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年度绩效评估报告(汇总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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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年度绩效评估报告(汇总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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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绩效评估报告篇一

根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xx及20xx年度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绩效评价工作方案》通知精神,我局认真对照绩效评价指标表,严格按照有关考核评分设置的分值和绩效评价指标全面开展自查、自评工作,对发现的相应不足之处及时完善落实,确保按时按质完成20xx年度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现将自查、自评情况汇报如下:

(一)项目概况。

20xx年,我局完成两个老旧小区改造,建筑面积2、13万平方米,居民住户322户。其中,生活一区建筑面积1、52万平方米,居民住户212户;生活二区建筑面积0、61万平方米,居民住户110户。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防水、管网改造。对楼面铺设防水材料、雨污管网进行开挖更换,满足需求。楼面防水铺设3601、54平方米,雨污管网改造380米,排水清淤694米,更换雨水检查井49座,更换沟盖板4、69立方米。

2、绿化改造。对原有的草坪、花灌、乔木、树林进行规划设计;对小区绿化苗木修剪259、3平方米,清理花园花台内杂物425、63平方米,在小区补种91株中大型灌木,草皮补种298、86平方米,使花园花台整洁美观。

3、环卫设施改造。对原有垃圾房消毒封堵,新建不锈钢垃圾房2套,摆放封闭式垃圾桶8个,垃圾桶、垃圾箱规格一致,外观整洁,分类归集,分布合理。

4、安防、消防改造。小区主要出入口、重要通道、公共设施、车辆集中停放等区域设置监控探头24个。老旧小区按防火规范要求增补小区室外消火栓,疏通消防通道,在公共设施建筑内合理增设挂墙式灭火器,门岗设置车辆识别道闸2套,人脸识别探头2个与公安系统联网,让小区安全更有保障。

5、道路、硬化、照明改造。对小区内破损的道路、下水道、楼梯扶手及路灯、楼道灯等照明设施进行修复,结合小区实际情况,对居民活动场所等进行硬化。对小区外沿主次干道的道路进行修缮硬化。道路无破损,照明设施完好,需要硬化的场所得到及时硬化,完成道路维修改造混泥土地坪181、95立方米,太阳能路灯安装5套。

6、小区容貌改造。对小区住宅沿主次干道外立面有破损的,进行修缮出新。对小区内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贴乱画进行集中整治,新建文化长廊及休闲四角亭各一座,安装健身器材6套,更换宣传橱窗7个,小区整体环境明显改善,墙体楼道粉刷9186、76平方米,楼道扶手刷漆704、52平方米。

(三)项目任务完成情况。

按照20xx年度老旧小区改造目标任务,我局完成物探队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涉及两个老旧生活小区,总建筑面积2、13万平方米,居民322户。目前,改造任务全部完成,施工方已准备好竣工验收相关材料,我局将根据工作安排,于近期组织进行竣工验收。

(四)项目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

在专项资金使用中,宜良县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组织实施,专款专用,20xx年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共投入资金260余万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245万元,其余为单位自筹,最终投入金额以审计结果为准。

根据《关于开展20xx及20xx年度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绩效评价工作方案》,20xx及20xx年度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绩效评价的评价指标体系分为资金管理、项目管理、产出效益、服务对象满意度4个一级指标,分设11个二级指标。绩效评价满分100分。综合评价项目得分为99分。评价结果具体分析如下:

(一)资金管理。

1、资金筹集。

我县当前提升改造工作的大部分资金来自于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地方财政没有安排补助资金用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产权单位、居民等社会筹资10余万元,占项目改造资金比例的4%,相对较少。

2、资金分配。

在资金使用分配方面,我局严格按照财务管理规定使用管理资金,根据县财政局要求,及时将资金拨付至项目建设管理方,建设管理单位又根据工程进度适时拨付,确保资金保障到位,有效推动改造工作。

3、资金使用管理。

在资金使用管理方面,我局根据财务管理规定及施工合同约定,严格执行预算要求,并根据施工进度拨付施工进度款项。在资金使用管理上,因改造项目产权单位为正县级事业单位,在财务管理方面比较规范,应产权单位提出建议,我局在征求财政部门的意见后,直接将争取到的专项资金拨付产权单位用于项目改造,没有出现违规违纪问题,确保专项资金完全用于改造项目。

(二)项目管理。

1、政策公开。

我局严格秉承“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原则,在改造前、改造中及时公开国家、省、市老旧小区改造相关政策,积极公开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相关事项。包含老旧小区改造相关文件、可研批复、设计平面图纸、招标公示、工程改造项目等内容。

2、评价报告报送及时、完整性。

根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求,我局及时对照绩效评价指标内容,全面开展自查、自评工作,及时报送绩效自评表,并撰写绩效评价报告,确保报告的完整性。

(三)产出效益。

20xx年,我局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实施以来,严格按照年度目标任务,精心组织实施。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项目开工时间延长至20xx年4月29日。目前,全县2个老旧小区全面完工。完成的户数目标、面积目标、楼栋目标、小区目标均达到了100%。改造后的老旧小区,统一设置了道闸,配备了小区文化长廊、文化活动室、健身器材等文体设施,配置了垃圾桶,安装了监控设施,小区安防基础设施得到大幅提升,功能性方面也得到有效改善,配套设施进一步完善,居民的满意度和幸福感也得到很大提升。

(四)服务对象满意度。

在改造工作结束后,积极组织了居民满意度调查。通过调查统计,两个改造小区满意度达到81、4%。改造后达到了“改善城市环境面貌、提高群众居住质量、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居民居住环境显著提升。

(一)提升改造资金筹措困难。大部分老旧小区的居民群众非常愿意对所居住的小区进行更新改造,但要让其分担改造资金都存在着抵触情绪。中央、省、市虽然出台了补助标准,但缺口较大,当前提升改造工作的大部分资金来自于中央财政,可持续的市场化推进改造模式和融资方式也尚未建立,资金渠道有限,与其他民生工程相比推进难度较大。

(二)不可预见性问题多发,设计方案需随时调整。实施改造的小区建成年代较早,在改造过程中常常出现一些不可预见性的问题。比如,在排污管道的清理过程中,部分管道堵塞严重,靠一般疏通方式达不到效果,需对路面进行开挖后才能清理,开挖后,又发现管道腐蚀严重,需更换管道等等问题,以至对设计施工方案改了又改,随着施工不停的进行调整。

(三)老旧小区改造中可优化利用的空间较少。受时代影响,在80、90年代建成的小区,没有充分考虑到停车位的需求,针对现在私家车日夜增多的现状,即使对老旧小区进行改造,但也没有相应的空闲空间进行规划,无法解决停车难的问题。

(一)精准定位,合理设计,确保改造项目符合民意。

1、有针对性地制定改造方案。按照“一区一策”的办法,在全面调研的基础上,针对物探队两个生活小区的实际问题,反复勘察现场,征求群众意见,充分论证方案,科学规划设计,分别制定改造方案组织实施,有重点地解决停车难、雨污水堵塞、房屋漏水、管道破损等问题,彻底解决群众最关心的问题。

2、精细筹划,确保全面覆盖。本着“应改则改”的原则,在全面深入了解掌握老旧小区住宅现状的情况下,将居住环境、基础设施、屋顶防水、物业管理、党建活动阵地、垃圾分类收集设施、安防设施、水电等多项内容列为重点,全方位实施改造。

3、“实用”先行,“美观”保障。宜良县老旧小区改造坚持改善民生,改造内容以基础设施、房屋修缮为主,进一步提高房屋宜居性。

(二)以人为本,居民共谋,同建美好家园。

1、发挥街道、社区的桥梁纽带作用。改造前期,依托街道、社区充分做好群众工作,摸排调研群众改造意愿,利用居民征集意见会、宣传栏、居民代表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多个信息渠道,全面而深入地了解小区居民关心的热点问题,对每个问题,做到原因剖析彻底,解决方案论证充分,确保改造工作不脱节。

2、发挥居民代表的沟通协调作用。改造过程中,将矛盾暴露和沟通协调环节下移,使群众在挪移太阳能设施等方面积极配合,有利于营造和谐的施工环境。

3、发挥居民监督员实时监督作用。老旧小区改造是在居民正常生活中同步实施的,因此安全文明施工、质量严格把控尤为重要,物探队还专门请单位退休老干部帮助,对改造过程中存在的相关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参与监督,随时纠正问题。

(一)要积极拓展筹资渠道。在坚持政府投入为主体的基础上,要转变思维模式,积极搭建投融资平台,拓宽融资渠道,以政府投入为杠杆,撬动社会资本投资、居民出资参与,形成多方合力。充分利用小区的既有资源吸引社会资金,建立“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全程合作”的关系,形成“政府扶持带动,企业融资共建,居民参与受益”的共赢模式,减轻政府的财政投入的压力,增加社会投资渠道。

(二)要注重居民全程参与。改造前要充分尊重小区居民的意愿,评议改造项目,确定建设方案并进行公示,确保改造内容切合小区居民群众需求。改造中要成立管理机构,建立居民义务监督机制,随时接受监督、纠正问题,充分发挥居民代表在提升改造过程中的沟通协调作用;健全完善日常协商议事平台,将矛盾的沟通协调环节下移,使居民群众在施工时积极配合,营造和谐的施工环境。改造后要问效于民,将小区居民的满意度作为验收的重要标准,真正让居民群众参与到小区提升改造当中。

(三)要严把前瞻设计标准。在老旧小区提升改造的设计上要追赶现阶段城建标准,更要立足长期城市发展变化超前设计规划。在老旧小区有限的空间内,引入利用率更高、使用更加有效的立体停车场、智能物业管理系统及无障碍设施,使社区共享资源得到充分利用,实现老旧小区从硬件到软件的全面升级。

(四)要加强物业准入监管。改造前要把物业服务等级、服务内容、收费标准等列入征求意见的环节当中,由小区大多数居民集体自主选择,通过招标方式确定物业管理公司,利用适当收取的物业费和车位租赁费来支撑日常管理、卫生清理和垃圾清运等服务,通过社区督促、街道检查、定期通报、财政奖励等方式,强化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管,实现物业管理从无到有、从简易到专业,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共同维护改造成果。

年度绩效评估报告篇二

(一)泰来县农业机械管理总站属于全额拨款的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设农机推广站和农机监理站两个事业单位,现有在职职工27人。主要负责全县的农业机械化生产、新型农机具的推广、农机驾驶员的安全检验及农机具购置补贴等业务。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高质量、高标准的完成了省、市、县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尤其是农业机械购置补贴项目,积极向上争取资金,政策落实到位,发放有序。

(二)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资金主要用于购买耕整地机械、种植机械、收获机械、动力机械等7大类12个小类26个品目机具。采取公开摇号方式确定补贴对象的政策及“全价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县级结算、直补到卡”的补贴方式等信息及时向农民公布和宣传,做到家喻户晓,让符合条件的农民享有充分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补贴范围为纳入实施范围并符合补贴条件的20xx年8月25日至9月20日购机的农牧渔民、省级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社、监狱农场、县属农场、林场职工。

(三)重点提升玉米、水稻收获等薄弱环节的机械化水平。优先支持现代农机专业合作社和已经申报省级种植专业合作社规范社、示范社,对购置免耕播种机、深松机和带深松功能的联合整地机的用户全部实行优先补贴。

(一)农机、财政部门共同编制《泰来县20xx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方案》,确定本年度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办法、内容,经县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通过,报市农机办审定后实施,并分别报送省农委、省财政厅备案。本次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经一批次实施。10月30日摇号确定补贴对象。

(二)截止20xx年12月30日完成补贴资金的发放任务,实现补贴各类农机具806台套,受益农户797户,使用农机补贴专项资金592.983万元。

(三)制定了《泰来县20xx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以县政府主管领导为组长的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县政府的网站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设立了农机补贴投诉处理举报电话;成立了农机补贴资格审查组、审核验收组、摇号结算组、复查备案组;健全各项购置补贴工作责任制。

经济性分析: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涉及全县千家万户,资金无论多少,实施的程序和环节不等少,从政策宣传、方案制定、申报手续、机具类别、资金分配、审核验收、摇号结算、复查备案到最终的总结上报,每一个步骤都考虑到项目成本控制和节约,实施过程做到不重、不漏、不误、不断,特别是审核验收和复查工作为减少农民负担,提高工作效率,与财政部门组成两个验收小组,每个乡镇设2-3个集中点,提前按工作进展时间和路程排序通知,特殊情况遗漏的机具安排就近的验收点补验。

效率性分析:农机购置补贴实施环节的进度快,20xx年补贴工作经一批次开展,10月30日摇号确定补贴对象。每年我县的补贴工作都抢前抓早,接到省补贴方案马上拟定我县实施方案,早宣传、早验收、早摇号,今年的补贴目录出台晚,农户急于购车报名,造成车型复杂,报名集中,验收压力大,工作组成员起早贪晚,加班加点,午饭后不休息,特殊情况为农户服务到家,得到村民的一致赞赏。

有效性分析:农机购置补贴资金20xx年度投入594.987万元,从农户报名的情况分析,资金供需矛盾突出,资金缺口338.7万元,远远不能满足广大农民购机的需求,通过摇号产生的补贴对象只占申请报名农户的63%,申请补贴的农机具类型多为水田机械,旱田大马力动力机械少,田间工程机械、配套农机具和秸秆收获机械少。从当前的购买力分析看,收获机械趋于饱和,播种机械、整地机械和脱粒机械需求量大。补贴机械设备的投诉问题较少。

可持续性分析:

近几年的.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量逐年增加,补贴的前期准备工作和后续整理、备案、复查工作时间紧张、时效性长、潜在的问题多,责任大,涉及补贴政策落实的部门多,人员机构安排不稳定,实施过程存在的意见和建议需要及时处理,否则会影响农机补贴工作高效、持续、健康发展。

绩效自评100分,详见自评表。

(一)计划明年农机补贴工作申请资金1689.3万元,重点用于我县水稻和玉米生产全程机械化、秸秆机械化收获、保护性耕作技术应用、粮食深加工机械设备的购置。

(二)建议一是构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与纪检监察、预防和防范渎职犯罪部门进一步协调,构建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廉政风险防控责任制和相应的组织;二是协调财政和相关银行尽快结算,将补贴资金打到农民“一卡通”中;三是完善和调处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中申报、审核、摇号过程存在的具体问题,进一步稳定各项工作组织人员机构,建立责任明晰、奖罚分明、补贴有序的农机购置补贴管理机制,建议县本级财政安排农机补贴工作经费5万元,用于补贴工作中的材料印发(会议材料、宣传单、公示公告)、交通经费、误餐补贴、通讯经费等。

年度绩效评估报告篇三

依据《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民生工程绩效评价办法的通知》(皖教秘〔20xx〕637号)文件精神和市、县民生工程办公室有关通知要求,我县对照《安徽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绩效评价指标》对我县20xx年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这项民生工程实施情况进行了认真自评,总分100分,自评得分100分,具体情况自评如下:

20xx年春学期,我县享受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155所,学生33728人;秋学期享受学校为125所,学生32959人。全县100%采取食堂供餐,实现实施学校和受益学生全覆盖。全年累计拨付膳食补助资金2929.6万元。营养改善计划全年用于膳食补助、水电、设备更新、劳务用工、食堂维修、午间值班人员补助等运转经费已累计拨付1363.69万元。

20xx年7月1-3日,我县代表六安市接受安徽省财政厅对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民生工程进行了绩效评价。评价组张绍德处长给予很高评价,他总结,舒城营养餐工作特点是:1.经费保障较充分;2.多元主体参与,成效突显;3.食堂用工政府购买服务;4.互联网+视频厨房启动迅速。他认为舒城县营养餐工作取得丰富成果:1.营养改善计划实现100%全覆盖;2.财务管理工作规范统一,采用网络版会计信息系统,实时查询各校食堂财务情况;3.食堂安全检查始终没有松懈;4.积极开展专项资金审计,并督促整改;5.食堂从业人员基本有保障。

我县还顺利通过市教育局示范食堂复评,接待石台县、裕安区、阜南县等多个兄弟县区交流学习。

(一)投入情况(总分20分,自评得分20分)。

1.20xx年我县被列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地方试点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教育、发改、财政、审计、公共资源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组。明确了各成员单位职责,强调各部门要统一思想、细化责任、加强协调配合。县政府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合力推进工作。

2.20xx年县财政已经拨付学生膳食补助费用2929.6万元、用于膳食补助、水电、设备更新、劳务用工、食堂维修、午间值班人员补助等运转经费累计拨付1363.69万元。截止12月底已全部拨付到位,资金到位率100%。

(二)过程(总分40分,自评得分40分)。

1.履行主体责任,加强组织协调。

县政府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加强组织协调。县政府与省教育厅、六安市政府签订责任书;教育局与各中心校校分别签订了责任书;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合力推进工作;各校严格按实施方案,具体组织实施。

2.强化政策宣传,加强舆论监督。

我县注重营养餐政策宣传,及时制定《舒城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宣传方案》、《舒城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培训方案》,在广播电台《行风在线》栏目宣讲营养改善政策;利用民生工程宣传月发放《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问卷调查各3万6千多份。我县还在省、市、县多家主流媒体加强宣传,扩大营养餐知晓度。

利用多种形式和渠道,广泛深入地宣传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的政策措施和实施情况,引导全社会各方面共同关心和参与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工作,为我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的深入推进提供有力的舆论支持,使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向学生、家长、教师及供餐工作人员普及营养科学知识,培养科学的营养观念和饮食习惯。全县每个班级都建立家长微信群,由班主任实时发布每周带量食谱和当天就餐照片,让家长满意、放心。以此扩大此项民生工程的知晓度。

3.加强监管,确保食品安全。

为保证营养餐食品的绝对安全,我县严把食材采购关,县营养办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市教育局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订了《舒城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堂食品及原辅材料采购管理实施方案》,从20xx年秋学期开始凡进入我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大米、食用油、荤素菜、调味品等所有食材实行‘四统一’政府采购,即统一招标、统一采购、统一分配、统一运送。减少中间环节,降低采购成本,确保采购质量,从源头和过程上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努力实现为学生提供“等值优质”食品的目标。

凡进入营养改善计划的食材都要通过公开招标采购方式确定供应商。实行定点采购,不得擅自采用《政府招标法》规定的采购方式以外的其它方式采购;对供应商实行动态管理,实行准入和退出制度;采购过程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引入竞争机制,择优确定供应商;加强民主管理,自觉接受监督。

要求供货商一日一供,确保新鲜、保证质量、保证安全。每天安排三名教师轮流参与食材验收。县营养办还建立供货商资料档案,不定期抽检约谈供货商。把供货商资料提供给县市管局,由市管局委托第三方机构不定期抽检,协助监管。

做好规定动作。我们要求每校严格实行食品留样制度和校领导陪餐制度。建立了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安排食堂管理人员参加了业务培训。完善了学校食堂卫生设施设备,给所有学校配备了消毒柜、电冰箱、专用食品留样柜等设施。严格实行食堂经营许可和从业人员资格准入制度。经过严格检查,核发食堂经营许可证和从业人员资格证。

4.严格财务管理,确保资金安全。

(1)不断完善食堂财务管理规章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全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堂财务管理,规范学校食堂会计核算工作,营养办配合计财股、教育经费核算分中心财务人员,在认真学习国家和省相关政策文件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制定了《舒城县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营养改善计划会计核算的通知》(舒教财〔20xx〕41号),《舒城县教育局关于加强民办学校营养改善计划财务管理的意见》(舒教〔20xx〕2号)。

(2)规范食堂会计核算。营养改善计划资金实行专户核算,统一纳入县教育经费核算分中心管理,实行集中支付。中小学食堂财务管理坚持“统一管理,独立建账,成本核算,收支平衡”的原则,对食堂进行财务和成本管理。坚持“公益性”和“非营利性”原则,由学校自办自管。针对不同类别学校,在会计核算上实行分类管理。

(3)认真开展会计业务培训。

由于我县中小学校食堂会计人员绝大部分是兼职,业务生疏,为了提高营养改善计划食堂会计人员业务水平,营养办联合分中心积极组织财务人员业务培训。4月9日,我们在教师进修学校协助下,联合核算分中心组织全县中小学校财务人员进行集中培训,共有240余人受训,取得了很好的效果。此外,分中心核算会计还分组亲临各校,手把手辅导学校主管会计记账、审核票据;我们还组织骨干会计人员对其他人员进行传帮带等。

(4)加强内部审计,守牢安全底线。

为进一步规范营养改善计划资金管理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资金安全,加强内部监督和廉政建设,20xx年秋学期教育局下发了《舒城县教育局关于开展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膳食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的通知》,制定了详细的审计实施方案,明确审计范围、方式、内容和重点,继续委托专业性强的会计师事务所作为第三方对16所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学校的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目前审计工作正在进行中。同时,遴选财务会计专家,组织开展对营养改善计划食堂会计进行专项评估,进一步提升食堂财务管理水平,守牢资金安全底线。

(三)产出(总分25分,自评得分25分)。

按照上级要求,根据我县实际,精心谋划,科学制定《舒城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并由第十七届县政府第一次常务会讨论通过我县100%食堂供餐。享受营养餐学生覆盖率达100%。

严格规范公示内容,每周公布一周食谱,每天公示当日带量食谱、当日供餐台账,每月公示当月财务收支报表。接收家长和社会监督。

严把食材验收关,确保质量达标。规定各学校严格落实食品及原辅材料查验制度和索票索证制度,严把食品质量关。验收食品及原辅材料要实行“三人制”或“轮值制”,“三人制”需含1名教职工代表轮流参与验收。

还把供货商资料提供给县市管局,由市管局不定期抽检,协助监管。每学期教育局都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全县营养餐学校食品安全进行专项食品安全检查。

(四)效果(总分15分,自评得分15分)。

1.积极推进电子营养师试点工作。

我县从春学期开始就选择干汊河中心校作为电子营养师试点学校,取得了较好的效果。10月29日营养办组织8所市示范食堂学校参加市电子营养师培训会,我县干汊河中心校作了交流发言,得到市营养办充分肯定。目前,我县市级示范食堂学校都在试点电子营养师配餐,并逐步向全县推广,使学生由吃得饱、吃得好向更高层次的营养均衡发展,使我县的营养餐真正达到改善学生营养状况,增强学生体质的目的。

2.完成“互联网+视频厨房”建设。

全县125所学校已全部完成互联网+视频厨房”建设,并接入县级平台,通过电子监控,实现了阳光操作和透明化管理。使营养办实现对所有营养餐学校食堂进行实时电子监管,提高了我县营养餐管理水平。

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是一项惠及千家万户德政工程,此项工作能否规范实施取得预期效果关乎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形象,为此我们将按照上级要求,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更加扎实、努力的工作,做好迎接省市教育主管部门的绩效评价准备,把这项民生工程做得让群众满意,社会认可!

年度绩效评估报告篇四

为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改进机关作风,提高公务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高办事效率和行政管理水平,腰新乡党委于今年三月份制定并印发了《腰新乡机关干部业绩考核办法》。腰新乡结合实际,全面组织实施绩效考核工作,并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这一年来绩效考核工作总结如下:

(一)开展前期调研。

为确保绩效考核工作的'顺利实施,20xx年1月至3月,乡党委、政府组织相关人员深入站所、村组开展调研,就考核对象、考核内容、考核方式方法进行详细调查了解,通过调研,为制定方案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成立领导小组。

为加强绩效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20xx年12月底,乡党委、政府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任组长,乡长和党务副书记任副组长,涉及的站所长、纪检专干、公会主席、一般职工代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并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在乡组织办,明确乡组织人事专干全程负责处理绩效考核工作的日常事务,确保了绩效考核工作的顺利推进。

(三)制定考核方案。

在认真调研的基础上,乡党委、政府明确岗位分配和岗位职责,细化岗位指标,20xx年2月20日召开动员大会,全面部署绩效改革目的、意义和改革对象、改革内容。20xx年2月25日制定了《腰新乡机关干部绩效考核办法》(讨论稿),2月15日至20日,通过召开群众会、职工大会、党政班子会、党委会等形式。充分征求意见和建议,认真借鉴和采纳群众和职工所提的意见和建议,最后经全体干部职工三分之二以上人员同意后,自20xx年3月2日起实施。

(四)全面组织实施。

20xx年3月2日起,乡党委、政府按照职工通过的《腰新乡机关干部业绩考核办法》,首先明确岗位职责,由职工自愿报名、组织考核、群众评议的方式来决定各自的岗位,做到人人有岗位,人人有职责。

年度绩效评估报告篇五

县民政局根据《关于做好20xx年度省级民生工程绩效评价自评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对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建设工作进行自评。现将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根据20xx年的民生工程运行方案(蚌民生办〔20xx〕3号)、民生工程资金办法(蚌民生办〔20xx〕4号)和五河县民生工程目标任务分解要求,县民政局规范操作流程、明确工作内容,通过项目实施,社会效益明显,群众获得感较强。

(一)项目决策方面

1.规划编制与审批。我县已将养老体系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为进一步推进社会养老体系建设,20xx年,市政府出台了《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蚌埠市构建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20xx-20xx年)行动计划的通知》、《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等贯彻落实文件。依据市20xx年此项民生工程实施办法,我县及时印发了《五河县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等文件,同时,市民政、财政等部门针对20xx年三级养老服务中心建设、规范高龄津贴审批发放、加强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养老智慧化建设等工作专门制定工作方案;制定的相关文件均报各级政府、省民政厅批准备案;相关文件均符合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的要求,我县根据文件精神,切实落实到实处。

2.联席会议机制建立与执行。为进一步推动民生工程的实施效果,县民政局专门建立了民生工程工作小组,召开民生工程协调推进会议,并根据工作进展情况适时组织召开工作调度推进会,协调解决和部署推动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

3.绩效目标合理性。依据省民生工程实施办法和绩效评价办法和市民生工程考核办法,我县及时设定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年度绩效目标,绩效目标设定贴近实际,符合相关要求,我县认真贯彻执行文件精神。

4.绩效目标明确性。设定的绩效目标设定了清晰的产出和效果绩效指标;并做到了细化、量化、可衡量。

5.预算编制科学性。预算编制经过局内部会议讨论、县财政审核,经过科学论证,与项目内容相匹配,预算确定的项目资金量与工作任务相匹配。

6.资金分配合理性。预算资金分配依据充分,分配额度合理,与地方实际相适应。

(二)项目投入方面

7.资金到位率。对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建设下发的资金均能及时拨付给各乡镇养老福利机构及享受各种津贴的老人,资金到位率100%。

8.预算执行率。能按照相关资金时限要求,将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建设相关经费及时拨付至相关项目单位。

9.资金使用合规性。我县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项目资金已实行了专账核算,并做到专款专用,并及时纳入年初预算管理;高龄、居家养老津贴资金发放全部按月打卡发放;项目资金支出手续齐全、原始凭证合规,不存在弄虚作假,虚报冒领,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等违规现象。

10.公开公示制管理。我县能及时对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资金筹集和使用情况,通过政府的网站及时向社会公布。

11.实施管理合规性。我县享受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项目的各类补助对象、申报材料和补助标准100%符合标准。

12.信息平台管理。我县认真填报市局建立的社会养老服务设施、机构基础数据库(全国养老机构业务管理系统、市养老综合信息管理智慧化服务平台、全市养老机构台账三种形式);对社会力量新增床位基本能及时、准确地进行动态管理。

13.服务市场监管。我县已建立健全养老服务准入、退出、监管制度,及时查处侵害老年人人身财产权益的违法行为和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对所有政府补助的服务项目和补助对象都能及时进行服务质量和养老需求评估,确保项目实施质量符合要求。

14.政府购买服务。在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经费项目组织实施过程中,存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为特殊困难老人提供实体援助服务,在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中发挥作用。

15.资料报送情况。我县能按照市民政局和县民生办相关工作要求,能真实、及时、准确、完整地报送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相关情况。

(三)项目产出方面

16.高龄津贴发放覆盖率。20xx年共发放高龄津贴731.733万元、惠及18468名高龄老人,实现了80周岁以上老年人全覆盖,达到100%覆盖的目标要求。

17.低收入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覆盖率。20xx年共发放低收入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639.82万元,惠及5578人。

18.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我县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面积共5400平方米,平均每百户配建养老服务设施面积15平方米,配建率100%。

19.三级养老服务中心(站)建设情况。截至20xx年7月份,我县已建成14个乡镇养老服务中心(站)、18个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站)、46个村级养老服务中心(站),建成县-乡(镇)-村三级养老服务中心,实现全覆盖。

20.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比。截至20xx年12月底,全县养老机构总床位数3347张,其中护理型床位1263张,占比37.73%。

21.社会办养老机构补贴兑现情况。20xx年,符合规定的三家民营养老机构日常运营补贴共计50.69万元,已拨付完成。

22.智慧养老试点建设情况。20xx年在龙河社区的淮畔明珠小区建成五河县智慧医疗养老信息服务中心,已成功被评为省级第二批智慧养老示范项目(社区居家)。

23.特困供养服务机构星级评定情况。20xx年9月份,县民政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全县14家特困供养服务机构开展评估工作,经过最终复核,确认朱顶镇敬老院、城关镇敬老院和五河县特困人员养护院评为三星级养老机构,已将结果公示并上报给市局。

24.农村养老服务建设情况。大力推进农村幸福院建设,打造出大新镇沟北村幸福院互助点;同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委托向阳花社会服务工作社开展关爱农村老人专项活动,全面建立农村老年人联系人登记、农村老年人赡养协议签订、农村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视走访三项制度。

25.其他效益。我县通过实施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民生工程,明显改善了贫困老年人生活状况,生活质量提到明显提高;三级中心建成后均能正常运营,满足了老年人的社区和居家养老服务需求;通过开展社区养老服务活动及相关民政民生工程宣传活动,有效弘扬了敬老、养老、助老优良传统。

26.可持续影响。我县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建设项目实施得到了社会和广大老年人群的普遍认可和赞同,且积极参与和支持;社会养老服务机构管理制度健全,工作程序规范,工作积极性高,工作零失误,服务对象普遍反映良好;市、县两级均将相关配套资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年度内未出现过影响养老事业发展的不良事件。

(五)绩效评价结论

五河县20xx年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项目绩效评价自评为优秀。

社会力量运营的养老机构较少,养老机构入住率较低。我们将进一步从政策、土地、资金、宣传等方面推动公办养老机构改革,以较高水平的服务质量吸引更多老人入住养老机构。

1、持续不断地抓好“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将养老服务质量建设作为常态化工作对待,狠抓落实,扎实开展各项工作。强化管护人员服务意识,切实增强对五保老人感情,树立牢固的为老服务理念,开展谈心活动,化解存在的矛盾,融洽管理人员和入住老人关系,建立和谐敬老院。

2、强化精品意识,建设高标准敬老院。按照《安徽省特困人员供养机构管理工作细则》和《安徽省特困人员供养机构安全工作规范》(皖民办字〔20xx〕189号)、《养老机构管理办法》等文件,规范运营管理,开展服务评估,改善居住环境,加强功能建设,加强精品意识,全县所有敬老院都要按照标准化、规范化要求,提升一个层次,以便更好得服务辖区内老人。

年度绩效评估报告篇六

1、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为全力助推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入实施,根据年初预算,20xx年乡村振兴工作经费项目于20xx年2月25日申报,经县政府批准,下达乡村振兴工作经费100万元。

2、项目绩效目标。

项目以省委、省政府印发《四川省现代农业园区建设考评激励方案》为依托,开展乡村振兴示范创建,创建市级以上先进镇1个,示范村3个,创建市级以上美丽宜居达标村50个。以上力争通过5年持续推进,构建我县乡村振兴建设体系,推动建成一批产业特色鲜明、加工水平高、产业链条完善、设施装备先进、生产方式绿色、品牌影响力大、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要素高度聚集、辐射带动有力的乡村振兴示范区和省市级示范村,并能够辐射带动特色优势主导产业提质增效,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高资源利用率、实现生态环境改善和社会经济发展,实现农民增收、企业增效、提升综合效益。

3、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

项目申报内容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时到位。

项目于年初由县农业农村局申报,经县政府同意,乡村振兴工作经费100万元。资金到位及时快速。

2、资金使用。

项目实行县级报账制。主要用于乡村振兴示范创建工作中产生的设计费、广告宣传费、资料印刷费等。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项目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建设、机构设置、会计核算及账务处理等相关情况。对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评价项目是否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处理是否及时、会计核算是否规范等。

(一)项目完成情况。

完成乡村振兴示范工程建设,创建市级以上先进镇1个,示范村3个,创建市级以上美丽宜居达标村50个,并达到了省、市创建标准。

(二)项目效益情况。

1、经济效益。

乡村振兴示范村镇的成功创建,促进了农民增收、企业增效、提升综合效益。

2、社会效益。

(1)推动我县主导产业茶叶和蚕桑的产业发展,优化了产业布局。通过龙头企业的牵引带动,将为提升改造茶产业,提高茶农种茶积极性,实现茶产业向规模化、产业化、品牌化发展,为茶产业结构调整提供了可能和实现路径。

(2)完善产业链条,加快产品流通。解决了茶农卖茶难和购买农资难的问题;龙头企业利用产业、技术、品牌、营销等优势,为联合体各经营主体提供技术、信息、流通、资金等服务,将茶产业上下游联结在一起,分工协作,抱团发展。

(3)带动基地升级,提高管理水平。通过龙头引领,在管理上为大户提供技术指导和培训服务、定期发布市场信息、用保护价的订单模式解决收购问题。

(4)实施精准帮扶,带动农民致富增收。龙头企业形成稳定的“龙头企业+基地+新型经营主体+农户”和“保底收益、二次分红”利益联结机制,此外,还将企业部分收益用于二次返还,按照“三包两返一互助”的方式,进一步提高农民收益,实现产品帮扶、农民增收。

(三)生态效益。

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高资源利用率、实现生态环境改善和经济社会发展。

年度绩效评估报告篇七

根据区政府重点工作安排和金安区民生工程要求,我中心对中市街道和三里桥街道组织实施的20xx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开展了自查自评绩效评价,自评得分96分,分别从“投入、过程、产出、效果”四个方面进行。现将绩效评价自评报告结果汇报如下:

20xx年,我区原实施的安徽国防科技职业技术学院家属区和皖西大市场住宅区,因规划调整和业主认可度不高等原因,后经市同意进行了改造项目调整。后更改实施的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为三里桥落星庙社区一建综合楼项目和中市街道迎宾社区锦绣花园小区、九墩塘新村小区连片改造2个项目。

一建综合楼建筑面积0、7万平方米,2栋,涉及49户,计划总投资260万元,实际中标金额2590306、2元,已于10月底完工。锦绣花园小区、九墩塘新村小区建筑面积7、3万平方米,16栋,涉及674户,计划总投资1950万元,实际中标金额18016642、97元,10月1日进场施工,现已完成施工合同量的100%。

(一)关注以及改善民生的需要。20xx年完工的3个老旧小区项目,整体环境得到显著提升、治安防控更有保障、消防设施齐全更安全,小区秩序井然提升,居民生活全方位得到了提升。以锦绣花园为例,改造前,小区路面坑坑洼洼,路灯缺失,停车位紧张,影响出行;私搭乱建侵占消防通道,造成安全隐患;排水管线老化,堵塞严重,给业主生活带来不便。经过对小区进行综合整治,通过铺装沥青路面、对建筑外墙喷涂真石漆、重做屋顶防水、加装路灯、增设机动车停车位和非机动车充电桩、设立智慧安防系统、进行绿化广场景观设计等方式,使小区面貌焕然一新,大力提升了居住品质。

(二)结合拆违拆临,全面治理老旧“顽疾”。老旧小区因建成年代久远,因历史遗留等客观因素致使一些无手续“车库”、业主私自搭建储藏室等问题较为突出,使得老旧小区“破上加烂”,如拆除则业主当事人以各种理由阻挠,严重影响小区整体居住环境。我中心按照文件要求在实施老旧小区改造前对业主擅自圈占公共用地、毁绿种菜、侵占消防通道、擅自搭建建筑物和构筑物等行为进行集中整治。其中锦绣花园小区及九墩塘小区在违法搭建专项拆除行动中,锦绣花园小区拆除违建93处,拆除面积2269、8平方米,拆除老虎窗422扇,雨棚1533个,花架567个,晾衣架400个,铁门1个。九墩塘新村小区目前拆除违建25处,共计1580平方米,拆除老虎窗53扇,雨棚347个,花架295个,晾衣架107个,废弃空调架7个。有效制止了擅自搭建及侵占公共用地行为。

(三)结合物业管理,共同维护改造成果。老旧小区改造后及时把小区是否纳入物业管理列入征询意见的问题之一,由小区大多数居民集体自主选择,通过自主选择确定物业管理公司及业主自治等方式,强化对已改造小区的后期管理工作,尽可能实现物业管理从无到有、从简易到专业,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共同维护改造成果。

评价结论:本项目绩效目标基本明确,预算执行合理,项目产出质量、时效符合规定。但是项目决策方面存在部分测算费用高于合同价格的情况;过程方面存在抗疫特别国债资金以外的资金到位率不高,相关文件中对改造内容范围不够明确具体,工程未及时结算,设计合同尚未签订补充协议的情况;项目产出方面存在未进行档案验收的情况;项目效益方面存在安全隐患风险,生态效益还需要进一步提升,社区长效管理机制尚待健全。

(一)项目产出情况。

本项目工作计划实施率为100%,房屋修缮总体完成率为90、61%,室外工程总体完成率为92、39%,其他设施修缮总体完成率为92、2%;本项目质量等级达到规定的质量等级标准,实施过程中未发生过质量事故,验收文件完整、合规、归档及时,但未进行档案验收;本项目未超出概算,各标段均及时完工,但共有11个标段发生变更,总体变更发生率为7、81%。

(二)项目实现的效益。

1、社会效益—居民居住环境改善情况。

本项目改造后收到了3个小区的锦旗,改造期间未发生过媒体负面报道、通报等情况。但是,发现13个小区均存在对讲门未通电启用、对讲门长时间处于开放状态等问题,易产生公共安全隐患。

2、生态效益—生态环境改善情况。

本项目新设置垃圾桶1036个,满足天津市垃圾分类的规定;但绿地率约为12、44%,绿地率偏低。

3、可持续影响—促进社区长效管理体系的形成。

本项目实施完成后计划由所在街道接收,截至20xx年9月30日,区住建委未提供相关合同,老旧小区改造的长效管理机制尚待健全。

4、服务对象满意度。

经调查,本项目主管部门总体满意度为97、78%,居民总体满意度为95、68%。

(一)预算测算费用过高,客观性有待提高。

评价组对比分析了合同、概算书中各标段工程费用,合同总金额为26279、37万元,概算为59279、76万元,概算测算的费用普遍高于合同价格。

以一期工程中地质家园为例,部分概算测算费用高于合同价,二期工程中新保楼小区也存在同样的问题。工程量和单价的测算概算数据和合同数据差别悬殊。

(二)抗疫特别国债资金以外的资金到位率偏低。

本项目批复概算为63500、12万元。20xx年抗疫特别国债16005万元,均已到位;抗疫特别国债资金以外的资金应到位47495、12万元,实际到位13159万元,资金到位率偏低,为27、71%。

(三)《宝坻区老旧小区及远年住房改造工作方案》改造范围不细化,制度不健全。

本项目实际施工范围包含户内窗户更换,而工作方案中未明确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具体范围,居民户内窗户更换是否在老旧小区改造范围内有待商榷。

(四)项目实施过程中部分制度执行不规范。

1、本项目设计合同的委托单位为天津市宝坻区房地产管理局,后期项目委托单位为区住建委,但委托单位发生变更后未签订补充协议。

2、项目实施单位未按照《天津市档案管理条例》第十八条“各单位的建设工程、科学技术研究、技术改造和重要设备更新等项目进行验收、鉴定前,应当由该项目主管部门的档案机构对其档案管理进行指导,并对档案进行验收”的规定,进行档案验收。

3、本项目共14个标段,竣工验收时间分别为20xx年12月30日、20xx年12月31日。按照《基本建设财务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1号)第二十八条“竣工价款结算一般应当在项目竣工验收后2个月内完成,大型项目一般不得超过3个月”的规定,应在20xx年3月31日进行结算。但截至20xx年9月30日,本项目尚未开展结算工作。

4、本项目采光窗更换材质为断桥铝合金,与《天津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及远年住房改造工作导则》中规定的窗户材质(塑钢窗)不一致。

(五)前期调研工作不充分,导致总体变更发生率大于5%。

本项目共14个标段,其中有11个标段发生变更,总体变更发生率为7、81%。发生变更原因包括:业主不同意改造、业主要求增加改造内容、设计漏项、根据现场情况增加改造内容、工程量清单上的工程量不足等。

(六)可视化对讲门利用率不高,易造成安全隐患。

评价组通过对13个小区的实地踏勘,发现均存在对讲门未通电启用、对讲门长时间处于开放状态等问题,易产生公共安全隐患。

(七)城市生态环境改善效果有待提高。

经过评价分析,本项目13个小区整体绿地率约为12、44%。参考其他省市经验,如北京市老旧小区改造绿地率原则上不低于20%,《石家庄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条例》中规定旧城改造区不得低于30%,该项目与北京、石家庄等的老旧小区绿地率相比差距较大。本项目在改造前对小区整体布局和规划设计的重视程度不够,尤其是没有增加绿化面积的考虑,老旧小区配套公共设施与小区绿化环境失衡。

(八)未按照规定进行长效管理。

本项目13个小区仍处于保修期内,改造的小区中,公共设施及绿化、苗木等由施工单位进行保修。实施完成后计划由所在街道接收,在小区管理区域内实施门岗执勤、巡视、清扫保洁、机动车停放秩序管理四方面内容。但是,区住建委未提供与上述内容相关的合同,并且未明确公共设施(路灯、监控、岗亭、道闸等)、绿化、苗木的管理、养护责任者,不符合《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旧楼区提升改造后长效管理的意见》(津政办规〔20xx〕15号)要求,老旧小区改造的长效管理机制尚待健全。

(九)绩效管理意识需进一步深化。

区住建委自评材料实际提交时间为20xx年11月25日,自评材料提交时间不及时,绩效管理意识需进一步深化。

(一)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提高预算编制的精准性。

针对本项目设计概算超出合同价格较高的问题,建议区住建委加强前期需求论证和可行性分析,明确现实需求,为科学编制预算和减少预算调整做好基础工作,例如,应充分考虑市场价格因素,保证预算编制的精准性,确保每一笔资金使用的科学、合理。加强预算绩效管理,保证预算额度与绩效目标的匹配性,并符合行业造价水平。

(二)建议统筹好财政资金,重视配套资金到位情况。

建议有关部门进一步提高落实配套资金足额到位的自觉性,严格落实财政资金,强化资金保障,促进项目建设资金使用效益的充分发挥。

(三)具体业务与改造范围要匹配,提高资金使用规范性。

建议有关部门尽快完善老旧小区改造范围,尤其是明确居民户内窗户更换是否在老旧小区改造范围内,避免出现资金使用不规范的情况。

(四)加强制度执行规范性,推动项目提质增效。

根据《基本建设财务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1号)的有关要求,本项目结算已超过规定期限,建议区住建委尽快开展项目结算工作。

(五)相关部门充分做好前期调研工作,减少工程变更。

建议区住建委先行做好各老旧小区原始资料的查找整理工作,如有基础资料不完善、与项目实际不符合的,应委托相关设计单位及时进行补测补绘。市政、电力、通讯、供水、燃气等部门单位和有关街道应协助提供各老旧小区地下管网分布图,并对地上各类管线进行集中调查清理。

街道社区应有序开展老旧小区改造宣传动员工作,充分尊重居民意愿。要坚持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共商共建,必要时可推行“一栋一策”,变“要我改”为“我要改”。

同时,建议建立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库制度,列入改造计划项目应有序进行实地勘查和科学论证,在论证的基础上,选取细化改造方案优、群众改造意愿强烈、“共同缔造”基础好的项目,按“成熟一个,实施一个”的原则启动改造。

(六)加强项目使用效果考核,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虽然可视化门禁系统弥补了旧式楼宇对讲的缺点,可以通过人脸识别的功能进行楼栋门开启,但是老旧小区内居民老年住户居多,广大老年人更熟悉传统服务方式,不习惯使用可视化门禁的功能,导致楼门长期开启,门禁系统形同虚设,无法达到预期效果,一定程度上造成了财政资金的浪费。建议项目完成后,主管部门或财政部门加强对项目成效和使用效果的考核,对于利用率低、后期未落实养管责任的内容不再列入改造范围,或降低改造比例,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七)统筹好增设公共设施与小区绿化环境的矛盾,满足居民对环境绿化的需求。

老旧小区绿化是城市绿化环境重要组成部分,要统筹规划公共设施建设与小区绿化环境改善,在增设停车场地的同时,同步开展绿色社区建设,加大“拆违还绿、见缝插绿、立体营绿、多元增绿”等改造力度。例如,小区室外停车场可采用嵌草砖进行布置;观赏性绿地可采用草本或灌木进行搭配布置;在有条件的建筑物外墙实施垂直绿化,满足居民对环境绿化的需求。

(八)推动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引进物业全覆盖。

老旧小区的改造不仅仅是对小区相关设施进行改造,更重要的是对小区改造后的维护和管理。如果没有长期维护和运营管理机制,改造后的效果难以长期保持,就会出现“改造—破坏—再改造”的现象,造成人力和资金的浪费。建议首先,做好小区居民思想工作,加强宣传引导,提高老旧小区居民购买服务意识,了解小区居民对物业管理的看法和需求。其次,根据小区居民意愿、支付能力和需求等实际情况引入物业公司提供专业服务,着力解决老旧小区公共设施、绿化养管等方面的难点问题,改善居民居住环境和生活品质,提高居民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最后,成立小区业主委员会,政府提供平台让居民充分协商,推行以居民共同参与为核心的共建共治共享长效管理机制,监督物业公司的管理行为,使改造后的老旧小区能够长效有序管理。

(九)强化绩效管理意识,提升绩效管理水平。

建议区住建委强化绩效意识,以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为关键点和突破口,在推进自评工作开展时,结合评价工作实际情况,推动项目实施过程中规范化、严格化,确保绩效评价结果公正客观,真实反映绩效,如实反映问题,提高自我评价质量。健全完善评价机制,深入推进评价工作,提升整体绩效管理水平。

(一)因本项目的结算工作尚未完成,经与区住建委沟通确认,将《施工进度及拨付钱数情况说明》的已完工程量作为本次产出数量指标评价的依据,不作为结算及其他审计工作的参考。

(二)本项目尚未结算、决算,无法确定项目总投资,经沟通确认,暂以“合同额+变更工程价款+工程建设其他费合同额”作为实际投资进行分析,不作为结算及其他审计工作的参考。

年度绩效评估报告篇八

(1)项目立项

霍邱县人民政府已将全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依据省市下发的《贫困地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办法》,制定了《霍邱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办法》;成立了由县委副书记 县长为组长,教育、发改委、财政等部门参加的霍邱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教育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各单位职责分明,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教育主管部门成立专门的工作机构,有专门人员负责营养餐的日常工作,财务方面配备一名主管会计和一名出纳会计,还有两名核算会计,办公条件优越,工作经费有保障。《霍邱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办法》设定了绩效目标,并符合省级实施办法分解下达的目标要求,做到了细化、量化;霍邱县教育局年终对乡镇中心学校的营养餐工作开展民生工程工作考评。

(2)资金落实

20xx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各项资金落实到位,资金到位率和及时率达100%。中央膳食补助资金6890万元(财教〔20xx〕1514号和财教〔20xx〕351号)及地方配套运转经费1500万元均已到位(财预函〔20xx〕8号)。

(1)项目管理

1.目标任务。为明确目标任务,落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县政府与教育局签订了目标任务工作责任书,责任书的要求已全面得到落实。乡镇中心学校和中标供应商签订的均有供货合同书,合同书中明确了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2.政策宣传。我县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政策宣传,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宣传效果。20xx年在六安市和霍邱县民生工程信息网的工作动态、基层话民生、图看民生等专栏多次发表营养餐内容,如《霍邱县多举措聚焦教育民生 营造良好教育发展生态》、《霍邱县全面确保营养餐民生工程安全开展》、《霍邱县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专辑》、《霍邱县落实“四保障”护航学生营养餐》、等。20xx年4月和10月县教育局参加了由县民生办组织,在青少年活动中心门口开展民生工程街头政策宣传活动,并制作了霍邱县教育民生工程政策宣传展板,宣传政策明白纸及宣传品。霍邱县、学校、班级、家长分层建立微信工作群,实现宣传营养餐全覆盖。

3.信息公开。我县在政务公开网公示营养餐组织机构和职责、举报电话和信箱等。营养餐受益学校严格按照《霍邱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堂供餐实施方案》(霍政办秘〔20xx〕208号)要求的“五统一”中的统一食谱,即以乡镇中心学校为单位进行全镇统一食谱,食谱带量带价,学校将每天的食谱公示张贴在食堂门口或学校营养餐公示栏处(公示栏和六色台账由县区统一制作),每日公示内容包含就餐人数、食材份量以及价格等内容。

4.供餐准入退出机制。粮油等大宗食材由县政府集中招标采购,中标企业在霍邱县政府采购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教育局与中标企业签订供货合同,合同中约定供货单位准入和退出机制。荤菜、预包装食品、素菜和调味品由各中心学校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招标,待招投标程序结束后,招标情况由县教育局备案,新鲜食材实行“一日一供”,乡镇中心学校与中标供应商的合同由县教育局统一制定。霍邱县教育局制定了学校《食品原料采购与质量查验制度》,落实“三人小组”验收制度,并建立和落实食材采购询价制度。

5.食品安全管理。食品安全是天大的事,霍邱县教育局营养办负责全县营养改善计划的食品安全工作,各校都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的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学校食品安全工作;逐级逐校都制定了详细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不定期开展食品安全培训和演练。县教育局统一印制了六色台账和营养餐数据类各种表格,包括基础数据和财务两种;我县按照要求制定了《霍邱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堂供餐校长陪餐制度》,陪餐人员由学校当天的值日领导组成,每天按时在学校食堂陪餐,费用自理。陪餐人员每天提前30分钟进入食堂,检查食品卫生、饭菜质量,做到一看,二闻,三尝,确定无任何问题才能向学生供餐,在“食堂供餐日志”中作好记录。建立了食堂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制做了食品安全自查表格,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我县定期不定期开展食堂管理人员、从业人员食品安全业务培训,8月18日,全县20xx年秋学期开学工作部署会召开,就学校食堂管理及新学期食堂供餐前准备工作做了专门部署和安排,要求在开学前对学校食堂环境卫生进行彻底清扫消毒,进行仓储食材及调味料安全检查,食堂用水安全及设施设备运行情况检查,做好食材采购计划和安排,通过多层次培训,进一步规范了我县学生营养改善食堂供餐工作,有效促进学校食堂供餐工作有序、有效、平稳运行,巩固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成果。今年9月底,食品安全督查由县政府督察考核室、县食安办统筹组织实施,从县督察考核室、县市场监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健委、县教育局等有关部门抽调人员参加,分6个组对全县食品安全进行督查。我县积极开展争创学生营养改善市级“示范食堂”活动,今年有3所学校被评为市级“示范食堂”,并在市级“示范食堂”学校中积极推进学生网络版电子营养师工作。

6.劳务用工。我县在20xx年秋学期全部实行劳务派遣或承包方式管理和使用食堂从业人员,县统一制作规范合同,由中心学校和劳务承包公司签订承包合同,并且劳务公司也与聘用工人签订了合同。

7.信息管理。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学校在每学期初都上报营养餐受益学生数,由教育局营养办审核、汇总,并且结合安徽省中小学学籍管理平台做到对学生人数、补助标准、受益人数等情况进行动态监控,学校的学生数如有变动每月底都按时上报《学生异动表》,来反映出学生的增减情况。

8.工作通报制度与执行。县教育局建立了工作通报制度,加强对学校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的指导和督办;霍邱县学生营养办每季度制定了工作简报,以便反映和上报本地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情况。

(2)财务管理

1.制度建设与执行。制定了食堂财务管理制度,以制度管人管事,出台了《霍邱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霍邱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堂供餐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霍邱县人民政府教育局关于加强中小学校食堂财务管理工作的意见》、《霍邱县中小学食堂管理制度》、《关于加强全县农村中小学食堂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办〔20xx〕38号)等。霍邱县已全面实行网络版会计核算系统管理营养餐财务,并于每年暑期进行会计业务培训。县教育局春秋学期分别至少开展一次专项资金检查。

2.资金使用合规性。项目专项资金足额用于学生营养餐伙食,县政府配套的食堂从业人员报酬和运转经费及教师看护补助均已到位并纳入了年初预算管理。学生膳食资金实行县校“双审核制”管理,专项资金拨付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相关规定执行,将专项资金纳入国库统一管理,实行分帐核算,集中支付,专款专用。寄宿制学校食堂早晚餐财务纳入全县统一管理,资金支出手续齐全、原始凭证合规,没有白条抵账、不合规凭证和大额现金支付等情况。学生、教职工自缴餐费实行县级统一管理,并存入县级专户,实行报账制结算。项目资金使用不存在克扣、截留、挤占和挪用专项资金等现象。

3.国库集中支付管理。项目资金支出严格执行了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国库集中支付程序和手续均符合规定。

4.监督检查有效性。广泛开展营养餐督查和调研活动,全年开展营养餐专项督查3次,范围覆盖了中心学校、九年一贯制、初级中学、中心小学、村小以及教学点各级各类学校,并在霍邱教育网进行了专题报道,对督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指出,下发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教育局每年都委托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对营养餐财务进行审计,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各乡镇学校均真正发挥了膳食委员会的监督作用。

1.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基础教育项目建设及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等截止10月底进展的简要情况》(皖教秘[20xx]418号),我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受益学校和受益学生全覆盖,食堂供餐面达100%。

2.各学校建立和落实严格的食材质量验收制度,实行“三人小组”验收,验收手续完整。今年11月份教育局委托第三方抽检县级招标的食材大米,目前正在等待cma检测报告。教育局营养办经随机突击查看供餐单位现场,当日供餐数量和品种与公示菜谱相符。

通过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全县监测学校的学生营养健康状况监测结果看,我县农村学生的营养健康状况和身心健康得到了明显的提升,营养结构得到优化,学生身高和健康状况等各项指标均有改善,营养餐不断改善了农村义务教育学生的学习生活条件,得到了学生及学生家长的认同。我县在今年9月份开展了“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主题教育和 “光盘行动”活动,取得了明显的成效。通过随机问卷调查、电话访问、现场走访等形式,对社会公众、受益对象满意度进行调查,全县调查对象对营养改善计划这项民生工程非常满意。

我县在营养餐实施过程中,积极探索各类创新模式。创新一:我县各乡镇中心学校新鲜食材招标采购(米、油除外)----通过在霍邱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公开招标。创新二:全县民办学校营养餐食材纳入中心学校统一招标采购。创新三:全县公办寄宿制学校早晚餐食材纳入统一招标采购。

教育局营养办对照安徽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绩效评价指标,分项认真进行自查,自评得分为100分。

年度绩效评估报告篇九

根据《海口市美兰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预算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美财督〔20xx〕3号)要求,我局扎实认真地开展了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重点评价20xx年学前教育助学券专项资金的项目,现自评如下:

一、

(一)项目目标

对全区具备海口市常住户籍,符合计生政策并在合规幼儿园就读的适龄幼儿发放学前教育助学券,缓解“入园难,入园贵”问题让学龄前儿童人人入得起“园”,让百姓享受到教育实惠。

(二)决策过程

依照《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xx]41号)、《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加大财政投入支持学前教育发展的通知》(财教[20xx]405号),及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关于印发我市学前教育助学券发放工作方案及实施细则的通知》海府办〔20xx〕349号文精神,切加大对学前教育的投入。

(三)资金分配

根据发放实施办法,助学券发放对象为具有海口市常住户口,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在具备兑现助学券资格的幼儿园就读的幼儿(培训机构等除外)。助学券兑券资格则需是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的幼儿园及中小学依办学许可内设的幼儿部(班);具有编制的公办幼儿园等,且当年度年检合格。此外,农村小学附设的学前班,也具备兑券资格。

对符合条件的适龄幼儿发放学前教育助学券,每人每年400元。助学券经费由市、区两级财政按55:45比例共同承担,以区为主发放实施。20xx年我区学前教育助学券专项资金市财政安排208.692万元,本级预算安排170.748万元。

(一)资金到位

20xx年我区学前教育助学券项目资金共计379.44万元,到位率100%,及时拨付到各幼儿园。

(二)资金管理

20xx年我区共有168家9486名适龄幼儿符合条件享受助学券,共发放资金379.44万。资金已全部发放到位。为加强项目资金的使用管理,我局所有项目资金的使用都严格按照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关于印发我市学前教育助学券发放工作方案及实施细则的通知》精神和我局的《财务管理制度》落实。在实施项目过程中,严把助学券发放对象审批关,杜绝虚报、多报现象发生,不存在无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情况。

(三)组织实施

为了确保项目高效有序实施,我局专门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主管业务的副局长为副组长,办公室、基教股、计财股、教育督导室等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学前教育助学券发放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该项目实施的领导,安排专人负责项目的具体工作,定期向领导小组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制定《美兰区学前教育助学券发放细则》、《美兰区学前教育助学券资金使用规定》等制度,规范项目的实施。

我局的项目绩效目标基本完成,总体评价为优。具体如下:

1、经济效益:项目的`实施,使每一位幼儿家长得到实惠,一定程度上减轻家庭经济压力。

3、可持续性:虽然“助学券”会增加市区两级的财政支出,但是学前教育是义务教育的基础,抓好学前教育可以从起点上使孩子健康地成长,打好基础。

(一)经验

完善相关制度、强化项目实施过程的管理和监督,才能使项目真正惠及百姓。

(二)存在问题

由于项目涉及的幼儿园及适龄幼儿较多,申报助学券条件的审核费时费力,人员不足。

年度绩效评估报告篇十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xx年度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年检工作的通知》精神,本学年度,我校十分重视民办幼儿园工作,坚持“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原则,以规范办园行为为目标,以建章立制、安全管理为重点,促进我镇幼儿教育健康发展,取得了较好的成效。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我镇现有幼儿园8所,在园幼儿395人,有教职员工44人,其中,教师32人,共有专用校车4部,校车手续齐全,符合接送幼儿要求。

规范办园行为,理顺管理关系。幼儿园都具有合法的办园资格,《办园章程》内容完备,依法办园。能自觉接受中心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和管理。我们把8所幼儿园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划归各中心小学进行管理,中心小学指定一名副校长分管村小和幼儿园工作。并与派出所、卫生院协商,校车由派出所进行管理,疾病防疫和食品卫生由卫生院防疫站进行管理。

落实责任,强化管理。为了使幼儿园的管理经常化、规范化,我们把幼儿园的管理纳入普通教育管理范围,同分管领导和幼儿园园长签订各项管理责任状,进一步明确他们各自的目标和职责,使他们管理有目标,工作有头绪。我们还专门制订了《幼儿园管理检查细则》,每学期对幼儿园进行一次综合检查,检查结果,不仅作为衡量幼儿园工作的依据,同时作为评价分管领导工作的依据。

加大投入,改善办园条件。加强园舍建设,做到坚固、实用、够用,坚决不使用危房,清除园内危险建筑物;按照要求不断添置、更新设备设施,保障教学活动的需要;添置足够的幼儿生活用品,做到一生一杯、一生一巾,摆放科学,消毒严格;校园实行封闭管理,出入人员要严格把关,进行出入登记;添置必要的安全设备,如消毒柜、灭火器等。

做好卫生防疫,注重食品安全。建立幼儿食品原材料采购登记制度,采购必须索证,必须建立台帐;建立幼儿疾病晨检制度,建立疾病幼儿登记册,对重病幼儿要及时送诊,并与家长及时取得联系;保证幼儿饮用水和食品的绝对卫生与安全,饮用水必须由卫生部门检验;幼教工作人员必须每年进行一次体格检查,不得聘用有传染性疾病的幼教工作人员。

加强校车管理,做好接送登记。建立接送学生车辆的管理制度,接送学生的车辆必须检验合格,定期维修与检测,并到交警部门备案;学校没有使用拼装车、报废车和个人机动车接送学生;校车司机都身体健康、有3年以上相应车的驾龄、无交通责任事故记录。中心学校统一印制了《幼儿接送签字表》,规范了幼儿接送手续。

加强档案建设,落实安全责任。幼儿园都建立了安全工作档案,记录日常安全工作、安全责任落实、安全检查、安全隐患消除等情况,作为实施安全工作目标考核、责任追究和事故处理的重要依据。

注重师资建设,组织园长培训。中心学校十分重视幼儿园的教师队伍建设,严把教师聘任关,从今年起,不符合学历条件的不能聘,不符合师德要求的不能聘。本学期,我们还组织了一次园长培训,请卫生防疫站进行食品卫生培训,收效很大。爱心幼儿园还迎接了全市卫生系统学校食品卫生工作现场会。

1、幼儿园布局还不太合理,办园规模太小,不能充分发挥规模效益。

2、保育员未受过专业培训。

3、财务管理还要进一步规范。

年度绩效评估报告篇十一

今年元至10月份,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局的指导下,我局领导班子团结和带领全体干部职工紧紧围绕“解放思想,理清思路,严谨作风,推动发展”为主题活动,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以“三加强,三确保”为中心工作目标,克服机构改革期间的困难,扎实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全力推进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已基本完成全年的各项工作任务,并取得了较好成效,其中为民办实事农村药品“两网”建设项目已超额完成市政府下达的考核指标。全县未发生任何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现将工作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年初,我局根据市综合绩效评估指标,结合县域实际情况,确定了安仁县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工作目标,印发了《安仁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xx年工作要点》,制定了相应的各项工作方案,如《市场监管执法工作方案》、《药品医疗器械稽查工作方案》、《安仁县20xx年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安排》、《安仁县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实施方案》等20多个工作方案,为各项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为切实推进各项工作的开展,我局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确保各项工作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一是将各项工作明确责任领导和股室,具体细化到岗到人;二是实行每月一调度,每季一点评,保证工作任务进度和质量。三是日常监管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到组的形式,量化指标,检查到位,奖惩分明。四是建立了详细的工作台帐,如日常监管、稽查办案、“两网”建设等电子台帐,随时掌握工作进度和质量。

一是加强向市直主管部门的汇报,取得市局的支持和指导。局主要领导多次到市局汇报工作开展情况,征求市局的意见,同时,邀请市局领导和相关业务科室到我县指导工作四次,为各项工作的开展进一步明确了方向和思路,存在的困难得到了市局充分理解和帮助,所取得的成绩得到了充分肯定。二是加强向县委、县政府的汇报,争取领导的重视和支持。三是加强与各部门的协调,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创造了良好的环境,得到了兄弟单位的全力配合和支持。

目前,我局对落实市综合绩效考评指标任务,完全是按照年初制定的目标和进度保质保量完成,在全市排名中名列前茅。

年度绩效评估报告篇十二

根据《南江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度部门、政策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南财绩〔20xx〕5号)精神,我局对财政资金整体支出绩效进行了认真自评,总体自我评价是:财政资金预算配置合理合规,预算执行严格有序,预算管理规范可控,资金效益符合预期。具体自评情况如下。

(一)机构组成。南江县乡村振兴局是县人民政府的职能工作部门。局机关内设有办公室(群众工作股、财务室)、项目管理股、社会扶贫股、监督管理股、互助资金管理股等5个职能股室。下属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扶贫和移民培训中心和互助资金管理中心。

(二)机构职能。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扶贫开发和移民迁建安置、后期扶持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有关具体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县扶贫开发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县新村扶贫、连片扶贫、产业扶贫、科教扶贫、移民扶贫、社会扶贫和特殊类型区域扶贫工作实施,组织扶贫开发对外交流与合作及外资外援扶贫项目的引进与实施。承担扶贫和移民资金管理责任。拟订全县扶贫开发、移民资金使用管理和项目管理办法,负责有关项目、资金、基金、物资的分配、管理、监测、统计工作。负责扶贫开发和移民政策研究及信息工作,组织贫困、移民群众生产技能和劳动力转移培训、扶贫和移民工作人员培训。制订移民工作年度计划,管理和监督生态移民、大型水利工程移民迁建安置实施工作,组织移民安置验收、后期扶持和监督评估。负责扶贫开发和移民信访接待、处理、管理工作,协调有关社会稳定工作,负责扶贫开发和移民工作的检查、验收和考核。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承担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县移民工作领导小组、县革命老区建设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因国、省、市乡村振兴局在机构调整后均未出台新的《三定方案》,故我局仍沿用原《南江县扶贫开发局三定方案》中规定的相关职能,其中移民安置相关工作已于20xx年9月整体移交至南江县水利局)。

(三)人员概况。在职公务员12名,工勤2名,在编在岗事业人员8名。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全年部门财政资金收入共4439.8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362.2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77.62万元。主要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1、人员经费388.97万元。年初预算315.18万元;2020年目标绩效奖励资金73.2万元;公务员嘉奖0、3万元;20xx年度调整预算0.29万元。

2、项目经费142.7万元。年初预算56.9万元,其中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衔接工作经费40万,移民后扶工作经费5万元,老促会工作经费8.1万元,贫困村驻村工作经费3.8万元。追加预算85.8万元,其中脱贫攻坚经费81万元(含以前年度调整金额),先进个人表彰经费4.8万元。

3、项目资金3907.67万元。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77.62万元;中国工商银行捐赠资金1525.05万元;小额信贷贴息项目资金1100万元;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资金1200万元;衔接资金项目管理费5万元。

4、市级资金0.5万元。5a景区创建奖励资金0.5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截至20xx年12月31日,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总额为2759.17万元,主要由基本支出、公用及项目经费支出和项目资金支出三部分构成。

1、基本支出388.97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等工资福利支出388.97万元。在基本支出上,我局严格执行部门正常运行经费保障机制的相关规定,编足、编实基本支出年度预算,人员经费按编制内实有人数规定的政策标准进行编制,足额编制人员经费预算,不留缺口。

2、公用及项目经费支出143.2万元。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商品和服务支出143.2万元。在公用及项目经费支出上,本着“勤俭节约、保障运转”的原则,根据公用经费定额标准及单位实际开支水平足额编制。在年度预算执行中,全年无超范围、超标准发放津补贴、奖金的现象,未以任何名义违规发放个人补助,全年支出基本保障了局机关的正常运转。

2、项目资金支出2227万元。其中,玉堂水库和红鱼洞水库后期扶持直发直补及相关项目支出77.62万元;中国工商银行捐赠资金1269.43万元,主要用于教育扶贫、基层卫生服务提升等项目支出;小额信贷贴息项目资金311.4万元,主要用于建档立卡贫困户小额信贷贴息项目支出;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资金563.55万元,主要用于中高职业教育学生补助支出;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5万元。在项目支出上,我局坚持专款专用的原则,严格财务管理,确保专项项目及项目管理各个环节的畅通、有序、高效,合理预算、决算制度。有计划地使用资金,确保项目资金能达到预期效果。严格使用程序,每一笔支出由领导进行审批,确保资金在使用程序上严谨,确保每一笔资金的支付公开透明,充分接受监督。

(三)部门财政资金结余情况。部门财政资金结余总额为1680.67万元。其中,中国工商银行捐赠资金255.62万元,小额信贷贴息项目资金788.6万元,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资金636.45万元。

(一)制度建设情况。我局坚持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集体研究,严格执行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和“收支两条线”,坚决禁止“小金库”等财务管理制度。我局制定完善了《内部管理制定》《财务管理制度》《政府采购内控管理制度》《内部控制手册》等系列制度,从而使干部自律与制度监管相结合,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相结合,学习教育与查处惩戒相结合,确保对全体人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监督的落实到位。

(二)绩效目标管理情况。我局在预决算编制、绩效目标填报时严格按照相关制度规定要求进行填报,项目预算提前做好了细化工作,结余结转按财政要求填报相关表册。预算编制严格按照县政府文件、县财政预算编制要求高标准、严要求,根据我局发展需要按时编报,绩效目标据实填报。

1、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合理性。认真学习掌握预算编制的相关政策,及时与相关部门核对信息,准确、科学、合理编制部门预算。

2、绩效目标填报的完整性和可行性。严格按照上级部门要求,核查绩效目标的可行性,保证其填报的完整性。

3、绩效目标过程监控的规范性和长效性。在项目开展的过程中,对照绩效目标,保证其规范性和长效性。

4、绩效评价的客观性和公正性。严谨对待绩效评价,使其能够客观公正地起到引导和督促的作用。

(三)综合管理情况。

1、政府性债务管理。我局无政府性债务。

2、政府采购实施计划。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和《四川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等相关管理规定,编制政府采购计划,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实施采购。20xx年度年初预算4.74万元,调整预算0.76万元,预算执行5.5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3、三公经费预算使用情况。20xx年“三公”经费支出3.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用3.2万元,比2020年的“三公”经费支出总数3、3万元减少0.1万元,同比下降3.03%,主要是因为脱贫攻坚工作迎接检考察减少。在“三公”经费使用方面,我局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相关规定,厉行节约,进一步规范了三公经费使用管理,有效减少了三公经费支出。

4、资产管理情况。在资产采购及管理方面,我局严格按照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和县财政资产管理配置标准、新增资产配置流程、处置审批制度等相关文件要求,做好固定资产采买、报废、调整等相关管理工作。部门资产录入固定资产管理系统,建资产管理卡片,及时更新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做到账实相符、账卡相符,单位无固定资产流失现象。

5、政府信息公开情况。20xx年,我局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和县财政局关于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安排部署,突出重点,细化公开内容,严格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及时准确地进行了预决算等相关信息的公开工作。

6、依法接受审计、财政监督情况。严格遵守财经法规,严格财经纪律,积极配合财政部门、审计部门等检查部门,依法接受财政、审计、巡察监督。

(四)综合绩效情况。我局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廖安宁同志任组长,副局长赵峰同志为副组长,汪兆勇、谭雄、张旺、张良秀等同志为成员。由会计收集相关资料,检查财务会计记录。

(1)资金绩效整体情况。20xx年,我局整体支出情况较好。我局严格按照《四川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管理办法》《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及《中国工商银行定点扶贫捐赠资金管理使用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各专项资金专款专用,无挤占挪用。

(2)项目资金管理情况。项目资金的使用都严格按照规定,在实施项目过程中据实按时结算,项目资金使用情况遵守预算范围内支出,不超支、多支、重支。按照预算批复金额有计划地制定中长期支出规划,将项目资金严格把控在预算范围内,使项目资金能最大限度地发挥其作用。

(3)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资金。截至20xx年8月底,完成直发直补资金发放,培训移民劳动力及移民后扶项目建设。项目均按质、按量实施,验收项目合格率100%,资金到位率100%。根据县委编委《关于调整水利水电工程移民职责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文件,于9月将原承担的水利水电工程移民、移民后扶、移民培训等职责调整为县水利局承担,连人带编划转3名从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工作的事业人员到县水利局下属事业单位。中国工商银行定点扶贫捐赠资金。通过中国工商银行定点扶贫项目实施,全面提升了脱贫攻坚质量,社会效益、经济效益有了显著提高。改变了全县教育教学条件,救助了一大批优秀贫困学生,全面提升了教师队伍素质,帮助部分学校配备远程教育设施让乡村学生通过线上教育获得更加优质的教育资源;帮助乡镇卫生院购置了大批医疗设施设备,使全县老百姓享受到更加优质的医疗服务,资助建设120急救指挥系统,购置了一批救护设备,使救助水平有了明显提高;解决了在脱贫攻坚中部分山区群众饮水困难,建设蓄水池,对部分中小企业建立了发展基金,补助部分物流费用,降低扶贫产品物流成本,使扶贫产品更加具有市场竞争力;建立精准防贫保险,委托保险公司对“贫困边缘户”和“非高标准脱贫户”因病、因学、因灾造成收入降低人口纳入保险范围;资助基层党建工作所需的设备购置及阵地建设。

2、部门职能完成情况。

(1)健全防返贫动态监测帮扶机制。一是把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抓手,制定《南江县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实施细则(试行)》,健全“常态监测、叠加帮扶、精准补短、痕迹管理”四大工作机制。二是今年以来累计开展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集中排查2次、常态摸排6次,新增“三类户”274户885人,其中:脱贫不稳定户177户574人,边缘易致贫户43户118人,突发严重困难户54户193人。通过叠加帮扶、精准补短。

(2)扎实开展扶贫项目资产管理。一是在成功筹办全国加强中央衔接资金管理使用现场教学活动后,认真总结扶贫项目资产管理经验,制定《南江县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办法(试行)》,对全县形成的扶贫项目资产,开展全面清理、确权、登记、移交、系统录入等各项管理工作。累计清理2013年—2020年全县安排用于涉农资金705201.64万元,其中: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17880.52万元,其他涉农资金587321.12万元。二是实施脱贫攻坚项目18565个,形成扶贫项目资产17863个567797.94万元,全面完成全县扶贫项目资产清理及系统录入工作。《四川南江念好“五字诀”管好“大资产”》先进经验做法,在国家乡村振兴局第70期简报刊载并印发全国学习。20xx年9月上旬,县乡村振兴局受国家乡村振兴局邀请前往江西省石城县,开展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培训辅导。

(3)压茬推进浙川东西部协作项目。根据中央统一部署和浙川两省结对安排,在新一轮东西部协作中,东阳与南江结对协作。20xx年6月双方正式签订《东阳市人民政府南江县人民政府深化东西部协作和交流合作框架协议》,科学制定了《南江县20xx年东西部协作项目资金计划表》,协作项目涉及产业合作、劳务协作、人才交流、消费协作、改善民生和其他等6类18个项目。

(4)从严中省衔接资金监督管理。今年我县到账各类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1163.54万元,其中中央衔接资金10459.54万元,省级衔接资金10394万元。整合安排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1163.54万元,分别用于易地搬迁贷款贴息补助、产业发展、农村公路建设、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

(5)高效开展精准扶贫档案整理。留存好南江脱贫攻坚历史,印发《南江县精准扶贫档案归档整理实施方案》,组织召开全县动员培训大会2次,抽调10名同志组建5个工作专班分片、分部门开展业务指导。完成全县51882册精准扶贫档案规范整理工作,顺利通过市级验收,现已全部移交到档案馆。

(6)持续推进“雨露计划”、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和防返贫保险。一是全年发放雨露计划助学资金563.55万元,惠及3757名贫困家庭学生。二是积极配合县财政开展20xx年度小额信贷贴息工作,全县20xx年累计兑现贴息资金311.4万元,惠及脱贫户3000余户,同时做好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脱贫人口小额信贷信息的录入更新工作,全县累计发放小额信贷12734笔5.53亿元,贷款余额1.54亿元,逾期贷款严格控制在0.8%以内。三是利用中国工商银行无偿捐赠资金200万元,实施防返贫保险项目,用于防止脱贫户及“三类户”返贫。制定了防返贫项目《细则方案》,与三家保险公司签订了《防返贫项目服务协议》,现已进入实施理赔阶段。

(7)务实开展搬迁脱贫村掉边掉角农户搬迁。严格按照“农户申请、民主评议、乡级初审、部门比对、审定公告”等程序,实行3档差异化补助,新建住房及投亲靠友按照3人及以下户补助5万元/户.4人户补助7万元/户.5人及以上户补助9万元/户进行补助,另按1万元/户补助公共服务配套建设资金;城镇购房户按照3人及以下户补助6万元/户.4人户补助8万元/户.5人及以上户补助10万元/户进行补助,全面推进掉边掉角农户搬迁。精准锁定搬迁对象118户,全面启动建设。其中,自建住房安置农户81户269人、购房安置农户37户124人。

(8)顺利完成机构改革职能划转。根据县委编委《关于调整水利水电工程移民职责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文件,将原承担的水利水电工程移民、移民后扶、移民培训等职责调整为县水利局承担,连人带编划转3名从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工作的事业人员到县水利局下属事业单位。明确专人对移民相关的财务、资产、项目、档案等工作进行清理,形成移交清单和台账,20xx年9月,正式将原乡村振兴局承担的水利水电工程移民职责划入到县水利局。

(一)评价结论。

根据《20xx年县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评分,得分90分,绩效评价结果优秀。

(二)存在问题。

1、预算编制前根据年度内单位可预见的工作任务,确定了单位年度预算目标,细化了预算指标,但预算编制的精准性不高。

2、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欠佳。年初预算数高于预算执行数,预算执行不到位。

3、经费严重紧缺。在经费保障方面一直得到了县政府及县财政的关怀与大力支持,但随着工作的深入开展,各项支出的增加,经费短缺的矛盾越来越突出。

(三)改进建议。

1、加强学习,提高思想认识。组织单位财务人员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及相关法规、制度,提高单位领导对全面预算管理及绩效评价工作的.重视程度,增强意识。

2、提高预算编制的可操作性,强化预算执行约束力,尽量减少预算调整。

年度绩效评估报告篇十三

为进一步管理和使用好财政资金,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和项目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湘政发〔20xx〕33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xx]10号)、江华瑶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我单位公路养护专项资金项目开展自评,现将自评结果汇报如下:

(一)设立依据。

农村公路养护工作关系到农村公路的顺畅通行、群众的生活、生产正常出行及公路沿线广大地区经济发展。县交通运输局按工作管理职责由县地方道路管理站具体负责实施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县财政安排农村公路养护专项资金专项资金709.67万元。

(二)设立目标。

20xx年,为认真贯彻县委、县政府脱贫攻坚工作重大战略部署,以推动我县脱贫摘帽工作进程,确保农村公路通畅、安全,方便广大群众方便出行,对江华瑶族自治县20xx年农村公路养护项目设立以下目标:。

1、数量指标:完成全县农村公路的养护工作。

2、质量指标:工程质量合格率100%,实际合格率100%。

3、时效指标:计划20xx年11月底前。

4、实际完成率:完成全部农村公路养护工作。

5、社会效益指标(群众满意度):方便广大人民群众出行,群众满意度100%。

(三)项目设立程序。

为了更好的管理好农村公路养护工作,我们依据湖南省农村公路养护系统所示的农村公路管养线路及里程,经各乡镇申报,我局工作人员现场核查,并结合农村公路运行现状,养护需求,正式下达指标文件分配农村公路养护专项资金。

根据中央、省、市、县相关文件要求,从项目投入、项目过程、项目产出、项目效果等方面进行评价,根据评价标准对抽查项目实施评分。

经评定20xx年度农村公路养护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得分为96分。其中项目投入评价得分为20分,项目过程评价得分为29分,项目产出得分为28分,项目效果得分19分,绩效级别评定为“优秀”。

(一)资金落实及支出情况。

20xx农村公路养护专项资金均按实际完成工程量进行拨付,截止20xx年12月30日,农村公路养护专项资金到位400万元,拨付到各农村养护单位及乡镇人民政府284.11万元,剩余应拨未拨20xx年全县乡、村、组道路养护资金542万余元待养护资金全部到位后下拨。

(二)项目绩效评价总体情况。

1.专项资金的组织管理情况。公路养护专项资金组织管理比较规范,资金及时到位,经费支出的进度进展情况良好。项目资金使用支出严格执行农村公路养护拨付制度和领导审批制度。由江华瑶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财务人员审核后支付,确保了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安全高效。

2.取得的实效。20xx年度的农村公路养护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单位各部门的积极配合下,在广大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下,圆满的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在湖南省交通运输厅20xx年度全省农村公路养护考核中,并获得了全省第三名、永州市第一名的好成绩。

(二)公路养护经费不足,养护水平有待提高。由于养护经费紧张,部分农村公路出现水毁或破损,不能得到及时有效的维修。现有管护人员工资较低,管护队伍不稳定,管护人员的素质偏低。大多数养护队伍年龄结构老化,基本无专业技能,无法胜任养护工作,养护水平和养护质量都无法得到保证,就这样也不能稳定,经常性出现人员交替严重现象。其次,除公路大中修工程外,其余的日常养护及都是与自然人签订承包合同,存在法律纠纷隐患。

(三)建设标准低、安全隐患较突出。近几年来“要想富、先修路”的思想已是根深蒂固,农村公路通畅、提质改造工程的建设极大方便了群众的出行,随着现在通自然村公路的实施,更是掀起了又一轮农村公路的建设热潮。上级部门下达的农村公路建设计划远远满足不了群众要求修建公路的愿望。但也出现了农村公路建设等级低,大多数线路是在原来砂石路的基础上“就地滚龙”式实施了路面水泥硬化的情况。我县多山区,弯多坡陡的情况没有得到基本性改善,农村公路上安全警示标志标牌和防护栏杆等安保设施不完善,随着近年来农村经济条件的较大改善,私家车、学校校车、村际客班车逐渐增多,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

(二)、依法治路,进一步管理好农村公路。按照依法治路总要求,明确农村公路管理的主体,逐步完善县、乡、村级农村公路管理机构、乡镇农村公路管理站和建制村村道管理议事机制。县交通部门除管好省、县道外,要协调各乡镇、村对农村公路划分界线,进一步明确管理职责。增加公路管理配套资金投入,配足人员和车辆,各乡镇要成立专职的巡查队伍,加强巡查检查力度,加大巡路频率,清除各种路障,打击超限超载,维护农村公路的安全畅通。探索建立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加强路政执法力度。每年组织开展至少一次农村公路环境整治活动,彻底清理乱堆乱放现象,消除隐患。加强沿线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和爱路护路意识的教育培养。

(三)、统筹管理,加大投入,做到有路必养。上级部门应根据农村公路实际情况,将部分由当地政府或群众自筹资金建设的公路、桥梁未纳入省级农村公路养护系统的公路、桥梁逐步纳入系统管理。政府应进一步加大对农村公路日常维护资金的财政预算投入,足额拨付配套资金。建立养护质量、数量与养护经费拨付相挂钩的工作机制。对于日常保洁、绿化等非专业项目,应鼓励通过分段承包、定额包干等办法,吸收沿线群众参与。加大农村公路应急资金的投入,确保公路水毁能得到及时的修复,逐步完善农村公路安防设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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