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结可以使我们更清楚地认识到自己的长处和短处,从而更好地改进自己。知识的获取途径多种多样,我们该如何选择适合自己的学习方法?以下是一些总结的案例,希望对您的写作有所帮助和借鉴。
危险化学品装卸管理制度篇一
根据《关于中小学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使用的通知》,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为确保危险化学品的.安全存放、安全使用,学校经研究制定以下管理办法:
1、学校的危险化学品由化学实验室管理,化学实验室设危险化学品专柜进行保管。
2、危险化学品的保管实行专人专库双锁管理,保管员应忠于职责,认真细致,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的储存,使用操作规程,严防偷盗、水灾、火灾等事故发生。
3、危险化学品的使用不得离开实验室且仅限于教学实验使用,一律不准外私人借用,坚决制止危险化学品向外借和流向社会。
4、危险化学品的采购必须经学校领导批准,入库,管理和使用前后都必须有准确详细的记录,使用后剩余部分应及时归还。做到帐物相符。
5、学校将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实验室的安全生产危险化学品的管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理,要求管理人员每月清点危险化学品一次,每次清点要有详细记录。
6、危险化学品的范围见国家化学药品及化学试剂目录。
危险化学品装卸管理制度篇二
规范危险化学品的管理,保障企业生产安全。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危险化学品的生产、使用、运输、采购、销售、储存等环节。
依据《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试行)》制定本制度。
3.1管理部负责编制《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开展演练,并到政府相关部门备案。
3.2管理部负责开展企业危险化学品登记普查工作,依据普查情况编制《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负责到有关部门和机构进行登记、备案。
3.3管理部负责配合企业内开展的各种形式的安全教育,对厂内员工进行危害告之教育。
3.4公司设立24小时报警、咨询电话。
3.5各归口管理部门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进行安全检查,并相应建立的管理、检查台帐,对相关方进行危害告之,对使用本企业危险化学品的相关方提供《安全技术说明书》。
4.1生产和使用
4.1.1车间应根据生产需要,规定危险物品的存放时间、地点和最高允许存放量。原料和成品的成份应经化验确认。生产备料性质相抵触的物料不得放在同一区域,必须分隔清楚。
4.1.2生产和使用剧毒物品场所及其操作人员,严格执行企业制定的《剧毒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必须加强安全技术措施和个人防护措施。
4.2安全技术措施
4.2.1改革工艺技术,并采用安全的生产条件,防止和减少毒物溢散。
4.2.2以密闭、隔离、通风操作代替敞开式操作。
4.2.3加强设备管理,杜绝跑、冒、滴、漏。
4.3个人防护措施
4.3.1配备专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和器具,专人保管,定期检修,保持完好。
4.3.2严禁直接接触物品,不准在生产、使用场所饮食。
4.3.3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工作结束后必须更换工作服、清洗后方可离开作业场所。
4.3.4有毒物品场所,应备有一定数量的应急解毒药品。
4.4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如:液氯、液氧、乙炔、液化石油气、氧气、二氧化碳、氮气等)使用时,气瓶内应留有余压,且不低于0.05兆帕(mpa),以防止其它物质窜入。
4.5盛装腐蚀性物品的容器应认真选择,具有氧化性酸类物品不能与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燃烧物品混装,酸类物品严禁与氰化物相遇。
4.6易燃物品的加热禁止使用明火,在高温反应或蒸馏等操作过程中,如必须采用烟道气、有机热载体、电热等加热时,应采取严密隔绝措施。
危险化学品装卸管理制度篇三
一.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仓库安全管理,保障公司员工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保护环境,做到防患于未然,根据公司《危险化学品安全控制手册》的相关要求,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存储各类化学气体、易燃易爆、腐蚀性物品等危险化学品的仓库。
三.危险品仓库设专职仓库管-理-员。仓库管-理-员应熟悉所有仓库内危险化学品的理化性质,并掌握必要的应急处理方法和自救措施。
四.危险化学品入库前均应进行检查验收,检查入库物品是否与计划品种相符,安全标识是否齐全有效,包装有无破损和泄漏,经确认无误后方可入库。入库时要严格按划分区域摆放,有相应标识牌,不得乱放。对入库的液体桶装(重量不超过15kg的)危险化学品,叠放高度不得超过3桶;入库的固体危险化学品,堆放的高度不得超过2米。以防止倾倒造成泄漏等事故。
五.仓库应尽量减少危险化学品的库存量,并经常对危险化学品进行检查,发现其品质变化、包装破损等,应及时处理。所有化学品按“先进先出、后进后出”的原则发货,以减少风险。发生危险化学品泄漏等事故时,按《危险化学品仓库应急救援预案》执行。
六.仓库应建立危险化学品登记台帐。领用时由各班组长根据当班生产实际用量填写领料单,经主管负责人签批后由专人领取搬运。仓库管-理-员要认真做好登记,并向领用人说明危险化学品搬运使用要求。
七.仓库外应有明显名称标识和相应的安全警示标志;仓库内应悬挂本制度及所存储危险化学品的“安全告示牌”和《危险化学品仓库应急预案》。
八.未经允许,禁止进入危险化学品仓库区,严禁进入危化仓库的人员吸烟或带火种。
九.仓库要保持良好的通风,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照明及开关采用防爆型电器。并定期检查,确保器材的可靠有效 。
十. 仓库管理人员和经批准进入危险化学品贮存区域人员务必遵守本制度,严格按本制度执行。
十一、本规定由安全科起草并负责解释。
十二、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本规定实施以前发布的规章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剧毒品应严格按照专库储存、专人保管和“五双”(双人收发、双人入帐、双人双锁、双人运输和双人使用)制度执行。
严格五广人员进入剧毒品专用仓库,保管员对进入剧毒品仓库 的人员进行登记。
保管员应对剧毒品的流向、储存量和用途如实记录,每月定期向生产科长报告剧毒品的领用和库存情况。
液氯仓库要保持良好的通风,入库时要注意验收品名和验瓶日期,搬运时轻装轻卸,防止钢瓶及附件破损。
氯乙酸仓库需要保持干燥通风,垫好垫板。搬运作业要注意个人防护,轻装轻卸,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
保管员应对入库的液氯钢瓶号码和返回的空瓶号码作好记录,对使用过的氯乙酸包装袋统一回收,经用碱水洗净,检验合格后方可卖出,并告诉顾客不准存放食品。
保管员如发现剧毒品被盗、丢失或误用时,必须立即向厂长汇 报,并同时上报本地公安部门。剧毒品仓库内不准办公、休息、住人。每日工作结束后进行一次安全检查,打开防盗监控报警系统方可离开。
2、仓库配备足够的与危险化学品性质相适应的消防器材,并由专人维护和保养。
4、在仓库堆垛设立明显的防火等级标志,出入口和通向消防设施的'道路应保持畅通。
5、危险化学品仓管部门根据物品的危险性,为保管员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器具。
7、危险化学品发放,应严格执行发放管理制度。仓库主管负责人应经常检查核准。
11、储存易燃和可燃物品的仓库、堆垛附近,不准私自动火作业,如因特殊需要,应由仓库负责人上报,经企业有关负责人指认,采取安全措施后才能进行上述作业。作业结束后,检查确无火种,才可离开现场。
12、物品储存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的配装规定,对不可配装的危险物品必须严格隔离。
1. 人员培训。危化学品仓库工作人员应进行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对危化学品的装卸人员进行必要的教育,使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操作。仓库的工作人员除了具有一般消防知识之外,还应进行在危险品库工作的专门培训,熟悉各区域储存的化学危险品种类、特性、储存地点事故的处理顺序及方法。
2. 危险化学品库只允许化学品仓管人员能够出入,严禁其他人员在未经化学品库管员同意的情况下进入化学品库。供应商及生产领料员提供或领取化学品时,应通过库管员,严禁供应商及生产领料员擅自进入化学品库。
3. 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危险化学品库。
4. 危险化学品库应有明显的标志,标志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的规定。
5. 化学品入库时,应严格检验其质量、数量、包装情况、有无泄漏等。化学品入库后应采取适当的养护措施,在储存期内,定期检查,发现其品质变化,包装破损、泄漏、稳定剂短缺等,应及时处理。库房温度、湿度应严格控制,经常检查,发现变化及时调整。
6. 装卸对人身有毒害及腐蚀性的物品时,操作人员应根据危险性,穿戴相应的防护用品。装卸高毒类的危险化学品必须佩戴防毒用品;装卸具有腐蚀性的危险化学品时,必须穿防酸碱服,戴防飞溅面罩。
7. 危险化学品装卸前后,必须对车辆和仓库进行必要的通风、清扫干净,装卸作业使用的工具必须能防止产生火花,必须有各种防护装置。装卸、搬运化学危险品时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做到轻装、轻卸。严禁摔、碰、撞、击、拖拉、倾倒和滚动。
8. 废弃物处理。禁止在化学品库贮存区域内堆积可燃废弃物品。泄漏和渗漏化学品的包装容器应迅速移至安全区域。按化学品特征性,用化学的或物理的方法处理废弃物品,不得任意抛弃、污染环境。
危险化学品装卸管理制度篇四
1、外来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仓库。
2、严禁随意动用仓库消防器材。
3、严禁在仓库内乱接电源,临时电线,临时照明。
4、严禁在仓库堆放杂物、废品。
5、严禁在仓库内吸烟,使用手机等各类非防爆电子设备。
1、所有货物,无论是新入库、退货,均应检查包装桶,确保无渗漏后方可入库。
2、新入库货物在桶身统一位置贴上物料名称小标签,并根据作业单信息在指定仓库桩脚位置将货物入库。
3、按要求叠放整齐,最高叠放至三层。叠放时注意轻拿轻放,防止掉落。
4、根据作业单信息,清点并核对数量,并在标识牌上写明品名、入库时间、数量、盘点时间及客户名称。并将该物料安全周知卡悬挂于标识牌下,每个品种悬挂一块即可。
5、在仓库管理台账上,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入库数量、入库后现存数量、客户等信息。
1、货物出库在无特殊要求时,同种货物相同规格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
2、根据作业单信息并核对原始提单信息,明确待出库货物品名、出库数量、存放地点、所属客户及车辆信息。
3、将包装桶身擦干净后,在桶身统一位置贴上物料品名大标签。
4、货物出库时,注意包装桶运输的轻拿轻拿,防止掉落。
5、装车完毕后,核对出库货物品名,清点车上货物数量及库存数量,确保出库品种、数量均无误。
6、在标识牌上更改库存数量,盘点时间(为本次出库时间)等信息。
7、在仓库管理台账上,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出库数量、出库后现存数量、客户、运输公司等信息。
1、仓库物品堆放整齐、平稳,分类清楚。
2、储物空间分区及编号,标示醒目、朝外,便于盘存和领取。
3、通道不得乱堆放物品。
4、保持适当的'温度、湿度、通风、照明等条件,必要时开启强制通风设备。
危险化学品装卸管理制度篇五
根据《关于中小学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使用的通知》,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为确保危险化学品的`安全存放、安全使用,学校经研究制定以下管理办法:
1、学校的危险化学品由化学实验室管理,化学实验室设危险化学品专柜进行保管。
2、危险化学品的保管实行专人专库双锁管理,保管员应忠于职责,认真细致,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的储存,使用操作规程,严防偷盗、水灾、火灾等事故发生。
3、危险化学品的使用不得离开实验室且仅限于教学实验使用,一律不准外私人借用,坚决制止危险化学品向外借和流向社会。
4、危险化学品的采购必须经学校领导批准,入库,管理和使用前后都必须有准确详细的记录,使用后剩余部分应及时归还。做到帐物相符。
5、学校将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实验室的安全生产危险化学品的管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理,要求管理人员每月清点危险化学品一次,每次清点要有详细记录。
6、危险化学品的范围见国家化学药品及化学试剂目录。
危险化学品装卸管理制度篇六
1、库房的建筑设计必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1990年3月23日公安部第6号令)、《爆炸和火灾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92)《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和《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92)等法规和标准的规定。
2、仓库配备足够的与危险化学品性质相适应的消防器材,并由专人维护和保养。
3、危险化学品必须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小于100m2,垛与垛间距大于1m,垛与墙间距大于0.5m,垛与梁、柱间距大于0.3m,主要信道的宽度大于2m。
4、在仓库堆垛设立明显的防火等级标志,出入口和通向消防设施的道路应保持畅通。
5、危险化学品仓管部门根据物品的危险性,为保管员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器具。
6、危险化学品入库时,保管员应按入库验收标准进行检查、验收、登记,严格核对和检验物品的名称、规格、案例标签、质量、数量、包装。物品经检验合格方可入库。无产地、品牌、安全标签和产品合格证的物品不得入库。
7、危险化学品发放,应严格执行发放管理制度。仓库主管负责人应经常检查核准。
8、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仓库要采取杜绝火种的安全措施。经指批准进入仓库的机动车辆必须安装阻火器,作业人使用的工具、防护用品应符合防爆要求。
9、加强对防爆电气设备、避雷、静电导除设施的`管理,选用经国家指定的防爆检验单位检验合格的防爆电气产品。
10、易燃、易爆品仓库内的各种安全设施,必须经常检查、定期校验、保持完好状态,做好记录。
11、储存易燃和可燃物品的仓库、堆垛附近,不准私自动火作业,如因特殊需要,应由仓库负责人上报,经企业有关负责人指认,采取安全措施后才能进行上述作业。作业结束后,检查确无火种才可离开现场。
12、物品储存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的配装规定,对不可配装的危险物品必须严格隔离。
危险化学品装卸管理制度篇七
1.1为了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制定本制度。
1.2危险化学品的范围:本规定所称危险化学品,包括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蚀品等。
1.3从事生产、储存、保管、运输和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人员,必须接受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防护和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2.1新建、改建、扩建生产危险化学品项目时须报请省、市安全管理部门审查和批准。项目建成后须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方可投产。
2.2凡生产、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必须编制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并经主管部门批准。
2.3凡从事生产、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人员,必须熟知物品的危险性质、预防措施、物品保管、使用、安全防护及火灾扑救方法等。会报警、会使用消防器材和防护器材、会处理事故。
2.4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受压设备(贮罐、塔、各类容器等)和使用危险化学品场所的电气、仪表、报警、联锁等设施,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并要经常对其进行维护检测。
2.5凡生产危险化学品的场所,必须根据物品种类和性质设置相应的防火、防爆、防毒、通风降温、防腐、防潮、泄压、监测、报警、避雷及接地等安全设施。
2.6生产危险化学品的场所,必须配备相应的安全消防设施和防护器材。
2.7危险化学品的包装内,应附有与危险化学品完全一致的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并在包装(包括外包装件)上加贴或者拴挂与包装内危险化学品完全一致的化学品安全标签。如发现有新的危害特性时,应当及时修订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
2.8生产危险化学品能产生静电的场所,均须有导除静电的设施。
3.1储存和保管危险化学品,必须进行验收登记,并定期检查。临时存放废旧危险化学品,及时上报上级安全环保部.进行处理。保管人员要选派责任心强、熟知危险化学品性质和安全管理知识的人员担任。
3.2危险化学品要按其化学性质分类、分区,储存不准超量。到达储存限量时,储存时间不得超过3天。并留有相应的防火间距(通道)和通风口,储存地点距生产装置、罐区、管廊、电缆桥架、下水井等设施的安全防火距离不得小于30米。
3.3相互接触能引起燃烧、爆炸或灭火方法等不同的危险化学品,不得同库储存,应设专用仓库、场地或专用储存室。
3.4遇火、遇潮易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危险化学品,不准在露天、潮湿处存放,要按产品说明书的要求存放。对于怕冻、晒的危险化学品,应有防冻、防晒设施。
3.5储存和保管危险化学品的场所,应采用先进的消防、通讯、报警、灭火装置,有毒物品应配备防护面具及隔离、消除、吸收毒物的设施,并设有明显的警示标志。
3.6储存和保管危险化学品的仓库,须符合国家有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并纳入要害部位的安全管理。
4.1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必须通过交通部门资质认定。未经资质认定的车辆,不得运输危险化学品。
4.2危险化学品运输的驾驶员、押运人员等,必须掌握危险化学品运输的安全知识,并经市交通部门考核合格,取得上岗资格证,方可上岗作业。运输危险化学品的驾驶员、押运人员等,必须了解所运载的危险化学品的性质、危害特性、包装容器的使用特性和发生意外时的应急措施。运输危险化学品,必须配备必要的应急处理器材和防护用品。
4.3危险化学品包装容器要牢固、密封,包装材料要适应物品的性能,发现破损、残缺、变形、分解等情况,应立即妥善处理。
4.4回收的危险化学品包装容器,不准改做他用。
4.6危险化学品不准超量充装,充装速度不得大于规定值。
4.7装卸和运输危险化学品要作到轻拿轻放,防止撞击、磨擦、拖拉、重压和倾倒。
4.8化学性质或灭火方法相互抵触的危险化学品不准混合装运。
4.9装运危险化学品车辆通过市区时,应遵守地方公安部门规定的行车路线和时间,中途不准随意停车。
4.10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必须配备押运人员或保安人员。
5.1报废和销毁有燃烧、爆炸、中毒和其他危险的废弃危险化学品时,必须征得公司主管安全的部门和主管领导的同意。
5.2批量报废、销毁危险化学品时,必须制定安全处理方案。
5.3负责报废、销毁危险化学品的人员(包括监护人员),必须熟知物品的化学、物理特性及其安全注意事项。
5.4危险化学品在报废、销毁处理前,应进行分析、检验,根据物品的性质,分别采取分解、中和、深埋、燃烧等相应处理方法。
5.5剧毒或对环境有污染的危险化学品,不准直接排入下水,不准倾倒在地面上。
5.6化学性质相抵触的危险化学品,不准混合销毁。
6.1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相关规定不一致时,按上级规定执行。
6.2本制度由公司生产部负责解释。
6.3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危险化学品装卸管理制度篇八
1、为规范危险化学品的生产、使用、运输、发放、储存等流程的安全管理,防止引发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2、本公司必须建立危险化学品档案,按照《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要求进行登记。
3、危险化学品日常管理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爆炸危险场所安全规定》等法规、制度和标准。
4、危险化学品的运输必须严格执行《危险货物运输规则》、《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则》及有关规定。
5、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必须严格执行《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易燃易爆商品储藏养护技术条件》、《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及有关规定。
6、危险化学品的包装容器必须牢固、严密,执行《危险货物包装标志》、《危险货物运输包装通用技术条件》中的规定,并实施化学品安全标签和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规定。
7、危险化学品的从业人员(包括负责人、管理人员、操作工、仓管员、驾驶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员等)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培训、考核,取得资格证方可上岗从事操作。
8、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应当按照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实施救援,立即采取必要措施,减少事故损失,防止事故蔓延、扩大。
9、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内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和使用、运输装卸、出入库、储存、采购销售及报废处理的管理。
10、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的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
二、储存和使用
1、使用部们应按照有关规定,根据实际的需要,规定危险化学品的存放时间、地点和最高允许存放量。
2、储存的.化学品性质相抵触的物料不得放在同一区域,必须分隔清楚,并有标示物料名称的标识。未经检验合格的化学品,不得进入系统。
3、根据危险化学物品的种类、性能,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火、防爆、防毒、防静电、报警、降温、防潮、避雷、监测、隔离操作等安全措施。采取有效的安全生产防护条件,防止和减少毒物溢散。
4、加强设备和包装物监控管理,杜绝化学危险品的跑、冒、滴、漏。
5、储存场所应配备专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和器具,专人保管,定期检修,保持完好。
6、操作人员必须正确穿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工作结束后必须淋浴、更换工作服。不得在生产、使用、储存有毒物品的场所进食。
7、使用瓶装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乙炔、液化石油气、氧气、氮气等)时,气瓶内应留有余压,且不低于0.05兆帕,以防止其它物质窜入。
8、易燃物品的加热严禁使用明火。
9、禁止使用绝缘软管插入易燃液体槽内进行输送液体作业。使用机械泵输送时,应控制流速,以减少静电的产生。
10、生产、使用危险物品的场所,应根据生产过程中的火灾危险和毒害程度,采用必要的排气、通风、泄压、防爆、阻止回火、导除静电、紧急放料、自动联锁和自动报警等设施。
11、容易发生泄漏的易燃、易爆、剧毒物品的装置,应设置能迅速停止进料,防止泄漏的安全设施。
12、输送有毒、有害物料,应防止泄漏;输送、装卸易燃、易爆物品,应防止摩擦,撞击、静电等不安全因素,防止误操作和严禁野蛮作业。
13、所有废水、废气、废渣和粉尘的排放,必须符合国家排放标准。凡能相互引起化学反应发生新危害的废物严禁混在一起排放。
14、禁止将金属物品置入罐(槽车)内取样;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开桶盖。
15、提供安全技术说明书。
6、建立销售台帐,经营销售剧毒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应记录销售的品名、数量、用途日期,购买单位的名称、地址和购买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销售台帐和证明材料复印件应当保存2年备查。
7、每天核对剧毒化学品的销售情况,发现被盗、丢失、误售等情况,必须立即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
8、不得向个人或无购买凭证、准购证的单位销售剧毒化学品。
9、危险化学品的样品必须按化学品危险性类别分类、分项摆放,对不可配装的危险化学样品,必须隔离摆放。
10、摆放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经营场所,要采取杜绝火种的安全措施。
八、报废处理
1、危险化学物品和放射性物质等废弃的处理,必须事先提出申请,制订周密的安全保障措施,并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禁止将危险废物提供或委托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贮存、处理。
2、贮存危险废物,必须按照危险废物特性分类进行,禁止混合收集、贮存、处置性质不相容的危险废物。禁止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
3、运输危险废物,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危险货物运输管理的规定。
4、凡拆除的容器、设备和管道内带有危险物品必须先清洗干净,验收合格后方可报废。
5、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化学物品废渣、废液等,必须采取有效的技术措施进行处理。不得随同一般垃圾运出、随意排放。
九、管理职责
1、仓管部按职责范围负责本制度指定条款的实施和管理。
2、安全主任按职能范围负责本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督促和管理。
危险化学品装卸管理制度篇九
规定危险化学品运输、装卸、储存、使用、报废处理等过程的安全要求。
适用于本公司危险化学品的运输、装卸、储存、转移、使用报废处理过程的安全管理。
安全部、采购部、运输使用单位。
4.1危险品的定义
凡具有易燃易爆、腐蚀毒害等性质,会引起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物品均属危险品。
4.2 危险化学品的运输和转移
4.2.1危险化学品运输必须符合国家有关交通法规,办理相关的运输手续。运输单位应指派专人押运,运输和押运人必须责任心强,熟悉危险品的性质和安全防护知识及异常情况下的危急处理方法。
4.2.2运输单位和个人必须对装运物品严格检查,对包装不牢,破损,品名标签、标志不明显的化学物品和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罐体、没有瓶帽的气体钢瓶(如氢气、氨气、氧气、氯气、氮气、氯乙烷、全氟丙烯等钢瓶)不得装运。
4.2.3禁止用翻斗车、电瓶车运输危险品,汽车和容易产生火花的各类车辆进入危险品库区时,排气管应戴上阻火器。
4.2.4运输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车辆等工具应彻底清扫冲洗干净后,才能继续装运其他危险物品。
4.2.5运输危险物品车辆不得混装其他物品不得载人,互相接触容易引起燃烧爆炸得物品,不得装载在同一车厢。
4.2.6叉车在装异丁烯、液氨、氯乙烷等钢瓶时,须轻装、轻卸,防止碰撞,以防爆炸。遇到易燃、易爆危险品搬运到仓库内时,叉车要熄火或戴上阻火器进入仓库,以防排气管冒火花,引起意外事故。
4.2.7转移时必须轻拿轻放,防止碰撞、拖拉和倾倒。装卸和搬运的员工应经常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并且要有一定业务知识和固定的人员来担任。
4.3 危险化学品的存放
4.3.1化学危险品必须及时入库,不得露天堆放
4.3.2遇湿容易引起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化学物品,按夏季限运物品安排,适宜在夜间运输,必要时应采取隔热降温和防潮、遮雨措施。
4.3.3遇湿容易引起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原料(如金属钠等),不宜在阴雨天运输,若必须运输时,除具有良好的装卸条件外,还应有防潮遮雨措施。(使用加盖车辆)。
4.3.4化学危险品应贮存在指定地点,不得与其他物质混合储存,库房要求干燥、无积水,屋顶不漏水,防潮物品应加木板垫放,放置整齐。
4.3.5库内严禁一切明火,禁止吸烟,禁止一切火种和带火、冒火和外部打火的机动车辆入内。
4.3.6化学危险品应分类、分堆储存、堆垛不宜过高、过密并要留出一定得通道及通风口。
4.3.7互相接触容易引起燃烧、爆炸得物品及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应隔离储存。
4.3.8遇水容易燃烧、爆炸的危险品,不得存放在潮湿或容易积水的地点。受阳光照射时容易发生燃烧、爆炸的易燃、易爆品不得存放在露天或高温的地方,必要时还应采取降温及隔热措施。
4.3.9性质不稳定容易分解和变质以及混有杂质易引起燃烧、爆炸危险品应该经常进行检查、测验、化验分析,防止自燃、自爆。
4.3.10危险化学品包装要完整无损,如发现破损、渗漏,必须立即与安全部、环保部联系进行安全处理。
4.3.11不准在储存化学危险物品的库房内或露天堆垛附近进行试验、分装、打包、焊接、气割和其他可能引起火灾的操作。
4.3.12化学危险品库房应有良好的通风和避雷设施、配备相应的防火、防爆、降温的安全设备和器具。
4.3.13危险物品库房设备和照明一律采取防爆装置。
4.3.14剧毒物品要单独储存,双人保管。
4.3.15库房人员工作结束后,应该进行安全防火检查,切断电源。
4.3.16根据不同的化学危险物品,在库房内要有相应的标识和图形标志,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和防护器具。
4.4危险化学品的使用
4.4.1领料时,禁止地面滚桶,防止摩擦、撞击、领料途中要考虑环境影响是否对领料构成危险,否则要采取安全措施。
4.4.2禁止将金属物品置入罐(槽车)内取样。检测或取样应在装卸完毕经静止以后进行。
4.4.3禁止使用绝缘软管插入易燃液体槽内进行移液作业。
4.4.4化学危险品领料用量一般当班为宜,车间原料放置须整齐,标识清楚。符合安全要求。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物质的不得混放,应有相当间距或分开存放。
4.4.5使用危险物品岗位绝对严禁烟火,防止抛掷、摩擦撞击,禁止穿尼龙衣服。
4.4.6铁桶应直接放在地面上,使接地良好,开桶盖时不能使用会产生火花的工具。
4.4.7料液换桶的管子应粗,并插到桶底,减少静电产生。
4.4.8使用泵时应控制流速,以减少静电的产生。
4.4.9装化学危险物品的容器在使用前后必须确保干净,两者相遇会引起燃烧的原料严禁前后混用,原料一旦落在地面应立即进行处理回收。
4.4.10若反应物料中有易燃、易爆物料时,反应釜投料孔附近的残余物料不得用尼龙等高电阻率和合成纤维布等来擦抹。
4.4.11在机器发生故障、液体渗漏、改变工艺条件,由自动变手动操作时,必须注意采取防范措施。
4.4.12在危险品作业场所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穿戴劳保用品之规定。
4.4.13桶装或罐装有毒或挥发性毒害品时,必须将盖拧紧密封,防止挥发或溅出伤人,并转移到良好通风处。若一时无法处理可与安全部、环保部联系协同解决。
4.5危险化学品的报废处理
4.5.1危险化学品用后的包装桶、纸袋、瓶、木桶等必须严加管理,要统一回收登记注册,专人负责销毁。
4.5.2包装器材销毁必须由保卫消防部门指派专人监护下进行。
4.5.3危险爆炸物品的报废处理必须预先提出申请,制订周密的安全保障措施,并经安全部门批准后方可处理。
4.5.4加强废金属回收管理,凡金属容器管道含有危险性物质,必须进行置换,清洗处理,经收缴单位检查验收合格方可上交或出售。
危险化学品装卸管理制度篇十
为了对公司使用的各种化学品进行有效的管理,防止在运输、储存、使用、废弃等过程中对环境、健康和安全造成不良影响,特制定本制度。
2)使用范围。
3)定义。
3.1化学危险品。
化学危险品(以下简称化学品)系指中华人命共和国标准《危险货物分类与品名编号》规定的分类标准中的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或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毒害品和腐蚀品七大类。
4)职责。
4.1采购课、管理部负责化学品的采购和运输中的管理;
4.3各部门负责化学品使用过程中的管理。
5)工作程序。
5.1化学品的购买和运输。
5.1.1请购单位根据实际生产的需要,确定请购量,有计划地进行请购。
5.1.2采购部门在选购化学品时,应根据使用生产工艺要求,在满足相同使用效果的前提下,尽可能选择毒害性,危险性较小的环保产品。
5.1.3对于新购买的化学品应要求供应商提供化学品物质安全资料表(msds)或从有关资料获取(msds)。
5.1.4购买化学品时应对供应商的环境行为、运输能力进行调查,选择有运输资格的单位;运输及装卸过程中要防止泄漏、碰撞、倾倒等潜在事故的发生。
5.2化学品的标示。
5.2.1根据化学品的物质安全资料表或危险特性,生产单位制作化学危险品标示牌,其内容包括材料识别信息、危害警告和特定的个人防护用品。
5.2.2所有化学品的存贮处都必须设置有效的化学危险品表示牌。
5.3化学品的储存。
5.3.1新购化学品入库时,应由仓库管理责任者按化学品的品名、数量、入库日期进行登记,并检查其是否包装完好,标示清楚。
5.3.2化学品应存放在危险化学品仓库指定位置,仓库内应有防火、防爆、防泄漏、防雷等措施,并配备通讯、报警等装置。
5.3.3根据化学品的性质分类、分项存放,并贴上msds予以标识,化学品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存放高度,仓库内做好防渗、防漏的管理。
5.3.4危险品仓库应由专人管理,要采取防止无关人员随意入内的措施,禁止将火种、热源带入化学品贮藏场所。
5.4化学品的临时储存、分别保管。
5.4.1各部门、生产车间必须选定远离火源,热源的合适场所作为使用中化学品暂存处,并作适当标示管理。
5.4.2对于生产车间保管的化学品的在库量,原则上以一天的使用量为限。
5.4.3暂时保管场所由专人管理,管理责任人负责其管理状况的检查和维持。
5.5化学品的使用。
5.5.1化学品领用时,要做好出库记录,出库搬运过程中应避免散落、渗漏。
5.5.2各部门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使用化学危险品的管理,对于生产车间,以车间为单位指定专人负责化学危险品的领用、发放并作用量、去向记录管理。
5.5.3对于现场临时存放的化学品,要标示明确,分类存放,防止挥发和泄漏。
5.5.4各部门在使用化学品时,应根据其物质安全资料表msds,尽量做到不散落,不滴漏、不挥发、不浪费。
5.5.5生产车间除工作指定使用的相应化学品外,不得使用其它化学品。
5.5.6使用对于人体有害的化学品时必须根据msds或其它要求做好必要的防护工作,如戴手套、口罩、通风等。
5.5.7禁止将酒精等易燃品做打扫卫生、擦拭赃物等清洁用途(产品清洁除外),以避免接触火源引发火灾事故。
5.6化学品的废弃。
各单位生产的废化学液应收集到容器内,防止暴晒、雨淋和废液的流出,并按。
《废弃物管理程序》放到指定的场所,废液的处理见《废弃物管理程序》。
5.7紧急情况处理。
5.7.1发生火灾、泄漏、爆炸等紧急情况时,按《应急准备和响应管理程序》进行处理。
5.7.2发生人员伤害或环境污染时,应按照相应的物质安全资料表msds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5.7.3对危险化学品的异常、紧急事件处理后必须按照《不符合、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做出纠正,进行改善措施。
5.8人员培训。
对使用、管理化学品岗位的人员进行培训,使其能够担任该岗位的日常管理工作,培训方法详见《培训、意识和能力管理程序》。
6)相关文件。
略
危险化学品装卸管理制度篇十一
1.1危化品储存必须经公安部门批准,未经公安部门批准不得随意设置化学危险品仓库。
1.2危化品露天堆放,应符合防火、防爆的安全要求。爆炸物品一级易燃物品、与湿燃烧物品、剧毒物品不得露天堆放。
1.3危化品仓库必须配备有专业知识的,且熟悉各存储物品的危害性和泄漏紧急处理办法的专人管理,管理人员必须配备可靠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品。
1.4应根据危险品性能分区、分类、分库储存,各类危化品不得与禁忌物料混存,储存的危化品应有明显的标志,同一区域储存两种以上不同级别的危化品时,按最高等级危化品的性能标志。
1.5危化品储存的建筑物、区域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
2.1危化品仓库不得有地下室,其防火等级、安全疏散和防火间距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还应考虑对周围环境和居民的影响,设置警示标志,规定警戒区,无管人员严禁入内。
2.2仓库内的配电线路、灯具、火灾事故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应符合安全要求,存储易燃易爆危化品的建筑必须安装避雷针设备。
2.3危化品库必须安装通风设备,通排风系统应有消除静电的接地装置,不得使用蒸汽和机械采暖。
2.4库房温度、湿度应严格控制,经常检查,及时调整。
2.5易燃液体、遇湿易燃物品、易燃固体不得与氧化剂混合储存。
2.6有毒物品应储存在阴凉、通风、干燥的场所,不得接近酸类物质。
2.7腐蚀类物品包装必须严密,不允许泄漏,严禁与液化气体和其它物共存。
2.8危化品在储存期内,应定期检查,发现其品质变化、包装破损、渗漏等应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
3.1危化品入库前应按合同进行检查验收,登记核对数量、包装、危险标志,当商品性质未弄清不得入库。
3.2危化品的领取,应经主管领导签字批准,经手人签名后方可出库,生产剩余料应及时退库。严禁存放作业区。
3.3进入危化品储存区域的人员、车辆,必须采取防火措施,装卸搬运危化品时应按规定进行,做到轻装轻卸,严禁摔、碰、撞击、拖拉、倾动和滚动。
3.4装卸对人体有害及腐蚀性的物品时,操作人员应根据危险性、穿戴相应的防护用品。
3.5不得用同一车辆装运互为禁忌的物料。
3.6换装、清扫、装卸易燃、易爆物料时,应使用不产生电火花的铜制、合金制或其他工具。
4.1使用危化品的作业人员,应根据其危险特性,穿戴相应的个体防护用品,作业场所注意通风排毒。
4.2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禁止违章作业。
4.3使用危化品区域应与一般作业区域相对隔离或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工作完毕,未使用完的危险物料应及时清点退库。
5.1禁止在危化品储存、使用区域内堆积可燃废弃物。
5.2泄漏或渗漏危险品的包装容器应迅速移至安全区域。
5.3按危化品特性,用化学或物理的方法处理废弃物品,不得任意抛弃,污染环境。
6.1应根据危化品特性和仓库、作业场所条件,配备相应的消防设备、设施和器具。
6.2仓库管理人员和使用人员必须熟悉存放化学品种类、特性、事故处理程序、消防器具的使用方法和所存放物品的扑救办法。
6.3储存、使用危化品区域进行动火作业,应严格执行动火作业制度。
6.4储存、使用危化品的建筑内应根据条件安装自动监测和火灾报警系统。
危险化学品装卸管理制度篇十二
一、化学危险品应设专用安全柜存放,柜外应有明显的危险品标志,并加双锁保险,由两人负责,领用危险品必须按规定执行,以免酿成事故。
二、实验室供电线路的'安装必须符合实验教学的需要和安全用电的有关规定,定期检查,及时维修。实验室要做好防火、防暴、防触电、防中毒、防创伤等工作,要配备灭火机、砂箱等消防器材及化学实验急救器材等防护用品。
三、实验室要采取防盗措施,加强安全保卫工作,非实验室工作人员不得进入仪器保管室内。
四、实验室工作人员作为实验室安全防护的当然责任者,应随时随地按照本制度进行检查,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学校领导要经常督促检查。
五、任何人不得私自将有毒物品带出实验室,违者造成后果应负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六、严格采购审批制度,未经单位主管批准,任何部门、个人不得擅自购买剧毒、易燃、易爆物品。
七、严格进出库登记制度,并有专人、专箱(橱)保存,实行两人同时加锁开、关的制度。
八、领用危险品须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实验多余的应及时退还给保管人员入库。
九、使用危险品时要按规范操作使用,学生必须在指导老师指导下进行实验实习。
十、任何个人不准私自收藏、保存危险品,违者由此发生的事故则负全部经济、法律责任。
危险化学品装卸管理制度篇十三
为了加强医院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监督管理,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预防各类案件、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所称的危险化学品,是指用于教学实验和科研工作的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腐蚀品和易制毒品等。
二、对危险化学品的保管、使用和废弃处置,必须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有关法规执行。工作人员必须接受有关法规、专业技术、职业卫生防护和应急救援、消防安全知识的培训。
三、危险化学品的购买,应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办理相关手续;危险化学品购入后,验收必须有三人参加,查验数量、查看封口、有无残损、破漏、水湿,验收合格后方能办理入库手续。
四、使用易燃品时要注意防明火和试验中磨擦起火,远离火源;使用易爆品时要注意防掉地和碰撞等外力施压引爆条件;使用剧毒品、腐蚀品时注意防赤手取样,皮肤接触,及时清洗用具,处理废液。
五、贮藏危险化学品要专柜隔开,每瓶加保护圈,避光、防潮、防碰撞、防火、低温贮存。
六、实施专柜保管、专册建帐、双人双锁、领用登记、消耗下帐、双人签字。
七、标签应醒目,有明确的防火、防爆、剧毒标志。对标签损坏或分装成小包装时,要及时粘贴与原标签相同内容的标签,以防误用。
八、储藏间每天通风半小时或保持室内空气流通;保卫科每月对专用消防器材、安全设施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九、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和管理必须符合公安部门的安全要求和管理规定,严格按规程操作,确保人身安全。
十、危险化学品保管人员工作调动时,要履行移交手续,并由监交人、移交人和接收人三方签字方可离岗。
十一、危险化学品发生安全事故后,现场人员应立即开展自救和互救,并立即将事故情况报告科室负责人。科室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按规定及时上报主管领导,医院根据需要适时启动应急救援预案。
十二、每季度对本制度的执行情况检查一次,如有落实不到位者,每项考核兑现5分。
十三、对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十四、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危险化学品装卸管理制度篇十四
1.1为了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制定本制度。
1.2危险化学品的范围:本规定所称危险化学品,包括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蚀品等。
1.3从事生产、储存、保管、运输和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人员,必须接受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防护和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二、生产与使用
2.1新建、改建、扩建生产危险化学品项目时须报请省、市安全管理部门审查和批准。项目建成后须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方可投产。
2.2凡生产、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必须编制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并经主管部门批准。
2.3凡从事生产、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人员,必须熟知物品的危险性质、预防措施、物品保管、使用、安全防护及火灾扑救方法等。会报警、会使用消防器材和防护器材、会处理事故。
2.4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受压设备(贮罐、塔、各类容器等)和使用危险化学品场所的电气、仪表、报警、联锁等设施,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并要经常对其进行维护检测。
2.5凡生产危险化学品的场所,必须根据物品种类和性质设置相应的防火、防爆、防毒、通风降温、防腐、防潮、泄压、监测、报警、避雷及接地等安全设施。
2.6生产危险化学品的场所,必须配备相应的安全消防设施和防护器材。
2.7危险化学品的包装内,应附有与危险化学品完全一致的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并在包装(包括外包装件)上加贴或者拴挂与包装内危险化学品完全一致的化学品安全标签。如发现有新的危害特性时,应当及时修订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
2.8生产危险化学品能产生静电的场所,均须有导除静电的设施。
三、储存与保管
3.1储存和保管危险化学品,必须进行验收登记,并定期检查。临时存放废旧危险化学品,及时上报上级安全环保部.进行处理。保管人员要选派责任心强、熟知危险化学品性质和安全管理知识的人员担任。
3.2危险化学品要按其化学性质分类、分区,储存不准超量。到达储存限量时,储存时间不得超过3天。并留有相应的防火间距(通道)和通风口,储存地点距生产装置、罐区、管廊、电缆桥架、下水井等设施的安全防火距离不得小于30米。
3.3相互接触能引起燃烧、爆炸或灭火方法等不同的危险化学品,不得同库储存,应设专用仓库、场地或专用储存室。
3.4遇火、遇潮易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危险化学品,不准在露天、潮湿处存放,要按产品说明书的要求存放。对于怕冻、晒的危险化学品,应有防冻、防晒设施。
3.5储存和保管危险化学品的场所,应采用先进的消防、通讯、报警、灭火装置,有毒物品应配备防护面具及隔离、消除、吸收毒物的设施,并设有明显的警示标志。
3.6储存和保管危险化学品的仓库,须符合国家有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并纳入要害部位的安全管理。
四、装卸与运输
4.1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必须通过交通部门资质认定。未经资质认定的车辆,不得运输危险化学品。
4.2危险化学品运输的驾驶员、押运人员等,必须掌握危险化学品运输的安全知识,并经市交通部门考核合格,取得上岗资格证,方可上岗作业。运输危险化学品的驾驶员、押运人员等,必须了解所运载的危险化学品的性质、危害特性、包装容器的使用特性和发生意外时的应急措施。运输危险化学品,必须配备必要的应急处理器材和防护用品。
4.3危险化学品包装容器要牢固、密封,包装材料要适应物品的性能,发现破损、残缺、变形、分解等情况,应立即妥善处理。
4.4回收的危险化学品包装容器,不准改做他用。
4.6危险化学品不准超量充装,充装速度不得大于规定值。
4.7装卸和运输危险化学品要作到轻拿轻放,防止撞击、磨擦、拖拉、重压和倾倒。
4.8化学性质或灭火方法相互抵触的危险化学品不准混合装运。
4.9装运危险化学品车辆通过市区时,应遵守地方公安部门规定的行车路线和时间,中途不准随意停车。
4.10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必须配备押运人员或保安人员。
五、报废与销毁
5.1报废和销毁有燃烧、爆炸、中毒和其他危险的废弃危险化学品时,必须征得公司主管安全的部门和主管领导的同意。
5.2批量报废、销毁危险化学品时,必须制定安全处理方案。
5.3负责报废、销毁危险化学品的人员(包括监护人员),必须熟知物品的化学、物理特性及其安全注意事项。
5.4危险化学品在报废、销毁处理前,应进行分析、检验,根据物品的性质,分别采取分解、中和、深埋、燃烧等相应处理方法。
5.5剧毒或对环境有污染的危险化学品,不准直接排入下水,不准倾倒在地面上。
5.6化学性质相抵触的危险化学品,不准混合销毁。
六、附则
6.1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相关规定不一致时,按上级规定执行。
6.2本制度由公司生产部负责解释。
6.3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危险化学品装卸管理制度篇十五
为加强我校实验室危险品、化学品安全管理,保障实验教学、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保护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根据国家《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实验室主要负责人是实验中心危险化学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实验中心危险化学品的管理工作。
二、将危险化学品的储存、使用、处置的安全工作纳入本单位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建立健全危险品、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和事故的应急预案。
三、明确实验室安全工作职责,逐级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责任制,确定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各环节管理安全责任人,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切实把危险化学品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四、校长、总务主任及管理员共同负责危险化学品的储存、使用、处置工作的安全管理,定期组织检查安全工作的落实情况。
五、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的安全工作严格执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验室责任人要全面负责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的安全,认真学习国家《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严格按照国家规定使用和管理危险化学品。
六、承担实验课的老师要对实验产生的固废物、空容器、变质料、废溶渣、废溶液等妥善处理和规范处理,严禁违法违规操作和随意丟弃。
七、化学品橱柜实行三人三锁管理制度,化学药品必须同时经三人同意才能提取使用。
危险化学品装卸管理制度篇十六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和地方安全管理政策和法规。
保障工厂各车间安全生产,特制定车间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
各车间危险化学品的保管和使用。
各部门应认真学习有关危险化学品知识,熟悉危化品分类、理化性质,了解危化品的法律、法规。
危险化学品的入库
危险化学品入库前仓库应对化学品进行必要的检查,应保证入库化学品名称、型号、数量无差错,包装完整、标识清晰。
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储存的危险化学品应外包装干净、干燥、标签完整,危险化学品应贮存在干燥、清洁的药品库房中,避光、防潮。
危险化学品储存时应采取防挥发、防泄漏、防火、防爆等预防措施,库房中应有处理泄漏、着火等应急保护措施。
对于温度反应敏感的物品不得露天存放,库房内应设置湿温度计,定期检查并做好录。
库房应配备规定数量、质量要求的灭火器材,库房应通风良好,并有专人负责监督。
危险化学品存放应分类储存、标识,并保留相关化学品的msds;
应注意固体试剂与溶液试剂分开,氧化剂与还原剂分开。
危险化学品临时仓库要装有专锁,并注明所存放的危险化学品的名称。
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库保管员的管理,保管员应熟悉相关化学品的msds及相关的应急程序应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库的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并应尽可能的减少危险化学品的库存量。
各使用部门要建立危险化学品的登记台帐,内容有危险化学品的进购日期、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和存放地点。
危险化学品的使用
使用岗位应有相关化学品的msds报告;
各部门的安全员应对危险化学品的'使用进行监督。
使用危险化学品时,应按相应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产品使用说明及技术要求严格执行,必要时操作人员应配备必须的防护用具,使用专用器具,并有防泄漏措施。
取用腐蚀品、氧化剂时,应戴上手套和防护眼镜等,严禁用裸手直接拿取,使用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
使用化学品时必须保持通风畅通,必要时戴防毒面具等劳动保护用品。
易燃品在使用过程中移动或起用时不得发生剧烈振动,以防爆炸。
不准用危险化学品擦洗地面及机器,不得在工作场所进食。
危险化学品发生泄漏时应立即清理,并洗净撒落点,防止造人员伤害和环境污染。
危险化学品的废弃
废化学品和化学品容器应暂存在指定的场所,暂存场所应有防雨淋、防泄漏、防火措施,由综合部负责统一回收处理。
各使用易燃易爆和化学品的部门,对其贮存、运输和使用情况,应结合月度安全检查时一并进行检查并做好相应记录。
环安监对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发放及使用后废弃物收集处理情况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并做好检查的记录。
危险化学品装卸管理制度篇十七
根据《关于中小学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使用的通知》,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为确保危险化学品的安全存放、安全使用,学校经研究制定以下管理办法:
1、 学校的危险化学品由化学实验室管理,化学实验室设危险化学品专柜进行保管。
2、 危险化学品的保管实行专人专库双锁管理,保管员应忠于职责,认真细致,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的储存,使用操作规程,严防偷盗、水灾、火灾等事故发生。
3、 危险化学品的使用不得离开实验室且仅限于教学实验使用,一律不准外私人借用,坚决制止危险化学品向外借和流向社会。
4、 危险化学品的采购必须经学校领导批准,入库,管理和使用前后都必须有准确详细的记录,使用后剩余部分应及时归还。做到帐物相符。
5、 学校将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实验室的安全生产危险化学品的管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理,要求管理人员每月清点危险化学品一次,每次清点要有详细记录。
6、危险化学品的范围见国家化学药品及化学试剂目录。
危险化学品装卸管理制度篇十八
一、目的:建立危险品仓库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危险品仓库的安全。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危险品仓库的安全管理。
三、责任者:供应部经理、仓库主办、危险品仓库保管员。
四、管理制度:
1、除严格执行仓库安全制度外,还要遵守以下各条。
2、严格扫许责任制,对仓库危险品进行严格管理,做到帐物相符、帐卡相符、帐帐相符。
3、对易燃、易爆品搬运要轻盒轻放,防止互相撞击磨擦。
4、严禁任何火种入内,严禁在库房内动用明火、使用电炉、电烙铁、电熨头等电热器具,违者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5、严禁穿带铁钉的皮鞋进入,防止磨擦产生火花。
6、保持通风、每周未检查一次、定期清理;特别是夏委注意降温。
7、对化学试剂等易燃品进行分类存放,霍垛之间保证应有的安全距离,不超量贮存。
8、危险品仓库严禁闲人进入,保管员离开必须锁好门。
9、设立应有的'消防器材和防火防爆安全标志。10、消防器材设备严禁圈占、埋压、挪用。
11、库区消防通道保持随时畅通。
危险化学品装卸管理制度篇十九
一、指导思想:
根据《长治市郊区教育局关于开展学校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部署,巩固近年来马厂联校开展的提升学校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水平的专项整治成果,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有效防范遏制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确保师生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马厂联校特制定本方案如下:
二、工作目标:
为认真贯彻落实《长治市郊区教育局关于开展学校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部署,全面加强各校园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对各校园危险化学品和用火用电的安全风险重点管控,使得各校园危险化学品和用火用电安全监管体制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我校师生危险化学品安全意识和用火用电应急避险救援能力进一步提高。
三、组织领导
危险化学品安全治理工作小组组长:申联斌
危险化学品安全治理工作小组成员:高海斌侯伟刚刘立平郭书庭
同时各校园成立以校长园长为组长的领导机构。
四、工作安排
马厂联校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分三个阶段进行,自20xx年x月开始至20xx年x月结束。
(一)部署阶段(20xx年x月至x月)。各学校幼儿园要结合本地本校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全面动员部署,合理安排进度,广泛开展宣传,动员广大师生积极参与。要组织对有关人员开展一次集中培训,明确治理标准、排查重点和整治方法、要求等相关内容。
(二)整治阶段(20xx年x月至20xx年x月开展深入整治,并取得阶段性成果;20xx年x月至20xx年x月深化提升)。各学校要采取“规定动作”与学校“自选动作”相结合的方式,积极发动全体师生,认真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排查治理,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能立即整改的,必须立即整改,无法立即整改的,必须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和整改措施,并在整改期间采取可靠措施确保安全。
(三)总结阶段(20xx年xx月)。各学校要认真总结经验做法,形成总结报告,于20xx年x月xx日前报马厂联校。马厂联校成立检查组对各校园开展情况进行督导。
因此马厂联校制定了严格具体的实施方案,认真开会研究部署我校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要点,明确每个教师的职责。各校园的危险品安全治理工作小组定期对实验室、班级用火用电开展检查,及时解决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五、工作措施:
马厂联校按照上级政府“全覆盖、零容忍”的总体要求,针对实验室、实验用品储藏箱、楼道灭火器、班级用电等区域进行重点排查和整治。
1、危险化学品安全宣传的普及。各校园各班级要开展多种形式
的危化品安全宣传普及活动,不断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与对危险化学品的科学认知水平,通过后黑板宣传专栏、召开主题班会、国旗下讲话、印发《致家长的一封信》等形式向师生宣传普及危险化学品安全常识,确保人人知晓。
2、加强危险化学品规范化管理。各校园实验室要进一步建立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加强对实验教师的相关安全知识和应急能力培训,提高安全意识;要摸清危险化学品种类、数量、存储使用等情况,严格有毒有害化学品试剂购买、领用、登记制度;严格管理危险化学品保管箱,完善实验室安全设施及个人防护器材的配备,保证实验用品保管箱通风、防火设施设备运行良好;要建立实验用废弃危化品处置备案制度。
3、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集中开展师生消防安全教育的演练,切实提高学校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和师生自防自救能力。
4、各学校要加强信息沟通,及时反馈遇到的问题,从2017年10月起每季度末15日前向马厂联校报送工作进展情况。马厂联校将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定期通报工作信息,适时组织对各校园开展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并列入年度安全责任制考核内容。
危险化学品装卸管理制度篇二十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延伸,也是各单位贯彻执行法律法规的具体体现,是保障职工人身安全、健康以及财产安全的最基本的规定,各生产单位应当在本汇编的基础上,根据各生产、使用单位的特点,制定出具体且操作性强的规章制度。
1、安全教育、培训、考核管理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化学工业部安全生产禁令》等的规定。
1.1进入企业安全教育。编写要点如下:
1.1.1明确按照《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培训后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
1.1.2明确新职工(含新工人、合同工、临时工、承包商员工和培训、实习、外单位调入本企业人员等)均须经过本企业、分厂(车间、科)、班组(工段)三级安全教育。
1.1.2.1一级安全教育(企业)。由劳资人事部门组织,安全技术、职业卫生与防火(保卫)部门负责。内容包括:(1)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定、标准等;(2)本企业安全生产特点及典型事故案例;(3)安全、卫生、职业病预防知识和要求。
1.1.2.2二级安全教育(分厂)。由分厂厂长负责。内容包括:(1)分厂生产技术特点、工艺流程、设备性能;(2)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及其预防;(3)事故案例及应急处理措施等。
1.1.2.3三级安全教育(班组、工段)。由班组(工段)长负责。内容包括:(1)岗位特点、任务、设备性能、操作注意事项和岗位事故案例等;(2)工艺规程、安全操作规程、设备检修规程、岗位操作法等有关制度、应急措施、个人防护用品(器具)和消防器材使用等。
1.1.3明确进入企业参观人员也应进行安全教育。
1.1.4明确安全教育时间,按照《企业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教育管理规定》执行。
1.1.5明确转岗、内部调动及离岗半年以上的,应按新职工对待。
1.2日常安全教育管理制度。编写要点如下:
1.2.1明确安全教育要经常化,定期研究安全教育中的问题。
1.2.2明确利用各种形式进行教育(包括授课、学习、会议、布置工作等)。
1.2.3明确定期进行班组活动,做好记录。
1.2.4明确在重点项目、特种作业或大修前,应进行安全教育。
1.2.5明确发生各类事故时,应按“四不放过”原则,认真分析原因、责任,通过“举一反三”深刻吸取教训。
1.3特殊工种安全教育。编写要点如下:
1.3.1明确凡从事:
(1)电工作业;
(2)金属焊接切割作业;
(3)起重机械(含电梯)作业;
(4)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
(5)高处架设作业;
(6)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
(7)压力容器操作;
(8)制冷作业;
(9)爆破作业;
(10)矿山通风作业(含瓦斯检验);
(11)矿山排水作业(含尾矿坝作业)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安全培训考核,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从事特种作业。
1.3.2明确按照规定要复审合格,方可继续作业。
1.3.3明确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产品投产前要按新的安全操作规程,对岗位作业人员和有关人员进行专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能进行独立作业。
1.3.4明确安全无小事,发生未遂事故后,企业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现场教育,“举一反三”,吸取事故的教训,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
1.4安全教育考核。编写要点如下:
1.4.1明确法定代表人、经理的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知识技术培训和考核,由有关主管部门组织进行,同时应进行安全考核。
1.4.2明确特殊工种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由有关职能主管部门组织进行,同时单位应进行安全考核。
1.4.3明确单位内其它领导(含管理人员)的培训考核由劳资人事和安全技术部门负责,考核内容为:
(1)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规定、标准;
(2)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5)本单位劳动防护用品(器具)以及消防器材的正确使用方法。
1.4.4明确单位内员工的培训考核,由分厂(车间)负责,考核内容为:
(1)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规定、标准;
(3)本岗位的工艺流程和开停车安全注意事项;
(4)本车间(岗位)各类安全装置的类型和作用及其维护保养方法。
危险化学品装卸管理制度篇二十一
为加强危险化学品装卸环节的安全管理,较少或杜绝危险化学品装卸环节及运输过程各类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厂所属各单位危险化学品装卸环节的安全管理。
3、引用标准及相关文件
《安全生产法》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
《关于加强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销售危险化学品发货、装卸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鲁安监发〖〗81号文)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
4、装卸现场管理
4.1装卸危险化学品前,操作人员负责查验运输车辆的安全防护设施及应急器材的配置情况,建立工作台帐,并做好记录。
4.2装卸管理人员必须掌握危险化学品的理化特性,熟悉危险化学品装卸过程中存在的危害因素以及可能发生的泄漏、腐蚀、火灾、爆炸等,熟练掌握预防和处理事故发生的措施和方法,并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4.3卸车时操作人员必须根据所卸危险化学品的性质,穿戴不同的劳保用品,按操作规程正确操作,严禁违章作业,确保卸车现场安全。
4.5卸车期间必须熄火,车辆驾驶员不得离开现场,其他车辆不得靠近。
4.6在卸车前要校对货物的名称、数量、规格、生产厂家等是否相符。
4.7灌装管理人员要严格控制灌装规定量,做好灌装记录,严禁超量装卸作业。
5、附则本制度由安全科负责解释。
危险化学品装卸管理制度篇二十二
根据《关于中小学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使用的通知》,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为确保危险化学品的安全存放、安全使用,学校经研究制定以下管理办法:
1、学校的危险化学品由化学实验室管理,化学实验室设危险化学品专柜进行保管。
2、危险化学品的保管实行专人专库双锁管理,保管员应忠于职责,认真细致,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的储存,使用操作规程,严防偷盗、水灾、火灾等事故发生。
3、危险化学品的使用不得离开实验室且仅限于教学实验使用,一律不准外私人借用,坚决制止危险化学品向外借和流向社会。
4、危险化学品的采购必须经学校领导批准,入库,管理和使用前后都必须有准确详细的记录,使用后剩余部分应及时归还。做到帐物相符。
5、学校将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实验室的安全生产危险化学品的管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理,要求管理人员每月清点危险化学品一次,每次清点要有详细记录。
6、危险化学品的范围见国家化学药品及化学试剂目录。
【本文地址:http://www.xuefen.com.cn/zuowen/701461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