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优教育法规心得体会和感想(汇总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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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优教育法规心得体会和感想(汇总14篇)
时间:2023-11-02 20:10:12     小编:JQ文豪

心得体会可以是对某一事件、某一书籍、某一演讲、某一课程或某一经历的深入思考和感悟。在写心得体会时,可以运用一些具体的例子和事实来支撑观点。如果你对写心得体会感到困惑,不妨看看以下这些精选范文,或许能给你提供一些帮助。

教育法规心得体会和感想篇一

在学校领导的组织带领下,我认真观看并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宪法》以及《未成年人保护法》后,心中不由得产生一种对教育事业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通过学习,我对教育法律法规有了更加深刻地认识。

回想起自己从教学以来的点点滴滴,深感惭愧。曾经,因为学生迟到而被罚站;曾经,因为学生说话而被痛骂……这些事情原以为很普通,,《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颁布,指出这些行为都是违法的,我们不得不重新审视我们的教育行为。身为一名教育工作者,必须要做到全身心去爱自己的学生。喜欢学生,爱护学生,服务于学生,同时也是一名教育工作者的天职。师魂即师爱。但在实际工作中做到这一点,却是不易。

在学习的过程中,我不仅更新了自己对法律的认识,更是清楚的了解到自己的法律地位,以前的我认为教师就是为社会为学生服务的,吃点亏是可以吞下去,那现在我不会再怎么认为了,因为,每个人都享有一定的`权利,“平等”的口号不应是嘴上说说而已,落实到实处才拥有意义,否则有法也等于无法了。同时我也认识到作为一名教育前线的教师所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教师法》不仅帮助教师得到她们的所得,也让教师有了行为上的准则,只有学习好它才能保证教师享有自己的权利。我们要持之以恒、坚持不懈地抓好政治理论、教育理论的学习。

在《义务教育法》第四章第28条29条中明确规定:教师享有法律规定的权利,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应当为人师表,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教师在教育教学中应当平等对待每一位学生,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因材施教,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的合法权益。这一段学习完后体会很深刻,平等对待每位学生关注他们的发展应该是每一位教育工作者应该做到的。要认真组织开展宪法的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宪法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统一体,是一切法律法规的基础和依据。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最重要的是牢固树立宪法意识和法制观念。我们要以这次修改宪法为契机,认真组织好本单位的学习和宣传活动,要把学习宪法同干部培训工作结合起来,通过专题讲座、讨论座谈、知识竞赛等形式,开展丰富多彩、有声势、有深度的宣传活动,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学习宪法、宣传宪法,提高民主决策、依法行政、科学管理的能力和水平。

在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地今天,作为我们教育工作者,不能抱着过去的应试教育一套而不放,应该让学生走进更广阔领域学习,力求全面发展。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具备高尚的道德品质和师德风范,不断更新自己的学识。在思想上,政治上,文化上充实自己,更好地为学生服务,爱岗敬业,使自己成为一名高素质的教育工作者。

教育法规心得体会和感想篇二

近年来,我国中小学校学生伤害事故案件逐年增多,由此引发的学校与学生家长之间的纠纷与日俱增,学生家长因学生在校期间受伤致残甚至死亡向学校索赔的金额不断攀升。校园伤害事故不仅会影响学校与学生家长的正常工作与生活,而且是造成社会不安定的一个重要因素;当前我国校园伤害事故带来的负面影响,不仅波及教育系统内部,而且已经成为一个世人关注的社会问题。因此,如何预防校园伤害事故、妥善解决和处理此类纠纷。最近,通过在教管课程班学习《教育法规》这门课程得到很多启示,几天的学习中,首都师范大学程振勇教授在学校伤害事故方面进行了精辟的讲解,感觉收获颇丰。以下是本人这方面的学习心得。

一、学校是否属于学生的监护人之争

分清责任主体是承担损害赔偿的前提,妥善解决学生伤害引发的经济纠纷,是校方与家长之间化解矛盾、消除分歧、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稳定社会的关键。当前我国校园伤害事故之所以难处理、处理难,就在于人们对校园伤害事故责任主体的认定上,存在着观点分歧,导致在法律规定上,无法可依,在实际问题的处理中,也无据可寻。

是不是只要学生在上学(上课)期间发生伤害事故,学校都要承担责任?如果不尽然,学校又是在什么情形下应对在校学习期间受到伤害的学生承担责任?在诸如此类的问题上,学校与家长之间的看法常常相悖。家长认为,学生只要到校学习,家长就将其监护责任转移给了学校,学校不仅应当对学生的学习负责,而且应当承担学生在校期间的安全;而校方则认为,学校不是学生在校期间的监护人,不负有对学生的监护职责,学校是否承担学生事故损害赔偿的责任,是基于教育法对学校管理职责的规定,对学生承担有限的管理责任。那么学校与学生之间究竟存在着一种什么样的法律关系?我国现行法律却没有做出明确的规定。

学校对未成年学生的保护职责与学生监护人的监护职责虽有相近内容,但这两种职责的性质和法律渊源却有不同。前者是学校作为承担公共教育职能的社会机构,基于《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有关法律,而形成的一种公法范畴的职责与义务;后者是基于民事法律所确定的监护权,而在监护人与被监护人之间形成的司法范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两种权利由于来源与性质上的差别,不能混淆。尤其监护权是建立在亲权基础上的,不能脱离法律的有关规定和亲权的范畴而谈监护权的转移。视学校为未成年学生监护人的认识,不仅使学校承担难以担负的责任,而且也难以解释何以学校只有监护责任而没有相应的权利,何以学校对学生的管理要符合法律规范,而不能像父母管理被监护人一样管理学生。

就目前的民事法律规范而言,没有明确学校是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或应当承担监护责任。学校与学生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总体上来讲是基于教育与受教育而形成的教育关系,存在一些不同于其他法律关系的特殊规律,应当适用教育法调整。因此,学校并非学生法定意义上的监护人,尽管学校在进行教育教学活动的同时,负有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管理和保护的职责。

二、学校管理职责范围与学校事故责任承担

根据过错责任归责原则,判断学校及教师对事故的发生及其后果有无过错、过错大小,来确定责任主体,依此进行损害赔偿,应是分析、解决此类纠纷遵循的一般原则。

1、意外事件。中小学生意外伤害事件是无法预见和不可避免的,学校及教师对事件无任何过错,不负任何责任。但如果事故发生之后,教师没有在学校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采取措施救险,延误了治疗,造成伤害者伤情加重,就应负责,这是一种事后责任承担。

2、学生在上课期间因互相打闹而受伤害。上课期间,教师负有监督管理职责。对在此期间发生的学校事故,教师承担责任大小,要考虑到学生的年龄。但需要强调的是,对不同年龄段学生在管理职责上的不同要求并不意味着人为地降低教师应尽的管理职责。

3、学生受伤不是学校所为,但与学校场所设施管理不完善或教育教学仪器、设备保管、存放有关,学校要承担部分民事责任。需要注意的是,学校场所设施造成的学生伤害承担责任,与学校建筑设计、施工中暴露的质量问题关联,但更多地与教职工是否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并及时向学校报告有关。

4、学生课余时间受伤。课休时间是事故多发段。教师的职责,是要培养学生安全意识和躲避危险的能力,这是其一;其二,一旦发生事故,要及时采取措施做好善后处理。中小学教师的职责并不是如幼儿园阿姨那样履行保育员角色,也不是超市中的保安,不可能全天候地监视每个学生的一举一动。关键看学校在课间是否负有监管责任及到位情况。

5、学生自杀、自残。学生的自杀与教师有无关系,取决于:一是学生自杀与教师的`行为有无一定因果关系;二是教师的行为是否违法。如教师毫无根据地怀疑学生有偷窃行为,停其课,强迫其交待甚至拳脚相加,学生不堪受辱,愤而自杀,教师自然要承担法律责任;学生考试作弊,被监考教师当场抓往,学生因羞愧而自杀,尽管教师的行为与学生自杀有关系,但行为是合法的,不应承担责任。

6、教师上课期间离开教室。教师在上课时随便离开课堂,期间学生打闹造成伤害,学校责任所负的大小,主要决定于学生的年龄对该行为后果的判断能力。美国大多数法院在审理此类事故时,并不是将教师在不在场作为唯一的侵权责任要件,还要考虑教师离开的时间长短、离开的原因、学生身心发育情况、上课内容及活动性质等。

7、学生上下学发生伤害事故。学生每日上下学,是维持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起点和终点,这时学生的双亲对其子女的保护监督基于亲权关系,而学校教师也必须加以指导并采取必要保护措施。但每一位学生在上学时从家中出发到学校放学时由学校出发回到家中,期间的请记住我站域名/]安全,除有特殊情况外,应由学生个人及亲权等保护者负担责任。如果学生集体上下学是学校规定,则可解释为学校已介入学生上下学的生活领域。这时,学校在法律上对于集体上下学就有安全维护的义务。

8、公休时间(包括寒、暑期)学生伤害事故。原则上说,学校对学生安全保护责任的职责范围限于学校正常教育教学时间,但这并不等于说学校对于公休时间发生的学生伤害事故就不负任何责任,问题的关键在于学生在这些时间内发生的伤害事故的原因与学校教育教学活动有无联系。如日本学校教育法规定,学生在寒暑期做作业时发生了伤害事故,教师是否承担责任的前提是,教师在布置学生作业时有没有充分考虑到这些作业内容对学生人身伤害可能造成的危害后果。

中小学生在校期间受到损害或致他人损害,学校是否应该承担责任,应该承担多少责任?我认为,应视具体情况综合分析,其问题的关键不在于学校方面是否应当为去或留校活动的所有学生承担责任,而在于学校事先是否承担了对这种活动管理监督的责任。

三、我国目前现行的关于学生伤害事故的立法状况

在处理校园伤害事故案件时,我国法院一般依据现行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处理。而民法通则的相关条款过于原则,一旦发生校园伤害事故,同一类案件可能导致司法实践中两种完全不同的判决。实践表明,仅仅依据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处理学校发生的学生人身伤害事故,已经不适应司法实践的需要。依据民法精神,充分考虑学校教育教学实际,参照国外校园伤害事故依法处理的已有经验和做法,针对校园伤害事故这一特殊人身侵权行为,制定处理校园伤害事故的专项法律,依法处理,就成为解决校园伤害事故的必由之路。

可喜的是《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方法》(简称《方法》)已经实施。这是目前我国第一部处理校园伤害事故的专项法规。《方法》中明确了学校对学生承担的责任性质是教育、管理、保护责任,确立认定学校承担责任的划分原则是过错责任,细化了学校管理责任的范围,规定了处理校园伤害事故的方式,界定了学生伤害事故损害赔偿的项目和标准,提出了解决校园伤害事故损害赔偿的资金来源。《方法》实施以来,法院及其他处理机关严格按照《方法》的规定,依法处理了中小学校学生伤害事故,既保护了未成年学生的权利,又维护了学校的合法权益。实践表明,制定校园伤害事故的专项法律,依法处理校园伤害事故,不仅是必须的,而且是可行的。

总之,通过学习程老师讲授的《教育法规》这门课程,我学习到了很多书本上没有的知识,尤其是老师的案例分析,特别精辟到位,为处理教育教学实际问题提供了借鉴。

教育法规心得体会和感想篇三

俗话说“无规矩,不成方圆”,卫生法在医务人员的生活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成为将来规范自己工作不可缺少的法律准则。作为一名将来要从事医务工作的医学生,在最后一学期里学习了卫生法规这门课程。从中学到很多东西,增强了自己的法律知识,也拓展了自己的知识面,为以后的从医生活打下坚实的基础。

法的处理医患关系,并且安全的工作。

面对着每天频频爆出的医疗纠纷及暴力伤医事件,我们更要学好卫生法学,通过对相关法律法规的了解帮助我们在遇到一些法律上的麻烦时可以帮我们将事情和平解决。在真正成为一名医务工作者之前,我们还有很多法律程序要走,无论是到医院工作还是将来有能力开私人诊所,我们都必须依据相关法律程序进行。我们学习的医疗损害处理法律制度,作为我们处理相关事件的指南。接下来我们毕业后进入医院,由于对临床知识及临床技能的掌握较为欠缺,因此在整个医疗活动中可能给患者造成误诊和伤害,通过卫生法的大概了解,可以避免我们犯一些低级的,不必要的错误,培养尽职尽责的态度,减少不必要的伤害。

马上步入社会,我们学习到的法律知识还很少,要做到详尽的认识,就还需要我们在日后的生活中不断加强自己对相关法律的学习,强化自己的法律意识,将来在日常工作中能够知法用法,用法律来规范自己,用正确的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

教育法规心得体会和感想篇四

作为一名小学教师,必须多途径,全方位地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守法意识及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最近我通过学校组织的安全知识网络答题活动,认真学习了《宪法》、《教育法》、《义务教育法》、《职业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治安管理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消防法》、《环境保护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等。通过学习,使学校教师进一步提高了自己的法律意识,增强了师生的法治观念和法律素质。我在学习中也收益非浅、感触颇多,我认为,一名人民教师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一、教师要爱国守法,我们教师是教育过程中的主导力量,更应学法、知法、守法、用法,不断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不断增强依法执教的意识,并把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意识贯彻到自己的实际生活与教育教学工作中。

二、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身学习是师德师风建设的重点内容。古人对教师的职责概括为:传道、授业、解惑。这其实只指出了老师“教书育人”的职责中教书的一面,而“为人师表”则对老师提出了更高的人格上的要求。

教师职业最大的特点是培养塑造下一代,因此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教师教师应重视自身的道德形象,重视教师职业的特质修养和个性魅力,要严格要求自己,做到以德服人,以身立教,在平凡的工作中要安贫乐教,甘于奉献,为学生树立起楷模的形象。

三、教师要爱岗敬业,关爱学生。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教师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师德师风规范要求,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心。坚持做到关心尊重每一个学生,用教师的爱心去化解学生的逆反心理和对抗情趣,最大限度的激发学生学习的主观能动性。在平时的教育教学中,教师要自觉关爱学生维护学生的合法权利,不歧视学生,更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做学生的良师益友,使学生在京口实小这个大家庭中健康、快乐地成长。

现代教育是开放性教育。学校的法制安全教育工作必须要与家庭、社会密切配合,课内外、校内外多种方法结合,调动学生主体参与意识,发挥各自的功能,相互合作,形成合力,齐抓共管,这样才能取得更好的效果。

今年是我国进入“六五”普法的第二个年头,经过多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制观念、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得到了显著提高。然而在当前社会经济发展中,我们更应该清醒地看到,学法用法工作中仍存在不足之处,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相比还存在着差距。作为一名公务员,更要努力学好法律知识,提高法律意识,不断增强依法办事的能力,下面结合自己本职工作,谈谈学法用法心得体会:

一、通过学习,进一步提升了学法用法思想理念

提高全民法律意识,推进依法治国、依法行政、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一项重大而长期的工作。自觉学习、贯彻和宣传法律,关键在于提高思想认识。首先,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党和国家的基本方略,公务员学法用法是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依法行政是政府工作的灵魂,是一切工作得以正常开展的基础和重要保证。其次是本职工作的需要。作为一名公职人员,必须充分掌握才能保证各项工作规范有序开展,服务好本职工作。(本站)最后是自身建设的需求。党员干部首先应该是国家法律带头的执行者和遵守者,学法用法这个头带得好不好,直接影响到工作的成效,关系到工作的形象。

二、通过学习,进一步确保了学法的成效

作为一名公务员,学法是用法的前提,但学法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用法。我们只有把学习法律知识和依法办事紧密结合起来,与工商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不断提高法治化管理水平。我们只有不断的学法、懂法、用法才能合理合法妥善的解决不断发生的问题,才能使人们满意。

三、通过学习,进一步加强了依法行政能力

通过参加相关学习,我感觉只有不断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特别是新的法律法规的学习与应用,才能确保我们执法的公开、公平、公正。依法行政是解放思想的前提和基础,更是解放思想的安全保障。因为法律规范对人与社会的行为具有指引性,它指引人们,在实际工作中,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什么,可以怎样做,不可以怎样做。从理论上说,不坚持依法行政,我们的工作就没有方向,近于空谈。从实践中看,不坚持依法行政,就有可能会导致我们行政机关公务员随心所欲、恣意妄行,会把实践引入误区,我们只有不断加强学习,确切提高自身法律素养,依法办事才是可行之道。

此次“学法用法”活动的开展使得我对社会主义民主法治理论有了更深入了解,依法履行职责的观念得到了增强,特别是对有关公务员法律法规有了全面的了解和掌握,为在今后工作中坚持依法办事,提高依法行政能力,运用法律的知识开展好各项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教育法规心得体会和感想篇五

中央下发了《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以下简称《廉政准则》,它的8个“禁止”和52个“不准”,涵盖了行政权力使用中极易滋生腐败的各个领域,包括党员领导干部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的问题、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问题、浪费挥霍等干部作风问题,甚至连婚丧喜庆等个人行为也有了明确规定。这表明,中央正全力构建结构合理、配臵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致力封堵权力滥用的漏洞、挤压权力寻租的空间,以保持党的纯洁性和先进性,将反腐倡廉建设推向纵深的决心。我作为一名机关干部,更需认真学好《廉政准则》,严格遵守《廉政准则》,当一个合格的干部。按照丙谷镇党委的学习安排,我在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的基础上认真学习了《廉政准则》。下面谈一下个人学习心得:

一、提高认识,加强学习的自觉性

我认为反腐倡廉是任何一个执政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任务。反腐倡廉如同其他工作一样,也有一个与时俱进的问题。《廉政准则》是党内规范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业行为的重要基础性法规。它的颁布实施,对于保证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业,形成用制度规范从业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对于加强领导干部廉洁{党纪法规学习体会}.

自律工作和干部队伍建设,切实解决党员领导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提高管党治党水平和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廉政准则》从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高度,严禁党员干部弄虚作假、好大喜功的恶习,把过去的“作风不实”上升为“法规不准”。《廉政准则》规定了领导干部八个方面“禁止”、52种“不准”的具体行为,既是对近年来腐败现象和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的概括,更是对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的约束。以当前的现状来看,我们党的党纪党规、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可谓不全,问题的关键是党纪党规、法律法规出台后,能否自觉的遵守和严格的执行。《廉政准则》的贯彻实施,要围绕安全生产、经营管理中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重要岗位的监督,形成廉洁风险防控的“机制链”;把制度贯穿于教育、监督、预防、惩治等环节,使每项工作、每个环节都能做到用制度管事、管人,形成规范有序的“制度链”;发挥民主集中制原则为核心的集体决策制度、权力制衡制度、信息公开制度等,形成权力行使的闭环式“制约链”;注重制度的有效性,堵住权力滥用的漏洞,减少执行制度过程中的自由裁量空间,形成制度执行的“铁锁链”。

二、明确目标,加强学习的实效性

先进人物一样形象高大、业绩突出,但我可以在平凡的岗位上将我最真实的一面呈现在大家面前,与大家一起同甘共苦,共谋发展大计,共同克难奋进,用自己的人格魅力感染周围的人,让他们真正感觉到:“基层的党员干部,真正的和基层人员在一起”,这样才是一个合格的基层干部。要做到:一要在政治上和党委保持高度一致,把党的纪律和规章放在首位;二要在经济上保持纯粹廉洁,把程序和规范放在首位;在工作上保持务实高效,把效益和效能放在首位;三要在生活上保持健康向上,把公道和正派放在首位。

(二)我们要认真学好《廉政准则》,珍惜党和人民给予我们的信任,率先垂范,当一个合格的基层干部。要严格按照《廉政准则》中的8个方面“禁止”和52个“不准”落实到行动上,时时刻刻严格要求、率先垂范,才能当一个合格党员干部,取信于民。作为党员干部,虽然岗位不同、权有大小,但廉洁从政、秉公办事的要求是一致的。我们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一定要正确行使权力,廉洁自律、率先垂范,做到对事业负责,不碌碌无为;对组织负责,不辜负培养;对家庭负责,不自酿苦酒;对自己负责,不抱憾终身。

(三)我们要做到扎扎实实地工作,脚踏实地地做人。《廉政准则》要求全体党员干部要“弘扬党的优良作风,求真务实,艰苦奋斗,密切联系群众”,这对于我们基层干部来说,也是一个最基本的要求。

作为一名基层干部,不沽名钓誉、哗众取宠,不搞花架子,不搞形势主义,把“人民群众无小事”当着自己工作的行动准则,才会得到群众的信任;作为一名基层干部,在生活上保持康健向上的作风,保持积极的生活态度,并以这种积极的生活态度影响周围的人,让基层员工觉得与自己一起工作是一种幸福、一种安慰、一种享受,这才是一个基层干部所追求的生活境界,才称得上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

教育法规心得体会和感想篇六

卫生法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并由国家强迫力保证实施的旨在调剂和保护人体生命健康活动中构成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其基本原则是卫生保护、预防为主、公平、保护社会健康和患者自主原则。

固然我们学习卫生法学的时间很短暂,只有短短的五周,但是在这段时间里,我对医生这一行业的相干法律有了一定的了解,固然没有到达精深的地步,但是我相信,对我们往后的医生工作会提供很大的帮助。

通过对相干法律法规的熟习了解帮助我们在碰到一些法律上的麻烦时可以帮助我们将事情和平解决。而且在成为真实的医生之前,我们还有很多的法律程序要走,不管是到医院工作还是开私人诊所,我们都必须根据某些法律法规所规定的程序执行。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则是我们面对医疗事故的指南,帮助我们处理各种纠纷。

并且,当我们医学生刚刚步进实习的医院是,由于对医学知识和临床医疗技能的把握较为欠缺,因此在整个医疗活动都有可能给患者造成误诊或伤害,乃至死亡的可能性发生。而此时我们通过对卫生法的大概了解,可以免我们犯一些低级的、没必要要的错误,培养尽职尽责严谨认真的态度,则可以大大的减少实习生给患者造成伤害的可能性。

也许现在的我们对卫生法学的了解还是很浅薄,还有做到具体的熟悉,但是,这作为一个契机,在了解到学习卫生法学的重要性后,我们会自发的在平常的课余时间对相干的卫生法进行学习与了解,强化我们的法律意识,以使自己在进进医院时能使自己可以在平常的医疗活动中避免各种因法律知识不熟而致使的医患题目,同时,在碰到医患纠纷时也能够应用正确的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

教育法规心得体会和感想篇七

自10月21日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以下简称《准则》)以来,全党上下掀起了学《条例》守《准则》的热潮。我个人也通过观看相关新闻、网上浏览

教育法规心得体会和感想篇八

经过学习,我获益良多,对教师这个职业有了更深一层的了解。在学习的过程中,我不仅清楚地了解到自己的法律地位,而且还更新了自己对法律的认识。我知道不管是老师还是学生都有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同时我也更清楚地认识到作为教师所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与我们教师相关的法律法规还有很多,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等,这些都是我们最应该好好学习的。其中《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是我国教育工作的根本方法,要求我们做到: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老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这是我们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我们每位教师必须认真贯彻这一方针。

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的基本内容,知道了《教师法》不仅帮助教师得到自己的所得,也让我在行为上有了准则,只有好好学习才能保证自己享有的权利。《义务教育法》于1986年实施的,国家一直都十分重视发展社会主义教育事业,把普及义务教育、实施素质教育和促进全面发展作为立法的基本目标。因此它具有全社会性、普遍性、强制性、统一性和基础性。让我更明确了,作为一名教师该履行的义务和遵守的`行为规范。而《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基本内容,让我知道在今后的教育工作中,要让学生喜欢,家长满意,校长认同,就必须规范自己的思想和行为,做到不体罚、不挖苦、不讽刺、不威胁学生等等,要时刻关心后进生,公平对待每一位学生,发现他们的闪光点大胆鼓励,做到因材施教。

工作是神圣的,也是艰苦的,教书育人需要感情、时间、精力乃至全部心血的付出,这种付出是要以强烈的使命感为基础的。一个热爱教育事业的人,是要甘于寂寞,甘于辛劳的,必须受得住挫折,将自己的所有精力全身心地投入到教学实践中去。

教师必须关爱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他们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都得到发展,我们应多与学生进行情感方面的交流,做学生的知心朋友,这需要我们对学生倾注相称的热情,对其各方面给予关注。“爱”要一视同仁,持之以恒;“爱”要面向全体学生。“金凤凰”固然可爱,而“丑小鸭”更需要阳光,多给他们一份爱心,一声赞美,一个微笑,少一些说教,要更多和他们交心谈心,帮助他们查找“后进”的原因,真正做到对症下药,在学习和生活细节上关心他们。老师对学生不要体罚,不要训斥,不要高高在上,而应该做一个和气的人,一个严谨的人,一个值得尊敬的人,一个堪为师范的人。学生也有自尊心,而且是很强烈的。老师对学生的批评,恰当的,就是一种激励;不恰当的,就会成为一种伤害,甚至还会导致逆反心理产生。绝大部分学生不喜欢老师批评时讥讽、损伤学生,伤害学生的自尊心。因此在日常生活的教育工作中,我们应掌握批评的“度”,变“忠言逆耳”为“忠言悦耳”。

今后我要用法律知识来武装自己,让自己成为一个真正知法、执法的合格教师。让我们在传授科学文化知识的同时,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使自己的教育对象能够健康快乐地成长!

教育法规心得体会和感想篇九

教育孩子这门功课说起来简单,做起来可没那么容易,相信在坐的爸爸妈妈都身有体会。既想让孩子快乐健康的成长又要丰富孩子各种各样的知识,这并非是件容易事。

下面来谈谈我自己对幼儿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方面的粗浅认识。

一、要培养孩子的学习兴趣,她让喜欢学习

“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幼儿很早就对周围事物发生浓厚的兴趣和强烈的求知欲望,这表现在他们好问、好动、好模仿、喜欢听成人讲故事等方面。幼儿的求知欲与兴趣紧密相连,对一种事物的兴趣越大,求知欲也越强。现在外面各种学习兴趣班都很,如跳舞,画画,围棋等,家长们切记千万不能依照自己的理想模式去强加给孩子,而是要根据每个孩子自己的特点和兴趣爱好去选择。

如注重早期阅读,多给孩子读故事,让孩子对阅读产生兴趣。喜欢听故事是孩子的天性,作为家长,应当顺应孩子的这种天性,多给孩子读故事,在读故事时不要把内容转化成口语或“儿语”,可以完全按书上文字,一字字给她读。平时我也是这样给女儿一个字一个字点着读故事的,我想,对于孩子来说,任何词汇对他来说都是全新的。我们最初灌输给他什么,他就能接受什么,日积月累还可以丰富他的语言词汇。但有的家长给孩子讲故事时,怕孩子听不懂,把书面语转化成通俗的口语,这其实没必要。给他“读”或给他“讲”,对他来说同样有吸引力。而且,在这个过程中,可以认识一些字。把认字建立在大量的阅读基础上,是非常有效的教育方法。不仅孩子学起轻松,大人实际上也轻松。这样也大大提高了孩子对阅读和识字的兴趣。

二、良好学习习惯的培养要从小抓起,越早越好

心理学研究表明:学生在年龄小时,习惯既容易建立,也易于巩固,不良的学习习惯若被及时发现也易于纠正,等到不良习惯越积越多并稳固定形时,既影响良好习惯的建立,又不易纠正。因此从幼儿园起,老师就已经开始引导幼儿在学习活动地时候要注意力集中,能专心听讲,积极思考,建立良好的学习习惯,并在成长过程中逐步强化训练,从而形成稳定的自觉行为,在学习的同时,让幼儿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作业,不拖拉作业,养成一个良好的学习习惯。这也需要我们的家长平时要在家督促孩子及时完成作业。现在我们班每星期三也都会有一次作业,我女儿头二次的作业都是我催促了以后才做,有时甚至连作业本也会忘记拿,不过最近几次已经好多了,能够自已来跟我说她今天有作业要做。

三、良好学习习惯的培养要循序渐进,逐步发展

良好的学习习惯不能一朝一夕养成,也不能通通一下子养成,它是一个由简单到复杂的逐渐形成的过程。所以我们可以根据孩子的年龄特点,结合孩子能力增长的需要,循序渐进,逐步提出具体的切实可行的要求,使他们良好的学习习惯由小到大,持续稳定地得到发展。在一些活动中,密切注意幼儿的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遇到幼儿有不好的学习习惯,及时批评和指正。久而久之,良好的学习习惯会自然形成。

四、严格要求,密切配合

良好习惯的养成,必须依靠幼儿多次反复的实践,并且对幼儿来说,应主要放在学习活动中进行。家长要有目的有计划地增强幼儿的学习意识,让幼儿在自主学习的过程中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孩子毕竟是孩子,自控能力不能像成人那样强,我们应该结合孩子的心理特点,严格要求,使孩子逐渐学会控制自己,做事有恒心,不半途而废,这也是意志的培养,有坚强意志力的孩子以后遇到任何困难就会勇敢而不畏缩。

五、树立榜样,启发自觉

幼儿的学习习惯是家长、教师的要求或模仿他人情况下形成的,所以设身处地,树立榜样,对幼儿学习习惯的养成都有很大的促进作用。幼儿时期的思维是具体形象的,他们最不喜欢说教。榜样是具体形象的,正符合幼儿的思维特点,所以它有强大的说服力和感染力。家长要注意自己的行为和态度。经常在家中被打、骂、拿他们和班的优秀孩子比,经常在孩子面前流露出对他的不满等,这样做法只会伤害了孩子的自尊心,使他们自暴自弃,对学习失去信心,没有兴趣,造成一种恶性循环。所以,家长要注意自己的言行,一定要以一种积极的态度去看自己的孩子,相信自己的孩子是可以改变的。当孩子比以前哪怕有一点点的进步时,家长都要给予适当的鼓励和表扬,让孩子意识到他是在慢慢改变。家长要学会拿孩子的现在和以前比,而不要和其他同学比,因为每个孩子都是不同的。《三字经》中有这么一句:养不教,父之过。教不严,师之惰。而我们既是孩子的父母,又是孩子的第一位老师,由此可见,我们做父母的对孩子的影响是多么地巨大。

六、利用讲故事,养成孩子勤于思考的习惯

父母有很多机会培养孩子的学习兴趣。平时在给女儿讲故事的时候她总是注意力不集中,喜欢一边听故事一边做其它事。为改变这种情况,我在讲故事前先和她约法三章:讲完之后要提问的,回答正确,有机会赢得一个小苹果,十个苹果就会有一个小礼物,提问从最初简单的故事中主人翁的名字、故事中有几个人物等开始,进而我会要求女儿复述故事的内容和细节。通过多次这样带着问题的讲故事,女儿的注意力明显集中起来,听故事时特别认真,记忆力、口头表达能力都会有所提高。

七、帮助孩子克服学习中遇到的困难

孩子在学习中常因遇到困难而影响学习兴趣,比如小雨在学习钢琴开始容易时有兴趣,但难度增加后,她就不想学了。每次当小雨闹别扭不肯弹琴的时候,我就会对她说“做一件事情一定要认真专注,坚持不懈,要加油,妈妈知道你能行的”。经过一年地努力,我们也坚持下来了,现在小雨在弹琴这方面已经自觉了很多。比较弹琴和画画,一般孩子会更喜欢画画,因为画画的意志力参与的少,而弹琴意志力参与的多,所以,当孩子遇到困难时,父母鼓励孩子不半途而废特别重要。我认为,不要给孩子施加太大的压力,提高其兴趣,如给客人表演一下,让老师表扬一下,让孩子感到进步的快乐,都是好办法。

八、顺其自然、启蒙引导

幼儿学习要顺其自然,平时有相对固定的学习时间,如家长看报,让孩子看书,为孩子创设一个安静的学习环境。带孩子出去玩,途中所见所闻和孩子交流,都能帮助孩子在生活中学习交往、学习观察、学习提高注意力等,不一定要坐下来才叫学习,关键是父母要以身示范。可以建立起健康的家庭娱乐方式,如搞一次户外活动,旅游、爬山、游泳等……并且全家参与,让孩子有更多机会接触自然,开阔眼见,好的娱乐就能成为学习的动力。

九、要培养主动学习的良好习惯,家长要注意两点:一是不能过分督促,二是要创造适宜孩子学习的家庭气氛。

一、过分督促孩子是不妥当的

1、老是被人督促着学习,孩子非常被动,时间长了,就失去了学习主动性。提醒、督促是必要的,但督促最终是为了孩子自己主动去学习,所以督促要适当,而且要讲究方法。比如孩子玩得久了,家长可以说:“你准备什么时候做作业呢?”提醒孩子学习要自己安排。如果家长每天老是命令说:“该做作业”,那就成为了一种被动的学习。

2、督促孩子学习切忌唠叨,切忌大事小事都要干涉。在家长的絮絮叨叨、指责数落中,孩子绝不可能有愉快的心情,也就很难进行主动积极的思考。家长的唠叨、催促、训斥,使家庭气氛紧张。没有宽松宁静的氛围,孩子有的学习必然受到影响。所以,做家长应学会长话短说,不必要的话不说。

3、培养良好的生活习惯,也不能过分督促。家长提出要求,就要让孩子一定做到。养成习惯不在于每天催促,而在于要求每天做到。有的家长不停地催促:“起来,起来!快点!快点!”孩子依旧慢慢吞吞。越督促,孩子越拖拉、越被动。有的家长做得很不错,告诉孩子每天必须做到按时睡觉、按时起床,让孩子感到这件事的重要。孩子做到了,就给予夸奖。这样才能使孩子的自我管理能力得到很好的发展。

总之,家长的督促要着眼于孩子主动性的发展。不少孩子学习差、习惯不好,往往不是因为督促太少,而是因为督促过分,使孩子失去了主动性。

二、创造适宜孩子学习的家庭气氛

学习是一种独特的大脑活动,需要适宜的气氛,这种良好的气氛是培养孩子形成主动学习习惯的重要条件。对此,家长要注意以下几点:

1、切忌说教,注重一点一滴的养成。有的家长认为,要求孩子好好学习必须经常讲很多道理。其实不是这样。家庭教育要注重潜移默化。孩子良好的学习习惯依靠一次次地重复以成自然。浓厚的学习兴趣依靠一点一滴培养起来,令人乏味的说教会破坏适宜学习的气氛。所以家长要学会说短话,保持正常的家庭气氛,让孩子感到平和、宁静、有安全感。

2、切忌严厉,注重营造宽松气氛。严厉的气氛并不适宜大脑思考,学习是大脑的活动,大脑如果处于恐惧和惊惶之中,是不可能出现积极状态的。有的家长在孩子做作业时,守在一旁,孩子稍稍做错一点,就厉声训斥,甚至一耳光打过去。这种紧张气氛使孩子恐惧,大脑的思考被严重抑制、扰乱,从而严重妨碍孩子的学习。

3、切忌支配,注意让孩子主动。家长自己主动学习,而不是每天放学回家,什么时候做作业,什么时候玩,一切的一切都得听从父母一手安排。这种绝对支配和被支配的气氛,对孩子的学习是不利的。比如一年级孩子刚上学,回家肯定要问家长:“妈妈,现在做什么?”“妈妈,我现在可以玩吗?”这时家长要指导孩子学会自己安排学习和玩耍。家长可以说:“你能自己安排好吗?不会的妈妈帮你。”这样可以培养孩子的主动性,让他学着自己安排学习。

一个好习惯的形成肯定离不开家庭的教育,而家庭教育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我家对孩子的教育还做得很不够,而且一些方法还在不断地摸索,我们将不断地努力,汲取别人家庭教育方面的成功经验,与老师、家长们共同探讨,使孩子们能够全面发展。

幼儿教育法规心得体会2

教育法规心得体会和感想篇十

汇编教育作为现代化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管理规范和政策法规对教师、学生和家长都具有重要意义。在长期的教学工作中,我深刻感受到了汇编教育法规的重要性,下面我将分享一下我的心得体会。

教育法规的作用在于规范教育教学行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促进教育发展。对于汇编教育来说,其管理规范和政策法规不仅能够保障其正常运行,维护教育秩序,也可以提高教师和学生的法律意识,规范教学行为,为学生成长创造良好的教育环境。

作为一名教育工作者,我们必须全面掌握教育管理的各项规定,熟知教育管理的各项政策。在实践中,我们要根据汇编教育法规的精神,认真履行各项教学管理职责,保证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让全体学生获益。

教育管理的每一项规定都需要具体的制度品牌的支持和落实才能最大限度地发挥其作用。我们在实践中要认真贯彻执行制度,依据制度规范教育工作。这样才能维护教育的秩序,创造良好的教育环境。

在教学过程中,我们也要注重教育法规的动态更新和宣传,定期开展宣传和指导工作,有效提高教育工作者和学生对教育规范和制度品牌的认识和应用能力,切实保障教学质量。

汇编教育法规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在教育工作的每个环节中,我们都要认真贯彻执行教育法规,创造良好的教学环境,保证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理论联系实际,根据教育法规的宗旨,稳步提升教育学生的能力和素质,推动教育的快速发展。

总之,汇编教育法规是教育制度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要充分认识其重要性,全面掌握其内容,落实其制度品牌,注重宣传和培训,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和效率。

教育法规心得体会和感想篇十一

教育法规是指国家对教育领域的规章制度和政策,是教育工作者必备的知识。为了更好地了解和掌握教育法规,我参加了一次关于教育法规的培训班。通过这次培训,我深刻地认识到教育法规对于教育事业的重要性,也对自己有了更高的要求。以下是我对这次培训的心得体会。

首先,培训班使我意识到教育法规的广泛性和复杂性。在培训班上,讲师详细地介绍了教育法规的种类和内容,包括教育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等等。在这些法规中,涉及到教育的方方面面,从教育机构的设置、教师和学生的权益保护,到教育质量的监管等等。这些法规内容的繁杂和细节之多让我对教育法规有了一个更全面的认识,也明白了如果不能精确地理解和正确地运用这些法规,会给教育工作带来很大的困扰和隐患。

其次,培训班的互动交流让我深刻地感受到了教育法规对实际教育工作的指导性作用。在培训班中,教师们针对自己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疑惑,提出了一系列问题,并得到了详细而专业的解答。通过这些问题的讨论和答疑,我明白了只有深入理解教育法规,才能更好地适应教育工作的发展需要,合理行使自己的职责和权益。同时,培训班还通过案例分析和互动演练等形式,让我们亲身体验了教育法规的实际运用过程,加深了对法规精神和法律文本的理解和掌握。培训班的互动交流让我深感教育法规不是空洞的文字,而是为我们提供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准则和依据,帮助我们更好地开展教育工作。

再次,培训班的学习使我认识到了教育法规的时效性和变动性。在培训班中,我们不仅学习了当前教育法规的最新内容,还了解了法规的修订和更新机制。教育法规是与时俱进的,为了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法规需要时常进行修订和完善。因此,作为教育工作者,我们要保持学习的积极性,不断更新自己对教育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同时,培训班还加强了我们对于法规修订的关注和对法规实施的积极参与,培养了我们的法规意识和法规执行力。

最后,参加培训班还让我认识到教育法规与教育伦理的密切关系。教育法规是保障教育事业健康有序进行的制度保障,而教育伦理是教育工作者应遵循的道德规范。培训班通过对教育法规和教育伦理的关系进行详细解读,让我更加清晰地认识到这两者之间的互动和相互依存。理解和遵守教育法规,才能够更好地保障教育事业的公正和正义;而秉持教育伦理,才能够更好地引导和培养学生的道德品质。教育法规和教育伦理相辅相成,互为补充,共同推动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通过这次关于教育法规的培训,我对教育法规有了更深入和系统的认识,也更加明确了自己在教育工作中的职责和要求。教育法规是教育工作的重要依据和保障,只有深入学习和运用好这些法规,才能够更好地推动教育事业的发展,为学生提供更好的教育服务。我将继续不断地学习和提高自己的法规意识,做一个合格的教育工作者。

教育法规心得体会和感想篇十二

xxxx年5月16日,县教育局师培办组织我校等2000多教师在县人民会堂进行了教育法律法规培训学习。通过对有关教育法律法规的学习,使我对教师的权利和义务、教师的行为规范、教育教学工作的开展、未成年人的保护、义务教育法的内涵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其体会有如下几点:

一、要想做一名合格的人民教师,必须知道国家和人民对教师的要求是什么,什么样的行为是合乎教师行为规范的,哪些是违法的,教育的目标是什么,教师拥有的权利和义务是什么,教师应享受什么样的待遇,教师进修培训受不受法律保护,法规对学校和家长有什么规定等。

二、通过学习,提高了自己对教育法律、法规的认识,提高了自己的遵纪守法的意识。通过学习,我更加坚定我的研究和学习理念,作为一名教师要想做好传道、授业、解惑的工作,必须不断学习,不断和专家名师交流,结合自己的教学实际,不断改进教学方法,始终站在教育改革的最前沿,用最新的教育理念武装自己的大脑,用最先进的教学方法、教育手段,给学生传授最新的知识和学习方法,达到最佳的教育效果,提高教学质量。

三、在教育教学的过程中,一定要平等地对待每一个学生,用真心去关爱每一个学生,要善于发现学生的优点,发展学生的长处,使他们能感受到父母般的温暖,享受到学习的快乐和成就感,在这幸福的大家园中过一种幸福的学习生活。决不能单从学习方面去评价学生。因为我们教育的目的是让每一个学生都能够健康快乐的成长,都能成为社会做所需的多层次人才。并不是每一个学生都考上大学才有出路,现在的社会是多元化的,社会需要的是有能力的人。让学生享受公平的教育资源,而不是仅为了那几个“尖子”,尽量让每个学生都拥有发展自我的机会,应该把学校办成发现人才、培养人才的场所,而不是淘汰人才的地方。

四、通过学习,使我深深认识到如果教育教学的方法不当,就可能起不到良好作用,甚至收到相反的效果。不能歧视差生、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经研究发现,心罚比体罚对学生的伤害更大,往往会摧毁学生的意志力,使他们对自己丧失信心、失去斗志,丢掉了拼搏进取的勇气,在学生的心里留下阴影,影响学生一生的发展,这是非常可怕的。

五、作为教师一定要始终牢记“学高为师,德高为范”是教师的座右铭。一方面要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能力,不断通过教学反思,促进自己业务能力的发展;另一方面要不断按照教师行为规范和教育法律、法规对教师语言和行为的要求,加强自身的修养,规范自己的言行,使自己成为一个道德高尚、品学兼优的人,成为一个让学生尊重的教育者。

通过教育法律、法规的学习,使我深感自己做得还很不够,一定要在以后的工作中,不断的完善自己,超越自我,使自己成为一个真正合格的教师,争做优秀的教师,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和教育科研能力,为祖国的教育事业蓬勃发展献出自己的一切。

教育法规心得体会和感想篇十三

xxxx年5月23日在临高县人民大会堂参加了法律法规讲座,讲座分为两个部分,上午主要就教师权利展开话题,下午则是对教师义务做主要介绍,通过此次法律法规师德师风学习,我受益匪浅,深有体会:

“人类灵魂的工程师,”燃烧着的蜡烛“等称号,是社会对教师职业的高度评价,同时,也是对教师提出的要求。教师要像商口行业一样,将“为顾客服务”溶进“为学生服务”之中去,并且要具备这种心态。不能再像过去那样对学生指东点西,把他们当作指挥的工具来使唤。教师在教学中的服务心态,不应只少数优等生服务,而应该平等对待那些后进生,因为他们同样也是“财富”的源泉。教师甚至要给予他们最优惠的服务,设法调动全心全意的积极性和上进心,善于捕捉他们身上的闪光点,把他们培养成为合格且有特色的“产品”。此外,教师的课外辅导,上门家访,以及与学生的抵足谈心等,都可以看作是这种服务心态的具体表现。只有当我们的教师具备了这种心态,才会在日益激烈的行业竟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并使“太阳下最光辉的事业”更焕发光彩。

教师必须关爱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他们在品德、智力、体质各方面都得到发展。朱小曼曾说:“离开感情层面,不能铸造人的精神世界。”是教育,首先应该是温暖的,是充满情感和爱的事业,教师应多与学生进行情感方面的交流,做学生的知心朋友。爱需要教师对学生倾注相当的热情,对其各方面给予关注,爱将教学中存在的师生的“我”与“你”的关系,变成了“我们”的关系。爱使教师与学生相互依存中取得心灵达到沟通,分担挫折的烦恼。和谐的师生关系,是促进学生学习的强劲动力。爱生是衡量一个教师师德水平的一把基本尺子。爱是一门艺术,能爱是一个层面,善爱则是另一个层面。作为教师,因此,教师要做到能爱、善爱。要爱学生成长过程中的每一微小“闪光点”,要爱他们具有极大的可塑性。要爱他们在教育过程中的主体能动性;要爱他们成长过程中孕育出来才一串串教育劳动成果。“爱”要以爱动其心,以严导其行;“爱”要以理解、尊重、信任为基础;“爱”要一视同仁,持之以恒;“爱”要面向全体学生。“金凤凰”固然可爱,而“丑小鸭”更需要阳光,多给他们一份爱心,一声赞美,一个微笑,少一些说教。要多和他们谈心,帮助他们查找“后进”的原因,真正做到对症下药,在学习上和生活细节上关心他们。在我教学低段的这几年,经常会遇到他们急着上卫生间而没带面巾纸,或者是在冬天挂着鼻涕而不知道去擦,我总是递上纸巾,急他们所急,天气转热后,我包里总是放着一瓶清凉油,以方便学生被蚊子咬后及时擦上。这些虽然都是举手之劳,但他们,特别是后进生,因此会对老师心有感激,做作业也不拖拖拉拉了。作为后进生,教师更有必要帮助他们走出自卑怯懦的困境,恢复他们的自信。

具有敬业精神的教师有着强烈的责任感和事业心,为人民的教育事业能呕心沥血对工作一丝不苟,即使碰到这样和那样的困难也会想办法克服。为了学生的一切,一切为了学生,以学生满意不满意,学生快乐不快乐,启发没启发学生的创造性思维,培养了他们的实践能力作为教育教学工作台的出发点和归宿点,以积极因素的心态饱满的热情搞好自己的本职工作。

教师一定要在思想政治上、道德品质上、学识学风上全面以身作则,自觉率先垂范,真正为人师表。”教师凡是要求学生做到地;自己要率先做到;要求学生不能做的,自己坚决不能做;要求学生不迟到,预备铃一响,教师就提前到教室门口等待等等,看似区区小事,实则细微之处见精神做表率。为人师表对学生是一种无声的教育,它爆发的内驱力不可估量。因此,为人师表是当好人民教师最基本的要求。

身正为师,教师不仅是知识的传授者,还是思考教育者和师德示范者。教师不仅要有这种做人的威望,人格的力量,令学生所敬佩。还要以最佳的思想境界,精神状况和行为表现,积极地影响教育学生,使他们健康成长,教师只能以他的整个人、以他的全部自发性,才是以对学生的整个起真实的影响,教师应把言传和身教完美结合起来,以身作则,行为师范,热爱学生,关心学生,建立平等的师生关系、仪表端庄、举止文雅,以自己的言行和人格魅力来影响学生。

学高为师,要培养高水平的学生,要求教师学识渊博、学业精深、个性鲜明的教育教学风格,把握教育问题的高超学术、和谐、感人的师生关系,无不闪现着现代教育思想的智慧之光。技高为师,一、是要以科学的施教知识,深入学习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方法等方面的知识,把教育理论最新研究成果,引入教学过程,使教育教学的科学性和艺术性高度完整地统一起来。二、能够利用现代教育技术,恰当有效地选择教学方法和方式,直观形象地展示教学内容,使教学知识传授与创新思想结合起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与创新能力。三、是要有创新精神,积极开展教育和科学研究。探索新的科学教育模式,在耕耘中拓展视野,在执教教学中提炼师艺、升华师技。所以,作为教师的我,更应该树立终身学习的思想观念,不断提升自己的业务能力和素质水平,争取为社会培养出更多优秀的人才!

教育法规心得体会和感想篇十四

近日在学校的统一组织下,我们全体教师仔细学习了《义务教育法》、《未成年爱护法》、《教师法》等教育政策法规,我就此谈一谈学习的体味:

作为一级教师要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更要热爱教育事业,爱学生,尊重学生,并施以正确的教育内容和办法。作为一级教师,知法是重要的权利义务,学法是重要的必修课程,守法是重要的师德内容,用法是重要的基本功架,护法是重要的基本职责。经过对法的学习,进一步提高了自己的认识,有力的指导了自己将来的实践。

尽业乐教

人类灵魂的工程师,辛勤工作的园丁,我想这是人们在表达教育这一职业的伟大和无私。南宋哲学家朱熹说:敬业者,用心致志以事其业也。敬业是一种美德,乐业是一种境地。对待本职工作,我们应常怀敬畏之心,用心、尽职、尽责,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尽心尽力、全身心地投入。我们要努力在平庸的岗位上做出别平庸的业绩。

学生处于身心发育的特殊时期,决定了其始终处于一种被抚养、被监护、被教育、被爱护的地位。在工作中别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爱护人格尊严和自尊心,坚定与违反未成年人爱护法的行为作斗争。作为一名教师,应该热爱学生,关爱在我们的哺育下健壮成长的小苗,使他们在欢乐和幸福中成长!

我们教师教给学生的那点基础知识,不过沧海一粟,教师还应具要有活到老,教到老,学到老的进取精神,孜孜别倦地汲取新奇知识来充实自己,以习惯时代进展需要。别管教师读书难的理由有千万条,但每个教师自己应该清晰,作为教师,必须要坚持学习,别断进取。

经过教育法规的学习,进一步增强了法律意识,将来在工作中一定要贯彻执行教育法规,做让人民中意的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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