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老年公寓协议书(通用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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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老年公寓协议书(通用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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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会遇到许多琐碎的小事,而总结是帮助我们更好地理清思绪的重要方法。写一篇完美的总结需要注意语言的简洁明了,避免冗长和啰嗦。通过阅读这些总结范文,我们可以发现一些共通点和相似之处,从中学习到更多的经验和智慧。

老年公寓协议书篇一

1、尽孝心,进九九!

2、老人的快乐,我们能做好——久久公寓。

3、安度晚年,幸福相连。

4、九九充满爱,夕阳更精彩。

5、夕阳无限好,公寓九九找。

6、九九老年公寓,让爱和幸福长久!

7、子孝父心宽,九九度晚年。

8、反哺为孝,九九为寿——九九老年公寓。

9、寓有所得,老有所乐——九九老年公寓。

10、风雨时您给我希望,夕阳时我给您安康。

11、乐驻九九,幸福久久——九九老年公寓。

12、九九是我家,关爱你我他。

13、远离孤独,生活充满希望。

14、您的亲人,您自己的家——九九老年公寓。

15、西洋之美,在于黄昏。

16、晚年生活,久久(九九)享受幸福。

17、要用希望孩子对待你的方式去对待父母——九九老年公寓。

18、让老人舒心,让家人放心。

19、孝传魅力华夏,九九颐养天年。

20、九九老年公寓,温暖快乐永安心!

21、九九艳阳天,夕阳更灿烂!

22、天天“孝”不停——九九老年公寓。

23、梦想的天堂温馨的.家园——九九老年公寓。

24、给老人一个真正的家——九九老年公寓。

25、孝悌成就,福寿永久!

26、生活越过越有劲,九九老年公寓。

27、老有所养,孝有所奉。

28、体健身强宏开寿域,孙贤子孝欢度晚年。

29、久久夕阳红,养老在九九。

30、夕阳乐园,天伦之家。

31、九九老年公寓:夕阳常红,孝心永驻。

32、无限关怀,无限关爱——九九老年公寓。

33、九九公寓,幸福一百。

34、九九老年公寓,老人快乐老家。

35、孝敬爸妈,选择久久(九九)关爱。

36、您的生活,您的家——九九老年公寓。

37、情浓晚霞夕阳美,品质生活久久长!

38、为老人折枝,让其安享晚年。

39、只为大孝的儿女!

40、九九老年公寓,重新定义您的老人生活。

41、心的港湾,爱的天堂——九九老年公寓。

42、至孝关爱,感动常在。

43、心灵的乐园,老年朋友的开心园地。

44、辛苦了一辈子您也该安心享福了——九九老年公寓。

45、孝义为先,爱在点滴。

46、人约黄昏,共享美满;携手九九,暖意盎然。

47、活到老,乐到老——九九老年公寓。

48、老伙计在一起,没代沟,有乐趣!

49、晚年文化从这里开始!

50、百德孝为先,至诚亲为家——九九老年公寓。

51、儿女尽孝的圣地,长辈交流的平台。

52、让子女更放心,让老人更开心。

53、不是儿女胜似儿女,不是故土更像故土,尽在九九公寓,尽享幸福晚年。

54、老有新家,我爱我家。

55、心所依,老所养;久久回味,九九公寓。

56、颐养天年创想,家园快乐绽放。

57、是公寓,更似我们的家——九九老年公寓。

58、九九老年公寓您的归宿,生命存在的依靠,孝顺老年人的首选。

59、九九公寓好去处,老年朋友享清福。

60、不同的品质,不同的晚年。

61、天道有情寿九九,人间有爱又重阳。

62、让所有老人天天好心情,年轻做自己。

63、银丝华发历世事春秋,芳华落霞获人间快乐。

老年公寓协议书篇二

第一条单位名称:xx县xx老年公寓

第二条单位性质:本单位属于社会福利性单位。

第三条单位宗旨:以民为本,关注民生,为党和政府分忧,替天下儿

女尽孝,服务于社会的福利事业。

第四条单位的注册资金为叁佰肆拾万元人民币,资金来源为自筹。

第五条单位业务主管单位:xx县民政局。

第六条单位住所:xx县xx路2号

第二章业务范围

第七条本单位的业务范围:

(一)接纳来自社会各界子女无暇照顾的老人,给予住宿和服务;

(二)收留鳏、寡、孤、独老人,改善生活质量;

(三)收留被遗送的婴幼儿、残障儿童、孤儿和无家可归儿童;

(四)开展或资助与社会福利相关的公益文化宣传活动;

(五)宣传社会福利新理念,支持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社会福利工作;

(六)承接政府部门职能转移或委托办理的社会福利项目;

(七)支持和开展社会福利理论研究、学术交流活动;

(八)本章程规定或许可的其他活动。

第三章组织机构、负责人

第八条单位由5名理事组成理事会。单位理事每届任期为5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第九条理事的资格:

(一)认同本单位的宗旨、目标,并志愿服务于理事会;

(二)具有相关领域从事研究或管理工作的经历,拥有较好的个人声望;

(四)具有较强的议事决策能力、人际沟通能力。

第十条理事的产生和罢免:

(一)第一届理事由业务主管单位、发起人分别提名并共同协商确定。

(二)理事会换届改选时,由业务主管单位、理事会共同提名候选人并组织换届领导小组,组织全部候选人共同选举产生新一届理事。

(三)罢免、增补理事应当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四)理事的选举和罢免结果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五)具有近亲属关系的不得同时在理事会任职。

第十一条理事的权利和义务:

(一)享受本单位的选举、被选举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单位举办的活动;

(三)对本单位工作的批评、监督和建议权;

(四)遵守单位会章程,维护本基金会合法权益;

(五)执行单位会决议;

(六)完成本单位交办的工作;

(七)向本单位反映情况,提出工作建议。

第十二条本单位的决策机构是理事会。理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制定、修改章程;

(二)选举、罢免理事长、副理事长;

(三)决定重大业务活动计划,包括资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计划;

(四)年度收支预算及决算审定;

(五)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六)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

(七)决定单位的分立、合并或终止;

(八)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三条理事会每年召开2次会议。理事会会议由理事长负责召集和主持。

有三分之一理事提议,必须召开理事会会议。如理事长不能召集,提议理事可推选召集人。

召开理事会会议,理事长或召集人需提前5日通知全体理事、监事。第十四条理事会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理事会决议须经出席理事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

下列重要事项的决议,须经出席理事表决,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一)章程的修改;

(二)选举或者罢免理事长、副理事长;

(三)章程规定的重大募捐、投资活动;

(四)单位的分立、合并。

第十五条理事会会议应当制作会议记录。形成决议的,应当当场制作会议纪要,并由出席理事审阅、签名。理事会决议违反法律、法规或章程规定,致使基金会遭受损失的.,参与决议的理事应承担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反对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理事可免除责任。

第十六条本单位设监事2名。监事任期与理事任期相同,期满可以连任。

第十七条理事、理事的近亲属和单位财会人员不得任监事。第十八条监事的产生和罢免:

(一)监事由业务主管单位分别选派;

(二)登记管理机关根据工作需要选派;

(三)监事的变更依照其产生程序。

第十九条监事的权利和义务:

(一)监事依照章程规定的程序检查基金会财务和会计资料,监督理事会遵守法律和章程的情况。

(二)监事列席理事会会议,有权向理事会提出质询和建议,并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以及税务、会计主管部门反映情况。

(三)监事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会章程,忠实履行职责。第二十条凡在本单位工作的职工应从本单位领取合理的工资报酬。第二十一条本单位理事遇有个人利益与单位利益关联时,不得参与相关事宜的决策;理事、监事及其近亲属不得与本单位发生任何交易行为。第二十二条理事会设理事长、副理事长,从理事中选举产生。第二十三条本单位理事长、副理事长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单位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二)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三)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十四条

本单位理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会议;

(二)检查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代表基金会签署重要文件;

本单位副理事长在理事长领导下开展工作,副理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理事会决议;

(二)组织实施基金会年度公益活动计划;

(三)拟订资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计划;

(四)拟订本单位的内部管理规章制度,报理事会审批;

(五)协调各机构开展工作;

(六)提议聘任或解聘副理事长以及财务负责人,由理事会决定;

(七)提议聘任或解聘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由理事会决定;

(八)章程和理事会赋予的其他职权;

第四章财产管理和使用

第二十五条本单位的收入来源于:

(一)提供住房和服务取得的收入;

(二)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自愿捐赠;

(三)政府的资助、拨款或由政府委托管理的资金;

(四)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六条本单位的财产及其他收入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挪用。

第二十七条本单位财产主要用于:

(一)开展单位社会公益活动业务范围内的工作;

(二)单位的日常运转、管理及筹资费用;

(三)单位决定的其他费用。

第二十八条本单位开展公益资助项目,应当向社会公开所开展的公益资助项目种类以及申请、评审程序。

第二十九条本单位应当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本单位接受上级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工作。

第三十条本单位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出纳。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三十一条本单位进行年检、换届、更换法定代表人以及清算,应当进行财务审计。

第三十二条本单位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组织的年度检查。

第五章终止和剩余财产处理

第三十三条本单位有以下情形之一,应当终止:

(一)无法完成章程规定的宗旨的;

(二)无法按照章程规定的宗旨继续从事公益活动的;

(三)单位发生分立、合并的。

第三十四条本单位终止,应在单位表决通过后15日内,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后15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第三十五条本单位办理注销登记前,应当在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完成清算工作。本单位应当自清算结束之日起15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在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六章章程修改

第三十六条本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15日内,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后,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七条本章程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理事会。第三十八条本章程自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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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公寓协议书篇三

第一条 单位名称:xx县xx老年公寓

第二条 单位性质:本单位属于社会福利性单位。

第三条 单位宗旨:以民为本,关注民生,为党和政府分忧,替天下儿

女尽孝,服务于社会的福利事业。

第四条 单位的注册资金为叁佰肆拾万元人民币,资金来源为自筹。

第五条 单位业务主管单位:xx县民政局。

第六条 单位住所: xx县xx路2号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七条 本单位的业务范围:

(一)接纳来自社会各界子女无暇照顾的老人,给予住宿和服务;

(二)收留鳏、寡、孤、独老人,改善生活质量;

(三)收留被遗送的婴幼儿、残障儿童、孤儿和无家可归儿童;

(四)开展或资助与社会福利相关的公益文化宣传活动;

(五)宣传社会福利新理念,支持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社会福利工作;

(六)承接政府部门职能转移或委托办理的社会福利项目;

(七)支持和开展社会福利理论研究、学术交流活动;

(八)本章程规定或许可的其他活动。

第三章 组织机构、负责人

第八条 单位由5名理事组成理事会。单位理事每届任期为5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第九条 理事的资格:

(一)认同本单位的宗旨、目标,并志愿服务于理事会;

(二)具有相关领域从事研究或管理工作的经历,拥有较好的个人声望;

(四)具有较强的议事决策能力、人际沟通能力。

第十条 理事的产生和罢免:

(一)第一届理事由业务主管单位、发起人分别提名并共同协商确定。

(二)理事会换届改选时,由业务主管单位、理事会共同提名候选人并组织换届领导小组,组织全部候选人共同选举产生新一届理事。

(三)罢免、增补理事应当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四)理事的选举和罢免结果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五)具有近亲属关系的不得同时在理事会任职。

第十一条 理事的权利和义务:

(一)享受本单位的选举、被选举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单位举办的活动;

(三)对本单位工作的批评、监督和建议权;

(四)遵守单位会章程,维护本基金会合法权益;

(五)执行单位会决议;

(六)完成本单位交办的工作;

(七)向本单位反映情况,提出工作建议。

第十二条 本单位的决策机构是理事会。理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制定、修改章程;

(二)选举、罢免理事长、副理事长;

(三)决定重大业务活动计划,包括资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计划;

(四)年度收支预算及决算审定;

(五)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六)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

(七)决定单位的分立、合并或终止;

(八)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三条 理事会每年召开2次会议。理事会会议由理事长负责召集和主持。

有三分之一理事提议,必须召开理事会会议。如理事长不能召集,提议理事可推选召集人。

召开理事会会议,理事长或召集人需提前5日通知全体理事、监事。 第十四条 理事会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理事会决议须经出席理事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

下列重要事项的决议,须经出席理事表决,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一)章程的修改;

(二)选举或者罢免理事长、副理事长;

(三)章程规定的重大募捐、投资活动;

(四)单位的分立、合并。

第十五条 理事会会议应当制作会议记录。形成决议的,应当当场制作会议纪要,并由出席理事审阅、签名。理事会决议违反法律、法规或章程规定,致使基金会遭受损失的.,参与决议的理事应承担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反对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理事可免除责任。

第十六条 本单位设监事2名。监事任期与理事任期相同,期满可以连任。

第十七条 理事、理事的近亲属和单位财会人员不得任监事。 第十八条 监事的产生和罢免:

(一)监事由业务主管单位分别选派;

(二)登记管理机关根据工作需要选派;

(三)监事的变更依照其产生程序。

第十九条 监事的权利和义务:

(一)监事依照章程规定的程序检查基金会财务和会计资料,监督理事会遵守法律和章程的情况。

(二)监事列席理事会会议,有权向理事会提出质询和建议,并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以及税务、会计主管部门反映情况。

(三)监事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会章程,忠实履行职责。 第二十条 凡在本单位工作的职工应从本单位领取合理的工资报酬。 第二十一条 本单位理事遇有个人利益与单位利益关联时,不得参与相关事宜的决策;理事、监事及其近亲属不得与本单位发生任何交易行为。 第二十二条 理事会设理事长、副理事长,从理事中选举产生。 第二十三条 本单位理事长、副理事长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单位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二)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三)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十四条

本单位理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会议;

(二)检查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代表基金会签署重要文件;

本单位副理事长在理事长领导下开展工作,副理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理事会决议;

(二)组织实施基金会年度公益活动计划;

(三)拟订资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计划;

(四)拟订本单位的内部管理规章制度,报理事会审批;

(五)协调各机构开展工作;

(六)提议聘任或解聘副理事长以及财务负责人,由理事会决定;

(七)提议聘任或解聘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由理事会决定;

(八)章程和理事会赋予的其他职权;

第四章 财产管理和使用

第二十五条 本单位的收入来源于:

(一)提供住房和服务取得的收入;

(二)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自愿捐赠;

(三)政府的资助、拨款或由政府委托管理的资金;

(四)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六条 本单位的财产及其他收入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挪用。

第二十七条 本单位财产主要用于:

(一)开展单位社会公益活动业务范围内的工作;

(二)单位的日常运转、管理及筹资费用;

(三)单位决定的其他费用。

第二十八条 本单位开展公益资助项目,应当向社会公开所开展的公益资助项目种类以及申请、评审程序。

第二十九条 本单位应当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本单位接受上级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工作。

第三十条 本单位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出纳。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三十一条 本单位进行年检、换届、更换法定代表人以及清算,应当进行财务审计。

第三十二条 本单位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组织的年度检查。

第五章 终止和剩余财产处理

第三十三条 本单位有以下情形之一,应当终止:

(一)无法完成章程规定的宗旨的;

(二)无法按照章程规定的宗旨继续从事公益活动的;

(三)单位发生分立、合并的。

第三十四条 本单位终止,应在单位表决通过后15日内,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后15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第三十五条 本单位办理注销登记前,应当在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完成清算工作。本单位应当自清算结束之日起15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在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六章 章程修改

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15日内,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后,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 本章程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理事会。 第三十八条 本章程自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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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公寓协议书篇四

第一条学生公寓是学生学习、生活、休息的场所,是学校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阵地。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公寓教育管理与服务,努力创建一个整洁、优美、舒适、和谐的“学生之家”,根据国家教育部《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规定》、《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学校认真贯彻教育部关于按班级安排住宿的要求,按照学生公寓物业管理和学生管理分工与合作的原则,体现“重心下移、以学院为主”的管理思路,学生公寓的物业管理由后勤集团负责,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行为管理由学生处牵头负责,各学院具体组织实施。

第三条充分发挥学校公寓内教育、管理、服务队伍的主导作用和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中的主体作用,做到制度落实、管理落实、教育落实、服务落实。

第四条在教育、管理、服务过程中,学校各相关职能部门、各教学单位要全面、真实、深入地了解学生情况,努力把解决学生的思想问题与解决生活问题结合起来,把教育管理学生与服务学生结合起来,维护学校稳定,促进学校发展。

第二章学生公寓的管理组织及主要职责

负责定期分析和研究学生在公寓的思想动态;牵头处理公寓中学生的教育管理等日常工作;组织处理学生公寓突发事件等相关工作。必要时公寓管理委员会和公寓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可举行联席会议,对涉及到物业管理和学生教育管理的交叉工作商议决定。

第六条学生工作部(处)由一名副处长分管学生公寓教育管理工作。学生处思政科、学生管理科主要负责公寓内学生的思想教育及行为管理,组织开展各种安全教育、安全警示及文明建设活动,协助做好学生公寓物业管理相关工作。

第七条后勤保障处由一名管理干部分管学生公寓物业管理工作。后勤集团学生公寓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公寓中心),主要承担公寓物业和安全管理,协助做好学生思想教育和日常行为教育工作,落实物业管理制度。

第八条保卫处对学生公寓安全工作负有指导、检查、监督职能。负责指导制定学生公寓安全管理制度,积极开展安全教育和安全警示,开展管理人员安全培训,定期牵头组织安全大检查,处理治安案件,会同各职能部门处置突发事件。

第九条各学院具体负责本学院学生在公寓内的思想教育和日常行为教育。安排辅导员和班主任到学生公寓值班,了解掌握学生思想动态,处置突发事件;建立健全寝室室规、纪律卫生检查制度、住宿反馈制度等管理制度;将学生行为表现与学年鉴定、评优评先、入党、奖助学金评定等挂钩;配合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处理公寓内发生的重大违纪事件和治安案件。

第三章学生公寓文化建设活动的开展

第十条学生公寓文化是校园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营造良好的学生生活气息和文化氛围,提升学生文化品位及精神面貌,可以赋予校园文化新的内涵。学校要以公寓精神文明建设和学生公寓文化建设为“平台”,更好地实现管理与育人的统一。

第十一条公寓管理员在校公寓学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组织制定本公寓文化建设方案并积极组织开展宿舍文化艺术节等丰富多彩的公寓文化活动。

第十二条校公寓学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各公寓宿舍文化艺术节的开展及其他综合表现,每年按公寓数的10%评选文明楼,每公寓评选10%的文明寝室,5%的文明示范寝室。

第十三条学校学生民主管理公寓委员会负责公寓各类文化艺术活动的宣传。

第四章学生寝室的调整

第十四条学生公寓实行公寓化管理,即统一规划、统一布局、统一管理、统一卫生标准。

第十五条期末学生寝室的调整安排,由公寓中心提出方案,在征求学生处、各学院意见的基础上报校公寓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公寓管理委员会,并通过联席会议审议后,由后勤及产业集团、各学院共同组织实施。学生寝室的零星调整,由公寓中心牵头组织实施。

第十六条学生公寓调整时,学生必须按时调房或搬迁,不得无故拖延。第十七条学生必须按指定房间住宿,不得转让、出租,不得私自相互调整,也不得随意搬出。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调整时,应经所在学院同意,报公寓中心批准后方可。学生不准校外住宿,否则,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第十八条毕业生应按学校规定时间离校。凡是不按期离校并经劝说无效者,将强制其搬出宿舍。

第十九条学生停学、休学期间,寝室床位由学校统一调配,不予保留。

第五章学生公寓的卫生管理

第二十条公寓中心负责公寓公共区卫生的清扫、保洁及寝室内务卫生检查,每周在校园网上通报检查情况。为加强卫生监督,各学院做好本学院学生寝室内务卫生的督促和抽查工作。

第二十一条学生寝室卫生实行每天轮流清扫制度。值日生负责寝室内务卫

生清扫和物品整理工作,全天保持清洁。

第二十二条每学期开学第一天全校进行宿舍卫生集中清扫。每周星期四下午全校进行卫生大扫除。

第二十三条学生寝室实行定期与不定期、全面检查与楼层抽查相结合的卫生检查制度。卫生检查等级分为最清洁、清洁、不清洁三个等级。

第二十四条学生处、团委和后勤集团每年共同组织开展“文明楼”、“文明寝室”、“文明示范寝室”创建活动及新生“寝室美化”设计大赛和叠被比赛。每年开展一次“优秀室长”评选活动。

第二十五条学生公寓实行集中统一浆洗学生公寓用品制度,由公寓中心组织实施。

第六章学生公寓的财产管理

第二十六条学生公寓的财产由公寓中心统一管理,按学校有关程序统一安排维修。

第二十七条公寓中心负责建立公寓财产登记,做到账物相符。第二十八条学生公寓非寝室内公共财产(如厕所、洗手间设施设备、楼梯扶手、窗户、垃圾箱等)由该幢管理员负责管理。

第二十九条学生毕业离校时,须持毕业离校清单在公寓管理中心办理有关手续。学生财产损失由后勤及产业集团负责,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第三十条对破坏公寓设施设备的行为应及时制止。对检举揭发者,公寓中心给予表彰奖励。

第七章学生公寓的安全管理

第三十一条学生公寓安全管理由后勤集团负责,并在门卫处设值班室。后勤集团负责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和管理人员的培训,保卫处负责检查监督安全制度的落实、负责治安事件的查处,学生处负责学生的安全教育、学生违纪事件的处理,各学院具体负责组织学生的安全教育活动。

第三十二条学生公寓实行定时开关门制度,昼夜值班。晚归学生,必须按规定(凭证在值班处)登记后方可进入。

第三十三条学生实行会客管理制度。外来造访人员必须在门卫或管理员处凭证件登记,在值班室会客。未经门卫或管理员许可,不得入内。

第三十四条进入异性宿舍,须在管理员处登记,经同意后方可进入,并在规定时间内离开。严禁留宿异性。

第三十五条为保证学生个人财产的安全,学生离开寝室必须关好门、窗。学生贵重物品(手提电脑等)实行存放管理制。

第三十六条严禁携带违禁品(包括黄色书刊和音像制品、易燃、易爆、剧毒物品、管制刀具和枪具)进入公寓。学生携物(箱子、大件类)离开宿舍,须持有效证件,经门卫生检查登记后方可带离。

第三十七条加强学生公寓消防安全。严禁点蜡烛、点蚊香、使用大功率电器和应急灯。严禁在学生寝室烹饪食物、燃放烟花爆竹。不得在无人状态下对各类电器充电。

第三十八条公寓工作人员实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制度。在学生上课期间实行安全巡查制度,节假日轮流值班,重点检查,杜绝安全隐患。

第八章学生公寓的水电管理

第三十九条学生公寓用水、用电实行定额计量管理。超标费用由学生个人承担。

第四十条学生用水用电由公寓管理中心专人管理,每月抄表结算。学生应自觉缴纳超标费用。

第四十一条学生离开寝室须做到随手关水、关电。严禁私拉乱接电线,杜绝偷电行为。

第九章学生公寓的假期管理

第四十二条学校放假期间,学生因个人原因需滞留学校的,由学生本人提

出申请,经学生处审批后,由公寓管理中心安排集中住宿。

第四十三条假期需提前返回学校住宿的,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经值班老师同意方能到公寓管理中心办理留校手续。

第四十四条假期留校学生必须参加学校和各学院组织的安全教育大会,必须按学院规定签定《安全告知书》、办理公寓《出入证》、预交水电费,必须凭出入证进出学生公寓。

第四十五条假期留校学生必须遵守《四川南充经济专修学院留校学生管理规定》。

第四十六条学生在假期留校期间违纪的,按《四川南充经济专修学院学生违纪处理规定》处理。

第十章违纪与处分

第四十七条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暂行规定》、《四川南充经济专修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定》,学生违反公寓管理规定,可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第四十八条通过撬门、翻窗、翻阳台等非正常手段进出寝室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第四十九条在寝室内酗酒者,给予警告处分。酗酒滋事者,视其情节、后果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

第五十条在寝室内务卫生检查中,一学期内累计出现三次不清洁记录的寝室,给予寝室成员通报批评。

第五十一条在寝室内私自存放或使用管制刀具、枪械(含钢珠枪)者,给予记过处分。

第五十二条向阳台外或窗外泼水、扔杂物者,给予通报批评或警告处分。第五十三条恶意拖欠超支水电费、损坏公物者,给予通报批评或警告处分。第五十四条在公寓内私拉乱接电线、违章使用电器者,视其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或警告以上处分。

看了

老年公寓协议书篇五

1、爱心无止境,养老“孝”开颜。

2、“孝”心敬父母,养老福星居。

3、与福星结友,让老年不老。

4、福星居,让您“寓”见更幸福的晚年。

5、福禄双全,星馨一品,居享百年。

6、养老福星居,长寿好福气。

7、幸福晚年何处觅,健康快乐福星居。

8、谈天说地有知音,颐养天年福星居。

9、五福呈祥,寿星安居。

10、养老之“福”,长寿之“星”,孝心之“居”。

11、忠孝传家福添寿,风水宝地星捧月。

12、孝善传天下,福星居万家。

13、有情有爱有景致,福多福真福满堂。

14、爱在慈孝里,情满福星居。

15、欢乐满堂居福星儿女齐欢悦子情。

16、福寿万家,星火燎原,居养天下――福星居。

17、福星居--西乡人自己的品质颐养家园。

18、关爱天下福星,惠泽万千家庭。

19、同享福星居,共沐养老情。

20、寓见你,是福气--福星居公寓。

21、“福”满晚年,“星”光灿烂,“居”享非凡。

22、福福美美福星居,新心相印馨晚年。

23、爸妈养老福星居,子女放心零忧虑。

24、不忘孝心,养老孝亲。

25、养尊处优福星居,品质服务赛儿女。

老年公寓协议书篇六

甲方:

法人代表:

乙方:入住老人全权代理人

乙方自愿将xxx老人送住爱民老年公寓,经双方协商签定如下协议:

一、本协议一经签定,甲乙双方即形成劳务关系,甲方必须向老人提供护理衣、食、娱乐等方面的服务,乙方则按约定向甲方支付报酬。二、乙方入寓前出具县级或县级以上的医院开据的近期身体状况证明,患有传染病或其他不宜入院的疾病患者,不得入住公寓。

三、甲方有权按乙方出具的老人身体状况证明,确定老人护理范围,但乙方自愿提高服务的除外。

四、不能自理的老人能轻微活动或卧床,日常生活事情基本不能做,必须由护理人员帮助,老人精神要正常应配合服务工作。

五、(一)甲方提供护理项目:

1、每天定时打开水、打饭、刷碗、清洗口杯和毛巾。

2、每天打扫室内卫生,帮助老人清理个人卫生。包括洗脸、洗手、洗脚、漱口、梳头、清洗臀部。

3、每天帮助卧床老人穿衣服、脱衣服及时为失禁老人换洗衣服、尿布、保持皮肤清洁、清理大小便及大小便器,定时为老人翻身,整理床铺。

4、按时给老人喂水、喂饭、喂药。

5、定时清洗床单、被罩、衣服。

6、每半个月剪指甲、定时擦身。

7、有病及时通知家属,工作人员24小时在岗,定时查房。

8、有家人的陪伴,定期给洗澡。

(二)乙方自负项目:

1、理发、刮脸、洗澡、家属经常给拆洗被褥。

2、自备用品、肥皂、洗衣粉、干净被褥、床单(2个)、枕巾(2个)、换洗衣服、尿布、暖瓶、毛巾、碗筷、大小便器(卧床老人每月向甲方交两袋洗衣粉,也可以甲方提供)。

3、医疗费,取暖费自理。

六、老人住寓后,因疾病以及其他方面原因,需要提高护理标准的,甲、乙双方应协商后确定,协定后执行新的收费标准。

七、老人在入住期间,身体健康状况若发生变化,甲方要及时通知老人家属,协商调整护理等级或回家中休养治病。家属若不同意老人提高等级护理或接回家暂时治疗的.发生摔伤、烫伤等其它意外事件,甲方不负责任。

八、老人患有精神病或自杀,自残倾向的,甲方有权终止协议,通知乙方家属接老人回家,如乙方不及时接走,所发生的后果由乙方负责任。

九、交费方式:乙方每月1日前向甲方缴纳本月的护理费用。入住不满一个月的,按天计算收费标准,节假日或平时不在公寓的费用不退。另:冬季每月收60元取暖费,缴费其不得延误,出现欠款经多次催要,不能及时补交者,甲方有权将老人退回乙方。

十、入寓老人应自觉遵守公寓各项规章制度,不得毁坏或丢失公寓公其财物,违反公寓制度,造成自身伤害的,甲方不负责任;毁坏或丢失公寓公共财物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十一、老人之间和睦相处,互相帮助、互相尊敬,入寓老人不得侵害他人人身、财产方面的合法权益,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由乙方承担民事责任。

十二、老人如突发疾病、病危或死亡时,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县乡范围内)接到通知后必须在1小时内到达甲方:如因老人自身原因或不可抗拒外力造成老人意外伤害的,甲方不负责任;老人正常死亡的,乙方必须在2小时内将尸体运走,非正常死亡的按有关部门规定处理尸体,尸体处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三、纠纷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发生纠纷应依协议有关内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论。任何一方不得无理取闹、辱骂、殴斗、违反本条规定的应承担全部责任。

十四、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本协议一式两分,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协议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

电话:

乙方:

电话:

20xx年x月xx日

老年公寓协议书篇七

一曲轻松欢快的乐曲拉开了联欢会的序幕。银蛇辞旧岁,金马报春来!龙腾盛世岁更替,春满神州喜满怀!尊敬的爷爷奶奶,各位领导,亲爱的各位同事,大家下午好!

今天我们欢聚一堂,举行商丘市颐寿苑老年公寓新春联欢会庆典,共同迎接20--年的到来!一年的光景白驹过隙般转瞬即逝,一年的喜悦我们铭记在心。一年的时光滴滴答答悄悄流逝,一年的感动我们记忆犹新。

当我们满怀喜悦的告别虎年,我们收获最多的是快乐和喜悦;当我们跨过时间的门槛,我们已走向了新春的怀抱,迎接崭新的虎年。

回首往事,虎年即将落下最后一个音符,在过去的一年里,我们用汗水铸就了荣耀,用青春编织着梦想。

现在,是新的起点。面前,是新的未来。走向春天,美好的生活在这里,走向春天,浅浅的绿意渲染生机。让我们共同迎接新的春天!新的一年。

新一年,新气象,祝福大家虎年呈祥,幸福安康!

我宣布,商丘市颐寿苑老年公寓新春联欢会现在开始!

老年公寓协议书篇八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来宾:

今天我们在这里隆重集会,共同祝贺老年公寓开业揭牌。首先,我代表镇党委、政府向清水湾老年公寓改建启用表示热烈的祝贺,向入住在这里的老人表示衷心的祝福!同时,向莅临揭牌仪式的各位领导和嘉宾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

参加今天揭牌仪式的有:原市总工会主席女士,原地质部副部长先生,原天津美院教授、美术馆馆长、知名画家先生,市知名书法家先生,市政协原常委、提案室主任同志,市残联副理事长同志,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市慈善总会常务副会长同志,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市慈善总会副会长同志,市民政局局长同志等,让我们以热烈的掌声对各位领导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

老年公寓协议书篇九

编号:

甲方: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公寓办

乙方:_______系________专业 姓名_________

一、本协议由甲方与乙方签署,签字盖章后方能生效。

二、甲方提供学生公寓 区 栋 号寝室给乙方住宿。

三、甲方为住宿学生提供安全保卫、公共区域保洁等服务。

四、乙方在入住期间必须遵守本协议中的所有规定。

五、乙方凭有效证件出入公寓。

六、乙方在入住期间,承诺做到以下几点,否则甲方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1、不私自留宿外人;

2、不留宿异性;

3、不变动和损坏公寓的消防与安全设备(造成事故的由安全和消防部门处理);

4、不违章使用大功率电器和明火器具(如有治安和刑事责任由公安机关处理);

6、不夜不归宿;

7、不在室内和公共场所私拉、私接电线;

8、不在室内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各类危险物品;

9、不在公寓内从事赌博、色情或其它违法活动;

10、不在公寓内进行经商活动;

11、正常使用家具、电器等设施,并加以必要的维护和爱护,发生自然损坏要及时报修。不恶意损坏,不把公寓内所配家具带出公寓。

12、不违反社会公共道德,注意他人的合理需求;

14、不在公寓内停放各种车辆;

17、不浪费水电;

18、不在阳台上推搡打闹、不骑跨阳台、不翻越阳台;

19、晚上睡觉关好门窗,贵重物品不随意放置。

七、其它未尽事宜应本着合理、公平、诚实、守信的原则协商解决。

八、本协议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九、本合同的解释权属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公寓办。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签字):

经办人:公寓办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老年公寓协议书篇十

电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条款如下:

一、甲方将拥有产权或处置权的____市的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出租给乙作使用。

二、租期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即________个月)。

三、该房屋每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

万仟佰拾元整,乙方每个月向甲方缴纳租金___万___仟___佰___拾___元整,并于每________个月的____日前交清,甲方须开具(收据或发票)给乙方。

四、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乙方应向甲方交纳________个月的房屋租金作为履约保证金和___元整的室内财物押金,上述保证金和押金合同期满后退还乙方。

方负责交纳。

六、乙方必须依约交付租金,如有拖欠租金,甲方每天按月租金的5%加收滞约金拖欠租金达天以上,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并有权拒绝退还履约保证金。

七、甲方应承担房屋工程质量及维修的责任,乙方也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用途。乙方因故意或过失造成租用房屋及其配套设施、室内财物毁坏,应恢复房屋原状或赔偿经济损失。

八、租赁期间,若甲方要收回房屋,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乙方。同时退还两倍的履约保证金;若乙方需要退租,也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同时不得要求退还履约保证金。

九、租赁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租赁期满或解除合同时,乙方需结清后退还房屋给甲方;如需续租须提前一个月与甲方协商,若逾期不还又未续租。

十、本合同如在履行中发生纠纷,双方应通过协商解决纠纷,协商不成可请房屋租赁管理部门调解或起拆人院处理。

十一、本合同经签字或盖章后即时生效,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纪方一份,如有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委托人: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老年公寓协议书篇十一

甲方:

身份证:

联系电话:

乙方:

身份证:

联系电话:

经甲乙双方实地看房,自愿协商达成租房合同如下:

一、乙方租借甲方万科城公寓房,一室一厨一卫租赁期限自___年__月__日

二、租金为元,按季度结算,先付后住,乙方必须在月底提前支付第二次房租,租住押金元。

三、乙方在承租期内必须承担,水电、宽带、有线电视、物业管理费用不得拖欠。

四、房内一切设备、设施在使用过程中损坏,由乙方照价赔偿。

五、乙方不得破坏房屋结构,不得转租,转让他人居住使用,甲方发现有权收回租房,不退任何费用。

六、租赁期,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若一方强行中止合同,须向国一方支付违约金。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老年公寓协议书篇十二

甲方(出租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承租方)身份证号码

现经甲乙双方充分了解、协商,一致达成如下个人租房协议书:

一、房屋的坐落、面积、装修及设施、设备:

二、租赁期限:,即年月日至年月日,

三、租金及交纳时间:每月元,乙方应每月付一次,先付后住。第一次乙方应于甲方将房屋交付同时,将房租付给甲方;第二次及以后付租金,乙方应提前一个月付清。

四、租房押金:乙方应于签约同时付给甲方押金元,到期结算,多余归还。

五、租赁期间的其他约定事项:

1、甲乙双方应提供真实有效的.房产证、身份证等证件。

2、甲方提供完好的房屋、设施、设备,乙方应注意爱护,不得破坏房屋装修、结构及设施、设备,否则应按价赔偿。如使用中有非人为损坏,应由甲方修理。

入住日抄见:水度,电度,煤气度。所有费用乙方应按时付清。

4、房屋只限乙方使用,乙方不得私自转租、改变使用性质或供非法用途。租下本房后,乙方应立即办好租赁登记、暂住人口登记等手续。若发生非法事件,乙方自负后果。在租赁期限内,甲方确需提前收回房屋时,应当事先商得乙方同意,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

5、合同一经签订,双方都不得提前解除。租赁期内,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的,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6、甲乙双方约定,乙方如需开具房租发票,因此产生的税费由乙方支付。

7、此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并作出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双方如果出现纠纷,先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裁定。

8、本个人租房协议书经签字(盖章)生效。

9、其他约定事项:

六、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中任一方有违约情况发生的,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元,损失超过违约金时,须另行追加赔偿。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两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老年公寓协议书篇十三

编号:

甲方:

乙方:_______系________专业 姓名_________

一、本协议由甲方与乙方签署,签字盖章后方能生效。

二、甲方提供学生公寓 区 栋 号寝室给乙方住宿。

三、甲方为住宿学生提供安全保卫、公共区域保洁等服务。

四、乙方在入住期间必须遵守本协议中的所有规定。

五、乙方凭有效证件出入公寓。

六、乙方在入住期间,承诺做到以下几点,否则甲方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1、不私自留宿外人;

2、不留宿异性;

3、不变动和损坏公寓的消防与安全设备(造成事故的由安全和消防部门处理);

4、不违章使用大功率电器和明火器具(如有治安和刑事责任由公安机关处理);

6、不夜不归宿;

7、不在室内和公共场所私拉、私接电线;

8、不在室内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各类危险物品;

9、不在公寓内从事赌博、色情或其它违法活动;

10、不在公寓内进行经商活动;

11、正常使用家具、电器等设施,并加以必要的维护和爱护,发生自然损坏要及时报修。不恶意损坏,不把公寓内所配家具带出公寓。

12、不违反社会公共道德,注意他人的合理需求;

14、不在公寓内停放各种车辆;

17、不浪费水电;

18、不在阳台上推搡打闹、不骑跨阳台、不翻越阳台;

19、晚上睡觉关好门窗,贵重物品不随意放置。

七、其它未尽事宜应本着合理、公平、诚实、守信的原则协商解决。

八、本协议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九、本合同的解释权属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公寓办。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签字):

经办人:公寓办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老年公寓协议书篇十四

出租方:(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租用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明确双方租赁关系,经自愿、平等协商,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房屋座落地点:号,面积平米左右。

二、租赁时间:

三、房租缴纳方式:先缴后住的原则,乙方支付甲方租金元/月,房租半年一付,房租元(伍仟肆佰元整),以收据为凭。

四、租期内所有产生的水、电、气费用均由乙方负责缴清,如乙方在租赁期间有非法行为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

五、租赁期间,甲方提供给乙方使用的'家具有:床4张,热水器1台,乙方缴纳押金元(壹仟元整),待租期满(或双方协商终止合同)时,待乙方结清水、电、气费用,且家具无损坏,甲方全额退还乙方押金。

六、租赁期间甲方需出售此房或双方因特殊原因需提前终止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告知对方,经双方协议终止合同。

七、租赁期满后双方再行协商延期续租事宜。

八、双方签字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

九、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人民法院裁决。

甲方:

电话:

乙方:

电话:

日期:

老年公寓协议书篇十五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和承租方的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房屋地址:。房屋建筑面积共计约平方米,使用面积平方米。

第二条:租赁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双方合同的续签或解除,需在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告知对方。

第三条: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人利用承租房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2、承租人拖欠租金时间累计达个月的。

租赁合同如因期满而终止时,如承租人到期确实无法找到房屋,出租人应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如承租方逾期不搬离,出租方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和申请执行,出租方因此所受损失由承租方负责赔偿。合同期满后,如出租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承租方享有优先权。

第四条:租金和租金的缴纳期限:房屋租金人民币xx年调整租金时,应提前个月向承租人说明。以便双方续租。

6、承租方在租期内宽带、物业、有线电视费用均由出租方支付。

7、补充

8、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共同协调,作出补充规定,无协商的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处理相关事宜。有关本协议的一切争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昆明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裁决。

第十二条:本合同自双方签(章)后生效。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4份,出租方、承租方各执2份。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老年公寓协议书篇十六

甲方:乙方:(有效监护人):

身份证:

地址: 长乐路28号入住老人姓名:

电话: 0632--3775899身份证:

住址:

电话:

工作单位: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就乙方入住甲方老年公寓具体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入住服务范围:甲方为乙方提供生活服务,服务项目包括住宿、就餐、日常洗刷等。乙方在入住前,应全面向甲方告知老人的健康状况、饮食习惯、性格,并说明其他相关情况。老人生病与治疗、旧病复发与抢救以及自行跌伤等均不在护理责任范围之内。

二、入住费用:入住费用每月元。其中:护理费用元,伙食费用240 元,床位300 元。每月5号前缴纳。

三、请假外出约定:老人在公寓期间因事外出的,思维行为不正常的老人需由监护人办理请假手续,并由监护人领出并对外出行为负责;思维行为正常的老人因事外出须到传达室登记。老人在公寓外的行为后果甲方不负责任。若擅自外出不归、失踪或在途中发生意外,后果自负。

四、老人伤病责任:乙方在入住期间,甲方只负责乙方的日常生活起居,不负责老人自行跌伤、突发生病的任何费用和责任。

1、老人因行路困难、骨质疏松、身体虚弱、喝酒等原因发生跌伤,甲方不负责任;

4、如老人因病猝死,与甲方无关,甲方不负任何责任。老人的后事乙方必须在接到通知及时安排处理。

五、变更护理标准约定:老人在住寓期间由于健康原因、年龄原因、物价上涨原因需要提高护理标准的,双方商定可适当提高 。

照收 ,若请假15天内,各项费用不退还 。

七、医疗费用约定:

1 、乙方在入寓前需自行健康查体 ,入寓后如需进一步检查,检查费用由乙方负责 。 2 、入住公寓老人需提供准确可靠病史,入住后如发现因隐瞒病史而耽误治疗,其后果自负 。乙方可自愿在甲方卫生室就诊,医疗费自理。也可由监护人送医院治疗,治病途径由乙方选择,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

3 、住寓老人出现病危、病重或猝死的,公寓医务人员本着救死扶伤的精神,在及时通知乙方的同时将给予紧急处理及必要的抢救,所发生的医疗费由乙方负责 。(甲方垫付的医疗费,乙方应在三天内付清) 。

4 、住寓老人如遇突发急、危、重病时导致增加的临时陪护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

八、贵重物品的保管:乙方的贵重物品及现金,可以委托甲方免费保管,自行管理出现丢失的,甲方不负责任 。

九、解除协议的约定:监护人应全面了解《长乐路老年公寓老人入住须知》,入住公寓的老人应遵守公寓的各项规章制度,包括作息及就餐时间、用水用电安全、集体活动、外出请假制度等规定。乙方在入住后对服务不满意可随时退房,所剩费用甲方足额退还。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将其退回,入住协议同时废止 。

1、发现老人有传染病、酗酒、精神病患者;

2、不按时交纳各种费用者;

3、若老人生病通知乙方,乙方监护人在第一时间不来者;

4、不能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妨碍他人入住且甲方认为无法为其服务者;

6、行为异常、脾气暴躁、产生噪音影响其他老人正常休息且不听劝阻者。

本协议甲、乙双方签章并遵照协议条款办妥有关手续后生效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其他未尽事项,双方协商解决,解决不成交当地人民法院裁决处理。

甲方:老年路老年公寓 (盖章)乙方监护人:(签章):

护理承包人:入寓老人(签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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