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可以培养我们的阅读兴趣,促进思考和交流。在写读后感时,我们可以加入一些批评性的观点,让读者对作品进行思考。以下是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几篇经典读后感范文,供大家参考。希望通过阅读这些范文,大家可以更好地掌握读后感的写作技巧和方法,也能够启发我们对于书中内容的更深层次的思考和理解。总之,读后感是我们读书的一种重要补充,可以在读书后促使我们思考和交流,希望大家都能够写出一篇精彩的读后感!
在细雨中呼喊读后感篇一
读毕余华的《在细雨中呼喊》,突然感觉被人抛弃真可怕,特别是被自己的亲人抛弃。
孙光林做为故事的叙述者和最终的回归者,让他重温并饱尝了那个特殊年月带给他的辛酸。
那个年代,人与人之间的爱似乎都被无形的枷锁禁锢着。无人敢多说一句,也无人敢替别人操心,只要一不留神也许就被戴上了一顶莫名其妙的帽子。因此,全村人特别是无事可做的妇女们,无聊致极的搜索着村里的新闻,然后以最快速度传遍大街小巷。悲哉!可怜的妇女们!孙光林就在这样的环境中出生,出生在一个将爱包裹的时代,一个一穷二白的家庭。这些征兆就注定他将接受命运不平等的待遇,难以揭锅的日子,是他的父母再难负担这三个孩子,于是他被送出了,离开了他也许挚爱的父母和依然眷恋的故乡。他第一次被抛弃!在他的心中是一种无形的伤疤,时时隐隐做痛,让他追忆起那过往的日子。
新环境让他有了暂时的归宿,就在他心中刚要滋生家的温暖时,一个晴天霹雳,对准了他的后爸。因犯错被别人揪住小辫,再难做人自杀而死。随后他多病的后妈,也是最信任、理解她的人也离他而去。他陪妈妈带好物品来到码头,本以为妈妈会带他一起走,可妈妈却独自一人上船,让他留在岸边,等着船慢慢开动,妈妈已消失在茫茫迷雾中时,他才恍悟到自己被妈妈抛弃了。爸爸走了,妈妈也走了,自己还是个孩子,他无法想象今后的生活,诺大的地方却无法被容纳。昔日美景越发显得惨淡,海上依旧托起的红日,此刻焦灼着他稚嫩而脆弱的心。在迷茫和惊恐中,他哭了,没有底气也没了勇气。他知道,心中勾勒的美景图宣告破灭,他又一次被抛弃。
他想到了南门,那个离开已久的家乡。不知故乡是否风貌依旧?他是否还能找寻旧日住所?阔别多年的父母还能否接受他?但无论如何,他心中还燃着一丝希望的火光。于是背起重重疑问和沉甸甸的希望,在朋友的帮助下,他踏上了返乡寻亲的路。一路群山逶迤,静水流深,他已顾不得欣赏,心中寻亲的信念取代了一切。细雨中,追寻儿时记忆,一路演绎着儿时嬉戏欢快的场面,因为只有想着这些,才能销蚀心头的恐惧。突然,他看到远处有一处活,这更是燃起他心头的希望,心中对家的呼喊越发强烈。走进一看,他的哥哥和弟弟正批着床单跪在地上,周围摆着的物品像是刚从大火中救出来的,一个女人和一个瘦骨嶙峋的男人也跪在那里,男人的嘴里不断的说着:“这活真壮观啊,真壮观!只不过这代价太大了”!他于是走上去说:“我要找孙广元”!(他的爸爸)
在细雨中呼喊读后感篇二
上次听论文报告会的时候,听到关于《在细雨中呼喊》的论文,说是关于个体精神的构建。很惭愧,我竟然没看过。
今天下午在图书馆借到书,今天下午抓紧看完了。
余华的小说,就是这样。庸常人生趋向极端。看到孙光林的回忆和叙述,依然有点冷漠。不过,我觉得小说到第一章就已经写完了。从孙光林被送走,又回到家中,被当成一个多余的人。他在夹缝中成长着,目睹了自己父亲的堕落,哥哥孙光平出于生理的需求,同样走近那个为母亲最耻辱的寡妇;也看着弟弟孙光明早早地介绍了自己的一生,当然是“凑巧的伟大”。就这样,孙光林像是被忽视,偶尔还被踩上一脚的小草,但成长起来了,考上了北京的大学。脱离了残忍的现实。
这个故事让我想起了我的表妹,她上面有两个姐姐,下面有一个弟弟,正是这尴尬地地位,使她成为母亲的眼中钉。恨不得拔掉才痛快。可惜的是,这个表妹已经早早地走进工厂,很难看到她还有什么光明的希望。而故事中的孙光林,至少还考上了北京的大学,何等幸运地永远出走了。这也是我心底一直反对取消高考的原因。因为我始终认为,高考时许许多多穷孩子走出农门最有效地途径。
虽然我觉得后面的章节就稍微累赘。因为整个故事在前面已经讲完了。作为记忆的碎片,将整个故事这样叙述,想必余华自有深意。特别是我最想了解的孙光林被王立强带走后的生活,放在了最后。有点像是,我们会将记忆深处,最幸福的东西深深掖着,等夜深人静的时候,我们才慢慢拿出来,自己一个人咀嚼,一个人甜蜜。
写到王立强与那个偷情的女子,一起准备做那种事情的时候,余华用的字眼是“羞涩的幸福”,我觉得这几个字太棒了。而王立强那种刚性,要把那个多事饶舌的女人炸死的情节,我不仅拍案叫绝:为何世界上会有如此讨厌的饶舌妇啊。可是最终竟没有把她炸死,唉,那可恨得嘴脸,那种女人,真是春风吹又生!
或许说到这里,我越来越明了我竟有一种危险的道德倾向,因为我认为男女问题是最值得宽恕的错误!
在细雨中呼喊读后感篇三
最近看了一本书,写天界和魔界的,具体的说,是写路西法和米迦勒的。
书名是《天神右翼》。
看完后,我不得不说,天籁纸鸢的文笔很好,非常的好。华丽优雅,有着不寻常的惊心动魄和黯然销魂。
难以言语的揪心,难以放下的感情,贯穿着整个文章,冷血如我的人都不禁为文中的角色落泪不止。
无论是现实的承诺,还是回忆的水晶球,都少不了那一声“伊撒尔……”
米迦勒却依旧苦苦守着自己的感情,不肯放开。他不怕坦白自己爱上父亲,更不会逃避自己的责任。我不得不动容于他的感情,虽然我否认乱伦这种事情,可是却不停的暗示自己,米迦勒什么都不知道,当时他什么都不知道啊!这一切不能怪他。也不可以怪路西法,他爱神,他没有错啊。
终于明白玛门的当时的慌乱、紧张、压抑以及伤痛。虽然这些对于魔族和神族来说,并不是什么很值得羞愧的事情,但是玛门不能接受的是,米迦勒爱的是自己的父亲,路西法。在玛门的心里,路西法就是他的神。
现在想想看,玛门和伊撒尔有着一样的经历,他们两个爱的人都爱上了自己的父亲。爱到不可挽留的地步,爱到自己心碎却仍然要扬起笑容。有时候他们的爱是一种枷锁,锁住了被爱者的身,却锁不到被爱者的心。
曼珠沙华,妖艳,美丽,却有着浓浓的绝望。
如果当年,伊撒尔知道了一切,那么路西法,你可愿带着他堕天呢?
如果当年,路西法诉说了一切,那么伊萨尔,你可愿随着他堕天呢?
在细雨中呼喊读后感篇四
小时候总绕不开一个问题:哪一天永远不会到来?正确的答案是明天,但儿时的我总回答昨天,那个年幼无知的孩子也许并未意识到回答背后的孤独。
孙光林作为故事的出发者与回归者,从小被漠视,他原本崎岖的内心被孤独放大了谷底与山峰的高度,大到足以容入太多太多生者与死者的记忆。于是他站在那架水泥桥前,用日光摧毁那层层钢筋,又铺出一架木桥,木桥的对面是一脸微笑的孙有元、细雨、火光怀抱里的孙家,身后是满脸憔悴的李秀英、夕阳、拉开手雷引信的王立强。手雷引爆的红光和孙家的大火贪婪地蚕食世界的颜色,让处于中央的孙光林只能抓住已降了八度音程的色彩,这种色彩确信是孤独。细雨从不会落在人身上,它只会抚摸人的呼吸,偷窃人的体温。细雨中的孙光林企图用呼喊挥去眼前的铅色,可回忆接连冲撞上身让一切又变为无声。
灰色是孤独的颜色,它位于黑与白的交界,正如生活在回忆里的人处于生与死的交界。余华极力用那些自然到不经意的手法让读者体味这些灰——这些孤独——到底分为哪些度数。
“人在回忆时是有选择的。”余华在序言中曾说。于是他在编排回忆时刻意将其打乱。全书共四章,每章分四节,但不管是每章中的节,还是全书的四章,都遵循着“平—起—落—平”的严格分形,而非严格意义上的起承转合。这似乎对应着春夏秋冬。就比如孙光林在学校里从被孤立,到找到知音,再到知音之死,最后是鲁鲁的悲哀,标准的波形曲线,而这一切都不一定是按时间顺序的,仿佛人在临终前对一生的最后回顾。有趣的是,故事的出发是南门,结尾却是回到南门,仿佛疯人走入回忆的莫比乌斯环,又让我想起《s·忒修斯之船》里的“从水边开始,也从水边结束”。这层设计显然是刻意引导,好像要我们思考“人真的走得出回忆吗”或是“人是否活在回忆里”。但人是能从回忆里发现孤独的,在一次次回忆的循环中,人总能提炼出名为孤独的枷锁,套在身上,成为第无数个孙光林。这种回忆的孤独给人生活的环境,也把人推向生死之外。
与其控制全书,余华更愿意让人物自己行动,其中本书的叙述者孙光林似乎更喜欢联想。倒不是联想月影抚吴钩或是竹音倚秋雨,他更倾向于联想到死亡。当回忆自留地风波时,他竟会联想到弟弟之死,当回忆苏宇进化肥厂打工时,他竟又会联想到苏宇之死。这让我想到了马尔克斯在《百年孤独》中的笔法,但大有不同:马尔克斯一旦写到关于超脱时间的联想,那一定是以联想为主体,但余华则选择将联想的主体延后,好像只是个预告,而不会影响原部分的行文节奏。但这些联想又如脉冲一样一次次地冲击文体,让读者怀疑:他是如何漫不经心的产生这样悲怆的联想?每当这些死亡被具体呈现时,我们总找不到孙光林的痛苦,他似乎永远只是个外围者。但如果他真的不在乎,为何又会时时想起这一桩桩死亡呢?更何况原文甚至直接阐明了对苏宇的信任,对王立强的依赖,为何写到死亡时又可以隐藏“我”这个实在呢?也许,孙光林从一开始就刻意隐藏了自己的情感,或者从人物本身出发,他不敢直面自己的情感,直到回忆时,也是有选择地忽略,这是种孤僻,也是一种自围壁垒式的孤独。
如大多数作家,余华也选择用人名暗示人物命运。以孙家三兄弟为例,孙光平继承了孙广才的易怒,有过自留地的英勇,也有过报复父亲的激烈,但他还是平庸地度过了一生。孙光明则暗示他在生命的最后永远盯向了最大的光明——太阳。而孙光林,身处林中,却觅不得来时途去时路,他寻找家庭的意义却被当成怪物,他寻找友情的本质却过早经历了分分合合,甚至想理解社会都难,因为社会总是想方设法诬陷他。他迷路了,走在人生的巨木之森见不到光。他默念自己的名字,才发现自己是尘世的异乡人,才品出这种客居的孤独。
“这逐渐成为了我不安的开始,当我虚构的人物越来越真实时,我忍不住会去怀疑自己真正的现实是否正在被虚构”。这是余华先生在序言里的最后一句。如同作者,我也会怀疑孙光林是否是另一个自己,当我像他一样有选择地回忆一生时,才发现这些孤独原来是人类不可避免的遗传病。面对孤独,余华先生选择回忆,因为人——用书里的话说——“站在生与死的交界,被两者同时抛弃”,于是只有时间之海能蜗居。
我便又想起了那个儿时的问题:哪一天永远不会到来?明天?昨天?当我回想到这个从南门开始又到南门结束的故事,那个昨天下着孤独的细雨,我想我找到了答案:人,只是拥抱共有的孤独,生活在时间里;明天,不过是更遥远的昨天。
在细雨中呼喊读后感篇五
苦书看多了,胸口里外难免也沾染得都是苦气。想用这样的书来消乏解闷未免太可笑,可是进入一本陌生的书时的兴奋感与结束一本书时的满足感仍然吸引着我,我还是企图在其中捞到快乐或是其他什么让人心满意足的好处。
甚至是机械地,一字一句读下去,偶然被几段话给触动,才想起来自己并没有投入其中。直到夜晚,被它搅得不想睡时,才听见那来自书里的声音,那不是呼喊是尖叫。
我以为呼喊只能算是发泄,喊完了,就像哭累了的小孩子一样,睡一觉,就过眼云烟了。而尖叫是不安,是嘶哑以后,仍然停不下的绝望。
美好的表面轻易的就在故事里一一瓦解,人之常情不再是人之常情,常识暴露出其荒谬的本质,生命中的负荷在背脊上越抓越紧,怎么都无法卸下。
儿童时期的无依无靠的恐惧再一次浮现在眼前,原来有人记得这么牢这么真切。
如果不是余华的描述,那残留在脑海里的童年早已被涂上一层又一层的虚假的光辉,变得甜蜜而扭曲。几乎忘了自己也曾因为恐惧而欺骗大人,因为恐惧孤独而不惜与他人同伙欺负其他人,几乎忘了弱小的自己曾心怀满满的憎恨,立志将来要好好地报仇。回想起来这些全部来自无依无靠的恐惧,虽然有家有亲人,可是恐惧还是那么沉重那么阴暗。直至长大,恐惧才被压缩驱赶,只能躲在小小的角落里,偶尔才会发作。
在细雨中呼喊读后感篇六
《在细雨中呼喊》是作者余华发表于1991年的第一篇长篇小说。余华因这部小说于2004年3月荣获法兰西文学和艺术骑士勋章。这是一本关于记忆的书。我认为作者表达的是对过去的追忆和反省以及对未来的憧憬。当我们无法探测深不可知的的未来时,过去就成了我们深切的慰藉。
故事大概发生在上世纪七八十年代的中国。小说以第一人称“我”孙光林展开叙述。在那个将爱包裹的年代里,“我”饱尝了时代的艰辛和不幸。
在那个年代里,人与人之间的沟通是非常荒谬的,像是嘴上铐着枷锁。孙光林出生在一个贫穷的家庭,在那个年代农民百姓大部分是揭不开锅的,经常是吃了上顿没下顿。父亲孙广才是个粗俗霸道的农民,有一天父亲上了村里粗枝大叶的寡妇的床,从此一发不可收拾。弟弟孙光明死于溺水。一连串的事情让这个家支离破碎,于是“我”被卖给了军人王立强。
新环境给了“我”暂时的安慰之后,在“我”心中慢慢产生了温暖。但父亲因犯错被人抓住小辫子,再难做人自杀而死。常年体弱多病的母亲却独自回了娘家,将“我”抛弃在码头。“我”无法想象今后该如何生活。
于是“我”想到了南门,曾今的家让“我”产生了一丝欣慰。我收拾简单的行李和沉甸甸的希望踏上了回家之路。在一个分岔路口,“我”遇到了爷爷孙有元,可悲的是祖孙两竟不认识了,故事结束在细雨中的分岔路口。
小说的基调应该是沉重的,但其中不乏幽默诙谐的片段。小说在讲到青少年时期的“我”和小伙伴关于“性”时,作者极其幽默有趣的向读者娓娓道来,让人忍俊不禁。
书里写了许多死:弟弟的死,苏宇的死,祖父的死,父亲的死,母亲的死,养父的死,不同死亡却有着相同的感受:死亡是一种解脱,也是一种回归。当我看到那么多人死去时,心里有一丝悲痛之余,也多了份释然。哭过之后,生活还得继续,可还得继续受。不管生活给了人们多大压力,多大麻烦,人与人之间应该深情,和谐,永远保持那种善良去关怀这个美好有不美好的世界。随着年华的逝去,青春不再,但我们的心应该永葆青春,用最真挚的情感去感受这个世界的冷冷暖暖,酸甜苦辣,世事变迁等等。
小说在在悲惨结局中结束,给人以无尽的遐想,“我”与祖父孙有元之后到底会发生什么?“我”回到家之后,迎接“我”的命运到底是什么?一次次被人抛弃并不可怕,最重要的是勇于接纳自己,但我们被这个时代折磨的体无完肤时,学会逆来顺受,知足常乐!当岁月的痕迹在我们的脸上留下无情的伤疤时,我们的内心已拥有足够的豁达和宽容。当我们回头看看自己走的路是,发现它是那么的美妙!
人,首先是活着,可不能仅仅是活着!
在细雨中呼喊读后感篇七
在读这本书之前,对余华作品的认识仅仅停留在中学时做了无数遍阅读理解的《活着》。我知道那是取自余华的长篇小说《活着》的结尾。我没有读过完整的《活着》,但是结尾给人一种十分空旷,极力想要明白些什么的感觉。
余华写的是小说,也是文学。
我对《在细雨中呼喊》迫不及待地阅读完毕,仅仅是因为它是一篇小说。可是我又惊异于小说写得如此的带有文学色彩。说它是美好的文学读本,可它的故事也一样令人清楚明白,引人入胜同时也发人深思;说它是有意思的小说,但是它的每一处描述都是真正文学般的精致。这本书带给我最初的震撼便是,一部小说竟然被写得具有如此浓厚的文学色彩。
国外的经典小说虽然故事也很精彩,揭示的现实或表达的道理也都十分的深刻,可是它们的文字却缺少一种厚重感。余华作品中的这种厚重感也许只有中国作者才写的出来。这种厚重感是来源于中国农村的,而这种感觉没有经历过农村生活的人是无法写出来的,但是它带给的读者体验却又是那么的真实。现代中国的小说和它比起来就逊色多了,已经很少有作者能够沉得下心去思考,甚至思考每一个角色的心路历程,去思考那个社会该有的情境。
在泛泛阅读的空闲中,我突然想起一件事情。每年高考完,总有一堆键盘侠在网络上各种喷,高呼着取消阅读理解。而他们的理由似乎都充分的很,“一千个读者心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有文化的喷子甚至还会引经据典,他们叫嚣着阅读理解题目的存在的无意义性质,喷出恨不得烧尽一切阅读理解标准答案的怒火。想到这里,我内心突然颤抖了。我国是应试教育,取消了的高考题目意味着学生不再学习这方面知识。不学习阅读理解?对于近几年出版的书籍来看,似乎不需要什么理解,作者们的语言都千篇一律,实在是看不到什么需要动动脑子深思的东西了。
但是当我读到余华的作品时,我有点震惊这还不到半个世纪的作品。于我看来,这篇小说的每一章都适合做阅读理解。因为它太需要你动动脑子了。当然,像我这样第一遍粗读掠过,也是知道他在说什么,可是读完之后,你所阅读的终究还是个故事而非文学。
再说说我对这个故事的看法。余华以第一人称的视角来描述主角的童年时期,虽然一章章之间看似毫无衔接却也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整本书从他曾祖父到他以及他的兄弟,以他父亲的和他自己的描述居多,刻画了当时农村的现状。相当真实地记录了当时的生活:人(孙广才)是怎么一步步堕落成浑蛋的?(我)童年时期的孤独是怎样的一种状态。不能说作者把人性刻画得淋漓尽致,但也揭露的十分透彻。
在读完这本书之后,我的第一感受就是,一定要进行一遍精读。就像做阅读理解那样。或许有人会反对:把文章分开解剖,失去了整体的意义,味同嚼蜡。但是,这是文学。
在细雨中呼喊读后感篇八
没有特定的时间和空间概念是否让人觉得真实。
因为《活着》认识的余华,所以便想看看他的其他长篇,于是看完了《在细雨中呼喊》。刚开始看的时候觉得这本书没有丝毫逻辑,也许是因为我记忆力不好,所以全部看完后又大概的看了看才了解了它的大概框架。这本书以孙光林的角度来写他周围的人发生的事情,不是按照时间顺序,也不是先写某个人再写某个人,总觉得作者好像想写什么就写什么。给我的感觉就是天马行空,好像真实发生一样。
我不喜欢他的父亲孙广才。其实这本书的每个人物几乎都是比较负面的,但是我最为不喜欢的还是他。按照小说顺序来说,当他的儿子孙光明因为救人而牺牲了时,他并没有一丝的悲伤反而希望利用这个机会让自己发达起来,后来得知没有希望后,竟然又去被救的人家要钱。他还把自己的二儿子送给别人,除了父亲无能,我实在想不出其他的缘由。这些情节反映出的父亲形象着实让人感到悲哀。他的当家人形象也是十分糟糕,他与同村的寡妇牵扯不清,从家里拿很多东西送予那个寡妇。他的好色不仅仅体现在这里,他骚扰自己儿子的未婚妻,导致儿子被退婚,孙光平直到二十四岁才找到一个岳父瘫痪在床。孙广才不仅仅做了这些事,他对他父亲的态度也是十分恶劣,“我父亲后来就让祖父坐在一把小椅子上,我的祖父在吃饭时只能看到桌上的碗,看不到碗中的菜。”当我看到这句话时,心里感到极其心酸,孙广才就是这样苛刻的对待他那亲生的父亲的啊。
孙光林的经历很多,但父亲始终占了很多的篇幅。他的祖父所占的篇幅也不少,我依旧费解为什么他的祖母会嫁给他的祖父,也许是因为在当时算是合适吧,作者没有细写。孙光林离开南门后的事情也没有写,只是写了一些南门和孙荡的人和事。后来写他父亲给他写信跟他说孙光平砍他,可是作者并没有写孙光林的反应,我猜也许是一笑置之吧。
读长篇小说也就是读很多人的故事吧,莫言曾说过写长篇小说的人内心会有巨大的框架,复杂的人物关系都可以处理的很好。我想,这本书的每个人物都很丰满,情节也很生动,应该符合他所说的那个标准吧。
我喜欢这本书,若干后也许会有不一样的理解。
在细雨中呼喊读后感篇九
礼物就是一次美好的回忆,它使你记忆犹新。
礼物就是一杯香浓的咖啡,它令你意犹未尽。
礼物就是一个神秘的东西,他令你满怀惊喜。
《最想要的礼物》是一本令我读它有回味无穷的心情的书。我读着它,就像是在拆一件神秘的礼物,怀着惊喜往下读。这本书像一个画家,描绘出我好奇的表情;像一个诗人,写出我惊喜的神情;还像一个歌唱家,唱出我欢快的心情。
主人公大碗能把每一次生日搞成爸妈的受难日,是一个又臭又倔的小姑娘。而妹妹小碟是一个漂亮讨人爱的小姑娘。于是,因某种原因,爸妈把大碗支配到寄宿学校,但13岁回家过生日时,大碗才知道,亲情是多么重要。
我气小碟,他怎么能把大碗不放在眼里,怎莫能威胁大碗,怎么能对大碗指指点点,把大碗当仆人,直呼其名,;连声姐姐都不叫。我气大碗,怎么能忍气吞声。我气爸妈,怎么能把爱统统给了小碟。我要是小碟,我会和姐姐和平共处,互相帮助,后退一步海阔天空嘛!我要是大碗,我不会忍着受气,而是会和小碟、爸妈讲道理,让小碟不再欺负我,让爸妈相信我。我要是爸爸,我会和小碗小碟一起做游戏。我要是妈妈,我会跟对待小碟一样对待大碗,不强迫大碗,把爱平均分给他们两个。经过了许多事情,大家都开始珍惜亲情,最后他们又变成了幸福的一家。
当我翻过最后一页时,我想我懂得了一个道理:亲情是不可分割的,亲情是用来维护的,我们要珍惜现在的亲人。如果还没有做到,那就请开始相亲相爱的第一步吧!
在细雨中呼喊读后感篇十
最近公司向我们推荐了一本新书,名为《经营的本质》,读过以后感到又说受益,明白了一些道理,得到了一些启示,这是一本对大家都有现实指导意义的好书。接下来就谈谈我的几点收获。
启示一、对于“经营”这个词,在经济在理解上是模糊的,往往就认为经营就是经济。通过阅读本书才了解了他们之间的区别:“经济”就是用有限的资源去满足人们无限的需求,这是经济学根本无法完成的任务。而经营与经济最大的差异在于,经营是用有限的资源,创造一个尽可能大的附加价值,再用附加价值来满足人们无限的需求。也就是说,经营较之经济会创造出更大的价值,这就是创造价值的经营理念。
启示二、满足客户需求是企业经营管理的基本元素之一,究其本质而言,企业应当贴近客户,应该满足客户的需求。因为真正影响企业持续成功发展的主要重心不是公司的战略目标,也不是发展战略和运营管理的流程,而是专注集中焦点于为客户创造价值的力量,正如书中所提到的“客户价值”不是一个概念,而是一种战略思想,是一种准则,这个准则和思维用另外一种方式表示就是“以顾客为中心”。用几十年的发展时间也可以证实只一点是对的,我们正是坚持了以客户为中心,努力提高服务质量,满足客户需求,才得到了客户的认可和支持,才有了如今的持续向前发展的。
启示三、优质服务是企业持续发展的生命线。是企业寻求营销创新的一个有效方法。很多企业以服务取胜,获得了非常好的效果。适当的实施服务战略可以带来更大的利润,就目前的码头而言,尤其重视开展优质服务工作,视优质服务工作为生命线,努力提高服务工作质量,提高可和满意度,才拥有了大批的辛劳客户,进而增加了货流、增长了收入,提高了经营成果—利润。为公司的发展注入了活力,视线里优质服务工作带来的价值。
启示四、创新是永恒的话题。“所谓的创新,就是将远见、知识和冒险精神转化为财富的能力。所谓创业,就是把创新放在一个组织中。重复这两个词的内在含义,就是要表达这样一个想法,面对不确定性持续的创新与创业是一个非常有效的、必要的途径。”纵观市场中卓越的企业,一点会看到这些企业创新与创业的努力和成效。所以无论在任何环境、任何年代,只要持续创新和创业,就一定会取得令人意想不到的成功,具有创新与创业能力的企业,是不会受到环境约束的。由此可见创新工作对于企业的重要性。
最后,我感到作为公司的一名青年员工任重道远。一定要加强学习,努力提高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积极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提高自己的服务意识,力求满足每一名客户的需求,使自己的工作既能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也能够给企业创造价值,为港口事业的兴旺发达,持续发展做出贡献。
在细雨中呼喊读后感篇十一
再次“见”到鲁鲁,我已为人母。时间是在前些天的一个晚上,躺在床上睡不着觉,随手翻开了余华的《在细雨中呼喊》。就这样,一个活泼、可爱、倔强、孤独、可怜的小男孩再次出现在我的眼前,在那一刻,内心有一种强烈的冲动——想把鲁鲁抱在怀里,想为他撑起一片广阔的天空,让他健康、快乐地成长。
可以说,第一次见到鲁鲁,他就深深地打动了我。依稀记得那是在大学时代,偶尔一次逛书店,看到了《在细雨中呼喊》这本书,之前已经读过余华的《活着》,我再一次被余华那压抑、忧伤的语调所吸引,冲动之下买下了这本书。
由于自己年龄的增长和心境的变化,两次见到鲁鲁的心情已大相径庭:第一次的最大的感觉是可怜,为鲁鲁可怜的命运而流泪、不平;而这一次是心疼,想为他做点什么来减轻这不公平的命运带给鲁鲁的伤害。
鲁鲁的悲惨命运来源于他的母亲——冯玉青,她的鲁莽、轻率使他的爱情之路颇多崎岖,她先是爱上了村里的无赖——-王跃进,这个男人在占有了冯玉青后娶了别的女人;冯玉青在第一次感情受挫之后,跟着一个卖货郎私奔他乡。几年后,卖货郎不见行踪,冯玉青带着一个小男孩——鲁鲁回到了县城,当起了单身母亲。孤儿寡母的不易最终迫使冯玉青走上了卖淫的道路,正是这条道路最终把她送进了监狱,也使鲁鲁失去了唯一的依靠。
如果仔细品味冯玉青和鲁鲁母子俩的生活,你就会发现这里面流淌着一种幸福——酸涩的幸福。母子俩相依为命,尽自己最大的力量保护着对方。鲁鲁,一个年仅七岁的孩子,就知道体谅母亲了!对于母亲的打骂,他心甘情愿地承受着,没有抱怨,没有记恨。而当冯玉青坐牢后,鲁鲁又一个人几经辗转找到了母亲。
鲁鲁是一个倔强而孤独的孩子,由于“来历不明”,鲁鲁受到同伴们的歧视和排挤,然而他内心又是非常倔强和坚强,当别的孩子欺负他时,他坚决反抗,不退缩,不求饶,他的脆弱只有在他那虚幻的哥哥面前表现出来。
“艰难困苦,玉汝于成”,鲁鲁,尽管你不能选择人生的起点,你的人生一定会朝着你所希望的方向前进!
在细雨中呼喊读后感篇十二
这个暑假,我阅读了一套金庸先生写的《鹿鼎记》。韦小宝是这套书的主角。
韦小宝,这一人物性格十分复杂。你说他是坏人吧,他也不算很坏。你说他是个好人吧,他又不是一盏省油的灯。他有市井小民所有的缺点:好赌啦,好色啦,胆小怕事啦,爱恶搞啦……他既不识字,也不虚心学习,他可能是老师们认定的不良少年吧!虽然他的缺点那么那么的多,但是,他有两点让我非常佩服。
首先,他懂得随机应变。当初,因为他想保护康熙小皇帝而顶撞了鳌拜,后来被鳌拜抓进鳌拜府。要不是韦小宝机智应变,一边对鳌拜溜须拍马,一边想办法逃脱。那么就没有后续的精彩故事了。我就是因为不懂得随机应变而吃过不少哑巴亏呢。就在几天前,我和哥哥一起去游泳,我们决定要比赛谁游得快。比赛一开始,我就使出浑身解数卖力地游动着,把哥哥“甩”在身后好多。正当得意时,“砰”地一声,和一个陌生人撞到了一起。我便停下来,和他你一言我一语地争执起来。才没说几句,就发现哥哥得意地朝我招手哩!不用说,他准是早就游到终点了。当时要是先把争执一事先放一放,那么,我绝不会输掉比赛。或者道个歉,继续比赛,那么也不一定会输。
其次,韦小宝还很讲义气。当初,茅十八在韦小宝危难时挺身而出救了他一命。后来,当茅十八要被砍头的时候,韦小宝想尽办法营救。他悄悄把茅十八换成了仇敌冯锡范。一来救了朋友,二来又报了仇,三来还保护了自己。要是我的话,一定想不到这样的办法,一举多得。
我很佩服韦小宝,他不但聪明机智,懂得随机应;还很讲义气,知道“点水之恩,涌泉相报”的道理。再说说反清复明的天地会,为什么会惨败呢?就是因为他们不懂得变通,如瞎牛砰草堆——碰撞就吃。事情往往不是简单的“一刀切”能解决的。
老师、家长们常说要读书,读好书。我便从书本中明白了许多做人的道理和生存自求的方法。
在细雨中呼喊读后感篇十三
如果说余华写《活着》是眼含泪水,《细》中则变得保持一小段距离冷酷地看着生活,在《兄弟》中,余华笑了。如他在序言中引用贺拉斯的话“我们的财产,一件件被流失的岁月抢走。”
那些人们经历过的苦痛和遗憾,在回忆时终于不再带来伤害,有什么能阻止我们微笑呢?生活算得了什么?余华的语言没有牵强的假幽默,没有自我感动的煽情,总是出人意料的形象,比如“他的喊叫像破碎的玻璃片一样纷纷扬扬。”比如,“活着的人是无法看清太阳的,只有临死之人的眼睛才能穿越光芒看清太阳。”整篇作品一如题目《细雨中呼喊》,成人世界是阴天的灰,而少年与朋友间短暂的友谊和童年游戏是其中白,间或的阳光是那个晦色年代人性的呼喊和渴望。
在细雨中呼喊读后感篇十四
孙光林在南门的前六年总使我觉着悲哀,他上有被寄予厚望的哥哥,下有被万般宠爱的弟弟,他作为中间的孩子,从一出生就和这个家有着距离,因此,这也是后来当孙家日渐破落时他被选中卖给别人的原因。我想起一些老人曾说,老二总是最可怜的。老大自古以来都有个长子的美名,他承担着家里的事务,是在父母倒下去之后最有话语权的人。老幺作为最小的孩子,总是会受到更多的宠爱。我一直都不理解这种留传千年的被默认的规律到底是为什么,都是同样的出生和同样的爹妈,为什么小的总是更被偏爱。后来我想了个道理,也许是因为在老幺身上注入的婴孩般的关怀最晚,双方之间的依恋更强,所以就更受宠吧。
可见孙广才可以算得上是一个不忠`不孝`不义的无赖,他是如此可恶又可怜的人,这是他自己结下的恶果,他用自己的后半生去品尝,被人远离被人唾弃却又浑然不觉,直至在那个醉醺醺的夜晚失足跌落粪坑中,自以为安享晚年后合上了眼。
而孙光林的两个兄弟也总是有恃无恐,合伙一起玩弄他,哥哥孙光平又是坚定地站在父亲一方的人,这样的情况直到弟弟死去之后才逐渐开始改变。余华说:“生者埋葬死者以后,死者便永远躺在那是,而生者继续走动。这真实的场景是时间给予依然浪迹在现实里的人的暗示。”
孙光林就在这个嘈杂的家庭中长到上小学前,后来他被卖给了一户城镇里的人家。这个家庭里的父亲比孙广才来的更像个父亲,他让孙光林第一次感觉到父亲应该是怎样的,第一次体会到家人的关怀,但这却是来自两个没有血缘关系的人。可以说在孙荡的这六年孙光林显得更像是一个家庭的孩子,有宠爱,有责骂,有一起玩耍的朋友,直到这个家庭出现了变故,孙光林还有可以为他出船票钱为他回到南门送行的小伙伴们,相较来说这里更像是他的家乡。
如此辗转在两个家庭的孙光林比同龄人要多出一些敏感和成熟,但也同样具备同龄人的懵懂与无知。又重新回到南门的孙光林和哥哥孙光平的关系,与邻居苏杭苏宇两兄弟的关系,以及孙光林和苏宇的友谊,这三者显得相似却又不同。但是归根究底,终究是有血缘关系的手足,幼时的玩闹相较于懂事之后相互疏远却默默关心来说,总是显得遥远。而孙光林与大他几岁的苏宇的友谊更显得珍贵,青少年时代的几岁之差总显得天差地别,但他们俩却能够走到一起,显示出了初中的孙光林的沉默内敛和与众不同,这不仅是他天生的性格,这也是孙广才棍棒下的结果,这更是他在孙荡镇上的收获和在前途未卜的路途中的思索。
《在细雨中呼喊》里还有许多不起眼的可悲孩子,比如孙荡镇上被父亲抛弃的孩子国庆,小小年纪就必须学着自己干活养活自己,他在上初中的时候喜欢上了一位女孩,便像模像样的提着礼品上门提婚约。在我看来,这个男孩比孙广才要有责任心得多,懂礼数,愿吃苦,胆大心细敢于付出,虽然结局很可悲,但如果不是年龄的限制,我想国庆定能如愿以偿,然后出人头地并成为当地有影响力的人物。
但是,细雨又是什么呢?是每一个普通人家零零碎碎的生活片段,还是这些不平凡的经历呢?我想,更珍贵的,是细雨过后天朗气清的庆幸与享受吧。
在细雨中呼喊读后感篇十五
今天我在这里我在想给大家推荐一本书,书的名字就叫我们班的小童星。他是一部伍美珍的儿童文学小说,大家都知道这周伍美珍刚刚来过我们学校做了个讲座,所以大家肯定都特别熟悉的这本书。我呢也是特别喜欢这本书所以我拿这本书来推荐。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在604班,有一个叫杨自热的孩子他有一个绰号叫冬瓜大总统。他还有一个好朋友叫李彦宽。冬瓜大总统因为自己单恋的”甜美女生“王琚成了小童星,而失落不已。他悄悄的寻找着自己也能成为一个闪亮的童星的途径,结果却惹出了很多笑话。学校排练大型童话剧《小飞侠彼得·潘》。杨自热终于找到了一个饰演独眼海盗铁钩船长的机会。他演的很卖力,同时也明白了每个孩子都是童星,因为孩子身上的童真是最美的星光,可以照亮大人的世界!
但是是我感受最深的还是最后一个片段。排练我们的演话剧的崔导见到了宁佳心的妈妈,宁佳心是一个501班的女孩子她演的是《小飞侠彼得·潘》中的温迪。可是王琚这个已经是小童星的孩子却没有演女一号,而演的是温迪的b号。结果呢,王琚的爸爸就跟导演来吵架,说他的女儿已经是一个著名的童星了。他推辞了许许多多导演的请求,而来演这个话剧。但是这里却让我女儿演b角。他十分生气,结果呢王琚被爸爸从排练教室硬拉出来回家。
虽然我也不太懂,但是我也明白一点点。我们不要在童年中进入娱乐圈,娱乐圈对我们的杀伤力十分的强。会让我们失去童真失去活泼失去天真,会让我们在娱乐圈中受苦。如果你进入了,你以后一定会明白的。
这本书十分好看相信大家也会喜欢的。如果十分喜欢的话就赶紧去图书馆买吧。我还要再去看一遍呢,拜拜!
在细雨中呼喊读后感篇十六
一本书唤醒一些记忆,《细雨》多处引人共鸣,感动得让人心潮澎湃。
《细雨》将余华“当作者笔下的故事离现实越远,越闪闪发亮”的论点发挥到极致。
甚至与《雷雨》相比,也是有过之而无不及。
在我(孙光林)的记忆中,出现了那么多闪闪发亮的人物,按时间顺序,依次如下:
1.年轻的祖父与祖母。
祖母在战乱中逃亡,遇祖父。
2.母亲。
父亲在外胡搞,母亲逆来顺受,死前终于爆发:“不许拿家里东西给别人,把碗还给我,把盘子还给我,把家里的东西还给我!”
3.父亲。
对自己的父亲不敬,对自己的儿子严苛。
因好色毁了哥哥的婚事,在哥哥结婚后又侵犯嫂子,被哥哥砍掉耳朵。
与寡妇胡搞。
在弟弟死后妄想成为英雄家属。
4.弟弟。
5.哥哥。
沉默寡言。
与寡妇胡搞。
在我考上学校后,替我付钱。
6.养父与养母。
养父与情人约会,被长舌妇逼上绝路,拼死报复。
养母阴郁而不失温情。
7.国庆与刘小青。
小孩子的社会。
为了争论原子弹问题孤立同伴。
为了获取友情,以告发为威胁。
听信老师的唆使,出卖朋友。
8.苏杭与苏宇。
一个早熟毁一生。
一个清澈却短命。
9.某小朋友。
在弱势朋友身上找强势朋友眼中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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