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安全检查管理制度总结(通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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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安全检查管理制度总结(通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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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检查管理制度总结篇一

为保证生产设备正常运行,避免发生意外设备事故和其他伤害,保证检查维修过程的安全和高效率、高质量,制订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设备、设施检维修的安全管理。

主管部门:安全环保部。负责监督本制度的执行。

相关部门:公司各部门、车间。日常工作中贯彻执行本制度。

4.1 检修前准备

4.1.1 编制检修计划应做到内容详细、责任明确,措施具体,应包括对安全装置、设施的检修。凡是具有二人以上参与的检修项目,必须指定一人负责安全。

4.1.2 检修部门负责人要对检修中的安全负责,在对参加检修人员交待好任务的同时,书面交待好安全措施。

4.1.3 检修负责人在检修前,要组织人员对检修过程进行风险评价,做好检修机具准备和周密检查,做到机具齐备,确保安全可靠。

4.1.4 检修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物质的设备时,必须进行清洗置换和有效隔离,并按《安全作业管理制度》办理《安全作业许可证》后,方可作业,作业时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

4.1.5 清洗置换的设备,必须进行分析检验,取样要有代表性,确保清洗置换有效合格。

4.1.6 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物质和蒸汽设备管道检修,必须切断物料(包括惰性气体)出入口阀门,并由设备所属生产车间加设盲板。

4.1.7 检查设备管道与运行中设备管道连接时,中间必须加隔盲板,在抽堵有毒气体盲板时,应戴好防毒面具。

4.1.8 设备检维修负责人要对移交检修的设备置换处理负责,移交前要查电气、查物料处理,确认合格方可办理移交。

4.1.9 检修电气设备时,必须切断电源并经两次启动复查证明无误后,在电源开关处挂上禁止启动牌或或专人监控,方能检修。

4.2 检修安全规定

4.2.1 检修人员要对检修项目进行检查,检修前准备工作符合检修要求方可进行检修。

4.2.2 一切检修作业,必须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作业管理制度。

4.2.3 凡槽罐、设备、管线检修,要在已切断的物料、管道、阀门上悬挂警告牌。进入内部检修,要办理《安全作业许可证》。

4.2.4 容器内及不通风处作业,应采取临时通风措施,或使用空气呼吸器等。

4.2.5 凡检修用的临时照明,应使用36v电压的安全行灯,绝缘要良好,电动工具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并有可靠的接地零线。

4.2.6 从事有害系统检修和抢修,要备好防护器具,以备应急之用。

4.2.7 拆卸有毒有腐蚀管道,应穿戴好规定的防护用品,松螺丝时应先松外面的,防止中毒和灼伤。

4.2.8 在生产厂临时检修时,遇有易燃、易爆物料的设备,要使用防爆器械,或采取其它防爆措施,严防产生火花。

4.2.9 在检修区域内,对各种机动车辆要按规定严格管理。

4.2.10 在生产危险化学物品的场所检修时,要经常与操作工联系,当化工生产发生波动,出现突然排放危险物或紧急停车等情况时,应停止工作,迅速撤离现场。

4.2.11 带压紧螺丝,要站在法兰盘侧面,慢慢地紧,防止滑丝。

4.2.12 设备内检修必须有专人监护,监护人应由有经验的人担任,必须认真负责,坚守岗位,并与检修人员保持有效联络。

4.2.13 在检修作业条件发生变化,并可能危害检修人员时,必须立即撤出设备。再次检修时必须重新办理《安全作业许可证》。

4.2.14 设备内检修应根据设备具体情况搭设安全梯及架台,并配备救护绳索,确保应急撤离需要。

4.3 竣工验收

4.3.1 检修竣工后,检修部门要细致检查静电、安全罩、设备孔等安全措施,切勿将工具器材等忘掉在机械设备内,并将搭设的工作架台、拉设的临时电源全部拆除,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4.3.2 检修移交验收前,不得拆除悬挂的警示牌和开启切断的物料、管道阀门,经验收后,对检查前所堵设的盲板和切断的管线等要责成专人检查处理。

4.3.3 竣工验收时,生产和检修双方负责人当场检查质量是否全部符合检修标准,安全装置是否恢复齐全。

4.3.4 生产单位自己检修的,单位负责人要亲自到现场检查验收。

《安全作业管理制度》

《风险评价控制程序》

《防火、防爆及动火作业管理制度》

《综合管理考核办法》

《检修计划》

《检修安全告知书》

《危险源识别评价表》

《安全作业许可证》

《体系运行检查记录表》

安全检查管理制度总结篇二

对安全管理活动进行监督、检查与测量,并实施考核,保证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的'实现,保证安全标准化的有效实施。

适用公司范围内的所有安全管理运行与活动的检查。

3.1安全部负责组织实施日常安全检查与管理,制定具体办法和规定,经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3.2各有关部门负责各管辖范围内的安全检查与管理。

4.1.1主要内容。

4.1.1.1安全目标、安全工作计划的实施情况。

4.1.1.2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遵循情况。

4.1.1.3运行控制情况。

4.1.1.4安全管理规定、操作规程执行情况。

4.1.1.5工艺设施的安全性。

4.1.1.6对设备设施管理的安全监督执行情况。

公司内机动车辆、安全环保、设备设施、关键装置和要害部位、特种设备、普通机械设备的运行情况的定期监督。

4.1.1.7有关压力容器、起重设备等特种的技术测量与监测,由安全部组织,配合政府相关部门进行。

4.1.1.8现场作业的监督执行情况。

现场危险化学品作业、动火作业、有限空间作业、动土作业、起重吊装作业、高处作业、用电作业、进塔、入罐作业等危险作业活动的实施情况的监督。

安全检查管理制度总结篇三

安全检查是及时发现生产中的不安全因素、消除隐患、赌塞漏洞、搞好预防,实现安全生产、文明生产的重要措施,是保证职工人身和国家财产安全有效的手段。本制度规定碳化硅公司安全生产大检查、日常安全生产检查、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消防检查、夏季“三防”检查、冬季“三防”、班组长、员工日常检查等管理职能、管理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

安监站、生产技术科、综合部、各车间分别负责组织公司安全生产大检查、日常安全生产检查、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消防检查、夏季“三防”检查、冬季“三防”检查、冬季“防风、防雪、防冻”检查、春季安全大检查、秋季安全大检查。

(一)公司安全生产大检查。

每年2~3次,一般上半年、下半年、国庆节长假前各检查一次。及时发现重大安全隐患或安全事故,及时召开安全分析会议。公司安全大检查由公司经理或副经理组织,生产管理职能科室负责人及专职人员参加,车间负责人积极配合检查。检查结束,召开总结会,并通报安全大检查情况,指出安全缺陷、隐患,提出整改要求,由安监站跟踪落实整改情况。对于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由公司副经理主持召开安全生产分析会,对隐患可能产生的危害进行分析,研究制定消除隐患措施,并安排实施。

(二)日常安全生产检查。

1、日常安全生产检查由各生产车间及安监站负责。各生产车间每周要组织车间干部对本车间所辖的生产机械、电气设备、设施、厂房、各工作岗位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消除,并设专门的车间安全生产检查记录本,对参加检查的人员、检查时间、检查情况、隐患消除情况详细记录,并在第二天调度会通报。安监站每月检查各生产车间执行各种安全规章制度情况。包括各种记录、生产岗位人员执行规章制度情况、安全培训等。

2、班组长每班作业前,要对各自管辖区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巡查。

3、员工个人每班作业前,要对本岗位的机械设备、安防设施、安全用具、劳保用品和现场的安全状况进行自查。

(三)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

由生产技术科组织相关科室及车间对公司的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进行检查,通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并考核。

(四)消防检查。

由综合部每月组织一次由各生产车间参加的消防检查,对火灾隐患及消防设施、器材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并跟踪整改。

(五)夏季“三防”检查。

由生产技术科每年雨季来临前组织检查。重点是发现并及时消除洪水、雷电可能对生产设施、设备的危害。提出“三防”物资计划,并负责落实。

(六)冬季“三防”检查。

由综合部每年冬季来临前组织生产技术科、安监站对生活区防煤气中毒检查,并指导落实防范措施。

(七)冬季“防风、防雪、防冻”检查。

由安监站组织有关职能科室及相关车间进行,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及时整改。

(八)春季安全大检查、秋季安全大检查。

由公司统一安排科室、各车间进行。

四、检查与考核

(一)本制度的执行情况由碳化硅公司经理、副经理、安监站、生产技术科、综合部负责检查落实。

(二)本制度按《碳化硅公司安全行为管理规则》进行考核。

安全检查管理制度总结篇四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各项安全法律、法规和条例,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安全意识,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层层落实岗位、人员安全职责,促进公司稳步发展,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部门和全体员工。

第三条公司生产、配送、管理、服务等各项工作,必须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对安全生产营运工作实行分级负责、责任到人和责任追究。

第四条公司各部门、各岗位人员,在工作中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和有关部门的各项安全法律、法规、条例和标准,采取一切可能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第五条公司法人代表为公司安全生产营运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总经理负责全公司安全生产营运管理,各部门正职为本部门安全生产营运第一责任人。各部门应选派有责任心的员工担任兼职安全员,建立全司安全生产营运责任网络。

第六条公司各级领导都要贯彻“管生产营运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在各自工作范围内,对实现安全、文明的生产营运活动负责。

第七条公司安全生产营运工作,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

第八条公司领导安全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机关有关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定。法定代表人对全公司的安全工作负第一责任,主管安全的常务副总对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其他公司领导对分管的工作负安全责任。

2、组织制订、修订和审批安全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安全奖惩办法、安全技术规定、安全技术实施计划及长远规划。建立健全本公司安全生产营运责任制。

3、督促、检查安全生产营运工作,组织全公司的安全大检查,及时消除生产营运安全事故隐患,对存在的事故隐患组织有关部门整改。

4、组织制定本单位的生产营运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措施,组织各类重大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事故处理要坚持“四不放过”原则(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广大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

5、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及时研究解决生产营运中出现的重大安全问题。对本单位无力解决的重大事故隐患,要及时上报上级有关部门。

6、坚持安全生产营运“五同时”原则,即在计划、布臵、检查、总结、评比生产营运的同时,计划、布臵、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第九条部门负责人安全营运职责

1、对本部门在生产营运中的安全工作负第一责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营运、劳动保护工作的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的规章制度。

2、组织制订和修订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营运实施细则,经总经理批准后,认真贯彻执行。

3、把安全工作贯穿到每个具体环节中去,做到安全生产营运,每月至少认

真检查一次安全工作,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具体措施消除隐患。

4、负责对本部门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做好安全考核工作,总结、交流安全工作经验,做好各部门安全员的选派、调整、充实和培训工作。

5、发生重大事故时应保护好现场,及时报告。协助参加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第十条专职安全员职责

1、协助主管领导组织推动安全生产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部门有关劳动保护、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法令、制度和规定。组织制订、修订安全规章制度。

2、参加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督促有关部门对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汇总上报,并督促实施。

3、组织、参加安全检查,监督、检查隐患的整改落实工作。

四、各部门安全管理工作职责

第十一条办公室

1、安全管理

(1)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营运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定、制度和标准。在公司总经理、主管安全副总经理的领导下开展安全生产营运管理和监督工作。

(2)组织开展各种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活动。

(3)组织制定、修订本企业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4)组织安全大检查。协调和督促有关部门对查出的隐患制定防范措施和整改计划,并检查监督隐患整改工作的完成情况。

(5)深入现场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纠正违章。督促并协调解决有关安全生产营运的重大问题,遇有危及安全生产营运的紧急情况有权责令其停止作业,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

(6)负责各类事故汇总、统计上报工作,主管人身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参加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工伤认定工作。

(7)综合分析公司安全生产营运中的突出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改进意见。

(8)参加对各部门安全生产营运工作进行考核评比,会同工会等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交流安全生产营运先进经验。

(9)监督检查有关部门搞好安全技术装备的维护保养和管理工作。

(10)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网络,加强安全工作基础建设,做好各种安全台帐、作业证管理。

2、防火(保卫)

(1)负责公司内部保卫和要害岗位及消防的管理。

(2)经常对职工进行防火宣传教育,负责专业和义务消防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定期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防火检查和演习。

(3)负责编制或修订企业防火管理制度,并检查执行情况。

(4)负责动火报批管理事项。

(5)负责消防器材的计划、配臵、维护及台帐管理。

(6)组织对火灾的扑救;负责火灾事故、破坏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统计上报。

3、按照交通规定,加强对驾驶人员的安全教育。督促做好车辆的维修保养,确保安全行驶。

第十二条运输部门

1、及时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营运的指示,坚持生产营运与安全的“五同时”原则。

2、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指挥生产营运,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发现违反安全生产营运制度、规定和安全技术规程的行为应立即制止,并向领导报告。同时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处理。

3、在生产营运过程中出现不安全因素、险情及事故时,要果断正确处理,并立即报告主管领导,通知有关职能部门,防止事故发生或事态扩大。

4、随时掌握安全生产营运动态,对各单位的安全生产营运情况要及时通报。

6、参加安全生产营运检查,参与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十三条公司领导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由上级有关部门组织进行。第十四条其它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技术考核,由办公室负责组织进行,考核内容包括:

1、国家有关安全生产营运和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定、制度和标准;

2、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营运管理制度;

3、所管部门或业务范围内要害岗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注意事项;

4、本公司劳动保护用品、器具以及消防器材的正确使用方法。

安全检查管理制度总结篇五

第一条安全生产检查是落实车间、科室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重要手段。其目的是通过检查,发现并消除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管理上的缺陷,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促进安全生产。

第二条安全生产检查,由矿各专业管理部门采取专项检查,分工负责,分级检查,层层把关。

(一)矿级安全检查由矿长带领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成员每季对矿属各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和生产、检修、施工现场进行检查。

第三条矿级安全检查,每季度进行一次,每月实行不定期的安全巡查。主要查矿各专业部门专项安全检查落实情况;查各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综合管理情况;查生产、检修、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生产情况。

第四条矿级安全检查的内容和标准由检查组按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具体职责要求,结合实际制定。

第五条矿级安全检查检查完毕后,要对被检查单位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汇总,交换意见后,下达整改意见书、限期整改并在全矿通报安全检查情况。其结果纳入矿安全生产风险抵押兑现考核。

第六条专业主管部门负责的专项安全检查,具体检查内容和标准由专业主管部门制定。各单位每月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各单位安全检查内容和标准可参照矿安全检查标准制定,内容要力求更具体,根据本单位实际有不同侧重点。

第七条车间级检查组由车间主任带队,车间生产、安全、技术、劳资等专业和管理人员参加,工段(区)级检查组由工段(区)长带队,工段安全员、设备点检员等人员参加。

第八条各专业管理部门、各车间、工段查出的个人违规行为和安全隐患要建立登记台帐。个人违章按有关规定进行考核,事故隐患须派专人负责,限期整改;对检查的情况在本单位通报考核。

第九条班组在班前、班中、班后以及整个生产过程中都要进行日常检查,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和危险因素应及时登入安全活动综合记录本,同时立即设法整改;无力整改的,要迅速上报,并采取临时性安全措施。

第十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安全检查管理制度总结篇六

为了切实落实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促进公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及时排查、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范和减少事故,根据(安监总管三[20xx]103号)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的通知,特制定本制度。

2 基本要求

2.1隐患排查治理是公司安全管理的基础工作, 是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风险管理要素的重点内容,应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的原则,明确职责,建立健全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保证制度有效执行的管理体系,努力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消除各类安全生产隐患,保证企业安全生产。

2.2 隐患排查要做到全面覆盖、责任到人,定期排查与日常管理相结合,专业排查与综合排查相结合,一般排查与重点排查相结合,确保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及时发现、不留死角。

2.3 隐患治理要做到方案科学、资金到位、治理及时、责任到人、限期完成。能立即整改的隐患必须立即整改,无法立即整改的隐患,治理前要研究制定防范措施,落实监控责任, 防止隐患发展为事故。

3职责

3.1公司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应保证隐患治理的资金投入,及时掌握重大隐患治理情况,治理重大隐患前要督促有关部门制定有效的防范措施, 并明确分管负责人。

3.2分管负责隐患排查治理的负责人,负责组织检查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落实情况,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向主要负责人报告重大情况,对所分管部门和单位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

3.3其他负责人对所分管部门和单位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

4隐患排查方式及频次

4.1 隐患排查方式

4.1.1 隐患排查工作可与公司各专业的日常管理、专项检查和监督检查等工作相结合,科学整合下述方式进行:

(1)日常隐患排查;

(2)综合性隐患排查;

(3)专业性隐患排查;

(4)季节性隐患排查;

(5)重大活动及节假日前隐患排查;

(6)事故类比隐患排查。

4.1.2 日常隐患排查是指班组、岗位员工的交接班检查和班中巡回检查,以及基层单位领导和工艺、设备、电气、仪表、安全等专业技术人员的日常性检查。日常隐患排查要加强对关 键装置、要害部位、关键环节、重大危险源的检查和巡查。

4.1.3 综合性隐患排查是指以保障安全生产为目的,以安全责任制、各项专业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为重点,各有关专业和部门共同参与的全面检查。

4.1.4 专业隐患排查主要是指对区域位置及总图布置、工艺、设备、电气、仪表、储运、消防和公用工程等系统分别进行的专业检查。

4.1.5 季节性隐患排查是指根据各季节特点开展的专项隐患检查,主要包括:

(1)春季以防雷、防静电、防解冻泄漏、防解冻坍塌为重点;

(2)夏季以防雷暴、防设备容器高温超压、防台风、防洪、防暑降温为重点;

(3)秋季以防雷暴、防火、防静电、防凝保温为重点;

(4)冬季以防火、防爆、防雪、防冻防凝、防滑、防静电为重点。

4.1.6 重大活动及节假日前隐患排查主要是指在重大活动和节假日前,对装置生产是否存在异常状况和隐患、备用设备状态、备品备件、生产及应急物资储备、保运力量安排、企业 保卫、应急工作等进行的检查,特别是要对节日期间干部带班 值班、机电仪保运及紧急抢修力量安排、备件及各类物资储备和应急工作进行重点检查。

4.1.7 事故类比隐患排查是对企业内和同类企业发生事故后的举一反三的安全检查。

4.2 隐患排查频次确定

4.2.1 公司进行隐患排查的频次应满足:

(1) 装置操作人员现场巡检间隔不得大于 2小时, 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生产、储存装置和部位的操作人员现场巡检间隔不得大于1小时,宜采用不间断巡检方式进行现场巡检。

(2)基层车间(装置,下同)直接管理人员(主任、工艺设备技术人员)、电气、仪表人员每天至少两次对装置现场进行相关专业检查。

(3)基层车间应结合岗位责任制检查,至少每周组织一次隐患排查,并和日常交接班检查和班中巡回检查中发现的隐患一起进行汇总;基层单位(厂)应结合岗位责任制检查,至少 每月组织一次隐患排查。

(4)公司应根据季节性特征及本单位的生产实际,每季度开展一次有针对性的季节性隐患排查;重大活动及节假日前必须进行一次隐患排查。

(5)公司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基层单位至少每季度组织一次综合性隐患排查和专业隐患排查,两者可结合进行。

(6) 当获知同类企业发生伤亡及泄漏、火灾爆炸等事故时,应举一反三,及时进行事故类比隐患专项排查。

(7)对于区域位置、工艺技术等不经常发生变化的,可依据实际变化情况确定排查周期,如果发生变化,应及时进行隐患排查。

3.2.2 当发生以下情形之一,企业应及时组织进行相关专业的隐患排查:

(1)颁布实施有关新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或原有适用法律法规、标准规范重新修订的;

(2)组织机构和人员发生重大调整的;

(4)外部安全生产环境发生重大变化;

(5)发生事故或对事故、事件有新的认识;

(6)气候条件发生大的变化或预报可能发生重大自然灾害。

4 隐患排查内容

根据危险化学品企业的特点,隐患排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安全基础管理;

(2)区域位置和总图布置;

(3)工艺;

(4)设备;

(5)电气系统;

(6)仪表系统;

(7) 危险化学品管理;

(8)储运系统;

(9)公用工程;

(10)消防系统。

4.1 安全基础管理

4.1.1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立健全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及落实情况。

4.1.2 安全投入保障情况,参加工伤保险、安全生产责任险的情况。

4.1.3 安全培训与教育情况,主要包括:

(1)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及持证上岗情况;

(2)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及持证上岗情况;

(3)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情况。

4.1.4 企业开展风险评价与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主要包括:

(1)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识别和获取情况;

(2)定期和及时对作业活动和生产设施进行风险评价情况;

(3)风险评价结果的落实、宣传及培训情况;

(4)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是否满足安全生产需要。

4.1.5 事故管理、变更管理及承包商的管理情况。

4.1.6 危险作业和检维修的管理情况,主要包括:

(1)危险性作业活动作业前的危险有害因素识别与控制情况;

(2)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破土作业、临时用电作业、高处作业、断路作业、吊装作业、设备检修作业和抽堵盲板作业等危险性作业的作业许可管理与过程监督情况。

(3)从业人员劳动防护用品和器具的配置、佩戴与使用情况;

4.1.7 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应急管理情况。

4.2 区域位置和总图布置

4.2.1 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重大危险源储存设施与《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规定的.重要场所的安全距离。

4.2.2 可能造成水域环境污染的危险化学品危险源的防范情况。

4.2.3 企业周边或作业过程中存在的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排查、防范和治理情况。

4.2.4 企业内部重要设施的平面布置以及安全距离,主要包括:

(1)控制室、变配电所、化验室、办公室、机柜间以及人员密集区或场所;

(2)消防站及消防泵房;

(3)危险化学品生产与储存设施等;

(4)其他重要设施及场所。

4.2.5 其他总图布置情况,主要包括:

(1)建构筑物的安全通道;

(3)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情况;

(4)其他与总图相关的安全隐患。

4.3 工艺管理

4.3.1 工艺的安全管理,主要包括:

(1)工艺安全信息的管理;

(2)工艺风险分析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3)操作规程的编制、审查、使用与控制;

(4)工艺安全培训程序、内容、频次及记录的管理。

4.3.2 工艺技术及工艺装置的安全控制,主要包括:

(3)危险物料的泄压排放或放空的安全性;

(5)其他工艺技术及工艺装置的安全控制方面的隐患。

4.3.3 现场工艺安全状况,主要包括:

(1)工艺卡片的管理,包括工艺卡片的建立和变更,以及工艺指标的现场控制;

(2)现场联锁的管理,包括联锁管理制度及现场联锁投用、摘除与恢复;

(3)工艺操作记录及交接班情况;

(4)重点部位的巡检、取样、操作与检维修的现场管理。

4.4 设备管理

4.4.1设备管理制度与管理体系的建立与执行情况,主要包括:

(1)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修订本企业的设备管理制度;

(2)有健全的设备管理体系,设备管理人员按要求配备;

(3)建立健全安全设施管理制度及台账。

4.4.2设备现场的安全运行状况,包括:

(2)大型机组关键设备特级维护到位,备用设备处于完好备用状态;

(3)转动机器的润滑状况,设备润滑的“五定”、 “三级过滤”;

(4)设备状态监测和故障诊断情况;

(5) 设备的腐蚀防护状况,包括重点装置设备腐蚀的状况、设备腐蚀部位、工艺防腐措施,材料防腐措施等。

4.4.3 特种设备(包括压力容器及压力管道)的现场管理,主要包括:

(1)特种设备(包括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管理制度及台账;

(2)特种设备注册登记及定期检测检验情况;

(3)特种设备安全附件的管理维护。

4.5 电气系统

4.5.1 电气系统的安全管理,主要包括:

(1)电气特种作业人员资格管理;

(2)电气安全相关管理制度、规程的制定及执行情况。

4.5.2 供配电系统、电气设备及电气安全设施的设置,主要包括:

(1)用电设备的电力负荷等级与供电系统的匹配性;

(2)消防泵、关键装置、关键机组等特别重要负荷的供电;

(3)重要场所事故应急照明;

(4)电缆、变配电相关设施的防火防爆;

(5)爆炸危险区域内的防爆电气设备选型及安装;

(6)建构筑、工艺装置、作业场所等的防雷防静电。

4.5.3 电气设施、供配电线路及临时用电的现场安全状况。

4.6 仪表系统

4.6.1 仪表的综合管理,主要包括:

(1)仪表相关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

(2)仪表系统的档案资料、台账管理;

(3)仪表调试、维护、检测、变更等记录;

(4)安全仪表系统的投用、摘除及变更管理等。

4.6.2系统配置,主要包括:

(1)基本过程控制系统和安全仪表系统的设置满足安全稳定生产需要;

(2)现场检测仪表和执行元件的选型、安装情况;

(3)仪表供电、供气、接地与防护情况;

(4) 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的选型、布点及安装;

(5)安装在爆炸危险环境仪表满足要求等。

4.6.3 现场各类仪表完好有效,检验维护及现场标识情况,主要包括:

(1)仪表及控制系统的运行状况稳定可靠,满足危险化学品生产需求;

(2)按规定对仪表进行定期检定或校准;

安全检查管理制度总结篇七

对安全管理活动进行监督、检查与测量,并实施考核,保证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的实现,保证安全标准化的有效实施。

适用公司范围内的所有安全管理运行与活动的检查。

3.1安全部负责组织实施日常安全检查与管理,制定具体办法和规定,经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3.2各有关部门负责各管辖范围内的安全检查与管理。

4.1安全检查的内容和类型

4.1.1主要内容

4.1.1.1安全目标、安全工作计划的实施情况。

4.1.1.2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遵循情况。

4.1.1.3运行控制情况。

4.1.1.4安全管理规定、操作规程执行情况。

4.1.1.5工艺设施的安全性。

4.1.1.6对设备设施管理的安全监督执行情况。

公司内机动车辆、安全环保、设备设施、关键装置和要害部位、特种设备、普通机械设备的运行情况的定期监督。

4.1.1.7有关压力容器、起重设备等特种的技术测量与监测,由安全部组织,配合政府相关部门进行。

4.1.1.8现场作业的监督执行情况。

现场危险化学品作业、动火作业、有限空间作业、动土作业、起重吊装作业、高处作业、用电作业、进塔、入罐作业等危险作业活动的实施情况的监督。

安全检查管理制度总结篇八

为保证生产设备正常运行,避免发生意外设备事故和其他伤害,保证检查维修过程的安全和高效率、高质量,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设备、设施检维修的安全管理。

3职责与分工。

主管部门:安全环保部。负责监督本制度的执行。

相关部门:公司各部门、车间。日常工作中贯彻执行本制度。

4内容与要求。

检修前准备。

编制检修计划应做到内容详细、责任明确,措施具体,应包括对安全装置、设施的检修。凡是具有二人以上参与的检修项目,必须指定一人负责安全。

检修部门负责人要对检修中的安全负责,在对参加检修人员交待好任务的同时,书面交待好安全措施。

检修负责人在检修前,要组织人员对检修过程进行风险评价,做好检修机具准备和周密检查,做到机具齐备,确保安全可靠。

检修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物质的设备时,必须进行清洗置换和有效隔离,并按《安全作业管理制度》办理《安全作业许可证》后,方可作业,作业时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

清洗置换的设备,必须进行分析检验,取样要有代表性,确保清洗置换有效合格。

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物质和蒸汽设备管道检修,必须切断物料(包括惰性气体)出入口阀门,并由设备所属生产车间加设盲板。

检查设备管道与运行中设备管道连接时,中间必须加隔盲板,在抽堵有毒气体盲板时,应戴好防毒面具。

设备检维修负责人要对移交检修的设备置换处理负责,移交前要查电气、查物料处理,确认合格方可办理移交。

检修电气设备时,必须切断电源并经两次启动复查证明无误后,在电源开关处挂上禁止启动牌或或专人监控,方能检修。

检修安全规定。

检修人员要对检修项目进行检查,检修前准备工作符合检修要求方可进行检修。

一切检修作业,必须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作业管理制度。

凡槽罐、设备、管线检修,要在已切断的物料、管道、阀门上悬挂警告牌。进入内部检修,要办理《安全作业许可证》。

容器内及不通风处作业,应采取临时通风措施,或使用空气呼吸器等。

凡检修用的临时照明,应使用36v电压的安全行灯,绝缘要良好,电动工具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并有可靠的接地零线。

从事有害系统检修和抢修,要备好防护器具,以备应急之用。

拆卸有毒有腐蚀管道,应穿戴好规定的防护用品,松螺丝时应先松外面的,防止中毒和灼伤。

在生产厂临时检修时,遇有易燃、易爆物料的设备,要使用防爆器械,或采取其它防爆措施,严防产生火花。

在检修区域内,对各种机动车辆要按规定严格管理。

在生产危险化学物品的场所检修时,要经常与操作工联系,当化工生产发生波动,出现突然排放危险物或紧急停车等情况时,应停止工作,迅速撤离现场。

带压紧螺丝,要站在法兰盘侧面,慢慢地紧,防止滑丝。

设备内检修必须有专人监护,监护人应由有经验的人担任,必须认真负责,坚守岗位,并与检修人员保持有效联络。

在检修作业条件发生变化,并可能危害检修人员时,必须立即撤出设备。再次检修时必须重新办理《安全作业许可证》。

设备内检修应根据设备具体情况搭设安全梯及架台,并配备救护绳索,确保应急撤离需要。

竣工验收。

检修竣工后,检修部门要细致检查静电、安全罩、设备孔等安全措施,切勿将工具器材等忘掉在机械设备内,并将搭设的工作架台、拉设的临时电源全部拆除,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检修移交验收前,不得拆除悬挂的警示牌和开启切断的物料、管道阀门,经验收后,对检查前所堵设的盲板和切断的管线等要责成专人检查处理。

竣工验收时,生产和检修双方负责人当场检查质量是否全部符合检修标准,安全装置是否恢复齐全。

生产单位自己检修的,单位负责人要亲自到现场检查验收。

安全检查管理制度总结篇九

根据防火的特点,配合有关安全活动,公司每年进行二次防火安全检查,由公司质检部组织人员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查,并做好有关记录,填写《防火安全检查记录表》。

b.突击检查

突击检查住宅区的`防火安全措施是否真正落实、消防设施是否完好,由消防第一责任人每季度组织一次,并做好相关记录。

a.消防通道安全疏散标志是否完好。

b.消防设施包括自动火灾报警装置、消防水池、消火栓系统、消防水泵及气体灭火系统等是否正常运行。

c.用火用电方面。火源的控制情况,电气设备安装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是否有超负荷现象等。

a.若检查发现火险隐患,检查负责人应填写《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并派发到受检单位。

b.受检单位接到整改通知后,应组织人员对火险隐患及时进行整改,并接规定时限完成。

c.受检单位整改完毕后,检查负责人应组织人员对火险隐患进行复查,并记录复查结果。

安全检查管理制度总结篇十

安全检查是做好安全工作的重要措施之一,为了监督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贯彻实施,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各岗位对安全检查的管理。

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保卫委员会主任是公司安全检查的主要负责人,场地设备部和办公室负责具体的组织和实施。

(1)安全管理检查的主要内容: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2)现场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各种消防器材的检验和维修情况、各种钥匙的管理情况、下班后切断各处电源及关窗锁门情况、有无堆放易燃易爆物品、有无火灾隐患及其他不安全因素、各部门、各岗位危险源的管控情况。

2、安全检查采用定期、不定期及日常检查的形式进行。

(1)定期安全检查包括月度检查、季度检查、半年度检查、年度检查和重大节假日前检查。

(2)不定期安全检查是指根据公司的要求和公司安全工作的实际需要,随时组织的有针对性的`检查。

(3)日常安全检查是指每天下午下班后关闭公司大门前,由公司各部门安全员对其办公区域内的门锁关闭、窗户关闭、电器关闭、电闸关闭、有无易燃物等方面的安全检查。

3、安全检查工作要求。

(1)各部门安全员每天下班后要对其部门工作区域进行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处理和报告。

(2)重大节假日前夕、每月末及不定期的安全检查,由安全保卫办公室负责组织人员进行。

(3)场地设备部和办公室负责组织有公司主要领导参加的季度、半年度及年度安全大检查。

(4)场地设备部对各部门、各部位的安全情况随时进行监督检查,各部门要予以支持和合作。

(5)每次安全检查情况,安全保卫办公室要认真记录在相应表格上,建立安全检查档案,对检查发现的不安全隐患,要及时通知有关部门根据情况当场整改或限期整改。

(6)各部门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要按要求的期限认真整改,一时解决不了的,要及时报告安全保卫办公室,同时必须采取临时安全措施,保证安全。

(7)公司根据安全检查结果,依据公司有关条例进行奖优罚劣,以促进安全保卫工作的落实。

依据公司有关规定,由场地设备部在每个年度末根据历次安全检查结果及整改情况,提出考核意见,报公司经理部批准,给予奖励或处罚。

场地设备部。

20xx年1月。

安全检查管理制度总结篇十一

为了对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工业卫生状况进行旨在及时发现和消除生产中的隐患和管理的`缺陷而进行各种检查和整改,达到实现安全目标,特制定本制度:

1、安全检查应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发动职工揭矛盾查隐患,及时处理事故隐患。

2、对安全生产工作一定要正确认识,认真履行安全职责,把安全工作摆到重要议事日程。

3、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及时组织力量进行整改,决不允许拖延推诿,要积极采取有效防范措施,订出计划,按时解决。

4、派班指令,交接班薄,周一安全学习隐患整改分析会要常抓不懈,坚持到底。

5、一定要严格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对新工人、特殊工种工人教育培训,安全措施计划落实工作抓到位。对工伤事故一定要认真调查,及时报告和严肃处理事故责任人。

6、生产现场、工作场所、生产设备以及相应的安全措施,一定要符合劳动安全卫生要求。

7、现场指挥人员不得违章指挥,操作者不得违章作业,特种作业人员要持证上岗,违者按照情节给予罚款。

8、在总经理领导下,由分管副总经理牵头,率领安全处、工作人员实行安全、文明生产人检查。各单位经常组织自查、查思想、查纪律、查隐患、查领导,各职能部门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专业检查和季节性检查。

安全检查管理制度总结篇十二

1、质量(安全)检查报告是本站对受监项目在工程实施过程进行质量(安全)检查而发出的一种书面报告。是检查在建市政园林工程质量(安全)上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以引起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的注意,确保工程符合设计文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等要求。

2、检查工作完成后,经过数据统计和分析,由监督工程师(监督员)编写检查报告,科室负责人复核后,连同原始记录交总工程师审查。

3、总工程师对检查记录进行审查,如发现报告有错误,应指出并由原拟稿人重新修改后再送审。

4、检查报告经站长签发由办公室统一编号,造册登记及发送。

5、检查报告编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工程名称、检查日期、检查人员组成、检查范围、内容和检查项目等;

(2)工程参建各方主体单位资质及其相关人员的资格;。

(3)工程参建各方主体的.质量(安全)行为情况及执行工程强制性标准情况;。

(4)地基基础及主体结构工程质量情况;。

(5)工程施工安全情况;。

(6)存在问题和改进意见;。

(7)整改处理的复查结果。

安全检查管理制度总结篇十三

为了强化桥梁管理,切实提高各级交通主管部门领导对桥梁养护工作的重视程度,各级桥梁养护管理机构都应成立一把手为组长的桥梁养护管理领导小组,并按“事权一致、责任明确”的原则,把责任落实到人一抓到底。要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规范桥梁管理,为提高桥涵养护管理水平,确保桥涵安全,要不断完善原有桥梁管理制度,推行桥梁养护管理责任制度,签订责任状,提高各级桥梁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确保桥梁安全畅通,继续实行桥梁管理工作例会制度,坚持桥梁突发“病害”上报制度。实行桥梁养护资金专款专用制度。

一是桥梁养护资金,尤其是桥梁小修保养资金,各县市都应严格程序:任务下达要有任务单,工程竣工要有验收手续,资金结算要有计量支付手续。各级财务部门要单列科目,严格按桥梁养护计划及计量支付单进行收支列账。

二是搞好桥梁监测登记工作,为桥梁建立“健康档案”。各市公路处有条件的`自己要定期对桥梁进行检测,没条件的要聘请有资质的检测单位对桥梁进行定期检测,了解桥梁结构部件的状况及完好率,评定出桥梁的技术状况,根据评定结果对桥梁进行有效管理,制定出具体的监测档案和检测周期,采取有力措施,保持桥梁达到最佳状态。

二、加大日常巡查力度,掌握桥梁动态。

各级桥梁养护管理单位的桥梁巡查人员,每天须保证做到所辖区域内至少一次的桥梁巡查,发现问题及时通知桥梁工程师和桥梁专职管理人员;桥梁工程师及专职桥梁管理人员对境内的桥梁每月要进行检查,特别是要加强汛期的检查力度。对三类以上桥梁,每周进行一次检查,发现病害发展或新出现三类以上病害部件,及时向桥梁工程师及专职桥梁管理人员进行汇报:桥梁工程师接到报告应及时安排检查,并填写详尽的检查记录。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置,该维修的维修,该加固的加固,该停止使用的要停止使用,做好预防性养护,做好桥梁安全管理工作的保障。

三、加强预防性养护,重点看护三、四类及危桥管护。

加强桥梁的预防性养护,必须做到防养结合,确保桥梁的安全使用。

一是加强桥面的清扫保洁、泄水孔的疏通等日常保养工作,保证桥梁功能完好。

二是及时对所有桥梁的一些脱落、露筋、裂缝、附属设施损坏等小型病害进行彻底维修处理。

三是对箱梁梁体及空心板有水渗出的桥梁要打孔疏水,同时对箱梁通气孔要及时疏通,确保桥梁体内干燥通风。

重点看护三、四类及危桥管护。

一是统一规范标志、设施。在危桥前方主要道口设置危桥、车辆绕行标志;在桥头两侧醒目处设置必要的限载、限速标志;对限制交通的危桥,要设置隔挡设施,同时中间留有一定的开口,以达到限制通行的目的;对完全断交的桥梁,设置隔挡设施封堵,并且在桥前主要道口设置桥梁断交绕行路线标志,并对社会公布断交信息等。

二是对每座危桥均设置专人管理,保证每天两次定期观测,做好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回报。

三是对每座危桥实行24小时专人管护,严密监视微小病害的动态变化,遇有桥梁特殊病变及时逐级汇报。四是对所辖路线上的每一座危桥,各县市都应制定相应的应急救援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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