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产普查方案(模板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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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产普查方案(模板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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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方案时,我们应当立足长远,考虑未来的发展趋势和变化。方案的制定应当注重可持续发展,避免短视和损害环境。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一些方案范例,希望对大家有所启发。

国有资产普查方案篇一

本委机关各科室,各直属事业单位,各驻镇畜牧兽医站:

为摸清我委机关事业单位“家底”,进一步强化单位资产管理,夯实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数据,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相结合,健全适应现代化国家治理体系和公共财政需要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20xx〕1号)、《财政部关于开展20xx年全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财资〔20xx〕2号)、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xx年全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苏财资〔20xx〕33号)和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东财资〔20xx〕2号)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委实际情况,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清查时点。

以20xx年12月31日为资产清查的基准日。

(二)清查范围。

20xx年12月31日前经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成立的委机关、各直属事业单位和各驻镇畜牧兽医站。

实行企业化管理并执行企业财务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以及事业单位兴办、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不列入此次清查范围。

(三)清查原则

此次清查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分级实施”的原则,县农委按照财务隶属关系负责组织委所属单位资产清查核实工作。

(一)工作内容。

资产清查工作主要包括基本情况清理、账务清理、财产清查和完善制度等内容:

1.单位基本情况清理,主要是根据资产清查工作的需要,对纳入资产清查工作范围的单位户数、编制和人员状况等基本情况进行全面清理。

2.账务清理,主要是对单位的各种银行账户、会计核算科目、各类库存现金以及各项资金往来等基本账务情况进行全面核对和清理。

3.财产清查,主要是对单位各项资产进行全面的清理、核对和查实,单位对清查出的各项资产盘盈和盘亏、报废和坏账等损失,按照资产清查要求进行分类,提出相关处理建议。

4.完善制度,主要是在单位资产清查的基础上,针对资产清查工作中暴露出来的资产及财务管理等方面的问题,依据相关政策法规,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

(二)时间安排。

资产清查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1.准备阶段(20xx年6月6日前)。

制定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成立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召开资产清查工作部署会议。

2.自查阶段(20xx年6月7日至6月30日)。

各单位应按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财资〔20xx〕1号)规定要求,对其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并将清查情况录入《江苏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信息系统》,凡清查中拟处置的国有资产需公示七天,期满无异议后,方可按公示的资产处置申报明细表上报县国资办。

各单位应于20xx年6月30日前将资产清查结果报送农委,资产清查资料含资产清查工作报告(报告参考格式见财资〔20xx〕1号附2,a3纸打印)、资产清查报表(a3纸打印)、资产损溢或资金挂账证据(a4纸打印或复印)、固定资产登记表(资产登记至20xx年5月31日,a3纸复印)、资产管理办法(a4纸)及相应电子版等,以上材料除固定资产登记表和资产管理办法为一份外,其他材料为一式两份,纸质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电子材料报送邮箱

**@

3.核查、汇总上报阶段(20xx年7月1日至7月25日)。

委组织相关人员或委托社会中介机构于20xx年7月15日前对各单位资产清查结果进行专项审计核查,对核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相关单位予以整改,相关单位整改后的资产清查结果资料于20xx年7月20日前报送农委,委汇总后于20xx年7月25日之前,将本系统资产清查汇总资料连同各单位清查结果分户资料汇集后,一并报送至县国资办。

4.核实批复阶段(20xx年6月30日前)。

县财政局结合工作需要组织相关专业人员或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对县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进行检查或抽查,对资产清查结果按规定进行核实批复。

(一)县农委组织本委系统各单位清查核实工作,各单位组织本单位的资产清查核实工作。各单位资产清查在省财政厅统一开发的资产清查系统中进行。各单位应当为系统的使用提供必要的硬件及网络条件保障,利用系统完成资产清查及资产报表的录入、审核、汇总、报送工作。资产清查数据应与财务会计决算数据进行核对。

(二)资产清查工作结束后,县财政部门、县农委、农委机关事业单位应当根据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财资〔20xx〕1号)和《如东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东政办发﹝2011﹞25号),对资产清查结果逐步予以核实确认。

(三)经过清查核实后的资产,要按照统一要求建立健全账卡,完善管理信息,并按照《如东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东政办发〔2011〕25号)等文件规定,将相关信息录入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实现资产的动态管理。各单位要建立和完善资产与预算有效结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防止“前清后乱”和“清管两层皮”现象。对经批准后的损失调整有关账目,并建立“账销案存”制度,继续落实追索责任。

(一)加强领导。

县农委成立了国有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各单位也要加强资产清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资产清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切实履行管理责任,制定清查工作实施方案,建立资产清查工作小组,负责本单位的资产清查工作,明确分工,责任到人,保证资产清查结果真实可靠。各单位应将资产清查工作小组成立情况于20xx年6月9日前加盖单位公章上报委财审科。

(二)严肃纪律。

各单位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资产管理情况和存在问题,不得瞒报虚报,不得干预社会中介机构依法执业。对于资产清查工作中发现的违纪违法行为,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处理。委将坚持“防止流失、兼顾实际”的原则,在规定权限内对资产损益、资金挂账等事项进行处理,通过清查核实工作,切实做到资产账账、账表、账卡、账实相符。

(三)经费保障。

按照现行财政管理体制,除财政部和省财政厅统一配发的资产清查软件、资料以及县财政局统一购买的部分技术支持服务、聘请中介机构经费外,各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所需经费从单位预算中予以保障。

(四)工作督导。

县农委将加强对本系统各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监督指导,及时将资产清查工作进展情况予以上报。县财政局将对全县资产清查工作进展情况及时予以通报,并组织监督检查。

附件:1.资产处置公示(样式)

2.固定资产登记表(样表)

xxxx农业委员会

20xx年6月6日

为了全面掌握全系统各单位“家底”,完善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基础数据,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相结合,适应新形势下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需要,依据〈中共香坊区委办公室香坊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香坊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哈香办发[20xx]11号)有关要求,现决定在全系统范围内开展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以下简称资产清查),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的总体原则,组织开展全系统各单位资产清查工作。

(一)全面摸清家底。对各单位基本情况、财务情况以及资产情况等进行全面清理和核查,真实、完整地反映单位的资产和财务状况,为加强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促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有机结合奠定基础。

(二)完善监管系统。通过资产清查,完善单位资产管理基础数据库,实施动态管理,为加强财政资产管理和预算管理提供数据支撑。

(三)实现两个结合。建立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为编制年度预算、加强资产收益管理、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创造条件。

(四)完善管理制度。根据资产清查发现和暴露的问题,全面总结经验,认真分析原因,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办法,建立健全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

(一)清查基准日

以20xx年12月31日为资产清查的基准日。

(二)清查范围

1、20xx年12月31日以前经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成立,执行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的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和直属单位。

2、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并同财政部门有经费缴拨关系的社会团体等单位。

事业单位兴办、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不纳入此次清查范围。

(一)本次资产清查工作在教育局的统一领导下进行。教育局成立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刘向阳,副组长刘春杰、高宝昌、李向前,成员由办公室、人事科、计财科、校舍监察科、技术装备科、纪检科等科室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育局计财科,负责资产清查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计财科负责按照市、区财政部门的部署,制定全系统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方案,按照区财政局有关要求,选取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服务于资产清查审计工作,汇总全系统资产清查结果,并向资产清查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情况,按照规定报审各单位资产损失和资金挂账等工作。

(三)各成员单位负责全系统各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监督、指导。

计财科负责编制教育局资产清查结果,并向区财政局及时报送;负责根据区财政部门出具的资产核实批复文件,指导和监督局机关及系统各单位调整信息系统相关数据并进行财务处理。

人事科负责确定各单位编制及人员情况;与编办联系,提供20xx年12月31日以前经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成立,执行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的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和直属单位。

校舍监察科负责确定各单位房产归属和入帐情况,以及其他与房产有关的清查工作。

技术装备科负责确定各单位国有资产来源及入帐情况,及时处理各单位仪器设备调整和调拨手续。

办公室负责全系统国有资产清查的协调工作及局机关国有资产清查工作。

纪检科负责监督全系统资产清查工作。

(四)各单位法人是资产清查的第一责任人,各单位要建立资产清查组织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资产清查实施工作,并向局清查工作领导小组报送资产清查结果,同时要健全本单位资产管理及财务管理制度。

(一)单位基本情况清理。各单位与人事科核对本单位编制及人员基本情况。

(二)账务处理。指对单位和各种账户、库存现金、有价证券、各项资金往来和会计核算科目等基本账务情况进行全面核对和清理。

(三)财产清查。各单位要与校舍监察科和设备科联系,对各项资产进行全面的清理、核对和查实。对清查出的各种资产盘盈、损失和资金挂账应当按照资产清查要求进行分类,提出相关处理建议。

(四)完善制度。指针对资产清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全面总结、认真分析,提出相应整改措施和实施计划,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

本次资产清查使用财政部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来进行。要完成单位基本情况清理、账务清理和财产清查报表的录入、审核、汇总、报送工作。资产清查工作结束后,按要求继续使用该系统实施动态监管。

(一)单位自查

1.各单位在资产清查系统中修改、补充完善数据信息,生成固定(无形)资产盘点表。

2.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的规定要求,各单位对其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形成资产清查报表(固定资产依据盘点表生成,其他由单位逐笔填报)。

3.根据清查出的资产盘盈、损失和资产挂账等事项,搜集资料整理相关证明材料,委托中介机构出具经济鉴证资料,提出处理意见,向主管部门申请报告。

4.必要时,可申请财政局招标的社会中介机构对资产清查结果出具专项审计报告。

5.自查工作完成后,各单位将申报文件、资产清查报表、专项审计报告和资产清查工作报告等材料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报送教育局计财科。

(二)审核汇总

各单位于7月6日前将自查结果报送教育局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其中,纸质材料包括本单位资产报表,资产清查工作报告,和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电子材料报送上述纸质材料电子版及资产清查系统生成的上报数据。

1.各单位应当依据资产清查出的资产盘盈、资产损失和资金挂账等事项,搜集整理相关证明材料,提出处理意见并逐级向主管部门提出资产核实的申请报告。资产占有单位应当对所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和完整性负责。

2.教育局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按照规定权限对各单位报表进行合规性和完整性审核,各单位报区财政局申请批准,等待下达批复。

3.各单位依据财政局对资产盘盈、资产损失和资金挂账的批复,调整信息系统相关数据并进行账务处理。

4.各单位结合清查核实中发现的问题完善相关制度。

5.申请资产核实的单位,按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财资[20xx]1号)第四十条规定报送相关材料。各单位经批准核销的不良债权、对外投资等损失,实行“账销案存”管理,相关资料、凭证应当专项登记,并继续进行清理和追索。经批准核销的实物资产应当分类清理,对有利用价值或残值的,应当积极处理,降低损失。

资产清查专项审计费用,按照“谁委托,谁付费”的原则,由委托方承担。按照现行财政管理体制,开展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所需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

(一)加强领导。

各单位要加强资产清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单位负责人应切实履行管理责任,分工明确,落实到人,配备强有力的清查人员,保证资产清查结果完整、真实、准确,确保资产清查工作按时完成。

(二)精心组织。

各单位认真学习相关文件,并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清查工作具体实施方案,保证工作顺利完成。

(三)严肃纪律。

各单位应当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资产管理情况和存在问题,不得瞒报虚报,不得干预社会中介机构依法执业。对于资产清查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违法行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国有资产普查方案篇二

根据《临西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健康体检工作的通知》(政字[2010]102号)文件精神,为掌握我县干部职工的身体状况及疾病分布、各种疾病的发展现状,有效预防疾病,达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保障全县干部职工的身体健康,县委、县政府决定在全县干部职工中进行疾病普查工作。从现在开始,分批次对全县参保城镇职工进行健康普查。

一、普查领导小组。

为保证这次全面体检保质保量地顺利进行和医疗保险基金的安全使用,成立以人社局、卫生局、财政局、审计局和纪检会等部门组成的普查领导小组,全程监督医疗保险基金使用和人员体检全过程,发现问题严肃处理。

组长:郑金峰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孙连涛县政协党组成员、财政局局长。

张士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成员:孙纪新县编委办主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书记张延武县卫生局局长。

郝一阳县纪检会副书记。

王东临县财政局副局长。

霍书华县审计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人社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医保中心主任孙建功担任。

二、组织实施。

1、各医院成立专家领导小组。

由县医院、中医院和县第二人民医院共同承担这次健康普查任务。为保证这次体检的顺利进行,各医院成立专家领导小组,抽调思想觉悟高、责任心强、业务水平高的业务骨干,并进行体检前培训,明确体检事项,明确分工。为保证这次体检的质量,中医院、县第二人民医院要联合聊城二院进行体检。

县医院专家小组组长:党斌,成员:王金录、周金海;

中医院专家小组组长:王广录,成员:秦广雨、王宪华;

县第二人民医院专家小组组长:李林华,成员:蒋金龙、王耀峰。

2、体检范围。

各医院承担的范围,按照就近方便的原则划分。具体如下:

县医院体检范围:县直机关2190人,县直学校(县城)589人,企业单位2415人,共计5029人。

县中医院体检范围:垂直部门482人,西片各乡镇428人、学校1776人,三中34人,二完小100人,中医院112人、部分破产企业职工420人,共计3352人。

县二院体检范围:东片各乡镇402人、学校963人,县直学校271人,企业165人,部分破产企业职工998人,共计2799人。

3、体检项目: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乙肝表面抗原、乙肝五项、血脂血糖、肾功能、血流变、骨密度、心电图、胸透、彩超(肝胆、脾胰、双肾、甲状腺、前列腺(男)、子宫附件(女))等16项。各体检医院不得随意增减体检项目,否则停止其体检任务。

人社局负责将各单位的体检日期、体检医院通知到单位,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组织本单位人员按时到规定的医院体检。

4、体检流程:

体检前注意事项:前一天清淡饮食,忌酒,避免使用肝、肾功能有影响的药物,体检当日空腹(禁食禁饮)。

体检第一站:医院大厅服务台领取体检表,并进行登记医保证号、身份证号和联系方式。

体检第二站:按照护士指引,完成空腹检查,餐前检查为抽血类与腹部彩色超声检查。(1)到化验室采血处留取血液样本;(2)腹部彩超检查,女性若有子宫附件彩超或男性有前列腺彩超需憋尿检查,完成后方可留取小便常规。

体检第三站:餐后检查,胸透、拍片、多普勒、心电图。

体检第四站:检查后,将体检指引单交回服务台,以确认无漏检项目,以便报告的查对,留取联系电话,以便及时通知重大疾病和体检报告的领取。

检查后服务:完成所有检查项目后,主检根据检查结果,全面评估身体状况,提出健康促进方案。

各体检医院负责将个人体检情况进行详细登记,并登记身份证号码和联系方式。发现伪造体检记录套取医疗保险基金的,严肃处理。全部体检完毕后,向人社局报告详细体检情况。

县财政局负责将体检所需资金及时拨付到医保中心。县人社局医保中心负责将体检人数核实,将资金及时拨付到各定点体检医院。县审计局负责对体检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给出审计报告。体检工作全面完成后,由县人社局负责写出体检综合报告,报县委、县政府。

国有资产普查方案篇三

为适应我区国有经济管理体制改革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需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核实国有企业资产情况,做好企业业绩考核、绩效评价等各项工作,根据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办法》(第1号令)和市国资委《市国资委企(事)业单位清产核资工作方案》(京国资评价字„2004‟13号)精神,区政府经研究决定,从2006年4月起开展企业清产核资工作。

(一)清产核资是明确产权归属,保证国有资产出资人到位,初步做到权利、义务和责任相统一,管资产和管人、管事相结合,科学评价和规范企业经营绩效考核及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的基础。

(二)清产核资是提高企业财务会计信息质量,健全制度,夯实基础,明晰权属,构建新型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框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必要条件。

(三)清产核资是以改革发展为主线,以结构调整、加快股份制改造、强化监督管理为重点,规范企业改制的前提和关键,是进一步搞活国有企业的需要。

成立西城区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白云生。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国资委。

(一)核实国有企业资产情况,真实、完整地反映企业资产状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提高企业会计信息质量。

(二)清查核实企业各项资产损失情况,并根据国家清产核资政策规定进行处理,促进企业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规范企业会计核算和财务报告制度,真实反映企业经营状况。

(三)全面清查核实企业的各类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规范企业财务监督管理和财务报告制度,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

(四)做好资不抵债或难以维持经营企业的情况分析,推动企业调整内部结构,提高经营效益。

西城区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清产核资工作由区国资委组织分步实施,有关重大问题由区国资委提交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具体工作由清产核资办公室负责,各企业负责组织本系统开展清产核资工作。

(一)区国资委负责企业清产核资工作部署,制定清产核资规章制度和工作方案,对企业清产核资工作及中介机构审计工作进行督促、指导和核查。

(二)为保证企业清产核资工作质量,做到操作程序科学规范,按照国务院国资委《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办法》(第1号令)规定,西城区需进行清产核资的企业可自行选聘具有规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中介机构的名单和资质情况报区国资委备案。会计师事务所经统一培训后,方可参与清产核资工作。

(三)企业应成立由主要领导负责的清产核资办事机构,负责本系统清产核资工作实施。

(一)区国资委所出资的国有独资、国有控股企业及其所属各类全资子企业、控股企业(以上均含等股、相对控股)。上述各企业投资举办的境内外企业或设立的各类机构以及具有法人资格的各种经济实体,均包括在清产核资企业范围内。

(二)2004年底前经批准上市的公司,可不进行清产核资工作,但要做好有关资金核实和清产核资报表填报工作。

(一)户数清理。

指区国资委根据国家清产核资工作要求,对属于清产核资工作范围内的企业,以特定的“基本单位”为清查、统计对象,按国家有关规定标准进行统计、核对、汇总工作。

(二)账务清理。

指以清产核资资产清查点为基准对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各类账户、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以及企业内部资金往来和借款情况进行全面核对和清理,做到账账相符、账证相符、账表相符、账实相符。

(三)资产清查。

指对企业各项资产进行全面清理、核对和查实。重点做好各类应收及预付账款、各项对外投资、账外资产及“账外账”、“小金库”的清理,以及企业有关抵押、担保、或有负债等事项的核对。

(四)损溢认定。

指依据国家清产核资政策和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对企业申报的各项资产损溢和资金挂账进行认定。

(五)资金核实。

指根据企业上报的资产盘盈和资产损失、资金挂账等清产核资结果,依据国家清产核资政策和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组织进行审核并批复准予账务处理,重新核定企业实际占用的.国有权益数额。

(六)完善制度。

指企业在清产核资工作之后,认真分析资产及财务日常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整改措施,健全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巩固清产核资成果,防止前清后乱。

重要的是建立企业内部控制制度、资产损失责任追究制度,以及完善企业经济责任审计和负责人任期审计制度。

资产清查时间统一为2006年5月31日。

区国资委从2006年3月开始,计划年内完成企业清产核资工作,具体分以下几个阶段:

(一)前期准备阶段(2006年3月初—5月底)。

1.制订《西城区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清产核资工作方案》,成立西城区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转发相关配套文件、报表。

2.统一部署企业清产核资工作,落实清产核资工作任务,做好组织动员工作。

3.督促企业成立由主要领导牵头的清产核资办事机构,制定本企业切实可行的清产核资工作方案。

4.根据《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办法》(第1号令)第十九条,企业实施清产核资步骤:制定本企业清产核资实施方案;聘请符合资质条件的社会中介机构。

第二十条,企业清产核资实施方案以及所聘社会中介机构的名单和资质情况应当报同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据此,西城区需进行清产核资的企业可自行选聘具有规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中介机构的名单和资质情况报区国资委备案。中介机构参审费用由企业负担。

区国资委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企业清产核资结果核查工作,相关费用由区国资委负责(用收益收缴资金列支)。

5.举办清产核资工作培训班,讲解企业清产核资工作政策、制度、办法及清产核资工作要求、报表。

6.确定企业清产核资基本户数。

(二)组织实施阶段(2006年6月上旬—9月底)。

1.组织企业开展清产核资工作,全面完成账务清理、资产清查、损溢认定、报表编制、中介审计、结果申报、资金核实等主体工作。

2.企业清产核资主体工作任务完成后,区国资委将委派会计师事务所对开展清产核资企业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按照清产核资文件要求进行核查。

通过核查逐步建立健全规范的检查机制和操作程序,从而保证企业资产状况、会计信息和清产核资结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三)损溢认定和资金核实阶段(2006年10月上旬—11月底)。

1.区国资委会同有关部门依据国家清产核资政策和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对企业申报并经会计师事务所核定的资产损溢和资金挂帐进行认定。

2.区国资委会同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上报的资产盘盈和资产损失、资金挂帐等清产核资结果,依据国家清产核资政策和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组织进行复核,报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做出批复,准予账务处理,重新确定企业实际占用的国有权益数额。

(四)总结阶段(2006年12月初—12月底)

1.企业在接到清产核资批复文件后按规定程序进行账务处理。

2.区国资委将对企业清产核资结果进行全面的分析总结,并上报区政府。

(一)各企业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清产核资工作,把此项工作纳入各企业今年的重要工作内容,做到机构健全,人员得力,保质保量完成清产核资工作。

(二)认真执行国务院国资委《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办法》(第1号令)等制度规定,做到全面彻底、不重不漏、账实相符,保证清产核资工作过程规范,结果真实、准确。

(三)企业清产核资工作中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暴露存在问题。对清查出的各项资产损失均应按有关要求取得合法证据或具有法定效力的经济鉴证材料,不得虚报、瞒报。区国资委对清产核资工作进行督察,凡查出损失不实的和虚报、瞒报的,要依法处理。

(四)对清查出的各项资产损失和资金挂帐,企业应认真清理、分类排队、分析原因,根据企业实际情况,依据国家清产核资政策和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认真研究提出处理意见。

(五)企业经批准财务核销的各项不良债权、不良投资及实物资产损失,要建立“账销案存”管理制度,认真加强有关管理工作,组织力量或成立专门机构继续进行清理和追索,避免国有资产流失。

(六)通过清产核资工作,企业应对经营管理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或存在的资不抵债难以持续经营的情况,在认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做好分析分类,依法予以合并、歇业、撤销、出售和破产,加快推动企业经营结构的调整,提高国有资本总体运营效益。

(七)在清产核资工作中,企业要指定专门机构和专人负责,及时将工作的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工作组织和意见或建议,通过简报、情况反映、专题报告或阶段工作总结等形式报送区国资委。

(八)做好清产核资相关工作的后续管理。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按照有关批复文件的要求,企业进行账务处理,并将账务处理结果报区国资委;二是在清产核资的基础上搞好企业内部结构调整,减少级次、突出主业,同时对资不抵债或长期亏损的子企业实施关、停、并、转;三是对批准核销的各项不良债权、不良投资,要建立“账销案存”管理制度,组织力量和建立相关机构积极清理和追索,避免国有资产流失。

自1993年、1995年分别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工作以来,随着我市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和财力的不断增长,市级国有资产规模不断扩大,对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发挥了重要的物质基础作用。根据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为进一步摸清市级国有资产新“家底”,盘活国有资产存量,构建市级国有资产投融资平台,决定在市级单位开展国有资产清产核资工作。

市级国有资产清产核资工作由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市人民政府成立“市级国有资产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财政局,各部门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机构,组织专门人员开展工作。

清产核资工作范围包括市级党政机关、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及其下属单位、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

2005年12月31日。

此次资产清查范围主要是对不动产及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对外投资、无形资产及其负债的清查。

1、不动产及固定资产清查的范围包括土地资产、房屋建筑物、专用设备、办公用品、文物及陈列品、图书及其他固定资产等。

固定资产应按原始帐面价值进行清查登记,有物无账资产先按实物量进行清查登记并暂估入帐,出租、出借资产,必须如实清查登记上报。

2、流动资产清查的范围包括现金、各种存款、应收预付账款、应付及预收账款等。

3、对外投资清查的范围包括以现金、实物、无形资产等方式向其他单位的投资。

4、基建工程清查的范围包括在建或停缓建工程,如完工未交付使用、交付使用未验收入帐等工程项目。基建工程按2005年累计发生额清查登记。

5、无形资产清查的范围和内容包括各项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商誉等。无形资产按原始帐面价值清查登记,无帐面价值的由单位自行暂估入帐。

6、负债清查的范围和内容主要指为购建固定资产而借入的各种款项等。

第一阶段:3月5日前各单位完成土地、房屋建筑物、无形资产、对外投资等资产清查工作,并将相关清理报表(表一)及软盘报送市财政局。

二、表三)及软盘报送市财政局。

各单位清产核资报表一律以独立核算单位向市财政局报送。

第三阶段:各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基本结束后,市财政局、市监察局、市审计局在9月30日前将组织对各单位进行专项检查或抽查,经检查不符合要求的要限期补课。

1、鉴于此次清产核资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单位必须高度重视,以认真负责的态度组织开展好本单位清产核资工作。

2、资产清查要求全面彻底,在清查中要以物对账,以账查物,见物就点,见账就清,不重不漏,保证资产清查结果真实、准确、完整。

3、对清查不彻底或存在其他问题,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按《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和有关规定处理。

4、各单位要积极配合资产评估中介机构,做好本单位房屋建筑屋、对外投资等项目的资产价值评估工作。

附表:1、遵义市市级国有资产清查登记表(表一)

2、遵义市市级国有资产清查登记表(表二)

3、遵义市市级国有资产清查登记表(表三)

国有资产普查方案篇四

不怕,小编已经整理好了镇国有资产清查方案。欢迎阅读。

按照市财政局的统一部署,我局决定从2016年3月至6月开展国有资产清查工作,为保证资产清查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阳泉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6年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阳财资〔2016〕1号)

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开展资产清查的重要意义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是行政事业单位履行职能、保障政权运转以及提供公共服务的物质基础,是党和政府执政能力的重要保障。

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关于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要求的有效举措;是降低单位运行成本,推进厉行节约的具体体现。

通过资产清查,摸清 “家底”,有利于夯实管理基础,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有利于完善国有资产基础数据库,实现资产动态管理;有利于盘活存量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益。

同时,开展资产清查能够从资产的数量、价值、结构、使用状况等多层面准确反映单位财务、资产情况,为编制财务报告奠定基础。

二、资产清查的工作原则和目标

我局按照“规定政策,规定方法,规定步骤”的原则,组织开展国有资产清查工作。

(一)全面摸清家底。

对我局的基本情况、财务情况以及资产情况等进行全面清理和核查,真实、完整地反映单位的资产和财务状况。

(二)完善监管系统。

通过资产清查,为我局国有资产管理信息数据库提供初始信息。

(三)实现两个结合。

建立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的运行机制。

(四)完善管理制度。

对资产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在全面总结、认真分析的基础上,提出相应整改措施和实施计划,建立健全我局国有资产管理制度。

三、 清查基准日

此次国有资产清查以2015年12月31曰为资产清查基准日。

四、 工作内容

(一)基本情况清理

依据机构编制部门批准的文件,认真做好机构编制和人员情况的全面清理。

清理的内容主要包括:单位全称,组织机构代码,预算代码,单位性质,隶属关系,人员编制,人员数量及人员结构等。

(二)账务清理

对我局银行账户,会计核算科目,各类库存现金和有价证券以及各项资金往来等基本财务情况进行全面核对和清理。

账务清理应当以资产清查基准日为时点,采取倒轧的方式对各类账务进行全面清理。

单位在账务清理中,对清理出来的各种由于会计技术性差错因素造成的错账,根据有关会计差错调整的规定进行账务调整。

(三)财产清查

对我局各项资产进行全面的清理、核对和查实。

财产清查按照实物盘点同核实账务相结合, 清理资产同核查负债与净资产相结合的原则,主要对我局的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对外投资,无形资产,负债以及单位收入和支出情况进行全面的清查。

重点做好各类应收款项、对外投资、账外资产、资产出租出借和对外担保等事项的清查。

聘请资产清查专项审计工作的社会中介机构按照独立审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对资产盘点进行监盘。

(四)损益认定

对各项清理出来的资产盘盈、资产损失和资金挂账进行认证,提出相关处理意见。

(五)资产核实

在损益认定的基础上,依据有关规定,对我局资产清查结果提出审核批复申请。

(六)完善制度

对资产清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全面总结、认真分析,提出相应整改措施和实施计划,建立健全我局资产管理制度。

五、工作方法

(一)我局的资产清查结果按规定报送巿财政局,资产清查数据应与同年度资产报告数据、财务会计决算数据进行核对。

(二)经过清查核实后的资产,我单位要按照巿财政局的统一要求建立健全账卡,完善管理信息,并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管理规程》规定,将相关信息录入信息系统。

(三)我局在此次资产清查工作的基础上,建立完整的国有资产基础数据库,对资产变化情况做到及时更新,按时上报,实现资产的动态管理,并逐步建立和完善资产和预算有效结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防止“前清后乱”和“清管两层皮”现象。

六、工作步骤

具体步骤如下:

1、成立我局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

2、组织召开我局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动员部署会议。

3、研究制定资产清查工作方案。

4、自查,根据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的.规定要求,我局对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并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出具专项审计报告。

自查工作完成后,我单位将申报文件、资产清查报表、专项审计报告和资产清查工作报告等材料于2016年6月30曰前报送局计财科汇总审核。

还应当包括本单位的资产卡片、固定(无形)资产盘点单、资产清查明细表、资产清查汇总表等。

七、 组织实施

为切实加强领导,保证我单位资产清查工作顺利进行,我局成立领导组。

我局法人代表高巨海是资产清查的第一责任人,成立资产清查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负责本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按照资产清查工作的工作内容及时间要求,在本单位资产清查领导组的领导下,聘请中介机构,认真组织资产清查工作。

八、 资产清查工作组织机构

为确保我局资产清查工作顺利实施,成立阳泉巿教育局国有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我局资产清查工作,并组织开展资产清查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开展资产清查工作。

(一)资产清查领导小组构成及其职责

师训科、体卫科、思政科、安全科、监察室等科室负责人组成。

资产清查领导小组的职责:协调、组织、指导、监督和检查资产清查工作;对资产清查中发现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和处理;审核确认资产清查结果。

(二)资产清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构成及其职责

资产清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负责我局资产清查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实施。

办公室主任由常征担任,成员由科室负责人组成。

资产清查办公室的职责:一是制定清查工作方案及资产清查工作的有关文件;

按照资产清查政策和有关规定,进行审核认定,对资产清查结果按职责权限进行核实,必要时将聘请中介机构进行审核;五是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六是汇总上报资产清查结果。

为了规范和加强我镇国有资产管理,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和财务管理相结合,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防止资产流失,根据霍政办〔2016〕62号和霍邱县人民政府财政局财资〔2016〕39号霍邱县财政局(国资委)

关于转发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的通知和县政府及财政局有关要求,我镇决定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和目标

结合我镇实际情况,我镇财政分局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分步实施”的原则,组织开展全镇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

(一)全面摸清家底。对镇直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情况、财务情况以及资产情况等进行全面清理和核查,真实、完整地反映单位的资产和财务状况,为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促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有机结合奠定基础。

为加强财政资产管理和预算管理提供数据支撑,真实的反映我镇国有资产的占有和使用情况。

(三)实现两个结合。建立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为编制年度预算、加强资产收益管理、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创造条件。

(四)完善管理制度。根据资产清查发现和暴露的问题,全面总结经验,认真分析原因,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办法,建立健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

二、清查基准日和范围

(一)清查基准日。以2015年12月31日为资产清查的基准日。

(二)清查范围

1.2015年12月31日以前经县级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成立,执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和会计制度的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2.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并同财政部门有经费缴拨关系的社会团体等单位。

行政单位附属的未脱钩企业,实行企业化管理并执行企业财务和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以及事业单位兴办、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不列入此次清查范围。

三、工作方法

(一)我镇由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和财政分局及镇直单位负责人组织全镇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工作,各部门、单位负责人按照财务隶属关系负责组织所属行政事业单位开展资产清查核实工作。

对于近三年已经进行过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部门和单位,可以在以前工作的基础上,按照此次资产清查的统一政策和要求,对其资产清查结果进行补充、调整,审核并更新有关数据后,按统一要求上报。

(二)各部门、单位资产负责人将清查结果按规定报送镇财政分局,资产清查数据应与同年度资产报告数据、财务会计决算数据进行核对。

(三)针对资产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财政部门、镇直单位可以聘请社会中介机构进行专项审计或复核。

(四)经过清查核实后的资产,要按照县财政局(国资委)的统一要求建立健全资产账卡,完善管理信息,并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管理规程》规定,将相关信息及时录入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确保数据真实、准确。

(五)各部门、单位应在此次资产清查工作的基础上,建立完整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基础数据库,对资产变化情况及时更新,按时上报,实现资产的动态管理,并建立和完善资产与预算有效结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六)资产清查工作结束后,镇财政分局根据财政部印发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和实际情况,对资产清查结果逐步予以核实上报登记。

四、工作内容和步骤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做好基本情况清理、账务清理、财产清查和完善制度等工作。具体步骤如下:

(一)准备阶段(2016年3月)

1.研究制定资产清查工作方案。

2.组织镇直各单位开展宣传及业务培训。

(二)实施阶段(2016年4月-7月)

国有资产普查方案篇五

一.活动背景:

喀什地区是多民族的偏远地区,人口基数较大。长久以来我区妇联工作一直是党和政府工作的一项重心,尤其是对于育龄妇女支持妇联工作,关爱自己的身心健康更是重中之重。党和政府也将妇女健康列入国家发展纲要当中。但近年来,由于自我意识、贫困、卫生条件、生活压力、环境污染等因素,我区妇女健康状况日益堪忧。

今年“三八”妇女节期间,经地区妇联与解放军第十二医院协力合作,高标准完成了对全区950多名基层一线妇联干部的免费体检活动,在社会引起了很好的反响,得到了地委、行署领导的好评。为了让此项活动有序开展下去,让全区妇女同胞感受妇联工作重要性,更深层的认识到利国利民政策的建设性方针,以健康的体魄投入到实现我区跨越式发展的行列中。充分体现军地团结,发挥军队人才、装备优势,经地区妇联与解放军第十二医院再次协商,决定喀从广大妇女同胞角度出发,展开此次健康普查活动。

二.活动主题:

“关爱女性,呵护健康,促进和谐,服务社会”

三.活动单位:

主办单位:喀什地区妇女联合会,各县市、乡、镇妇联部门。

承办单位:解放军第十二医院。

媒体宣传单位:喀什电视台,喀什日报社,喀什政务信息网,喀什广播电台,喀什城市频道。

四.活动目的:

妇女健康工作是十二五规划制定的发展目标之一,为了加强我区妇女健康工程建设,切实解决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就医难”等难题,为提高广大妇女群众的健康意识,增强广大女性的健康观念,养成科学健康的生活理念和生活方式。提高边远地区育龄妇女健康标准。并且此次将以组织筹划设立“喀什地区妇女健康发展基金”为途径,为贫困,特困女性同胞实施免费看病,免费治病的举措,扩大2011年妇联工作在各乡镇的影响力和有效实施,切实让广大妇女体会到妇联工作与构建和发展健康、和谐社会的关系,体现妇联工作的重要性。

并发放妇女健康普及手册及杂志等健康资料。

(项目包括:妇检,白带常规化验,尿常规化验,数码电子阴道镜)。

其中,抽取2元筹备设立“喀什地区妇女健康发展基金”

“喀什地区妇女健康发展基金”的设立:此基金将坚持由喀什地区妇联统一监督,统一执行,统一规划,统一支配,统一投放的五个统一原则。

预计《女性健康普查手册》发放量为10万册,所筹基金储备金为20万元。在活动期两年内,将由地区妇联选取一年12名共24名贫困、特困患病女性在解放军第十二中心医院看病,治疗。其中妇联将应用此基金为这些女性支付80%的医疗费用,另20%由解放军第十二中心医院进行减免。最终达到让这些妇女同胞能免费治好自己的疾病的效果。若基金储备金未用完则由妇联安排选取患病贫困女性进行救助。

这一举措将切实造福喀什地区百姓,准确落实妇女健康十年规划,加强和完善喀什地区妇联对妇女工作的安排实施,支援贫困边远地区建设,提高整体健康水平,最终实现喀什地区大发展,大建设的统一方针。

活动具体实施方式:活动开始后将由当地妇联部门对需要健康检查或经基础检查已发现疾病的妇女经统计并向地区妇联汇报后发放《女性健康普查手册》,持有此手册可在解放军第十二中心医院获得免费检查及诊疗优惠项目。

及一年两次妇科检查费12元/次、白带常规化验费10元/次、尿常规化验费15元/次、数码电子阴道镜检查费110元/次。

1.持有妇联部门发放手册的人员,可自愿享受解放军第十二中心医院免费检查和半价诊疗。

免费项目:挂号费,专家诊疗费,妇检,白带常规,尿常规,数码电子阴道镜。

优惠诊疗项目:红外乳腺检查,乳腺彩超,妇科腹部彩超三项收费150元。若选择单项检查则半价收费。

2.持有妇联部门发放手册的人员,如需进行手术治疗,可凭此手册享有解放军第十二中心医院妇产微创中心门诊微创手术费用优惠。

门诊微创手术优惠项目:宫颈疾病手术费优惠20%。

无痛人流手术费优惠20%。

子宫肌瘤手术费优惠20%。

卵巢囊肿手术费优惠20%。

3.当地妇联部门可与解放军第十二中心医院进行联系,在人员组织到位后可进行健康讲座,义务诊疗等活动,具体程序另议。

4.团体体检(不少于10人/天)可提前向解放军第十二中心医院预约,并进行体检项目与优惠幅度的商议。。

六.注意事项:

活动。活动期内产生的任何问题将由解放军第十二中心医院承担。

七.最终目标:

今年“三八”国际妇女节期间,地区妇联与解放军第十二医院成功完成了对全区妇联干部免费体检活动,此活动的扎实开展,基层妇联干部的积极参与,充分体现了地区妇联的所做工作得到了基层干部的认可,也迎合了基层妇联干部的心声和想法。

我们都知道,地委每年只是在召开地委扩大会议期间,对全区干部开展免费体检活动,这一做法也让很多基层干部倍受鼓舞。地区妇联应该抓住与解放军第十二医院良好合作开始的大好机会,进一步做好这一工作,巩固这一成绩,扩大妇联在全区的影响面,及时做好对喀什地区女性健康普查工作十分重要。

希望通过本次活动,能切实体现喀什地区妇联在党政工作和喀什地区整体建设工作当中的重要性,起到我区妇女工作带头和表率作用,推动和谐社会的发展进程,落实十二五规划方针,参与指导和带领我区妇女同胞积极投身喀什地区的发展和建设,加强喀什地区妇联及各县市妇联在今后工作中的协同和配合能力,达到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目的。更重要的是,能让喀什地区广大女性同胞切实享受妇联工作的利益,支持和推动妇联整体工作计划的实施,获得真正有意义、有质量的援助,提高女性整体健康意识和标准。共筑和谐,稳定的社会。

国有资产普查方案篇六

为了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根据县政府工作要求,我***制定了以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和目标

按照县财政局“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和组织实施”的原则,在本单位开展资产清查工作。

(一)全面摸清家底。对本单位基本情况、财务情况以及资产情况等进行全面清理和核查,真实、完整地反映单位的资产和财务状况,为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促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有机结合奠定基础。

(二)完善管理制度。根据资产清查发现和暴露的问题,全面总结经验,认真分析原因,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办法,建立健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

二、清查基准日和范围

(一)清查基准日

以20xx年12月31日为资产清查的基准日。

(二)清查范围

经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成立,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单位:随县*******

三、工作方法

由机关财务科负责组织本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各二级单位积极做好配合。

清查结果按规定报送县财政局,资产清查数据应与同年度资产报告数据、财务会计决算数据进行核对。我单位应在此次资产清查工作的基础上,建立完整的资产基础数据明细台账,对资产变化情况做到及时更新,按时上报,防止“前清后乱”现象。

四、工作步骤

(一)准备阶段(20xx年3月)

单位成立资产清查工作专班,研究制定资产清查工作方案。

(二)实施阶段(20xx年4月—5月)

单位进行自查。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的规定要求,对本单位国有资产进行全面清查。

20xx年5月30日前将资产清查汇总报表、资产核查工作报告等报送县财政局。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要履行好资产清查工作主体责任,分工明确,落实到人,如实填报报表,不得弄虚作假,保证资产清查结果真实可靠,确保资产清查工作按时完成。

(二)严肃纪律。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资产管理情况和存在问题,不得瞒报虚报。

为了全面摸清行政事业单位“家底”,进一步强化单位资产管理,夯实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数据,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相结合,根据阜南县关于2016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方案,现制定《洪河桥镇中心学校国有资产清查方案》,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原则和目标

全面摸清家底。对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情况、财务情况以及资产情况等进行全面清理和核查,真实、完整地反映单位的资产和财务状况;建立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

二、清查基准日和范围

(一)清查基准日。

以20xx年12月31日为资产清查的基准日。

(二)清查范围。

1.20xx年12月31日之前洪河桥中心学校的国有资产。

三、工作方法

成立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在以前工作的基础上,按照此次资产清查的统一政策和要求,对其资产清查结果进行补充、调整,审核并更新有关数据后,按要求上报。

四、工作内容和步骤

(一)准备阶段(2016年5月)。

研究制定资产清查工作方案。

(二)实施阶段(2016年5月-6月)。

电子材料除提供纸质材料电子版外,还包括本部门所属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卡片、固定(无形)资产盘点单、资产清查明细表、资产清查报表、资产清查汇总表、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等。

五、组织实施

本单位法人代表是资产清查的第一责任人,各部门和单位要建立由资产、财务、纪检、人事、基建、后勤等相关部门组成的资产清查组织和工作机构,负责领导和实施本部门、本单位的资产清查工作。

洪河桥镇中心学校

2016年4月25日

国有资产普查方案篇七

为全面规范学校国有资产管理,查清查实学校固定资产现状,根据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16年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望财[2016]52号)、县教育局《关于印发望江县教育系统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望教财[2016]64号)文件精神和县教育局5月25日会议要求,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全面摸清家底。对本单位基本情况、财务情况以及资产情况等进行全面清理和清查,真实、完整地反映单位的资产和财务状况,切实做到账实、账表、帐卡相符。

(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通过资产清查,完善学校固定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有效降低资产管理成本,提高工作效率,实现对固定资产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管理。

国有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曹金结 副组长:陈祥发 刘玉良 方荣恒

组员:杨松宝 徐九毛 郭世进 刘金松 丁少建

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实施小组

组长:陈祥发 副组长:杨松宝

组员:刘金松 丁少建 刘良洲 史松林 何铖华 华文

(一)清查时点:以2015年12月31日为资产清查的时间点。

(二)清查范围:本校国有资产。

(三)清查内容:主要包括学校基本情况清理、账务清理、财产清查和完善制度等。

此次资产清查工作从2016年5月30日开始,至2016年6月10日结束,具体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登记自查阶段(5月30日至6月3日)。资产清查工作实施小组逐室逐项重新登记、对账清查,对清查出的资产盘盈和盘亏提出处理意见,并填制资产自查清单表。

(二)现场核实阶段(6月6--8日)。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资产自查清单表进行核对,一是与自查情况核对,二是与财务固定资产账目进行核对,确认固定资产现存状况。对清查出的固定资产盘盈、盘亏的,按要求办理申报手续,并出具清查报告,提出处理意见。

(三)资产清查数据上报阶段(6月9--10日)。6月10日学校将资产清查结果审核汇总上报教育主管部门。

望江县凉泉初级中学

二〇一六年五月二十七日

按照市财政局的统一部署,我局决定从2016年3月至6月开展国有资产清查工作,为保证资产清查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阳泉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6年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阳财资〔2016〕1号)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是行政事业单位履行职能、保障政权运转以及提供公共服务的物质基础,是党和政府执政能力的重要保障。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关于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要求的有效举措;是降低单位运行成本,推进厉行节约的具体体现。

通过资产清查,摸清 “家底”,有利于夯实管理基础,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有利于完善国有资产基础数据库,实现资产动态管理;有利于盘活存量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益。同时,开展资产清查能够从资产的数量、价值、结构、使用状况等多层面准确反映单位财务、资产情况,为编制财务报告奠定基础。

我局按照“规定政策,规定方法,规定步骤”的原则,组织开展国有资产清查工作。

(一)全面摸清家底。对我局的基本情况、财务情况以及资产情况等进行全面清理和核查,真实、完整地反映单位的资产和财务状况。

(二)完善监管系统。通过资产清查,为我局国有资产管理信息数据库提供初始信息。

(三)实现两个结合。建立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的运行机制。

(四)完善管理制度。对资产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在全面总结、认真分析的基础上,提出相应整改措施和实施计划,建立健全我局国有资产管理制度。

此次国有资产清查以2015年12月31曰为资产清查基准日。

(一)基本情况清理

依据机构编制部门批准的文件,认真做好机构编制和人员情况的全面清理。

清理的内容主要包括:单位全称,组织机构代码,预算代码,单位性质,隶属关系,人员编制,人员数量及人员结构等。

(二)账务清理

对我局银行账户,会计核算科目,各类库存现金和有价证券以及各项资金往来等基本财务情况进行全面核对和清理。

账务清理应当以资产清查基准日为时点,采取倒轧的方式对各类账务进行全面清理。单位在账务清理中,对清理出来的各种由于会计技术性差错因素造成的错账,根据有关会计差错调整的规定进行账务调整。

(三)财产清查

对我局各项资产进行全面的清理、核对和查实。财产清查按照实物盘点同核实账务相结合, 清理资产同核查负债与净资产相结合的原则,主要对我局的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对外投资,无形资产,负债以及单位收入和支出情况进行全面的清查。重点做好各类应收款项、对外投资、账外资产、资产出租出借和对外担保等事项的清查。聘请资产清查专项审计工作的社会中介机构按照独立审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对资产盘点进行监盘。

(四)损益认定

对各项清理出来的资产盘盈、资产损失和资金挂账进行认证,提出相关处理意见。

(五)资产核实

在损益认定的基础上,依据有关规定,对我局资产清查结果提出审核批复申请。

(六)完善制度

对资产清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全面总结、认真分析,提出相应整改措施和实施计划,建立健全我局资产管理制度。

(一)我局的资产清查结果按规定报送巿财政局,资产清查数据应与同年度资产报告数据、财务会计决算数据进行核对。

(二)经过清查核实后的资产,我单位要按照巿财政局的统一要求建立健全账卡,完善管理信息,并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管理规程》规定,将相关信息录入信息系统。

(三)我局在此次资产清查工作的基础上,建立完整的国有资产基础数据库,对资产变化情况做到及时更新,按时上报,实现资产的动态管理,并逐步建立和完善资产和预算有效结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防止“前清后乱”和“清管两层皮”现象。

具体步骤如下:

1、成立我局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

2、组织召开我局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动员部署会议。

3、研究制定资产清查工作方案。

4、自查,根据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的规定要求,我局对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并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出具专项审计报告。自查工作完成后,我单位将申报文件、资产清查报表、专项审计报告和资产清查工作报告等材料于2016年6月30曰前报送局计财科汇总审核。其中,纸质材料应当包括正式文件、资产清查汇总报表、资产清查工作报告和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等;电子材料除提供纸质材料电子版外,还应当包括本单位的资产卡片、固定(无形)资产盘点单、资产清查明细表、资产清查汇总表等。

为切实加强领导,保证我单位资产清查工作顺利进行,我局成立领导组。

我局法人代表高巨海是资产清查的第一责任人,成立资产清查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负责本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按照资产清查工作的工作内容及时间要求,在本单位资产清查领导组的领导下,聘请中介机构,认真组织资产清查工作。

为确保我局资产清查工作顺利实施,成立阳泉巿教育局国有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我局资产清查工作,并组织开展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开展资产清查工作。

(一)资产清查领导小组构成及其职责

阳泉巿教育局资产清查领导小组是我局资产清查工作的领导机构,由局长高巨海同志任组长;副局长冯素清同志任副组长、成员由办公室、人事科、计财科、基教科、职教科、成教科、师训科、体卫科、思政科、安全科、监察室等科室负责人组成。

资产清查领导小组的职责:协调、组织、指导、监督和检查资产清查工作;对资产清查中发现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和处理;审核确认资产清查结果。

(二)资产清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构成及其职责

资产清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负责我局资产清查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实施。

办公室主任由常征担任,成员由科室负责人组成。

资产清查办公室的职责:一是制定清查工作方案及资产清查工作的有关文件;二是组织召开资产清查动员大会及相关业务培训工作;三是具体协调组织并督促、检查资产清查工作的开展情况,重大问题向资产清査领导小组汇报;四是对资产清查中清理出的各项资产盘盈、盘亏、损失和资金桂账,按照资产清查政策和有关规定,进行审核认定,对资产清查结果按职责权限进行核实,必要时将聘请中介机构进行审核;五是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六是汇总上报资产清查结果。

国有资产普查方案篇八

房屋拆迁,是指因国家建设、城市改造、整顿市容和环境保护等需要,由建设单位或个人对现存建设用地上的房屋进行拆除,对房屋所有者或使用者进行迁移安置并视情况给予一定补偿的活动。

由于城市规划和专项建设工程的需要,对城市国有土地的使用权实行再分配,从而达到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使土地利用效率最大化。这往往就需要拆除大量旧房,在原有土地上进行新的房地产开发建设。但是由于土地的地上附着物凝结了原用户的资金与劳动力,并且是原用户、住户赖以生存和生产的基本物质条件,因而在再建设过程中,拆迁工作的主持者必须对原用户、住户的损失给予适当补偿,并对其进行妥善的安置。

集体土地房屋征收拆迁是指依法许可,拆迁人对城市规划区外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上的房屋所有者或使用者给予合法补偿安置的前提下予以迁出,对房屋及附属物进行拆除的法律行为。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流程如下:

(一)基本工作流程。

1.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应当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村、组内以书面形式公告,其中征用乡(镇)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在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进行公告。

2.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的实施:有关人民政府的国土房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在征用土地公告之日起45日内以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为单位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予以公告。

3.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意见: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不同意见的或者要求举行听证会的,应当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有关人民政府国土房管行政主管部门提出。

4.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确定:有关人民政府国土房管部门应当研究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不同意见。对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举行听证会。确需修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进行修改。

5.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审批要求:有关人民政府国土房管行政主管部门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人民政府审批时,应当附具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的意见及采纳情况,举行听证会的,还应当附具听证笔录。

6.征地补偿、安置费用的管理:有关人民政府国土房管部门将征地补偿、安置费用拨付给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有权要求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一定时限内提供支付清单。人民政府国土房管部门有权督促有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将征地补偿、安置费用收支状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予以公布,以便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查询和监督。

(二)申报文件。

1.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2.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

国有资产普查方案篇九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精神,确保我县第三次经济普查工作顺利完成,根据国务院及省市第三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宣传工作部署,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从头抓经普”的工作理念,扎实开展三经普的宣传工作。通过在全县范围内广泛深入开展第三次经济普查宣传活动,使普查对象以及社会各界了解普查的目的、意义,明确普查登记的时点,掌握普查的内容和指标含义、口径、计算方法,提高被调查单位的参与度、支持度和配合度,消除顾虑,如实申报,为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与和谐环境,确保高质量完成全市第三次经济普查任务。

二、基本思路。

1.发挥优势,构筑“对内宣传”良好平台。一是在网页上设置宣传动态、活动剪影、方法制度、经普风采等栏目;二是开通工作信息交流平台,明确信息采编的途径、工作要求、考核办法及激励措施,要求全县专职信息联络员,负责信息报送工作。三是编写经普工作简报,分门别类有重点地及时宣传和反映经普工作。四是建立新闻媒体报道平台,由县委宣传部指定专人负责联系,及时宣传和报道全县经普工作、重要会议。

2.开展活动,营造“外部宣传”浓厚氛围。按照时间节点要求,结合地区宣传特点,重点安排8项宣传活动。一是拍摄宣传短片,印制宣传画,制作宣传标语牌,悬挂横幅。二是在电视台开设经济普查专栏宣传经普活动;三是在高档宾馆、公交车的电视和大型led屏上循环播放宣传标语和宣传短片;四是在举办经普“宣传月”启动仪式,掀起全县经普宣传高潮。五是结合12.4宣传日、《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时机开展连续宣传。六是利用社情民意调查中心开展宣传,开设电话彩铃。七是采用印发《致普查对象一封信》的方式开展点对点宣传。

新宣传模式,适当引入市场化运作机制,聘请专业策划公司协助开展宣传活动。

六、阶段安排。

根据全县第三次经济普查各阶段的主要任务,普查宣传工作重点抓住三个阶段,一是在前期准备的试点阶段;二是在普查实施的单位清查阶段;三是在普查登记阶段。

(一)前期准备阶段。

1.成立县第三次经济普查宣传工作机构,制定全县第三次经济普查宣传工作方案;

6.设计与印制各种宣传品、宣传手册等。

(二)普查实施阶段(分为三个节点)第一节点全社会发动。

3.策划印制经济普查宣传海报、宣传画;

4.选择利用大型户外广告牌以及经济普查通告、张贴画、横幅等,向全社会宣传经济普查的目的、意义、内容和时点。

国有资产普查方案篇十

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财资〈〉2号)精神,为组织开展好我镇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确保资产清查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全面摸清家底。对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情况、财务情况以及资产情况等进行全面清理和清查,真实、完整地反映单位的资产和财务状况,为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促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有机结合奠定基础。

(二)完善监管系统。通过资产清查,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数据库提供初始信息,充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实施动态管理,为加强财政资产管理和预算管理提供信息支撑。

(三)实现两个结合。建立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为编制年度预算、加强资产收益管理、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创造条件。

(四)完善管理制度。根据资产清查发现和暴露的问题,全面总结经验,认真分析原因,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办法,建立健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

二、清查基准日和范围。

(一)清查基准日。

以12月31日为资产清查的基准日。

(二)清查范围。

1.月31日以前经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成立,执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的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2.执行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并同财政部门有经费缴拨关系的社会团体等单位。

行政单位附属的未脱钩企业,实行企业化管理并执行企业财务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以及事业单位兴办、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不列入此次清查范围。

三、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领导,保证资产清查工作顺利进行,大干镇政府成立“大干镇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小组”,统一领导全镇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

单位法人代表是资产清查的第一责任人,建立由资产、财务、纪检、人事、基建、后勤等相关部门组成的资产清查组织和工作机构,负责领导和实施本镇的资产清查工作。

四、工作原则和方法。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和分级实施”的原则,由资产清查工作小组组织各行政事业单位开展资产清查工作。

(一)对于近三年已经进行过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单位,允许在以前工作的基础上,按照此次资产清查的统一政策和要求,对资产清查结果进行补充、调整,审核更新有关数据后,按要求上报。

(二)针对资产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各行政事业单位可以聘请社会中介机构对资产清查结果进行专项审计或复核。

(三)资产清查数据应与同年度资产报告数据、财务会计数据进行核对。经过清查后的资产,要按照财政部的统一要求建立健全账卡,完善管理信息,并按照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管理规程》(财办〔〕52号)规定,将相关信息录入信息系统。

(四)县财政局应在此次资产清查工作的基础上,建立完整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基础数据库,对资产变化情况做到及时更新,按时上报,实现资产的动态管理,并建立和完善资产与预算有效结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防止“前清后乱”和“清管两层皮”现象。

(五)资产清查工作结束后,县财政局、行政事业单位应根据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财资〔2016〕1号)和实际情况,对资产清查结果核实认定工作。

五、工作内容和步骤。

资产清查工作内容主要是根据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做好基本情况清理、账务清理、财产清查和完善制度等工作。具体步骤如下:

(一)准备阶段(204月)。

2.开展业务培训。

(二)实施阶段(2016年4-5月)。

1.组织本镇行政事业单位开展自查。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的规定要求,行政事业单位对其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必要时可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出具专项审计报告。财政部门可以结合工作需要组织相关专业人员或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对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结果进行检查或抽查。

2.本镇行政事业单位应于5月31日前将本单位资产清查结果汇总报县财政局资产清查工作小组办公室。其中,纸质材料应当包括正式文件、资产清查汇总报表、资产清查工作报告等;电子材料除纸质材料的电子版外,还应当包括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清查明细表、资产清查报表和资产清查汇总表。

(三)总结阶段(2016年6-7月)。

总结全镇资产清查工作,分析资产清查结果,研究资产管理问题,提出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的政策措施和建议,进一步完善有关资产管理制度,不断提高资产管理水平。

六、经费保障。

按照现行财政管理体制,除财政部统一配发的资产清查软件、资料等外,开展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所需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资产清查专项审计费用,按照“谁委托,谁付费”的原则,由委托方承担。

七、操作系统。

此次资产清查工作使用财政部统一开发的资产清查系统,县财政部门应当为系统的使用提供必要的硬件及网络条件保障,利用系统及时完成资产清查及资产报表的录入、审核、汇总、报送工作。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镇政府要加强资产清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应切实履行管理责任,分工明确,落实到人,抽调精干力量,组织开展好本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确保资产清查工作按时保质完成。

(二)精心组织。镇政府要做好组织动员和布置培训工作,认真学习相关文件,并结合本镇实际开展资产清查工作。

(三)严肃纪律。各行政事业单位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资产清查结果和管理情况及存在问题,不得瞒报虚报,不得干预社会中介机构审计和复核。对于资产清查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法行为,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时查处,追究责任。

(四)工作督导。镇政府要加强对资产清查工作的监督指导,及时上报资产清查工作进展情况,对全镇资产清查工作情况进行及时通报,并组织开展监督检查。

顺昌县大干镇人民政府。

2016年4月18日。

国有资产普查方案篇十一

声明:本文由入驻搜狐公众平台的作者撰写,除搜狐官方账号外,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搜狐立场。举报为了规范和加强我镇国有资产管理,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和财务管理相结合,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防止资产流失,根据霍政办〔2016〕62号和霍邱县人民政府财政局财资〔2016〕39号霍邱县财政局(国资委)关于转发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的通知和县政府及财政局有关要求,我镇决定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结合我镇实际情况,我镇财政分局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分步实施”的原则,组织开展全镇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

(一)全面摸清家底。对镇直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情况、财务情况以及资产情况等进行全面清理和核查,真实、完整地反映单位的资产和财务状况,为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促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有机结合奠定基础。

(二)完善监管系统。通过资产清查,建立健全全镇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基础数据库,充实和完善全镇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实施动态管理,为加强财政资产管理和预算管理提供数据支撑,真实的反映我镇国有资产的占有和使用情况。

(三)实现两个结合。建立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为编制年度预算、加强资产收益管理、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创造条件。

(四)完善管理制度。根据资产清查发现和暴露的问题,全面总结经验,认真分析原因,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办法,建立健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

(一)清查基准日。以2015年12月31日为资产清查的基准日。

(二)清查范围

1.2015年12月31日以前经县级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成立,执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和会计制度的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2.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并同财政部门有经费缴拨关系的社会团体等单位。

行政单位附属的未脱钩企业,实行企业化管理并执行企业财务和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以及事业单位兴办、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不列入此次清查范围。

(一)我镇由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和财政分局及镇直单位负责人组织全镇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工作,各部门、单位负责人按照财务隶属关系负责组织所属行政事业单位开展资产清查核实工作。

对于近三年已经进行过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部门和单位,可以在以前工作的基础上,按照此次资产清查的统一政策和要求,对其资产清查结果进行补充、调整,审核并更新有关数据后,按统一要求上报。

(二)各部门、单位资产负责人将清查结果按规定报送镇财政分局,资产清查数据应与同年度资产报告数据、财务会计决算数据进行核对。

(三)针对资产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财政部门、镇直单位可以聘请社会中介机构进行专项审计或复核。

(四)经过清查核实后的资产,要按照县财政局(国资委)的统一要求建立健全资产账卡,完善管理信息,并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管理规程》规定,将相关信息及时录入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确保数据真实、准确。

(五)各部门、单位应在此次资产清查工作的基础上,建立完整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基础数据库,对资产变化情况及时更新,按时上报,实现资产的动态管理,并建立和完善资产与预算有效结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六)资产清查工作结束后,镇财政分局根据财政部印发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和实际情况,对资产清查结果逐步予以核实上报登记。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做好基本情况清理、账务清理、财产清查和完善制度等工作。具体步骤如下:

(一)准备阶段(2016年3月)

1.研究制定资产清查工作方案。

2.组织镇直各单位开展宣传及业务培训。

(二)实施阶段(2016年4月-7月)

1.镇直各部门、单位自查。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的要求,各单位部门负责人应指导本单位制定资产清查实施方案,行政事业单位对其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必要时可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出具专项审计报告。自查工作完成后,行政事业单位将申报文件、资产清查报表、专项审计报告和资产清查工作报告等材料报送镇财政分局,各单位负责人进行审核汇总后于2016年6月30日前报送镇财政分局。其中,纸质材料应当包括正式文件、本单位资产清查汇总报表和资产清查工作报告等;电子材料除提供纸质材料电子版外,还应当包括本单位所属行政事业单位的固定(无形)资产盘点单、资产清查明细表、资产清查报表、资产清查汇总表、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等。

2.2016年7月31日前,镇财政分局对全镇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结果进行审核,并可结合工作需要组织相关专业人员或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对全镇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结果进行检查或抽查。

3. 2016年7月31日前镇财政分局按照财政部和省、市县的要求,编制全镇资产清查汇总报表,连同资产清查工作报告等报送上级财政部门。

(三)总结阶段(2016年8月-9月)。

1. 镇财政分局对全镇资产清查工作进行总结,向县政府报告全镇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情况,为下一步坚持问题导向、提出改进措施奠定基础。

2. 镇财政分局将根据资产清查结果,研究制定或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

3.镇直各部门、单位负责人要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完善资产管理实施办法。

为切实加强领导,保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顺利进行,镇财政分局按照县财政局统一部署,组织全镇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镇直各部门、单位负责人具体负责组织开展所属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清查工作,资产清查工作所需经费列入预算。

各单位负责人代表是资产清查的第一责任人,负责领导和实施本部门、本单位的资产清查工作。

(一)加强领导。镇直各部门、单位要加强资产清查工作的组织领导,部门、单位负责人应切实履行管理责任,分工明确,落实到人,保证资产清查结果真实可靠,确保资产清查工作按时完成。

(二)精心组织。镇直各部门、单位负责人要做好动员、培训工作,认真学习相关文件,并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实际制定资产清查的具体实施方案,保证工作顺利完成。

(三)严肃纪律。镇直各行政事业单位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资产管理情况和存在问题,不得瞒报虚报,不得干预社会中介机构依法执业。对于资产清查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违法行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四)工作督导。镇直各部门、单位负责人要加强对本部门、本系统资产清查工作的监督指导,及时上报资产清查工作进展情况。

附件:

2016年霍邱县马店镇国有资产清查领导组

组 长:程先尧(镇长)

副组长:王秀贤(副镇长)

成 员:周华(办公室主任)

唐兰英(财政分局负责人)

安明全(农经站站长)

韩晓红(计生办主任)

田永堂(民政办主任)

刘 渠(人社所所长)

王 亮 (广播站站长)

刘保华(财政分局副局长)

领导组下设办室 刘保华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0一六年四月二十五日

镇直各单位:

为了全面摸清行政事业单位“家底”,进一步强化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夯实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数据,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国库管理相结合,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2016年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财资〔2016〕2号)和省、市、县有关要求,决定组织开展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分级实施”的原则,组织开展全镇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

(一)全面摸清家底。对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情况、财务情况以及资产情况等进行全面清理和核查,真实、完整地反映单位的资产和财务状况,为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促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有机结合奠定基础。

(二)完善监管系统。通过资产清查,建立健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基础数据库,充实和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实施动态管理,为加强财政资产管理和预算管理提供数据支撑。

(三)实现三个结合。建立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资产管理与国库管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为编制年度预算、加强资产收益管理创造条件。

(四)完善管理制度。根据资产清查发现和暴露的问题,全面总结经验,认真分析原因,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办法,建立健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

(一)清查基准日。以2015年12月31日为资产清查的基准日。

(二)清查范围

1.2015年12月31日以前经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成立,执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和会计制度的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2.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并同财政部门有经费缴拨关系的社会团体等单位。

行政单位附属的未脱钩企业,实行企业化管理并执行企业财务和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以及事业单位兴办、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不列入此次清查范围。

(一)由财政分局组织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工作,各部门、单位认真、切实统计并上报本单位固定资产,对于近三年已经进行过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部门和单位,可以在以前工作的基础上,按照此次资产清查的统一政策和要求,对其资产清查结果进行补充、调整,审核并更新有关数据后,按统一要求上报。

(二)各部门、单位资产清查结果按规定报送财政分局,资产清查数据应与同年度资产报告数据、财务会计决算数据进行核对。

(三)经过清查核实后的资产,要建立健全资产账卡,完善管理信息,并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管理规程》规定,将相关信息及时录入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确保数据真实、准确。

(五)各部门、单位应在此次资产清查工作的基础上,建立完整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基础数据库,对资产变化情况及时更新,按时上报,实现资产的动态管理,并建立和完善资产与预算有效结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防止“前清后乱”和“清管两层皮”现象。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做好基本情况清理、账务清理、财产清查和完善制度等工作。具体步骤如下:

(一)准备阶段(2016年4月)

1.研究制定资产清查工作方案。

2.组织开展宣传及业务培训。

(二)实施阶段(2016年4月-7月)

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的要求,行政事业单位对其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必要时可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出具专项审计报告。自查工作完成后,由财政分局将申报文件、资产清查报表、专项审计报告和资产清查工作报告等材料于2016年6月30日前报送县财政局(国资委)。其中,纸质材料应当包括正式文件、本部门资产清查汇总报表和资产清查工作报告等;电子材料除提供纸质材料电子版外,还应当包括本部门所属行政事业单位的固定(无形)资产盘点单、资产清查明细表、资产清查报表、资产清查汇总表、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等。

(三)总结阶段(2016年8月-9月)

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结果,按照县财政局(国资委)的指导,制定切合本镇实际的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为切实加强领导,保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顺利进行,按照县财政局(国资委)的统一部署,组织全镇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各部门、单位具体负责组织开展所属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清查工作,资产清查工作所需经费列入预算。

镇长是资产清查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负责具体实施,建立由财政分局、计生办、农经站、文广站、民政办负责人组成的资产清查组织和工作机构,负责领导和实施本次资产清查工作。

(一)加强领导。各部门、单位要加强资产清查工作的组织领导,部门、单位负责人应切实履行管理责任,分工明确,落实到人,配备强有力的领导班子,保证资产清查结果真实可靠,确保资产清查工作按时完成。

(二)精心组织。各部门、单位要做好动员、培训工作,认真学习相关文件,并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实际制定资产清查的具体实施方案,保证工作顺利完成。

(三)严肃纪律。各单位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资产管理情况和存在问题,不得瞒报虚报,不得干预社会中介机构依法执业。对于资产清查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违法行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四)工作督导。各部门、单位负责人要加强对本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监督指导,及时上报资产清查工作进展情况。

乌龙镇党委政府办公室

2016年4月22日

国有资产普查方案篇十二

根据《xxx土地管理法》、《xxx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上海市实施〈xxx土地管理法〉办法》,20xx年1月23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xx]54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建设用地用途: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西起唐黄路,东至川沙路以东600米。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浦东新区川沙新镇八灶村平方米,其中农用地平方米、建设用地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2、浦东新区川沙新镇八灶村第六村民小组1856平方米,其中农用地平方米、建设用地平方米、未利用地平方米。

3、浦东新区川沙新镇牌楼村平方米,其中农用地0平方米、建设用地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4、浦东新区川沙新镇牌楼村第八村民小组平方米,其中农用地平方米、建设用地平方米、未利用地平方米。

5、浦东新区川沙新镇牌楼村第九村民小组平方米,其中农用地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6、浦东新区川沙新镇牌楼村第十村民小组平方米,其中农用地平方米、建设用地平方米、未利用地平方米。

7、浦东新区川沙新镇牌楼村第十一村民小组平方米,其中农用地平方米、建设用地平方米、未利用地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平方米,其中农用地平方米、建设用地平方米、未利用地1261平方米。

五、在征收土地范围内,根据《拟征地告知书》(沪〔浦〕拟征地告[20xx]第042号、沪〔浦〕拟征地告[20xx]第043号)的要求,尚未办理补偿登记的土地所有权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使用权人、宅基地使用人和房屋所有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日内,持土地权属证书、房屋权属证书、财产权凭证,到新德西路100弄17-18号(浦东新区川沙新镇城镇建设事务中心)办理征地补偿登记。征地补偿登记期限至20xx年3月8日。

六、本公告公布后,由浦东新区土地管理部门组织征地事务机构拟定土地补偿、青苗补偿、地上附着物补偿、房屋补偿安置方案,经浦东新区人民政府批准后,依法组织实施。

七、《拟征地告知书》公布后,财物状况无合法理由发生变化的,不予对变化后的财物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特此公告。

国有资产普查方案篇十三

甲方:

乙方:

为改善职工住房条件,经有关部门批准,甲方在银城路北侧,银山路西侧,新建职工家属楼二栋,根据《xxx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房屋买卖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双方按照平等自愿,诚实守信原则,经协商同意,就乙方购买甲方职工家属楼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车库号,面积平方米,价格元/平方米,车库金额元;储藏室号平方米,价格元/平方米,金额元。共计金额元。

大写拾万仟佰拾元角分。

房屋实际结算面积按照xxxxxx和中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gb/t50353—20__号文计算(房屋实际结算面积以夏津县房管局实测的确权面积为准,多退少补)。

二、有关夏津县房管局收取的物业管理基金、契税、测绘、评估、抵押登记等费用,在办理房产证时由乙方按照有关部门规定交纳,由甲方统一代收代交。

三、乙方选择的付款方式及期限为:

1.一次性付款:

2.银行按揭方式付款:在交付首付款10个工作日内交清房款的首付款。并交齐办理银行按揭手续的有关资料。

四、房产交付:甲方应在年月日前,将经竣工验收合格的房屋交付乙方使用。但如遇特殊原因及不可抗力的原因,如水灾、火灾、地震等自然灾害,由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合同或变更合同外,甲方可据实予以延期交付。

五、违约责任:

1.甲方应按期将房屋交付乙方使用。逾期一天,甲方向乙方支付总房款万分之二的违约金。

2.乙方未能按约定履行本协议的,甲方扣罚乙方定金的30%作为违约金,并有将该房产转让他人的权利。

3.乙方未能按约定向甲方交齐房款的,自逾期之日起甲方按照同期银行住房贷款利率收取利息,并按照总房款的万分之二向乙方收取违约金。

六、保修责任:甲方自房屋交付乙方使用之日起,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承诺的内容承担相应的保修责任。在规定的保修期内房屋发生质量问题,甲方应履行保修义务,但因不可抗力或用房不当等发生的质量问题,甲方不承担责任。

七、乙方责任及义务:该房屋在购买总房款金额交清后产权归乙方所有。甲方自交房之日起一年内代办房产证,有关费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由乙方承担。乙方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爱护房屋及配套设施,在使用期间乙方不得随意改变房屋外装结构、用途及承重部位,不得在楼内(包括阳台、楼梯)存放超荷载物品,对有关共有设施应尽保护、维修的义务。乙方应遵守甲方住宅小区的有关管理规定,否则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法律责任。太阳能安装由甲方统一指定,费用乙方自理。

八、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由德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未能达成书面仲裁协议时,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贰份,乙方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地址:地址:

国有资产普查方案篇十四

依照《xxx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为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维护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根据《xxx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xx〕28号)、xxx《关于印发〈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发〔20xx〕238号)、xxx办公厅《关于〈广州市征地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的复函》(国土资厅函〔20xx〕196号)、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深入开展征地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国土资发〔20xx〕51号)和《广州市人们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补偿试行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xx〕2号)等有关规定精神,现将拟征收土地情况预公告如下:

一、拟征地的位置和范围(详见公告附图):广州市芳村大道与浣花路交叉口处西侧。

二、拟征地的规划用途:珠江三角洲城际快速轨道交通广州至佛山段项目沙涌站。

三、预征地面积:本次拟预征土地总面积为公顷(合亩)。

四、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本局将组织有关征地机构和测量单位,进入拟征地现场,对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含房屋)的权属、种类、数量、结构等现状进行调查,请各相关单位和个人相互知照并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将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共同确认。

五、征地的补偿标准和被征地农民安置途径:

(一)补偿标准:依照《xxx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广东省实施〈xxx土地管理法〉办法》第三十条、xxx《关于印发〈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发〔20xx〕238号)和《广州市人们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补偿试行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xx〕2号)有关规定拟定。其中,地上附着物(含房屋)和青苗等的补偿,将根据调查确认的实际情况拟定具体的补偿标准。

(二)被征地农民安置途径:以支付安置补助费、落实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手续、其他安置措施等措施安置。

(三)本局根据现状调查和确认结果拟定具体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后,将在依法报批前另行告知被征地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充分听取意见。被征地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对拟征土地的具体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申请听证的权利。

六、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除正常农业生产外,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专此公告。

xx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代章)。

年4月19日。

国有资产普查方案篇十五

不怕,小编已经整理好了小学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欢迎阅读。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工作部署和要求,为了进一步做好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xx年度,我校国有资产管理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在学校校长和行政一班人的直接领导下,坚持为教学、科研和教职工服务的指导思想,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成立机构,统筹管理

为了确保我校国有资产管理规范、高效,学校特成立了国有资产管理领导小组。

组 长:xx

副组长:xx

成 员:xx xx xx xx xx

下设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由xx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国有资产管理的接收、清理、电子台帐等工作;总务主任xx负责设备设施的分发使用和a、b两帐的登记管理;xx、xx负责设备设施的使用、维护和指导;xx负责国有资产的统计上报工作。

二、做好房屋权属办理基础工作

根据xx县房屋权属办理的相关政策,我校对小学及幼儿园全部建筑房进行了核对,并积极主动与xx镇人民政府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对接,认真收集整理了学校建设的有关数据,为我校将来的房屋权属办理做好了基础工作。

三、维护校舍安全使用,及时完成房屋修缮,积极争取修购专项经费

1、xx年度,学校为了保证设备设施的安全使用,以确保灾后重建成果大提升。

主要维修项目有:

(1)维修了小学、幼儿园两个校区的门窗、桌凳。

(2)维修改造了小学、幼儿园两个校区的部分水管、电路、灯具等。

(3)维修更换了校园内的部分阴沟盖板。

2、xx年度,按照学校安排,积极向教育主管部门报告本年度的维修项目和泥石流损毁校园专项修缮项目,获取了部分专项修缮资金,为学校更好地提高办学效益作出了一定的.贡献。

四、规范验收入库环节,明晰属性完整登记,保证了设备设施信息准确

1、制定物资设备验收办法,规范和完善了验收程序、环节,进一步明确了开箱验收和综合验收的责任,加强了资料的归档收集工作,缩短了验收周期。

强调新增资产的完整入库,保证了物资采购配备的质量和项目执行效果。

2、按照教育局要求,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协同工作,按时统计上报了xx年度xx小学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报表和xx年度国有资产统计年报。

为所有功能室安装配备设施、为学生公寓摆放储物柜、学生床、生活条桌等设施,使学校教学基本条件得到了有力的保证。

六、学校深入开展分析研究,完善规章制度,创新管理机制,加强资源管理

《xx县xx小学职工住房管理试行办法》、《xx县xx小学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等规章制度。

用心想事、用心谋事、用心干事,不断增强学习意识、大局意识、民主意识、自律意识和服务意识,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兢兢业业,勤奋工作,超负荷地完成了大量的工作任务,出色地完成了学校国有资产的有效管理。

五里中心小学中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校国有资产管理,根据(贵政办通[2014]84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对我校占有和使用的固定资产进行一次全面的清查。

为了确保清查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工作目标

通过对我校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清查,真实、完整地反映我校的资产状况。

建立健全固定资产动态管理信息,实现固定资产的精细化、网络化动态管理。

二、清查内容

清查内容是以2013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的我校占有和使用的固定资产。

具体包括:

1.土地;

2.房产及构筑物;

3.通用设备;

4.专用设备;

5.交通运输设备

6.电气设备;

7.电子产品及通信设备;

8.仪器仪表及衡器;

9.文艺体育设备;

10.图书文物及陈列品

11.家具用具及其他。

三、资产清查实施步骤

我校固定资产清查分组织准备、自查盘点、整理报批、总结完善等四阶段进行:

(一)组织准备阶段(2014年8月30日—9月10日)。

成立我校国有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梁有洪

副组长:甘恒志 韦燕云

成 员:黄少菊 覃宝金

(二)自查盘点阶段(2014年9月10日—10月10日)

资产清查表》,要对固定资产清查的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负责。

(三)整理报批阶段

自查盘点工作结束后,我校根据清查情况进行分析汇总,并提出清理意见,于10月10日前以电子文档和纸质文件方式报上级部门备案、审批。

(四)总结完善阶段

针对清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要深入剖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制定和完善相关资产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资产管理,同时撰写资产清查工作总结,于11月30日前报送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

四、资产清查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抓好落实。

本次清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范围广,落实工作人员,明确责任分工,确保资产清查工作按时间节点完成。

(二)实事求是,确保质量。

我校要严格执行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暂行办法》和《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核实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资产管理情况,做到以账对物、以物查账、见物就点、见账就清、从快从实、不重不漏。

对清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应及时上报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不得弄虚作假、虚报瞒报,确保固定资产信息真实有效。

(三)加强监督,严肃纪律。

我校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检查组对资产清查结果进行抽查复核,对资产清查工作中出现的违法违纪行为,按照《会计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国有资产普查方案篇十六

福善庄乡孙家嘴、里林庄、西郡村村委会及相关村民:

根据晋发改交通发【20xx】475号、晋国土资函【20xx】365号文件。朔城区人民政府决定征收你们三个村亩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位置及面积:具体征地位置及面积以土地土地勘测定界为准,其中孙家嘴亩,里林庄亩、西郡亩。

二、补偿标准:按晋发【20xx】22号文件执行。

三、安置途径:对被征收村民采取货币安置的办法进行安置。

四、有关被征地村民请务于本公告之日起5日内持土地承包合同书及附着物所有权证明到村委会办理补偿登记事宜,并由村委会提供国土局一份备案。

五、自本公告之日起,所有在此征地界内抢修、抢种、抢建的地上及地下附着物、构筑物和建筑物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朔州市朔城区人民政府。

20xx年7月21日。

国有资产普查方案篇十七

家庭成员:

母亲:陈秀兰(父亲:xxx华,已去世)。

长子:杨志强。

次子:杨志斌。

三子:杨志军。

协议签订日期:20__年五月九日

自父亲xxx华去世之前至今始终未对家庭共有财产进行分割,现经全体家庭成员共同协商对目前家庭所共有财产进行分割。特立协议如下:

一、家庭共同财产范围。

1、位于北京市宣武区广安门外红连北里2。

号楼1门501的住房一套,产权在父亲xxx华名下。

2、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广渠门外大街15号楼1单元7号的住房一套,产权在母亲陈秀兰名下。另在该房旁边有11平方米的公租房一间,家庭享有长期居住权。

二、分配方案。

1、北京市宣武区广安门外红连北里2号楼1门501的住房归次子杨志斌所有,过户等手续及相关费用自行承担,其他家庭成员协助办理。

助办理。位于其侧的11平方米公租房居住权也归三子杨志军,如因其变故所得补偿也归三子杨志军所有。

3、次子杨志斌、三子杨志军各拿出人民币20万元(贰拾万元整)给长子杨志强,杨志强对以上两套房屋不再享有任何权利。

4、次子杨志斌、三子杨志军所分得的房产各留一间供母亲陈秀兰居住,待母亲百年后,归其各自所有。

三、母亲陈秀兰赡养问题。

母亲将来需有人照料以及生病所需费用等问题由三个儿子共同承担。

四、户口问题。

长子杨志强的户口现在北京市朝阳区广渠门外大街15号楼1单元7号,如遇拆迁,若以在此房产的户口人数补偿,则长子杨志强享有应得份额;若以房产面积等其他方式进行补偿,则长子杨志强不享有任何权利。

五、款项给付。

第二条第3项中所约定的次子杨志斌、三子杨志军各付20万元给长子杨志强,本协议签订时已实际支付到位,不再另行出具收款凭据。

六、本协议自各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七、本协议一式四份,各方各执一份。

各方签字:

母亲:

长子:次子:三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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