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药品监管工作方案(案例2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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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药品监管工作方案(案例21篇)
时间:2023-11-03 03:13:03     小编:雨中梧

方案是指根据特定目标或问题,制定出来的一种计划或安排,它能够帮助我们达到预期的效果。在制定方案的过程中,要充分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获得更多的信息和思路。这些方案经过多次实践和改进,已经得到了验证。

药品监管工作方案篇一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农村药品监管,促进农村药品供应网络建设,根据(上级县)县药监局《关于加快农村“两网”建设的试行意见》(潍药监县字〔〕9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农村药品监管和供应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为指导,以确保农村基层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为目的.,坚持“以监督为中心,监、帮、促相结合”的工作方针,切实加强农村药品监督管理。同时,以扩大药品供应网点为基础,以理顺供药渠道为核心,积极推动药品流通体制改革,鼓励并扶持药品经营企业向农村延伸,发展农村药品连锁经营,提高农村药品配送能力,促进农村药品供应网络建设,努力创造统一开放,竞争有序,诚信公平的药品县场秩序。

二、工作目标

在监督管理网络方面,通过建立健全三支队伍,构筑县、乡、村三级药品监督管理网络,实际药品监管重点由城区向农村基层的转移,切实保证全方位、无缝隙的严密监管。在供应网络建设方面,先在两处街道试点,积累工作经验,再用1—2年时间,实际对全县农村卫生室、乡镇零售药店、个体诊所的商业物流配送,规范农村药品流通渠道,整顿药品秩序,引入竞争机制,促进公平竞争,探索农村药品供应网络建设的新路子,确保农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

三、工作措施

药品监管工作方案篇二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为目的,进一步加强对医疗机构药房(药库)管理,积极稳妥地推进医疗机构使用药品向规范化、标准化发展,切实保证医疗机构药品质量,推动我镇医疗机构药品的管理和使用整体水平再上一个新台阶。

二、工作目标

各医疗机构要积极参与药品规范化建设工作,卫生院要加大宣传力度,积极稳妥地推进各医疗机构药房规范化建设工作,镇区所有医疗机构药房全部达到规范化建设要求。村级卫生所规范化达到85%以上。

三、组织领导与分工

1、成立医疗机构药房规范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为镇政府副镇长,副组长为镇卫生院院长郑官定。各相关单位负责人,各村主抓卫生副职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设设在镇协管站,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2、镇政府负责组织协调工作,督促本方案的实施和经费投入,卫生院负责宣传,监督及各村医疗机构药房规范化建设的指导和现场检查工作。

四、时间安排

1、7月11日—7月31日,各医疗机构对照标准要求,认真进行自查自纠。

2、8月1日至8月31日,领导小组人员进行现场检查。

3、9月1日至9月20日,未达到医疗机构药房规范建设标准要求的`,将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对其下达责令整改通知。进行限期整改。

4、10月下旬,对医疗机构药房规范化建设工作进行总结,对我镇医疗机构检查结果予以公布。

五、有关要求

1、镇政府、卫生院、各村及其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药房规范化建设工作,成立相关组织,采取有力措施,切实通过规范化建设工作,提高管理水平,更好地为患者提供安全、优质服务。

2、对达到药房规范化建设要求的医疗机构,监督检查医疗一年1次,对没有达到药房规范化建设要求的医疗机构,监督检查一年不少于2次。

药品监管工作方案篇三

年初以来,我们坚持把药品“两网”建设作为基础和中心工作,不断研究打法、创新思路、重点投入。实现全员参与、全局联动、持之以恒、注重细节,做好每一项具体的工作。共选聘供应网年度配送主体8家企业(医疗机构4家,零售药店4家);监督网社会监督员8人,乡镇药品监督协管员31人,村(社区)药品监督信息171人,总计210人;宣传培训及硬件配置共投入资金3万余元,推动“两网”建设不断开创出崭新的局面。下面分别从供应网、监督网及“两网”整体建设三个方面,对本年度工作开展情况做以总结。

一、选优纳贤共发展,药品配送质量得到有效保障

1、严选主体。3月21日,按照“实力强、信誉好、配送便利”的原则,经过反复审定,严格把关,最终确定大洼县医药有限责任公司8家企业为20xx年大洼县域药品配送主体。

2、互助发展。本着帮助主体企业做市场就是为自己建设供应网的思路,积极为8家配送主体做强市场出力献计。召开配送主体工作会议,共同谋划市场;下发红头文件,确立主体资格;颁发选聘证书,便于开拓市场;在3月29日“相对人”大会上,发传单、做讲解,为主体配送营造了良好的环境。经调查,主体配送覆盖100%乡镇,95%以上行政村。

3、三步监管。通过年初签订配送协议,有了法律保障;日常跟踪反馈,及时了解情况;年终考核主体,做出全面评价,进而对主体配送行为实现了三步有效监管,保障了辖区药品配送的质量。

二、巩固成果再拓展,药情监控能力得到大幅提升

1、借力计生。经过积极争取,得到了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局更大的支持。一是继续将药品监督网络基础编织于乡村两级计生干部队伍骨架之中;二是监督网络工作大会上,计生部门“一把手”亲自到场,并作重要讲话;三是将协管员、信息员开展药情监管工作情况纳入计生工作对各乡镇政府的年终目标考核体系之中,百分制中占3分。

2、壮大队伍。在原有基础上,今年又新聘大洼镇15个社区、田庄台镇7个社区、辽滨经济开发区2个村共24名计生专干为药品监督信息员。至此,全县所有的乡镇及村(社区)都配备了药品监督协管员、信息员,共202人,使药情监控能力配置更深入、更广泛、更到位。

3、强化培训。3月23日,组织召开了由药品社会监督员、乡镇药品监督协管员、村(社区)药品监督信息员共210人参加的“20xx年大洼县药品监督网络培训暨工作会议”。将监督员、协管员、信息员的工作职责、方法、相关法律法规等内容作了详细讲解,使“老兵”温顾提高,“新兵”掌握基础。会上评优表彰,颁发了价值近1.5万元的纪念品,激励大家更加积极地投入到药品监管工作之中。

4、作用明显。各位药品监督协管员、信息员,除了对本辖区药品经营企业、使用单位进行了卓有成效的日常监督外,共举报义诊售药、走街卖药、非法宣传等涉药违法活动27次,占全年举报总量的77%。

三、大力投入夯基础,“两网”整体建设得到较大推进

1、配强人力。在全员参与的总体打法下,由一位副局长具体主抓,并安排仅有的三位业务人员中的两人负责日常操作。

2、着力宣传。9月份,投入3000元,制作了两期“两网”建设宣传片,在大洼县电视台黄金栏目《开窍在此时》中连续播放两周。并开展现场宣传活动,共向群众发放自印《开展农村药品“两网”建设保障农民用药安全有效》宣传手册1000本。

3、硬件配置。10月份,借以食品专项经费的使用,投资1.5万元购置了复印机、打印机、电脑等设备,促进了“两网”建设日常和基础性工作的正常开展,并为实现信息化管理奠定了必要的硬件基础,向前迈出了一大步。

4、应急启动。在今年对“齐二药”、“欣弗”、“鱼腥草注射液7个制剂品种”三个紧急事件的专项行动中,“两网”应急启动。配送主体及时收回受控药品,监督员全面监控各自辖区涉药企业和单位,经受住了考验,发挥了重要作用,开辟了“两网”功能的新思路。全局的重视、力量的加强、多方面的投入、不断出色的表现,这一切都推动和标志“两网”建设跨上了一个又一个新的台阶。

药品监管工作方案篇四

上半年,我县、乡两级政府始终把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纳入政府日常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一是抓元旦、春节、五一等节假日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部署安排,及时下发部署文件;二是抓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部署,制定了《xxxx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三是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了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组成人员。

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结合我县实际,在征求各相关成员单位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印发了《xxxx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

(二)、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营造人人关注、参与支持的社会氛围。

上半年,根据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文件要求,在旅游景区开展了一次以“保障食品安全、构建平安景区”为主题的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活动中,我县按照宣传周活动方案的要求,一是利用广播、电视、政府网站等新闻媒体巡回播放旅游景区食品安全周活动宣传主题,公布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营造氛围。二是于4月17日,由县食品药品监管局牵头,组织宣传、卫生、工商、质检、经贸、农委、粮食、盐务等8个相关部门和西递、宏村景区所在地人民政府,联合举办了一次食品安全宣传咨询活动。共展示展板20余幅,发放各类宣传材料1800余份,接待前来咨询的群众480人次。三是由县卫生局牵头,对西递、宏村景区的餐饮单位开展了一次食品安全专项执法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20余人次,检查餐饮单位40余家,抽检餐具150份。出具卫生监督意见书20余份,并对严重违反《食品卫生法》单位进行了警告和罚款等行政处罚。四是由县工商局牵头,联合卫生、文明委、环保、城建局等部门,对我县各景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餐饮负责人人进行了一次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培训人次达180人次。五是由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牵头,组织人员对各景区开展宣传活动进行了一次巡回督查。

(三)部门联动,集中力量开展了一系列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上半年,我县坚持以“政府统一领导、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食品安全工作机制,按照上级部署,先后3次组织协调质监、工商、卫生、农业委等相关部门,联合开展了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1、开展了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整治活动中,全县各部门共出动执法检查人员283人次,执法车辆45台次,检查食品企业、集贸市场、商场超市、餐饮业300余户次,取缔无工商营业执照食品加工行为2户,无证照销售行为7户,取缔无卫生许可证加工户2户,对13户无卫生许可证的酿酒小作坊进行了处罚,对5户卫生许可证到期的企业下达了整改通知书,处罚食品经营违法案件5起,查获假冒伪劣过期食品货值731元,对抽检不合格的4家糕点食品生产企业责令限期整改。

2、开展了“五一”期间食品安全集中整治。突出重点环节、重点品种的监管,共出动执法检查人员320余人次,执法车辆100余台次,检查集贸市场、商场超市、餐饮业600余户次,查扣过期食品156袋(盒),“三无”糕点15公斤,假冒侵权饼干44盒,抽检餐具300余份。

3、开展了劣质奶粉专项核查。印发了《关于组织开展劣质奶粉核查的紧急通知》到各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成员单位。各相关部门迅速行动,根据部门职责,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核查。与此同时,由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牵头,组织食品药品监管、工商、质监、卫生等4个相关部门成立联合检查组,于6月9日集中检查了2家大型超市和城区、城乡结合部6家食品批发、零售部。均未发现购进、销售标识为“内蒙古伊穆河乳品有限公司、广饶东方乳业有限责任公司联合出品”的东方牌“脑白金加锌补钙奶粉”、“高钙中老年奶粉(补钙、补铁、补锌)”和“全脂中老年补钙奶粉”。

五、下年工作重点。

(一)根据实施方案的要求,全面落实我县治理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深入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和开展依法行政推进年活动,认真做好自查自纠,并进行有效整改。

(二)继续强化日常监督,开展医疗机构开展用药用械专项检查。计划在上半年日常检查的基础上继续对农村药品市场进行检查。重点检查乡镇医疗机构、农村卫生室及个体诊所,争取年底前做到村村必到,每个村卫生室必查,检查率达到100%,对使用假劣药品的单位和个人坚决依法查处,保证广大农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

(三)继续开展各项专项检查,重点检查生物制品市场秩序,中药材、中药饮片市场秩序,药品包装、说明书、标签的专项检查。继续开展打击邮售假劣药品专项检查,巩固和县邮政部门的确长效协作打假机制。

(四)进一步加快我县农村药品“两网”建设步伐。以开展省级示范县创建工作为契机,加强对“三员”的培训,提升乡镇协管办的监管能力,提高配送企业的配送能力,使“两网”建设真正“建的起,立的住,运行好”。

(五)进一步提高我县药品不良反应的监测能力。将加大对药品不良反应的宣传和监测力度,在年底前完成市局年初制定的任务,力争走在全市前列。

(六)深入开展药品零售企业药品安全信用分类管理工作。下半年,在完成药品零售企业药品安全信用分类管理工作的基础上,完成我县医疗机构药品安全信用分类管理工作。

(七)全面贯彻全市食品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建立《xx食品安全事故隐患限期整改制度》,使食品安全督查督办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逐步建立食品安全工作责任体系,确保监管到位,防止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八)进一步推进全县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促进食品产业健康发展。认真总结去年开展的粮食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经验,适时开展茶叶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

(九)根据我县实际,编制县《食品安全宣传教育五年纲要(xx-)》。积极推进食品安全宣传工作进农村、进社区、进旅游景区、进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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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药店年终工作总结。

药品监管工作方案篇五

观为指导,扎实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全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监督为中心,监、帮、促相结合”的工作方针,大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继续抓好党风、政风和行业之风建设,努力提高基层队伍执法水平,继续整治和规范药品、医疗器械市场秩序,推进食品药品诚信体系建设,促进了全市食品药品经济协调、健康、持续发展,确保了全市人民群众的饮食用药安全,较好地完成了年初自治区局和地方党委、政府提出的各项工作任务,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将全年工作情况总结和明年工作思路汇报如下:

一、xx年整体工作情况。

(一)扎实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

xx年1月至6月份,我们按照自治区局党组和市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部署,认真组织开展了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在活动中,我们既按要求完成了“规定动作”,又有“自选动作”。据统计,我局共组织上党课、辅导课、形势报告35次,集中观看党员先进事迹电教片5部,集中学习时间达60小时以上,党员、个人自学时间累计80小时以上、学习笔记均达1万字以上、心得体会3篇以上,局支部共出版宣传板报3期。

在深入基层办好事办实事中,建立了管理相对人联系点494个,深入基层和联系点259人次,帮助管理相对人解决gmp、gsp认证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一批。在“温暖送灾区,服务在基层”活动中,我局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全部参加,共为基层群众办实事、好事73件;向基层开展献爱心行动(含挂钩乡镇在内)25次;为受灾严重的平南县灾民捐献救灾款6785·00元,衣物64件。今年6月9日,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职工积极无偿献血共3600毫升。

通过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加强了党组和党支部的组织建设,增强了全体党员干部职工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进一步提高了党员干部职工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提高了党员素质,促进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各项工作的开展。

(二)继续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着力锤炼一支过硬的食品药品监管干部队伍为了全面提高食品药品监管队伍的整体素质,今年我们紧紧抓住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这一契机,不断加强党风、政风、工作作风建设,大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社会监督机制。我们的工作措施主要是:

一是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继续实施干部职工廉洁自律风险抵押金责任制,于3月7日市局22名干部职工全部签订了xx年度《干部职工廉洁自律风险抵押金责任书》。二是按照党中央提出的“八个坚持、八个反对”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规定,开展分局、科室(队)“一把手”述廉、评廉活动,建立廉政档案,强化廉政监督,防止和杜绝在监管工作中吃、拿、卡、要、刁的不良行为发生。三是坚持政务公开制度,制作了政务公开和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板报专栏,通过深化政务公开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把****遏制在源头上。四是在管理相对人中聘请85名食品药品执法监督员,制订并落实了监督员相应的职责职权,以便实施有效监督。五是向社会公开举报渠道,开通了一部举报监督电话,在局机关大门设立举报箱,以便广大群众投诉和监督。六是深入基层和管理相对人征求意见,发放调查表71份,并定期请管理相对人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做到沉下去找意见、请上来提意见、坐下来听意见,以便及时发现不良苗头,切实解决个别机关工作人员不廉、不勤、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七是认真传达贯彻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和全市纠风工作会议的精神,将全体干部职工的思想统一到进一步提高执法能力、构建和谐社会、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和促进依法行政上来。八是严格执行自治区局“八条禁令”,加强学习和宣传,认真组织考试,让“八条禁令”在干部职工中成为一种约束自己的行动指南。截止到今年10月底,我局纪检监察部门未收到有关干部职工违法犯罪和违反自治区局“八条禁令”的举报。九是编写印发了《xx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手册》和《xx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办事指南》,实行“一次性告知服务”,增加了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如办事内容、办事程序、办事权限、办事时限及收费依据和标准的透明度,为群众办事提供了方便。

(三)高标准,严要求,扎实推进gmp、gsp认证工作。

今年,根据自治区局的部署,我局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国家局的相关规定为依据,全面抓好县以下农村药品经营企业gsp认证工作的前期准备工作和认证工作。

一是在今年5、6月份,精心组织县以下药品经营企业药学技术人员的教育培训和考试,整体提高县以下药品经营企业药学技术人员的索质。据统计,我市县以下农村药品经营企业从业人员共有229人参加了培训,338人参加了考试。经考试合格取得一般从业人员上岗证的有297人,占参考人数的88.4%,取得药学技术负责人资格的有249人,占参考人数的74.1%。通过培训和考试,既保证了培训质量,又方便了管理相对人申报gsp认证,还为企业节约了开支,得到了管理相对人的好评。二是我局系统干部职工主动放弃休息日,下到各个乡镇开展gsp知识培训,主动对辖区企业逐个进行帮促与指导,为企业解决在实施gsp过程中遇到的困难与问题。一些同志除了要完成本职工作外,不计较个人得失,利用休息日或是加班加点下乡帮助企业解决gsp认证过程中遇到的难题,甚至利用私人交通工具帮助解决业务车辆不足等。据统计,我市三区两县市共有县以下药品零售企业527家,共有494家递交了gsp认证申请及材料。目前,我市县以下除了7家因未整改完毕等待再次安排追踪检查外,已经有486家药品经营企业通过了gsp认证,对未申请gsp认证的34家企业年底将监督全部关停。

(四)加大药品、医疗器械市场监管和整治工作力度,进一步规范药品、医疗器械流通秩序。

xx年,我局认真贯彻国务院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精神,切实按照国家局和自治区局的工作部署,认真履行药品监督管理职责,全面加大监督检查和查处违法药品、医疗器械的工作力度,一手抓好日常监管和规范,一手抓好专项整治,有力地促进了贵港市药品、医疗器械市场的健康发展。一是全年严格按照《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和《行政许可法》、《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规定核发、变更《药品经营许可证》。截止10月底,共为新办药品零售经营企业核发《药品经营许可证》27家,共变更《药品经营许可证》220家,全市现有药品零售经营企业823家(连锁门店99家、城区59家、县级138家、乡镇级496家、村级31家)。受区局委托,完成对药品批发企业开办分支机构经营场所及仓库周边环境卫生情况的现场审查上报工作,共计19家,并按照《开办药品批发企业验收实施标准》对12家分支机构进行组织验收,按时完成区局委托的工作任务。二是进一步加强药品市场监管,努力建立药品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主要采取以稽查队办案为主、重大案件集中联合行动的办法开展市场监管和整治工作。截止10月30日,全市共出动行政执法人员998人次,出动车辆263车次,共检查1710个单位,发现问题174个,责令整改22个,立案查处118个,结案78件,案值70.19万元,没收违法所得21.56万元,罚款47.15万元,罚没款金额已超过xx年全年罚没款总数,切实履行了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的职责。三是根据《药品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和自治区局的布置,有计划地开展药品抽检工作,到10月底止,共抽取药品样品505个品种,超额完成了全年抽检任务。四是今年10月28日,我局组织辖区药品生产企业和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等有关部门,集中在城郊垃圾处理场烧毁假冒伪劣药品、医疗器械,共集中烧毁假冒伪劣药品、医疗器械1500多件,货值60多万元,极大地震慑了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的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和个人。

(五)加强宣传,努力营造药品安全监管良好的社会氛围今年,我局先后牵头组织开展了假劣药品及拒绝虚假广告宣传活动,扩大了社会宣传。一是在3月15日,组织开展以“健康维权”为主题的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利用宣传车、出版专栏、发放宣传资料、展示假劣药品和真假药品对照、有关法律法规咨询服务等形式,帮助广大消费者识假、辨假,以防购买和使用假劣药品,同时教育引导消费者如何避免遭受损害和受到损害后的解决办法,以及如何运用法律法规维护自身利益。二是在10月15日,按照国家局及自治区局的统一部署,开展了“关爱生活,关爱健康——拒绝虚假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宣传活动。我局采取多种形式积极举行了宣传活动,在贵港城区群众聚集地分别设点进行大力宣传,在显著位置搭建了投诉咨询服务平台及意见箱,以此为契机做好广泛宣传《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工作,组织我市30多家药品生产企业、药品批发企业、医疗机构及药品零售企业代表向社会公众进行公开承诺。据统计,我局这次宣传日活动,在贵港日报刊登了1个专版,电视台播报新闻2次,共摆放宣传板报总数30个,出动宣传车辆12辆次,共分发宣传资料1.38万多份,粘贴海报1000套,悬挂标语(横幅)总数115条,现场接受市民咨询1000多人次,解答群众600多个咨询问题,通过这次宣传活动,使群众增强了健康维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同时更好宣传了我局自身工作职责,树立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队伍的形象,赢得了各有关部门的信任和政府、群众的好评和支持。三是继续编写《xx市食品安全简讯》,以普及食品安全的科学知识和法律知识,报道食品安全监管的最新动态以及通报食品行业、企业存在的问题为主要内容,引导消费者正确消费,增强社会对我局职能及各有关食品监管部门的了解、理解和支持。同时通过药事协会印发《贵港药事简讯》等相关资料给社会监督员,增强监督意识,不断提高监督的水平。此外我们还通过印发局工作手册和办事指南,努力营造一个公正、公平、公开的政务环境,方便群众办事和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

(六)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强化职能,加强调查研究,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首先,今年年初,我局积极主动向市委、市政府汇报工作,得到市委、市政府领导的重视和支持,市政府于4月1日召开了xx市食品安全工作会议,各县市区政府分管领导及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20多个成员单位参加了会议,并签订了食品安全工作责任状。各县市区政府也与各乡镇签订了责任状,食品安全的综合协调能力得到了进一步加强。

其次是组织各食品安全职能部门,认真调查我市食品生产、加工、经营的底数,合理整合监管资源,先后开展并完成了我市豆制食品基本情况、食品安全的检测与监控和无公害食品标准化建设情况调研工作。

一、中秋、国庆等重大节假日食品市场专项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5273次,出动执法车辆2312车次,共检查食品生产、加工、经营企业数为5063家(次)。通过各项具体的检查活动,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果,食品生产、流通、餐饮业得到了进一步的规范,使我市食品生产经营秩序得到进一步的好转,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有害有毒食品的违法案件得到及时查处。截止到10月底,我市未有重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七)继续努力推进农村药品“两网”建设。

xx年,我们进一步加强了农村药品“两网”建设,通过努力,全市现有药品批发、分公司和配送中心48家(含分支机构),现已开业的药品批发企业全部执行直接配送药品上门的经营模式,现有药品配送车辆60多台,并且每家公司针对区域的不同特点安排了专有的药品配送车辆在固定的路线开展药品配送业务,药品配送业务已覆盖全市。较好地满足了我市广大农村的药品需求,很好地解决了农村、农民购药难、用药难的问题。

(八)加强档案工作,完成了三级档案室达标定级。

今年,我局在自治区局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认真加强党群档案、行政档案、业务档案、人事档案、会计档案、廉政档案的规范收集、整理和归档入卷工作,同时加大经费投入,特别是在办公用房极其紧张的情况下,调整两间房屋作为档案室和阅卷室,并落实专项经费购置了档案专用柜40个,此外还为档案室落实资金购买了计算机和档案管理软件等专用设备,进一步规范了机关档案管理,提高了行政效能。并通过了市档案局三级档案室的达标考评。

(九)干部职工的教育培训工作得到加强,队伍的整体素质明显提高。

xx年,我们先后安排稽查执法人员参加自治区局组织的各类业务培训12人次,安排人事、档案、保密人员培训6人次,参加市有关部门组织的培训学习15人次。通过参加各种业务知识培训和学习,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的队伍素质得到了很大的提高。

(十)争取资金投入,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步伐。

xx年我局办公大楼的建设工作,在自治区局和贵港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目前正在加紧办理局办公大楼报建手续,有望在今年年底左右开工建设办公大楼。桂平市、平南县分局办公用地的征地手续正在努力争取和协调中。

二、存在问题。

我局在xx年的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药品监管还存在不少薄弱环节。对通过gsp认证的企业的跟踪检查监管任务也很繁重,因缺少人员、车辆等问题未能经常性地开展现杨检查。

(二)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尤其是监督网建设工作存在不少困难与问题。一是协调运行机制还尚未完全建立;二是缺少必要的工作经费,都有待于进一步完善和解决。

(三)执法装备欠缺,执法监管任务重,执法的力度还有待提高。

三、xx年工作计划。

三力”建设,促进干部队伍综合素质能力的进一步提高。

(二)认真抓好gmp、gsp认证后的跟踪服务工作。同时在医疗机构大力开展规范药房达标建设活动,真正使80%的医疗机构达到药房管理规范化。

(三)继续加大药品、医疗器械市场监管和整治工作力度,抓好大案要案的查处,研究和落实好举报奖励制度。

(四)继续抓好药品抽检工作,按照上级局安排的药品抽检任务和工作要求,有计划地组织开展,并把药品抽检和发现问题、查处案件结合起来一起抓,按时、按要求完成药品抽检任务。

(五)进一步加强信息管理和规范档案管理,提高办公现代化,加强干部职工电脑知识、档案知识等综合业务知识的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执行能力和工作能力。

(六)改善执法装备,使其基本达到《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执法基本装备配置》规定的标准要求,能够适应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需要。

(七)尽快协调有关部门办妥局办公楼、局咨询服务中心的报建审批手续,争取资金投入,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步伐。

(八)加大食品安全的综合协调力度,完成食品监管的市情调查。组织力量整治和规范食品市场,确保人民饮食安全。

(九)开展对我市中药材种植、加工、经营状况的调查研究,规范经营中药饮片的行为,推动我市中药材种植产业化的发展。

(十)努力完成自治区局和地方党委、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县委宣传部:为全面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xx届四中全会精神,切实做好我县教育系统的宣传思想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根据县委宣传部《关于xx年全县干部理论教育的安排意见》等文件精神,现将双柏县教育党委一年来宣传思想...

我部在市委宣传部的正确指导和区委的直接领导下,结合实际,按照年初制定的宣传思想工作计划,坚持“三贴近”原则,认真学习宣传党的xx大精神和深入贯彻落实xx届三中全会精神,努力开拓创新宣传思想工作,把宣传思想工作推上一个新的台阶。

药品监管工作方案篇六

根据《曲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转发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工作文件的通知》(曲食药监安20xx23号)文件精神,我局稳步推进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工作,把创建村级卫生所“规范化药房”与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工作紧密结合,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截止目前,我县农村药品监管网络覆盖率达100%,药品配送网络覆盖100%的行政村,药品从合法渠道购进达100%。现将我县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工作总结如下:

一、公平、公正,打造药品供应网

我县的农村药品“两网”建设主要供应商是充分听取了各用药单位的意见后,通过公开招标确定的。经过对投标企业的经营规模、质量状况、商业信誉、价格水平、服务质量进行综合评比,确定了云南东飞药业有限公司、富源志阳药业有限公司等11家企业为我县农村药品“两网”建设的主要供应企业。在招投标过程中,做到了公平、公正、公开。到目前为止,全县共建立村级“药品供应点”259个,在全县形成覆盖城乡的药品供应网络,覆盖了100%的村委会。农村药品供应网建成后,成效明显:一是农村药品购进渠道清晰,各供应点都与供应企业签订了明确质量条款的配送协议,配送覆盖率达100%;二是药品采购都做了真实、完整的购进验收记录,购进票据按月装订成册;三是药店销售药品价格明码标示,药价虚高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四是从业人员每年都进行培训和体检,建立培训档案和健康档案,更加有效地保护人民的用药安全;五是各涉药单位都制定了《药品管理制度》、《诚信自律制度》,并自觉遵照执行。

二、探索创新,织就立体监管网

我局依托乡镇卫生“三级防保”网络,在乡镇卫生院聘任药品协管员30人,在村级卫生所聘任药品信息员161人,达到100%的乡镇都有协管员,100%的村有药品信息员。药品监督覆盖率达到100%。明确乡镇药品协管员工作职责和村级药品信息员工作职责,形成了“县有药品监督员,乡有药品协管员,村有药品信息员”的农村药品立体监督网络。

三、加强宣传,营造社会关注氛围

为更好地宣传发动群众,普及药品和“两网”知识,引导社会各界投身“两网”建设,我局结合食品药品安全宣传、科技下乡等活动积极开展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宣传。一是在县城广场设置宣传点,开展咨询宣传服务活动,发放食品药品安全宣传资料,宣传什么是农村药品“两网”建设、为什么要开展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工作等知识,动员全社会参与到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工作中来;二是召开全县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会议,回顾去年的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工作,总结经验,寻找差距,布置今年的农村药品“两网”建设任务,要求各部门特别是各协管员、信息员要切实履行起自身的职能,共同营造良好的氛围;三是各农村药品“两网”建设供应企业在本单位及集市路口等醒目位置张贴宣传口号和标语。通过设置咨询台、印发宣传品、制作宣传横幅等宣传形式,进一步普及了农村药品“两网”建设知识和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四、创新工作思路、扎实推进农村药品“两网”建设的进程

为进一步巩固农村药品“两网”建设成果,我局于20xx年对农村药品两网建设药品供应点进行清理整顿,换发农村药品两网建设药品供应点铜牌及《农村药品两网建设药品供应点备案证》。通过清理整顿,进一步规范了药品流通渠道,更加完善了农村药品供应网。确保农民群众用上质优价廉的安全药、放心药。

五、取得的成效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农村药品“两网”建设使我县农村药品市场秩序发生了明显的变化。一是农村药品监管工作得到加强,农村假劣药品和游医药贩得到有效遏制,农民用药安全基本得到保证。二是农村药品购进渠道步入正轨,市场得以净化,秩序明显好转。三是发展了农村药品市场,方便了群众购药,平抑了药价、减轻了农民负担。我县农村药品“两网”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工作中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一是农村药品信息人员来自农村基层,业务知识和法律知识缺乏,整体素质不高,虽然我局每年都进行辅导培训,但仍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我县农村药品“两网”供应点点多、面广,分布比较散,经费不足也是我局在“两网”建设中面临的困难。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在巩固和扩大农村药品“两网”建设成果的基础上,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使农村药品“两网”建设真正成为“民心工程”,成为农民群众满意的“服务网”,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

药品监管工作方案篇七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农村药品监管,促进农村药品供应网络建设,根据(上级县)县药监局《关于加快农村“两网”建设的试行意见》(潍药监县字〔20xx〕9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农村药品监管和供应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为指导,以确保农村基层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为目的,坚持“以监督为中心,监、帮、促相结合”的`工作方针,切实加强农村药品监督管理。同时,以扩大药品供应网点为基础,以理顺供药渠道为核心,积极推动药品流通体制改革,鼓励并扶持药品经营企业向农村延伸,发展农村药品连锁经营,提高农村药品配送能力,促进农村药品供应网络建设,努力创造统一开放,竞争有序,诚信公平的药品县场秩序。

二、工作目标

在监督管理网络方面,通过建立健全三支队伍,构筑县、乡、村三级药品监督管理网络,实际药品监管重点由城区向农村基层的转移,切实保证全方位、无缝隙的严密监管。在供应网络建设方面,先在两处街道试点,积累工作经验,再用1—2年时间,实际对全县农村卫生室、乡镇零售药店、个体诊所的商业物流配送,规范农村药品流通渠道,整顿药品秩序,引入竞争机制,促进公平竞争,探索农村药品供应网络建设的新路子,确保农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

三、工作措施

监督网络建设,一是建立健全三级监管组织,形成专兼结合的农村药品县场监督体系。(1)成立县级药品监督管理工作领导(名单附后),并选聘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有关党政部门、医药卫生界代表组成药品监管队伍。主要是负责全县的药品生产、经营、使用的行政、社会监督管理,并对县药监队伍公正执法和自身建设进行社会监督。(2)设立乡镇(街道)药品监督协管工作领导小组,聘请分管乡镇长(街办主任)、乡镇(街道)卫生院、派出所、工商所、计生站等单位负责人及1—2名人大代表参加;选聘乡级药品监督协管员,建立乡级药品监督协管员队伍。主要职责是协助药监部门搞好法律法规宣传,药品管理、使用咨询,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发展动态,制售假劣药品举报等工作,对药监部门公正执法和自身建设情况进行社会监督。(3)成立药品监督管理信息小组,聘请村妇委会主任、计划生育主任、乡村医生或退休干部为村级信息员,主要负责药品质量事故、游医药贩、无证售药、假劣药品和人兽药品混用等违法行为的举报工作。县药监局要对协管员、信息员进行培训,提高其素质。同时,划分监督协管责任区,并实际例会制度,定期召开会议,及时通报情况,宣传新的政策,沟通新的信息,布置阶段性任务。实行有奖举报制度,举报一经查实,可按依法处罚金额的5—10%。

药品监管工作方案篇八

关于**县农村药品流通供应网络的调查报告为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切实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的部署落在实处,真正解决好县各族农民群众用药不方便、用不上放心药的问题,我县药监系统在推进农村药品监督管理网络和药品流通供应网络(以下简称“两网”)建设中,为结合我县实际,进行了积极有效的实践探索,使我们更好的开展工作,我局开展了对我县农村药品流通供应网络的摸底调查工作,现总结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县位于**西北部,与贵州省接壤,与云南省相邻。全县辖21个乡镇178个村,面积3552.96平方公里,在地形上我县地处云贵高原的上升部,地势复杂多变山高路险,全县有30%属喀斯特地貌,交通极为不便。我县共有壮、汉、苗、彝、仡佬5个民族,总人口35万。无药品批发企业,药品零售企业79家,医院(包括卫生院)29家,个体诊所13所,村卫生室143个。**是一个百色唯一的少数民族自治县交通不发达,信息不畅通,人口90%以上分布在广大山区农村,在市场监管的深度、广度上都难以达到预期目标,加之我县药品经营企业多集中在城镇,农村群众用药主要依靠卫生院(所)、村卫生室和个体诊所。规范、便捷的药品流通供应主渠道尚未成形,广大农村特别是山区乡村群众不同程度地存在买药难、买放心药难的问题。因此,在我县农村构建农村药品供应配送网络就显得十分必要。

二、我县目前的药品供应配送和农村药品监管情况

据我局调查我县有了一定的农村药品供应配送网络,在21个乡镇143个村的医疗点和药店中从合法渠道采购药品的占97.5%,实行供应配送的占91%.但是目前的我县药品供应主要是外地合法药品批发企业向我县乡镇用药单位和药品零售企业供药,然后药品经营企业向村发展经营网点,通过契约方式向村涉药单位配送药品,但是由于各个乡镇的供货渠道不同供应方式比较零乱,使得我局的监管工作比较困难,也使药品质量和服务跟不上,供应种类单一,甚至在某些比较边远的山村还没有建立经营网点,山区乡村群众不同程度地存在买药难问题。

在我县的21个乡镇中的79家药品零售企业和29家医院(包括卫生院)主要的供药商近30家。主要的供货企业有:****药业有限公司、一心药业有限公司、九洲通药业有限公司、龙康药业有限公司等企业。但也有部分零星的使用不同企业的产品:近的有**市北丰医药器械公司,而远的有武汉王冠医药器械公司,但大部分的涉药单位使用的是广西和贵州黔西南洲的药商提供的药品和医药器械,也有部分涉药单位同时有几个供货商,这些供货商分布各处有近有远。对这些现象涉药单位的解释主要是:求远的是由于价格杠杆的作用,近的供药企业的药价太贵了,为了赢利不得舍近求远找一些比较便宜的进货。而就近购买的认为供药商离得太远会导致供药不及时,在运输过程中有时会有破损的情况而供药方不承认不给赔偿的现象。还有些认为同时跟几个供应商进货可以形成竞争,哪个的价格低,让自己得到更大的实惠就跟哪个要。从中可以看出在影响我县乡镇涉药单位进药渠道主要有价格高低和供货速度快慢两个因素。在调查的'过程中大部分的乡镇涉药单位对在我县建立配送中心表示欢迎,他们表示只要我县的配送中心价格便宜、服务到位、质量保证,遵循市场经济规律,按市场法则办事,他们就会考虑在我县的配送中心进货,也有部分涉药单位认为他们经营的模式是先货后款,等到下一次进货才能付款,如果配送中心可以用这个模式才能考虑进货。

而在我县乡镇以下的村,由于农民居住分散,地广人稀,给企业营销工作带来难度。同时,农民对药品知识的接受能力相对较差,也使市场推广工作难度加大。没有足够的利润能维持生存所以在我县的很大部分边远山村没有药店和卫生员。使我县的农村用药就医出现盲点让农民群众看病难。即使有了药店和卫生员的山村用药条件受到经济条件的影响很大。农民手中的钱仍然很少,消费能力仍然很弱。农民购药首要考虑的因素是价格,其次才是疗效。在我县多数经济欠发达的农村,消费者在购药时往往先对比价格,无论医生或药店店员如何解释药物疗效的重要性,他们都会首先考虑价位是否能够承担得起。哪里有需求哪里就会有供应于是就出现了不少兜售假药劣药的药贩子。而我分局由于人力有限加上药贩子打一枪就换一个地方所以未能真正有效的打击兜售假药劣药行为。我县针对人员不足、机动性不强弱点,规划构建“以专为主、以协为辅,专协结合”的农村药品监管新体系。专,就是药监系统的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队伍。协,包括协管员(信息员)队伍;乡村两级医疗管理队伍;人大、政协、纪检监察、人民团体、新闻媒体和人民群众等社会监督队伍。具体做法:一是加强协管员、信息员法律法规及相关业务知识培训,并逐步建立激励和约束机制。二是提高各基层食药监局药品快速鉴别能力,做好辖区内药品的初检和抽验送样任务,为药品监管工作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持。三是逐步建立由食药监、公安、工商、卫生、质监等部门组成的联合执法机制,形成专项整治的合力。通过聘请乡、村药品协管员和信息员,逐步建立起农村药品市场的两级监督网。现已选定了人选现正在进行法律法规及相关业务知识培训当中。

三、对我县两网建设的思考

而影响价格问题在目前看医药的销售环节过多是影响价格的主要因素之一。县建立药品配送中心是减少销售环节降低药品价格的有效措施。但如果指定让某一家乡镇医院或药店搞代购药品销售环节,县农村直接影响农民吃药的价格问题。而乡镇卫生院或药店由于种种原因药品贮存、养护设施并不完备,且加上一定的费用后再代购给乡村医生,价格偏高,类似药品批发行为,如果绕不开这个“坎”就违背了农村药品“两网”建设的初衷。能否在提是双方志愿、合理、合法,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基础上实行到乡、村的价格一体化,搞代购药品销售的乡镇医院或药店和药品配送中心进行分红的形式避免加价行为,时也有利于代购企业的相互竞争。两网”应实行政府引导与市场运作相结合,坚持按市场规律推进。推进农村“两网”建设,实行政府引导与市场运作相结合,遵循市场规律。确定某一地区承担向农村集中配送药品任务的单位,不是由政府或哪个部门说了算,而是由所有药品经营企业在同一水平线上竞争,谁的药品经营管理规范且品种齐全就由谁来配送。各地还及时打破地域限制,积极鼓励外市、外省的药品批发、连锁企业到本地农村发展药品集中配送和药品连锁经营。这就既推动了农村药品供应网络的发展,又促进了药品经营企业间的公平竞争。而我作引导、鼓励和监督的作用,总的来说就是政府搭台企业唱戏,戏台上究竟是谁在唱由市场说了算。

同步推进。农村药品监管网络与药品供应网络建设相辅相承、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监管网络的建立,两网”结合。为供应网络的建设提供了基础,并促进其不断发展。供应网络的建立和健全,为监管提供了便利条件,同时也给药品监管网络建设提出新要求,促进监管网络进一步完善。建设农村药品供应网络的同时要注意建设农村药品监管网络。

药品监管工作方案篇九

第一条(目的)为加强农村药品监督网络建设,引导和规范农村药品供应网络的发展,确保农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经济、方便,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成都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市行政区域内农村药品监督网络和供应网络(以下简称“两网”)的建设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管理体制)市人民政府领导全市“两网”建设工作,所属工作机构负责日常具体工作。区(市)县人民政府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两网”建设工作,所属工作机构负责日常具体工作。

第四条(招标和配送范围)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农村乡(镇)、村医疗机构(以下统称“乡村医疗机构”)用药由公开招标确定的药品经营企业集中配送。乡村医疗机构使用的化学药品、中成药和中药饮片及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均应纳入集中配送范围。预防性生物制品、血液制品、特殊管理药品的供应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执行。

第五条(配送目录)市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成都市乡村医疗机构集中配送药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并对《目录》所列药品的采购、使用和配送服务作出规定。

第六条(招标机构)区(市)县人民政府应成立农村药品集中配送招投标工作机构,受乡村医疗机构的委托,公开招标确定一家药品经营企业,承担该区(市)县行政区域内各乡村医疗机构的药品集中配送工作。

招标工作机构组成人员应包括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相关政府部门、乡村医疗机构代表和相关专家。

第七条(招投标文件的制作和发布)区(市)县人民政府应根据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制定农村药品集中配送企业招投标实施细则,报市“两网”建设工作机构审查同意后,由区(市)县人民政府公布。

药品集中配送企业(以下简称“配送企业”)的招标公告应通过报刊、电台、电视台、公众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介向社会公布,招标公告应载明药品集中配送实施范围、期限、招标工作机构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等事项。招标文件应包括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投标人资格标准、药品质量及配送服务要求、评标标准等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投标文件提交时限以及拟签订配送合同的主要条款。

区(市)县招标工作机构根据当地农村药品集中配送工作的要求,可以要求潜在投标人提供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和业绩情况,并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第八条(招标结果)招标结果应予公布。招标工作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区(市)县人民政府应将投标企业和中标企业的情况报市“两网”建设工作机构备案。招标结果公布后30个工作日内,乡村医疗机构与中标的配送企业应签订农村药品集中配送合同。

第九条(配送企业的条件)承担农村药品集中配送工作的药品经营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五)承担农村药品集中配送工作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第十条(配送方式)药品和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的集中配送可以实行直配制或代购制,优先实行直配制。

乡(镇)卫生院为村卫生室(站)代购药品和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的,应持有村卫生室(站)出具的委托书,参照本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履行代购义务,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村卫生室(站)收取费用或加价;不得将药品代购资格转包给个人或其他单位。

第十一条(配送周期)中标配送企业的一个配送周期为4年,期满前60日重新招标。

重新招标时,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选择原配送企业。

第十二条(配送企业的主动退出)在配送合同有效期内,配送企业因自身原因需要退出配送的,应书面通知区(市)县人民政府。区(市)县人民政府自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60日内应重新组织招标确定配送企业。在原合同解除前,原配送企业仍应按合同规定履行配送义务。

在区(市)县人民政府的监督下,重新招标确定的配送企业应与原配送企业、乡镇医疗机构依法妥善办理相关交接事宜。

第十三条(配送服务要求)配送企业的配送服务应达到以下要求:(一)配送药品的质量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或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标准;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的质量应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二)对列入《目录》的常用药品种,配送企业应在收到购药计划后的72小时内保质保量将药品送达指定地点;发生重大疫情、公共卫生突发事件或临床急救情况时,应及时送达,不得贻误。对《目录》中的非常用药品种,配送企业可以适当延长供应时间。

(三)对乡村医疗机构指定供应的特定生产企业的药品,配送企业在难以及时供应的情况下,可遵循质优价廉的原则选择其他药品生产企业的同种药品替代。

(四)对未列入《目录》的药品,如乡村医疗机构临时急需,配送企业无替代品种,配送企业应组织药品,满足临床需要;如未组织到所需药品,经乡村医疗机构与配送企业协商一致,乡村医疗机构可以从其他合法渠道采购该药品。

(五)提供产品价格信息和合同约定的伴随服务。

(四)以故意拖欠货款、退换货等形式刁难配送企业。

第十五条(价格管理)配送企业、乡村医疗机构应严格执行农村药品和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集中配送价格差率管理办法的规定,按规定的差率作价。

第十六条(质量保障)乡村医疗机构应参照药品零售企业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制定和执行药品质量管理的相关制度,药房和药品仓储设施应符合药品质量保证的要求,不符合要求的应进行改造。

区(市)县药监部门应每年对乡村医疗机构的药品质量管理情况、药房及药品仓储设施进行验收或复查。《乡村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管理验收细则》由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并监督实施。

乡村医疗机构应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进行质量管理。

第十七条(配送服务的评议)区(市)县人民政府应建立乡村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配送工作的公开评议制度,每半年对配送企业进行公开评议。评议人员应具有广泛性和代表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乡镇卫生院代表、村卫生室(站)代表、农村群众等应在评议人员中分别占有适当比例。评议结果分为满意、基本满意和不满意,并向社会公布。具体评议办法及标准由区(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制定,报市“两网”建设工作机构审查同意后,由区(市)县人民政府公布。

第十八条(卫生部门的职责)卫生行政部门应加强对乡村医疗机构参与药品集中配送工作的监督和管理。

第十九条(药监部门的职责)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做好配送企业、乡村医疗机构的药品质量监督,开展农村药品质量监督抽验。对配送企业和乡村医疗机构开展相关法规的宣传和培训。

第二十条(价格部门的职责)市价格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实施农村药品和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集中配送价格差率管理办法或其他价格干预措施,推行乡村医疗机构药价公示制度。

价格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农村药价的动态监控,建立农村药价监测点,定期通报农村药价监测情况。

第二十一条(监察部门的职责)监察部门应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两网”建设实施行政监督,及时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第二十二条(工商部门的`职责)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查处配送企业、乡村医疗机构在药品购销中暗中给予、收受回扣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第二十三条(统计工作)本市实行“两网”建设统计报表制度。统计部门应做好“两网”建设统计监督工作,依法查处统计违法行为。各级统计部门应加强与卫生、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协调,确保数据的准确。

第二十四条(药品监督协管员)区(市)县应在乡(镇)、村聘请农村药品监督协管员,畅通药品质量投诉举报渠道,发现、处理药品质量问题。

农村药品监督协管员由乡(镇)人民政府推荐,区(市)县人民政府聘任,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管理和指导下开展工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农村药品监督协管员的管理、培训和绩效考核制度。

农村药品监督协管员的工作补贴根据其工作绩效,由市人民政府发放。具体补贴办法由市财政部门会同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

(二)接受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开展的相关法规和业务知识培训;

(三)发现、上报涉嫌药品、医疗器械的违法案件线索,协助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进行查处;

(四)协助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开展普法宣传工作;

(五)完成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二十六条(未公开招标的责任)区(市)县未公开招标确定药品集中配送企业的,由市监察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对区(市)县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二十七条(代购加价的责任)乡(镇)卫生院为村卫生室(站)代购药品和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收取费用或加价的,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查处。

第二十八条(违法配送企业的退出)配送合同有效期内,配送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经区(市)县“两网”建设工作机构组织调查核实,报所在区(市)县人民政府,区(市)县人民政府应组织乡村医疗机构与配送企业依法解除合同,重新招标确定配送企业,并将相关情况报市“两网”建设工作机构备案:

(三)已无能力履行配送义务或未按合同履行配送义务,造成严重后果的;

(四)连续两次评议结果为“不满意”的;(五)诚信评价严重不良或发生其他严重违法行为,已不适合继续承担农村药品集中配送工作的。

配送企业因上述情形或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情形退出农村药品集中配送的,自退出之日起4年内不得在原配送区(市)县行政区域内参加农村药品集中配送投标。

第二十九条(未履行配送义务的违法责任)配送企业未履行配送义务的,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给予警告,可并处1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条(实施禁止行为的责任)乡村医疗机构有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的禁止行为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对乡村医疗机构和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理。处理结果应报市“两网”建设工作机构备案。

第三十一条(违反质量保障规定的责任)乡村医疗机构的药品质量管理情况、药房及药品仓储设施经验收或复查不符合要求的,由区(市)县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给予警告,可并处1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二条(违反价格管理规定的责任)配送企业和乡村医疗机构未执行农村药品和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集中配送价格差率管理规定或违反其他价格管理规定的,由价格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查处。

第三十三条(协管员的失职责任)药品监督协管员越权履行职责、不履行职责或履行职责不力的,由县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经县以上药监部门调查核实后,报请区(市)县人民政府解除聘任。

第三十四条(救济途径)当事人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第三十五条(术语含义)本办法下列术语的含义是:药品集中配送企业:区(市)县人民政府农村药品集中配送招投标工作机构受乡村医疗机构的委托,组织招标确定的向其行政区域内各乡村医疗机构集中配送药品和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的药品经营企业。

乡村医疗机构:包括乡(镇)卫生院(含中心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站),以及城乡一体化推进过程中仍承担乡(镇)卫生院(含中心卫生院)或村卫生室(站)职能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直配制:药品集中配送企业直接配送药品和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到乡村医疗机构。

代购制:药品集中配送企业向乡(镇)卫生院配送药品和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再由乡(镇)卫生院在不加价的前提下向村卫生室(站)分发药品和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

第三十六条(解释主体)本办法由成都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七条(施行日期)本办法自3月1日起施行。

药品监管工作方案篇十

按照《关于实施药品电子监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食药监办〔2015〕165号)要求,为进一步推进药品电子监管工作的实施,国家局研究制定了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15年10月31前,完成疫苗、中药注射液、血液制品、第二类精神药品(以下简称:“四大类”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入网、培训、实施工作;完成全国药监系统相关部门入网、培训、实施工作。实现对“四大类”药品的生产、流通、库存等实时监控。

二、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

药品电子监管实施工作由国家局信息办牵头负责,安监司、市场司配合,统一组织落实具体实施工作。

各省局指定一位分管局领导负责,并指定牵头处室和具体联系人,负责本辖区具体实施工作。

三、实施步骤

(一)入网阶段

生产、经营“四大类”药品的企业和各级药监部门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药品电子监管网入网手续。

建议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分别在国家局组织的生产、经营企业培训班开始前7个工作日完成入网手续办理。

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参加培训时,需携带数字证书服务费,在培训现场缴纳并领取数字证书。

省级药监部门应当督促辖区内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以及药监部门尽快办理入网。

(二)培训阶段(5月7日-7月31日)

国家局将组织省级药监部门和生产、经营“四大类”药品的企业,进行药品电子监管网的培训。

省级、副省级药监部门由国家局组织集中培训;省级以下药监部门由各省药监部门负责培训;生产企业由国家局组织统一培训;经营企业由各省分别组织培训(培训场地要求见附件1)。

(三)实施阶段(6月12日-10月31日)

药品生产企业应按期完成入网和监管码赋码工作,并通过药品电子监管网进行数据采集和报送。

药品经营企业应按要求配备监管码采集设备,对所经营的药品通过药品电子监管网进行数据采集和报送。

各级药监部门应对药品电子监管网的入网管理、企业信息、药品信息等基础数据维护,并对药品数量和流向进行实时监控。

四、工作要求

(一)各省局应将药品电子监管工作的实施要求以及相关规定及时通知相关企业。

(二)各省局应督促辖区内相关企业及时入网并按时参加培训。

(三)各省局应督促辖区内相关企业完成有关实施工作。凡2015年10月31日后生产的未入网赋码的“四大类”药品,一律不得销售。

(四)各省局于2015年5月12日前将分管局领导、牵头处室负责人和具体联系人员名单、联系方式(见附件2),报国家局信息办。

在实施过程中如有问题或者建议,请及时联系和反馈。

国家局信息化办公室

联 系 人:海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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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经营企业培训场地要求

2.药品电子监管工作联系表

附件1:

经营企业培训场地要求

场地要求:

最低可容纳200人的教室1个

配备麦克风、音像、投影仪、笔记本、签字笔

培训教室距离住宿地点原则上步行可到达

所在培训教室可提供10~20台计算机,由培训人员自行上机操作

计算机要求:

cpu1.2g,内存512m,硬盘10g以上

预装windows xp sp2或者windows 2000以上版本

预装ie6.0或者以上版本

网络要求:

要求电脑可连接到互联网,带宽为512k以上配置

附件2:

药品电子监管工作联系表

陇食药监发201215号

陇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 的通知

各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推进我市药品电子监管工作,市局制定了《》,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六日

为贯彻落实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推进我市药品电子监管工作,建立药品安全追溯体系,强化药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结合“食品药品安全规范管理年”活动,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加快推进药品电子监管工作,建立健全药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不断完善药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努力提升药品安全监管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水平。

二、目标任务

批发企业,一律不得承担基本药物生产与配送工作。“重点监管品种”(生物制品、血液制品、中药注射剂、精神药品、麻-醉-药品、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麻黄碱、麻黄碱类复方制剂、复方地芬诺酯片、复方甘草片、含磷酸可待因口服液制剂的药品)未使用药品电子监管码统一标识的,一律不得销售。

(二)药品零售企业。在辖区内筛选规模较大、管理规范、

经营“国家基本药物”及“重点监管品种”的药品零售企业,开展药品电子监管试点工作。通过加强药品电子监管知识培训、深入企业开展技术指导等方式,督促企业购置计算机和电子监管码扫描的数据采集器,申请加入国家电子监管网,力争10月底前全市30%以上的零售企业落实电子监管措施。经营“国家基本药物”及“重点监管品种”的新开办零售企业和城区换发《药品经营许可证》的零售企业,在办理在《药品经营许可证》时,应同时办理药品电子监管网入网手续,按要求完成入网和相关设施的配备,开展药品电子监管数据报送。

(三)药品安全示范县。徽县、宕昌县作为全市药品安全示

范县试点单位,要进一步提升工作水平,加大工作力度,扩大电子监管覆盖面,力争乡镇以上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全部实施电子监管。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培训阶段(2012年3月-4月)

各县区根据辖区实际情况,筛选药品零售企业电子监管试点

单位,召开药品生产、批发企业和零售试点单位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参加的动员培训会议,全面安排部署药品电子监管工作。

(二)入网调试阶段(2012年5月-6月)

药品电子监管试点单位购置计算机(连接互联网)和电子监

管码扫描的数据采集器,办理药品电子监管网入网手续,取得电子监管数字证书,完成药品电子监管设施设备的安装、调试。

(三)全面实施阶段(2012年7月—2012年10月)

实施药品电子监管单位在药品生产、经营、使用过程中,对

国家“基本药物”及“重点监管品种”实施电子监管,登录药品电子监管网企业端,通过监管码采集传输设备采集、上传数据。

(四)检查评估阶段(2012年11月底前)

各县区局对药品电子监管试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自查自验,

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市局结合目标管理责任书考核,对各县区药品电子监管实施情况进行检查评估。

四、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药品电子监管工作,明确主抓领导和承办

人员,靠实工作责任,强化工作措施,狠抓任务落实。要加大宣传培训力度,使各实施单位充分认识药品电子监管对保障药品安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全面掌握药品电子监管系统的操作规程和使用方法,自觉落实药品电子监管措施。

(二)要加强对上传数据的审核,对未按要求上传数据的单

位,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改或经整改后仍不能达到要求的,要依法予以严肃处理。实行药品电子监管巡查制度,每月对各单位电子监管执行情况进行抽查,上报巡查报表。市局对基本药物电子监管工作实施情况进行汇总统计,按季度进行通报。

(三)对电子监管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加强与

市局市场监管科的沟通联系,确保药品电子监管工作顺利开展。各县区局要在4月底前将本单位分管领导、承办人员和药品电子监管试点企业名单报市局市场监督科。

附件:1.陇南市药品经营企业药品电子监管情况巡查表

2.基本药物经营企业(批发)实施电子监管情况巡查

汇总表

3.陇南市零售企业实施药品电子监管任务分解表

主题词:药品 电子监管 方案 通知 共印25份

药品监管工作方案篇十一

35。

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加强我县特殊管理药品的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的经营秩序,促进企业加强自律,严格管理,诚信经营,防止出现从药用渠道流失、被滥用或提取制毒的现象,依法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用药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全县药品经营企业、广西玉兰制药有限公司和医疗机构等使用单位。

:供货企业及购货单位是否具有相关资质;票据管理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是否按规定储存药品;是否存在现金交易情况等。

:含麻醉药品复方制剂、曲马多口服复方制剂和含麻黄碱类药品复方制剂处方药是否严格凭处方销售;是否对含麻醉药品复方制剂、曲马多口服复方制剂、麻黄碱类复方制剂一并设置专柜由专人管理、专册登记;是否对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的购买者实行身份查验和登记销售,登记内容是否齐全;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单次销售是否超过

2

个最小包装。

重点检查企业是否存在未取得二类精神药品经营范围超范围经营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液体制剂行为。

:供货企业是否有相关资质;是否有购进票据与验收记录;是否按规定储存药品;是否有专柜、双人双锁、专账记录,专人保管;销毁不合格特殊管理药品是否有销毁记录等。

广西玉兰制药有限公司每个季度巡查。

1

次,其他单位每年巡查不少于。

1

6

15。

前和。

11。

15。

日前向药械股分别报送上半年和全年巡查工作材料(包括工作总结、情况汇总表和案件查办情况等有关材料)。

各所要高度重视特殊药品监管工作,按照药品安全风险隐患防控要求,精心组织,落实责任,做好巡查工作,确保含特殊药品流通和使用安全

各所要加强对辖区内各从业人员培训和宣传,强化企业社会责任感和守法经营的自律意识。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宣传禁毒知识,争取广大群众的理解和支持,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各所对监督检查中发现违反规定的行为,应当依据《药品管理法》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对违法违规造成含特殊药品流入非法渠道的,必须依法予以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查处。

药品监管工作方案篇十二

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违法犯罪活动,规范药品流通秩序,按照省局《关于开展制售“三无”食品和假冒伪劣药品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文件精神,我局从201x年3月上旬至5月下旬,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为期三个月的药品生产流通领域集中整治行动。就此次整治工作总结如下:

一、宣传发动和企业自查自纠

按照市局部署要求,我局及时将整治内容通知了辖区各药品零售企业,要求企业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并上报自查报告。

二、集中整治总体情况

1.药品流通领域重点整治挂靠经营、超范围或者超方式、超期限经营等无证经营药品、销售假冒伪劣药品、非法渠道购进药品以及不按gsp经营药品行为。

2.医疗器械领域重点整治无证或超范围经营和经营使用无证医疗器械、未按质量管理规范经营等行为。

同时,要求各部门针对药品购进、销售,以及药品相关从业人员的资质等方面有重点、有步骤、有计划地进行了全面监督检查,解决药品流通领域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我辖区内无药品生产、批发企业,有两家零售连锁企业,单体药店有*家(含零售连锁)。从检查情况看,绝大部分零售企业在购进环节已基本规范,索票索证基本达到100%。特别在中药饮片购进方面的'改变最为明显,无单位、无红印章的手工票已基本绝迹,饮片包装也较以前更加符合要求;检查中也发现有个别供货企业供货时存在票据未及时到的情况,如寿阳县王守梅诊所、张如平诊所购进药品时票与货不同步,货到票不到,对此我们共立案三起,结案三起。从根本上制止了从非法渠道进货现象的再次发生。

在非药品冒充药品方面,检查中发现通过近年来药监部门的查处和经营者的自律等措施,零售企业经营的非药品包括保健食品、保健品等包装基本规范,过度宣传疗效的产品大为减少,也有部分企业认为,有的产品的确不好判断。

在处方药销售方面,检查中存在的问题较多,一方面处方收集困难,另一方面销售登记时大部分顾客不愿意留电话或姓名,个别经营者认为处方药销售登记意义不大,销售记录不全难避免。对含麻黄碱复方制剂的销售管理,有个别的企业认识不到位,存在或者没有集中摆放、或者没有限量销售、或者没有醒目提示等问题。针对这方面问题,我们一方面及时与企业进行了沟通,明确工作要求,经营者也认识到不足,正在采取措施积极补救。

在超方式、超范围经营方面,检查发现部分企业个别二类医疗器械属超范围经营,究其原因主要是对《医疗器械备案登记证》的经营范围不明及不会辨认是哪一类医疗器械等造成的,对此,我们现场对经营者不明确的方面加强了培训和指导,防止再次发生超范围经营情况。

三、狠抓落实,确保药品流通领域集中整治工作落实针对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在整治过程中我局认真对照药品经营法律法规和质量管理规范,认真学习,仔细研究,查找问题,排查隐患,重点对销售假药、药品购进验收记录不全、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不按gsp经营药品行为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专项整治活动。同时,切实加强对经营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的监督检查,重点跟踪核实药品购进验收情况和销售流向,使药品在可控的渠道内流通、严防流失,切实规范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的经营秩序,依法严厉打击非法买卖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的行为。

此次整治行动,全县药品经营使用企业均按照省局《关于开展制售“三无”食品和假冒伪劣药品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开展自查自纠,药品经营企业通过自查中发现存在的管理缺陷、安全隐患和潜在风险,针对各药品经营企业自查中发现的问题,执法人员对药品经营企业进行逐家指导,要求药品经营企业在日常管理和健全药品管理制度上多下功夫,切实排查隐患。同时,明确药品经营者为药品安全第一责任人,郑重承诺严格遵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贯彻执行力度,加强从业人员培训教育与管理,确保药品质量负责人在职在岗,自觉营造和维护良好的药品经营秩序。

通过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开展,目前,全县药品经营企业得到了进一步规范,药品安全形势进一步好转,群众消费药品信心明显增强。但从自查自纠报告和专项检查情况来看,全县药品经营企业依然存在着一些问题:

一是个别单体药品经营企业存在药品购进验收记录填写不全,药品管理不规范等不良行为的存在;二是存在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行为;三是部分药品经营企业在销售过程中不能给消费者出具相应的销售凭证;四是个别药品零售企业对药品分类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药品摆放不规范,未完全将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开;五是部分药品零售企业存在药品保管中未采取必要的冷藏、防潮等措施。

综上所述,我县的药品流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与上级领导要求和先进地区相比,还有较大差距,我们决心以此次专项整治活动为契机,在下步工作中,虚心学习,借鉴各地的先进经验,把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继续巩固我县药品流通领域专项整治成果进一步提高药品经营单位的药品安全责任意识和和诚信自律意识,为营造更加放心安全的药品消费环境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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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监管工作方案篇十三

今年,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加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的要求,全面贯彻党的xx届四中全会、全区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践行科学监管理念,进一步健全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保障基本药物质量安全,提升监管队伍能力,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确保公众饮食用药安全。我局在市委、政府的领导下,结合本局实际,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明确了工作的任务和重点,领导班子注重和强调把工作做实做细,不搞花架子,使各项工作得到扎实而有效的落实。今年来,我局共出动了监督检查人次2317次,监督检查了餐饮服务单位、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1486家次;查处餐饮服务、药品、医疗器械违法案件7起,涉及物品总值13.79万元,其中,立案6起,已结案4起,法定期限结案率为100%,完成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上报101例。现将今年主要工作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加强机关作风、党风廉政建设和队伍建设,为全面完成食品药品监管任务提供强有力保障。

(一)以开展“绩效攻坚年”活动为契机,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加强监督,强化干部作风、机关效能建设。按照市委、政府的布置安排,扎实开展“绩效攻坚年”活动,推动全局干部职工“三改三增”,即:改变观念,增强信心;改进作风,增强责任;改善方法,增强实效,为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提供有力的思想和政治保障。我局结合工作实际,成立了“绩效攻坚年”活动领导小组,制定了活动实施方案,召开了动员会,按照市委、政府的要求,制定20xx年单位绩效考评指标,并按照考评指标要求将任务分解到各股室、个人。在食品药品监管机制改革后,注意调查新情况,研究新问题,形成新思路,努力解决由于在机构改革过程中人、财、物没有到位产生的各种困难。

(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在教育,强在监督。党风廉政建设是依法监管,公正执法的坚强保证。今年来,我局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xx届四中全会和全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责任制,全力支持纪检监察工作,着力推进监管惩防体制建设。加强监督,领导以身作则,在抓好自身廉洁的同时,抓好干部廉洁自律监督工作。

1.加强和完善制度建设。我局把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一项基础性、长期性、战略性任务来抓,全面实行了“一岗双责”责任制。今年初,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落实到股室、到个人;健全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制度,把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列入了干部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

2.严格执行各项廉政制度,杜绝腐败现象的发生。今年来,我局严格执行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局长与每个干部职工签订廉政责任书,完善了干部廉政档案;纪检组长对立案案件办结后的廉政问题开展回访工作,发出及收回的回访件5件,回访率占应回访案件的100%,回访结果是没有任何干部职工在案件处理过程中存在不廉洁现象;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和行政过错追究制度;在办公场所显眼位置设置了群众监督投诉箱,公开了投诉举报电话,畅通了群众监督举报渠道。

3.坚持廉政谈话制度,筑牢干部反腐倡廉的思想防线。始终绷紧反腐倡廉这根弦,有针对性地开展对干部进行集体教育谈话,局长、纪检组长在每周一次的干部职工会议上,经常结合工作中有可能出现的不良苗头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廉政集体教育谈话,有效地防止了不良倾向的发生。今年来,没有向我局反映、投诉干部职工不廉洁的现象。

4.做好上级转办信件、信访件、群众举报投诉件的查办工作。今年来,群众举报投诉件7件,已全部办结,并按要求对办理情况进行反馈,投诉人对办理情况非常满意。

二、切实履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药品安全监管职能,确保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一)全面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

全市餐饮服务经营单位进行整顿检查。共监督检查餐饮服务业550家次,共出动人员1540人次,责令整改1100多家次。对严重违法行为进行了查处,立案1件,罚款1500元。七是开展进行了餐饮服务单位食品抽检送检,对全市餐饮企业进行监督抽检,共抽检单位9个,抽验送检食品原料、产品14个。八是积极开展对保健食品的广告监测工作,到6月止,已监测的保健食品广告9起。

2.探索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科学监管方式,全力防控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事故。

第一,为了摸清我市餐饮服务经营现状,对违法违规经营进行整顿,加强与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沟通,组织下发了相关工作文件,组织各镇政府、街道办开展对餐饮服务经营情况进行摸底调查,撑握了全市餐饮服务基本情况,建立了数据库,为下一步全面开展监管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第二,开展餐饮示范店建设工作。为更好规范餐饮服务许可证申办和为申办人提供筹建样板,在城区、新圩镇、隆盛镇、六靖镇开展了餐饮服务示范店工作,在这四个区域选择建立各类餐饮服务经营示范店至少1个。

第三,布置开展创建一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工作。在城区选择二环南路建设餐饮服务示范一条街活动。通过示范店、示范街的建设,以点带面带动全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的提高。

3.严格规范行政许可行为,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严格准入,做好《餐饮服务业许可证》的发放工作。严格执行《餐饮服务许可证》发放的有关规定,今年来指导办证380家,符合条件发证13家,符合条件发证率100%。

(二)加强药品、医疗器械监管,着力抓好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1.加强基本药物质量监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的职责是保障国家基本药物质量安全生产稳定、供应充足、使用合理、质量安全。基本药物用药人群广、用量大,一旦发生质量安全问题,造成的影响及后果将十分严重。上半年,基本药物质量安全检查结合在药品、医疗器械日常监督检查工作中进行,确保了基本药物质量安全,保障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顺利进行。

2.加强药品、医疗器械日常监管。

(1)我市药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批发企业、国有医疗机构、药品零售企业1367家,共检查936家次。其中,生产企业6家,检查了6家次;批发企业2家,检查了2家次;零售企业410家,检查423家次,每家监督检查达一次以上;医院35家,检查35家次;卫生所室、诊所916家,检查470家次。

(2)强化药品源头监督,对市恒科药业、神通药业、金达医用氧气厂实行了定人定厂挂点联系制度,监督企业按gmp规范生产。

(3)加强对药品流通监管。加大对gsp规范经营的监管,加大对处方药的销售监管,积极开展了驻店药师和药学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培训工作,今年来,对违反gsp规范经营、处方药不凭处方销售,发出警告31份。

(4)配合市局科学安排,做好药品快速检验车日常监督抽查药品工作,到6月,已抽检药品240个批次,抽检单位240个。

(5)加大对违法经营使用假劣药品的查处打击力度,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用药的安全。今年来,已查处经营使用药品、医疗器械违法案件6起,其中立案5起,已结案3起,结案率达100%,法定期限内结案率达100%,涉案金额13.79万元。所查处的案件无上诉、无复议。

3.抓好药品、医疗器械专项整治工作。

(1)开展了打击工业氧冒充医用氧违法行为专项检查工作。

开展打击工业氧冒充医用氧违法行为专项检查,对全市5家市直医疗机构、23家乡镇卫生院、4家民营医院进行检查,经检查,未发现医疗机构使用过工业氧气,对检查单位发现购进医用氧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指正,并将检查结果及时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汇报。

(2)开展了对医疗机构使用分子筛制氧设备进行专项检查。

对我市医疗机构使用分子筛制氧设备进行专项检查,我局联合市卫生局对全市乡镇以上医疗机构进行检查,经检查,医疗机构未使用过医用分子筛制氧设备生产的氧气,所使用的氧气为直接从合法的药品生产企业购进。

(3)开展了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的专项检查。

从20xx年xx月xx日开始至xx日,开展了对我市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出动了检查车辆15车次,检查人员40人次,共检查了药品生产企业3家次、药品经营企业278家次、医疗器械生产企业4家次、医疗器械经营企业7家次。并将检查结果及时上报。

(4)开展了对市人用疫苗专项整治行动的专项检查。

根据《市人用疫苗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文件精神,至20xx年xx月xx日止,我局共计检查镇卫生院23个,市直医疗卫生机构2个,民营医院2个,其他经营使用单位50个,对所有资格使用疫苗的单位进行了全部检查,检查率达100%,移交案件1件。检查中,对发现存在有不按温湿度储存的、温湿度记录不真实不完整不规范的、不遵守疫苗储存、运输管理规范的、未及时索证索票或手续不完整等行为的单位,提出了整改;对市镇陵城卫生院违反《药品管理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从已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广西健一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城北分公司购进人用狂犬病疫苗等四个批次的疫苗。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单位的违法购进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根据《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移交市卫生局处理。

(5)积极做好群众举报案件、上级交办件以及外地协查案件的处理工作。今年来,已接受群众举报、投诉违法经营药品案5件,均能在规定时限内处理办结,并能及时做好处理情况的反馈答复。

4.继续深入推进农村药品“两网”建设机制,提高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工作成效。继续健全和完善农村药品“两网”建设的表格和记录台帐,农村药品以市阳光药业和市、广东信宜等各大批发企业药品配送为主,已深入到全市各药品经营使用单位。我市到目前挂牌成立了11个农村药品配送站,建立了配送站的工作制度和工作台帐及药品配送数据库,规范了配送业务,药品配送率达100%。药品监督网络我市已建立县、乡、村三级管理网络,全市22个乡镇成立了药品监督协管站,监督网络覆盖率达100%。同时,强化对协管员的管理,建立了各项工作制度,并统一制作上墙。继续加强对协管员培训工作,以集中培训与现场带教培训相结合,执法人员到哪个乡镇,就邀请当地协管员参加,并进行现场检查指导培训,今年来,已带教培训协管员29人次。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在保障农村药品供应和监督中日益发挥重大作用。

5.完成了个体药店连锁化改造和换发证工作。去年,是我市大部分药店的《药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到期的一年,按照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工作要求,个体工商户要进行连锁化改造或企业化改造或只能经营乙类非处方药,方可继续经营药店,从去年下半年到今年初,在局领导下和支持下,在其他股室配合下,市场股人员积极进行动员布置,做好安排,顺利完成了这项工作,共换证药店332家,其中连锁门店305家,企业类性质药店26家,乙类非处方药药店1家。

6.受理零售药店gsp认证再认证申请材料和对县以下零售药店进行了gsp再认证。完成了4家县以上零售药店gsp再认证申请材料的初审工作,完成了2家县以下零售药店gsp再认证申请材料的审查和再认证工作。

7.继续做好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建设工作。到目前,已达标通过验收的医疗机构药房848家。其中,乡镇卫生院以上30家和5家民营医院,已全面完成规范药房建设工作并通过验收,覆盖率达100%;村卫生所、个体诊所已完成并通过达标验收813家,覆盖率达88.76%。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加强对医疗机构执行规范药房管理制度的检查,发出整改通知书401份。

(三)不断加强新闻宣传力度。

上半年,投稿到县以上新闻宣传媒体的报道有21篇(条),参加各类宣传日活动5次,印制发放宣传资料15000多份,悬挂横幅标语21条,张贴宣传标语200多条。通过以会代训等形式,宣传法律法规,增强相对管理人依法经营的意识。上半年,针对主要工作职责召开了三个重要会议和举办一个培训班:全市餐饮服务专项整治行动动员大会;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报告监测工作会议;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会议;由各镇政府、街道办、相关部门分管领导及工作人员参加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培训班。

药品监管工作方案篇十四

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违法犯罪活动,规范药品流通秩序,按照省局《关于开展制售“三无”食品和假冒伪劣药品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文件精神,我局从20xx年3月上旬至5月下旬,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为期三个月的药品生产流通领域集中整治行动。就此次整治工作总结如下:

一、宣传发动和企业自查自纠

按照市局部署要求,我局及时将整治内容通知了辖区各药品零售企业,要求企业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并上报自查报告。

二、集中整治总体情况

1.药品流通领域重点整治挂靠经营、超范围或者超方式、超期限经营等无证经营药品、销售假冒伪劣药品、非法渠道购进药品以及不按gsp经营药品行为。

2.医疗器械领域重点整治无证或超范围经营和经营使用无证医疗器械、未按质量管理规范经营等行为。

同时,要求各部门针对药品购进、销售,以及药品相关从业人员的资质等方面有重点、有步骤、有计划地进行了全面监督检查,解决药品流通领域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饮片购进方面的改变最为明显,无单位、无红印章的手工票已基本绝迹,饮片包装也较以前更加符合要求;检查中也发现有个别供货企业供货时存在票据未及时到的情况,如寿阳县王守梅诊所、张如平诊所购进药品时票与货不同步,货到票不到,对此我们共立案三起,结案三起。从根本上制止了从非法渠道进货现象的再次发生。

在非药品冒充药品方面,检查中发现通过近年来药监部门的查处和经营者的自律等措施,零售企业经营的非药品包括保健食品、保健品等包装基本规范,过度宣传疗效的产品大为减少,也有部分企业认为,有的产品的确不好判断。

在处方药销售方面,检查中存在的问题较多,一方面处方收集困难,另一方面销售登记时大部分顾客不愿意留电话或姓名,个别经营者认为处方药销售登记意义不大,销售记录不全难避免。对含麻黄碱复方制剂的销售管理,有个别的企业认识不到位,存在或者没有集中摆放、或者没有限量销售、或者没有醒目提示等问题。针对这方面问题,我们一方面及时与企业进行了沟通,明确工作要求,经营者也认识到不足,正在采取措施积极补救,。

在超方式、超范围经营方面,检查发现部分企业个别二类医疗器械属超范围经营,究其原因主要是对《医疗器械备案登记证》的经营范围不明及不会辨认是哪一类医疗器械等造成的,对此,我们现场对经营者不明确的方面加强了培训和指导,防止再次发生超范围经营情况。

三、狠抓落实,确保药品流通领域集中整治工作落实 针对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在整治过程中我局认真对照药品经营法律法规和质量管理规范,认真学习,仔细研究,查找问题,排查隐患,重点对销售假药、药品购进验收记录不全、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不按gsp经营药品行为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专项整治活动。同时,切实加强对经营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的监督检查,重点跟踪核实药品购进验收情况和销售流向,使药品在可控的渠道内流通、严防流失,切实规范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的经营秩序,依法严厉打击非法买卖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的行为。

此次整治行动,全县药品经营使用企业均按照省局《关于开展制售“三无”食品和假冒伪劣药品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开展自查自纠,药品经营企业通过自查中发现存在的管理缺陷、安全隐患和潜在风险,针对各药品经营企业自查中发现的问题,执法人员对药品经营企业进行逐家指导,要求药品经营企业在日常管理和健全药品管理制度上多下功夫,切实排查隐患。同时,明确药品经营者为药品安全第一责任人,郑重承诺严格遵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贯彻执行力度,加强从业人员培训教育与管理,确保药品质量负责人在职在岗,自觉营造和维护良好的药品经营秩序。

通过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开展,目前,全县药品经营企

业得到了进一步规范,药品安全形势进一步好转,群众消费药品信心明显增强。但从自查自纠报告和专项检查情况来看,全县药品经营企业依然存在着一些问题:

一是个别单体药品经营企业存在药品购进验收记录填写不全,药品管理不规范等不良行为的存在;二是存在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行为;三是部分药品经营企业在销售过程中不能给消费者出具相应的销售凭证;四是个别药品零售企业对药品分类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药品摆放不规范,未完全将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开;五是部分药品零售企业存在药品保管中未采取必要的冷藏、防潮等措施。

综上所述,我县的药品流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与上级领导要求和先进地区相比,还有较大差距,我们决心以此次专项整治活动为契机,在下步工作中,虚心学习,借鉴各地的先进经验,把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继续巩固我县药品流通领域专项整治成果进一步提高药品经营单位的药品安全责任意识和和诚信自律意识,为营造更加放心安全的药品消费环境而努力奋斗。

药品监管工作方案篇十五

(一)单位基本情况。**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承担的主要职能概括为“四品一械一办”(即:药品、餐饮服务环节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监管以及“县食安委办”综合协调职能),核定人员编制28人(其中食品药品稽查大队核定事业编制14人)、领导职数“一正三副”,设有内设科室“一室六科”,有在职人员28人。

(二)监管对象基本情况。截止目前,全县食品药品监管对象有3800余户,其中:药品经营和使用对象620家、餐饮服务环节食品监管对象2196家、保健食品109家、化妆品259家、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对象455家、药品“两网”供应点261家。监管对象分布在全县154个村(居)委会、1000余个自然村。

(一)加强行政许可工作,从源头上把好食品药品行业准入关。严格按照《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和《餐饮服务许可审查规范》、《xx市保健食品经营备案管理制度》等有关法规和规章,公平、公正严格把好申报资料关和现场审核关,从源头上把好食品药品行业准入关。累计上报核准办理《药品经营许可证》5户、《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简称gsp认证)36家、《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21户,受理申报《餐饮服务许可证》材料414家,核准发放《餐饮服务许可证》323家,不予许可45家、黑名单1家、限期整改和正办理45家;核准《保健食品经营备案登记》企业59户。

(二)强化市场整治,规范经营行为。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以专项整治为重点,全方位、拉网式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餐饮环节食品安全整治、保健食品“打四非”专项整治、安全生产大检查等8个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规范食品药品经营环境,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全县未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件,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累计检查食品药品经营单位2790户(次),排查安全隐患1417个,整改1166个,整改率82.3%,限期整改251个,立案查处药(械)案件31件、没收涉案药(械)143个品规、货值金额12302元,立案查处食品违法案件53起、没收涉案食品60个品种、400余公斤(其中学校食品安全立案查处33件),立案查处保健食品案件5件、没收涉案物品17个品规、货值金额1145元。开展食品安全重大活动保障23次,确保重大活动集体用餐安全;抽检食品25批次,合格24批次,抽检食品合格率96%。

(三)深入开展宣传培训工作,提高安全意识。

1、深入开展宣传工作,提高公众安全意识。切实采取“四进”(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六有”(有现场宣传活动、有宣传标语、有电视媒体报道、宣传资料发放、有专题讲座、假劣食品展示)方式,组织开展油菜花旅游节、六月安全月、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月等六次宣传活动,普及食品药品安全科学知识,增强公众对食品药品安全的参与意识,引导公众关注食品药品安全。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0万余份,在各级电视、电台、网络、报刊杂志等媒体报道(或信息)61次(篇),悬挂宣传标语380条。

2、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培训,提升监管服务能力。围绕“能干、能说、能写”(三种能力)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培训工作。相继组织(参与)监管人员培训98人次,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从业人员培训等30期,累计培训人员达1.28万人(次)。

加强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妥善处置食品安全突发事件。

1、完善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修编,提高应急处置能力。进一步完善了《xx县食品安全重大事故应急预案》、《xx县药品医疗器械重大事故应急预案》、《xx县餐饮服务环节安全重大事故应急预案》,并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操作手册,为有效预防、及时组织救援、控制和减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提高防范处置能力,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

2、妥善处置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及时有效妥善处置罗雄镇智慧树幼儿园儿童因食用大肠菌超标米线和长底大发达村一农户食用野生菌中毒及阿岗镇一幼儿园儿童食用非食用物质—蓖麻籽中毒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最大程度控制危害、减小损失。

3、强化“三项监测”工作,增强合理用药意识。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品种、中成药注射剂、抗生素注射剂为重点,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和药物滥用监测工作,促进医疗机构合理用药,保证群众用药安全。开展药品从业人员培训、药物安全性监测培训等4期,培训人员达20xx余人(次);累计上报药品不良反应报告260份,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180份。

(四)抓项目、建示范,提升监管能力。

1、全面推进省级药品电子监管网试点建设。积极争取将全县168家药品零售店纳入全省药品电子监管网全覆盖试点建设(每户药品零售店获得价值8000元的设备补助),目前,该项工作于10月底投入运行,全县药品经营企业实现药品电子监管网全覆盖,将有效提升我县药品安全监管能力。

2、全力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工作。为全面提升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能力,规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经营行为,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截止目前,完成981家餐饮服务单位量化分级管理公示牌上墙和首次动态评定工作,优秀86家、良好268家、一般560家、未定级63家。部分学校食堂、小吃店和饮品店的量化分级管理工作正在推进中。

3、扎实推进“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建设”。按照“四个”强化(组织领导、保障落实、监督检查、责任落实)的要求,切实抓好“三个职责落实”(政府责任、企业责任、监管部门责任),加强与各乡(镇)党委政府沟通协调,全面开展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建设,在全县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各司其职、上下沟通、左右协调、密切配合”的药品安全监管机制,为构建“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组织推动、部门齐抓共管、企业诚信自律、社会广泛参与”的药品安全综合治理格局奠定良好基础。同时,对照《云南省创建药品安全示xx县试点工作评价细则》58项细化条款进行自检自查、评估及档案整理工作,待上级部门验收。

事业兴衰,关键在人。局党组结合单位实际,以“团结、务实、创新”的队伍建设为目标,提高队伍执行力,促进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有序推进。

1、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按照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制的要求,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分管领导和所分管的科室签订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责任书,年底进行考核;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责任制目标分解到科室及个人,实现把党风廉政建设与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同布置、同落实,同检查,使每个科室及个人都充分认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重要性,提高廉洁自律意识,增强拒腐防变能力,为确保工作开展提供组织保障。

2、实施廉政风险预警防控管理。为深入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结合单位实际,完善管理制度,制定《xx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廉政风险预警防控管理实施方案》,将单位行政许可、案件办理、财务等岗位确定为重点环节和重点岗位,共筛选出重点岗位8个、风险环节16个、风险点21个,明确防控措施和监督人员,具体岗位人员作出廉政承诺。

3、坚持民主集中制,接受监督。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对“三重一大”问题实行集体讨论,做到集中有民主、民主有集中。

4、开展学习教育活动,增强廉政意识。结合工作实际,把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党内监督制度、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组织参加培训和参观警示教育等活动,让党员干部全面掌握党的方针政策,了解我们党发展的艰苦历程和取得的辉煌成就,激发奋发向上的工作热情、提高思想和政治觉悟,牢记“两个务必”,保持清醒的头脑,把学习与工作有机地结合在一起,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有序开展。

药品监管工作方案篇十六

各县市区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相关科(室、队):

为贯彻落实国家局、省局药品电子监管会议精神,进一步推进药品电子监管工作进程,做好药品电子监管实施工作,经研究,决定召开全市药品电子监管工作会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和地点

会议定于xxx1年2月24日下午2:00在绵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四楼一会议室召开,会期半天。

二、会议内容

安排部署药品电子监管工作

三、参会人员

(一)药品生产企业、药品批发企业、部分单体药店主要负责人(附件1)。

(二)局办公室、市场科、安监科、稽查支队主要负责人。

四、其它

(一)请各企业如实填写《企业在用管理软件情况表》(附件2),报到时交市局市场科。

(二)请各局及时通知参会企业准时参会,不得无故缺席。

附件:1、参会企业名单;

2、企业在用管理软件情况表。

二〇xx年二月二十二日

药品监管工作方案篇十七

2012年德尚街道办事处在上级部门的领导下,在各部门的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门的工作部署,积极实施科学监管理念,以保证药品安全为核心,较好的完成了年度任务,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上级精神,坚持以“创建全国安全社区”为主线,以创建省级药品安全示范区工程为契机,以强化市场监督为中心,以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用药安全为目标,以促进我辖区医药经济发展为第一要务,努力推进药品监管工作。

二、强化日常监督,认真履行职责

1、认真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食品卫生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2、严格遵守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工作纪律,不滥用职权,不徇私舞弊,发现问题及时向上级报告。

3、以创建省级食品药品安全区工作为契机加强对辖区内食品、药品经营使用单位的食品、药品质量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报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努力推行和完善药品“两网”建设,全面构筑街道、村级监督的药品监管模式。

4、协助药监执法人员调查处理本街道范围内发生的药品违法案件。

5、利用药品安全周活动积极做好市场监管,加强巡查力度,确保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同时向老百姓宣传讲解有关用药、看病常识。

6、加大食品药品责任人安全约谈力度。共约谈食品药品生产经营户30多人次,有效地增强了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的安全主体责任意识。

三、强化节日监管,净化节日市场

认真开展元旦、春节、五

一、国庆节日食品安全大检查。组织药品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对本街道辖区内的涉药单位、中小学食堂、校内商店及学校周边的商店、农贸市场及所有商店、食店进行了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责令业主限期整改。

药品监管工作方案篇十八

本文目录。

xx年以来,××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按照“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总体要求,大力实施食品药品安全民生工程,开展餐饮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着力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违法行为,确保了广大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现将xx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牵头实施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开展餐饮环节食品安全监管。

1—5月份,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一是牵头实施食品安全放心工程,下发《××县xx年度食品放心工程实施方案》、《××县xx年度食品安全工作目标》,召开全县实施食品安全民生工程调度会,做到全县食品安全工作有安排、有责任。二是牵头开展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活动,先后召开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会议6次、开展联合执法活动3次、督查督办4次、组织现场宣传活动1次、编印《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特刊》3期、散发专项整治通告和宣传材料4000份。3月24日,通过了省政府的督查。三是做好重点时段的食品安全工作,对清明、五一期间的食品安全工作早介入早安排,加强重点部位的督察,召开全县学校食品安全工作会议,下发《关于加强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四是牵头开展《食品安全法》宣传月活动,下发《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食品安全法的通知》,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法》现场宣传活动1次,向县、乡各部门各单位班子成员和食品企业赠送《食品安全法》读本3600本。

从6月1日起,根据《食品安全法》的规定,我局开始履行餐饮服务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职能。5个月来,我们着重做了五个方面的工作,确保政府机构改革过渡期内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不松、不断、不乱。一是6月初及时在县行政服务中心设置“食品药品监管局行政许可窗口”,已办结《餐饮服务许可证》49件。二是对高考、中考期间考生集中就餐的饭店实行跟踪监督检查,处理、转办举报投诉4起,并针对夏季高温期间的餐饮安全问题通过县电视台向公众发布了餐饮安全警示。三是按照省政府《xx年全省食品安全整顿。

工作方案。

》精神,制定我县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整顿方案,开展好为期2年的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8月上旬在城区开展了集中执法检查活动,重点检查大、中型餐饮单位和熟食卤菜、凉菜餐饮服务点25家。四是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联合县教育、卫生部门于9月上旬开展了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检查活动,检查中小学食堂17家。五是全力做好xx中国安徽·石臼湖螃蟹节暨经贸洽谈会期间的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工作,派驻执法人员实行驻点监督、全程监督,督促接待单位规范操作。

二、开展药品市场整治,规范药品市场秩序。

一是实行分片包保区域责任制,开展药品市场春季大检查活动,着重检查医疗机构执行《安徽省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监督管理办法》情况,检查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执行gsp、gmp的情况,并依法处理。活动期间监督检查各级各类医疗机构120家、药品经营企业65家。二是以品种为重点,开展非药品冒充药品、糖脂宁胶囊、降糖胶囊、香丹注射液、狂犬疫苗、双黄莲注射液、含麻黄碱复方制剂的专项监督检查,出动执法人员240人次、检查单位265家次。三是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积极应对甲型h1n1流感,对县城42家药品经营企业、21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开展了甲型h1n1流感防控药械专项检查。四是以实施药品质量管理规范为重点,严格药品市场准入资格,提高零售药店设置条件,初审设置零售药店10家,换发到期《药品经营许可证》9家,办结药品经营许可事项变更16家,实施gsp认证20家。五是强化药品市场日常监管,对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覆盖面达到90%,对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监督检查覆盖面达到100%,加强gmp、gsp认证后的跟踪管理,推进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生产经营行为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六是加大稽查工作力度,继续保持打击制售假劣药品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立案查处药品和医疗器械违法案件46起,已结案34起。七是重视做好药品不良反应、药品违法广告的监测工作,上报药品不良反应42例,向县工商部门移送违法药品广告3例;与此同时,继续开展家庭过期失效药品回收活动,收回家庭过期失效药品160个品种。八是继续推进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召开了全县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工作总结表彰暨协管员培训会议,择优确定了7家网内供应商,表彰了5个先进乡镇协管办、15名先进协管员,对27名乡镇协管员进行了培训。5月份,我县被评为全省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先进单位。九是加大技术监督力度,开展药品监督抽检工作,按计划完成抽检药品90批次。十是开展“企业帮扶年活动”,充分发挥政策引导、技术指导、人才服务的优势,积极主动抓好神鹿药业二期扩产项目的服务、指导和监管工作,免费培训安徽科伦医药有限公司、桂龙(安徽)药业有限公司药品从业人员183人。

三、深入开展学习实践活动,提高科学监管和依法行政能力。

一是把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作为推动我县食品药品监管事业科学发展的重要契机,认真开展学习调研活动,找准3个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主要问题,提出19项整改措施并加以落实。二是抓好依法行政和廉洁从政建设,改进作风,规范监管行为,开展“加强党性修养、弘扬优良作风、促进科学发展”主题教育活动,制定《关于加强依法行政廉洁从政实现科学监管提高服务能力的意见》,签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

责任书。

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推进政务公开实行重大处罚案件集体讨论做到科学监管、热情服务、依法行政、廉洁执法群众满意度得到提升。三是以实施目标管理为核心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制定《关于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工作的若干规定》认真执行《××县机关效能建设工作岗位禁令》和离岗告示制等制度按年度任务确定量化工作目标强化责任、落实措施狠抓工作效能和阶段性任务推进促进食品药品监管工作高效有序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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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当前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存在的主要不足。

二、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三、深入推进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的主要对策。

(一)突出重点,增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4、突出重点内容。要增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的有效性,必须紧密结合新时期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反腐倡廉和社会发展的实际,不断丰富和拓展宣传教育的内容,做到既着眼于理想信念和党的宗旨教育,又积极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科学发展观教育;既着眼于思想道德和党纪政纪的经常教育,又要结合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实际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题教育;既要着眼于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教育,又要积极开展先进典型教育和警示教育。

(二)创新载体,增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的感染力和渗透力。

(三)健全机制,增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的科学性和长效性。

3、进一步建立健全教育的预警促廉机制。一是建立健全廉政谈话制度。对新任领导干部要进行任前廉政谈话,及时签定反腐倡廉责任书;对认证发证、稽查处罚等重点环节或岗位的人员加强廉政谈话,明确责任和义务,告诫他们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二是建立健全诫勉谈话制度。对群众反映的信访问题,经调查核实后确有违纪行为,但又够不上党纪政纪处分的,要及时进行诫勉谈话,防患于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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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半年,在省、市局和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省、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会议的统一部署,狠抓落实,锐意进取,打造品牌,推动我县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科学发展。

一、求实效,深入开展学习实践活动。

为确保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取得实效,局党组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党支部委员为成员的学习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学习活动的日常工作。制定了《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实施方案》,召开了动员会议,明确活动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基本原则和方法步骤。在学习中,采取“三个结合”,即日常学习与专项学习相结合、集体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通读文章与专题讲座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全体党员通读了《科学发展观重要论述摘编》、《毛泽东邓小平论科学发展》,认真做了。

读书笔记。

撰写和交流了心得体会8篇;开展了解放思想求先行为主要内容的大讨论进一步深化对科学发展观丰富内涵的认识增强了学习效果。同时还围绕食品药品监管工作面临的突出问题开展了主题调研活动撰写了三篇调研文章。

二、促规范,药械市场整规不断深化。

(一)保持打假治劣高压态势。继续实行大稽查机制。整合人力资源,建立日常监督检查分片包干责任制,集中力量对全县药品市场进行了全面整治,上半年检查覆盖面达85%。特别是“6.3”全市市场整规视频会议后,我局进一步加大稽查工作力度,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城乡药店无假药”专项整治行动,打乱股室界限,采取不定人、不定时、不定点的方式进行突击检查,做到专人具体负责、检查重点突出、效能督察跟进,取得实效。半年来,共出动执法人员772人次,检查涉药单位304家次,检查药械2650种次,查出不合格药械37批次,总案值0.65万元;查处药械违法案件31件,罚没款入库1.74万元。

(二)提升药品检验检测水平。为提高药品抽验检出率,我局突出抽验的系统性、时效性和针对性,以近年来抽验不合格品种为抽验重点,坚持检查到哪里,药品抽验就延伸到哪里,并实施稽查导向性的靶向抽样,提高假劣药品的检出率。1-6月份,共完成药品抽样55批,一次性医疗器械抽样3批;药品快检37批,检出假药4批。

(三)加强gsp认证跟踪检查。将认证跟踪检查融入干部挂点帮促和日常检查工作中,对需认证和跟踪的药店执行规范化管理情况进行督促指导,并适时把检查情况反映在《检查记录本》上。4月份,组织药店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进行集中培训,详细讲解《gsp认证现场检查标准》及注意事项,确保顺利完成跟踪检查任务。

(四)强化特药等的日常监管。对全县有经营和使用特殊药品的医疗机构和经营企业进行定期检查,未发现滥用和流入非法渠道等情况。同时,加强药品广告监测。核查县有线电视台播放的药械广告2条,药店的宣传广告16则,移送工商局1起。

(五)进一步完善adr监测网络。年初,召开了adr监测工作座谈会,与县卫生局联合表彰了县医院等5家医疗机构xx年度先进单位,同时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xx年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的通知》,将任务分解到各医疗机构,继续列入卫生系统年度考核项目。上半年还新开通了南口乡、万安镇两家中心卫生院网络直报平台。加强日常监督,实行季度通报制度,对上报情况及时跟踪,及时反馈,确保adr监测有发现有上报。目前已上报adr病例33例,新的严重的8例。

(一)开展药品经营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年活动。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践行科学监管理念,进一步推进我县药品经营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倡导诚信理念,打造诚信品牌,增强诚信意识,营造诚信氛围,保障百姓用药安全有效,促进我县医药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在全县药品经营企业开展诚信体系建设年活动。本次活动按照“试点先行、精心指导、典型引路、注重实效”的原则。在方法上,采取企业自律、行政督导和社会监督相结合;在内容上,从店容店貌、药品管理、信用经营、规范管理、优质服务等五个方面组织实施;在步骤上,分动员部署、组织实施、总结考评三个阶段进行。年底根据《诚信体系建设活动年考评标准》,采取检查验收、群众投票、征求意见等三种方式进行综合考评,分别评出守信、警示、失信和严重失信四个等级药店。对被认定为a级(守信)的药店,县药品协会授予“诚信药店”牌匾;被认定为d级(严重失信)的药店,除向社会予以曝光外,还相应增加监督检查的频次。

为确保活动取得实效,上半年,印发了《关于开展药品经营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年活动的通知》及其《考评标准》,召开了动员大会,举办了3期培训班,参加人员达120余人次,邀请了县“三优办”和特邀监督员参与活动的监督指导。我局还对全县药店从业人员统一定制上岗服务牌,员工上班时间必须挂牌上岗,接受社会的监督。同时,把诚信体系建设与日常监管结合起来,城区挂点人员不定期到药店进行全方位的检查、指导、督促,帮助药店健全和完善相关管理制度,把标准要求变成行为准则,培育诚信企业文化,促进活动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二)营造监管信息化理念。作为全省实施药品电子适时监管网络系统建设的试点县之一,我局高度重视,把它作为规范企业经营行为,实现监管信息化的重要手段。为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我局主动作为,做足功课,大造声势,打好基础。目前,全县12个乡镇均已配备了电脑等硬件设施。

四、保民生,深化农村药品“两网”建设。

一是抓好药品供应网络建设。上半年,为4家《药品经营许可证》到期的药店换发了新证。全面推进药品直接配送,进一步完善药品配送的机制和网络,形成了一个高效快捷、覆盖面广的药品配送网络。全县药品配送覆盖面达100%,药品配送价格有所下降。二是抓好药品监督网络建设。按照农村药品监督网建设示范乡镇的标准,结合我县实际,认真总结经验,进一步完善软硬件设施建设,重新调整和选聘协管员、信息员,完善各项制度,落实活动场所,建立激励机制,把药品监管的触角延伸到全县的每一个角落,并组织“两员”进行了业务培训。

五、抓协调,做好食品安全综合监督。

一是开展联合执法检查。组织食安委主要成员单位执法人员,先后开展了元旦、春节、五一等节日市场及高考期间的食品安全检查,部署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上半年,全县共出动执法检查人员1118人次,检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1421户,没收违法使用过期食品添加剂“高倍肉精膏”3公斤,抽样检测149份。二是提升对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上半年,接到2起食品安全投诉案件,我局在第一时间组织食品安全成员单位调查取证,查明原因,第一时间向举报人进行反馈,取得良好的社会效应。同时,防微杜渐,为确保不发生夏日食品安全事故,下发了《关于加强夏季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加强对食品安全的监管。三是做好《食品安全法》宣传工作。制定《将乐县食品安全法学习宣传活动实施方案》,号召各食品安全成员单位积极开展《食品安全法》的宣传活动;组织部分成员单位开展“关注食品安全,构建和谐将乐”为主题的食品安全宣传活动,接受群众咨询400多人次,发放宣传单和宣传资料600多份。

六、敲警钟,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一是落实责任。根据市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及时进行细化分解,责任到股,落实到人,局党组书记与分管领导、各股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有效机制。二是强化督查。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定期督查,对未完成目标任务的,要求主要责任人进行书面汇报,提出整改方案,及时整改;对“两g”等重点岗位人员执行月述廉制度情况进行重点监督,督促干部廉洁自律。同时,建立干部的家庭收入、工作职责、廉洁情况等详细档案。三是开展教育。通过组织全局干部学习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规定、文件和文章,以及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做到警钟长鸣。七一前夕,组织全体党员参观反腐倡廉图片展;在党员义务奉献日活动中,组织党员干部上街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咨询活动;深入挂钩村和街道,走访慰问困难党员,捐助慰问金1000元。

七、夯基础,提升干部队伍整体素质。

(一)加强理论业务学习。继续坚持每周一学习、每月一培训、半年一讲座的常规化学习机制,坚持“两手抓”,一手抓政治理论学习,用科学发展观理念武装头脑,指导实践,进一步增强做好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一手抓业务知识学习,上半年组织内部人员业务培训3期,通过对《中药基本知识及常规药物的鉴别方法》、《食品安全专业基础知识》等知识的学习,提高了队伍的综合业务能力。

(二)做好信息宣传工作。上半年共编写上报各类信息52篇,被省级以上刊物采用1篇,市电视台采用1篇,市局简报采用15篇,省市食品安全网采用6条,县委办、政府办、电视台等县级刊物媒体采用5篇(条),编印《将乐食品药品监管简讯》5期,《食品安全简讯》6期。

(三)开展争先创优活动。将深入开展“创五优争先行”、“五比”等活动作为强化机关效能建设,提升服务水平,打造良好药监形象的重要抓手。今年来,针对农村药店发展不平衡的特点,对8家条件较差、管理较薄弱、存在问题较多的药店实施重点帮扶,指定专人负责,制定具体的帮扶措施,结合日常的下乡检查,对他们进行帮扶指导,规范药店经营行为。

半年来,我局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对照年度工作目标和上级的要求,还存在一些差距:思想观念不够更新、稽查办案手段创新不够、新闻宣传工作力度有待加强。

药品监管工作方案篇十九

制定下发工作通知,对春节期间食品药品监管任务进行全面部署和周密安排,结合前期隐患排查、风险会商查找的29个风险点,有针对性地提出28项具体监管措施,要求区、县(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实化保障措施,层层落实监管责任,进一步加强春节期间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

通过新闻发布会、xx日报民生连线、局政务网站等媒介和平台,对餐饮服务提供者应注意事项、消费者如何购买食品、选择安全卫生的就餐场所、避免食用食品安全高风险菜肴等重点内容进行了风险提示,帮助百姓提高食品药品安全意识,预防和控制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发生。

强化对食品药品生产、流通、使用等关键环节的飞行检查和不间断巡查,加强对节日期间各类食品展销促销活动,团圆饭、家宴、农村宴席等重点活动,乳制品、肉类及肉制品、蛋制品、米面及其制品、糖果、炒货及坚果制品、酒类、食用植物油、调味料、元宵(汤圆)等重点品种的监督检查,特别是进一步加大抽检监测范围、频次和查处力度,已抽样637批次,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净化节日期间食品药品市场秩序。

由局领导带队,组成6个督导调研组,对各区、县(市)“两节会议”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实地督查,并征询各地区对明年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及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建议。召开局长办公会(扩大)会议,通报各督导调研组实地督查情况,听取业务处室的风险防控措施及下一步工作安排,特别是对基层反映的'42条意见建议进行逐一研究和任务分解,全力保障春节期间食品药品安全。

。发挥省民心网、96123市民服务热线、12331投诉举报电话在解决百姓诉求、解答问题咨询等方面的作用,20xx年1月份以来共受理各类咨询投诉举报794件,认真核实,依法查处,高效快捷地解决了群众反映的食品药品安全问题。同时,严格落实节日期间值班人员在岗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严肃执行重要情况信息报告制度,做好安全事故和其他紧急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准备工作。

药品监管工作方案篇二十

首先感谢领导对我的信任,将我调到采购部这个如此重要的位置,给我个学习的机会,让我从对采购一无所知道熟悉更多的人与事,接触更多的新鲜事物,学到了一些新知识,增长了更多见识!在刘经理的工作指导之下,经过四个月的采购,也积累了一些工作经验,同时也明白,还有很多事要继续学习的,继续往完善的,继续往进步的,在这一年里,我没有做出大张旗鼓的事,但对每一件事我都会专心往想,用头脑往思考,用行动往做事。我《留下》天天按采购计划基本完成了所负责的剂型,值此辞旧迎新的时节对一年来的工作做一个总结,更多地便于自己以后的工作中总结今年的经验教训,提升综合素质,找到更好的方式方法往迎接的到来。

我们主要采购的供货商来自“太华、九州通、东龙、汇康源、华辰等”我们所购进药品的质优价廉,关系到采购本钱的高低,直接影响到整体效益的快慢,药品的价格始终抢占商机,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我作为一名经验不足的采购员,经过一段时间的了解,深知做采购的,要了解各药品信息的重要性,为确保采购药品的质量好,价格低廉,今后我要做好每一项工作,要用敏锐的眼光看待事情的变化与发展,主动和个部分沟通!经过这几个月的采购,深知幼儿园快乐新年活动方案并不是单单做个计划表和打电话报计划,那么简单的事,公司现在的采购数目是以开票处订的数目为准,个人以为开票处与销售部每个星期要有个总结,把客户所需要的信息反馈给采购部、我们采购职员也要对公司畅销品种有个基本的了解,在采购大量数目的情况下,我们要采取价格策略,与供货贸易务员联系,尽量降低药品的本钱,为了满足我们所需的库存,满足质管部要求,还要总结质量题目的因素,反馈给供货商,并与供货商达到共叫,共同解决质量题目,做到及时退货。今后我们要更注重保质优价廉,货比多家,我发现要做好“质优价廉”是作为一个采购员的工作精华,这个过程的操纵与实践,是需要平时的细心积累才得到的经验,改进工作方法,进发布性公告范文步工作技能才能更深进地做到“质优价廉”降低本钱。里我主要从以下方面往做:

1.认真做好采购计划,货比多家,做好内勤工作,多多与各部分的职员沟通,每次计划做好的反馈表与涨价表,做到及时通知开票处与销售部,并分析调查市场价格是否适合客户需求!2.报计划时要细心、多多了解各品种的信息变更、变更的信息要及时反馈给质管部、开票处、销售部、当有新品种引进时,要授集好信息,及时与销售部、开票处沟通,并快速备货,还要多多了解供货商与厂家在各个时间段的优惠政策等。3.采购不同品种,要灵活运用不同的方法询价、讲价、仪价以达到降低本钱的终极目的。4.对已范文之学生压力调查报告知涨价的畅销品种,要尽快的调查原因,根据市场,和部分领导商讨应该涨到什么价,对于销售部反馈如是客户已订品种,销售部要提供大概价格,采购部根据各公司销售的价格来做价格调整。5.对于业务员提供的新品种,要留意看月销量,畅销品种要经常查看库存是否断货,要保证库存不缺货,如因天气原因或流行病因要结合现实分析,针对不同品种做好备货预备。6.对于采购了的品种要及时跟踪货是否到库,在第二天早上查看是否进完库,查清楚原因,以免做重复计划。

自从进进采购部以来,让我更明白总本钱的优先原则,和灵活运用各种采购技巧的重要性。,在这里,感谢领导这几个月来对我的工作指导,今后的我还需领导的支持与培养,请领导放心,我会继续努力学习、努力工作的,昨日的成绩已成过往,现在重要的是在新的一年里好好珍惜时间,珍惜机会发扬优点,改正缺点,改进工作的方式方法,全面进步综合素质,更完美地完成新一年的采购工作。

药品监管工作方案篇二十一

20xx年,是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适应改革促进发展的关键之年。今年工作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是:以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国家、省、州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总揽全局,以确保公众饮食用药安全为中心任务,更新思想观念,理顺工作关系,适应改革发展需求,创新监管机制,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规范经营使用秩序和执法行为,推动全县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和谐xx作出新的贡献。

对照创建省级药品安全示范县标准,认真组织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集中力量进行整改,完善工作档案,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效。在有关部门自查自纠基础上,牵头组织创建活动综合评定工作,对综合评定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相关单位进行整改,确保今年6月我县创建省级药品安全示范县工作顺利通过省局检查验收。

1.依法打击各种无证经营药械行为。对县城、乡镇百货批发部和各乡镇集市百货店无证经营药械行为进行整顿。

2.依法查处持证药械经营企业超范围经营药械行为。对持有《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企业超方式、超范围等违法经营活动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重点打击超范围经营生物制品和医疗器械行为,并依法进行查处。

3.进一步加强对药品、医疗器械购进渠道管理。对不按《药品管理法》第十七、三十四条规定进购药品,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对从不具有gmp认证证书的中药饮片生产企业或不具有中药饮片经营资质的批发企业购进饮片行为进行整顿。

4.强化城乡集贸市场的监管。加大对城乡集贸市场中草药摊点整顿力度,严厉打击非法经营中药饮片、非食药同源中药的行为;打击经营自配药酒、擅自改变药品性状制剂的行为;对元马镇、黄瓜园镇经营毒性中药材—草乌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5.强化gsp执行力度,积极开展gsp跟踪检查。4月前,督促未通过gsp现场检查认证企业完成现场筹备和申报工作。在5至10月期间,完成辖区内gsp跟踪检查,现场重点为:进货渠道、药品进货检查验收;药品陈列摆放;药品检查养护;单轨制处方药管理;人员健康检查;重要档案建立等环节。在10月下旬至12月上旬期间,随机抽取部分企业进行复查。

6.进一步加强药品分类管理工作。加强对驻店药师是否在职在岗监管;加大对违规销售处方药的查处力度,尤其是要加强对高风险类处方药如注射剂、抗生素及毒副作用较大或禁忌症较多的处方药销售的监管工作。

7.加强对加盟门店的监管。加大对加盟连锁店的监督检查,要求加盟门店严格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建立药品检查验收记录。重点打击从非加盟企业配送中心进购药品行为,杜绝加而不盟、连而不锁的情况,规范加盟连锁药店的经营行为。

8.进一步加强对经营高风险医疗器械产品的监管。对一次性使用输液器、注射器、助听器和隐形眼镜等产品进行监督检查,重点规范供货方资质,产品合法性审核和质量检查验收。

9.加大药械从业人员培训力度。通过以会代训、举办培训班、市场稽查等形式,大力宣传和讲解药品、医疗器械管理法律法规,增强药品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树立企业是第一责任人意识。

10.加强对免费体验类经营企业的监管。检查企业是否擅自更改场所和超范围经营,对夸大宣传误导、诱骗消费者的,进行明查暗防,并依法处置。

11. 加强对成人用品店经营的医疗器械的购货渠道、产品的合法性及其质量等的监管。

1.加强医疗机构日常监管。对医疗机构药械进购进行规范,重点对医疗机构执行供货方资质和药品合法性审核进行检查;强化药械储存、养护和过期药械处置监管;同时,加强对乡镇医疗机构注射室、手术清创室的药械管理。

2.继续推进规范化药房建设,规范药械管理。深入实施医疗机构规范化药房建设工作,完成乡镇卫生院的规范药房建设,按检查评定标准的要求,规范药品购进、验收、储存、使用等行为;继续深入抓好《云南省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管理规范(试行)》 在的贯彻落实情况,督促医疗机构加强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建立健全有关医疗器械采购、存储、使用等环节的各项质量管理制度,规范医疗机构器械使用行为。

3.继续强化高风险医疗药械监管。对血液制品、一次性使用输液器、注射器、骨科植入器械、心脏起博器、各类植入支架、宫内节育器、体外诊断试剂、口腔科及眼科器械等高风险医疗器械产品进行重点监管。按法律规定,督促医疗机构实行购进、使用实行登记管理,建立购进、使用档案,确保每一个产品来源清楚,去向明了,追溯有力。

4.加强特殊药品监管。每季度对使用特殊药品的18家医疗机构进行1次以上的检查。重点对医疗机构执行《楚雄彝族自治州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管理暂行办法》第八章“特殊药品管理”情况。

5.加强对疫苗、生物制品监管,积极开展诊断试剂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医疗机构疫苗、生物制品的购进渠道,质量管理制度执行情况,以及运输和存储设施设备配置及冷链运行状况的监控和记录等。3至6月期间,开展诊断试剂专项检查,对医疗机构诊断试剂购进、贮存和过期试剂的处理。

6.加强基本药物质量监督。加强对基本药物配送和使用监督检查,每年组织不少于两次的常规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存在的违法行为的,依法予以查处。根据上级要求对基本药物进行监督抽验验;加强基本药物不良反应报告与监测,及时上报基本药物不良反应病例报告。

加强与专柜承建企业的合作与沟通,在确保供应网履盖率的前提下,探索科学有效的供应网点数。加强对农村药品“两网”配送企业和非处方药专柜的监管,每年监督检查不少于 1 次。对“监督员、协管员,信息员” 重新进行聘用。

1.加强对村卫生所(室)及个体诊所的日常监管。进一步推进村卫生所(室)及个体诊所开展医疗机构规范化药房建设工作,按检查评定标准的要求,监督、指导医疗机构规范药品的购进、验收、储存、使用等行为,及时完成监督、指导工作。

2.督促村卫生所(室)及个体诊所加强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建立健全有关医疗器械采购、存储、使用等环节的各项质量管理制度。

坚持“靶向抽验”原则,明确专人负责抽验工作,完成上级安排的抽验工作任务,确保抽验不合格率达到预定的目标。

建立健全药械广告登记、监测管理,指定专人以定期、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对辖区内的媒体、药械经营企业发布、悬挂、张贴或散发的各类药械广告的行为进行监测,重点对药品零售企业店堂广告的.监管和查处。根据省州局安排,及时对违法广告品种依法采取产品下架、暂停销售等行政强制措施。

根据《楚雄州药品安全信用等级评定标准(试行)》,12月15日前,根据全年监管和监督检查情况,开展药械经营企业开展信用等级认定工作,督促帮助企业提高自律和诚信意识。

(一)开展省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围绕云南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百千万”示范工程建设各项指标,按照分类指导与分级联创相结合、分步推进与重点突破原则,以学校食堂、餐饮一条街、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为重点,创新监管机制,落实餐饮服务行业食品安全工作责任,规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经营行为。力争到2016年,建成2条或2条以上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10个或10个以上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单位,全面提升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二)在职能移交之前,继续履行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职能职责。认真组织开展好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和重大节假日和重要活动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严防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努力实现全县食品安全形势的根本好转。

(三)认真开展《食品安全法》以及餐饮服务监管相关知识培训,准确理解和掌握食品安全法赋予的新职能,担负起餐饮监管的新职能。同时,认真开展对监管相对人的相关培训和宣传教育,进一步落实监管责任,强化企业第一责任人意识。

(四)加大农村食品安全工作力度,继续推进农村家庭自办宴席食品安全管理,有效预防和控制农村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确保广大农民群众饮食安全。

(五)积极做好餐饮消费服务环节监管的各项准备工作,及时有效实施对餐饮服务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学习掌握餐饮服务许可受理程序,做好餐饮服务许可受理准备工作。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要求,严格餐饮服务许可制度,严把市场准入关,规范餐饮服务许可工作。

(六)在机构改革完成、餐饮监管人员到位后,组织开展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查处餐饮服务无证经营行为,重点整顿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农家乐、小型餐饮单位,依法查处采购、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等违法行为,开展熟食卤味、冷菜等高风险食品和餐具清洗消毒等重点环节的检查,严厉打击在餐饮服务环节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规范餐饮消费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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