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教育论文答辩(专业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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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教育论文答辩(专业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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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身处信息爆炸的时代,怎样获取有效的信息是我们需要面对的挑战。在写总结之前,我们应该先梳理好所要总结的内容和重点,确保有条不紊地写作。总结范文是在总结写作中不可或缺的学习素材。

劳动教育论文答辩篇一

答辩人:

地址:

被答辩人:

地址:

答辩人因与被答辩人劳动争议一案,答辩人现提出如下答辩意见:

请求事项:请求法院驳回被答辩人的诉讼请求。

事实与理由:

一、_________劳动仲裁委员会做出的__________________仲裁裁决书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法庭应驳回被答辩人的诉讼请求。

根据仲裁裁决书认定的案件事实如下:“申请人(即本案被告)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应聘到被申请人(即本案原告)处工作并担任市场总监,工资为_________元每月,被申请人一直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也未与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申请人主张的离职时间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被申请人认为是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并以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_月的工资表、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_月的考勤表予以证明,但以上证据均为打印件,没有申请人的签名,而且申请人也不予认可,因此本会对被申请人提交的以上证据不予认可,被申请人没有其他证据证明其观点,应承担举证不能的责任,本会对申请人主张的离职时间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予以认可。”由此可知,本案的基本事实已经查清,即被答辩人在没有与答辩人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又单方面解除与答辩人的劳动关系,依法理应支付答辩人双倍工资以及经济补偿金。

二、答辩人提交的证据充分,合法。相反,被答辩人诉称答辩人在其公司工作时间不足以签订劳动合同与事实不符,所提交的证据也缺乏证据证明力。

首先,从证据的来源看,被答辩人提交的考勤表以及工资表等证据均是由被答辩人单方面制作,连基本的真实性要素都不具备,不能作为确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其次,被答辩人无法提供答辩人亲笔签名的工资发放表以及考勤签到表,仅依据其单方面制作的考勤表和工资表来确定答辩人在其公司工作时间只有_________天的主张显然不能让人信服。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最后,被答辩人的证据在不被仲裁庭认可情况下,竟还怀疑劳动仲裁机构的专业素养,“认为仲裁庭完全没有法律基本知识”,因此,应驳回被答辩人的诉讼请求。

三、被答辩人诉称认为答辩人申请支付双倍工资以及经济补偿金无法律依据,与事实不符。

根据仲裁裁决书认定的基本事实,以及综合答辩人在仲裁机构提交的证据,答辩人在被答辩人公司工作时间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因此,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第四十七条、第八十二条规定,答辩人要求被答辩人支付双倍工资以及经济补偿金具有充分的法律依据。

此外,被答辩人因工作期间未依法为答辩人购买社会保险,答辩人将保留向劳动监察机构申请要求被答辩人补缴社保的权利。

综上所述,被答辩人无视《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既不积极履行仲裁裁决,也不从中汲取教训依法规范公司管理制度,反而企图否认事实,逃避法律义务,请求法院驳回被答辩人的诉讼请求。

此致

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答辩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附:答辩书副本_____份;证据材料______份。

劳动教育论文答辩篇二

法定代表人:xx,董事长,联系电话:

被答辩人:xx,男,汉族,xxxx年8月10日出生,住xx市xx号xx室。

被答辩人诉答辩人解除劳动关系、工资争议案件,现答辩人提出答辩如下:

一、被答辩人请求解除劳动关系的事实和法律依据。

被答辩人因自身原因于20xx年xx月xx日主动辞职,其后双方于20xx年xx月xx日就劳动合同解除达成结算协议,双方劳动关系已经解除。被答辩人再主张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明显不当。

二、被答辩人主张给付各项费用xxx元没有依据。

1、被答辩人辞职后,双方在协商一致基础上签订劳动合同解除协议,明确约定被答辩人在答辩人处工作期间的工资、加班费、节日加班费用等费用已全部结清,被答辩人对此无任何异议,被答辩人不再追究答辩人任何责任。本案中,双方已就工资、加班工资等达成结算协议,该协议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又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依法有效。

2、被答辩人主张经济补偿金于法无据。被答辩人主动辞职,也不符合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条件,主张经济补偿金没有法律依据。

3、被答辩人主张双倍工资亦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首先,双方签有劳动合同,不存在双倍工资的问题;其次,主张双倍工资有着明确的时间限制、时效限制、数额限制。被答辩人的主张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

综上所述,被答辩人的仲裁请求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依法不能成立,恳请贵委依法驳回被答辩人的仲裁请求。

此致

xx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答辩人:xx有限公司。

时间:20xx年xx月x日。

被告和被诉人通过答辩状,可以针对原告或上诉人提出起诉或上诉的事实、理由和根据以及请求事项,进行有的放矢的答辩,阐明自己的理由和要求,并提出事实和证据证实自己的观点。这样,人民法院可以全面了解诉讼双方当事人的意见、要求,对如何合理合法及时处理好案件。

劳动教育论文答辩篇三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联系电话:

被答辩人:,男,汉族,x年8月10日出生,住xx市号xx室。

被答辩人诉答辩人解除劳动关系、工资争议案件,现答辩人提出答辩如下:

一、被答辩人请求解除劳动关系的事实和法律依据。

被答辩人因自身原因于20xx年xx月xx日主动辞职,其后双方于20xx年xx月xx日就劳动合同解除达成结算协议,双方劳动关系已经解除。被答辩人再主张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明显不当。

二、被答辩人主张给付各项费用x元没有依据。

1、被答辩人辞职后,双方在协商一致基础上签订劳动合同解除协议,明确约定被答辩人在答辩人处工作期间的工资、加班费、节日加班费用等费用已全部结清,被答辩人对此无任何异议,被答辩人不再追究答辩人任何责任。本案中,双方已就工资、加班工资等达成结算协议,该协议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又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依法有效。

2、被答辩人主张经济补偿金于法无据。被答辩人主动辞职,也不符合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条件,主张经济补偿金没有法律依据。

3、被答辩人主张双倍工资亦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首先,双方签有劳动合同,不存在双倍工资的问题;其次,主张双倍工资有着明确的时间限制、时效限制、数额限制。被答辩人的主张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

综上所述,被答辩人的仲裁请求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依法不能成立,恳请贵委依法驳回被答辩人的仲裁请求。

此致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答辩人:xx有限公司。

时间:20xx年xx月x日。

被告和被诉人通过答辩状,可以针对原告或上诉人提出起诉或上诉的事实、理由和根据以及请求事项,进行有的放矢的答辩,阐明自己的理由和要求,并提出事实和证据证实自己的观点。这样,人民法院可以全面了解诉讼双方当事人的意见、要求,对如何合理合法及时处理好案件。

劳动教育论文答辩篇四

答辩人因张诉答辩人请求确认其父与我司确认劳动关系一案,提出答辩如下:

一、张之父张系经其老乡招揽到我司工地干活,我司并不知情。我司是在张发生事故后才发现有此人在我司工地干活,经了解,张于x年xx月xx日经其老乡进入到工地干活,报酬亦是由其老乡支付。其老乡未经我司同意私自请张到工地工作,是其个人行为。

二、张发生交通事故是其严重违反交通法规所致,又不在工作地点、上下班路线上发生的事故,且是在干与工作无关的路上发生事故,依法不具有为工伤的条件。根据《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九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但根据xx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xx大队认定的事实,张是跨越路面绿化隔离带横过道路时被另一正常行驶的车辆碰撞致死,事故认定书认定张是在设有隔离设施、跨越路面绿化隔离带横过公路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司机疏忽大意对发现的危险情况没有及时采取避让措施是造成事故的次要原因,张违反了《交通安全法》第63条的规定。另外,我司施工人员租住在,当时施工地点在,而张发生事故地点在,不是我司施工人员上下班途中的路线,事发时,我司施工人员在做,故张是在办私事的过程中发生事故,据我司了解,张在医院的遗物中有一张当日的租房交款收据,此收据现已经为申请人或者其家属所持,张当时应当是私自出去租房的过程中发生事故。

三、因为即使确认双方有劳动关系,根据上述理由,张也不能认定为工伤死亡,我司愿意从人道主义出发,与申请人协商。

答辩人xx市建筑总公司。

xx年xx月xx日。

劳动教育论文答辩篇五

时光飞逝,无声无息中,春暖花开的5月正迈着轻盈的脚步,悄悄地向大家走来。我觉得,祖国今天的收获,大多不能离开热爱本职工作的人民。

而在当今社会弘扬劳动模范精神是大家的责任。据了解劳动创造了世界,创造了人,创造了大家的幸福生活。但我觉得,是劳动创造了大家幸福的源泉,是劳动用勤劳的双手和智慧编织了这个五彩缤纷的世界,编织了大家每个宏伟的梦想。当高楼大厦拔地而起,当荒野变成沃土,当一股原油喷涌而出,有哪些能代替那种舒适和快乐?在这个五彩缤纷的世界里,有一种精神值得大家钦佩和赞美。这种精神就是劳动模范精神。每一个人都有达成价值的时间,创造性劳动也可以说是达成生活价值和理想的最好表现。

在平时生活、学习和工作中,要向劳动模范学习。要维持名利正常状态意识,提升事业进取精神,树立正确的生活价值观和道德观,面对挫折永不放弃,勇于拼搏,自强不息。每一个人都要尊重劳动创造,弘扬劳模精神,当然这部分都不应该是一句两句的口号,而是要实实在在地行动起来。因此大家都好好地脚踏实地地行动起来吧,积极做一个有责任的社会人,为祖国进步贡献我们的一份力量!

劳动教育论文答辩篇六

答辩人:,女,生于x年10月19日,汉族,住xx县xx镇路二段209号1栋15号,身份证号码5x0。电话13x1938。

被答辩人:养殖场,住所地:xx县xx镇北郊村四组,法定代表人罗(场长),电话158x265。

x年4月23日,答辩人收到xx县人民法院送的由被答辩人制作的《民事诉状》副本及()长民初字第x号《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根据本案的客观事实和法律规定,就被答辩人在诉状中涉及到的问题,简要答辩如下:

一、答辩请求:

(一)依法驳回被答辩人的本诉理由和请求。

(二)依法确认和维持xx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会()1号长劳人仲案《仲裁裁决书》的仲裁决定的内容。

(三)依法确认和判决在劳人仲裁案()1号《仲裁裁决书》基础增加遗漏仲裁费用156075万元。

(四)依法判决被答辩人支付答辩人借款20万元。

(五)依法判决被答辩人赔偿侵害人身权益精神抚慰金10万元。

(六)涉诉讼损失费由全部由被答辩人承担。

事实和理由:

一、答辩人与被答辩人劳动关系依法成立。

(一)答辩人与被答辩人事实劳动关系不可否认。

1、x年3月12日经介绍为被答辩人从事喂猪、做饭、修建猪场、鱼塘的工作及其它杂活并约定月工资为3000元。

(二)答辩人在被答辩人处工作,早上4点起床,上班至晚12点是众所周知、无需证明的客观事实。

(三)除正常上班外,答辩人在节假日也同不分白日昼夜加班加点劳动。

(四)在上班期间被答辩人还向被答辩人借款20万元是用于投入养殖场周转资金。

(五)被答辩人捏造事实,啡谤答辩人。

二、被答辩人拖欠答辩人工资、加班工资、节假日工资、保险费共计227475元。

(一)答辩人x年3月13日起在被答辩人养殖场上班期间工资按19个月,按约定期每月3000元为54000元。

(二)答辩人超时加班、节假日加班156075元,事实清楚,证据充分。

(三)仲裁裁决时遗漏57118.75元。被答辩人因为未签订劳动合同,侵犯了答辩人的合法权益,按劳动部关于未签劳动合同应承担赔偿答辩人造成经济损失的25%,也就是损失227475×25%=56868.75元。

三、被答辩人拖欠答辩人x年3月至x年11月基本养老保险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依法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用,而被答辩人却居然对法律不顾,侵犯了答辩人的合法权益。

四、xx县劳动争议仲裁会,劳动人仲裁()第1号仲裁申请书明显偏袒被答辩人。

在答辩人申请仲裁过程中,依法提出227475元的申请要求,而仅有养老保险金、上班基本工资54000元得了支持,尚有加班工资、节假日加班也是重要劳动报酬156075元,这个应以涉及加班工资和节假日照常上班没有给予支持。被答辩人未签订劳动合同25%处罚赔偿金也遗漏。对此答辩人也表示不服。请求人民法院依法保护答辩人合法权益。

五、被答辩人与答辩人有感情纠纷实属捏造,这是被答辩人侵犯答辩人人身合法权益行为。请求被答辩人立即停止人身侵害。

综上所述:答辩依法登记养殖企业,依法拥有的用工权。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关于及时按约支付职工工资(约定)、加班工资(双倍)、节假日工资(三倍)和劳动保险费与违法劳动合同25%劳动处罚赔偿金,给答辩人造成严重损失。另外,由于被答辩人采用欺骗手段,向答辩人借款近20万元(有帐可查),故意捏造事实,直接损害答辩荣誉和利益。为此,答辩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司法解释之规定,驳回被答辩人诉讼请求和答辩理由,责令被答辩人补充仲裁委员会遗漏和支持答辩人各项赔偿费用为谢。

证据和来源:

1、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一页;。

2、xx县宏星养殖场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一页;。

附:本状副本共贰份。

仅此答辩!

劳动教育论文答辩篇七

法定代表人:xx,董事长,联系电话:

被答辩人:xx,男,汉族,xxxx年8月10日出生,住__市xx号xx室。

被答辩人诉答辩人解除劳动关系、工资争议案件,现答辩人提出答辩如下:

一、被答辩人请求解除劳动关系的事实和法律依据。

被答辩人因自身原因于__年__月__日主动辞职,其后双方于__年__月__日就劳动合同解除达成结算协议,双方劳动关系已经解除。被答辩人再主张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明显不当。

二、被答辩人主张给付各项费用___元没有依据。

1、被答辩人辞职后,双方在协商一致基础上签订劳动合同解除协议,明确约定被答辩人在答辩人处工作期间的工资、加班费、节日加班费用等费用已全部结清,被答辩人对此无任何异议,被答辩人不再追究答辩人任何责任。本案中,双方已就工资、加班工资等达成结算协议,该协议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又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依法有效。

2、被答辩人主张经济补偿金于法无据。被答辩人主动辞职,也不符合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条件,主张经济补偿金没有法律依据。

3、被答辩人主张双倍工资亦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首先,双方签有劳动合同,不存在双倍工资的问题;其次,主张双倍工资有着明确的时间限制、时效限制、数额限制。被答辩人的主张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

综上所述,被答辩人的仲裁请求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依法不能成立,恳请贵委依法驳回被答辩人的仲裁请求。

此致

__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答辩人:__有限公司。

时间:__年__月_日。

劳动教育论文答辩篇八

为更快适应新教材、掌握新教材,根据新课改的要求和精神,特制定劳动教育教学计划如下:

一、指导思想

倡导多样化的课堂教学模式,教师更多地为学生创设自主探索、合作交流的机会,教师点拨、指导为导线,以问题探究为主线,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二、学情分析

x年级学生,由于学生年龄较小,自控能力较差,而且每一个学生的理解能力不同。针对这种情况,了解学生比较困难,但我力争做每个学生的朋友,了解其素质水平,培养他们的学习兴趣和创新能力。应进一步发展他们的特长和兴趣,关心进步慢的学生,面向全体学生,全面提高动手能力及学习该学科的兴趣。

三、教学目标

(一)教育学生初步懂得劳动创造社会财富、劳动光荣、劳动没有高低贵贱之分的道理;从小培养他们热爱劳动、热爱劳动人民的思想感情;遵守纪律、认真负责、耐心细致、不怕困难的劳动态度和勤劳俭朴、爱护劳动工具、珍惜劳动成果等优良品质;初步树立质量观念和环境保护意识。

(二)使学生学习一些浅显的手工劳动知识,学会使用一些常用工具。

(三)通过劳动课的教学和实践,增强学生的动手能力,并注意培养学生观察、思维、想象的能力和创造精神,促进学生身心的健康发展。

四、教学措施

(一)以学生为主体,在教师的指导下,让学生有充分的自主权利,每个学生自主参与,自我活动。

(二)搞好分层教学,及时帮助有困难的学生,给予每个学生一个宽松的学习环境。

(四)提倡解决问题的思路、完成任务的方法和活动成果的呈现,鼓励学生可以充分自主、自由开动脑筋,大胆想象,积极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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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教育论文答辩篇九

答辩人:住所地: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被答辩人:住所地:联系电话:

风险提示:

一份严谨的民事诉讼答辩状,首先需要分清是否属于法院主管,是否有需要写民事诉讼答辩状;其次是弄清楚受理法院的管辖;再有就是检查诉讼主体是否遗漏,是否有误;此外还应该注意起诉期限和诉讼时效的问题。在明显存在上述问题时,不要急于答辩,答辩时在答辩中明确提出异议,往往能事半功倍,即可令对方败诉。被答辩人诉答辩人劳动争议一案,答辩人现依法发表如下答辩意见:答辩事项:答辩人请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法驳回被答辩人不合法的仲裁请求。

风险提示:

制作民事答辩状时,应当围绕原告在民事起诉状中叙述的事实和理由进行。答辩人有权否认对自己不利的不能成立的和无证据证明的事实。进而有取舍地阐述对自己有利的,及对方当事人没有提及的事实,特别在一些双方当事人存在混合过错或都有违约行为的案件,答辩人更应当注意如何承认、如何反驳及如何确立自己的观点。从而达到以自己的事实和理由和对方的事实和理由相抗衡。事实与理由:

一、关于工资标准及工资支付情况答辩意见。

1、答辩人与申请人在《劳动合同书》第六条中约定乙方在试用期内的工资为每月______元,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对乙方的工资报酬选择确定b条款:b、甲方对乙方实行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相结合的内部工资分配方法,乙方的基本工资确定为每月______元,以后根据内部工资分配办法调整其工资;绩效工资根据乙方的工作业绩、劳动成果和实际贡献按照内部分配办法考核确定。因此,申请人的工资为基本工资______元加上绩效工资,绩效工资由答辩人根据申请人当月工作情况考核确定,(申请人的工资表中能反映出申请人的工资由基本工资、职务补贴、技能补贴等项目组成),所以申请人的工资不可能是固定的______元,答辩人也从未与申请人以任何形式约定过申请人的工资为______元,因此申请人要求按照______元每月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无任何事实和法律依据。

2、答辩人提供的申请人签字确认的工资发放记录能够证明答辩人已经足额支付申请人____月份的工资,工资发放记录也能够证明申请人认可其工资标准。

3、答辩人自申请人离职后多次要求申请人到答辩人处办理工作交接手续并领取____月份工资,但申请人拒不配合,因此____月份的工资是因申请人的原因没有领取,不是答辩人没有发放。

二、关于社会保险缴纳答辩意见。

1、____月份的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没有缴纳是申请人自愿同意的。

2、申请人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离职,答辩人已经为申请人缴纳了____月份的社会保险,即使答辩人应为申请人补缴____月份的社保,也可以用已经为其缴纳____月份的社保抵扣,所以答辩人不需要再为其补缴____月份社保,否则申请人应该返还答辩人为其缴纳的____月份社保。

3、补缴社会保险的仲裁请求不属于劳动争议案件的受理范围。

三、答辩人不存在任何违法行为,不符合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法定条件,因此不应该向申请人支付经济补偿金。

四、申请人没有按照答辩人的要求办理安全员证并到答辩人处登记备案,且申请人因自身原因离职,答辩人无法使用其安全员证,因此申请人要求支付相关费用没有法律依据。

五、根据______省人社厅______号文件规定,企业安排职工在室外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工作的(不含33℃),应当向职工支付夏季高温津贴,具体标准是每人每月200元,申请人不符合领取高温津贴的条件。

六、申请人在入职时从答辩人处领取了工作服、帽子等物品,现在申请人已经离职,答辩人要求申请人尽快返回并办理工作交接手续。综上,答辩人已足额支付申请人工资,不存在任何违反劳动法行为,请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法驳回申请人仲裁请求。此致_______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答辩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风险提示:

在答辩时,答辩人(被告)对自己所提出的主张负有举证责任。

注意,列书证,要附上原件或复制件,如系摘录或抄件,要如实反映原件本意,切忌断章取义、并应注明材料的出处;列举物证,要写明什么样的物品,在什么地方由谁保存着;列举证人,要写明证人的姓名、住址,他能证明什么问题等。

另外,证据和证据来源,虽然法律规定必须提交,但提交时的说明应能简就简,尽可能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保留自己的杀手锏,在庭审辩论中占据主动。

附:其他证据材料______份。

劳动教育论文答辩篇十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总经理。

被答辩人:王xx,女,户籍地:

现住址:xx市xx区海尔路xx号。

被答辩人诉答辩人劳动争议一案,答辩人根据本案事实及相关法律规定,提出如下答辩意见:

一、答辩人同意与被答辩人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但是,被答辩人要求答辩人支付经济补偿金8000元没有依据。被答辩人自20xx年5月起在答辩人处工作,并签定了劳动合同。20xx年5月份起,答辩人为被答辩人缴纳社会养老保险,20xx年3月25日被答辩人发生工伤事故,答辨人积极为其支付了全部治疗费用,治疗期间停工留薪,工资照常发放。现被答辩人自愿要求解除劳动合同,按《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答辩人无需对被答辩人支付经济补偿。

二、被答辩人要求答辩人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42000元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67235元,于法无据。被答辩人出生于1965年1月2日,20xx年1月2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山东省贯彻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者按规定办理了退休手续的,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被答辩人即日起与答辩人解除劳动合同,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根据上述规定,答辩人不应为被答辩人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

另外,因答辩人已为被答辩人缴纳了工伤保险,被答辩人所应享受的工伤待遇,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综上,被答辩人要求解除劳动合同,被答辩人不存在《劳动合同法》规定应当发放经济补偿金的情形,加之被答辩人于今年1月2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被答辩人也无需为其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请仲裁庭查明事实真相,依法判决。

此致

答辩人:xx餐饮限公司。

20xx年3月12日。

劳动教育论文答辩篇十一

法定代表人:**。

职务:副总经理。

地址:

地址:

被答辩人诉答辩人劳动争议一案,答辩人根据本案事实及相关法律规定,现提出如下答辩意见:

一、被答辩人诉称要求答辩人支付2015年10月至2015年12月工资共计8855元。

答辩意见:被答辩人要求支付的三个月的工资为基本工资+社保补贴+加班补贴+交通补贴,并非被答辩人所列的单纯工资概念,此有被答辩人提供的2015年8月9月的工资表为证。被答辩人所提要求支付上述工资及补贴款项8855元,答辩人对于此项申请予以支持。

二、被答辩人要求答辩人补交2015年9月至12月的社会保险。答辩意见:在双方初次面试、复试及确认试用、聘用期间,双方已达成一致意见“在公司任职满6个月后方为其缴纳社保”,且答辩人在被答辩人工作期间已为答辩人发放社保补贴,根据《合同法》第二章第十条之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其他形式。故对被答辩人关于要求答辩人补交社保的请求与事实不符。

三、答辩人与被答辩人迄今未签订劳动合同,系被答辩人自身拒绝签订劳动合同所致,故其以未签劳动合同为由要求答辩人支付双倍工资没有事实依据。

答辩意见:被答辩人于2015年8月进入公司担任公司行政主管(经理)一职,行政部主管(经理)主要管里公司行政、人事、后勤工作,月基本工资1500元。该岗位在人事上主要职责就是代表用人单位行使劳动人事管理,帮助用人单位合法履行劳动法律规定,避免因违法行为而导致用人单位的利益受到损害。作为行政部经理,理应知道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将承担向劳动者支付二倍工资的法律责任,理应履行用人单位赋予的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岗位职责。答辩人曾多次要求被答辩人与所有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公司劳动合同已有公司法务起草完成了,装订成册,并交于被答辩人之手),答辩人既未向公司领导提出存在身份冲突,要求公司与自己直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存在不妥,又未履行自己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职责,甚至于存有故意损害用人单位,谋取自己利益的嫌疑。如今,申请人以未签劳动合同为由,向答辩人要求支付双倍工资,对该行为,答辩人不得不严重质疑被答辩人拒绝签订劳动合同的动机。因被答辩人自身未履行岗位职责,造成公司其他员工没有及时签订劳动合同,如因此造成的公司损失,答辩人将保留追究被答辩人法律、经济责任的权利。因被答辩人违反了劳动法第二条,“劳动者应对完成劳动任务,提高劳动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其后果由被答辩人自行承担。

四、请求裁决答辩人无故辞退被答辩人,要求答辩人支付经济赔偿金(1个月工资)。答辩意见:应2015年建筑与房地产业整个大环境的影响,公司的业务受到严重的冲击,公司经营困难,自2015年2月至2015年12月期间,无业务往来,所有支出款项均为借款,至此至2015年12月,公司账目已无资金支出,公司已无力支付电费、物业费、房租、及员工工资,该财务状况,公司全体员工都知道,做企业的人都知道,但凡有一丝希望,老板都会用百倍的努力去完成,用信念去支撑。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七条“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答辩人并非无故辞退被答辩人,但出于被答辩人在工作期间工作总体较为认真,且年轻人刚步入社会不容易,故出于人道主义,答辩人愿支付其750元(半个月基本工资)经济补偿金。(满一个月未满六个月,支付补偿金半个月工资)。

五、被答辩人未经他人允许,私自盗用他人身份证复印件、公司证书复印件,本答辩代理人,要求被答辩人承诺归还盗用的他人身份证复印件,并承担因此对被盗用的身份信息人员的经济、法律风险承担责任。

要求理由:被答辩人利用任公司行政经理的职务之便,私自盗用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公司员工***身份证复印件,并将盗用的复印件转与他人之手,有害于公司及****的经济利益、身体健康、安全、信用及其他隐患。

众所周知,因个人身份信息被泄露,将造成。

1、被人利用办理银行信用卡的投资;

2、被人利用开设非法公司,并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3、被人利用负责身份证,冒充身份进行咋骗;

4、被人利用办理各种抵押、担保、贷款、入会等。

5、„„不胜例举。

故此,******在未重新办理新身份证之前保留追究被答辩人法律、经济责任的权利。

综上所述,被辩护人所立申请事项,除第一项有事实依据外,其他仲裁申请均缺乏法律和事实依据,请求仲裁委员会查清事实,依法驳回申请人的仲裁申请,维护答辩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答辩人:******投资有限公司法2016年*月5日。

附件:

定代表人:***。

劳动教育论文答辩篇十二

答辩人:

地址:

被答辩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对_________劳动争议_____申诉一案提出答辩如下:

请求事项: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事实与理由:

向贵会申诉之我公司员工_________,与其解除合同理由如下: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以上申诉人的综合表现,申诉人_________已经严重违反我公司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于是我公司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做出了《终止劳动合同通知》的决定,提出将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与申诉人_________正式终止合同,并已经提前_________天通知。按照《_______省劳动合同条例》第______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按照用人单位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按照前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书面告知劳动者理由。”我公司完全可以直接通知其解除合同,根本不必提前_________天通知;现已经提前_________天,我公司已经仁义尽至了。

根据《劳动法》、《_________劳动合同条例》以及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我公司做出的决定合法合理,有根有据。

关于申诉人提出的加班费,我公司在招聘该员工______时就已经说明并征得申诉人______的同意:其所得的待遇就是按照每天上班______小时,每周工作______天的工作条件相对应的待遇。因此其每个月获得的劳动报酬已经包括了该加班费,也即我公司已经支付了平时和周末的加班费;因此不必另行支付。

关于夜班补助,我公司的薪资里显示了“夜班津贴”,也即夜班补助,也就是说平时每个月的该补助已经包含在发给申诉人的薪资中,已经支付,所以不必再支付。

关于“合同终止补偿金”,我公司根据以上申诉人的严重违反我公司劳动纪律根本不必提前三十天通知申诉人终止合同,何况已经提前了三十天通知,所以不存在《劳动法》、《______省劳动合同条例》等有关我公司需要支付补偿金的情况。

总之,一句话,敬请_____委员会充分考虑我公司之答辩,驳回申诉人提出的所有申诉要求。

此致

_________市劳动争议_____委员会。

答辩人:_____________公司。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附:答辩书副本_____份;

证据材料______份。

劳动教育论文答辩篇十三

被答辩人:______________。

答辩人因与被答辩人劳动争议一案,答辩人现提出如下答辩意见:

请求事项:请求法院驳回被答辩人的诉讼请求。

事实与理由:

一、_________劳动_____委员会做出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裁决书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法庭应驳回被答辩人的诉讼请求。

根据_____裁决书认定的案件事实如下:“申请人(即本案被告)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应聘到被申请人(即本案原告)处工作并担任市场总监,工资为_________元每月,被申请人一直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也未与其缴纳社会_____费,申请人主张的离职时间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被申请人认为是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并以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_月的工资表、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_月的考勤表予以证明,但以上证据均为打印件,没有申请人的签名,而且申请人也不予认可,因此本会对被申请人提交的以上证据不予认可,被申请人没有其他证据证明其观点,应承担举证不能的责任,本会对申请人主张的离职时间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予以认可。”由此可知,本案的基本事实已经查清,即被答辩人在没有与答辩人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又单方面解除与答辩人的劳动关系,依法理应支付答辩人双倍工资以及经济补偿金。

二、答辩人提交的证据充分,合法。相反,被答辩人诉称答辩人在其公司工作时间不足以签订劳动合同与事实不符,所提交的证据也缺乏证据证明力。

首先,从证据的来源看,被答辩人提交的考勤表以及工资表等证据均是由被答辩人单方面制作,连基本的真实性要素都不具备,不能作为确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其次,被答辩人无法提供答辩人亲笔签名的工资发放表以及考勤签到表,仅依据其单方面制作的考勤表和工资表来确定答辩人在其公司工作时间只有_________天的主张显然不能让人信服。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最后,被答辩人的证据在不被_____庭认可情况下,竟还怀疑劳动_____机构的专业素养,“认为_____庭完全没有法律基本知识”,因此,应驳回被答辩人的诉讼请求。

三、被答辩人诉称认为答辩人申请支付双倍工资以及经济补偿金无法律依据,与事实不符。

根据_____裁决书认定的基本事实,以及综合答辩人在_____机构提交的证据,答辩人在被答辩人公司工作时间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因此,根据《_____》第十条、第四十七条、第八十二条规定,答辩人要求被答辩人支付双倍工资以及经济补偿金具有充分的法律依据。

此外,被答辩人因工作期间未依法为答辩人购买社会_____,答辩人将保留向劳动监察机构申请要求被答辩人补缴社保的权利。

此致

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答辩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附:答辩书副本_____份;证据材料______份。

劳动教育论文答辩篇十四

答辩人:广州xx展览有限公司,注册号:44xxxxxxxx21,住所:广州市荔湾区xxxx路xx号自编xx栋xx03房,法定代表人:龙xx。

被答辩人:周xx,男,汉族,19xx年xx月xx日出生,住址:广西贵港市xx区xx镇xx村xx屯7号,身份证号:45xxxxxxxxxxxx55。

被答辩人周xx诉答辩人广州xx展览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展览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案号:穗荔法民一初字第13xx号】,答辩人不同意被答辩人的诉讼请求,现特提出以下答辩意见:

一、被答辩人周xx的诉讼请求已超过申请仲裁时效期间,应当依法驳回其全部诉讼请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八十二条规定,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仲裁裁决一般应在收到仲裁申请的六十日内作出。

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当事人必须履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根据《劳动法》第八十二条之规定,以当事人的仲裁申请超过六十日期限为由,作出不予受理的书面裁决、决定或者通知,当事人不服,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确已超过仲裁申请期限,又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的,依法驳回其诉讼请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

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

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

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12月26日被答辩人周xx入职答辩人xx展览公司与答辩人建立劳动关系,2月7日春节放假后,被答辩人周xx便再未返到答辩人处上班,后经答辩人电话、短信等形式多方催告,被答辩人周xx仍拒绝返工上班。

根据春节国家法定节假日放假安排,被答辩人本应于202月18日返到答辩人处上班,却无视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及公司规章制度安排无故拖延、拒绝返工。

年2月22日,答辩人xx展览公司基于对被答辩人周xx会返工的信赖,全额为其缴纳了当月社保,事后基于对被答辩人的关照,亦并未要求其返还本应由被答辩人自行承担的个人部分社保费用。

被答辩人诉称的“2月18日当原告回来上班,被被告人告知因公司经营状况不佳,口头通知原告不要回来上班了”上述事实完全不符合现实情理:首先,答辩人xx展览公司的经营状况一直非常不错,员工有增无减,不存在经营状况不佳情形;其次,如答辩人真系因经营状况不佳单方责令被答辩人不要再返回上班,完全没有必要几日后还为被答辩人全额垫付当月社保费用。

2013年3月29日,被答辩人向广州市海珠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答辩人xx展览公司支付其经济补偿金及2013年2月7天的工资,经广州市海珠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审理查明,于2013年6月18日作出裁定书【穗海劳人仲案终字[2013]xx1号】确认:“本委视为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提出解除关系并与申请人协商一致于2013年2月7日解除劳动关系”。

答辩人xx展览公司不服此裁定,诉讼至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3年9月30日作出(2013)穗中法劳仲审字第xx0号《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答辩人申请,即确认:答辩人xx展览公司与被答辩人周xx协商一致于2013年2月7日解除劳动关系。

2013年12月20日,被答辩人周xx又向广州市荔湾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答辩人xx展览公司向其支付社会保险费及确认双方在月26日至2013年2月7日期间存在劳动关系。

1月14日,经广州市荔湾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审理作出穗荔劳人仲案字[2014]xx号《仲裁调解书》,约定:“申请人、被申请人确认自年12月26日至2013年2月7日期间存在劳动关系”。

207月18日,被答辩人周xx再次向广州市荔湾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答辩人xx展览公司向其支付自2008年至2013年星期六工作加班费34560元;自2008年至2013年高温津贴费3600元。

经广州市荔湾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查明,认为:“申请人诉被申请人广州xx展览有限公司支付加班工资的仲裁申请,因申请人所提出的请求事项已超过劳动争议仲裁申诉时效期限”,并于2014年7月18日作出穗荔劳人仲案不[2014]179号《不予受理通知书》。

被答辩人周xx不服,又于2014年8月19日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支付自2008年至2013年星期六工作加班费34560元;2.判令被告支付2008年至2013年高温津贴费3600元;3.诉讼费由被告人承担。”

综上:答辩人xx展览公司与被答辩人周xx于2008年12月26日建立劳动关系,并于2013年2月7日解除劳动关系。

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八十二条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的规定,被答辩人周xx最迟应于2013年4月6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书面提出要求答辩人支付加班费及高温津贴的仲裁申请;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仲裁时效】的规定,被答辩人周xx最迟也应于2014年2月6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书面提出要求答辩人支付加班费及高温津贴的仲裁申请,所以,被答辩人周xx请求支付加班费、高温津贴的诉讼请求早在2014年2月7日起就因超过申请仲裁时效期间而丧失了对本案的胜诉权,依法应当驳回其全部诉讼请求。

另,被答辩人周xx在2014年2月7日之前,先后两次向有关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但均未请求答辩人支付加班费与高温津贴费用,应视为其对该两项权利的放弃。

二、答辩人xx展览公司已全额给付被答辩人周xx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所有加班费用,不存在任何拖欠。

被答辩人周xx与答辩人xx展览公司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答辩人不曾拖欠被答辩人任何工资报酬,更不曾拖欠被答辩人加班费用。

答辩人xx展览公司系于2008年12月26日设立,成立之初因相关制度尚在构建中,对于加班费用的发放,采取按月统计,直接抵扣计入当月工资范筹发放。

后随着相关制度的日渐完善,答辩人对于员工的加班费用采取按季度统计,每季度结算统一发放。

截止至2013年2月7日,双方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答辩人不存在任何拖欠被答辩人加班费用的情形。

1.被答辩人周xx提交的证据中的工资表也恰恰反映了答辩人xx展览公司对于加班费的发放是直接连同当月工资一起发放,根本不存在拖欠加班费的情况。

由于答辩人xx展览公司的规模较小,员工上班时间也相对灵活,日均工作时间不超七个小时,且没有严格打卡考勤要求,答辩人xx展览公司要求员工一般要做到早上九点半上班,中午十二点下班,午休一个半小时,下午一点半上班至六点下班。

所以周六有时也需要上班,尽管如此,每周上班时间仍以法律规定的40个小时为准,超出这个时间则为加班,另计加班费或安排补休,无论何种形式,均以三个小时为半天给予加班费或补休。

直至2013年2月1日答辩人xx展览公司仍与被答辩人周xx结清仍未清零的加班费,可见,答辩人xx展览公司根本不存在要求员工超时加班而未付加班费的情况。

2.关于被答辩人提供的8月份考勤表作为证据,答辩人对此证据的真实性不予确认。

此证据既无答辩人xx展览公司的盖章或签名确认,且明显为同一人笔迹所写,不排除为被答辩人自行制作所为。

答辩人xx展览公司于年底搬公司,大量资料已遗失,即使如此,经公司确认,此考勤表也不是公司的考勤表。

公司的考勤表怎么可能只有早上上班时间而无下班时间?退一步来说,这只能算是一张签到表,根本不能作为考勤记录使用。

所以,答辩人xx展览公司对此考勤表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均不予确认。

三、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答辩人xx展览公司为被答辩人周xx提供了绝对舒适清凉的室内办公环境,且随时供有清凉饮料,被答辩人周xx不符合请求支付高温津贴的岗位要求,应当驳回其诉讼请求。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卫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印发《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依法享受岗位津贴。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

高温津贴标准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适时调整。

答辩人xx展览公司系从事“展览展示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外各类广告;室内装饰设计;批发和零售贸易”业务,且被答辩人系以生产工身份在答辩人处任职,其所有工作时间都属于室内作业。

根据答辩人室内办公环境展示,不仅配备有多台大型吊台风扇,而在房屋各角落均摆放有空调,同时还提供有冰箱、饮水机等设施,且时常在冰箱内摆放有清凉饮料可供员工解暑降温。

答辩人xx展览公司不仅为员工提供了舒适清凉的办公环境,还出于人道主义关怀,照顾员工感受,提供清凉饮料、冰箱、饮水机等福利设施方便员工解暑降温。

答辩人从不曾安排被答辩人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且其提供的工作场所温度从不曾高至33℃以上,不适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卫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印发《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依法享受岗位津贴的情形。

因此,被答辩人周xx不符合请求支付高温津贴的岗位要求,应当驳回其诉讼请求。

四、被答辩人周xx有恶意诉讼、滥用司法资源之嫌。

被答辩人自其离职至现在已向相关部门接连提起三次仲裁申请,不仅存在针对同一请求事项反复申请仲裁情形,而且明知答辩人xx展览公司不存在克扣其加班费用的情形下仍几次三翻提起相关诉讼仲裁程序,迫使答辩人应诉,分散答辩人时间、精力来满足他的报复心理。

被答辩人的行为不仅损害了答辩人的利益,更浪费了国家有限的诉讼资源,对其滥诉的行为应当予以告诫。

综合上述几点:被答辩人周xx的诉讼请求因超过申请仲裁时效期间应当驳回其诉讼请求,且答辩人xx展览公司不曾拖欠被答辩人任何时期的加班费用,被答辩人亦不符合申请高温津贴的岗位要求。

本着实事求是,解决问题态度,特请求贵院查明案件事实,驳回被答辩人诉讼请求,并对被答辩人滥用诉讼权利的行为予以告诫。

以上答辩意见,尊请参考!

此致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

答辩人:

法定代表人:

2014年月日。

劳动教育论文答辩篇十五

答辩人: 地址:

被答辩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风险提示:一份严谨的民事诉讼答辩状,首先需要分清是否属于法院主管,是否有需要写民事诉讼答辩状;其次是弄清楚受理法院的管辖;再有就是检查诉讼主体是否遗漏,是否有误;此外还应该注意起诉期限和诉讼时效的问题。

在明显存在上述问题时,不要急于答辩,答辩时在答辩中明确提出异议,往往能事半功倍,即可令对方“败诉”。

对_________劳动争议仲裁申诉一案提出答辩如下: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风险提示:制作民事答辩状时,应当围绕原告在民事起诉状中叙述的事实和理由进行。

答辩人有权否认对自己不利的“不能成立的”和“无证据证明的”事实。

进而有取舍地阐述对自己有利的,及对方当事人没有提及的事实,特别在一些双方当事人存在“混合过错”或都有违约行为的案件,答辩人更应当注意如何“承认”、如何“反驳”及如何“确立”自己的观点。

从而达到以自己的“事实和理由”和对方的“事实和理由”相抗衡。

向贵会申诉之我公司员工_________,与其解除合同理由如下: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以上申诉人的综合表现,申诉人_________已经严重违反我公司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于是我公司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做出了《终止劳动合同通知》的决定,提出将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与申诉人_________正式终止合同,并已经提前_________天通知。

按照《_______省劳动合同条例》第______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按照用人单位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按照前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书面告知劳动者理由。

”我公司完全可以直接通知其解除合同,根本不必提前_________天通知;现已经提前_________天,我公司已经仁义尽至了。

根据《劳动法》、《_________劳动合同条例》以及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我公司做出的决定合法合理,有根有据。

关于申诉人提出的加班费,我公司在招聘该员工______时就已经说明并征得申诉人______的同意:其所得的待遇就是按照每天上班______小时,每周工作______天的工作条件相对应的待遇。

因此其每个月获得的劳动报酬已经包括了该加班费,也即我公司已经支付了平时和周末的加班费;因此不必另行支付。

关于夜班补助,我公司的薪资里显示了“夜班津贴”,也即夜班补助,也就是说平时每个月的该补助已经包含在发给申诉人的`薪资中,已经支付,所以不必再支付。

关于“合同终止补偿金”,我公司根据以上申诉人的严重违反我公司劳动纪律根本不必提前三十天通知申诉人终止合同,何况已经提前了三十天通知,所以不存在《劳动法》、《______省劳动合同条例》等有关我公司需要支付补偿金的情况。

总之,一句话,敬请仲裁委员会充分考虑我公司之答辩,驳回申诉人提出的所有申诉要求。

此致

_________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答辩人:_____________公司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劳动教育论文答辩篇十六

被答辩人:xxx。

答辩人因xxx诉答辩人解除劳动合同、劳动报酬一案,提出答辩如下:

xxx于xxx4年5月2x日进入我公司工作,工作岗位为财务部会计,月薪人民币贰仟玖佰壹拾元。

xxx0年x月22日,xxx称家中有事要求辞工并提交了辞工单,答辩人表示同意,但xxx随后提出要答辩人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答辩人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拒绝了xxx的补偿要求,于是xxx以再考虑为由将辞工单拿回。

然而他在拿回辞工单后,却连续x天不回我公司上班(xxx0年x月23日到xxx0年x月2x日)且不接听公司的任何电话,为了严肃公司纪律,答辩人于xxx0年x月2x日依据xxx与答辩人签订的《劳动合同》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即合同双方均应遵守《xxx集团规章制度》(即职工手册)。

《xxx集团职工手册》第二章第十四条第一款明确规定:职工没有请假,无故连续旷工3天、一月中累计旷工5天或一年中累计旷工x天,予以除名的规定,对xxx作出了除名处理。

在答辩人作出除名处理通知后,xxx0年x月2x日xxx回到了我公司并进行了工作移交,但他却既不同意交回辞工单,也不同意签收除名处理通知和领取工资,无奈我公司只能将其拒收、拒领情况及见证人见证的情况进行列明后对除名通知予以了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有权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而无须支付经济补偿。

xxx无故连续旷工5天,严重违反了我公司的规章制度,故我公司依照规章制度的规定依法解除与他的劳动关系是完全合法的,且事后也履行了通知的义务,因此xxx要求我公司进行经济补偿的请求是没有依据的。

我司于xxx0年x月2x日作出的除名通知中,曾明确要求xxx尽快回公司结清工资,故我司并没有拖欠其工资的故意,工资未能结算的原因是其本人拒领,故xxx要求我司支付拖欠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是没有事实依据的。

鉴于xxx0年3月x日,xxx曾以家中有事为由向我司借了人民币肆仟元,故xxx应领取的工资中应扣除这肆仟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故xxx要求支付xxx4年5月到xxxx年5月的未休年假工资的请求是没有依据的。

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所列情况的',用人单位须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综上所述,xxx的申诉请求是没有任何法律和事实依据的,恳请仲裁委依法驳回xxx的相关申诉请求。

此致

答辩人:xxx有限公司。

二xxx年xxx月xxx日。

答辩人:xx市xx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罗xx职务:总经理。

地址:略。

被答辩人:黄xx,男,xxx年x月x日出生,住xx市xx号,身份证号码:450xxxxxxxxxxxxx。

答辩人于xxx2年x月11日收到贵会受理的南劳仲通字(xxx2)1xxx号应诉通知书和被答辩人黄xx《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副本,现就被答辩人诉答辩人劳动争议纠纷一案,答辩人根据本案事实及相关法律规定,提出如下答辩意见:

一、被答辩人诉称答辩人克扣和拖欠国家法定的假日、高温补贴、加班费450xx.05元与客观实际不符,纯属瞎编捏造。

答辩人认为,被答辩人诉称其一年上班3x5天,每周工作5x个小时常年没有休息,国家规定的法定假日,带薪年休假,高温补贴和工资被克扣和无故拖欠,安排加班但从未依法支付加班费,这不是事实,也不符合常理。

理由具体如下:

(1)根据《劳动合同书》第七条:“……,具体标准和办法为:基本工资xx0元+提成+补贴”和第十条:“新入职员工试用期为壹个月,试用期间享受公司统一购买意外伤害医疗保险,试用期后公司按国家规定标准购买‘社保金’。

如乙方写出充分理由向甲方提出选择自行购买‘社保金’书面申请的(请签名),因此产生的有关法律责任及后果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其中单位应缴部分由甲方以工资的形式随月发放给乙方;乙方个人缴纳部分由乙方自行缴纳”的规定,被答辩人的基本工资是xx0元/月,而实际上领到的工资是1xxx元月—1xx0元/月不等,其中已经包含有国家法定的假日、高温补贴、加班费、社会保险金等费用,完全不存在克扣或拖欠上述费用的情况。

(2)根据本案事实和证据,答辩人已告知被答辩人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环境、职业要求,以及用工单位(邕宁区信用社)性质、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及规章制度等基本情况,被答辩人亦已对上述情况做了充分了解,自愿接受派遣至用工单位之工作安排。

被答辩人的工作并不是技术性很强的工种,仅是一名治安协管员员,此类工作只要是健康的成年人便可胜任,且当前人力资源市场治安协管员岗位的每月工资基本保持都在1000元左右的收入水平,如果真的像黄xx诉称的一年3x5天上班,常年没有休息,则公司需要支付的工资及加班费的总额将达到约x000元/月之巨,也就是相当于公司可以同时聘用x名相同岗位相同待遇的治安协管员同时上班。

故而被答辩人诉称答辩人长期要求被答辩人加班的事实显然是不符合常理的。

其次,xxx0年1月15日双方签定的《劳动合同书》第三条约定,乙方(即被答辩人)工作时间按每天x小时工作制执行。

第四条:如果乙方受用工单位要求,在甲方(即答辩人)安排的正常上班时间之外另行加班的,由用工单位(即xx区信用社)另行支付加班费。

第五条:乙方加班须征得甲方书面确认同意,否则不视为加班。

被答辩人提供的《交接班登记本》系由其本人单方制作,没有答辩人或用工单位盖章确认,依法不具有真实性和合法性,无法证明被答辩人有连续加班之事实存在。

再者,综合本案的事实和证据,《劳动合同书》约定加班须征得答辩人书面同意,否则不视为加班,加之劳动合同法也明确规定,如确有加班事实存在的,由用工单位来支付加班费。

故此,答辩人认为,被答辩人要求答辩人支付加班费的请求没有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依法应不予支持。

二、被答辩人要求答辩人补缴xxx0年1月1日至xxx2年5月15日的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保险费的主张不能成立。

双方签定的《劳动合同书》第十条明确约定,新入职员工试用期壹个月,试用期过后公司按国家规定标准购买“社保金”,其中单位应缴部份由甲方以工资的形式随月发放给乙方,乙方个人缴纳部分由乙方自己缴纳。

所以,计算社保的时间起点应从xxx0年2月1x日起算,被答辩人的基本工资为xx0元/月,从其提供的银行流水账中可以看出,被答辩人每月实际领到的工资都在1xxx—1xx0多元左右,证明单位应缴的社保金部分已经以工资的形式随月发放给被答辩人了。

应当指出,被答辩人在与答辩人订立劳动合同时,已经在《劳动合同书》第十条上自愿签名确认由其个人自行购买社会保险。

如被答辩人仍要求答辩人为其补缴社保金,则应当将其于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已经以工资形式领取的社保金退还给答辩人。

三、被答辩人要求答辩人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x43x.50元和赔偿失业金损失4xxx元的请求于法无据。

双方签定的《劳动合同书》第一条已明确约定,甲方(即答辩人)可以根据其人事制度、经营业务需要及乙方(即被答辩人)的表现,合理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和工作地点,乙方愿意服从。

xxx2年5月15日答辩人通知被答辩人5月1x日由容xx去接替其治安员的工作,要求被答辩人回公司报到,公司另行安排新的工作岗位。

但是被答辩人不服从公司正常的人事安排,无正当理由拒绝返回公司报到,无故自动离职,到目前为止仍未与答辩人办理相关离职交接手续。

根据《劳动合同书》第十五条以及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答辩人不应承担经济补偿金和赔偿失业金损失责任。

恰恰相反,被答辩人没有正当理由无故离职,且到目前为止仍未与答辩人办理相关交接手续,保安服、工作证件、相关材料也未交回给答辩人,已造成了答辩人在管理及经济上的损失,被答辩人的诉求不仅不能成立,还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四、被答辩人要求答辩人支付xxx年x月1日至xxx2年5月15日未续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13500元没有任何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

根据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书》第35条:合同期为第三方合同年。

所谓“第三方合同年”,应当根据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即被答辩人与答辩人在签订劳动合同书时的真实意思表示进行解释。

结合到本案,首先在将被答辩人派遣至用工单位(xx区农村信用联合社)之前,答辩人既已与该用工单位建立了物业管理治安委托合同关系,在被答辩人被派遣至该用工单位之后,乃至现今,答辩人与该用工单位的物业管理治安委托合同关系仍处在存续期间,该委托关系自始未发生中止、中断或者终止的情形。

故本案诉争的《劳动合同书》所指向“合同期为第三方合同年”当然也应认定一直处于持续状态,并且该合同期限是相对确定的。

只有答辩人与用工单位以正式文件中止或终止委托关系时,本案诉争的《劳动合同书》才会自动解除。

并非如被答辩人所理解的当每同一个第三方合同期限届满时,都需要一一再与被派遣的劳动者重新签一次劳动合同。

试想,如果当每一份第三方合同期限届满再续签时,答辩人均需与其管理之下的数以百计的劳动者重新订立劳动合同,这样繁杂的工作必然会使企业管理陷入混乱,显然是不符合常理的。

应当指出,本案中答辩人与被答辩人、答辩人与用工单位、被答辩人于用工单位之间的三方民事法律关系一直处于稳定、持续的状态。

只有在对劳动者(被派遣者)被派往的用工单位、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环境、职业要求等事项作出重大变更时,才确实需要重新订立劳动合同。

退一万步来说,如因用人单位的原因未办理终止或者续订劳动合同手续,劳动者继续在该用人单位工作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依然形成事实劳动关系,视为劳动合同的继续履行。

本案中,答辩人自xxx0年1月15日至xxx2年5月15日(自动离职之日)止,已达到劳动合同法规定的两年期限。

而双方签订的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应当对本案中稳定的劳动法律关系予以维护,这才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的真实意思表示和真正之目的。

因此,被答辩人认为xxx年x月1日至xxx2年5月15日未续签劳动合同而要求答辩人支付二倍工资的主张,是没有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的。

综上所述,被答辩人黄xx不服从公司正常的人事安排,无正当理由拒绝返回公司报到,无故自动离职,到目前为止仍未与答辩人办理相关离职交接手续的行为存在严重过错。

其关于要求答辩人支付拖欠国家法定假日、高温补贴、加班费,补缴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保险费,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赔偿失业金损失,支付未续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的请求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依法不能成立。

谨此,答辩人恳请贵委依法驳回被答辩人的全部申诉请求,以维护答辩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答辩人:xx市xx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xxx年六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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