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土地纠纷申请书(汇总1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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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门土地纠纷申请书(汇总1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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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人际关系是指个体与他人之间在社会关系中的相互关系。充分了解运动的历史和文化背景,可以更好地理解和欣赏这项运动。最重要的是,总结范文只是帮助和启发,真正的总结还需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完成。

土地纠纷申请书篇一

第一条为了公正、及时处理土地权属纠纷,保护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土地权属纠纷是指法人与法人之间、法人与个人之间、个人与个人之间发生的土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纠纷。

第三条各级人民政府依法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土地权属纠纷的调解和处理(以下简称调处)工作。

第四条人民政府调处土地权属纠纷,必须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尊重历史,照顾现实,充分协商,妥善调处。

农村集体土地权属纠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条和吸关法律、法规调处。

第五条土地权属纠纷实行地域管辖、分级调处:

(一)个人与个人之间、个人与法人之间的土地使用权纠纷由乡(镇)或县级人民政府调处。

(二)法人与法人之间的土地权属纠纷,由争议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或市以上人民政府调处。

(三)跨行政区域的土地权属纠纷,由双方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调处。

第六条在土地权属纠纷未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争议范围内的土地现状,不得破坏土地上的附着物、生长物或挖掘地下的矿产和埋藏物。

第七条申请调处土地权属纠纷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与土地权属纠纷有直接利害关系的;

(二)有明确的请求调处对象、具体的调处请求和事实根据;

(三)符合人民政府调处的范围。

第八条申请调处土地权属纠纷的当事人应向人民政府递交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并按当事人另一方人数提交副本:

(二)调处土地权属纠纷的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第九条当事人对自己的请求负有举证责任。当事人申请调处土地权属纠纷,应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相应的有关证据材料:

(一)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核发的土地证书;

(三)乡(镇)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农民建房用地的文件;

(四)土地资源调查工作中,按规定形成的土地权属界线核定书及附图;

(六)法律规定可以作为证据的有关文件、资料。

第十条人民政府在接到申请书之日起15日内,凡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当事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当事人,并说明不受理的理由。

第十一条人民政府应当在受理申请书之日起5日内将申请书的副本发送给另一方当事人。另一方当事人收到申请书副本之日起20日内,向人民政府提交有关争议的证据材料。

另一方当事人未提交有关争议证据材料的,不影响调处程序的进行。

第十二条申请当事人可以放弃或者变更申请请求。另一方当事人可以承认或者反驳申请请求,可以提出反请求。

第十三条人民政府对双方当事人所提供的证据材料,应当进行调查核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第十四条人民政府受理的土地权属纠纷案件,能够调解的,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进行调解,促使当事人互相谅解,达成协议。

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作出处理决定。

第十五条双方当事人对土地权属纠纷达成协议的,双方应在协议书及有关界线图上签名盖章。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和有权调处的人民政府同意,不得修改协议内容和界线图。

第十六条人民政府受理土地权属纠纷案件应在受理之日起6个月内作出处理决定。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应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

第十七条土地权属纠纷的处理决定应加盖人民政府的印章并写明:

(一)案由、申请请求、双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和理由;

(二)处理认定的事实、理由和适用的法律;

(三)处理决定。

第十八条当事人对人民政府处理决定不服的,可在接到处理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政府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在接到处理决定之日起30日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逾期不申请复议、不起诉又不履行处理决定的,由作出处理决定的人民政府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十九条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生效的调解书、处理决定或人民法院的裁定书、判决书等组织测定土地权属界址、界线、拐点坐标及埋设界桩,办理土地登记。双方当事人必须遵守和执行。

实地测量土地权属界址、界线、拐点坐标及埋设界桩的费用,由当事人双方负责。

第二十条违反第六条规定者,由负责调处的人民政府没收其非法所得或责令其恢复原状;当事人一方给另一方造成经损失的,还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一条当事人伪造、毁灭重要证据或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未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处理。

第二十二条土地权属纠纷解决后,仍故意损毁、移动界桩者,由负责调处的人民政府责令其恢复界桩,并处以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当事人造成其他经济损失的,还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第二十三条以土地权属纠纷为借口,挑起事端,造成经济损失的策划者,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四条各级人民政府负责调处土地权属纠纷的负责人及工作人员的调处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由同级人民政府或上级人民政府给予奖励。违反本条例规定,玩忽职守、推卸责任、滥用职权、蓄意偏袒、徇私舞弊的,由同级人民政府或上一级人民政府根据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五条本条例自*年11月1日起施行。

土地纠纷申请书篇二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生,________族,住址: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生,________族,住址: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

仲裁请求:

请求被申请人返还其依职权强占的属于申请人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份额________亩,并独立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________系被申请人________的女儿。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申请人嫁到________市________镇________村,与________结婚,________年离婚后回到________市________镇________村委会________家。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申请人与________结婚,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协议离婚后回到娘家。由于父亲________重男轻女,多次逼我离家出走,无奈之下,我只好离开家到________市________镇打工为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我与________登记结婚,至今一起生活。期间,我的户口一直和被申请人________及弟弟及弟媳、侄儿在一起,直到现在。我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涉及的土地也和在被申请人承包经营权范围内。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在被申请人的一再逼迫之下,我只好将我的户口从被申请人的户口簿上迁出,独立成户,仍然为农业户口。因为当时农村承包经营期还未届满,被申请人承诺在新的承包合同签订时更改承包经营权证,将应该属于申请人的份额划分给申请人。出于信任,申请人答应按照这种方式执行,属于自己的承包经营份额暂时交由被申请人及其他家庭成员管理耕种。

________年,申请人户的承包经营权到期后,根据国家法律规定,继续承包________年,需要签订和统计新的'承包经营情况。被申请人利用它当时担任社长的便利,私自更改承办方土地承包经营权共有人情况,将申请人从共有人中剔除,将全部原先承包的________亩承包土地继续承包,霸占了申请人________亩的承包经营份额,并据此办理了________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事后,由于申请人一直在________市打工居住,直到最近才得知事情真相。于是,申请人多次找到基层人民政府帮助解决,经________市________镇________委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及________市________镇司法所多次调解,被申请人拒不返还本应属于申请人的土地承包经营份额。

申请人认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土地承包经营依法受到法律的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第六条也规定,农村土地承包,妇女与男子享有平等的权利。承包中应当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侵害妇女应当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被申请人________利用自己当时担任社长的便利,私自更改承办方土地承包经营权共有人情况,将申请人从共有人中剔除,将全部原先承包的________亩承包土地继续承包,霸占了申请人________亩的承包经营份额,并据此办理了________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致使申请人在莫名其妙的情况下变成了失地农民,该行为严重侵害了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的合法权益。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申请人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第19条、20条、21条之规定,向贵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望你们查明事实,依法处理,支持申请人的仲裁申请,判如所请!

此致

________________。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土地纠纷申请书篇三

申请人:杨xxx,曾用名杨x,女,白族,农民,1969年07月01日生,xxx省xx市人,住xxx省xx市xx镇xx村委会xxxx号,身份证号5329xxxxxx,联系电话138872xxxxx。

被申请人:杨xx,男,白族,农民,1942年08月生,xxx省xx市人,住xxx省xx市xx镇xx村委会x社xxx号,联系电话136xxxxxx。系xx市xx镇xx村委会x社原社长,申请人杨xxx之父亲。

案由:侵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

仲裁请求:

请求被申请人返还其依职权强占的属于申请人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份额0.80亩,并独立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杨xxx系被申请人杨xx的.女儿。1992年11月13日,申请人嫁到xx市xx镇xx村,与李xx结婚,1993年离婚后回到xx市xx镇xx村委会xx社娘家。1994年01月24日,申请人与赵xx结婚,1995年07月14日协议离婚后回到娘家。由于父亲杨xx重男轻女,多次逼我离家出走,无奈之下,我只好离开家到xx市xx镇打工为生。1904月21日,我与牛xx登记结婚,至今一起生活。期间,我的户口一直和被申请人杨xx及弟弟及弟媳、侄儿在一起,直到现在。我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涉及的土地也和在被申请人承包经营权范围内。

4月14日,在被申请人的一再逼迫之下,我只好将我的户口从被申请人的户口簿上迁出,独立成户,仍然为农业户口。因为当时农村承包经营期还未届满,被申请人承诺在新的承包合同签订时更改承包经营权证,将应该属于申请人的份额划分给申请人。出于信任,申请人答应按照这种方式执行,属于自己的承包经营份额暂时交由被申请人及其他家庭成员管理耕种。

,申请人户的承包经营权到期后,根据国家法律规定,继续承包30年,需要签订和统计新的承包经营情况。被申请人利用它当时担任社长的便利,私自更改承办方土地承包经营权共有人情况,将申请人从共有人中剔除,将全部原先承包的5.58亩承包土地继续承包,霸占了申请人0.80亩的承包经营份额,并据此办理了xxxxxxx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事后,由于申请人一直在xx市打工居住,直到最近才得知事情真相。于是,申请人多次找到基层人民政府帮助解决,经xx市xx镇xx村委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及xx市xx镇司法所多次调解,被申请人拒不返还本应属于申请人的土地承包经营份额。

申请人认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土地承包经营依法受到法律的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第六条也规定,农村土地承包,妇女与男子享有平等的权利。承包中应当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侵害妇女应当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被申请人杨xx利用自己当时担任社长的便利,私自更改承办方土地承包经营权共有人情况,将申请人从共有人中剔除,将全部原先承包的5.58亩承包土地继续承包,霸占了申请人0.80亩的承包经营份额,并据此办理了xxx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致使申请人在莫名其妙的情况下变成了失地农民,该行为严重侵害了申请人杨xxx的合法权益。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申请人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第19条、20条、21条之规定,向贵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望你们查明事实,依法处理,支持申请人的仲裁申请,判如所请!

此致

xx市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杨xx

xx年xx月xx日

土地纠纷申请书篇四

兹有xx公司于20xx年1月7日在公共资源中心以挂牌方式竞得位于xx县工业园区的号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面积xx平方米。

现我单位依据《土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xx县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批准通知书》、立项备案及宜良环保部门批复、地籍调查表、各种费用缴纳凭证等文件资料向你局申请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的相关手续,请给予办理为谢。

特此申请。

申请人:

年月日

土地纠纷申请书篇五

尊敬的人民政府:

申请人:吴某男住某市某区某村

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周某雄男住某市某区某村

申请事项:请求政府就被申请人占据的申请人的土地作出调解

事实与理由:

20xx年12月,某村中学因扩建,另选校址需占用我的承包耕地2418.16平方米,当时因听闻国家相关征地补偿费(每平方米48元)与某村中学给出的补偿费(每平方米15元)悬殊太多,怀疑其中有侵吞,剥夺因素,担心自己以后的生活问题,所以迟迟没有签字同意领取补偿费。

村委和某村中学又以调整土地交换的方式与我进行调解,提出的调解方案为调换其他村民土地给我,土地按相等面积平等交换。被申请人周主动与我商量,说与我家多年来无矛盾纠纷,理应优先考虑,希望我能与他交换。我因被申请人周是老党员,老村委。以为其思想觉悟高,明事理,觉得与他交换不会有纠纷产生。加上村委大量的思想工作和土地已被施工中,无法种植。便于20xx年5月经村委,某村中学调解,同意与被申请人交换。同时还交换了某村中学代表周某贵和三元村委周圭的土地。其中周某雄拿出交换土地1400平方米,周某贵拿出交换土地50平方米,周圭拿出交换土地120平方米。按相等面积平等交换和征地所给15元每平方米的价格。总占地2180.16平方米补偿费36272.4元,周某雄领取21000元,周某贵领取750元,周圭领取2100元,剩余12422.4元归我。

后因某村中学施工停顿,部分征地被闲置,20xx年我父亲吴某伟在我被征土地上耕地,被申请人周家人看见并阻止,之后被申请人周家便将我被征土地出租与别人耕种,连同我与他交换面积剩余部分一同霸占,我父亲向村委和文阁乡领导反映,要求被申请人周归还交换剩余部分,被申请人反而叫我交还他拿出交换土地,违背交换协议,由于在此期间,我将被申请人交换给我的部分土地凑合我自己原有土地在政府的危房改造帮助下建了房屋,无法恢复原状,被申请人周便提出要我将房子搬走的要求。至今仍拒不归还和我交换剩余面积土地。鉴于多次请求处理无效,特此申请上级政府依法调解裁决。

此致

xxx

20xx年xx月xx日

土地纠纷申请书篇六

申请人×××户,隶属单位(村组),联系电话(手机)。

户主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家庭住址,邮政编码。

家庭成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与户主关系。

申请人全权代表姓名,性别,民族,工作单位或住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手机)。(1、非户主家庭成员作申请人代表时使用,但要有其他所有成年家庭成员书面委托;2、申请人众多时使用,但必须是申请人之一)

被申请人姓名(或户名),(户主)性别,民族,住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手机)。(诉个人时用)

单位名,住所地址,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和职务,联系电话(手机)。(诉村、村民小组或其他单位时用。选诉村委会还是村经济合作社,以承包合同上的盖章单位为准。)

第三人姓名(或户名),(户主)性别,民族,住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手机)。(本案处理结果与第3方有利害关系时使用。)

单位名,住所地址,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和职务,联系电话(手机)。(第三人是企业或其他单位时用)

(必须与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承包土地流转或土地承包权益等有关)。

(事实经过——整个过程过来龙去脉一定要讲清楚;第三人的身份、与被申请人或其他第三人之间的身份关系、与本案的利害关系等要讲清楚)

(提出上述仲裁请求的若干理由,但具体仲裁请求不需要重复再提。)

平阳县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签名,指印)

20xx年 月 日

甲方(出让方): 乡(镇) 村组,农户姓名

身份证号:

住所:

乙方(受让方):

身份证号:

土地纠纷申请书篇七

农仲案[ ]第 号

申 请 人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住所: 邮编: 电 话: 代理人

姓名: 性别: 电 话:

被申请人

名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职务: 电话:

第 三 人(其他参与人)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住所: 邮编: 电 话:

申请人 为与被申请人 一案,向本委申请仲裁。本委受理后,依法组成仲裁庭(或依法由仲裁员 独任仲裁),于 年 月 日开庭审理了此案。申请人 委托代理人 与被申请人 和第三人 到庭参加仲裁活动。当事人陈述了己方的观点,分别对对方提出的证据予以质证并进行了辩论,同时还回答了仲裁庭的提问(经仲裁委员会讨论的,要写明)。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 称:……(概述申请人提出的具体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在举证期限内,申请人 为了证明其主张的事实,提供了如下证据:

(证据名称,有的要加上日期),证明……(拟证事实); 被申请人 辨称:……(概述被申请人答辩的主要内容)。

第三人 辨称:……(概述第三人的主要意见)。

在举证期限内,被申请人提供了如下证据:

(证据名称,有的要加上日期),证明……(拟证事实); 申请人 辨称:……(概述申请人答辩的主要内容)。第三人 称:……(概述第三人的主要意见)。在举证期限内,第三人提供了如下证据:

(证据名称,有的要加上日期),证明……(拟证事实);

申请人 辨称:……(概述申请人答辩的主要内容)。被申请人 辨称:……(概述被申请人答辩的主要内容)。

经庭审质证,对各方提供的证据认定如下:

……(概述申请人、被申请人、第三人相互质证的情况和仲裁庭认定的结论。可分组或逐项质证和认定)。

仲裁庭经审理查明,……(写明仲裁庭认定的事实)。综上所述,……(前段内容较多时,可简要概括)。本庭认为:……(写明仲裁庭认定事实)

依照……(写明裁决所依据的法律条款)的规定裁决如下: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第48条规定,当事人不服仲裁裁决的,可以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首席仲裁员

仲 裁 员(签名)

仲 裁 员 年 月 日

(仲裁委员会盖章)

土地纠纷申请书篇八

三亚市航运公司第四家属委员会对王先运、林竹金、王七兰三人的土地权益侵害,特此提出调解或仲裁申请书。

原告:三亚航运公司第四家属委员会职工王先运;

原告:三亚航运公司第四家属委员会职工王七兰;

原告:三亚市崖城镇雀信居委会林竹金。

被告:三亚航运公司第四家属委员会负责人。

追究三亚航运公司第四家属委员会负责人对王先运、王七兰、林竹金三人的土地侵权的违法行为,并追回合法的土地权益,归还土地。

三亚航运公司第四家属委员会职工王先运是该公司的一位农场老场长。王先运一直以来经营和管理该公司的农场土地,同时在七十年代初期到八十年代中期一直承包访公司的农场土地。在王先运承包该公司的农场土地期间,王先运伙同林竹金、王七兰于一九七八年至一九八零年间开垦得一块面积为九点五七亩的园地。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谁开荒,土地的使用权归谁。因此土地的使用权是王先运、林竹金、王七兰三人。该园地位于崖州湾南山地带的三脚石田,其四至是:东至港门村委会第二生产队的土地;南至三亚航运公司第四家属委员会园地;西至海边青山子;北至港门村委会第二生产队土地。

由于王先运承包三亚航运公司第四家属委员会的农场土地期限是至一九八四年十二月止。王先运承包期满后,王先运原想继续承包,但是三亚航运公司第四家属委员会的时任书记陈毓金却把农场发包给出高价的麦光时与林武进。林武进承包后,种树时却种入王先运的开垦地,为此引起王先运与林武进两人之间的土地纠纷争执,在王先运离开后,林武进固执地种下树苗是个真实的事实。因此王先运失去承包权。王先运只好将他们自己的的垦地发包给南山四马村委会的黎族德金经营管理,并协议按收入合理分酬。

到了二零零四年三亚市国土局作土地权属确认时,三亚航运公司第四家属委员会的负责人却没有通知我们开荒者参与土地权属的确认,并且隐瞒事实的真相,欺骗国土局把我们的垦地和农场地合并作土地权属确认,共计面积约一百多亩。该土地现在的土地权属编号是31-8-55,权属于三亚航运公司第四家属委员会。现在这地块由于南山深水港的建设需要,部分土地已被征用。由于现有编号31-8-55地块中有我们三人辛苦开垦的土地,因此我们根据《物权法》,三亚航运公司应该是归还我们的土地及权益。

据上述情况,特此提出土地调解或仲裁申请,请有关部门及领导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标准,做出公正、及时的处理,维护我们三人的合法权益。衷心感谢!

此致!

三亚市崖城镇人民政府

三亚市人民政府

土地纠纷申请书篇九

xx市国土资源局宣武分局:

我单位负责开发建设的××项目已经完成相关前期工作,特申报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现就该项目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建设单位基本情况

建设单位设立情况、性质(中央国家机关、事业单位、驻京部队或其他性质单位)、业务范围和本单位现有用地情况。

二、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目建设的相关背景、必要性;

详细内容;

项目投资总额和资金来源;

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情况和已经取得的相关批准文件;

其他需要特殊说明的情况。

三、建设项目用地情况

建设项目用地总规模确定的有关依据、标准和过程等;

建设项目用地的现状权属情况,包括总用地

中国

有土地和集体土地面积,用地现状中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面积情况,占用耕地或基本农田的面积,占用耕地的补充方式、标准和资金落实情况;

建设项目用地方式(包括征收、占用)等情况;

建设项目相关用地指标情况,包括建筑密度、容积率、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或分摊土地面积)情况等。

特此报告。

土地纠纷申请书篇十

申请人×××户,隶属单位(村组),联系电话(手机)。

户主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家庭住址,邮政编码。

家庭成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与户主关系。

申请人全权代表姓名,性别,民族,工作单位或住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手机)。(1、非户主家庭成员作申请人代表时使用,但要有其他所有成年家庭成员书面委托;2、申请人众多时使用,但必须是申请人之一)

被申请人姓名(或户名),(户主)性别,民族,住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手机)。(诉个人时用)

单位名,住所地址,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和职务,联系电话(手机)。(诉村、村民小组或其他单位时用。选诉村委会还是村经济合作社,以承包合同上的盖章单位为准。)

第三人姓名(或户名),(户主)性别,民族,住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手机)。(本案处理结果与第3方有利害关系时使用。)

单位名,住所地址,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和职务,联系电话(手机)。(第三人是企业或其他单位时用)

一、仲裁请求

(必须与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承包土地流转或土地承包权益等有关)。

二、事实和理由

(事实经过——整个过程过来龙去脉一定要讲清楚;第三人的身份、与被申请人或其他第三人之间的身份关系、与本案的利害关系等要讲清楚)

(提出上述仲裁请求的若干理由,但具体仲裁请求不需要重复再提。)

平阳县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签名,指印)

20xx年月日

甲方(出让方):乡(镇)村组,农户姓名

身份证号:

住所:

乙方(受让方):

身份证号:

土地纠纷申请书篇十一

电话:13584986438

被告一:昆山市淀山湖镇安上村村委会主任:孙卫忠。

被告二:昆山市淀山湖镇分管领导副镇长:徐建波。

诉讼请求:

一、依法判令被告归还原告的耕地(承包地)与住宅地权利。

二、判令被告补偿原告六到七年多来为此苦苦上访和起诉的时间、经济等损失五万元。

三、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理由:

三原告系昆山市淀山湖镇人民政府管辖下的村民,于1998年7月31日取得第二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该证受国法保护。2003年“安上村”有土地始被征用,且至今整个村庄早已被全部拆迁光;但原告未得到“征地补偿”与“住宅地的补偿”,原告上访六-七年左右依然未得。

好不容易在2011年8月8日镇政法委书记彭建明答应给原告征地补偿,但依然不答应给原告住宅地补偿;结果镇干部对原告说“给原告的征地补偿只有一万多元一亩”(2011年江苏省政策规定昆山市的征地补偿标准是每亩田5万元);而此时(2011年)的物价已经是当时的六倍左右了(当时,淀山湖镇的房价是一千多元每平方;2011年时,淀山湖镇的房价是六千多元每平方);所以原告我就不要这个不合算、不合理的征地补偿了;原告我要“要回自己的耕地”(村里还有剩余的耕地没有被卖掉),因为被告他们并没有与原告我签定“我同意卖掉我的耕地的协议”;也从来没有正式告知我“我的耕地在什么时候被卖了,就不给我耕地了”。

综上所述,被告违反了国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违反了江苏省征地补偿标准政策;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特具状与法院,请求依法支持原告的诉求“判令被告依法归还原告的耕地(承包地)与住宅地权利”。

此致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因为千灯法庭不受理、昆山法院不立案,苏州中院依然转昆山法院,且都不给我不受理的书面答复;所以我现在只得:到江苏省高级法院起诉)

具状人:冯彩香。

土地纠纷申请书篇十二

甲方:

乙方:

为切实加快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步伐,促进经济发展,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乡村组村民(以下简称乙方)协商一致,现就甲方承包租赁乙方在村区范围内水田面积亩达成如下协议:

一、承包租赁时间:共年,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承包租赁费用: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由甲方按元每亩的标准支付乙方,此后的承包租赁费用每间隔三年根据市场价格变化再协商并进行相应异动。

三、费用支付方式:甲方必须在每年的月日前将土地承包租赁费用支付给乙方,如逾期未支付,则视同甲方违约,乙方有权收回该土地的使用权且甲方不得干涉。

四、相关注意事项:

1、在承包租赁期内,该土地的'管理、使用权归甲方所有,对于甲方正常的管理行为,乙方不得提出任何无理要求或干涉。

2、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对承包租赁的土地用途不得擅自进行更改,更不得在其上进行永久性建筑物的施工。

3、在取得乙方同意建设的临时建筑及附属设施在承包期满后,甲方必须无条件予以拆除。

4、承包租赁期满后,甲方必须将该土地按水田标准予以平整恢复,土中的葛种、岩石及其它杂质要清除干净,否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予以一定的经济补偿,以便恢复原有水田基本功能。

五、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及乡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各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日期:

土地纠纷申请书篇十三

甲方:

乙方:

为切实加快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步伐,促进经济发展,经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 乡 村组村民(以下简称乙方)协商一致,现就甲方承包租赁乙方在 村 区范围内水田面积亩达成如下协议:

一、承包租赁时间:共 年,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承包租赁费用: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由甲方按 元每亩的标准支付乙方,此后的承包租赁费用每间隔三年根据市场价格变化再协商并进行相应异动。

三、费用支付方式:甲方必须在每年的月日前将土地承包租赁费用支付给乙方,如逾期未支付,则视同甲方违约,乙方有权收回该土地的使用权且甲方不得干涉。

四、相关注意事项:

1、在承包租赁期内,该土地的`管理、使用权归甲方所有,对于甲方正常的管理行为,乙方不得提出任何无理要求或干涉。

2、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对承包租赁的土地用途不得擅自进行更改,更不得在其上进行永久性建筑物的施工。

3、在取得乙方同意建设的临时建筑及附属设施在承包期满后,甲方必须无条件予以拆除。

4、承包租赁期满后,甲方必须将该土地按水田标准予以平整恢复,土中的葛种、岩石及其它杂质要清除干净,否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予以一定的经济补偿,以便恢复原有水田基本功能。

五、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及 乡人民政府、 村民委员会各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日期:

土地纠纷申请书篇十四

一、因中间方土地短缺和没有,特向左右方提出找回原有土地。

二、如在商谈中,找回原有土地各大欢乐,中间方不提旧事。

三、如在商谈中依然找不回原有土地,中间方理应向占土地的一方提出经济要求,要求如下:

1、在找回原有土地后,占土地一方应付中间方每年每亩土地340元的土地使用费。

2、如占有土地一方还想继续种中间方土地,应经中间方同意后商议其使用土地每年每亩的费用。

中间方:张天尚

猪留地左方:郎玉贵如果说没占请签字按手印猪留地右方:贾亮

小海畔地左方:郎玉贵如果说没占请签字按手印小海畔地右方:王悦

土地纠纷申请书篇十五

被告:性别:男住址:

诉讼请求:

1:返还被侵占承包地,并清除被侵占承包地上的所有杂物;。

2:判令被告停止侵权行为;。

3:案件受理费等一切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第三人:黄xx。

事实和理由:

4月日,原告经发包方同意,与第三人签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将其户的承包土地委托给原告代为承包经营合,2011年被告无视原告作为该地块合法承包经营者之事实,以无端理由强占原告之承包地,将碎石等杂物堆放在承包地上,妨碍了原告对土地的`经营使用权,侵害原告对物权的行使。经原告多次交涉,但被告置之不理,并继续无理侵占该诉争土地,又经村、组、镇相关部门和组织调解,被告态度恶劣,拒不执行。

综上,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原告已经合法取得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但被告不视原告作为土地承包经营权所有者的实事,强行侵占原告的承包土地,并将石头等杂物推放在原告的承包土地之上,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的相关法律规定,今特具诉状于法院,请求人民法院依法保护原告的合法权益,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为谢!

此致

广南县人民法院。

土地纠纷申请书篇十六

甲方:**,男,住**,身份证:***,联系电话**。

乙方:**,男,住**,身份证:***,联系电话**。

监证人:**,男,住**,身份证:***,联系电话**。

兹有乙方原分责任田一块,与甲方在分配、管种上发生纠纷,经与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乙方土地位置,该土地位于原试量棉花厂北边,东邻试高乡镇公路沿,南邻原生产队小路,西邻: 、北邻: 、南北长: 米、东西宽: 米。

二、甲方土地位置:东邻丁军廷宅基。西邻 。北邻丁新愿宅基。南邻 。南北长 米,东西宽 米。

三、经甲、乙双方协商自愿调换,互不找补土地及财物。

四、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原生产队分给乙方的两块地,即:本协议第一条标明的土地及鹿新运河北沿一块土地三亩(东邻 、西邻 。)的土地使用、所有权归丁建伟所有,其它人不得干涉。

五、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正式生效,且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不得违约,否则,违约方承担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存一份。

甲 方:

乙 方:

监证人:

年 月 日

土地纠纷协议书2

土地纠纷申请书篇十七

申请人:_扎赉特旗__巴彦高勒镇__和平村__玛尔吐组_马兰生_农户 申请人户主(或代表人)姓名_马兰生__,性别__男_,民族__汉,出生年月_19361119__,职业_农民__,家庭住址兴安盟扎赉特旗巴彦高勒镇和平村玛尔吐屯,邮政编码_137615__,联系电话_***或***_。

一、仲裁请求

__请求本人及老伴土地31.4亩土地所有权。

二、事实和理由

本人由于95年尾欠三提五统(提留)于是将所有70亩土地由长子马奎祥、次子马奎林代种,后经过土地调整后本人拥有的31.4亩也由马奎祥、马奎林耕种并享受地补、本人年事已高经多次索要无果、司法调解无效,(村委会于今年9月份已经将土地补贴转给本人,但土地不肯归还)故提出申请要求给以仲裁土地所有权,同时附村委会裁决意见书。

此致

_扎赉特旗_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_______(签名/指印)

_2013_年_11月_19_日

注意:1.同时要提供有关证据(注意收集以前判决、裁定、调解、协商的有关材料)。

2.本申请书需提供一式5份,增加被申请人和第三人的,要相应增加份数。

土地纠纷申请书篇十八

与相邻的土地权属界线,根据历史上形成的`权属界线和有关文件规定,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于年月日,经相邻双方实地核实,确认土地权属界线正确无争议。

本协议一式三份,界线双方和县国土资源局各存一份。

本协议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附图:_______________。

绘图员:_______________绘图日期:_______________

界线叙述:_______________。

叙述人:_______________。

界址签章表。

界址线。

邻宗地。

本宗地。

日期

起点号。

中间点号。

终点号。

相邻宗地权利人。

(宗地代码)。

指界人姓名。

(签章)。

指界人姓名。

(签章)。

签订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章):_______________。

指界人(签章):______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签订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章):_______________。

指界人(签章):______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见证人(签章):______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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