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是商业合作不可或缺的一环,能够确保各方的利益得到充分保障。合同的具体形式和要素是合同起草者需要深入了解和熟悉的内容。接下来的合同范文,是经过专业律师审核和修订的,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
测绘项目合同内容篇一
甲方:
乙方:
根据市城市规划城区西段和区产业调整及发展方向,乙方愿在市区投资开发市场和房地产项目(综合性商住小区),并于年月日签订意向书一份。现经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在双方签订的意向书的基础上,就乙方投资开发的项目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 甲方同意将位于一带、区政府新址对面的面积约为亩的土地使用权出让给乙方进行综合性商住小区开发。
甲方承诺上述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年限为年,用地性质为商住用的,商住小区建筑容积率为不低于。
第二条 甲、乙双方商定上述土地使用权的地价款和各类费用价款为每亩万元人民币,上述价款已包括土地使用权的出让金、拆迁安置补偿费用、城市建设综合配套费、土地造地费、绿化费、人防费为获取土地用地指标应支付的各项费用、土地使用权证的办证费用、建设用地许可证的办证费用等各种税费。
第三条 付款时间及条件。
1.本协议签订后内由乙方向甲方支付万元人民币;。
2.甲方将已完成拆迁并搞好三通一平(即通水、通路、通电和平整)的土地使用权交付给乙方使用之日起 内由乙方支付 %。
3.在乙方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办妥后,由乙方支付 %。
4.其余款项在本合同签订后二年内付清。
如整个商住小区项目乙方分期开发的,则乙方的上述款也应分期支付,每期乙方应支付的款项按每期甲方交付的土地使用权面积和本条上述款项支付的比例和时间确定。
按本协议第二条规定应由甲方支付给政府各有关部门的各类款项,甲方未及时支付影响项目进度的,乙方有权催告甲方及时支付,甲方在收到催告函三天内仍未支付的,乙方有权自行支付,乙方支付的款项有权在各期付款中由乙方自行扣除。
第四条 甲方的责任。
1.按时提供已完成拆迁和三通一平的土地使用权;。
2.负责为乙方建设项目办妥立项批复;。
3.负责为乙方办理土地使用权证;。
4.负责为乙方办理建设用地许可证;。
5.负责合同规定的'土地的拆迁安置和三通一平工作;。
6.负责按乙方的总体规划进程落实乙方建设用地的用地指标;。
7.协助乙方协调济南市政府及相关各行政主管部门的关系。
甲方保证在本合同签订后 内办妥本条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规定的为开发本合同规定的商住小区所需的政府立项批文及证件。
第五条 乙方责任。
1.按时支付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价款;。
2.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完成项目的开发。
第六条 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即向乙方提供本合同第一条规定地块的四址规划红线图并提供分之一或分之一的地形图各张。乙方承诺在本合同签订后四个月内做好小区开发的详细的总体规划方案供甲方进行报批。
第七条 甲方承诺在年月底前将已完成拆迁和三通一平的土地使用权交付给乙方进行开发建设。如逾期的,每逾期一天则按合同总金额的万分之三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八条 乙方同意争取在年一季度内对本进行实质性开发建设,争取在年内完成整个小区项目的开发建设。
第九条 甲方承诺对乙方在市区的开发建设提供优惠政策,同意将乙方交纳给甲方所属税务部门的建筑税和所得税通过财政的渠道予以返还并以政府相关部门的有效法律文件予以落实确定。对于不属于甲方决定给予的优惠政策,甲方承诺予以积极配合乙方争取。
第十条 为了使乙方的项目开发建设的顺利完成,甲方同意在政府部门中专门成立一个办公室具体负责开发项目和政府各个部门的协调工作。
第十一条 为了整个项目能够得到顺利的开发建设,乙方决定成立一个房地产项目公司具体负责开发建设,对于项目公司成立所需的各种批文和房地产开发资质,甲方应尽力予以帮助,使该项目能早日开工建设。
第十二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性。
第十三条 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二份,乙方四份。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测绘项目合同内容篇二
甲乙双方应保证以下事项真实可信:
(一)甲方为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有权独立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协议。
(二)乙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协议。
(三)甲乙双方签署和履行本协议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四)在签署本协议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任何一方履行本协议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第十条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双方按照实际情况约定。
第十一条协议的变更。
本协议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协议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七个工作日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协议。
第十二条协议的转让。
除协议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协议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
第十三条争议的处理。
(一)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二)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按照本协议合作原则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隐瞒真实情况,合作的该地块不合法致使项目无法继续进行的,甲方应向乙方赔偿自项目开发以来所发生的费用总额及该费用总额的同期人民银行贷款利息;合作的地块有其他纠纷影响项目建设的,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二)甲方不配合或不及时配合乙方办理项目开发所需要的各项手续致使项目开发延期的,造成的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三)乙方隐瞒真实情况,不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的,乙方应向甲方赔偿自项目开发以来所发生的费用总额及该费用总额的同期人民银行贷款利息。
(四)乙方不能如期筹集项目开发所需资金的,甲方可视为乙方违约而与乙方解除协议另寻合作方。
(五)乙方不能如期保质保量完成项目建设,损失由乙方负责。
(六)乙方私自挪用以该项目名义向银行的贷款,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
(七)合作的某一方违反本协议保密规定泄漏秘密的,造成的损失由泄漏方负责。
(八)合作的某一方违反本协议关于协议更改规定的,所作出的更改内容无效,由此产生的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九)合作的某一方违反本协议关于协议转让规定的,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第十六条协议的解释。
本协议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协议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协议的原则、协议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协议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协议相抵触。
第十七条补充与附件。
本协议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和附件作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八条协议的效力。
(一)本协议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
(二)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全部条款履行完毕后自然失效。本协议壹式陆份,壹份捌页,甲乙各执叁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甲方是的企业,拥有的土地,根据国家的土地政策,可用“三旧改造”的方式进行房地产项目开发,乙方决定与甲方共同合作开发。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在公平自愿的原则下,双方经过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合作开发房地产的合同,双方共同遵守履行。
一、合作项目的基本情况。
甲方是领有注册号为的营业执照,公司拥有位于(土名)的土地亩,属用途,详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及房产证。上述土地符合“三旧改造”的条件,可以进行房地产项目开发。
二、合作方式。
甲方提供上述土地及地上房屋及附着物,经双方协商作价人民币伍仟万元,乙方提供现金人民币伍仟万元,双方注册成立新的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的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甲乙双方各占50%股权,以新成立的项目公司作出开发上述土地的主体,具体运作经营以新公司的章程为准。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在新的项目公司中占有50%的股权,相关的盈利风险责任亦占50%。
2、甲方承诺和保证其提供的土地、房屋附着物有完整合法的产权,没有设定抵押,也没有被查封,不存在有产权纠纷,也不存在债务。如果确实存在上述限制产权的情况,甲方承诺在签订本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解决。
3、甲方提交其公司100%股东同意提供上述土地与乙方合同开发房地产的决议给乙方。
4、甲方必须依照有关法律政策向政府申请将上述土地以“三旧改造”的方式进行商住房地产开发,并取得政府同意变更为房地产开发的批复。
5、按照双方的约定提供股东身份资料用于项目公司工商注册登记。
6、乙方出资已达到人民币伍仟万元时,项目运作的资金不足,甲方应根据项目公司运作的实际需要及股东会的决议按50%的比例增加投资款或者用项目土地向银行抵押借款。
7、甲方委派作为项目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任董事长职务并推荐项目公司的会计。
四、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必须按照项目公司股东会的决议按时缴交人民币伍仟万元的投资款。
2、按照双方约定及时提供相关股东的身份资料,用于项目公司的工商注册登记。
3、如果乙方缴出投资款人民币伍仟万元,项目公司的流动资金还不够用,则乙方应根据项目公司的实际运作资金需要及股东会的决议,按照50%的比例增加投资款或者用项目的土地向银行抵押借款。
4、乙方委派项目公司总经理及出纳的人选。
五、项目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项目公司的股东会的形式进行财务管理,凡是项目公司的开支超出元以上就必须经过100%的股东表决同意方可开支入账。
2、凡是项目公司开支在元的范围内由项目公司的董事长及总经理共同审批方可以开支入账。
3、凡是项目公司在可开支入账。
4、项目公司的设计合同、施工合同、销售合同及聘请物业管理合同等其他重大合同,必须经过100%股东表决同意。
5、项目公司的财务预算、结算及分配方案必须经过100%股东的表决同意。
六、合同的终止、变更、解除。
1、本项目开发销售完毕并结算清楚分配完毕,本合同终止。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有未尽事宜经过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及补充,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3、如果有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因素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双方可以协商解除。
七、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均应本合同严格履行各自的义务。否则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1、如果因甲方的原因,导致上述土地被查封或抵押,在约定的时间内无法解决影响到本项目的开发,则视为甲方构成违约,应按项目注册资金20%承担违约责任,乙方有权选择继续履行合同或者解除合同,如果乙方要求解除合同的,则按项目的评估价退回乙方的投资款。
八、甲乙双方如果要转让股权,原则上在双方内部转让且股东享有优先受让权。
九、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如果产生争议经过协商无法解决,则提交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测绘项目合同内容篇三
委托方:
地址:
居间方:
地址:
居间方受委托方委托,双方就居间方向委托方提供有关居间服务等事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标的物。
居间方向委托方提供与蒙自县文澜镇红寨村委会有关土地合作开发房地产项目。
第二条居间方义务。
1、居间方应积极认真地把委托方介绍给土地出让方,并及时沟通情况。
2、居间方协助委托方做好该宗土地房地产项目开发的前期投资策划及沟通工作。
3、居间方应积极努力做好居间介绍,协调有关矛盾,促成委方与土地出让方签订该宗土地合作开发房地产项目合同。居间方应当协助委托方与土地出让方在合同中约定,待到该项目进入预售阶段后委托方再以现金补偿或以房产折价补偿方式兑现土地出让金。
4、居间方应协助项目当事人做好有关部门对该项目的各项审批工作,促成合作开发项目成功签约,并顺利办理有关该宗土地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手续。
第三条委托方义务。
委托方承诺一旦土地出让方与委托方签订项目合作开发合同,并实际支付土地款项后,委托方即应承担向居间方支付服务费的义务。
第四条居间服务费。
1、居间服务费的标准:委托方根据居间方与土地出让方协商的该宗土地房地产项目合作金额支付服务费。即:每亩土地合作金额为万元至万元之间时,委托方支付居间方每亩万元服务费。每亩土地合作金额为万元以下时,每减少万元,委托方增加仟元的服务费。
2、居间服务费的支付办法:本合同签订后,委托方预付居间方万元服务费,其余费用根据居间方的工作进度适时支付。即:委托方与土地出让方签订合作开发合同后支付本合同总金额的百分之三十(扣除委托方提前预付的万元);居间方协助项目当事人办理完毕该宗土地合作开发必需的各项手续后,委托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的百分之;该项目进入预售阶段后个月内,委托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的百分之。
第五条诚信原则。
1、如果委托方与土地出让方在本合同委托期内,未能达成合作协议,没有征得居间方的书面同意,委托方不应再与该土地出让方进行协商并签订合作协议,否则居间方有权请求委托方按本合同第四条支付服务费。
2、本合同的有效期(委托期)为壹年(自本合同签字生效之日起计算)。居间方在此期间必须积极推动土地出让方与委托方进行实质性洽谈,并协助委托方和土地出让方达成实质性成交合同。
3、委托期内委托方未能与土地出让方达成协议时,委托方将不再支付居间方任何费用。
4、居间方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信息给委托方,如在谈判过程中,委托方发现居间方提供的居间信息中有虚假或不真实的信息时,委托方有权向居间方索取本合同标的物最低成交总金额的居间服务费标准%的赔偿。
第六条合同成立及修改。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本合同。
第七条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款执行。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委托方(盖章):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居间方:(盖章):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测绘项目合同内容篇四
引导语:房地产合同属于合同法中规定的居间合同,居间人是为委托人与第三人进行民事法律行为报告信息机会或提供媒介联系的中间人。今天,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房地产项目测绘合同范本,欢迎阅读与参考!
委托单位(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
委托单位(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双方就_________项目房产测绘,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4、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定本合同后,乙方应在____天内将全部房屋预测测绘成果交付甲方。乙方在进场后_____天内完成实测测绘成果交付甲方。
1、甲方应在签定本合同时向乙方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
a、申请产权初始登记的房屋
规划许可证(含规划红线图);土地使作权证或土地使用说明;
竣工建筑平面图(蓝晒图);人防红线图(含地下室高层房屋);
地名证:______________规划验收合格证;
公用部位设计说明,如有需要,需提供各种部位的归属协议,预测提供建筑平面图(全套)。
b、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的房屋
房屋所有权证或房产测绘成果;
证明房屋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的材料(析产、合并公证书、协议书等);
c、房屋权利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要求测绘的房屋验收,并出具测绘成果验收意见。
d、乙方作业过程中,甲方需紧密配合。
e、预测结束后甲方更改设计等原因引起的重测,费用甲方另付。
2、测绘时,甲方应密切配合,并做好指界工作,对乙方完成的测绘成果进行验收、并出具测绘成果验收意见。
3、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国家房产测量规范和有关技术标准、规定,对其完成的房产测绘成果负责。
4、乙方完成的测绘成果,应及时向______市房产交易产权登记管理中心登记备案。
测绘项目合同内容篇五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房产测绘管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甲方委托乙方房屋面积测绘事宜,签订本合同。
一、测绘项目。
1、测绘项目名称:
2、测绘项目地址:
3、测绘项目内容:房屋面积预测绘。
二、测绘资质。
乙方测绘资质证书等级及编号:乙测资字3036。
三、测绘项目执行技术标准。
《房产测量规范》(gb/t17986)、《江苏省房屋面积测算技术规程》(dgj32/tj131-)等相关房产测绘技术标准。
四、测绘费用结算。
1、测绘费用标准:按盐市价发[]120号、盐市价发[2009]62号、盐财综[2009]18号文件标准收费,该楼收费标准为元/m2。测绘费用根据测绘总建筑面积按实结算;成果报告已经形成,在反馈环节因甲方变更设计导致面积重新计算,变更范围测绘费重新结算。
2、结算方式:在收到乙方交付的项目测绘成果时,甲方向乙方支付全部测绘费用。
测绘项目合同内容篇六
甲方(定作人):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乙方(承揽人):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乙方测绘资质等级:_____________
乙方测绘资质证书号码: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测绘目的:_________。
第二条测绘范围
1.测区地点:_________
2.面积:_________
3.测区地理位置:_________
第三条测绘内容
1.测绘项目:_________
2.工作量:_________
第四条执行技术标准
测绘技术标准按照国家和_________有关技术规范执行。
序号
标准名称
标准代号
标准等级
其他技术标准:_________。
第五条测绘工程费
1.取费依据:国家颁布的测绘产品价格标准。
2.取费项目及预算工程总价款:
序号
项目名称
工作量
单价(元)
合计(元)
工程总价款:
3.工程完工后,根据实际测绘工作量核计实际工程价款。
4._________。
第六条结算方式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_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定金人民币_______元。
并预付工程预算总价款的_____%,人民币_____元。
2.当乙方完成预算工程总量的_________%时,甲方向乙方支付预算工程价款的_________%,人民币_________元。
3.当乙方完成预算工程总量的_________%时,甲方向乙方支付预算工程价款的_________%,人民币_________元。
4.乙方自工程完工之日起_________日内,根据实际工作量编制工程结算书,经甲、乙双方共同审定后,做为工程价款结算依据。
自测绘成果验收合格之日起_________日内,甲方应根据工程结算结果向乙方全部结清工程价款。
5._________。
第七条资料提供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_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提交以下资料,并保证提供给乙方的全部资料及文件均为真实、合法、有效、完整、准确,并承担由该等文件而引起的全部责任。
(1)该项目全套设计图纸、电子图;
(2)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的共用面积分摊说明及配套的分摊彩图;
(3)公安部门批准的项目坐落及房间号码编排表;
(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
(5)人防部门批准或备案的人防建设方案;
(6)测绘工作中需要的其他相关说明、文件。
2.乙方自收到甲方的有关材料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审查甲方提供的资料是否符合测算要求。
根据甲方的有关资料和本合同的技术要求完成技术设计书的编制,并交甲方审定。
第八条审定
甲方自接到乙方编制的技术设计书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完成技术设计书的审定工作,并提出书面审定意见。
第九条进场
乙方自收到甲方对技术设计书同意实施的审定意见之日起_________日内组织测绘队伍进场作业。
第十条条件提供
甲方应保证乙方的测绘队伍顺利进入现场工作,对乙方进场人员的工作提供现场升降工具以及生活等必要的条件。
第十一条进度确保
乙方应当根据技术设计书要求确保测绘项目如期完成。
甲方应保证工程款按时到位,从而使工程顺利能够进行。
第十二条测绘成果的使用
甲方允许乙方内部使用执行本合同所生产的测绘成果。
同时乙方也允许甲方内部使用为执行本合同所提供的属于乙方的所有测绘成果。
第十三条转包
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将本合同标的的全部或部分转包给第三方。
第十四条测绘项目完成工期
序号
测绘项目
完成时间
备注
全部测绘成果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交甲方验收。
第十五条验收与争议
乙方应当于工程完工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书面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当自接到完工通知之日起_________日内,组织有关专家,依据本合同约定使用的技术标准和技术要求,对乙方所完工的测绘工程完成验收,并出据测绘成果验收报告书。
对乙方所提供的测绘成果的质量有争议的,由测区所在地的省级测绘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裁决。
其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第十六条权利约定
对乙方测绘成果的所有权、使用权和着作权归属的具体约定如下:_________。
第十七条成果交付
自测绘工程费全部结清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乙方根据技术设计书的要求向甲方交付全部测绘成果。
序号
成果名称
规格
数量
备注
乙方向甲方交付约定的测绘成果_________份。
甲方如需增加测绘成果份数,需另行向乙方支付每份工本费_________元。
第十八条甲方违约责任
1.合同签订后,由于甲方工程停止而终止合同的,乙方未进入现场工作前,甲方无权请求返还定金。
双方没有约定定金的,向乙方偿付预算工程费的30%,人民币_________元;乙方已进入现场工作,甲方应按完成的实际工作量支付工程价款,并按预算工程费的_________%(_________元)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2.乙方进场后,甲方未给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而造成停窝工时,甲方应支付给乙方停窝工费,停窝工费按合同约定的平均工日产值(_________元/日)计算,同时工期顺延。
3.甲方未按要求支付乙方工程费,应按顺延天数和当时银行贷款利息,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影响工程进度的,甲方应承担顺延工期的责任,并根据本条第二项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停窝工费。
4.对于乙方提供的图纸等资料以及属于乙方的测绘成果,甲方有义务保密,不得向第三人提供或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否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本合同工程款总额的20%赔偿损失。
5._________。
第十九条乙方违约责任
1.合同签订后,如乙方擅自中途停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双倍返还定金。
双方没有约定定金的,乙方向甲方赔偿已付工程价款的_________%,人民币_________元,并归还甲方预付的全部工程款。
2.在甲方提供了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并且保证了工程款按时到位,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日期提交测绘成果时,应向甲方赔偿拖期损失费,每天的拖期损失费按合同约定的预算工程总价款的_________%计算。
因天气、交通、政府行为、甲方提供的资料不准确等影响测绘作业的客观原因造成的工程拖期,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提供的测绘成果质量不合格的,乙方应负责无偿予以重测或采取补救措施,以达到质量要求。
因测绘成果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而又非甲方提供的图纸资料原因所致)造成后果时,乙方应对因此造成的直接损失负赔偿责任,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由于甲方提供的图纸资料原因产生的责任由甲方自己负责)。
返工周期为_________天,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完成,并向甲方提供测绘成果。
4.对于甲方提供的图纸和技术资料以及属于甲方的测绘成果,乙方有保密义务,不得向第三人转让,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本合同工程款总额的20%赔偿损失。
5.乙方擅自转包本合同标的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要求乙方偿付预算工程费30%(人民币_________元)的违约金。
6._________。
第二十条声明及保证
甲方:
1.甲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乙方:
1.乙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乙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二十一条保密
甲乙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
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
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第二十二条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
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二十三条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二十四条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五条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
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
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
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
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
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二十六条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
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第二十七条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
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八条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2.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委托代理人(签字):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测绘项目合同内容篇七
摘要:项目教学法是一种以学生自主探索为基础,采用科学研究及实践方法,促进学生主动接受知识的教学方式。在电子课程中如何运用项目式教学与好几个方面有关,在设计项目的时候,可以按照技术应用能力、职业素养为主线,按照“实际、实用、实践”的原则来挑选内容。
关键词:项目式教学;项目式实践;电子课程。
现在的各个学校都在实行教学改革,项目式教学与模块式教学方式等都是时下较为流行的教学方法,同时这些教学方法也都反映了当今职业教育的现实需求。项目教学法是一种以学生自主探索为基础,采用科学研究及实践方法,促进学生主动接受知识的教学方式。教师应将需要解决的问题或任务以项目的形式布置给学生,以小组协助方式,在指导下由学生自己按照实际工作的完整程序,共同计划、协作完成项目,使学生理解和把握专业知识和相关技能,培养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及团体协作精神。如何在电子课程中更好地运用项目式教学方法,的确要经过很深的思考与大量的实践。在本人看来,以下几个方面可以是项目式教学法实施的重要措施。
一、整合教材,划分项目。
职业教育的重点在于以职业技术的应用为主,这样的教学可以破除单纯追求学科完整性的倾向,而以培养技术应用能力为主旨来设计课程教材。在设计项目的时候,可以按照技术应用能力、职业素养为主线,按照“实际、实用、实践”的原则来挑选内容,一般考虑一下几点:
1.结合职业岗位。
现代企业的岗位要求是什么,那么我们职业学校培养学生的技能就是什么。在进行项目化教学的时候,一般把握“必需、够用”的.尺度即可。而技能水平,则可以由浅入深,针对电子与信息技术专业,分块进行设计。专业课中的《电子线路》课程,原先理论知识偏多,实践大多只是实验而已。而要实行项目式教学,必须将课本中的原有知识进行整合。例如,半导体与二极管作为一个项目,在这一项目中理论知识只作铺垫,主要以检测和用实际电路为例,进行感官上的认识及动手操作的训练。二极管整流电路的波形图分析,在以往传统“讲授式”教学中,理论上能分析出来即可,所以学生往往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会机械式分析波形,却看不懂实际的波形原理。项目式教学法则不同,可以在装配电路后用示波器观看波形,然后分析出波形的特点,进而掌握电路的工作原理。这样从“学生学”与“教师教”两个角度都更好地体现教学效果。同时,学生也可以在自己动手检测出波形的过程中体会知识的有趣性,并且,这样的动手能力在以后的职业岗位中也能更快地适应岗位需求,完成学生到技术工人的转换。
2.突出实用性原则。
由于科技的发展很快,很多电子与信息技术专业的知识也在不断更新。实行项目式教学就要重组课程,更新教学内容,以培养专业能力为目标,找准电子课程各项能力之间的结合点,构建课程体系,重组课程结构,体现出项目式教学内容的实用性,使专业教学改革更加突出职业教育的特色。
3.体现创造型思维。
在项目式教学设计中,创造性思维的培养也是十分重要的。现代企业需要知识丰富、能力过硬的学生,同样更需要具有创造性素质的学生。所以,在电子课程项目式教学过程中,应以实际出发,不断探索知识、能力、素质三者之间的关系,培养学生的创造性思维和创业能力,在有限的时间内合理安排教学内容,调整好课程体系,使学生的素质能力培养达到最优效果。
二、改革教学手段,提高教学质量。
项目式教学法是一种教学改革方法,这样的方法需要较为有效的教学手段来支撑,否则依然达不到应有的教学效果。职业学校教学手段的设置要满足全体学生和个体学生两个方面:俯视整体,一定要面向全体学生,建立一种双向互动、高效有序的教学模式;点击个体,针对不同特点的学生,因材施教,因人而异,追求实效。在电子课程项目式教学过程中,教学手段要多样化,课采用启发式、讨论式、案例式等生动活泼的方法,调动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及创造性,使学生爱学、勤学、善学。教师要注重学生知识的形成过程,在分析和解决问题时,能以多角度切入,全面把握,要用适当的方法积极鼓动学生打破常规,引导学生独立思考,在课堂上为学生搭建施展才华的平台。另外,电子课程项目式教学过程中,可以借助现代教学技术,如利用多媒体教学,实践情景模拟教学等现代教学手段,来大大提高教学效果。
三、注重项目实践,加强全面训练。
实践性是职业教育培养模式的重要特征,职业能力是职业教育追求的重要目标,所以在项目式教学过程中必须重视学生的实践能力培养。项目式教学中的实训要突出学生的主体性,每一个实训项目需要教师的精心设计、精心组织、精心实施。一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电子课程项目式实践教学计划要体现职业岗位群所必需的技能训练的连贯性,使学生按基础能力,专项能力,综合能力循序渐进发展,并保证足够的实训学时,以保证教学环节的完整实施。
2.电子课程实践项目构思要创新,以提高实训的高新科技含量,同时要强调功能应用性和工艺规范性。要明显区别于实验,紧密结合职业岗位特点,这样有利于提高学生学习的兴趣和拓宽专业知识面,有利于学生手脑并用,均衡发展。
3.电子课程项目式实践中要加强技能操作的全面训练。实训教师要设计一些便于拆装、设置故障又能及时恢复的项目,也要让学生接触到企业实际岗位的训练。同时,要将学生的职业技能训练与职业素质训导有机结合,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4.电子课程项目式实践教学过程中教师的能力也是一个重要保证。项目实践教学要求教师掌握一定的教学规律,精通专业理论知识,更要具有十分熟练的动手操作能力和技术应用能力。所以,教师在平时就应该注意多学习新科技、新知识、新工艺、新能力,让自己成为项目实践教学中的灵魂和活力。学校也应该注意选调教师去企业锻炼,或者从企业中选聘技术人员兼职教师,在项目式教学过程中不断培养双师型教师队伍。综上所述,项目式教学的确能够培养适应时代的职业技术人员,因为项目式教学比以往传统的教学有明显的优势。一是有利于学生保持学习热情。电子课程中的每个项目都比较短小,且各自又有明确的目标,这有助于学生看到成功的希望,因而为每一次的成功而奋发努力。二是有利于课程内容的更新和适应。现在社会的科技发展极为迅速,劳动力市场的需求也瞬息万变。课程模式由于具有很强的开放性,可以及时删减陈旧重复的内容,吸收最新的科技成果,调整课程重心,直到课程达到最佳的适应性。当然,项目式教学在电子课程的探究路程还很长,需要无数专业教师共同努力,共同创造新教学改革的美好前景。
参考文献:
[1]徐锦生.项目学习:探索综合化教学模式.浙江大学出版社,2012.3.
[2]韩党群.电子工程师项目式教学与训练.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出版社,2010,2.
[3]苏志红.项目教学法在《电子技术》课程教学中的应用.中国科教创新导刊,2008.
测绘项目合同内容篇八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及技术要求。
项目负责人:刘耀。
投标文件中填报的单位业绩名称:
1、夏邑县2020年森林督查暨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项目。
2、淅川县自然保护地优化整合项目规划设计。
资质: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丙级。
是否符合招标资质条件:是。
企业地址:郑州市金水区沈庄新城2号楼2单元22层03室。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二)签订合同前要处理的事宜:无。
测绘项目合同内容篇九
甲方:
乙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有效期限:
依据《_技术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双方就打印外设外包项目的服务,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为解决甲方打印外设使用中遇到的各类问题,使其更好地发挥效用,特签定此合同,内容如下:
1、乙方为甲方提供打印外设的一切耗材;。
2、乙方为甲方提供打印外设的维修;。
3、实施细则。
前期做预案。
1、技术人员调查各科室使用状况:包括更换频率和用量;。
2、工程部根据技术人员调查情况制定好时间表,定期更换设备耗材。(原则上部门不会因耗材用尽耽误工作)。
3、打印机上印有紧急更换电话,应对突发情况。
基本熟悉情况。
1、合理安排技术人员按用量定期更换设备耗材;。
1、详细的实施表。
2、固定技术人员一对一实施方案。
此次外包费用总额为人民币x元,合同签定后支付乙方40%,另60%合同结束后支付。
1、本合同按甲方现有统计规模计算。如以后甲方需要增加,数量巨大的应在增加日起从新更改合同内容,适当调整可在新一年合同签订时修改。
2、乙方应保证所提供服务的及时和完善,保证所提供之电脑外接设备及相关耗材的产品质量。本合同涉及的各项内容和服务价格,经甲乙双方协商,可根据实际维护情况进行调整。
3、甲方需要改动打印外设的设置、位置时,乙方予以全力配合,若甲方擅自改动则乙方不承担甲方因此而造成的一切后果。
12、未经甲乙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终止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同意可变更或终止本合同。
外包服务违反本合同约定,违约方应当按《技术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九十八条、第九十九条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双方规定定,采用以下2种方式中的任何一种方式解决。
(一)因本合同所发生任何争议,申请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按司法程序解决。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测绘项目合同内容篇十
根据《_合同法》、《_测绘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签订本合同。
执行技术标准:
标准名称。
标准代号。
标准等级。
1.取费依据:国家颁布的测绘产品价格标准。
2.取费项目及预算工程总价款:
项目名称。
工作量。
单价(元)。
合计(元)。
预算工程总价款:
3.工程完工后,根据实际测绘工作量核计实际工程价款。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向乙方提交有关资料。
2.自接到乙方编制的技术设计书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完成技术设计书的审定工作,并提出书面审定意见。
3.应当保证乙方的测绘队伍顺利进入现场工作,并对乙方进场人员的工作、生活提供必要的条件。
4.甲方保证工程款按时到位,以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
5.允许乙方内部使用执行本合同所生产的测绘成果。
1.自收到甲方的有关资料之日起_______日内,根据甲方的有关资料和本合同的技术要求完成技术设计书的编制,并交甲方审定。
2.自收到甲方对技术设计书同意实施的审定意见之日起_________日内组织测绘队伍进场作业。
3.乙方应当根据技术设计书要求确保测绘项目如期完成。
4.允许甲方内部使用乙方为执行本合同所提供的属乙方所有的测绘成果。
5.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将本合同标的的全部或部分转包给第三方。
测绘项目。
完成时间。
全部测绘成果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交甲方验收。
乙方应当于工程完工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书面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当自接到完工通知之日起_________日内,组织有关专家,依据本合同约定使用的技术标准和技术要求。对乙方所完工的测绘工程完成验收,并出据测绘成果验收报告书。
对乙方所提供的测绘成果的质量有争议的,由测区所在地的省级测绘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裁决。其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测绘工程费支付日期和方式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定金人民币________元。并预付工程预算总价款的______%,人民币________元。
2.当乙方完成预算工程总量的_________%时,甲方向乙方支付预算工程价款的_________%,人民币_________元。
3.当乙方完成预算工程总量的_________%时,甲方向乙方支付预算工程价款的_________%,人民币_________元。
4.乙方自工程完工之日起_________日内,根据实际工作量编制工程结算书,经甲、乙双方共同审定后,做为工程价款结算依据。自测绘成果验收合格之日起_________日内,甲方应根据工程结算结果向乙方全部结清工程价款。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自测绘工程费全部结清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乙方根据技术设计书的要求向甲方交付全部测绘成果(见下表)。
序号成果名称规格数量备注乙方向甲方交付约定的测绘成果_________份。甲方如需增加测绘成果份数,需另行向乙方支付每份工本费_________元。
1.合同签订后,由于甲方工程停止而终止合同的,乙方未进入现场工作前,甲方无权请求返还定金。双方没有约定金,向偿付乙方预算工程费的30%,人民币_____元;乙方已进入现场工作,甲方应按完成的实际工作量支付工程价款,并按预算工程费的_______%(_____元);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2.乙方进场后,甲方未给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而造成停窝工时,甲方应支付给乙方停窝工费,停窝工费按合同约定的平均工日产值(_________元/日)计算,同时工期顺延。
3.甲方未按期要求支付乙方工程费,应按顺延天数和当时银行贷款利息,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影响工程进度的,甲方应承担顺延工期的责任,并根据本条第二项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停窝工费。
4.对于乙方提供的图纸等资料以及属于乙方的测绘成果,甲方有义务保密,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或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否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本合同工程款总额的20%赔偿损失。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合同签订后,如乙方擅自中途停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双倍返还定金。双方没有约定定金的,乙方向甲方赔偿已付工程价款的_________%,人民币_________元,并归还甲方预付的全部工程款。
2.在甲方提供了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并且保证了工程款按时到位,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日期提交测绘成果时,应向甲方偿付拖期损失费,每天的拖期损失费按本合同约定的工程总价款的_________%计算。因天气、交通、政府行为、甲方提供的资料不准确等影响测绘作业的客观原因造成的工程拖期,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提供的测绘成果质量不合格的,乙方应负责无偿予以重测或采取补救措施,以达到质量要求。因测绘成果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而又非甲方提供的图纸资料原因所致)造成后果时,乙方应对因此造成的直接损失负赔偿责任,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由于甲方提供的图纸资料原因产生的责任由甲方自己负责)。返工周期为_________天,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完成,并向甲方提供测绘成果。
4.对于甲方提供的图纸和技术资料以及属于甲方的测绘成果,乙方有保密义务,不得向第三方转让,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本合同工程款总额的20%赔偿损失。
5.乙方擅自转包本合同标的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要求乙方偿付预算工程费的30%(人民币_________元)的违约金。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的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友好协商的态度加以解决。双方协商一致的,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由双方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双方同意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未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附则。
1.本合同由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即生效。全部成果交接完毕和测绘工程费结算完成后,本合同终止。
2.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份,甲方__________份,乙方__________份。
定作人名称(盖章):____承揽人名称(盖章):____。
定作人住所:____________承揽人住所: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
测绘项目合同内容篇十一
设备采购合同通常采用固定总价合同,在合同交货期内价格不进行调整。
合同价款的支付一般分三次:
(1)设备制造前,采购方支付设备价格的10%作为预付款;。
(3)剩余的10%作为设备保证金,待保证期满,采购方签发最终验收证书后支付。
(四)现场服务。
合同可以约定设备安装工作由供货方负责还是采购方负责。如果由采购方负责,可以要求供货方提供必要的技术服务、现场服务等内容,可能包括:供货方派必要的技术人员到现场向安装施工人员进行技术交底,指导安装和调试,处理设备的质量问题,参加试车和验收试验等。在合同中应明确服务内容,对现场技术人员在现场的工作条件、生活待遇及费用等作出明确规定。
一级建造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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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绘项目合同内容篇十二
1.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以书面形式提供有关水文地质勘探资料和地下管线资料,提供现场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有关资料,是()的责任和义务。
a.发包人
b.设计单位
c.承包人
d.监理人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发包方的责任与义务。以书面形式提供有关水文地质勘探资料和地下管线资料,提供现场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有关资料,是发包人的责任和义务。
2.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工作缺陷责任期自()起计算。
a.合同签订日期
b.竣工验收合格之日
c.实际竣工日期
d.颁发工程接收证书之日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缺陷责任与保修。缺陷责任期自实际竣工日期起计算,合同当事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但该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
3.某工程竣工验收阶段,承包人于6月1日向工程师送交了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于6月15日组织生产设备启动试车检验;6月18日试车完毕后发包人、承包人、工程师和设计代表在试车记录上签字确认质量合格;工程师于6月20日签发工程移交证书。则承包人的实际竣工日应为()。
a.6月15日
b.6月1日
c.6月18日
d.6月20日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实际竣工日。承包人的实际竣工日为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之日,并在工程接收证书中载明。
【考点精讲】
一、发包人的责任和义务
1.组织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不得晚于开工日期前14天向承包人提供图纸;
2.对化石、文物的保护;
3.出入现场的权利;
4.场外交通;
5.场内交通;
6.许可或批准;
7.提供施工现场,最迟于开工日期前7天移交施工现场;
8.提供施工条件;
9.提供基础资料,并为准确性负责;
10.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
11.支付合同价款;
12.组织竣工验收;
13.现场统一管理协议。
二、进度控制的主要条款内容
1.承包人的工期延误
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承包人应支付逾期竣工违约金。
2.竣工日期
(1)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并在工程接收证书中载明。
(2)因发包人原因,未在监理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报告42天内完成竣工验收,或完成竣工验收不予签发工程接收证书的,以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
(3)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工程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
三、质量控制的主要条款内容
1.承包人的质量管理
承包人应在施工场地设置专门的质量检查机构,配备专职质量检查人员,建立完善的质量检查制度。承包人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提交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文件,报送监理人审批。
2.监理人的质量检查
监理人的检查和检验,不免除或减轻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应负的责任。
3.监理人重新检查
承包人覆盖工程隐蔽部位后,监理人对质量有疑问的,可要求承包人对已覆盖的部位进行钻孔探测或揭开重新检验,承包人应遵照执行,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恢复原状。经检验证明工程质量符合合同要求的,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并支付承包人合理利润;经检验证明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的,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
4.缺陷责任与保修
(1)缺陷责任期自实际竣工日期起计算。
(2)工程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发包人未经竣工验收擅自使用工程的,保修期自转移占有之日起算。
测绘项目合同内容篇十三
职责:
(1)负责协调软件团队对软件产品的研发工作(包括代码开发,测试,部署实施等);。
(3)客户持续跟踪及沟通,用户问题反馈及答疑等售后相关工作;。
(4)负责软件产品营销、推动上线和持续迭代等相关工作。
(5)结合公司产品特点及发展趋势,不断完善产品解决方案;。
任职要求:
(2)熟悉售前工作流程,能探知用户需求,具备良好的建议书、解决方案写作技能;。
(5)跨团队沟通协调能力强,执行能力强。过程把控能力强。能按时交付项目成果;。
(6)计算机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5年以上项目管理经验;。
(7)有大型复杂软件系统实施经验者优先。
测绘项目合同内容篇十四
房地产开发的泡沫成份,以及开发行为本身和由于资金运作的不规范,九十年代后期国内各地都出现了一批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停建、缓建工程即烂尾楼,且不说广西、海南,即便在经济发达的沿海城市上海,据报载,至1999年底上海市在内环线以内,高层烂尾楼也多达300幢。毋庸讳言,在海南出现的“炸楼”的极端处理方法,并不是一个值得推广和借鉴的有效经验,妥善解决为数不少的“烂尾楼”,已成为各地政府一个不得不面对的难题。在房地产开发的市场大潮中,既然原有的开发商已无力作为,把项目转让给有能力的开发商继续开发,这就是无论房地产项目开发至什么阶段,都应当研究其转让的可行性和操作性的缘由。
“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国有独资公司的资产转让,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办理审批和财产转移手续”;“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这一系列有关公司股权转让的规定,都是我国《公司法》的明确规定。因此,以公司股权转让的重组方式,实现房地产项目转让;或者说,以公司股权转让方式来解决房地产开发项目转让的可行性和操作性,就成为我们律师应当研究的重大课题,也是研究公司法和房地产领域不同专业的律师,应当共同关注的业务结合部。正是基于这一指导思想,讨论本文所指的课题,具有现实意义。
二、“烂尾楼”的现状分类及其转让操作方式。
需要用项目转让方式处置的房地产开发停建、缓建项目即“烂尾楼”,由于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不同,开发商所负债务的复杂性以及开发项目续建资金短缺程度等不同情况,对于用公司股权转让方式实现房地产项目转让,提出各不相同的问题:
1、各不相同的房地产停建、缓建项目。
需要转让或不得不转让的房地产开发的停建、缓建项目一般都负有债务,其债务一般有三种情况:一是开发的房屋已实现预售,按时交付房屋是开发商所负的房屋实物形态的债务;二是开发商在建设过程中向银行以抵押方式进行贷款所负债务,以及对承包人应付的工程款所负的债务,这二者都是依法享有优先权的债务,二者中,应付的工程款优先于抵押权所负债务;三是一般债务,即开发商在项目开发过程中对采购材料、设备等各相对人所负的一般债务。房地产开发商所负债务的不同情况,是实施项目转让时不得不慎密分析的复杂问题和各具特点的法律障碍。
而从房地产开发商对“烂尾楼”的续建资金实力来分析,也存在着二种不同情况:有的开发商虽缺乏资金,但尚有能力自行筹资恢复建设或尚在运营,属于项目缓建;有的开发商则无后续资金,已停止运营,无他人提供资金难以为继,属于项目停建。
房地产开发的停建、缓建项目,就其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可分为以行政划拨方式和以出让方式取得二大类。而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有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的条件和期限,这为政府处理“烂尾楼”收回土地后再转让提供了依据。这二种不同方式,在项目转让操作中,前者更复杂。
从房地产停建、缓建项目的运作阶段来看,除了项目已经建成,开发商为中、长期投资的整体销售计而实施转让外,一般会处于土地开发阶段和施工营建阶段,这二个阶段的停建、缓建,从前期资金落实的不同程度,反映了房地产开发商在转让过程中的地位和实力。
2、可供选择的转让“烂尾楼”的操作方法。
房地产开发停建、缓建项目的转让,目前通常有通过程序和当事人协议两种方法。通过司法程序转让,即法院调解以项目折价或者对生效判决执行对项目进行拍卖,对此本文不作讨论。而作为当事人自行协议(包括因政府主管部门干预)项目转让,一般有开发项目转让和公司股权转让两种操作方法。
第一种是开发项目转让。此种方法一般适用于未成立项目公司的项目。所谓项目公司,是指因房地产特定地块开发,由项目投资股东依公司法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项目投资股东可以是现金投资,也可以是土地作价投资。非项目公司的投资人,因项目停建、缓建而实施开发项目转让,其基本程序除转让方和受让方合意外,还必须按项目的立项、用地、工程建设的有关审批程序重新办理手续,适用的法律、法规,主要是房地产法、规划法和建筑法,其政府所收的各种规费,原则上按交易一次的规定收取。因此,项目转让的成本高、手续繁琐。
第二种是公司股权转让。此种转让一般适合于成立项目公司的开发项目。项目公司的成立必然会涉及投资资本,房地产项目公司的运作必然涉及到公司产权,产权自主交易,资本自由流转,是此种转让的前提。这种转让是以转让公司或公司股份的方法进行房地产项目的投资人变更,其基本程序是变更公司投资结构或股东,适用的法律主要是公司法和工商行政管理法规,并不涉及项目本身的交易费用和政府规费,其转让成本低,手续简略。因此,以公司股权转让方式来实现房地产停建、缓建项目的转让,是房地产开发的产权和资本市场化运作,是开发商在市场竞争中优胜劣汰而导致的项目公司股权的兼并和收购,此种操作方法值得深入研究。
此外,房地产停建、缓建项目转让还有其它实现方法,主要是指政府主导下的转让,如政府收回土地再另行出让给他人,政府启动收地程序而有条件地不执行,推动投资人协议转让以及以包销方式实施项目转让等。
综上,房地产开发的停建、缓建项目转让,在市场条件下,针对地产、房产的产权交易和已投入资本的流转,以公司股权的重组方式使之得以实现,是最可取、最值得拓展的途径和方法。
三、以公司股权重组方法转让房地产“烂尾楼”的操作性。
房地产开发实践中,由投资人包括以土地投资或以资金投资的投资者,按《公司法》的有关规定成立项目公司进行运作,在各地都已十分普遍。这是讨论本文所涉之项目转让可操作性和利弊得失的现实基础。作为有限责任公司形态的房地产开发的项目公司,在资产重组或股权转让方式来实现其停建、缓建项目转让时,首先必须明确并解决其操作性。只有有了可供选择的操作方法,才谈得上其中的利弊得失,才会对日益增多的烂尾楼转让的实践有所指导。
按业界比较一致的认识,公司股权重组主要有两种操作方法:收购和兼并,即股权的的并购,而房地产项目公司的并购,则是具有特别风险的并购,研究其操作性更显重要。
1、股权兼并与无能力继续开发的项目转让。一个或多个公司的全部资产和权利义务均转移给另一个公司,即为公司兼并。其操作层面针对“烂尾楼”分析,鉴于股权转让的公司已无力继续开发,与其破产,不如将股权和责任均转移给受让公司;而接受全部股权的公司以吸收方式,以自己名义继续运行。由于受让公司承接转让公司的债权债务,故转让公司虽已消失但无需经过清算程序。此种股权重组方法,完全适应于房地产楼宇烂尾已无力继续开发的项目公司,股权兼并方式对于事实上资不抵债或停止运营即停建房地产的项目公司,实现项目转让,不失为有效途径。
2、股权收购与缺乏后续资金开发的项目转让。一个公司经由接受转让公司大部。
分股权方式而达到对原公司的控制或管理。转让公司无需消失仍可以自己名义运作,即为公司收购。其针对房地产烂尾楼宇的操作性,比较适合于因债务缠身难以为继而非资不抵债的缓建项目。新增资本的投入,对于项目的顺利建成和避免破产,于被收购的开发商具有现实的吸引力。这种操作方式由于转让公司没有被吸收,只是公司股东和股权发生变动,显然此公司股权兼并具有更灵活、更简便的操作性。
比较这二种方法,虽然都是以公司股权的变动和产权流通来实现房地产项目公司的重新组合都、可以避免被兼并公司的解散清算程序、都有利于通过有实力的股东重新控制公司运作而实现其市场发展和顺利运作,但公司股权的兼并和收购针对的是房地产停建、缓建项目,两者仍然存在较大的区别:
第一,兼并是受让公司吸收转让公司并以自己名义重新开发,受让公司本身必须有房地产开发相应资质;而收购则仍以转让的已具备相应资质的项目公司名义经营,收购公司本身可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
第二,兼并是项目公司全部股权被转让,其所有的债务包括潜在的债务以及由此产生的风险,依法均由兼并公司承担,也即兼并公司对被兼并公司的债务或风险要承担项目公司的全部责任;而收购则是项目公司内部的股东和股权比例发生变动,其对外的债务仍由项目公司承担,股东之间可按股权比例或约定方式在股本金限额内承担,也即收购公司只对被收购公司债务或风险承担股东的相应责任。
第三,兼并后原项目公司被吸收,项目运作以兼并公司名义进行,因此,房地产项目公司的兼并,除兼并被兼并双方协议一致外,必须办理项目变更手续并通知债务人;而股权收购只发生在项目公司内部,只需公司新旧股东协议一致,不需要办理项目主体变更手续,也无需通知债务人。
房地产开发由于土地取得方式、使用期限的复杂性以及地产、房产的复杂关系,又由于在操作中房地产开发项目公司股权组成的表现形态的不规范,以及股权关系的不清晰,在以公司股权重组方式实现房地产项目转让的操作实践中,更产生了一系列不同于一般公司并购的特殊情况,更多的是属于房地产领域中的具体专业问题与公司股权重组的有关法律问题的交叉和重叠,这在公司股权重组过程中应当寄予更大的关注。
四、从司法实践看以公司股权重组方式实现房地产项目转让应注意的法律问题虽然,我国立法对公司并购尚无专门规定,对本文讨论以公司股权重组方式实现房地产项目转让,更无明确的、有针对性的法律、法规,但在操作实务和司法实践中,这方面的大量市场行为已频频发生并由此引起一系列的争议和纠纷。作为不得不面对并承接此类案件代理的律师,尤其是熟悉公司股权重组和房地产开发的专业律师,都肩负从司法实践来分析研究这一疑难、复杂的法律问题的责任,从而指导当事人规范运作,避免失误,并为健全立法提供实务经验。
本人在专业处理大量有关房地产开发的诉讼案件的同时,也处理了一批此类案件。实践出真知,实践是检验成败、鉴别操作方法利弊得失的唯一依据和标准。
1、应引起注意的三个法律问题一个为最高院改判的以项目转让方式运作的房地产联建纠纷案。
1993年10月15日,上海长兴实业总公司(下称长兴公司)作为土地方与上海建设工程联合公司(下称建设公司)作为投资方签订了《三门路多层住宅小区联建协议》。约定:长兴公司提供土地和建房指标,建设公司承担建设资金以及前期费用共计人民币5680万元,两家公司联合开发5.4万平方米的住宅。
5万元。后因建设公司无力继续开发,又与上海建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建联公司)签订接盘《协议书》,约定由联建公司受让系争项目,建设公司的全部权利义务转让给联建公司,项目开发由建联公司继续履行,并由建联公司承担整个合同履行期间的全部法律责任。1996年2月28日,上述建设公司、长兴公司、万国公司和建联公司四方签订转让《协议书》,就项目由建联公司接盘事项达成协议。其主要内容是:建联公司接盘继续开发并负责返还万国公司全部投资款,协议自建联公司先行支付人民币1000万元时生效。转让协议签订当天,建联公司即向万国公司支付了人民币900万元,万国公司则在签收时书面同意转让协议生效。项目转让后,建联公司以自己的名义办理了有偿使用土地及房屋预售许可手续。因建联公司到期未支付其余款项,万国公司起诉法院,要求建设公司、建联公司和长兴公司共同返还剩余投资款及利息。
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转让协议所约定的条件未成就,故尚未生效,判由建设公司返还万国公司的剩余款计人民币4891.75万元及相应利息,建联公司负连带责任。一审判决后建设公司和建联公司均不服,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我担任了建设公司的二审代理人。
建设公司上诉的主要理由认为:转让协议所约定的生效条件已由债务受让人建联公司和债权人万国公司协商一致改变,故所附条件已经成就,要求确认转让协议有效,同时认为债务已经转移,要求由债务受让人建联公司单独承担全部债务本息的偿还。
最高人民法院于1997年11月10日开庭审议本案。我在审理过程中先后三次提交书面代理意见阐述我方观点,引起合议庭的重视。开庭后,为对国家法律负责,为公正、秉公办案,最高院邀请有关法律专家专题研讨本案的法律关系,并形成一致意见。1998年7月30日,最高院作出终审判决:撤销原判,判定转让协议有效,判由债务受让人建联公司单独偿还全部本息共约人民币7500万元。
本案四方协议最终被确认有效,有三个法律问题值得总结:
第一,项目转让须获得有关各方的一致同意。房地产开发项目转让,从法律角度分析,首先属于民事权利义务的转让。我国《民法通则》第91条规定:“合同一方将合同的权利、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应当取得合同另一方的同意,并不得牟利。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国家批准的合同,需经原批准机关批准。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原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我国《合同法》第77条也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法律、行政法规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因此,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转让必须获得合同当事人和有关第三人的一致确认。本案中,有关房地产项目的转让,涉及到原土地方、投资方以及受让方,依法应获得各方的一致同意,而四方共同签订的转让协议,表明有关债权人、债务人和第三人均协商一致,这就从总体上符合了法律的规定。
第二,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转让需具备四个条件。本案的转让协议之所以最终被确认有效,是因为本案的转让具备了如下四个条件:
1、转让须以既存之开发义务为基础;
2、转让须有合法的根据,且已有明确的受让人;
3、转让须获得形成房地产开发关系的各方当事人一致同意;
4、受让人须具有房地产开发的资质并履行相应的手续。
由于房地产停建、缓建项目以公司股权的兼并或收购方式实现转让,其转让的是房地产开发义务,此合同义务表现为债时,则是债的转移,因此,必须符合民事权利义务转让的基本特征。
业律师或由熟悉这两个领域法律的律师共同完成。本案转让协议在洽谈和制作过程中,我所副主任殷之杰律师提供法律服务,正是由于专业律师的参与和把关,使本案的转让协议表示了各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项目转让没有任何违法性或损害公共利益,符合民事权利义务转让和房地产开发义务转让的法律要件,因此,才经受了最高院的司法审理考验。
2、以公司股权收购房地产停建项目的转让纠纷案。
这是上海首例外商独资房地产项目公司股权兼并引起的诉讼案件,项目公司股权兼并协议由本人在1997年4月制作。
香港新律(上海)有限公司是香港新律有限公司在上海为开发浦东金桥某项目而成立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1050万美元,开发项目为一高级商办楼,建筑面积4.4万平方米。1995年4月,项目开发至房屋结构第12层,新律公司缺乏后续资金而停建。在停建1年零10个月后,经协商,香港新律公司将整个项目以公司股权收购方式转让给香港金利丰工程有限公司。双方约定收购价格以注册资本为准,收购协议对权利义务的转移、股权转让的交割、项目公司名称的变更以及在外资委办理变更登记等作了明确约定。项目被收购后,因拖欠工程款,施工单位江苏泰兴一建以变更后的项目公司作为被告、原股东香港新律公司作为第三人向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偿还工程欠款人民币7743.8万元,并要求第三人负连带责任。经法院审理,认为收购转让有效,项目开发工程欠款的债务已依法转移给受让公司,判由受让公司一家偿还欠款。一审判决后,有关当事人均未上诉。
本案公司股权收购转让被确认有效,转让人不再承担连带责任,有以下三个法律操作层面的问题值得引起注意。
第一,公司股权变更必须获得相应的批准手续。公司股权的变更以及公司性质的变更,依法必须获得有关政府部门的批准,变更后的公司合同和章程也都必须重新登记备案。在实践中,经常因未依法变更登记而导致股权变更无效。因此,必须根据公司股权变更的具体情况办理相应的手续。本案系一个外商收购另一个外商独资的项目公司,在办理所有的审批手续的同时,还必须获得外资委的审批同意。此外,还有中外合资的项目公司,因中方股东收购外方股东股权而使公司性质变为中资企业;也有与之相反的股权收购,企业又变为外商独资企业,在这种情况下,企业股权变更审批还会碰到更为复杂和严格的审批手续。而办妥有关的审批手续,则是项目公司股权兼并的不可逾越的法律障碍。
第二,对公司股权收购的交割及方式必须明确约定。通常,就转让双方而言,公司股权收购的生效以股权交割为准,而依中国有关法律的规定,公司股权转让还必须办理一系列的政府审批,登记手续,两者互相关系,可以当事人的约定为依据。本案转让方在咨询了有关政府主管部门意见后,收购协议约定:“乙方支付全部股本金1050万美元之日即为本协议股权交割日,本协议自股权交割日起生效”。协议双方并据此确认协议生效日为股权交割日,交割后开始办理有关政府审批手续。本案的股权交割的特别约定并不违反我国法律规定,并成为日后处理纠纷时对收购协议有效性的重要保障。
第三,事先约定办理政府有关审批手续的义务人及违约责任。我国法律规定外资企业股权变更必须由原审批单位重新审批,房地产项目开发变更主体必须经过批准并办理变更手续。在事先经过咨询落实了操作程序后,公司股权收购双方只需明确办理有关手续的责任主体即可进入操作。本案的收购协议对此约定有关审批手续由转让方负责,受让方提供董事会决议等文件予以配合的方法进行;同时还约定了由责任方承担未办妥有关手续引起的法律后果。由于事先经过咨询,能够办理有关手续在程序方面已经落实,法律上不存在障碍,收购协议签订后,本案的有关政府审批手续也都办妥。本案收购协议在外资公司变更股权和房地产项目转让方面的有关政府审批手续齐全,使收购行为在一旦涉讼后经得起法的检验并使转让方占据了主动。
此外,以股权重组方式转让房地产项目较复杂的问题是转让人的潜在债务问题,往往在项目转让后又面临转让一方潜在债务的债权人主张权利,这是受让人的巨大风险。抗衡这种风险的有效方法是在办理转让手续的同时,对外公告,以公告方法告知不特定的债务人。公告要在公众媒体上刊出,要给以一定的期限,公告的发布主体,最好是项目转让的批准或登记机关,至少要由转让方、受让方共同公告。
上述二个案例以及值得重视的12个法律问题,从不同的角度反映了以股权重组方式实施房地产项目转让的复杂性和法律把握的成败得失。由于我国对此种操作方式没有专门立法,有关法律对此规范甚少,给律师的实务操作带来相当大的难度,因此,结合实践遇到的问题深入研究,也就尤显重要。但是,由于以股权重组方式实现房地产停建、缓建项目转让,对于从根本上解决房地产开发中“烂尾楼”的现实重要性,以及此类业务一般标的巨大,对律师的专业要求高,是律师的专业水平和能力的重要考验,有作为的律师应当接受其挑战,并经过不懈努力,成功占领这个新类型业务的制高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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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绘项目合同内容篇十五
定作人(甲方):合同编号:
承揽人(乙方):签订地点:
承揽人测绘资质等级:签订时间:
根据《_合同法》、《_测绘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测绘范围(包括测区地点、面积、测区地理位置等):
第二条测绘内容(包括测绘项目和工作量等):
第三条执行技术标准:
其他技术要求:
第四条测绘工程费:
1、取费依据:国家颁布的测绘产品价格标准。
2、取费项目及预算工程总价款:
3、工程完工后,根据实际测绘工作量核计实际工程价款总额。
第五条甲方的`义务。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向乙方提交有关资料。
2、自接到乙方编制的技术设计书之日起日内完成技术设计书的审定工作,并提出书面审定意见。
3、应当保证乙方的测绘队伍顺利进入现场工作,并对乙方进场人员的工作、生活提供必要的条件。
4、甲方保证工程款按时到位,以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
5、允许乙方内部使用执行本合同所生产的测绘成果。
第六条乙方的义务。
1、自收到甲方的有关材料之日起日内,根据甲方的有关资料和本合同的技术要求,完成技术设计书的编制,并交甲方审定。
2、自收到甲方对技术设计书同意实施的审定意见之日起日内组织测绘队伍进场作业。
3、乙方应当根据技术设计书要求确保测绘项目如期完成。
4、允许甲方内部使用乙方为执行本合同所提供的属乙方所有的测绘成果。
5、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将本合同标的的全部或部分转包给第三方。
全部成果应于年月日前交甲方验收。
第八条乙方应当于工程完工之日起日内书面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当自接到完工通知之日起日内,组织有关专家,依据本合同约定使用的技术标准和技术要求,对乙方所完工的测绘工程完成验收,并出据测绘成果验收报告书。
对乙方所提供的测绘成果的质量有争议的,由测区所在地的省级测绘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裁决。其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第九条对乙方测绘成果的所有权、使用权和著作权归属的约定:
第十条测绘工程费支付日期和方式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定金人民币元。并预付工程预算总价款的%,人民币元。
2、当乙方完成预算工程总量的%时,甲方向乙方支付预算工程价款的%,人民币元。
3、当乙方完成预算工程总量的%时,甲方向乙方支付预算工程价款的%,人民币元。
4、乙方自工程完工之日起日内,根据实际工作量编制工程结算书,经甲、乙双方共同审定后,做为工程价款结算依据。自测绘成果验收合格之日起日内,甲方应根据工程结算结果向乙方全部结清工程价款。
第十一条。
1、自测绘工程费全部结清之日起日内,乙方根据技术设计书的要求向甲方交付全部测绘成果。
测绘项目合同内容篇十六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及技术要求。
项目负责人:向永枢。
投标文件中填报的单位业绩名称:
1、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乘用车郑州分公司产业园区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项目。
3、南水北调安阳市西部调水工程(林州段)项目。
4、郑西高速尧栾段yltj-1项目。
5、郑西高速尧栾段yltj-2项目。
资质: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丙级。
是否符合招标资质条件:是。
企业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内环路15号12层1202号。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测绘项目合同内容篇十七
联系人:沈女士。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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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郑州市农业东路与如意西路交叉口建业总部港d座702室。
联系人:马先生、王先生。
监督:许昌市交通运输局规划科。
联系人:李女士。
地址:许昌市莲城大道219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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