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纪委信访举报工作汇报范文(14篇)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11-03 14:59:07
2023年纪委信访举报工作汇报范文(14篇)
时间:2023-11-03 14:59:07     小编:影墨

总结是思维的碰撞,是经验和智慧的结晶。如何进行阅读理解是我们提高阅读能力时需要关注的问题。小编为大家搜集了一些总结范文,值得一看。

纪委信访举报工作汇报篇一

报告是指用于报告工作、反映情况、向上级提出意见或建议、回应上级询问的正式文件。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信访工作是我们了解民意,反映民情,凝聚民心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和群众沟通的一个途径。为了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局党组高度重视,由主要领导全面抓,分管领导负责具体工作,对于重要的信访案件,主要领导亲自批示和接待,分管领导具体联系落实,相关科室负责承办。为了进一步完善信访工作机制,规范群众来访接待工作,提高接待水平和效率,我局还制定了20字的《工作接待守则》,对群众来信、来电、来访、网上回复等办理工作程序和接待工作要求等方面作了详细规定,确保来访的群众高兴的来,满意的走。今年7月,我局还结合工作重新制定了单位工作制度,对信访工作进一步细化。

信访工作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体察民情、听取民意的最直接的窗口,我们工作的好坏直接与人民群众利益息息相关。我局信访工作,面对的主要是有关文化部门人员和反映文化工作方面的信访,有的是文化部门的一些下岗人员,有的是一些不能按时拿到生活费的离退休人员,是最需要受到保护的弱势群体,这就决定了我们的工作既要“细”又要“实”,既要了解弄清上访事件的基本情况,做到事实清楚、法理明确,又要对上访群众“说清楚”,让他们明确相关的道理和政策依据。对于上访群众“不打官腔,不绕弯子,不踢皮球”,凡是反映的问题,在我们工作范围之内的,根据法律法规等规定认真核实,能当面答复的问题,当面解决;对比较复杂的一时解决不了的问题或者一些重要的需要及时处理的问题以及有些涉及几个部门工作范围的,我们都会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以便我们或者联合其他部门尽快解决处理,不属于我们工作范围内的,告知上访者应该到哪里寻求帮助。

今年以来,我局共接待和接收信访事件6起,其中,接待来访5起,接收上级转办信件1起,收到网上“部门信箱”(6件)、“百姓畅言”(39件)栏目和转办函1件,共受理信件46件,都在规定的工作日内及时答复和反馈,回复率达100%。从信访反映内容看,主要集中在未成年人上网、要求解决工资问题等。今年7月,全省文化体制改革工作全面启动,为确保局属三个事业单位顺利转企改制,局主要负责人多次赴三个改制单位,召开多个座谈会,深入了解情况,与职工面对面交流,达成了一致意见,取得了成效。针对群众反映的未成年人上网问题,局党组高度重视,采取由党组成员带队不定期对网吧检查和明查暗访等措施,进一步加大对文化市场整治力度,仅暑假期间,全市出动文化市场执法人员5100余人次,检查网吧、歌舞等经营场所3700余家次,取缔无证照黑游戏室26家、黑网吧8家,查缴各类非法音像制品、图书出版物共计1034盘(册);受理举报案件28起,立案查处22起,处罚金额达7万余元。

为了加强对广大群众的信访宣传教育,增强群众依法上访的自觉性,使他们看到自己权利的同时,也要明确自己的义务。我们深入基层了解情况,开展文化调研活动,同时利用平时会议、送戏下乡等文化活动宣传《信访条例》和有关文化方面的政策法规,正确引导广大群众如何行使民主权利,履行义务,依法办事,依法维护自己合法权益,进一步规范了群众的信访行为;同时宣传了我局职能和增加了信访工作透明度。切实把信访工作当成事关改革、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重要工作常抓不懈。尽可能地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尽量避免越级上访。

我局的信访工作取得了一些的成绩,但是,离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坚持不懈的落实好各项信访政策,进一步做好信访工作。

年初以来,我局把信访工作摆到重要议事日程,认真落实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信访工作责任制。重大疑难信访件由主要领导亲自调处,要信要访处理意见均由主要领导经过审核签发后,以红头文件格式呈送区信访局。普信普访处理意见由信访工作人员根据科室答复意见作好汇总整理,报局办公室主任把关后,由分管领导审核。同时,我局进一步做好信访预警机制的完善工作,认真安排部署做好信访接待。

为加强信访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提升信访处理水平,我局于今年上半年多次安排信访工作人员参加区委办、区信访局组织开展的党政接访平台信访培训,不断增强信访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提高处理信访件水平。同时,局内部针对现已运作的信访信息系统、党政接访平台、门户网站、96128政务信息查询等信访系统,配备了3名兼职信访员、1名兼职网络信息管理员、1名兼职信息联络员,提高了工作效能,确保限时办结制等信访制度落实到位。同时,我局要求每位信访工作人员熟练掌握网上信访处理的有关操作,而且规定每个系统每天至少登录两次,96128信息查询专线随时有人接听,确保信访件接收及时,不漏接,不误接。

年初以来,我局把基础设施建设、居民违章建筑的违章查处、城区房屋拆迁等工作推进中的矛盾处理作为重点,从以下几方面做好信访工作:

3、进一步规范信访办理工作。我局坚持“要事先办、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原则,办公室及时做好信访件分类、转发工作,落实相关业务科室处理解决,业务科室认真做好调查核实,办公室对处理中的信访件做好跟踪、督办工作,及时提出书面处理意见,缩短办理时限,提高初信初访一次性处理率,有效地减少了群众越级上访和重复访。针对信访件内容涉及业务性较强、情况较复杂的问题,主要领导、分管领导邀请信访人面对面进行交流,了解具体情况,或深入街道社区,与相关负责人协商解决。

4、进一步做好沟通协调工作。为进一步做好信访工作,我局主动与区信访局沟通,积极进行工作协调,掌握信访情况,及时上报信访工作动态。同时,科室之间加强联系沟通,交流学习业务政策,共同协调解决。

保持良好的信访秩序,关键是要依法按政策办事。

1、是依法按政策解决信访问题。对法律和政策有明确规定,有条件能够解决的,限期解决到位,决不留尾巴。对暂不具备解决条件,需逐步给予解决的,给群众解释说明政策情况,尽快按政策规定逐步予以解决。

2、是依法维护信访秩序。对行为过激、无理取闹、扰乱信访秩序的上访群众,及时通知公安机关介入,采取必要措施,依法予以处置,维护了正常的信访秩序。

3、是妥善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对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由司法部门给予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引导群众通过仲裁、诉讼和行政复议等途径依法公正解决问题。对进入司法程序的信访案件,人大、政法、信访部门跟踪督办,有效地维护了信访人的合法权益。尽可能使来访群众感到满意。

一年来,我局积极主动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和区委、区政府、信访局交办的各项任务,做好重要的来信来访,及时上报信息。今年无惧共接到来访、来信、来电共93起,其中来信3起,来电15起,来访75批次,来访来信来电处理率达99.5。来访来信来电者均较为满意。

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努力开创信访工作新局面。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以来,我局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学习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紧紧围绕在信访工作中如何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思路,经过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提出了“化解矛盾纠纷,构建和谐社会”的实践载体。在引导信访干部把思想认识从那些违背科学发展观要求的观念、做法、体制机制的束缚中解放出来,为推动信访工作科学发展扫清思想障碍。

总之,今年以来,在各级各部门的大力支持,领导的高度重视下,上下齐抓共管,把信访问题解决在基层,信访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在市场经济日益发展的形势下,新的问题层出不穷,群众的法律意识日益提高,许多的问题我们需要不断去探索和完善。

下一步我们要做的是:

一、要继续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

二、继续开展重信重访专项治理工作;。

三、继续搞好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各项工作,使信访工作真正走上科学发展的道路。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学习,提高认识,把握形势,主动去化解各类的矛盾,为维护社会稳定,推动无惧的信访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而努力奋斗。

今年,县信访局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62件(其中来信25件;来访37批105人次,其中集体访4批53人次。群众来县上访的批次人次同比略有下降。信访反映的突出问题是国土资源管理、城镇改造(拆迁)、劳资纠纷、农村宅基地、邻里、道路、房屋等方面的纠纷以及反映村干部作风等问题。我县群众到省集体上访1批5人次,进京非正常上访4批4人次,其中涉诉问题2批2人次,公安执法问题2批2人次。

今年来,按照开展社会矛盾化解年的工作要求,县信访局以历年遗留历史积案和农村基层群众纠纷、信访突出问题为重点,做好全面排查,并形成了台账。此外,每月对当月的群众来访、来信以及网上信访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梳理,认真分析研判,并将有关情况报县政法委、县维稳办。

(一)矛盾纠纷排查的情况。

集中排查出来的54宗。其中,包含当前的信访突出问题和去年积案化解年以来未得到妥善化解的历史积案,以及个别今年来省、市排查交办的工作任务。

(二)矛盾分析情况。

所排查的情况,按照类别划分。

实行定期汇报,各工作组要按照一案一册要求做好台账,每月要定期上报案件的化解情况,能化解要按照省的九个一上报材料并由包案的责任单位领导、县领导审阅签名后上报县积案化解活动办公室进行审批结案,未能办结的应报告下一段采取的化解措施继续调处;交办的积案,按照县的要求于11月底全部办结,如不能按期办结的,由工作组写出相关材料说明原因和下一步工作措施交县包案领导签字后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并上报县委、县政府的主管领导。

(三)加强督促检查,推动解决突出问题。

积案交办后,我县采取了各种有效措施,如对重点单位、乡镇的由县的分管领导带队召开案件的研究分析会议,并对相关案件进行研究分析原因、成因,研究解决措施,使很多积案迅速而解,又如县主要领导对个别的重点案件还亲自研究解决措施,出良策、献良方,并对个别缠访、闹访人员亲自约见,从而确保问题合理解决到位,生活困难扶持救济到位,缠访、闹访教育疏导到位,违法上访的依法处置到位。同时我还加大督查的力度,分别由信访局局长和两名副局长带队到乡镇单位进行第一阶段的检查督导并对相关案件提出解决意见,从而使案件能早日化解结案。

为了严格坚持依法依规解决群众信访问题,不轻易突破政策法律规定去解决本不应该解决的问题,努力减少因此导致的越级访和缠访闹访,今年来,认真组织规范信访秩序。

(一)抓好规范上访行为。

组织各乡镇、县各单位认真学习中央和省关于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引导群众依法逐级走访等相关文件精神,积极加强与上级信访部门的沟通,争取上级信访部门对越级上访不支持、不受理、不通报、不记账,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方式逐级表达诉求。对一些缠访、闹访的信访案件,特别是多次重复到省进京上访的案件,探索通过召开信访事项听证会或启动核查程序,把案件及时结案,打消上访群众不切实际的上访愿望,维护正常的信访工作秩序。

(二)以宣传贯彻《xx省信访条例》为契机,做好信访秩序规范和宣传工作。

《xx省信访条例》将于今年7月1日起施行。为做好《xx省信访条例》的贯彻实施工作,确保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和社会各界学习了解并准确把握条例的立法精神和制度设计,根据《xx省信访条例》宣传普及工作方案,我县信访部门结合实际进行宣传,做到墙上有字、电视有声,充分利用广告、墙报、报纸、电子屏幕、宣讲、学习研讨等形式学习宣传条例。6月18日,省宣讲团到我县进行宣讲,上午在县直单位召开宣讲会,下午到阳城镇召开宣讲会。

6月23日,由县人大内司委、县信访局、县司法局等组成的县宣讲团分两个小组赴全县13个乡镇进行宣讲,重点对各乡镇班子成员,各政法派驻机构负责人、信访办负责人,乡镇中层干部,村(居、社区)全体干部及人民调解员等进行宣传讲解《xx省信访条例》。为做好省《信访条例》的宣传工作,县信访局向市统一订购了相关宣传资料,其中包含省《信访条例》法规手册、信访工作资料(含信访工作人员篇、信访人篇)、省《信访条例》宣讲提纲以及宣传视频光盘等资料。各乡镇、各单位除了积极开展《条例》的宣讲工作之外,还按照相关要求,采取宣传条幅、宣传栏、播放宣传光盘等方式,广泛开展省《信访条例》的宣传。

今年来,县信访局通过把社会矛盾化解纳入信访工作的总体部署,社会矛盾化解工作水平和社会风险防范能力明显提高。反映在群众信访的变化上,近年来,我县群众到省、市上访的数量每年逐步减少;今年以来,省、市下交的积案化解任务、全国信访信息系统登记交办的我县群众上访事项同比下降50%以上。与此同时,群众矛盾统统涌入信访渠道的现象也已经发生明显的转变,各级信访机构的工作数量也逐年减少,反映出群众信访量逐年稳步下降,前几年群众矛盾迅猛上升的势头得到有效控制。

纪委信访举报工作汇报篇二

近年来,随着社会改革的不断深化,各种深层次的矛盾逐渐显露出来,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有所增加,群众来信来访数量有所增加。仅2011年1月—11月,我街共接访下访412人次,受理问题162件次,办结161件次;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5件次78人次,办结15件次。从信访举报性质来看,越级访、集体访、群体访、联名信访、匿名信访情况较为普遍,异常信访、突击信访时有发生,信访形势仍然严峻。在新形势下,就如何做好基层纪检监察举报工作进行了调研。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对信访举报信息形势认识不清。为了加强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在基层成立了监察室,配备了纪检监察干部。新进监察室干部对新形势的跟进能力差,对信访举报问题缺乏足够的心理准备和准确的判断,问题一旦出现,就措手不及,应对不了。

3、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综合素质不高。研究解决问题的能力不强,不能有效地化解基层的信访矛盾,把群众挤到了领导和上级组织这里来。这些都是造成群众直接找纪委、找领导、找上级的主要原因。

二、产生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

一是对新形势下纪检监察举报工作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研究不够;二是随着城市的发展,重点项目建设涉及的征地拆迁、城中村改造、惠民政策落实等敏感问题引起的信访举报问题日益突出,加之群众法制观念、维权意识明显增强。三是基层工作经验不足,对发生的问题分析不透、解决不力。

三、建议和对策。

(一)提高思想认识和责任意识。提高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干部思想认识和责任意识是抓好信访举报工作的关键。人民群众通过来信、来访向纪检监察机关反映问题,实质是对纪检监察机关的信任。信访举报问题之所以存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基层领导重视不够,易造成群众的不满,给社会稳定带来危害。因此,要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的教育,通过教育,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责任意识,引导纪检监察干部尽职尽责完成好信访举报工作。

(二)加强舆论宣传和教育引导。加强对信访举报工作的宣传力度,使广大群众理解、支持、信任纪检监察机关,为信访举报工作顺利开展创造良好的环境。加大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力度,引导群众归口上访、依法上访、合理上访。基层纪检监察干部要明察秋毫,洞悉情况,对问题早发现、早介入、早处理,把信访举报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防止越级访、群体访。在做好接待疏导、答复解决的同时,对违法上访,破坏正常办公秩序的,要依照有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理,维护正常的信访秩序。

(三)强化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内部制约,强化外部监督,形成严格的信访监管体系。在内部,要进一步强化管理,合理分工,形成受理、办理、督办、审核、结案、归档等环节的相互制约机制;在外部,通过聘请义务监督员、发放监督卡、征求意见信和巡回走访等形式,接受社会各界对信访举报工作的有效监督。

高政策水平和整体素质,刻苦钻研业务,不断提高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疏导群众、综合分析的能力,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工作水平。建议区纪委加强对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培训,尤其是新进干部的培训,不断提高工作能力。

中共新华路街道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

2012年5月22日。

纪委信访举报工作汇报篇三

浦西街道纪工委。

2010年8月31日。

近年来,浦西街道纪工委在区纪委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创建和谐街道为目标,突出工作重点,及时排查不安定因素,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有力地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现将近年来我街道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强化领导,建立健全信访工作网络机制。

时妥善解决,案件办结率为100%,没有发生一起到区纪检部门越级上访、集体上访和异常上访案件,维护了社会的稳定,为街道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完善举措,规范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

一是按照要求,于每年初制定年度信访工作计划,确立“抓信访,保稳定,促发展”的工作思路,并且将信访举报工作纳入《党风廉政目标责任书》,与各社区层层签订,从而以信访举报工作推进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落实。

二是提前防范,抓好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有效预防信访举报。街道结合每月的信访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工作,及时了解各类有倾向性、苗头性的上访人员情况汇,做到有问题早知道,早预防,早处理。截止目前,没有发生越级上访人员,没有发生恶性影响的强访事件。

三是坚持把信访与干部考核相结合的制度。对有关反映干部思想作风、能力、水平、廉洁自律等方面的信访,做到及时调查,掌握情况,为使用好干部提供可靠依据,同时对有苗头性问题的干部,要求其向党组织说明情况,发挥群众信访的监督作用,促进干部队伍建设。

四是认真做好信访举报档案的整理归纳工作。对到街道信访举报的人员、举报事项均做到信访有登记、处理有结论、处理手续有依据、信访档案有存档。

三、结合实际,加大对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

督力度。严格执行党工委议事规则,对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以及必须经集体讨论决定的事项,加大监督力度;要着力抓好领导干部报告个人事项等有关制度的督促落实,加强对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诫勉谈话等制度的执行力度,不断增强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自觉性,将各项党内监督制度落在实处;积极推进党务、政务、居务公开,完善党务、政务、居务公开以及办事公开制度,重点推进街道重要信息和涉及公众利益的信息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重点事项前置介入工作。如,针对我街道低保户较多的情况,创造性地建立了低保申请听证会制度,通过召开居民代表、户籍警、社区居委会全体人员会议,讨论评议申请人是否符合低保条件,是否应当退出低保,让居民自己为低保户把好进入关,畅通退出关。今年以来,街道共进低保13户,出低保48户,较好地做到了低保工作的动态管理。同时,街道还加强了对禁违拆违工作的监督检查,杜绝任何乱收费、乱执法现象,强化街道城管队伍建设,防止任何吃拿卡要情况的发生;加强对街道日常工作的监督检查,如打击传销、冬季征兵、低保金的审批和发放、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的审批和核准等等,为街道营造了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

总体来说,我街道的信访举报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今后,街道的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将围绕2009-2011年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目标管理考核要求,以争先创优活动为契机,从以下几方面入手,实现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的创新提速。

一要加大信访处理力度。认真查办上级交办的案件,建立健全重要案件集体审核机制,提高案件的质量。进一步加强信访监督检查工作,将处理信访举报和对干部、职工的监督教育有机地结合起来,发挥群众信访举报对党员干部的监督作用,把群众的信访举报转化为街道的职能监督;健全信访事项研究会办机制,协调解决综合性信访问题。二要完善疑难复杂信访问题解决机制。进一步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长效机制,重点开展重信重访、信访重点户的专项治理,着力解决信访突出问题。制定应急处理预案,健全应急处置机制,对于重要的复杂疑难问题,做好协调工作,形成办案合力,做到既快又稳、高效率、快节奏地进行查结。三要优化基层信访举报环境。进一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落实“三个依法”办理信访工作。严肃查处打击报复举报人的案件,依法依纪处理诬告陷害他人的行为,切实维护信访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要抓好信访的预防工作,将信访举报问题解决在基层和萌芽状态。

纪委信访举报工作汇报篇四

今年,县信访局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62件(其中来信25件;来访37批105人次,其中集体访4批53人次。群众来县上访的批次人次同比略有下降。信访反映的突出问题是国土资源管理、城镇改造(拆迁)、劳资纠纷、农村宅基地、邻里、道路、房屋等方面的纠纷以及反映村干部作风等问题。我县群众到省集体上访1批5人次,进京非正常上访4批4人次,其中涉诉问题2批2人次,公安执法问题2批2人次。

今年来,按照开展社会矛盾化解年的工作要求,县信访局以历年遗留历史积案和农村基层群众纠纷、信访突出问题为重点,做好全面排查,并形成了台账。此外,每月对当月的群众来访、来信以及网上信访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梳理,认真分析研判,并将有关情况报县政法委、县维稳办。

(一)矛盾纠纷排查的情况。

集中排查出来的54宗。其中,包含当前的信访突出问题和去年积案化解年以来未得到妥善化解的历史积案,以及个别今年来省、市排查交办的工作任务。

(二)矛盾分析情况。

所排查的情况,按照类别划分。

实行定期汇报,各工作组要按照一案一册要求做好台账,每月要定期上报案件的化解情况,能化解要按照省的九个一上报材料并由包案的责任单位领导、县领导审阅签名后上报县积案化解活动办公室进行审批结案,未能办结的应报告下一段采取的化解措施继续调处;交办的积案,按照县的要求于11月底全部办结,如不能按期办结的,由工作组写出相关材料说明原因和下一步工作措施交县包案领导签字后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并上报县委、县政府的主管领导。

(三)加强督促检查,推动解决突出问题。

积案交办后,我县采取了各种有效措施,如对重点单位、乡镇的由县的分管领导带队召开案件的研究分析会议,并对相关案件进行研究分析原因、成因,研究解决措施,使很多积案迅速而解,又如县主要领导对个别的重点案件还亲自研究解决措施,出良策、献良方,并对个别缠访、闹访人员亲自约见,从而确保问题合理解决到位,生活困难扶持救济到位,缠访、闹访教育疏导到位,违法上访的依法处置到位。同时我还加大督查的力度,分别由信访局局长和两名副局长带队到乡镇单位进行第一阶段的检查督导并对相关案件提出解决意见,从而使案件能早日化解结案。

为了严格坚持依法依规解决群众信访问题,不轻易突破政策法律规定去解决本不应该解决的问题,努力减少因此导致的越级访和缠访闹访,今年来,认真组织规范信访秩序。

(一)抓好规范上访行为。

组织各乡镇、县各单位认真学习中央和省关于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引导群众依法逐级走访等相关文件精神,积极加强与上级信访部门的沟通,争取上级信访部门对越级上访不支持、不受理、不通报、不记账,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方式逐级表达诉求。对一些缠访、闹访的信访案件,特别是多次重复到省进京上访的案件,探索通过召开信访事项听证会或启动核查程序,把案件及时结案,打消上访群众不切实际的上访愿望,维护正常的信访工作秩序。

(二)以宣传贯彻《xx省信访条例》为契机,做好信访秩序规范和宣传工作。

《xx省信访条例》将于今年7月1日起施行。为做好《xx省信访条例》的贯彻实施工作,确保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和社会各界学习了解并准确把握条例的立法精神和制度设计,根据《xx省信访条例》宣传普及工作方案,我县信访部门结合实际进行宣传,做到墙上有字、电视有声,充分利用广告、墙报、报纸、电子屏幕、宣讲、学习研讨等形式学习宣传条例。6月18日,省宣讲团到我县进行宣讲,上午在县直单位召开宣讲会,下午到阳城镇召开宣讲会。

6月23日,由县人大内司委、县信访局、县司法局等组成的县宣讲团分两个小组赴全县13个乡镇进行宣讲,重点对各乡镇班子成员,各政法派驻机构负责人、信访办负责人,乡镇中层干部,村(居、社区)全体干部及人民调解员等进行宣传讲解《xx省信访条例》。为做好省《信访条例》的宣传工作,县信访局向市统一订购了相关宣传资料,其中包含省《信访条例》法规手册、信访工作资料(含信访工作人员篇、信访人篇)、省《信访条例》宣讲提纲以及宣传视频光盘等资料。各乡镇、各单位除了积极开展《条例》的宣讲工作之外,还按照相关要求,采取宣传条幅、宣传栏、播放宣传光盘等方式,广泛开展省《信访条例》的宣传。

今年来,县信访局通过把社会矛盾化解纳入信访工作的总体部署,社会矛盾化解工作水平和社会风险防范能力明显提高。反映在群众信访的变化上,近年来,我县群众到省、市上访的数量每年逐步减少;今年以来,省、市下交的积案化解任务、全国信访信息系统登记交办的我县群众上访事项同比下降50%以上。与此同时,群众矛盾统统涌入信访渠道的现象也已经发生明显的转变,各级信访机构的工作数量也逐年减少,反映出群众信访量逐年稳步下降,前几年群众矛盾迅猛上升的势头得到有效控制。

纪委信访举报工作汇报篇五

如下。

今年,县信访局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62件(其中来信25件;来访37批105人次,其中集体访4批53人次。群众来县上访的批次人次同比略有下降。信访反映的突出问题是国土资源管理、城镇改造(拆迁)、劳资纠纷、农村宅基地、邻里、道路、房屋等方面的纠纷以及反映村干部作风等问题。我县群众到省集体上访1批5人次,进京非正常上访4批4人次,其中涉诉问题2批2人次,公安执法问题2批2人次。

今年来,按照开展社会矛盾化解年的工作要求,县信访局以历年遗留历史积案和农村基层群众纠纷、信访突出问题为重点,做好全面排查,并形成了台账。此外,每月对当月的群众来访、来信以及网上信访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梳理,认真分析研判,并将有关情况报县政法委、县维稳办。

(一)矛盾纠纷排查的情况。

集中排查出来的54宗。其中,包含当前的信访突出问题和去年积案化解年以来未得到妥善化解的历史积案,以及个别今年来省、市排查交办的工作任务。

(二)矛盾分析情况。

所排查的情况,按照类别划分。

实行定期汇报,各工作组要按照一案一册要求做好台账,每月要定期上报案件的化解情况,能化解要按照省的九个一上报材料并由包案的责任单位领导、县领导审阅签名后上报县积案化解活动办公室进行审批结案,未能办结的应报告下一段采取的化解措施继续调处;交办的积案,按照县的要求于11月底全部办结,如不能按期办结的,由工作组写出相关材料说明原因和下一步工作措施交县包案领导签字后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并上报县委、县政府的主管领导。

(三)加强督促检查,推动解决突出问题。

积案交办后,我县采取了各种有效措施,如对重点单位、乡镇的由县的分管领导带队召开案件的研究分析会议,并对相关案件进行研究分析原因、成因,研究解决措施,使很多积案迅速而解,又如县主要领导对个别的重点案件还亲自研究解决措施,出良策、献良方,并对个别缠访、闹访人员亲自约见,从而确保问题合理解决到位,生活困难扶持救济到位,缠访、闹访教育疏导到位,违法上访的依法处置到位。同时我还加大督查的力度,分别由信访局局长和两名副局长带队到乡镇单位进行第一阶段的检查督导并对相关案件提出解决意见,从而使案件能早日化解结案。

为了严格坚持依法依规解决群众信访问题,不轻易突破政策法律规定去解决本不应该解决的问题,努力减少因此导致的越级访和缠访闹访,今年来,认真组织规范信访秩序。

(一)抓好规范上访行为。

组织各乡镇、县各单位认真学习中央和省关于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引导群众依法逐级走访等相关文件精神,积极加强与上级信访部门的沟通,争取上级信访部门对越级上访不支持、不受理、不通报、不记账,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方式逐级表达诉求。对一些缠访、闹访的信访案件,特别是多次重复到省进京上访的案件,探索通过召开信访事项听证会或启动核查程序,把案件及时结案,打消上访群众不切实际的上访愿望,维护正常的信访工作秩序。

(二)以宣传贯彻《**省信访条例》为契机,做好信访秩序规范和宣传工作。

《**省信访条例》将于今年7月1日起施行。为做好《**省信访条例》的贯彻实施工作,确保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和社会各界学习了解并准确把握条例的立法精神和制度设计,根据《**省信访条例》宣传普及工作方案,我县信访部门结合实际进行宣传,做到墙上有字、电视有声,充分利用广告、墙报、报纸、电子屏幕、宣讲、学习研讨等形式学习宣传条例。6月18日,省宣讲团到我县进行宣讲,上午在县直单位召开宣讲会,下午到阳城镇召开宣讲会。

6月23日,由县人大内司委、县信访局、县司法局等组成的县宣讲团分两个小组赴全县13个乡镇进行宣讲,重点对各乡镇班子成员,各政法派驻机构负责人、信访办负责人,乡镇中层干部,村(居、社区)全体干部及人民调解员等进行宣传讲解《**省信访条例》。为做好省《信访条例》的宣传工作,县信访局向市统一订购了相关宣传资料,其中包含省《信访条例》法规手册、信访工作资料(含信访工作人员篇、信访人篇)、省《信访条例》宣讲提纲以及宣传视频光盘等资料。各乡镇、各单位除了积极开展《条例》的宣讲工作之外,还按照相关要求,采取宣传条幅、宣传栏、播放宣传光盘等方式,广泛开展省《信访条例》的宣传。

今年来,县信访局通过把社会矛盾化解纳入信访工作的总体部署,社会矛盾化解工作水平和社会风险防范能力明显提高。反映在群众信访的变化上,近年来,我县群众到省、市上访的数量每年逐步减少;今年以来,省、市下交的积案化解任务、全国信访信息系统登记交办的我县群众上访事项同比下降50%以上。与此同时,群众矛盾统统涌入信访渠道的现象也已经发生明显的转变,各级信访机构的工作数量也逐年减少,反映出群众信访量逐年稳步下降,前几年群众矛盾迅猛上升的势头得到有效控制。

纪委信访举报工作汇报篇六

43今年第一季度,××镇党委、政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有关维稳信访工作的指示精神,按照市、区的工作部置,切实加强对维稳信访工作的领导,突出抓好集中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为密切党和政府人民群众的联系、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保持社会稳定、促进我镇“三个文明”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现将我镇信访及突出问题汇报如下:

书记×××同志在县(市、区)委书记、县(市、区)长就社会稳定座谈会上的讲话。会后,我镇召开全体干部、职工认真贯彻传达上级有关领导的重要讲话,并结合实际布置我镇维稳和当前信访工作,我镇将全体干部、职工组成19个工作组,到19个村(居)委会进行排查情况,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解决处理一些突出问题。促使全镇社会风气良好发展,保持社会的稳定。

国家农垦局广垦养殖公司与××村之间矛盾问题。为妥善处理我镇信访突出问题,努力把矛盾化解在基层,确保全镇社会稳定,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镇委、镇政府对近期排查出来的七宗重点信访案件落实包案责任制,组织工作组到现场做好疏导教育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1、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维稳信访工作的领导。要树立“群众信访无小事”的大局意识,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切实为群众解决信访问题,化解人民内部矛盾。

切实维护群众的利益,真正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

3、落实责任。严格按照“分级负责,归口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办理来信、来访。凡属于哪一级,哪个部门的信访问题,哪一级,哪个部门要妥善处理,认真解决,不能把矛盾上交。此外,要将信访工作关口前移,重心下移,把信访问题化解在基层,化解在当地。总之,各级各部门要上下联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才能把信访工作做好。

4、突破重点。全力抓好大规模集体级上访、异常上访问题的处理,是我镇今后信访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要专题研究、专门部署,尽快清理未结案件,逐件落实包案领导、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明确具体措施,明确结案标准,明确办理时限,努力把问题解决在当地。

业心和责任感的信访干部队伍,进一步健全完善信访网络。

××镇人民政府。

二00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管理类,工作总结类,工作计划类文档,下载--。

纪委信访举报工作汇报篇七

今年以来,我镇纪委在县纪委和镇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一中心,以开展机关效能年活动为契机,认真履行“集中力量管好党纪、协助党委管好党风”的职责,充分发挥纪检部门“教育、保护、监督、惩处”的职能作用,切实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督促,努力营造良好的政治环境,为推动全镇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发挥了积极作用。

行督察,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将督查结果作为考核考评的重要依据。

二、加强教育,努力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

我镇把党风廉政宣传教育纳入党委宣传教育工作的总体部署,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纪检、组织、宣传等共同配合的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大格局。一是充分利用培训阵地,开展党风廉政专题教育。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培训计划,以镇党校和村党员活动室为阵地,通过举办干部培训班,对镇、村和基层站所负责人进行两个《条例》、《实施纲要》、《党章》和党纪政纪条规的学习辅导,不断强化基层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增强了用党的纪律约束和规范自身行为的自觉性和责任感。二是以世界观和权力观教育为重点,加强理想信念和纪律教育,大力宣传郑培民、宋鱼水等先进典型,组织观看《真水无香》等一批具有典型教育意义的影片,广泛开展警示教育,使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筑牢了思想道德防线,树立起了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树立起了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的思想,在全镇党员干部中形成了防腐拒变、自警自重的良好氛围。

三、

健全机制,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工作。

建设责任制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纪律严格执行,加强监督检查,对不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违反规定的,坚决严肃追究,对认真负责,敢抓敢管、政绩突出的进行表彰和奖励,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群众支持参与”的反腐倡廉工作强大合力。一是健全制度,规范行为。我镇从建章立制入手,进一步健全了机关内务管理制度,印发了关于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若干规定,有力规范了党员干部的从政行为。二是加强宣传,切实改进作风。镇纪委利用各种会议,大力宣传,对党员干部提出明确要求,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欢迎广大群众踊跃举报,收到了较好的效果。三是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工作落实。由镇纪委牵头,组织有关人员对各部门工作情况进行不定期督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有效增强了农村党员干部依法办事、勤廉从政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四、严肃纪律,加大违规违纪案件的查处力度。

查办违规违纪案件是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职责,是贯彻从严治党方针,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的重要途径。为使全镇经济建设,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良好的发展环境,更好地保护人民的利益。在镇党委的正确领导下,镇纪委加大对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查办力度,对村级财务进行审查,及时了解财务收支情况,有效地防止了村干部的贪污挪用现象,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进行认真调查核实,对情况属实的违纪行为进行坚决查处。截止目前,立案1起。

五、扎实开展机关效能年活动,打造廉洁高效机关。

根据县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下发的《浮梁县开展机关效能年活动实施方案》的精神,我镇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通过广泛动员,大力宣传,全镇上下迅速掀起机关效能建设活动热潮,现已顺利完成了第一阶段各项工作任务。一是加强领导,精心部署。为了确保机关效能年活动落实到位,我镇切实加强了领导,成立了由党委副书记、镇长任组长、纪委书记及常务副镇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领导小组成立后,立即按照县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活动方案的要求,结合我镇的实际,认真制订了《鹅湖镇开展机关效能年活动实施方案》。方案既体现了县效能建设领导小组的精神,又紧密结合了我镇的实际,有的放矢,具有针对性,操作性强。二是明确目标,务求实效。为使活动富有成效,结合我镇实际,明确提出机关效能年活动开展要求:围绕一个目标,做到两个不放松,实现三个新转变,达到四个进步,在五个方面见成效。具体为:围绕提高机关效能为工作目标,做到学习不放松、工作不放松,使我镇各项工作要有新面貌,实现新起色,取得新成绩,达到镇机关干部素质进一步提高、工作能力进一步提升、服务意识进一步增强、整体形象进一步树立的目标,在党的宗旨意识上、在求真务实上、在振奋精神上、在艰苦奋斗上、在严守党的纪律上见成效。三是大力宣传,营造氛围。为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我镇切实加大宣传力度,努力做到“声势要大、频率要高、范围要广、形式要活”,向社会公布了举报电话,及时反映机关效能建设的动态,

总结。

经验,宣传先进典型,曝光违纪违规行为;同时充分利用有线电视、横幅标语、宣传栏等多形式、多渠道进行广泛宣传,制作宣传牌两块,营造了“人人讲效能、处处抓效能、事事创效能”的良好氛围,切实增强开展机关效能年活动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纪委信访举报工作汇报篇八

2010年,在市纪委和卫生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我院认真贯彻落实《信访条例》,根据市纪委信访举报工作要点及医院工作实际,以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为重点,不断创新工作思路,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为群众排忧解难、化解矛盾,有力地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圆满完成了2010年度信访举报工作任务。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我院高度重视信访举报工作,进一步完善了医院信访举报工作领导小组,认真贯彻落实《信访工作条例》,把信访举报工作纳入了医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体系,实行目标管理制,切实按照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程序,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狠抓落实,严格责任追究,扎实开展信访举报工作,解决信访问题。对违反有关规定的科室和个人,严格实行责任追究,依法合理地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有效地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及时地化解矛盾纠纷,建立良好的信访秩序,依法依纪处理好信访问题,确保医院各项正常开展。

二、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信访工作。

我院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理念,将发展好、实现好、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放在第一位,将群众满意作为追求目标。并结合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进一步完善信访举报工作制度,不断规范信访举报工作程序,促进信访举报工作有序开展。一是实行领导值班日制度。每周星期三为院领导接访日,接访领导的姓名、职务、接访时间、接访地点在公示栏中进行公告,为方便了群众来访医院还设立了信访举报电话和举报箱,举报箱每周开箱一次,对所反映的问题予以建档登记,及时梳理解决,院领导全年共接待群众来访26余人(次)。二是实行信访问题排查制度。对信访突出问题或群体性信访事件不定期进行排查,凡信访突发事件和群体关心的信访问题,及时报请领导阅示。全年共报送信访举报排查情况5次。三是实行领导包案制度。按照“一个案子、一名包案领导、一个班子、一套方案、一抓到底”的要求,院领导直接参与查办了3件信访案件。

三、

履职尽责到位,工作成效更加明显。

回音,事事有着落。三是认真查办信访案件。对每一件信访案件进行初核,初核率达100%。四是落实责任制,严格按照流程,一环扣一环。在处理信访过程中,我们建立了信访处理流程,职能科室一般都按照信访程序走流程。如党办室接到举报件后,先提交纪委书记批办,然后根据批办精神,着手调查,弄清情况后,写出调查报告,经领导同意后及时回复给信访人。由于流程清晰,紧扣环节,责任落到实处,提高了医院的结办率和办案准确率。

2009年,我院虽然在信访举报工作中取得一定的成绩,未发生一起越级上访事件,但还存在着不足的地方,对照上级的要求、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的差距;在今后的工件中,我们将怀着对信访工作的饱满热情,本着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在实践中积极探索信访新路子,开拓创新,求真务实,与时俱进,不断开创我院信访举报工作的新局面,努力把我院信访举报工作推上一个新台阶,为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服好务。

二〇一〇年二月。

纪委信访举报工作汇报篇九

第一条为了规范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保障党员、群众行使监督权利,维护党员、干部合法权益,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法律,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贯彻纪律检查委员会和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要求,依规依纪依法处理检举控告,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

第三条纪检监察机关应当认真处理检举控告,回应群众关切,发挥党和国家监督专责机关作用,保障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以及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为党风廉政建设、社会和谐稳定服务。

第四条任何组织和个人对以下行为,有权向纪检监察机关提出检举控告:

(三)其他依照规定应当由纪检监察机关处理的违纪违法行为。

第五条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实事求是。以事实为依据处理检举控告,鼓励支持检举控告人客观真实地反映情况。

(二)依规依纪依法。按照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以及信访工作有关规定处理检举控告,引导检举控告人依规依法、理性有序地反映问题。

(三)保障合法权利。贯彻“三个区分开来”要求,既保障检举控告人的监督权利,又查处诬告陷害行为,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

(四)分级负责、分工处理。按照管理权限受理检举控告,建立信访举报、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案件监督管理等部门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

第六条建设覆盖纪检监察系统的检举举报平台,运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化手段,畅通检举控告渠道,规范处理检举控告工作,及时发现问题线索,科学研判政治生态,更好服务群众。

第七条纪检监察机关应当接收检举控告人通过以下方式提出的检举控告:

(一)向纪检监察机关邮寄信件反映的;

(二)到纪检监察机关指定的接待场所当面反映的;

(三)拨打纪检监察机关检举控告电话反映的;

(五)通过纪检监察机关设立的其他渠道反映的。

对其他机关、部门、单位转送的属于纪检监察机关受理范围的检举控告,应当按规定予以接收。

第八条县级以上纪检监察机关应当明确承担信访举报工作职责的部门和人员,设置接待群众的场所,公开检举控告地址、电话、网站等信息,公布有关规章制度,归口接收检举控告。

巡视巡察工作机构对收到的检举控告,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九条纪检监察机关应当负责任地接待来访人员,耐心听取其反映的问题,做好解疑释惑和情绪疏导工作,妥善处理问题。

建立纪检监察干部定期接访制度,有关负责人应当接待重要来访、处理重要信访问题。

第十条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部门对属于受理范围的检举控告,应当进行编号登记,按规定录入检举举报平台。

对涉及同级党委管理的党员、干部以及监察对象的检举控告,应当定期梳理汇总,并向本机关主要负责人报告。

第十一条检举控告工作按照管理权限实行分级受理:

(一)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受理反映中央委员、候补中央委员,中央纪委委员,中央管理的领导干部,党中央工作机关、党中央批准设立的党组(党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纪委等涉嫌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的检举控告。

(二)地方各级纪委监委受理反映同级党委委员、候补委员,同级纪委委员,同级党委管理的党员、干部以及监察对象,同级党委工作机关、党委批准设立的党组(党委),下一级党委、纪委等涉嫌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的检举控告。

(三)基层纪委受理反映同级党委管理的党员,同级党委下属的各级党组织涉嫌违纪问题的检举控告;未设立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党的基层委员会,由该委员会受理检举控告。

各级纪委监委按照管理权限受理反映本机关干部涉嫌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的检举控告。

第十二条对反映党的组织关系在地方、干部管理权限在主管部门的党员、干部以及监察对象涉嫌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的检举控告,由设在主管部门、有管辖权的纪检监察机关受理。地方纪检监察机关接到检举控告的,经与设在主管部门、有管辖权的纪检监察机关协调,可以按规定受理。

第十三条纪检监察机关对反映的以下事项,不予受理:

(一)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等途径解决的;

(二)依照有关规定,属于其他机关或者单位职责范围的;

(三)仅列举出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名称但无实质内容的。

对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所列事项,通过来信反映的,应当及时转有关机关或者单位处理;通过来访、来电、网络举报受理平台等方式反映的,应当告知检举控告人依规依法向有权处理的机关或者单位反映。

第十四条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部门经筛选,对属于本级受理的初次检举控告,应当移送本机关监督检查部门或者相关部门,并按规定将移送情况通报案件监督管理部门;对于重复检举控告,按规定登记后留存备查,并定期向有关部门通报情况。

承办部门应当指定专人负责管理,逐件登记、建立台账。

第十五条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部门收到属于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的检举控告,应当径送本机关主要负责人,并在收到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报送上一级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部门;收到反映本机关主要负责人问题的检举控告,应当径送上一级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部门。

对属于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的检举控告,不得瞒报、漏报、迟报,不得扩大知情范围,不得复制、摘抄检举控告内容,不得将有关信息录入检举举报平台。

第十六条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部门收到属于下级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的检举控告,应当及时予以转送。

下一级纪检监察机关对转送的检举控告,应当进行登记,在收到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受理或者转办工作。

第十七条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部门应当对收到的检举控告进行认真甄别,对没有实质内容的检举控告或者属于其他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的检举控告,在沟通研究、经本机关分管领导批准后,按程序退回信访举报部门处理。

监督检查部门对属于本级受理的检举控告,应当结合日常监督掌握的情况,进行综合分析、适当了解,经集体研究并履行报批程序后,以谈话函询、初步核实、暂存待查、予以了结等方式处置,或者按规定移送审查调查部门处置。

第十八条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审查调查部门应当每季度向信访举报部门反馈已办结的检举控告处理结果。

反馈内容应当包括处置方式、属实情况、向检举控告人反馈情况等。

第十九条纪检监察机关案件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检举控告办理情况的监督。信访举报、监督检查、审查调查部门应当定期向案件监督管理部门通报有关情况。

第二十条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部门对属于下级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的检举控告,有以下情形之一,经本机关分管领导批准,可以发函交办:

(一)在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中,存在明显违纪违法问题的;

(二)问题典型、群众反映强烈的;

(三)对检举控告问题久拖不办,造成不良影响的;

(四)其他需要交办的情形。

第二十一条下级纪检监察机关接到交办的检举控告后,一般应当在3个月内办结,并报送核查处理情况;经本机关主要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个月,并向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报告。特殊情况需要再次延长办理期限的,应当报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批准。

第二十二条对交办的检举控告,有以下情形之一,经交办机关分管领导批准,可以采取发函、听取汇报、审阅案卷、检查督促等方式督办:

(一)超过期限仍未办结的;

(二)组织不力、核查处理不认真,或者推诿敷衍的;

(三)需要补充核查、重新研究处理意见或者补报有关材料的;

(四)其他需要督办的情形。

第二十三条检举控告承办机关对拟上报的核查处理情况,应当集体审核研究,经本机关主要负责人批准后,报上一级纪检监察机关。

第二十四条检举控告人使用本人真实姓名或者本单位名称,有电话等具体联系方式的,属于实名检举控告。

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部门可以通过电话、面谈等方式核实是否属于实名检举控告。

第二十五条纪检监察机关提倡、鼓励实名检举控告,对实名检举控告优先办理、优先处置、给予答复。

第二十六条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部门对属于本机关受理的实名检举控告,应当在收到检举控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告知实名检举控告人受理情况。重复检举控告的,不再告知。

第二十七条承办的监督检查、审查调查部门应当将实名检举控告的处理结果在办结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检举控告人反馈,并记录反馈情况。检举控告人提出异议的,承办部门应当如实记录,并予以说明;提供新的证据材料的,承办部门应当核查处理。

第二十八条实名检举控告经查证属实,对突破重大案件起到重要作用,或者为国家、集体挽回重大经济损失的,纪检监察机关可以按规定对检举控告人予以奖励。

第二十九条匿名检举控告,属于受理范围的,纪检监察机关应当按程序受理。

对匿名检举控告材料,不得擅自核查检举控告人的笔迹、网际协议地址(ip地址)等信息。对检举控告人涉嫌诬告陷害等违纪违法行为,确有需要采取上述方式追查其身份的,应当经设区的市级以上纪委监委批准。

第三十条虽有署名但不是检举控告人真实姓名(单位名称)或者无法验证的检举控告,按照匿名检举控告处理。

第三十一条纪检监察机关应当定期研判所辖地区、部门、单位检举控告情况,对反映的典型性、普遍性、苗头性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工作建议,形成综合分析报告,报上一级纪检监察机关,必要时向同级党委报告。

纪检监察机关应当根据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点以及检举控告反映的热点问题,开展专题分析。

对问题集中、反映强烈的地区、部门、单位,可以将相关分析情况向有关党组织通报。

第三十二条纪检监察机关应当根据巡视巡察工作机构要求,及时提供涉及被巡视巡察地区、部门、单位的检举控告情况。

第三十三条纪检监察机关在开展日常监督工作中应当对检举控告情况进行收集、研判,综合各方面信息,全面掌握被监督单位政治生态情况和被监督对象的思想、工作、作风、生活情况,提高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第三十四条对检举控告较多的地区、部门、单位,纪检监察机关经了解核实后,发现有关党组织或者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履行职责存在问题的,应当向其提出纪律检查建议或者监察建议,并督促整改落实。

第三十五条检举控告人享有以下权利:

(一)对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以及监察对象涉嫌违纪违法的行为提出检举控告;

(二)申请与检举控告事项相关的工作人员回避;

(三)对受理机关以及处理检举控告工作人员的失职渎职等违纪违法行为提出检举控告;

(四)因检举控告致其合法权利受到威胁或者侵害的,可以提出保护申请;

(五)检举控告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经查证属实的,按规定获得表扬或者奖励;

(六)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三十六条检举控告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三)接受党组织、单位的正确处理意见,不得提出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规定以外的要求;

(四)对反馈的处理结果等情况予以保密;

(五)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三十七条被检举控告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正确对待检举控告,有则改之、无则加勉,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

(三)尊重检举控告人和处理检举控告工作人员,不得进行打击报复;

(四)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三十八条被检举控告人享有以下权利:

(一)对被检举控告的问题作出说明、辩解;

(二)基层党组织讨论决定对自身处理、处分时,可以参加和进行申辩;

(三)申请反馈核查处理结论;

(四)对所受处理、处分不服的,可以申诉或者申请复审;

(五)对受理机关以及处理检举控告工作人员的失职渎职等违纪违法行为提出检举控告;

(六)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三十九条采取捏造事实、伪造材料等方式反映问题,意图使他人受到不良政治影响、名誉损失或者责任追究的,属于诬告陷害。

认定诬告陷害,应当经设区的市级以上党委或者纪检监察机关批准。

第四十条纪检监察机关应当加强对检举控告的分析甄别,注意发现异常检举控告行为,有重点地进行查证。属于诬告陷害的,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或者移交有关机关依法处理。

第四十一条诬告陷害具有以下情形之一,应当从重处理:

(一)手段恶劣,造成不良影响的;

(二)严重干扰换届选举或者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

(三)经调查已有明确结论,仍诬告陷害他人的;

(四)强迫、唆使他人诬告陷害的;

(五)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

第四十二条纪检监察机关应当将查处的诬告陷害典型案件通报曝光。

第四十三条纪检监察机关对通过诬告陷害获得的职务、职级、职称、学历、学位、奖励、资格等利益,应当建议有关组织、部门、单位按规定予以纠正。

第四十四条对被诬告陷害的党员、干部以及监察对象,纪检监察机关、所在单位党组织应当开展思想政治工作,谈心谈话、消除顾虑,保护干事创业积极性,推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

第四十五条纪检监察机关应当区分诬告陷害和错告。属于错告的,可以对检举控告人进行教育。

第四十六条纪检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处理检举控告工作中,应当强化宗旨意识,改进工作作风,注意工作方法,对于不予受理事项或者不合理诉求做好解释说明,不得自以为是、盛气凌人,不得漠视群众疾苦、对群众利益麻木不仁。

第四十七条纪检监察机关应当建立健全检举控告保密制度,严格落实保密要求:

(二)严禁将检举控告材料、检举控告人信息转给或者告知被检举控告的组织、人员;

(三)受理检举控告或者开展核查工作,应当在不暴露检举控告人身份的情况下进行;

(四)宣传报道检举控告有功人员,涉及公开其姓名、单位等个人信息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

第四十八条处理检举控告工作人员有以下情形之一,应当主动提出回避,当事人有权要求其回避,回避决定由纪检监察机关作出:

(一)本人是被检举控告人或者其近亲属的;

(二)本人或者近亲属与被检举控告问题有利害关系的;

(三)其他可能影响检举控告问题公正处理的情形。

第四十九条检举控告人及其近亲属的人身、财产安全因检举控告而受到威胁或者侵害,并提出保护申请的,纪检监察机关应当依法、及时提供保护。必要时,纪检监察机关可以商请有关机关予以协助。

被检举控告人有危害人身安全和损害财产、名誉等打击报复行为的,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第五十条纪检监察机关核查认定检举控告失实、有必要予以澄清的,经本机关主要负责人批准后,可以采取以下方式予以澄清:

(二)向被检举控告人所在地区、部门、单位党委(党组)通报情况;

(三)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第五十一条对因检举控告失实而受到错误处理、处分的,纪检监察机关应当在职权范围内予以纠正,或者向有权机关提出纠正建议。

第五十二条纪检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以下情形之一,依规依纪严肃处理;涉嫌职务违法、职务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一)私存、扣压、篡改、伪造、撤换、隐匿、遗失或者私自销毁检举控告材料的;

(二)超越权限,擅自处理检举控告材料的;

(四)隐瞒、谎报、未按规定期限上报重大检举控告信息,造成严重后果的;

(五)其他违规违纪违法的情形。

利用检举控告材料谋取个人利益或者为打击报复检举控告人提供便利的,应当从重处理。

第五十三条本规则所称监督检查部门、审查调查部门,指的是纪检监察机关中履行监督检查、审查调查职能的部门和跨部门组建的审查调查组。

第五十四条对纪检监察机关在监督检查、审查调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审计机关、执法部门、司法机关等单位移交的信访举报以外的问题线索的处理,其他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五十五条纪委监委派驻(派出)机构和国有企业、高校等企事业单位纪检监察机构除执行本规则外,还应当执行党中央以及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相关规定。

第五十六条中央军事委员会可以根据本规则,制定相关规定。

第五十七条本规则由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负责解释。

第五十八条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此前发布的其他有关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的规定,凡与本规则不一致的,按照本规则执行。

纪委信访举报工作汇报篇十

近年来,镇党委始终把信访纪委工作当做党委的中心工作来抓,在县纪委及相关部门的正确领导下,不断强化机构设置,完善制度建设,深化工作措施,确保了全镇的经济健康发展,社会安定团结。下面,按照会议要求,我就全镇的信访、纪检工作汇报如下:

以来,全镇共发生信访案件2起。一是为瓦窑沟村民反映村干部为政不廉等情况,经由县纪委立案,已完成案件调查认定,双方当事人对案件的处理过程比较认同,情绪稳定。二是沙卜夭村郝利、刘宝玉等两户村民向镇反映公路占地补偿款问题,经镇纪委和镇“三位一体”综治中心联合调查发现,在修建张尚线公路时,凡占用农民退耕地的,农民继续领取退耕补助款,县政府不再予以补偿,不存在镇村截留占地补偿款的现象。积案处理方面,涉及关村村民反映的村干部侵占集体资产一案,经由县纪委处理认定,镇纪委已于4月底将有关处分决定执行完毕。上半年发生一起进京访,系一名退伍军人要求安置工作,经协调有关单位正着手解决。

为全面落实尚纪字2号文件精神,镇党委于4月29日召开专门会议进行研究部署,要求镇纪委从维护全镇、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高度出发,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对全镇的群众来访和信访反映的问题逐一进行摸排,并协同“三位一体”综治中心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处理,积极寻找案件线索。目前,有部分村干部,党员在禁牧工作中违规放牧,群众反映非常强烈。我镇纪委准备对个别情节严重的,依照有关规定做出处理;其次,对个别党员干部参与社会赌博,造成恶劣影响的,镇纪委也将按照有关规定作出处理。下一步,我们将会同镇农财代理中心着重从规范农村财务的角度出发,采取不定时、不定期的对全镇20个行政村的财务进行审计检查,加大对农村财务管理监督力度,对违反有关规定的,按照县纪委要求严格查处。

5月18日,我镇召开镇村干部大会。会上,由镇纪委书记和主管农村财务的杨万能部长就此文件规定的六项监督制度全面进行了传达,政府乔军镇长还就干部廉洁和农村财务等重点内容做了详细阐述。同时,会上还宣布了《镇农村财务规范化管理的规定》,对农村财务预决算、资金管理、开支审批、和报账制度等做了详尽的规定,进一步规范全镇的农村财务管理。目前,《农村基层干部廉洁行为规范》等六项监督制度在我镇全面贯彻落实,特别是农村财务管理进一步得到加强。

纪委信访举报工作汇报篇十一

基层纪检监察信访工作关系到干部作风问题和党在基层的形象,认真分析和研究基层信访工作的特点,探求解决信访所反映问题的对策,对于加强基层纪检监察信访工作、保持稳定和促进经济发展十分必要。通过对群众信访反映问题的分析,可以找出引发群众信访的诸种因素,探求、预测、调控、解决其信访原由的对策,以适应新形势下基层纪检监察信访工作的需要。

信访举报工作是纪检监察机关直接依靠人民群众执纪办案、惩治腐败的主要形式,对从严治党治政、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基层群众信访行为具有其自身的特点:

(一)当前信访群众最关注的几个问题

1、盼望信访部门公正处置信访问题,担心办案人员徇私枉法;

2、盼望把自己反映的问题当成大事,能够迅速得到解决,担心久拖不办,互相推诿;

3、盼望工作人员讲真话、办实事,担心找借口敷衍搪塞,言而无信;

4、盼望“大官”能够接待,担心领导不予理睬;

5、盼望接待人员服务热情,以诚相待,担心面冷、心硬、话横;

6、盼望自己不清楚不明白的问题能解答圆满,担心态度冷漠不耐烦;

7、盼望自己的“官司”能打赢,担心办案人员偏袒一方不公正。

(二)不知道如何行使自己的权利

不少基层群众不了解信访举报的有关工作制度,不能很好地行使自己的权利。即使能够行使权利的,也因自身的文化因素等原因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信访举报的效果,诸如匿名举报多,不便于答复信访人,反映问题内容不具体,道听途说,造成查办难度大等,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查处和反腐败工作的力度。

人的心理活动从根本上讲,是由人的主观愿望和客观要求这个基本因素决定的。群众信访行为的形成与发展,也是个体所处的社会环境中的消极因素与个体为维护自己权益相互作用的结果。在新形势下,群众信访的主要诱因是:

1、行政行为侵害群众合法权益。部分行政机关在行使职权过程中,对实际情况把握不准,对群众切身利益考虑不周,只顾及部门及团体利益,做出了一些有损群众利益的行为。

2、部分党员干部素质低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发展,要求党员干部必须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的观念。但少数基层干部严重脱离群众,宗旨意识淡薄,对群众的合理要求推诿扯皮、敷衍塞责。个别基层干部甚至欺压百姓,违法乱纪,引起群众极度不满,严重影响了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

3、腐败现象成为刺激群众信访的社会原因。当前存在的以权谋私、贪赃枉法、行贿受贿、腐化堕落等腐败行为和现象,尽管由于近年来不断加大惩治力度而有所收敛,但作为一定历史阶段内的社会现象,从根本上遏制和清除还要有个过程,而这些不正之风的存在与人民群众大量亟待解决的困难和问题所形成的强烈反差,已成为导致群众信访的一个社会原因。

当前,我国的主要任务是加快现代化建设步伐,使全国人民尽快步入小康社会。因此,社会稳定就显得尤其重要。要解决好信访和上访工作,笔者有以下几点想法:

(一)充分发挥信访举报工作职能,将苗头型、倾向性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

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前哨阵地,信访信息工作是把握群众思想脉搏和意愿的一个窗口。同时,它又是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息息相通的渠道和桥梁。来信来访是人民群众参政议政、对党员干部进行监督、反映社情民意的主要形式,只有畅通信访渠道,才能及时地了解群众的意见和要求,掌握群众的思想脉搏,一切工作才能有主动权。因此,必须高度重视信访工作,充分发挥其体察民情、与民参政的职能。把信访信息工作的主要精力放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上,注意抓住倾向性、苗头型问题,善于从小处入手,选准角度,快速反应,并通过信访信息的加工、提炼,使信访信息发挥在宏观控制上的重要作用。同时,要把信访信息工作作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的大事来抓,把掌握准确的信访信息作为解决社会问题的坚实基础,经常研究、布置,加强检查指导,确保信访信息的质量和效果,以便在查办信访案件工作中,自觉地把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和有集体上访、越级上访,以及闹事苗头的信访问题作为重点,高度重视,极早处理,努力把矛盾解决在基层,避免问题恶化;要通过这些信访问题的查处落实,维护社会稳定,为经济的发展提供良好环境。

在接待来访和处理来信工作中,要认真履行职责,发挥主观能动性,坚持做到对来访不回避,不推诿,不上交矛盾,并注意一次性解决问题,提高成功率。对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意见和问题,要认真对待,深入基层,主动了解,逐个分析。要以为群众办事为己任,关心群众疾苦,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合法权益。对待群众上访,不管是党员干部,还是普通工人、农民,都要一视同仁,热情接待,认真听取来访者陈述,作好记录,启示他们正确地反映问题。要耐心做好思想工作,有的来访者思想比较偏激,言重口粗,要向他们耐心解释政策,帮助他们认识问题,解开思想上的疑惑。对群众反映的不属受理范围的事情也要热情帮助,尽量为他们提供便利条件。在办理来访工作中,要有强烈的政策和法律观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和程序,同时要注意区别轻重缓急,突出重点,注重实效。通过细心扎实的工作,较好地处理反映的各类上访问题,避免矛盾激化,减少重复、越级上访。要加强信访调研工作,围绕各个时期的工作重点和群众信访反映的问题,有目地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收集基层群众的愿望和要求,并将这些收集的信息,进行认真分析,从中发现带有规律性、倾向性、必然性的东西,供领导决策参考。这不仅有助于党委和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而且有助于加强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

(二)加大信访案件的查处力度,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查处信访案件是纪检监察机关的一项重要工作。只有认真查处信访案件,使群众反映的问题得到落实,各类违纪问题得到处理,才能化解矛盾,减少重复、越级信访。只有对群众举报的问题认真受理,及时调查,果断处理,给群众一个明白,才能取信于民。因此,必须将纪检监察工作的立足点放在“倾听群众的呼声、围绕群众的要求、站在群众的立场、解决群众的困难”上。对每一件来信来访,从阅信、接待到调查的全过程,都坚持做到快传递、快审批、快结案、快答复;对批转下去的信访件,要勤催办、勤指导,努力提高信访件办理质量和效率,使群众反映的事情尽快得到解决。

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要以对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要以同广大人民群众同呼吸、共命运的政治热情,以“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解群众之所需”的优良作风,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到广大人民群众中去,体察民情,倾听民声,化解民忧。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要一个一个去解决,一件一件去落实。对群众的信访举报,要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对损害老百姓切身利益的人和事,要抓住不放,一查到底,依纪依法作出处理,坚决维护党纪国法的严肃性。惩腐纠风工作同样要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的力度。努力以惩治腐败的实际成果取信于民,让人民群众更多地感受到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成效,更多地得到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带来的实惠。一是认真解决涉及群众利益的热点问题,切实为民谋利益。近年来,随着经济建设步伐的加快,各种社会矛盾不断产生,群众信访呈现出“三多”现象,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信访增多,影响经济发展的信访增多,影响社会稳定的群众突发性集体访增多。在查办信访案件工作中,要着力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要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找准切入点和工作着力点,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在解决行风建设方面的问题时要重在整改。根据信访工作中梳理出来的情况和行风监督员提供的情况组织暗访组,从查到的问题中举一反三,抓好单位行风建设。为推动纠风工作的深化,要建立健全评议行风工作制度,完善职业道德规范,促进部门和行业改进作风,推进依法行政。要把纠风工作和行风建设纳入部门和行业管理之中。要从领导机关作起,特别是各级领导要作表率,逐步形成条块紧密结合,纠、评、建相互促进的纠风工作机制。在解决农民负担过重问题时,要严格执行减轻农民负担和农村税费改革的各项政策规定,抓好农业生产性费用、农民建房收费和各种搭车收费等专项治理,纠正和治理面向农民工的不合理收费。

       总之,在查办信访案件工作中,始终坚持按“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切实维护好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二是坚决查办信访案件,有效惩治腐败。查办信访案件是纪检监察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责,也是纪检监察机关为人民群众办实事的重要体现。腐败问题是近年来广大人民群众一直关心的热点问题之一。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不坚决惩治腐败,党和人民的血肉联系就会受到严重损害,党的执政地位就有丧失的危险,党就有可能走向自我毁灭。”查办信访案件、惩治腐败分子,是体现党和政府反腐败的决心和信心、取信于民的重要举措,也极大地鼓舞着人民群众举报违法违纪行为的热情和信心。在查办信访案件工作中,要积极探索查办信访案件新路子,要坚持充分依靠群众的信访举报和初步调查的情况发掘线索,找准突破口。在查办信访案件的过程中,针对目前信访反映的问题匿名化、视觉化、违纪人员手段隐蔽、知情人少、反映的情况不具体等特点,要求办案人员开动脑筋,细心分析,找准突破口;严格按办理信访案件要求,认真分析案情,做到快中有细,粗中有细,通过耐心细致的工作,在“细”中发现问题,查清问题。大力查办信访案件,展现信访成果,取信于民,才能有效惩治腐败,真正树立起纪检监察机关的威信。

(三)完善纪检监察体制,建立健全解决热点问题的运行机制。

随着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推进,从解决基层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看,纪检监察体制自身改革也要与时俱进,以适应时代发展的要求。第一,倾听民声,反映民意,掌握纪检监察的主动权。要主动了解民情民意,根据各地的经验,主要是拓宽信访渠道。信访渠道便利畅通才能全面及时地了解民情民意。要主动接受群众的咨询和来访,解答群众迫切关心的一些问题,增强信访举报的透明度,使广大群众进一步明确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的受理范围及检举、控告、申诉人的权利和义务,以激发群众的举报积极性。为此,要创造条件,努力构筑与广大人民群众沟通交流的快速通道。

一是完善传统信访渠道。设立专门举报电话、公布举报通讯地址一直是传统有效的信访渠道。要经常在新闻媒体上公布举报电话和通讯地址。

二是开辟网上信访渠道,让群众“说出想说的话”。一般信访主要来源于写信、来电、来访三个渠道,但一些举报者都有所顾忌,担心遭到打击报复,客观上导致了信访渠道不是很畅通。“因特网”是当今人们最方便、快捷的交流沟通方式。要专门设置“网上监督举报”,网站开通人民群众在任何时间、任何地方都可以通过网络完成举报。这个更加直接、更加透明的渠道可以完全消除举报者的疑虑,能够大胆地“说出自己想说的话。”

三是建立社会信访渠道。要改变等待群众来信来访的被动局面,可以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民主党派人士组成行风监督员,基层各单位层层聘请行风监督员,形成社会监督网络,全方位主动收集人民群众对各个行业的意见和建议。通过行风监督员这样相对固定的社会信访信息渠道,及时了解行风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和对策,从而大大减少群众来信来访次数。

四是完善领导接待来访制度。领导接待日制度,即规定具体时日,由党委、人大、政府领导到纪检信访部门接待来访群众。来信来访的群众最关心的就是所反映的问题能不能到领导手中。为了使来访者“访到了想访的人”,要认真落实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使群众和领导之间的面对面对话变成现实。领导走到前台,让群众“访到想访的人”。领导要轮流排班,以一颗坦诚的心,放下手中其他的工作,专心坐在信访接待室接待来访群众,倾听群众呼声,当面解答群众疑虑,解决群众合理要求。协调处理信访事项,进一步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联系。领导接访日的制度与纪委常委信访接待日制度以及部门每天实行的领导带班接访制度相配套,形成各级党政领导接待来访,处理信访的良好氛围,使群众反映的问题做到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从而减少越级信访。

第二,规范信访工作程序。首先,凡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的群众来信来访和举报电话以及上级机关和领导同志批转的信件一律由信访室统一登记,提出承办建议,由分管领导阅批。其次,对群众举报问题重大和案情明显可直查快结的,交各室自办;对转交基层办理的信访件,各有关室负责跟踪督办至结案。再次,信访件办结后,除转立案处理的外,一律将查核材料和处理结果交信访室,经分管领导审核后统一归档;需向上级报结果的,由信访室统一报告;对于调查不彻底,处理不到位和群众对处理不满意的,退回有关室进一步查处,直到领导满意、群众满意、自身满意为止。

第三,对信访案件的查处工作应进一步规范化。实行信访办案的工作制度,要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明确要求查办信访案件必须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认真查办影响地方经济发展的人和事。近年来,纪检监察部门的信访工作在这方面取得了不少成熟的经验,要在总结提炼的基础上形成制度,进一步明确分工,责任到位。即对信访案件的查处工作,明确各自分工,落实责任,以促使信访案件查办工作规范化,做到统一承办,统一协调督办,形成从领导到经办人,人人重视、人人参与、人人支持信访案件查办工作的良好局面。对信访案件查处的质量和效果等,也要提出明确的要求。对查办的信访案件在质量上必须符合“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的要求。严把质量关,对不符合质量标准的信访案件重新查处。注重信访初查,提高办信质量,使信访问题得到落实。在信访中根据纪检监察工作的特点,要注重这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自办、多办。根据信访反映的问题、性质线索、难易程度,确定由信访室或其他职能室进行办理或初查。

二是联办、协办。群众的举报,有的涉及党纪、法纪多种情况交叉,有的涉及多个部门,需要有关部门协办或联办,发挥各有关部门的职能作用,形成合力。遇到这种情况,纪委主动与有关部门联系牵头办案。

三是督办、催办。纪委建立信访跟踪督办制度,对转出的信访件要求件件有结果,事事有回音。信访室负责把好报结的时间观、质量关;对有关报结材料,规定五个不收,即:事实不清不收,证据不足不收,定性不准不收,处理不当不收,手续不完备不收,确保信访的按期结案率和优质率不断提高,以赢得人民群众的信赖和支持。

纪委信访举报工作汇报篇十二

第一条为了规范人民法院纪检监察机构信访举报工作,根据有关规定,结合人民法院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人民法院纪检监察机构信访举报工作实行依靠群众、方便群众,实事求是、以事实为依据,维护当事人的民主权利,接受社会监督的原则。

第三条人民法院纪检监察机构(包括人民法院违法违纪举报中心)受理下列对人民法院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和控告:

(二)贪污受贿;

(三)徇私枉法;

(四)刑讯逼供;

(五)隐瞒证据或者伪造证据;

(六)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审判工作秘密;

(七)滥用职权,侵犯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八)玩忽职守,造成错案或者给当事人造成严重损失;

(九)拖延办案,贻误工作;

(十)利用职权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

(十一)从事营利性的经营活动;

(十二)私自会见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接受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请客送礼;

(十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

第四条人民法院纪检监察机构对信访举报实行分级负责、归口办理。

第五条上级人民法院纪检监察机构负责指导和协调下级人民法院纪检监察机构的信访举报工作。

第六条人民法院纪检监察机构应加强调查研究,定期分析信访举报工作的情况、特点及其规律, 并提出工作建议。

第七条人民法院纪检监察机构对重要的信访举报,应及时、妥善地处理。

第八条人民法院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人员应忠于职守,廉洁奉公,保守秘密,严禁隐匿、毁弃信访举报材料。

第九条各级人民法院纪检监察机构应将执行本规定的情况纳入干部岗位责任制的考核工作。对工作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十条对来信应及时拆阅并进行登记。

第十一条对属于本级人民法院纪检监察机构受理的信件,摘抄并提出处理建议后,呈报有关领导。

第十二条对需要经过初步了解再做处理的来信,经主管领导批准,信访举报工作人员可以进行初步了解。

第十三条对属于下级人民法院纪检监察机构受理的信件或者属于有关业务部门及其他部门受理的信件,应及时转交处理。

第十四条对转交下级人民法院纪检监察机构处理的重要信件,经主管领导批准,可发函要求其在规定的时间内上报案件查处结果。

第十五条下级人民法院纪检监察机构对上级人民法院纪检监察机构交办的要结果的案件,一般应在收到交办函后六个月内,向上级人民法院纪检监察机构书面报告案件查处结果。如在上述期限或者要求的期限内确有困难的,应向上级人民法院纪检监察机构说明原因,并申请延长查处时间。

第十六条对属于上级人民法院纪检监察机构受理的信件,应及时上报。

第十七条对不属于人民法院纪检监察机构受理的信件,转交其他主管机关或者部门处理。

第十八条对实名来信,一般应将处理情况告知来信人。

第十九条人民法院纪检监察机构接谈来访人应在专门场所进行,无关人员不得在场。

第二十条接访人员应认真、耐心地听取来访人的叙述,并作接谈记录,必要时可作录音。

第二十一条接访人员对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有危险倾向的来访人,应及时采取措施,妥善处理。

第二十二条对来访所反映问题的具体处理,依照本规定对来信处理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三条举报电话应专门设立,对外公开。

第二十四条举报电话应保证有人接听。接听人应认真、耐心,并作好接听记录,必要时可作录音。

举报电话为自动录音电话的,应有专人负责管理。负责人员应及时听取录音、保存录音和整理录音。

第二十五条对电话举报所反映问题的具体处理,依照本规定对来信处理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六条信访举报工作中的涉密文件,依照有关规定管理。

第二十七条对信访举报人的姓名、工作单位、家庭住址、联系方式等有关情况及其反映的内容必须严格保密。

第二十八条信访举报材料应严格管理,不得私自查阅、摘抄、复制。更不得将信访举报材料转给被举报者和其他无关者。

第二十九条初步了解有关情况时,应在不暴露举报人身份的情况下进行。

第三十条违反上述保密规定的,依照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十一条本规定所称的来信,包括信件、电报、传真、电子邮件等。

第三十二条各高级人民法院纪检监察机构可依照本规定制定实施细则,报中共中央纪委驻最高人民法院纪检组、最高人民法院监察室备案。

第三十三条本规定由中共中央纪委驻最高人民法院纪检组、最高人民法院监察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四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纪委信访举报工作汇报篇十三

根据区纪委下发的关于印发《区纪委监委机关整治信访举报处理工作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我镇领导高度重视,围绕“

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落实纪委监督责任,扎实开展各项工作。现将我镇整治信访举报工作官僚主义形式主义落实情况

报告

如下:

通过找准突出问题,提出解决对策,建立目标台账,落实整改责任等举措手段,进一步优化信访举报平台建设,畅通多元信访举报渠道,切实提升主责明确、科学规范、高效务实、凝聚民心的信访举报平台建设水平。

重点整治信访举报受理、办理、处置、管理、督查、督办等六个方面存在态度不端正、研判不到位、分流不及时,处置不及时、不精准,监督不够务实、目标要求不实际、追责问责不够等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问题。针对突出问题狠抓落实整改,从精准开展信访举报工作、扎实规范办理信访举报、加大信访举报处置力度、认真做好实名举报反馈工作、维护来访秩序、确保制度落实落地见效等六个方面着手,制定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强化群众观念和服务意识、强化责任压力传导、落实责任担当、完善反馈工作要求等具体整改措施,边整治、边总结、边巩固,确保信访举报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一)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情况

我镇高度重视自查自纠工作,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围绕信访举报处理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认真查找问题,全方位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确保自查自纠工作不漏项,不走过场。针对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从具体人、具体事着手,能改的立行立改,一时解决不了的倒排工期改。同时,形成完善监督检查工作常态化工作机制,针对发现的问题,围绕筛选、督办、审核等关键环节,完善信访举报处理工作制度,从源头上堵塞信访举报处理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漏洞,以专项整治的实际成效提升群众的获得感。

(二)提高受理工作群众满意度

我镇坚持以为人民服务为旨意识,设身处地为群众着想。准确把握纪委检查机关受理范围,依纪依规判断举报问题性质,把检举控告受理好。对反映纪检监察业务范围外问题,耐心细致做好解释疏导工作,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防止简单粗暴,一推了之。

(三)深化和改进办理工作

我镇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及时、准确分流信访举报件。明确任务,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做好群众反映强烈信访件的处置,切实化解群众实际问题。要明确要求,强化责任;强化质效,对群众反映的每一项问题逐一开展调查核实;强化督办,加大监督检查和通报力度;强化安全,进一步落实落细工作要求,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不断提高群众的获得感和纪检监察机关的公信力。

(四)精准处置问题线索类信访举报

我镇在受理办理环节,坚决整治办理信访举报件过程中发现的有价值信息未能有效收集,信访举报研判不精准、录入信息不完善、分流缓慢等问题。在处置管理环节,坚决整治未按照规定及时处置,核查工作不全面、不深入、不细致,不优先办理实名举报,对发现的涉嫌恶意举报、诬告陷害问题听之任之等问题。

(五)加大督促检查力度

我镇由纪委书记带队亲自督查,强化过程监督。坚决整治对群众反映强烈、侵害群众利益等检举控告的交办流于形式,监督检查针对性不强、运用监督检查结果不充分、整改促进效果不明显,对跑风漏气、拖延不办、敷衍应付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不重视、不处理或处理不到位等问题。

(六)加强和规范交办督办工作。

我镇按照《方案》要求,还需加强对交办督办件的跟踪、指导、督查,对问题调查不完整、不清楚、不到位的交办督办件提出补充调查建议,对办理进度缓慢的进行提示预警。要开展实地督查,及时发现问题、指导解决,督促交办督办件按期办结。要认真做好实名举报反馈答复工作,告知实名举报人信访件已受理,回复办理结果,并做好回复记录。

(七)推动制度完善和落实。

我镇对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措施,实行台账式管理,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解决。提出坚持将制度建设贯穿整治工作全过程,与纪检监察机关规范化建设结合起来,开展制度建设“回头看”,发现问题、堵塞漏洞。

(八)推进整治工作向纵深发展。

我镇通过总结和运用整治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深化规律性认识,用成功经验指导推动新的实践。通过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充分发挥警示教育和震慑作用,推进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不断提升治理能力和治理效能,强化组织领导和督促指导,坚持开门搞整治,在动员群众参与、接受群众监督上下功夫,以专项整治工作实效取信于民。

纪委信访举报工作汇报篇十四

各位代表、同志们:

我代表____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向大会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区第六次党代会以来,在区委和市纪委的领导下,全区各级党政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委、纪委有关反腐倡廉的指示精神,紧密围绕发展第一要务,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并取得新的明显成效。

(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更加深入。三年来,全区各级党政组织不断加大落实力度,把党风廉政建设与经济建设和其它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我区率先在全市制定并实施了《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区法院、区检察院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每年都层层签定责任状,将工作任务落实到部门、单位和责任人,进一步强化了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处级领导以及各部门领导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意识,基本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强化了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目标量化考核,充分发挥了激励约束作用,有力地推动了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开展。

(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明显提高。较好地落实了中央、省、市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重点工作的要求,开展了自查自纠和自省自警教育活动。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政方针,不断推进述廉、考廉、评廉的规范化、制度化,全区科级以上干部廉政档案实行了微机化管理,成为干部交流、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认真实施《__区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管理办法》,对全区车辆管理、新建办公楼、差旅费开支等方面进行了严格规定,取消了一些不必要的会议和庆典活动,节约了财政支出。按照“三必谈、三必做”制度,对新提拔干部全部进行了任前廉政教育谈话,对党员干部的警示性谈话也做到了经常化,收到较好效果。加强了党风巡视工作,聘请了5名德高望重的离退休老领导作为党风巡视员,发挥了很好的监督作用。

(三)违纪违法案件查处力度不断加大。区纪检监察机关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从严惩处各种违纪违法行为。在案件查处上,不断加大对重点部门,特别是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部门、实权单位、执法执纪机关的违纪违法情况的监督和检查,使一些危害群众利益、失职渎职等案件得到了及时查处;加强与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的协调和配合,攻克了多起重特大疑难案件;实施了办案责任制、领导包案制、办案责任追究制以及与司法、审计等部门联合办案等制度,加大了案件查办力度。三年来,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300余件(次),受理率100。共立案27起,结案27起,处理处分违纪人员27人,其中,涉及科级干部以及重处分的14人,移送司法机关并受到法律制裁的3人。

(四)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工作稳步推进。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每年都把纠风工作重点落实到责任部门,确立工作目标,建立了工作责任制。不断加大专项治理的力度,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阶段“一费制”收费办法,大力治理教育乱收费,对区属学校收费标准、项目、金额向社会进行公示,清理取缔违规办班60余个。狠刹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严格执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实行单病种医疗收费最高限价,建立价格管理机制,为群众提供安全、放心的就医环境。认真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健全农民负担监测、信访举报、监督检查等制度,认真落实涉农收费价格“公示制”、报刊订阅费用“限额制”和农民负担案件责任追究制。通过落实“一免两补”政策、推行农村中小学“一费制”和开辟秋收“绿色通道”等工作,切实减轻了农民负担。认真开展了民主评议行风活动,切实改进评议的方式方法,把工作的重心放在“纠”与“建”上,督促各参评部门积极向社会公开承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充分发挥行风监督员的作用,通过组织经常性地明察暗访,扩大了监督的范围。及时调整听证评议代表构成范围,严格组织考核和民主测评,保证评议工作的科学公正。

(五)源头预防治理腐败工作逐步深化。全区各级党政组织加强了对源头治理工作的领导,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初步形成。利用区政府网站、__纪检网站等媒体,认真组织学习《__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读本》,先后开展了刑犯现身说法、现场旁听庭审、观看反腐话剧、剖析身边典型案例、举办反腐倡廉漫画展等一系列教育活动,确保廉政教育的广度和深度。积极推进干部人事制度、行政审批制度、财政管理体制和司法体制等项改革,大力推行党务、政务、厂务、村务公开,先后制定了《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管理办法》、《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和《公用车辆管理办法》等内部规定,从源头上有效预防和治理腐败。进一步加大了执法监察工作力度,加强了对经济责任审计、财政集中支付等项工作的监察力度,对重大采购招标项目和较敏感的政府活动进行跟踪监控,共参与让杜路工程招投标、乘风商场改制等现场监察15项,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六)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进一步加强。在纪检监察系统深入开展了争做学习型、开拓型、事业型、廉洁型“四型”干部活动,提出了纪检监察干部要“树立五种形象”,做到“十要十不要”的要求。从思想教育入手,依靠制度保证,加强了对全区纪检监察干部政治理论、党纪条规、业务知识和市场经济知识的教育和培训,全区有50余人次参加了中央、省、市举办的培训班,20余篇反腐倡廉理论研讨文章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并获奖。在区、镇、街道相继实行了纪委书记由同级党委副书记担任,在基层党支部配齐了纪检委员,加强了纪检监察工作的组织领导。三年来,全区纪检监察各项工作在全市目标管理考核中均名列前茅,其中,我区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和深化源头治腐工作在全市五区四县评比中获得了第一名。

过去三年,我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了一定成效,保持了健康发展的良好态势。但是,也应该清醒看到,我们的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贯彻《实施纲要》工作还不够深入,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防体系还不够健全;二是个别单位和部门的领导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重要性认识还不到位,“一手软、一手硬”的现象仍然存在;三是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在个别单位还没有得到很好落实,相关保障措施还不到位,个别单位和部门制定的有关制度针对性、可操作性不强,责任追究制度还没得到很好的执行;四是我区的经济发展环境还不够优化,个别部门为企业和投资者服务的意识还有待于加强。这些问题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过去的三年中,全区各级党政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形成了一些思想共识,有一些较深的体会,今后的工作中要很好地坚持。主要是:必须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参与的反腐败工作机制。实践证明,坚持这一工作机制,就能形成反腐败工作的整体合力,反腐败工作就有了组织保证和群众基础,才能不断取得阶段性成果。必须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政治环境,坚决保改革、保发展、保稳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只有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工作大局来开展,才能把握正确前进方向,才能切实履行职能,并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必须坚持推进机制体制制度改革,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和条件,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只有在坚持治标,遏制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同时,不断加大治本力度,积极推进机制体制制度改革,才能从根本上解决腐败问题,推动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必须坚持与时俱进,不断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主动适应形势任务发展需要。只有按照形势任务发展变化和时代要求,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政治业务素质,优化干部队伍结构,保持队伍的生机和活力,才能充分发挥纪检监察职能,为全面完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供组织保证。

今后五年,是我区经济和社会发展关键时期,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构建繁荣、和谐、美好西城区的重要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面临大量新情况、新问题,反腐败任务还相当艰巨繁重。我们既要正确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增强忧患意识;又要看到反腐败斗争的有利条件,增强必胜信心。特别是要清醒地认识到,实现西城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关键在党,根本在人。今后五年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总的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__届六中全会精神,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依据党章的规定,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保证党的章程和其它党内法规得到遵守和执行;围绕区委的决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加强监督检查,保证政令畅通;认真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为建设繁荣、和谐、美好的西城区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证。

(一)健全机制完善制度,深入贯彻落实《实施纲要》。__中央颁发《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方针的重要战略举措。今后五年是落实《实施纲要》的关键时期,全区各级党政组织要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按照纲要要求,综合运用教育、制度、监督三种手段,坚持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按照任务分工,各负其责,形成整体合力。各级党政正职要主动承担起领导和组织的责任,在推动本地区、本单位业务工作的同时,切实抓好《实施纲要》的落实。各级领导班子要确定一名负责人具体抓这项工作,其他成员根据分工担负相应责任。各牵头单位要明确在惩防体系建设中所肩负的责任,建立相应的工作机构,抓紧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和措施。各协办单位要密切配合,按照每项工作的总体要求和安排,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完成好分工的各项工作。掌管人、财、物和行政许可权的重点部门要健全工作机制和管理制度,严格规范行政行为,防止腐败现象的发生。通过各方面的努力,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坚决防止分工不明确、任务不落实甚至推诿扯皮现象的发生。区纪检监察机关要协助党委抓好惩防体系建设,督促各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保证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围绕中心维护大局,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针对新形势下我区经济发展的新特点,着重查办严重损害经济发展环境的案件;建设工程和物资采购领域的案件;企业重组改制和国有集体资产管理混乱造成财产严重流失的案件;领导干部伙同或支持其亲友非法敛财的案件,严重腐化堕落的案件;司法人员贪赃枉法、徇私舞弊的案件,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案件;严重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和严重失职渎职的案件。继续加强基层办案工作,严肃查办基层干部以权谋私、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严肃查处领导干部参与“黄、赌、毒”案件。特别是,要加大对腐败分子的经济处罚和赃款赃物追缴力度。

要进一步加强信访举报工作,努力拓宽案源。要加强与有关职能部门的联系,整合信访资源。建立信访举报工作责任制,完善信访举报内部监督机制、案件线索集体排查机制、集体上访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和协调机制。要组织好专项信访举报活动,动员群众举报。要主动搜寻违纪违法线索,深入到掌管人、财、物的部门,通过和基层群众交流和沟通,从中挖掘线索。

(三)切实转变政风行风,坚决维护群众合法利益。要站在维护建设和谐社会这个大局的高度,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制止吃拿卡要、以权谋私、与民争利的行为,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合理合法问题。

要坚持纠建并举、综合治理,加大专项治理力度,重点开展“三个专项治理”。一是加大治理教育乱收费力度。要把治理教师乱办班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抓紧抓实,通过加强教育、严格监督、严肃处理,减少违规行为,切实减轻学生和家长的负担。要巩固完善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一费制”收费成果和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严肃查处学校乱收费和挤占、挪用、截留教育经费问题。二是加大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力度。突出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强化医药价格监管,清理整顿乱加价、乱收费、超范围检查、乱开高价药及开单提成和收受“红包”,严厉打击非法行医,整治虚假违法医药广告。三是加大减轻农民负担力度。要把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作为减轻农民负担的重点,逐步完善配套制度,加强监督检查,保证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要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加强对乡镇机构改革、农村义务教育和区镇财政体制改革的监督检查,坚决打击各种坑农害农行为。

要进一步探索和深化民主评议行风活动,不断改进方式方法,继续坚持“纠、评、建”并举,以“纠”促“建”,以“评”促“建”,“纠、评、建”促进政风、行风进一步好转,注重行风建设的全过程,把行风评议作为推进各参评单位自觉加强行风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抓紧抓实,改变个别参评单位只重视结果,不重视过程;只重视评议,不重视建设的错误做法和认识。

(四)教育制度监督并重,进一步加大源头治腐力度。要把反腐倡廉置于深化改革、加快发展、保持稳定的大局中来把握,以强化宣传教育为重点,解决“不想为”的问题;以加强制度建设为重点,解决“不能为”的问题;以加大监督惩处力度为重点,解决“不敢为”的问题,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要本着“教育为本,关口前移,超前防范,重在建设”的原则,大力开展以廉洁勤政为核心的思想道德教育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努力形成反腐倡廉教育的强大合力,构筑“大宣教”格局。要通过充实教育内容、活化教育形式、细化教育对象、创新教育载体等措施,开展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力争见到实效。

要坚持用改革的办法解决导致腐败现象发生的深层次问题,把反腐败寓于各项重要的改革措施之中,形成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要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干部人事制度、财政税收体制、投资体制、司法体制“五项改革”,完善工程建设招投标、土地使用权出让、产权交易、政府采购“四项制度”,健全政务、厂务、村务工作“三个公开”。

要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开展经常性监督检查,解决好领导干部廉洁从政问题。严肃查处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借婚丧事宜敛财和参加赌博等问题。继续纠正一些单位和部门巧立名目公款旅游、公车私用等问题。

(五)履行纪检监察职能,促进经济发展环境优化。切实履行《党章》和《行政监察法》赋予的职能,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积极搞好协调,坚决维护区委决策的权威性。要以为经济建设服务为第一要务,营造公正透明的法制环境、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优质快捷的服务环境,努力把我区建设成发展前景好、交易成本低、投资风险小、社会信誉好的经济发展环境优良城区。

要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对于执法不严、执法不公、贪赃枉法等问题,在办案过程中占用企业资金、交通工具和通讯工具,严重违法、违纪、违反政策损害企业利益的一律清除执法队伍。

切实加强对重点行政执法部门、执法岗位的监督。严格禁止各行其是、上下梗阻、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等问题的发生,切实把促进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加大对重点行业、重点部门、重点岗位的效能监察,切实解决行政不作为、慢作为和乱作为的问题。对于不想事、不干事、慢干事的,要给予坚决纠正。对于不成事、坏事的,一律视为违纪,给予严肃处理。

增强服务意识,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切实改进服务作风,树立大局意识,坚决制止“衙门作风”,大力倡导热情周到、快捷高效、服务基层、服务企业的良好风气。要坚持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办就办好的原则。大力推进办事公开,进一步完善“一站式审批,一条龙服务”体系,尤其要做好对现有企业的服务,增强说服力和号召力,以商招商,使更多的外来投资者在我区放心大胆地发展。严厉禁止政府权力部门化、部门权力个人化、个人权力金钱化问题。

(六)加强检查严格考核,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制度保障,全区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一把手要认清形势,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负起责任。要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党政主要领导要负总责,班子成员要分工负责,部门要各负其责。要抓好典型示范,按照“以点带面、整体推进”的思路,及时推广先进经验,利用专题节目,宣传典型事例,促进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整体推进。要加强监督考核,把考核结果作为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要加大责任追究力度。重点对本单位本部门出现重大责任事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发生恶性事件的;不正之风严重、群众反映强烈而又长期得不到解决的;领导干部对自己职责范围内的反腐败工作敷衍塞责、不抓不管,以至发生大案要案的,要依据责任制的有关内容严肃处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推动各级领导干部切实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

(七)提高素质适应形势,为反腐倡廉提供组织保证。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要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工作紧迫感,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提高自身素质,更好地适应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要求。要不断强化纪检监察干部的责任意识、大局意识,从讲政治的高度出发,坚决维护区委决策的权威性。要紧密围绕我区经济发展,认真履行纪检监察职能,切实保护想事、干事、成事的干部,坚决惩处躲事、误事、坏事的干部,确保区委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的顺利实施。要加强学习,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头脑,认真学习纪检监察业务知识和各种新知识,认真学习经济、金融、法律、科技等领域知识,不断提高自身素质;要改进作风,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研究新情况,推广新经验,创造性地完成反腐倡廉各项工作任务;要进一步严格纪律,建立健全纪检监察内部各项规章制度,纪检干部要严格遵守党纪政纪条规,带头遵守“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做到不该说的不说,不该做的不做,做遵守和维护纪律的模范,真正成为一支党和人民信赖的坚强队伍。

同志们,今后五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艰巨而繁重。我们要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同心协力、扎实工作,努力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成效,为建设繁荣、和谐、美好的西城区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证。


【本文地址:http://www.xuefen.com.cn/zuowen/7264467.html】

全文阅读已结束,如果需要下载本文请点击

下载此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