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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人管控工作总结报告篇一
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工作是十一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之一,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版)要求,在上级各部门的指导和帮助下,完成对辖区内明确诊断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管理,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制度和服务流程,现将本年度工作总结如下:
截止20xx年底,排查出重性精神病患者203例,检出率达4.76‰,超额完成年度计划。对其中176例患者进行管理,建立一般居民健康档案,按要求填写重性精神疾病患者个人信息补充表。
按要求对重性精神病患者进行健康体检,并分别对病情稳定、基本稳定、不稳定患者按规范要求进行随访管理,准确填写相关表格,及时将随访信息录入国家重性精神疾病基本数据手机系统;根据患者的危险分级机精神症状是否消失,自知力是否完全恢复,工作、社会功能是否恢复,以及患者是否存在药物不良反应火躯体疾病情况对患者进行分类干预,根据随访患者病情控制情况进行康复指导,对家属提供心理支持和帮助。
本年度内,对辖区内8名病情不稳定患者及时转至市精神专科医院住院治疗,并协助申请厦门市在性精神疾病患者个案管理项目免费紧急住院,其中配合精神科医师和派出所民警对1名危险等级5及的患者进行应急医疗处置;接受由是精神卫生中心下发的出院患者名单,并对其进行追踪建档管理;联系厦门市仙岳医院专科医生对19名患者进行诊断复核,排除3名非重性精神病患者;从五显防治站核对精神科住院患者名册,查出55名我镇患者,并及时建档管理;从镇民政处核对精神残疾名单100人,对4名未建档患者建档管理。
每季度均有精防人员参加市精神卫生中心组织的培训,并对乡村医生进行再培训,开展了精神卫生健康教育活动及知识问卷调查。
在我们卫生院没有专业的精神科医生,在患者用药方面尚不能给予正确有效的指导和调整;部分相关表格均由乡村医生填写,存在不规范现象,今后将加强对档案质控,力求做的更好。
精神病人管控工作总结报告篇二
今年上半年,我院在卫生局的.正确领导下,在区重性精神疾病指导中心的正确指导下,在我院精神卫生小组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截止目前我辖区重性精神疾病线索调查:316人,进入国家重性精神疾病管理网络录入13人,精神分裂12人,双向障碍1人。具体工作如下:
一、加强精神卫生工作组织建设,加强领导力度。切实把精神卫生工作纳入街道日常工作。根据机构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领导小组成员和精防看护网人员,并对精防网护网成员进行精神卫生知识培训。
二、健全、完善各项工作制度,执行重点精神病患者监护责任制度,对易肇事、肇祸,影像社会治安的患者及时签订监护责任书,落实亲属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提高监护实效。
三、村卫生室兼职人员及居委会精神卫生工作人员对辖区内精神病人做好定期随访、动态管理、督促其就医服药,加强家庭康复指导,做好评估工作。
四、加强精神卫生培训与宣传:每月对辖区乡医召开精神卫生会议,并学习精神卫生相关知识进行考核。年内安排不少于4次对居委会精神疾病防治的培训,提高对辖区精神病患者的监护技能及专业技术服务能力,精心组织4月7日“世界卫生日”及10月10日“世界精神卫生日”及“助残日”的宣传活动,普及精神卫生知识,加强法制观念,反对歧视精神病患者,为精神病患者回归社会提供良好的氛围。
五、加强节日和重大活动期间对精神病患者的监护和管理,对有肇事、肇祸苗子的患者及时按有关政策落实经费送院治疗,严防精神病人肇事、肇祸的发生,确保社区治安稳定。
六、认真执行全国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的调整和规范化工作,积极配合区卫生工作的调研。
七、加强对精神病患者的帮困、帮扶力度,切实落实好政府优惠政策,对精神病患者及家庭有经济困难者,每逢重大节日政府给予一定物质及经济方面的补助,以减轻其家庭经济负担。
八、认真做好区精神卫生工作的监督、考核、评估、各类统计及上报及时、完整、规范、正确。
九、下半年,我院将进一步加强精神卫生管理工作,加大排查、确诊力度,使精神卫生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精神病人管控工作总结报告篇三
我中心在5-6月份对精神病患者进行了免费体检,对于不配合的我们要耐心解释宣传政府及上级规定及管理意义争取合作,享受到政府提供的免费公共卫生服务。对在我中心就诊的精神病人实行优惠,力所能及的.减免费用。
精神病人管控工作总结报告篇四
我社区的工作人员,在社区健康教育中,向患者和家属宣讲药物治疗的种类、作用、服药时间与注意事项,治疗方法等,巩固和提高药物治疗的`效果,增加服药的依从性,学会自我控制和避免各种诱因,从而提高疗效,降低发病率和复发率。在有条件的社区开展社会适应能力训练和文体娱乐活动。我中心的蔡雨兰心理咨询师定期给病人专业的心理指导,促进心理健康,对精神病人进行解释支持性心理治疗,提高对精神病的认识能力,耐心引导、热心关注,帮患者树立战胜疾病的信心,鼓励病人参加劳动、活动,指导病人正确对待生活、家庭及工作等方面遇到的困难,增加病人对社会心理因素的承受能力和适应能力。
精神病人管控工作总结报告篇五
xx县自“国家精神卫生综合管理试点项目”实施以来,形成了“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科学管理”的工作机制,试点工作的稳步推进。县卫健局统筹组织、县疾控中心精心实施,围绕病人发现、规范管理、免费治疗等要点,县乡村三级卫生机构共同努力,使我县的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工作健康发展,各项工作指标均达到国家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工作要求,现将20xx年度工作总结如下:
县卫健局成立了严重精神障碍管理项目领导小组和项目办,县疾控中心按照要求成立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治疗项目工作组,明确了人员分工和职责。自治区宁安医院和县人民医院为项目工作提供医疗技术支持,确保项目工作有利开展。
(一)管理机制进一步健全
为全面推进贺兰县精神卫生事业发展,规范精神卫生服务,维护精神障碍患者的合法权益,卫健局下发《贺兰县20xx年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治疗项目工作方案》〔20xx〕22号,疾控中心下发《贺兰县20xx年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项目工作计划》〔20xx〕95号,明确了20xx年度工作目标和具体工作任务。
(二)召开联席会议,举办培训班
6月5日召开了全县精神卫生综合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暨联席会议,23家成员单位全部参加;各乡镇及街道办全部成立了精神卫生综合管理领导小组,建立了联席会议及信息通报工作制度。
7月8日举办全县医疗卫生单位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工作培训班1期,共有35人参加;并严格按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内容要求进行了全面培训。
(三)资金管理
20xx年中央转移支付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治疗项目工作经费4万,县财政配套精神卫生试点经费共83万到位后,项目办公室严格按照国家卫健委、财政部的有关要求统一管理和使用经费,做到专款专用、账目清晰。经费主要用于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药品购置、筛查和诊断、培训、患者化验补助等工作。
(四)督导检查常态化
为了完善项目质量管理体系,提高项目工作质量,县项目办建立了项目工作月、季例会及项目督查工作制度,以便及时发现、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每季度对全县的20家医疗机构的严重精神障碍疾病管理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督导的内容有项目工作开展情况、患者筛查情况、确诊患者的建档立卡以及随访管理情况等,对督导中发现的问题现场指导解决。
(一)病人筛查、登记及诊断复核情况
20xx年初筛疑似患者数71例,新增确诊患者59例,全部入组管理。截至目前,全县在册登记管理1162例,辖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检出率4.37%(国家严重精神障碍信息系统人口数264265人)。
(二)患者管理情况
20xx年累计确诊的1274例患者已全部建档立卡,并录入国家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信息系统。其中死亡患者112例、失访9人,非再管患者33人。目前在管患者1120人,管理率96.89%,规范管理率95.8%,面访率90.14%,体检率80.19%。
(三)患者治疗工作
20xx年度,全县在管患者1120人,病情稳定率89.18%;登记病人总服药率达91.85%,规律服药率82.08%;精神分裂症服药率89.43%,精神分裂症规律服药率79.29%。病情不稳定患者接受个案管理服务的比例为90%以上。均免费进行季度发药前的肝功、血常规、心电图、血糖等实验室检查。
(四)应急处置情况
落实“点对点技术指导”以贺兰县县医院精神科和银川市精益达戒毒医院精神科为依托,采取强制治疗等紧急处置方式,落实精神专科医院专车接送就医。共开展46人次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应急处置,其中处置药物不良反应者患25例,病情不稳定患者强制送诊15例。
(五)家属护理教育情况
20xx年在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诊断复核和免费发药的同时,为新登记和已登记的病人家属开展了家属护理教育健康教育,还同时向患者家属宣传了国家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项目和精神卫生综合试点惠民政策。年内参与家属护理教育活动共累计1543人次。
(六)世界精神卫生日宣传工作
10月10日世界精神卫生日,今年的宣传主题是“弘扬抗疫精神,护佑心理健康”。疾控中心联合全县各医疗机构与街道办、民政、教育局、公安、妇联、残联、司法局等精神卫生成员单位联合在县政协门口设置宣传点,通过主动向过往的群众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讲解国家精神卫生相关政策及法律法规。开展了精神卫生宣传活动。此次联合宣传活动共悬挂横幅27条,发放宣传画400张,各类手册、折页共约4000本,手提袋400个,围裙300条;解答群众咨询40余人次,起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一)居家监护以奖代补工作
按照县综治等六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印发落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责任及补贴管理暂行办法》文件要求,已将20xx年度危险性评估三级和贫困精神病患者36人名单整理出来,每人每年2400元,目前奖补资金发放工作正在开展中。
(二)社区康复工作
立岗精神卫生社区康复站邀请自治区宁安医院康复科专家和贺兰县人民医院精神科医师常规开展康复活动。受新冠疫情影响20xx年度共开展活动1期,接受社区康复服务居家患者10人。
(三)危险性评估分级工作
20xx特邀请银川市精益达医院精神科专家和贺兰县人民医院精神科医师为全县在管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集中开展了危险性评估工作,共有877名在管的精障患者参加了危评工作,确定危评3级及以上患者33人。工作结束后,将所有患者评估的结果以信息共享的形式交付各乡镇街道、公安、民政部门。已将集中危评结果中三级以上33人,增加家庭困难和精准扶贫患者共3人,并经过与公安部门核对信息,最终确定无肇事肇祸患者36人为20xx年度以奖代补监护补贴经费的发放依据。
(一)技术力量薄弱,防控队伍不健全
县人民医院精神科门诊已投入使用,按国家要求贺兰县共需3名精神科医师,目前只有2名完成转岗培训的精神科注册医师。全县共有精防专干19人,兼职太多,换人频繁,严重影响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治疗管理项目和精神卫生综合管理试点工作的开展。
(二)部门之间、系统内部磨合尚需进一步加强
贺兰县开展的多部门合作尚停留在较小范围,未形成规范的机制,且职责分工不明确,疑似病例筛查工作仍然停留在卫生部门单打独斗的局面,未形成共同筛查机制。
(三)宣传力度不够
由于宣传力度不够,群众对项目工作了解不多,加上涉及患者的隐私,患者和家属参与项目工作的积极性不高,给管理工作带来很大难度。
(四)患者家属认识不足,影响了工作的持续性
精神疾病患者家庭由于负担较重,大多生活困难,虽然国家多部门能够对患者的门诊、住院进行救治救助,但是一大部分家属对病情反复发作患者已经失去治疗信心,家属监护也不到位,影响了工作的持续性。
(一)建议补充技术人员,加强防控队伍建设,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
(二)建议行政部门定期召开协调会议,加强各有关部门的沟通,逐渐形成政府领导,部门协调,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防控机制。
(三)建议利用各种新闻媒体,采取多种方式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民精神卫生认知度,努力消除社会大众对精神疾病的偏见和歧视。
(四)邀请专科医院专家定期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家属护理教育活动,从监护人的层面出发,履行监护人职责和义务,让更多的患者早日康复,走向社会。
精神病人管控工作总结报告篇六
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工作是十一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之一,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xx年版)要求,在上级各部门的指导和帮助下,完成对辖区内明确诊断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管理,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制度和服务流程,现将本年度工作总结如下:
截止20xx年底,排查出重性精神病患者203例,检出率达4.76%,超额完成年度计划。对其中176例患者进行管理,建立一般居民健康档案,按要求填写重性精神疾病患者个人信息补充表。
按要求对重性精神病患者进行健康体检,并分别对病情稳定、基本稳定、不稳定患者按规范要求进行随访管理,准确填写相关表格,及时将随访信息录入国家重性精神疾病基本数据手机系统;根据患者的危险分级机精神症状是否消失,自知力是否完全恢复,工作、社会功能是否恢复,以及患者是否存在药物不良反应火躯体疾病情况对患者进行分类干预,根据随访患者病情控制情况进行康复指导,对家属提供心理支持和帮助。
本年度内,对辖区内8名病情不稳定患者及时转至市精神专科医院住院治疗,并协助申请厦门市在性精神疾病患者个案管理项目免费紧急住院,其中配合精神科医师和派出所民警对1名危险等级5及的患者进行应急医疗处置;接受由是精神卫生中心下发的出院患者名单,并对其进行追踪建档管理;联系厦门市仙岳医院专科医生对19名患者进行诊断复核,排除3名非重性精神病患者;从五显防治站核对精神科住院患者名册,查出55名我镇患者,并及时建档管理;从镇民政处核对精神残疾名单100人,对4名未建档患者建档管理。
每季度均有精防人员参加市精神卫生中心组织的培训,并对乡村医生进行再培训,开展了精神卫生健康教育活动及知识问卷调查。
在我们卫生院没有专业的精神科医生,在患者用药方面尚不能给予正确有效的指导和调整;部分相关表格均由乡村医生填写,存在不规范现象,今后将加强对档案质控,力求做的更好。
精神病人管控工作总结报告篇七
今年10月10日是第xx个世界精神卫生日,为普及精神卫生知识,提高群众自我精神保健意识,我镇紧紧围绕“发展事业,规范服务,维护权益”主题,开展形式多样的的宣传教育,走访慰问活动,提高了广大居民民的精神卫生知识,增进了全社会对精神病患者的理解和帮助。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为使此项活动顺利开展,我们加强了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副镇长李芸为组长,卫生院副院长李振岭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负责开展此次活动。
开展走访活动,由副组长安排通知各个村的乡医对患有精神病的村民进行走访。通过这样的形式了解患者的病情和治疗资料,做到让乡医对每个病人合理用药、按时吃药,减轻病人的痛苦,让病人尽早得到康复。开展知识讲座,提高公众精神卫生健康水平。
我院通过精心的组织领导,在10月10日第二十二次“世界精神卫生日”这天,围绕主题,广泛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宣传教育,走访慰问普及精神卫生知识,提高了广大群众的自我精神保健意识,促进了精神疾病的.早期发现及早期干预。活动取得了很好的成效,为长期普及精神卫生知识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精神病人管控工作总结报告篇八
案例一:2008年11月2日上午,xx乡李店村间歇性精神病人陈某,因怀疑自己没有得到低保户指标是村支书何某故意刁难,而去村支书家中理论,进而发生争执,最后将何某殴打并将其面部抓伤。
案例二:2008年11月4日上午,xx乡杨寨村何偃湾村民付某因臆想邻居何某一家要害自己,在上学路上将何某5岁的儿子骗到偏远地方,进而将其杀害。
据专家研究,绝大多数精神病与遗传有关,外界刺激只是诱发精神病的一个因素,不是最根本的原因。在精神病的药物治疗方面,目前世界上没有特效药,所有的各种药物只能控制病情,不能根治。精神病人中有相当一部分人具有自虐和暴力倾向,人称“武疯子”。发病时,他们带有极强的暴力性,突如其来的伤害让周围的人来不及躲避,而且事态难于控制,往往造成不可想象的惨案,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极大的威胁。特别是在农村,因经济原因和管理不到位,造成精神病人危害他人和社会的现象层出不穷,且呈上升的趋势,现已发展成为影响农村社会稳定的一个重要因素,成为各级政府面临的一项重要任务。
由于我国没有建立强制精神疾病治疗制度,也没有健全的社会保障体系,大量的精神病患者只能依赖自我或家庭的力量进行治疗、康复,事实上,家庭人力和财力的不足使这种治疗杯水车薪,于事无补。同时,由于相关的配套制度不完善,特别是财政资金的供给不足,强制医疗取决于公安机关经济状况和政府的管理力度,而且并没有相应的监督制约机制。最终导致这种监管措施成了一纸空文,很难实施。我认为从以下几点加强管理很有必要性和现实性。
首先,精神病人的监护人应切实承担其监护责任,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民法通则》规定,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我国《刑法》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当然,法律对精神病也不是放任不管,该条还规定,“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但是在农村大多数精神病家人务工在外,留在家中都是老人和小孩,监护一说如同虚设。还有的精神病是家族病,家庭中多数人均是精神病,由个别监护人去监护多数精神病人也很难操作。并且立法上并未具体规定监护人如何监护,也没有明确规定如果监护不到位应该承担什么责任,这些都需要立法的完善。家庭监护是第一监护,要切实履行职责,减少对社会的危害。
其次,政府的相关部门都应切实负起责任。一是政府应保证工作经费,将管理精神病人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明确精神病人救治经费支付渠道和结付方式,完善救治经费保障机制,让有管理权的单位大胆的负起责任来,没有后顾之忧。二是加大职能部门的协作配合,民政部门要与定点医院的协作,及时送治重症病人。三是逐步免费为精神病人提供基本的治疗药品,待经济条件发达时,应免费收治无监护人的流浪精神病人。四是尽快完善精神病人医疗保障机制,将精神病纳入城乡合作医疗保险的病种,并可在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上给予一定倾斜。五是国家应建立社会救助中心,统一开展弱势群体救助、救济工作,集中代养病情相对稳定的无监护人的精神病人和流浪精神病人。
第三,公安机关对辖区精神病人登记造册,行使对监护人的监督责任。公安机关应联合村级组织对辖区内精神病人的基本信息及发病情况详细掌握,并登记造册,定期对其监护人举办学习培训班,开展精神病人监护知识学习。无论哪那个环节都应该依法办事,不按照法律规定履行监护和看管责任的部门和人员,都应该受到法律的严惩,法律责任决不能成为一纸空文。
精神病人管控工作总结报告篇九
针对春夏之交精神病患者疾病多发的情况,××县公安局认真组织民警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精神病患者基本情况摸底调查工作,并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严防精神病人肇事肇祸。
一、调查摸排、分级管理。
今年三月初县公安局组织各派出所对所属辖区内的精神病患者展开全面性的调查,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层层落实管控,实行责任人、监护人双项责任制。镇政府、村委会、责任区民警是主要责任人,精神病患者的近亲属是主要监护人,在管控工作中责任区民警要与监护人签定监护责任书,落实监护任的看管责任;对没有监护人或近亲属的,所在单位、社区、村委会要相应履行监护职责;对生活无着落,流浪街头的精神病患者要积极护送到民政部门并妥善救助。平时密切关注一般性精神病人的动态,落实药物治疗、心里疏导、生活安定措施,加强对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管控,畅通信息报送渠道,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二、及时监控,迅速处理。
制定工作预案,在遇突发精神病患者肇事肇祸事件时及时出警并控制局面。4月1日,精神病患者耿某精神病复发,背着装有菜刀的包来到县医院门口,嚷着要砍人。旌阳派出所迅速出动并控制局面。案发后及时与其家人沟通稳定患者情绪。4月16日,乔亭村南山间歇性精神病人张某突然发病,在乔亭村东村山上放火烧山,群众制止时,张某一手拿一把菜刀,一手拿一把尖刀,威胁群众不许靠近,甚至拿刀具追赶群众,蔡家桥派出所民警接到报警后迅速出警将其控制住,同时缴获了二把刀具。5月16日,精神病人周某挑扁担于旌阳一小门口贩卖竹笋,期间精神病复发。旌阳派出所民警迅速出警防止事态恶化,这三起案件因处置及时、方法得当,均为造成人员伤亡。
三、及时汇报,社会联动。
各派出所对摸排调查出的精神病患者的具体情况特别是重点管控人员,做到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一方面联系患者所在社区工作人员,稳定患者情绪,另一方面协调民政部门实施医疗救助,如周某一人生活,性格孤僻且经常在旌阳一小卖菜,对旌阳一小师生人身安全存在着较为严重的安全隐患。旌阳派出所协同镇政府和浩庄村委会落实管控措施,商讨解决办法,以确保周围买菜群众的人身安全和旌阳一小师生安全出入校园。现周某已被送至医院医治。
四、积极动员,根除隐患。为从根源上消除隐患,县公安局各派出所民警会同镇政府和患者所在社村干部,主动联系患者监护人认真协商,动员监护人及时将病人送往医院治疗,监护任家庭确有困难的由镇政府筹集医疗费用,由警方护送患者前往精神病院医治。4月22日、5月21日在镇政府和旌阳派出所民警的安排下耿某、周某两名病患被送往芜湖市第四人民医院医治。其他几名重点监控人员(庙首镇精神病患者彭某,云乐乡精神病患者某、乔亭乡精神病患者张某)目前情绪稳定。
通过上述措施,县公安局有效的消除了社会及校园周边的治安隐患及群众的恐慌,得到了群众的肯定和一致好评。
精神病人管控工作总结报告篇十
精神残疾的社会防治工作是关系到病人的健康,家庭安宁,社会和谐稳定的工作,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街办事处及各级领导的大力支持下,为患有精神疾病的人建档183人,并为其管理。每季度定期进行一次跟踪随访。
在这管理的183人中,其中精神分裂症113人,老年痴呆6人,情感性精神病7人,偏执型精神障碍1人,抑郁症14人,癫痫性精神障碍1人,强迫症3人,精神发育迟滞33人,恐惧症3人,其他精神疾患2人。今年我中心应管理估算精神疾患166人,实际管理183人,精神疾病患者的健康管理率为110.24%。年内要求规范管理率80%,实际规范管理率为100%。重性精神病患者要求管理稳定率达到50%,我中心管理的患者稳定率达到173人稳定率为74.68%。
在管理工作过程中,发现患者症状有轻有重,我们根据其症状进行指导用药,对患者病情较重又不稳定的两周进行一次追踪随访,待其症状稳定后仍每季度进行一次随访。对老年痴呆,精神发育迟滞的病人。在做好其生活护理的同时,多与其交流,做一些简单的劳动。对经常服药的病人,告其家属药物的副作用,并征得家属同意参与中心组织的年度体检,为精神病患者进行心电图、生化、血常规、尿常规等辅助检查。今年我中心为109名精神病患者进行了年度体检。对于不配合的我们要耐心解释宣传政府及上级规定及管理意义争取合作,享受到政府提供的免费公共卫生服务。
1、精神疾患人群存在包括死亡、搬迁、户在人不在、长期外出、住院等客观因素、所以此人群为特殊人群,导致管理上变动性和难度较大。
(1)档案书写仍存在不规范的问题、药品化学名书写不符合要求。
(2)慢病系统管理中,有的患者随访后未调整用药,或对未用药者没有措施。
(3)精神学科专业性较强,社区责任医生技术水平不平衡,部分责任医生专业技术水平仍有待于提高。
(4)仍有部分居民对接受公益性服务有误解,出于对患者和医生的保护而不能配合,虽然多次电话、上门预约项目检查,明确表示不接受服务。
1、进一步完善档案输入,增加内涵,保证档案的质和量。
2、将项目检查时间和随访时间科学分配,使工作科学、合理,有计划性。
3、及时调整用药,强化控制效果。对未用药患者和不遵医嘱的患者提出建议,采取措施,使其得到真正管理。
4、增加专业培训频次,加强责任医生队伍素质建设,加强责任医生技术技能的提升,提高工作水平。
5、加强宣传力度和增加宣传方法方法,让居民了解我们的服务内容和次数,提高服务满意度。
我们在以往的工作中还存在许多不足,在以后的工作中要不断完善,使工作更加科学合理,档案做的更加完善,努力提高服务质量。
精神病人管控工作总结报告篇十一
根据卫生部颁发的《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规范》的要求及县疾控中心的指导意见,我镇卫生院建立了以院长为组长的重症精神疾病管理小组,负责重症精神疾病管理协调工作,并成立了工作小组负责村屯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线索调查、登记、信息收集与报告工作,登记已确诊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并取得监护人同意后建立健康档案,进行后期的随访及健康体检。为了更好的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服务,对我院的工作人员进行系统的培训。目前在各村村医配合下对我辖区的精神疾病的线索调查共79人,其中精神分裂症57人,抑郁症7人,癫痫性精神障碍3人,精神发育迟滞12人。其中符合重症精神疾病79人,取得监护人同意并纳入管理的`是79人。今年对管理的重症精神疾病患者健康体检76人,其中住院1人,死亡2人。在管理工作过程中,我们对患者进行追踪随访,每季度进行一次随访。对经常服药的病人,告其家属药物的副作用,并征得家属同意参与我院组织的年度体检,为精神病患者进行心电图、血常规、尿常规等辅助检查。我们在工作中还存在许多不足,以后要不断完善,使工作更加科学合理,档案做的更加完善,努力提高服务质量。
精神病人管控工作总结报告篇十二
20xx年我院继续加强辖区精神病病人督导管理工作,现将20xx上半年精神病防治主要工作总结如下:
20xx上半年全镇管理重性精神病病人32人,规范管理率100%,督导管理是精神病防治工作的重点,我们除了通过电话对病人进行服药指导和督促外,还定期组织人员到病人家中和监护人进行面对面沟通交流指导病人进行治疗和服药。
对病人服药情况的督导管理,我院将病人的督导工作进行了下放,由村卫生室人员负责其所属区域内的精神病病人督导及定期进行随访,由于他们和病人居住场所比较近,服务的对象又主要就是本村居民,因此相对比较熟悉病人的情况,比较容易和病人沟通交流,督导起来也比较便利,有效地提高了病人的服药依从性。
生室医生到病人家中给他们进行现场指导。
(一)精神病防治工作基础较为薄弱。这不仅严重影响精神病病人的发现率,也严重制约了整体的精神病防治工作。
(二)精神病培训指导力度尚嫌不足,培训指导的内容、频次和力度上还须加大。
(三)精神病防治宣传力度还需加强。虽然开展了一些初步的精神病防治健康教育宣传活动,但是无论在宣传手段、对象和宣传的区域上还是太过于单一和局限。
精神病人管控工作总结报告篇十三
实施方案是指对某项工作,从目标要求、工作内容、方式方法及工作步骤等做出全面、具体而又明确安排的计划类文书,是应用写作的一种文体。实施方案其中最常要用到是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实施方案也叫项目执行方案,是指正式开始为完成某项目而进行的活动或努力工作。以下是小编整理的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管理工作实施方案集合3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作用,按照“全面摸排、重点管控”的原则和“精准、完整,鲜活、到位”的要求,综合运用多种工作措施,对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开展摸排管控,实现底数清、情况明,全救治、全救助、管得住。对每名摸排确诊的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逐人建立社区关爱帮扶小组,落实着护人员及其责任,采取针对性救助和服务管理措施,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
推动建立健全全覆盖、责任化、精准化、动态化的摸排管控工作机制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以及社区康复服务体系,进一步细化部门职责任务、工作流程,强化医疗救治和保障,加强患者信息共享、实战应用,提高预警能力,有效预防和减少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案件的发生,有力维护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为加强摸排管控工作的组织领导,镇平安办成立全镇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摸排管控工作领导小组,镇人大主席任领导小组组长,政法委员担任副组长,综治办、公安派出所、司法所、民政办、财政所、人社所、卫生院负责同志等为领导小组成员。
综治办:负责此次摸排管控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将此次摸排管控工作融入市域社会治理、基层社会治理推动;督促指导各村(街)和各相关部门组织开展好摸排管控工作。
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对摸排出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开展危险性评估工作;牵头逐人建立关爱帮扶小组,牵头落实救治、救助、收治工作。
镇公安派出所:负责此次摸排的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名单汇总和信息交换工作;梳理在公安机关治安重点人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公安库”)中的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信息;及时将核实或者补充的患者信息反馈给卫生健康部门;对卫生健康部门通报的符合录入公安库条件的患者,及时入库管控;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对摸排出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开展危险性评估工作。
卫生院:组织人员对摸排出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进行诊断、危险性评估;逐人建立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档案并视情会同公安、民政、残联等部门按要求随访,提出就诊指导意见,加强服药管理;将司法所、公安派出所通报的由司法鉴定机构、监管场所提供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信息,及时录入卫健库;对确诊并危险性评估3级(含)以上患者信息,及时通报公安派出所、民政办。
民政办:督促指导社会福利机构、救助管理机构摸排收留的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信息,及时通报公安派出所;根据公安派出所、卫生院提供的入库人员信息,按职责做好符合条件的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助工作;会同相关部门指导做好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等工作。梳理办理精神类别残疾人证的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信息,及时通报公安派出所;配合卫生院等部门做好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随访、走访工作;掌握符合残疾标准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情况;配合指导做好社区康复工作。
司法所:及时将社区矫正人员、安置帮教对象中摸排出的以及司法鉴定机构掌握的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信息通报公安派出所,会同相关部门建立健全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和服务管理机制。
财政所:按照现行经费开支渠道做好相关工作的经费保障,支持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工作正常开展。
人社所:按规定做好参保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基本医疗保障工作,加强医保基金支付管理。
此次摸排、采集、诊断、评估、管理等工作,按照居住地为主、户籍地为辅的原则开展,患者在省内人户分离的,由发现地发现单位的县级部门报请对应上级部门通报患者主要居住地或者户籍地;患者跨省人户分离的,由发现地发现单位的县级部门逐级报请对应省级部门通报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摸排管控的范围是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祸类、肇事类、其他高风险类等3类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和疑似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
其他高风险类患者是指除肇祸、肇事类外其他危险性等级评估在3级(含)以上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
为加强对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监护、治疗和管理,保障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和《市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按照市统一部署,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作用,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社会责任感,综合运用多种工作措施,扎实做好对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排查、救助、服务、管理工作。按照“以人为本、属地管理、底数摸清、处置有力、救助到位、依法管理”的原则,做到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有人管、不脱管、管得住、管得好”。
到2012年底,建立“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合作、社会参与”的对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救助服务与管理工作协作联动机制,形成以“预防为主、收治为先、及时处置、后续管理”的服务管理工作格局,提升我区对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管理工作的科学化、系统化、制度化水平,实现对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实行动态管理,保障其合法权益,有效预防肇事肇祸案(事)件发生的工作目标。
区成立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综治工作的副区张铁炎任组,综治、公安、民政、财政、卫生、残联、人社、司法等部门和街道(乡、镇)分管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综治办,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政法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陈海东担任。
(一)区综治办:牵头组织开展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日常管理工作。组织、协调、指导、督促全区各部门、各单位落实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收治管理的各项工作任务。对全区各部门、各单位开展工作情况及有关事项的办理情况进行督办。
(二)区公安分局:牵头组织民政、卫生、残联等相关部门和街道(乡、镇)、社区(村)开展对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排查,制定排查方案。协调相关部门对肇事肇祸精神病人进行诊断和风险评估,制定管控方案。组织相关部门对治愈出院后的肇事肇祸精神病人进行跟踪管理。移送有暴力倾向或正在实施肇事肇祸行为的精神病人到定点医院救治。对正在实施违法犯罪、对本人及他人的安全有威胁的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在保证其安全的情况下,可以对其采取保护性的约束措施。
(三)区民政局:负责协助公安、卫生部门开展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排查工作。收集、梳理民政系统所属福利机构和救助站收治的精神疾病患者相关信息及时通报公安、卫生部门。督促指导所属精神卫生机构协助卫生部门开展走访、诊断和风险评估等工作。负责精神病人医疗救助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对符合社会救助条件的精神病人予以相应的社会救助。协助做好流浪乞讨精神病人的救助工作。
(四)区卫生局:负责协助公安部门开展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排查工作。组织精神病医疗机构或有执业资质的医生对公安机关移送或本部门排查出的精神病人进行诊断和风险评估,并将评估等级为3级以上的重性精神病人及时通报公安部门。向社会公布有资质对精神病人进行诊断和风险评估的医疗机构。对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积极开展医疗救治、病员信息采集和监测工作。监督精神病定点医疗机构的医疗行为。
(五)区残联:负责排查掌握本系统中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底数,将基本信息及时通报公安、卫生部门。开展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社会防治康复工作。向符合残疾条件的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监护人发放该病人的残疾人证件。
(六)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制定和完善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社保政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做好该类病人的医疗参保工作。按政策落实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医疗费用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中报销。为康复后有劳动能力的该类病人提供就业服务。
(七)区司法局:应加强与有肇事肇祸行为精神病人家属及监护人的联系,协调司法鉴定机构对符合条件的肇事肇祸精神病人进行法律援助,并加强对鉴定机构的监督管理。
(八)区财政局:负责落实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医疗救治经费。对无法查清原籍或外市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发生的救治费用,审核拨付并监督资金使用情况。
(九)各街道(乡、镇)及社区(村):协助公安机关对本辖区内肇事肇祸精神病人进行排查,发现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及时向公安、卫生、民政等部门报告。协助相关部门开展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危险性评估、随访管理、应急处置工作。落实本辖区内贫困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医疗、生活救助政策。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管理,事关社会稳定大局,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各街道(乡、镇)、区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要以加强对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排查为基础,摸清底数;以建立对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治疗与监管的社会联动机制为根本,实施综合治理;以提高对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收治与医疗为手段,改善和稳定患者病情;以全面做好对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监管为重点,强化管理工作;以增强对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处置工作为保障,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二)完善措施,认真履职。区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应按照职责分工,在2012年3月底前完成对本实施方案的细化,制定出台具体落实措施;街道(乡、镇)要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员,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负责本辖区内肇事肇祸精神病患者的管理工作。
(三)依法操作,注重配合。各部门在实施服务管理工作中要严格依法办事,注重工作方式方法,切实保护精神疾病患者个人隐私权及其他合法权益;在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发现、评估、服务、管理、信息报告等环节加强信息互通,密切配合,共同推进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救助和管理工作的开展。
为建立综合预防和控制重性精神病人肇事肇祸行为的长效机制,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现就加强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收治和管理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1、有本省户籍或外省(市、自治区)流入本省又无亲属、不能辨认或不能控制自己行为,发生以下肇事肇祸行为之一的精神病人应予以收治监护。
(1)杀人、伤害等严重侵害他人人身权利的;
(2)放火、爆炸、投毒、破坏等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
(3)抢夺、损毁公私财物的;
(4)严重扰乱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正常工作、生产秩序的;
(5)扰乱社会秩序,造成严重后果的;
2、遇有重要活动或重大突发事件期间,收治管理对象范围可酌情扩大。
1、肇事肇祸的精神病人,有法定监护人(单位)的,其监护人(单位)不得随意放任流落社会,造成危害行为发生。发生危害结果的要追究监护人(单位)的责任。
2、街道、社区居(村)委会要对辖区内重性精神病人进行有效监控,如精神病人发生肇事肇祸行为或出现肇事肇祸倾向,应及时向当地公安派出所报告。
3、公安派出所接到街道、社区居(村)委会报告后,对发生肇事肇祸行为(或有肇事肇祸倾向)的疑似精神病人,应及时与设区市精神病院联系进行精神医学鉴定。
4、经鉴定确认发生肇事肇祸行为或有肇事肇祸倾向的精神病人,公安派出所应强制送精神病院治疗,同时逐级上报,并由设区市公安机关签发《收治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入院通知书》,交由精神病院治疗。
5、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经一个疗程治疗后,病情难以稳定且反复发作的,由精神病院继续给予住院治疗。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病情已稳定或痊愈需出院,由监护人或患者所在单位领回。
(二)对流落社会的精神病人的收治管理。
1、对流落社会的精神病人,公安部门应将其送精神病院进行精神医学鉴定,精神病院要无条件接收。
2、经鉴定确认无肇事肇祸倾向且病情稳定的精神病人,由公安部门送民政部门流浪乞讨救助机构给予救助。民政部门流浪乞讨救助机构可视患者情况商公安、精神病院协助送返原籍。
3、经鉴定为肇事肇祸或有肇事肇祸倾向的精神病人,给予强制留院治疗。经一个疗程治疗后,病情难以稳定且反复发作的,由精神病院继续给予治疗。病情已稳定或痊愈,可查清其身份、监护人或所在单位的,由监护人或患者所在单位办理出院手续后领回;因其监护人家庭贫困、无力抚养而拒不领回或无法查清原籍、监护人或所在单位的,经设区市民政部门批准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按赣府发[2007]21号文件精神,由民政部门所属精神卫生机构接收和治疗。
(三)对家庭贫困的重性精神病人和经公安部门送治后出院的贫困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由各级残联对其免费发放维持治疗期间的基本治疗药品,社区居(村)委会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应实施日常管理,确保其按时用药。
1、对公安机关强制送治的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精神医学鉴定费用、基本治疗用药费用由财政给予报销,住院床位费减半,伙食费等其他费用由个人负担。
2、凡参加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治疗费用由当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支付;符合城乡困难群众大病医疗救助条件的,还可给予相应的医疗救助,救助金额从宽掌握。未参加医疗保险,但家庭有支付能力的由家庭负担。
3、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属城乡低保户的,除按规定在城乡合作医疗和困难群众大病医疗救助中报销部分费用外,当地政府还可视情况给予适当补助。
4、对无法查清原籍的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精神医学鉴定、收治应急处置、住院治疗和收容期间相关费用由财政负担。
5、对交由民政部门安置和病情长期无法稳定仍由精神病院监护住院治疗、且无法查清其法定监护人(单位)的精神病人,财政部门按城镇低保标准核拨其生活费,按基本治疗用药标准核拨其免费用药费用。
6、对家庭贫困的重性精神病人和经公安部门送治后出院的贫困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免费发放维持治疗期间的基本治疗药品,所需经费由财政负担。
7、按每强制收治一名肇事肇祸精神病人补助100元的标准,适当增加公安部门强制收治管理专项经费。工作经费由公安部门按收治人数据实申报,并提交设区市公安机关签发并有收治精神病院盖章确认的《收治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入院通知书》和精神病院同意精神病人出院的证明,送财政部门审核后予以核拨。经费每半年结算一次,上半年结算时间为6月20日,下半年为12月20日。
8、建立省、市两级负担机制。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收治管理经费由省、设区市二级财政按6:4比例负担,省级负担的经费从2008年列入预算基数。设区市应严格按规定落实配套资金,并在财政专户中设立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收治管理经费专账,实行专项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9、建立简便的费用结算机制。精神病院凭送治病人的精神医学鉴定书、设区市公安机关签发的《收治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入院通知书》、住院费用清单、出院小结等凭证,定期将强制收治的精神病人治疗费用报设区市财政部门审核,审核后确认的经费由财政直接拨付至精神病院。
为落实责任,由设区市政府按属地管理原则,负责本辖区内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收治管理的所有工作。省级只对经费实行专项补助,指导工作开展。各设区市要建立由综治办牵头,公安、卫生、民政、残联、劳动保障、财政等部门参加的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收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专项负责此项工作,确保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收治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1)综治办:牵头组织、协调指导、督促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落实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收治管理的各项工作任务。对辖区各部门、各单位开展工作情况及有关事项的办理情况进行督查督办。
(2)公安部门:负责对辖区内的肇事肇祸精神病人进行全面深入的排查,逐一登记造册,建档立卡。对危害公共安全的肇事肇祸精神疾病患者实施强制收治。
(3)卫生部门:承担精神卫生日常管理工作,负责肇事肇祸精神病患者的指导、预防、监测工作。负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费的审核、报销、拨付工作。
(4)民政部门:承担在服役期间患精神疾病复员、退伍军人的救治任务;认真做好流落社会的精神病人救助及送返原籍等相关工作;对因监护人家庭贫困、无力抚养而拒不领回,以及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查清原籍和监护人的肇事肇祸精神病患者,由民政部门所属精神卫生机构接收和治疗;对符合条件的对象实行城乡大病医疗救助,报销有关费用。
(5)残联:认真完成精神疾病社会防治康复任务,对家庭贫困重性精神病人和治疗出院后贫困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免费发放维持治疗的基本治疗药品。
(6)劳动保障部门:按政策落实重性精神病患者的医疗费用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中报销,促进康复后有劳动能力的精神病患者就业。
(7)财政部门:根据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精神卫生工作需要,逐步增加对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收治管理工作的财政投入,核拨有关经费,加强资金监管。
(8)社区居(村)委会:协助开展精神病患者的肇事肇祸危险性评估、随访管理、应急处置;落实本辖区内贫困重性精神病人和治疗出院后的贫困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医疗救助政策。
(9)精神病院:对精神病人进行鉴定;凭设区市公安机关签发的《收治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入院通知书》办理交接入院手续,制定治疗方案。严格执行物价部门的相关规定和基本用药目录,控制有关费用,实行保本微利原则。完善安全设施,防止肇事肇祸精神病人住院治疗期间外逃、伤害和自杀等事件发生。
精神病人管控工作总结报告篇十四
根据相关根据健康教育有关文件要求,制定了《健康教育工作年度计划》,课件安排表,组织开展各类人员的重精管理治疗的'相关知识培训:1为重精患者及家属在后街社区开展《精神病分裂症的相关知识》、釜江社区《精神病的社区康复与护理》、西湖社区《老年人抑郁症的早期治疗与康复》,5月28日在本中心为工作人员开展《精神卫生法》的相关学习。
精神病人管控工作总结报告篇十五
为进一步强化对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管控工作,消除精神病人对社会的危害,确保社会治安大局稳定,根据市、区综治办的要求,九里街道在全处范围内开展对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排查摸底管控工作,并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严防精神病人肇事肇祸。
一、调查摸排、分级管理。
12月下旬,街道综治办、派出所对所属辖区内的精神病患者展开全面性的调查,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层层落实管控,实行责任人、监护人双项责任制。办事处、村(社区)委会、责任区民警是主要责任人,精神病患者的近亲属是主要监护人,落实监护人的看管责任;对没有监护人或近亲属的,所在单位、社区、村委会要相应履行监护职责;对生活无着落,流浪街头的精神病患者要积极护送到民政部门并妥善救助。平时密切关注一般性精神病人的动态,落实药物治疗、心里疏导、生活安定措施,加强对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管控,畅通信息报送渠道,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二、及时监控,迅速处理。
街道制定了防控工作预案,在遇突发精神病患者肇事肇祸事件时及时出警并控制局面。今年以来,街道加大了对间歇性精神病人的管控力度,对辖区内精神病患者逐一落实监控责任、稳控责任,对病人实行实时监控,一旦发现其病情加重,立即上报,迅速处置,确保其发病前得到有效监护和及时治疗,避免了患者危害社会行为的发生。
三、及时汇报,社会联动。
各村(社区)对摸排调查出的精神病患者的具体情况特别是重点管控人员,做到及时向办事处汇报,一方面联系患者所在社区工作人员,稳定患者情绪,另一方面协调民政部门实施医疗救助,如美尔社区蒲某一人生活,性格孤僻且经常在社区广场转悠,对社区内幼儿园师生人身安全存在着较为严重的安全隐患。龟山派出所协同办事处、美尔社区和二处落实管控措施,商讨解决办法,将其送往医院治疗,以确保社区居民、学生的人身安全。
四、积极动员,根除隐患。
为从根源上消除隐患,龟山派出所民警会同办事处和患者所在社区干部,主动联系患者监护人认真协商,动员监护人及时将病人送往医院治疗,监护任家庭确有困难的由街道筹集医疗费用,由警方护送患者前往精神病院医治或由其监护人带离本地回老家保守治疗。目前,辖区内蒲某、程某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已在医院接受治疗,郜某回山东老家进行治疗,情绪稳定。
2012年12月25日。
精神病人管控工作总结报告篇十六
在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收治管控工作中,安徽省宿松县公安局汇口派出所社区民警在实践中总结出了“入户访、家属控、共同盯、积极治、真情帮”的收治管控“五步工作法”。截至目前,汇口派出所共列管肇事肇祸精神病人16名、其他精神病人42名,没有发生一起精神病人肇事肇祸事件,管控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第一步:“入户访”。
今年3月,该所积极牵头镇综治、民政、卫生、财政等部门成立了排查行动领导小组,制订工作方案,组织社区民警按照“村不漏组、组不漏户”的要求,对精神疾患人员进行全面调查,做到逐人见面、逐人筛查,摸清底数。
通过认真细致的排查,摸清了辖区患有精神分裂症、分裂情感性精神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等精神疾病的人员,以及严重精神发育迟滞的精神疾患人员底数,并积极开展危险性评估,逐人制订救治、服务、管控措施,落实监管人、看护人员和责任。同时,全面采集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详细信息和照片资料,逐一建立档案,更新相关信息系统数据,为日常管控奠定坚实的信息基础。
第二步:“家属控”。
将排查出的42名病情较轻、家人能自行管理且日常活动范围都处于家人可控的视线范围内的精神病人,采取辖区民警与其家属签订协议的方式,提出要求,明确责任,做好日常自行看管,保证不闹事、不肇祸。
第三步:“共同盯”。
将间歇性、病情相对稳定、有一定工作和生活自理能力的精神病人列为关注级。这部分人员日常活动能力较强,但范围相对稳定,在发病时有可能会发生一些过激行为。对于他们,通过工作,委托其家庭所在村的村干部和周边领导做好日常监测,如发现病情复发、情绪不稳、活动范围反常等情况,要及时报告,果断采取强制治疗措施。今年5月11日,辖区三洲村村民反映该村精神病人员何某近来情绪不稳定,有肇事肇祸的倾向。何某患精神病多年,病发后曾有持刀追人、砍人的现象。为防止何某病发后肇事肇祸,该所社区民警在镇综治办的协助下及时将其送往医院进行治疗,及时消除了隐患。
第四步:“积极治”。
对病情较重、有暴力倾向、曾有肇事肇祸史的精神病人进行严控。针对该类人员具有较大的潜在危害可能、其家人和周边干部群众管控难度较大的特点,该所积极协调当地党委、政府及民政部门,向家属讲明利害关系,动员他们支持精神病人管理工作,将重症患者集中到精神病康复医院进行治疗。今年以来,共有3名肇事肇祸精神病人被其家人送往精神病医院治疗。第五步:“真情帮”。
针对部分病人家庭条件困难、无力支付后续服药治疗费用等实际情况,该所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由镇民政部门结合实际给予患者家庭力所能及的帮助,将暴力性精神病人纳入农村低保范畴,列入农村医疗合作对象实施关爱救助,减轻了监护人的经济负担,增强监护人的监护责任心;协调卫生部门,积极动员暴力性精神病人家属配合做好病人的医治救助工作,对暴力性强、社会危害倾向大的精神病人,配合监护人送往精神病医院进行医治;对无经济来源医治的家庭,开辟绿色救助渠道,协调政府部门给予救助。
精神病人管控工作总结报告篇十七
截止20xx年7月2日全镇发现重性精神病患者176例,在管x例、死亡x例、失访x例。
督导管理是精神病防治工作的重点,除了通过电话对病人进行服药指导和督促外,还定期组织人员到病人家里和监护人进行面对面沟通交流,指导病人进行治疗和服药。病人服药情况的督导管理,由村卫生室人员负责其所属区域内的精神病病人督导及定期进行随访,有效地提高了病人的服药依从性和随访配合度。
中心加强对精神病病隔发现和督导情况检查力度,根据制定的考核办法和标准,每季度开展一次对村医的日常督查,每半年开展一次评分考核。病人服药情况管理方面,首先组织对乡村医生进行督导培训,对辖区的每一例新入项病人,中心工作人员都带领乡村医生到病人家中给他们进行现场指导。
1、工作基础精神病防治工作基础较为薄弱,这不仅严重影响精神病病人的发现率,也严重制约了整体的'精神病防治工作。
2、培训指导与精神病培训指导力度及乡村医生配合度不足,培训指导的内容、频次和力度上还须加大,乡村医生工作的主观能动性不高,缺乏求真意识。
相关管理工作不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水平,无精神科医师,工作队员没有系统的精神科专业知识,涉及患者的疾病诊断、危险度分级、药物治疗康复指导等都缺乏系统及规范的指导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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