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在细雨中呼喊读后感大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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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在细雨中呼喊读后感大全(13篇)
时间:2023-11-02 22:07:16     小编:影墨

阅读让我对故事中的人物产生了深刻的共鸣。如何写出一篇具有个人观点和独立思考的读后感?小编为大家搜集了一些热门书籍的读后感,供大家参考和借鉴。

在细雨中呼喊读后感篇一

苦书看多了,胸口里外难免也沾染得都是苦气。想用这样的书来消乏解闷未免太可笑,可是进入一本陌生的书时的兴奋感与结束一本书时的满足感仍然吸引着我,我还是企图在其中捞到快乐或是其他什么让人心满意足的好处。

甚至是机械地,一字一句读下去,偶然被几段话给触动,才想起来自己并没有投入其中。直到夜晚,被它搅得不想睡时,才听见那来自书里的声音,那不是呼喊是尖叫。

我以为呼喊只能算是发泄,喊完了,就像哭累了的小孩子一样,睡一觉,就过眼云烟了。而尖叫是不安,是嘶哑以后,仍然停不下的绝望。

美好的表面轻易的就在故事里一一瓦解,人之常情不再是人之常情,常识暴露出其荒谬的本质,生命中的负荷在背脊上越抓越紧,怎么都无法卸下。

儿童时期的无依无靠的恐惧再一次浮现在眼前,原来有人记得这么牢这么真切。

如果不是余华的描述,那残留在脑海里的童年早已被涂上一层又一层的虚假的光辉,变得甜蜜而扭曲。几乎忘了自己也曾因为恐惧而欺骗大人,因为恐惧孤独而不惜与他人同伙欺负其他人,几乎忘了弱小的自己曾心怀满满的憎恨,立志将来要好好地报仇。回想起来这些全部来自无依无靠的恐惧,虽然有家有亲人,可是恐惧还是那么沉重那么阴暗。直至长大,恐惧才被压缩驱赶,只能躲在小小的角落里,偶尔才会发作。

在细雨中呼喊读后感篇二

《在细雨中呼喊》是作者余华发表于1991年的第一篇长篇小说。余华因这部小说于2004年3月荣获法兰西文学和艺术骑士勋章。这是一本关于记忆的书。我认为作者表达的是对过去的追忆和反省以及对未来的憧憬。当我们无法探测深不可知的的未来时,过去就成了我们深切的慰藉。

故事大概发生在上世纪七八十年代的中国。小说以第一人称“我”孙光林展开叙述。在那个将爱包裹的年代里,“我”饱尝了时代的艰辛和不幸。

在那个年代里,人与人之间的沟通是非常荒谬的,像是嘴上铐着枷锁。孙光林出生在一个贫穷的家庭,在那个年代农民百姓大部分是揭不开锅的,经常是吃了上顿没下顿。父亲孙广才是个粗俗霸道的农民,有一天父亲上了村里粗枝大叶的寡妇的床,从此一发不可收拾。弟弟孙光明死于溺水。一连串的事情让这个家支离破碎,于是“我”被卖给了军人王立强。

新环境给了“我”暂时的安慰之后,在“我”心中慢慢产生了温暖。但父亲因犯错被人抓住小辫子,再难做人自杀而死。常年体弱多病的母亲却独自回了娘家,将“我”抛弃在码头。“我”无法想象今后该如何生活。

于是“我”想到了南门,曾今的家让“我”产生了一丝欣慰。我收拾简单的行李和沉甸甸的希望踏上了回家之路。在一个分岔路口,“我”遇到了爷爷孙有元,可悲的是祖孙两竟不认识了,故事结束在细雨中的分岔路口。

小说的基调应该是沉重的,但其中不乏幽默诙谐的片段。小说在讲到青少年时期的“我”和小伙伴关于“性”时,作者极其幽默有趣的向读者娓娓道来,让人忍俊不禁。

书里写了许多死:弟弟的死,苏宇的死,祖父的死,父亲的死,母亲的死,养父的死,不同死亡却有着相同的感受:死亡是一种解脱,也是一种回归。当我看到那么多人死去时,心里有一丝悲痛之余,也多了份释然。哭过之后,生活还得继续,可还得继续受。不管生活给了人们多大压力,多大麻烦,人与人之间应该深情,和谐,永远保持那种善良去关怀这个美好有不美好的世界。随着年华的逝去,青春不再,但我们的心应该永葆青春,用最真挚的情感去感受这个世界的冷冷暖暖,酸甜苦辣,世事变迁等等。

小说在在悲惨结局中结束,给人以无尽的遐想,“我”与祖父孙有元之后到底会发生什么?“我”回到家之后,迎接“我”的命运到底是什么?一次次被人抛弃并不可怕,最重要的是勇于接纳自己,但我们被这个时代折磨的体无完肤时,学会逆来顺受,知足常乐!当岁月的痕迹在我们的脸上留下无情的伤疤时,我们的内心已拥有足够的豁达和宽容。当我们回头看看自己走的路是,发现它是那么的美妙!

人,首先是活着,可不能仅仅是活着!

在细雨中呼喊读后感篇三

没有特定的时间和空间概念是否让人觉得真实。

因为《活着》认识的余华,所以便想看看他的其他长篇,于是看完了《在细雨中呼喊》。刚开始看的时候觉得这本书没有丝毫逻辑,也许是因为我记忆力不好,所以全部看完后又大概的看了看才了解了它的大概框架。这本书以孙光林的角度来写他周围的人发生的事情,不是按照时间顺序,也不是先写某个人再写某个人,总觉得作者好像想写什么就写什么。给我的感觉就是天马行空,好像真实发生一样。

我不喜欢他的父亲孙广才。其实这本书的每个人物几乎都是比较负面的,但是我最为不喜欢的还是他。按照小说顺序来说,当他的儿子孙光明因为救人而牺牲了时,他并没有一丝的悲伤反而希望利用这个机会让自己发达起来,后来得知没有希望后,竟然又去被救的人家要钱。他还把自己的二儿子送给别人,除了父亲无能,我实在想不出其他的缘由。这些情节反映出的父亲形象着实让人感到悲哀。他的当家人形象也是十分糟糕,他与同村的寡妇牵扯不清,从家里拿很多东西送予那个寡妇。他的好色不仅仅体现在这里,他骚扰自己儿子的未婚妻,导致儿子被退婚,孙光平直到二十四岁才找到一个岳父瘫痪在床。孙广才不仅仅做了这些事,他对他父亲的态度也是十分恶劣,“我父亲后来就让祖父坐在一把小椅子上,我的祖父在吃饭时只能看到桌上的碗,看不到碗中的菜。”当我看到这句话时,心里感到极其心酸,孙广才就是这样苛刻的对待他那亲生的父亲的啊。

孙光林的经历很多,但父亲始终占了很多的篇幅。他的祖父所占的篇幅也不少,我依旧费解为什么他的祖母会嫁给他的祖父,也许是因为在当时算是合适吧,作者没有细写。孙光林离开南门后的事情也没有写,只是写了一些南门和孙荡的人和事。后来写他父亲给他写信跟他说孙光平砍他,可是作者并没有写孙光林的反应,我猜也许是一笑置之吧。

读长篇小说也就是读很多人的故事吧,莫言曾说过写长篇小说的人内心会有巨大的框架,复杂的人物关系都可以处理的很好。我想,这本书的每个人物都很丰满,情节也很生动,应该符合他所说的那个标准吧。

我喜欢这本书,若干后也许会有不一样的理解。

在细雨中呼喊读后感篇四

上次听论文报告会的时候,听到关于《在细雨中呼喊》的论文,说是关于个体精神的构建。很惭愧,我竟然没看过。

今天下午在图书馆借到书,今天下午抓紧看完了。

余华的小说,就是这样。庸常人生趋向极端。看到孙光林的回忆和叙述,依然有点冷漠。不过,我觉得小说到第一章就已经写完了。从孙光林被送走,又回到家中,被当成一个多余的人。他在夹缝中成长着,目睹了自己父亲的堕落,哥哥孙光平出于生理的需求,同样走近那个为母亲最耻辱的寡妇;也看着弟弟孙光明早早地介绍了自己的一生,当然是“凑巧的伟大”。就这样,孙光林像是被忽视,偶尔还被踩上一脚的小草,但成长起来了,考上了北京的大学。脱离了残忍的现实。

这个故事让我想起了我的表妹,她上面有两个姐姐,下面有一个弟弟,正是这尴尬地地位,使她成为母亲的眼中钉。恨不得拔掉才痛快。可惜的是,这个表妹已经早早地走进工厂,很难看到她还有什么光明的希望。而故事中的孙光林,至少还考上了北京的大学,何等幸运地永远出走了。这也是我心底一直反对取消高考的原因。因为我始终认为,高考时许许多多穷孩子走出农门最有效地途径。

虽然我觉得后面的章节就稍微累赘。因为整个故事在前面已经讲完了。作为记忆的碎片,将整个故事这样叙述,想必余华自有深意。特别是我最想了解的孙光林被王立强带走后的生活,放在了最后。有点像是,我们会将记忆深处,最幸福的东西深深掖着,等夜深人静的时候,我们才慢慢拿出来,自己一个人咀嚼,一个人甜蜜。

写到王立强与那个偷情的女子,一起准备做那种事情的时候,余华用的字眼是“羞涩的幸福”,我觉得这几个字太棒了。而王立强那种刚性,要把那个多事饶舌的女人炸死的情节,我不仅拍案叫绝:为何世界上会有如此讨厌的饶舌妇啊。可是最终竟没有把她炸死,唉,那可恨得嘴脸,那种女人,真是春风吹又生!

或许说到这里,我越来越明了我竟有一种危险的道德倾向,因为我认为男女问题是最值得宽恕的错误!

在细雨中呼喊读后感篇五

回想中的往事已被抽去当初的情绪,只剩下了外壳。当我们凶狠地对待这个世界时,世界突然变得温文尔雅了。

细数过来,我读完《在细雨中呼喊》已半个月,现在脑海中只剩下粗略的情节和模糊的脉络,但此书给我的触动,是永不可磨灭的!余华在书中以“我”(孙光林)作为第一人称,回忆着对哥哥孙光平、弟弟孙光明和父亲孙广才在老家南门生活。其中,“父兄间的矛盾冲突”、“孙光林中学时代的生活”、“孙家的历史”、“孙广林与养父母的生活”共同构成全书的主要情节。余华总能以最平淡的语言,从一个儿童的视角看到底层人物的命运,看到了人类普遍的生存状况,在一个个情节展开后,给予人们丰富的想象空间!

全书的第一章讲述了“我”与哥哥孙广平、弟弟孙光明、父亲孙广才微妙的关系,在三兄弟互相残杀的过程中,“我”变得沉默寡言,成为饱受欺凌的对象;之后,“我们”兄弟三人同时喜欢上少女冯玉青,在一系列的争风吃醋后,冯玉青爱上了村里的无赖少年。余华这样安排的情节,在我看来,无非是为小说增添些许的灰暗,在为少女唏嘘不已的同时,也反衬出“我们”三兄弟的贪婪,丑恶。命运总是让人捉摸不透,在余华笔下的动荡年代,我们只能通过书中的人物,感受他们的喜怒悲欢!

值得一提的是,书中的父亲是个反面形象,没有一般的慈爱与关怀,在欲望的驱使下,他与哥哥同时爬上了村里寡妇的床,在背叛与不忠下,又与母亲“长凳之交”生下了“我”(孙光林),他爱慕虚荣,虚假的背后希望政府的表彰……懦弱、贪财、好色,这样的形象让我不敢相信,他的原型是谁我们已不得而知,但却代表了那个时代的一类人群。在我看来,作者是为了突出那个时代人性的丑恶,在篇幅很小的情节中,万不得已才把“父亲”(孙广才)写成这样的!

虽然情节没有想象中的高大上,但却能在诙谐与昏暗中,引起人们的共鸣。在读完书中的一二章后,我感触最深的就是“控制”的含义,父亲因为不能控制自己的欲望而成为禽兽不如的形象,“我”的好友因为不能控制自己的欲望而沦为狱中人。在某一学说看来,人与动物最大的区别就是人能够控制自己的情感,在自我约束中构成了人们的伦理关系和道德秩序,正是有了这些,我们才能够擦除道德上的污点!

若论全书最精彩也最哀伤的情节,莫过于“我”与养父王立强和养母李秀英的艰苦生活了,在遭受父亲与兄弟的排斥后,“我”被送给了陌生的人家,虽然“我”的父母显得平淡无奇,带养父母的形象却光彩照人,养父王立强是真正承担起养育“我”的“父亲”,他比亲父完整,也充实,他的思想对“我”有着包容,在文中后篇——他的后悔中有所写道:“最后凄厉的自杀着实使我始料未及——这不过只是一个女人引起的,”我“不能想象他对于那时幼小的”我“有多大的打击,但”我“的命运确实随之改变……”此外,还有一个半生都在床上的养母是“我”精神的寄托,她对于“我”的信任的源头令“我”在后来回忆都值得感激。在小说的尾声,“我”的养父母在离去与死亡中,奔向自己的家乡,不知家在何方,不知父母在哪,却只能够“在细雨中呼喊”!

悲剧的结局,往往给人最深沉的感动。抛弃固然可怕,但只要不自我抛弃,你就会自立自强。太过奢求,往往不能如愿;知足常乐!方可活的安心。当岁月的痕迹已悄无声息的在你脸上雕琢,当你的内心已拥有足够的豁达和睿和,你才能发现自己的人格发出圣洁的光芒!

余华笔下的村庄,安逸平淡却裹挟着人性的善良与丑恶,“我”虽然沉默寡言,逆来顺受,却避免不了被送人;哥哥因为父亲的暴行而割下他的耳朵;弟弟因救人而牺牲却成为父兄二人攫取荣耀的工具,在无尽的丑恶与不堪中我们才能感受到“我”面对漂亮女生时的紧张与不安,养父母对“我”的疼爱,人世在变,沧海桑田,唯一不变的只有规律。余华以特殊的年代,特殊的经历,却很普通的笔调,描绘出一个个栩栩如生的人物,供人哀叹、供人唏嘘、供人荡气回肠!

在细雨中呼喊读后感篇六

一本书唤醒一些记忆,《细雨》多处引人共鸣,感动得让人心潮澎湃。

《细雨》将余华“当作者笔下的故事离现实越远,越闪闪发亮”的论点发挥到极致。

甚至与《雷雨》相比,也是有过之而无不及。

在我(孙光林)的记忆中,出现了那么多闪闪发亮的人物,按时间顺序,依次如下:

1.年轻的祖父与祖母。

祖母在战乱中逃亡,遇祖父。

2.母亲。

父亲在外胡搞,母亲逆来顺受,死前终于爆发:“不许拿家里东西给别人,把碗还给我,把盘子还给我,把家里的东西还给我!”

3.父亲。

对自己的父亲不敬,对自己的儿子严苛。

因好色毁了哥哥的婚事,在哥哥结婚后又侵犯嫂子,被哥哥砍掉耳朵。

与寡妇胡搞。

在弟弟死后妄想成为英雄家属。

4.弟弟。

5.哥哥。

沉默寡言。

与寡妇胡搞。

在我考上学校后,替我付钱。

6.养父与养母。

养父与情人约会,被长舌妇逼上绝路,拼死报复。

养母阴郁而不失温情。

7.国庆与刘小青。

小孩子的社会。

为了争论原子弹问题孤立同伴。

为了获取友情,以告发为威胁。

听信老师的唆使,出卖朋友。

8.苏杭与苏宇。

一个早熟毁一生。

一个清澈却短命。

9.某小朋友。

在弱势朋友身上找强势朋友眼中的自己。

在细雨中呼喊读后感篇七

汪曾祺老先生的作品我读得不多,记得在20__年吧,我在自学中山大学的汉语言文学课程中,第一次读到《受戒》一文,一口气我接连读了三遍,感觉只有两个字:纯美!

文章讲述的是一个小和尚——明海和一个和尚庙——荸荠庵的零碎琐事,信手拈来,不事雕琢,平常之极。整篇文章没有深奥的人生哲理;没有轰轰烈烈、可歌可泣的事件;没有高大光辉的人物形象,却处处充满浓浓的乡土气息和人情味。清新隽永、悠远绵长!

和尚出家不是因为贫穷、走投无路才遁入空门,当和尚也要有关系、要有必须的门槛:“当和尚也不容易,一要面如朗月,二要声如钟磬,三要聪明记性好。还要认得字读过书”,当和尚还能够赚钱,经营产业、娶老婆……。说白了当和尚其实就是一种职业,而且是好职业!

没有僧人的苦行修持,没有出家人的清心寡欲,“他们吃肉不瞒人。年下也杀猪,杀猪就在大殿上”,“三师父仁渡一刀子下去,鲜红的猪血就带着很多沫子喷出来”,“能够收租、放债”,“能够赌钱、能够有相好的,而且不止一个”,“不兴做什么早课、晚课,这三声磬就全都代替了。然后,挑水,喂猪”。乍一看来有点离经叛道,有违清规,却是世俗人情,人间烟火,饮食男女。和尚们过的是一种慵懒闲适的生活,与世无争,率性随意,自给自足,不是世俗人家,胜似世俗人家!

“捆猪的时候,猪也是没命地叫。跟在家人不一样的,是多一道仪式,要给即将升天的猪念一道“往生咒”,并且总是老师叔念,神情很庄重:“……一切胎生、卵生、息生,来从虚空来,还归虚空去往生再世,皆当欢喜。南无阿弥陀佛!”令人忍俊不禁之余笑话和尚的迂腐!受戒烧戒疤太疼,山东和尚骂人了:“俺日你奶奶的,俺不烧了!”活脱脱的村野俗夫!这是真的吗?我想就应是真的,起码是存在这种生活方式的!和尚也是人啊。

小和尚明子英俊聪明,好学多才,又纯朴老实。“得了半套《芥子园》,照着描,画得跟活的一样”。而小英子则是一个美丽、伶俐、敢爱敢恨的农村小姑娘,“一天叽叽喳喳地不停,像个喜鹊”。不像情感小说中的男女主角,从头到尾爱得死去活来。故事中男女主角,对世事懵懂,却不无知!明子与小英子谈不上是恋人,最多是青梅竹马的邻居,孩童的纯真、两小无猜的玩伴,又蕴含着丝丝青春萌动的情愫,写小英子喜欢明子,“小英子爱采荸荠,拉了明子一齐去,老是故意用自我的光脚去踩明子的脚。”而明子呢,“看着她的脚印,傻了,他觉得心里痒痒的,这一串美丽的脚印把小和尚的心搞乱了。”一种朴素纯真、如诗如画的情感跃然纸上,令人有种“似曾相识”的感叹!对于明子的受戒,善因寺要选他当沙弥尾,小英子怕失去心上人,毅然决然的要明子“不要当方丈”,“也不要当沙弥尾”,勇敢地表白说,“我给你当老婆,你要不要?”故事在真情流露中到达了文章的高潮。

我不明白这种情状是不是汪老心目中的世外桃源,小说中没有如诗如画的情景描绘,没有千回百转的情感纠葛,更多的是人物细腻的语言、动作描述,但是我能够强烈地感受到一种无拘无束、自由自在,同时又充满温馨宁静、乐天安命的生活境界。文章的末尾汪老写道“一九八〇年八月十二日,写四十三年前的一个梦”。更感受到作者在那种战争动荡时代对完美生活的理解和追求,对人性真善美的深刻感触。正如作者自我是这样说的,“我写的是美,是健康的人性。人性是任何时候都需要的。”

噢!原先文字是能够这样纯美的!

在细雨中呼喊读后感篇八

如果说余华的小说以前只能是影响我,那么现在已经左右我了,不折不扣。

我是在逾近20岁才看了这本书,我发觉我竟然无法一口气读完它,我只能读读想想停停,以至于忘掉了主角是他还是我。

我终究是没有那样的时运,生活在那个年代,有那样的祖父,父亲和继父,母亲,哥哥和弟弟。生活与他们每个人来说,都未尝不是一种劫难,我曾以为在细雨中呼喊的是个人,最后明白,呐喊的是时代,是生命,是贫穷,是魂灵。

所以我发觉我的生活和我想的事,我所写的东西,未免都太过狭隘了,如果是可以选择,我到希望我的童年也是贫穷、落魄、颠沛流离,其实除此之外,我委实是想不出还有什么不同的,我一样的渴望友情,一样对一切美的事物充满着渴望,对一切丑的、沦落的东西失望透顶、唏嘘不已。然而正是因为贫穷和时代的滑稽,才能真正的让我们直面孤独,是的,就如同那个等待小伙子来爬床的寡妇一样的孤独。至少于我,和他有过同样的孤独,所以每每读到我也有的场景,我只能合上书,默默的回想着,甚至对余华虔诚的战栗着,现实尽是如此,丑陋不已,却毫无消极。

总是有那么样的一些丑陋,是相对于教条而言的。

其实,那并非正的丑陋,只能算作是不伟大而已,自然不必赞扬,但是更无须批判。

现在来看,我知道我是根本无法理解那个时代的,我只能透过已有的感慨,念头,经历,和朦胧的臆断来揣测每个人的意图,我越来越觉得我是能理解父亲的,比如他爬寡妇的床,那般的对待祖父。而数年的教育使得我不能原谅他,或者自己不能让自己原谅他,他即便丑陋滑稽,也终究不是他本身的丑陋。

在细雨中呼喊,有人说是在将童年,但意义却早已超越了童年的范畴,里面的每个人都是主角,我喜欢每个人物,我也向往那样的环境。

也只是想想而已,他们所有人都不肯离去,在细雨中呼喊,内容不一,表情各异,有的在诉说,在抱怨,在咆哮,在啜泣,尽管如此,主角也该是微笑的吧,再多的不幸、贫穷,可是,他确是有着完美的生活。

在细雨中呼喊读后感篇九

这次出差的带上了余华的《在细雨中呼喊》。

最早读余华的书是在大学时候了,《许三观卖血记》和《活着》,书中的语言平淡地讲述,如同讲述一件完全与自己无关、距离自己很遥远的事情,但读完以后,那种无可奈何的悲凉却能让我的内心震撼。

《在细雨中呼喊》让我印象最深的,是这一段:“现在眼前经常会出现模糊的幻觉,我似乎能够看到时间的流动。时间呈现为透明的灰暗,所有一切都包孕在这隐藏的灰暗之中。我们并不是生活在土地上,事实上我们生活在时间里。田野、街道、河流、房屋是我们置身时间之中的伙伴。时间将我们推移向前或者向后,并且改变着我们的模样。

他一旦脱离时间便固定下来,我们则在时间的推移下继续前行。孙光明将会看着时间带走了他周围的人和周围的景色。我看到了这样的真实场景:生者将死者埋葬以后,死者便永远躺在那里,而生者继续走动。这真实的场景是时间给予依然浪迹在现实里的人的暗示。”

这一段关于时间和人生的思考,出现于弟弟孙光明死时。

时间裹挟着一切向前流去,人世在变,沧海也能变桑田,唯一不变的,只有时间。也可以说,世事未变,唯一变的,只有时间。

余华在书中这段关于时间和生命的思考,也带给我很多启示,书中对回忆的描写让人叫绝。回忆对于现在的我们来说,决然不可能是整个事件的再现,我们只能记得带给自己感受最深刻的部分,比如,某个场景,某种味道、某种心情,通过这些,我们渐渐回忆起事件的全貌。这本书就通过这样一些线索,叙述了主人公对童年的回忆,看起来特别真实。

余华的书有个特点,不对个人感受进行描写,但却能让人回味无穷,悲剧到最后剩下的不再是愤怒、悲伤这些情绪,只有深入骨髓的无奈,对世事的索然无味和麻木。这样的书让我看了比看耽美的虐文难受一百倍,耽美的虐文看了只让我心中一时纠结、难受,但这样的书看过一遍,不管时隔多久,回想起来那种深刻的无奈仍能准确无误地击中我,无法动弹。

那么下一部余华的书《兄弟》,我看我还是等等再看吧。

在细雨中呼喊读后感篇十

这个暑假,我阅读了一套金庸先生写的《鹿鼎记》。韦小宝是这套书的主角。

韦小宝,这一人物性格十分复杂。你说他是坏人吧,他也不算很坏。你说他是个好人吧,他又不是一盏省油的灯。他有市井小民所有的缺点:好赌啦,好色啦,胆小怕事啦,爱恶搞啦……他既不识字,也不虚心学习,他可能是老师们认定的不良少年吧!虽然他的缺点那么那么的多,但是,他有两点让我非常佩服。

首先,他懂得随机应变。当初,因为他想保护康熙小皇帝而顶撞了鳌拜,后来被鳌拜抓进鳌拜府。要不是韦小宝机智应变,一边对鳌拜溜须拍马,一边想办法逃脱。那么就没有后续的精彩故事了。我就是因为不懂得随机应变而吃过不少哑巴亏呢。就在几天前,我和哥哥一起去游泳,我们决定要比赛谁游得快。比赛一开始,我就使出浑身解数卖力地游动着,把哥哥“甩”在身后好多。正当得意时,“砰”地一声,和一个陌生人撞到了一起。我便停下来,和他你一言我一语地争执起来。才没说几句,就发现哥哥得意地朝我招手哩!不用说,他准是早就游到终点了。当时要是先把争执一事先放一放,那么,我绝不会输掉比赛。或者道个歉,继续比赛,那么也不一定会输。

其次,韦小宝还很讲义气。当初,茅十八在韦小宝危难时挺身而出救了他一命。后来,当茅十八要被砍头的时候,韦小宝想尽办法营救。他悄悄把茅十八换成了仇敌冯锡范。一来救了朋友,二来又报了仇,三来还保护了自己。要是我的话,一定想不到这样的办法,一举多得。

我很佩服韦小宝,他不但聪明机智,懂得随机应;还很讲义气,知道“点水之恩,涌泉相报”的道理。再说说反清复明的天地会,为什么会惨败呢?就是因为他们不懂得变通,如瞎牛砰草堆——碰撞就吃。事情往往不是简单的“一刀切”能解决的。

老师、家长们常说要读书,读好书。我便从书本中明白了许多做人的道理和生存自求的方法。

在细雨中呼喊读后感篇十一

最近公司向我们推荐了一本新书,名为《经营的本质》,读过以后感到又说受益,明白了一些道理,得到了一些启示,这是一本对大家都有现实指导意义的好书。接下来就谈谈我的几点收获。

启示一、对于“经营”这个词,在经济在理解上是模糊的,往往就认为经营就是经济。通过阅读本书才了解了他们之间的区别:“经济”就是用有限的资源去满足人们无限的需求,这是经济学根本无法完成的任务。而经营与经济最大的差异在于,经营是用有限的资源,创造一个尽可能大的附加价值,再用附加价值来满足人们无限的需求。也就是说,经营较之经济会创造出更大的价值,这就是创造价值的经营理念。

启示二、满足客户需求是企业经营管理的基本元素之一,究其本质而言,企业应当贴近客户,应该满足客户的需求。因为真正影响企业持续成功发展的主要重心不是公司的战略目标,也不是发展战略和运营管理的流程,而是专注集中焦点于为客户创造价值的力量,正如书中所提到的“客户价值”不是一个概念,而是一种战略思想,是一种准则,这个准则和思维用另外一种方式表示就是“以顾客为中心”。用几十年的发展时间也可以证实只一点是对的,我们正是坚持了以客户为中心,努力提高服务质量,满足客户需求,才得到了客户的认可和支持,才有了如今的持续向前发展的。

启示三、优质服务是企业持续发展的生命线。是企业寻求营销创新的一个有效方法。很多企业以服务取胜,获得了非常好的效果。适当的实施服务战略可以带来更大的利润,就目前的码头而言,尤其重视开展优质服务工作,视优质服务工作为生命线,努力提高服务工作质量,提高可和满意度,才拥有了大批的辛劳客户,进而增加了货流、增长了收入,提高了经营成果—利润。为公司的发展注入了活力,视线里优质服务工作带来的价值。

启示四、创新是永恒的话题。“所谓的创新,就是将远见、知识和冒险精神转化为财富的能力。所谓创业,就是把创新放在一个组织中。重复这两个词的内在含义,就是要表达这样一个想法,面对不确定性持续的创新与创业是一个非常有效的、必要的途径。”纵观市场中卓越的企业,一点会看到这些企业创新与创业的努力和成效。所以无论在任何环境、任何年代,只要持续创新和创业,就一定会取得令人意想不到的成功,具有创新与创业能力的企业,是不会受到环境约束的。由此可见创新工作对于企业的重要性。

最后,我感到作为公司的一名青年员工任重道远。一定要加强学习,努力提高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积极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提高自己的服务意识,力求满足每一名客户的需求,使自己的工作既能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也能够给企业创造价值,为港口事业的兴旺发达,持续发展做出贡献。

在细雨中呼喊读后感篇十二

孔子认为,人,特别聪明和特别傻的都很少,我们大部分人都是处在中间,既不绝顶也不透顶。根据智力,他把人分为3种,一种是“上智”,天生聪明的人完全不需要学习就知晓一切;一种是“下愚”,天生愚蠢的人,无论怎么学习都没有办法;一种是“中人”,也就是指我们这样的普通人。普通人又分为2种,即“学而知之”的人,通过主动学习获取知识,第二种是“困而学之”的人,遇到自己过不去的坎,才会想起来去学。这两种人都是需要后天的学习才能得到自己想要的生活。

在论语的经典对白中我们还可以捕捉到这样一个词“圣人”。圣人又是比仁人高一个档次的了。孔子特别推崇的是圣人,但是他却不希望每个人都参照他的观点去当圣人。这是为什么呢?其实,孔子觉得自己就当不了圣人,他眼中的圣人是尧舜禹那样的先帝。首先,孔子认为,圣人必须是古代君王,他自己只不过是祖上发过迹,到孔子这一辈,已经是穷困潦倒四海为家了,更谈不上是什么君王。其次,圣人必须天资聪慧,不用学习就能明理明德,显然,孔子一生都在学习,做不成圣人。因此,一般人的标准到仁人这个档次就已经是成功了,即使不能为官吃香的喝辣的,至少也可以像孔子那样学富五车桃李天下了。他也是这么教育他学生的。

言也仞。”孔子告诉他,说话要有分寸,三思而后言;樊迟问仁,子曰:“居处恭,执事近,与人忠。”这里孔子把“仁”分解成三种德性,让他接物处事待人都要充满敬意和忠诚。此外,孔子还经常将仁与智、勇相提并论。“智者乐水,仁者乐山。“知”者不惑,仁者不忧,勇者不惧。”“仁者必有勇,勇者不必有仁。”其实在孔子眼里,仁者已经具有了智勇两种品质。

仁人,孔子对它的解释是:“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仁人首先要自尊自爱,自己要有奋斗目标要有追求,其次才是推己及人,推生出爱人之心,帮助别人到达他们的理想。孔子对仁人的要求很高,他的学生轻易够不着这样的头衔。仲由、冉求和公西赤是孔子3000学生中的得意门生,但是孔子对于他们的评价却是:“由也,千乘之国,可使治其赋也,不知其仁也。求也,千室之邑,百乘之家,可使为之宰也,不知其仁也。赤也,束带立于朝,可使与宾客言也,不知其仁也。”说他们虽然都是治国懂礼之才,可以驾驭一方之土,但是均够不上仁。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孔子所说的仁不是本事而是德行,一个人不管本事有多大,能力有多强,如果不能够推己及人,仁而爱人,都不能称之为“仁”。仁人要有一种高山仰止,景行行止的气魄,以自己的德行来收纳聚集人才。

们义无反顾地跟随俞敏洪创办新东方,让他们坚信能在宿舍里为大家服务的人,自然在事业中也亏待不了当年的兄弟。仁造就了俞敏洪的人格魅力。

在细雨中呼喊读后感篇十三

孙光林在南门的前六年总使我觉着悲哀,他上有被寄予厚望的哥哥,下有被万般宠爱的弟弟,他作为中间的孩子,从一出生就和这个家有着距离,因此,这也是后来当孙家日渐破落时他被选中卖给别人的原因。我想起一些老人曾说,老二总是最可怜的。老大自古以来都有个长子的美名,他承担着家里的事务,是在父母倒下去之后最有话语权的人。老幺作为最小的孩子,总是会受到更多的宠爱。我一直都不理解这种留传千年的被默认的规律到底是为什么,都是同样的出生和同样的爹妈,为什么小的总是更被偏爱。后来我想了个道理,也许是因为在老幺身上注入的婴孩般的关怀最晚,双方之间的依恋更强,所以就更受宠吧。

可见孙广才可以算得上是一个不忠`不孝`不义的无赖,他是如此可恶又可怜的人,这是他自己结下的恶果,他用自己的后半生去品尝,被人远离被人唾弃却又浑然不觉,直至在那个醉醺醺的夜晚失足跌落粪坑中,自以为安享晚年后合上了眼。

而孙光林的两个兄弟也总是有恃无恐,合伙一起玩弄他,哥哥孙光平又是坚定地站在父亲一方的人,这样的情况直到弟弟死去之后才逐渐开始改变。余华说:“生者埋葬死者以后,死者便永远躺在那是,而生者继续走动。这真实的场景是时间给予依然浪迹在现实里的人的暗示。”

孙光林就在这个嘈杂的家庭中长到上小学前,后来他被卖给了一户城镇里的人家。这个家庭里的父亲比孙广才来的更像个父亲,他让孙光林第一次感觉到父亲应该是怎样的,第一次体会到家人的关怀,但这却是来自两个没有血缘关系的人。可以说在孙荡的这六年孙光林显得更像是一个家庭的孩子,有宠爱,有责骂,有一起玩耍的朋友,直到这个家庭出现了变故,孙光林还有可以为他出船票钱为他回到南门送行的小伙伴们,相较来说这里更像是他的家乡。

如此辗转在两个家庭的孙光林比同龄人要多出一些敏感和成熟,但也同样具备同龄人的懵懂与无知。又重新回到南门的孙光林和哥哥孙光平的关系,与邻居苏杭苏宇两兄弟的关系,以及孙光林和苏宇的友谊,这三者显得相似却又不同。但是归根究底,终究是有血缘关系的手足,幼时的玩闹相较于懂事之后相互疏远却默默关心来说,总是显得遥远。而孙光林与大他几岁的苏宇的友谊更显得珍贵,青少年时代的几岁之差总显得天差地别,但他们俩却能够走到一起,显示出了初中的孙光林的沉默内敛和与众不同,这不仅是他天生的性格,这也是孙广才棍棒下的结果,这更是他在孙荡镇上的收获和在前途未卜的路途中的思索。

《在细雨中呼喊》里还有许多不起眼的可悲孩子,比如孙荡镇上被父亲抛弃的孩子国庆,小小年纪就必须学着自己干活养活自己,他在上初中的时候喜欢上了一位女孩,便像模像样的提着礼品上门提婚约。在我看来,这个男孩比孙广才要有责任心得多,懂礼数,愿吃苦,胆大心细敢于付出,虽然结局很可悲,但如果不是年龄的限制,我想国庆定能如愿以偿,然后出人头地并成为当地有影响力的人物。

但是,细雨又是什么呢?是每一个普通人家零零碎碎的生活片段,还是这些不平凡的经历呢?我想,更珍贵的,是细雨过后天朗气清的庆幸与享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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