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结健身成果,激励自己继续向目标迈进。如何撰写一篇完美的总结是每个学习者都需要思考和探索的问题。在下面给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总结的名言警句,希望能激励大家更好地总结自己的经验和收获。
街道统计工作制度篇一
街道是中国的行政区划之一。其行政地位与乡镇、民族乡、苏木、民族苏木、县辖区相同。它是一个乡镇行政区,由市辖区、县级市、县、自治县、旗、特区或地级市直接管辖。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一、认真执行《统计法》及实施细则和地方统计法规,依法行使统计设计、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咨询和统计监督的职权,保证统计数据的正确性、及时性和全面性,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报务。
二、负责组织和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统计工作,汇总基层统计报表,和地方综合性的各项统计数据。
三、执行统一的国家统计报表制度,准确、及时、全面上报国家和上级统计部门规定的统计报表和统计调查数据。
四、搜集、整理、提供本地区域内各单位的历史和现实统计资料,向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统计数据、定期公布本地区社会经济发展的情况统计公报。
五、调查研究本地区域内的社会经济发展情况,对计划完成情况实行统计监督、统计分析和统计监测,为制订政策、指导工作提供可靠依据。
六、加强统计基础工作,建立健全乡镇(街道)、村、企业和社区统计台账,负责基层统计网络建设,加强对基层统计人员的业务指导和培训。
七、完成本地区领导布置的各项统计调查任务,为地方党政领导提供优质的统计服务功能,充分发挥统计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参谋作用。
1、全公司物流管理工作计划与费用预算的制定、审批与实施工作。
2、公司物流系统的设计、调整,以及对货物储存、运输、调拨等工作进行管理。
3、分析发货与库存的动态变化,协助销售部做好发货计划,合理安排发货。
4、对相关业务信息及时与销售部、市场部、客户服务部、财务部、物流供应商进行沟通协调,并维系好与各利益相关者的良好关系。
5、组织对订单的分解、处理工作,办理好销售部确认的退换货等业务。
6、保证物流部所属部门正常运作的准确无误与高效率。
7、负责本部门的员工管理与考核工作。
8、制定并实施部门制度,保证部门工作有法可依。
9、合理规划公司物流系统,努力实现公司物流系统的科学化、高效化和低成本化。
10、调查研究、了解部门工作情况并提出处理意见,做出最终决策。
11、对基层工作进行全方位的监督和指导,保证各项业务顺利进行。
12、与他部门进行沟通,树立物流部良好的部门形象;随时把握员工的工作态度和心理状况,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了解并搞好部门员工之间的团结、协调处理好部门内部的各种关系。
13、部门各种会议、各种活动的筹备、组织、安排工作。
1、承接销售部下达的发货信息,全面负责从接收发货单到发货的过程控制、货运信息及发货单证管理等工作。
2、评价及选择货运方案、最佳货运路线、方式和最低成本,并提出运输工具及方法的建议。
3、负责发货员人员管理,组织、协调、检查发货员日常业务,对发货员的整体工作负责。
4、积极配合部门内其他岗位工作,并与销售部积极合作,提高部门运作水平和管理水平。
5、全面负责物流供应商的沟通、谈判和关系维护。
6、完成上级领导安排的其他临时性的任务。
1、负责发货前的产品数量、型号、打包等检查。
2、对货物打包以及发货过程进行跟踪控制,拍照并制作报告。
3、将发货单或快递单以及出货单证同货物一并交给承运人。
4、负责管理各种运输关系。
5、跟踪货物运输状况,确保货物按时到达。
6、完成领导交给的其他相关工作。
1、制定库存计划,制定库存控制标准,优化库存结构,计划制定库存周转率,缺货率控制目标。
2、制定和调整安全库存,每日分析需求走势。
3、定期检查、总结需求及缺货状况,并追查原因,设法改善。
4、协助上级开展关于物流计划控制方面的其他工作。
5、根据年度、季度以及月度销售计划,编制仓储和发货计划。
6、及时整理库存物资和编制发货计划,掌握计划的实施情况,并及时将计划执行情况反馈分管领导。
7、跟踪各项计划的进程,及时提供差异报告。
8、及时了解市场需求信息,协调与仓储系统的工作关系。
9、完成领导交给的其他相关工作。
1、按时收集有关统计资料,及时、准确呈报各种统计报表。
2、及时提供、准确分析指标计划的完成情况,当好领导的参谋。
3、负责物流成品仓每日与财务、仓库发货单据衔接及核对工作。
4、按照上级规定,做好定期报表的布置、检查,做好综合统计分析工作。
5、保管并汇编本单位历史统计资料和原始资料。
6、负责物流部物流指出的统计和分析。
7、完成领导临时交代的工作。
1、负责仓库整体工作事务及工作日常管理,协调部门与各职能部门之间的工作。
2、负责制定和修订仓库收发货、作业流程等管理制度,完善仓库管理的各项流程和标准;建立规范、完整的物流仓储操作报表,及时反馈仓储操作。
3、库房的合理化布局和管理,合理规划各分仓的储存空间及货物的储存方式,仓位调整;负责制定各仓库储位的规划、标识、防火、防盗、防潮及物料的准确性管理标准。
4、根据计划部门制定的工作计划;制定部门每月工作计划、分析、总结部门工作状况与下一步工作思路,带领督促员工完成目标任务。
5、负责分配仓库员工工作及日常工作监督;充分调动和带领仓库工作人员完成日常工作,做到高效、准确、有序;、负责对仓库运营效率、成本、人员管理、流程改善等方面进行统计、分析、改进。
6、负责对仓库进、出库,库存等操作进行审核与监督对各项工作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签收货仓各级文件和单据。
7、及时地反映仓库的库存状况,确保库房帐、卡、物数量一致;确保库存数据的正确性。数据统计分析能力;完成业务数据的整理和分析。
8、审订和修改货仓的工作规定和工作绩效;检查和审核货仓各级员工的工作进度和工作绩效。
9、监督各项管理制度的执行,制订质量改善计划。
10、负责仓库的货物、人员安全及防护,进行安全评估,不断改善库存管理安全,确保仓储物资免受损失。仓库安全管理。仓库安全设施的维护,指导仓库人员的安全行为及仓库的安全。及时地定期回顾并汇报仓库的安全及运行状况,采取预防措施。
11、组织仓库日常盘点。报表帐目实物之相符;定期组织实物盘存,做到帐实相符、帐卡相符。出具盘存及分析报告。
12、建立安全库存机制,进行存量分析和控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库存成本。
13、能够按照成本会计的要求提供物料消耗情况并进行有效控制。
14、督促各分仓对各类报表的准时上呈及监督。负责加强报表填写准确性和分析管理,参考分析结果提出改进建议并组织落实;物料数据管理和统计。
15、负责督促及时评估和处理不良成品。
16、仓库人员工作指导、业务知识培训和考核,不断改善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17、负责落实执行品质安全政策的要求,确保iso9001、5s等得到有效实施。
18、按时按质地完成上级交办的工作任务。
19、负责统计和上报库存管理易耗品的需求,及时与财务部门沟通,及时补充相关管理、作业工具。
20、负责库存盘点缺损率;收货及时率;发货及时率;收发货准确率;单据完整。
1、负责产品和原材料的入库接收和出库管理。
2、负责入库物资检查验收,核对所有出入库产品的规格、数量、与单据是否相符,凭提货单发货。
3、负责出、入库物资数据的核对,整理及录入。
4、物品到货后要及时入帐,准确登记。帐目要做到日清月结,分类清楚,帐、卡、物相符。
5、严格按照部门标准库进行仓库管理。要求各类物质摆放整齐,数目清晰,便于发放。库容整洁、无垃圾、无杂物、卫生规格化,并对各类物质的安全、防火和防盗负有直接责任。及时报告破损情况。
6、配合仓库主管定期盘点仓库各类物质并编制各类上报表格,及时汇报库存不足的情况,每月向公司领导汇报物品消耗及库存情况。
7、客户退货时清点退货数量、型号等信息。
8、协助完成仓库主管交付的其他工作事项。
乡镇统计员是乡镇人民政府统计站从事统计工作的专职干部,在乡镇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业务上接受县统计局的指导,为搞好乡镇统计工作,特制定本岗位职责。
1、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刻苦学习统计业余知识,切实提高业务素质。
2、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如实反映情况,工作上不因循守旧,积极开拓创新,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3、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切实加强自身廉政建设,积极工作,讲质量、求实效,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效能。
4、经常深入基层,密切联系群众,加强调查研究,完成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和当地党政领导布置的各项调查任务,对农村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组织调查研究,提出建议,为各级领导当好参谋。
5、模范执行国家的法律法令,遵守乡镇政府的各项规章制度,注意保守秘密,不违法乱纪。
6、切实加强统计监督工作,负责对本乡镇所辖单位违反统计法规的行为进行检查,并提出处理意见,上报县统计局。
7、全面及时准确搜集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资料,实事求是,综合上报,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努力提高统计数字质量,对上报的统计数字承担责任。
8、搞好统计调查、预测、分析工作,为领导决策服务,定期编印、公布有关统计资料、信息,为群众服务,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
9、加强统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网络,负责对村、组及乡镇企业等单位统计人员的培训,组织乡镇各部门统计工作。建立健全定期统计台帐,历史统计台帐及统计档案,严格保密制度。
10、认真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的统计报表管理工作,对未按规定程序批准的统计报表,有权拒绝填报。
职位要求。
1,有相关领域工作经验者优先;。
2,熟练使用日常办公软件;。
3,工作认真负责,积极肯干,耐心细致,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工作内容。
1、负责制订公司销售与订货数字化目标,分解目标,推移管理。
2、负责销售目标及库存指标完成情况的跟进与分析,提交可行性解决方案;。
5、编制生产计划;。
6、生产计划的监督;。
7、生产进度跟踪;。
8、生产数据统计;。
9、任务单下达;。
10、日常生产调度管理。
一、组织学习、宣传统计法律、法规和规章,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依法检查统计数据质量,履行统计职责。
二、恪守“忠诚统计、乐于奉献、实事求是、不出假数、依法统计、严守秘密、公正透明、服务社会”的统计职业道德规范。
三、执行国家和地方统计调查制度方法和统计标准,统一布置本单位各类统计报表,统一搜集、整理、汇总、管理和发布本单位统计数据和信息,准确及时地完成统计调查任务。
四、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定期反映本单位发展状况,为地方领导管理经济和社会发展事务搞好统计咨询服务。
五、加强统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报表、统计台帐、统计原始记录和统计档案制度,依法开展统计工作,保障源头数据质量。
六、认真学习党的方针政策、统计法律知识及有关统计业务知识。
街道统计工作制度篇二
2、医院统计人员必须保守医院数据信息机密。
3、定时采集门诊、疗区及其他工作数据。
4、准确、按时进行数据计算机录入,原始统计数据不允许擅自更改。
5、数据统计工作必须按:校对、校验、审核、报出及归档程序进行。
6、定时、定期按统计口径上报数据报表,不得延报、迟报。
7、如发现统计数据报表错误必须及时通报处理。
8、妥善保管原始统计数据资料。
9、统计室的原始票据废弃纸纸需销毁时按医院票据销毁程序、渠道办理。
10、统计数据备份必须按期进行,备份介质异地分存。
11、计算机统计数据库专人管理。
街道统计工作制度篇三
一、全局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国家、省、市关于信息安全的相关规章和制度,加强信息安全观念,提高信息安全意识。
二、在工作中,做到信息不外泄;移动载体不外借;涉密文件不过夜。
三、局设信息安全领导小组。信息安全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副局长、辽宁省统计局调查队队长、副局级巡视员担任,委员由各处(室)、单位负责人担任。
局信息安全领导小组在局党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局党组和上级信息安全的指示精神,并根据形势、任务确定局信息安全工作的具体内容和工作重点。
(二)建立健全局信息安全领导小组组织,制定局信息安全工作制度。
(三)对本局干部、职工进行信息安全教育,组织学习有关文件,及时通报信息安全情况。
(四)提出对信息安全工作的奖励和惩处意见。
(五)定期开展检查、自查工作,对未落实信息安全相关要求的部门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
四、各处(室)、单位设信息化联系人,一般由熟练掌握计算机和网络知识的同志兼任,并要保持信息安全队伍的相对稳定。
五、信息安全领导小组职能部门由办公室、数据管理中心、会计核算中心、统计资料管理办公室组成。
街道统计工作制度篇四
一条 为适应兰田企业发展的需求,进一步加强和提高企业管理水平,不断规范企业管理工作,建立兰田企业统计工作制度。
本制度的建立,按国家统计法律法规精神,结合集团有关文件要求进行。
二条 统计工作的基本要求是:要保证统计资料的权威性、准确性和及时性,统计工作要为企业管理和发展服务。
三条 企业必须依照《统计法》、《山东省统计管理条例》和统计制度的规定如实向集团提供统计资料,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统计数据。
四条 企业应在下列方面加强对统计工作的领导和监督:
(二)吸收和组织统计人员参加企业经营管理,发挥统计的服务和监督作用;
(三)切实保证统计工作所必需的人员、工作条件和工作时间。
五条 企业应当根据统计任务的需要设立统计机构,或者在财务部门设置专职或兼职统计人员,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统计网络。
六条 企业统计机构或者统计负责人的主要职责是:
(二)对本单位的生产和经营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和统计监督;
(三)管理本单位的统计调查表,建立健全统计台帐制度,并会同有关机构或者人员建立健全原始记录制度。
七条 企业统计工作实行统计负责人责任制。统计负责人是指代表本企业履行《统计法》规定职责的主要责任人员,一般由本企业综合统计机构负责人担任。统计责任人对统计工作质量负总责。不设统计机构的,统计负责人应由具备相当统计专业技术职务条件的人员担任。受单位规模制约不设立专人的,由其他相关部门负责人兼任。
统计负责人由企业指定,报集团企管部备案。
八条 企业统计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一般不应随意调离统计岗位或脱离统计工作。企业统计负责人的调动,应征求集团企管部的意见,其他统计人员的变动应征得企业统计机构负责人的同意。
统计人员调整、调动或离职必须由能够担当规定职责的人员接管,并需办清交接手续。
九条 企业统计人员必须认真学习统计法律法规,严格执行统计制度;刻苦钻研统计业务,掌握统计工作技能,熟悉各项统计指标的含义和核算方法,按照规范的程序报送统计资料。
十条 企业必须建立健全与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满足统计核算和业务核算所需要的各类原始记录,建立健全统计台帐,做好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原始记载。
十一条 企业统计报表每月一报。报表上报时间为次月日以前。
十二条 原始记录、内部报表和统计台帐的记载必须真实、完整、连续、准确,字迹要清晰端正,签字手续必须齐全。
原始记录、内部报表、统计台帐要逐步采用电子文档形式。
十三条 企业必须按时上报政府统计部门和集团相关部门所要的统计报表和统计数字、资料,所提供的统计资料,须经本单位领导人或者统计负责人审核、签署或者盖章后上报。有关财务统计资料由财务会计机构或者会计人员提供,并经财务会计负责人审核、签署或者盖章。
十四条 统计报表和财务报表资料必须真实可靠,相同指标的口径范围及核算结果必须一致。
十五条 企业在新闻发布、宣传报道等方面使用的统计数据,必须经过企业统计机构审核,不得提供和发布虚假统计信息。
十六条 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所形成的各种统计资料,应由企业统计机构会同企业档案管理机构,按照资料的重要程度不同,分别立卷归档。
十七条 企业上报统计报表的同时,必须随同上报统计分析。统计分析要求依据准确,方法得当,分析透彻,并有预见性、前瞻性的结论和建议。
十八条 统计分析要紧扣集团下达的各项经济指标,结合企业经营进展和发展前景进行测算、对比、论证,要具备符合企业现状的规律性的东西。
十九条 统计分析的制作文本要规范统一,便于集团汇总。
十五条 企业上报政府统计部门的报表、资料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统计局和省统计局的有关规定,并由集团企管部、财务部核实,总裁审批后,统一上报,如因违反法规而受到处罚,由相关责任人负责,集团将视其情节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一)按照《山东省统计管理条例》十四条规定,企业有下列违反规定行为之一的,由集团企管部予以警告,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1、虚报、瞒报统计资料的;
2、伪造、篡改统计资料的;
3、拒报、屡次迟报统计资料的。
(二) 按照国家统计局的规定,企业上报的统计资料,无相关的原始记录、内部报表、统计台帐等核算依据的,按伪造统计资料论处。
(三) 按照国家统计局的规定,企业在一个统计度内累计三次以上迟报统计资料的,按屡次迟报统计资料论处。
(四) 企业领导人自行修改统计资料、编造虚假数据或强令、授意统计机构、统计人员篡改统计资料或编造虚假数据的,由集团企管部予以通报批评,并建议有关部门(单位)给予相应处分。
(五) 企业领导人对拒绝、抵制篡改统计资料、编造虚假数据、虚报、瞒报统计资料行为的统计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集团将视其情节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六) 企业统计人员参与篡改统计资料、编造虚假数据的,集团企管部予以通报批评,并建议有关部门(单位)给予相应处分。
(七) 企业因违反统计法受到罚款处理的,由相关责任人承担。
十六条 本办法适用于山东兰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属各类企业。集团所有下属单位的统计工作规范化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十七条 本办法由集团企管部负责解释。
十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街道统计工作制度篇五
为加强对门诊量、住院量、经营收入、成本支出等各项经营业务核算数据的管理,健全统计工作流程,提高统计工作质量与效率,做到精确化、标准化、规范化,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2.1本制度适用于院级(含医院对外报表)、科级核算数据的统计、报送与管理。
3职责
要保证准确,必须以原始数据为准。
指导检查统计质量,保证报表的准确性;及时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它统计任务。
3.3电脑管理员负责采集工作量数据,包括门诊工作量、住院工作量、医技工作量、分类分科收入以及对比、同比分析;满足科室提出的各类数据需求。
4统计分类与内容
4.1人事行政统计
4.1.1全院在职员工人数,各部门、各类别员工人数;
4.1.2部门、科室负责人(含)以上重点岗位人员异动情况;
4.1.3专家级、业务骨干级人员异动情况,党团员增减变动情况(根据需要);
4.1.4根据上级要求需要报送的其它数据。
4.2医疗统计
4.2.1全院医疗门诊、住院统计报表;
4.2.2开展重大手术、新手术情况;
4.2.3医疗事故、医疗纠纷情况,死亡、疑难病例讨论情况;
4.2.4担任各种学术团体和各种学术杂志委员、编委人员情况;
4.2.5进修人员数,外出会诊情况,重大社会抢救情况,外出医疗队情况;
4.2.6根据上级要求需要报送的其它数据。
4.3教学、培训、科研统计
4.3.1各类实习(培训)人员实习情况;
4.3.2教学大纲、实习(培训)教材编写情况;
4.3.3各专业教学(培训)讲师情况;
4.3.4承担科研课题的来源,计划执行情况;
4.3.5申请专利项目,科技成果获奖情况;
4.3.6论文、专著出版情况,成果转让,科技成果推广情况;
4.3.7根据上级要求需要报送的其它数据。
4.4设备与物资统计
4.4.1设备统计包括教学设备、科研设备、医疗设备、一般设备及图书资料等的增减变动情况和使用情况、利用率及效益分析等。
4.4.2物资统计包括主要物资原料、低值易耗品和劳保用品的采购、消耗、库存情况。
4.4.3根据上级要求需要报送的其它数据。
4.5基本建设统计
4.5.1房产总面积及分类增减变动使用情况;
4.5.2新开工项目投资计划、计划执行进度、竣工交付时间、基建财务决算情况;
4.5.3根据上级要求需要报送的其它数据。
4.6财务统计
4.6.1医院资金投资情况、经营收入情况;
4.6.2年度预决算、月报表;
4.6.3各项经费实际支出情况,成本核算情况;
4.6.4预算外资金来源、使用情况;
4.6.5固定资产增减变动情况;
4.6.6根据上级要求需要报送的其它数据。
5医疗登记和统计
5.1医院必须根据集团公司要求,建立健全医疗登记、统计制度。
5.2临床科室应及时填写病案首页、出院卡片、出入院登记,并按时填报《患者流动日报》、门诊科室应准确填写《门诊登记》、医技科室应做好各项工作的数量和质量登记。
5.3医疗质量统记,一般包括出入院人数、治愈率、床位使用率、床位周转次数、患者疾病分类、初诊与最后诊断符合率、无菌手术化脓感染率、手术并发症等。
5.4统计员应每天到科室登记住院情况,在住院处将上一天的出院病历收集后,交给病案管理员保管,并对欠费情况进行登记;统计员每天应将业务发生情况登记在《医院业务公布栏》上。
5.5报表时间规定:
5.5.1统计日报表应于每日上午9:00报出(假日等特殊情况例外)。
5.5.2月报表于下月5日前报出。
5.5.3季报于下季度第一个月10日前报出。
5.5.4半年报于7月15日前报出。
5.5.5年报于下年1月20日前报出。
5.5.6全年统计汇编于下年第一季度报出。
5.5.7住院患者疾病分类年报于下年1月15日前报出。
5.5.8《医院信息》由统计员每月12日前完成并发出。
6附则
6.1统计人员要准确、及时、保质、保量完成各种统计任务。
6.2统计数字要保证全面、系统、精确、保密。
6.3各种医疗登记,要填写完整、准确、字迹清楚,并妥善保管。
6.4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上级要求上报的统计报表不得虚报、漏报、瞒报。
街道统计工作制度篇六
20xx年,我们将继续在街道党工委和区统计局的直接领导下,创新工作思路,高质高量完成以下各项工作。
我街道定报单位数20xx年已达1000余家(其中国家一套表系统单位数达580余家,其他直报系统约400余家),占全区总量的三成,并呈逐年递增趋势,近几年来的增幅约为10%,目前区局刚下发给本街道拟核增的单位达310余家,实际核增数尚未确定,预计全部一套表单位将达到600家以上,其他直报系统定报数量未定,同时重点服务业将由季报改为月报,定报任务量将持续增加。为了更好地完成此项工作,巩固减员增效的成果,我们计划从以下三个方面努力,一是加强培训,我们准备在20xx年年初组织辖区定报单位进行业务培训,届时将邀请区局专业主管过来指导,重点讲述企业的统计法定义务以及如实按时报送统计报表的必要性。我们还会将企业以往遇到的问题以及解决方法整理成电子版供企业查阅,并精心制作ppt课件,让企业熟悉报送步骤、报送方法以及报送时间要求,对于无法正常登录的企业实行上门“一对一”服务等等。二是精细化服务,社区统计员收归街道管理,办公地方离企业有一定的距离,我们将要求统计员就企业统计员的信息,包括联系方式,是否支持远程协助,整理分析以往报送情况等信息建立台帐,重点关注不支持远程协助及报送不积极的企业,沿用ab角或abc角制度,实行定报截止日期的最后一天实行a角在办公室催报,b角做现场指导的制度。三是加强与企业的联系。我们将急企业之所急,想企业之所想,力所能及地帮企业解决困难,对于街道层面无法解决的积极向上级呼吁,日常工作中认真听取企业的建议,耐心并及时帮企业解疑答惑,同时将有关资金扶持等利好政策宣传到位,指导并协助企业准备相关材料申请各类扶持资金。四是沿用短信平台辅助催报。20xx年使用短信平台催报报表获得了良好的效果,20xx年将继续使用并重点关注短信平台各类信息的及时性和有效性,关注并更新企业统计员的联系方式,采用闲时小更,忙时大核的制度,即在平时工作中发现企业统计员及联系方式有变动的,及时告知专业报专人更新,定报开始前核对,发送短信后校对,及时将短信发送及接收情况反馈至各统计员,确保通知到位。五是做好“四上”单位入库工作。每年底,统计都要开展单位增减变动审核确认工作,对于新增的达到统计规模标准以上的单位,都要进行核实并收集一整套资料进行入库申报,以备纳入今后的统计定报系统;对于注销、搬迁、变更等单位进行信息核实,修改调整定报系统资料,为今后的定报工作奠定基础。
除定报工作外,统计站还承担着多项专项调查任务,包括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月度劳动力抽样调查、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的跟踪调查、基普库维护更新调查等,这些工作也是统计工作每年的“重头戏”,我们将以20xx年的工作经验为基础,做好这些工作。
1、认真做好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工作。包括一是做好新住户的指导工作。20xx年底,我街道已经完成5个记账户的轮换,对于新住户刚开始记账工作,我们要进行重点关注和重点指导,经常对新记账户进行走访或电询,及时了解记账工作初期容易出现的畏难情绪、马虎作风等思想动态,并解决记账中出现的技术问题。二是做好住户月度调查。每月收集纸质和电子账本,解答记账疑问,对住户每月至少进行一次随访,关注电子记账平台,对3天未更新账本的住户进行提醒。三是做好调查账本的编码、录入、审核及上报工作。四是做好记账户的维护工作。及时了解记账户的各种状况,做好沟通解释工作,上门看望困难住户并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及时上报记账户动态情况,维护记账户样本的稳定性。五是做好中高收入住户抽样调查工作,此项工作每季一次,依据住户调查中中高收入住户数确定调查对象开展调查。
2、做好月度劳动力抽样调查工作。此项工作每月一次,一次历时约10余天,本街道涉及1个居委20户中选居民,每月轮换20%住户,工作量占全区1/3。工作步骤包括:中选小区居民情况摸底轮换20%住户,调查员业务培训,调查前期宣传,定期入户调查,上门填报问卷,问卷行业码和职业码的编码,住户情况月度台帐编制,换户情况表及失业人口对比表填报,问卷指标逻辑性审核,报表录入上报,数据反馈核实等工作。重点是加强pda录入的操作和数据处理。
3、做好消费者信心指数抽样调查工作。此项工作每季一次,一次历时约10天,本街道涉及1个居委20户中选居民,工作量占全区1/3。工作步骤包括:抽选调查户、调查员选调、调查员业务培训、调查前期宣传、定期入户调查,上门填报问卷,报表录入及上报等工作。
4、做好小微企业及个体户跟踪调查。此项调查为今年底新开展的调查项目,为期至少三年,频率为一个季度一次,调查对象为新成立的小微企业和个体户样本,虽然目前核定的数量不多,但是调查对象规模较小,流动性较大且工作基础较为薄弱,我们要及时跟踪调查对象的动态,采取多种方式争取调查对象的配合,并熟练掌握pda采集数据的操作方法和流程,高质量完成每期调查。
5、做好房屋租赁业的调查统计工作。此项调查每年一次,时间要求紧,工作任务重,每年的调查方式不尽相同,我们将严格按上级文件要求做好此项工作。
6、做好每年两次的基普库维护更新调查工作。根据国家五部委关于建立基本单位名录库更新机制的共同决定,街道每年于3月、8月分两次对辖区新增、注销、变更等单位开展基本情况核实登记工作,以便及时了解辖区单位的变动情况,加强对辖区单位的动态管理。南湖街道是xx区的商业旺区,每半年的新增单位达1000家左右,统计员们需要通过采取反复上门、电话联络、网络查询等多种方式,核对单位实际存在地点,上门收集单位基本情况表并录入到基普库,对不存在的单位还要标注核实的具体情况汇总反馈回区局。对于办理注销或变更的单位,我们要按区局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单位基本信息的系统更新,维护辖区基普库单位信息的及时完整,为进一步查清辖区各类单位底数,掌握单位的最新发展变化情况提供了第一手资料。
为了解每次人口普查以来我国人口在数量、素质、结构、分布以及居住等方面的变化情况,为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国家定于每两次人扣普查的中间年份开展一次1%人口抽样调查,俗称小“人普”,20xx年正是开展此项工作的年份。按照要求,我街道将组织力量开展此项中型调查,目前抽中社区及人数尚未确定。调查内容主要是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社会保障、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调查时点为20xx年11月1日零时。为了顺利开展并完成此项工作,我们将从以下五个方面着手做好此项工作:一是宣传动员先行。我们将通过在住宅区定点宣传、解疑答惑,在社区宣传栏张贴海报,在辖区显眼处悬挂横幅,协调辖区物业管理处在电子屏幕上播放宣传视频,通过电子政务网、家园网公布相关事项等,广泛深入宣传调查的重要意义和工作要求,引导广大调查对象依法配合调查,如实申报,为调查工作顺利开展创造良好舆论环境。二是绘制小区地图。按照上级文件要求,以规定人口数为单位绘制普查小区地图供抽选,我们将严格按文件规定处理好飞地等特殊事项,做好确定边界、按要求编排普查小区顺序等工作,为将来的调查入户工作奠定良好基础。三是选调调查“两员”。指导员与普查员的素质对原始数据的收集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在“两员”的选调上将格外重视,以现有的统计员作为指导员,同时选调一批工作认真负责、做事积极主动、热情好学耐心的普查员,为普查工作的正常开展,为采集真实、有效的普查数据以及成功开发普查资料提供保障。四是组织业务培训。据了解,20xx的1%人口抽样调查将采取pda入户调查的形式采集数据,虽然在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中,我们对pda的使用有了一定程度的了解,但是由于人员变动以及普查的对象不同,我们将认真组织“两员”开展业务培训,重点培训pda的操作及入户技巧,并以测试及现场模拟的结束加深“两员”对各个步骤的理解。五是上门摸底调查。按文件要求开展对调查小区的人口状况进行摸底工作,明确调查登记的范围、绘制调查小区地图、编制调查小区户主姓名底册。六是入户正式调查。登记采用普查员入户询问、现场填报的方式进行。普查员按照调查表中的项目逐户逐人询问,逐项填写,做到不重不漏、准确无误。七是全面复查。现场登记结束后,指导员组织普查员按照规定的方法进行全面复查,查漏补缺,发现差错经核实后予以更正。八是审核编码录入。采取批量审核结合个别审核的方式,对录入资料进行审核。九是总结整理分析。整理调查报表并归档,总结本次调查做得好的地方以及不足之处,为以后同类工作的开展提供经验,对数据进行整理分析撰写相关报告。
统计工作中,统计人员的专业素养对整个统计工作的开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为此,我们将不定组地组织统计人员利用业余时间学习,不断提升专业素质。一是组织统计人员开展从业资格培训及继续教育工作,根据《深圳经济特区统计条例》第八条“统计人员应当具备国家统计从业资格并参加国家规定的继续教育”的规定,组织街道统计员主动积极学习统计业务知识,参加从业资格考试以及继续教育工作。二是鼓励统计员参加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根据《统计法》第三十一条“国家实行统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考试、评聘制度,提高统计人员的专业素质,保障统计队伍的稳定性”的要求,鼓励统计人员进一步加强专业学习,参加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整体提升统计队伍的专业技术水平。三是加强职业道德培训。根据《统计法》第九条“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对在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的规定,我们将不定期组织统计人员开展关于职业道德方面的培训并强调工作纪律,进一步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四是加强各类应用软件的学习。统计工作与时俱进,三经普采用了手持电子终端(pda)采集数据,日常工作中经常使用excel公式整理分析数据,20xx年,我们将采取不定期组织统计人员进行专业学习与鼓励统计人员交流工作经经验的方式进一步加强统计人员对应用软件的熟悉度,不断增强统计人员分析、处理问题的能力。
除了做好常规性的统计工作、专项调查工作之外,我们还会积极主动地做好其他工作,一是不断提高工作信息、政务微博的报送质量。从20xx年完成信息的情况来看,由于大部分的统计工作专业性较强,而且耗时长,因此,我们报送的信息、微博仅局限于围绕日常统计工作,20xx年,我站将进一步做好信息、微博的撰写工作,鼓励对写作有兴趣,对社会问题关注的统计员编写信息工作,助力统计工作的宣传,提高统计员关注社会问题的敏锐度,提高工作信息及政务微博的报送质量,加强统计人才和优秀信息员的培养。二是继续利用统计站的专业优势,为街道其他部门科室和区局各专业主管提供数据信息支持。根据街道和区局各部门的业务需求,认真搜集辖区相关数据资料,及时进行整理分析,提供除《统计法》要求保密的统计相关统计数据信息给需要的相关部门,实行资源共享,避免多次上门影响企业正常工作。三是按规定做好本科室文件档案的管理工作、固定资产的管理及调拨工作、账务工作、物资的申领等日常行政事务工作。社区体制改革统计人员整合后,相关的行政事务工作量将进一步增大,统计站要协调好人力做好相关工作,做好统计业务工作的后勤保障。四是协助挂点社区做好街道各项中心工作。根据街道安排,我站挂点文锦社区,20xx年我们将一如既往地协助文锦社区做好包括文明城市迎检工作、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开展义工服务在内的街道各项中心工作。五是完成好领导交派的'其他工作任务。做好应政府工作需要而临时开展的一些不定期统计专项调查,如人民南商圈调查、文化及相关产业调查等。
街道统计工作制度篇七
(一)镇政府建立24小时安全生产值班值守制度,落实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确保全天候电话畅通,并做好值班记录。
(二)严格值班纪律,当班期间镇政府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主要职能部门负责人和安全监管人员必须24小时保持通讯畅通。
(三)在重要时段、节假日、汛期和易发自然灾害的季节,实行每天24小时坐班值班。
(四)值班人员(含带班领导)必须坚守岗位。当班期间不得擅自离岗,特殊情况确需离开的,须经请示值班领导审批,并指定相关人员代班。
(五)值班人员需切实履行值班职责,接到重大事故隐患、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向带班领导和区安全监管部门报告。
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每年组织“安全生产月”、“安康杯”和安全讲座等活动,在职工、群众中大力宣传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宣传安全生产工作的先进典型和经验,开展事故案例讲解,提高广大群众的安全生产观念和认识。
(二)适时组织相关人员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五进”活动,努力营造安全生产浓厚氛围。
(三)加强公共安全宣传教育设施建设,在企事业单位办公楼前、公众聚集场所设置安全生产宣传栏,在主要道路、街区等明显位置设置永久性宣传标牌,在企业生产车间出入口等处设置安全生产宣传栏或安全警示标牌,在生产经营场所设置危险、危害因素告知栏,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四)积极组织有关人员参加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专题培训。每年组织一次安全生产监管人员、有关职能部门、村(居)委安全生产信息员和直属单位负责人安全生产培训班,培训覆盖面要达到90%以上。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按要求参加培训,持证上岗率要达到95%以上。指导辖区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三级培训”制度,积极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
街道统计工作制度篇八
1、每月召开一次支部大会,听取支部委员的工作汇报,小结上月党建工作情况,研究本月党建工作。
2、每月召开一次党小组会,由党小组组长根据支部的要求进行组织。组织本小组党员学习理论、提合理化建议等,支部定期进行督促检查。
3、每月召开一次党员大会,传达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重要决议、指示、理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4、每学期上一次党课,联系工作和党员思想状况,采取集中授课、收看电教片、外出参观学习等形式,对全体党员进行经常性的党性党风教育、形势政策教育、岗位业务培训等。
5、以上“三会一课”,如有特殊情况,由党支部根据工作需要,酌情安排。
1、党务公开制度。除涉及党的机密不宜公开或党员有较大异议暂缓公开外,一律向群众公开。党的组织设置和人员分工、党组织工作计划、工作目标为固定公开内容;党员缴纳党费参与活动情况、党员民主评议结果等为定期公开内容;新党员发展公示、后备干部推荐情况、党员尽各项义务及缴纳税费情况等为随时公开内容。
2、党务公开要求。党组织书记为党务公开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职责,确保公开及时准确,同时党务公开与校务公开结合起来,及时解答群众的疑问和要求。
3、党务公开结果的运用。要设立党务公开检举意见箱,及时了解群众反映和接受群众的检举。对于群众反映问题报请纪律检查部门认真核实,并作出处理。同时把党务公开是否规范、及时作为考核的内容,确保党务公开工作责任落实到位。
1、党员必须积极参加党组织活动,带头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守党的章程和党的纪律,在群众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2、老弱病残党员,如参加组织生活困难,由支部派人向其传达党的文件和重要活动,从政治上、生活上关心他们。
3、对外出党员,党员外出前必须向支部报告,说明外出理由、时间地址和联系方式。返回后,要及时报告外出情况。外出6个月以上的党员,应将组织关系转往所在地的党支部;外出3个月以上6个月以内的党员,开具党员介绍信,参加所在地的党组织生活;对外出时间较长,地点不固定的党员,由支部委员分工负责,定期联系,及时了解外出党员的学习、生活和工作情况。
4、对外来党员,转来组织关系的必须接纳;对持党员证明信的,认真组织他们过好组织生活,并作详细记录。
5、党支部要进行量化考核,将目标管理实践作为评选优秀党员和先进工作者的依据。
四、“创先争优”制度。
1、党工委根据上级党组织的统一部署,制定好“创五好党组织,争做优秀共产党员”活动计划,明确争创活动的指导思想目标、内容和评比条件,纳入全年党建工作目标管理。
2、联系本党组织的工作实际和党员的思想实际,对“创先争优”活动进行动员、布置,教育和督促党员自觉参加“创先争优”活动。
3、结合党工委考核、民主评议党员、“七一”纪念活动等,对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总结检查评比表彰。
4、每年对“创先争优”活动进行一次全面总结,肯定成绩,找出不足,并以书面形式报上级党组织。
五、党员和群众结对联系制度。
1、党组织根据每个党员的活动能力,专业特长和各自的具体情况,采取组织决定和个人自愿相结合的方式,确定结对联系对象,凡有联系能力党员一般联系1-2名教职工。
2、要建立结对联系活动台帐。结对党员要与被联系对象签定责任书,明确结对联系内容、方式、要求、效果。
3、党工委每年召开一次结对联系工作专题汇报,并作好记录,每年进行一次总结、评比,并结合“争先创优”活动,对先进个人给予一定的精神物质奖励。
六、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1、民主评议党员每年进行一次,在上级党组织的指导下进行。按照党员标准,运用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强化党性党纪和党风教育。
2、民主评议党员采取“双评一定”的方法,即党员评议、群众评议、组织定格。具体方法由党工委根据上级党的组织指导性意见研究决定。
3、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由党工委书记主持,必要时由上级党组织派员参加。评议结束后,主持人应将评议情况转达本人,并报上一级党组织。
4、对评议为基本合格、不合格党员要进行组织处置,除被开除党籍及被除名党员外,党组织要对其实施诫勉谈话,并落实帮改措施。
街道统计工作制度篇九
为推进城区工会改革向纵深发展,发挥镇(街道)总工会作为一级地方工会的作用,更好地推动工会工作落实,根据《自治区总工会关于开展建立乡镇(街道)总工会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南宁市兴宁区工会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城区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镇(街道)总工会的职责。
(一)负责指导辖区内“两新”组织和村(社区)的工会组建、换届审批以及组织管理工作。20xx年12月31日之前由城区总工会批准建立的企业工会组织,仍由城区总工会负责管理。
(二)负责指导辖区所属基层工会的会员发展、会员证的发放及会员管理等工作。
(三)组织开展劳动竞赛和职工文体活动,指导所属基层工会开展企业文化和职工文化建设。
(四)指导和督促基层单位健全并落实以职代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开展区域性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工作,指导企业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劳动合同制度。
(五)建立健全区域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参与协调处理劳动争议,推动建立劳动关系三方协商会议制度。
(六)监督辖区企业落实劳动保护措施,改善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条件。
(七)动员和指导所属基层工会组织职工参加医疗互助保障。
(八)负责所属基层工会干部的培训和管理工作,维护基层工会干部合法权益。
(九)组织开展送温暖、金秋助学和困难职工帮扶等活动,负责调查、审核辖区困难职工家庭情况,建立并规范困难职工档案。积极开展职工帮扶服务工作,为职工群众办实事、做好事。
(十)做好基层工会经费的收缴工作,指导企业依法计提、拨缴工会经费,管好用好工会资产。
(十一)健全工会经费审查组织,加强对本级及所属基层工会的经费审查工作。
(十二)建立健全本级和所属基层工会女职工组织,保护好女职工特殊权益。对基层工会的“职工之家”、“爱心驿站”等场所建设进行指导和管理。
(十三)完成上级工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二条人员配置。
按照《南宁市兴宁区工会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落实相关人员配置,即镇(街道)总工会设主席一名,由党政班子成员兼任;设专职副主席和副主席各一名,由各镇(街道)在现有工作人员中调配安排。
第三条经费保障。
(一)上级工会补助。根据自治区、南宁市总工会对镇(街道)以及社区的工会工作经费补助标准,城区相应适当配套,落实镇(街道)总工会日常工作经费。
(二)工会经费收入。财政划拨工会经费以及会员会费在开展服务职工活动后所结余的经费,可适当作为工作经费使用。
(三)工会专项工作经费。上级工会开展专项重要活动,需要镇(街道)突击落实完成相关任务时,安排相应的专项工作经费。
(四)行政补助。镇(街道)总工会开展各项活动,经费不足时,可向同级行政申请专项活动(工作)经费补助。
(五)税务代收回拨奖励。由镇(街道)总工会动员辖区非公企业(除本通知印发之前已缴费的企业外)按规定向税务部门申报缴纳工会经费,经市级以上总工会核算回拨给城区的经费,全部奖励给相关镇(街道)总工会作为工作经费使用。
(六)其他收入。接收社会捐赠等其他收入。
第四条本规定(试行)由兴宁区总工会负责解释。
第五条本规定(试行)自20xx年1月1日起实行。
街道统计工作制度篇十
第一条为切实加强乡镇(街道)工会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乡镇(街道)工会在协调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社会中的基础性、关键性作用,根据《中国工会章程》、《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乡镇(街道)工会规范化建设的意见》,结合我市乡镇(街道)工会建设情况,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乡镇(街道)工会接受同级党委和县市区总工会的领导,以同级党委领导为主。
第三条乡镇(街道)工会组织是工会组织领导体制中承上启下的重要环节,加强乡镇(街道)工会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其在协调区域内企业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独特优势,是加强工会组织建设的必然要求。
第四条乡镇(街道)工会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积极开展工作,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推动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根本指导方针的贯彻落实,全面履行工会的社会职能,突出维护职能,密切联系职工群众,努力把乡镇(街道)工会建设成为党委政府重视、组织网络健全、履行职责规范、指导基层到位、服务群众深入、积极推动经济发展的“六好”乡镇(街道)工会。
第五条县市区总工会结合实际确定所属乡镇(街道)工会组织形式,并应当同步建立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会女职工委员会、乡镇(街道)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和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
第六条乡镇(街道)工会具备民法通则规定法人条件的,经上级工会审查确认,并报市总工会审批,即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工会主席为法定代表人。
第七条乡镇(街道)工会委员会、工会联合会的每届任期三年或者五年,原则上与乡镇、办事处党委、人大、政府的任期同步;换届选举前必须向党委和上一级工会请示,经批准后方能进行换届选举。
第八条乡镇(街道)工会对乡、镇、街道办事处党政机关和本辖区内所属村和社区、企事业单位、其它经济组织的基层工会组织实施领导和管理。乡镇(街道)工会领导和管理所属基层工会组织的具体范围及序列,由上级工会决定。
第九条乡镇(街道)工会委员会、工会联合会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由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选举结果必须报上一级工会批准。
乡镇(街道)工会工作委员会的组成,由派出它的上一级工会批准。
乡镇(街道)工会组织建设和工会工作的目标任务,由上一级工会组织下达并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的优劣给予奖励或批评。
第十条乡镇(街道)工会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每隔三年或者五年召开一次。实行会员代表大会制度的乡、镇、街道工会会员代表比例,按照全国总工会、省总工会的有关规定执行。每次会议由大会主席团主持。大会主席团由同级党政主要领导,乡镇(街道)工会委员会或工会联合会委员会主席、副主席和委员及有关方面代表组成。
第十一条乡镇(街道)工会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三)选举工会委员会或工会联合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会女职工委员会;
(四)选举出席上一级工会代表大会的代表。
第十二条乡镇(街道)工会委员会或工会联合会委员会向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负责,实行会务公开,接受会员群众的监督,依靠会员群众办好工会。
第十三条乡镇(街道)工会委员会、工会联合会委员会、工会工作委员会一般应由五至十一人组成。
第十四条乡镇(街道)工会委员会、工会联合会委员会和工会工作委员会,每年应当至少召开一次全体会议,主要议题是:
(二)向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工作报告和向党委、上级工会的重要请示、报告;
(三)工会工作的总结、表彰和工会工作计划;
(四)有关职工权益和困难职工帮扶的重大问题和向党政领导提出的重要建议;
(五)工会经费预、决算及工会财务的支出;
(六)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会女职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七)补选工会(联合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
(八)必须由委员会全体会议讨论和决定的其他问题。
第十五条乡镇(街道)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向乡镇(街道)工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十六条组织职责。乡镇(街道)工会积极探索建立工会委员会、联合基层工会、基层工会联合会等符合实际的组织形式,最大限度地把职工组织到工会中来,辖区内的职工入会率要达到90%以上,坚持“建会、建制、建家”并重,在已建立工会组织的非公企业中,积极配合党委组建党的基层组织。
第十七条维护职责。建立与政府联席(联系)会议制度和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参与研究制定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政策规定;监督企业签订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积极开展行业性、区域性工资协商工作,签订区域集体合同;指导和督促区域内企业建立民主管理制度,积极探索实施企业民主管理的有效形式;建立完善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和制度,结合辖区内企业特点,形成乡镇(街道)、社区(村)、企业三级调解组织网络;监督企业落实劳动保护措施,改善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条件。
第十八条服务职责。乡镇(街道)工会要牢固树立服务职工、服务企业的意识,做到“建家就是建企业”,做好就业和再就业工作,积极开展创业培训和职工技能培训,建立健全职工维权帮扶站,大力实施送温暖工程,对困难职工实施有效帮扶和救助。
第十九条建设职责。乡镇(街道)工会要围绕乡镇(街道)中心工作,团结和动员职工为乡镇(街道)经济和社会发展建功立业;大力实施经济技术创新工程和职工素质工程,深入开展群众性劳动竞赛活动。
第二十条工会干部队伍建设职责。乡镇(街道)工会要做好基层工会干部的协管工作,积极推行基层工会干部的民主直选工作;积极推进联合基层工会和基层工会联合会工会干部社会化、职业化,可设立组织员、联络员等多种形式充实工会干部队伍;加强基层工会干部培训,提高工会干部的素质和工作能力;建立和完善基层工会干部的保护机制,解除基层工会干部的后顾之忧。
第二十一条代行基层工会职责。当基层工会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受到妨碍、进行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或者工资协议遭到拒绝、组织机构被非法撤销或合并等情况出现时,乡镇(街道)工会要代为履行基层工会职责,发挥上级工会代表下级工会的作用。
第二十二条乡镇(街道)工会例会制度。乡镇(街道)工会每年至少要召开一次工会委员会全体会议。每季至少召开一次基层工会主席工作会议,总结、交流、部署工作。
第二十三条工会组织档案管理制度。乡镇(街道)工会至少要设立工会组织建设、工会会员、工会工作三类档案。
(1)工会组织建设档案。一是建立乡镇(街道)工会组织的申请及上级工会的批复;二是辖区内社区(村)工会、企事业单位建会申请及乡镇(街道)工会对其的批复;三是辖区内所有基层工会组织名册。
(2)工会会员档案。对辖区内的所有工会会员进行实名登记,并颁发中国工会会员证。
(3)工会工作档案。主要包括经济技术创新、职工素质教育、安全生产监督、送温暖活动、民主管理、平等协商集体合同等协调劳动关系工作的记录。
第二十四条督导检查制度。乡镇(街道)工会要加强对社区(村)、企事业单位工会工作的'检查和督导。督导检查要做到:制定工作计划、明确时间内容、严格组织实施、通报督导结果。
第二十五条考核制度。乡镇(街道)工会要加强对辖区内社区(村)、企事业单位基层工会的考核。量化工作任务,分解工作指标,严格考核奖惩。
第二十六条工作汇报制度。乡镇(街道)工会要定期向同级党委汇报工作,并认真落实同级党委对工会工作的要求;乡镇(街道)工会要建立向上级工会报告工作制度,做到日常工作定期报,重点工作随时报,重要信息及时报,阶段性工作按时报,保证工作动态及时上传。
第二十七条党委政府重视支持好。建立“党委领导、政府支持、各方配合、工会运作、职工参与”的工会工作格局。党委把工会工作纳入党建目标体系,定期研究解决乡镇(街道)工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支持工会依法独立自主开展工作。建立政府与工会联席(联系)会议制度,研究制定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政策规定能主动征求工会意见,为工会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物质保障。
第二十八条组织网络健全好。建立健全乡镇(街道)工会组织机构,按要求配备专职工会干部,工会主席按同级党政副职配备,是党员的进入同级党委班子。工会主席由同级副职兼任的,配备专职工会副主席。区域内工会组织建会率、职工入会率均达95%以上。
第二十九条履行基本职责好。源头参与有力,适时提出维护职工权益的主张和建议。企事业单位建立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职工代表大会的各项职权落实到位;建立健全区域性、行业性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覆盖率、履约率达到较高水平。企业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健全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劳动安全卫生监督工作落实,区域内无严重侵犯职工合法权益问题。
第三十条指导帮助基层好。适时对区域内基层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主动与企业进行沟通协商,解决基层工会在开展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培训基层工会干部成效明显,基层工会干部合法权益维护到位。
第三十一条服务职工群众好。努力为职工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送温暖工作经常化、制度化。积极开展职工就业培训,提高职工的竞争能力和创业能力。区域内企事业单位按规定为职工缴纳各种社会保险,做好困难职工帮扶工作,特困职工家庭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职工群众对工会满意度高。
第三十二条围绕中心开展工作好。紧紧围绕乡镇(街道)中心工作,推动职工经济技术创新活动深入开展,推动实施职工素质工程,广大职工积极投身改革,为发展经济构建和谐社会建功立业,文化体育工作活跃。劳动模范和先进人物的培养、评选、表彰和管理工作成效明显。
第三十三条搞好创建“六好”乡镇(街道)工会活动的评选。表彰“六好乡镇(街道)工会”评比,实行逐级申报、逐级考核办法,申报省级先进单位必须是市级的先进单位。省总每两年评选表彰一次“六好乡镇(街道)工会”,并推荐优秀单位申报全国“六好乡镇(街道)工会”。
第三十四条将“六好乡镇(街道)工会”活动纳入到创建“先进县市区总工会”竞赛活动中,申报省级先进县市区总工会,“六好乡镇(街道)工会”应达到50%以上。
第三十五条依照全总、省委、市委有关文件规定,选配好工会干部。乡镇(街道)应按同级副职配备专职工会主席,是党员的进入同级领导班子。经济较发达、职工人数较多的乡镇(街道)工会可配备1-2名工会专干。工会副主席、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主任按照同级中层正职干部选配。
第三十六条乡镇(街道)工会主席、副主席任期未满时,不得随意调动其工作。因工作需要调动时,应当征求本级工会委员会和上一级工会的同意。
第三十七条县市区总工会依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规定,协助管理乡镇(街道)工会主席、副主席。
第三十八条上级工会要依法保障乡镇(街道)工会干部的合法权益,帮助解决困难;加强对乡镇(街道)工会干部的培训,搞好指导、服务。
第三十九条乡镇(街道)工会的经费来源:
(一)县(市区)、乡镇(街道)政府的拨入经费;
(二)上一级工会拨给的工会工作经费;
(三)会员缴纳的会费;
(四)区域内单位和个人的资助收入;
(五)其他收入。
第四十条鼓励、支持区域内大中型企业、事业、机关的工会组织,对口联系、帮助乡镇(街道)工会,建立联系制度。
第四十一条乡镇(街道)工会经费的管理,按照全总、省总和市总有关工会财务的规定执行,接受本级和上一级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监督和审计。
第四十二条县市区总工会要把加强乡镇(街道)工会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依据本规程,制定工作任务和考核办法,确保乡镇(街道)工会的规范化建设健康发展。充分调动乡镇(街道)工会干部履行职责的积极性。对在履行职责中做出突出成绩和被上级工会评为先进的乡镇(街道)工会干部,要给予精神和物质的鼓励。
第四十三条本规范自二oxx年十月一日起施行。各县市区总工会、乡镇(街道)工会要按照本规程制定实施细则。
街道统计工作制度篇十一
1、街道、社区、网格、企事业单位成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明确管理责任人和管理职责;
2、街道、社区、企事业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或安全生产承诺书;
3、街道、社区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和党政副职一岗双责。
2、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或问题要立即填写整改通知书,并实行跟踪监管,期满时进行复查验收。发现重大事故隐患,要立即采取相应的防范和监控措施,并及时上报。安全生产检查应做好记录和归档。
3,社区要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月查月报制”,街道要督办社区落实安全生产“首问制”,街道安办要落实安全生产“月审核制”。
街道每月、社区每周、网格、企业适时召开安全例会,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每季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分析安全形势和存在的主要问题,研究各项安全生产防范措施,部署下阶段安全生产工作任务。会议要作出决定并形成会议纪要,并抓好工作任务的落实。
以每年6月份的`“安全生产月”活动为重要载体,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宣传媒体,通过开展一系列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努力提高全社会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常识。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参加有关业务部门组织的安全培训,并依法取得相应的安全资格证书。
建立完善举报制度,向社会公布事故隐患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举报电话、电子邮件地址等。在接到有关单位或者群众的举报后,应登记编号,进行检查处理。检查情况要形成书面材料,并按照规定对举报人给予奖励。
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如实报告辖区内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并进行统计分析和汇总。
将安全生产纳入总体工作考核内容,落实工作责任和措施,定期组织对街道有关部门、社区及企业进行安全生产目标考核检查,落实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实施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并严格惩罚兑现。
实行每天24小时安全生产值班,有安全值班领导和值班人员;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和安全监管人员必须24小时保持通讯畅通。
落实人员负责安全生产文书资料和档案管理工作,并保证人员相对固定;建立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台帐;按文书资料与档案的标准化管理要求,做好各类文件、信息、文书等资料的收发归档工作。
定期组织事故隐患排查,并做好隐患排查登记,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等原则,对事故隐患进行分类分级,落实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目标和整改期限,并实施跟踪监督。对辖区内重大危险源进行登记建档,并上报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纳入重大危险源数据库,对危险源实施有效监控,明确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并逐步进行整改。
辖区内发生伤亡事故后,根据《区突发事件信息应急处置暂行办法》第五条“一般及以上级别突发事件发生后,各街乡、区直有关部门要在事发30分钟内向区政府应急办初报情况,受特殊原因滞阻的亦不得迟于事发后1小时”的规定,各社区必须于30分钟内将事故有关信息向街道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报告,并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抢险救护和善后处理工作。同时,要对事故现场实行严格保护,防止与事故有关的残骸、物品等被随意挪动或丢失。
街道统计工作制度篇十二
(一)镇政府成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落实人员,明确职责,统一指挥。辖区相关单位必须主动配合、积极协助,提高救援能力。
(二)按要求制定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相应的应急救援队伍,落实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每季度开展1次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并根据实际情况不断修改完善应急救援预案。
(三)建立预警制度,加强事故发生预测预警工作,定期对重大危险源和重点部位进行分析和评估,对可能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的信息要及时进行预警。
(四)辖区内发生死亡事故(一次死亡3人以下的一般交通事故除外)或3人及其以上重伤事故或较大涉险事故时,接报后要在第一时间向上级政府和安全监管部门报告,镇政府主要负责人迅速(一小时内)赶赴事故现场,并在事故处置过程中,每小时不少于1次续报。
(五)根据事故应急救援需要,决定启动本级应急救援预案,组织事故抢险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同时,及时安抚受害者家属,妥善处理善后事宜,确保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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