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教育政策法规心得体会大全(1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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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教育政策法规心得体会大全(19篇)
时间:2023-11-04 12:05:05     小编:翰墨

通过总结我们的心得体会,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自己的行为和决策。写心得体会时,我们应该注重自身的感悟和体验,避免过分模仿他人。以下是一些关于心得体会的案例,希望可以给大家提供一些写作思路和技巧。

教育政策法规心得体会篇一

通过这次我校组织的教育法律法规集中学习后,让我更明确了,作为一名人民教师我该履行的义务和遵守的行为规范。在工作中,严格规范自己的思想和行为,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让学生满意,家长放心,社会认可,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讽刺,挖苦,不威胁、责难家长。时刻以教师的道德行为规范来要求自己,不穿奇装异服,处处“身正为范”。对于接受能力差的学生,不拔苗助长,不讽刺挖苦,要耐心教育。尊重每一个学生的特点,因材施教。有句话说的好:“一个教师,不在于他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年书,而在于他用心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书。”用心教、创新教与重复教的效果有天渊之别。

此次学习我收获很大,首先认识到作为一名任职在教育岗位的我,必须时刻充分认清自己,要知道自己为什么要选择这个职业,我最想为谁服务;其次我要正确把握好自己的现在,未来。在有限的人生中充分挖掘自己的潜能,利用好宝贵的时间,不要虚度人生。第三,就是做好,选择好自己的角色,以最完美的形象立足在社会上,把自己的知识奉献给学生,奉献给社会。在教育教学过程中,不断丰富自身学识,努力提高自身能力、业务水平,严格执行教育法的规程,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心、爱岗敬业。坚持“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树立正确的人才观,重视对每个学生的全面素质和良好个性的培养,不用学习成绩作为唯一标准来衡量学生,与让每一个学生健康快乐成长工。

通过学习,我深知作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必须具有高尚的道德品质,对学生要有慈母般的爱心,且不断更新、充实自己的知识,做到与时代同步,才能培养出符合社会发展需要的人才,挑好肩上这付教书育人的重担。

对学生有爱心,对工作敬业,对自身不断充实的高素质、强潜能和综合知识能力完备的教师。

通过对这些法律法规再次学习,让我感到依法执教是一件不可忽视的事情。在教学过程中,我们难免有时对学生说话不当。因此,我们在平时要多注意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学习,有意识的克制自己的行为,以免对学生和自己都造成伤害,保护学生也就是保护我们自己。同时,我们也要正确引导学生,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修养,使师生关系更加和谐。希望我能在自己的努力后,无愧于教师这一称号!

教育政策法规心得体会篇二

我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法律法规和文件。通过学习,我对教育法律法规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

我认识到教师作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不仅要教好书,还要育好人。各个方面都要为人师表,应当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树立事业心,增强责任感,热爱教育事业,忠诚教育事业,献身教育事业。

教书是手段,育人是目的。因此,我们教师在任何时候都不能忘记,自己不单单是为教书而教书的“教书匠”,而应是一个教育家,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以情育人,热爱学生;以言导行,诲人不倦;以才育人,亲切关心;以身示范,尊重信任”。热爱学生是教师职业道德的根本。教师对学生的爱,即是敬业精神的核心,又是教师高尚品德的自我表现,既是育人的目的,又是教师教书这个职业的具体表现。

二、教师要爱国守法,我们教师是教育过程中的主导力量,更应学法、知法、守法、用法,不断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不断增强依法执教的意识,并把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意识贯彻到自己的实际生活与教育教学工作中。

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身学习是师德师风建设的重点内容。古人对教师的职责概括为:传道、授业、解惑。这其实只指出“教书育人”的职责中教书的一面,而“为人师表”则对老师提出了更高的人格上的要求。

得丰硕的育人之果。热爱学生,是教师全部职业活动中最宝贵的一种情感,没有对学生的爱,也就不可能有真正成功的教育,教师应当把它无私地奉献给全体学生。爱是打开心扉的钥匙。要把真挚的爱融在整个班级之中,不仅要爱那些好学生,更要爱那些缺点较多的学生,要让每一个学生都从教师这里得到一份爱的琼浆,从中汲取奋发向上的力量,更加自爱、自尊、自强和自信。然而,教师只有“爱的教育”和“奉献的教育”还远远不够,了解学生、理解学生、尊重学生、引导学生,才是教师在爱学生这一基础上的发展方向。

现代教育是开放性教育。学校的法制安全教育工作必须要与家庭、社会密切配合,课内外、校内外多种方法结合,调动学生主体参与意识,发挥各自的功能,相互合作,形成合力,齐抓共管,这样才能取得更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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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政策法规心得体会篇三

利用放假在家休息这段时间学习了《新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后,让我更明确了,作为一名人民教师我该履行的义务和遵守的行为规范。在工作中,严格规范自己的。思想和行为,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让学生满意,家长放心,社会认可,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讽刺,挖苦,不威胁、责难家长。时刻以教师的道德行为规范来要求自己,不穿奇装异服,处处“身正为范”。对于接受能力差的学生,不拔苗助长,不讽刺挖苦,要耐心教育。尊重每一个学生的特点,因材施教。有句话说的好:“一个教师,不在于他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年书,而在于他用心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书。”用心教、创新教与重复教的效果有天渊之别。

此次学习我收获很大,首先认识到作为一名任职在教育岗位的我,必须时刻充分认清自己,要知道自己为什么要选择这个职业,我最想为谁服务;其次我要正确把握好自己的现在,未来。在有限的人生中充分挖掘自己的潜能,利用好宝贵的时间,不要虚度人生。第三,就是做好,选择好自己的角色,以最完美的形象立足在社会上,把自己的知识奉献给学生,奉献给社会。在教育教学过程中,不断丰富自身学识,努力提高自身能力、业务水平,严格执行教育法的规程,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心、爱岗敬业。坚持“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树立正确的人才观,重视对每个学生的全面素质和良好个性的培养,不用学习成绩作为唯一标准来衡量学生,与让每一个学生健康快乐成长工。

通过学习,我深知作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必须具有高尚的道德品质,对学生要有慈母般的爱心,且不断更新、充实自己的知识,做到与时代同步,才能培养出符合社会发展需要的人才,挑好肩上这付教书育人的重担。

这段时间的学习与实践,让我深刻地认识到:要想成为一名合格的教育工作者,就必须不断地在思想上、政治上、文化上充实自己。二十一世纪的学校教育需要的是对学生有爱心,对工作敬业,对自身不断充实的高素质、强潜能和综合知识能力完备的教师。

通过对这些法律法规再次学习,让我感到依法执教是一件不可忽视的事情。在教学过程中,我们难免有时对学生说话不当。因此,我们在平时要多注意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学习,有意识的'克制自己的行为,以免对学生和自己都造成伤害,保护学生也就是保护我们自己。同时,我们也要正确引导学生,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修养,使师生关系更加和谐。希望我能在自己的努力后,无愧于教师这一称号!

虽然多年来一直未间断从事高校教育,却对高校教育的政策与法规知之甚少。通过对《高等教育政策法规》的学习,使我知道了掌握高校教育政策与法规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我国高校教育政策的特点以及高校教育方面具体的法规政策,并了解和掌握了当前的现状和热点问题。同时,通过一个个具体生动的真实案例,也使我对这些问题解决的基本思路有了较为清晰的概念和预见。这些知识,对于我们今后做一名合格的高校教师,依法搞好高校教育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依法治教,科学办学是我国进入法治社会进行教育活动的重要准绳,在平时教学活动中的方方面面都要同国家政策与法规相联系,并注意法律―政策—道义不同层次的灵活把握,努力提高自身的认识水平和觉悟。并自觉探究新时期下教育教学改革新思路,关注国家政策法规发展方向,并同实际联系起来,为自己所从事的高校教育做出自己的贡献。

教育政策法规心得体会篇四

年,教育政策法规工作将围绕建设教育强市、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的目标,以制度建设为中心,切实加强依法治教,积极开展政策研究,进一步突出政策法规在教育改革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不断推动教育改革与创新,提高行政服务水平,为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南通教育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和服务。

一、加强以责任为导向的依法行政制度建设

1.加强行政执法能力建设。进一步加强教育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严格执法程序,完善监督机制,提升执法实效,坚决制止侵犯学生、教师、学校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保障广大学生及市民受教育的合法权利。建立民办学校日常监管和联合执法机制,以贯彻落实教师法为重点统一组织开展1-2次教育执法检查。

2.完善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以贯彻实施《江苏省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为抓手,针对规范性文件立项、审查、备案等重要环节,严把法律审核关,努力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开展1-2件规范性文件试评估工作。

3.提高机关学法活动实效。推进“法律进机关”活动,组织局机关工作人员教育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培训工作,将教育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培训作为机关读书活动和建设学习型机关的重要方面,重点学习和宣传的《行政许可法》、《教师法》、《教育督导条例》等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学习的实效性,增强依法办事能力。

二、加强以章程为核心的现代学校制度建设

4.完善学校章程制度建设。开展现有规章制度的清理修订工作,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促进学校依法办学、规范办学,进一步规范学校管理,打造“阳光校园”,提高社会对教育工作的满意度。确定2―3所市直学校开展章程修订审定工作试点。

5.推进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工作。贯彻落实教育部颁布的《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召开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工作经验交流会,充分发挥依法治校示范校的典型示范作用。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确认第四批市级依法治校示范校20所左右。

6.探索现代学校制度建设途径。探索建立现代学校制度,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把建立中小学校务委员会、职业学校理事会作为建立现代学校制度的重要抓手,理顺和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畅通师生、家长和社会参与校务管理的渠道,形成学校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相分离、相制衡的机制,依法落实办学自主权。举办依法治校校长培训班,提高校长依法决策、依法办学能力和水平。

三、加强以项目为抓手的法制教育制度建设

7.精心安排法制教育项目。按“六五”普法规划要求,创造性地开展中小学法制教育活动课程建设、法制教育基地建设、师资队伍建设,落实法制教育课堂教育主渠道以及学科教学渗透工作,进一步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法制教育格局,为学生健康成长奠基。发行、使用《中小学道路交通安全教育读本》,深入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月和学法小童星、知法守法好少年、优秀法制教育活动项目评比表彰。

8.推进校园法治文化建设。创新普法形式和手段,开展校园法治文化建设年活动,广泛组织开展青少年普法志愿者、普法社团活动,通过法制诗歌、漫画、小品等文艺创作、表演等形式,营造校园法治文化氛围。以“唱响法治、畅想明天”为主题,组织开展“法制歌曲唱响校园”活动。

9.开展“六五”普法中期评估。积极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将法制教育纳入学校干部培训、教师继续教育和新教师岗前培训的重要内容,通过举办培训班和自学等多种形式,推进普法教育活动的深入开展。做好教育系统“六五”普法中期评估工作,组织开展一次教育系统“六五”普法考试。

四、加强以开放为特点的科学决策制度建设

10.重视决策咨询。召开第一届南通市教育决策咨询委员会成立大会,完善教育决策的程序与机制,推动教育政策尤其是重大教育政策的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推动教育发展模式、管理方式、服务领域等方面的改革创新。对中长期教育规划纲要和“十二五”规划实施情况和主要成效进行分析评价,提出下一阶段政策建议。

11.做好政策解读。切实加强各项教育政策的解读与说明工作,帮助学校师生、家长和社会准确理解入学、招生、考试、收费等政策。按照教育政策和解读稿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发布的“三同步”要求,对教育政策文件进行解读,提高社会各界对教育政策的接受度。

12.开展重点调研。围绕教育热点难点问题,积极组织开展实地调研和统计分析,开展重大教育政策调研与实施情况评估,总结推广教育改革创新经验。重点围绕教育现代化提升工程、构建“学有优教”体系、城镇化背景下的教育发展策略等问题组织开展调研工作,形成有质量的调研报告,为领导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五、加强以满意为目标的行政服务制度建设

13.加强服务平台建设。深化“三集中、三到位”,创新优质服务方式,加强行权运行、在线咨询、“教信通”、公益助学、校企对接等“五合一”教育行政服务平台建设。巩固提升“四零”服务品牌,打造优质高效便民服务窗口。整合“教育为民服务中心”和“南通教育网”咨询投诉功能,进一步丰富“教信通”内容和功能。组织开展“让社会了解教育、让教育服务社会”系列公益活动。

14.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推进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调整行权网内办件事项人员信息、办件时限,完成提速增效要求,确保行政服务事项按时办结率100%、服务对象满意率100%。

15.加强教育法律服务。充分发挥政策法规处作为局法律顾问和参谋的积极作用,为局领导行政决策提供法律服务,为广大学校和师生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和权利救济,指导解决有关涉教、涉校法律纠纷。

教育政策法规心得体会篇五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是国家发展教育事业的纲领性文件,它颁布的目的是为了发展教育事业,提高全民族的素质,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教育法要求我们做到: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这是我们国家的教育方针,每位教师必须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这一方针。然而事实上,现在的教育还是应试教育,素质教育只是虚有其名,事实上的应试教育迫使很多老师只注重对学生传授文化知识,忽略了学生思想品德和身体素质等方面的培养,直接导致了学生综合素质的大幅度下降,因此,教育法的贯彻实施,首先得各级领导转变教育观念,切实改变评价教师的方法。

国家实施九年义务教育制度,这本是利国利民的一件大事,然而在实际操作中让广大教师苦不堪言。九年义务教育的顺利实施要靠法律,但现在的情况是有法不依,给学校领导和教师增添了许多不必要的麻烦。现在的学生是爷爷,老师不敢打,不敢骂,甚至重话有的时候都不敢说,你对他严格要求,他就是不买账,动不动就离家出走。有时有的家长还偏信自己的孩子,打电话或写匿名信上告老师,弄得老师里外不是人,老师真的很难当,心理压力很大。老师需要减压,需要学校领导对老师的理解和指导。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是要求教师遵纪守法,爱岗敬业,要关爱学生,关心每一名学生的进步,以真情,真心,真诚教育和影响学生,努力成为学生的良师益友,成为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要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理念,具备广博的文化知识,刻苦钻研业务,学习新大纲,更新知识结构,使教育教学方法应用到工作实际中去,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和教书育人的本领。要富有创新精神,善于接受新事物、新观念。要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自觉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尊重每一位学生的人格,平等对待学生,做到根据个体差异,因材施教,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对学生严格要求,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对每一个学生要一视同仁,不能偏爱一部分学生,而冷淡或歧视另一部分学生。要面向全体学生,把教书育人统一起来,把德、智、体、美有机统一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重视对学生的独立思考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的培养。

总之,作为一名人民教师,要依法治教,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师法》等法律法规,在教育教学中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保持一致,不断加强师德修养,把个人理想、本职工作与祖国发展、人民幸福紧密地联系在一起,树立高尚的道德情操和精神追求,甘为人梯,乐于奉献,努力做个受学生爱戴、让人民满意的教师。

通过对《高等教育政策法规》的学习,我对高等教育政策法规有了一定的了解,对于自身定位有一定认识,高等教育政策法规以教育法为基础,教育法规的研究的主体是教育体系,教育法规以马克思主义、教育学理论、政治学为理论基础,通过社会调查、历时考察、比较分析、个案研究的等方法发现教育体系中存在的问题,把问题反馈给国家教育部门,教育部门通过制定新的法规不断的完善我国的教育政策法规从而推动我国高等教育的发展。在高等学校教育法规中高等学校、教师、学生三者的地位、权利、义务是本文着重要阐述的。

高等教育法的研究,是依法管理高等教育事业的必要手段,同时,教育法制也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认真学习,掌握以及运用教育法规,是推进我国教育制度发展的重要前提之一。我国教育法的基本原则,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保证教育社会主义方向的原则;

2、受教育机会平等的原则;

3、坚持教育公益性的原则;

4、权利和义务相一致的原则;

5、教育与终身学习相适应的原则。

高等学校的相关法律问题,如高校的法律地位,即高等学校在法律上所享有的权利能力、行为能力及责任能力,具有办学自主性、财产独立性、机构公益性的特征,通常是由法律规定的权利和义务而确定。高等学校的法律地位依据在不同关系中的不同特征分为两大类,一类是以权力服从为基本准则,以领导与被领导为主要内容的教育行政关系;另一类是以平等有偿为原则,以财产所有和流转为主要的教育民事关系。高等学校在办学过程中与社会、教师、学生之间都会发生法律关系。所以高等学校的法律地位包括高等学校在民事法律关系中的地位和其在行政法律关系中的地位。因此,高等教育的法律地位也包括其在民事和行政法律关系中的地位。高等学校教师的相关法律问题,如法律地位,高校教师的权利和义务,考核,培训等。高等学校学生的相关法律问题包括学生的法律地位,特点,基本权利和义务等核心问题。

(一)高等学校的法律地位及权利与义务

高等学校的法律地位具有办学自主性、财产独立性、机构公益性等特征,通常是由法律规定的权利和义务而确定。高等学校的法律地位依据在不同关系中的不同特征分为两大类,一类是以权力服从为基本准则,以领导与被领导为主要内容的教育行政关系;另一类是以平等有偿为原则,以财产所有和流转为主要的教育民事关系。并且高等学校的法律地位在不段变迁,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即改革前的高等学校,是计划体制的一个缩影。作为国家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高等学校实际上具有一种类似国家行政机关的性质。第二阶段是1985-1995年的高等学校体制改革。这一时期学校的法律地位虽然有了诸多细微的变化,却没有得到根本性的改变,仍然具有典型的强制性和计划性特征。第三阶段是1995年以后的教育体制改革。确立了学校的法人地位,赋予了教育界举办的高等学校法人资格,使高等学校真正拥有了自主办学的实体地位。

《教育法》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行使的权利有:

1、按照章程自主管理,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

3、聘任教师及其他职工,实施奖励或者处分;

4、管理和使用本单位的设施和费用,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教育活动的非法干涉;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同时,《教育法》具体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履行下列义务:

1、遵守法律、法规;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执行国家教育教学标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2、维护受教育者、教师及其他职工的合法权益;

3、以适当方式为受教育者及其监护人了解受教育者的学业成绩及其他有关情况提供便利;

4、遵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并公开收费项目;

5、依法接受监督。

(二)高等学校的教师和学生

教师和学生是教育的主体,在教育法规中对这两个主体也着重提到。教师教书育人,为社会培养人才。教师个人素质对学生的影响十分的大,从而教师不但要提高自身的教学水平,还要提高自身的思想道德素质,在教学中尊重学生人格、保护学生。教师也有相应的权利如接受培训等。学生作为教育体系中最大的群体,也是教育法规的主要对像,但随着我国教育的发展现代竞争激烈的社会所需要的是自立、自信、自强的新一代大学生,为自己争取应有的权利、待遇和机会则正是大学生自立、自信、自强的体现。法规就应更加注重大学生在个性方面意识的配养和在传统文化的教育。

学历制度和学位制度对我国教育的基本制度进行了详细的界定和划分,同时吸收了与时俱进的特点,对于当前多种多样的在教育形式均有相关的描述,严明了证书的管理和发放,督导等各个环节的细节问题。这些政策与法规的制定,使关于学历和学位证书的严谨和公平合理性得到了极大的提高。

职业教育是给学生从事某种职业或生产劳动所需要的知识和技能的教育。随着我国生产力发展水平和我省自身的发展需求来看,教育结构应适当的调整,当前应加大职业教育的发展。我国的职业教育包括职业学校教育、职业培训和职前培训。对小学、初中、高中后未能升学的青少年进行就业前培训,提高其职业适应性和职业技能,有利于发展生产。通过改革逐步形成和普通教育相互衔接、共同发展、比例合理的新格局。成人教育的是学校教育的继续、补充和延伸,是终身教育的组成部分。它具有多方面的职能,它使未受教育的人们受基础教育;使受过不完全教育的人们补受初等、中等文化教育和职业技术教育;使已经受过相当教育的人们充实新的知识;使任何人根据自己的需要和兴趣,进行学习,发展个性,增长知识才能和道德修养。

1、学历证书是学业证书的主题,是学制系统内的教育机构,对完成学制系统内一定阶段的学习任务的受教育者所颁发的文凭,分毕业证书、结业证书、肄业证书三种。

2、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是普通高等学校,以及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其他机构发给学生受教育程度的凭证。

3、对具有学籍的学生,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成绩合格(或修满学分),德智体育合格,准予毕业者,可取得毕业证书。

4、对具有学籍的学生,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其中有一门以上课程补考后仍不及格,但不属于留级范围内或未修完规定的学分,德智体育合格者,准予结业,可取得结业证书。

5、对具有学籍的学生,学满一学年以上而未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和中途退学者(被开除学籍者除外),可取得肄业证书。

6、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和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毕业证书;

7、普通高等学校接受的进修生,进修结束后可取得进修证明书;

8、普通高等学校未按国家招生规定,而自行招收的学生,以及举办的各种培训班的学生,学习结束后学校只能发给学习证明书,不得颁发毕业证书。

9、此外,随着高等教育办学形式的日趋多样化,在教育部相关规定中,特别规定了对于高校中一些特殊的办学形式的毕业或肄业证书的填写要求。

教育政策法规心得体会篇六

在我们生活的这个社会中,政策法规一直是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为了让自己更好地理解政策法规,我自己进行了一些学习,其中学习教育法的过程对我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下面,我将就此展开我的主题,发表我的心得体会。

1. 学习教育法的重要性

教育法是指国家法律关于教育事业的规定,它对保障教育实行、落实和推进具有一定的法定效力。教育法的内容涉及方方面面,从幼儿园到高等教育、从教育投入到质量监测、从师生权利到教育改革。由此可见,学习教育法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学习教育法,能让我们深入了解国家教育政策,掌握教育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我们自己的教育行为,把握和实施教育改革趋势。

2. 掌握教育法的方法

学习教育法,不是吃一顿大餐,能一蹴而就的。掌握教育法的正确方法很重要。首先,我们需要熟练掌握法律法规的阅读方法和表述方式,理解法律用语和法律条文;其次,我们需要了解这些法律法规的起草和制订过程,从而深刻领会政策的制订思路和重点,理解政策法规中的精神要旨等;最后,我们还需结合学术讲座和权威文献的阅读,积累对教育法的认识和突破性思考。

3. 教育法带给我的影响

读了很多教育法相关的书籍以及掌握了相关的方法,开始逐渐建立起自己的教育观念。教育法促使我对教育入了更深刻地理解,也使我进一步认识到教育这一领域的重要性。同时,学习教育法不仅提高了自己的行为规范意识,而且也为自己今后从事教育事业奠定了一定的基础。

4. 教育法的实践应用

政策法规是要爱国主义和责任感作支撑的。学习教育法,它不止是在课堂上理解,更要在实践中体现。可以通过自身工作实践经验,和相关的经验交流、好的例子和成功案例文献的阅读,把教育法的条文运用到自己的工作中来,从而达到更好地了解政策法规,提高工作效率的目标。

5. 合理应用教育法的前景

教育法的合理应用能够有更多的实际效益。在未来教育事业中,教育法的合理应用可以在实践中取得更好的效果,为教育改革的顺利推进和教育质量的持续提升打下坚实的基础。同时,学习教育法的过程,也能促进我们积极发挥作用,推动教育事业的发展,为教育的进一步规范奠定坚实的基础。

结论:

学习教育法是一项非常必要的工作,它可以让我们充分认识到教育事业的重要性,深刻理解政策法规,规范好自己的行为,为教育改革打开新的局面。秉持着敬畏法、观念正面等好习惯,加强学习,做到多问多答,积极探究,才能逐渐深刻地理解教育法,加快实现对教育行业的全面掌控。

教育政策法规心得体会篇七

对教育政策法规的认识,大多数人会标签为枯燥、条条框框。但在许老师的图文并进,案例视频下,我们对新教师的职业标尺有了明白的认识:从独角兽的公平正义讲到了为什么要为教师职业树立职业标尺;从范跑跑讲到了生命健康权的选择;从笛卡尔的《查拉图斯特拉如是说》、吴非老师的《不跪着教书》和万伟老师的《教师的五重境界》讲到了教育既要有教法和学法,也要有自己的认识和思考;从中信高级工商学校高振东校长讲到了要关注学生的整体生命成长;从惩戒和惩罚的区别讲到了管理学生要适当、有目的、能斟酌利弊。

无规矩不成方圆,政策法规是国家发展的标尺,同样,教育政策法规更是教育发展的标杆。俗话说“教师的工作是良心活”,教师这个职业,本身就受到很多社会道德的约束,但是,对一个新教师来说,知法才能守法、知法才能用法。案例中教师的一些自以为合理的“措施”,给学生带来的伤害是巨大的,比如让捣乱的学生坐在厕所门口,这像是在惩戒他,但坐厕所门口和不捣乱这两者之间并无科学关联,却可能让当事的孩子受到同学的嘲讽,旁观的学生学会了“看笑话”。这个案例像一面镜子,让我反思该如何更有效地运用惩戒权。

尤其当面对每个班八九十个学生,如何用适合每个人的方法教育他们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

教育是不允许悲观思想的,智慧的老师会努力挪开教育路上的绊脚石。一百个读者,就有一百个哈姆雷特,不一样的老师看到的学生,也会是不一样的。

我是一名新教师,渴望拥有一双智慧的眼睛。

教育政策法规心得体会篇八

教师的职责是教书育人,教师是知识的传授者,更是引导学生如何做人的引路人。可以说,教师是除家长外,对学生的成长影响最大的人。特别是高校学生,远离父母家人,在学校视老师为最亲近、最信任、最崇敬的人,所以教师的道德、人品表现会对学生产生极大的影响,甚至会影响其一生。所以,教师的师德不只是个人的问题,同时,一个教师只有有良好的师德,才能认真对待教学工作,才能取得良好的教学效果,才能得到学生的认可。因此,师德是教师的立身之本。而良好的师德师风,则是一个学校的立身之本。

师德的表现是多方面的,教师经常与学生在一起,教师对工作的态度,对学生的态度、对社会的看法,甚至其举止等等,其一言一行都会对学生产生影响。所以,我们要时刻规范自己的行为举止,为人表率。如上课时要衣冠整洁,精神饱满,不可将个人丝毫的不良情绪表现在课堂上。更不可在课堂上发牢骚,抱怨学校或贬损其他老师。否则,不仅会对学生产生不良影响,同时也会影响自己在学生心目中的形象。正人先正己,育人比教书更重要,知识的缺乏可以后天弥补,但一个人的道德观、世界观一旦形成,就很难再改变。所以,教师的责任绝不是仅仅是讲几节课。

师德也是认真对待工作的前提,没有良好的师德,就不会有对事业的责任心,就不可能对工作兢兢业业。只有视教书育人为自己的神圣职责,视学生为自己的子女,才能有端正的工作态度,饱满的工作热情,吃苦耐劳的工作精神。

我在改学生作业时,对每份作业对认真批改,即使是两百多人的大班。这样虽然辛苦些,但可以准确了解每个学生的学习情况,也可以了解整体学生对所学知识的掌握情况和教学是否存在什么问题,再有针对性的改进。学生见老师如此认真,自然也会认真学习,而不会随意糊弄,从而激发其学习的积极性,获得更好的教学效果。

教师要时刻想着学生,一切为了学生。企业的口号是“向8小时要效益”,而我们的一节课才40分钟,对学生来说是极其宝贵的,所以我授课的原则是“向40分钟要效果”,尽力使课堂学习效果最大化。当然,这就需要在课前认真备课,特别是对于专业课程,还要在课外多与学生交流,了解学生对背景知识的掌握情况。教师就是要传道、解惑,对学生和同事在学术上不能有丝毫地保留。对于自己编写的教案、收集的资料等,都会毫无保留地提供给学生和同事,有助于学生更好地进行学习,也会赢得学生的尊重。同时别人的进步也是促进自己不断努力学习的动力,正如美国历史学家杜兰特所说“教育是一个逐步发现自己无知的过程”。

树立良好的师风需要每个老师的努力,都要从自身做起,培养良好的师德。希望能借评估的东风,“立师德,正师风,强师能”,使自己的德能更上一层,使我们的学校办得更好。

《教育政策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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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政策法规心得体会篇九

有幸参加了县组织的中学教师教育法律法规全员培训,在这次培训中,认真聆听韩博士的讲座,又一次让我的思想和心灵受到了净化,得到了升华。法律法规的制定为我们从教者指明了前进的方向,提出了努力实现的目标。

在学习中认真对照,自我反思;在寻找差距与不足中正视自己。从而为自己以后学习与提高的道路指明了方向,最重要的是,让我们老师对教育事业充满了激情、斗志与信心,现在,我想谈谈我今后的努力方向: 作为一名老师,有太多的地方需要我去学习。

对于教育法律法规的学习,,这些都是我们平时在大学里接触不到的。从名师的言语之间无不感到他们对学生无私的爱。在学习中,应该以表扬为主,我们面对的是高中学生,虽然他们有一定的基础,但是他们仍然需要教师从生活去关心他们,帮助他们,并以微笑来鼓励他们继续发展,让他们能够尽早的适应学校生活,提高他们对学习的兴趣。

教师必须关爱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入他们在德、智、体、美、劳各方面都得到发展,我们应多与学生进行情感方面的交流,做学生的知心朋友,多给他们一份爱心,一声赞美,一个微笑,少一些说教,要更多和他们谈心,帮助他们查找“后进”的原因,真正做到对症下药,在学习和生活细节上关心他们。老师对学生不要体罚,不要训斥,不要高高在上,而应该做一个和气的人,一个严谨的人。学生也有自尊心,而且是很强烈的。老师对学生的批评,恰当的,就是一种激励;不恰当的,就会成为一种伤害。

在实际生活中要给给予学生独立思考的机会,刻意培养学生的创造性和批判性思维。更重要的是,要诚心诚意地欢迎学生的质疑和挑战。教学过程不仅仅是学生学习的过程,也是一位老师学习的过程。教师要不断更新充实自己的学识,博学多才对一位教师来说当然很重要。我们是直接面对学生的教育者,学生什么问题都会提出来,而且往往“打破沙锅问到底”。没有广博的知识,就不能很好地解学生之“惑”,传为人之“道”。

作为一名教师,应严格遵守义务教育法,依法执教,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培养新一代而作出最大的努力,这样才得以我们的教育事业走向辉煌。

教育政策法规心得体会篇十

教育法是国家教育领域的顶级法规,它规定了我国教育的方针、政策和法律责任,保障了公民享有教育权利和接受优质教育的权益。作为一名教育工作者,我们必须认真学习并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以最有效的方式传承文化、培育人才。通过近年来对教育法律法规的学习,我深有所感,下面将就我的体会谈几点以作参考。

二段:教育法保障教育公平。

教育法规定,“国家倡导并促进教育公平,不得减轻或取消义务教育义务,不得以任何名义增加义务教育负担。”教育公平是现代教育的核心价值之一,也是教育发展的重要前提,教育公平体现了社会公正和经济繁荣的方向。教育法的出台和实施,不仅解决了我国贫富差距带来的教育问题,更推动了国家体质的增强、知识的普及和文明进步。

三段:教育法提高教师待遇。

教育法还规定,国家将通过多种方式提高教师待遇,吸引优秀人才加入教育行业,并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作为教师,感觉到国家对教育行业的关注和支持,不仅增强了教师团队的士气和凝聚力,同时也让广大教师为教育事业奋斗不息,为孩子们的成长付出更多的努力。

四段:教育法推进特殊教育。

教育法还明确了国家将要推进特殊教育并保障特殊教育学生的教育权益。特殊教育是特定人群的专属教育,针对身心障碍、智力障碍等方面的问题,对他们进行个性化教育,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和现代社会的适应能力。教育法的这一规定,有助于特殊人群能越来越好地融入社会,并逐渐享有与其他普通人一样的生活条件和教育机会。

五段:教育法的深刻启示。

教育法的规定主要涉及教育公平、教师待遇、特殊教育等方面,有利于改善教育条件和质量,提高教育内容和水平,增强教育活力和活力。同时,教育法也给我们教育工作者深刻的启示:力求创新,保障教育公平,倡导多元发展等,都是我们真正履行本职工作、发扬爱国精神和担当社会责任的必由之路。让我们再接再厉,用心去阐述、实践和促进教育法的落实。

教育政策法规心得体会篇十一

教育政策法规学习心得体会1 12月3日下午,许艳艳老师就教育政策法规,对我们新教师进行了有针对性的培训。

对教育政策法规的认识,大多数人会标签为枯燥、条条框框。但在许老师的图文并进,案例视频下,我们对新教师的职业标尺有了明白的认识:从独角兽的公平正义讲到了为什么要为教师职业树立职业标尺;从范跑跑讲到了生命健康权的选择;从笛卡尔的《查拉图斯特拉如是说》、吴非老师的《不跪着教书》和万伟老师的《教师的五重境界》讲到了教育既要有教法和学法,也要有自己的认识和思考;从中信高级工商学校高振东校长讲到了要关注学生的整体生命成长;从惩戒和惩罚的区别讲到了管理学生要适当、有目的、能斟酌利弊。

无规矩不成方圆,政策法规是国家发展的标尺,同样,教育政策法规更是教育发展的标杆。俗话说“教师的工作是良心活”,教师这个职业,本身就受到很多社会道德的约束,但是,对一个新教师来说,知法才能守法、知法才能用法。案例中教师的一些自以为合理的“措施”,给学生带来的伤害是巨大的,比如让捣乱的学生坐在厕所门口,这像是在惩戒他,但坐厕所门口和不捣乱这两者之间并无科学关联,却可能让当事的孩子受到同学的嘲讽,旁观的学生学会了“看笑话”。这个案例像一面镜子,让我反思该如何更有效地运用惩戒权。

尤其当面对每个班的学生,如何用适合每个人的方法教育他们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

教育是不允许悲观思想的,智慧的老师会努力挪开教育路上的绊脚石。一百个读者,就有一百个哈姆雷特,不一样的老师看到的学生,也会是不一样的。

我是一名新教师,渴望拥有一双智慧的眼睛。

教育政策法规心得体会篇十二

随着教育事业的不断发展,政策法规作为一项基本工具已经逐渐成为各级教育机构必备的管理方式。作为一名从教育行业走过来的人,我深刻认识到政策法规的重要性。教育法是教育工作者必须遵守的基本法规之一,下面是我对教育法的一些心得体会。

一、教育法对教育行业起到了至关重要的规范作用。教育法是一个普适的法律法规,它不仅对于各级教育机构有着明确的规范,而且对于教育工作者和学生也有着非常严格的要求。教育法的出现,能够有效地规范学校的内部管理和教育机构的行政管理,能够促进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二、教育法强调了教育公平和教育质量。在成为一名教育工作者之前,我曾经听到过很多抱怨教育体制不公的声音,比如“钱包教育”,“升学贵族”等等。教育法规定每个人在接受教育的机会上都应该是平等的,应该对每一个学生,特别是弱势群体都给予关注和帮助,这样才能让教育真正实现公平和优质。

三、教育法还对学校,企业,政府等教育机构有着明确的责任。教育是一项国家性的重大事业,所有教育机构和教育工作者都有着自己的责任和使命。教育法规定教育机构应该设立教育部门,统筹全校教育工作,加强校内管理,对教师的资格进行审核,做好各类教育监督,保证教育工作的规范开展。

四、教育法还规定了学生或学生家长的权利和义务。教育法规定学生或者学生家长应当履行规定的义务,并享有和教育质量、学费、奖学金等方面有关的权利。在教育工作过程中,学生和教师有了更好的相互了解、相互关爱,才能够更好地促进教育发展。同时,学生和家长也应该遵守学校相关规定,积极配合学校管理。只有这样,才能真正的实现优质教育的宗旨。

五、怎样才能更好地落实教育法?在以后的工作中,如何把学到的教育法贯彻到自己的教学实践中,是我们每个教育工作者必须认真思考和努力的方向。具体的实践过程中,应该一步步落地,探索适合自己的教学方案,并且在教学中耐心指导、多关注学生,营造积极向上的教学氛围,创造在尊重、发现、支持、指导的环境中,让每个学生都能实现自己的天赋和人生价值。

总之,教育法规定了教育机构和教育工作者应当坚持的基本道德底线、行为准则等方面的制度,对于教育工作者来说,就是一个使命和底线。只有遵守教育法,才能确保教育工作的顺利开展,让每个孩子都有机会接受优质、公平的教育。

教育政策法规心得体会篇十三

这三个月中经历的每一天,都已在我心中留下了永久的印记,因为这些印记见证我这样一个新生的成长。在过去的两三个月内,通过不断的学习,使我认识提高,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世界观。

在这繁忙的几个月中,我收获了很多很多,时间就这么无情,头也不回的走著,而我们却在为了不被它丢下,死命的追赶著,是的,谁都不想被时间丢下,而我们也随著时间的流逝,一点一点的成长,而美好的纯真随著风雨的磨灭化成了成熟,或许这正是成长的代价,回想自己还是学生的那段日子,现在显得是那么的遥远,我在憧憬中懂得了来之不易的珍惜,在思索中了解了酝酿已久的真理,在收获后才知道努力的甜美,突然觉得自己似乎明白了很多事情,但是,仔细琢磨后,又觉得不尽然,原来过去所见所识都是那么的偏见与肤浅,以前的天真似乎在一瞬间幻化成无知和可笑,我想谁又不是这样的呢?或许在以后也会嘲笑现在的渺小……我们不得不笑并含著热泪坦然回首我们所走过的每一步。

两三个月的实习生活,使我深刻的了解到了一个幼儿教师的工作,更深刻地了解和掌握了班这一年龄阶段的幼儿的身心发展特点,及其在保教工作方面与中班、小班幼儿的区别,同时也认识到了作为一个幼儿教师除了做好幼儿的教育工作外,如何做好与保育员其他教师及其家长的合作,协调工作也具有同样的重要地位,再这次实习过程中,我发现其实训练幼儿的生活常规,培养他们的行为习惯及自理能力也是一项重要的任务,一门值得重视的学问。

在实习初期的时候,看到小朋友饭没吃完,我就会去他,他们要上厕所,不管当时在做什活动,我都以为应该让他们去上厕所,他们不会脱自己的衣服的时候,我会主动他们脱等等,我以为我是在助他们,可事实并非如此,经过时间长了以后,我才认识到我的行为的后果就是会让他们不能学会自己的事情自己做,不能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我的行为出发点守爱幼儿、但结果是溺爱他们,所以经过省,我觉得幼儿教师心中应有一把尺,这把尺其实就是教师坚持的原则,这些原则的出发点和终点都是发展和提高幼儿的能力。

我很庆幸能够跟三班的小朋友及老师共同过了三个多月的时间,小朋友们给我带来了无尽的快乐,在实习期间最的感受就是理想与现实的差距很,当我写好一份礁,认真的在脑海模拟几次上课的流程和情景后,我以为那节课可以上的很好了,但事实却不是这样,上课时间的把握,各个步骤的衔接,幼儿情绪的调动课堂秩序的维持,还是有缺漏,而这些也是我以后要注意和提高的方面。

我把实习期间的点点滴滴串联起来,在这三个多月时间里,我的观念、我的心态、我的能力、在逐渐发生变化,从中也领悟到作为一个新老师,一定要戒骄戒躁,要时刻有一种学习的心态来对待自己的工作,注重经验的`积累,注重观察有经验的老师是如何上课的,并借鉴她们好的方面,不断提升自己的能力,这是一个成长的过程,也是必经的过程。

这次实习给我提供了一个鉴定自己的机会,使自己发现了工作和生活中的不足,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会坚持不懈,更加努力的去对待自己的工作,通过实践不断的总结经验提高自己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积极热情的对待自己的工作。

最新学前教育政策法规心得体会范文3

高质量的保育教育已成为全世界学前教育改革所关注的重要问题之一,那么怎样的幼儿园保育教育活动才是高质量的活动。听了两位教授的专题讲座,我从中深受感触。

在我们平时的教育活动中,何为一个好老师?我们一致认为唱歌、舞蹈、美工、教育教学技能较强的老师,才是好老师,为此我们幼儿园多次举办专业技能、教学技能大赛来衡量教师能力的强弱。可是,在幼儿园的一日保教活动中,教师的专业技能真的是最重要的吗?听了教授的讲座,让我有了新的认识。高质量的保教活动,教师的专业技能不是最重要的,而是保教人员对幼儿的态度。如果一位老师一直用粗暴的语言和方式和幼儿交流,使幼儿害怕和老师说话,看见老师就像猫见了老鼠一样,这能说是高质量的教育?因此,在幼儿园的一日保教活动中,要想孩子更好的发展,我们老师要改变对幼儿的态度。这就要求老师要爱自己的事业,既然选择了这份职业,我们就要用心去做,用爱和孩子交流,用和蔼的态度对孩子,用欣赏的眼光看孩子,用一份母爱容纳孩子,这样,孩子才会快乐,身心才会更好的发展。

游戏是幼儿的天性。《纲要》中指出“幼儿园教育应以游戏为基本活动,让幼儿通过游戏来学知识,在游戏中健康成长。”那么在幼儿园一日活动中如何开展以游戏为主的活动,使幼儿在玩中学呢?听了这几节讲座,我意识到,以游戏为主的基本活动是在幼儿主导下的经验活动,而不是老师高控下的幼儿活动。在幼儿的一日保教活动中,如:生活活动、集体教学、区域活动、常规活动等都以游戏融入,以游戏为主设计活动,让幼儿在游戏中学知识,体验游戏带来的乐趣。

园本教研如何引领和支持教师在贯彻实施《纲要》《指南》的过程中,改变教学关系、师幼关系,真正形成“合作探究式”的师幼互动,成为幼儿学习的支持者、合作者和引导者?在听了老师的讲座后,作为幼儿园的教学管理者,我有了新的方向。在以往的园本教研活动中,我们忽视了教师在制定研究方案中的参与权,没有真正把教师作为研究的主载,致使教师在研究中处于被动、跟随的地位。认识上的觉醒,使我重新对研究过程进行反思和质疑,对研究中的人际关系进行了重新把握,对自身的角色进行了重新定位。在今后的园本教研活动中,我们要进行有目的的调查,了解教师的感受和希望研究的问题。经常开展与教师访谈活动,征求意见,从教师的日常言谈中捕捉教师的需要,解决教师的困惑。以教师在幼儿保教活动存在的问题为研究课题,将研究成果直接应用于教学实践。

教育政策法规心得体会篇十四

在高等学校法律制度的这一章节中,详细的阐述了高等学校的权利:自助管理权、教育教学权、招生权、学籍管理权利、颁发证书权、聘任权、管理财产权、拒绝干涉权、以及现有法律、行政法规及地方性法规赋予的其他权利,同时还包括将来制定的法律、法规所确定的有关权利。同样的,学校在享有一定权利的同时也必须承担一定的义务,高等院校作为当代的“象牙塔”必须履行自己的义务,如遵纪守法义务,贯彻方针义务、维护权益义务、提供情况义务、合理收费义务、接受监督义务。只有将权利和义务相结合,高等教育才会高效率,从而让高等院校经得住时间的考验。

作为高等院校的教师,身上有着“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所以为了我国国民教育的持续的发展,改善教师的工作环境,提高教师的教学质量就逐渐显得越发的重要,只要教师的法律地位、政治地位、经济地位得到相应的保障,才能更好的高校的教育发展贡献出自己的一分光、一份热,才能让高等教育的学生在社会上立足,不被这个社会所淘汰。教师有教育教学权、学术研究权、学生管理权、报酬待遇权、 参与管理权、进修培训权等权利。同时教师作为学生和社会连接轨道的一座桥梁,也有教育教学的义务,尊重学生人格的义务,保护学生权益的义务,明确的规定教师的权利与义务,更清楚的让教师明白自己应该什么,不应该做什么,也让自己的工作范围得到相应的确定,这样让教师更加注重对学生的培养。

学校总的来水说是由教师和学生来两个大的群体组成;《高等教育政策法规》明确的规定了教师的权利与义务,那对学生的权益和责任也应该有明确的规定,这样才能更好的减少学生与老师的冲突,这样矛盾才能能到解决,找到一个调和点。高等学生的基本权利有获得奖学金的权利,获得公正的评价权参加社会服务和勤工助学活动的权利,学生参加勤工助学的权利,这样有利于增加学生的社会阅历,丰富学生的业余生活,对于学生来说这无疑是一个让自己和社会接轨的方法。学生有组织和参加学生的团体权,这样可以扩大学生的交友面,让学生的各方面得到系统的提升,但是学生的活动应该最宪法、法律、法规和学校的管理制度范围内活动,接受学校的管理和领导。特殊学生享有特殊的教育权利如女生、经济困难学生、残疾学生、少数民族学生。权利和义务从来对等的,学生在获得相应的权利的时候,也应该承受一定的义务,养成良好品德,努力学习的义务,如果学生违反了学校的校规校纪也应该接受学校的处分。

让我记忆犹新的是高校学生学籍管理制度建设策略,首先对与学生的管理制度,应该实现制度的刚性与柔性的统一让学生从免修、免听、辅修、间修等几个方式。让学生的能力等到相应的结合,要制定出人性化的管理办法。实现高校自主管理和学生合法权益的统一,让学生的综合能力得到提升,不仅仅只是知识面的拓展,让他们有自主选择的空间。

虽然贵州的高校近几年来有了很快的发展速度,但是和其让省份的高校还是有一定的差距,这样的差距不仅需要老师的共同协作,也需要学生的共同的努力。而高等教育的法律法规在一定程度上指明了发展方向,也提供了相应的措施和解决办法,这样为贵州省教育事业的发展也是一种机遇。

就我近几年在高校的工作,我认为目前就贵州的发展情况来看,在一些方面还是没有达到相应的水平例如,在免修、免听、辅修、间修等方面的做的不够完善,高等教师和高等学校管理等方面做得较好。在学生的管理工作也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与此同时,我们学校也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因为我校是一所民族大学,有来自贵州乃至全国五湖四海的学生,所以在某些问题上中作重心就应该有所转移,例如在经济困难学生,少数民族学生等方面要适当的倾斜,要顾及到这一部分学生。

学校在学生的综合素质等方面也特别的重视,我校培养出来的学生应该是适应社会的发展,在社会之中找到自己归宿感,找到适合自己的工作岗位,而不被这个社会所淘汰,成为社会的“弃儿”要让学生成为这个专业的“宠儿”。在社团方面学校也投入高度的重视力度,让学生自主发展,让学生可以选择自己喜欢做的事情,从而找到一份属于自己业余生活的归属感。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作为一个高校的老师,最重要的就是以身作则,将《高等教育政策法规》落实到实际的生活中,在教学的规程中贯彻实行,这才是学有所教,学以致用的最高境界。全身心投入教育事业中,为贵州的教育事业尽自己的一点绵薄之力。

教育政策法规心得体会篇十五

我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法律法规和文件。通过学习,我对教育法律法规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

我认识到教师作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不仅要教好书,还要育好人。各个方面都要为人师表,应当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树立事业心,增强责任感,热爱教育事业,忠诚教育事业,献身教育事业。

教书是手段,育人是目的。因此,我们教师在任何时候都不能忘记,自己不单单是为教书而教书的“教书匠”,而应是一个教育家,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以情育人,热爱学生;以言导行,诲人不倦;以才育人,亲切关心;以身示范,尊重信任”。热爱学生是教师职业道德的根本。教师对学生的爱,即是敬业精神的核心,又是教师高尚品德的自我表现,既是育人的目的,又是教师教书这个职业的具体表现。

二、教师要爱国守法,我们教师是教育过程中的主导力量,更应学法、知法、守法、用法,不断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不断增强依法执教的意识,并把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意识贯彻到自己的实际生活与教育教学工作中。

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身学习是师德师风建设的重点内容。古人对教师的职责概括为:传道、授业、解惑。这其实只指出“教书育人”的职责中教书的一面,而“为人师表”则对老师提出了更高的人格上的要求。

得丰硕的育人之果。热爱学生,是教师全部职业活动中最宝贵的一种情感,没有对学生的爱,也就不可能有真正成功的教育,教师应当把它无私地奉献给全体学生。爱是打开心扉的钥匙。要把真挚的爱融在整个班级之中,不仅要爱那些好学生,更要爱那些缺点较多的学生,要让每一个学生都从教师这里得到一份爱的琼浆,从中汲取奋发向上的力量,更加自爱、自尊、自强和自信。然而,教师只有“爱的教育”和“奉献的教育”还远远不够,了解学生、理解学生、尊重学生、引导学生,才是教师在爱学生这一基础上的发展方向。

现代教育是开放性教育。学校的法制安全教育工作必须要与家庭、社会密切配合,课内外、校内外多种方法结合,调动学生主体参与意识,发挥各自的功能,相互合作,形成合力,齐抓共管,这样才能取得更好的效果。

教育政策法规心得体会篇十六

教师:姜定莹在暑假里,我认真学习《教育法》有关教师职业道德要求的条文及规定,认识到教师作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不仅要教好书,还要育好人,各个方面都要为人师表。热爱学生是教师职业道德的根本。教师对学生的爱,即是敬业精神的核心,又是教师高尚品德的自我表现,既是育人的目的,又是教师教书这个职业的具体表现。

师德的魅力主要从人格特征中显示出来,历代教育家提出的“为人师表”、“以身作则”、“循循善诱”、“诲人不倦”、“躬行实践”等,既是师德的规范,又是教师良好人格的品格特征的体现。在学生心目中,教师是社会的规范、道德的化身、人类的楷模。教师的人格魅力来源于对事业的忠诚,他们不是紧紧把教书看成谋生的手段,而是毫无私心杂念地投身其中,以教书育人为崇高的职责,并能从中享受到人生的乐趣。他们以自己的真诚去换取学生的真诚,以自己的纯洁去塑造学生的纯洁,以自己人性的美好去描绘学生人性的美好,以自己高尚的品德去培养学生高尚的品德。他们应是最能以身作则的人。教师应以模范行为为学生做出表率。俗话说:“教育无小事,事事是教育;教育无小节,节节是楷模。”

热爱学生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疼爱自己的孩子是本能,而热爱别人的孩子是神圣!这种爱是教师教育孩子的感情基础,学生一旦体会到这种感情,就会“亲其师”,从而“信其道”。教师是塑造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应具有十分强烈的质量意识,要真正在培养学生高尚情操、塑造学生美好心灵方面下功夫。

一个教师只有对自己的学生充满执着的爱,才能激发出做好这一工作的高度责任感,才能坚定不移地辛勤耕耘,获得丰硕的育人之果。热爱学生,是教师全部职业活动中最宝贵的一种情感,没有对学生的爱,也就不可能有真正成功的教育,教师应当把它无私地奉献给全体学生。爱是打开心扉的钥匙。要把真挚的爱融在整个班级之中,不仅要爱那些好学生,更要爱那些缺点较多的学生,要让每一个学生都从教师这里得到一份爱的琼浆,从中汲取奋发向上的力量,更加自爱、自尊、自强和自信。然而,教师只有“爱的教育”和“奉献的教育”还远远不够,了解学生、理解学生、尊重学生、引导学生,才是教师在爱学生这一基础上的发展方向。

总之,教书不仅是传授知识,更重要的是育人。我应平等的对待每一个学生,不歧视差生。爱一个学生就等于塑造一个学生,而厌弃一个学生无异于毁掉一个学生。慈祥的笑容、亲切的言语、文雅的举止,以及善解人意的目光,比声色俱厉的严格,更能贴近学生的心灵,更能取得教育的实效。教师,应以虚怀若谷的胸怀,诲人不倦的精神,用严于律己、宽以待人的人格魅力,去影响学生的言行举止,去照亮学生的心灵,去培养好每一个学生,让每一个学生适应时代发展。

在以后的工作中,我还要继续认真学习《教育法》、《教师法》等。坚持以人为本、以德立教、爱岗敬业、为人师表,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修养;并紧紧围绕新时期师德素质要求和师德规范,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以高尚的情操引导学生德、智、体、美的全面发展。

教育政策法规心得体会篇十七

通过对《高等教育政策法规》的学习,我对高等教育政策法规有了一定的了解,对于自身定位有一定认识,高等教育政策法规以教育法为基础,教育法规的研究的主体是教育体系,教育法规以马克思主义、教育学理论、政治学为理论基础,通过社会调查、历时考察、比较分析、个案研究的等方法发现教育体系中存在的问题,把问题反馈给国家教育部门,教育部门通过制定新的法规不断的完善我国的教育政策法规从而推动我国高等教育的发展。在高等学校教育法规中高等学校、教师、学生三者的地位、权利、义务是本文着重要阐述的。

一、教育法规相关的基础性知识

高等教育法的研究,是依法管理高等教育事业的必要手段,同时,教育法制也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认真学习,掌握以及运用教育法规,是推进我国教育制度发展的重要前提之一。我国教育法的基本原则,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保证教育社会主义方向的原则;2、受教育机会平等的原则;3、坚持教育公益性的原则;4、权利和义务相一致的原则;5、教育与终身学习相适应的原则。

二、高等学校、高校教师和高校学生的相关法律问题

高等学校的相关法律问题,如高校的法律地位,即高等学校在法律上所享有的权利能力、行为能力及责任能力,具有办学自主性、财产独立性、机构公益性的特征,通常是由法律规定的权利和义务而确定。高等学校的法律地位依据在不同关系中的不同特征分为两大类,一类是以权力服从为基本准则,以领导与被领导为主要内容的教育行政关系;另一类是以平等有偿为原则,以财产所有和流转为主要的教育民事关系。高等学校在办学过程中与政府、社会、教师、学生之间都会发生法律关系。所以高等学校的法律地位包括高等学校在民事法律关系中的地位和其在行政法律关系中的地位。因此,高等教育的法律地位也包括其在民事和行政法律关系中的地位。高等学校教师的相关法律问题,如法律地位,高校教师的权利和义务,考核,培训等。高等学校学生的相关法律问题包括学生的法律地位,特点,基本权利和义务等核心问题。

(一)高等学校的法律地位及权利与义务

高等学校的法律地位具有办学自主性、财产独立性、机构公益性等特征,通常是由法律规定的权利和义务而确定。高等学校的法律地位依据在不同关系中的不同特征分为两大类,一类是以权力服从为基本准则,以领导与被领导为主要内容的教育行政关系;另一类是以平等有偿为原则,以财产所有和流转为主要的教育民事关系。并且高等学校的法律地位在不段变迁,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即改革前的高等学校,是计划体制的一个缩影。作为国家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高等学校实际上具有一种类似国家行政机关的性质。第二阶段是1985-1995年的高等学校体制改革。这一时期学校的法律地位虽然有了诸多细微的变化,却没有得到根本性的改变,仍然具有典型的强制性和计划性特征。第三阶段是1995年以后的教育体制改革。确立了学校的法人地位,赋予了政府举办的高等学校法人资格,使高等学校真正拥有了自主办学的实体地位。

使用本单位的设施和费用,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教育活动的非法干涉;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同时,《教育法》具体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履行下列义务:1、遵守法律、法规;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执行国家教育教学标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2、维护受教育者、教师及其他职工的合法权益;3、以适当方式为受教育者及其监护人了解受教育者的学业成绩及其他有关情况提供便利;4、遵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并公开收费项目;依法接受监督。

(二)高等学校的教师和学生

教师和学生是教育的主体,在教育法规中对这两个主体也着重提到。教师教书育人,为社会培养人才。教师个人素质对学生的影响十分的大,从而教师不但要提高自身的教学水平,还要提高自身的思想道德素质,在教学中尊重学生人格、保护学生。教师也有相应的权利如接受培训等。学生作为教育体系中最大的群体,也是教育法规的主要对像,但随着我国教育的发展现代竞争激烈的社会所需要的是自立、自信、自强的新一代大学生,为自己争取应有的权利、待遇和机会则正是大学生自立、自信、自强的体现。法规就应更加注重大学生在个性方面意识的配养和在传统文化的教育。

三、我国教育基本制度:学历制度和学位制度

学历制度和学位制度对我国教育的基本制度进行了详细的界定和划分,同时吸收了与时俱进的特点,对于当前多种多样的在教育形式均有相关的描述,严明了证书的管理和发放,督导等各个环节的细节问题。这些政策与法规的制定,使关于学历和学位证书的严谨和公平合理性得到了极大的提高。

四、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制度

职业教育是给学生从事某种职业或生产劳动所需要的知识和技能的教育。随着我国生产力发展水平和我省自身的发展需求来看,教育结构应适当的调整,当前应加大职业教育的发展。我国的职业教育包括职业学校教育、职业培训和职前培训。对小学、初中、高中后未能升学的青少年进行就业前培训,提高其职业适应性和职业技能,有利于发展生产。通过改革逐步形成和普通教育相互衔接、共同发展、比例合理的新格局。成人教育的是学校教育的继续、补充和延伸,是终身教育的组成部分。它具有多方面的职能,它使未受教育的人们受基础教育;使受过不完全教育的人们补受初等、中等文化教育和职业技术教育;使已经受过相当教育的人们充实新的知识;使任何人根据自己的需要和兴趣,进行学习,发展个性,增长知识才能和道德修养。

五、学历证书的分类和获取的资格

1、学历证书是学业证书的主题,是学制系统内的教育机构,对完成学制系统内一定阶段的学习任务的受教育者所颁发的文凭,分毕业证书、结业证书、肄业证书三种。

2、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是普通高等学校,以及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其他机构发给学生受教育程度的凭证。

3、对具有学籍的学生,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成绩合格(或修满学分),德智体育合格,准予毕业者,可取得毕业证书。

4、对具有学籍的学生,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其中有一门以上课程补考后仍不及格,但不属于留级范围内或未修完规定的学分,德智体育合格者,准予结业,可取得结业证书。

5、对具有学籍的学生,学满一学年以上而未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和中途退学者(被开除学籍者除外),可取得肄业证书。

6、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和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毕业证书;

7、普通高等学校接受的进修生,进修结束后可取得进修证明书;

学习结束后学校只能发给学习证明书,不得颁发毕业证书。

9、此外,随着高等教育办学形式的日趋多样化,在教育部相关规定中,特别规定了对于高校中一些特殊的办学形式的毕业或肄业证书的填写要求。

教育政策法规心得体会篇十八

自去年12月份以来,市局机关开展了法律法规政策学习教育活动。陆续学习了《专卖法》、《合同法》、《刑法》、《劳动合同法》、《会计法》、《行政诉讼法》以及省局李局长讲话、上级通报、省公司招投标管理办法等法律知识和行业制度、上级文件精神,通过不断认真的学习、仔细的领会,我在法律法规的掌握上、在上级制度的理解上均有了更进一步的提高和认识,对我今后的工作有非常重要的指导性,现将我本人的学习体会作以大家汇报,不妥之处,请领导和同志们批评指正。

投标、施工、以及竣工结算全过程监督中所涉及的法规制度都要掌握和运用。可以说,法律法规和行业制度是审计人员判断的唯一标尺,是开展审计工作的执行依据,是做好审计工作的基本功。随着行业的不断发展,各种经济活动也会更加多元化和复杂化,审计工作面临的新任务、新情况和新挑战也会层出不穷,要想成为一名合格的审计人员,在熟练掌握审计专业知识的基础上,更要及时更新自己的法律法规知识储备,做到行业制度了然于胸和融会贯通,并与工作实践、经验教训有机地结合起来,才能适应审计工作的新要求,保证本职工作的正常开展和创新发展。

二、对法律法规、行业制度的遵守贯穿于工作的每一环节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要求“依法行政”工作要不断深入推进,我们烟草行业运行的每一个环节都有相应的法律制度去规范,因此我们每一个烟草人都要牢固树立法律观念,做任何工作或处理任何事物都要想一想是不是符合法律要求,有没有按法规规定程序办理,要将法制意识内化于心,外化于形,自觉做到依法、守法。我们要在认真学习和扎实掌握法律知识的'基础上,更重要做到知行统一,用学到的法律知识、行业制度和党的方针路线指导我们的工作和行动,将遵守法律制度贯穿于我们工作和生活的每一个环节。

是他们从内心并未真正树立起法律观念,对法律存在侥幸心里,被私利和贪念冲昏了头脑,而最终付出了惨痛的代价。比如上个月发生的“上蔡事件”,中央及行业三令五申禁止工作日午间饮酒,且20xx年醉驾已入刑,也正值行业上下严查作风纪律期间,如此顶风违纪,是他们不知法不了解工作纪律吗?不是,是他们始终未严格树立起法律观念、纪律观念,给企业带来不良影响、给自己带来无可挽回的损失。在今后的工作生活中,我必然引以为戒,牢固树立法律观念,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心怀敬畏,令行禁止,做一个知法懂法,且又依法守法的人,这不但是对企业负责,更是对自己负责。

保证审计质量,为领导的经营决策提供详实有力的依据,为企业的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我的汇报完毕,谢谢大家!

教育政策法规心得体会篇十九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可见,规矩对于一个人的成长甚至是一个民族的成长,是至关重要的。随着我国教育法制的不断建设和完善,作为以教育法为基础法规的高等教育政策法规的作用也日益明显,作为一名高校教师,应该严于律己,严格用高等教育的政策法规来约束自己,规范自己的师德、师风和行为,不断地学习新知识,不断扩充自己的知识文化素养以及品德行为素养,同时还要兼备教育的政策法规和法律意识,在传道解惑的同时,严格规范自己,全面提升自己的综合能力,努力使自己成为一名合格的高等教育教师。近期通过对《高等教育政策法规》的学习,进一步增强了我们作为高校教师教书育人责任意识及政策法规意识,感受颇深,对高等教育的相关政策及法律有了更深地了解。《高等教育政策法规》全书分七章二十六节对高等教育政策法规进行深入浅出的讲解和阐述。

第一章讲的是高等学校法律制度。全章从高校的类型、高校的设立、变更与终止渐渐延伸到高校的章程及内部组织结构,重点讲了高校的权利与义务。在我国,高等学校更具按照“举办主体”、“办学形式”两种划分方法将高等学校分别划分为“公立高等学校”和“民办高等学校”及“普通高等教育”及“成人高等教育”等类型。高等教育与基础教育和普通教育具有它的特殊性,因此高等学校也有着自己独特的权利与义务。高校权利表现在:自主管理权、教育教学权、招生权、学籍管理权、颁发证书权、聘任权、管理财产权、拒绝干涉权及其他权利;主要义务为:遵纪守法、贯彻方针、维护利益、提供情况、合理收费和接受监督等义务。我国各类高校都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规定来办学,公办高校实行的是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二民办高校则实行的是学校理事会、董事会。

第二章讲述了高校教师的法律地位、权利和义务及教师资格、职称和聘任等制度,并详细介绍了高等学校教师常见法律纠纷与权利救济,系统阐述了维权的路基。教师的主要责任教师教书育人,因此应得到全社会的认可与尊重,但由于目前我国高校教师的身份与地位,法律上尚未明确规定,加之处于转型期的高教体制,都对教师的权利义务有直接的影响。高等学校教师既不是特殊公务员,也不是自由职业者,在现阶段是从事高等教育事业的专业人员,拥有独特的权利义务,其职业具有公益性质。国家应弱化对教师的人事管理性,增强行业自律性管理。对高校教师的救济保障主要是通过教师申诉制度解决,维护教师的合法权益。

最近网络上出现较热的话题之一就是“教师是否该转化为公务员”,我认为,之所以会有这样的话题是因为当下教师这一职业承担着全社会各行各业人才的培养,而福利待遇却基本处于全国政府、企事业单位底层,后者不能直接体现前者的社会地位。但不管怎样,教师在履行自己的义务的同时,应忠于党、忠于国家和忠于人民的教育事业,做一名真正的人类心灵的工程师。

有参加教育活动权,获得学金权,获得公正评价权,申诉诉讼权,参加社会服务和勤工助学活动权,组强和参加学生团体团等。同时,高校学生基本都是已满18周岁的公民,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寻衅滋事,严重破学校教育秩序,剽窃他人研究成果等,都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此外,高等学校也实施了一些管理制度,如高校学籍管理制度、高校奖惩制度、高校毕业生就业制度,对高校学生进行管理,切实努力为提前学生素质服务。

第四章阐述了学业证书制和学位制度。教育法规定,国家实行学业证书制度。学业证书制度是我国教育制度的重要内容之一,对于维护教育活动正常而有序地进行,保证教育质量,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国家必须建立和完善学业证书制度。《教育法》出台的前些年,教育领域曾出现乱办学、滥发学业证书的混乱现象,一些单位乃至个人不经批准随意开办教育机构,不经批准擅自招生,对不符合招生标准、不符合教育质量要求的学生,也发给学历证书或其他学业证书。有些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擅自发放超其层次、规格或职能范围的学业证书。这些做法破坏了国家教育标准的完整统一,危害着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在现代社会生活中,获得某种学业证书,通常是个人进入高一级学校学习或从事相应职业的必要条件,也是用人部门选拔和录用人员的重要依据,学业证书无论是对个人还是对社会都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第五章讲述了高等职业教育与成人高等教育。高等职业教育作为一种独立的教育制度,是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的推动器,也是建立职业教育体系和调整教育结构的要求。成人教育制度是指按成人教育活动的目的、方针、法律性规范及组织等运行的成人教育体系。成人教育作为我国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整个教育事业中,与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同等重要。通过培训,提前了工作人员以及未工作人员的思想道德素养,为建设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生活的需求,有着重要的意义。

第六章主要介绍了民办高校的地位、类型、举办、内部管理体制、资产财务管理、教师和学生的权益保障。随着社会的发展,我国的民办高等教育获得了较大的发展,已成为高等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为高等教育大众化和教育权公平化作出了积极贡献,但在其成长道路中,也出现了一些刚性和柔性的矛盾有待解决。本章从各方面阐述了民办高校的优缺点及管理办法,将有助于民办高校的持续稳定发展。

第七章讲解了中外合作办学在机构设立、组织管理、教育教学以及资产与财务管理过程中的法律问题。中外合作办学是经济全球化的产物,是我国教育教学与国际接轨的必然,其以引进国际化课程、使国际化师资、创国际化学校、育国际化人才为办学宗旨,引进发达国家优质的教育资源,吸纳和借鉴国外先进的课程设置、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将国外优秀的教育成果和教育理念与我国具体的教学实践相结合,对于提高我国教育质量和育人水平、推进我国教育现代化的进程具有积极的意义。

我的工作单位是凯里学院的继续教育学院,属于成人教育部门,成人教育与普通高等教育相比,有很大的区别,而目前我国在成人教育的政策法规方面尚未完善,成人教育管理存在许多问题。因此,我认为国家在制定高等教育相关法制的同时应兼顾到成人教育,使成人教育与普通教育循序渐进、共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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