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土地制度的改革心得(模板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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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土地制度的改革心得(模板20篇)
时间:2023-11-03 03:11:06     小编:曼珠

通过总结,我们可以反思过去,总结经验,为未来的发展提供参考。总结应该针对自己的目标和计划,提出具体的改进措施和行动计划。总结是在一段时间内对学习和工作生活等表现加以总结和概括的一种书面材料,它可以促使我们思考,我想我们需要写一份总结了吧。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总结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总结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土地制度的改革心得篇一

改革制度,是中国现代化进程中的必修课。随着时代的变迁和社会的发展,原有的制度逐渐不适应新的需求和形势,需要不断地创新和更新制度,以更好地适应社会发展。本文主要介绍我在改革制度中的心得体会。

第二段:正文一

在改革制度的过程中,我们最重要的是要明确目标。每一个制度的改革都必须要有明确的目标,明确需要解决的问题和需要达到的目的。只有这样,才能够保证我们的改革是有意义的并且能够取得一定的成果。

第三段:正文二

改革制度还需要注重方法。在改革制度时,我们不能够盲目地去试验新的方式,而是需要科学的方法论去支撑我们的改革。需要大量的实践和经验积累,才能够总结出最适合我们国家的方式,并且在实施时看到成效。

第四段:正文三

改革制度还需要注意适度。在改革制度时,我们需要特别注意适度原则。应用适度原则,就不会让改革破坏原有的剪影,也不会让改革被原有的体制所束缚。适度原则,能够发挥我们很大的空间,让我们能够在改革中更好地创新和发展。

第五段:结尾

改革制度是一项长期而艰苦的任务。我们要保持我们的目标,把科学方法应用到改革中去,并且注重适度。只有这样,才能够让我们的改革真正地取得成效。相信在以后的实践中,我们会找到更好的方法,更好地解决问题,让我们的制度不断地创新和发展。

土地制度的改革心得篇二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了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方向和任务。日前,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这标志着,我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即将进入试点阶段。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了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方向和任务。日前,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这标志着,我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即将进入试点阶段。

国土资源部负责人介绍,《意见》在农村土地征收改革方面提出了要探索缩小土地征收范围;规范制定征收目录,健全矛盾纠纷调处机制,全面公开土地征收信息;完善对被征地农民合理、规范、多元保障机制等。

1、为什么要开展改革试点?

改革涉及重要法律修改等内容

姜大明(国土资源、国家土地总督察):开展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的明确任务。土地制度是国家的基础性制度,在实践基础上形成的中国特色土地制度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历史性贡献。随着实践发展和改革深入,现行农村土地制度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相适应的问题日益显现,必须通过深化改革来破解。改革完善农村土地制度,有利于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有利于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有利于推进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和新型城镇化。

近年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我部开展了以土地征收、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流转和宅基地制度为主要内容的改革试点,各地也结合实际进行了积极探索,为改革完善农村土地制度积累了经验。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牵一发而动全身,涉及重要法律修改,涉及重大利益调整,涉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制度、村民自治制度等重要制度的完善,必须根据中央统一部署,按照守住底线、试点先行的原则平稳推进。

2、改革试点指导思想是什么?

确保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

为基础,以建立兼顾国家、集体、个人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为关键,以维护农民土地权益、保障农民公平分享土地增值收益为目的,发挥法律引领和推动作用,着力政策和制度创新,为改革完善农村土地制度,推进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和新型城镇化提供实践经验。

要通过改革试点,探索健全程序规范、补偿合理、保障多元的土地征收制度,同权同价、流转顺畅、收益共享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依法公平取得、节约集约使用、自愿有偿退出的宅基地制度。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成果,为科学立法、修改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提供支撑。

关于改革试点的基本原则,一是把握正确方向,紧扣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任务;二是坚守改革底线,坚持试点先行,确保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三是维护农民权益,始终把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农民土地权益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四是坚持循序渐进,既要有条件、按程序、分步骤审慎稳妥推进,又要鼓励试点地区结合实际,大胆探索;五是注重改革协调,形成改革合力。

3、改革试点主要任务有哪些?

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

姜大明:一是完善土地征收制度。针对征地范围过大、程序不够规范、被征地农民保障机制不完善等问题,要缩小土地征收范围,探索制定土地征收目录,严格界定公共利益用地范围;规范土地征收程序,建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健全矛盾纠纷调处机制,全面公开土地征收信息;完善对被征地农民合理、规范、多元保障机制。

二是建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针对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权能不完整,不能同等入市、同权同价和交易规则亟待健全等问题,要完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产权制度,赋予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权能;明确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范围和途径;建立健全市场交易规则和服务监管制度。

三是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针对农户宅基地取得困难、利用粗放、退出不畅等问题,要完善宅基地权益保障和取得方式,探索农民住房保障在不同区域户有所居的多种实现形式;对因历史原因形成超标准占用宅基地和一户多宅等情况,探索实行有偿使用;探索进城落户农民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自愿有偿退出或转让宅基地;改革宅基地审批制度,发挥村民自治组织的民主管理作用。

四是建立兼顾国家、集体、个人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合理提高个人收益。针对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不健全,兼顾国家、集体、个人之间利益不够等问题,要建立健全土地增值收益在国家与集体之间、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分配办法和相关制度安排。

4、对试点的选择有什么要求?

兼顾不同发展阶段和模式

姜大明:改革试点的要求,一是坚持小范围试点。统筹东、中、西部和东北地区,兼顾不同发展阶段和模式,主要在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和农村改革试验区中安排,选择若干有基础、有条件的县或县级市开展。

二是坚持依法改革。试点涉及突破相关法律条款,需要由国务院提请全国人大会授权,允许试点地区在试点期间暂停执行相关法律条款。

农村土地制度改革

1、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

2、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

3、缩小征地范围,规范征地程序,完善对被征地农民合理、规范、多元保障机制。

4、扩大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范围,减少非公益性用地划拨。

5、建立兼顾国家、集体、个人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合理提高个人收益。完善土地租赁、转让、抵押二级市场。

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即将召开之际,中共中央、、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组长昨日上午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七次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强调,要鼓励地方、基层、群众解放思想、积极探索,鼓励不同区域进行差别化试点,善于从群众关注的焦点、百姓生活的难点中寻找改革切入点,推动顶层设计和基层探索良性互动、有机结合。

会议指出,土地制度是国家的基础性制度。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了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方向和任务,这3项改革涉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制度、村民自治制度等一系列重要制度,关乎城镇化、农业现代化进程。要始终把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农民权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三条底线,在试点基础上有序推进。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关系密切,可以作统一部署和要求,但试点工作中要分类实施。严守18亿亩耕地红线是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底线、是试点的大前提,决不能逾越。对宅基地制度改革的试点条件和范围要严格把关,不能侵犯农民利益,同时不得以退出宅基地使用权作为进城落户的条件,这是关系社会安定的重要举措。

十八届三中全会之后,社会舆-论对土地问题反应非常强烈,有些人以为可以到农村买地买房子,农地可以随便转为建设用地。对此,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陈锡文曾明确予以否认。据他介绍,曾在农村工作会议上提出“四个不能”和“三条底线”,即土地制度改革怎么改都不能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给改垮了,不能把耕地给改少了,不能把粮食给改滑坡了,不能把农民的利益损害了;土地制度改革不能改变土地所有制即农民集体所有,不能改变土地的用途即农地必须农用,不能损害农民的基本权益。

会议强调,进行改革试点,对全面深化改革具有重要意义。我国地区发展不平衡,改革试点的实施条件差异较大,要鼓励不同区域进行差别化探索。要坚持眼睛向下,脚步向下,尊重基层群众实践,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面临的突出问题,务必使改革的思路、决策、措施都能更好满足群众诉求,做到改革为了群众、改革依靠群众、改革让群众受益。

会议指出,要抓紧制定明年工作要点,特别是要提出一些起标志性、关联性作用的改革举措,把提高改革方案质量放到重要位置,进一步明确抓落实的责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重大改革举措,由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督促落实,要有明确的路线图、时间表和可检验的成果形式。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了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方向和任务。日前,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这标志着,我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即将进入试点阶段。

国土资源部负责人介绍,《意见》在农村土地征收改革方面提出了要探索缩小土地征收范围;规范制定征收目录,健全矛盾纠纷调处机制,全面公开土地征收信息;完善对被征地农民合理、规范、多元保障机制等。

1、为什么要开展改革试点?

改革涉及重要法律修改等内容

姜大明(国土资源、国家土地总督察):开展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的明确任务。土地制度是国家的基础性制度,在实践基础上形成的中国特色土地制度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历史性贡献。随着实践发展和改革深入,现行农村土地制度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相适应的问题日益显现,必须通过深化改革来破解。改革完善农村土地制度,有利于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有利于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有利于推进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和新型城镇化。

近年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我部开展了以土地征收、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流转和宅基地制度为主要内容的改革试点,各地也结合实际进行了积极探索,为改革完善农村土地制度积累了经验。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牵一发而动全身,涉及重要法律修改,涉及重大利益调整,涉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制度、村民自治制度等重要制度的完善,必须根据中央统一部署,按照守住底线、试点先行的原则平稳推进。

2、改革试点指导思想是什么?

确保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

姜大明: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立足我国基本国情和发展阶段,坚持问题导向和底线思维,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兼顾效率与公平,围绕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目标,以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为方向,以夯实农村集体土地权能为基础,以建立兼顾国家、集体、个人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为关键,以维护农民土地权益、保障农民公平分享土地增值收益为目的,发挥法律引领和推动作用,着力政策和制度创新,为改革完善农村土地制度,推进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和新型城镇化提供实践经验。

要通过改革试点,探索健全程序规范、补偿合理、保障多元的土地征收制度,同权同价、流转顺畅、收益共享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依法公平取得、节约集约使用、自愿有偿退出的宅基地制度。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成果,为科学立法、修改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提供支撑。

关于改革试点的基本原则,一是把握正确方向,紧扣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任务;二是坚守改革底线,坚持试点先行,确保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三是维护农民权益,始终把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农民土地权益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四是坚持循序渐进,既要有条件、按程序、分步骤审慎稳妥推进,又要鼓励试点地区结合实际,大胆探索;五是注重改革协调,形成改革合力。

3、改革试点主要任务有哪些?

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

姜大明:一是完善土地征收制度。针对征地范围过大、程序不够规范、被征地农民保障机制不完善等问题,要缩小土地征收范围,探索制定土地征收目录,严格界定公共利益用地范围;规范土地征收程序,建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健全矛盾纠纷调处机制,全面公开土地征收信息;完善对被征地农民合理、规范、多元保障机制。

二是建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针对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权能不完整,不能同等入市、同权同价和交易规则亟待健全等问题,要完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产权制度,赋予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权能;明确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范围和途径;建立健全市场交易规则和服务监管制度。

三是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针对农户宅基地取得困难、利用粗放、退出不畅等问题,要完善宅基地权益保障和取得方式,探索农民住房保障在不同区域户有所居的多种实现形式;对因历史原因形成超标准占用宅基地和一户多宅等情况,探索实行有偿使用;探索进城落户农民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自愿有偿退出或转让宅基地;改革宅基地审批制度,发挥村民自治组织的民主管理作用。

四是建立兼顾国家、集体、个人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合理提高个人收益。针对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不健全,兼顾国家、集体、个人之间利益不够等问题,要建立健全土地增值收益在国家与集体之间、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分配办法和相关制度安排。

4、对试点的选择有什么要求?

兼顾不同发展阶段和模式

姜大明:改革试点的要求,一是坚持小范围试点。统筹东、中、西部和东北地区,兼顾不同发展阶段和模式,主要在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和农村改革试验区中安排,选择若干有基础、有条件的县或县级市开展。

二是坚持依法改革。试点涉及突破相关法律条款,需要由国务院提请全国人大会授权,允许试点地区在试点期间暂停执行相关法律条款。

农村土地制度改革

1、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

2、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

3、缩小征地范围,规范征地程序,完善对被征地农民合理、规范、多元保障机制。

4、扩大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范围,减少非公益性用地划拨。

5、建立兼顾国家、集体、个人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合理提高个人收益。完善土地租赁、转让、抵押二级市场。

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即将召开之际,中共中央、、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组长昨日上午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七次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强调,要鼓励地方、基层、群众解放思想、积极探索,鼓励不同区域进行差别化试点,善于从群众关注的焦点、百姓生活的难点中寻找改革切入点,推动顶层设计和基层探索良性互动、有机结合。

会议指出,土地制度是国家的基础性制度。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了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方向和任务,这3项改革涉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制度、村民自治制度等一系列重要制度,关乎城镇化、农业现代化进程。要始终把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农民权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三条底线,在试点基础上有序推进。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关系密切,可以作统一部署和要求,但试点工作中要分类实施。严守18亿亩耕地红线是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底线、是试点的大前提,决不能逾越。对宅基地制度改革的试点条件和范围要严格把关,不能侵犯农民利益,同时不得以退出宅基地使用权作为进城落户的条件,这是关系社会安定的重要举措。

十八届三中全会之后,社会舆-论对土地问题反应非常强烈,有些人以为可以到农村买地买房子,农地可以随便转为建设用地。对此,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陈锡文曾明确予以否认。据他介绍,曾在农村工作会议上提出“四个不能”和“三条底线”,即土地制度改革怎么改都不能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给改垮了,不能把耕地给改少了,不能把粮食给改滑坡了,不能把农民的利益损害了;土地制度改革不能改变土地所有制即农民集体所有,不能改变土地的用途即农地必须农用,不能损害农民的基本权益。

会议强调,进行改革试点,对全面深化改革具有重要意义。我国地区发展不平衡,改革试点的实施条件差异较大,要鼓励不同区域进行差别化探索。要坚持眼睛向下,脚步向下,尊重基层群众实践,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面临的突出问题,务必使改革的思路、决策、措施都能更好满足群众诉求,做到改革为了群众、改革依靠群众、改革让群众受益。

会议指出,要抓紧制定明年工作要点,特别是要提出一些起标志性、关联性作用的改革举措,把提高改革方案质量放到重要位置,进一步明确抓落实的责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重大改革举措,由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督促落实,要有明确的路线图、时间表和可检验的成果形式。

土地制度的改革心得篇三

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如何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做出了实际部署,解决了集体建设用地和国有建设用地如何同地同权进入市场的问题。

十七届三中全会曾提出“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本届三中全会,不仅仅在原来的表述中取消了“逐步”二字,而且对集体建设用地进入市场的范围、如何进入、与国有土地同价同权的方式做出了制度安排。

关于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问题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下称《决定》)提出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的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

一是界定允许集体建设用地进入市场的范围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我国法律规定的集体建设用地有三类:农民集体兴办企业或者与其他单位、个人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共同举办企业用地,集体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用地,农民宅基地。后两者都不属于“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

二是首次将同地同权理念写进党的最高文件。我国土地制度的最大弊端是集体土地与国有土地同地不同权,《决定》明确“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包含以下几层意思:(1)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可以和国有建设用地一样出让、租赁、入股;(2)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与国有建设用地在同一个平台上合法入市交易;(3)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与国有建设用地按照市场规则形成的价格享有同等权利。尽管与国有土地同权的对象只是“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但为推动未来集体土地与国有土地同权迈出了关键一步。

三是必须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农民集体只有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前提下,才能利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从事非农经济活动。

由此,《决定》在集体土地入市上是有严格限定的。第一个限定是,并非集体土地与国有土地一样同权同价入市,只是开了一个集体经营性用地口子;第二个限定是,集体经营性用地也不是想入市就入市,而是必须要服从规划和用途管制。

日前,中央印发了《关于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试点工作将在2017年底完成。这一关系亿万农民切身利益的土地制度改革、关系新型城镇化建设进程的重大制度改革,受到了各界广泛的关注。记者为此采访了国土资源姜大明。

守住底线,试点先行,平稳推进

土地制度是国家的基础性制度,在实践基础上形成的中国特色土地制度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历史性贡献。姜大明认为,从完善土地制度的角度来看,随着实践发展和改革深入,现行农村土地制度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相适应的问题日益显现,必须通过深化改革来破解。从塑造经济发展动力来看,改革完善农村土地制度,有利于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机制,有利于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有利于推进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和新型城镇化。 开展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这三项改革,是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明确任务。近年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要求,国土部开展了以土地征收、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流转和宅基地制度为主要内容的试点改革,各地也结合实际进行了积极探索,为改革完善农村土地制度积累了经验。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牵一发而动全身,涉及重要法律修改,涉及重大利益调整,涉及农村集体经济制度、村民自治制度等重要制度的完善,必须根据中央统一部署,按照守住底线、试点先行的原则平稳推进。

对于三项改革试点要达到的目标,姜大明详细描述为:探索健全程序规范、补偿合理、保障多元的土地征收制度;同权同价、流转顺畅、收益共享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依法公平取得、节约集约使用、自愿有偿退出的宅基地制度。通过试点,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成果,为科学立法、修改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提供支撑。

具体来说,要缩小土地征收范围,探索制定土地征收目录,严格界定公共利益用地范围。规范土地征收程序,建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健全矛盾纠纷调处机制,全面公开土地征收信息。完善对被征地农民合理、规范、多元保障机制。同时,要完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产权制度,赋予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范围和途径。建立健全市场交易规则和服务监管制度。此外,要完善宅基地权益保障和取得方式,探索农民住房保障在不同区域户有所居的多种实现形式。对历史原因形成的超标准占用宅基地和一户多宅等情况,探索实行有偿使用。探索进城落户农民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自愿有偿退出或转让宅基地。改革宅基地审批制度,发挥村民自治组织的民主管理作用。

合理提高个人收益,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

顾国家、集体、个人之间利益不够等问题,要建立健全土地增值收益在国家与集体之间、集体组织内部的分配办法和相关制度安排。

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要立足我国基本国情和发展阶段,坚定问题导向和底线思维,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兼顾效率与公平,围绕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目标,以建立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为方向,以夯实农村集体土地权能为基础,以建立兼顾国家、集体、个人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为关键,以维护农民土地权益、保障农民公平分享土地增值收益为目的,发挥法律引领和推动作用,着力政策和制度创新,为改革完善农村土地制度,推进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和新型城镇化提供实践经验。

姜大明指出, 严守18亿亩耕地红线是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底线、是试点的大前提,决不能逾越。对宅基地制度改革的试点条件和范围要严格把关,不能侵犯农民利益,同时不得以退出宅基地使用权作为进城落户的条件。

“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必须审慎稳妥,在改革试点上,要恪守小范围试点、依法改革和封闭运行。”姜大明强调,改革要坚持小范围试点,统筹东、中、西部和东北地区,兼顾不同发展阶段和模式,主要在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和农村改革试验区中安排,选择若干有基础、有条件的县或县级市开展。坚持依法改革。试点涉及突破相关法律条款,需要由国务院提请全国人大会授权,允许试点地区在试点期间暂停执行相关法律条款。坚持封闭运行。试点严格限制在经法律授权的县(市)开展,非试点地区不要盲目攀比,擅自行动,确保试点封闭运行,风险可控。

“三底线”守住“一大-片”(快评)

南埂

《 人民日报 》( 2015年01月11日 02 版)

又是一份重要的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文件,沉甸甸的。农村土地制度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三项改革”,桩桩改革都标志着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蹚入深水区。 “深水区”自有“深水区”的.压力。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资源支撑,农村土地制度是国家的基础性制度,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牵一发而动全身,涉及重要法律修改,涉及重大利益调整,涉及农村集体经济制度、村民自治制度等重要制度的完善……连接着亿万农民的心,连接着城乡要素的流动,连接着社会公平,连接着发展效率。

因此,必须以高度的责任感,科学的安排和完善的顶层制度设计积极稳妥推进“三项改革”。试点,就是负责态度。试点,就是科学安排。试点,就是顶层设计。试点,固然可以试“对”;试点,同样可以试“错”。对的就坚持,错的就改正。最终试点会试出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成果,为科学立法、修改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提供支撑。

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必然涉及重大利益调整。中央强调,必须坚守“三条底线”,即坚持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这“三底线”,其实守护着“一大-片”。守住了这三条底线,就守住了农民的利益,守住了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守住了城乡共存共荣的发展格局、公平格局,从而也就守住了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大局。

土地制度的改革心得篇四

土地改革是一项重要的政策,旨在实现农村土地所有权的明确,保障农民的土地权益,推动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在我参与的土地改革中,我深刻体会到了其中的意义和难度。以下是我对土地改革的心得体会。

首先,在土地改革中,重视农民的主体地位是至关重要的。农民是农村的主要人口,他们直接从事农业生产,拥有大量土地资源。因此,在土地改革中要尊重农民的意愿,听取他们的意见和需求。只有充分调查研究,征求农民的意见,才能制定出适合农民实际情况的改革方案。在实施阶段,要加强对农民的宣传教育,让他们了解土地改革的目标和意义,增强他们对改革的信心。

其次,开展土地改革需要科学的规划和良好的组织。土地改革是一个复杂而庞大的工程,需要各方面的协调合作。在规划阶段,需要充分考虑到农村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政策的要求,制定出合理的改革方案。在组织实施阶段,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和农民之间需要密切配合,确保改革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时,要建立健全的考核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改革的效果。

再次,土地改革需要注重保障农民的权益。土地是农民的基本生命周期资源,是农民的财富和保障,所以在土地改革中要保护农民的土地权益。要确保农民的土地被合法合规地征收、补偿和分配。要加强对土地流转过程的监督,严禁乱收费、乱摊派、乱征地等问题的发生。同时,要加强对农民的培训和技术指导,提高他们的土地经营水平,确保土地资源得到有效利用。

此外,土地改革也需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市场是资源配置的重要手段,要通过市场的力量来促进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在土地改革中,要充分发挥市场的作用,引导农民依据市场需求进行农业生产,调整种植结构,提高经济效益。同时,要逐步建立健全土地流转市场,鼓励土地的有序流转,吸引更多的资金和技术进入农村,促进农业的现代化发展。

最后,土地改革需要长期的坚持和保持,不能止步于一时的成果。土地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持之以恒地进行下去。在土地改革的过程中,要及时总结经验,吸取教训,不断调整改革的方向和策略,以适应不断变化的环境需求。同时,要强化对农村的信誉体系建设,完善农民的权益保护机制,确保土地改革的持续稳定发展。

综上所述,土地改革是一项重要的政策,对于推动农村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在实施土地改革过程中,我们要重视农民的主体地位,注重科学规划和良好组织,保障农民的权益,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长期坚持和保持改革措施。通过这样的努力,我们相信土地改革一定能够取得持续、稳定的进步,农村经济也将得到更好、更快的发展。

土地制度的改革心得篇五

土地改革是中国共产党的伟大实践,也是中国农村改革的重要一步。自1949年新中国成立以来,土地改革在农村广泛推行,对于解决农民的土地问题、破除封建土地所有制,彻底改变农村面貌,释放农村生产力,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通过参与这一历史进程,我深刻认识到了土地改革的伟大价值与意义。

第一,土地改革解决了农民的土地问题,实现了社会的公平正义。在封建社会中,土地是富人的天堂,而对于农民来说,只能从父辈继承一块微薄的土地,甚至还要支付巨额赋税,生活贫困。土地改革废除了封建地主的土地所有权,实行了土地国有制以及农民对土地的班地制,彻底变革了土地的所有关系,使得土地真正归农民所有。我们农民从此拥有了属于自己的土地,不再受到地主剥削的影响。这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一大举措。

第二,土地改革破除了封建土地所有制,打破了封建地主阶级的专制统治。在封建社会中,地主阶级占有大量土地,他们通过资本积累、剥削农民的劳动创造的剩余价值。农民只能过着被动受压迫的生活。封建地主阶级剥削农民的模式严重阻碍了农村生产力的发展。土地改革通过取消封建地主的土地所有权,实现土地国有制,使得土地归农民所有。农民通过对土地的自主支配,可以更充分地发挥自己的劳动创造的生产力,实现自己的发展。土地改革为农村生产力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第三,土地改革彻底改变了农村面貌,实现了城乡发展的协调。土地改革使得农民拥有了土地,可以实现经济独立,通过耕种土地实现自己的发展。农村经济得到了迅速发展,农民生活也有了明显的改善。土地改革实现了城乡发展的有机衔接,推动了农村经济的繁荣。同时,通过土地改革,城市居民也能够租赁农村土地进行农业生产,实现城乡资源的有效配置。这种城乡联动的发展模式推动了中国农村的现代化进程。

第四,土地改革释放了农村生产力,推动了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在封建社会,土地被封建地主严密控制,农民的劳动无法得到全面的发挥。而土地改革废除了土地的集体所有制,农民可以通过对土地的自主支配,更加积极地投入到农业生产中。农民通过自己的努力,实现了丰收,农村经济得到了迅速的发展。而且,农民可以通过土地流转、租赁等方式,多种形式参与到现代农业中,推动了中国农业的现代化。土地改革让农民从庄稼的种植者逐渐成为农业经营者,提高了农民对土地的有效利用,促进了农村经济结构的优化。

第五,土地改革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土地改革实现了公平正义,破除了封建制度,改变了农村面貌,释放了农村生产力,将中国农村引上了现代化的道路。同时,土地改革也为后续的农村改革提供了经验与基础。中国农村改革取得的巨大成就,都是在伟大的土地改革基础之上实现的。土地改革让农民真正成为生产者与创造者,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注入了强大的动力。

综上所述,伟大的土地改革给中国农村带来了深远的影响,解决了农民的土地问题,实现了社会公平正义,打破了封建地主阶级的专制统治,实现了城乡发展的协调,彻底改变了农村面貌,释放了农村生产力,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作为一名亲历者,我深刻认识到土地改革的伟大价值与意义,坚信中国的农业农村将会迎来更加美好的明天。

土地制度的改革心得篇六

2019年12月24日至25日在北京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中讨论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落实发展新理念加快农业现代化实现全面小康目标的若干意见(讨论稿)》。

会议透露,明年我国将再选择10个省份开展整省试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同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积极引导农民自愿将分散零碎的承包地通过互换或流转等方式集中归并,从而解决地块细碎化问题。

自中共xx届三中全会后土地改革步伐明显加速,《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涉及包括改革进程中的利益分配问题、肯定农民对土地的财产权利、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形成城乡统一的土地市场问题等,而其中农村土地流转正是重中之重。

兴业证券认为,一系列政策均指向土地流转将于2019年提速,中央支持农业生产向集约化、规模化方向发展的态度十分明确。

从中期来看,随着土地制度改革推进,农用土地资源流动性将会得到有效的改善,并且带来新一轮的价值重估。相应的,拥有土地资源公司也有望获得资产重估的机会。

广发证券认为,农垦公司将是土地改革的最大受益者。农垦改革主要有两个核心,一是垦区国有产权体制改革,二是农垦企业经营管理体制改革。

而早在2019年的10月13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农垦改革发展的意见》。此《意见》主要围绕五大内容制定了二十三条细则,其中关于创新土地管理方式的内容超出市场预期,也为后期垦区土地资产注入和土地整合扫除了障碍。

长江证券也表示,改革将对垦区企业形成实质性利好。

首先,农垦应实现政府职能与经营性资产相分离,未来农垦系统优质的农场、企业等资产有望整合注入上市公司平台。

其次,按照“股权多元化”的改革方向,垦区企业将吸引民间资本入驻,提升管理水平和经营效率,激发垦区企业活力。

最后,按照“农场企业化”的改革方向,垦区土地租金将实行市场化定价,有利于释放土地盈利空间,体现土地合理价值。

土地制度的改革心得篇七

土地改革是中国革命的伟大里程碑,也是中国近代史上的重大事件之一。自1949年新中国成立以来,土地改革在全国范围内展开,取得了巨大成功,给农村带来了翻天覆地的变化。通过参与和观察土地改革的过程,我深刻体会到这一历史转折的重要性和深远影响。在这篇文章中,我将分享我的心得体会。

第二段:历史背景和目标

在新中国成立初期,农村地主阶级的存在极大地压迫了贫下中农的生存和发展。为了解决农村土地问题,改变农民的生存状态,新中国政府决定开展土地改革。土地改革的根本目标是消灭封建制度,解放农民,保证农民的合法权益,并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

第三段:土地改革的实施过程和效果

土地改革的实施过程可谓艰辛却又顺利。政府采取了一系列具体措施,包括平分土地、没收地主土地和财产、组织农民合作社等。这些措施不仅彻底消灭了封建地主阶级,也消除了农村内部阶级剥削。农民得到了土地,摆脱了饥荒和贫困,有了发展自己生产的机会,并且农村合作社的建立有助于提高农业生产效率,推动了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

第四段:土地改革对经济社会的影响

土地改革的成功对中国经济社会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首先,农村的社会主义改造为城乡关系的调整提供了坚实基础。农村人民的生活质量显著提高,农村转型为社会主义农业奠定了基础。其次,农村经济的发展为解决农村的就业问题,提供了可行方案。农民在土地改革的驱动下,积极参与农村经济建设,进一步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最后,土地改革为国家的政治稳定和社会和谐提供了坚实保障。贫下中农的利益得到保障,社会各阶层之间的矛盾得到了缓解,实现了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为国家的持续发展提供了重要支撑。

第五段:个人体会和启示

作为历史的见证者和参与者,我深刻体会到土地改革为中国社会带来的深远变化。首先,我明白到只有根除封建土地制度的社会才能实现真正的进步和发展。其次,我进一步认识到团结合作的力量是不可小觑的,在农村合作社的建立中,农民们齐心协力,为自己的发展创造了良好条件。最后,我意识到历史的经验教训是宝贵的,只有不断总结和借鉴历史,才能更好地面对现实和未来的挑战。

总结:

通过参与和观察土地改革的过程和后果,我深刻体会到这一重大历史事件对中国社会和农村带来的巨大变化。土地改革不仅解放了农民,消除了封建剥削,也为农村经济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环境。农村社会主义改造为中国农村的和谐稳定奠定了基础,对国家的政治稳定和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实保障。作为这一历史过程的见证者和参与者,我将继续深入挖掘历史的宝藏,继续努力为实现中国梦和美好未来贡献自己的力量。

土地制度的改革心得篇八

人类社会的发展和进步,与制度的完善和改革密不可分。制度是人们在社会交往和生产生活中所形成的一套公认的规则体系,是社会发展不断进步的基础。而作为参与和实施制度改革者的我们,也应当拥有及时反思的能力,提炼出一些关于“改革制度心得体会”的经验和教训,以助于更好地推进制度改革,建设更加和谐现代化的社会。

一、积极推进制度改革的意义

改革制度是国家发展的必然选择。在发达的市场经济体系对比下,我国的一些行业和领域仍然存在着着重行政式管理、法制不完备等掣肘发展的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推进制度改革可以解决一些行政意愿的干扰、提升行业竞争力、激发市场活力、提升法制建设等。毫无疑问,制度改革不仅是一件巨大的工程,更是迎头赶上世界时代的必要措施。

二、深度参与制度改革的必要性

作为改革的一员,参与制度改革的人学名“改革者”。改革者不仅是改革的推进者,还应该是对改革含义及其社会影响有所了解的人。了解这些,可以让我们更好地明确自己的承担责任,发挥自身能力优势,避免出现改革方向偏差的情况,推动制度改革的顺利进行。

三、强化了解现实社会的重要性

很多时候,我们在制度改革初期,在做改革方案时,不能准确地掌握改革的实际情况,这是一种技术问题。这就要求改革者不能脱离社会现实去思考改革方案。以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改革为例,充分了解生产力设备原理,借助一些现行管理制度,融合先进理念等,便可以掌握很好的改革方法,把改革推进到实处。

四、调整改革思路的保证

改革者应该注重灵活性,不是一成不变,要有机地跟随改变社会需求和发展不断调整改革方案。在制度改革初期,必须进行中期评估来检验其成功性。如果评估结果不理想,也不能纠结于方案先期成本或过程中的中断,应当立刻就对目标和方法进行调整。

五、共享改革成果的重要意义

制度改革是一种完美的契机,让我们共同分享时代的机遇。面对读者群体的广泛、知识的大散库、多重沟通方式,我们应当具备更明确的信息传递渠道,在多个层面上和全面地提高共享改革成果的能力,让更多人分享制度改革带给他们的实惠。

在制度改革过程中,“改革者”的成长与反思是一项重要因素。我深信,经过自身初期的不进则退、铁磨铁烤过程,将更加成熟,身经百战的奋斗,更为深刻地理解制度改革本质及其对社会历史进步发展,为人类制度的调整和提升本身做出更加开创性的贡献,实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伟大目标。

土地制度的改革心得篇九

土地改革作为新中国成立后推行的一项重要改革之一,是解决中国土地问题的关键措施。土改的主要目的是消除封建剥削关系,保障农民的权益,促进农村的发展和积极的经济发展。因此,我们不断加强土地改革,实现中国现代化农业的发展。

第二段:农民作为土地改革的主要受益者

农民在土地改革中是最大的受益者。我们旨在消除封建土地制度对农民的压迫,使他们更好地利用持有的土地,为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通过土地改革,农民不仅可以合理利用土地,而且可以增强他们的参与意识和农业技术的能力,实现生产力的提高和经济效益的增长。

第三段:2021年土地改革措施的新举措

第四段:目前的进展和亟待解决的问题

我们在土地改革中已经取得了很多成果,但仍面临许多困难。贫困农民的安置问题、土地流转的类似分配和监管体制等都是我们需要解决的问题。然而,有健全的土地改革计划和政策来解决这些问题,我们将能够有效地推进土地改革,进一步推动中国农业和农村发展。

第五段:结论

土地改革对于中国农业和农村地区的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意义。通过扩大农民的土地使用权,改善农村环境和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土地改革将为中国未来的稳定和发展做出重要贡献。此外,我们需要进一步完善并注重土地改革的监管,以确保其有效实施并获得真正的成果。

土地制度的改革心得篇十

摘要:本文从经济学角度对原州区农村土地管理中存在的理由进行分析,提出了解决农村土地管理的措施,从而推动原州区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快速发展。

土地是农民赖以存活和发展的生活保障,是农民最基本地生产资料。近年来,农村政策的不断变革,使土地效益得到了大幅的提升,这使农村中的土地理由日益增加并凸现出来。土地和农民的利益紧密相连,解决好农村的土地管理理由关系到新农村建设的步伐。因此我们要认真的审视土地管理中存在的理由,努力的找出解决的办法,以推动农村的可持续发展。

目前,农村宅基地主要存在着以下三类违法现象:一是未经批准擅自占地和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宅基地。当前,有不少建房户采取隐瞒已有房屋、虚报家庭人口、变更户籍等欺骗手段骗取批准宅基地。二是非法转让宅基地,利用集体资产进行隐形交易。在原州区的土地信访案件中有很多是反映部分村民通过不正当的手段取得了两处甚至多处宅基地,然后将宅基地倒手转让,从中非法获取暴利。这种现象尤其在县城结合部和城镇郊区比较突出,无形中建立了土地隐形交易市场,既影响了宅基地管理,也给社会造成了许多社会不安定因素。三是超面积占地、擅自转变农村宅基地用途现象时有发生。对违法占地行为,必须采取合理有效的行政、经济和法律手段综合处理。

1.严把宅基地审批关,要规范宅基地审批程序。

新建宅基地由村民个人申请,经村民会议2/3以上成员或者2/3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张榜公布,乡镇国土资源所负责宅基地的审查申报工作,原州区国土资源局统一审核,对符合条件的进行审批,登记确权,颁发证书。在审查的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每户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标。农村村民一户有两处宅基地的,必须由村民组或村委会将多余的宅基地依法收回,统一安排使用。对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且事实上已形成超标准的建房用地,原则上要尊重农民意愿,不得强行拆除。对于房地产继承等理由形成的多处住宅,村民可以出卖多余的住宅,也可以维持原状,但不得翻建,房屋损坏后多余的宅基地应当依法收回。

对于新建的房屋,要做到建房用地审批结果公开及审查到场、定点到场、开工放线到场及竣工验收到场,接受群众监督。

由于农村普法的大力宣传,广大农民对土地政策和法律法规有了充分了解,懂得了自身的权利和义务,懂得如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基层干部就更应当提高法律意识,因此应当组织基层干部认真学习土地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提升他们的法律意识,做到依法执政,确保相关政策、路线以及方针的落实到位。在土地承包期间,村干部不得干预或强制农民进行土地的流转,不能损害农民承包土地期间的自主决定权。农民有权决定土地的流转期限以及流转方式,关于土地的补偿款和标准都应当由双方自行商讨决定,坚决抵制通过不法途径进行土地流转和违反合同的行为。在坚持稳定和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的前提下,遵循有偿、自愿和依法的原则,努力探索土地流转的新机制。

3.做到保护耕地和经济发展并重,严格土地的补偿标准。

严格按照依法批准的征地方案组织征地,征地拆迁安置补偿依法按规定足额补偿到位,切实做到先安置后拆迁,依法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在城镇化和工业化进程中,不仅要看到经济发展的重要性,还应当坚持发展的可持续性,保证耕地的合理利用,防止浪费土地。努力实现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以严格增量、管住总量、盘活存量、集约高效为准则,开源节流,对旧城老村实施大力改造,盘活闲置基地,努力提高土地利用率。在农村的征地理由中,普遍存在的理由就是土地的`补偿费低,且土地增值分配不科学的现象严重,这也是导致大量耕地被占用的主要理由。因此为了农村的持续发展,应当严格征地补偿标准,严格区分公益用地与经营用地征地补偿,结合当地的土地市场价格,使老百姓得到应有的补偿。全面考虑本地农民的生活状况,并按照最低生活标准赋予土地应有的市场价值。

4.加强执法监督,严肃处查违法占地的行为,为失去土地的农民提供必要的社会保障。

不断建立和完善执法巡查制度,加大对违法占用土地损害农民利益的行为查处力度,坚决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保障社会的稳定。虽然近年来国家颁布了一系列农民的土地优惠政策,但是由于农业的经营效益不高,经济发展速度不断加快,物价持续上涨,农民的土地创造出的净利润降低,仅仅依靠土地的收入难以维持生计。农村的医疗、养老保险以及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尚不完善,且覆盖面较窄,失去土地的农民根本无法维持正常的生活。因此应当加快建设并完善农村的社会保障制度,保证其真正的落实,尤其对于失去土地的农民,应当优先的考虑,保证其基本的生活。失去土地的农民大多数没有技术、文化素质不高,没有一定的资金来源和经营之道,在就业方而存在着很大的困难。地方政府可以设立专门的就业保障机构,对失去上地的农民进行职业培训,在一定的程度上推动其就业,使其生活得到保障,同时也提高了农民的文化素质,有利于新农村的精神文明建设。

三、结语。

农民的权益直接关系着国家的稳定和发展,土地作为农民赖以存活和发展的基础,直接影响着农民的根本利益。因此,在城镇化建设、工业发展中,应当强化土地管理制度,严格的依法办事,维护农民的利益。作为基层干部,应当不断地增强法律意识、用科学发展观的理念武装自己的头脑,转变思想,切实的落实国家的相关土地政策,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推动原州区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实现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3]付志旗.关于我国土地管理改革的深思[j].财经界(学术版),2010(01).

土地制度的改革心得篇十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制度是指中国政府对土地所有权和承包经营权的管理和规定。近年来,我国土地制度改革取得了巨大的成就,极大地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收入的增加。在长期的实践中,我对土地制度有了一些心得体会。本文将从土地确权、承包经营权流转、农业经营主体多元化、土地集中经营和农村土地市场化五个方面,分享我的心得体会。

首先,土地确权是土地制度改革的关键一环。通过对农民土地权益进行确权登记,可以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乡村稳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我国土地确权工作在全国范围内进行,以确保每一块农民的土地都能够得到合法的保护。我参与过这项工作,亲眼见证了许多农民因为土地确权而增加了收入和安全感。土地确权的过程中,政府广泛宣传政策,让农民了解自己的权益,并提供免费的服务,使得农民对土地确权工作非常支持和满意。

其次,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土地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通过土地流转,农民可以将自己闲置的土地流转给有需要的人,实现土地资源的集中和有效利用。我所在的农村,土地流转取得了巨大的成功。通过流转,农民可以将土地租出去,获得更高的租金收入,同时也极大地推动了农业规模化经营的发展。土地流转还带来了技术进步和劳动力的合理配置,加强了农村的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使农民获得了更好的生活和发展机会。

第三,土地制度改革促进了农业经营主体的多元化。过去,农村的农业经营主体主要是农民家庭,资源分散和生产方式低效。随着土地流转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农业经营主体迅速崛起。这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不仅提供了全方位的农业服务,还为农民提供了更多的就业机会和增加收入的途径。同时,通过与现代农业企业的合作,农民可以从中学习到更先进的种植和养殖技术,提高农业生产效益。

第四,土地集中经营是土地制度改革的一个重要目标。通过土地集中经营,可以实现农村土地资源的集约化、规模化和可持续发展。在土地集中经营过程中,政府积极引导农民合作社和农业企业进行土地流转,成立大规模的种植和养殖基地,并提供政策和资金扶持。我所在的农村,政府积极推动农业产业的集中化发展,成立了多个农业龙头企业,为农民提供了更多的就业机会和增加收入的途径。通过土地集中经营,农村的生产力得到了有效的整合和提升,产业结构得到了调整,农村经济有了快速发展。

最后,土地制度改革推动了农村土地市场化进程。通过建立健全的土地交易市场,为农民提供了一个公平、公正、透明的土地流转平台。农民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选择合适的流转方式和交易对象,实现土地的最优配置。土地市场的发展,极大地促进了农村经济的繁荣和农民收入的增加。同时,土地市场化也加强了土地的保护,避免了非法占地和乱占乱用现象的发生。通过土地市场化,农民土地权益得到了更好的保障,农民也更加愿意将土地租出去或者流转出去,实现了土地资源的有序流转和有效利用。

综上所述,土地制度改革对于农村经济和农民收入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通过土地确权、承包经营权流转、农业经营主体多元化、土地集中经营和农村土地市场化等改革举措,我国农村的土地资源得到了更好的保护和利用,农民的收入和生活水平也得到了显著提高。在未来的发展中,我们应继续推动土地制度改革,不断完善相关政策措施,进一步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收入的增加。

土地制度的改革心得篇十二

第一段:

土地改革是中国历史上的一件大事,从改革初期到现在,土地问题一直是人们关注的焦点。作为一个普通的农民家庭,我也深刻地感受到了土地改革带来的巨大变化。通过这些年的参与和实践,我有了许多体会和感受。

第二段:

在改革初期,我家的土地只有几亩,经过一系列的改革措施,我们家得到了大片的土地,这对于我们家庭来说是一个重大的转折点。我们不仅可以种植粮食,有更多的收入,也能养活更多的人。因此,我深刻地认识到土地改革的重要性。

第三段:

后来,我通过和其他村民的交流,发现农民群众对土地资源的利用和保护意识比较低。很多人不懂得如何科学地栽培、利用土地,也忽视了土地的保护。这时候,我们村里的干部开始积极开展土地治理和改进方案,加速了我们村庄的发展。这个过程中,我深深地认识到,土地改革除了增加土地使用权,还有保护土地资源的责任。

第四段:

通过这些年的实践,我也认识到,土地改革是社会发展的重要一环。随着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城市人口数量的增加和土地资源的不足,使得土地流转成为了当前的一大问题。对于农民来说,土地改革不仅可以为农民带来实质性的收益,还可以促进农民在城市化进程中的融入。

第五段:

总而言之,土地改革是一项具有重大历史意义的改革,对于中国农民的生产生活有着深远的影响。在土地改革中,人们要始终关注土地资源的利用和保护,促进城市化进程中的融入。通过参与实践,我们可以更好地认识到土地改革的价值和重要性。作为普通民众,我们应该积极参与,接受改革带来的好处,并且为土地资源的保护和利用做出我们的努力和贡献。

土地制度的改革心得篇十三

以龙陵县承包土地流转状况为例,我们可以从侧面分析出农村承包土地流转现状。20,全县农民家庭承包耕地流转总面积25509亩,占全县耕地面积的6%;流转出承包耕地的农户数3273户,占全县农户总数的5%。流转方式主要以转包、出租、互换为主。其中实行转包的12617亩,占流转面积的49.5%;实行出租的8729亩,占流转面积是34.2%;实行互换的1434亩,占流转面积的5.6%;其他2729亩,占流转面积的10.7%。农户间自发流转占绝大多数,面积是1亩,占流转总面积的79.1%;乡村组织提供信息流转及委托乡村组织流转的面积是5328亩,占流转总面积的20.9%。流转类型上流向种养大户和企业的居多,分别为11704亩、11384亩,分别占流转总数的45.9%和44.6%,流转入农民专业合作组织410亩,仅占流转总数的1.6%,流转入其他主体亩,占流转总数的7.9%。流转价格农户间自发流转每年在300-500元/亩不等,流转入企业的价格在50-700元/亩之间。签订耕地流转合同3912份,其中签订规范书面流转合同2436份,占合同总数的62.3%,口头协议流转合同1476份,占合同总数的37.7%。全年受理土地流转纠纷46件。

经以上数据显示分析,农村承包土地流转具有这样几个显著的特点:一是流转数量呈逐年上升趋势。与同期相比,增幅上升3个百分点,这样的比例在全国以农业为主,同等经济发展水平的县份来说趋于中等水平。土地流转作为我国土地的一种经营方式,亟待加以规范。二是流转形式多样化。以转包、租赁方式居多,包括了互换和其他多种流转方式。在流转中农民自发流转的比例偏高,而采取中介委托等流转的比例偏低,这样就导致流转形式的复杂。三是流转类型不利。流入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仅占流转总面积的1.6%,而流入种养大户和企业的高达90.5%,这样就导致土地流转由一种个体条块式经营转向另一种条块经营,为发展集约化规模化的农业产业造成不利因素。四是流转差价悬殊。农户间自发流转每年每亩的差价就高达至少200元左右,流转入企业的土地差价更为悬殊,这样的价格差异对于农村家庭来说的确是很高的比例。五是流转保障不足。较大一部分农民只以口头协定方式进行流转,即使签订书面流转合同,但也缺乏规范性,对流转双方的权利义务和相关细则没有做出明确约定,在土地流转过程中难免会出现一系列问题和纠纷。

二、农村承包土地流转出现的问题及成因分析。

由于土地是农民赖以生存的主要依附,绝大多数农民即便是将土地以各种形式租赁或托管出去,但没有真正脱离与土地的关系。经营权虽然表象上归属经营人,这是暂时性的。在隐性上,土地经营权仍然是归属流转人。农村土地流转的现状直接导致了流转和土地管理上难免会出现一些矛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造成土地资源浪费。由于土地流转多以家庭为单位,并且流转对象和流转方式存在差异,呈现出流转的规模小、周期短、使用率低等特点。并且多数农户在流转过程中呈显出较强的季节性。临时性经营土地方式导致在规划、耕作上必然会尽量减少成本投入,片面追求短期效益,致使土地质量逐年下降,土地耕种收益率极大降低。二是规模经营难度增加。自发流转的农村土地流转经营方式仍是主流,这在土地利用中无法形成大面积机械化作业,种植作物的不同又会导致耕作时令的差异,这样在作物耕种过程中,难免造成水、电、人工费用等多项成本的增高。承包人尤其是种养大户尽管承包到多片土地,但大多数为条块零星分布,要想把这些承包到手的土地从分散的农户手中集中起来,连成片进行大规模耕种开发,没有较高的利益诱惑,大多数农户不愿流转。因此,土地在经营管理上过于分散,严重制约着规模化经营的发展。三是流转缺乏规范管理。很大一部分农民在流转过程中注重于口头协商,由于利益驱动,对流转价格采取保密措施,所以在价格上出现悬殊。同时在出现纠纷时没有成文的法律依据,为解决土地流转纠纷增加了很大难度。即便是自主流转中签订了书面合同,但由于近几年来国家针对农业补助的倾斜性优惠政策大量出台实施,为原来的约定增加了很多不确定因素,利益的争端也会产生流转双方的争议。委托乡村组织流转的签署规范性合同的农民更是寥寥无几,土地流转管理的不规范越来越成为农村发生不安全事件的诱因。

分析农村承包土地流转出现一系列问题的原因,主要是由于农民对土地依赖性过强,不愿意长期流转土地经营权。法律意识淡薄,存在浓厚的`小农意识,缺乏市场竞争意识。没有形成农村土地流转的规范性机制,对流转过程缺乏刚性措施。乡村两级基层组织对土地流转工作没有真正加以重视,对土地流转持观望态度,抱着“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处理原则,或者害怕介入后引发新的问题给自己找麻烦,不能够正确引导农民合理参与土地流转。

三、解决农村承包土地流转的对策。

要切实解决农村承包土地流转问题,必须要因地制宜,充分发挥地区优势。以走规模化农业发展的路子为方向,大力开发现代农业、高效农业。建立健全土地流转的管理机制,解决农民的后顾之忧,本着自愿、互利、平等、协商的原则,积极引导农民积极参与到土地流转过程中来。一是要完善管理机制。要成立农村土地流转的领导机构、宣传机构、中介机构,实行土地流转的公开透明、合理有序管理,公开流转价格实行统一托管、统一发包。从有利于农村生产资源的优化配置、有利于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增加农民收入的角度出发,以农民土地收益最大化原则来管理调度和配置土地经营权,并严格监督好土地的使用情况,这样就有利于成片经营的规模化发展,也避免了土地流转纠纷。二是要鼓励产业经营。鼓励种养大户和经营能手大面积经营土地,逐步构建集生产、加工、销售于一体的农业产业化结构,充分发挥土地资源利用优势,做强做大村办、乡办农村合作企业,使得农民逐渐转化为产业工人,打造农村自主经营项目品牌,真正实现土地流转的综合效益。以农业龙头企业催生基地产业、基地产业带动龙头企业的发展思路,将企业作为阵营,建立多层次的农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最低生活保障等保障体系,逐步弱化土地功能,解决农民后顾之忧。解决农村承包土地流转问题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复杂的工作,必须要使农民真正从对土地的依附上解脱出来,才能够使这一问题得到妥善解决。这不但需要政策的支持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更需要基层组织充分发挥作用,敢于面对困难、应对挑战,探索出农村经济的跨越发展之路,真正实现农村经济结构的转型。

土地制度的改革心得篇十四

城镇化建设需要施展的空间,但是我国存量土地利用效率不高,增量土地供应不足的问题十分突出。这在很大程度上源于土地产权关系不清、土地市场发育不足。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应当重新审视土地规划的定位,改变过去抑制经济过热时形成的土地政策和计划管理模式,形成城乡统一的土地市场,提高城镇化过程中的土地供应总量。

城镇化是我国最大的内需所在,其建设过程中需要大量新增建设用地。预计2020年,我国总人口将达到14.5亿人,城镇化率约为60%,即城镇人口达到8.5亿人。2019-2020年,我国城镇人口预计增加约1.8亿,按照城镇人口中每万人平均占有0.7平方公里城市建设用地估计,至少需要新增126万公顷城镇建设用地。

土地市场供求矛盾十分尖锐。2019-2019年全国住房建设用地的实际供应量占计划供应量的比例在62.3%-72.1%之间,河北、吉林等8个省低于计划供应量的60%。表面上看,土地供大于求,但是房地产建设用地价格连年大幅上涨,反映出建设用地供不应求。

一方面是地方政府呼吁建设用地指标不够,另一方面土地闲置现象大量存在,且未得到有效处置。土地的利用效率不高与土地供不应求同时存在。

对土地供应实行高度的计划管理导致土地市场发育不足,是造成土地供求矛盾的重要原因。2019年,为了应对经济过热,国家严把信贷和土地两个“闸门”。

国务院出台了《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19〕28号)加大了土地计划管理的力度。这一举措原本是抑制经济过热的临时性调控政策,但时至今日,已从短期政策变成长期政策,难以适应当前城镇化进程加快、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新形势。

首先,土地计划管理不适应城镇化规律。从国外城镇发展的规律看,城镇通常是自然形成,或者首先整体制定城镇发展规划和供地计划,在此后的若干年内逐步建成。譬如荷兰,在围海后新造的土地上建立城镇,对整块地一次性作规划,再逐步批租给开发商开发。

因此,城镇化的土地需求量每年不同。一般来说,在城镇化初期或制定规划时,占地规模较大,人口密度较小。但在城镇化过程中,随着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的完善,城镇人口密度逐步提高,城镇每年新占耕地会比较少。

我国目前实行的土地计划管理方式,每年根据上年土地利用情况和人口增加的规模,几乎是均等供应土地,实际上不利于城镇发展的整体规划,也不符合城镇化用地的一般规律。

其次,土地市场发育严重不足。土地是经济发展最基本的生产要素。在人类大部分历史上,土地是可以自由交易的商品,但是我国在很长一个历史时期内不承认土地是商品。

1989年人代会上通过的宪法修正案,将土地的所有权与经营权分开,使土地使用权具有商品属性。2019年通过的《物权法》,又明确了土地用益物权。但是中国土地并没有实现完全的市场化。政府完全垄断土地一级市场,并对房地产开发用地、商业用地、工业用地执行不同的价格。

招商引资中低价出让土地,房地产开发时又竞相抬高地价。按照现行法律规定,集体土地的权能受到一定的限制,农民对宅基地、承包地和林地没有出让权和抵押权,农村集体土地无法自由直接进入市场交易,也不能抵押。

尽管近年来我国部分城市在试点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和宅基地使用权“三权”抵押贷款,实际进展还有待观察。在法律层面也有一些障碍。

《物权法》、《担保法》明确规定,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抵押。因此,土地使用权作为商品,其价格还难以反映实际的供求关系和资源稀缺程度,交易数量和用途也受到较多限制。

再次,土地供给主体单一。我国现行土地制度规定,政府是唯一的土地出让主体。地方政府对土地财政过度依赖。近年来,我国政府土地出让金收入和以土地抵押为主的融资规模快速增长。从世界多数国家的实践看,从土地中获得收益和一般税收是其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大都是以向土地征税为主,而不是一次性从土地出让中获得收益。

对土地实行高度计划管理带来很多负面影响。主要是,农民从征地补偿中获得的收益分配比例偏低,农村土地纠纷增多;掌握土地审批权的部门和个人寻租机会多,而且涉案金额大,贪腐暴利高;土地供给的饥饿状态推动了大城市的地价和房价上涨。

改革土地制度、健全土地市场,是打破供给抑制、进行结构性改革不可回避的问题。在这方面,关键是要解放思想,在一些关键点上推出改革举措。

一是减少土地规划对经济活动的抑制。土地规划形成于1997年,是我国决定结束计划经济体制实行市场化改革之后出现的。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规划对经济活动的作用体现为指导性和预期性,土地规划亦不应例外,应当重新审视和定位土地规划在经济活动中的功能。

二是退出经济过热时土地计划供应管理模式。政府逐步放开土地一级开发,允许除政府以外的其他机构参与土地一级开发。改变土地所有者通过“卖地”获得一次性收入的收益模式。

三是大幅度减少国家对土地市场的直接管理。取消对土地使用的多级审查、重复审批,以及规模管理、用途许可管理等直接管理方式;将现有的大部分审批事项合并或改为备案制;土地审批不再作为新上建设项目的前置审批事项,从而缩短新上项目前期工作周期。

四是统一城乡土地市场。赋予农民自主的土地出让权和抵押权,增加土地供应主体。以更加理性和开放的态度看待农村集体土地权能。真正落实农民对宅基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等“三权”开展抵押、担保等活动,建立农地产权流转交易市场,盘活土地资源。

在现在制度安排下,抓紧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允许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增加建设用地的供给,真正实现农村土地和城镇土地的“同地、同价、同权”。

土地制度的改革心得篇十五

农村土地实行有序流转,是稳定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重要环节,也是农业现代化建设的必由之路。当前农村工作的重点是解决“三农”问题,其核心是农民增收问题。农民增收问题解决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当地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

全乡总面积224平方公里,占全县国土面积的8.44%,全乡共12个行政村,127个村民小组,3474户,人口15356人,其中农业人口3361户,14904人,城镇居民人口113户,452人;全乡农田面积12205亩,人均占地0.9亩;土地面积18188公顷,人均1.4公顷,以丘陵山地为主,占总面积的98.8%。

1、流转主体由个体向多元化转变。过去的土地流转主要是在本村或者隔壁相邻村的农户之间进行,经营主体大多是单一的农户。随着农业结构逐渐调整和现代农业的发展,一些原来的种养大户逐渐扩大经营规模,而且吸引了一些外来投资人员,涌现了新的专业大户。

2、流转收益由低收入向高效益转变。随着农业费税取消,农户的土地流转收益逐年攀升,流转价格从当初无偿代耕,到目前每亩500—1000元,越是种植条件优越、效益高的地方流转价格越高。从调查了解的情况看,流转土地,特别是集中连片流转用于种植果树较多,用于粮食或其他作物种植的较少。

3、流转面积由零散向集中连片转变。以前是小范围零散流转,现在是由点带面,把相对集中成片的零散土地面积都集中有效利用起来。

4、流转用途由单一向多元化转变。过去的土地流转主要用于种植农作物,现在除了种植农作物之外,还有用于养殖业等。

根据目前乡的情况,流转方式主要以转包和出租为主,转让、互换为辅。土地流转的方向主要有四个:一是流向外来果业种植户;二是流向专业承包户,比如竹制品加工企业;三是流向养殖户;四是流向一般农户。

规模经营的优点:有利于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合理利用土地,不浪费土地;有利于改变粗放型生产经营,提高科技化管理,降低生产成本;有利于培养新型农民;有利于引进外资,带动当地经济发展;有利于转变生产经营模式。

取得的成效:一是适度土地流转带动了当地经济发展,比如我乡通过土地流转,开办了果品加工厂8个,促进了农村就业。二是柑橘脐橙果业的连片规模化种植,方便果农统一管理,采用科学的管理方法(例如果园滴灌工程,减少水资源浪费,方便施肥;铺设打药管道,方便喷施农药)节省人工成本,提高经济收入。同时也方便外来采购人员联系果农,成片销售。

土地流转是农业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深入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事物,是经济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在实际运行中农村土地流转也面临着一些困难和不容忽视的问题。

1、目前可流转的土地极为有限。是典型的山区乡镇,同时又是果业乡镇,东江源头乡镇,可利用的土地极为有限,目前可利用的土地均已种植果树,加之又是东江源头,出于生态环境保护需要,对山林土地等进行了禁开或限开。

2、种养大户偏少,流转愿望不强烈。乡目前缺少具有现代经营理念的致富带头人。真正懂经营、善管理、有带动作用的带头人少。也有的受资金、技术等,限制了规模经营的进一步发展,流转愿望不强烈。

3、土地流转机制不健全。一是流转程序不完善,没有形成完整规范的流转程序,多为口头协议,统一规范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合同少。二是流转制度不健全。流转没得到有关单位监督,没有建立起规范的土地流转档案,土地流转发生纠纷处理难度大,缺乏法律保障。三是农村土地流转合同的签订不规范。表现在面积不实、土地流转期限超期、承包费没有考虑物价变化因素等方面。

4、观念落后,思想守旧。有些农民观念陈旧,顾虑多,风险意识差。在现行的政策下,农民进行无代价生产经营的同时,还可享受国家的惠民补贴,怕土地流转出去,自身的利益受到损害,不愿流转。存在许多顾虑:比如流转协议没有统一规范,缺乏第三方责任担保,期限流转的,担心对土地资源的破坏,无法耕作利用,不确定国家对土地资源政策性的变动,失地后的生活保障。

1、加强政府规范化引导,积极宣传;

3、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制,消除农民失地的后顾之忧;

4、加大金融扶持,对规模化生产的农户,进行经济扶持。

5、提供技术支持,无论是发展种植业还是养殖业,在一定程度上提供技术指导服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提供就业和创业指导。

土地制度的改革心得篇十六

摘要:农村土地征收制度改革已成为我国农业现代化过程中亟待解决的问题。

我国目前农村土地征收制度改革主要有土地股份合作社、土地信用合作社、土地转包、城乡统筹等不同模式。通过法律规范、制度创新、组织建设、政策支持等一系列政策措施,促进我国农村土地征收制度改革,对加快我国农业现代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土地征收制度改革三个阶段三种模式主要问题。

土地制度改革始终是中国整体改革中的一个重要方面。农村土地制度不仅直接影响到中国土地资源的保护和农业生产的可持续发展,还关系到整个国民经济的宏观运行和行业效率,也关系到中国农村社会的政治稳定。当前我国农业正进入一个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的全新发展阶段。这就要求农村土地进行适度征收和集中经营。对我国农村土地征收制度改革的主要模式进行研究。对促进我国农村土地征收制度改革和农业现代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第一阶段是上世纪90年代中后期,始于经济较为发达地区的多种补偿安置模式的探索。上世纪90年代,发达地区工业化、城镇化快速推进,用地量随之大增,地方政府的财力也有所增强。农民在征地中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完全依据土地管理法规定的标准对农民进行补偿,很难满足要求。发达地区根据经济发展的需要,自行发起了探索尝试。国土资源部从1999年开始在全国安排了两批共19个城市在征地补偿安置、征地程序等不同方面开展试点,探索征地制度改革之路。这一阶段改革的特点是自下而上的探索和自上而下改革相结合。

2.第二阶段是20xx年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发布之后的提高补偿标准,实行征地区片价及统一年产值的探索。征地制度改革路线自改革开始以来一直存在土地是否私有化的争论。20xx年国务院发布《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主要内容是明确了征地制度改革的主要任务就是全面推行征地区片价和统一年产值,提高补偿标准,建立社会保障制度等。要求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制定并公布各市县征地的统一年产值标准或区片综合地价,征地补偿做到同地同价。这一阶段的特点是国家强力推动统一的补偿标准。

3.第三阶段是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后,国家部署的新一轮缩小征地范围、提高补偿标准的探索。根据中央要求,20xx年,国土资源部启动新一轮征地制度改革,在十一个国家确定的综合改革试验区开展征地制度改革试点。试点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区分公益性和非公益性用地,缩小征地范围,二是完善征地补偿安置机制,三是改进农用地转用与征收审批方式。这一阶段的特点是开展了触及征地制度实质的征地范围试点。

在新的历史时期,中国开始逐步摆脱过去“左”的做法,对公民私有财产权力的保护开始加强,征地补偿标准大为提高,征地权限逐步上划,强化用途管制,严格保护耕地。我国目前农村土地征收制度改革的主要模式,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三种类型,分别是:

上个世纪90年代初,广东南海农民到非农产业就业的比重大为增加,出现大量弃耕和抛荒现象,当地农民和外地企业纷纷办厂,土地需求量大大增加。1992年春,南海罗村镇下柏管理区经反复研究,最终将辖区农民的土地集中起来,划分为农业保护区和工业开发区及群众商住区,依此实施一定规划和经营。同时将集体土地和农民承包经营权折价入股到在农民土地上兴办的企业,农民参与按股分红,农地转成非农用地的级差收益按照51:49的比例在集体和农民之间分成。企业租用农民的土地,一亩地每年几千元,且预交三到五年,企业一次性交给集体的土地租金就相当于目前国家的征地补偿费。

放不超过两年的生活补助费,补助期满仍未就业并符合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纳入城市低保。

芜湖模式的核心是土地所有权不发生变化,仍然保留集体所有的性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在转让、租赁、作价入股、联营联建、抵押等形式的使用权转移行为期限结束后,土地仍然是农民集体所有。试点中土地流转过程是这样的:先由各试点乡镇成立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作为土地的假定使用方,按若干程序和条件与村集体签订协议,取得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尔后乡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在按照开放的需要向工业企业等实际用地方转让土地使用权。在此过程中,各乡镇既是土地流转的组织者,又作为中介人具体参与到流转之中。

通过对着三种模式的研究,我发现我国农村土地征收制度改革的案例模式中分别主要有以下特点:

这种模式不仅承认了土地在作农用时农民对土地的收益权,而且承认现在的股权持有者也有权享有土地在作非农使用以后的级差增值收益。这既延伸了农地承包制下农民对承包土地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权利,也使土地承包权益因为制度创新而得到加强。地方政府在采用国有出让方式征用土地的同时,最大限度地将非农建设用地留作农村集体使用。

这种模式的优势在于从根本上解决了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但这种模式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土地的级差收益由政府垄断的问题。如果说南海模式还可以有可能实现农民以土地权利参与工业化获得致富的机会,那么这种以土地换社保的方式实际上使得农民不可能靠土地致富。这并不是社会保障的本意。这种模式并不需要财政的任何转移支付,甚至可农民最终获得的实际收入的现值有可能少于一次性补偿的额度。因此,这种模式本质上仍然是传统的征地制度。

镇建设投资公司在取得农民集体土地的使用权的过程中,村民处于极其被动的地位,不排除一些村干部借机中饱私囊、营私舞弊的嫌疑。

对于这三种征地制度改革的模式,各有利弊。对此我总结了以下建议:

第一,建立一个开放、竞争、公平、有序的农村土地产权交易和租赁市场。市、镇两级农村土地征收管理服务中心,每个村设立土地征收服务站,形成了市、镇、村三级土地征收服务体系。提供土地征收信息登记发布、土地评估、谈判交易、合同签订鉴证、法律政策咨询、纠纷调解等服务,促进农村土地征收的有序进行。

第二,建立健全农业投入保障制度、农产品价格保护制度、农业生态环境补偿制度。为保证粮食安全,一方面,必须严格土地征用制度,完善土地补偿机制,避免耕地资源的流失;另一方面应对农民保护基本农田和种粮所支付的机会成本实行财政补贴,增强农民保护农田和种粮的积极性。

第三,为了降低农业经营和土地征收的风险,引入农业保险机制。由政府对农业保险给予保费补贴,降低农村土地合作社土地使用权的抵押风险和银行贷款风险。

3、陈汉圣:对第二轮土地承包工作的观察分析(中共中央政研室、农业部农村固定观察点办公室《观察报告》)。

4、廖洪乐:中国农村土地承包制度研究(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土地制度的改革心得篇十七

反封建土地改革是中国革命的一项非常重要的任务,也是我们党在农村进行的一场伟大斗争。经过长期的努力,我们党在1949年成功地完成了这项历史性的任务,并将土地归还给了农民。作为一名参与土地改革运动的青年,我深刻地体会到了这一历史性时刻的重要意义,并从中获得了一些宝贵的心得体会。

第一段:认识到封建土地制度对农民的剥削和压迫

在参与反封建土地改革的过程中,我首先意识到了封建土地制度对农民的剥削和压迫。传统的封建土地制度使得绝大多数农民沦为土地的佃农,他们没有土地的所有权,只能为地主和富农耕种土地并交纳高昂的租金。他们的劳动成果无法得到充分地回报,生活条件十分拮据。通过与农民交流,我听到了他们的苦衷和抱怨,这使我深感农民需要解放和土地改革的迫切性。

第二段:目睹农民获得土地所有权的喜悦

在反封建土地改革的过程中,我看到了农民获得土地所有权的喜悦。农民们欢呼雀跃地迎接土地改革的到来,他们的胸怀中充满了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当我亲眼看到他们将那些曾经属于地主的土地划分为小块小块后,我感到由衷的高兴和激动。这意味着农民们将能够自主地选择种植作物,摆脱了单一的种植结构,获得了更为丰富的经济收入。他们将能够过上衣食无忧的日子,这让我更加坚定了努力为农民谋福祉的信念。

第三段:感受到农民参与土地改革的力量

在与农民一起进行土地改革的过程中,我深刻感受到了他们的力量。尽管受到地主富农的威胁和暴力威慑,但农民们并没有被吓倒,他们勇敢地站出来维护自己的利益。他们组织起来,积极参与到土地改革的斗争中,争取更多的土地和权益。他们展现出了强大的团结和韧性,使我深刻地感受到了农民阶级的力量是无可阻挡的。

第四段:认识到土地改革有利于国家稳定和发展

在土地改革的过程中,我逐渐认识到这一运动对国家稳定和发展的重要性。土地改革不仅解决了广大农民的温饱问题,也减轻了他们的压力,消除了社会的不稳定因素。同时,土地改革还促进了农村经济和农业生产的发展。农民获得了土地所有权后,充分发挥了他们的主观能动性,努力提高生产力,使得农村经济得到了快速的增长。这让我深刻认识到,土地改革不仅有利于农民个人,还对整个国家有着深远的影响。

第五段:坚定决心为农民谋幸福

作为一名年轻的共产主义者,参与反封建土地改革使我对我自己的理想和信念更加坚定。我深深体会到,只有通过坚定不移的斗争,才能让农民真正获得幸福。我将继续为农民争取利益,为农村发展贡献力量,通过自己的实际行动,为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

通过参与反封建土地改革,我深刻地认识到了封建土地制度对农民的剥削和压迫,感受到了农民参与土地改革的力量,同时也认识到了土地改革对于国家稳定和发展的重要作用。这使我更加坚定了为农民谋幸福的信念和决心。我相信,在党的领导下,中国农村的明天一定会更加美好。

土地制度的改革心得篇十八

为推进成都试验区建设,进一步完善市场化配置资源机制,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根据市县关于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的相关部署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现就加强耕地保护,进一步改革完善农村和房屋产权制度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城乡统筹、“四位一体”科学发展总体战略,统筹推进“三个集中”,深化农村土地和房屋产权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农村产权制度,切实推动农村资源向资产和资本转化,促进农民生产生活方式的转变,改革城乡二元结构,缩减城乡差距,实现农民、农业增收,为统筹城乡科学发展创造条件。

二、基本原则:

(一)严格保护耕地。珍惜和集约、节约利用土地资源。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确保耕地总量不减,质量不降,基本农田得到有效保护。

(二)稳定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土地家庭承包经营是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核心,必须长期稳定并不断完善以家庭承包为基础,统分结合的经营制度。

(三)切实维护农民利益。农村土地和房屋产权制度改革与农民切身利益息息相关,必须以尊重农民的主体地位为前提,充分调动和保护好广大农民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依法保障农民各项权利,让农民得到更多实惠。

三、目标任务:

按照市、县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统一安排部署。12月底前全面完成各乡镇改革试点的调查摸底、确权工作,使我县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进入全市先进。并通过农村产权制度改革,逐步建立健全归属清晰、债权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化农村产权制度,不断完善农村市场经济体制。同时,配合县上有关部门积极搭建产权流转平台,进一步深化改革试点配套工作,将改革试点工作推向纵深发展。

四、工作内容:

一是开展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建设用地的清理调查并确权。二是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房屋所有权的清理、核实、并确权。三是创新耕地保护机制、落实耕地保护。四是搭建流转平台推动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农村房屋产权、林权等的流转。

五、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一是镇政府召集全镇相关干部和村(社区)组干部,召开宣传动员会,进行业务培训、安排部署相关工作。二是村(社区)在镇干部的指导下邀请议事监事代表、党员代表、人大代表、群众代表、以及各村民小组长参加产权制度改革的宣传动员会。三是各村民小组召集村民和村民代表三分之二以上的人员召开宣传动员会。三级宣传动员明确改革的目的、意义及主要内容。要通过横幅、标语、宣传资料等形式多样的方式进行广泛宣传。特别要对外出务工的人员要去信去函告之,做到改革深入人心,家喻户晓。做到人人知晓改革、人人参与改革,为下一步的工作营造良好气氛。并完成村组班子领导组建,各村(社区)要挑选公正、公道年富力强人员担任议事监事组、各村民小组完成工作组人员搭配。

(二)调查摸底和土地勘查。

各村(社区)议事监事代表、各村民小组工作人员在相关部门的指导下,对村组的边界进行勘查,完成集体建设用地调查,特别是认真完成各村组农户承包地、林地、宅基地、空闲基地以及房屋的丈量、调查。农户承包地做到边界准确,四至清晰,宅基地和空闲基地认真勘验,绘制草图,计算出面积。农户房屋要确定方向和四至。按标准计算面积。并完成相关表册填写和报送。

(三)数据录入复核及公示。

各村(社区)、组对调查摸底数据进行复核后,统一报政府,政府将组织机关人员认真复核,按照县相关部门的要求进行数据录入,并建立台帐。录入完成后交村组进行审核、复核后对基础数据公示7天,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确权方案并报镇政府和相关部门审批,审批完成后下发村组并进一步公示7天并确认。

(四)确权发证。

国土、农发、房管、林业部门对上报无误的数据和资料进行审核并发放相关证书。

六、组织机构:

(一)花桥镇农村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

组长:杨学强。

第一副组长:张启勇。

副组长:王凯、葛师勇、贺文良。

成员:何志伟、李菊、徐勤、吴琼英、张平安。

联络员:张平安(联系县指导联络组,指导全镇产权制度改革,负责相关资料收集、整理、发放)。

(二)县指导联络组。

组长:李中华。

成员:余冲、李洁林、覃玉光、徐艳、龚非凡。

(三)各村(社区)要成立农村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由四大柱及村民小组长组成,由镇提供表格各村填写即可。

(四)各村民小组要成立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议事监督工作组。由村民推举的村民代表组成,每个村民小组3-5人,并报镇审查。

(五)数据录入组。由何志伟、张灿负责,主要由大学生志愿者组成,主要负责数据录入,建立台帐。张诗启负责原秀峰项目调查数据收集、整理。

(六)后勤保障组:由李菊、何志伟组成,主要负责后勤保障、会务安排、宣传资料陪办、办公设施筹备以及经费保障。

土地制度的改革心得篇十九

封建土地制度是中国社会长期以来的根深蒂固的问题,它使得百姓生活在贫困和压迫之中。随着时代的变迁,人民对封建土地制度的不满与厌倦逐渐积累,终于在新中国成立后,取得了反封建土地改革的胜利。回顾封建土地制度的罪恶与反封建土地改革的意义,给予我们深刻的启示和体会。

第二段:反封建土地改革的历程与成果

反封建土地改革是新中国历史发展中的重要一步。从土地改革法的颁布到实施,到土地改革运动的开展,新中国在制度层面和实际行动上,彻底打破了封建土地制度的对人民的束缚。经过多年的努力,压在百姓头顶的封建土地枷锁被彻底打碎,人民大众得到了解放。同时,土地改革也为农业生产提供了巨大的动力,推动了中国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

第三段:反封建土地改革的影响与感受

反封建土地改革不仅改变了社会经济结构,也对人民群众的思想观念产生了巨大影响。百姓从封建主义的枷锁中解脱出来,重新获得了自身的尊严和权利。土地改革使人民群众重新树立了对共产党的信心,对未来的充满希望。在土地改革的进程中,每一个人都感受到自己的力量,意识到自己的价值,这种觉醒感让人愈发坚定了为实现共同富裕而奋斗的决心。

第四段:反封建土地改革对现代中国的借鉴与启示

反封建土地改革虽然发生在上世纪初,但对现代中国依然具有重要的借鉴与启示。封建土地制度的消除不仅仅只有在物质层面上的改变,更需要在人们的观念和意识上的变革。新中国反封建土地改革的过程和成效,让我们明白了改革必须以民主为基础,尊重和保障人民的权利和自由。同时,也提醒我们在推进改革的过程中,要注重平衡和稳定,以确保改革的可持续发展。

第五段:坚定信心,乘势而上,推进现代改革

回顾反封建土地改革的历程和成果,我们深感自己身上肩负着历史赋予的重任。作为当代中国人,我们应该发扬反封建土地改革的精神,坚定自己的信念,勇敢地迎接新时代的挑战。面对困境和困难,我们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继续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努力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自己的力量。

以上是关于“反封建土地改革心得体会”的五段式文章,大致涵盖了反封建土地改革的历程,成果以及对现代中国的借鉴与启示。希望这样的文章能够让人们重温历史,激发对改革的信心和决心,为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目标不懈奋斗。

土地制度的改革心得篇二十

人事管理工作地位由战术到战略的变化是传统人事管理制度迈向现代人力资源管理的重要环节,因为现代人力资源管理战略性强,而传统的人事管理工作突出表现其战术地位[4]。有必要将我国医院的传统的人事管理观念逐渐转变到人力资源管理发展上来。现代人力资源管理一般分为:人力资源策划、招聘与分配、培训与开发、绩效管理、薪酬福利、劳动关系、文化建设等内容,注重发掘部门内职工的创造性和积极性的调动,通过动态管理每个职工。

2.2实施公开平等的选人用人制度。

在人力资源管理内容上转变工作重心,变单纯被动地执行文件为主动地规划、开发、激励、评价医院人力资源等方面工作上来,为各类人才做好服务工作。以此来实现“尊重劳动、尊重人才、尊重知识、尊重创造”的工作要求,优化人力资源的整体工作,实现更大的效益。医院可以实施“全员招聘”手段,采取“竞争上岗”和“双向选人”制度,达到人员“能进能出”,在职务方面“能上能下”,在待遇方面“能高能低”,努力完善工作分析、岗位评价工作,并制定岗位说明书和岗位规范手册,形成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人力资源制度,使招聘人员与岗位更加匹配。

2.3加强人才资源的开发。

在医院当中,人力资源作为其第一资源,它是医院取得良好经济效益的基本保障。因此在医院的人事管理制度的改革和发展当中,需要不断的提升和完善管理的制度,切实达到医院人力资源的高效利用。改革人力资源工作主要从以下两方面考虑:第一,医院需要通过现代化的管理手段,对医院内部的管理体系实施规范化,并对其进行有效的调整,以达到最大程度的发挥出该岗位工作职工的工作能力,由此推动医院人力管理达到最大化的利用,对医院当前状况下所出现的人力资源匮乏和临床的需求上涨所形成的矛盾起到了缓解的作用。另外,医院还要做好人才储备的工作,在对现有的医学人才加以重视和运用的前提下,有计划性和有目的性的招纳医院紧缺的专业性人才,为医院的稳定和健康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2.4科学设置绩效考核指标体系。

世界卫生组织欧洲办事处建立的一个包括两个横断的维度(安全性和以病人为中心)贯穿绩效的其他四个维度(临床效果、效率、员工为导向、反应性管理)[3]的医院绩效评价总体框架,该框架将医院绩效管理的核心内容较好。在实际考核过程中,根据不同的考核对象、考核范围、考核目的,采取不同的方法对医院绩效评估进行考核:平衡记分卡、360度绩效考核法、关键绩效指标(kpi)、目标管理的方法等。考核指标从结果、过程或行为角度三方面来建立,然后将技术、成果、职业道德、患者满意度进行科学量化,通过经济核算、社会效益、医疗及护理质量以及经济责任、社会责任,使绩效考核指标体系更加的具有科学性[6]。

2.5建立以沟通交流为导向医院文化。

医院文化是在一定社会基础上形成的,富有医院自身特点的一种群体文化,是在一定社会环境下条件下,创造出来的精神成果和物质成果的集中体现,是决定医院和谐发展的精髓[7]。医院在人力资源管理过程中应贯彻以沟通交流为导向的医院文化,从加强顶层设计着手,做好文化建设的定位、管理与运营模式;同时进行医院和职工一体化建设,即从招聘阶段便进行医院文化培训,在人力资源配置阶段通过医院软、硬环境建设如后勤基础、信息化、人文管理来培养医院文化精神。从而形成医院健康、互助、沟通交流的良好文化氛围,医院文化作为一种软实力,成为医院的“灵魂”,起着凝聚人心、推动发展的作用[4]。

3结语。

随着时代的发展,医院管理科学化、系统化、信息化、社会化趋势愈来愈明显,传统的人事管理制度已不能满足其发展要求。这样的背景下,改革医院传统人事管理体制迫在眉睫。只有加强医院的人事管理制度进行有效的改革、实施、创新与完善,才能有效地提升医院运营效率,医院的发展才能顺应时代的发展,更优质、更有效的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做贡献。

[参考文献]。

[1]肖雅丹.中国医院人力资源管理对策研究[d].四川:电子科技大学,.

[4]王丽霞.浅谈传统人事管理与现代人力资源管理的异同与转变[j].经营管理者,(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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