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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应急演练工作方案篇一
经过前期努力,我县疫情防控取得阶段性成效,全县疫情防控转入常态化。为因时因势调整工作着力点和应对举措,进一步抓紧抓实抓细交通运输系统新冠肺炎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切实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长效机制,特制定此方案。
构建及时发现、快速处置、精准管控、有效救治的.常态化防控机制,有效预防和及时开展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减轻疫情危害,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稳定。
(一)以人为本、生命至上;
(二)预防为主、群防群控;
(三)分级分类、精准施策;
(四)依法科学、有序防控。
依托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属地管理、社会协同、群众参与的以党建引领的基层治理体系。
(一)健全动态调控工作机制。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和今后较长时期重点工作,将防控工作职责固化到现有的防控工作组织构架之中,构建常态化疫情防控体系。按有关规定制定完善常态化精准有效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各单位主体责任,实行联防联控、群防群控、依法防控,继续做好疫情防控的物资、经费、人员等要素保障。
(二)各行业主管单位要将服务管理的行业、单位和重点场所疫情防控工作纳入日常行业监管范畴,加强日常监管。
(一)普及防控知识。各单位要加强防控知识宣传,分期分批组织干部开展新冠肺炎和传染病基本知识宣讲,多渠道多平台开展健康科普,分发张贴国家及省印发的重点场所重点单位重点人群疫情防控指南。同时,要强化舆论引导和管控,加强疫情防控新闻宣传。
(二)培训技术骨干。各单位要依托县防控指挥部,主动与县防控指挥部对接,协调专业人员提供培训师资支持,采取分片包干的办法,对重点场所、重点单位和重点人群在技术上再培训,确保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应知应会。同时,各重点场所单位要积极参与县疾控、卫生监督部门组织的学习培训。
(三)督导防控工作。各单位要守好自家门管好自己人,加强健康宣传教育,提升干部职工个人防护意识,引导干部职工继续保持良好健康生活习惯,注意家庭及个人卫生,坚持做到勤洗手、常通风,在人员密集场所、密闭场所及近距离接触时戴口罩,在公共场所注意保持1米的社交距离,大力倡导公勺、公筷和文明餐桌行动。加强爱国卫生运动,持续做好环境卫生整治和家庭卫生“大扫除”,保持家庭日常通风,落实个人家庭防护责任,主动支持配合政府采取的防控措施,主动报告有关信息,严格遵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指南,做好本单位疫情防控工作。各行业主管单位要将重点场所(客运站场、营运车辆、在建工程等)疫情防控工作纳入日常行业监管范畴,规范客运站场、公共交通工具、公共场所、单位食堂、办公楼等场所的消毒、通风等防疫工作,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日常监管。确保重点场所重点单位没有发生由于监测和防控不力导致的聚集性疫情。
(四)加强排查监测。各单位要开展外出人员排查。按照自愿、免费的原则,鼓励引导外出人员开展核酸检测。对有发热、咳嗽、腹泻等症状人员,要及时引导至发热门诊治疗并报告局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待排除新冠肺炎后出行。要加强疫情监测,做好发热病人排查管理、无症状感染者筛查、重点场所防控管理。
(一)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吸取国内部分地区管控不力导致疫情反弹的教训,坚持底线思维,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健全常态化疫情防控机制,维持来之不易的疫情持续向好的良好态势。要在现有工作机制的前提下,结合实际优化人员和工作力量,确保常态化防控指挥更加有力、人员更加精干、运转更加高效。
(二)各单位要压实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健全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机制,细化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认真查摆漏洞风险,整改薄弱环节,切实抓好本行业、本单位疫情防控工作,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交通应急演练工作方案篇二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各级政府关于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的重要指示和决策部署,按照我区疫情指挥部要求,结合xx区交通运输行业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切实做好xx区交通运输行业的疫情防控工作,加大常态化工作力度,补齐工作短板,提高防控能力,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对新冠患者“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确保我区交通运输行业不发生疫情大规模扩散。
坚持统一指挥、分类负责、措施周密、精准防控的原则,根据辖区各行业特点,采取针对性的综合性防治措施,以预防新冠感染为主线,突出运输环节防控。指导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网约出租、驾校培训、工程建设、汽车维修等领域,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普及疫情防控知识,提高行业疫情防控能力。
为切实做好新冠疫情防控工作,xx区交通运输局成立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负责新冠疫情防控工作。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
(一)综合协调组。
综合协调组设在局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工作,组织协调各工作组做好预防新冠知识的文件起草、信息汇总工作,做好上级文件的上传下达以及新冠疫情防控的宣传工作,及时掌握疫情防控动态信息,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信息支持。按照上级要求,定期与行业管理部门共同组织应急演练,确保应急措施有效。
(二)行业常态化防控工作组局属各单位分别负责各自业务领域的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根据各自行业实际情况,制定行业防控细则,在做好疫情防控督导检查的同时,及时准确的统计行业疫情信息,上报局疫情防控领导小组。
(三)常态化防控工作督导组局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要成立督导组,对局属各单位的疫情防控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督导组成员要认真履职,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督导落实整改,并反馈给局疫情防控领导小组。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局属各单位、交通相关企业(以下简称各单位)要迅速成立相应的疫情防控工作机构,由主要领导负责,专人落实,细化规章,压实责任。
(二)建立健全防控制度和应急预案。各单位要制定符合自身实际的疫情防控制度和应急预案,组织员工认真学习,并下发执行。同时根据上级要求,定期组织应急演练。
(三)着力加强防疫物资和设施保障。各单位要根据自身规模和人员流动情况,储备不少于一个月用量的防疫物资,并妥善保管。同时,交通场站、人员密集的大型企业要设立专用房间用于临时隔离和医学观察场所。
(四)严格做好日常防护工作。各单位要对进出单位人员做好体温检测、健康码查验和来访登记。对经营场所定期消杀,并做好记录。对密闭环境要定期开窗通风并做好消杀。对人员频繁接触的设备、车辆要指定专人按时消杀。人群密集场所要划定一米线,并控制人员流量,避免群体性聚集。督促所有人员做好个人防护,注意个人卫生。
(五)认真做好人员管控。各单位在做好人员健康监测的基础上,要对出市人员要做好登记并记录行程。对疫区来员要第一时间登记并上报。同时,各单位要严格遵从区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不得组织大型会议等人群聚集性活动。
(六)有序组织行业核酸检测。各单位要按照区疫情指挥部的部署,尽快登记“应检尽检”人员,同时对接所在镇办,按要求分批次组织人员进行核酸检测。
(七)强力推进从业人员疫苗接种。各单位要组织专人统计所有人员接种信息,对“应接尽接”人员,必须确保其按时接种,如因特殊原因无法接种的,应视情调离工作岗位。对其余人员的疫苗接种,各单位要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和所在镇办,组织动员单位员工进行疫苗接种。
(八)加强应急值守,严格信息管理。各单位应建立24小时应急值守制度,必要时人员就位。主要联络人须保持电话24小时畅通,及时处理相关事务。同时,各单位报送信息需真实准确,不得谎报、瞒报、漏报。未经区疫情指挥部批准,任何人不得随意发布疫情信息。
(九)积极加强部门沟通,群策群力联防联控。交通运输局要积极加强与卫健、疾控、公安、市场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及时获取疫情信息和政策文件,并寻求必要支持。局属各单位要积极对接市局相应部门,上报信息,了解政策变化。企业要积极沟通相应管理部门和所在镇办,及时接收工作部署。
(十)加大宣传力度,正面引导行业舆情。交通运输局和各企业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手机app、微信、宣传栏等方式,积极宣传疫情防控知识,解答从业人员疑虑,缓解人员焦虑情绪,强化行业舆论的正面引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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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应急演练工作方案篇三
近日,国际新冠肺炎疫情形势依然复杂严峻,且病毒传播方式趋于多样化,国内多地零星散发病例持续不断出现。交通运输局提醒广大市民和交通运输从业者:如非必要,近期不要离开县境和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如必须前往,请务必做好防护。如有上述地区旅居史和与病例行程轨迹有交集的,要主动向所在社区报备情况,并配合落实管控措施。
1.火车站、客运站及火车、公交车、出租车、网约车等公共交通工具的从业人员要加强个人防护,定期对场所及车辆进行通风消毒,工作期间必须全程佩戴口罩。进入公共场所及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人员要佩戴口罩、保持合理间距,体温检测正常方可进入,如发现工作人员没有佩戴口罩,请及时提醒。疫情防控,人人有责。
2.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全面排查在本区域运营的冷冻食品运输车辆,所有车辆要做好消毒、防护,无进口食品“4证”,的冷冻食品严禁流入我县。
3.物流园区和企业要对进入我县的境外及中高风险地区物品、运输工具、接触人员第一时间全面消毒,未经消毒的物品不可再次装卸。工作人员作业过程中做好个人防护。
4.建立物品台账。汽修企业在购买使用进口汽车配件时,要做好配件的消毒措施,作业人员要做好个人防护,建立使用台账。
5.驾驶员培训机构要加强车辆、场所消毒工作,做好扫码测温及核酸报告查验,严控高中风险地区返克的学员练车。
6.在春节即将来临之际,交通运输行业全体从业者要紧绷疫情防控这根弦,及时关注疫情动态,尽量减少不必要的聚会、聚餐,减少到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活动,尤其是空气流动性差的地方。公共场所、居家环境要常通风、定期消毒,接收境外快递、信函等要进行消毒处理,并注意洗手。
7.冬季天气寒冷,是呼吸道传染病的常发、多发季,春节临近,随着返乡人员大规模流动和聚集性活动的增多,疫情传播的风险进一步增加,疫情防控形势依然复杂严峻。要提高个人防护意识,保持良好防疫卫生习惯。科学佩戴口罩,在公共交通工具、人员密集的室内公共场所和电梯等密闭场所全程佩戴口罩,保持1米以上的社交距离,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一旦出现发热、咳嗽、乏力、味觉减退等疑似症状,要及时到当地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
8.如在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抵返我县后请主动向目的地相关部门或社区报告,并出示7日内核酸检测证明,或配合进行核酸检测工作。外出期间,严格遵守重点场所疫情防控管理要求,积极配合工作人员开展必要的体温检测、查验“龙江健康码”或“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等工作,同时做好个人防护,少聚集,戴口罩,勤洗手。
交通应急演练工作方案篇四
成立公司重特大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工作专班。
组长:袁虹。
组员:许祖国、魏斌、杨丽文、张新华。
日常办事机构设在公司安运部。
负责营运车辆一次性死亡3人以上(含3人)轻伤20人以上、重伤10人以上及车辆严重损毁等特大交通事故的应急处置。
1、接报告后,工作专班启动应急处理预案,上报公司总经办发出应急处置指令。同时,专班成员迅速赴现场,组织施救。
2、命令公司修理厂派发抢修车(按规定配备抢救工具、材料及抢险人员6人)赶赴事故现场施救。
3、及时与交管、医疗等部门取得联系,协调受伤人员的送医院治疗。
4、维护现场秩序,配合交管部门疏导车辆,避免交通堵塞。
5、查找事故证明人,了解事故详细经过,并做好记录。
6、组织清理现场,迅速转移事故车辆,恢复交通。
7、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事故受害都亲属安抚工作。
8、组织事故原因分析,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善后处理。
交通应急演练工作方案篇五
近日,北京市连续出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疫情防控形势严峻,为坚决阻断疫情传播渠道、遏制疫情扩散蔓延,根据自治区及我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有关精神,现就做好近期我市交通运输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汇报如下:
市运管局“一场两站”现场工作组要进一步加强“一场两站”境外及重点地区入呼人员登记和安置工作,充分沟通各有关旗县区,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重点的变化随时调整工作流程,厘清工作职责,切实做好各项工作。强化对重点地区入呼人员的登记和安置,一是要对从北京市新发地市场及其他高风险地区来呼人员,全部落实“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2次核酸检测+1次血清抗体检测”的管控措施。二是要对中风险地区来呼人员,必须立即接受集中隔离管控措施,24小时内完成核酸检测,检测结果为阴性者可解除隔离。
目前高风险地区暂定北京市丰台区花乡乡。
中风险地区根据各地区公布的风险等级分区实时调整,暂定北京市西城区月坛街道、金融街街道,丰台区西罗园街道、太平桥街道、新村街道、卢沟桥街道、卢沟桥乡、南苑街道、大红门街道、丰台街道、南苑乡,房山区长阳镇,大兴区高米店街道、林校路街道、西红门镇、天宫院街道、观音寺街道、庞各庄镇、黄村镇、魏善庄镇,海淀区永定路街道、青龙桥街道,朝阳区十八里店乡,东城区天坛街道、永定门街道,石景山区八宝山街道,门头沟区永定镇。
各汽车客运站、客运企业、公交企业、轨道公司、出租汽车企业及共享单车企业要尽严格按照《客运场站和交通运输工具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防控指南(第四版)》(见附件)有关要求,做好客运站和交通运输工具的消毒、通风和从业人员体温测量、发热乘客移交等工作,对未佩戴口罩、不配合测温的乘客,要拒绝提供服务,对司乘人员和客运站场服务人员要加强排查,对身体出现发热症状的要立即暂停工作。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防疫宣传,引导旅客落实佩戴口罩、“一米线”等防护措施,合理安排出行。若北京市有关区域疫情风险等级发生调整,及时按照相应等级执行防控措施。
交通应急演练工作方案篇六
副组长:略。
组员:略。
1.发生交通事故时,负责发布应急救援指令,向“120急救中心”报告;
2.控制事态发展,做好各方面稳定工作;
3.组织指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工作;
4.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事故调查;
5.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通报事故情况;
6.组织人员进行现场保护和进行事故善后处理。
(一)为了有序地开展施救工作,分组如下:
1.综合协调联系组:主要任务是传达领导指示,报告事故处理情况,协调开展救援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保证通讯畅通。
2.专业抢救组:主要任务是组织本校教职工对受伤学生进行救护,如遇学生乘车出现车祸,应立急赶到现场,开展救护工作。
3.医疗救护组:主要任务是与医院联系,开设现场救护所,负责受伤人员的医治工作。
4.警戒维护组:主要任务是设置警界区域,维护现场秩序、疏通道路,组织人员撤离,劝说围观者离开现场。
5.后勤保障组:主要任务是迅速调集车辆运送伤员及救急物品。
6.善后处理组:主要任务是通知受伤学生家长,并做好家属的安抚、慰问和稳定工作,妥善处理善后事情,消除各种不安定因素。
(二)出现轻微交通事故后,学校校长及全体班子成员,应组织学校教职工按照上述成立的工作小组分工负责开展有序的施救工作。
(三)出现一般及以上程度事故后,学校校长及全体领导应在当地党政主要领导和交警的指挥下,组织全体教职工按照上述成立的工作小组分工负责开展有序的施救工作。
轻微事故和一般事故的调查处理,在交通部门领导的统一指挥下,开展调查,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重特大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应在县领导的统一指挥下,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调查,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处理。
无论出现什么性质的交通事故,学校都必须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交通应急演练工作方案篇七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道路交通运输的管理,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积极做好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确保交通安全。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公路主管部门的管理规定,特制定我公司道路运输交通应急预案。
公司决定成立道路运输应急小组。由总经理担任组长,副总经担任副组长。办公室设在车队,车队队长负责日常工作。
1、加强对道路运输安全的管理,严格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各项管理制度。
2、做好对车辆的日常调度工作,严禁开私车,严禁无牌、无证车辆上路。
3、搞好车辆的维护保养工作,做到随坏随修,严禁病车上路。
4、加强对驾驶人员的思想教育和业务素质教育,做到文明驾车,不开英雄车、霸王车,不酒后开车,不疲劳驾驶。
5、各有关单位要搞好协作,多加演练,增强对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
1、事件或事故发生后驾驶人员应首先通知交警和车队领导,同时做好对现场的保护工作,不能与对方司机发生冲突。
2、保卫部门和安全管理人员应立即赶往现场,会同交警搞好现场的调查取证工作。
3、其他工作人员在接到通知后要各负其责,搞好协调,妥善解决突发事件和事故。
交通应急演练工作方案篇八
为进一步提高全校学生交通安全法制意识,预防和减少涉及学生的交通事故,根据长汀县教育局安全专题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在全校开展“交通安全记心中、平安出行保安全”的交通安全教育活动,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深入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号召全体师生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自觉维护道路交通秩序,积极倡导“文明行车,文明走路”的良好社会风尚,维护交通秩序,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以提高师生道德素质,增强师生的交通安全意识为主线,营造文明的校园环境,为创造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做出应有贡献。
为保证我校“交通安全记心中、平安出行保安全”交通安全教育活动的贯彻落实与顺利开展,我校成立交通安全教育领导小组。
组长:吴江滨。
副组长:陈兴平、刘阳东、王林焕、修红英、
李清华、刘桥连。
组员:涂星禄、林立、钟燕、戴哥玲、上官玉彦、
李晓薇、王原光。
1、学校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覆盖率100%。
2、师生参与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受教育率达到100%。
3、师生交通安全法制知识知晓率达到90%以上。
4、学生交通安全法制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明显提高。
5、深化广大师生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违法行为明显减少,把涉及师生的交通事故发生率控制在最低。
6、结合社会实践活动,“小手牵大手”向家庭宣传交通安全知识。
1、大力加强对学生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广泛开展交通安全主题宣传周和宣传活动。
(1)、不失时机地利用学校广播站,宣传栏,班级黑板报等,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的宣传。在校园设立交通安全标语、宣传栏,张贴宣传挂图,宣传交通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
(2)、聘请有关人员定期到学校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3)、开展交通安全知识竞赛。
(4)、各班级进行讨论学习,加强对在校师生的`交通安全宣传。
(5)、以“遵守交通信号”、“安全乘坐车辆”、“遵守交通安全法,共同参与”为主题,开展全校性的交通安全宣传活动。
(6)、开展“平安和谐畅通,有序交通我参与”宣传活动,针对我校学生实际情况,以“靠右行走”等主题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倡导交通安全行为,提高广大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和法制意识。
2、开展“小手牵大手”活动,要求同学们不仅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还要主动向父母和身边的人宣传交通法规,共同遵守交通规则。
3、建立机制,巩固成果。加强对学生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是一项长期的任务,要以此次活动为契机,建立起宣传教育长效机制,学校将定期开展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各种形式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学生交通法制意识和交通安全意识。
通过本次的教育活动,希望能够在教育活动开展的过程中,不断的提高师生遵守交通安全的意识,在今后的生活中能够更加珍爱自己的生命,为家庭为自身负责。
交通应急演练工作方案篇九
组长:xx
副组长:xx
组员:xx
负责每天幼儿来园、离园时幼儿家长接送车辆的停放秩序,督促全体幼儿及幼儿家长安全离校,定岗,定责。
1、定于每年的五月和九月为安全教育宣传月,以“增强交通安全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为主题,根据幼儿园交通安全特点,制定实施方案,有针对性地开展幼儿学习交通安全知识,遵纪守法,预防交通事故,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的安全教育活动。
2、利用幼儿园宣传栏、家园互动等宣传渠道,宣传交通安全知识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3、签订家长、教师及幼儿园各个岗位的安全责任书,要求全体教职园工、家长高度重视安全教育,落实责任,教育学生。
(1)、过马路要走人行横道,不随意横穿公路。
(2)、乘车不坐无证、无牌照车、不坐驾驶员酒后开的车、不坐超载车辆、不坐农用车等。
4、配合交警部门对幼儿园周边交通安全进行治理,消除不安全隐患。
5、组织教职工进行交通安全知识培训,要求教师每天对幼儿进行交通安全知识教育,把交通安全教育纳入一日活动之中。
6、认真落实安全检查小组的工作,对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纳入班级考评中。
1、所有接送幼儿的车辆行经幼儿园周边道路要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服从现场公安交巡警、城管执法人员指挥管理。
2、自行车、摩托车,统一指定地点摆放整齐,要求上锁。在园内、园门口禁止骑车。
3、接送幼儿的车辆在幼儿园周边道路应做到即停即走,按行驶方向立即驶离,不得在原地或幼儿园门前掉头。
4、幼儿在来园和离园时,服从幼儿园值日老师的指挥,按照交通标志线安全有序通行。
上午幼儿来园:8:509:30之间
下午幼儿离园:19:00
总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要把安全工作作为幼儿园的头等大事来抓,要抓细、抓好,确保不发生任何特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努力创建交通安全文明示范幼儿园。
交通应急演练工作方案篇十
为了预防和减少校车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乘车师生的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道交通安全法)的`相关精神,特制定本预案。
组长:校长。
副组长:副校长。
组员:办公室主任、工会主席、学生科长、班主任、校医。
校医:配合医院抢救受伤人员、维持现场秩序。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办公室主任:负责通信联络,提供交通工具。
工会主席:负责伤亡人家属及有关人员接待工作。
1、加强对驾驶员交通法规、安全行车的教育。
2、加强对乘车师生的交通安全教育。
3、选择经验丰实、驾驶技术熟练、自觉守法的同志担任校车驾驶员。
4、选择认真负责的老师随车,做好学生的安全保护工作。
5、做好车辆例行保养,出车前要对车容、车况、安全性能(特别是制动系统)进行检查。
6、不准超载、超速。
一旦发生校车交通事故,应按下列程序处理:
1、报警。
2、报教育局相关部门(先口头后书面)。
3、安置乘车人员。
(1)发生受伤者,要及时送医院救治。
(2)另外调动车辆接送学生,换乘车辆时,随车教师要看清周围交通、车辆行驶情况,避免发生新的交通事故。
4、通知家长。
5、配合交通事故处理部门调查,并参与调解。
6、及时做好学生及家长安抚工作,控制事态,维持学校教育教学秩序正常进行。
7、介入。
1、学生在校内发生严重伤害事故,学校立即送学生救护,并通知其监护人,并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保护现场配合公安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2、学校一旦获悉本校学生非正常死亡,将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详细情况,并备案存档,协助学生家长处理善后事宜。
交通应急演练工作方案篇十一
为坚决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我县的经济发展创造一个稳定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公安厅等五部门关于全省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浙政办发明电〔xx〕159号)精神,决定从9月1日开始至年底,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行动。
(一)全年道路交通事故三项指数实现“零增长”,专项行动期间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与去年同比减少,不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特大交通事故,确保不突破市政府下达的控制指标。
(二)全县公路机动车超速、货车超限、客车超员、骑乘二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骑乘二轮摩托车3人以上、酒后驾驶、违法超车、无牌无证驾驶、违反交通信号,拖拉机、三轮汽车、正三轮摩托车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其中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超速、醉酒驾车、客车超员20%以上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霞泉收费站卡点对9座以上客运车辆检查率达到100%。
(三)在年内,被省里确定的10处临水临崖高落差特别危险路段的整治启动率达到100%,并完成临水、临崖、高落差等特别危险路段的整治。
(四)重点车辆和驾驶人(客运车辆、校车、危化品运输车辆)全部实现户籍化管理,其中重点车辆和驾驶人的信息采集率分别达到100%。一年内驾龄的驾驶人“实习标志”发放率达100%。
(五)公交车、出租车、客运班车营运规范、文明、有序,杜绝非营运客车的非法营运。
(六)拖拉机营运管理达到规范、有序、适量的工作目标,外籍拖拉机临时档案建立率达100%,涉及拖拉机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得到有效查处。
(七)学校交通安全防范措施得到落实,学校周边交通安全设施得到健全和完善,学生接送车得到有效监管,中小学生专门接送车辆标志牌发放率达到100%,学校周边交通安全秩序得到整治和规范。专项行动期间力争不发生一起涉及学生的死亡事故。
(八)全民交通安全意识、文明交通意识得到进一步提高,交通违法行为得到有效控制。加强政府机关、事业单位驾驶人的管理和教育,专项行动期间政府机关、事业单位驾驶人力求不发生交通违法行为。
为切实加强对专项行动工作的领导,成立由副县长张为华为组长,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邹云、公安局副局长肖永平为副组长,政法委、宣传部、发改委、安监局、公安局、交通局、农业局、水利局、民政局、教育局、卫生局、监察局、司法局、建设局、工商局、质监局、残联、人保公司以及各乡镇(含开发区,下同)领导为成员的全县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县内),由公安局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各乡镇、相关职能部门也要建立具体的工作班子,加强对整治工作的领导,抽调专门人员,落实专项经费,确保专项行动有序向前推进并完成预定目标。
(一)强化路面交通安全管理。
1.坚持从严的'原则,严厉查处交通违法行为。公安、交通、农机、安监等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依法管理,加大对交通违法违规行为的执法力度,形成高压管理态势。要重点查处机动车超速、货车超限、客车超员、骑乘二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骑乘二轮摩托车3人以上、酒后驾驶、违法超车、无牌无证驾驶、违反交通信号,拖拉机、三轮汽车、正三轮摩托车违法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要加大对车流量大、事故多发的路段、时段的巡逻和管控力度,进一步发挥6f测速仪和电子监控等科技手段的作用,不断加大现场执法和非现场执法的力度。要严肃查处各类农村道路上的交通违法行为,农机管理部门充分发挥公安驻农机联络室的作用,加大农村道路的巡查,同时要积极联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交通运管部门,严厉查处拖拉机载人、无证驾驶和脱检等严重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大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力度,专项行动期间,县公安局、县交通局要集中组织开展“蓝盾”和“天网”行动,坚持“五个一律”的严管措施,严厉打击超速、客(校)车超员、非法营运、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违规行为。对限速70公里/小时(含)以上路段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和限速60公里/小时(含)以下路段超过规定时速70%以上的超速违法行为,一律给予吊销驾驶证处罚;对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一律依法给予暂扣驾驶证3个月的处罚;对无证驾驶汽车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一律依法予以行政拘留10日以上;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一律给予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对无证驾驶摩托车的,一律依法予以行政拘留。
2.在霞泉收费站设卡,实行24小时勤务制度,公安交警要在卡点各抽调4人以上,对9座以上客运车辆逐车检查登记,切实加大路面管控和查纠力度。对超员的客运车辆一律扣车查纠、卸客转运;县内客运车辆超员20%或违反规定客货混载的一律停止营运,超速行驶超过50%的,一律吊销驾驶证。严格出租车日常监督管理,坚决查处拒载、违章组客、异地经营等行为。
3.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充分发挥乡镇交通安全工作站的作用,各乡镇要积极牵头本辖区公安、交通、农业等部门开展交通安全基础工作排查与交通秩序整治工作,要充分发挥和调动村级信息员在交通安全基础调查、安全隐患排查、交通安全宣传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同时各乡镇要对本辖区中小学校的交通安全负总责,落实中小学校校长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
4.对交通违法行为形成有效监督。进一步推进客车超员、拖拉机、三轮汽车、正三轮摩托车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制度的落实,集中处理曝光、点评一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驾驶人。
(二)强化车辆和驾驶人的源头管理。
1.切实落实重点车辆及驾驶人“户籍化”管理措施。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将重点车辆和驾驶人户籍化管理工作真正落实到位,切实掌握车辆底数、车辆安全技术状况、驾驶人安全行车等情况,做到一车一档、一人一档、见车见人,不漏登、不漏管。要采用统一的登记卡,将车辆和驾驶人有关信息及时录入户籍化管理系统,并实行各部门信息共享。充分发挥重点车辆gps管理系统的作用,加强对重点车辆的监控,从严查处重点车辆的交通违法行为。
2.严把驾驶人培训和考试关。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进一步把好驾驶人考试关,特别是摩托车驾驶人考试,确保考试质量,坚决防止不合格学员取得驾驶资格,做到监管重点前移、关口前移、预防在先。
3.交通部门要认真履行行业管理职责,加强客运企业的监督和管理,督促企业责任主体加强交通安全生产,从严落实“三关一监督”制度(市场准入关、从业人员从业资格关、车辆技术状况关、场站现场监督),确保客运安全。
(三)加强道路危险路段和交通安全防护设施整治工作,全面消除交通安全隐患。
1.由安监局牵头并会同公安、交通等部门开展交通事故危险点段的滚动排查,及时发现各类事故隐患,落实整改单位和责任,制定整改措施,实行限期挂牌整改。
2.落实危险点段整改时限。交通、建设部门对排查出的公路、城市道路施工维修路段安全隐患,做到发现一处立即整改一处。
3.由公安会同交通部门组织开展临水、临崖、高落差等特别危险路段的排查工作。在今年年内,全面启动已被省里确定的10处临水临崖高落差特别危险路段的整治,并完成临水、临崖、高落差等特别危险路段的整治工作。
4.由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县交通和公安交警部门指导配合,组织开展乡道及康庄工程道路的交通安全设施整改工作,力争在今年年底前全部完成乡道及康庄工程交通安全设施的设置、健全和完善工作。
(四)有针对性地加强交通安全宣传、努力提高全民交通安全意识、法制意识和交通文明意识。
组织实施“保护生命、平安出行”为主题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程,不断深化“五进”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宣传媒体,进一步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要根据交通事故的特点和原因,以客车、危险品运输车、学生接送车驾驶人,驾龄在3年以下驾驶人和公路沿线的居民、进城务工人员和中小学生为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以机动车驾驶人“十不违”为主要内容的交通安全宣传活动,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办法》、观看《保护生命、平安出行》动漫光盘教育片,通报辖区道路交通事故情况,剖析交通事故典型案例等,进一步掀起交通安全宣传高潮。专项行动期间,要在县主要新闻媒体上设立“事故警示栏目”,对机动车驾驶人超速、无证驾驶、酒后驾驶、客车超员等严重违法行为实行公开曝光和点评,加大舆论监督力度,营造广泛的社会舆论监督氛围。
(五)加强督促检查,狠抓工作落实。
县安监部门要发挥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综合监督管理作用,督促有关部门、单位、乡镇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牵头并会同公安、交通等部门对事故多发点段和危险路段进行排查和综合分析,确定重点整改的事故隐患,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单位限期整改。专项行动期间,县里将组织专项行动督察组,分赴各乡镇、各部门对专项行动进行督促指导。12月下旬,将对专项行动进行认真总结,凡在专项行动期间发生一次死亡5人以上特大交通事故的,实行“平安乡镇”一票否决,对工作不落实,管理不到位的,将严格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一)提高认识,迅速行动。这次“全县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专项行动”,是我县创建“平安畅通县”,实施“保护生命、平安出行”为主题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程,落实市、县人大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整改意见,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工作的具体行动和主要措施。各部门、各乡镇必须居安思危,坚持预防在先的原则,充分认识开展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和极端重要性,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迅速行动,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认真制定方案,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规范执法,依法行政。要正确处理严格执法和文明执法的关系,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既要严禁不作为,又要防止乱作为和“三乱”现象发生。要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思想,认真履行职责,增强法制意识、爱民意识,增强工作责任感,发扬无私奉献的精神,在群众中树立良好的执法形象。
(三)加强协调,畅通信息。专项行动期间,部门之间要密切配合,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和信息报告制度,形成齐抓共管的格局。从9月18日起,各乡镇和有关部门每周五上午下班前分别向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xxxx)报送专项行动一周情况;每月进行小结,分析当前存在问题,研究提出下一步工作措施,小结于每月29日上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交通应急演练工作方案篇十二
为贯彻国家有关水上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积极应对水上交通事件,快速、有效地组织开展水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救助遇险人员,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护县境内水域环境,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特制订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海上搜救应急预案》《锦屏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锦屏县通航水域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发生在该区域以外的水上突发事件,可能威胁、影响到本区域或由上级部门指定或应其他搜救机构请求,需要派力量协助应急处置的,参照本预案实施。
1.4工作原则。
1.4.1政府领导、统一指挥、依法规范、快速高效。
政府领导:水上搜救工作是政府的重要社会职能,政府对水上搜救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建立高效的应急反应机制,及时、有效地调动社会力量,并形成合力。
统一指挥:水上突发事件应急反应指挥部负责对辖区水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进行统一指挥,协调所组织的各方面应急力量统一行动,保证应急处置工作取得最佳效果。
依法规范:依照有关的法律、法规,明确各相关单位、个人的职责、权利和义务,规范应急反应的组织、协调、指挥。
快速高效:建立应急机制,保证指挥通畅;强化人员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提高应急力量建设,提高应急反应的效能和水平。
1.5相关定义。
1.5.1水上突发事件。
水上突发事件是指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或人为过失造成或可能造成水上人员伤亡的事故(主要包括船舶碰撞、搁浅、沉没、火灾等),以及水上人命、通航环境、通航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等受到威胁的险情。
1.5.2水上应急处置。
水上应急处置是指采取应急措施,对水上突发事件实施应急处置,以消除、避免或减少水上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污染的行为。其中人命救助作为水上应急处置的首要工作,是所有船舶和人员应尽的人道主义义务和法律义务。
锦屏县水上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是锦屏县人民政府负责水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组织、指挥、协调机构。
2.1机构组成。
成立锦屏县水上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由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担任指挥部总指挥,县应急管理局局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副主任、县交通运输局局长、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县农业农村局局长担任副总指挥。宣传、医疗卫生、公安、消防、环保、民政、司法等机关单位和各乡镇负责人为成员。指挥部办公室设在锦屏县交通运输局,全面负责指挥部的日常工作,锦屏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2.2机构职责。
2.2.1指挥部。
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水上搜寻救助的法律、法规、规定,结合锦屏县实际情况,制定、修订水上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负责统一组织、指挥和协调辖区范围内水上突发事件的应急工作;组织力量积极参与跨区域的重大水上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组织有关部门做好获救人员的接待遣送工作;负责与邻近水域的搜救部门进行水上搜救业务的联系、协调和交流;组织开展锦屏县水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大演练;负责落实应急费用;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2.2.2指挥部办公室。
负责搜救值班,做好水上突发事件的预警工作;组织、指挥、协调各方面力量处置水上突发事件;组织成员单位和人员定期进行专业培训和演练;及时向县人民政府和上级职能部门报告有关情况;组织或配合宣传部门对外进行新闻发布;办公室主任担任应急现场总指挥,组织制定现场应急方案,指挥协调现场搜救工作;发布航行通告;负责事故水域的现场警戒,必要时实施交通管制。负责获救人员、应急救援物资等交通保障工作;负责检查妨碍船舶航行安全的沉船、沉物设置的标识是否符合助航标准和技术要求,以及其它日常工作。
2.2.3指挥部成员单位。
县委宣传部:应急总指挥或上级领导认为必要时,负责对水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宣传报道。
县应急管理局:组织、协调有关安全生产成员单位、调动社会各方力量对发生水上突发事件进行救助;负责协调、组织查处重特大水上交通安全事故。
县公安局:参与救援行动;负责现场水域和相关陆域的治安警戒;协助组织现场及相关人员和设施的疏散、撤离、隔离;负责伤亡人员的身份确认工作;负责陆上交通的疏导工作,保障应急救援,交通畅通,必要时实施道路交通管制。
县民政局:负责对获救人员的善后救助和接济工作;协助对伤亡人员的处置工作;协助做好伤、亡人员家属的接待和安抚工作。
县农业农村局:组织本单位力量和渔船参加搜救行动;参加现场警戒工作;协助组织事故现场周围渔船和渔民的疏散、撤离。
县卫生健康局:组织医疗抢救队伍,对伤病人员实施紧急处置和医疗救护工作;组织医院做好伤病人员的接收和治疗;紧急调用救护所需药品、医疗器材;提供远程医疗服务、医疗咨询、指导;做好事故后医疗卫生处理工作,特别是防疫工作。
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参与旅游船舶突发事件的救援工作;负责外地游客安置工作。
县司法局:协助指挥部办公室做好预案制订、修改工作;负责法律支援工作;牵头、组织法律支援组处理涉外的法律问题。
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锦屏分局:负责水域污染所引起的水、大气等污染程度的监视、监测、评价等;负责组织对水域污染中处于陆地的污染源控制和消除。
县气象局:负责气象预警工作,及时提供相关气象资料;对重大险情或事故地点附近区域提供特别气象预报。
县消防救援大队:组织本单位消防力量对船舶火灾、危险品泄漏等事故进行应急救援;担任现场消防指挥,组织现场有关消防力量实施灭火行动,营救遇险人员,控制危害源,清理火场,参与火灾原因的调查工作;组织力量参加其他水上救援工作;若船舶可能发生火灾、爆炸或危险品泄露危险时,参加现场警戒工作。
县武警中队:组织武警、官兵参加紧急救援行动;协助疏散人员、设施;协助相关区域的'警戒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提供搜救资金保障;负责应急费用的财务保障。
县水务局:负责水情监测,提供相关水域的重大水情信息。
县通讯运营商(移动、联通、电信等):为水上应急行动提供通信保障;并根据应急抢险需要,按指挥部要求,提供临时通信设施,保障救援和指挥通信畅通。
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协助相关部门做好人员搜救、安置或转移等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宣传教育、应急演练等工作。
2.2.4相关单位。
当事方所属船公司:迅速展开救援工作,配合指挥部实施水上搜救行动;协助做好获救人员的安置、治疗、家属接待和遇难人员的相关善后工作;协助做好有关沉船、沉物的打捞、保管工作,并及时接收。
当事方船舶:迅速利用一切有效手段向有关部门报警;尽量采取有效措施自救;听从应急救援部门的指挥、协调。
2.3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
应急总指挥:负责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总体指挥,决定预案的启动、实施、中止和终止,下达应急指令。
根据事故、险情的级别,应急总指挥由指挥部相关负责人担任:
(1)一般应急由指挥部副总指挥(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担任应急总指挥;
(2)较大、重大和特大应急由指挥部总指挥担任应急总指挥;
(3)以上相关领导因故不能担任应急总指挥时,应由其工作替代人员担任;
(4)上级部门认为必要时,由上级部门指定人员担任应急总指挥。
应急副总指挥:由应急总指挥根据需要确定,可临时增加参加救援行动的主要单位负责人担任应急副总指挥。应急副总指挥协助应急总指挥开展工作。
应急协调人:由指挥部办公室负责人担任,如指挥部办公室负责人无法到岗,应由其指定代替其工作的负责人担任,或由指挥部总指挥或副总指挥指定人员担任。应急协调人负责应急处理工作的总体协调,及时向应急总指挥报告相关情况,执行并传达应急总指挥指令。
现场总指挥:由应急总指挥指定,一般由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现场负责人担任。现场总指挥负责现场应急行动的总体指挥,指定下一层次的指挥、负责人,及时向应急协调人和指挥部值班室报告现场的相关信息和工作进展,确保通信畅通,执行指令,提出应急处理工作建议。
应急行动组:由县交通、公安、农业、武警等相关单位组成。在现场总指挥的统一组织、指挥下,实施现场应急救援行动。
警戒监测组:由县交通、公安、农业等相关单位组成。负责在现场总指挥的统一组织、指挥下,实施现场警戒和监测,及时向现场总指挥报告相关情况。
专家咨询组:专家咨询组人员由应急协调人具体召集,负责对险情进行分析、评估,提出应急处置意见,提供科学决策依据,对预案的实施、终止提出意见。专家组由交通、消防、医疗卫生、环保、安全管理等行业专家、专业技术人员组成。
法律支援组:由县司法局负责牵头,由相关领域专家组成。负责对应急处理工作所涉及法律的问题进行研究,提供法律支援,处理涉及应急工作的诉讼问题。
信息处理组:由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相关单位人员参加。
(1)负责收集、整理相关信息、资料,掌握现场的进展情况和各方动态;
(4)负责向宣传部门及新闻媒体通报相关情况;
(5)上级领导指定由其他部门负责统一宣传报道的,由指定部门负责。
医疗保障组:由县卫生健康局指派人员、力量组成,负责遇险人员、参加救援人员的医疗保障和卫生防疫工作。
应急保障组:由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县民政、通信、交通、卫生医疗等责任单位具体实施。负责提供应急后勤物资、通信、交通和医疗等保障。
善后处理组:由指挥部办公室牵头,县民政部门等有关责任单位具体实施。负责协调处理有关遇险人员的救济、遇险人员及家属的接待和安置、遇难者尸体处理、有关费用补偿或赔偿等事项。
事故调查组:由县交通部门牵头负责(渔船事故由农业部门牵头负责),必要时邀请其他相关单位、行业的专家参加。调查组负责查明险情事故发生原因,明确事故责任,并为险情、事故的应急处置提供决策依据。
3.1应急等级划分。
根据水上突发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和事态发展趋势,结合国家有关规定,本预案将水上突发事件应急行动分为一般、较大、重大和特大四个等级。
3.1.1一般应急。
一般应急是指对以下一种或几种水上突发事件采取的应急行动:
(1)死亡(含失踪)3人以下的水上突发事件;
(2)危及3人以下人命安全的水上突发事件;
(4)船舶溢油0.5吨以下;
(5)其他造成或可能造成一般危害后果,对通航环境、港口生产有一定影响,对内河流域生态环境、岸基人命财产安全构成了一定威胁,造成一般社会影响的水上突发事件。
3.1.2较大应急。
较大应急是指对以下一种或几种水上突发事件采取的应急行动:
(1)死亡(含失踪)3人及以上、6人以下的水上突发事件;
(2)危及3人及以上、6人以下人命安全的水上突发事件;
(3)船舶溢油0.5吨及以上、1吨以下;
(4)其他造成或可能造成较大危害后果,对通航环境、港口生产有重大影响,对内河流域生态环境、岸基人命财产安全构成了较大威胁,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水上突发事件。
3.1.3重大应急。
重大应急是指对以下一种或几种水上突发事件采取的应急行动:
(1)死亡(含失踪)6人及以上、10人以下的水上突发事件;
(2)危及6人及以上、10人以下人命安全的水上突发事件;
(3)船舶溢油1吨及以上、3吨以下;
(4)其他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危害后果,对通航环境、港口生产有严重影响,对水域生态环境、人命财产安全构成了严重威胁,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水上突发事件。
3.1.4特大应急。
特大应急是指以下一种或几种水上突发事件采取的应急行动:
(1)死亡(含失踪)10人及以上;
(2)危及10人及以上人命安全的水上突发事件;
(3)客船、化学品船发生严重危及船舶或人员生命安全的水上突发事件;
(4)船舶溢油3吨及以上;
(5)其他造成或可能造成特别严重危害后果,对通航环境、港口生产有极其严重影响,对水域生态环境、人命财产安全构成了特别严重威胁,造成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的水上突发事件。
3.2应急等级确定。
(3)指挥部办公室负责人根据险情情况无法确定应急等级的,报指挥部领导决定;
(4)应急等级确定后,因实际情况发生变化导致应急等级发生变更的,应及时提升或降低应急等级。
预警、预防是通过预警信息分析,做出相应判断,并采取预防措施,防止自然灾害所造成的事故发生或做好相应应急准备。指挥部办公室应积极建立并拓宽信息来源渠道,保持与船舶、航运机构、渔业单位、港口、码头等信息渠道畅通,以保证及早获得水上预警信息。
4.1预警原则。
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4.2预警信息来源与监测。
4.2.1预警信息来源。
(1)当事船舶、设施、其他交通工具或其所有人、经营人、代理人报告;
(2)过往船舶、港航单位、目击者的报告;
(3)公安110报警台、有关部门转报;
(4)气象部门的通报;
(5)水上求救电话:
(6)其他信息来源。
4.2.2预警监测。
4.2.2.1监测值班。
指挥部办公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接收和处理水上报警信息。值班通讯如下:
(1)水上遇险求救专用报警电话:公安110报警台或xxxxxxxxxxx;
(2)传真电话:
4.2.2.2通航水域巡航。
锦屏交通运输局组织的水上巡航工作,可以及早获得水上报警信息并及时进行处置;渔政等水上执法部门在执行相应水上执法任务时,发现或接到水上报警信息,也应及时报告指挥部办公室。
4.3预警措施。
(1)指挥部通过发布航行通告、电台、新闻媒体等措施向公众发布预警信息;
(2)相关单位、船舶和人员应注意接收预警信息,及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防止或减少突发事件对人命、财产和环境造成的危害。
5.1应急响应。
5.1.1报警信息接收。
指挥部办公室值班员接到水上险情报警信息,应尽可能详细地了解并记录相关信息。
5.1.2信息核实与处理。
5.1.2.1指挥部办公室值班员应立即对所获取的信息进行核实,判断报警信息的真实性、可靠性,并根据核实的信息评估险情相应的等级。核实的途径包括:
(1)船舶所有人、经营人或代理人;
(2)港航单位、码头、渡口等;
(3)附近渔船和船舶;
(4)派出船舶进行搜寻核实;
(5)其它有效手段。
5.1.2.2搜集有关气象、水文资料并进行分析。
5.1.2.3与报警人、当事船舶、船舶代理人等保持联系,进一步跟踪、收集有关信息和了解最新情况。
5.1.3险情信息上报。
(1)发生一般险情,应及时报告县应急管理局,并视情况通报相关单位;
(2)发生较大及以上级别的险情,应在接到报警后20分钟内报告县人民政府总值班室、县应急管理局,并及时通报相关单位。在接报后2小时内将基本情况书面报告上述有关部门。
5.2险情评估。
5.2.1应急协调人应组织险情评估,根据所掌握的信息对事故或险情造成或可能造成的危害后果进行初步评估。
5.2.2险情评估考虑以下因素:
(1)遇险人数和危险程度;
(2)对通航环境、通航安全的影响程度;
(3)造成内河环境污染的可能性及程度;
(4)对救援船舶、人员可能造成的危害性;
(5)事故或险情进一步扩大的可能性及程度等。
5.2.3根据初步评估,应急协调人拟定应急等级和相应应急措施,提出所需应急救助力量及设施的规模、后勤保障需求、人员保护需求、法律支援需求、专家支援需求等,并报相应领导。
5.3应急处置。
(1)按照险情的级别通知有关人员进入相应位置;
(3)根据事态发展组织进一步的险情评估,包括咨询专家意见或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分析;
(5)指定现场总指挥;
(6)组织研究制定应急救援方案;
(7)负责应急总体工作的指挥、决策,必要时组织成立应急指挥领导小组。
5.3.2应急协调人的行动。
5.3.2.1在确定应急总指挥之前,应自动承担应急总指挥的职责,直到应急总指挥确定并接管指挥职责为止。确定应急总指挥后,负责应急行动具体协调。
5.3.2.2根据险情初步评估情况和应急总指挥的指示进行应急部署,下达应急指令,组织协调有关救助力量展开应急行动。
5.3.2.3应急部署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行动:
(1)要求遇险船舶积极组织自救,并作好配合应急救援的准备;
(2)通知海事部门发布航行通告,必要时实施水上交通管制;
(3)组织附近船舶实施救援;
5.3.2.4应急指令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执行应急行动的单位、船舶或人员、行动时间;
(2)搜救对象:遇险船舶的名称、种类、吨位、主要尺度、特征、联络方式等;
(4)指定现场总指挥,确定应急通信联络方式;
(5)初步确定搜救区域、范围及工作任务等。通知救助力量采取行动时,如时间允许应尽可能将有关情况和行动要求交待清楚,并可随情况变化进行补充修正。
5.3.2.5协调岸上救助力量采取相应行动,配合水上的应急救援行动。
5.3.2.6及时掌握应急行动情况,并向应急总指挥汇报。
5.3.3现场总指挥的行动。
5.3.3.1在未指定现场总指挥前,第一时间到达现场的救助单位或船舶应自动承担起现场总指挥的职责。
5.3.3.2执行应急总指挥发布的或应急协调人下达的指令和要求,并及时报告执行情况。
5.3.3.3组织现场救助力量实施救援:
(1)确定搜救目标的具体位置或可能位置,确定搜救区域;
(2)全面了解和掌握现场情况,及时向指挥部报告;
(4)组织应急行动组和警戒监测组进行应急救援及监测;
(5)协调现场搜救通信。
5.3.3.4保持与应急协调人的联系,及时反馈现场信息。
5.3.3.5做好现场搜救行动的详细记录,包括现场救助力量和设备情况、事故或险情情况、搜救情况等。
5.3.3.6根据现场情况及其变化,提出增加或减少救助力量的建议,对应急总指挥组织制定应急救援方案提出参考意见,以及时对结束、中止或继续搜救行动提出建议。
5.3.4成员单位的行动。
按照指挥部的应急部署派出救助力量,启动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展开应急行动。
5.3.5现场救助力量的行动。
(2)抵达现场后,向现场总指挥报告,并接受现场总指挥的统一协调,执行搜救任务;
(3)保持与现场总指挥的联系,及时反馈现场有关信息,对救助方案提出意见或建议。
5.3.6应急支援力量的行动。
被确定为应急支援的救助力量应做好应急准备,确保应急设备、装备、人员就位,处于应急待命状态。
5.3.7专家咨询组的行动。
由应急总指挥或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召集,对救助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提供咨询服务,为搜救决策提供专业技术支持。
5.3.8事故调查组的行动。
按照职责分工,查清事故原因,并为应急行动提供相关决策支持。
5.3.9法律支援组的行动。
研究、分析应急行动涉及的法律问题,及时为应急行动提供法律支持,为事后索赔工作做好准备。
5.3.10事故方及其所在单位、代理、保险人等的行动。
(1)启动内部应急程序,积极组织自救;
(2)提供应急救援所需资料,如船舶结构图、货物资料、旅客资料等;
(3)及时派出人员协助、配合应急救援行动;
(4)及时派出单位代表、保险人代表负责事故善后处理;
(5)提供必要的应急资金。
5.4应急行动中止或终止。
5.4.1有下列情况之一,应急总指挥应宣布中止行动:
(1)险情解除,突发事件的危害已控制;
(2)受客观因素影响如恶劣天气等原因,无法进行搜救。
5.4.2有下列情况之一,应急总指挥应宣布终止行动:
(1)所有可能区域均已搜寻,进一步搜寻不再有效;
(2)险情解除,突发事件的危害已消除。
5.4.3接到应急总指挥中止或终止通知后,应急协调人、现场总指挥应通知所有参与行动的救助力量中止或终止行动,并核实人员伤亡情况、船舶损失情况、水域污染情况等。
5.5重新启动。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指挥部应重新启动应急程序:
(1)新的证据表明可能有幸存者;
(2)收到报告并经核实,表明重新开始行动可能有效;
(3)宣布“中止行动”后,事件意外发生变化,须对其重新采取应急行动的。
5.6后期处置。
5.6.1善后处理。
(1)县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医疗机构救治获救伤病人员及防疫工作;
(2)县民政局负责获救人员的安置和社会援助工作,以及伤、亡人员的抚恤和善后处理工作。
5.6.2总结评估。
(2)现场总指挥应对现场搜救情况进行总结评估,并向指挥部办公室提交报告;
(5)所有反映应急行动的资料都应整理归档,妥善保管。这些资料包括搜救值班记录、值班电话录音、现场工作记录、应急行动情况报告、总结评估报告等。
6.1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新闻发布工作,具体由信息处理组处理,未经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发布有关信息。
6.2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新闻发言人由指挥部授权的人员担任,确保搜救信息准确发布。
6.3搜救信息应经应急总指挥核准后对外发布,或经指挥部总指挥批准后召开新闻发布会。
当所发布信息具有较大社会影响时,指挥部总指挥或上级领导认为须由县委宣传部负责发布的,由县委宣传部统一对外发布。
6.4新闻发布应注重社会效果,以正面报道为主,加强舆论引导,消除社会恐慌心理,维持社会稳定,宣传自救、互救知识和救援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好人好事。
7.1对积极参加水上应急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由指挥部报县人民政府或其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表彰、奖励。
7.2对推诿、故意拖延、不服从、干扰指挥部协调、指挥,未按照本预案规定履行职责的单位、责任人,由指挥部报县人民政府、相关上级主管部门给予通报批评,并建议其上级主管部门追究行政责任或给予党纪处分。
7.3有关人员因参加水上应急行动导致伤亡的,按相关规定和政策给予抚恤优待。
8.1应急力量和装备保障。
应急指挥部应定期收集各成员单位以及相关单位可以参与水上应急行动的设备、装备的类型、数量、性能、分布情况等信息,登记造册,建立水上应急设备、装备信息库。并根据需要向县人民政府提出需求,增添和更新必要的应急设备、装备、器材,提高应急手段的科技含量,全面提高指挥部的应急反应能力。
8.2应急交通运输保障。
县交通运输局应与相关的水、陆运输部门建立水上应急运输保障机制,在应急反应时,为遇险人员的医疗移送、疏散、转移以及应急人员、器材、物资的运送等提供交通运输保障。
8.3应急医疗保障。
县卫生健康局应组织本县有关医疗机构建立水上应急医疗联动机制,明确水上医疗咨询、医疗援助、医疗移送、收治伤员等任务,确保救护所需药品、医疗器材能够紧急调用。
8.4应急治安保障。
县公安局应建立水上应急现场治安秩序保障机制,在应急反应时,根据指挥部的要求安排警力维持秩序,负责陆上交通管制以及参与水上治安警戒等,保障水上应急行动的顺利进行。
8.5应急物资保障。
在处置重特大应急事件时由县水上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负责协调落实所需的应急物资保障。
8.6应急资金保障。
县财政局应建立应急资金保障机制,将应急保障资金纳入财政预算,按照有关规定合理承担应由政府承担的应急保障资金。
8.7应急后勤保障。
展开大规模联合行动或必要时,由指挥部办公室安排应急行动的后勤保障工作,确保应急行动不断不乱、顺利进行。
8.8应急社会动员保障。
需要动员其他社会力量协助处置水上突发事件时,由县人民政府或当地乡镇人民政府动员当地机关、企事业单位、民间组织、志愿者和广大群众等力量协助水上突发事件应急救援。
9.1预案制定实施。
指挥部负责县水上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经指挥部领导审核通过,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
9.2预案更新和修改。
9.2.1指挥部办公室具体负责本预案的更新和修改工作。
9.2.2出现下列情况,本预案应适时进行更新或修改:
(1)水上应急反应政策、法规调整或修改;
(2)在实施过程中发现预案存在缺陷;
(3)经组织评审,发现预案存在缺陷;
(4)预案涉及的组织机构发生重大变化;
(5)经修改的预案应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发布实施,并发给相关单位和部门。
9.2.3分预案的修改由指挥部办公室负责,修改后报指挥部总指挥批准后实施。
9.2.4经修改的预案应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发布实施。
9.3预案的解释。
本预案由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9.4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交通应急演练工作方案篇十三
一、指导思想:
交通事故是学校人身伤亡事故的一个重要方面。从交通事故的伤害程度来看,如果抢救及时、方法正确是极有可能使伤者获救的。编制“学校交通事故应急预案”的目的是,尽最大努力把受伤者从危险线上抢救出来。
二、交通事故应急机构:
1、学校交通事故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
组员:
主要职责:
(1)对学校师生宣传交通法律法规,加强交通安全教育。
(2)健全交通事故应急小组,明确职责,强化工作责任心。
(3)遇交通突发事故,采取一切必要手段,组织各方面力量全面进行救护工作,把事故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点。
2、通讯组。
组长:
组员:
主要职责:
(1)在第一时间,将事故发生的情况第一时间通知教职工家属或学生家长。
(2)迅速和医疗机构及学校校医取得联系,并引导救护人员进入现场实施紧急抢救。
(3)及时与交通部门取得联系,做好调查取证工作。
(4)负责对上、对外联系及时上报。
3、救护组。
组长:
组员:
主要职责:
1、利用就便器材对伤病员进行紧急抢救,联系当地医院送救。
2、保护现场不遭到破坏,配合交通部门做好高层调查取证等工作。
3、做好老师或学生的医疗保险报销工作。
三、应急行动。
1、各班主任要经常在班内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醒学生进出校园和经过马路要注意交通安全,特别是对走读生经过马路要经常提醒,防止交通事故的发生。
2、教职员工如遇在校外马路发生交通事故,要对肇事车辆进行记录(记清肇事车辆的型号和牌号),要及时拨打电话(110)报警,并自行或向行人求助做好紧急处置,第一时间打电话给120医院,并通知家人和报告给学校领导。
教职员工如遇学生在校外马路发生交通事故,要对肇事车辆进行记录(记清肇事车辆的型号和牌号),及时拨打电话(110)报警,对发生伤害的学生进行紧急处置,第一时间打电话给校医和120医院,派车将受伤学生送往最近医院救治,还要报告给学校领导、班主任和家长。
3、学生一旦在马路上发生交通安全事故,学校教职员工都要负责地保护好现场,电话报警,通知交通警察到现场勘察,并配合交警部门做好调查、取证、事故处理等工作。
4、一旦发生交通事故,经过现场的教职员工要对学生做好疏散工作,保证交通的畅通与安全。
5、学校门卫要对学生进出校门的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对违反交通安全规定的学生进行批评教育,对不听从教育的学生及时报告给相关的年级主任和班主任进行处理,严重的交学校大队部和校长室处理。
6、学校门卫要在学生放学和上学时间维持学生过马路,在马路上摆上警示牌,教师、学生骑自行车进出校门要下车。
7、在出现紧急情况的时候,在场的教师和领导要注意按照应急疏散指示、标志和图示进行合理正确的疏散学生。
8、做好教职员工家属、学生家长的解释和安抚工作,妥善处理事故。小学学生防交通事故应急演练方案和小学交通事故应急预案是网友投稿分享,属于学校管理公文,共有6113个字。下载本文稍作修改便可使用,即刻完成写稿任务。
交通应急演练工作方案篇十四
为贯彻落实县教育局“安全文化进校园”活动,使全体师生牢固树立“珍爱生命、安全第一、遵纪守法、和谐共处”的意识,提高自救自护的素养和能力,培养幼儿对交通事故防范和自我保护能力,特制定本方案。
3月30日上午9:30。
园内。
全体大班幼儿。
1、交通安全故事短片的碟片。
2、带幼儿观看交通安全知识图片。
3、认识交通标记:
(1)向幼儿介绍一些常见的交通标志,知道交通标志与我们生活的关系。
(2)学会看交通标志,遵守交通规则。
(3)鼓励幼儿画交通标志。
4、与交警队联系,请交警宣教员到园讲解交通安全知识和教做交通手势指挥操。
5、大班以班级为单位,组织幼儿开展交通安全知识教育活动。
(1)通过游戏与实际生活相联系的图片,学会判断对与错。
(2)学习安全过马路。
学习看红绿灯过马路;先看左边是否有来车,没有来车才走入车行道;再看右边是否有来车,没有来车时就可以安全横过道路了。
1、各班有次序带孩子到二楼礼堂坐好。
2、请幼儿观看交通安全知识短片。
3、请交警宣教员讲解交通安全知识及看各种标志图。
4、请交警宣教员教幼儿做交通手势指挥操。
5、参观交通安全知识图片展。
6、组织幼儿进行交通安全游戏。
7、活动结束各班幼儿在老师的带领下有次序回教室;教师小结活动情况,并再次教育幼儿注意各项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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