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中介委托合同(汇总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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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中介委托合同(汇总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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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涉及到许多方面,例如商品交易、劳动合同和租赁协议等。要写一份完美的合同,首先需要明确双方的意图和目的。希望以下合同实例能为您提供一些写作参考和灵感。

贷款中介委托合同篇一

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与中国工商银行________(以下称乙方)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委托贷款协议。

一、己方原将自主使用的资金人民币________万元(大写)存入乙方,开立委托贷款基金存款专户,用于甲方指定的贷款项目,乙方负责在存入的资金额度内发放委托贷款。

二、委托贷款的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均由甲方在国家法律、政策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具体情况核定。

三、用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委托贷款,必须纳入国家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取得有关批准文件,方可办理。

四、委托贷款项目由甲方审核指定可,并附可行性分析报告,有关批准文件、企业财务报表等材料交乙方,由乙方或乙方代理人对委托贷款项目进行调查。

五、甲方指定的贷款单位在接到甲方或乙方的通知后,直接向乙或乙方代理人申请办理委托贷款,签订借款合同,并办理贷款手续。

六、劳务费按月贷款余额的________‰按季从利息收入中扣收。劳务费收入甲方得________%乙方得________%。

七、委托贷款资金借款合同规定从甲方汇出之日起计息,乙方负责按季把贷款利息和甲方应收的劳务费以及到期应收回的本金及时汇往甲方账户(________万元以上用电汇),并开列清单(见清单样式。若电汇请在资金汇出同时将清单寄往甲方)。

八、本协议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业务终了资金结清,协议自动终止。

九、本协议正本一式2份,双方各执1份;副本________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单位各执1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地址: 地址: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开户银行及账号: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年 月 日

贷款中介委托合同篇二

_________(以下称甲方)与_________(以下称乙方)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委托贷款协议:

一、甲方愿将自主使用的资金人民币_________(大写)存入乙方,并委托乙方以贷款方式贷给_________有偿使用。

二、甲方存入资金在乙方开立委托贷款基金存款专户,用于甲方指定的贷款项目,乙方负责在存入的资金额度内发放委托贷款。

三、委托贷款的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均由甲方在国家法律、政策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具体情况核定。

四、用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委托贷款,必须纳入国有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取得有权批准单位正式批准文件,方可办理。

五、委托贷款项目由甲方审核指定,并附可行性分析报告、有关批准文件、企业财务报表等材料交乙方,由乙方或乙方代理人对委托贷款项目进行调查。

六、甲方指定的贷款单位在接到甲方或乙方的通知后,直接向乙方或乙方代理人申请办理委托贷款,签订贷款合同,并办理贷款手续。

七、借款单位接受乙方或乙方代理人对委托贷款的调查、监督和检查贷款使用情况。

八、乙方对贷款项目进行调查过程中,应及时向甲方通报情况。甲方指定的贷对象或项目,若因经济效益问题或其他意外损失,到期不能收回贷款本息,乙方不负经济责任。

九、借款单位不按合同偿还贷款本息,乙方应当比照工商银行有关规定对借款单位采取必要的经济制裁手段,直至对贷款的担保人追索扣收应付的本息和罚息。

十、乙方对甲方存入的委托存款,在未贷出前按月息_________‰计算,按季列入甲方委托存款帐户;贷出后,在贷款期限内,乙方按贷款余额(基数)的月_________‰计算手续费,并从_________单位帐户收取。乙方将委托存款和委托贷款利息收入按季划入甲方指定的帐户。

十一、委托贷款收回后,甲方可指定新的委托贷款项目,或提取委托贷款基金。

十二、本协议的修改、补充须经甲、乙双方协商,以书面形式确认。委托贷款全部收回,委托基金全部提走,本协议即自然终止。

十三、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贷款中介委托合同篇三

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与中国工商银行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委托贷款协议。

一、甲方愿将自主使用的资金人民币____万元(大写)存入乙方,开立委托贷款基金存款专户,用于甲方指定的贷款项目,乙方负责在存入的资金额度内发放委托贷款。

二、委托贷款的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均由甲方在国家法律、政策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具体情况核定。

三、用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委托贷款,必须纳入国家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取得有权批准文件,方可办理。

四、委托贷款项目由甲方审核指定,并附可行性分析报告、有关批准文件、企业财务报表等材料交乙方,由乙方或乙方代理人对委托贷款项目进行调查。

五、甲方指定的贷款单位在接到甲方或乙方的通知后,直接向乙方或乙方代理人申请办理委托贷款,签订借款合同,并办理贷款手续。

六、劳务费按月贷款余额的___‰按季从利息收入中扣收。劳务费收入甲方得___%,乙方得___%.

七、委托贷款资金按借款合同规定从甲方汇出之日起计息,乙方负责按季把贷款利息和甲方应收的劳务费以及到期应收回的本金及时汇往甲方帐户(___万元以上用电汇),并开列清单(见清单样式。若电汇请在资金汇出时同时将清单寄往甲方)

八、本协议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业务终了资金结清,协议自动终止。

九、本协议正本一式2份,双方各执1份;副本__份,__、__、__等单位各执1份。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地址:_____地址:_____

法人代表:(签章)_____法人代表:(签章)_____

开户银行及帐号:_____

签约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

贷款中介委托合同篇四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

一、委托事项:

甲方自愿委托乙方办理房地产抵押贷款,乙方按银行制定的相关条件为甲方办理银行贷款(即甲方与金融机构签订借款合同、抵押合同)。

二、甲方申请贷款所抵押房地产地址、贷款金额、贷款年限

1、甲方申请贷款所抵押房地产位于沈阳市区街(路)巷号房间号建筑面积平方米。甲方申请此房抵押贷款金额人民币(大写)万元,贷款期限(大写)年,贷款种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2、甲方申请贷款所抵押房地产位于沈阳市街(路)巷门,轴线______________年,贷款种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三、贷款费用的收取方式(二种):

1、甲方支付给乙方代办费用按贷款额________________%收取,即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贷款相关费用按凭据计算。

2、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贷款相关费用(含代办费)合计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此价格为一次性包死价格并不提供票据。

四、甲方预付乙方贷款相关费用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待签定银行贷款合同时或银行审批后到房产局办理抵押登记前将剩余费用一次性付给乙方。

五、乙方收到甲方的证件有:

六、乙方代办贷款时间(甲方符合银行贷款条件、手续齐全)自甲方与金融机构正式签订贷款合同之日起开始计算约为工作日,如在约定时间内不能按时完成,乙方将退还甲方预交的代办费。

七、乙方在办理委托事项过程中,如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不能继续履行本协议,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甲方支付的代办费及预付的贷款相关费用不予退还,已发生的贷款费用应由甲方另行承担。

八、如果甲方委托乙方为其查询银行征信记录,在银行不良信用记录或提供的手续不是真实有效的,导致贷款不成功,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及代办费由甲方承担。

九、贷款支付方式:1、转账支票( ) 2、现金( )

十、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十一、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包括自然灾害、政治经济等突发事件)致使本协议无法执行时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本协议自行终止。

十二、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通过乙方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

十三、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贷款办理结束后本协议自动终止。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贷款中介委托合同篇五

委托人:

受托人:

_______路____号___(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编号:沈房权证____字第_______号,登记卷号:________)房产的所有权人,现因我们有特殊原因无法亲自到场,特委托全权代替我们办理与该房产有关的如下事项:

3、到房产抵押部门办理该房产的抵押注销手续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4、领取上述注销抵押后的《房屋所有权证》;

8、代为办理该房产《土地使用证》的更名手续并签署相关文件;

10、代为办理(或放弃)该房产二手房资金监管的一切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11、代为办理该房产《房屋所有权证》、《契证》、《土地使用证》的挂失、补办手续;

14、代交各种费用、代为开立银行放款账户、代为收取银行放款、代为收取售房款;

15、上述房产如遇动迁,受托人有权代替委托人办理该房产的动迁(回迁)手续及相关事宜、代为签署《拆迁协议》、代为开立银行账户并领取动迁补偿款。

16、代为到房产部门办理该房产非金融抵押的一切手续并签署相关文件;

17、有关上述房产出售的未尽事宜,受托人可以全权处理。 本项授权为我们二人真实意思表示,受托人在办理上述委托事项期间所签署的一切法律文件我们均予同意,其引发产生的相应权利和义务由我们承担。

委托期限:从即日起至上述委托事项办理完毕止。 受托人无转委托权。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贷款中介委托合同篇六

委托人名称: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开户金融机构:______________

账户: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

受托人名称: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账户: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

签订合同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签订合同地点:___省(市、自治区)___市___县(区)

甲方为有效运用其自有资金,委托乙方向甲方所确定的(借款人)发放委托贷款,贷款风险由甲方承担,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甲、乙双方遵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将自有(币种)___资金(大写)___万元整委托乙方按委托贷款程序代甲方向借款人发放并协助甲方收回。

第二条甲方委托乙方贷款,应在乙方营业机构开立委托贷款基金专户,并于本合同生效后___日内将自有(币种)资金(大写)___万元整一次或分次存入专户。由乙方开具委托贷款基金收据,交甲方存执。乙方坚持“先存后贷,不得透支”的原则,甲方委托贷款总额,不得超过委托贷款基金贷款总额。

第三条委托贷款的对象、项目、金额、种类、用途、期限、利率、提款、还款计划均由甲方在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和政策允许范围内,根据具体情况在《委托贷款通知单》中确定。

第四条本合同生效后,在对借款人发放委托贷款时,甲方向乙方提交《委托贷款通知单》。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交的《委托贷款通知单》及所附资料后,经审查与本合同约定的各条款一致,应按《委托贷款通知单》的要求发放委托贷款。

第五条乙方向借款人发放委托贷款前,应和借款人签订《委托贷款借款合同》,并应在《委托贷款借款合同》生效后___日将合同副本___份送甲方留存。

第六条若借款人在借款到期时不归还借款本息,甲方不得提取委托贷款基金;委托贷款损失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返还部分或全部委托资金。

第七条对本合同项下的委托贷款,甲方可根据需要,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担保方式、担保人和抵押财产由甲方审定,并具体在《委托贷款通知单》中确定。

第八条借款人如不按《委托贷款借款合同》的约定使用和归还借款本息,乙方可根据银行有关规定对借款人进行加罚息等信贷制裁。加罚息收入乙方提取50%作为手续费,其余部分由乙方划入甲方委托贷款基金账户。

第九条利息和手续费。乙方对甲方“委托贷款基金专户”的余额,按月息___‰计付利息,每___支付一次。委托贷款利息由乙方向借款人收取,按___结息。乙方应在收取利息后___内将贷款利息划入甲方账户。如遇国家调整利率,甲方要在国家政策允许范围内调整利率,并向乙方提交《委托贷款利率调整通知单》,乙方据此办理利率调整手续,并通知借款人。

乙方发放委托贷款,按贷款余额的月___‰向甲方收取手续费。手续费的支付双方约定如下:

第十条乙方每次收回贷款后___个营业日内,应将贷款如数划入甲方账户。

第十一条委托贷款的提前收回和延期归还,均应由甲、乙双方和借款人达成书面协议后,才能办理。

第十二条委托贷款收回后,甲方可提取委托贷款基金,也可确定新的委托贷款项目。

第十三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单方变更或解除。需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四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二条的约定如期将约定的资金存入“委托贷款基金专户”,或超出“委托贷款基金专户”存款总额要求发放委托贷款,或违反本合同第三条、第四条约定未向乙方提交有关资料,甲、乙双方又未达成变更上述条款的协议,乙方可拒绝发放委托贷款,并可视情况要求甲方支付贷款总额万分之的违约金。

2.乙方未按本合同和《委托贷款通知单》中甲方所确定的贷款对象和贷款项目发放委托贷款,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贷款总额万分之的违约金,并可视情况提取部分或全部委托贷款基金。造成贷款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一条约定,擅自同意借款人延期或提前还款,应向甲方支付延期贷款余额或提前收回贷款数额万分之一的违约金。甲方并可要求乙方限期收回延期委托贷款。

4.本条所列违约金的支付方式,双方约定如下:

第十五条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六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或通过调解解决。协商或者调解不成,可向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本合同未尽事项,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金融规章的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甲方委托贷款基金全部提取时自动失效。

第十九条《委托贷款通知单》和乙方要求甲方提供的其他资料,均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二十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签字)

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签字)

___年___月___日

贷款中介委托合同篇七

为了更好地融通各单位自主运用,暂时闲置的资金,保证资金安全,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经____________(甲方)和_________(乙方)协商订立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方愿将自主使用的资金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存入乙方,开立委托贷款基金存款专户,用于甲方指定的贷款项目,乙方负责在存入的资金额度内发放委托贷款。

第二条贷款用途:此项贷款只限用于_________,不得挪作它用

贷款利率:此项贷款按年利率_________%计收利息;

贷款期限:此项贷款自借款方提款之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共计_________天。

如借款人在经甲方同意之后提前归还此项贷款时,则按实际用款天数和用款余额计收利息。

第三条用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委托贷款,必须纳入国家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取得有权批准文件,方可办理。

第四条委托贷款项目由甲方审核指定,并附可行性分析报告、有关批准文件、企业财务报表等材料交乙方,由乙方或乙方代理人对委托贷款项目进行调查。

第五条甲方指定的贷款单位在接到甲方或乙方的通知后,直接向乙方或乙方代理人申请办理委托贷款,签订贷款合同,并办理贷款手续。

贷款合同副本应送甲方。

第六条乙方根据贷款项目财务收支计划和工程进度计划,编报按季分月用款计划和还款计划。

甲方根据乙方编报的用款计划向乙方拨付资金。

第七条乙方应按还款计划约定的期限如期收回贷款本息,乙方收回的贷款本息,最迟应于收回贷款后的_______个营业日内如数划缴甲方。

第八条因甲方审查定项失误,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自行负责,乙方不承担经济责任。

第九条因乙方审查定项失误,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经济责任,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经济损失。

第十条甲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

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向甲方报送贷款使用的有关资料。

第十一条借款单位不按合同偿还贷款本息,乙方应当比照工商银行有关规定对借款单位采取必要的经济制裁手段,直至对贷款的担保人追索扣收应付的本息和罚息。

第十二条对本合同项下的委托贷款,甲方可根据需要,要求借款方提供担保。

担保方式、担保人和抵押财产由甲方审定,并具体在通知中确定。

第十三条乙方对甲方存入的委托存款,在未贷出前按月息______‰计算,按季列入甲方委托存款账户;贷出后,在贷款期限内,乙方按贷款余额(基数)的月______‰计算手续费,并从_________单位账户收取。

乙方将委托存款和委托贷款利息收入按季划入甲方指定的账户。

第十四条劳务费按月贷款余额的______‰按季从利息收入中扣收。

劳务费收入甲方得______%,乙方得______%。

第十五条委托贷款资金按借款合同规定从甲方汇出之日起计息,乙方负责按季把贷款利息和甲方应收的劳务费以及到期应收回的本金及时汇往甲方账户(_________元以上用电汇),并开列清单(见清单样式。

若电汇请在资金汇出时同时将清单寄往甲方)。

第十六条乙方在每次收回贷款后_______个营业日内,应将贷款如数划入甲方账户。

第十七条委托贷款的提前收回和延期归还,均应凭甲方的书面通知才能办理。

第十八条委托贷款收回后,甲方可提取委托贷款基金,也可指定新的委托贷款项目。

第十九条本协议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

需变更本合同条款或解除本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

委托贷款全部收回,委托基金全部提走,本协议即自然终止。

第二十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第六条的约定如期向乙方拨付资金,致使乙方未能按借贷合同的约定按时向借款人提供贷款,甲方应赔偿乙方向借款人支付的违约金和赔偿金。

2.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七条的约定如期将收回的贷款本息划缴甲方,应根据未缴金额按延期天数每日向甲方支付_______违约金。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贷款中介委托合同篇八

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与中国xx银行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委托贷款协议。

一、甲方愿将自主使用的资金人民币____万元(大写)存入乙方,开立委托贷款基金存款专户,用于甲方指定的贷款项目,乙方负责在存入的资金额度内发放委托贷款。

二、委托贷款的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均由甲方在国家法律、政策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具体情况核定。

三、用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委托贷款,必须纳入国家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取得有权批准文件,方可办理。

四、委托贷款项目由甲方审核指定,并附可行性分析报告、有关批准文件、企业财务报表等材料交乙方,由乙方或乙方代理人对委托贷款项目进行调查。

五、甲方指定的贷款单位在接到甲方或乙方的通知后,直接向乙方或乙方代理人申请办理委托贷款,签订借款合同,并办理贷款手续。

六、劳务费按月贷款余额的___‰按季从利息收入中扣收。劳务费收入甲方得___%,乙方得___%。

七、委托贷款资金按借款合同规定从甲方汇出之日起计息,乙方负责按季把贷款利息和甲方应收的劳务费以及到期应收回的本金及时汇往甲方账户(___万元以上用电汇),并开列清单(见清单样式。若电汇请在资金汇出时同时将清单寄往甲方)。

八、本协议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业务终了资金结清,协议自动终止。

九、本协议正本一式2份,双方各执1份;副本__份,__、__、__等单位各执1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地址:地址:

法人代表:(签章) 法人代表:(签章)

开户银行及帐号:

签约日期: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贷款中介委托合同篇九

________(以下称甲方)与中国工商银行________(以下称乙方)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委托贷款协议:

一、甲方愿将自主使用的资金人民币________万元(大写)存入乙方,并委托乙方以贷款方式贷给________有偿使用。

二、甲方存入资金在乙方开立委托贷款基金存款专户,用于甲方指定的贷款项目,乙方负责在存入的资金额度内发放委托贷款。

三、委托贷款的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均由甲方在国家法律、政策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具体情况核定。

四、用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委托贷款,必须纳入国有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取得有权批准单位正式批准文件,方可办理。

五、委托贷款项目由甲方审核指定,并附可行性分析报告、有关批准文件、企业财务报表等材料交乙方,由乙方或乙方代理人对委托贷款项目进行调查。

六、甲方指定的贷款单位在接到甲方或乙方的通知后,直接向乙方或乙方代理人申请办理委托贷款,签订贷款合同,并办理贷款手续。

七、借款单位接受乙方或乙方代理人对委托贷款的调查、监督和检查贷款使用情况。

八、乙方对贷款项目进行调查过程中,应及时向甲方通报情况。甲方指定的贷对象或项目,若因经济效益问题或

其他

意外损失,到期不能收回贷款本息,乙方不负经济责任。

九、借款单位不按合同偿还贷款本息,乙方呆比照工商银行有关规定对借款单位采取必要的经济制裁手段,直至对贷款的`担保人追索扣收应付的本息和罚息。

十、乙方对甲方存入的委托存款,在未贷出前按月息________‰计算,按季列入甲方委托存款帐户;贷出后,在贷款期限内,乙方按贷款余额(基数)的月________‰计算手续费,并从________单位帐户收龋乙方将委托存款和委托贷款利息收入按季划入甲方指定的帐户。

十一、委托贷款收回后,甲方可指定新的委托贷款项目,或提取委托贷款基金。

十二、本协议的修改、补充须经甲、乙双方协商,以书面形式确认。委托贷款全部收回,委托基金全部提走,本协议即自然终止。

十三、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委托单位: 公章

法人代表:

开户银行:

帐号:

(乙方)中国工商银行公司(公章)

法人代表:

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受_________(甲方)委托,办理委托贷款。为此,与 中国工商银行____________(乙方)协商双方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向__________办理委托贷款,用于______ 项目,资金总额_______万元,期限__年,即从年月 日至 年月日,利率___‰。

二、甲方委托乙方对贷款项目的可行性、偿还能力及经济效益进行调查,对担 保单位的资信情况和担保能力进行审查,由乙方写出书面报告,并以乙方名义与借 款单位签订借款合同。

三、乙方负责对贷款的使用进行监督和了解项目经济效益实现情况,按甲方要 求填写《委托贷款情况检查表》,并报送甲方。

四、___________(单位)若因经济效益问题和其他意外经济损失, 到期无力偿还贷款,乙方不承担经济责任。

五、如借款单位到期不还贷款,乙方负责从借款单位开户银行的存款帐户或从 担保单位银行帐户上扣收。发生延付,按延付总额按日加收____的罚息。

六、乙方同意签订本协议后,在“委托贷款项目审查表”上签注同意代理意见, 连同借款合同、借据、调查报告等材料及时寄送甲方;甲方将贷款资金汇到乙方 帐户后,乙方当即拨交借款单位。

七、劳务费按月贷款余额的‰按季从利息收入中扣收。劳务费收入甲方得 %,乙方得%。

八、委托贷款资金按借款合同从甲方汇出之日起息,乙方负责按季把贷款利息 和甲方应收的劳务费以及到期应收回的本金及时汇往甲方帐户(____万元以上 用电汇),并开列清单(见清单样式。若电汇请在资金汇出时同时将清单寄往甲方) 。

九、本协议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业务终了资金结清,协议自动终止。

十、本协议正本一式2份,双方各执1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地址:地址:

法人代表:(签章)法人代表:(签章)

开户银行:

帐号:

签约日期:年月日

签约地点:

贷款中介委托合同篇十

_________(以下称甲方)与_________(以下称乙方)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委托贷款协议:

一、甲方愿将自主使用的资金人民币_________(大写)存入乙方,并委托乙方以贷款方式贷给_________有偿使用。

二、甲方存入资金在乙方开立委托贷款基金存款专户,用于甲方指定的贷款项目,乙方负责在存入的资金额度内发放委托贷款。

三、委托贷款的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均由甲方在国家法律、政策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具体情况核定。

四、用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委托贷款,必须纳入国有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取得有权批准单位正式批准文件,方可办理。

五、委托贷款项目由甲方审核指定,并附可行性分析报告、有关批准文件、企业财务报表等材料交乙方,由乙方或乙方代理人对委托贷款项目进行调查。

六、甲方指定的贷款单位在接到甲方或乙方的通知后,直接向乙方或乙方代理人申请办理委托贷款,签订贷款合同,并办理贷款手续。

七、借款单位接受乙方或乙方代理人对委托贷款的调查、监督和检查贷款使用情况。

八、乙方对贷款项目进行调查过程中,应及时向甲方通报情况。甲方指定的贷对象或项目,若因经济效益问题或其他意外损失,到期不能收回贷款本息,乙方不负经济责任。

九、借款单位不按合同偿还贷款本息,乙方应当比照工商银行有关规定对借款单位采取必要的经济制裁手段,直至对贷款的担保人追索扣收应付的本息和罚息。

十、乙方对甲方存入的委托存款,在未贷出前按月息_________‰计算,按季列入甲方委托存款帐户;贷出后,在贷款期限内,乙方按贷款余额(基数)的月_________‰计算手续费,并从_________单位帐户收取。乙方将委托存款和委托贷款利息收入按季划入甲方指定的帐户。

十一、委托贷款收回后,甲方可指定新的委托贷款项目,或提取委托贷款基金。

十二、本协议的修改、补充须经甲、乙双方协商,以书面形式确认。委托贷款全部收回,委托基金全部提走,本协议即自然终止。

十三、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中介委托合同篇十一

账号: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为有效地运用其自有资金,自愿将自有资金:_________________币种___________,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委托受托人按照本合同的条款和条件向借款人发放委托贷款。根据我国有关委托贷款业务之法律规定,为明确委托人、借款人、受托人各方之权利、义务,经三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1条公司委托贷款(以下简称“委托贷款”)——指由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等委托人提供资金,由贷款人(即受托人)根据委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而代理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收回的贷款,其贷款风险由委托人承担,贷款人(即受托人)只收取相应委托贷款手续费,不承担任何形式的贷款风险。

第2条贷款币种、金额和期限。

2.1本合同项下的委托贷款的币种为:_____________,金额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小写:__________________)。

2.2本合同项下的委托贷款的贷款期限为:_____________年,自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止。贷款实际发放日与上述贷款期限约定的起始日不同的,以贷款实际发放日为贷款期限的起始日,但上述约定的贷款期限不变,贷款到期日自动变更。贷款实际发放日以实际放款时的借据上载明的日期为准。

第3条贷款用途。

3.1本合同项下的委托贷款,借款人的用途为用于:_____________。

3.2未经委托人事先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改变本合同规定的贷款用途。

3.3委托人应自行审核借款人的贷款用途的合规性,受托人不对借款人运用贷款的方式和用途承担任何责任。

4.1本合同项下的委托贷款的年利率为:_____________。

4.2如果委托人或借款人依法要求调整利率且双方达成一致协议的,应提前5个对公营业日通知受托人,本合同项下贷款利率方可进行调整,但调整后的贷款利率应符合人民银行的相关规定。

4.3如果借款人未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偿还贷款本金,借款人须自该笔贷款逾期之日起按逾期罚息利率支付罚息,直至借款人清偿全部本息为止;逾期罚息利率为本合同第4.1条约定的贷款利率上浮___________%。

4.4如果借款人未按本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的',借款人须自未按照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之日起按挪用罚息利率支付罚息,直至借款人清偿全部本息为止;挪用罚息利率为本合同第4.1条约定的贷款利率上浮___________%。

4.5对借款人未能按时支付的利息,受托人有权按照逾期罚息利率计收复利。

第5条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___日内,委托人应当在受托人处开立结算账户作为“委托贷款资金专户”(以下简称为“委托人账户”),用于发放委托贷款和收取贷款本息等;借款人应当在委托人开立贷款账户和存款账户(以下简称为“借款人账户”),用于办理提款和还本付息等。委托人账户内的资金不计利息。

第6条委托人应在本合同第7条、第8条规定的贷款发放日期之前至少提前___________个对公营业日将委托贷款资金足额存入委托人账户,以用于发放委托贷款。

第7条本合同及与本合同有关的保证合同、质押合同、抵押合同等文件正式生效并且受托人取得委托人签发的《委托贷款通知书》后,借款人方可办理提款。

第8条本合同项下的委托贷款的发放方式为一次发放或分次发放,具体发放日期和金额以委托人《委托贷款通知书》通知内容为准。

第9条借款人在办理提款时应向受托人提交借据,由受托人在相应的贷款发放日期当日将委托贷款金额从委托人账户划入借款人账户中。如果委托人账户中的金额小于贷款发放金额,则受托人划付的责任仅以委托人账户中的金额为限,受托人并不承担未能足额发放贷款的违约责任。

第10条借款人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提取贷款,并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贷款用途使用本合同项下之委托贷款。

1.一年以下(含一年)的贷款,实行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利随本清;。

3.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

第12条借款人应按本合同约定按期偿还贷款本金并支付利息,并应按第11条的约定于本合同所约定的利息支付日或本息结清日将应付款项汇入借款人账户,由受托人划入委托人账户。如果借款人账户中的金额小于应付款项金额,则受托人划付的责任仅以借款人账户中的金额为限,受托人并不承担未能足额还款的违约责任。

第13条借款人应在借款到期日向受托人按时足额归还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

第14条借款人如欲提前归还贷款,应提前30个对公营业日日向受托人提出书面申请,并征得委托人和受托人的同意后方可提前归还贷款。

甲方(盖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

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贷款中介委托合同篇十二

账号: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为有效地运用其自有资金,自愿将自有资金:币种_____,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委托受托人按照本合同的条款和条件向借款人发放委托贷款。根据我国有关委托贷款业务之法律规定,为明确委托人、借款人、受托人各方之权利、义务,经三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章定义。

第1条公司委托贷款(以下简称“委托贷款”)——指由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等委托人提供资金,由贷款人(即受托人)根据委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而代理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收回的贷款,其贷款风险由委托人承担,贷款人(即受托人)只收取相应委托贷款手续费,不承担任何形式的贷款风险。

第2条贷款币种、金额和期限。

2.1本合同项下的委托贷款的币种为:_____,金额为(大写__________):(小写:__________)。

2.2本合同项下的委托贷款的贷款期限为: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贷款实际发放日与上述贷款期限约定的起始日不同的,以贷款实际发放日为贷款期限的起始日,但上述约定的贷款期限不变,贷款到期日自动变更。贷款实际发放日以实际放款时的借据上载明的日期为准。

第3条贷款用途。

3.1本合同项下的委托贷款,借款人的用途为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2未经委托人事先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改变本合同规定的贷款用途。

3.3委托人应自行审核借款人的贷款用途的合规性,受托人不对借款人运用贷款的方式和用途承担任何责任。

4.1本合同项下的委托贷款的年利率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2如果委托人或借款人依法要求调整利率且双方达成一致协议的,应提前5个对公营业日通知受托人,本合同项下贷款利率方可进行调整,但调整后的贷款利率应符合人民银行的相关规定。

4.3如果借款人未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偿还贷款本金,借款人须自该笔贷款逾期之日起按逾期罚息利率支付罚息,直至借款人清偿全部本息为止;逾期罚息利率为本合同第4.1条约定的贷款利率上浮_____%。

4.4如果借款人未按本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的,借款人须自未按照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之日起按挪用罚息利率支付罚息,直至借款人清偿全部本息为止;挪用罚息利率为本合同第4.1条约定的贷款利率上浮_____%。

4.5对借款人未能按时支付的利息,受托人有权按照逾期罚息利率计收复利。

第三章账户开立。

第5条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日内,委托人应当在受托人处开立结算账户作为“委托贷款资金专户”(以下简称为“委托人账户”),用于发放委托贷款和收取贷款本息等;借款人应当在委托人开立贷款账户和存款账户(以下简称为“借款人账户”),用于办理提款和还本付息等。委托人账户内的资金不计利息。

第6条委托人应在本合同第7条、第8条规定的贷款发放日期之前至少提前_____个对公营业日将委托贷款资金足额存入委托人账户,以用于发放委托贷款。

第7条本合同及与本合同有关的保证合同、质押合同、抵押合同等文件正式生效并且受托人取得委托人签发的《委托贷款通知书》后,借款人方可办理提款。

第8条本合同项下的委托贷款的发放方式为一次发放或分次发放,具体发放日期和金额以委托人《委托贷款通知书》通知内容为准。

第9条借款人在办理提款时应向受托人提交借据,由受托人在相应的贷款发放日期当日将委托贷款金额从委托人账户划入借款人账户中。如果委托人账户中的金额小于贷款发放金额,则受托人划付的责任仅以委托人账户中的金额为限,受托人并不承担未能足额发放贷款的违约责任。

第10条借款人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提取贷款,并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贷款用途使用本合同项下之委托贷款。

第11条本合同项下的委托贷款的还款来源是;偿还方式为下列第__________项:

1.一年以下(含一年)的贷款,实行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利随本清;。

3.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12条借款人应按本合同约定按期偿还贷款本金并支付利息,并应按第11条的约定于本合同所约定的利息支付日或本息结清日将应付款项汇入借款人账户,由受托人划入委托人账户。如果借款人账户中的金额小于应付款项金额,则受托人划付的责任仅以借款人账户中的金额为限,受托人并不承担未能足额还款的违约责任。

第13条借款人应在借款到期日向受托人按时足额归还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

第14条借款人如欲提前归还贷款,应提前30个对公营业日日向受托人提出书面申请,并征得委托人和受托人的同意后方可提前归还贷款。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其授权代理人)(或其授权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签订合同地点:省(市)市县(区)。

贷款中介委托合同篇十三

随着人们法律观念的日益增强,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签订合同可以使我们的合法权益得到法律的保障。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贷款委托合同,欢迎大家分享。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托方):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好友协商,在合法、平等、自愿、互相信任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办理贷款一事达成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甲方事宜向银行申请贷款,为更好地完成贷款手续,甲方委托乙方办理贷款以及相关事宜。

甲方同意将所贷款项的______ %向乙方支付委托贷款相关服务费用,此服务费甲方应于银行放贷后1日内一次性支付乙方。甲方如未按约定时间支付乙方服务费将赔偿乙方违约金人民币壹万元。

根据甲方个人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确定意向贷款为人民币______元,贷款年限为______年,待银行审批后,以银行最后核定的贷款金额和期限为准。

4.1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金额支付委托贷款的相关费用。

4.2保证本合同项下的真实、甲方所提供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身份证明、工资收入证明、担保物产权证明以及银行和产权管理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合法、真实、有效。

4.3配合乙方办理相关手续,并提供银行、产权管理部门所需资料。

4.4甲方须按照规定支付银行要求的其他费用,如保险费、印花税、工本费。贷款期间如遇银行政策调整,甲方应按照调整后的政策执行。

4.5贷款期间,甲方应当严格履行与银行签订的抵押合同其他担保合同、借款合同,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擅自转让、或者再次抵押给他人。

4.6甲方应按银行要求的时间办理手续。

4.7银行贷款发放后,甲方应保证按时还款。

5.1乙方应当严格履行本合同,为甲方办理贷款事宜。

5.2在符合法律规定和银行政策的前提下,尽力协助甲方取得银行批准的贷款额度。

6.1甲方因提供虚假资料或不真实交易而引发的经济纠纷,乙方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并按情节轻重要求赔偿。

6.2甲方必须严格履行本合同及与银行签订的抵押、借款合同。

6.3甲方应配合乙方办理抵押登记等相关手续,如因甲方原因导致上述手续办理不畅(例如超出银行规定的期限等),责任由甲方自负,如导致乙方损失,甲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6.4如因甲方个人资信状况而导致贷款不能批贷,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乙方退还甲方委托贷款的相关费用,但已经发生的费用不予退还。

6.5本合同任何一方因不可归责于对方的理由提前解除本合同,已产生的各项费用由提出解除本合同的一方承担,如给对方造成损失应予赔偿。

6.6如遇不可抗力因素或因信贷政策调整等导致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不必要继续履行的,双方协商解除本合同,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6.7甲方如未按约定时间支付乙方服务费,将赔偿乙方违约人民币壹万元。

6.8在银行放贷前,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终止此合同,如甲方终止此合同将按此次意向贷款的3%支付乙方服务费。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依据有关法律及政策协商解决,因本合同所订立的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九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___年___月___日

贷款中介委托合同篇十四

借款人:

住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经办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委托人:

住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经办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委托人:(自然人)。

住所:

身份证号码: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受托行:中国光大银行。

住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委托代理人:

经办人:

电话:

传真:

第一章总则。

为了有效地运用自有资金或委托人作为机构合法持有的资金,委托人将自有资金或其作为机构合法持有的资金委托给受托行按照本合同的条款和条件向借款人发放委托贷款。

为明确三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三方协商一致,自愿达成以下条款,以供遵守。

第二章贷款用途。

第一条本合同项下的委托贷款,借款人只能用于,但受托行不对借款人运用贷款的方式和用途承担任何责任。

第二条未经委托人事先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改变本合同中确定的贷款用途。

第三章贷款币种、金额和期限。

第三条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币种、金额(大写)为。

第四条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五条本合同项下的委托贷款年利率为。本合同履行期间内如委托人与借款人协商调整利率,需书面通知受托行,受托行自收到通知后的第二个工作日起按调整后的利率开始计算利息。上述约定利率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及规章的有关规定。

第六条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按(年/半年/季/月)结息,结息日为。如贷款本金的最后一次偿还日不是结息日,则借款人需在贷款本金的最后一次偿还日付清全部应付利息。

第七条本合同项下的贷款计息以每年360天为基数,从提款日起按照实际提款金额和占用天数计收。

第八条如果借款人未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偿还贷款本金,借款人须自该贷款逾期之日起按逾期罚息利率支付利息,直至借款人清偿全部本息为止,逾期罚息利率为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贷款利率上浮。

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的约定用途使用贷款的,借款人须自未按照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之日起按挪用罚息利率支付利息,直至借款人清偿全部本息为止,挪用罚息利率为本合同第五条约定的贷款利率上浮。

第九条对借款人未能按时支付的利息,受托行有权按照罚息利率计收复利。

第五章账户开立。

第十条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委托人需在受托行开立结算账户,开户行:、帐号:(以下称“委托人账户”),用于发放委托贷款和收取贷款本息等;借款人应当在受托行开立可作为委托贷款专用的帐户,开户行:、帐号:(以下称“借款人账户”),用于办理提款和还本付息等。

第六章提款。

第十一条委托人应当在第十二条规定的提款日期之前至少提前三个受托行工作日将委托贷款资金足额存入委托人账户,以用于发放委托贷款。

第十二条本合同生效后,借款人须按以下第种方式提款:

1.一次性提款,提款日期为年月日。

2.分次提款,具体提款金额和提款日期如下:

第一次提款:

(1)提款金额为:(大写):

(2)提款日期为年月日。

第二次提款:

(1)提款金额为:(大写):

(2)提款日期为年月日。

第三次提款:

(1)提款金额为:(大写):

(2)提款日期为年月日。

其他约定:

若遇提款日为非受托行营业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受托行营业日提款。

第十三条借款人在提取贷款时应向受托行提交借据。由受托行在相应的提款日期当日将委托贷款金额从委托人账户中划入借款人账户中。如果委托人账户中的金额小于提款金额,则受托行划付的责任仅以委托人账户中的金额为限。

第十四条借款人应当按本合同约定提取贷款,并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贷款用途使用本合同项下之贷款。

第七章还款。

第十五条借款人应按本合同约定币种按期偿还贷款本金并支付利息,并应按下列第项的约定于本合同所约定的结息日或还本日将应付款项汇入受托行指定的账户。

1.一次还本,借款人应于年月日偿还全部贷款本金;。

2.分次还本,具体还本金额和日期如下:

第一次还本:

(1)偿还本金金额:(大写);。

(2)还本日期为年月日。

第二次还本:

(1)偿还本金金额:(大写);。

(2)还本日期为年月日。

第三次还本:

(1)偿还本金金额:(大写);。

(2)还本日期为年月日。

其他约定:

若遇还款日为非受托行工作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受托行营业日还款。

第十六条借款人应在借款到期日向受托行按时足额归还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受托行于借款人还款后【】个受托行工作日将收取的贷款本息转入委托人账户。

第十七条如果在某一还本付息日,借款人所偿还的一笔款项不足以偿还当期到期应付款项,则该笔款项应首先被用于支付应付的费用,然后用于支付到期利息,最后用于偿还贷款本金。

第十八条借款人不能按期偿还委托贷款合同项下的贷款,需要展期还款的,应在该笔贷款到期日前【】个受托行营业日正式向委托人和受托行提交书面贷款展期申请。经委托人审查同意的,由三方另行签署《委托贷款展期合同》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委托贷款展期的期限应符合《贷款通则》关于贷款展期期限的相关规定。

第十九条借款人如欲提前归还贷款,应提前个受托行工作日向委托人和受托行提出书面申请,并征得委托人和受托行的书面同意。

第二十条如借款人未通过在受托行开立的帐户归还委托人委托贷款本息的,应由委托人、借款人出具意见一致的申请书及相应的还款凭证等送达受托行做相应帐务处理,经办行可据此给予销减委托贷款,否则受托行将视同委托贷款未按期归还。

第二十一条因借款人破产或其他原因导致委托贷款无法收回,委托人可书面通知受托人终止委托关系,受托人可等额冲销委托贷款余额;如果受托人未收到委托人书面通知,委托贷款逾期满2年后,受托人可自行冲销后通知委托人。

第八章委托贷款手续费。

第二十二条受托行根据本合同发放委托贷款的手续费率为委托贷款金额的。

第二十三条手续费在委托贷款发放时由受托行向委托人一次性收取或由受托行直接从委托人在受托行开立的账户中扣收。

第二十四条手续费的收取不受委托贷款是否归还或提前归还的影响。委托贷款发生逾期后,若逾期时间在一个月以内的可免收手续费;若逾期时间超过一个月则按合同约定费率计收手续费。

委托人同意办理贷款展期时,受托行按照合同约定费率在签署合同当天收取手续费;贷款逾期后借款人一次性还款的,受托行可在其归还贷款本金时一并计收手续费;贷款逾期后借款人分次还款的,受托行可随其每次归还的贷款本金分次计收手续费。

第九章借款人陈述与保证及承诺。

第二十五条借款人向委托人和受托行陈述与保证如下:

1.借款人是一家依照中国法律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实体/其他组织,具有独立的民事行为能力,并享有充分的权力、授权及权利以其全部资产承担民事责任并从事经营活动。

2.借款人具有充分的权力、授权及权利签署本合同及进行本合同项下的交易,并已采取或取得所必要的所有法人行为及其他的行动和同意以授权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本合同由借款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有效签署。

3.借款人已取得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政府部门的批准和第三方同意,借款人签署及履行本合同不违反借款人的法人组成文件/批准文件(如有)及其作为一方当事人的任何其他合同或协议。

4.借款人为了签署和进行本合同项下的交易向受托行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报表和凭证等都是真实、完整、准确和有效的。

5.本合同是合法有效的,对借款人构成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义务。

6.借款人没有发生对其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能力具有实质不利影响的任何诉讼、仲裁或行政程序。借款人有持续良好经营的记录,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和内控制度。借款人所提交的财务报表真实地反映了其在出具时的财务状况。

7.借款人未隐瞒任何已发生或即将发生的有可能使委托人不同意发放本合同项下贷款的事件。

8.借款人已仔细阅读并完全理解接受本合同的内容,借款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是自愿的,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实。

第二十六条借款人在此向委托人和受托行承诺如下:

1.如实提供贷款调查、审查过程中应交付的资料(法律规定不能提供者除外),积极配合受托行的调查和审查;申请委托贷款的资金用途符合监管政策规定。

2.借款人在借款期间如发生借款人名称和法定代表人变更、法定地址变更等事项应提前三十个受托行工作日书面通知委托人和受托行。

3.借款人在清偿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之前如进行承包租赁、股份制改造、联营、合并、兼并、合资、分立、资产转让、申请停业整顿、申请解散、申请破产,以及进行其他足以引起本合同之债权、债务关系变化或者可能影响委托人、受托行权益的行动时,应提前三十个受托行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委托人和受托行,并经委托人书面同意,同时落实债务清偿责任或者提前清偿责任,否则不得进行上述行动。

4.在本合同有效期间,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为其他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承担债务,提供保证担保,或以借款人资产、权益设定抵押或质押,以致足以影响借款人偿还本合同项下借款的能力。

5.借款人如发生除上款所述事件之外的对其正常经营构成危险或对其履行本合同项下还款义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任何其他事件,应立即书面通知委托人和受托行。

第十章委托人陈述与保证及承诺。

第二十七条委托人向借款人和受托行陈述与保证如下:

1.委托人具有充分的权力、授权及权利签署本合同及进行本合同项下的交易,并已采取或取得所必要的所有法人行为及其他的行动和同意以授权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本合同由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有效签署。

2.委托人已取得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政府部门的批准和第三方同意,委托人签署及履行本合同不违反委托人的法人组成文件/批准文件(如有)及其作为一方当事人的任何其他合同或协议。

3.委托人提供的贷款资金是其拥有所有权和支配权的合法自有资金或委托人作为机构合法持有的资金。

4.本合同是合法有效的,对委托人构成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义务。

5.本合同项下委托贷款的借款人系委托人指定;贷款金额、贷款用途、利率、贷款期限均经委托人确认。

6.委托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是自愿的,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实。

第二十八条委托人在此向借款人和受托行承诺如下:

1.委托人将按照本合同第十一条的规定将自有资金存入委托人账户,并保证该账户上的资金余额能够满足本合同所规定的借款人提款金额。

2.本合同项下贷款损失的风险由委托人承担,受托行不承担贷款损失的任何风险。

第十一章受托行陈述与保证及承诺。

第二十九条受托行向借款人和委托人陈述与保证如下:

1.受托行是一家依照中国法律成立并有效存续的银行金融机构,具有充分的权力、授权及权利签署本合同及进行本合同项下的交易,并已采取或取得所必要的所有法人行为及其他的行动和同意以授权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本合同由受托行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有效签署。

2.受托行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是自愿的,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实。

第三十条受托行在此向借款人和委托人承诺如下:

1.受托行将为委托人审查借款人的资信提供必要的帮助,办理有关贷款手续。但受托行不负责审查借款人的资信状况、财务状况以及贷款项目的可行性等,且不发表任何意见。

2.受托行将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发放贷款。

3.受托行将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收取贷款本息。

第十二章违约事件。

第三十一条下述任一事件,均构成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违约:

1.借款人未按本合同规定按期支付利息或归还本金;。

2.借款人未按本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

5.借款人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所作的承诺或其他义务;。

6.借款人经营、财务状况严重恶化;。

8.借款人破产、被解散、关闭、撤销、吊销和注销。

第三十二条发生上述任何借款人违约事件后,受托行在征得委托人同意后(或可依委托人的申请)有权采取以下任何一项或多项措施:

1.限期要求借款人纠正违约行为;。

2.停止使用或取消借款人尚未提取的`贷款额度;。

3.根据委托人的书面指示,向借款人邮寄催收通知单;。

4.宣布所有已发放的贷款立即到期,并要求借款人立即偿还全部已发放的贷款本金、利息或其他应付款项。

第三十三条下述任一事件,均构成委托人在本合同项下的违约:

1.未按本合同约定在受托行开立的委托人账户中存入(或汇入)足额贷款资金;。

2.委托贷款资金来源不合法或不合规;。

3.委托人违反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其他义务。

第三十四条发生上述任何委托人违约事件后,借款人或受托行有权采取以下任何一项或多项措施:

1.限期要求委托人纠正违约行为;。

2.受托行有权拒绝为委托人办理委托贷款业务;。

3.如造成借款人和受托行损失的,借款人和受托行有权要求委托人赔偿损失。

第三十五条贷款催收工作由委托人负责,受托行仅限于协助其出具并代为邮寄利息清单和贷款催收通知单。如贷款催收工作需要进行诉讼,受托行在取得委托人书面同意的前提下可以作为原告提起诉讼,但是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委托人负担。且受托行不垫付任何费用,委托人自行承担因其未及时支付任何费用所造成的一切后果。

第十三章其他。

第三十六条未经委托人事先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

第三十七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受托行有权检查贷款使用情况,借款人应按受托行要求向受托行提供情况说明和资料。

第三十八条委托人给予借款人任何宽限、优惠或延缓,均不影响、损坏或限制受托行依本合同和法律、法规而享有的一切权利;并不应被视为委托人对本合同项下权利和权益的放弃,也不影响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承担的任何责任和义务。

第三十九条如果在任何时候,本合同的任何条款在任何方面是或变得不合法、无效或不可执行,本合同其他条款的合法性、有效性或可执行性不受任何影响或减损。

第四十条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应以书面形式作出,并应经本合同各方签署。

第四十一条本合同的小标题仅为方便阅读而加入,不得被用于合同的解释或任何其他目的。

第四十二条本合同各方互相发出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要求,应以书面方式作出,发送至本合同首页列出的有关方的地址或传真。任何一方如变更其地址或传真,需及时通知其他方。

第四十三条各方之间的文件往来,如以专人送递,在交付后即被视为送达;如以挂号信方式发送的,在挂号信寄出后三天即被视为送达;如以传真发送,在发出时即被视为送达。

第十四章受托行除外责任。

第四十五条委托人自行审查担保人资信状况、抵(质)押财产状况并负责抵(质)押财产的监管等工作,受托行无义务对上述情况负责或发表任何意见。

如根据委托人要求,本合同项下委托贷款由借款人或第三人提供担保,且应抵(质)押登记部门要求须以受托行作为抵(质)押权人办理抵(质)押登记的,委托人委托受托行以受托行的名义签订相应抵(质)押合同。受托行不是法律意义上的抵(质)押权人,应委托人要求作为抵(质)押权人是为了配合抵(质)押登记部门办理抵(质)押登记,委托贷款的法律关系并不因此而有所改变,委托贷款对应抵(质)押合同及相关法律文书中抵(质)押权人的权利义务的实际承受人应为委托人,委托人对受托行根据委托人委托所签订的抵(质)押合同的内容表示认可,并自愿承受因受托人签订上述抵(质)押合同所产生的全部法律后果,由此产生的任何争议由委托人和担保人自行解决,受托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1)当借款人/担保人地址变更后没有通知受托行,受托行按照其原地址邮寄利息清单和贷款催收通知单的,受托行不承担未寄达责任。

(2)受托行邮寄利息清单和贷款催收通知单(无论同城还是异地),以邮寄凭条作为寄出凭证。无论借款人/担保人是否收到邮件,受托行已寄出的贷款催收通知单、利息清单的复印件及寄出凭证均应留存、备查。

(3)在受托行邮寄利息清单和贷款催收通知单后,委托人要求查询借款人/担保人是否收到有关单据,受托行可在能力所及范围内予以协助,并做好记录。相关费用由委托人支付或计入手续费之中。

第四十七条若委托人未收到贷款本息,受托行不承担除受托行结算系统原因之外的任何责任。

(1)委托人无权要求受托行代为垫款或返还部分或全部委托贷款本息;。

(3)委托人承诺:委托人同意放弃因受托行执行《委托贷款合同》项下的委托人及其代表的任何通知、指令的内容造成委托人的损失而向受托行提出的任何索赔、要求、诉讼及其它权利主张。

第十五章争议的解决。

第四十八条三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争议,首先应由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则提交受托行所在地法院以诉讼方式解决。

第十六章合同的生效、变更和解除。

第四十九条本合同自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五十条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如需要变更或解除本合同时,应经三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书面协议达成之前,本合同条款依然有效。

第十七章附件。

第五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三方可另行达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十八章附则。

第五十二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借款人份、委托人份、受托行份、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第五十三条本合同于年月日于签订。

(本页为合同双方签署页,无正文)。

借款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

受托行(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确认送达地址承诺函。

本人/本单位承诺一旦双方因本合同/本协议发生纠纷,同意选择以下第【】种送达方式所列地址作为司法送达地址;如以下地址发生变更时,应书面通知银行方,未书面告知的,视为司法送达地址未作变更。

【1】书面送达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电子送达地址(可选择填写):

承诺人:

时间:

贷款中介委托合同篇十五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

我与受托人系夫妻关系,双方共同按揭购买坐落于_______开发区_______路_______幢_______单元_______层_______号房屋,我同意将上述房产作为抵押物,抵押给湖北银行,与该银行签署《抵押合同》,由于我无法前往办理该房屋抵押登记的有关手续,故委托_______为我的合法代理人,全权代表我办理如下事项:

二、代为办理缴纳抵押过程中产生的相关税费、手续费、提交、领取办理抵押登记所需的相关证件等手续。

三、代为查询并打印个人信息报告及相关信息。

委托期间受托人无权转让委托权。

受托人在其权限范围及代理期限内签署的一切有关文件、领取的`相关房产资料及支付的款项,我均予承认。

委托期限自即日起至上述手续办理完毕。

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贷款中介委托合同篇十六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名称:_____________

开户帐号: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

受托贷款人: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

借款人(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贷款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

根据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委托人)与乙方签订的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协议,由乙方代委托人向甲方发放__________贷款,并在受托范围与甲方协商后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借款金额

甲方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借款用途

甲方借款将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借款期限

甲方借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第四条贷款利率和利息

贷款利率按__________息__________计算,按__________结息。

贷款利息自贷款转存到甲方帐户之日起计算。在合同有效期内,如委托人调整贷款利率,自利率调整之日起按调整后的利率执行。

第五条用款计划

甲方的分次用款计划为: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万元。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___万元。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万元。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___万元。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万元。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___万元。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万元。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___万元。

第六条还款计划

甲方的分次还款计划为: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万元。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__万元。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万元。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__万元。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万元。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__万元。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万元。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__万元。

第七条付息方式

甲方应在结息日前将资金汇入在乙方开立的存款户内,以便于乙方按期、按规定收取利息。甲方不能按时付息时,按规定计收复利。

付息户帐号为:_____________。

第八条扣款方式

甲方保证按第六条、第七条确定的还款计划归还借款和借款利息,若不能按期归还,又未取得委托人书面同意的,则甲方同意由乙方委托人从甲方的银行帐户中直接扣收借款本金、利息及有关费用。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本合同。

2、贷款到期,由于客观情况发生变化,甲方经过努力仍不能还清借款的,可以在借款到期前_______日内向委托人申请展期,经委托人书面同意并通知乙方。甲、乙双方签订展期还款协议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3、甲、乙任何一方发生合并、分立、承包及股份制改造等转制变更时,由变更后当事人承担或分别承担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和享有应有的权利。

第十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需进行承包、租赁、合并和兼并、合资、分立、联营、股份制改造等改变其经营方式时,应提前________日向委托人报告并通知乙方。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委托方的计划及所供资金发放贷款。

2、甲方应在乙方开立存款户。

3、甲方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归还全部贷款本息。

4、甲方必须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不得将贷款挪作他用。

5、甲方应按乙方要求提供其有关的计划、统计、财务会计报表等资料。

6、乙方有权检查贷款的使用情况。

7、乙方有权对甲方的资金及经营情况进行监督。

8、乙方应按委托方的计划及所供资金及时发放贷款。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乙方将停止发放贷款,同时向委托人报告,并按其书面意见处理。

2、甲方未按期或超过本合同约定分次还款计划未偿清的贷款为逾期贷款,乙方有权按委托人规定对逾期贷款加收________的利息。

第十三条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条款。

第十四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至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完毕后终止。

第十五条本合同正本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___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公章)

乙方:______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

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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