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结是一种反思和梳理思绪的重要方式,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规划未来的方向。写总结时应注重结构的合理,分段分章,层次清楚,逻辑性强。这些总结范文从不同角度反思了个人、团队和组织在工作和学习中所取得的成就和经验。
住宿卫生管理制度篇一
酒店餐饮卫生管理制度包括餐饮环境卫生管理制度、个人卫生管理制度、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冷菜间卫生管理制度及厨房操作卫生管理制度,帮助酒店提供食品安全服务,提升酒店形象。
餐厅卫生主要包括环境、餐桌用具、服务桌、备餐室以及餐厅所负责的公共区域的卫生。
一、餐厅环境卫生是指餐厅的地面、墙壁、天花板、门窗、灯具、各种装饰品,包括挂画、工艺品等。
1、地面卫生:地面不论采用何种材料,都应保持洁净,如大理石地面要天天清扫,定期打蜡上光。餐厅地面如铺地毯,每天应吸尘2至3次。如发现有汤汁造成的污渍时,立即用擦布沾上洗涤剂和清水反复擦拭,直至干净为止。
2、墙壁及天花板卫生:要定期除尘,墙壁和天花板张贴的壁纸,要定期用清水擦拭,以保证清洁美观。
3、门窗玻璃要每周擦拭,雨天或风天及时擦拭。灯具及各种装饰品要定期彻底擦拭、清扫。
二、餐桌用具的卫生:每餐前应用干净的擦布认真擦拭,桌上服务用品,要餐餐清洗,调味瓶不能有渍印,花瓶中的水要天天更换。
三、服务桌的卫生:每餐后认真清理,桌面要干净,备餐用具要摆放有序,码放整齐,特别要注意消灭蟑螂,并经常更换垫布或垫纸。
四、备餐室的卫生:要餐餐整理,并保持备餐调料柜、家具柜的干净整洁,井然有序。
五、 餐厅的公共卫生区域:一般是指附近的休息室、走廊等,要认真清扫。
了解食品加工制作过程中的各项卫生要求是餐饮人员卫生知识的一个方面。饮食加工制作的卫生要求按加工制作的过程大体可分为4个内容,即采购运输、食品贮存、食品粗加工和食品细加工。
一、采购运输
它是食品加工质量控制的第一道关。在采购时,要采购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原料,并在运输过程中防止污染。饭店的.食品及原料,要在定点生产单位购买,饮食部门和卫生部门要有严格的检查和验收制度。运输过程是常见的一个污染环节,食品可能受到不洁的运输车辆、容器等污染,要防止这种现象发生,就要做到运输车辆专车专用,装卸人员要按照操作卫生要求去做。
二、食品贮存
食品贮存应做到以下几点。
1、库验收登记。
2、各类食品分库存放。
3、库房保管人员每天检查。
4、常温库要通风、防潮,保持库内干燥,有防鼠、防蝇措施。
5、冷库要加强温度管理,每天记录检查温度。
三、食品粗加工
食品原料在细加工前要先进行粗加工,尽量把一切污染消除在粗加工间里,要求做到:
1、品原料荤素分开加工。
2、加工用各种机械用具保持清洁卫生。
3、在加工过程中对原材料进行检查,不合格不用。
4、粗加工要有计划,当天进料当天加工,并及时冷藏。
5、粗加工间的卫生工作要专人负责。
四、 食品细加工
细加工是菜肴的最后一道工序,要做好生熟分开、彻底加热和剩饭处理等3个方面的工作。
餐饮服务人员注意个人卫生,是讲究个人仪表仪容的需要,更是提高服务质量的需要,所以餐饮服务人员要严格要求自己,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对于个人卫生的要求,除了穿着按照饭店规定,保持整洁外,要做到“五勤”、“三要”、“五不”和“两个注意”。
“五勤”的具体内容是勤洗澡、勤理发、勤刮胡须、勤刷牙、勤剪指甲。
勤洗澡特别是在夏季,如不及时洗澡身上的汗味很难闻,影响服务质量,冬天也应该每隔一至两天就要洗澡,保持身体干净。
勤理发,这一点对男女服务员有不同的要求:对从事餐饮服务的男服务员一般要求是发不过耳,不留大鬓角,上班前头发梳理整齐,一般一个星期左右理一次发;对女服务员的要求是发不过肩,梳理整齐。
勤刮胡须,是要求男服务员每天刮一次胡须,保证面部干净整洁,为宾客服务时留有胡须是不卫生的。勤刷牙,要求服务员养成早晚刷牙,饭后漱口的良好习惯,美丽洁白的牙齿会给宾客留下良好的印象。勤剪指甲,是养成良好卫生习惯的起码要求之一,手指甲内有许多病菌,勤剪指甲,可以减少疾病的传播,每星期要剪一至两次指甲。
“三要”的内容是工作前后、大小便后要洗手,工作前要漱口。
“五不”的内容是:在宾客面前不掏耳、不剔牙、不抓头皮、不打哈欠、不抠鼻子。
“两个注意”的内容是:服务前注意不食韭菜、大蒜和大葱等有强烈气味的食品,在宾客面前,咳嗽、打喷囔须用手帕掩住口鼻,并转身背向宾客。
住宿卫生管理制度篇二
为了创建一个文明健康、积极向上的校园文明宿舍环境,促使我校生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在生管工作中体现一切为了学生的特点,特颁布我校住宿生管理制度:
一、住宿生必须服从学校、班主任和宿舍管理人员的管理,按编定的床位号入位。
二、严格遵守作息制度,早晨5:30起床,严禁学生早起,要保持宿舍区的安静。
三、寝室内的被子、毛巾等日常用品摆放统一、整齐、规范。
四、认真做好寝室及个人的卫生工作,每星期一次大扫除,每天值日轮流。
五、要团结友爱,互帮互助,不说下流话,不打架,不得拉帮结派。
六、损坏东西按价赔偿,不得偷窃学校或老师、同学的东西。
七、遇到问题及时向宿舍管理人员或班主任汇报。
八、爱护学校财产,节约用电用水,不在墙壁上乱涂乱画。
九、住宿生不得乱撒米粒、饭粒及剩菜等,保持公共场所的.卫生整洁。
十、加强安全防范,不得带外人住宿,做到防火防盗,防意外事故发生,按时关锁寝室门窗,遇到坏人坏事应立即报告。
十一、熄灯以后严禁说话、打手电筒,禁止到外打水等其它活动。
十二、宿舍管理人员对学生违反宿舍管理规定的,首先进行批评教育,对履教不改的(两次以上)及时向学校领导反映,学校要对其进行严肃处理。
范文二、
为了维护正常的生活秩序,培养学生讲文明、讲礼貌、守纪律,树立起热爱劳动,团结同学,勤俭节约,爱护公物,遵守公共秩序的道德风尚,创造整治优美、安静、安全的学习和生活环境,特制订如下制度:
1.准时起床
2.按时回宿舍就寝休息
3.宿舍长要及时报住宿人数
4.住宿同学没有假条不能随便进入宿舍
5.住宿同学要讲究卫生(每晚洗脚)
6.值日生做好当天值日
7.宿舍长要准时消毒
8.节假日宿舍长要关闭好门窗
9. 宿舍内物品摆放要整齐,不乱扔杂物
10. 床上被褥叠放整齐
11.不准翻动或未经允许乱用别人的物品
12.不准在宿舍内吃零食
13.不准随意乱扔垃圾
14.不准在宿舍内私自改接电线或使用电炉、电饭锅、热得快等电器
15.不准在宿舍内玩手机或打火机
16.不准随意更换床铺
17. 不准在宿舍内留宿校外人员
18不准带危险品进宿舍
19.熄灯后,不准大声讲话或闲聊
住宿卫生管理制度篇三
合理的生活制度是保证儿童身心健康的重要因素,要根据不同年龄的小儿生理特点,合理地安排他们一天的生活资料。一般可按下表分配时间。
七岁以内小儿一日生活活动时间分配。
各园(所)可根据幼儿不同年龄及季节,具体订出一日生活作息制度。要注意动静结合,要有充足的户外活动时间。对各项资料的执行,要提出质量指标。
(一)饮食管理。
1、婴幼儿的伙食应有专人负责,民主管理,建立伙委会(园、所领导,炊管人员,保健人员,保教人员及孩子家长代表),定期开会,研究伙食问题。
2、伙食要专用,精打细算,计划开支,合理使用。
3、根据季节供应状况,制定适合婴幼儿年龄(一岁内、一至三岁、四至七岁)的带量食谱,定期更换。
4、准确掌握幼儿出勤人数,做到每一天按人按量供应主副食,不吃隔日剩饭菜。
5、工作人员(包括炊事员)伙食和幼儿伙食要严格分开,不允许侵占儿童伙食。
6、保健人员要定期计算幼儿进食量、营养量。保证儿童的进食量。蛋白质摄入量应占供给量的百分之八十以上。
7、按时开饭,儿童进餐时间不应少于二十至三十分钟,保证儿童吃饱每餐饭。
(二)科学喂养。
1、婴儿喂养:母乳的营养成份最适合婴儿生长发育的需要。要提倡母乳喂养。母亲在喂奶前要洗手,脱掉工作服,患有呼吸道疾病时,喂奶时要戴上口罩。实行按需哺乳,对人工喂养儿要做好配奶工作,每餐奶具要严格消毒。无论人工喂养儿、母乳喂养儿都要及时增加辅食,补充维生素d制剂和含铁食物。根据孩子生长发育需要,统一制作婴儿饮食,保证儿童营养。
2、幼儿饮食。
(1)一岁半以后幼儿按三次饭一次点心定食谱(整托幼儿睡前再加一次点心),食谱要适合幼儿的年龄,使儿童能吃到多种多样的食物,把一日的食物定量标准恰当地分配到食谱中,以保证得到各种营养素和足够的热量。
(2)要注意调配花样,增加幼儿进食量,科学烹调,尽最大努力保存营养素,个性要防止维生素的损失。
(3)少吃甜食;晚饭不能以吃甜食、菜汤和面汤为主,要尽量吃些炒菜。
(4)加强体弱儿饮食管理。
(5)特殊饮食:根据病儿病情做病号饭。
(三)饮食卫生。
1、要持续厨房的清洁,经常清扫。
2、食堂要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厨房用具,刀、案板、盆、筐、抹布等要做到生熟分开,洗刷干净,食具一餐一消毒(若用水煮则需在水开后十五至二十分钟,若用笼屉蒸则水开后至少要蒸三十分钟),食物要有防蝇设备。
3、不买、不加工腐烂变质食物,买来的熟食要加热处理后再吃,预防食物中毒及肠道传染病的发生。
4、搞好儿童进食卫生,饭前工作人员及儿童都要用肥皂、流动水洗手,饭桌要用肥皂水或碱水揩洗干净。
5、要培养儿童不偏食,不吃零食的良好习惯。
6、水果要洗净削皮后再吃。
7、炊事员要坚持上灶前洗手,入厕所前脱工作服,便后用肥皂洗手,操作时不抽烟。
1、要有组织地经常开展适合婴幼儿特点的游戏及体育活动,尤其要重视一岁半以下婴幼儿的体格锻炼,给婴儿每一天做一至二次被动操和主被动操,幼儿做一至二次体操或活动性游戏。
2、在正常天气下,要有充足的户外活动时间,每一天坚持两小时以上户外活动,加强冬季锻炼。
3、要创造条件,充分利用日光、空气、水等自然因素,有计划地锻炼儿童体格。
4、锻炼要经常和循序渐进。运动项目和运动量要适合各年龄组的特点。对个别体弱的幼儿要给以特殊照顾。
1、入园(所)检查:婴幼儿在入园(所)前务必进行全身体格检查。对有传染病接触史的婴幼儿务必做胸部x线透视、肝功能等实验室检查,务必经过检疫期,无症状方可入园(所)。同时要了解幼儿疾病史、传染病史、过敏史、家族史和生活习惯等。
园(所)工作人员参加工作前务必进行体检,包括胸部x线透视、肝功能、粪便常规检查,以及阴道霉菌、滴虫检查,健康检查合格并且无严重生理缺陷者方可就职。
2、定期体检制度:一岁以内婴儿每季度体检一次。一岁至三岁幼儿每半年体检一次,三岁以上每年体检一次,每半年测身高、体重一次。测量要准确并做好记录,进行健康分析、评价、疾病统计,及时矫治缺点。每个入托儿童均应建立健康卡片或档案。
工作人员每年全面体检一次,发现肝炎或其他传染病须立即离职治疗。待痊愈后,持县(区)以上医疗保健单位的健康证明方可恢复工作。患慢性痢疾乙型肝炎表面抗原阳性)、滴虫性阴道炎、化脓性皮肤病、结核病、精神病等保教人员应调离工作。
3、坚持晨检及全日健康观察制度,认真做好一摸;有否发烧;二看:观察精神、五官、皮肤等;三问:在家饮食、睡眠、大小便状况、无有咳嗽、腹泻等症状;四查:根据传染病流行状况对易感状况对易感儿进行检查,同时检查有无可能造成外伤的物品、器械携带入园,如有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晨、午、晚间健康检查资料:卫生保健人员对入托儿童分晨、午、晚间进行健康观察,这是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的重要资料之一。幼儿早晨入园,中午起床,晚间离园(或就寝)前,都要常规进行健康检查。资料包括精神、情绪、食欲、大小便、体温及五官的观察。传染病流行期间,还要针对典型症状进行鉴别。
(一)环境卫生。
1、要建立健全室内外环境清扫制度。每一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分片包干,定人、定点、定期检查。要消灭蚊、蝇、蟑螂等害虫。
2、婴幼儿玩教具要持续清洁,定期消毒、清洗。
3、要经常持续室内空气流通、阳光充足,冬天也要定时开窗通风换气。室内要有防蚊、防蝇、防暑和取暖设备。
4、厕所要清洁通风,定时打扫并消毒。儿童用的便盆,每次用后要立即倾倒,刷洗干净,每日用消毒液浸泡。三岁以上幼儿要提倡用蹲式厕所。
5、小儿桌高度应贴合要求。
(二)个人卫生。
1、婴幼儿每人二巾一杯;日常生活用品要专人专用,做好消毒工作。
2、幼儿饭前便后洗手,早晚用流动水或干净水洗手和脸,经常持续清洁。
3、饭后要漱口,大、中班幼儿每日早晚刷牙。
4、定期洗头和洗澡。
5、每一天洗脚、洗屁股,洗屁股巾要每一天消毒。
6、每周剪指甲一次,每两周剪趾甲一次。
7、手绢要专人专用,每日换洗,婴儿尿布要勤换,洗净后用开水烫或日光暴晒。
8、持续儿童服装整洁,衣服、被褥、床单要勤洗勤晒。
9、保护幼儿视力,室内要注意采光。看电视一次时间不宜过长,看时不要离得太近。电视机安放高度要适中。
10、工作人员个人卫生,经常持续仪表整洁,勤洗头洗澡,勤剪指甲,饭前便后和给幼儿开饭前用肥皂洗手。和幼儿接触时不抽烟。
(三)消毒隔离制度。
1、各园(所)要设立保健室,要根据本单位条件建立隔离室或观察床(全托园、所务必建立隔离室。)隔离室用品要专用。
2、儿童及工作员患传染病立即隔离治疗,所在班要彻底消毒。患者待隔离期满痊愈后,经医生证明方可回园(所)或班。
3、对患儿要专人护理,仔细观察,按时服药和喂饭。
4、对患传染病的婴幼儿所在班和与传染病患者接触过的婴幼儿进行检疫、隔离、观察,检疫期间不收新儿童,园(所)儿童不混班,不串班,检疫期满后无症状者方可解除隔离。
5、幼儿离园(所)一个月以上或外出(离本市)回到时,应向家长询问有无传染病接触史。并要经过医务人员重新检查。未接触传染病的要观察两周。有传染病接触史的待检疫期满后方可回班。
6、工作人员家中及幼儿家中发现传染病人时应报告园(所)领导,采取必要措施。
1、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做好经常性的疾病预防工作。
2、按年龄及季节完成防疫部门所布置的预防接种工作(要求麻疹、脊髓灰质炎的接种率在百分之九十五以上,白百破、卡介苗接种率在百分之九十以上),建卡率达百分之百。凡有禁忌症者不应接种或暂缓接种(儿童基础免疫有关问题详见卫生部颁发的《全国计划免疫工作条例》)。
3、及时了解疫情,发现传染病要及时报告,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治疗、早隔离。实行及时正确的检疫措施,对所在班级进行严格的终末消毒,对接触传染病的儿童立即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并按各种传染病规定的检疫期进行检疫。检疫期间不办理入托和转托手续。用心采用各种办法防治疾病,降低发病率。杜绝脊髓灰质炎、白喉、麻疹、猩红热、百日咳的发生,控制肝炎的暴发和续发。
4、在传染病流行期间不要带幼儿到公共场所。
5、坚强体格锻炼,增强儿童体质,提高对疾病的抵抗力。
1、各项活动均要以孩子为中心,工作人员要注视儿童的各项活动。
2、要注意房屋、场地、家具、玩具、用具使用的安全,避免触电、砸伤、摔伤、烫(烧)伤等事故的发生。
3、药物务必妥善保管,吃药时要仔细核对,剧毒药品要有专人管理,并严禁放在班上。药物管理和服用应由医务人员负责。
4、建立健全儿童接送制度,不得丢失幼儿。
要建立健全各种记录、登记、统计制度。一般有以下几种记录表、薄:出勤登记表、传染病登记表、疾病登记表、晨间检查记录表、预防接种记录表、体弱儿管理记录表、体格检查记录表、缺点矫治记录表、膳食调剂记录表、体格锻炼观察表、意外事故登记薄、家长联系薄。卫生统计要求做好:体格发育评价、膳食评价、出席率、缺点矫治率、各种常见病患病率、传染病发病率、预防接种率等项统计。
采取多种方式,同家长加强联系,争取家长配合。定期开家长会,经常向家长宣传婴幼儿卫生保健知识。儿童如无故缺席,要及时和家长联系,共同做好儿童保健工作。
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保持村容环境卫生整洁、干净、舒适、创优生产生活环境,明确卫生责任,规范行为,形成良好风气,根据我村实际情况,经村支两委研究决定,村民代表大会通过,特制定此制度。
1、每家每户实行房前屋后卫生“三包”(即包自家房前屋后的垃圾清扫、路障清除、水沟清理)确保无垃圾污染,无果皮纸屑,无乱贴乱画,无阴沟污水,无污泥恶臭,无杂草荆棘,无乱堆乱放,不得从事有碍村容环境和破坏环境卫生的行为。
2、农民街住户生活垃圾、废物需投放到指定的垃圾桶或垃圾池,再由村委会安排专人统一清运;其他院落住户必须在自家附近挖掘垃圾池一个,将本户的垃圾倒置本池内,待池内垃圾倒满后进行烧毁或掩埋。
3、住户要保持房前屋后及庭院干净整洁,做到柴火、用具、秸秆、粪肥等杂物不乱堆乱放。一经发现,先教育,要求及时纠正,拒不纠正的,赔款100元并强制清除。
4、不乱丢垃圾,自觉将垃圾丢人垃圾桶或垃圾池,在本村范围内(道路、沟渠、池塘、院落)不能见到塑料袋、瓶烂衣服、死鸡死鸭等污染物,一经查实每次赔款50元整,如有屡教不改,经村支两委研究决定取消享受村里的优惠待遇。
5、各住户管理好自家牲畜,做到家禽圈养卫生、不乱跑,如违犯不但要处理好因家禽污染环境的事宜外,还要每次赔款5元。
6、教育好子女不能在公共设施上乱涂乱画,不能损害公物,违者照价赔偿。
7、清理自家墙体非公益性、有碍观瞻的广告、标语,违者必须强制清除。
8、凡本村住户在运输建筑材料等,如有掉落材料,碎渣等,必须由运输户及时清扫处理。建材摆放有序,不影响交通和不有碍观瞻。违者每次赔款100元。
9、凡属碍村内建筑的房屋和其他建筑物,必须经村委会研究决定方可施工,未经村支两委研究决定的一律不得乱建乱造,否则后果自负。
10、凡有本村内的商店门前,必须由商业户主负责清理处置所有垃圾,一经发现有垃圾存在,每次赔款50元。
11、凡外来销售商,必须遵守我村的一切垃圾清理处置方案,在买卖时,请双方一同将垃圾清理处置,否则各销售点赔款50元整。
12、对清理比较困难的河道、水渠、山塘、组道、207国道的杂草杂物由村委会出面清理,做到河面无杂草、无漂浮物,路边无各类垃圾、无堆积物;田间道、土坎、水沟由农户自家清理,确保无杂草,无塑料袋,无玻璃等“有碍视觉”的垃圾。
13、国道两旁和各组道严禁堆放杂物,特别是建筑用料,对违者经批评教育无效的,村委会将派车强制清理,所需费用由其本人自负。
14、严禁占道经营,市场摊子门板及雨伞要位于道路水泥割线外,门板必须清收进屋,门前不乱摆摊点,无乱停乱放车辆,不晾晒粮食和堆放柴草、砖石瓦块等有碍观瞻和影响交通的物品。临街不得私自设置栅栏等种植蔬菜和饲养家禽。对违反者经批评教育无效后,处以100元罚款。
15、支持207国道旁的公厕整改,配合危房、烂屋整顿。
16、沿街禁止乱贴广告,乱挂横幅,规范207国道沿线两侧企业、商店门牌、广告牌、安全标志牌等。
17、由村委牵头组织农户每月开展一次卫生大扫除。
18、每年至少检查卫生两次,年终评选一次文明卫生户和文明卫生组,当选的文明卫生户奖励100元,文明组奖励组长200元。
19、对村里卫生工作不配合在两次以上者,取消村里所有优惠待遇。
20、对处置不履行者,村委向上级申请有力措施,强制执行。
21、以上有关处置收入,全部交村统一管理,用于表彰奖励对村卫生工作有贡献的群众。
以上制度从xx年x月x日起执行,检举揭发者每次奖励人民币50元。希望全村各位村民自觉遵守,全村要形成讲卫生、讲文明的良好风气,群策群力,和谐发展,加快推进我村新农村建设的步伐。
尊敬的来院病友及家属:
您好!为确保您和家人的健康与安全,基于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复杂多变,根据国务院、自治区及玉林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最新相关文件规定,我院对进入医院及病区的人员进行严格管理,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所有来院人员请携带身份证、正确佩戴口罩、提前准备“健康码”,配合医院工作人员进行相关查验和流行病学史询问。如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境外旅居史、进口冷链和从业人员接触史的患者,请如实告知。
(三)核酸检测。
1.愿检尽检人员、非发热住院患者、陪护人员:核酸采样时间:8:00-12:00,14:30-17:30,采样地点:住院患者/陪护人员/健康人员核酸采样点,检测结果可在国务院客户端查询结果。
2.发热门诊就诊病人:核酸采样时间:24小时。采样地点:发热门诊,检测结果可在国务院客户端查询结果。
需打印检测报告者凭打印条码或就诊卡、身份证至采样点打印。
(一)我院实行全面预检分诊,请您务必配合医务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如实回答流行病史询问。如因故意隐瞒造成疫情传播者,将由有关部门依法追究责任。
(二)就诊前,请您尽量预约就诊。门诊预约方式:1.电话预约:0775-2286161(上班时间:8:00-12:00,14:30-17:30)。2.现场预约:门诊服务台、自助机。3.微信预约:关注“玉林市红十字会医院微信公众号”进行预约。
(三)门诊执行“一医一患一诊室”,患者就诊时仅老、幼、体弱或不能自理者可允许1人陪同进入诊室,并全程佩戴口罩,人员之间应保持1米以上的安全社交距离。
(四)所有发热门诊患者、门急诊中的发热患者、怀疑感染新冠病毒的患者必须配合进行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及相关检查。
(一)所有新入院患者均需进行新冠肺炎初筛情况调查,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
(二)住院期间患者严禁离开医院,擅自离院者按自动出院处理。
(三)原则上不探视、不陪护,确需陪护者,陪护人员应相对固定,做好个人防护,实行“一患一陪护。陪护人员需进行新冠肺炎初筛情况调查及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检测结果为阴性方可陪护。凭陪护证出入病房,陪护过程中原则上不得更换陪人,如需更换,则需提供替换者7天内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结果单。医院在病房入口处对所有进入人员进行严格的身份核验,陪护人员应主动出示陪护证配合查验。谢绝病房探视,鼓励亲朋好友采取电话或微信视频等方式网络探视。
(四)患者及陪护人员应积极配合医院健康监测管理,遵守病区隔离规定,全程正确佩戴口罩,勤洗手、不串访、不聚集,严禁进入其他病房,避免增加交叉感染的风险。
物流、快递、外卖车辆及人员到医院定点配送,禁止进入院内诊疗区域。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请广大病友及家属理解和配合,由此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对不配合执行医院疫情防控措施和扰乱医院正常医疗秩序的,由当事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1、宿舍卫生标准。
(1)、床面整洁,床上的被褥等物品叠放整齐划一;。
(2)、地面干净,无死角;。
(3)、墙面、房门、玻璃等,要保持清洁无尘,无破损;。
(4)、保持室内及卫生间干净,无异味;。
(5)、保持桌面清洁,不乱刻乱画,上面物品整洁,摆放整齐;。
(6)保持楼道公共部分整洁。
2、宿舍安全标准。
(1)、严禁在宿舍内大声喧哗、打闹、嬉戏及高音量放收录机;。
(2)、严禁在宿舍内存放有毒、易燃等危险物品;。
(3)、禁止在宿舍内点蜡烛,乱扔烟头;。
(4)、遇到突发情况,要保持冷静,团结一心,保护自己和他人安全。
(5)、宿舍内的贵重物品,应妥善保管,数量较大的现金应及时存入银行;。
(6)、员工离开宿舍时,要做到随手锁门,人走灯灭;。
(7)、如有朋友探望,不得影响他人正常休息,并且禁止留宿异性;。
(8)、照明或电视机、录音机等电器设备,使用完毕或遇突然停电,必须立即切断电源或拨掉插头。
3、公司将于每周检查卫生一次。
1、设置:职工宿舍内设有宿舍舍长两名,男女各一。
2、舍长职责。
(1)、定期进行卫生查看;。
(2)、负责宿舍内公共卫生区的值日安排;。
(3)、负责传达上级精神和指示;。
(4)、定期向上级汇报宿舍管理情况;。
(5)、及时了解员工心态,对有晚而未归的员工,进行联系,确保安全;。
(6)、了解各宿舍公物损坏情况,及时进行报修;。
(7)、及时传达各员工的意见和建议;。
(8)、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陷患,防止安全事故发生,对宿舍内一切不安全因素,一定要及时全面的向相关领导汇报。
3、员工职责。
(1)、积极配合舍长工作,服从舍长安排;。
(2)、自觉整理好个人内务;。
(3)、严格遵守公司的管理规章制度及宿舍制度;。
(4)、有特殊情况晚归,应及时向舍长说明情况;。
(5)、处理好自己和其他员工之间的关系,做到礼貌、宽容;。
(6)、爱护好公共财物,坚决杜绝“长流水”,“长明灯”现象;。
(7)、应保证外地员工优先住宿安排。
1.做人礼貌,讲话文明;。
2.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3.保持卫生整洁,房间无异味;。
4.培养容洽、团结的员工关系;。
5.房间装饰要美观大方,忌杂乱。
公司共承担水电费100元,超额部分由个人承担。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制度的使用频率逐渐增多,制度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劳动、学习、生活的秩序,保证国家各项政策的顺利执行和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订的具有法规性或指导性与约束力的应用文。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村卫生室药品管理制度范本,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村卫生室药品必须由具有药品经营资质的药品批发企业配送或由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代购,不得自行采购。采购药品应遵照区(县)卫生局规定的"用药目录品种。
二、购进药品必须对药品的内外包装、标识、外观性状进行检查,并有真实完整的验收记录,验收记录和配送清单应保存至药品有效期后一年。验收时发现不符合质量要求的药品应拒收。
三、药品必须储存在村卫生室药房(库)内,不得存放于其他场所。药品存放应符合其性能要求,有避光、通风、防潮、防霉、防污染等措施。冷藏药品放置冰箱,温度控制在2—10℃,阴凉处存放药品控制在20℃以下,常温存放药品控制在30℃以下,药房相对湿度控制在45─75%。每天做好温湿度和冰箱温度监测记录。
四、药品做到分类陈列并有分类标志,药品与非药品、内服药与外服药、易串味与一般药品分开存放,不合格药品应单独存放,并有红色“不合格”标志。
五、药箱保持清洁,拆零药品必须保留原包装及其标签,不得重复使用旧药瓶及其标签。药箱内不得存放冷藏药品,需要使用时随用随取,使用后及时按要求存放。拆零药袋必须注明品名、规格、用法、用量、批号。
六、定期检查所有药品质量并做好药品养护记录,发现不合格药品要做好登记,及时报损。不合格药品必须交由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统一销毁和处理。
七、药品实行效期管理,先进先出,近期先用,效期一年内的药品要有明显标志,并做好记录。
八、凭处方调配药品应严格审核处方,详细告知用法、用量、禁忌及注意事项,严防差错事故的发生。
九、不得使用过期、失效、变质、污染等不合格药品。
十、随时收集药品不良反应,并填写《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填报内容真实、完整、准确,随时或每季度集中向辖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分局报告,其中新的或严重的药品不良反应应于发现之日起15日内报告,死亡病例及时报告。
一、保持营业场所环境卫生。
二、根据商品的性质,清理商品上的灰尘。
三、清洁卫生后,必须把商品迅速整理、摆设、陈列好。
四、服务人员按要求做好个人卫生,避免吃生葱,生姜等异味食品上岗。
一、根据商品所需的存储条件,分类进行保管。
二、统一货物编码,标明商品存放的精确位置,并以明显的字迹将编码标明于货位、货架上。绘制库房商品储存位置平面图,以便全面反映库存情况。
三、保持库房的清洁卫生,消除导致商品霉烂、变质及虫蛀、鼠咬等隐患。
四、控制库房温湿度,在库房内设置温湿度计,利用密封、吸潮、通气等方法加以调节,以适应保管商品的需要。
五、经常检查库存商品,及时发现在存储过程中数量、质量的变化情况,采取措施加以预防。库存商品发现变质、破损、超过保管期时,或出现滞存情况,仓管员要及时上报主管,提出处理意见。
为了幼儿身体健康,根据国家卫生部颁发的《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制度》要求,幼儿园特制定以下消毒卫生制度:
一、空气消毒。幼儿教室、寝室、活动室、洗漱、卫生间每天消毒。
二、口杯、刷牙杯消毒。每日早晚用流水清洗口杯,每日消毒一次。
三、毛巾消毒。擦手、洗脚、洗脸、用水毛巾要求每日消毒一次,并每周清洗、暴晒一次。
四、桌椅、床拦消毒。要求每日用消毒液擦洗一次。
五、门把手消毒。教学区幼儿在园期间,每天用消毒液擦洗一次。
六、玩具消毒。幼儿玩具每周用消毒液浸泡一次,并晒干。
七、厕所消毒。保持厕所清洁卫生,每日用厕清或消毒水冲洗消毒。
八、床上用品消毒。床单、被套每月清洗、消毒一次,枕套每月两次。被子、垫被、枕头每月至少暴晒一次。
九、做好幼儿每日晨、晚检,每天早上坚持为幼儿喷喉,预防疾病。
十、如遇传染病毒传播时期等特殊情况,将另行通知加强卫生消毒工作。
为了营造一个整洁卫生、安全和谐的居住环境,文明健康、积极向上的居住氛围,特制定本公司员工宿舍管理制度。
管理职责:
1、宿舍负责人对宿舍各个环节的工作负全责;对宿舍管理员给予指导性的意见并监督落实;对宿舍运行状况向上一级领导必须提交月报。
2、宿舍管理员要尽职尽责,努力配合办公室极其宿舍负责人指定的一切工作;对宿舍出现不合理现象有责任有义务提出并制止,解决不了的问题上报宿舍负责人,不得消极怠工。发现一次警告一次,第二次请其离职。
3、宿舍清洁员必须在上班前把自己负责的卫生区域彻底、完整的清扫干净,并做好保持工作。发现有明显污痕的,首次罚款100元,第二次被发现更换该人。烧水员工必须尽职尽责,确保每位员工有水洗澡,接到投诉,首次罚款100元,第二次被发现更换该人。
4、全体宿舍管理成员必须以身作则,恪守《宿舍管理制度》;此制度适用于所有适合居住公司宿舍的职工。
1、住宿职工必须登记入册备档,其他职工如需入住的,需填写《住宿申请表》,由本部门负责人签字后由综合办进行宿舍调配。
2、入住后的职工不得随意搬挪所住宿舍,发现一次罚款100元并搬回原来宿舍。
4、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的各项管理规定。
5、不得藏匿、观看、传播不健康的或反动的报刊、书籍、言论、碟片及其他声像制品,不得从事损害公司荣誉或利益的行为、活动,不得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活动。
6、各部门经理、主管要管理好本部门的员工,深入员工生活,聆听员工的意见,在思想上、生活上、工作上尽力帮助、解决员工遇到的实际困难。
7、员工宿舍一切设施、设备属公司所有,各员工要爱护公司所有物品,不得人为损坏或遗失,若人为损坏或遗失,照价赔偿。员工离职时要归还所借用的宿舍一切物品,寝室长必须在离职清单上签名并确认所借物品是否全部还清,若有人为损坏或遗失,照价赔偿。
8、离职人员一经寝室长在离职清单上签字后,职工离职(包括辞退、辞职等)的必须由本部门负责人签字由宿舍管理员检查后予以落实确认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有需要赔偿的必须给与公司赔偿,任意放行的由本部门负责人承担一切后果。签发完《离职申请》的必须当日搬离宿舍,不得拖延。再继续居住的,按每天300元扣除原工资。
9、讲文明礼貌,不准随地吐谈、乱丢垃圾、大小便,室内设施不准随便移动拆卸。要保持室内整洁美观,一切日常用具要干净整齐有序,不准往窗外乱丢杂物,垃圾、剩饭(菜)要倒在指定地点。
10、员工间要文明交往、和睦相处、团结一致,互谅互让,互勉互助。
11、员工宿舍内的走道、公共场所,禁止堆放杂物、禁止饲养宠物。
12、注意节约用水、用电,人人都当监督员,做到水龙头有开有关,人离房间要关灯、关电视。节约用电、用气。电费每个月控制在人均50元内,煤气为每21天/罐,如若超标,将超额部分平摊至每个宿舍人员。
13、严禁在宿舍内烧废纸、点焟烛,严禁使用煤油炉、酒精炉、液化气炉等明火;严禁乱扔烟头和把烟头扔向窗外;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不准私自接电线,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保证公私财产不受损失,若发生一切安全事故,公司概不负责,后果由本人承担。
14、各种安全防护装置、照明、仪表、警示标示等,不得随意拆除和破坏。
15、22:00以后自觉保持宿舍安静,不得大声喧哗,不得以任何借口争吵、斗殴、酗酒影响他人休息;员工宿舍内不得私自留宿非本公司人员;员工家属、亲友来访,若要住宿,应通知综合管理部办理入住手续方可入住。
16、严格遵守作息时间,夜晚不回宿舍者若发生一切安全事故后果由本人承担;早班和晚班的员工,起床、洗漱、关门等落手要轻,不得影响其他员工休息。
17、不结交社会上的闲杂人员、不把闲杂人员带入宿舍,因此所发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己承担。
18、宿舍所住的员工必须负责卫生,轮流值日,保持宿舍内环境干净整洁。各宿舍必须张贴值日表轮流打扫卫生,并根据值日表分清责任。对自己床铺折叠整齐、对床下卫生要打扫洁净。如果没有时间打扫,可每月每人出资300元由专业人员打扫。没有值日表的寝室,每人每天罚款10元,直至贴出值日表为止。
19、不准私自调换房间、床位。员工个人贵重物品、现金财物及证件等要妥善保管,任何人未经主人同意不得擅自动用他人物品,员工离开宿舍必须关好门窗、锁好房门、切断电源。
20、员工宿舍的水龙头、电灯等物品自然损坏,必须及时报告综合办公室安排修理,员工不得擅自违章维修,因此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21、综合办公室和工程部在检查中发现违章线路、使用大功率电器、经教育再次违犯者报公司处罚。
22、禁止在宿舍内存放和使用爆炸、剧毒、易燃、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情节严重者送交派出所处理。
23、禁止在宿舍内存放和使用匕首、三棱刀、弹簧刀等管制刀具。不得侵犯他人人身权利和公私财物,不准在宿舍内殴打他人或者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非法侵入他人宿舍,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诋毁他人;不准恐吓或者威胁他人安全,干扰他人正常的生活;不准窝藏赃物,偷窃和故意损坏公私财物。
24、增强自我防范意识,共同做好防范工作。发现可疑人员以及各类不安全隐患应当及时向公司报告。
25、发现火警、火灾等灾害事故时,应及时采取报警、撤离现场、灭火等有效措施,将损失降到最低;发现刑事、治安等案件时,在场员工应保护现场,及时报告公司领导并协助处理。
26、严禁员工赌博,麻将室是供员工休闲娱乐之用,不得大声喧哗,活动时间周一至周四晚不能超过12点,周五至周六不得超过凌晨2点,员工在打麻将一炮不得超过10元,违者一切后果自负。
28、宿舍不得出现公司任何产品(包括过期产品)及辅料,发现一次,按被发现产品市场价格的10倍罚款。找不到责任人的,全宿舍成员均摊。
1、地面、墙面、墙角、天花板干净,无乱涂乱画、无灰尘、无蜘蛛网。(10分)。
2、灯具、风扇、用品用具经常擦拭,保持干净,呈现本色。(10分)。
3、床铺干净无杂物,被褥、床单、衣物干净、叠放整齐、无异味。(15分)。
4、桌面干净无垃圾,桌面物品干净、呈现本色,摆放整齐。(10分)。
5、门窗干净、无灰尘、无蜘蛛网,窗台无杂物。(10分)。
6、室内无堆放垃圾、无卫生死角,垃圾筐要倾倒干净,无大量垃圾存放现象。(15分)。
7、床底干净,无蜘蛛网,鞋子、脸盆等用品摆放整齐有序。(10分)。
8、整体效果好:干净、整洁、美观、舒适、空气清新、无异味。(10分)。
9、公司配置的物品完好无损。(10分)。
10、宿舍出现剩余公司产品的或配置物品损坏的,取缔评选资格。
1、所有罚金由本人上缴财务部,不服从管理者以工资形式双倍扣除。其他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接触现金。
2、宿舍室内卫生检查项目:卫生、公司配置的所有物品是否完好无损、电器、纪律。检查时间:每周四10:00点作为定期检查时间、每周不定期一次。检查人员:综合办、宿舍管理员、各宿舍寝室长。
3、宿舍成员每人押金300元。押金由财务根据宿舍管理员提供的名单进行扣除工资,被扣押金者当月去财务领取押金单作为凭证。职工离职由宿舍管理员检查该宿舍实物是否损坏,损坏者按价赔偿,完好者由管理员签字确认后方可离职。离职者走后发现是其损坏的由管理员承担责任。(押金从转入新宿舍开始扣)。
4、宿舍工友对所有处理结果不服的`可以上诉。董事办处理意见为最终结果。
5、本制度在实施过程中因地制宜进行补充和调整。此制度每间宿舍张贴一份,丢失者罚款200元,由本宿舍成员共同承担。
以上规定需严格遵守,如有违反,根据情节轻重给与处罚,经教育屡教不改的取消其住宿资格,情节严重者开除。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为保持学校公共场所、公共环境的安全,创造良好的卫生条件,预防疾病,保障全校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工作环境,提升卫生管理效能,特制定本制度。
(1)检查范围:办公室、教室、会议室、多媒体室、阅览室、实验室、保健室、体育馆、活动室、食堂、厕所等。
(2)各班教室及走廊卫生由各班负责,各专用教室卫生由专用教室管理员负责。卫生保健老师每天至少进行一次检查。
(3)各办公室卫生由各办公室负责,工会负责检查。
(4)学校公共区域部分由保洁人员负责清扫,每天早晨一次大扫,其余时间及时保洁。由后勤部门统一安排并检查。
(5)必须保持教室、电脑教室等人员密集空间的空气流通,做好通风设备设施的管理。做好周边环境、场所的安全卫生管理工作,减少或禁止噪音,保证教学、工作、生活的正常开展。卫生保健老师每天至少进行一次检查。
(6)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实验室的废弃物,随时清除生活垃圾,营造良好的生活工作环境。由后勤部门负责定期检查。
(7)为保证全校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公共场所、公共环境的卫生工作人员,必须持有上岗证或健康合格证,才能从事本项工作。由后勤部门统一安排并检查。
为加强本村爱国卫生工作,预防传染病的发生和传播,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改善辖区环境,提高公共卫生水平和村民生活质量,促进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发展,也为了创建国家卫生城镇和省级卫生城镇,现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村实际,特制订以下爱国卫生管理制度:
第一条、宣传爱国卫生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城镇卫生管理条例,坚持禁养家禽,发现有鸡鸭,及时动员处理。
第二条、加强对保结员队伍的管理,坚持每月一次卫生例会,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卫生责任区域分片包干,落实到人。
第三条、按规定每年x月份开展爱国卫生月活动,做到活动前有计划安排,活动后有检查、有小结。
第四条、坚持长效管理,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垃圾袋装化,搞好公厕、垃圾箱的日常清洁工作。做到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垃圾箱(房)每十天洗刷一次,楼道每周打扫一次,保持小区整洁卫生。
第五条、协助专业部门整治社区环境,及时举报违章建筑,坚持每日巡查制度,并做好台帐记录。
第六条、消灭四害,保障健康,积极配合爱卫会定期投放灭鼠、灭蟑毒饵,并做好安全防范工作,保障居民的身体健康。
第七条、积极开展健康教育和卫生知识培训,搞好健康教育工作,按月出好黑板报、宣传窗,及时张贴健康墙报。
第八条、搞好绿化,提高小区内档次和品味,美化小区环境,保护小区花木,树草和绿化。
第九条、加强与物业公司的沟通联系,及时反映居民的意见和建议。
第十条、加强环境与资源,人与自然的宣传教育,提高居民环境意识,减少环境污染,自觉遵守市民文明公约和“十不”行为规范。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20xx年x月x日起施行。
先锋村爱国卫生委员会。
20xx年x月x日。
(一)环境卫生:
1.建立健全室内外环境清扫制度,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分片包干,定人、定点随时检查,实行量化评分。
2.幼儿玩教具要保持清洁,定期要消毒、清洗。
3.经常保持室内空气流通、阳光充足、冬天也要定时开窗通风换气,室内有防蚊、蝇、防暑设备。
4.厕所清洁通风,定时打扫并消毒。
(二)个人卫生:
1.幼儿每人二巾一杯,日常生活用品专人专用,做好消毒工作。
2.幼儿饭前便后要洗手,用流动水或干净水洗手洗脸,经常保持清洁。
3.饭后漱口,教育幼儿养成早晚刷牙的习惯。
4.幼儿每周剪指甲1次,每天带干净的小手绢。
5.保持幼儿服装、被褥整洁,被褥勤晒,床单每月洗1次。
6.保护视力,室内要注意采光,损坏灯具等要及时修理,看电视时间不宜过长,不能离得太近,高度要适中。
7.工作人员个人卫生,经常保持仪表整洁,勤洗头澡、勤剪指甲,幼儿开饭前用肥皂洗手。
(三)消毒隔离制度:
1.有专用保健室、观察床,保健室用品专用。
2.幼儿及工作人员患传染病立即隔离治疗,所在班级彻底消毒,患者待隔离期满痊愈后,经医生证明方可回园。
3.对患儿专人护理,仔细观察,按时服药和喂饭。
4.对患传染病的幼儿所在班和与传染病患者接触过的幼儿进行检疫、隔离、观察。检疫期间不收新儿童,幼儿不混班、不串班。检疫期满后无症状者方可解除隔离。
5.工作人员家中及幼儿家中发现传染病人时应报告园领导,采取必要措施。
为积极落实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印发的《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社区防控工作的通知》(肺炎机制发〔2020〕5号),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助力打赢疫情防控战役,现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是新发现的乙类传染病,实行甲类传染病管理。各地要加强学习、宣传和教育,使广大基层医务工作者充分认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危害性,提高警惕,加强防范意识。各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和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要充分发挥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中的网底作用,在地方党委政府、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的统一领导下,配合居委会、村委会做好社区防控工作,及早发现和报告病例,协助管理密切接触者和来自疫情发生地区人员,有效遏制疫情扩散和蔓延,积极应对和做好在城市社区和乡村的疫情防控工作。
各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相关技术规范和指南以及《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在疾控机构和其他专业机构指导下,做好发热患者的发现、登记、相关信息报告和处理工作。要加强对发热患者的筛查,做好预检分诊和门诊登记。发现不明原因发热、咳嗽的患者,必须询问发病前14天内的旅行史或可疑的暴露史,按照疾病登记的规范要求进行全面完整信息登记,并立即就近转诊至设有发热门诊的上级医院。信息登记完成后要按时上报。
各地要综合运用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等相关培训项目,主要利用线上培训方式,加强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和乡镇卫生院医生、护士、管理人员以及乡村医生等的全员知识培训,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及时掌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基本知识,包括病例的发现与报告、流行病学调查、转诊要求、院感防控和个人防护措施等。各地要在2020年1月30日前通过各种形式完成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有关人员的培训,加快提高基层防控能力。
各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根据区域防控工作需要,积极配合做好城市社区和乡村防控工作。协助追踪、督促来自疫情发生地区武汉市的人员居家医学观察14天,监测其健康状况,发生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在疫情发生地区要协助追踪和管理确诊病例和疑似病例的密切接触者,配合上级疾控机构规范开展病例流行病学调查,协助落实密切接触者居家医学观察措施,做好健康指导服务。可依托社区家庭医生和乡村医生加强精准管理和服务,重点对辖区内老年人和患有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疾病人群做好健康管理工作。
各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依据上级防治机构提供的规范、准确信息,及时向辖区居民宣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核心知识,科学指导辖区居民认识和预防疾病,引导居民树立正确的防控观念,规范防控行为,提高自我防范意识和个人防护能力,尽量减少大型公众聚集活动,出现症状及时就诊。
要针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特点,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感染控制管理制度。基层医务人员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要按照医务人员分级防护标准和相关技术规范做好个人防护、手卫生等防护工作。要做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内部的消毒、环境卫生工作,严防基层医护人员感染事件发生。
在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疫情防控工作中要注重运用信息技术手段提供支撑。主要通过线上形式对基层医务人员开展疫情防控知识培训。可通过家庭医生签约app、有线电视网络、电话、微信、智能语音提醒等手段与管理对象开展信息互动,做好健康监测和随访服务。加强区域信息共享,向辖区居民精准、及时推送疫情防控和健康教育信息。有条件的基层机构可开展咨询和分时分类预约筛查,疏解门诊流量,防止交叉感染。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提高认识,加强对基层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及时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相关基础设施,配备必要的消毒和防护用品,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纠正,确保基层机构规范、安全开展工作。要注重发挥区域防控作用,上级医院和上级疾控中心要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指导,必要时组派专家团队开展帮扶,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综合防控能力。
各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总体要求和相关部署,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及时结合本地实际细化工作措施,并督促落实,切实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充分发挥应有的作用。
住宿卫生管理制度篇四
第一条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公共场所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应当遵守有关卫生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相关的卫生标准、规范,开展公共场所卫生知识宣传,预防传染病和保障公众健康,为顾客提供良好的卫生环境。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国境口岸及出入境交通工具的卫生监督管理工作由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铁路部门所属的卫生主管部门负责对管辖范围内的车站、等候室、铁路客车以及主要为本系统职工服务的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需要,建立健全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队伍和公共场所卫生监测体系,制定公共场所卫生监督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五条鼓励和支持公共场所行业组织开展行业自律教育,引导公共场所经营者依法经营,推动行业诚信建设,宣传、普及公共场所卫生知识。
第六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违反本细则的行为,有权举报。接到举报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及时调查处理,并按照规定予以答复。
第七条公共场所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是其经营场所卫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设立卫生管理部门或者配备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具体负责本公共场所的卫生工作,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和卫生管理档案。
(二)空气、微小气候(湿度、温度、风速)、水质、采光、照明、噪声的检测情况;
(三)顾客用品用具的清洗、消毒、更换及检测情况;
(四)卫生设施的使用、维护、检查情况;
(五)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清洗、消毒情况;
(六)安排从业人员健康检查情况和培训考核情况;
(八)公共场所危害健康事故应急预案或者方案;
(九)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求记录的其他情况。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档案应当有专人管理,分类记录,至少保存两年。
第九条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建立卫生培训制度,组织从业人员学习相关卫生法律知识和公共场所卫生知识,并进行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不得安排上岗。
第十条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组织从业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从业人员在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
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疾病的人员,治愈前不得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
第十一条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保持公共场所空气流通,室内空气质量应当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
公共场所采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应当符合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相关卫生规范和规定的要求。
第十二条公共场所经营者提供给顾客使用的生活饮用水应当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要求。游泳场(馆)和公共浴室水质应当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
第十三条公共场所的采光照明、噪声应当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
公共场所应当尽量采用自然光。自然采光不足的,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配置与其经营场所规模相适应的照明设施。
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采取措施降低噪声。
第十四条公共场所经营者提供给顾客使用的用品用具应当保证卫生安全,可以反复使用的用品用具应当一客一换,按照有关卫生标准和要求清洗、消毒、保洁。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用品用具。
第十五条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根据经营规模、项目设置清洗、消毒、保洁、盥洗等设施设备和公共卫生间。
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建立卫生设施设备维护制度,定期检查卫生设施设备,确保其正常运行,不得擅自拆除、改造或者挪作他用。公共场所设置的卫生间,应当有单独通风排气设施,保持清洁无异味。
第十六条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配备安全、有效的预防控制蚊、蝇、蟑螂、鼠和其他病媒生物的设施设备及废弃物存放专用设施设备,并保证相关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及时清运废弃物。
第十七条公共场所的选址、设计、装修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公共场所室内装饰装修期间不得营业。进行局部装饰装修的,经营者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保证营业的非装饰装修区域室内空气质量合格。
第十八条室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设置醒目的禁止吸烟警语和标志。
室外公共场所设置的吸烟区不得位于行人必经的通道上。
公共场所不得设置自动售烟机。
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开展吸烟危害健康的宣传,并配备专(兼)职人员对吸烟者进行劝阻。
第十九条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按照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对公共场所的空气、微小气候、水质、采光、照明、噪声、顾客用品用具等进行卫生检测,检测每年不得少于一次;检测结果不符合卫生标准、规范要求的应当及时整改。
公共场所经营者不具备检测能力的,可以委托检测。
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在醒目位置如实公示检测结果,并对其卫生检测的真实性负责,依法依规承担相应后果。
第二十条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制定公共场所危害健康事故应急预案或者方案,定期检查公共场所各项卫生制度、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危害公众健康的隐患。
第二十一条公共场所发生危害健康事故的,经营者应当立即处置,防止危害扩大,并及时向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报告。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危害健康事故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第二十二条国家对除公园、体育场馆、公共交通工具外的公共场所实行卫生许可证管理。
公共场所经营者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后,还应当按照规定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申请卫生许可证,方可营业。
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的具体范围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公布。
第二十三条公共场所经营者申请卫生许可证的,应当提交下列资料:。
(一)卫生许可证申请表;
(二)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身份证明;
(三)公共场所地址方位示意图、平面图和卫生设施平面布局图;
(四)公共场所卫生检测或者评价报告;
(六)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还应当提供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检测或者评价报告。
第二十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申请之日起20日内,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查,对现场进行审核,符合规定条件的,作出准予公共场所卫生许可的决定;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并书面说明理由。
第二十五条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应当载明编号、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经营项目、经营场所地址、发证机关、发证时间、有效期限。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有效期为四年。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应当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
第二十六条公共场所进行新建、改建、扩建的,应当符合有关卫生标准和要求,经营者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预防性卫生审查手续。
预防性卫生审查程序和具体要求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制定。
第二十七条公共场所经营者变更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的,应当向原发证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公共场所经营者变更经营项目、经营场所地址的,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重新申请卫生许可证。
公共场所经营者需要延续卫生许可证的,应当在卫生许可证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原发证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第二十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组织对公共场所的健康危害因素进行监测、分析,为制定法律法规、卫生标准和实施监督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县级以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承担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下达的公共场所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任务。
第二十九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对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实施量化分级管理,促进公共场所自身卫生管理,增强卫生监督信息透明度。
第三十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根据卫生监督量化评价的结果确定公共场所的卫生信誉度等级和日常监督频次。
公共场所卫生信誉度等级应当在公共场所醒目位置公示。
第三十一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对公共场所进行监督检查,应当依据有关卫生标准和要求,采取现场卫生监测、采样、查阅和复制文件、询问等方法,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或者隐瞒。
第三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抽检,并将抽检结果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三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对发生危害健康事故的公共场所,可以依法采取封闭场所、封存相关物品等临时控制措施。
经检验,属于被污染的场所、物品,应当进行消毒或者销毁;对未被污染的场所、物品或者经消毒后可以使用的物品,应当解除控制措施。
第三十四条开展公共场所卫生检验、检测、评价等业务的技术服务机构,应当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能力,按照有关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开展工作,不得出具虚假检验、检测、评价等报告。
第三十五条对未依法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一)擅自营业曾受过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处罚的;
(二)擅自营业时间在三个月以上的;
(三)以涂改、转让、倒卖、伪造的`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的。
对涂改、转让、倒卖有效卫生许可证的,由原发证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予以注销。
第三十六条公共场所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可处以二千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造成公共场所卫生质量不符合卫生标准和要求的,处以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依法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卫生许可证:。
(二)未按照规定对顾客用品用具进行清洗、消毒、保洁,或者重复使用一次性用品用具的。
第三十七条公共场所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给予警告,并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对拒绝监督的,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依法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卫生许可证:。
(五)未按照规定索取公共卫生用品检验合格证明和其他相关资料的;
(六)未按照规定对公共场所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办理预防性卫生审查手续的;
(七)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未经卫生检测或者评价不合格而投入使用的;
(八)未按照规定公示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卫生检测结果和卫生信誉度等级的;
第三十八条公共场所经营者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五千元以上一万五千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九条公共场所经营者对发生的危害健康事故未立即采取处置措施,导致危害扩大,或者隐瞒、缓报、谎报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处以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依法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卫生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条公共场所经营者违反其他卫生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按照有关卫生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进行处罚。
第四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收取贿赂的,由有关部门对单位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二条本细则下列用语的含义:。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指为使房间或者封闭空间空气温度、湿度、洁净度和气流速度等参数达到设定的要求,而对空气进行集中处理、输送、分配的所有设备、管道及附件、仪器仪表的总和。
公共场所危害健康事故,指公共场所内发生的传染病疫情或者因空气质量、水质不符合卫生标准、用品用具或者设施受到污染导致的危害公众健康事故。
第四十三条本细则自20xx年5月1日起实施。国家卫生计生委1991年3月11日发布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同时废止。
修改的决定。
为深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依法推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根据国务院取消、下放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我委决定对以下部门规章的部分条款予以修改。
(一)将第十九条第三款修改为:“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在醒目位置如实公示检测结果,并对其卫生检测的真实性负责,依法依规承担相应后果。”
(二)将第二十五条第二款修改为:“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有效期为四年。”
(三)删除第三十四条第二款。
(四)删除第三十七条第九项。
此外,相关部门规章的条文顺序根据本决定作相应的调整。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施行。
住宿卫生管理制度篇五
一、员工必须严格遵守上下班时间,不得迟到、早退。
二、按时参加各岗位例会(客房每周一至周五早八点)、(前台每周一和周四下午三点)例会不到者按旷工处理。
三、每人每周倒休一天,遇重要接待任务暂停排休,会后补休。年假按中心规定。
四、员工请病假须提前将医院诊断证明和请假单上交,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提前请假的,应及时通知领班,由领班请示经理。
五、员工请事假,须提前三天至一周上报领班,如遇人员紧缺或有重要任务,可以不予批准。事后请假一律按旷工处理。
六、严格按照规定班次上班,如有急事换班,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情况下,提前一天向领班提出申请,未经同意擅自换班按旷工处理。
七、对骗取事病假的,一经查出,视情节给予旷工或除名处理。
一、自觉遵守宾馆管理制度,要讲文明,讲礼貌,讲道德,讲纪律。要积极进取,爱岗敬业,善于学习,掌握技能。
二、要着装上岗,挂牌服务,要仪表端妆,举止大方,规范用语,文明服务,礼貌待客,主动热情。
三、客房服务员,每天要按程序,按规定和要求清理房间卫生,填写客房清洁日报表,要认真细致;要管理好房间的物品,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四、外来住宿人员,要有本人身份证或有效证件进行登记后,方可入住。
五、不得随意领外人到房间逗留或留宿,未经宾馆经理同意不准私开房间,为他人(含职工)提供住宿、休息及娱乐等。
六、检查清理客房时,不得乱动和私拿客人的东西,不准向客人索要物品和接收礼品;拾到遗失的物品,要逐一登记交公。
七、不准他人随意进入前台;前台电脑要专人管理与操作,不准无关人员私自操作;打字、复印、收发传真,要按规定收费。
八、工作时间不准离岗,有事向领导请假,不准私自换班和替班,不准打扑克,织毛衣,看电视及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九、认真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特别是做好妨火防盗工作,要勤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和处理。
一、宾馆要保持周围环境整洁、美观,地面无果皮、痰迹和垃圾。
二、必须设有消毒间或消毒设施,并要有健全的卫生制度。
三、被套、枕套(巾)、床单等卧具要一客一换。
四、公用茶具应每日清洗消毒。茶具表面必须光洁、无油渍、无水渍、无异味。
五、客房内卫生间的洗漱池、浴盆应每日清洗消毒,并粘贴已消毒封签。无卫生间的客房,每个床位应配备有不同标记的脸盆和脚盆各一个。脸盆、脚盆和拖鞋要做到一客一换,用后必须清洗和消毒。
六、宾馆的公共卫生间要做到每日清扫、消毒、并保持无积水、无蚊蝇、无异味。
七、宾馆要有防蝇、蚊、蟑螂和防鼠害的设施,并经常检查设施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改进。
八、对旅客废弃的衣物要进行登记,统一销毁。
九、店内自备水源和二次供水水质应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二次供水蓄水池要符合输水管材卫生要求,做到定期清洗消毒。
住宿卫生管理制度篇六
住宿场所应建立卫生管理档案,档案应有专人管理,各类档案记录应进行分类归档、装订成册,并有目录。有关记录至少应保存三年。档案应当包括以下方面资料:
一、证照资料
卫生许可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
二、卫生管理制度
住宿场所应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并对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经常性检查。主要制度应包括:
1、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卫生知识培训考核及个人卫生制度
2、公共用品用具清洗、消毒、保洁制度。
3、卫生检查奖惩考核管理制度
4、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及通风系统清扫制度
5、公共场所健康危害事故与传染病报告制度。
三、岗位职责
根据不同岗位,设立卫生管理人员与从业人员岗位职责。
四、卫生管理组织
住宿场所应成立卫生管理领导小组,并设置卫生管理部门或配备专(兼)职卫生管-理-员,负责其经营场所卫生管理具体工作。
五、卫生操作规程
住宿场所经营者应制定各类公共用品用具采购、清洗、消毒、储藏以及设备设施运行维护等操作规程。操作规程应具体规定工作程序。置放于相应岗位的.墙上,并留档一份。
六、索证资料
消毒产品、化妆品等健康相关产品卫生许可批件或备案文件(复印件)、产品检验报告等。
七、有关记录
包括场所自身检查与检测记录,公共用品用具清洗、消毒记录,床上用品更换记录、培训考核记录,公共用品用具采购、验收记录,从业人员因患有有碍公众健康疾病调离直接为顾客服务岗位记录,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消毒记录,投诉处理记录等。
八、卫生监督检测资料
卫生监督执法机构的各类检查、检测文书、报告,文件,下发相关资料。
九、其他资料
包括预防性建筑设计审核文件,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竣工图纸,消毒设施设置情况等。
住宿卫生管理制度篇七
证照管理制度
一、按《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依法办齐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hiv检测合格证等证照方可营业;各种证照禁止涂改、伪造、转让、倒卖。
二、卫生许可证悬挂在场所醒目处,经营单位名称、地址、负责人及许可经营项目应与实际情况和营业执照相符。新建、扩建、改建旅店业,按规定程序申领卫生许可证。
三、专人负责管理单位各种证照,按相关法规规定按时办理卫生许可证等证照审验、变更、换证手续,避免持过期失效证照。
四、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合格证明、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及hiv检测合格证上岗,并按要求定期组织从业人员复检、复训,禁止无证上岗或持过期失效证件上岗。
五、供顾客使用的沐浴、洗发用品等化妆品必须符合《化妆品卫生规范》,并能提供化妆品生产厂家有效的卫生许可证和产品检验报告等复印件。
六、住宿场所使用的消毒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消毒产品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并提供消毒产品生产企业有效的卫生许可批准文件和产品检验报告等复印件。
住宿卫生管理制度篇八
一、《卫生许可证》必须悬挂于显眼处。经营单位要有专职或兼职的卫生管理人员,制定并落实本单位相关的卫生管理制度;定期对本单位从业人员开展卫生知识培训学习及考核工作。
二、遵守国家《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自觉接受卫生监督机构和群众的监督。
三、从业人员(包括临时工、帮工)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培训,领取合格证明后方可持证上岗,每年体检一次。
四、必须设有专用公共用具洗消间或洗消设施,并有明显标识。公用茶具应每日清洗消毒。杯具的洗涤必须在专用的杯具消毒间集中清洗消毒,按照一洗二清三消毒四保洁的程序进行操作。严禁在客房卫生间清洗杯具。茶具表面必须光洁、无油渍、无水渍、无异味。
五、必须设专用干净布草间(柜)和专用脏布草回收间。干净布草间应设有带门专用布草柜,布草应分类存放,并有明显标志。布草必须放置在专用的布草房分类入柜放置,柜内不得放置杂物,布草柜保持清洁。干净的布草应由布草房统一管理和存放,按先进先出的原则,楼层只存放当天的布草,暂存的布草必须放在独布草间的布草柜内,干净布草不得存放于布草车过夜。
六、客房的卫生清洁原则上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备二进三清四抹五铺六补七消八查。客房卫生间清洗消毒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清理二洗涤三消毒四冲洗五抹干。洗涤按照洗手盆、浴缸、座便器的顺序进行。同时配备两副以上的洗刷用具、手套、抹布,不得交叉使用。
七、营业场所内必须设置数量充足的通风换气设施,应设置新风进入口,新风入口与抽风口布局必须合理,保持空气清新。定期对空调滤网、风扇进行清洁消毒,并加强对室内进行通风换气。安装集中空调通风系通的,应当符合《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办法》的'要求。
八、床上用品要做到一客一换,长住客每周一换。
九、供顾客使用的化妆品或一次性卫生用品应在有效期内、标签标注齐全、并有有效卫生许可批件或相关卫生证明文件。一次性卫生用品严禁重复使用。
十、店内自备水源和二次供水水质应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二次供水蓄水池要有卫生防护措施,蓄水池容器内的涂料应符合输水管材卫生要求,做到定期清洗消毒。
十一、要有防蝇、蚊、蟑螂和防鼠害的设施,并经常检查设施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改进。
二、设有布草间标识,保洁设施须密闭或有防尘措施。
三、布草间要定期进行通风换气,保持布草间环境整洁,不得存放其他物品。
四、经过清洗、消毒的布草应分类进行保洁存放,并注明标识;
五、对当日不能洗涤的布草,必须将其凉干,再进行袋装;
六、客房布草与餐厅布草应分开收集、洗涤,避免染色。
洗涤、消毒制度。
一、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三、被套、枕巾(套)、床单、拖鞋等卧具应一换一洗一消毒,并做好棉织布品清洗消毒记录。
四、公用饮具、口杯每日清洗、消毒,做到一客一洗一消毒;清洁的饮具、口杯必须表面无油渍、无水渍、无异味。
五、脸盆、脚盆应标识清楚,做到一客一换一洗一消毒,无污迹,方能供顾客使用。
六、卫生间的洗漱池、浴盆和抽水马桶应每日清洗、消毒,无污迹;所使用的清洁工具,必须按清洁部位明显区分。
住宿卫生管理制度篇九
1、幼儿园设有领导带班的值班小组,随时清点人数。
2、宿舍管理人员做到熄灯前检查,熄灯后最少三次巡查。
3、各寝室在活动期间锁好寝室门。
4、在寝室里不得私拉电线,使用热得快,严禁携带危险物品。
5、严禁陌生人进入寝室内,不得留宿。
6、幼儿就寝后禁止外出,如遇生病等特殊情况,应有老师陪同。
7、幼儿就寝后值班领导、老师应在寝室附近巡检一次,发现情况及时处理和汇报。
8、双休日或节假日安排老师做好护校工作。
9、机动车辆一律禁止进入宿舍楼。
10、如有人捣乱,老师教育劝阻,无理取闹的及时报警。
住宿卫生管理制度篇十
为了加强对校外住宿学生的教育和管理,维护学生的财产和人身安全,掌握校外住宿学生基本情况,规范校外住宿学生的管理,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以下办法。
(一)住宿地点必须符合公安部《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中的有关规定。
(二)房东应与当地公安机关签署“出租房屋安全管理治安责任书”,并认真履行责任书中的各项职责。
(三)住宿地点必须经过学校和有关部门认可,并适宜学生住宿。
(一)填写《长武县中学校外租住学生登记表》:
认真填写租住地址、门牌号、同住人姓名、房东姓名、职业、房东联系电话、家庭联系电话、住宿点人数等栏目,一式两份,一份班主任保留,一份政教处存档。
(二)填写《长武县中学校外租住学生管理责任书》:
每学年初或变更住所后,由家长与房东及时签订《长武县中学校外租住学生管理责任书》。
(三)实施校外租住学生安全排查制度。
学校政教处及各班主任必须对住宿地点进行安全排查,每学期至少两次;对于查出的安全隐患,当即责令房东限期改正,若无改观,有权责令学生搬离。
(四)努力做到学校、房东、家庭三位一体,密切联系。班主任应不定期深入到学生租住点家访,全面检查学生学习、生活、安全等情况,并做好详细记录。
(一)房东必须为学生提供安全、舒适的居住条件。不能让学生居住在阴暗、潮湿、危漏的房屋。要为住宿学生提供水、电等基本生活条件。房东应加强对住宿学生的看护,严禁闲杂人员入内。学生在校期间,住所若发生被盗等不安全事件,学校有权请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调查处理。
(二)房东要督促学生按时上学、准时回家,并制定科学严格的作息时间表。在学生旷课或不按时上学时,房东要问清情况,及时督促。若发现学生有不正常迹象时,要及时和学校联系。
(三)密切注视住宿学生动向,加强学生管理。对学生参与赌博、打架、看不健康的书刊影视的等行为,房东应及时制止,学生不听劝止时,要及时报告学校。
(四)如实向来访教师反映学生的表现情况,积极配合学校、家庭共同管好学生。
(一)在驻县的亲属家中寄住的学生视为校外住宿学生、必须按照本办法的有关规定办理校外住宿手续。
(二)本办法与各级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对学校的学生教育管理做出新的规定相抵触的以新的规定为准。
(三)本办法由政教处负责解释。
住宿卫生管理制度篇十一
各宿管员、各包片教师、各住宿生:
现将xx县门土初级中学校外住宿生管理办法:
一、所有校外住宿生必须服从房东、包片教师的管理,舍长、安全员要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查找汇报,本宿舍内的矛盾纠纷和安全隐患并及时汇报,宿管员、包片教师、班主任要高度重视校外住宿生的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严肃处理有关责任学生并及时逐级汇报。
二、每天晚上10:30舍长和安全预案要检查各社员回宿情况,11:00所有住宿生必须全部就寝。对不按时回宿舍,留宿他人,或11:00后仍干其他事情的同学,安全员和舍长必须如实向班主任、包片教师、房东等人汇报。
三、全体校外住宿生必须高度关注自身安全,及时汇报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同时必须认清做好值日生轮流,确保宿舍干净卫生。
四、勤晒被褥,勤开窗通风换气,努力加强体育锻炼,发现传染病者,立即隔离治疗。同学之间不互用毛巾、脸盆等,以防传染病的交叉感染。
五、宿舍内部不得私拉乱接,不得使用“热得快”,蜂窝煤烧水,不得在裸露电线、细线和活动线上使用电磁炉,煤气灶必须离床1.2米以上。
六、所有女生一是要洁身自好,慎重交友。不得男女合租一院,不得男女混住。夜晚一律不得单独外出,不得约男生到自己宿舍来玩,更不得到男生宿舍或室外和异性闲逛,所有女生一定要相互监督及时举报。夜晚睡觉关死门窗,发现可疑坏人骚扰要及时举报或大声求救。
七、同学之间要宽容相待,发生矛盾纠纷要在第一时间内找老师协调处理,严禁在校内外打架或邀请被人打群架,以防触犯刑律造成终身悔恨。所有同学要及时劝架,及时报告老师,对于能及时阻止恶性打架或及时排除重大安全隐患的学生,按照学校《优秀生助学奖励基金奖励办法》予以重奖。
住宿卫生管理制度篇十二
第一条为了加强学生住宿管理,维护正常的学生生活秩序,共同营造洁净、舒适、稳定、安全的学生住宿环境和文明、健康、进取、向上的舍区文化氛围,特制定如下管理规定。
第二条成立xxxx学院学生住宿管理委员会,由分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任主任,后勤集团和学生工作处负责人任副主任,各院(系)分管学生工作的负责人及保卫处、财务处、团委、物业公司、学生会负责人任委员,全面负责学生住宿管理方面的重大事宜,指导和协调学生住宿的管理工作,办公室设在物业公司。
第三条学生工作处、后勤集团、院(系)、保卫处、物业公司按确定的职责,分工协作,共同参与学生住宿的管理。物业公司负责学生住宿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四条学校在学生入住时按“院(系)、专业、年级、班级相对集中”的原则对学生住宿进行统一安排,学生应服从学校的安排和调整。
第五条学生原则上不允许在校外住宿。确有特殊情况需在外住宿的,应当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学生家长签字、学校有关主管部门审批通过,然后与学校签订校外住宿协议。对未办理相关手续擅自在校外住宿的学生,应搬回学校住宿,学校视情况给予批评教育或者相应纪律处分。经学校备案而在校外住宿期间发生安全问题的,除由学生本人及其家长承担相关的民事或刑事等全部责任外,学校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或纪律处分。
第六条学生入住学生公寓,凭住宿缴费收据,到所分配的学生公寓管理室办理住宿手续,并领取房间钥匙。
第七条学生住宿的床位一经分定,原则上不再进行个别调整。每个寝室设寝室长一名,报本楼栋管理员室备案,寝室长一经确定,不得随意调换,寝室长负责本寝室的生活秩序、治安保卫、清洁卫生和公共家具财物的保管。
第八条公寓管理员在学生住宿安排妥善后,须填写学生住宿情况登记表,并报物业公司备查。
第九条学生毕业或退、休学时,要到物业公司办理有关手续方可离校。
第十条物业公司应严格按每房定员安排床位,对因未报到等原因而空出的床位有关人员应积极配合物业公司及时加以调整,任何单位、个人不能以任何借口占用空房。
第十一条学生公寓内禁止留宿客人。
第十二条学生入学须填写借用公物登记卡,寝室内的公共设施和随房设备,由寝室长签名验收,毕业时如数移交。学生个人借用家具有本人办理借用手续,毕业时如数交还。室内公物如有丢失或人为损坏,有当事人或本寝室学生照价赔偿,否则不能办理离校手续。
第十三条公寓内公用家具、公共设施由公寓管理员负责管理,公寓管理员要定期检查或抽查,做到帐、物、卡相符。
第十四条全体学生要养成良好的用水用电习惯,自觉节约水电资源。要杜绝“长流水”、“长明灯”现象,做到人走水停、人走灯灭。
第十五条学生寝室内不可使用电炉、电热褥、电热杯、电饭锅、电烙铁、电热水器、空调等大功率电器,不可擅自加接电线。因违章用电造成事故,除赔偿全部损失外,报有关部门追究当事人责任,并给予处分。
第十六条学生公寓的水电用量按国家规定标准配给(每生每月5度电、2.5吨水,一学年按10个月计算)。超过使用标准的费用由学生个人承担,超额水电量按民用收费标准计费。学生应主动配合物业管理部门按月交清超用的水电费。
第十七条学生公寓设施的大、中型维修由物业公司安排每年的假期进行。
第十八条学生公寓公共场所的小型维修由管理员负责在管理员室登记报修。
第十九条学生寝室内灯、水龙头、门、窗、家具等维修由学生在管理员室登记报修。
第二十条在报修基础上,公寓管理人员和维修人员要查清损坏性质,属正常损耗,及时免费维修;如属人为损坏必须追究当事人责任,罚款后予以维修,并按学生管理规定处理。
第二十一条学生要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搞好寝室内务,保持室内整洁、美观。遵守学生公寓垃圾袋装化的管理规定,每日上午8:30前、下午2:30前,将垃圾装袋投入垃圾桶内。
第二十二条自觉维护公寓的环境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从窗口乱丢废弃物、乱倒污水,不乱倒垃圾,不在墙壁上乱写乱画,不在公寓内饲养宠物。
第二十三条保持室外良好的卫生环境,保护绿化景点和公共设施。不污染环境,不践踏草坪。
第二十四条负责安全值班的人员,必须挂工作牌或佩戴值班章,认真值勤,忠于职守,不脱岗、溜岗。值班员认真执行出入、会客、留宿、携带物品登记等各项制度,严格管理,防止不法分子混入公寓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第二十五条学生应自觉维护舍区安全,增强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防范能力和自我管理能力,妥善保管自己的贵重物品。
第二十六条学生应按时作息。公寓早上开门时间为6:00时,晚上关门时间为11:00时,熄灯时间为11:30时。按规定时间熄灯后,不起哄。晚归的学生应自觉填写晚归登记单,出示有关证件并说明晚归原因。对无故晚归或不服从管理者,由公寓管理员报请所在院(系)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第二十七条每个学生配给一把房间钥匙,要妥善保管,不转借他人,丢失时要及时报告宿舍管理人员,不准自行配制钥匙。毕业离校或宿舍调整时,应将钥匙主动交还管理室。
第二十八条发生火灾事故时,应及时采取报警、撤离现场、灭火等有效措施,将损失降到最低点。发生刑事、治安等案件时,在场学生应保护现场,及时报告管理员、保卫处或公安部门,并协助处理。
第二十九条不在公寓内存放易燃、易爆、易腐蚀、剧毒及具有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第三十条保卫部门应定期对消防器材进行检查和调换。任何人不可擅自挪用消防器材。
第三十一条严禁在公寓内使用明火,如不能焚烧纸张和杂物、不能使用煤气炉、煤油炉、酒精炉等各类有明火的器具,不点蜡烛。
第三十二条住宿学生要保持公寓安静,不在公寓内打闹、喧哗、奔跑、踢球,晚自习时间及就寝后,不大声谈话、弹唱,影响他人休息。
第三十三条严禁小商小贩进学生公寓兜售商品,学生亦不能在公寓内搞经营活动。
第三十四条学生在公寓内不得有酗酒、打麻将、赌博、打架斗殴、吸毒、传播非法书刊和音像制品等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行为。
第三十五条女生宿舍楼禁止男性进入。如因工作需要进入女生楼的班主任、学生干部,须出示有关的证件,经管理员同意方可进入。女生家长来校探亲,须凭本人证件登记,并将证件存放在值班室后,才能进入女生宿舍,离开时取走证件。
第三十六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学生公寓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第三十七条本规定由后勤集团负责解释。
住宿卫生管理制度篇十三
1、在校长的直接领导下,由总务主任管理人员,政工主任负责住宿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由舍务教师具体负责各寝室的管理,各寝室由舍长负责管理本寝人员,舍务教师要按《舍务教师管理制度》要求认真做好各项工作,如实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汇报。
2、住宿师生要按时就寝,上自习,不得随意离校园,无论何种原因决不允许擅自夜不归宿,如经与家长核实确实有事,须政工主任准假后并将准假条给舍务老师方可离校。
3、按时归寝、就寝、按时熄灯,保持宿舍肃静,不得大声说话、打闹熄灯后不准聊天,按时起床。
4、宿舍内禁止搞玩扑克、打麻将、饮酒等一切娱乐性活动,不得在寝室就餐。
5、住宿人员不得把校内非住宿人员和亲属家人、朋友等外来人带入宿舍或留宿,不得串舍就寝,不得配制寝室钥匙,违者给予行政处分,进行经济处罚,取消住宿资格,造成后果追究责任。
6、住宿人员不得动用走廊电线盒,不得私自接电,不得使用任何电器,以免发生危险,违者立即取消住宿资格。
7、住宿人员要团结协作,爱护公物,保管自己的钱物,以防丢失。
1、住宿人员按舍长安排及时、认真值日,保持寝室干净。
2、寝室内,被子要叠整齐,按要求摆放,床铺平整,使用统一床单,规范管理。
3、脸盆要放在墙下靠墙角处,毛巾皂盒放在脸盆里,鞋要放在床下,摆放整齐,不得随地乱扔。
4、室内不得乱钉乱挂,严禁室内拉线挂衣服,不穿的衣服放到合适的位置。
5、要在卫生间洗漱,夜间用完厕所要及时冲洗,以防污染空气,有害健康。
6、值日生要及时搞好卫生间的卫生,保持地面、墙壁、水池、便池的清洁,及时清除垃圾。
7、楼内不得乱写乱画,楼道卫生由值日生负责,及时清扫。
8、楼道不得存放任何物品,楼梯扶手不得放衣物。
1、住宿人员要严格遵守上述制度的各条款,违反制度屡教不改者给予行政处分,取消住宿资格,造成影响和后果,追究有关人的责任。
2、宿舍管理实行考评制度,住宿人员的日常表现与集体和个人的综合素质评价或师德考评挂钩。
住宿卫生管理制度篇十四
1、为确保公司施工、维护及办公所用器材、财务和人身安全,保障公司办公、通信施工和维护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2、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我公司内的仓库、办公区域和施工住宿的管理。
3、本管理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各部门、分公司制定的有关规定与本管理办法有抵触的,以本管理办法为准。
4、本管理办法由公司安全质量部负责解释。
1、仓库安全管理,必须设置专门的仓库管理员,认真贯彻“预防为主”,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2、必须对仓库存放的'器材、工具、仪器仪表等物资进行分类登记,设置帐本、存卡,登记每笔业务的进出数量,确保数据连续、准确。做到帐(包括电脑帐及帐本)物卡相符,及时反映库存情况。
3、对仓库存放的器材、工具、仪器仪表等物资应按规定放置,并分类标识管理、分规格存放,有计划、有秩序的安排物资进仓、出仓及存放地点。
4、存放物品的库房应保持整洁通风,防潮湿,码放整齐;严禁存放易爆易燃物品;严禁在仓库内吸烟。
5、对仓库存放的器材、工具、仪器仪表等物资应严格按照公司的规定或程序执行。防止其在搬运和存放过程中被损坏或降低质量。
6、为做好仓库防火安全,必须配备仓库专用消防器材,建立健全各项防火规章制度。
7、组建专职、义务消防队,定期进行业务培训,制定灭火应急方案,开展自防自救工作。
8、为做好仓库防盗安全,必须配备各种监控设备以保证库区安全。
9、仓库应当单独安装电源开关箱,保管人员离库时,必须拉闸断电。
10、库房内不准使用电炉、电烙铁、电烫斗等电热器具和电视机、电冰箱等家用电器。
11、装卸作业结束后,应当对库区、库房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离人。
1、做好办公场所的防盗措施,门窗要牢固;财务室、机要室、档案室、保密室等重要办公室要安装防盗门和设置技防设施。
2、离开办公室时要将秘密文件、资料锁进文件柜或抽屉内,不得放在桌面上,并随手关门,防止乘隙行窃的案件发生。
3、下班时,应关闭照明,切断所有电器电源、水源,熄灭火种;关好锁好门窗,凡使用安全锁和防盗门的办公室要用钥匙反锁到位;有技防措施的办公室布防后方可离开,技防设置的密码要严格保密。
4、办公场所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品。
5、办公场所必须配备消防器材,相关人员要熟悉本室周围消防器材放置地点及使用方法。
6、办公室严禁存放现金、有价证券和其它贵重物品。
7、严格执行节假日值班制度,并做好巡查、值班记录,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8、办公区域一旦发生安全事故,要保护好现场,并立即逐级上报。
1、施工人员外出施工应乘坐正规运输公司交通工具或公司的施工车辆出行,随身携带能证明自己身份的证件,选择正规宾馆住宿并索要住宿发票。
2、入住宾馆后首先应查看、熟悉消防通道、消防器材和周围环境等,做好出现突发事件的应急准备工作。尽可能别和陌生人同住一个房间。
3、施工人员应妥善保管好随身财务和贵重物品,如仪器仪表、笔记本电脑等。
4、集体出差应由工地负责人统一安排集中住宿,不要以工作方便或其他原因为由单独住宿,以便于集中管理和统一行动。
5、下班期间特别是晚上,未经工地负责人同意,禁止单独外出活动和私自进入网吧,更不允许夜不归宿。有事必须向工地负责人请假。
6、在外就餐时,应尽量到卫生条件比较好的餐馆就餐,严禁酗酒;严禁和别人发生争执或打架斗殴。
7、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如需租用当地房屋居住,应与对方签订租住协议,相关事宜一定在协议中做出详细说明,以避免发生不必要的纠纷。
住宿卫生管理制度篇十五
第一条严格遵守作息时间。熄灯后保持寝室安静,以保证睡眠。
第三条住宿生应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即不在公寓内吃饭、聚会。果皮自觉包起来放在垃圾桶内,每天起床后,把被子叠好,床单铺平,桌子上做到无杂物。
第四条安静有序不打扰他人,不乱串房间和楼层,不得在公寓内或楼道喧哗、打逗,特别注意安全。
第五条勤俭朴实,不带贵重物品,不带过多现金,不带违规物品,如电热产品、易燃物品、麻将牌等。
第六条懂礼谦让,尊敬辅导员,尊重他人,互帮互助,不激化矛盾、不打架,处理好寝室同学关系。
第七条提高自理能力和防范意识,注意防火防盗,管理好自己的物品。
第八条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健体防病。如有身体不适,及时去医务室就医或与辅导员联系。
第九条住宿期间未经批准不得在外留宿,不得私自离校,不许私自外出,不得将外人带入公寓。
第十条请假外住、周末回家居住及外出补课必须找辅导员填写登记表,登记表须有监护人签字方可生效。
第十一条住宿生如请假,须经班主任或辅导员同意后,出具假条报辅导员批准,病假须持医务室假条报辅导员批准。
第十二条遇有学习、生活上的困难、问题,应及时向辅导员反映、交流。
第十三条住宿生的`违规违纪行为,德育处将根据学校的规章制度,严肃处理。
住宿卫生管理制度篇十六
针对我校职工以前给学生代伙存在的种种弊端,学校为建立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证学生食宿安全,树立广大教职工良好形象,提高学校办学声誉。根据局镇领导的指示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经校长会办研究,特制订本规定:
1、所有领导成员和班主任严禁为学生代伙。凡领导成员要为学生代伙者先提交辞职报告,班主任为学生代伙的将即刻进行调整。
2、所有职工不得为他人或亲属代伙提供方便;
5、在职职工代伙人数每超出一人,在年终绩效工资中扣1000元/学期;
7、凡代伙职工的家属,学校在临时工招录中实行一票否决;
8、对严重扰乱住宿生整顿秩序并造成较坏影响者,学校将上报县局纪检部门处理;
以上规定在公布之日起执行,本规定解释权归校长室。
住宿卫生管理制度篇十七
1、住宿人员必须遵守公寓相关管理规定,服从公寓中心的安排和管理,配合公寓中心的安全检查等工作。
2、住宿人员须爱护公寓内公共设施设备,如有人为因素损坏设施,将由当事人照价赔偿。
3、公寓内的.所有设施设备、管网线路等不得私自拆除或更换,如确需维修或更换的请报告值班室,公寓中心将安排专业人员维修。
4、个人贵重物品要妥善保管,离开公寓要关好门窗、切断所有电器设备的电源,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5、住宿人员要努力营造安全的住宿环境。严禁在公寓私拉乱接电线,严禁使用劣质电器、电炉等大功率电器和明火炉具。
6、严禁在公寓内存放易燃、易爆、有毒以及腐蚀性、传染性等妨碍公共卫生和安全的危险物品。
7、住宿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带校外人员进入教师公寓,不得将床位转借或转租他人使用、不得擅自调换房间,不得随意占用他人床位。
8、严禁在公寓内酗酒滋事、大声喧哗,不得影响他人休息和学习。
9、严禁在公寓内从事赌博等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10、住宿人员有违反上述规定的,公寓中心将根据情节进行劝说、教育或通报学院、部门,直至取消住宿资格。
11、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住宿卫生管理制度篇十八
1、必须在住宿前办理手续,否则取消住宿资格,情节严重者并给予一定的`纪律处分。
2、按时上好早操、早读和晚自习,无特殊情况不得缺席。住宿生确需出校门需持有班主任签发的出门证,平时不得出门,如有违反者,学校将酌情处理。有特殊情况需请假时,应向班主任请假,财政部后报告室长,由室长投入室长报告袋,未请假离校,将严肃处理,并扣班级风纪分。
3、应自觉排队购买饭菜,不得争先恐后,更不得在外就餐。
4、注意节约用水、用电子,爱护公共财物。
5、按时将宿舍门锁好,舍内严禁火种;不准乱拉乱接电源;宿舍内不得存放易燃品和易爆品;保管好个人财物,百元以上人民币应存入银行;严禁私自下河游泳;按照规定地点放置自行车。
6、不得将外人带入宿舍,更不得留宿。晚上熄灯后应保持宿舍内安静,不得妨碍他人休息。
7、宿舍制度表、值日表、住宿生登记表必须上墙。内外应保持整洁,按值日生表每天进行卫生打扫,及时将垃圾倒在指定地点。
8、和睦相处,遇到问题应妥善处理,自向无力解决的,应及时汇报老师。
9、住宿生应在生活老师的指导下,协助做好各项管理工作。应自觉服从管理,如有违纪而教育不该的,将根据情况给予严肃处理。
住宿卫生管理制度篇十九
1、必须在住宿前办理手续,否则取消住宿资格,情节严重者并给予一定的纪律处分。
2、按时上好早操、早读和晚自习,无特殊情况不得缺席。住宿生确需出校门需持有班主任签发的出门证,平时不得出门,如有违反者,学校将酌情处理。有特殊情况需请假时,应向班主任请假,财政部后报告室长,由室长投入室长报告袋,未请假离校,将严肃处理,并扣班级风纪分。
3、应自觉排队购买饭菜,不得争先恐后,更不得在外就餐。
4、注意节约用水、用电子,爱护公共财物。
5、按时将宿舍门锁好,舍内严禁火种;不准乱拉乱接电源;宿舍内不得存放易燃品和易爆品;保管好个人财物,百元以上人民币应存入银行;严禁私自下河游泳;按照规定地点放置自行车。
6、不得将外人带入宿舍,更不得留宿。晚上熄灯后应保持宿舍内安静,不得妨碍他人休息。
7、宿舍制度表、值日表、住宿生登记表必须上墙。内外应保持整洁,按值日生表每天进行卫生打扫,及时将垃圾倒在指定地点。
8、和睦相处,遇到问题应妥善处理,自向无力解决的,应及时汇报老师。
9、住宿生应在生活老师的`指导下,协助做好各项管理工作。应自觉服从管理,如有违纪而教育不该的,将根据情况给予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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