组,对照文件要求及规范教育收费公开承诺书内容,逐条逐项进行自查。
2、召开全体教师会,学习文件内容,领会精神实质,提高认识,增强规范教育收费的责任感,使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深入到每个教师心中。
3、汇总各班的收费情况,结合学校自查领导小组自查情况,形成自查报告如下:
我校在收费工作中实行“阳光收费”,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家长的`监督,学校收费做到清清楚楚,使学生家长缴费明明白白。
一、学校严格执行“一费制”收费标准,每学期开学初公示收费项目及标准。(本站)且经过了教育局和物价部门的审核同意,(有收费许可证及相关文件),从未出现过私自增加收费项目及提高收费标准的情况。
二、我校每年来严格执行办班规定,学校从未举办过拓展班、特色班及提高班,更无向学生收取上课费用之举。学校也从未组织学生进行过节假日、双休日的补课。
三、我校严格办学要求,从未出现过擅自与社会力量办学机构联合办学的行为。从未参与社会力量办学单位进行办班的宣传发动,代为收费;也没有将校舍、场地出租、出借用于有偿补课的行为。
四、学校严格了收费要求,从未出现跨学期收费用的行为,无违反规定动员和组织学生代、订购、办理学生学习用品、教辅材料及各类商业保险。
五、学校严堵了外来收费,没有代为任何部门和单位开展商业宣传,推销或委托收费,没有为任何部门和单位通过学校向学生进行搭车收费。
总之,治理和杜绝教育乱收费是一项长期的工作,需要我们学校充分认识到加强教育收费管理的重要性,增强抵制教育乱收费的自觉性,规范收费行为,并加强监督,建立好规范教育收费的长效机制。我校将一如既往地、认真地做好此项工作,确保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取得更大的成效力。
克州三小。
2012月5日。
治理乱收费的心得体会篇十
我校接到教育局关于治理教育乱收费专项检查工作的紧急通知后,立急组织了以校长管东奎同志为组长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学习领会通知精神。全面落实自查自纠工作。
定仅向学生收取20元薄本费,并在学校校务公示栏公示。免费发放教材。
上级规定的教辅用书,完全按照学生的意愿自主购买,新华书店来人在校出售,按教辅用书的实际价格收取。学校从不向学生收取住宿费,茶水三角一大瓶,两角一小瓶,低价向学生供应。从不给学生办理商业性保险。
增强乱收费危害性的认识,自觉约束自身行为,洁身自好,免受铜臭锈蚀。
组织教师签订“拒绝谢师宴承诺书”,学习有关乱收费人员受处理的通报文件,警示全体教师。使全体教师认识到乱收费是高压线,触碰不得。
举报内容包括乱发教辅资料、向学生推销商品、对违纪学生实施罚款、搭车收费、接受学生及家长的赠物或宴请等。学校要求如有举报一查到底,不管涉及到哪位教师,绝不姑息迁就。一年来,学校没有接到一起举报。学校收费环境风清气正。
学校在以后的工作中,继续巩固治理乱收费工作成果,对乱收费行为零容忍,把治理乱收费工作做实做好。
治理乱收费的心得体会篇十一
为了切实贯彻落实国家和省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进一步规范学校收费工作,推动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在接到平定县教育局转发晋厅际办函1号文件《关于开展20xx年全省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检查工作的通知》后,我校积极开展了一次彻底的教育收费自查自纠工作。
一、提高认识,成立机构,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学校行政班子认真学习了教育局的通知后,充分认识到任何教育乱收费行为,都有损于教育的形象,有损于教师的形象,有损于党和政府的形象。规范教育收费工作,是推动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任务。这次检查很有必要也很重要。因此,学校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的教育收费自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张小平(第一负责人。负责学校教育收费自查工作的安排部署、督查。)
成 员:程久维 赵军才 刘建国(直接负责人。分别负责七至九年级自查情况的收集、督查工作。)
二、自查工作程序。
本次自查工作首先由各班开展认真的自查自纠,将有关情况向分管人员汇报,分管人员在此期间要进行严格督查,然后由学校自查领导小组复查。
我校是一所公办农村学校,八轨,经济来源为国家财政拨款,招生范围符合国家就近入学标准。秋季开学以来向社会公布中小学教辅材料一教一辅征订目录,定价是符合标准的。学校将代收费项目公示在学校校门口。学校公开透明无任何形式的收费情况。
三、自查情况。
1、学校不存在收取学生学杂费或借读费、择校费的现象,真正做到了“零”收费。
2、学校不存在以举办提高班、实验班、补习班、培训班和超常班等为由向学生收取费用的情况,也没有教师私自收费补课的现象存在。没有包括利用课余时间和节假日、双休日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收费的补课;也没有以民办学校的名义,由本校动员、本校老师上课,举办以本校学生为主要对象的文化补习并收费以及将教室出租给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用于举办针对学生收费补课的行为。
3、教材、教辅资料征订坚持“一个渠道、一个目录”的原则,即坚持向平定县新华书店征订,坚持按上级部门审核通过的目录范围内进行征订。教辅资料按家长自愿的原则征订,无硬性要求。学校规范教辅材料使用和管理,制定相关管理办法,不准集体或个人私自购买教辅材料。
4、学校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开展教育收费公示,按规定的内容和方式实行公示,收费政策调整后及时更新公示相关内容。
5、不存在将捐资、赞助等费用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行为。
6、没有违规举办“校中校”或“校中班”,并收取费用。
7、不存在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的问题。
8、不存在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收费行为。
四、一如既往,继续规范教育收费。
今后,我校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精神,加强学习和宣传,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认真加以巩固,加强对学校广大教职工的思想教育,加强领导,认真检查,严格落实责任制,树立教育新形象,为学生、家长、社会做实事,使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取得新的成效。
平定县东关初级中学校
20xx.11
20xx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
专项检查自查报告
平定县东关初级中学校
20xx年11月23日
治理乱收费的心得体会篇十二
治理教育乱收费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党和政府的形象及社会的稳定,是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以及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关于治理教育乱收费的部署要求,促进教育收费的规范化,根据、市政府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规定,现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本责任状。
一、责任要求
第一条 坚决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出台的有关教育收费政策,旗帜鲜明地治理教育乱收费。学校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收费政策。
第二条 高度重视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把治理工作与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落实,充分发挥片区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的督查作用,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
第三条 切实加强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建立健全治理教育乱收费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主动向社会、家长汇报教育收费的政策和工作情况,积极争取纠风、物价、财政、审计、税务、新闻等部门的大力支持,优化治理教育乱收费的工作环境。
第四条 要实行“阳光收费”,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规范公示办法,及时向社会公示学校收费项目、标准和依据,规范教育收费票据的使用和管理,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认真对待群众的投诉,对群众投诉经调查属实的问题及时整改。
第五条 认真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政策,全部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生学杂费及课本费。辖区内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不得再向学生收取课本费、作业本费以及其他任何费用。
第六条 进一步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借读生管理办法,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收择校生、收取借读费等。进一步落实义务教育阶段来晋务工农民工子女统筹安排就学免收借读费的规定。
第七条 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和《民办教育收费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严格民办学校的审批条件与程序,加强对社会力量举办学校的审批及其收费的管理和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民办学校的办学和收费行为。
第八条 严禁辖区内学校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严禁村委会、校董会、老人会等单位(社会团体)收取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捐资费等“搭车收费”行为。
第九条 严禁各村学校强行统一向学生征订报刊杂志、教学辅导材料。严禁强行统一向学生推销、代办学生保险和学习、生活用品,农村中小学不得为学生统一定购着装。学校不得举办各种形式的收费补习班、辅导班等。
第十条 加强监督检查,对学校违规乱收费问题,要按照《福建省关于对违反教育收费管理政策法规行为纪律处分的暂行规定》进行严肃查处。
二、责任追究
违反本责任书规定,对辖区内教育乱收费的治理工作领导监管不力,甚至不抓不管不查,导致乱收费问题产生、发展,造成恶劣影响,将严格按照廉政建设责任制和《福建省关于对违反教育收费管理政策法规行为纪律处分的暂行规定》实施责任追究。
三、本责任书设定期限内,因人事变动的,按照谁接任谁负责的原则,继续履行本责任书。
四、本责任书一式三份,由签订双方各持一份,另一份存在市教育局纪检组。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2011年中央、省、市、县廉政工作会议精神以及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关于治理教育乱收费的部署要求,实现我县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根本性好转,现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责任状,由县教育局主要负责人与各乡镇中心学校校长、县直学校校长签订。
第一条 坚持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出台的有关教育收费政策,旗帜鲜明地反对教育乱收费。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严格执行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明确义务教育学校收费政策的通知》(鄂价费[2015]46号)的规定,普通高中公办学校招收择校生严格执行“三限”政策。涉及教育主管部门及学校的所有教育收费,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执行。
第二条 建立健全治理教育乱收费领导机构和办事机制,主动向党委、政府汇报教育收费的政策和工作情况,积极争取纠风、物价、财政、审计、税务、新闻等部门的大力支持,优化治理教育乱收费的工作环境。
第三条 认真落实教育收费公示制度,严格实行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收费范围、投诉电话“五公开”,主动接受家长、学生和社会监督。规范服务性项目的收费及管理。
第四条 加大教育收费监督、检查、查处力度,加强教育收费收支管理,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第五条 局办公室、普教股、师训股、职成股、民管办、招生办、校产办、装备办、教研室等职能股室,规范本单位服务性收费项目和行为,做到合理、依法、依规,严禁参与推介和摊派。
第一条 根据本责任状,结合各乡镇和县直学校工作实际,将责任分解到人,层层签订责任状,加强工作考核,建立奖惩机制,确保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落到实处。
第二条 各乡镇中心学校校长、县直学校校长分别对本乡镇、本校的教育收费工作负总责,为治理乱收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第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乱收费行为,必须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一)违反规定,越权批准或擅自制定教育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范围的。
(二)违反规定,以办教育为名向学生集资、借资、摊派的;以赞助费、捐资助教款、建校费等名义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费用或实物的。
(三)违反规定举办各种名目的“学科竞赛培优班”、“重点班”、“特长兴趣班”等,另行收取费用的;违反规定跨学期或跨学年收费的';公办高中擅自扩大省定择校生招生比例、降低录取分数、提高收费标准的。
(四)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接受服务类项目(学生饮用奶、保险、进餐、校服等),或在学生中从事商业性推销活动的: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征订教辅材料、课外读物、报刊杂志的。
(五)学校或教师违反规定在校内外利用节假日、双休日时间举办各种性质的办班活动(包括社会机构联合办班)并收费的(高中及义务教育阶段初中毕业年级除外)。
(六)违反规定下达或变相下达收费任务、指标的。
(七)不按规定公示教育收费项目、标准、范围和依据的。
(八)违反财政票据管理规定实施教育乱收费的。
(九)行政事业性收费或社会捐资助教款不按财政部门规定的资金储存、管理、使用办法进行操作的。
(十)隐瞒、包庇、袒护教育乱收费行为,对举报乱收费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打击报复的。
(十一)其它应当追究责任的乱收费行为。
第一条 教育乱收费责任追究,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条 教育局纪委监察室具体负责对乱收费案件的调查,明确相关责任人,提出初步处理意见,负责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三条 凡有教育乱收费行为的单位,除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罚外,还应追究相关责任人(直接责任人、直接领导责任人和主要领导责任人)特别是主要领导的责任。责任追究采取以下方式处理:乡镇中心学校校长、县直学校校长:(一)书面检查;(二)通报批评;(三)评选“一票否决”;(四)党纪、政纪处分。中小学校长:(一)书面检查;(二)通报批评;(三)诫勉谈话;(四)免职、撤职、调离工作岗位等组织处理;(五)党纪、政纪处分。
以上处理方式可单独使用,也可合并使用。
第四条 存在教育乱收费行为,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主观上没有故意,又能及时停止或清退乱收费款项,主动纠正错误行为的,可以酌情从轻处理。
第五条 对责任人实行责任追究,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党纪、政纪条规、鄂纪发[2015]27号《关于中小学乱收费行为党纪政纪处分的暂行规 定》和鄂纪发[2004]11号《关于违反教育收费管理政策法规行为的党纪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六条 对违反规定进行有偿补课的在职教师,由教育局给予通报批评,五年内不得评选优秀教师、特级教师或评定更高一级职称,情节严重的,解聘或取消已有职称资格。
第七条 因教育乱收费经查实被追究责任的,一律取消当年度被追究责任人本人及其所在单位各类评优评先资格。
第八条 本责任状一式两份,教育局和各乡镇中心学校、县直学校各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局长(签名): 校长(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治理教育乱收费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党和政府的形象及社会的稳定,是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以及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关于治理教育乱收费的部署要求,确保我县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卓有成效,现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如下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责任状,由学校主要负责人与各部门、年级主任签订。
一、责任要求
第一条 坚决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出台的有关教育收费政策,旗帜鲜明地治理教育乱收费。学校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收费政策。
第二条 建立健全治理教育乱收费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主动向社会、家长汇报教育收费的政策和工作情况,积极争取纠风、物价、财政、审计、税务、新闻等部门的大力支持,优化治理教育乱收费的工作环境。
第三条 认真落实教育收费公示制度,严格实行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收费范围、投诉电话“五公开”,主动接受家长、学生和社会监督。
第一条 根据本责任状,结合工作实际,年级要与班主任签订责任状,将责任分解到人,加强工作考核,建立奖惩机制,确保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落到实处。
第二条 年级主任对所辖范围内的教育收费工作负总责,为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第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乱收费行为,必须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一)违反规定,越权批准或擅自制订教育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范围的。 (二)对已经明令取消或降低标准的收费项目,仍按原定项目或标准收取的。 (三)违反规定举办各种名目的“学科竞赛培优班”、“重点班”、“特长兴趣班”等,另行收取费用的。
(四)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订购出版物、学具或各种用品的;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接受社会服务类自选项目,或在学生中从事商业性推销活动的;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征订教辅资料、课外读物、报刊杂志的。
(五)违反财政票据管理规定实施教育乱收费的。
(六)行政事业性收费或社会捐资助教款收入不按财政部门规定的资金储存、管理、使用办法进行操作的。
第一条 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条 学校总务处、办公室具体负责对乱收费案件的查处,提出初步处理意见,负责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三条 凡有教育乱收费行为的,除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罚外还应追究相关责任人(直接责任人、直接领导责任人和主要领导责任人)特别是主要领导责任人的责任。责任追究采取以下方式处理:
(一)书面检查;(二)通报批评;(三)诫勉谈话;(四)免职、撤职、调离工作岗位等组织处理; (五)党纪、政纪处分。以上处理方式可单独使用,也可合并使用。
第四条 对责任人实行责任追究,严格依照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五条 对违反规定进行有偿补课的在职教师,由学校给予通报批评,五年内不得评优秀教师或特级教师,情节严重,学校将上报市教育局对其予以解聘。
第六条 经查实因教育乱收费被追究责任的,一律取消当年度被追究责任人及其所在单位各类评优评选资格。
第七条 本责任状一式两份,学校和各部门、年级各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学校: 责任教师:
校长(签名)
根据湖南省教育乱收费的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市、县纪委下达的《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和反腐-败任务通知》的要求,切实加强中小学收费的管理,全面落实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教育乱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湘价教[2015]125号)和省物价局湘价教[2011]8号文件精神以及2012年省市县有关收费精神,切实减轻学生家长经济负担,保持教育系统良好的政风和行风,塑造教育的良好形象,特签订此责任状。
一、严格执行教育部等七部委《关于2015年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岳阳县教育乱收费责任追究办法》,贯彻落实2012年省、市、县春季教育收费文件精神,做好本班收费工作。
二、各班要落实收费政策的宣传和乱收费治理工,发现疑难问题及时汇报及时处理,不得与学生家长发生冲突。
三、各班主任要全面落实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各项工作任务,切实按照县教育局制定的制止教育乱收费的纪律规定,规范收费行为。不私自乱收一分钱,收费前备足零钱,不得推销上级部门规定以外的书籍及学习用品。
四、学校行政对各班收费工作进行督查,如实登记收费情况,协助处理出现的收费问题。
五、严格执行省教育厅规范办学行为规定,禁止教师办班补课和在职教师家教家养。
六、各班治理乱收费不力,以致出现乱收费行为,由班主任承担一切责任,并接受组织处理。
班 级:
责任人:
2012年2月 岳阳县新开镇中心小学 责任人: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收费行为,坚决制止乱收费,切实减轻学生经济负担,维护社会稳定,保证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我校与所有教师签订收费责任书。
一、我校必须认真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学校收费管理严厉禁止学校乱收费的紧急通知》精神,从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治理中小学乱收费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珍视、维护教育和学校的形象,把我校教育系统内部的工作做好。
二、实行中小学收费公示制。教育收费公示是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重大举措,我校必须实行收费公示,增加收费的透明度,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三、严格执行中小学收费政策。中小学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收费范围都有明确的界定,我校必须严格执行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联合下发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收费范围,不超范围、超标准和自立收费项目收费。
四、建立我校收费负责制。校长是规范学校收费直接责任人,负责治理我校的乱收费。
五、实行学校乱收费责任追究制。我校如有乱收费的,校领导必将严肃查处,并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记大过、当年考核不称职或三年内不准晋升职务的处分。
六、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学校、教师各一份。
校长(签字): 责任人:
2015年9月
治理乱收费的心得体会篇十三
为了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严格依法办学,依法治教,促进学校健康和谐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我校根据渠县教育局(渠教纪〔20xx〕32号)《渠县教育局教育乱收费重点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文件要求,立即组织开展了自查自纠活动,将文件精神第一时间分发到初中部、小学部、幼儿园各部门,要求全体教职工认真学习文件精神。10月16日上午,学校支部组织各部负责人、学校纪检员一道深入全校各班进行了询问学生、查看书桌;10月16——17日暗访、了解学生家长;开展了认真、细致的查、纠、改活动,现将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为加强对教育乱收费重点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我校成立了“教育乱收费重点问题专项整治及规范办学行为”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任组长,支部副书记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纪检员为成员。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突出重点、强化整改、加强督查、务求实效。学校把此次自查和专项检查工作作为深入推进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重要契机,高度重视,坚决按照通知要求,结合实际、周密部署,有计划、有步骤地做好自查和专项检查工作。
我校依据(渠教纪〔20xx〕32号)《渠县教育局教育乱收费重点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检查内容,对学校工作进行自查。在自查活动中要求各部门高度重视整治工作,要求把科学管理、规范办学、规范教学落实在学校和教师的一切工作之中;自查、自纠、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举行与入学挂钩的选拔性考试并收费,没有收取择校费、赞助费、捐资助学款、建校费等。
2、“公办普通高中擅自扩大择校生招生比例、降低录取分数、提高收费标准”方面:由于我校系九年制义务教育学校,此项不涉及。
3、“中小学占用双休日、节假日、寒暑假组织学生集体补课并收取费用的”方面:通过认真细致走访学生家长、询问部分学生、深入教室查看书桌,学校不存在占用双休日、节假日、寒暑假组织学生集体补课并收取费用的现象。
4、“中小学收取早晚自习费的”方面:我校只有少数路途较远的学生住校,不存在收取早晚自习费的现象。
5. “中小学在职教师对学生进行有偿家教、有偿补课,举办或参与举办向学生收费的各种培训班、补习班等有偿培训”方面:通过认真细致走访学生家长、询问部分学生,没有在职教师对学生进行有偿家教、有偿补课,举办或参与举办向学生收费的各种培训班、补习班等有偿培训的现象。
(一)加强学习,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使全体教职工充分认识规范办学行为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狠抓相关政策的学习,牢固树立法规意识,从维护社会稳定、办人民满意的教育的高度,提高广大教职员工对规范办学行为、规范教师从业行为的认识,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法规范办学行为和教学行为。
(二)严格执行收费政策,规范收费行为。严格执行上级部门对中小学收费的规定,学校不得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不得自行以各种形式向学生和家长收取费用,不得将捐款、赞助等费用与学生入学挂钩。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畅通群众举报渠道,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三)加强对学生用书和教辅资料的管理。严格按照省教育厅颁布的《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征订教科书,严禁目录以外的学生用书和教辅材料进入课堂,严禁以任何形式强迫学生订购教辅资料。
(四)加强教师管理,规范教师职业行为。为了大力倡导尊师重教的社会风尚,依法保障教师合法权益,不断改善教师工作和生活条件,努力建设高素质的教师队伍,引导广大教师热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我们积极探索学校绩效考核管理的新途径、新方式,加强教师业绩考核。要求教师要为人师表,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教学计划,认真完成本职工作,坚决纠正一些教师把主要精力用于校外私自办班、搞有偿家教的错误做法。
(五)加大监管力度,实行责任追究。学校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做好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的排查摸底和清理整顿工作,坚决纠正违法违规的办学行为。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部门及个人,立即取消其各项表彰奖励资格,并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按学校责任事故处理办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今后,我校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政策法规,围绕教学管理和教师从业行为方面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抓好治理教育乱收费重点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真正落实依法办学、依法治教、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指导思想;进一步强化学校内部办学行为的规范化管理,促进各项事业的健康和谐发展,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办人民满意的`优质教育。
20xx年10月17日
治理乱收费的心得体会篇十四
为了更好地落实省教育厅
关于
坚决禁止中小学
乱收费的通知精神,规范教师收费行为,完善监督机制,树立良好的师德形象,在收费方面按学校的要求做如下保证,如有违犯,愿按规定接受处理。1、 不利用职务职权之便,向学生代收费用和推销商品。
2、 不乱办班、乱补课、乱售资料。
3、 不自立项目收取费用或擅自提高收费标准。
4、 不接受学生或家长的馈赠。
5、 按学校公示的收费标准收费,及时填写收费卡。
保证人:
2001年8月15日
学校组织本人
学习
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甘肃省教师公约》、《甘肃省师德师风
十不准》、《甘肃省教师师德考核标准与评价办法》、《甘肃省2015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实施方案》、《甘肃省教育厅关于严禁中小学校利用节假日补课的紧急通知》、《教育部治理教育乱收费办公室关于2015年上半年6起中小学补课乱收费典型案件查处情况通报》等文件,在熟知以上文件精神的基础上,本人庄严承诺,将遵守上级有关规定,恪守职业道德规范,维护教师光辉形象,坚决做到下面8条:一、坚决不组织学生集体补课及以家长委员会、班委会等名义变相组织补课收取补课费。
二、坚决不利用寒、
暑假
和学生休息时间举办各种学习班、辅导班、补习班和特长班进行有偿补课。三、坚决不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举办补课活动的场所和设施,不提供智力支持。
四、坚决不举办或参与社会上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组织的任何形式的辅导或补课并收取报酬。
五、坚决不利用职业便利为他人办班补课提供生源从中获利。
六、坚决不挤占音乐、美术、体育、书法等课程违规补课。
七、坚决不以补课为名向学生收取资料费、考试费、早晚自习费。
八、坚决不指使、授意、默许、纵容教师在校内外办班有偿补课、有偿家教。
承诺人(签名):
2015年7月6日
xx乡中心小学教师不乱收费承诺书 为治理教育乱收费,执行上级规定的“一费制”,学校把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列为2015年纠风的重点。提出了“综合治理、标本兼治、严格标准、狠抓落实”的当前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总体要求,并强调要通过坚持不懈的努力,切实减轻学生家长的负担。
教育收费一直是群众关心的焦点和社会关注的热点,也是我们多年来常抓不懈的一件大事。围绕治理教育乱收费,制定了一系列管理办法,强化了治理措施,实行了目标责任制,建立健全了各项收费管理的规章制度和收费公示制度。通过几年来的努力,我校教育收费工作日趋规范,治理乱收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果。 治理学校乱收费工作仍需高度重视。现就进一步做好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提出如下要求,签订承诺书。
一、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治理乱收费的重要性。
治理教育乱收费,事关学校乃至全社会的稳定,也关系到教育事业的健康、持续发展。必须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决执行学校收费管理的各项规定,决不能以任何理由搞变通、打折扣,坚决纠正一切乱收费行为。
二、要进一步强化领导,明确责任,狠抓落实。
必须凭收费许可证收费,凡不按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收费,学生家长有权拒交。学校任何个人和组织都不得收取。
三、要进一步完善收费公示制度,增加收费工作透明度。
认真做好教育收费公示工作。学校收费时,必须向学生及家长公示收费项目、标准、收费依据、收费范围、投诉电话内容、严禁将越权收费、超标准收费、自列项目收费等乱收费行为通过公示后合法化。
四、教育收费情况如何将直接关系到教育行风评议的.结果。为此,务必高度重视,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强对教育收费的管理,坚持依法收费,坚决刹住教育乱收费这股不正之风,维护好教育的良好社会形象,使今年我校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承诺学校:xx乡中心小学
承诺教师:
2015年3月1日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教育收费的政策法规,认真执行学校关于制止教育乱收费的有关规定,为人师表,关
爱
学生,服务家长,办人民满意的学校,本人郑重承诺:一、严格执行国家教育收费政策,认真履行教书育人的职责,配合学校做好各种国家教育补助政策的落实。
二、认真学习省、市、县有关部门关于教育收费的文件要求,严格按照教育局、财政局、物价局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收费,不擅自设立收费项目、不提高收费标准、不搭车收取任何费用。
三、不随意向学生推销图书、辅导材料、练习题;不收取试卷费。不利用不正当手段向学生强行推销或授意向学生推销教育教学用品、学习用品、
生活
用品等。四、严格执行学校收费管理规定,坚决抵制任何部门和单位的乱摊派。
五、在各种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中,不插手服务性收费,代收费严格按照文件标准收取,并做到多退少补。
六、不参与举办尖子班、奥赛班、补课班、不搞有偿家教。
七、自觉接受学校与师生、家长的监督,实施“阳光收费”。
八、凡违反规定的收费,学生与家长有权拒交,并可向学校及上级主管部门反映。凡违反承诺内容一经发现乱收费的,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自觉接受处理。
以上承诺面向社会公示,以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举报电话:5890020
承诺人:
学 校:乐昌市沙坪镇中学
2011-9-1
为贯彻落实省教育厅,省政府纠风办,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审计厅,省新闻出版局和省农业厅联合发文《广东省xx年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粤教监[xx]3号)的精神,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规范教育收费行为,认真抓好本单位的教育收费工作.本人对规范教育收费郑重承诺:
三,未经学院"治理'三乱'领导小组"批准,不向师生收取任何费用.
对以上承诺内容,本人自愿接受广大师生,上级监督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若有违反,愿接受党纪政纪严肃处理.
技术师范学院纪委(公章)
单位名称: 单位负责人(签名)
xx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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