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爱丽丝历险记读后感大全(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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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爱丽丝历险记读后感大全(15篇)
时间:2023-11-04 06:39:14     小编:JQ文豪

每个人的读后感都是独特的,它可以反映出每个人的个性和思维方式。在写读后感时,可以借鉴他人的观点和评价,但不要完全依赖他人的说法。接下来是一些近年来备受瞩目的新作的读后感范文,希望可以给大家带来新的视角和感受。

爱丽丝历险记读后感篇一

在我们学校的第4届读书节中,我选择了这本《海豹历险记》。这本书的作者是法国著名作家—黎达·迪尔迪科娃。她在写这本书时,曾仔细、透彻地观察过她即将写的事物,并且参考过许多有关著作来证明和丰富自己的知识。

我看完这本书的第一反应是:爽!好看,再来一遍!因为 这本书好看极了!并且,我们能够容易理解故事要转达给我们的意思。就是遇到难以理解的地方,故事后面一般都有注释。

这本书不但简单易懂,而且故事也十分精彩,要告诉我们的道理更是浅显易懂。暂且说第一篇故事吧!

这篇故事讲述的是这样一件事:一群海豹在北冰洋过着快活﹑壮丽的日子!可后来,鲨鱼的追杀﹑白能的袭击﹑猎人的猎杀﹑箭鱼的凶残杀害,让他们家破人亡,苦不堪言。也使他们做出一个决定:转移到一个安全的地方居祝他们经历了艰险,克服了种种障碍,终于到达了一片乐土……这则故事给了我一个启示:生活中,做各种事情都会有一定的难度,要想方设法克服这些困难,坚持不懈,你一定会成功的!

在这些故事中的“人物”里,我最喜欢小海豹史卡夫,因为他聪明伶俐,临危不惧有时海豹家族中的下一代首领!

“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做舟。”我愿在书山中奔路,像一匹野马;我愿在学习的海洋中遨游,变为一只游得最快的小鲸鱼!

嗯!没错,游遍天下书为伴。

爱丽丝历险记读后感篇二

人们都说:“动物是人类的朋友,要保护好他们。”

然而,随着时代的发展,人们不断的开垦森林,建造房屋,让地球伤痕累累,动物们失去了原来美好的生活,被迫离开了森林。

暑假里,我读了一本叫动物历险记的书,作者是英国的柯林·丹,在法辛林里遭遇了一场大旱,法辛林里的树木快要砍光了,也快要被人类给毁了。狐狸和大灌一起召集大家开会,突然,失踪一年的蛤蟆回来了,大罐告诉蛤蟆说:“蛤蟆,你的家已经被人类给毁了。”

蛤蟆说:“人类怎么能这样呢。”

蛤蟆又说:“有了,有了,我在回来的路上,发现了一个叫白鹿森林的自然保护区,野生动物可以在那里生存,没有人会伤害我们。”

于是,他们在护理队长的保护下出发了,但是,还是有动物牺牲了,他们遇到了很多危险,危险有大火、倾盆大雨、被汤姆·葛里格斯的狗们包围了、狐狸过河遇险、两只刺猬在高速公路上被车压死、两只雉鸡被枪打死、几只野鼠被屠夫鸟吃掉。

从中我明白了地球不但是我们的家园,也是动物们的家园,我们不能为了自己而破坏了他们的生存环境。让我们一起保护环境,给他们美好的环境,让他们更好的生存下去。

爱丽丝历险记读后感篇三

放寒假了,姐姐送给我一本名叫《爱丽丝历险记》的书。拿到手后,我便津津有味的读了起来。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在河岸边、绿草丛里,一只穿着华丽服装的兔子匆匆而过,小姑娘爱丽丝在好奇心的驱使下紧随其后,跳进了一个深不见底的大黑洞。爱丽丝一直往下落,最后竟然晕晕乎乎的睡着了。

奇迹发生了,爱丽丝醒来以后,闯进了一个五彩缤纷的世界里:

渡渡鸟、毛毛虫、假海龟、红心皇后、公爵夫人……一个个人物闪亮登场;

小花园、午茶会、冰球场、眼泪池塘、庄严的法庭……一处处场景眼花缭乱。

看完这本书,我的心久久平静不下来,沉静在故事的情境里:《爱丽丝历险记》里的小主人公:爱丽丝是多么活泼可爱惹人喜欢。公爵夫人和柴郡猫永远印在了爱丽丝小小的心里。

爱丽丝历险记读后感篇四

达尼尔·笛福在他的不朽著作《鲁滨逊漂流记》中,塑造了一个勇敢,坚强的伟大人物,他唤起了青少年读者的好奇心,成为了青少年朋友心中的榜样。

而在《孤岛历险记》这本书中,也存在着许多令人钦佩的小“鲁滨逊” 故事里的主人公的经历真是让我佩服得五体投地。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群8—14岁的学生乘船外出游玩,不料缆绳被松开了,不幸被刮到一个小岛上,他们无比的勇敢,毅力和智慧,战胜了一切困难,在岛上整整生活了两年,最后终于回到了祖国和亲人的怀抱的故事。

当我刚开始看这本书的时候,我没有一分一秒不为这群孩子担忧,可当我看完这本书后,我又不得不被他们这种百折不挠的坚强意志和克服困难的勇敢精神所震撼,他们中间没有一个大人,年龄最大的也只有14岁,可他们却能和大人媲美,真不愧是新一代的“鲁滨逊”呀!

比起自己,可真让我羞愧到了极点。平时,我连一点点的困难都克服不了,遇到了大热天,我就待在空调房里不动;遇到难题,就急着请教别人......根本就一点苦也吃不起。要是换成我漂在无边无际的大海上,我想我早就葬身海底了,哪儿还会有机会再回到祖国和亲人的怀抱啊!

他们的这种精神深深地鼓励着我勇往直前,我相信自己以后遇到困难会积极面对,努力去克服,他们能够做到,我相信我也一定能够做到。我希望大家和我一样,发挥出坚强的毅力和勇气,做一位真正的当代“鲁滨逊”,也来读一读这本书,从中汲取力量,做一个遇到困难,绝不向困难低头的人。

爱丽丝历险记读后感篇五

阿挑是个又瘦又小的男孩子,老长不大。他什么菜都不吃,只吃鱼,慢慢他变成了一条鱼,被大鱼吃掉又吐出来,阿挑又变回了人回到家。

阿挑不吃鱼改吃鸡肉了,一直吃鸡肉变成了一只鸡。在外出散步时,差一点被饿狼吃掉,惊险后又变回了人。

阿挑还是挑食,只吃猪肉,别的菜不吃,变成了一头猪。阿挑在玩耍时被龙卷内卷到了大沙漠,阿挑又饿又渴,让他受了很多苦,经过艰难险阻终于变成人回到家。

从此,阿挑再也不挑食了,什么菜都吃。

小朋友们,看了这个故事后,你还挑食吗?

所以呀,我们不能光吃一种食物,要什么菜都吃,这样才能又健康又聪明哟。

爱丽丝历险记读后感篇六

樊发稼爷爷写的《阿挑历险记》这本书里有许多关于小动物的故事,他写这本书的目的是让小朋友们明白:动物、大自然和生命是多么的重要。

我喜欢这本书中的《小猴比比请大夫》这篇故事。第一,用了许多好词好句;第二,故事情节生动有趣,大人小孩都喜欢;第四,这篇故事又似励志故事,又似童话故事,又似寓言,三合一,我很欣赏。

故事主要讲了:从前,有个山羊公公爱看书,也爱给小动物们讲许多奇奇怪怪的故事。有一天,小猴比比听说山羊公公生病了,连忙猴急猴急的跑到猩猩大夫那儿去。一路上,他的胳膊被荆棘划破了,他无动于束,继续赶路;路边长满了比比最爱吃的红果子,他哪有心思采来吃啊!最后,他到了猩猩大夫家,他却不在。他去熊大夫家,也没熊。后来比比只好背了一大筐山羊公公最爱吃的嫩青草回去送给他。结果回去一看,山羊公公不好好的坐在那儿给大伙儿讲故事吗!

熊大夫和猩猩大夫也笑眯眯的坐在那儿听故事哩!比比一问小鹿玲玲才知道,原来是故事里面的山羊公公生病了呀!然后,玲玲把两位大夫请过来听故事了。

所以我们遇到事情要三思而后行。

但是比比也有我们值得学习的地方:为了别人的事情,不顾自身;和如此关心身边的人。有这样的精神已经很难得了。

我要向比比学习,积极的帮助有需要的人,为超越自我迈进一步。故事中,虽然比比的胳膊被荆棘划破了,但他没有泄气,正如牛顿说的:“跌倒了,爬起来”这就是成功。

爱丽丝历险记读后感篇七

这是一本故事书,里面的故事荒诞不经,离奇而可笑;这是一本不过百余页的书,所展现的仅仅是一个小女孩在一个漫长的下午遇见的各种不可能存在的动物和人;这也是一本即使在童话书中都显得极其普通的书,故事中的所有角色都会说话,都有自己的想法——这与任何一个童话故事相比几乎没有任何不同。

然而就是这样的一本书,居然成了风靡全球的儿童读物。一位作家说,自己在第一次看《爱丽丝梦游仙境》的时候“笑得那么厉害,弄得妈妈最后不得不走出来看,到底是谁在给我讲笑话”。一本普通的童话书为什么会有这么大的吸引力呢?我带着疑问,轻轻打开书的扉页,来到了属于爱丽丝的世界:那梦中的仙境。

首先,那里有一个可爱的小女孩儿。虽然他有些时候会在诸如猫到底吃不吃蝙蝠这样的问题上犹豫不定,但这对她的可爱并无妨碍。爱丽丝是勇敢的,她不畏惧任何陌生的地方和任何足以让其他人低头的威仪。她敢对那个动不动就要砍下别人脑袋的皇后说:“谁会在乎你呢!你只是一副扑克牌!除此以外你什么都不是!”她敢和任何陌生人打招呼,敢跟任何人争辩,敢提任何问题。当然,在做这一切的时候她都有着基本的礼貌,不管旁人是多么的粗鲁。作为一个小女孩儿,爱丽丝有一个孩子该有的一切,同时也没有一个孩子不该拥有的任何东西。从她的身上,我终于知道了一个正常的孩子应该是怎样的;从她的言行中,我似乎又找回了我过早丢失的童年,和一个孩子该有的纯真。

是的,读这本书的时候我很怕我想深了或者想多了。因为这本书只是为了满足读者“阅读的乐趣”而创作的,仅此而已。所以这也就成了我喜欢它的第三个原因:这是多么单纯,没有任何“深层含义”的写作埃想想我们现在,有时读一句话需要反复地咀嚼,需要翻来覆去地品味当然我们要考试,我们所读到的文章也绝不是这种写给孩子们看的“小儿科”,而是老师们精挑细选出来经典之作,品味自然是应当的。但是我真的很害怕有一天我会像刘心武先生那样去看《红楼梦》里的每一个不起眼的场景,“从字缝里看出字来”。当然人家是在探佚,是在做研究,和我仅仅喜欢《红楼梦》的情节相比自然不可同日而语;而且人家自也感到一番乐趣在其中。只是我觉得,这似乎是以牺牲另一种乐趣为代价的:那就是阅读的乐趣。

爱丽丝历险记读后感篇八

我利用寒假把借阅来的《狼孩》看完了,我记得这本书和我看过的《狼图腾》的纪实差不多,作者都是站在欣赏狼的角度来写的。

虽然我从未见过狼,但是它在我心目中是一种非常可怕的动物,认为它不但会吃人,还狡诈、残忍。

但看过《狼孩》,《狼图腾》后,狼在我心中的位置来了一个360°大转弯,我看到了它们的团结、勇敢、聪明、甚至细腻多情,《狼孩》是因为人的自私把孩子丢到大森林里了,但狼捡到后不仅没有吃,反而还把他养大了成人了,可是贪婪的人类要狼族消失。

《狼图腾》讲了在人的贪婪、自私下把狼的地盘侵占了,狼在生存环境的逼迫下,不得不迫不得已的去伤害人类,接着人类又要“打狼”,直到把狼群打到只剩下一半的时候才住手,作者在养了一只小狼贴身观察的时候,发现狼向往自由,它们的心是纯洁的,向往自由的,知道蒙古族为什么崇拜狼图腾吗?因为狼向往自由,使得战无不胜,草原的兔子通过狼的消灭,草才能长得旺盛起来,是狼制止了兔子的繁殖,为了集体的胜利,狼的精神更让人钦佩有嘉。

当发现猎人时,为了保护大批的狼群,会有两只狼做诱饵吧猎人引开,以牺牲自己来保全集体;还有丧子的母狼,可以有自杀式的攻击方式重重的悬挂在马的侧腹做最后是殊死拼杀。这种不计较个人利益,把生死之度外的高度集体主义精神真是可敬可佩。所以蒙古人才处处都有“狼性”。

这两本书里都说过同一个问题,我们已经模糊了人与狼的界限,现在人不是人,狼也不是我们所认识的狼,有的人说人比狼更狡诈且残忍,而狼反而比人更有情有意。再看看现实,作者哪里说假,一切真真实实地印证着这句话。

从我做起,对这个世界多奉献一点吧,为我们后世的子孙留下美好的家园。

爱丽丝历险记读后感篇九

读书给人带来快乐,因为书中有个神奇的世界。我发现了一本非常好看的书——《狼孩历险记》,我建议大家也来看一看这本书,相信读了也会获益匪浅的。

书中的主要人物是毛克利,他经历了很多事。他本是人类的孩子,被丛林中的狼族收留,长大后赶走丛林祸害大红狗,杀死丛林恶霸瘸虎邪汉……因为他做了这么多对大家有利的事儿,成为了丛林中的守护者,受到大家的尊崇。

毛克利非常有智慧。被猴子劫走时四肢不能动,就用棕熊伯鲁教他的鸟的语言,向飞鸢智儿求救,给黑豹巴希拉和棕熊波鲁传递消息,让他们来救自己。我不禁想到了在我的生活中也遇到过困难,有一次我没有带钱,回不了家。然后我去一家商店借了一元钱,回家妈妈把钱转给了老板,现在想想,当时我还是挺聪明的呢。读了这本书后我更加懂得,遇到困难要善于想办法解决,千万不能坐以待毙。

书里面有一个大反派——瘸虎邪汉。邪汉恃强凌弱,看毛克利弱小就老想吃掉毛克利,可是看大象哈蒂巨大无敌,就它灰溜溜的,真是欺软怕硬。我们班就有一个这样的人,天天欺负一些弱小的同学,他这样的做法让我很痛恨,我绝对不会成为他那样的人。

这本书里还有很多精彩的人物呢。大象哈蒂聪明又忠厚;黑豹巴希拉很威武,对待毛克利像自己的孩子一般;巴尔道虚伪自私,想要抢毛克利用自己的力量获取的虎皮……他们都为书本增加了很多的光彩,让故事更加有吸引人。

这本书真的很好看,不信的话你也来看一看吧!

爱丽丝历险记读后感篇十

放暑假了,我读了一本书,书的名字是《爱丽丝梦游仙》。这本书把我带进了美妙的童话王国,使我受益匪浅。

故事是这样讲的:爱丽丝做了一个奇怪的梦,在梦中她看见一只穿着背心的兔子。她十分好奇,就跟了上去,她走进洞里,在洞里发生了一些不可思议的事。他喝了一杯水,却长高了,长到十英尺高。吃了一块蛋糕,却又变矮了。后来,遇上了坏脾气的老鼠、爱砍别人脑袋的王后。就在皇后要砍了爱丽丝的头的时候,爱丽丝就从梦中醒来了。

爱丽丝是一个勇敢乐观、乐于助人的小女孩,在面对各种稀奇古怪的人和物时,能保持冷静,坚持自己的价值判断。爱丽丝的故事告诉我,在今后的生活中可以像她一样机智勇敢。

读书不仅仅是给我们带来了快乐,还提高了我们的作文水平,它会帮助我们成为一个懂得爱、有情怀的人。

当我看到爱丽丝掉进一个洞无底里的时候,我感到这是一个多么可怕的事情,可爱丽丝不这样想,她认为这是锻炼胆量的一次机会。她遇到困难时会哭泣,可她马上会批评自己,让自己勇敢起来。这时想到我自己也是一个胆小的.女孩,害怕的事情很多,比如晚上睡觉怕黑,总是开着灯。我遇到困难时也会哭泣,总想让父母过来帮助我、哄我。

爱丽丝机智勇敢、碰到问题慎重考虑的精神值得我学习。以后我要遇到困难时就拿出爱丽丝的精神,把困难看成锻炼自己的机会、然后鄙视自己的胆孝鼓励自己振作精神去战胜困难。我又发现爱丽丝是一个十分可爱的小女孩。她天真活泼,充满好奇心;她还有一颗同情心,懂得明辨是非;她还很有爱心。在爱丽丝身上,可以看到我们少年儿童纯真的天性。

通过这本书,我明白了:我不再是以前爱撒娇的小孩子了,我已经长大了,要学会独立,不让亲人担心;我还明白了遇到困难要勇敢坚强地去面对,攻克难题。

爱丽丝历险记读后感篇十一

在寒假里我读了一本非常有趣的书,书的名字叫《汤姆索亚历险记》,我很喜欢这本书中的小主人公以及在他身上发生的一些故事。

汤姆是一个顽皮、天真并且十分活泼的孩子,但在大人的眼里他同时也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坏孩子,他调皮、喜欢恶作剧、逃学这些自然是家常便饭,不仅这样,他捣蛋的方法还一次比一次厉害,让人琢磨不透,防不胜防。他虽然是一个很坏很坏的孩子,但也会做出让人捧腹大笑的事情:被罚粉刷墙壁,竟能想出好办法让小伙伴替他完成,并让小伙伴们拿各种各样的食物和玩具来跟他换一次刷墙的机会。这样一来,汤姆不光悠闲自在,而且一下子就收获了很多礼物。

让我印象比较深刻的是故事中汤姆与哈克再加上乔三人组成了一个团队逃到了荒岛上当海盗。在这次冒险中,他遇到了种种困难,但他并不灰心,也不放弃,一次又一次勇敢地向困难挑战,直到打倒困难为止。

读了这本书以后,我觉得遇到困难我们不要轻易气馁,而要努力奋斗,坚持下去。汤姆充满阳光的生活里也告诉我们:只要有欢乐,有梦想,美梦便可以成真!

爱丽丝历险记读后感篇十二

《爱丽丝漫游奇境》这本书讲的是爱丽丝梦见自己掉进兔子洞,并且发生了许多小故事。

这些小故事中我印象最深刻的是:老鼠给爱丽丝讲故事这一段,老鼠讲的这个故事很长又让人伤心,但是,老鼠还是讲了下去。爱丽丝却没有认真听讲,老鼠被爱丽丝气走了。爱丽丝想让她的猫迪娜把老鼠抓回来继续讲故事。结果爱丽丝旁边的小鸟都走了,因为爱丽丝不但没有好好听讲,还想让迪娜把老鼠抓回来,说迪娜抓小鸟才好玩。

爱丽丝历险记读后感篇十三

读了这篇童话后,我感到爱丽丝是个天真活泼、勇敢善良的小姑娘,她特别聪明,爱动脑筋.当红心皇后叫爱丽丝和她玩球时,她采用了特殊的玩球方法,用红鹤作球棒,把刺猬当作球,居然赢了皇后。

通过这件事说明:只要肯动脑筋,坏事往往能变成好事.学习也是这样,只要勤思考,就能打开成功的大门!

爱丽丝历险记读后感篇十四

暑假,我读了一本名叫《爱丽丝漫游仙境》的书。书中的小爱丽丝把我深深地吸引住了。

《爱丽丝漫游仙境》这本书描绘了在一个夏日阳光明媚的午后,一个名叫爱丽丝的可爱女孩从兔子洞进入一处神奇国度,遇到许多会讲话的生物以及像人一般活动的纸牌,最后发现原来是一场梦。

开篇讲述了爱丽丝和姐姐读书时,看见了一只粉红色眼睛,穿衣服的兔子,奇怪的是,这只兔子还会说话!爱丽丝很好奇,于是一直追着那只奇怪的兔子跑,她跟着兔子跑过田野,来到一个矮树下面。兔子“嗖”地跳进矮树下面的一个大洞里,爱丽丝立即跟了进去,于是,便展开了一次奇妙的'冒险。看到这,我喜欢上了爱丽丝,是啊,爱丽丝就是这样的一个女孩,让我们看了她的故事后就不由自主得去喜欢她,去因为她经历的跌宕起伏而心跳不止,去因为她的逃脱困境而喜上眉梢。

爱丽丝历险记读后感篇十五

今天,我刚看完《爱丽丝漫游仙境记》,故事情节奇怪,讲述了好奇的小姑娘爱丽丝做了一个神奇古怪的梦,在梦里,她一下子变得像毛毛虫一般大小,一会儿大得连房子都装不下,还与动不动就砍人脑袋的扑克王后打槌球,和会笑的猫一起去喝茶,跟睡鼠、三月兔、猫匠举办的、永远喝不完的茶会……这本书是卡罗尔写的,写得那么生动,那么荒诞,让我很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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