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读活着读后感(模板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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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读活着读后感(模板14篇)
时间:2023-11-02 17:16:21     小编:笔砚

读后感是一种记录和分享阅读心得的方式,可以帮助他人了解作品,推广文化,启发思考。写读后感时要注重整体结构的安排,逻辑关系的展示,让读者能够清晰地理解和把握文章的思路。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一些优秀读后感范文,供大家参考和借鉴。

读活着读后感篇一

一直以为读一本书会要好长时间,哪知道只是自己不愿开始的借口。生活中好多事情都是这样,常常想着去戒烟,也清楚吸烟的害处,不过是过了一下嘴瘾,便浪费了钱,便伤了身体,说是愁苦太多,无处释放,在我用了两个小时看完《活着》之后,感觉都是懦弱的人自找的借口。经常听各个老师说让我们多看看书,而且想到自己从小便没有养成看书的习惯,每当自己要写点东西时就想到去读书吧,词汇实在是太匮乏,无法用恰当的词汇去表述自己想说的话,每每写作起来便觉得技巧手法还停留在中学生,所幸五一小假期,在自己的计划表里面加了每天一小时阅读的安排,也咬牙坚持了下来,刚刚开始时觉得《活着》这本书应该会看一个星期吧,哪曾想两个小时多一点就看完了。有些明知道有益的事情却一直迟迟未做的还是勇敢点吧。

开始看书,觉得有点无聊,剧情看不下去,进不了脑子,自然难受。可是今天看书时,看着看着就入迷了,不觉得难熬。看到有庆死的时候,终于知道了高三同学是为何也会哽咽落泪,为何向我推荐,看了真的特别难受,喉咙里如哽着石头,咽不下吐不出,眼泪却一直嘀嗒嘀嗒地打在书上。记着语文老师曾经讲过悲剧就是将一些美好的事物用各种手段揉碎了给你看,如针扎心。

当然有些情节只有有过相同经历的人才能感触到其中的真情。有庆是穷苦人家的孩子,却是那么的淳朴,日日不辍地喂羊,羊是他的孩子一般,自己无法吃饱却还要赶在吃饭的空当里在城里与茅草屋间奔波,当所有人的财产都要上交公社后,傻孩子有庆却还坚持着给那两只羊割草喂食,晚上临走前还得笨拙抱抱他辛辛苦苦养大的羊,别人想着那羊只为了吃肉,而有庆在得知羊被宰后却还伤心痛苦,一个自己在跑步赢来糖果后在小石板上分来分去为了给自己那又聋又哑的姐姐虚弱温柔的娘分出一份,在被他爹嫌他鞋子烂的太快把他大打一顿后,自此便提着鞋子光脚上学,哪怕是踩在泥上、砾石上、雪上、都把鞋子揣在怀里,捧在手里,哪里是他故意将鞋子磨烂呢?日日三趟学校家里两头跑,十几里地啊!有庆死在了县里的医院,为的是给县长那半只脚已经跨入阴曹的女人献血,孩子们争先恐后想过节似的高兴,好像即将立上一件大功。那瘪头医生将一个运动会上甩大他四五岁的孩子几圈的五年级学生、一个天天家里学校两头跑就为给他的小羊羔割草的`农民的儿子、一个有糖吃还划拉着给姐姐一份的弟弟生生地抽干了,看着嘴唇变白脸变青直到脑袋一歪栽倒在医院的献血室里,活着从未有什么美事,却也自足自乐地蹦跳着奔跑着,死了却只是一个人脸青着,细胳膊细腿地静静得躺在那个医院尽头不见日光漆黑的小房子里,一张破损的木板架在半米高的病床上,那里就是他最后的睡着的床。又硬又冷又短,实在是戳心窝子。

多读书,真的很好、很好。

都是穷苦人家出身就算没有经受过什么苦难,可是相比起来,对于一些底层人民的心酸还是更加容易落泪。仿佛从别人的故事中看到了自己艰难苦痛的经历,也是从别人更加悲惨的命运中学会珍惜学会坚强。人尚且活着便有去努力去奋斗的本钱,打拼过了,尽全力去尝试过了,再不济还是回到农民而已。

生命是属于每个人自己的感受,不属于任何别人的看法。

读活着读后感篇二

全篇以一种讲故事,访谈人自述的形式讲了福贵家庭的变迁,这种变迁具有时代感,福贵大难不死,见证了自己爹娘老死、儿子有庆给县长夫人抽血而死、女儿凤霞生产而死、女人家珍病死、二喜被水泥板夹死、外孙苦根吃豆子撑死、龙二解放后被枪毙、春生文革被迫上吊后,心里依然不灭对生活的坚守,默默淡淡地和一只老牛相依为命。

福贵为了什么而活,也许是为了活而活,他的家庭从两只鸡到一只羊到牛的繁华,再到赌博打输后输掉五亩地后落魄,家珍不离不弃,聋哑女儿凤霞的勤劳,有庆的善良单纯,这些都是他不死的记忆,是他永生的眷恋。福贵大难不死,在全书开始和结尾分别唱出了对生活的调侃,开头“皇帝招我做女婿,路远迢迢我不去”是诙谐的话,那结尾“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便是一种对生活一种“这样也罢”的无惧。

生活是什么,生下来活下去吗?活着又是什么,为什么我要活着,为什么我要不死。生活是一种承受。承得起多大苦,受的起多大的难,大难不死也好还是星落银河也好,活着就是一段旅行,只要我未曾停下脚步,就要有千奇百怪,就要有洪水猛兽,他们本来就在那里,只不过我要和他们相遇,这是造化。福贵的造化就是在同一家医院的一间房间里看到自己的三个亲人相继躺在那里,福贵的造化也是能在自己死前安顿好所有的亲人他没有后顾之忧了。

福贵的朴素的活着的思想就是一种普通的活着的意义。吃这顿饭,做这个活,就是活着。时代赋予我们活着这样一个状态更多的包容与挣扎,给我们机会和空间,也在压迫我们摧残我们,相辅相成,造化弄人,我们都是时代的产物,都是祖宗留下的多少代人成长这里,顺应这里,服务这里。

每个人生下来都是野生的,没有语言没有工具,时代先进xing,种族的文明逐渐使得我们遵循规则、训练有素,再到矛盾相对,再到思考这种内部的机制,这种不断地建立新生态,不断告别过去,容颜变化的过程,我猜这就叫活着,活着让我们回到原始的循环中,我或者可以大难不死,也可以星落银河。

让造化去摇摆吧,我只需负责自己活着的这一刻。

读活着读后感篇三

命运的碎片总是在不经意间碰撞,然后砸向你。面对人生道路中纵横交错的路口,有些人随意的选择,或者放弃,而以不认真或退缩的态度对待生活,生活就会让你彻底崩溃。在茫茫人海中,真正为自己本身而活着的并不多。

读了余华的《活着》,我深有感触。福贵,书中的主人公,因嗜赌成性,从富裕走向贫穷,从虚幻走向现实,没有了支柱的家庭瞬间瓦解。他被抓去当壮丁,或许这只是一个平凡的开始,有那么一个人,无时无刻不在思念他,那个人就是他的妻子家珍,家珍在他败光家产时,不离不弃,帮助他还清债务,她心里想的,只是和丈夫白头到老,可命运却总是喜欢开玩笑。

书中最让我忘不掉的片段,是福贵的孩子有庆为了救县长的妻子,献血时被活活抽死,“抽着抽着有庆的脸就白了,他还硬挺着不说,后来连嘴唇也白了。”看到这,我的心被戳了一下,为什么一个孩子要忍受这样的痛,我仿佛就在那样的场景中,我想要把有庆推开,可是我只能眼睁睁的看着他死亡。命运不公,现实总是有诸多变数。

我从福贵的经历中看到了自己的影子,一个生活让人崩溃的影子,我相信很多人也有过这样的影子,只是影子的“浓厚”程度不同罢了。书中有一句话让我很深刻——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读了《活着》,再想想自己的生活,我懂得了人活着的真正意义。人的一生,无数坎坷如巨浪般涌来,生与死在大海的深处,命运总是在我们认为某些事不会发生时,突然让它发生,给你一份大“惊喜”,而我们活着的真正意义是以强大的承受能力,让生命更加坚强,以最坚强最乐观的姿态,期待一次又一次的破茧成蝶,观赏雨过之后一道又一道的美丽彩虹。

在我们失落时,当我们看到陌生人的一个微笑,看到大街上的盏盏灯火,就应该拾起对生活的希望。乐观坚强地面对生活吧,这才是真正的活着,也是活着最好的模样。

读活着读后感篇四

我只能说,《活着》是一部令人震撼的作品,他对人性的挖掘,对活着的价值的挖掘,是我从以前任何一部作品中所未曾读到的。

《活着》是一部杯具小说,与《雷雨》有异曲同工之妙,所不一样的是,曹禺的戏剧包含着活力矛盾与冲突,而余华的笔触温软细腻,有的地方还有不少诙谐的调侃,可前面的诙谐却为后面的悲哀埋下了伏笔,而前后极大的反差更是加重了杯具的效果。这个发生在上个世纪40-70年代的故事,就这样一波三折地为余华娓娓道来,让我哭着读完它,等到故事结束,发现书页早被泪水打湿,湿了又干,书页就皱皱巴巴的,这多像故事本身啊,有喜有悲,然而悲去悲来,生活就紧缩几分,缩到之后,只剩下福贵一个人,独自地活着,为了活着而活着。

小说中找不到任何华丽的语言,充满着乡土特色的朴实的语言把人很温柔地拉回上个世纪的一幕幕场景,你仿佛就能看到那片田地,那间小院,那头黄牛,而那些人,就活生生地站在你的面前——福贵、家珍、凤霞、有庆、二喜、苦根……夕阳里,有一个老人流着汗,汗水从他皱褶的胸膛起伏地流下来,那是年老的福贵在讲着他一生的故事,从与家珍的相遇、成亲,到他败光家产、被抓充军、亲眼看着一双儿女长大又亲手埋葬他们,妻子、女婿、外孙相继离去……这是他从一个富家少年到一个几经打击的潦倒的老农民的一生。在《活着》里,每个人都有他对生活的热爱与义不容辞,他们是那样的纯洁善良,有庆常让我联想到《雷雨》里的周冲,周冲对“海”“天”“船”的幻想是这烦躁夏夜的一个春梦,而有庆对生活的依靠感曾来自他的羊,那样单纯完美的一个孩子,为了救别人,自我死掉了。在之后,凤霞因为生苦根难产也死了,那天晚上福贵坐在凤霞家的灶间欲哭无泪,想着自我的一双儿女就这么去了,可家珍还在家里等着他回去告诉她孩子是男是女呢……看到那里,早已泣不成声。

小说中始终未出场的一个重要人物——命运,始终都在摆布着场上的人儿们,让他们经历生活的凄风苦雨,悲欢离合,仿佛在暗中窥探着这出好戏,用无形的线牵扯着每个人的一举一动。看到文章的结尾,垂暮之年的福贵沐浴着金色的夕阳驱着那头黄牛“福贵”耕着土地,那么的气定神闲,从容的令人无法适从,好像是勘破了生死,把一切都看透了,我想,岁月于他,只是云淡风轻的一串声音吧,伴随着赶牛的声声吆喝去了远方,消融在一种人性的光辉里。而那种所谓时光断裂的声音,竟成了如锥子般可在我们心底的永远的回声。七堇年(《被窝是青春的坟墓》一书作者曾说:“年华里,我们失却的是一种心境。”可是,我相信这种心境是不会消逝的,而是以它特定的方式,这样刻骨铭心地篡改着我们的青春。

看,在这个充满爱与被爱、伤害与被伤害的世界里,生命对我们是吝啬的,因为他总是让我们失望:可是生命又是这么慷慨,我们必须尊严地过下去,就如同生命本身,尊重我们的存在。

《活着》的结尾如此写道:“我明白黄昏正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我看到广阔的土地袒露着结实的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在召唤着她们的孩子,土地召唤着黑夜来临。”

读活着读后感篇五

昨天因为工作比较忙碌,没时间更文。前天一口气把《活着》读完,期间多次由于难过而中断,不得不说,这本书叙事跌宕起伏,作者的文笔简洁有力,使我感受到福贵的甘苦。当好运垂顾他时,我会欣然微笑,当他遭受厄运打击时,我又会黯然垂泪。悲剧接踵而至,当我看到凤霞和二喜结婚,心里着实为他们的婚事而开心,但勺子突然跟我说,马上凤霞要去了。心里又难过了一阵。读《活着》,心中一口气、一颗心始终提着,现在写这读后感,也是一颗心提着。

全书的内容,我就不一一细讲,简单来说就是福贵这个主人公一生的坎坷遭遇。余华将福贵的人生,放在抗战、解放战争、文革这段历史的剧变中,主人公的命运在历史和社会的洪流下,起起伏伏,最后一家四代,只剩下主人公一人茕茕孑立,形单影只地在“活着”。

余华在序言里一直都在强调两个事情:一个是希望读者能够站在福贵的角度去感受,只需要去顾及福贵自己的感受,而不是作为一个旁观者,因为在旁观者眼中,福贵是一个苦难中的幸存者;第二是事情是活着的含义,活着不是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想象一下,在战场上,当你的亲爱的战友们,在他们倒下的那一刻,跟你说:好好活着!

或许我们更能体会到,“活着”所承担的重担。主人公的命运真的是非常凄惨,但凄惨的生活里也有着些许快乐,其实活着并不单是承受,活着是享受,唯有能承受其重,方能享受活着的美好。豆瓣里面很多人认为,余华给我们传递出来的是——人是为了活着而活着。我觉得这种理解,至少是不符合我个人的价值观的。为了活着而活着,未免太苟且!当福贵适应了死亡,艰难的生存环境带走了他所有亲人的生命,经历了这么多的苦难,他仍然顽强地“活着”。许多人不理解他为什么活着,因此归结于,他是为了活着而活着。不是得,他是为了他的亲人们而活着。在福贵的想象中,他的生活里依然有他的亲人们,有家珍、凤霞、有庆、二喜、苦根。余华在文中写到,福贵跟那头叫福贵的牛说话,我想,他是在借这暗示着福贵的心中,福贵的生命里,这些人依然存在,为了这些亲爱的人,他也应该继续活下去。

我一直认为,人活着,就要有一个目的,不管这个目的是什么,一定要有一个目的。当你还不明白的时候,活着就是继续寻找活着的原因。人始终不能放弃对事物的好奇心,保持着好奇心,才能继续前进。当你明白自己活着的目的的时候,继续去实现这个目的,继续努力,保持向上的心态。

从“活着”的含义的探讨,我下面还想谈两点。

第一点:家珍,真的让我异常感动。明事理、勤劳,热切地爱着福贵,爱着自己的孩子们,爱着自己的家庭。我起初并不认为,福贵与家珍之间是爱情,因为这种爱,我只看到了家珍一人的容忍与宽容,而不是夫妻之间。但仔细一想,其实福贵对家珍又何尝不是深爱呢,只是因为第一人称叙事,福贵也不可能说自己有多爱多爱家珍,因此使读者对这一块的感受就淡化了。每次看到家珍,我就想起我的勺子,越发觉得骄傲与满足:我的勺子也这么爱我!

第二点:书本的最后——外文版评论摘要,我曾经认为是出版的最大败笔!当时看完余华的正文之后,难过知情难以自抑,但是接着看这些外文评论摘要,让我不禁想说一句:what!虽说,一千个读者里面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但我当时仍然很难理解,为何大多数外文评论里面淼淼几句话指向的不是“活着”,而是指向的“文革”那段历史。但后面我在仔细看了一下,其实外文版评论大部分并没有批评影射文革那段历史,而更多的还是“困境中活着”的这种观念。我觉得自己,有点小题大做了,没有认真看完人家的评论。是我的过错。

读活着读后感篇六

用了一下午的时间读完了余华的《活着》,感受富贵坎坷的一生。

开始的不幸是由他自己造成的,后来的不幸是外界给他带来的。

故事由“我”遇到一位老人引出,老人在树下给“我”讲出他的'一生。

作者没有煽情,我们感受到的都是苦难本身所带来的,而作者笔下的人物他们不是悲情的,能在他们身上看到活着的意志。

本书用第一人称,弱化了那些不幸,从本人口中讲的故事,即使是悲苦也带着些别人感受不到的幸福。

就像作者说的: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读活着读后感篇七

有些人觉得自己的命不好,自己改变不了自己的命运,对自己前途不怀有任何希望,于是他们也选择了在这个世界上消失。

亦有些人,在碰到丁点儿大的困难时,选择了后退,后来他们觉得退缩也不是解决方法时,于是他们也与世界说了声再见,然后挥手而去了。

小时候,我曾想过自杀。自杀,现在一想,咳!一个惊心动魄的词语!

那是小学时,我的数学糟透了,每天都要被数学老师罚留堂。我写的作文在语文老师的眼里永远都是次等货。那段日子真令我活得心惊胆战的,每天都期待着可爱的老师们不要当着全班五十多位同学的面对我一个人实行鞭策,但老师们还是这样做了。我没了面子,没了自信心,没了立足之地,没了表现自己的机会,没了一切。世界没有了任何色彩。但我还有一条生命,活生生的。我想结束她,结束了她我就可以逃开一切。但当我站在家里阳台向下望时,当我一步一步爬上长城时,我突然发觉,我并不想死。若我想死,我早就可以跨出阳台上的栏杆一跃而下,在长城上可以将扶紧栏杆的两手松开,往后一躺……那是多么触目惊心哪!我不想死了。

后来我找回了自信心,找回了面子,有了立足之地,大家对我有了几分羡慕,自然有了表现自我的机会。我的心情如同拥有了一切一样兴奋。庆幸当初我没有做愚蠢事儿啊!

是啊,人只要活着,就有希望。人只要活着就是一种胜利。没有比活着更好的事,也没有比活着更难的事!生不可选,死不该选,惟有硬着头皮活着!

读活着读后感篇八

乔布斯传展示了苹果公司创始人史蒂夫·乔布斯的个人创业经历。这个活在自己想象世界里的奇才,虽经历过各种挫折,但他那无所畏惧的个性使他一直努力实践自己的理想与价值观。

回顾个人电脑数十年的发展历史,让人感到有趣的是,其中的许多大腕都与大学“有仇”:无论比尔·盖茨,还是戴尔,或者苹果电脑的总裁史蒂夫·乔布斯都没有读完大学。

但他们凭借自身的努力不仅赢得了个人事业的成功,更改变了整个世界的生活方式、改善了无数人的生活。

乔布斯是一个私生子,早年被养父和养母收养。少年时代,他有缘结识了不少电子工程师,从而对物理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大学期间,乔布斯认识了一生中最重要的伙伴沃兹,后者是一位电脑天才。两个人在求学期间联手研制成功了免费偷打长途电话的装置“蓝匣子”,并由乔布斯负责推销出去。这次合作,不仅让他们尝到了经济上的甜头,更促使二人结下了深厚的友谊。

1976年,年仅21岁的乔布斯和26岁的沃兹成立了一家电脑公司。这就是后来举世闻名的苹果公司。他们的事业,是从设计制造第一块电路板开始的,并因此积累了第一桶金。1980年,苹果公司在华尔街上市。一夜之间,乔布斯成为一名年轻的亿万富翁。之后,随着企业的壮大和发展,他成为美国时代周刊的封面人物。但他的人生并不是一帆风顺的。1985年,因决策上的失误频出,乔布斯从苹果出走并成立了next公司,取得了不俗的业绩。1996年,在苹果公司负债累累的时候,乔布斯毅然回到苹果,拯救自己一手创立的企业。并通过改革促使苹果扭亏为盈。

在《活着就为改变世界》这本传记中,乔布斯对其前半生的传奇经历进行了一次重温。无疑,他是一个复杂的人。在他的身上,不仅有美国人特有的硬汉气质,而且,性格也十分复杂。在工作中,有时他是一个为了达到目的不择手段的人。在人际交往中,他却喜欢独来独往。有人把他的这种多面人格归结于早年的成长经历,或许这是有道理的。

众所周知,电脑产业是一个工程量巨大的领域,在业界,兼容和共享一直是一面光辉的旗帜。但早年的苹果公司,经营理念竟然是独来独往。虽然苹果凭借独特的外观设计和无与伦比的创造性思维不断赢得认可,但最终仍然败走麦城。究其原因,不外乎在当今世界,乔布斯传读后感_读乔布斯传有感_读乔布斯有感_读乔布斯传电脑产业的主导权已经越来越多地被软件生产商所左右。而苹果,历史上其长处是硬件的生产与经营。尤其可怕的是,苹果公司长期拒绝与其他软件公司合作。这使其自绝于整个互联网产业之外,走下坡路就是必然的了。

乔布斯是一条硬汉,曾经身患胰腺癌,在死神的手掌里得以逃脱。他更是一个冷酷的人,早年与女友同居,育有一女。但他拒绝与其结婚,不肯承认孩子是自己的,直到法院判决才不得不承认。苹果公司上市以后,这位亿万富翁也不是一个慷慨的人,早年跟随他一起打拼的技术人员,并没有得到应有的回报。当然,这并不影响乔布斯作为一名传奇人物出现在我们面前。

读活着读后感篇九

这个周末儿子回来了。昨天下午我们一起外出时,看到他的车上有一本《活着》。当听他说自己已经读过一遍时,我就有了马上阅读的冲动,于是在回家的路上,便开始了我的阅读之旅。

今天虽然有很多家务,甚至要去地里干活。但是到现在(晚上8点20分)为止,仅仅用了一天半时间,我已经一口气读完了这本小说。

这本书是作者余华1992年9月3日完成的。余华,1960年4月出生。比我大整整11岁。所以他写的内容与我幼年,青年时期的生活经历很相似,读他的作品,不但有思想上的共鸣,更有再回到童年的感觉。

这本书的主要讲了一位叫福贵的老人一生坎坷的经历。年少的福贵生活荒诞不堪,吃喝嫖赌,样样不落。由于他太过浪荡,赔光了所有的家产,他爹因此丢了命,他由不学无术的富家公子变得一无所有,紧接着他的母亲病死;女儿聋哑;儿子因给产后大出血的女校长输血被医生抽干了血而死;女儿在生孩子的时候大出血而死;妻子、女婿,甚至他的外甥也相继去世!身边的亲人一个接一个由福贵亲手埋葬,他成了真正的孤家寡人!他的一生经历了中国近代最动荡的时期,最能反映出那个年代劳动人民生活的艰辛困苦。在失去所有亲人后,富贵的生活本应该是孤独的,可是他并不寂寞,他的精神意志得到了最后的胜利。

这本书让我深深地意识到,我们活着的力量不在于喊叫,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同时我也明白了,人如何去承受巨大的痛苦,就像我们中国的一句成语“千钧一发”——让一根头发去承受三万斤的重量,它却没有断。回忆我亲爱的`爸爸、妈妈和婆母相继去世前后的种种情形,不仅感慨人生。与《活着》一文中的老人相比,我的生活是多么的幸福。所以说,我们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并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很多的困苦磨难都是可以熬过来的。

读《活着》这本小说,让我又一次感受到了阅读的魅力。当我全身心地走进文本去体验一位老人的一生时,仿佛也看到了自己的前半生是如何度过的。一本小说真的可以创造神奇,可以让时间帮助着一个人的一生!在小说的字里行间,栩栩如生,娓娓道出一个人的一生的故事,不但可以表达时间的漫长与短暂,更能表达时间的动荡和宁静。

在这本书里,作家余华从一个微笑、一个手势、一个转瞬即逝的记忆、一句随便的谈话,一段散落在报纸夹缝中的消息开始,让我们从这些水珠般微小的细节之中勾起漫长的命运和波澜壮阔的场景,让我们感受到福贵的一生是动荡的,充满苦难的,但同时也是平静和快乐的,这让我我越来越感受到坚持写教育随笔的重要性。

今天的阅读让我明白了:阅读别人的作品真的会影响自己的人生态度,而我们自己写下的作品,有的时候也同样会影响自己的人生态度。生活是属于我们每个人自己的感受,不属于任何别人的看法。

读活着读后感篇十

带着为什么书名叫做《活着》的疑惑开始了阅读,随着情节地慢慢深入,了解到这本书讲述的是一位农民福贵的一生,然而就是这样平凡的人却拥有着不平凡的一生。因为福贵的一家老小,随着时间、各种原因相继地离开了人世,到最后只剩下福贵和一只被他命名为福贵的老牛,他俩相伴走完剩下的路。

读这本书的时候,心里是忐忑的,更是觉得很苍凉。忐忑是因为看着福贵一家人的离世,一个接着一个,永远都不知道你读到哪个章节,他的家人会离开;苍凉是因为看着在这世界就只剩下福贵一人,年迈的他尽显孤独。

他做过地主、打过仗、逛过戏院、赌过博,经历着家人们一个又一个的离去。从富贵到落魄无比,从放荡的青年直至寂寞的晚年,或许平常人看来是悲惨的,但作者采用了第一人称,使读者能够和主人公一起感受人生的喜怒哀乐。当年那个年代,像福贵那样的悲剧小人物多如牛毛,他们无法活得体面,甚至连生命也失去了原有的厚重,即使面对着悲惨的命运,也努力地活下去。

在读书的过程中我一度觉得主人公实在是太悲惨,这样活着还有什么意思呢,但是读完后发人深思,以前总觉得活着就要有崇高的追求,如果没有追求活着有什么意义呢?读完《活着》让我才明白,活着本身就是一种追求,是对生命的尊重。当你失去了一切,你会发现,你还有你的生命,你的生活还要继续。

我很喜爱这本书,当我读到这本书时,我就会觉得自己所面临的一切困难其实都不算什么。人总是这样,如果他没有体会到真正的痛苦,他会天真的以为他所面临的是天大的困难,因此便忧郁困惑,一筹莫展。这本书给了我莫大的勇气去追求我想要的幸福。

而世上却有太多人始终不明白,他们总以为活着只是为了幸福、为了爱情、为了养家,只为了金钱,只为了做官,当他们达不到目的时,于是他们也与世界说了声再见,然后挥手而去了。有些人觉得是自己的命不好,自己改变不了自己的命运,对自己前途不抱任何希望,于是他们会选择离开这个世界。

我叫张晶,出生于石河子150团一个普普通通的家庭,1999年初中毕业后考入新疆医科大学护理学院,三年后顺利就业于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成为一名护理工作者,像我这样的家庭和出生,我做梦都没想到能留在首府乌鲁木齐最好的医院,这都是党和国家的政策好。在党和国家的关怀和培养下,我的生活一天天好起来,住上了楼房,开上了小车······而这就是我的幸福,幸福只是内心对生命流转的一种感受和领悟,而这种感觉不在于它的长短,但只要我们感受到了它的存在,珍惜它的存在就已经获得了幸福。

在贫苦的边缘,幸福仍然能够光顾,在光鲜的背后,幸福也许仍然味同嚼蜡。是否幸福,不在于你所处的环境,而在于你所营造的心境,是否幸福,不在于你拥有了什么,而是在于你内心感觉到了什么。做事遵循于本心,幸福就能够很简单,幸福的内心才是成就我们幸福人生的主体。

用心追求幸福是没有错的,但我们在匆忙赶路的时候,却忘记了祝福。此刻的我们似乎都处于这样一种状态:一直在忙,一直在往前赶,以为拼命赶路的我们会在某个终点获得幸福,于是在这种不能停止的追求当中,我们深感疲惫,却一向不曾追到我们希冀中的幸福。生命本就是一个过程,如果我们只是匆匆忙忙、平平庸庸的追求幸福,然而却忘却了生命中的点点滴滴,那么我们是否幸福,都早已没有了感觉。因此当你不停向前奔跑的时候,适当慢下来,欣赏沿途的景和人,也许你会收获不一样的幸福。

生活中不缺少美,只是缺少发现美的眼睛;同样生活中也不缺少幸福,只是缺少感知幸福的心灵。让我们放飞心灵,品味人生,感受幸福!

读活着读后感篇十一

这部小说大约是在7月开始阅读,那段时间手头上的工作也比较集中,只能抽空看-早上没睡醒的地铁,午休时….我印象最深的,是一次在晚上10点左右,从虹桥足球站回徐汇区,在地铁上本来已经疲惫不堪,拿出包里的电子书时,正好讲到有庆每天都要去人民公社看曾经是他家的羊,心里一下开出了小花:“怎么会有这么可爱的人啊,原来羊也可以做宠物。”

《活着》的结尾令我难忘,唯一活着的老人福贵给他的老牛也取名叫福贵。叙述者看着老人和老牛在暮色苍茫中慢慢消失,留下他独自一人:

“我知道黄昏正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我看到广阔的土地袒露着结实的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召唤着她们的儿女,土地召唤着黑夜来临”。

这本小说之所以能让我感动,很大一部分不在于主人公富贵的命运多舛,而是在于他在描述这段命运时的平静,让人惊诧的平静,这是一种什么样的境界才能做到平静的描述至亲一个接着一个离自己而去,用一个词来概括的话,我想那就是忍受。

读活着读后感篇十二

《金银岛》是英国作家罗伯特·路易斯·斯蒂文森的一部作品。主要讲述了男孩吉姆偶然从一个海盗的遗物中发现了一张航海图,它标示出了藏有宝藏的小岛。吉姆于是和一群人动身去寻宝。在险象环生的航程中,吉姆和他的同伴不畏艰险,先后战胜了恐怖的疟疾和阴险的海盗,最终找到了宝藏。

本书虽是惯用的为财制造惊险曲折的故事情节,但是从作者本身由文章所散发出来的文化底蕴以及人文素养,不难看出作者的世界观、人生观、个人价值观取向。

俗话说“人为财死,鸟为食亡”,这话用在贪婪的人身上一点不假。文中比尔、汤姆、迪克、摩根、乔治等一群海盗极其粗俗自私、阴险毒辣又狡诈。他们总是善于审视度势、见利忘义,极尽欺诈甚至杀人不眨眼,终于自取灭亡,得到了应有的暴死下场。

吉姆和利维塞大夫、乡绅特劳维尼和本·刚恩却是一派具有正义感的人。他们也爱财,但他们却不会损人利己。尽管面对凶残狡诈的海盗,吉姆充满了厌恶与害怕,但他却能机智地摆脱海盗的杀害。吉姆显得那么机灵、单纯和善于区分好坏。他在“本鲍将军”旅店曾阅历形形色色的人,当他双枪对着海盗时,还是那么心惊胆寒,他下不了手,他甚至同情他的处境。海盗的匕首飞向他时,他更是不知所措,以至于失手使海盗身亡。利维塞大夫睿智、冷静、从容不迫却又带着无尽的人性温良。面对垂死的、凶残冷酷、粗俗的海盗,他依然尽忠于一个医生的天职——救死扶伤。他对海盗说:“我留在这里尽力拯救这毫无价值的生命。吉姆,帮我那个脸盆来。”使人仰慕他身上所散发出来的人性的光辉。当他面临一大群海盗时,依然面不改色,竭尽全力说服他们以保全自己的同盟。乡绅则是老实本分、无有私欲的的老好人。他依然有资格为自己赢得一份属于自己的财物。本·刚恩是一个被海盗们遗弃在岛上的孤独者,虽然他历尽磨难,可当他见到吉姆时,他对他说:“朋友,我心里多么向往文明人吃的饭菜啊!我都不记得有多少个夜晚梦到过奶酪——多半是烤过的。”看着他对文明的向往与追求,不禁想起一个故事:一个家庭贫穷的妇女以捡垃圾为生,还要养活幼小的儿子。可是她也不忘在工作之余为自己剥开一个桔子来做面膜……这样生活着的人,哪怕现在身处逆境,也是值得人尊敬的。

希尔弗却是个凶残、阴险、毒辣而阳奉阴违的大海盗,他一面讨好吉姆以赢得那条赖以生存的船,一面又当着吉姆的面面对同伙的背叛游说说自己是在利用吉姆,真是辛辣的讽刺,让人佩服世界上竟然也有这种人!正是由于他的阴狠狡诈才为自己偷来一份巨额的财物而存活下来。但那毕竟不是光明正大得来的。这样的人在现实生活也是为数不会很多的。

故事历经百余年后仍经久不衰正是因为本书充满人性味,弘扬着善良必定绝处逢生;而凶恶必将山穷水尽而苟延残喘。善良、正义的人当然会有好的结果,活得有声有色而有尊严。这正是本书的积极教育意义。而一切邪恶都有其共性:不顾别人的死活,哪怕是对已经毫无还手之力的人,他也会毫无恻隐之心。因为他总是以为大家都会这样做,还美其名曰:“无毒不丈夫!”这样活着的人也只有由他自己了。

读活着读后感篇十三

《活着》是余华先生所作的长篇小说之一。小说讲述了福贵的一生。他的一生,风光过,也落魄过,历经艰辛,却又顽强地活着。一时间竟说不清这到底是不幸还是幸运。

福贵经历了无数次生离死别。父亲离世,母亲离世。儿子有庆被抽干血而死,女儿凤霞生子离世,战友春生不堪革命侮辱自杀而死,妻子得病离世,女婿二喜工作中意外身亡,外孙苦根吃豆子撑死。福贵亲手将他们埋葬在村西。从此以后,只有走到了村西,富贵一家人才能隔着两个世界团聚。兜兜转转,到头来,福贵还是一个人。像梦一场,他孤独地来到这个世界,终究也要孤独地离开。

福贵是不幸的。年轻时好嫖赌,将家产输光,落魄潦倒。后来为了给母亲找医生,又被拉去当壮丁,上战场。黑发人送白发人,白发人又送黑发人。后来只剩孤独一人。福贵又是幸运的。幸运的是他破产了,没被当地主枪毙掉,在战场中活下来并回到了家,他的房屋没有被当炼钢铁的地方而拆掉。他有过爱他的父母妻子,有过孝顺懂事的孩子孙子,有过老实的女婿。人一生中所需要扮演的角色,他几乎都扮演过了,所要体验的家庭之乐,他也体验过了,所以,他的一生也算是完整的吧。

小说中的“我”花了一天的时间,了解了一个人的一生。读完不禁感慨,人的一生不就是这样,既漫长,又短暂。福贵的一生经历了大起大落,这又让我感受到了人生的变化无常。纵观福贵的一生,我同情他,也佩服他。同情他富贵后落魄,送走了他生命中最重要的人,同情他最后孜然一身。佩服他在这么多苦难的打压下仍旧坚强的活着,与仅受革命折磨便自杀的春生相比,他简直是个巨人。他对生活充满了失望,却又热爱生活。文章最后,福贵拉着跟他一样年迈的福贵老牛,回到属于他一个人的家。此时的他将他的一生像讲故事一样讲给“我”听,仿佛对过去释怀了。

福贵是个有故事的人,他用他的一生告诉我们,什么叫活着。曾经风光是一种活法,后来落魄又是一种活法。经历苦难叫活着,经历喜悦叫活着,安然面对过去,叫活着,坦然面对未来,叫活着。福贵还活着。他带着坚强的毅力和看淡一切的心,平淡地活着。

生命只有一条,人生只有一次。你想怎么活着。我希望自己在人生末了,能像福贵一样活得通透,活的坦然。虽历经打击,仍坚强面对,虽孤身一人,却逍遥自在。

读活着读后感篇十四

《活着》读后感,没有什么比活着更重要了,下面是小编带来的《活着》读后感,欢迎阅读!

人越惧怕死亡,人就活的越怯懦。

而坚强乐观是对死亡的超越。

人因为孤独而痛苦,又因痛苦而孤独,在冥冥中两者相辅相成,互为补充,互为因果。

看了余华的《活着》,才开始觉得自己从未真正的活着。

《活着》讲述了福贵一生的悲欢,表达了福贵一生的起落盛衰,读它,我们会顿悟活着的更深层次的意义。

人要靠记忆来慰藉,要靠倾诉来释然,要靠平静来概括,要靠回首来彻悟。

悲怆的残阳微弱的呼吸着,无意感染了那一个午后的黄昏,带着些许的惆怅,带着些许的悔悟,带着些许的淡然,福贵讲述了自己的一生。

枯草衰杨,曾为歌舞场。

“曾经”像一部经典被缩成了记忆。

年少的福贵是富少,有着刘村人所不能及的生活,享受着他人所不能享的尊宠。

人往往在满足和拥有中堕落,福贵也变得焦躁不安了,烟花柳巷像无形的磁场,福贵一步步陷进其中,当他让青楼女子背着穿梭在大街上之时,他不顾一切,包括他妻子的父亲。

他也许从未想到此刻的逍遥只是昙花一现,也许他从未感觉到烟花易冷时的凄凉。

他不顾娇妻,他忘怀于纸醉金迷的世界。

人总是忘乎所以,放浪形骸,当一切浮华都成为过去时,繁华也就悄无声息了,福贵不知道自己正在给自己挖陷阱,这一陷,福贵再也没有出来过。

烟花柳巷太柔情,而金牌赌场才是富少挥手洒金的地方。

福贵比钟爱他的妻子还要钟爱于赌场,天下人熙熙攘攘皆为利,而金钱就是利的实体。

赌场上的输赢就像梦一般若真若幻,福贵不知道他正在输掉自己的人生。

叹息之余,我感叹人生换位的易,福贵不再是富少了,他的前半生充满了奇幻。

当他把家财输地一无所有之时,父亲并没有大打出手,相反他的父亲很平静。

其实,人表面的平静是虚伪的,人内心的惊涛骇浪才是真实,福贵父亲的死恰恰给了我们这样的启示。

人一旦被上帝关注,那么他得到的不是垂青,就是遗弃。

那一抹悲伤的气氛还未退却,又增加了一份妻离之痛,家珍之父罗鼓声张的接走了女儿,带着福贵未出生的孩子。

福贵木讷了,哑然了,没有说一句话。

男人一旦犯错就难以让人原谅,男人一旦倾家荡产就少了拥有时的霸气,福贵看着妻子走了,默默耕种着租来的五亩地,他要养活一家人。

人往往在容易活的时候不安分地活,而在难以活下去的时候又要竭力地活下去,福贵学会了耕地,看着年迈的老母蹒跚在旁福贵心中也许很痛;看着伶俐的女儿凤霞,福贵也许在狠狠地咒骂自己。

我一直认为:亲情是人内心中无形的线,看着亲人为自己所累时,人的自责会达到前所未有的高度,福贵也如此。

福贵的人生轨迹从圆滑优美的弧线变的曲曲折折、颠簸不平了,而他在一直竭力的想要好好的活。

此时的福贵叫“富贵”,带有点讽刺性的悲凉,但此时的福贵很真实,很认真的在活着。

人一旦真实得活着,那不真实也变的真实了。

当福贵的妻子家珍带着儿子有庆回来时,他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昔日里被自己痛打痛骂的妻子竟好端端的站在门前,带着那份执着的微笑,福贵终于明白了自己有多么的浅薄。

女人是水做的,有着太多的柔情和牵绊,而女人又是坚强执着的,有着太多的深情。

在人拥有时,人就会很容易忽略她的存在,在他失去时,他才想起她的好,但此时的福贵再也不会不顾妻子了,他开始变的疼爱自己的妻子了。

他们的爱情不再是奢侈的形式,而是情深似海的患难夫妻,为了一家人活着,他们真实的在劳作。

而人生总是悲喜杂剧,没有纯粹的喜,也没有纯粹的悲。

他们的母亲因劳累过度卧病在床,请医治疗是必须。

福贵进城了,没请到医生却被拉去当壮丁,这就是人生必然中的偶然,福贵欲逃不能 ,看着离家越来越远,福贵越来越感伤,这也许是上帝故意搞的一处闹剧,活生生的让一个人经历些许的.生离死别,尔后彻悟人生。

在战火纷飞时,福贵更想活。

之后遇到解放军,他幸免回家,看着那依旧的茅草屋,福贵也许感到从未有过的亲切;看着眼前的一双儿女,福贵也许才真正体会到活着有多么的重要。

眼泪是思念的载体,是欢欣的背面,是情意绵绵的流淌,夫妻两人劫后余生相逢是让人感动的人生场景。

福贵在死亡中的挣扎是有价值的,是对生的期盼,是超越了孤独和痛苦的勇敢。

但命运似乎并不赞赏他的坚强和勇敢,无情的夺取了有庆年轻的生命,福贵心中那升起的希望之火又被浇灭了,看着静静躺在病床上的儿子,福贵的坚强被失子之痛冲磨的所剩无几了,他也许自责自己给儿子起的“有庆”这样带着嘲弄的名字吧,但福贵还在活着,因为还有家人。

随后女儿、妻子、女婿、小外孙相继离去,留下了他孤独一人,怀揣着思念,忍受着寂寞,经历着孤独。

但这些并未将他打倒,因为他还有老牛,在凄清的岁月中,他和老牛有着十分的默契,他把思念全都寄托在牛身上。

人就是这样,在没有任何人可倾诉、可理解的情况下,他往往将感情转移到他物,人是情感动物,再怎么受打击,也磨灭不了他真实的性情。

福贵经历了太多的不幸、悲伤和痛苦,我想,他已经超脱了那样苦楚的生活,他在真正的活,不带半点掩饰痛苦的虚假。

经历的越多,彻悟的就越深。

人明白了死亡必然中的偶然,懂得了死其实是另一种的生,那么人就活的真实、宁静、淡然,就像福贵在静静的午后向别人讲述自己的一生。

其实,福贵一生的悲摧不是他一个人的,而是一个不成熟时代的,20世纪50-60年代的中国,有着太多的躁动与不安,个人的命运在时代的潮流中显得摇摇摆摆,难以把握。

那是一个不成熟、不理性、不民主的时代,而人总是被动的接受那个时代,人权也许遭到了上天都难以容忍的程度,福贵就是那个时代的不幸儿。

个人虽然超越了生死。

但却难以超越时代,而福贵却在那个悲摧的时代里好好地活着,带着份别人看不懂的释然。

《活着》用最朴实无华、最平铺直述的语言向我们展示了人生的真谛。

书中,生命在不断的接踵而至的死亡中变得异常诡异,死亡之中冥冥不可臆测的成分也就越来越大,越能体会生命的可贵和活着的不易。

那层出不穷、一波接着一波的苦难象风一样袭向人的生命旅程之时,才让人更加深刻的体会到坚韧不屈这种难能可贵的品质。

生命虽是脆弱而无常的,但在书中,却让生命的坚强得到了最充分的体现。

命运,可以感激,也可以仇恨,但是它不可违抗。

带着与生俱来的印记。

生活的意义与幸福的标准,永远没有答案。

《活着》向我们昭示了平静从容生活的可能,绝望的不存在。

“人为什么而活着?”这是一个永恒的话题,更是一个众说纷纭而没有结论的话题,余华这样说:活着是生命本身的要求,也是活着的人的最基本的目的,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活着就是这样一种自然而然的过程。

我想起了身残志坚的作家史铁生,年轻时因一次意外,双腿残疾,之后又频发重病,生活坎坷,然而他在《我与地坛》中曾说:一个人,出生了,这就不再是一个可以辩论的问题,而只是上帝交给他的一个事实。

上帝在交给我们这件事实的时候,已经顺便保证了它的结果,所以死是一件不必急于求成的事,死是一个必然会降临的节日。

它还说:活着是自己的一种选择,既然选择了活着,为什么还要痛苦的活着!

活着是艰难的,生存是充满苦难的,正是这些许许多多伟大的、平凡的人物,使我们透过泪水观察到了微笑,通过苦难体会到了生存。

福贵一生的悲剧是自身命运与社会变迁的交织,活着,为了什么,为了这让人撕心裂肺的痛楚吗?不!正是这种痛楚才使活着的感觉更加强烈。

希望破碎后的痛楚使下一个希望更加真挚,使得来的幸福更加珍贵。

人生来就注定要伴随悲伤,但正是悲伤使我们更清醒地活着。

正如余华自己说的:“以笑的方式哭,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只要活着就有希望,是他带给我们最重要的信息,坚持活着,再苦再难也要活着,因为只要活着就有希望。

《活着》像一支古老的歌谣,在向我们讲述着一个生命中脆弱与顽强、欢喜与哀伤的真相,让我们懂得卑微生命中蕴藏着些微的却如金子般闪亮的光芒,让我们懂得人性的温情能够一步步把无边的苦难变成继续前进的力量。

其实,自己的生活别人难以懂,别人的生活自己也不会刻意去懂,在这个时代中,我们都要好好地活着,无需惧怕死亡和时代的局限,只需真实的活在当下。

活着或死亡都是一个年轻生命难以驾驭的题目。

同样是一本薄薄的让我只用了一个下午就读完了的书。

巧的是读了几页便发觉心这本书为背景的电视剧我竟看过,这让我更真切地体会到了这书的含义。

《活着》从一个旁听者的角度道出了一个普通人平凡而曲折的一生。

主人公福贵生活在那个纷乱特殊的年代,经历了战争,杀伐以及一系列动荡的生活,经历了家庭的兴富到衰落,身边人陆续的死去。

在他们一生中,不知失去的多少东西,失去金钱,失去亲人,最后只剩下一头瘦骨嶙峋又险些被人宰割的老牛与他为伴。

尽管是这样,他还是友好地面对世界,一切伤痛的往事在他口中都变得那样的平淡。

也许当我们的生命已将要走到尽头的时候,回望以前的一切,才会做到安下心去对待,才会做到清醒的重新认识所有的事。

我想起陆幼青的死亡日记,那不也是站在生命的边缘真正完全而清醒的对世人讲述一切。

读到家珍死去,这是我看到的所有生离死别中最宁静的一段,也是最真切的一段,想起阿朱死后乔峰抱着她的尸体的痛器失声,想起陈家洛听闻心上人香消玉殒后流下的懦弱眼泪,想起莎翁着作中男女主角一次一次的撕心裂肺和悲痛欲绝,我想人活一生,总要承受这样的击,而多年之后,当身边的人一个个全都被岁月带走了,那时的我们也许真的会选择一种平静,它是多年的感情磨合而成的,是沧桑的经历,浇铸而成的。

数十年后的我呢,我是否可以面对着一塘残荷将过去的伤痛记忆娓娓道来,我对自已的过去是否清楚地知道并且敢干面对,我不敢说。

这个世界的确不公平,有人可以享尽荣华,有人却要像富贵一样,面朝黄土背朝天,挥洒着血汗过完一生。

面对这样的不公,憎恨逃避都是徒劳,甚至我也说不清到底该怎么做,我面对的是无法自由选择生活方式的无奈和内心与现实的强烈,盾,在这样一个状态下,我一面应付着现实中的琐碎,而在内心寻求思想上的解脱,但不管怎样,我始终希望自已能对世界友好,尽管天性中的倔强与后天形成的反叛也许会导致我走上叛逆的路。

生老病死,我们都得一样一样地过,生命只不过是个过程罢了。

我只是希望能按自已的意愿选择一个方式,真实清醒并发自内心的去实现它的价值,到了那一天,但愿我能带着平静的微笑向世界道个别,也对身边的人说声再见。

一个小村,一座小城。

还有主人公福贵。

这故事讲述了福贵的一生。

他是地主的儿子,娶了城里一个有钱人的女儿,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每天都进城里的赌馆赌钱。

赚得不多,输了的不少。

终于有一天赌光了家业一贫如洗。

一次福贵爸上茅厕时死了。

也许这是报应,他是地主,是败家子。

地主位置被一个以前经常借钱给福贵赌博的人坐了。

一贫如洗的福贵因为为救母病去城里抓药,没想到半路上被国民部队拉去当兵。

在战场上九死一生,当他幸运归家时,女儿却已经成了哑巴,母亲死了,家里一穷二白。

福贵的儿子意外身亡;后来女儿好不容易嫁了出去却因产后失血过多而亡;妻子中年病死;女婿二喜做工时被板车压死了;外孙子吃豆子时死了。

福贵老了,故事结束了。

福贵经历了人生最大的痛苦,当他看着亲人离自己而去时,心底那时就像在被刀割般地痛,割得很深,痛在全身,鲜血都流出来了……但他却奇迹般地挺了过来,依然乐观豁达地面对人生。

到风烛残年之时,依然牵着一头老牛做伴过日子。

这部小说的确让我感到沉重,我觉得《活着》是一部超越个体情感而站在人类关怀的高度进行的创作。

人的一生都不会风平浪静,会经历无数坎坷风雨,但人就是要默默得为了活着而忍受。

这个看似荒唐的理由却充满了对生命价值的肯定和人文价值的关怀,任何理由都不是人放弃生命的理由和借口,这个简单却又充满思辩色彩的道理被余华用小说的形式进行了活生生地诠释。

“老人和牛渐渐远去,我听到老人粗哑的令人感动的嗓音在远处传来,他的歌声在空旷的傍晚像风一样飘扬,老人唱道:少年去游荡,中年去掘藏,老年做和尚。”书的最后似乎没有忘记又留下讲述者自己在慢慢降临下来的夜幕中说的一句令人回味的话,“我知道黄昏正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

我看到广阔的土地袒露着结实的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召唤着她们的儿女,土地召唤着黑夜来临,”生活就是人生的田地,每一个被播种的苦难都会成长为一个希望。

他们就是我们自己的驭手,不管身上承受着什么不管脖子上套着什么,不管肩上负载着什么。

在艰难中活着,在活着中享受艰难!

活着,就要善待身边的每一个人、每一件事,千万别为自己找什么借口,因为“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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