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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安全应急预案制度篇一
1.1为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强化鞍钢房产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工程质量管理,根据《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以及公司有关问责制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1.2公司承建的所有工程项目均应执行本制度。
2引用文件。
2.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2国务院279号令《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2.3国务院493号令《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2.4辽宁省《建设工程质量事故报告表和调查处理管理规定》。
3术语和定义。
本制度采用《质量管理体系基础和术语》、《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质量手册》中的术语和定义。
4职责和权限。
4.1技术质量部。
公司质量事故管理的主管部门,组织对重大质量事故的界定和处置,并将处置意见上报主管领导。
4.2工程分公司。
4.2.1技术质量部门。
工程分公司质量事故管理的主管部门,组织本单位一般质量事故的界定和处置,并将处置结果上报公司技术质量部。
4.2.2项目经理部。
负责项目经理部出现的质量问题处置,并将处置结果上报本公司技术质量部门。5管理内容。
5.1工程质量事故分类。
5.1.1工程质量问题。
5.1.1.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没有满足设计或不符合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要求的,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0以下,定性为工程质量问题。
5.1.2工程质量事故。
因施工质量达不到合格标准,而需要加固、返工或报废,且经济损失额达到质量事故级别的为施工质量事故,施工质量事故划分为两个等级:
b)因工程质量问题造成重伤2人以下(含2人)或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下5千元以上(含5千元)的事故,为一般工程质量事故。
5.2工程质量责任的范围和内容。
5.2.1坚持工程质量实行各级行政一把手负责制。
5.2.2实行项目经理质量负责制,其项目的机构设置,资源配置必须满足技术和质量管理要求,配备具有相应资格的项目技术负责人、质量检查员。项目经理必须具备相应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组织能力、执业资格以及项目管理工作的实际经验。
5.2.3开发部/工程分公司工程管理部门应在开工前与项目经理部签订承包合同,其合同必须明确该工程的质量目标、质量责任和具体考核办法,技术质量部门负责监督和考核。
5.2.4开发部在分配工程任务时,必须考虑工程承接单位的资质和能力以及工程项目的整体性、工程结构的完整性、工序安排的连续性、工艺衔接的合理性。同一个单位工程的同一类专业原则上应分配给同一个单位施工,尽量减少工序穿插、交叉作业。工程管理部门在工程施工过程中需要调整工程任务时,也应遵循上述原则。因肢解工程,安排不具备资质或施工能力不足的单位施工所导致的工程质量事故应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5.2.5对无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或不按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组织施工导致的工程质量事故应追究项目经理的责任;因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编制失误导致的质量事故应追究编制、审批者及相应主管部门的责任。
5.2.6没有按规定进行施工图自审、会审和交底,施工图漏审,技术交底错误,测量定位失误,擅自修改设计等导致的质量事故应追究有关责任者及其技术质量部门的责任。
5.2.7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原材料、半成品、构配件、设备等必须严格履行进货验收制度。因采购或使用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原材料、半成品、构配件、设备等导致的工程质量事故不但要追究采购人员及设备/物资管理部门的责任,还要追究接收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责任。
5.2.8对不按规定的程序、方法和要求取样检测,检测项目不全或数据失实,不经检测就出具报告等问题严重或导致工程质量事故的,应追究有关责任者及相应主管部门的责任。
5.2.9因配合比、投料、拌制等原因造成已经浇筑流态混凝土缓凝、强度不足,问题严重或构成工程质量事故的,应追究混凝土搅拌站的责任;因混凝土供应不及时造成混凝土结构工程出现冷缝或渗漏,问题严重或构成工程质量事故的,既要追究混凝土搅拌站的责任,也要追究工程管理部门的责任。
5.2.10施工过程的转序必须严格履行工序交接制度。下道工序施工单位应按相关标准所规定的要求对上道工序进行复检,确认合格后方可组织施工。否则,造成的工程质量事故既要追究交付单位的责任,更要追究接收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责任。
5.2.11因工序安排不当严重影响工程施工质量,或上道工序存在明显质量问题(包括原材料、半成品、构配件存在的问题或缺陷)仍强令下道工序施工的违章指挥,施工单位有权拒绝接受。否则,造成的工程质量事故应追究有关工程管理人员及其主管部门的责任。
5.2.12对不按设计、规程、规范或标准要求施工,违规作业,弄虚作假,偷工减料,以次充好,降低施工标准等导致的工程质量事故应追究有关责任者及项目经理的责任。
5.2.13工程成品保护应遵循“谁施工谁保护”的原则。因保护措施不力导致施工成品被破坏,问题严重或构成工程质量事故的不但要负责修复、赔偿损失,还要追究责任者及成品保护单位的责任。
5.2.14工程/劳务分包必须遵循“分包对总包负责、总包对业主负责”原则。发包方必须与承包方签订施工合同或施工协议,合同或协议应明确工程承包范围、质量目标、验收标准、验收程序、验收方式、验收部门、结算签证办法以及预留质量保证金数额和工程质量保修的规定。否则,造成工程质量事故的应追究有关责任人、发包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责任。
5.2.15项目经理部负责进货验收、工程质量的自检与评定;工程分公司技术质量部门负责进货验收的抽查和监督,工程质量的专检和核定;技术质量部负责质量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和监督。因漏检、错检导致的工程质量事故应追究有关检查人员及技术质量部门的责任。
5.2.16对已确认的工程质量事故,除追究当事人、主管部门的直接责任外,还要按工程质量管理办法追究行政一把手的责任。
5.3工程质量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的计算及认定。
5.3.1工程质量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的.计算。
因工程质量事故,返修、返工、加固补强、让步接收或报废处理的工程,其损失金额的计算应包括人工费、机械费、材料费和相应的管理费(扣除拆除下来的材料残值)。
5.3.2工程质量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的认定。
工程质量事故的损失金额由责任单位负责核算,公司质量事故调查组认定。
5.4工程质量事故的报告和检查。
5.4.1发生工程质量事故的单位必须立即报告工程管理部和技术质量部,重大质量事故24小时内向技术质量部提出质量事故的书面报告。报告内容包括:
a)发生的时间、地点及工程项目;
b)发生的简要经过及损失情况;
c)发生原因的初步分析;
d)采取的应急措施及事故处理情况;
e)处理方案及工作计划;
f)事故报告单位等。
5.4.2发生工程质量事故的工程分公司及其项目经理部负责保护事故现场,在防止事故扩大的同时保护好物证、声像资料等原始凭证。
5.4.3技术质量部牵头,工程、计划、财务、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及相关责任单位参加,组成事故调查组,负责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工作。其调查内容包括:
a)查明事故的过程、原因及损失情况;
b)组织技术鉴定;
c)查明事故的性质、责任单位和主要责任者;
d)提出处理意见及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的措施和建议;
f)提出事故调查报告。
5.4.4调查组有权向发生事故的工程分公司、相关单位、有关人员了解情况,索取有关资料。任何单位或人员均不得推诿、隐瞒、干扰或阻挠调查工作的正常进行。
5.5.1对导致一般工程质量事故的直接责任者警告以上处分,项目经理通报批评;对重复发生一般质量事故的项目经理部撤职处分,工程分公司主管部门负责人及其主管领导通报批评。
5.5.2对导致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直接责任者解除劳动合同,项目经理撤职处理,工程分公司主管部门负责人及其主管领导行政记过以上处分,公司主管部门负责人行政警告以上处分。
5.5.3对发生的质量事故隐瞒,谎报,拖延报告期限,破坏事故现场,擅自处理(为防止事故扩大的处理措施除外),阻挠调查工作正常进行,拒绝提供与事故有关信息和资料或提供伪证者,应加重处罚。
5.5.4对发生工程质量事故的单位,除追究项目经理、相关责任者的行政责任外(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还要进行相应的经济处罚,并分别扣除其年度经营承包兑现奖或项目承包兑现奖。其处罚和扣奖额度按照《鞍钢房产建设有限公司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5.5.5凡因工程质量事故免职或撤职的项目经理三年内不得调转,也不得在任何工程项目担任领导职务。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责任单位当年不能评优、评先;受到处分的人员当年也不能评优、评先、晋级或提职。
6检查和考核。
6.1项目经理部每月将发生的质量事故进行汇总,上报本公司技术质量部门。
6.2工程分公司技术质量门每季度将本公司发生的施工质量事故进行汇总,上报公司技术质量部。
7.1施工质量事故处理方案及处理结果。
8记录。
8.1c2-6-1工程质量事故报告表。
8.2c2-6-2工程质量事故处理记录。
小学安全应急预案制度篇二
为切实保护我校师生的切身利益,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加强突发性事故处理的综合指挥能力,提高紧急救援的快速反应和协调水平,以保证迅速正确有效地处理安全事故,特制定以下我校用电安全应急预案。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学校其他成员和各班主任。
2、主要职责。
(1)平时指导全校处理用电安全事故和应急疏散的宣传教育;
(3)经常检查学校线路、开关、插座是否安全。对安全有隐患的及时更换或修理。
1、组织对师生进行用电安全知识辅导。
2、未经允许,学生不得私自拆、卸电器及开关、插座等。
3、学生不得私自使用需接插电源的用电设备。
4、定期检查学校用电设备是否正常工作。
1、遇有突发性触电事故立即切断电源(包括总电源)。
2、遇有紧急情况立即用绝缘棒或非导电棒、棍击打,将触电人员与电源脱离(不得用手拉触电人员)。
3、对触电受伤人员视情形及时组织自救或他救,必要时拨打120急救中心求援。
4、及时向学校紧急事故领导小组报告,以便组织施救。
5、排查事故原因,及时处理上报。
应急电话:火灾:119报警:110紧急救护:120。
小学安全应急预案制度篇三
第一条为了有效地防范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严肃追究重大安全事故的责任,保障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校正职负责人对下列重大安全事故的防范、发生,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制的规定有失职、渎职情形或者负有领导责任的,依照本制度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玩忽职守罪或者其他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重大火灾事故;
(二)重大交通安全事故;
(三)重大建筑质量及危房安全事故;
(四)危险药品和化学危险品重大安全事故;
(五)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特种设备重大安全事故;
(六)大型活动重大安全事故;
(七)外来暴力侵害重大安全事故;
(八)流行传染病重大安全事故;
(九)食物中毒重大安全事故;
对重大安全事故的防范、发生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人员,比照本制度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玩忽职守罪或者其他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重大安全事故肇事单位和个人的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民事责任,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执行。
第三条重大安全事故的具体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学校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采取行政措施,对本学校实施安全监督管理,保障本学校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对本学校或者职责范围内防范重大的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后的迅速和妥善处理责任。
第五条学校应当每个学期至少召开一次防范重大安全事故工作会议,由学校主要负责人召集有关负责人参加,分析、布置、督促、检查本学校防范重大安全事故的工作。会议应当作出决定并形成纪要,会议确定的各项防范措施必须严格实施。
第六条学校按照职责分工对本学校容易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单位、设施和场所安全事故的'防范明确责任、采取措施,并组织进行严格检查。
第七条学校必须制定本学校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并将安全事故应急处理蓣集报区教体局备案。
第八条学校应当对本制度第二条所列各类重大安全事故的隐患进行查处;发现重大安全事故隐患的,要立即排除。
第九条学校存在的重大安全事故隐患,超出其管辖或者职责范围的,应当立即向有关管辖权或者负有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第十条学校对学生进行劳动技能教育以及组织学生参加公益劳动等社会实践活动,必须确保学生安全。严禁以任何形式、名义组织学生从事接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的劳动或者其他危险性劳动。严禁将学校场地出租作为从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的生产、经营场所。
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学校违反本规定的,对校长给予撤职的行政处分,对直接组织者给予开除公职的行政处分构成非法制造爆炸物罪或者其他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一条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后,应当按照“学校突发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规定的程序和时限立即上报,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报告,并应当配合、协助事故调查,不得以任何方式阻碍、干涉事故调查。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后,学校违反前款规定的,对学校主要负责人给予行政降级处分。
小学安全应急预案制度篇四
安全责任,重于泰山。消防是学校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的重要内容。因此,学校常规管理中,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就是切实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措施。当学校发生消防事故时,能及时正确地反应,将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序,切实保障全校师生教职员工的安全与健康,特制定本预案。
(一)总指挥:x、x、x。
当学校发生消防安全事故时,应立即赶到现场进行指挥。
一般情况下由第一总指挥x负责,如果第一总指挥不在校,则由第二总指挥x负责;如果第一及第二总指挥都不在则由第三总指挥x负责。(三位总指挥不能都不在校)。
(二)消防人员:x、x、x。
当发生火灾时,x、x组织人员灭火,x负责切断电源。
(三)联络员:x。
x负责向区消防大队报警。
(四)秩序维护:x、值日教师。
1、火灾发生后,出事地点的工作人员果断的将学生迅速地撤离到安全地带。
2、各班任课教师组织学生撤离火灾现场,到宽敞安全的地方(后操场)去。
3、疏散人群,为消防车进场做准备。
4、保护事故现场,为调查事故原因做准备。
(五)现场医护处理人员:x。
x当有学生受伤时,负责现场救护,并为医疗急救作好准备。
1、定期检查。每2周对校舍危房和用电线路进行一次例行检查,及时排除火灾隐患。
2、不定期检查。大风暴雨之后,及时对用电线路进行检查。
3、对实验室、微机室、财务室及公共场合配置灭火器。
1、加强安全教育。学生在校期间,通过x、班队活动、晨会和板报、宣传画及手抄报、知识竞赛等形式,加强对学生进行消防安全教育。
2、教会学生正确的火灾逃生知识,并进行逃生训练。
3、教育学生养成不乱用火、电的好习惯,不玩火。
4、建立健全学生家庭联系的档案资料,以便在应急状态下使用。
小学安全应急预案制度篇五
案情简介。
浙江省乐清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温州某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当事公司建立的安全生产台账,未纳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内容。且从未对相关内容进行编制、评审、发布、宣传、演练、教育和培训。
处罚结果。
乐清市应急管理局对该公司依法作出责令限期改正、并处罚款人民币15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七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与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制定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相衔接,并定期组织演练”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针对本单位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的特点和危害,进行风险辨识和评估,制订相应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生产经营单位未制订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一款第(六)项“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六)未按照规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或者未定期组织演练的;……”的规定进行行政处罚。
温馨提示:应急预案是各类突发事故的应急基础,是应急救援的“底线”。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针对本单位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的特点和危害,进行风险辨识和评估,制订相应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防患未然,不仅是意识上的事情,更要落到工作严格执行规范上!有了事先的预案,发生事故时才能做出最迅速最科学的应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七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与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制定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相衔接,并定期组织演练”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针对本单位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的特点和危害,进行风险辨识和评估,制订相应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生产经营单位未制订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一款第(六)项“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六)未按照规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或者未定期组织演练的;……”的规定进行行政处罚。
乐清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温州某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当事公司建立的安全生产台账,未纳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内容。且从未对相关内容进行编制、评审、发布、宣传、演练、教育和培训。
乐清市应急管理局对该公司依法作出责令限期改正、并处罚款人民币15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应急救援预案是指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为迅速、有序地开展应急行动而预先制订的行动方案。应急预案有利于做出及时的应急响应,有利于提高人员风险防范意识。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针对本单位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的特点和危害,进行风险辨识和评估,制订相应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第八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等地方人民政府派出机关,应当至少每2年组织1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
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单位,矿山、金属冶炼、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建筑施工单位,以及宾馆、商场、娱乐场所、旅游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经营单位,应当至少每半年组织1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并将演练情况报送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前款规定的重点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进行抽查;发现演练不符合要求的,应当责令限期改正。
第三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未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未定期组织应急救援预案演练、未对从业人员进行应急教育和培训,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在本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不立即组织抢救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七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与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制定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相衔接,并定期组织演练。
第九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未按照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
(四)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的;
(五)未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如实记录或者未向从业人员通报的;
(七)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
小学安全应急预案制度篇六
第一条为了有效地防范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严肃追究重大安全事故的责任,保障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校正职负责人对下列重大安全事故的防范、发生,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制的规定有失职、渎职情形或者负有领导责任的,依照本制度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玩忽职守罪或者其他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重大火灾事故;
(二)重大交通安全事故;
(三)重大建筑质量及危房安全事故;
(四)危险药品和化学危险品重大安全事故;
(五)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特种设备重大安全事故;
(六)大型活动重大安全事故;
(七)外来暴力侵害重大安全事故;
(八)流行传染病重大安全事故;
(九)食物中毒重大安全事故;
对重大安全事故的防范、发生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人员,比照本制度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玩忽职守罪或者其他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重大安全事故肇事单位和个人的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民事责任,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执行。
第三条重大安全事故的具体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学校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采取行政措施,对本学校实施安全监督管理,保障本学校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对本学校或者职责范围内防范重大的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后的迅速和妥善处理责任。
第五条学校应当每个学期至少召开一次防范重大安全事故工作会议,由学校主要负责人召集有关负责人参加,分析、布置、督促、检查本学校防范重大安全事故的工作。会议应当作出决定并形成纪要,会议确定的各项防范措施必须严格实施。
第六条学校按照职责分工对本学校容易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单位、设施和场所安全事故的防范明确责任、采取措施,并组织进行严格检查。
第七条学校必须制定本学校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并将安全事故应急处理蓣集报区教体局备案。
第八条学校应当对本制度第二条所列各类重大安全事故的隐患进行查处;发现重大安全事故隐患的,要立即排除。
第九条学校存在的重大安全事故隐患,超出其管辖或者职责范围的,应当立即向有关管辖权或者负有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第十条学校对学生进行劳动技能教育以及组织学生参加公益劳动等社会实践活动,必须确保学生安全。严禁以任何形式、名义组织学生从事接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的劳动或者其他危险性劳动。严禁将学校场地出租作为从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的生产、经营场所。
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学校违反本规定的,对校长给予撤职的行政处分,对直接组织者给予开除公职的行政处分构成非法制造爆炸物罪或者其他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一条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后,应当按照“学校突发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规定的程序和时限立即上报,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报告,并应当配合、协助事故调查,不得以任何方式阻碍、干涉事故调查。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后,学校违反前款规定的,对学校主要负责人给予行政降级处分。
第十二条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后,学校应当迅速组织救助,有关人员应当服从指挥、调度,参加或者配合救助,将事故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第十三条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后,由教体局协同有关部门组织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并由调查组提出调查报告,调查报告应当包括依照本制度对有关负责人员追究行政责任或者其他法律责任的意见。区教体局依据调查报告,对有关责任人员作出处理决定。
第十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举报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有权向区教体局举报学校及负责人不履行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或者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的情况。教体局接到报告或者举报后,立即组织对事故隐患进行调查处理。
第十五条对重大安全事故以外的其他安全事故的防范、发生追究行政责任的办法,由学校参照本规定制定。
第十六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1]。
小学安全应急预案制度篇七
为了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规范教学行为,保证教学安全,落实事故责任,特制定有关教学事故处理和责任追究的具体规定。
一、教师须准时上课和下课,不得无故旷课、迟到或早退,并承担管理职责期间的教学安全。有事或公差须事先按正常程序请假,否则予以通报,如造成严重后果,应承担全部责任。
二、何老师不能擅自调课。如因擅自调课影响正常教学秩序(如空堂或教师迟到等),予以通报,如造成严重后果,调课教师应承担全部责任。
三、如因部门工作失误影响正常教学秩序,由部门领导和相关责任人员承担主要责任。
四、组织学生参加教育教学活动(如教学实验、社会实践、研究性学习、体育课等)时,应对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并在可预见的.范围内采取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否则,组织活动的教师应承担主要责任。
五、对有特异体质或者特定疾病,不宜参加某种教育教学活动的学生,组织活动的教师应阻止其参加相关活动,否则,组织活动的教师应承担主要责任。
六、任何教师不得心罚、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否则,按《龙城中学严禁教职工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规定》追究相关教师的事故责任。
小学安全应急预案制度篇八
(补充意见)。
一、对于严重违反学校安全制度的有关规定,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直接责任人,
根据情节轻重和损失大小,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对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个人或组室负责人,根据其失职、渎职情节轻重,由。
学校给予其相应的行政处分;
三、学校对具备下列情形的个人或组室负责人实行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
1、发生有个人或组室负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的安全事故;
2、在导致事故发生的原因中,个人或组室负责人有失职、渎职情况或者按照学。
校安全制度应当履行职责而未履行;
四、对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个人或组室负责人,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学校在局。
安全事故调查报告提交之日起30日内给予行政处分;
五、对于一次事故导致5人以上10人以下轻伤,或者1人至2人重伤,或者20人以。
上29人以下食物中毒,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在10万元到19万元之间的安全事故发生。
部门的个人或负责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和行政处分;
六、对于一次事故导致1至2人,或者11人以上轻伤,或者3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
或者30人以上食物中毒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在20万元到49万元之间的安全事故。
发生部门的个人或负责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记大过、撤职的行政处分;
七、对于一次事故导致3人以上死亡,或者11人以上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在。
50万元以上的安全事故发生部门的个人或负责人,给予撤职或开除公职的行政处。
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在安全事故发生后,部门或个人未按照安全制度的程序和时限立即上报或者。
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报告,不配合或者阻绕、干扰事故调查的,对部门或个。
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的行政处分;
九、对于玩忽职守,一再违反学校安全制度,导致事故重复发生的部门或个人给。
予从严处分。
小学安全应急预案制度篇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七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与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制定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相衔接,并定期组织演练”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针对本单位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的特点和危害,进行风险辨识和评估,制订相应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生产经营单位未制订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一款第(六)项“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六)未按照规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或者未定期组织演练的;……”的规定进行行政处罚。
乐清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温州某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当事公司建立的安全生产台账,未纳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内容。且从未对相关内容进行编制、评审、发布、宣传、演练、教育和培训。
乐清市应急管理局对该公司依法作出责令限期改正、并处罚款人民币15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应急救援预案是指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为迅速、有序地开展应急行动而预先制订的行动
方案
。应急预案有利于做出及时的应急响应,有利于提高人员风险防范意识。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针对本单位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的特点和危害,进行风险辨识和评估,制订相应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小学安全应急预案制度篇十
为了有效地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严肃追究重大安全事故的责任,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重大安全事故的具体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条:依法对建筑安全生产事项负责审批(包括批准、核准、许可、颁发证照、竣工验收等)的问题,必须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安全条件和程序进行审查;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安全条件的.,不得批准;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安全条件,弄虚作假,骗取批准或勾结串通批准外,应当对弄虚作假骗取批准或者勾结串通审批工作人员的当事人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对部门正职负责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降级,撤职直至开除公职的行政处分;构成受贿罪、玩忽职守罪或者其他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条:对依照第二条规定取得批准单位和个人,负责审批的部门必须对其实施监督检查,发现其不再具备安全条件的,必须责令停工整改、黄牌警告、吊扣证照直至撤消原批准。
负责审批的部门违反前款规定,不对取得批准的单位和个人实施严格监督检查,或者发现其不再具备地安全条件,不对其进行处理而又不撤消原批准的,对部门的正职负责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构造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条:负责审批的部门未履行职责,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正职撤职或开除公职的行政处分,构成玩忽职守罪或其他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条:各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事故防范和门卫制度,落实到人,各负其责职,做好防火、防爆、防泄漏、防盗、防事故等各项工作。对未履行职责,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根据情节,单位主要负责人应负领导责任,分管领导要负直接责任,责任人员要负主要责任。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条: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后,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和时限立即上报,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报告,并应当配合,协助事故调查,不得以任何方式阻碍、干涉事故调查,如违反规定的给予行政处分。
第七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小学安全应急预案制度篇十一
召开运动会,为保障与会师生人身安全,保证大会安全顺利进行,特制定此预案,望严格遵照执行。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制定运动会安全应急处理预案,预防事故的发生,并保证师生充分了解发生重大事故时的安全措施,一旦发生事故,能够做到及时报警,自助自救,确保学校财产和师生生命安全。
1、会前对全体与会师生进行安全教育,认真学习本预案,每个人都要明确职责,熟悉步骤,做到心中有数,并由班主任贯彻给每一个学生。
(1)学校召开一次运动会领队、裁判员、工作人员、各班运动员会议,布置运动会事宜(特别是安全方面的要求)。
(2)班主任利用晨会或班会向参加运动会的学生,讲明具体的安全措施及学校安全方案,把安全教育放在首位。
2、班主任就运动会过程中的每个细节提出纪律要求和注意事项。
3、学生根据自身身体状况自愿报名参加比赛项目,任何人不得强制学生参加比赛;对有心脏病、癫痫等特殊体质特殊疾病等不适宜进行体育锻炼的学生,不许其参加比赛;班主任在班会上公开征询学生是否可以参加比赛,身体条件不允许的学生可在课下找老师说明情况,老师有对学生病情保密的义务。
4、体育教师及裁判员应在赛前认真检查好比赛器械及场地,保证运动员比赛安全。
5、设置安全责任岗,在大会进行期间加强对会场、教学楼等重要部门的安全巡查工作,责任到人。
6、与村卫生所联系安排一名医务人员在运动会期间蹲守现场,随时准备处理可能发生的运动伤害,并提前备好急救药品和器械。
7、后勤部门为大会做好后勤准备,保障水电供应,确保大会召开期间师生饮水用餐安全。
1、运动会组织委员会人员、裁判员、所有工作人员责任到位、责任到人,各司其责,杜绝事故的发生,以确保运动会正常进行。
2、学生须在班主任带领下整队入场,入场后学生不许擅自离开指定地点去教室、运动场,更不允许私自离校或进入比赛场地围观。一旦查到,严肃处理,学生有事须向班主任请假。领队(班主任)全程跟班,负责运动员参加比赛,组织班级学生有秩序地观看比赛,确保运动员与其他学生的安全(包括学生中午非比赛时间的安全)。
3、运动员在点名后方能进入比赛场地,认真进行准备活动,以防止运动伤害;比赛完毕立即退场,不得在场内逗留围观。
4、裁判员负责本裁判区域内运动员、观众的安全,确保比赛的正常进行。赛前指导运动员做好准备活动,向运动员讲清比赛中应注意的安全问题,以减少运动伤害;及时清理闲散围观人员(对拒不离开或与裁判员发生顶撞者上报学校处理),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方能进行比赛。
5、安全组应加强在校内的巡视,严禁非本校人员未经允许私自进入校内观看比赛或滋事;严禁学生无假离校。
6、所有老师在运动会期间始终要坚守岗位,随时准备处理可能发生的运动伤害。
7、学生视自身身体情况可终止自己的比赛,任何人不得阻拦;裁判员和工作人员应密切关注运动员身体情况,发现学生身体出现异常,可强制其停止比赛。
1、当遇到突发事件时,与会师生应按照预案要求坚守岗位,各司其职,听从大会统一指挥,开展救护工作,将事故的危害降低到最低程度。严禁私自行动。
2、广大师生应保持镇定,原地待命,切勿惊慌乱跑,造成混乱,发生踩踏事故,班主任在班干部的协助下做好本班稳定工作。
3、会议组织者应根据事先安排迅速组织学生有序撤离,并立即进行救灾;大赛主任应将情况在第一时间迅速上报相关部门,请上级有关部门协助救助并与家长取得联系。
4、事件发生后,与会领导、教师应积极救灾,严禁擅离职守,先行撤离。
5、若有学生发生运动伤害,在岗老师和班主任应立即赶到现场进行救助,如果伤情严重可由老师陪同就医,由班主任通知家长。
6、校外人员观看比赛经劝阻不离开学校的,可由安全组强行将其带离;校外人员私自进校滋事,与校内人员发生冲突且情节严重的,安全组应及时予以制止,并视情况报公安机关。
1、领导机构:
校运会安全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全体体育教师及班主任。
现场指挥系统:
由校长负总责,各主管各负其责,协调各有关人员统一行动。
小学安全应急预案制度篇十二
为了确保师生的人身安全,严格执行《学校安全制度》、《教师护送学生制度》、《安全责任追究制》,保证一旦发生安全事故能够及时处理,特制定我校安全应急预案。
一、成立应急领导小组
组 长:xxx(校长)
副组长:xxxxx xxx
成 员:各班班主任
二、主要职责
1、组长负责召集领导小组会议,部署处置工作,安排、检查落实学校安全重大事宜。
2、副组长负责学校安全应急预案的落实情况,处理突发安全事故,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3、领导小组成员具体负责学校各年级、各部门突发安全事故的处理、监控、报告等事宜,并保证领导小组指令的畅通。做好安全工作的宣传、教育、落实、检查、处理等,把安全事故减少到最低限度。
三、应急措施
1、每天保证学校门口有一位教师值班,早上6:50到校,中午1:50到校,放学时待全部学生离校方可下班。若在校门口学生发生交通事故,由带班领导负责处理,一名值班人员把学生送往医院,另一名值班人员通知其家长,并及时报警。
2、班主任教师负责组织学生站队放学,分成东、西、两路纵队,做到校大门外50米内不解散。
3、学生上下楼梯,在各个楼梯口必须有指定教师看护,值班人员及时检查。若学生发生拥挤踩伤事件,看护教师立即制止全体学生原地不动,通知值班人员、政教处、班主任救护踩伤学生。政教处派人把受伤学生送往医院,体育教师、班主任教师负责疏散楼梯内学生。
4、各班选出一名安全监督员,每日在教室、班级门口楼道内检查,制止不安全行为。
5、学生有病有事须请假,无故不到者必须在1小时内上报政教处。若查实学生离家出走或被坏人控制,由班主任通知家长,该报案的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6、学生碰伤、撞伤后,任课教师必须立即送医院治疗,及时通知学生家长,上报学校校务处,按《学生伤害处理办法》条例迅速处理。
7、学生上操及集会安全由体育组负责,下操及散会时学生回班由体育教师负责依规定顺序排队回班。组织学生外出活动和校内大型活动的安全由教导处负责,若发生意外伤亡事件,由校务处专人处理,并及时上报。
8、室内用电及电器安全由安全员每月检查一次,教学设施“谁主管,谁负责”,每月检查一次。若因用电等原因引起火灾,总务处立即通知电工切断电源,拨打119报警,组织人员开启楼内灭火器和消防拴进行扑救。教师分楼层、班主任教师迅速进班组织学生按规定楼梯口下楼疏散。
9、实行门卫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夜间巡逻。来客门卫盘问登记。
10、实行安全事件报告制度和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四、宣传教育,确保安全
1、认真落实“教育在先,预防在前”的工作原则,牢固树立安全意识,提高防范和救护措能力。
2、利用国旗下讲话、主题班队会、黑板报、健康教育课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3、定期举行全校性的安全教育报告会。
4、教导处、少先队经常开展丰富多彩的安全教育活动,让学生学会生存,掌握自救本领。
5、安全教育渗透到各科教学之中,时时讲,事事讲。
小学安全应急预案制度篇十三
为了加强和改进学校安全工作,保障全校师生员工健康、平安地学习、工作、生活,打造平安校园,防范师生安全事故发生,并能快速、及时、妥善处理突发的安全事故,切实有效降低安全事故的危害,依照上级有关要求及有关法律法规,从我校实际出发,特制定本预案。
学校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校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履行下列主要职责:
(1)、指挥有关教师立即到达规定岗位,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
(2)、安排教师开展相关的抢险排危或者实施求救工作
(4)、根据需要对事件现场采取控制措施
(5)、对本校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程序进行督察指导
(6)突发事件发生后,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应当根据“生命第一”的原则,决定是否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在第一时间内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教师在一切教学活动中,都要有“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安全工作警钟长鸣”的意识,万一遇到突发安全事件,要沉着应对,首先确保在场人员的生命安全、及时上报。学校安全事故应急组织的领导和成员获讯后迅速赶赴现场组织指挥、抢险求助。
(一)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学校全体师生发现校园火灾均应及时报警,迅速向学校领导汇报。发生在教育场所的火灾,教育活动必须立即停止,并对人员进行安全转移或疏散。如果有伤员,及时抢救。3月份学校组织全校师生搞一次疏散演练。
1、发生火灾事故时,在场教职工及抢险救灾组人员迅速疏散学生,撤离到安全区域。
2、迅速切断有关电源。
3、在向119消防指挥中心报警时,并立即报告教育局和镇政府有关领导。
4、积极配合消防人员灭火。
5、在进行灭火的同时,应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防止火势蔓延,确保师生的生命安全。
(二)、食物中毒应急预案。
1、发现师生有类似食物中毒症状时,应迅速送医院诊治。
2、迅速向教育局、镇政府及卫生防疫部门报告。
3、做好所食用食物取样工作,以备卫生部门检验。如是食用校外食物所致,也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取样。
4、速排查食用致毒食物的师生名单,并检查他们的身体状况。
5、做好家长、家属的工作。
6、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诊治、调查、事故处理等工作。
(三)、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1、发生交通事故时,对受伤人员及时送医院抢救,并要记清肇事车辆的型号、牌号。
2、保护好事故现场以及重要物品、证据。
3、迅速向交警部门报告,再向学校、家庭、教育局报告。
4、做好家长、家属的工作。
5、配合交警部门做好调查、取证、事故处理等工作。
(四)恶性伤亡事故
当学校内发生人员伤亡的恶性事故时,应立即保护现场,并报告学校应急预案处理领导。对未死亡人员学校应采取现场急救,无法或无能力救治、或者无法判断伤亡情况,应及时向相关部门(公安部门、医疗救治中心等)报警。
对恶性伤害事故的原因要进行及时调查,实事求是,配合各部门提供相应证据证件。事故的处理根据调查结果以相关法律法规条例处理。
(五)流行传染病的预防
传染性疾病暴发、流行应当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对传染病病人和疑似传染病病人,采取就地隔离、就地观察、就地等待医疗部门治疗。加强预防控制措施,防止造成疫情扩散。发生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等,应及时采取如下措施:
(1)、对全校师生员工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发放必要的防护用品。在公共卫生场所完善洗手设备,提供流动水、洗手液、除菌消毒肥皂。
(2)教育师生增加户外活动的时间,注意劳逸结合,增强抗病能力。注意个人卫生,勤洗手,搞好居室卫生,勤晒衣被。
(3)、建议师生员工尽量避免接待外地来访的客人,各种集体性人员聚集活动推迟或取消,尽量减少不必要的会议和集体活动。
(4)、一旦发生疫情,严控外来人员进入,教育学生自我保护,限制学生去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对我校师生外出实行登记制度,经医院进行必要的身体检查才能复学。
(5)、学校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
(六)、地震、洪灾等自然灾害
发生自然灾害,必须以生命第一,学校经经请示后可以采取必要的停学。对影响师生安全教育教学活动,都应及时作出安排,或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在上下学路上可能危及学生生命安全的,应及时告知家长接送或在路上护送,也可以报警。对可预见性自然灾害,应在未发生灾害前,作出安全部署,对不可预见的自然灾害如地震、龙卷风等,应尽力采取保护和自救措施,事后应及时施救,并将事实情况通过汇报程序汇报。
(七)、环境污染
(1)、调查学校周边的环境污染源,如果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源头物,应及时向环保部门联系。并备案这些污染源可能产生的污染性质和处理办法。
(2)、产生环境污染突发事件,应配合环保部门紧急疏散全校师生,并做好学生的思想稳定工作,疏散过程维护好师生的秩序。
(3)、平时对全校师生进行环保教育和环境污染自护自救教育。
(八)、人为破坏
(1)、加强校园保卫和巡逻,阻止外来人员进入校内。
(2)、发生爆炸、投毒等恶性事故,及时报警。学校应保护生者,进行人员安全疏散,对伤员进行救治。
(3)、发生绑架等突发事件,及时报警,并配合公安部门提供相关破案线索。
(4)、发生打架斗殴致人伤残等突发事件,报警,及时送伤者入医,保护现场,调查原因。
(九)、其它伤害事故应急预案。
(1)、如发生师生身体受到意外伤害时,应及时送伤害者到医院诊治。
(2)、及时向学校、家庭、和有关部门报告。
(3)、注意事故现场保护,调查事故发生的原因,并做好有关材料。
(4)、妥善处理事故。
小学安全应急预案制度篇十四
为有效应对突发事件,妥善处置校园安全事故,指导和规范各类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减轻或者消除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全体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校园稳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我校突发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1、普及各类突发安全事件的防治知识,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
2、完善突发安全事件的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突发安全事件不在校园内蔓延。杜绝校园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宣传普及突发安全事件预防知识,提高全体师生员工的防护意识和校园安全水平,加强日常监测,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控制措施。
2、依法管理、统一领导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突发安全事件的预防、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对于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学校突发安全事件防治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挥、协调与落实学校的突发安全事件的各项工作。
3、快速反应、运转高效
建立预警和快速反应机制,强化人力、物力、财力储备,增强应急处理能力,做到早发现、早报告,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快速反应,及时准确处置。
1、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学校安全教育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学校应经常对食堂、教学环境与生活区环境进行自查,尽早发现问题,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2、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学校卫生规范化管理。加强学校生活饮用水的管理,防止因水污染造成疾病传播;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重点搞好教室、寝室和环境卫生,为学生提供一个安全卫生的学习生活环境。
3、学校要切实履行职责,做好常见传染病教育宣传工作,严格执行新生入学前预防接种证查验和登记制度,提高学生疫苗接种率,防止疫苗相关性疾病的发生或流行。
4、加强健康教育,提高师生的防疫抗病能力。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落实好健康教育课,普及安全知识,引导学生树立良好的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通过黑板报、宣传橱窗、广播以及校园网等宣传途径,大力宣传、普及防治突发事件的相关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和防治突发事件的能力。
5、进行食品卫生知识和预防食物中毒的专题教育,增强学生识别腐败变质食品、“三无”产品、劣质食品的能力,教育学生不买街头无照、无证商贩出售的各类食品。
根据《全国突发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的规定,将突发事件的等级分为一般突发事件、重大突发事件和特大突发事件。根据突发事件的不同级次分类,结合学校的特点,在必要时启动相应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作出应急反应。
(一)传染病应急预案
1、校内若出现重大传染病疫情,要根据出现传染病的种类和病人的活动范围,相应调整教学方式。出现一例传染病性非典型肺炎、禽流感、鼠疫及肺炭疽的疑似病例,可对该班级调整教学方式,暂时避免集中上课;出现一例上述的临床诊断病例或两例及以上疑似病例,学校在报请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可对该班级和相关班级实行停课;如出现两例及以上上述的临床诊断病例及校内续发病例,可视情况扩大停课范围。若需全校停课,须报市教育局批准。
2、建立自下而上的逐级报告制度,并确保监测和预警系统的正常运行。传染病突发期间,学校实行24小时值班制,并开通疫情监控联系电话。
3、严格执行学校重大安全事件报告程序。在传染病暴发、流行期间,对疫情实行日报告制度和零报告制度。学校应严格按程序逐级报告,确保信息畅通。出现集体性食物中毒、甲类传染病病例、乙类传染病爆发、医院感染爆发及其他突发卫生事件时,医务室及学校有关部门应立即向本校突发安全事件领导小组报告,并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在2小时之内向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同时向上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4、采取停课措施的班级或学校,合理调整教学计划、课程安排和教学形式,采用电话咨询与指导、学生自学等方式进行学习。做到教师辅导不停,学生自学不停。如学校停课放假,学校领导和教师(非密切接触者)要坚守岗位,加强与学生和家长的联系。对学生进行正确的引导,消除不必要的恐惧心理和紧张情绪,维护校园稳定。
(二)食品卫生安全应急预案
1、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发生后必须及时报告。具体为:发现少量(5人以下)轻度症状(如腹泻)及时向学校校长报告,由学校校长同时报市教育局和卫生部门;发现较严重食品卫生事故(指出现严重食物中毒症状者或出现相同症状的群体发病5人以上的情况,下同),应立即向学校校长报告,由校长向市教育局和卫生部门及当地政府报告,同时立即启动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应急预案。在事故处理中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定时报告制度。
2、一旦发生较严重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立即向就近医疗机构(卫生院)发出医疗求援,并拨打“120”医疗抢救电话。要及时将发病人员送到医院抢救。主动向医疗人员报告发病情况,做好秩序维护等工作。
3、及时与发病学生家长取得联系,如实说明发病情况,不盲目猜测。做好学生家长思想安抚,防止过激行为发生。设立家校联络处,及时解答家长提出问题,力所能及地为家长做好服务工作。
4、立即封存食堂菜肴样品、小店食品、矿泉水等,以便及时查找致病原因。
5、及时、准确做好信息公开,保障广大师生和家长在事故发生和处理过程中的知情权,并如实向上级部门汇报,不瞒报、谎报。对一些谣传也要及时澄清,避免不必要的误解。
(三)、学生活动安全应急预案
1、凡组织集体活动的班级要向分管校长报《安全预案》,全校性活动,申报的《安全预案》要经校长审批。未经审批的活动不准进行,谁违章组织活动谁负全责。
2、《安全预案》包括活动的时间、地点、内容、目的、人数、组织者、安全措施、疏散方案等。
3、活动组织者要对活动的安全工作全权负责,要向参加活动的师生,讲明具体的安全措施及疏散方案,把安全教育放在首位。
4、凡大型活动应安排医务人员到场,以便紧急救护,并要求班主任跟班,维持活动的秩序。
(四)、消防安全应急预案
1、发生火险时应及时采取扑灭措施,使火险消灭在萌芽状态。如不能及时扑灭,要立即报告值班领导,并通知周围的教职员工共同救火。并尽快向上级部门报告。
2、楼内发生火灾时应立即打开所有大门、电灯或应急灯。
3、值班人员和各部门负责人要在最短时间内到达现场,组织学生疏散,并视情况决定是否拨打119。
4、上课期间一旦发生火情,发现老师要及时报告学校领导,并负责组织做好疏散等工作,还要马上组织人力抢救;要及时切断电源和火源,防止火势的进一步蔓延。
5、消灭火险后,要及时分析,查找原因。对直接责任人要根据责任大小给予批评、记过、解聘等处分,并在全校通报,以便吸取教训。
(五)、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1、各班主任要经常在班内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醒学生进出校园和经过马路要注意交通安全,特别是对走读生经过马路要经常提醒,防止交通事故的发生。
2、学生在校外马路发生交通事故,要及时拨打电话110报警,对发生伤害的学生进行紧急处置,对肇事车辆进行记录,第一时间打电话给校医和120医院,派车将受伤学生送往最近医院救治,还要报告给学校领导、班主任和家长。同时要保护好现场,电话报警,通知交通警察到现场勘察。
3、学校门卫要对学生进出校门的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对违反交通安全规定的学生进行批评教育,对不听从教育的学生及时报告给相关的年级主任和班主任进行处理。
(六)、校园治安保卫工作应急预案
1、学校定期召开学生、职工大会,对安全提出要求,邀请公安部门讲法制课,增强师生的法律意识。
2、经常对学生宿舍进行检查,发现棍棒、管制刀具的给予没收,并查明原因,严肃处理。
3、发生斗殴事件后,班主任、教师、护校队和政教人员要立即制止,并报告学校值班领导,学校值班领导要迅速到达现场并及时通知家长。无法制止的,学校值班领导要立即拨打110报案。
4、及时送被打伤的学生到校医室治疗。校医室不能治疗的,及时送市人民医院或中医院或拨打120。
5、发生重大打架事件,造成严重伤亡的`,立即报市教育局和公安机关。
1、组织机构保障
2、人力资源保障
3、物资财力保障
小学安全应急预案制度篇十五
一、领导小组
总指挥:李玉良
副总指挥:魏庆亮陈茜
成员:全体班主任和科任教师
二、预防措施
1、活动前对学生进行纪律和安全教育,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
由活动主管领导及班主任负责。
2、教师进行责任意识的教育,要求教师把严格管理贯穿于本次集体
活动的全过程,由活动主管领导负责。
3、需要车辆的活动,要求车辆单位选派能自觉遵守交通法规、驾驶
经验丰富、技术熟练的驾驶员和车容、车况、安全性能好的车辆
为在校学生校外集体活动服务,由校长联系。
4、活动前,校方派专人到活动场所,实地察看活动器械(具)、设备、
设施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由马传钦负责。
三、应急程序
在集体活动中一旦发生事故,一般应按下列程序处理;
1、报告和报警:一般事故24小时内书面报告给乡教委,可先口头后
书面。校外集体活动中的交通事故应当首先报警,然后向乡教委报。由李宁负责。
2、以最快的速度把受伤学生送往就近医院救治,并通知家长。由全体
班主任教师负责。
3、如果在活动中发生其它事故,组长指挥组员或带队老师进行救治。
小学安全应急预案制度篇十六
为切实保护我校师生的切身利益,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加强突发性事故处理的综合指挥能力,提高紧急救援的.快速反应和协调水平,以保证迅速正确有效地处理安全事故,特制定以下我校用电安全应急预案。
1、学校用电安全和应急疏散领导小组组成员名单。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学校其他成员和各班主任
2、主要职责
(1)平时指导全校处理用电安全事故和应急疏散的宣传教育;
(3)经常检查学校线路、开关、插座是否安全。对安全有隐患的及时更换或修理。
1、组织对师生进行用电安全知识辅导。
2、未经允许,学生不得私自拆、卸电器及开关、插座等。
3、学生不得私自使用需接插电源的用电设备。
4、定期检查学校用电设备是否正常工作。
1、遇有突发性触电事故立即切断电源(包括总电源)。
2、遇有紧急情况立即用绝缘棒或非导电棒、棍击打,将触电人员与电源脱离(不得用手拉触电人员)。
3、对触电受伤人员视情形及时组织自救或他救,必要时拨打120急救中心求援。
4、及时向学校紧急事故领导小组报告,以便组织施救。
5、排查事故原因,及时处理上报。
应急电话:火灾:119报警:110紧急救护:120
小学安全应急预案制度篇十七
春暖花开,春意盎然,为了让学生的身心得到健康发展,经家委会研究决定,于本周日上午组织学生到凤西公园春游,为了切实保证学生外出活动安全,明确安全事故处理的责任,特制订本预案。
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负责本预案的制订和实施。
本周日上午。
xx公园。
本班自愿参加的学生和家长。
1、全体家长和老师均要以高度的责任心对每个学生的安全负责,监护人负责各自孩子的安全问题。
2、对学生加强安全教育,抓好安全管理,确保外出活动万无一失。随队医生应携带急救包(如:创可贴、晕车药、清洁湿纸巾、纸胶带等)。
3、出发前要集队做好安全教育及宣布活动安排。
4、各大组清点人数报班主任和会长处。
5、乘坐的车辆必须要有正规的营运执照客车。
6、组织学生有秩序地上车,教育学生不要争先恐后,要礼让。乘车时不要将头手伸出窗外。
7、到达目的地后要组织和开展活动,不要随意“放羊”。
8、教育学生不要到危险的地方玩耍,特别是山水及偏僻的地方。
9、分散自由活动时,要求学生三五成群,不要个别行动,教育学生发现问题或发生事故时要及时报告,班主任和家长要加强巡视,做好监控,发生事故要采取应急措施。
10、活动结束要在规定的地点按时集中,清点人数上报,并有秩序回家。
11、学生一旦发生意外伤害事故紧急处理程序。接报事故后5分钟内必须完成以下工作:
(1)学生发生一般的小毛病、小损伤:班主任马上与春游地点附近的诊所、医院联系及时送治;如果附近没有诊所或医院,也应视情况及时雇车把伤者送到最近的医院及时医治。
(2)将处理情况及时登记,安排人员同时做好事故调查取证工作,并有其他学生签名证明,以利于事故处理,防止证据遗失。
学生发生严重损伤,大量出血,或昏迷休克:向意外伤害事故组长报告,并请求增援。马上拨打110、120电话,请求派车急救。
(3)处理事故的职责。
接到发生事故报告后,相关人员要立即赶赴现场,以最快的.速度积极开展工作,控制事故的蔓延和扩大,组织救援、保护事故现场、开展事故调查取证,尽快设法向领导小组报告事故情况;如属重大安全事故,则视事故情况,与有关方面取得联系,妥善处理。
1、确认事故现场,保护现场,抢救伤员排险,防止事态扩大而采取紧急措施和移动现场物件时应做出标志,拍摄或现场图并写出书面记录。
2、及时疏散人员,组织人员及时做好学生的护送工作。
3、如有伤亡事故,按《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处理。
小学安全应急预案制度篇十八
为贯彻县教育局有关学校校舍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精神,及时有效地处置因校舍安全引起的灾害,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学校和社会的稳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城南学校校舍安全防范工作应急预案。
一、组织机构。
1、城南学校校舍安全防范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zz(城南学校校长)。
副组长:zz(城南学校副校长)。
成员:zz(总务主任)。
zz(报账员)。
2、校舍安全防范工作小组责任人及职责。
组长:全面负责校舍安全工作。
副组长:负责指导学校校舍安全救灾工作,负责协调、收集、整理、发布信息,向上级报告工作。
总务主任:负责准备组织必要的应急用品和抢险物资。
报账员:负责校舍安全工作的有关财务预算及资金安排。
各完小校长:本校(园)长作为校舍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校(幼儿园)的校舍安全防范工作,负责联系学校舍安全工作预案制定、措施落实情况的督查。在发生校舍安全灾害时,指导组织师生撤离疏散及现场抢险,负责教职工现场组织抢险救灾指挥等。
二、报告制度及程序。
1.各校(幼儿园)都要建立、健全灾情报告制度,严格落实值班人员,确保紧急情况报送渠道畅通,运转有序。
2.各校(幼儿园)发生校舍安全等紧急情况,应立即报告当地党委、政府办公室和中心学校,中心学校在接到灾情报告后2小时内上报县教育局。
3.灾情的报送必须及时、准确、全面、不漏报、不瞒报。报告的内容为:灾情发生的.时间、地点,受灾的简要情况、死亡(含失踪)人数、受伤人数、估计直接经济损失,灾情发生后已采取的措施和灾情控制情况以及报告人等。
三、预警发布。
根据县专业部门发布的预警信息,中心学校将及时通过通信联络准确发布有校舍安全的预警信息,指导各校落实相应防范措施。
四、应急措施。
1、组织全面排查。各校(园)每月要对本校校舍可能受灾害的情况进行逐一检查,查明隐患;要对破旧校舍进行逐幢检查,发现危房必须坚决停止使用,发现隐患,及时处置,并做好记录,立即报中心学校。
2、健全应急机制。各校要建立监测和预警机制,制定详细的师生避险工作预案,预案要明确责任人,并根据学校实际,确定预警方法、避险转移路线、临时安置点,把防御措施落实到每个学校、每个班级、每个学生。一旦发生校舍安全受灾害等紧急情况,及时启动预案,立即进入工作状态,有序组织师生安全转移,确保人员安全。
3、建立抢险队伍。各校要组织一支由党员干部、年轻教师组成的校舍安全事故工作抢险队,随时听候调遣,奔赴事故工作第一线,处理突发性自然灾害。
4、做好物资准备。各校要根据有关要求,做好有关校舍安全工作的物资准备工作,以备急用。
五、加强教育强化管理。
1、各校要通过广播、黑板报、知识讲座等多种有效形式在师生中开展防灾减灾知识、防御预案和自救措施的宣传和教育。各校要利用班队活动等时间,组织师生进行撤离、疏散演练,增强师生的防范意识,增强师生的自我保护、相互救助,应对事故的能力,以免发生灾情时惊慌失措,影响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
2、各校在对校舍进行全面排查的基础上,对学校校舍安排使用要科学规划,将人流相对集中的教室、学生宿舍优先安排在近年新建成或认定为达到抗震设防要求、较坚固质量较好的校舍。
3、在雨季期间,各中小学要对涉及校园安全的各种设施进行拉网式检查,发现险情,立即报告并及时处理。要对学校电路进行检查、修复,准备好应急备用灯具,注意用电安全;要对学校电话线路的进行检查、修复,保证通讯畅通;要对学生宿舍所有门窗进行安全检查,如有损坏及时维修,确保雨季安全;要对学校及周边的大树进行安全检查,做好修剪和加固工作;有在建项目的学校,要督促施工单位对脚手架、吊车等进行加固,确保安全施工。
4、出现校舍安全事故等自然灾害时,严禁任何人散布谣言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担心和恐慌。
小学安全应急预案制度篇十九
为确保学校运动会安全、有序地进行,做到防患于未然,特制定济南市小庄小学运动会安全措施及安全预案。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1、全体行政和当天值班教师组成安全工作队伍,各负其责。
2、门卫关好大门,运动会进行期间不能随便出入校门,外来人员不得进入学校。
3、运动场内要求清场,除在进行比赛的运动员和裁判工作人员外,其它人不得进入运动场内。
4、运动会前及运动会期间必须检查器材和场地安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补救。
5、值班人员到位,上、下午各点两次名。
6、裁判员在比赛前,必须教育运动员做好准备活动,预防运动中受伤。
7、班主任负责本班学生的组织、安全工作。
8、运动场外附近不许有任何可能对场内运动员产生影响的活动,如打篮球、羽毛球、跑步等活动。
1、场内有学生扭伤或突然生病
此时运动项目的裁判员是第一责任人,责任人立即通知班主任进行处理,并由班主任通知家长让家长了解情况,进行必要的医治,对受伤或生病较严重者,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或直接送医院治疗,同时通知监护人。
2、当发生伤害事故时
(1)此时目击者是第一责任人,应立即报告行政,并做出应变处理,行政接报告后,迅速打报警电话和急救电话,并组织人员进行救护,同时向教育局等上级汇报。
(2)疏散学生,不让学生打堆,不得妨碍救护工作。
(3)宣布运动会暂时终止,一切运动会工作人员均为安全工作人员,有秩序地组织学生返家。
3、校内发生火灾时,启动火灾应急预案,立即打119火警电话,由于此时学生集中于运动场:
(1)校长广播通知,请个别学生迅速逃生;
(2)组织运动场上学生有组织撤离到安全地方;
(3)抢险队在可能情况下救人,如无可能,叫学生关好门窗户,等待救援。
小学安全应急预案制度篇二十
副组长:魏庆亮、陈茜。
成员:各班班主任老师。
1、加强对师生的交通安全教育,遵守交通规则。
2、发生事故当班教师立即指挥学生紧急集合疏散到安全地段,并迅速将信息上报学校,由学校及时上报乡中心校领导。
3、要迅速抢救受伤师生,在最短时间内将受伤师生送医院进行抢救,及时报110、119、120等相关部门请求援助。保护好现场。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事故处理工作。
1、发生事故。带队领导、老师为第一现场指挥人,要负责及时把学生疏散到安全地带。
2、责任老师及时组织人员对受伤人员进行抢救。
3、责任老师要及时维持好学生秩序,并及时上报学校领导。拉好警戒线,保护好现场。等待救援和处理。
小学安全应急预案制度篇二十一
为了确保师生的人身安全,保证一旦发生学校交通安全事故能够及时处理,特制定我校交通安全应急预案。
一、成立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袁伟斌
副组长:潘奕城
组员:各课任老师
二、主要职责
1.组长负责部署相关工作,安排、检查学校交通安全重大事宜。
2.副组长负责学校安全应急预案的落实情况,处理突发交通安全事故,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3.领导小组成员具体负责学校各年级、突发交通安全事故的处理、监控、报告等事宜,并保证领导小组指令的畅通。做好交通安全工作的宣传、教育、落实、检查、处理等,把交通安全事故减少到最低限度。
三、应急措施
1.每天保证学校门口有校领导和教师值班,早上和中午都必须提前半小时到校,放学时待全部学生离校方可下班。若在校门口学生发生交通事故,应及时处理,把学生送往医院,并通知其家长,及时报警。
2.学生上下楼梯,在各个楼梯口必须有指定教师看护,值班人员及时检查。若学生发生拥挤踩伤事件,看护教师立即制止全体学生原地不动,救护踩伤学生,及时把受伤学生送往医院。
3.各班选出一名交通安全监督员,每日在教室、班级门口楼道内检查,制止不安全行为。
4.学生碰伤、撞伤后,任课教师必须立即送医院治疗,及时通知学生家长,上报学校,按《学生伤害处理办法》条例迅速处理。
5.学生上操及集会安全由班主任负责,下操及散会时学生回班依规定顺序排队回班。
6.实行安全事件报告制度和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四、宣传教育,确保安全
1、认真落实“教育在先,预防在前”的工作原则,牢固树立安全意识,提高防范和救护措能力。
2、利用国旗下讲话、主题班队会、黑板报、健康教育课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3、定期举行全校性的安全教育报告会。
4、经常开展丰富多彩的安全教育活动,让学生学会生存,掌握自救本领。
5、安全教育渗透到各科教学之中,时时讲,事事讲。
总之,安全工作重于泰山,全体教职工必须高度重视安全工作,若因工作失职造成安全事故的,将直接追究有关人员责任,按学校规定严肃处理。
小学安全应急预案制度篇二十二
为有效应对突发事件,妥善处置校园安全事故,指导和规范各类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减轻或者消除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全体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校园稳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我校突发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一、工作目标。
1、普及各类突发安全事件的防治知识,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
2、完善突发安全事件的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突发安全事件不在校园内蔓延。杜绝校园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宣传普及突发安全事件预防知识,提高全体师生员工的防护意识和校园安全水平,加强日常监测,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控制措施。
2、依法管理、统一领导。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突发安全事件的预防、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对于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学校突发安全事件防治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挥、协调与落实学校的突发安全事件的各项工作。
3、快速反应、运转高效。
建立预警和快速反应机制,强化人力、物力、财力储备,增强应急处理能力,做到早发现、早报告,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快速反应,及时准确处置。
三、突发事件预防。
1、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学校安全教育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学校应经常对食堂、教学环境与生活区环境进行自查,尽早发现问题,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2、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学校卫生规范化管理。加强学校生活饮用水的管理,防止因水污染造成疾病传播;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重点搞好教室、寝室和环境卫生,为学生提供一个安全卫生的学习生活环境。
3、学校要切实履行职责,做好常见传染病教育宣传工作,严格执行新生入学前预防接种证查验和登记制度,提高学生疫苗接种率,防止疫苗相关性疾病的发生或流行。
4、加强健康教育,提高师生的`防疫抗病能力。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落实好健康教育课,普及安全知识,引导学生树立良好的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通过黑板报、宣传橱窗、广播以及校园网等宣传途径,大力宣传、普及防治突发事件的相关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和防治突发事件的能力。
5、进行食品卫生知识和预防食物中毒的专题教育,增强学生识别腐败变质食品、“三无”产品、劣质食品的能力,教育学生不买街头无照、无证商贩出售的各类食品。
四、突发事件应急反应。
根据《全国突发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的规定,将突发事件的等级分为一般突发事件、重大突发事件和特大突发事件。根据突发事件的不同级次分类,结合学校的特点,在必要时启动相应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作出应急反应。
1、校内若出现重大传染病疫情,要根据出现传染病的种类和病人的活动范围,相应调整教学方式。出现一例传染病性非典型肺炎、禽流感、鼠疫及肺炭疽的疑似病例,可对该班级调整教学方式,暂时避免集中上课;出现一例上述的临床诊断病例或两例及以上疑似病例,学校在报请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可对该班级和相关班级实行停课;如出现两例及以上上述的临床诊断病例及校内续发病例,可视情况扩大停课范围。若需全校停课,须报市教育局批准。
2、建立自下而上的逐级报告制度,并确保监测和预警系统的正常运行。传染病突发期间,学校实行24小时值班制,并开通疫情监控联系电话。
3、严格执行学校重大安全事件报告程序。在传染病暴发、流行期间,对疫情实行日报告制度和零报告制度。学校应严格按程序逐级报告,确保信息畅通。出现集体性食物中毒、甲类传染病病例、乙类传染病爆发、医院感染爆发及其他突发卫生事件时,医务室及学校有关部门应立即向本校突发安全事件领导小组报告,并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在2小时之内向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同时向上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4、采取停课措施的班级或学校,合理调整教学计划、课程安排和教学形式,采用电话咨询与指导、学生自学等方式进行学习。做到教师辅导不停,学生自学不停。如学校停课放假,学校领导和教师(非密切接触者)要坚守岗位,加强与学生和家长的联系。对学生进行正确的引导,消除不必要的恐惧心理和紧张情绪,维护校园稳定。
1、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发生后必须及时报告。具体为:发现少量(5人以下)轻度症状(如腹泻)及时向学校校长报告,由学校校长同时报市教育局和卫生部门;发现较严重食品卫生事故(指出现严重食物中毒症状者或出现相同症状的群体发病5人以上的情况,下同),应立即向学校校长报告,由校长向市教育局和卫生部门及当地政府报告,同时立即启动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应急预案。在事故处理中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定时报告制度。
2、一旦发生较严重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立即向就近医疗机构(卫生院)发出医疗求援,并拨打“120”医疗抢救电话。要及时将发病人员送到医院抢救。主动向医疗人员报告发病情况,做好秩序维护等工作。
3、及时与发病学生家长取得联系,如实说明发病情况,不盲目猜测。做好学生家长思想安抚,防止过激行为发生。设立家校联络处,及时解答家长提出问题,力所能及地为家长做好服务工作。
4、立即封存食堂菜肴样品、小店食品、矿泉水等,以便及时查找致病原因。
5、及时、准确做好信息公开,保障广大师生和家长在事故发生和处理过程中的知情权,并如实向上级部门汇报,不瞒报、谎报。对一些谣传也要及时澄清,避免不必要的误解。
1、凡组织集体活动的班级要向分管校长报《安全预案》,全校性活动,申报的《安全预案》要经校长审批。未经审批的活动不准进行,谁违章组织活动谁负全责。
2、《安全预案》包括活动的时间、地点、内容、目的、人数、组织者、安全措施、疏散方案等。
3、活动组织者要对活动的安全工作全权负责,要向参加活动的师生,讲明具体的安全措施及疏散方案,把安全教育放在首位。
4、凡大型活动应安排医务人员到场,以便紧急救护,并要求班主任跟班,维持活动的秩序。
1、发生火险时应及时采取扑灭措施,使火险消灭在萌芽状态。如不能及时扑灭,要立即报告值班领导,并通知周围的教职员工共同救火。并尽快向上级部门报告。
2、楼内发生火灾时应立即打开所有大门、电灯或应急灯。
3、值班人员和各部门负责人要在最短时间内到达现场,组织学生疏散,并视情况决定是否拨打119。
4、上课期间一旦发生火情,发现老师要及时报告学校领导,并负责组织做好疏散等工作,还要马上组织人力抢救;要及时切断电源和火源,防止火势的进一步蔓延。
5、消灭火险后,要及时分析,查找原因。对直接责任人要根据责任大小给予批评、记过、解聘等处分,并在全校通报,以便吸取教训。
1、各班主任要经常在班内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醒学生进出校园和经过马路要注意交通安全,特别是对走读生经过马路要经常提醒,防止交通事故的发生。
2、学生在校外马路发生交通事故,要及时拨打电话110报警,对发生伤害的学生进行紧急处置,对肇事车辆进行记录,第一时间打电话给校医和120医院,派车将受伤学生送往最近医院救治,还要报告给学校领导、班主任和家长。同时要保护好现场,电话报警,通知交通警察到现场勘察。
3、学校门卫要对学生进出校门的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对违反交通安全规定的学生进行批评教育,对不听从教育的学生及时报告给相关的年级主任和班主任进行处理。
1、学校定期召开学生、职工大会,对安全提出要求,邀请公安部门讲法制课,增强师生的法律意识。
2、经常对学生宿舍进行检查,发现棍棒、管制刀具的给予没收,并查明原因,严肃处理。
3、发生斗殴事件后,班主任、教师、护校队和政教人员要立即制止,并报告学校值班领导,学校值班领导要迅速到达现场并及时通知家长。无法制止的,学校值班领导要立即拨打110报案。
4、及时送被打伤的学生到校医室治疗。校医室不能治疗的,及时送市人民医院或中医院或拨打120。
5、发生重大打架事件,造成严重伤亡的,立即报市教育局和公安机关。
五、保障措施。
1、组织机构保障。
2、人力资源保障。
3、物资财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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