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消费者保护权益演讲稿(汇总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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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消费者保护权益演讲稿(汇总14篇)
时间:2023-11-03 14:20:10     小编:文轩

不论是在大型会议上还是在小型班会上,演讲稿都可以帮助演讲者更好地控制时间和节奏。在写演讲稿之前要进行多次的练习和演讲实践,以增强自信和提高口语表达能力。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演讲稿范文,希望能够给大家提供一些启示和借鉴,一起来欣赏一下吧。

消费者保护权益演讲稿篇一

尊敬的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我是大六班的邬老师,你们有没有去买过东西啊?(买过)我告诉你们啊,那你们就是小小的消费者了,今天就是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今年是我们国家第xx个3.15消费者权益日,今年的消费者权益日主题是:消费与服务。

接下来我来给小朋友讲讲作为消费者的我们应该如何选购食品:

首先要看包装是否齐全。最主要的是查看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第二个是要看标志。要买包装上标注qs质量安全标志的食品。

第三是要看价格。有的打折、低价、促销的食品不一定好,一定要仔细察看。

尽量不买有毒有害的食品。不买发霉、变质的鱼肉水果和蔬菜;不买病死、毒死的.鸡鸭肉和猪牛肉;不买过期、变质和三无食品。不买已过保质期的食品。不买没有生产厂家名称、没有生产地址、没有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食品(这种食品叫三无食品)。

小朋友们尽量请爸爸妈妈到正规商店、超市和规范的菜市场去购买,确保购买放心食品。如果有问题消费者们还可以打消费者投诉电话12315。

消费者保护权益演讲稿篇二

牛肉是大家餐桌上经常见到的食物,然而你能想到其中的隐患吗?据中央电视台每周质量报告报道,在江苏的`太仓、昆山一些肉牛屠宰场里,在很短的时间内能把300公斤的肉牛增重到360公斤以上。原来,他们把牛杀死以后,就用水管子往牛肚子里注水,直到把肚子和四肢撑起来,水往外流为止。牛肚子里装满了水,体重自然迅速增加了。就是这样注了水的牛肉,竟然一路顺利过关,被销售到xx市的肉类批发市场。肉类注水的危害是比较严重的,首先以水顶肉,顾客花了冤枉钱;第二是注水会破坏肉的组织结构,鲜肉完全失去了鲜肉的品质和风味;最严重的是注水能把各种寄生虫、致病菌带到肉里面去,造成严重的污染,给人体造成危害。然而就是这样有着严重危害的注水肉,却时常摆到我们的餐桌上,这是多么可怕的事啊。这些贪心的商家,他们的行为是多么可恶啊!

一说到鱼皮花生或者是x豆,让人首先想到的是脆、香,很多人都爱吃,尤其是我们孩子。你知道它是用什么做的呢?吃过的人都会脱口而出,里面是花生仁,外面裹了一层面粉。没错,那么用的是什么面粉呢?这下恐怕就没有多少人知道了。真正的鱼皮花生是用糯米做的,表面有鱼鳞的形状。然而,还是让我们到某生产花生豆的厂家亲自去看一看吧,结果会让你大吃一惊。在一间布满尘土的厂房里,有一个锈迹斑斑的铁盘子,里面装的是炒熟的花生米,旁边放着盛着糖水的大锅,锅里漂着好几只苍蝇。工人一边抽着烟,一边把花生米倒进糖水锅里,烟灰也不时的落进去。花生米蘸糖以后,就要裹面了。你一定要看清楚,那面决不是糯米,而是一种叫做黑面的东西,它是从麦麸子中提炼出来的,一般是用来做牲口饲料的,就是这样的下脚料,掺进了增白剂以后,却变成了鱼皮豆可爱的外衣了。就是这样经过粗制滥造加工成的花生豆,却摆到了大小商场食品专柜的柜台上,最可怜的是我们这些贪吃的孩子,被人骗了,却全然不知,还一边吃着一边赞美:“真好吃。”多可悲呀!亲爱的朋友,当你听了我的叙述,你还会觉得,那让人人喜爱的花生豆,还是那样香脆可口吗?我想你绝对不会有以前的那种感觉了,相反的,你会在心中产生一种对假冒伪劣商品制造者的厌恶和憎恨。

因为时间的关系,我今天不可能再举更多的例子来揭露那些黑心人的丑恶嘴脸了。最后,我想说的是:作为一名小学生,我劝那些制假售假的大人们,不要再做这种伤天害理的事情了,要做诚实的人,黑心钱不要赚,要不然,你们回遭到报应的,会受到惩罚的;作为一名小消费者,我愿意和大家一起,在日常的生活中,努力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识别假货的能力,不买假货,不上当受骗,敢于和制假售假的行为做斗争。

只要我们广大的消费者,心明眼亮,不贪小便宜,不买假货,制假售假者就没有市场;只要我们全社会携起手来,形成一种抵制制假售假的社会氛围,那些黑心的商家就会成为过街老鼠,无处藏身。亲爱的朋友们,为了我们身心的安全与健康,让我们大家共同努力,举起维权的利剑,去斩断那些伸向我们健康的黑手吧。而这维权的利剑又是什么呢?那就是《消费者权益把保护法》和我们的各级消费者协会,还有就是社会各界的舆论监督。

消费者保护权益演讲稿篇三

各位老师、同学们,大家好!

今天我国旗下演讲的主题是:“3·15”消费者权益日。

为了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之在世界范围内得到广泛重视,促进各个国家、地区消费者组织的合作与交往,更好地开展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1983年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确定每年3月15日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并规定消费者享有获得安全保障、获得产品正确资料、自由决定选择以及要求赔偿和要求保障有益的健康环境等权利。从1983年以来,每年的3月15日世界各国的消费者组织都举行大规模宣传消费者的权利的活动,其中包括发布新闻公报、向公众介绍消费者组织的活动,或进行“一年最严重的损害消费者利益事件”的评定活动,以此提高消费者的保护意识;促进全社会都来关心、支持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工作。

今年是第xx个“3·15”消费者权益日。为更好地发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消协组织的法定职能作用,中国消费者协会将20xx年宣传主题确定为“消费与发展”。其宗旨是:宣传消费政策,推进消费维权,提高消费信心,构建消费和谐,促进经济发展。所谓“消费与发展”,就是树立二者相互联系、相互促进的理念,改善消费市场环境,拉动生活消费需求,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每个人都是消费者,维护自身的权利不被侵害,不仅是合法的,也是有利于促进社会的进步的。今天,在纪念“3·15”消费者权益日的同时,让我们从了解法律知识、培养法律意识开始,学会遵纪守法,懂得运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做一个绿色、科学的消费者。

消费者保护权益演讲稿篇四

各位领导,各位老师,各位同学:

大家好!

今天是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中国消费者协会确定今年的主题为“消费与服务"。所以,我演讲的题目是“消费?服务,我的责任”。

著名相声演员王培元曾经讲过这样一个真实的故事:他的一位朋友买了一套沙发,沙发买回家没多久,两个扶手竟然长出了萝卜缨子,扒开一看才明白,扶手竟然是用两根大萝卜做的。这个令人啼笑皆非的真实故事的存在,一方面是一些经营者在利益的驱使下搅乱市场规则,泯灭了服务本质而造成的,另一方面却往往是我们消费者不懂法,不知该如何维护自身权益的一味纵容造成的。

那英也曾唱过这样一首歌:“雾里看花,水中望月,你能分辨这变幻莫测的世界。”词作者阎肃曾说这首歌是送给"3.15"的,希望消费者能够借助一双慧眼,将这经济生活中的纷扰看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真真切切!

这几年,砸汽车,砸空调的.新闻越来越多,殊不知,以损坏产品来引起关注做法直接是错误的,这一砸,痛快了,这一砸,证据也没了,证据都没有了,谈何要厂商赔偿损失呢?那么在纷纷扰扰的经济生活中,谁是我们可借助的那双慧眼呢?那就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还是学生的我们作为一个消费者的角色不多,但这并不代表这个节日和我们没有关系,当我们在旅途劳顿后,喝到假冒的矿泉水,我们是默不作声的扔掉还是走上前去找商家理论?当我们在报纸上看到劣质及过期啤酒瓶还在伤人,我们除了为伤者感到痛心,有没有想到他应当如何维护应有的权益?当我们看到父母在日常生活中遭遇“有毒塑料袋”,有没有告诉他们消费权益正受到了损害?当残留农药的蔬菜还在市场贩卖、当三无产品还排放在商店的货架上。所有的这一切,当我们遇到的时候,我们应该站出来,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我们作为一个消费者应有的权益!十几年来,"3.15"从一个国外泊来的普通纪念日,已经演变为中国消费大众维权的一个节日、一面旗帜。每年春天的这个时候,她都会再一次擦亮我们的信念和勇气,让理性的光芒照耀每一位经营者、消费者的心灵。

同学们!

让我们一起痛斥和揭露利欲熏心的制假造假者;

让我们一起为那些勇敢的站出来,维护自己和大众权利的先行者鼓掌呐喊;

让我们一起呼唤法制的力量为我们的幸福生活保驾护航。我的演讲完了。谢谢大家。

消费者保护权益演讲稿篇五

老师们、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 3.15是消费者权益日,也许大家觉得奇怪,这个节日和我们有多少关系,打假、维权啊,那些都是大人的事情,可不是我们中学生管的事情!

但是请你听一下xx市第三人民医院医生通报:“各位:我昨晚会诊一名12岁男孩,鼻腔及消化道广泛出血,查凝血酶原时间180(正常11-15),工作了这么多年,我第一次见到如此差的凝血指标。追问病史发现患者3天前曾吃过肉串,由于目前最常用鼠药的主要成份就是抗凝药,现高度怀疑患者吃了含有鼠药的老鼠肉。希望大家珍爱生命,远离烧烤!”

我们人人都是消费者,我们的合法权益经常遭到一些不法商家的侵害。当我们从附近小店买到假冒的矿泉水,买到过期的方便面,吃到不卫生的没有任何卫生许可证的各种零食的时候,我们的健康受到危害,甚至影响到我们生命的安全,我们除了试着拿起法律的武器来维护我们合法的权益之外,还可以倡导诚信。所以我国旗下演讲的题目是《诚信,在我心中》。

何谓诚信?诚信就是诚实、守信。它是一种处世原则,一种道德规范。一言九鼎、言而有信是个人对他人的诚信;童叟无欺、价廉质优是商人对顾客的诚信;求同存异、和平共处是国与国之间的诚信。

千百年来,人们讲求诚信,推崇诚信:“人先信而后求能”,“言必信者,行必果”等这是古代先贤们从肺腑发出的呐喊。它如隽永的长河奔腾至今,内涵却从未有过改变,九州华夏,因它而灿烂。

曾“富甲华夏”、“汇通天下”的晋商,留下了山西人善于经商、善于理财的佳话,“凡是有麻雀的地方,就有山西商人”。他们靠的是什么?就是“诚信”二字。他们以关公的“义”来摒弃“见利忘义”的不良动机,凝聚同仁;以关公的“信”来摒弃欺诈、伪劣等行为,取信于社会,取信于顾主。以讲信誉著称的晋商比比皆是,他们在经营活动中总结出许多商谚,如“售货无诀窍,信誉第一条”;“宁叫赔折腰,不让客吃亏”;“秤平,斗满,尺满足”等等。

时间会过去,记忆会过去,但高尚的品质却是一生相随的。用诚信面对人生,任何事都会显得自然,沉稳。

让我们插上诚信的翅膀,自由飞翔,飞过广袤蓝天,飞过沧山泱水,飞过人生绵延的河流与险峻的山峦,飞到乌云散尽,飞到阳光普照! 去编织我们美好的明天,我的讲话完了,谢谢大家!

消费者保护权益演讲稿篇六

亲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

我是六(1)今天我演讲的主题是《我是消费者》。今天是3月15日,大家知不知道今天是什么日子啊?今天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今天是维护我们消费者权益的日子。有些同学可能不知道什么是消费者的权益。那就让我来告诉你吧!消费者权益是指消费者在有偿获得商品或承受效劳时,以及在以后的一定时期内依法享有的权益。

每年的国际消费者权益日都有一个主题,今年的主题是“消费与效劳”。这一主题表达了消费与开展之间的相互联系和相互促进关系。这一主题的主旨是:宣传消费政策,推进消费权,提高消费信心,构建消费和谐,促进经济开展。我们作为一名小小的消费者,也应该拿起法律的.武器来学习和保护我们的消费权益。比方,在学校门可发现一些人来兜售质量不合格的物品,我们千万不要去买:我们在去超市买东西时,要看这样物品的生产日期,如果日期靠后不要买,一旦发现食品有质量问题时,要及时举报等等等等。当然,在我们维护我们的消费权益的同时,我们也不能够胡乱花费,要有节制的,环保绿色的消费。

1、要购置散装的东西。当你购置日常用品是,如果数量较大,建议你买散装的商品,这样,可以减少在包装上的浪费。

2、要购置可循环使用的商品,少购置一次性的物品,一次性剃须刀,一次性照相机,塑料杯,塑料碟子等,这些东西虽然给我们带来了方便,但同时也破坏了我们的环境。因为这些东西出场后,在你手中停留不久后就会直接变成垃圾。我们可以买那些可以长久使用的物品。如可充电电池,他寿命长,无毒害;布做的毛巾,他可以替代各种纸巾等等。

4、购置水留校的淋浴喷头。我们可以在水龙头上安装通风发散装置和低流量的淋浴喷头,可以减少50%的家庭水费支出。

5、主张低碳着装。就是减少购置服装的频率,选择环保面料,选购环保款式,减少洗涤次数,手洗代替机洗,旧衣翻新,转赠他人,一衣多穿等。因为,任何一件衣服,从他种植的棉花,到纺纱,成衣,使用到最终燃烧,每个生产加工环节都有碳排放发生。如果按每机只买两件t恤,两件衬衫,两件外套计算,纯棉服装的碳排放总量约为224千碳排放总量约为224千克,化纤服装的碳排放总量约为1504千克,一旦你选择了有颜色和图案的服装,再加上皮革、毛衣等服装,你衣柜里每年新添服装的碳排量远远不止1000千克。

还有许许多多的绿色消费低碳消费的好方法,在这我不一一例举。希望大家从小就要树立环保消费的意识,进展绿色消费、低碳消费。

谢谢大家,我的演讲完了。

消费者保护权益演讲稿篇七

315消费者权益日领导讲话稿一今年,市工商局、市消协将围绕消费与发展年主题,实施十大举措,推进消费维权。

一、强化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严查问题食品,努力让消费者吃的放心、安心。

二、强化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严查假冒伪劣商品,努力让消费者识假、辨假、抵制用假。

三、开展虚假违法广告整治行动,严查医疗、食品、药品、农资、化妆品等违法广告。

四、开展服务领域专项执法检查,严查餐饮、旅游、维修、美容、装饰等领域的违法行为。

五、开展消费与发展年主题宣传活动,营造良好消费氛围,提升消费信心。

六、加强消费教育引导,指导科学合理消费,促进消费升级。

七、加强对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披露消费侵权行为,促进商品和服务质量提升。

八、加强农村消费引导,促进农村消费市场的规范,促进农村消费增长。

九、加强各级消协、12315申诉举报中心和一会两站建设,提高对投诉、申诉和举报的处理能力,以最短的时间、最快的速度,最大限度的减少消费者损失。

十、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引导消费者积极参与,促进生产经营者承担社会责任,与有关部门共同做好保护消费者权益这一神圣的事业。

为实现宣传消费政策,推进消费维权,提高消费信心,构建消费和谐,促进经济发展的目标,做出我们新的、更大贡献。

谢谢大家!

消费者保护权益演讲稿篇八

同志们:

3月15日是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纪念日。借此机会,我代表萍乡市人民政府对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到来表示热烈的祝贺!向全市广大消费者表示诚挚的问候!

中国消费者协会根据我国目前消费者保护工作的现状。这是非常适合民心、顺应民意的,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进一步提高国民生活质量的具体体现。我们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平安萍乡的高度出发,努力做好消费者维权工作。消费者协会要充分发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的职能,积极维护广大消费者的生命健康权益;政府执法部门要竭力保护好人民群众的利益,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行为;社会各界包括消费者本身,要增强生命健康消费意识,积极参与社会监督,捍卫自身利益。

今年,我们要努力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要大力开展“健康・维权”的消费教育,利用3・15等时机开展一系列的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二是要及时发布有关损害生命健康的产品、服务及不法经营者的信息,向消费者提供警示、提示。三是要开展关于全市消费者生命安全知识及状况的调查,向政府提供信息,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和意见。四是要勇于揭露和批评经营者的违法行为,积极协助、参与执法部门的执法活动,及时处理消费者的投诉,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利益。

同志们,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是一项永恒的民心工程,其任务既光荣又艰巨,我希望奋战在消费者维权工作战线上的同志,再接再厉、扎实工作,不断推进我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迈上新台阶。同时,也希望全市广大消费者人人动手,热心参与社会监督,为我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作出更大的贡献。

消费者保护权益演讲稿篇九

尊敬的杨帆副县长、女士们、先生们、朋友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隆重集会,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到来。在这里,我谨代表柳江县工商局、柳江县消费者协会对各位领导、同志们,以及关心支持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社会各界人士和朋友们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

20xx年,柳江县工商局积极履行职责,加大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力度,强化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在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和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方面取得了新突破。在执法方面,查处各类违法违章案件62起,罚没款27.3万元。在保护消费者权益方面,通过12315申诉举报平台所受理的申诉42件,成功调解36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04万元;受理举报25件,已处理25件,通过举报提供的线索立案调查1件,罚没款1.11万元。

20xx年,我局将继续深入开展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活动,明确以食品安全整治、农资安全整治、治理商业贿赂和打击传销为工作重点,围绕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大局做好新时期的消费维权工作,把扩大内需、拉动消费、促进发展、维护稳定作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方便群众、依法调解、协商和解作为消费维权的基本工作方法,加强消费教育和引导,加强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加强社会各方面的信息交流与整合,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整治合力,共同营造安全放心的市场环境。围绕“消费与安全”年主题,我局和柳江县消协将重点开展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1、从维护消费者权益、引导消费者消费入手,致力于改善消费市场环境,提高社会各界对消费与安全的认识,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年主题活动,指导消费者特别是农村消费者科学文明合理消费,扩大内需,为促进我县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服务。

2、密切关注消费维权领域的热点、疑点、难点问题,认真受理投诉,搭建消费者与经营者的协商和解平台,积极促进和解,提高投诉调解率,切实帮助消费者解决实际问题,为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服务。

3、有重点地加强对网络交易、化妆品安全、预付式消费等方面研讨;针对旅游、餐饮等服务行业中的“霸王条款”和消费陷阱开展消费者评议活动,促进行业服务水平的提高,促进行业规范的进一步完善,同时加大力度查处经营者利用格式条款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消费者权利等违法行为。

4、开展“消费安全”方面的消费教育,帮助消费者增长安全消费的知识。5、督促和推动社会各有关方面进一步认真履行法律所规定的责任,共同推进对消费者安全权的保护工作。

女士们、先生们、朋友们,一年一度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不仅是我们上一年开展维权工作的总结,更是我们新一年开展维权工作的新起点、新征程。让我们携起手来,为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而共同努力。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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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保护权益演讲稿篇十

[摘要]电子商务作为适合时代需要的销售模式,给消费者带来快捷消费渠道,也给消费者的权益保护带来问题。加快研究电子商务中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已经暴露的问题,急需采取有效措施应对。

[关键词]电子商务;权益保护;消费者。

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的进程加快,网络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电子商务产业应运而生,并且发展迅速。越来越多的商家、消费者甚至生产企业、政府部门都开始认识到电子商务的巨大发展空间。电子商务也给消费者的消费习惯和消费理念带来变化,更多的消费者愿意通过电子交易平台来解决自己生产和生活中的需求。

据不完全统计,在中国通过网络购物的人数接近31亿,网络渠道中产生的零售年收入接近2万亿,数字惊人,全国零售业总数的14%是通过电子网络渠道。这种跨国性便捷迅速的交易模式,低成本零门槛的销售运营是电子商务迅猛发展的内在直接动力,成为购物、就业人群的青睐。电子商务在得到消费者、销售者双方认可的同时,在大量的网络交易中也遇到许多纠纷,出现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案件,成为阻碍和影响电子商务健康有序发展的障碍。

一、电子商务消费特征。

电子商务是指以信息网络技术为手段,以商品交换为中心的商务活动。最早出现在electroniccommerce(e-commerce)这个单词中,广义上讲也可理解为在互联网(internet)、企业内部网(intranet)和增值网(van,valueaddednetwork)上电子商务,是指所有的利用电子技术手段来达到一定目的的商业活动;从狭义上讲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进行交易活动和相关服务的活动。电子商务是一个商务交易,只不过它的方式比较特殊,媒介是网络,是传统商业活动各环节的电子化、网络化。其具有以下特点:

11交易的多样性和广泛性。

电子商务的媒介是网络电子信息平台,通过网络信息平台交易的商业活动不受时间、空间以及地理位置、商业区域的限制,一方面交易的时间,不受传统商全天候可以营业铺店堂营业时间限制,每天全天候包括节假日都可以营业,消费者坐在网络前就可以随便挑选自己需要的产品和服务;另一方面,所选购的产品多样性、跨区域性很强,不论什么产品、产地在哪里,甚至在其他国家,通过全球购都可以买到,使得消费者与销售者之间距离拉近,便于销售产品选择范围和渠道扩大,大大提高交易成交效率。

12崭新的电子化支付形式。

与传统营销相比,电子商务的支付流程是消费者与销售者就商品进行选择、协商,消费者选择一个第三方中介参与其中,比如天猫、淘宝中的支付宝等,待消费者将货款通过银行转账到第三方中介的账户上进行监管后,销售者发货,消费者对收到的产品进行验证,无异议后通知第三方中介将货款付给销售者。这种支付模式相对于传统营销直接双方交易付款,多了第三方监管,相对更加有利于保护消费者权益。

13虚拟的交易空间。

电子商务中,消费者都是在虚拟的网络条件下进行消费,双方也是通过电子网络在一个虚拟的网店中进行挑选商品,商品的功能、尺寸、特性只能通过卖家介绍以及虚拟店铺中网页文字、图片的介绍进行沟通。对于购买者,他们不会看到商品实物,对商品了解、价格商谈、决定购买和款项支付、物流发货等流程都是通过网络平台来做的。在这一系列的交易过程中,大大降低了销售者的销售成本,省去了许多店铺面租赁费、人工费、运营费等支出,随之所售商品的价格成本也直接受益,比传统渠道商品更具有竞争优势。

二、电子商务中消费者权益存在的风险。

21个人隐私权保护问题。

通过网络平台购物,消费者的信息对于商家来讲基本上透明化,从消费者的姓名、性别、手机号码、家庭具体住址、工作单位等这些最基本的资料,全部被商家掌握。如果到更深层次的数据整理分析,销售平台还可以清楚知道这名消费者的'身份证件、银行账卡以及购物历史、购买力、购买偏好等详细情况。这些是用户的隐私,如果不小心遗失或者被故意倒卖,一旦传播出去,有人对其进行非法利用,垃圾短信、推销电话让消费者受到经济损失,还遭受精神折磨,都严重地侵害了消费者权益。

22电子支付渠道安全问题。

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电话银行等的普及,确实为消费者提供了便捷,但是黑客无孔不入,支付系统绑定网络账户后,一旦在交易中使用的电脑感染病毒或者点击虚假电子交易网页界面,则支付系统很容易被非法入侵或者被木马病毒攻击,结果消费者的个人信息,包括银行卡账号、支付密码等会被破解导致个人财产受损。

23网购商品知情权不对等问题。

传统交易者面对面的交易,对商品实物亲眼目睹,对商品的材料、型号、质地、生产工艺、质量等能有完整全面的了解。而电子商务中,消费者仅能通过图片文字及历史评价好坏来判断。往往销售者以博取利益最大化为目的,对商品图片进行美化,对文字进行夸大宣传,历史购买记录和评价中往往采取水军灌水或好评返现方式美化自己商品,极力遮掩产品的缺陷,甚至以次充好。据报载,20国家工商总局约谈电商企业并告知“1111”会抽检,发现天猫、苏宁易购、亚马逊等电销平台中仍有极个别电商涉嫌销售假冒商品。这种买卖双方对商品信息知情权的不对等,也极大侵害了消费者利益。

24消费纠纷监管权问题。

目前,商业活动中贸易纠纷解决的法律依据,大都是按照民法通则、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采取法院民事诉讼、工商消协调解等渠道来解决处理。电子商务由于是以互联网为平台进行商业活动,而互联网的跨地域、跨空间便捷特性打破了传统行政区域界限,这种新的法律事实关系质疑了以往以地域主权基础的司法或行政管辖权的法律体系。虚拟的网络空间中地理界限的消失,仅凭电销平台很难确定销售者的经营具体地址、交易协议中双方具体要约内容、交易活动准确范围、标的物权属转移的时间地点,以此连锁产生的后果是究竟法律事实发生在哪一个属地,即由哪一个属地对应的某一特定司法或行政部门去调查处理纠纷案件无法明确,致使消费者投诉处于尴尬境地。

尽管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网络购物中7天无理由退换商品,主要是确认收货货款交付后,如发现销售者出售假货自己上当或产品出现质量缺陷问题需要售后维修服务时,消费者如何维权问题。现实中,作为弱势群体消费者往往采取与销售者协商、申请电销平台工作人员介入,乃至向媒体论坛发帖求助声援等手段。但这些救济手段实施起来也极其困难,不仅浪费消费者大量物力财力,收到的效果也微乎其微。实践中很多维权案件,销售商、消协及法院都要求由消费者提供鉴定证明,而厂家鉴定报告不对个人出具、第三方检测机构不鉴定、检测费用高昂等,举证责任刁钻导致消费者维权无门。

31完善现行法律法规。

目前对电子商务消费者遇到纠纷维权保护,可以援引法律是民法通则、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但这些法律是在传统商业交易模式基础上修订和完善的,对交易内容、交易方式完全没有将电子商务的特性前瞻性的考虑在内。尽管国家已经制定出电子商务法规,但从法律效力、调整的范围来看,远远不能适应当前网络经济迅猛发展的需要,解决不了实际中的纠纷,有待从信息保护、售后服务、市场监管责任等方面规范和完善。

消费者保护权益演讲稿篇十一

3月15日,消费者又迎来了自己的节日—消费者权益日。我局以“3、15”维护消费者权益日活动为契机,按照《关于做好“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的通知》(郑质监发15号),运用各种有效形式和宣传载体,向社会推荐名优产品,大力开展“3、15”质量维权、质量法律法规宣传工作。现将开展活动情况如下:

为使本次“3、15”活动得以有条不紊的开展,我局在2月伊始便开始着手制定今年“3、15”活动计划。计划的制定,充分结合了质监工作职能和中牟县区域经济特征,内容涵盖了质量、标准、计量、食品以及特种设备等方面法律法规宣传,全局十二个科室都从不同角度落实了具体的工作计划。

3月15日上午,为做好宣传咨询活动,在最繁华地段设立咨询服务台,派出了专业理论扎实、实践经验丰富的30余名工作人员参加,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咨询和维权服务活动。吸引了众多消费者前来咨询。

1、设立投诉举报电话和投诉箱,接待消费者和群众的投诉举报,发动全社会提供重大案件及其线索,为打击假冒伪劣产品提供案源。

2、运用板报、条幅、宣传手册等法律法规宣传载体,向社会宣传维权的方式和方法,提高广大消费者的维权意识。

3、组织开展3、15”现场宣传咨询服务活动,设立现场举报投拆、检验速测等多种服务项目,突出工业产品类、3c认证产品类、食品类、特种设备类等质量安全知识的法律法规宣传。

4、让百姓了解计量、关注计量、从中得到实惠,我局组织人员零距离走进“青年路”社区、“东风路”社区、走进大街小巷,围绕老百姓普遍关注的“民用四表”、“医疗卫生在用计量器具”、“出租车计价器”、“食品定量包装”、“眼镜配制”进行宣传,为现场群众讲解有关法律知识咨询等,解答民生计量、食品安全等问题,设立宣传台,向社区群众宣传有关质量、计量知识,携带标准检测设备,免费为社区群众检定称量器具、血压计、检测眼镜。活动当天共免费为社区群众检测血压计46台、眼镜32副、换镜片11个,电子秤15台(件)、台秤12台(件),发放宣传材料1800多份,接受咨询150多人次。

此次活动产生了较大的社会影响,得到了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在全市营造了“质量兴县”的良好氛围,让百姓更好的了解到质量法律法规的具体内容。

我局在做好质量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同时,还通过悬挂宣传标语、现场讲解、谈话了解、发放宣传材料等方式,进一步加大了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工业产品类、3c认证产品类、食品类、特种设备类等质量安全知识的宣传,提高了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督促了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的落实。

“3、15”已悄然远去,但我们的`维权行动的步伐却没有停歇,我们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使命依然在肩。为此,我局将紧抓“3、15”契机,进一步开展各项工作,强化监管、热情服务,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障广大企业的正当利益,提高了广大消费者及广大企业的质量法律意识,也推动地方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消费者保护权益演讲稿篇十二

尊敬的各位朋友:

大家早上好。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保护我们的消费者权益》。

3月15号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消费者权益是指消费者在有偿获得商品或接受效劳时,以及在以后的一定时期内依法享有的权益。所谓消费者权益,是指消费者依法享有的权利及该权利受到保护时给消费者带来的应得利益。其核心是消费者的权利。主要包括:使用商品和接受效劳中人身和财产平安不受损害的权利,自主选择的权利,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准确的公平交易条件,以及人格、民族风俗习惯受到尊重的权利等。

也正因为这一点,造成了很多人吃了亏就自认倒霉,导致一些不法商家的不法行为屡禁不止的现象。

所以我认为,维权工作应该从这些方面考虑一下,一些原本有消费者去做的事情,比方商品的技术鉴定等,是否可以改变一下,与其让消费者去证明这个商品有问题,不如改为由商家来证明自己的商品没有问题,这样既可以降低消费者维权过程中的难度,又可以对不法商贩们起到震慑的作用。毕竟买到有问题的东西错不在消费者。

国家花了大力气去打假是在为百姓做实事,如果这个实事能够从百姓的角度多考虑一下,那么就更能得到百姓的认可,也就起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如同以水灭火,总免不了会有星星之火残留,假设结合着釜底抽薪,上下一齐努力,我想效果会更好的。

我的演讲完了,谢谢大家。

消费者保护权益演讲稿篇十三

敬的各位领导、评委:

大家下午好!

如果仅仅作为普通的消费者,我想能让在座的各位一下子就想起头顶国徽、肩戴红盾的工商执法人员,肯定是每年的“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了。是的,“3.15〞每年只有一天,但是对于今天的老百姓来说,任何关于消费方面的投诉都会得到及时答复,任何关于消费方面的疑问都有人给你解释,因为群众的身后,站着一支依法执政的队伍,站着一支让百姓天天过“3.15〞的工商队伍!今天,就让我以《严执法、怀深情,要为“红盾〞添光荣》为题,讲一讲我们某某县的工商人。

近几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我们某某县的房地产开发热火朝天,建筑市场十分活泼,但在一片欣欣向荣的城市建设景象中,却出现了不和谐的音符。建筑队伍鱼龙混杂,各种无资质、无证照的设计,施工队伍掺杂其间,兴风作浪,获取暴利,直接导致了房产消费纠纷的增加,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严重损害,建筑市场公平竞争的环境遭到破坏。房子可是百姓化钱最多的大件商品啊,面对这种情况,某某工商局的一班人坐不住了,“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

局经检大队派出精兵强将,排除重重阻力,通过艰苦的调查取证工作,去年11月份至今已成功查处了x起涉案金额在x万元以上无照施工、无照设计的大要案,罚款150余万元,这下,如同捅了马蜂窝,非法的建筑商和包工头乱了。有的包工头千方百计给执法人员送礼、请吃,都被一一挡了回去。软的不行来硬的,有人扬言要出50万元买大队长徐金华的命,徐大队长知道后正气凛然,毫不屈服,我就一家三口,你们啥时候来我都等着,想要我徇私枉法,门儿都没有!也有不服处分向法院起诉的,但经法院一审、二审,工商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完备,定性准确,处分恰当,判定工商局胜诉。迫于法律的威严和执法者的气势,案件当事人最后都乖乖地接受了处分,某某县的建筑市场秩序得到了有力的标准。

都说法不容情,可是效劳型的工商队伍却是怀着对百姓的一腔深情!今年上半年,在一次无照经营整治活动中,某某工商执法人员查到了一家无证经营的钢材店,而且所销售的钢材存在质量问题。当执法人员准备查扣那些劣质钢材时遭到店主的强烈抗拒、谩骂,围观群众也跟着起哄,说“工商干部不给下岗职工活路,要把他们逼上绝路〞。

原来经营这家钢材店的是一对下岗夫妻,虽然依法查扣并没有错,但执法人员立即停止了查扣,而是责令店主停止销售,并和店主一起抽检钢材送到有关部门检验。得知商品确实存在质量问题时,当事人一下子瘫软了,连连责怪自己和老婆不该匆忙开店,这下血本无归,全完了!执法人员见时机成熟,就及时向他宣传了国家的法律法规,并为他提供了一些正规厂商的地址,同时及时帮他和送货地的'工商部门取得联系,找到那家经销商退回了劣质钢材,拿回了本钱。事情到此本可以结束了,但为了表示对下岗职工自谋出路的支持,工商部门为他们办好了执照,并为他们送照上门。

当这对下岗职工用颤抖的手接过执照时,感动得要跪在工商干部面前,说:“如果上次你们硬要没收我的货,我就真的倾家荡产,没法活了!是你们让我有了再创业的信心,我一定要向下岗工人宣传你们〞。精诚所至,金石为开,从此,这位曾经要和工商干部拼命的下岗职工真的成了工商部门的义务宣传员,在他的发动下,许多无照经营者主动补办了执照。

类似的事情还有很多,某某工商人手中握着公平剑,心中装着老百姓,用他们所特有的“公心、诚心、爱心〞,大力营造公平竞争的经济环境,全力推动县域经济健康开展。就让我以消费者的名义向所有的工商干部道声谢谢吧,让我们向工商执法队伍致以深深的敬意!

消费者保护权益演讲稿篇十四

同志们:

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到来之际,在这里我们召开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消费与平安年主题座谈会,目的就是要围绕消费与平安年主题,广泛深入地开展宣传,充分发挥社会各方面作用,全面推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深入开展,营造平安的消费环境,促进我县经济又好又快开展。借此时机,我代表某某县消费者向应邀出席今天座谈会的各位理事、企事业单位领导,表示热烈地欢送和衷心地感谢!

过去的一年,某某县工商局、消费者协会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维护广阔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树立一切为了消费者,一切效劳消费者工作理念,围绕年主题把握宣传消费政策、推进消费维权、构建和谐消费、促进经济开展四条主线,全年共受理消费者投诉326件,成功调解326件,调解率100%,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67万元,接待来访和接受咨询373件,发布消费警示、消费提示26次,发布通讯报道42条,推荐诚信单位18家,满意品牌2个,开展消费纠纷和解24件,促进了经营者与消费者和谐共赢。某某县消协坚持以抓创新促开展、抓机制保维权、抓重点带全面,大力提升消费维权能力,为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开展做出了积极奉献。

中国消费者协会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年主题确定为消费与平安。消费与平安的根本目标是:促使社会各界从促进经济开展、推动社会和谐进步的高度重视消费平安的问题,进一步贯彻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保护消费者的平安权。某某县消费者协会将围绕这一主题,认真履行职责开展好以下七项活动:

一是,采取多种形式,对年主题进行广泛宣传,提高社会各界对消费与平安的认识,积极参与年主题活动;二是,组织对网络交易、化装品平安、预付士消费等方面研究,推动完善保护消费者人身、财产平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三是,针对旅游、餐饮等效劳行业中的霸王条款和消费陷阱开展消费评议活动,促进行业效劳水平的提高,促进行业标准的进一步完善,加强对消费者的保护;四是,积极处理消费者关于消费平安方面的投诉,及时化解消费纠纷;五是,加强与平安有关的'商品和效劳比拟试验,对外发布有关消费平安的消费警示、提示,为消费者提供平安产品和效劳信息;六是,开展消费平安方面的消费教育,帮助消费者增长平安消费知识;七是,加强与有关行业的沟通与合作,共同推进对消费者平安权的保护工作。

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任务艰巨,意义重大。我相信,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有各级各部门的共同配合与努力,我们一定能够把保护消费者权益、维护正常市场秩序和营造平安放心消费环境等工作深入扎实地开展下去。我相信,在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我县的消费环境将更加和谐,人民生活更加富裕!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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