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供暖工作方案和实施方案范文(2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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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供暖工作方案和实施方案范文(22篇)
时间:2023-11-02 15:57:06     小编:念青松

方案的制定需要充分分析和评估当前的情况,并针对性地制定具体措施。方案的编写要注重可行性和实用性,不要过于理想化而失去实际操作的可行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方案范例,供大家参考和借鉴。

供暖工作方案和实施方案篇一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网公司、省市公司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部署,落实灵宝市电业局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进一步增强全体员工的安全责任意识。强化岗位安全职责,夯实安全工作基础,严格执行反事故措施,全面排查整治事故隐患,扎实做好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二、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新理念,按照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为依据,进一步加大检查监管力度,通过全面深入开展安全质量大检查活动,全面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控制和减少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组织领导

成立自我检查安全生产活动领导小组。

检查小组成员: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四、整治范围和内容

1、公司仓库安全管理状况。

2、施工队在施工中的安全管理情况。

3、相关规章制度的完善情况。

五、检查方法

1、检查与自查相结合。各施工单位队先行自查,然后由领导小组对其检查。

2、检查与整改相结合。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自查出来的隐患和问题立即进行整改,一时不能整改的要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措施、落实责任人,对达不到安全要求,隐患和问题严重的要立即停工进行整改。

3、检查与责任追究相结合。对检查出来的重大安全质量隐患问题,拒不整改的按有关规定追究直接责任者和负责人的责任并进行处罚。

六、自查时间

安全生产大检查,从6月1日开始到9月30日结束,检查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1、准备、自查阶段(6月18日—8月20日)研究制定检查方案,落实责任及人员,做好相关的宣传发动工作,开展隐患排查,建立问题库。

2、整改阶段(8月21日—9月20日)对照问题库落实整改,能够立即解决的安全质量问题立即整治。

3、整改及总结阶段(8月21日—9月20日)主要工作:对自查和督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要登记建档,及时安排整改,保证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期限、预案“五落实”。大检查工作结束时,要及时总结评估本次大检查成效,健全完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七、检查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要充分认识此次安全质量大检查的重要性,结合我处实际,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二)突出重点,注重实效。

针对我公司实际情况,明确重点部位和重点区域,对易发生事故的薄弱环节和关键问题,要登记建档,重点监督,切实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特别是群死群伤事故和重大事故的发生。

(三)落实责任,自查自纠

成立安全大检查领导机构,明确职责和分工,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安全质量大检查工作。对查出的隐患,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限期进行整改。

(四)加强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

要大力宣传安全发展科学理念、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普及和宣传活动,积极开展全员工的安全培训教育,提高全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供暖工作方案和实施方案篇二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推进地矿局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落实《20xx-20xx年河南省地矿局公共机构节能计划》(以下简称计划),保证节能工作有序、有效地进行,完成20xx年的节能目标,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主要目标

根据20xx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若干问题的通知》的要求和我局制定的《20xx-20xx年河南省地矿局公共机构节能计划》,到20xx年底,实现以下目标:一是以20xx年为基数,实现单位建筑面积节电5%、人均节水5%,公车百公里油耗控制在13.32升以内;二是创建一批节能示范单位;三是制定我局公共机构能耗定额标准,建立并完善我局公共机构节能减排能耗监测平台。

主要措施

(一)健全我局各驻郑单位节能减排工作领导机构

目前,我局已成立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及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机关服务中心。各驻郑单位也要成立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及领导小组办公室,其中,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为决策机构,负责本单位节能减排工作重要事项的决策、领导、组织和协调。小组成员应包括:单位主管领导、相关科室领导等。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为执行机构,负责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和有关协调工作,督促、监督本单位各部门节能减排的推进。各单位于4月10日前将成立文件报局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着力宣传教育,切实提高认识

各单位要大力开展节约能源资源和环境保护的宣传工作,通过宣传栏、黑板报、内部刊物、网络等多种媒介进行节能宣传,使广大干部职工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做好节能减排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认识到加强节能减排工作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要继续组织开展“节能减排全民行动”,增强广大干部职工的资源忧患意识,培养良好的办公用能习惯,形成“人人节约、事事节约、处处节约”的良好氛围。

(三)完善、落实节能工作管理制度、构建节能长效机制

1、实行规范管理,狠抓日常节能。各单位要结合各自工作特点,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为核心,以资源整合和节电、节水、节油、节暖、节约办公用品为重点,制定节约型机关建设规划并认真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办公及业务用房照明、空调、采暖及办公设施设备方面的能耗监管制度和措施。继续实施拉闸限电、水电动态监测、及车辆公示管理制度等。以上制度在局机关实施后,实效显著,并得到了省节能工作检查组的肯定,从20xx年起在驻郑单位推广以上节能措施。

2、建立能耗统计和报告制度。各单位落实专人按规定要求记录能耗计量原始数据,建立统计台账,并及时向局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相关季报、年报。季报日期为每一季度结束后5日内,季报采用电子报表形式报送到电子邮箱。年报日期为下一年1月31日前,年报实行电子报表与纸制报表两种形式同时报送,纸制报表要求加盖单位公章。

3、逐步实行能源消费计量制度及节能设施的改造。按《计划》要求,各单位应区分用能种类、用能系统实行能源消费分户、分类、分项计量。加快进行节能设施改造,使用节能灯具,节水洁具,要求各驻郑单位落实相关措施。

4、实行节能工作联络员会议制度。联络员会议分为年度会议和临时会议。年度工作会议每年召开一次,临时会议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会议由局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召集,成员单位包括局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及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成员、各驻郑单位节能联络员等。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传达中央国家机关、省委、省政府以及局关于公共机构节能新精神、新要求;沟通交流公共机构节能进展情况;研究节能工作中重点突出问题的解决方案和措施;提出工作思路、意见和建议等。

5、建立节能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局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将节能规划确定的节能目标和指标,按年度分解落实到局各驻郑单位。局属各驻郑单位签订《节能工作目标责任书》,对本单位能耗削减指标、任务作出承诺。各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节能工作全面负责,节能目标完成情况作为对各单位负责人考核评价的内容。

(四)加强节能监督管理

局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各驻郑单位节能的经常性检查。每季度结束后的次月20日前,由局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人员到各驻郑单位检查节能工作情况,每次选择1-3个驻郑单位进行检查。检查依据《河南省省直机关节能减排达标考评细则》进行,重点包括:有关节能管理制度是否建立;节能档案是否建立、完整;节能措施是否有效落实、节能目标是否按计划完成等。

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1、3月25日前,完成对驻郑单位《节能工作目标责任书》的编制。

2、3月30日前,召开河南省地矿局节能工作联络员第三次会议。会议内容包括:

(1)-20xx年节能减排统计上报工作的总结,指出上报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对以后统计上报提出相关要求。

(2)安排各驻郑单位《节能工作目标责任书》签订事宜。《节能降耗目标责任书》由各单位带回,于4月15日前由单位负责人或主管领导签字、单位盖章后交局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3)对20xx年第一季度公共机构能耗统计上报工作进行安排。

3、20xx年5月底前, 局各驻郑单位根据国家和省公共机构能源节约的工作要求,制定本单位节水、节油、节气以及照明、电梯、空调、办公设备等节电的管理制度和奖惩办法, 并于6月底前报局节能领导小组备案,并严格实施。20xx年下半年起,局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组织检查、评比。

4、20xx年6月底前,局各驻郑单位负责本单位办公照明设备的节能改造,将使用的高能耗荧光灯、白炽灯、射灯等,全部更换成节能灯具。同时把不符合节水标准的龙头、冲水阀、水箱进行全部更换。20xx年下半年起,局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检查、验收。

供暖工作方案和实施方案篇三

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排水设备管理,保证城市排水设备安全有效运行,更好地为经济建设和人民生活服务,根据《成都市市政工程设备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城市排水设施,是指接纳、输送、处理城市污水、废水、雨水的排水沟、管、河道、泵站、检查井、进水井、污水处理厂等设施及附属设施。农业排灌设施除外。

第三条 本办法运用于成都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城市排水设施建设、维护和管理。

第四条 成都市市政工程管理局是城市排水设施建设、维护和管理的主管部门。

城市排水设施实行统一管理、分级维护和建设、养护、维修、管理并重的原则。市、区市政工程设施管理部门按照规定的管理权限和维护范围,负责城市排水设施监督管理。

建设、规划、环保、水利、公安等有关部门应依法按职责,协同做好城市排水设施管理工作。

第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使用城市排水设施的权利和保护城市排水设施的义务,并有权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进行举报。

第六条 城市排水设施的专业规划和建设计划,由市市政工程主管部门会同市建设、规划,环保管理部门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编制,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七条 在城市道路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城市排水设施或需将专用排水设施或其他排水设施接入城市公共排水设施的排水户,应持市规划管理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到市市政工程主管部门办理有关手续。

管部门审查批准后与主体工程同步实施。

排水户已建成的雨水、污水合流沟、管,应按规划管理的有关规定和市市政工程主管部门确定的期限改造。

第九条 建筑施工现场、洗车场等临时排水户向城市排水设施排放废水的,应在排水口设置沉淀池、清淤设施,并及时清除沉淀物,不得将泥沙、灰浆及其他废弃物排入城市排水设施。

按规划成片建设区域的排水设施,在接入城市公共排水设施前应设置沉淀池、拦污栅及清淤设施。

第十条 城市排水设施工程的设计、施工,应由具有相应城市排水工程设计、施工资质等级的单位和专业施工队伍承担。

城市排水设施工程建设竣工后,开发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应及时向市市政工程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向有关部门报送资料,经市建设管理部门、市市政工程主管部门会同有关单位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纳入日常管理。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接入城市公共排水设施或实施排水。

第十一条 新建、改建城市排水设施保修期为一年,保修期自交付之日起计算。出现工程质量问题由施工单位负责保修。

第十二条 市市政工程主管部门会同市环保部门对城市排水监测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其具体办法按国家建设部《城市排水监测工作管理规定》和《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执行。

第十三条 市、区市政工程管理部门应加强对城市排水设施的建设、养护、维修质量的管理。

承担城市排水设施养护、维修的单位和专用排水设施的产权单位,应按城市排水设施养护、维修的技术规范、操作规程和城市防洪的要求,对城市排水设施进行养护、维修,保证城市排水设施安全、完好、畅通。

第十四条 承担城市排水设施养护、维修的单位,应设置公开电话,并加强对城市排水设施的日常巡查,发现有缺损的,应及时采取安全保护措施,在二十四小时内予以处理。

第十五条 城市排水设施实行有偿使用和排水许可管理。有偿使用的范围和收费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城市排水许可管理,按照国家建设部《城市排水许可管理办法》的规定组织实施。

第十六条 排水户因超标排放污水或使用不当造成城市排水设施腐蚀、堵塞、坍塌等后果的,应承担维修费用、赔偿经济损失、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七条 禁止单位和个人有下列行为:

(二)损害、堵塞、覆盖、填埋城市排水设施;

(四)盗窃、损毁城市排水设施;

(五)其他危害城市排水设施的行为。

第十八条 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拆除、迁建、占压城市排水设施;

(二)在城市道路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城市排水设施或改变排水走向;

(三)使用城市排水设施排水。

第十九条 对在城市排水设施养护、维修、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个人和举报违反本办法行为的人员,由市市政工程主管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条 向排水沟、河道、检查井、进水井倾倒垃圾、渣土、粪便等废弃物的,由市市政工程主管部门或委托的单位责令改正,视情节处以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一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市政工程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视情节处以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经批准将专用排水设施或其他排水设施接入城市公共排水设施的;

(三)将污水、雨水答道混接的。

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市政工程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视情节对非经营性单位处一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对经营性单位处以一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有第(二)项行为的还可依法予以拆除:

(一)损坏、堵塞、覆盖、填埋城市排水设施;

(三)向排水设施排放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的。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市政工程主管部门按照《成都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责令限期改正,视情节处以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未经批准拆除、迁建、占压城市排水设施的。

第二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造成排水设施堵塞、损坏的单位或个人,由市市政工程主管部门责令当事人依法予以赔偿或限期恢复原状;逾期未恢复的,由市市政工程主管部门组织人员代为恢复,其费用由当事人承担。

第二十五条 拒绝、阻碍市政工程设施管理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六条 罚款的款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

第二十七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十八条 市政工程设施管理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秉公执法,对徇私舞弊、索贿受贿、滥用职权、枉法裁决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九条 龙泉驿区、青白江区和县(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办法,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城镇排水设施管理措施,并报成都市人民政府备案。

第三十条 本办法由成都市人民政府法制局负责解释,由成都市市政工程管理局负责组织实施。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供暖工作方案和实施方案篇四

为全面推进开发区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不断推进党内基层民主建设,根据上级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和尊重党员民主权利为根本,不断推进党内基层民主建设,提高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为推进开发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和谐发展,冲刺全省开发区第一方阵目标提供有力保证。

(二)基本原则。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必须坚持发扬民主、广泛参与,积极稳妥、注重实效,统筹兼顾、改革创新,区别情况、分类指导,服务大局、促进发展的原则。

(三)工作目标。通过实行基层党务公开,进一步提升基层党组织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水平,提高基层党组织的执政能力;通过实行基层党务公开,进一步增强基层党组织的生机活力,提高党内事务的透明度,密切党群关系,促进基层和谐稳定;通过实行基层党务公开,进一步规范基层权力运行,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增强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自觉性,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二、公开的制度、主体、内容、形式、程序和时限

(一)公开制度。逐步建立和完善党务公开工委新闻发言人制度、党务公开监督员制度、党务例行公开制度、党务依申请公开制度、党务公开意见建议收集整理和办理反馈制度、党务公开工作情况登记管理制度、党务公开工作资料归档制度、党务公开工作考核制度。

(二)公开主体。开发区机关、办事处、企业、村(居)、社区等党的基层组织。

(三)公开内容。按照全面、真实、具体、合法的原则确定,并逐步实现系统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原则上,凡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其他党内法规要求公开的内容,以及本地区、本部门党员群众关注的重大事项和热点问题,除依照法律法规需要保密的事项外,其他可公开的应全部公开。公开的内容是:

1、党组织决议、决定及执行情况。执行中央方针政策,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的情况,本级党组织作出的重大决策、决定、决议情况及重大事项落实情况,任期工作目标、阶段性工作部署、工作任务及落实情况。

2、联系和服务党员、群众情况。听取、反映和采纳党员、群众意见和建议,帮助党员、群众解决生产生活实际困难情况,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政策措施和政策执行落实情况,群众反映突出问题的解决落实情况。

3、党的思想建设情况。本级党组织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党员干部理论学习、教育培训情况,年度党建工作目标及完成情况。

4、党的组织建设情况。本级党组织的设置、主要职责、机构调整、党内选举、发展党员、民主评议、党员权利保障、党费收缴与管理和使用、党务工作经费收支、创先争优、评比表彰等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的情况,党内制度和各项办事程序、工作要求落实情况,落实党务公开工作责任制、重要制度的改革和完善等情况。

5、领导班子建设情况。领导班子职责分工、理论学习、联系重点项目和基层单位等情况,议事规则及决策程序执行情况,执行民主集中制和召开民主生活会情况,年度考核评价情况。

6、干部选任和管理情况。包括干部轮岗交流、提拔使用、考核奖惩、后备干部培养推荐、干部监督制度及执行等情况。

7、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廉洁自律规定、落实党内监督制度、反腐倡廉任务分工、领导干部述职述廉、领导班子民主测评情况;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实施责任追究、处理违纪党员情况。

8、其他应当公开的事项。

(四)公开形式。党的基层组织要针对不同内容和范围确定公开方式,做到因地制宜、简便易行、利于监督。主要分为党内公开和党外公开。

1、党内公开。应在党内公开的,可通过党的有关会议、文件、简报等形式公开。健全党内情况通报制度,及时公布党内信息,畅通党内信息上下互通渠道。开展党内问询和党员定期评议等活动。

2、党外公开。按规定可以向党外公开的,可通过新闻媒体、党务公开网站、电子显示(触摸)屏、手机短信平台、党务公开栏、便民服务窗口等形式公开。要充分发挥已有公开平台的作用,整合资源,注重实效。

(五)公开的程序。严格按照“制定目录、实施公开、收集反馈、归档管理”的程序公开。

1、制定目录。工委分类制定所属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指导目录(附后),其他基层党组织党务公开目录由上一级党组织制定,规范公开的内容、范围、方式和时限等。

2、实施公开。按照方案规定的公开内容、形式和时限进行公开,如有目录外需要公开的事项或须变更、撤销、终止的事项,须经制定目录的上级党组织审核同意。

3、收集反馈。认真收集党员对党务公开情况的意见和建议,及时作出处理或整改,向党员反馈结果。对实名反映的问题,应及时反馈结果。

4、归档管理。按照档案管理的要求,将党务公开的内容、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及处理落实情况等及时整理,形成图文资料,归档保存,并做好管理利用工作。

(六)公开的时限。分为长期公开、定期公开、分期公开、即时公开和点题公开。所有公开内容要注重时效性,公开时间与公开内容相适应。

1、长期公开。主要指党的有关政策规定、工作制度、工作程序、办事机构等具有长期性、固定性的内容。

2、定期公开。主要指在一定时期内相对稳定的常规性工作,原则上每季度公开一次。

3、分期公开。主要指动态性、阶段性的工作,应根据进展情况分期逐段公开。跨年度的工作除按阶段公开外,还应在工作结束时进行

总结

性公开。

4、即时公开。主要指临时性工作,如干部考察预告、任前公示等内容,应根据情况随时进行公开。

5、点题公开。上级要求公开事项,以及党员群众要求认为有必要公开的事项。

三、

实施步骤

开发区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总的时间安排自2011年10月开始,至2012年底为集中开展阶段,分动员部署、组织实施、完善提高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2011年10月下旬)

1.成立组织。成立由市委常委、副市长、开发区工委书记王图强为第一组长,开发区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邢高为组长,管委会副主任、纪工委书记、工会办事处主任、同创公司负责人为副组长,各部门、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开发区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陈义周任办公室主任,陈杰、张海涛任办公室副主任,周静、蔡军部为办公室成员。各级党的基层组织应聘请3-5名党务公开监督员,设立并公布监督电话、电子邮箱,加强监督。

2.制定实施细则。各公开单位根据本实施方案,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细则,并于11月10日前将工作机构名单和实施细则报开发区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3.宣传动员。要因地制宜,采取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印发放宣传资料、制作宣传牌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党务公开工作的重大意义和相关要求,营造党务公开浓厚氛围,引导广大党员群众关心支持、积极参与党务公开工作。各单位要召开党务公开工作动员会议,进行思想发动,部署工作开展。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2011年11上旬月至2011年12月底)

1、搭建公开载体,丰富公开形式。设置公开栏,各级基层党组织应设置党务公开栏,有条件的地方党务公开栏可延伸至村民组。开辟网站专栏,在开发区网设立党务公开专题栏目,各单位也可在单位网站上设立党务公开专栏。创新公开载体,各办事处要利用现有的“阳光村务工程”电子触摸屏,将党务公开内容及时上传和更新,方便党员群众查询,其他有条件的单位也可配备触摸屏或电子显示屏等,进行公开。

2、建立工作联系点,进行分类指导。分层次建立党务公开工作联系点,开发区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以及各办事处、村(居)、社区党务公开领导机构成员,都要建立工作联系点,经常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分析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综合考虑各办事处、企业、村等单位基础条件、发展程度、行业差距等因素,积极探索工作的新思路、新办法,针对不同类型党的基层组织特点,搞好分类指导。

3、健全保障制度,全面实施公开。党务公开工作要健全和实行例行公开、依申请公开、党内情况通报、意见收集和处理回复、监督检查、考核评价等制度,用制度保障工作落实,严格按照公开内容、形式、程序和时限的要求,全面实施党务公开。

4、强化监督检查,严格目标考核。强化督查,开发区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定期或不定期对各级党务公开工作进行督查;上级党组织要加强对下级党组织党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切实发挥各级基层党组织的党务公开监督员作用,加强对本级党务公开工作的监督。严格考核,将党务公开工作纳入对党组织及其主要负责人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干部年度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并适时组织评议和考核。严肃追究,对工作开展不力、在公开中弄虚作假、侵犯党员民主权利的,严肃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三阶段:完善提高阶段(2012年1月至2012年底)

各级党组织要加强联系点、示范点建设,注重借鉴成功经验,结合实际,形成有效管用的特色做法,并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和带动作用。要认真对照相关要求,搞好工作总结,分析存在问题,抓好整改落实。不断强化工作责任,规范工作运行,健全长效机制,努力提升我区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供暖工作方案和实施方案篇五

为贯彻落实省、市基层建设年活动决策部署,切实加强基层基础工作,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结合帮扶村村情实际,特制订如下帮扶工作实施方案。

付神首村位于新河县城西部,距县城2公里,人口980人,320户,5个村民小组,贫困户200户,耕地面积1474.4亩,人均1.5亩。该村是典型的农业村,农业种植结构单一,以种植小麦、玉米、棉花作物为主,农业基础设施薄弱,经济效益低,农民收入低。该村基础设施建设滞后,道路年久失修,坑洼难行,交通不便,制约了村域经济发展,是县扶贫办确定的贫困村。

工作组驻村以来,以调研村情,摸清村情民意为首要任务;以选准问题,找准突破口为第一要务,工作组通过走家入户座谈广泛征求民意,实地调研考察并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党员会议、村委班子会议研究,把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作为xx年重点帮扶工作,现列出计划如下:

(一)科学指导种植

为帮助村民做好春季小麦的田间管理,协调市农科院专家来村到田间地头为老百姓手把手指导春季小麦田间管理技术,并互动座谈解答农民种地中的遇到的疑难问题。

预计3月份完成。

(二)健康巡回义诊

为方便村民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医疗保健服务,走访市县卫生部门,协调市县医院专家组成医疗小分队深入该村为村民免费体检、看病,讲解医疗保健知识,提高村民们的保健意识、医疗常识。

预计3月份完成。

(三)街道硬化

针对村内道路坑洼难行、多年没有硬化修整的现状,为缓解村民行路难问题,协调市、县发改、财政、交通等职能部门,争取街道硬化专项资金20万元,可硬化村内街道1000米。

预计4月底完成。

(四)一村一品

着眼于该村现有的养猪、养鸡现状,在走访调研的基础上,为进一步扶持壮大该村养殖业,促进村民增收,与村干部一道筹划成立村养殖合作社,积极争取县扶贫办政策补助资金。

预计5月底完成。

(五)环境卫生综合整治

为改善农村居住出行环境,提高村民生活环境质量,提升群众生活健康指数。对村内垃圾乱倒、尘土飞扬、污水横流等不文明现象进行综合治理。协助村“两委”制定村卫生制度,动员村民固定垃圾点,明确专人定期清理垃圾,修建垃圾坑、垃圾池。

预计5月底完成。

(六)改善民生

走访贫困群众,向民政局争取增加低保户和五保户;走访民政局为烈士家属争取救济补助。

预计5月底完成。

(七)节能灌溉

针对浇地难的村情,积极响应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大力推广节水灌溉技术,走访县水利局争取节水灌溉项目,铺设地下节水灌溉设施,覆盖田地200亩。该技术省时、节水、省电,备受群众欢迎。

预计7月底完成。

(八)打浇地井

为缓解浇地难问题,促进农业生产,争取协调县水利局打浇地井1眼。另通过县扶贫办争取配套扶持养殖业打井1眼。协调电力部门配套浇地井增上变压器1台。

预计7月底完成

(九)危房改造

为改善困难家庭住房条件,协调县建设局,为危旧住房群众争取危房改造资金。

预计7月底完成。

(十)设置村庄交通警示标志

该村毗邻国省干线,大车多、车速快,村民出行交通安全意识淡薄,对交通规则知之甚少,交通事故频发。联合县交通、交警部门为村民开展交通规则教育,增强村民安全出行意识。同时,在公路设置村庄警示牌,提醒过往车辆注意礼让行人、安全驾车。

预计7月底完成。

(十一)文体设施

为满足群众学科技、长知识,健身心、增体质的愿望,结合村情民意,走访县文化局争取为该村配置投影仪一台,便于村民集中观看学习现代科教知识。走访县体育局争取乒乓球案一台,丰富青少年业余文体生活,增强村民体质。

预计8月底完成。

供暖工作方案和实施方案篇六

为规范我市农村中小学d级危房改造资金的筹措、管理和使用,充分发挥农村中小学d级危房改造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和安徽省审计厅《关于印发〈全省农村中小学d级危房改造资金审计工作方案〉的通知》(皖审行〔20xx〕98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专项审计检查目标

摸清我市农村中小学d级危房改造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揭示省和市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地方配套资金在筹集、管理和使用中存在的问题,纠正专项资金运行、资金核算和项目建设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揭露损失浪费行为,评价资金的使用效益和管理效果,分析问题成因,提出改进管理的意见和建议,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依据。

二、专项审计检查范围和对象

本次专项审计检查范围:省、市、县级教育、财政、发改委等部门提供的20xx年至20xx年农村中小学d级危房改造项目资金筹措、使用及管理情况。

本次专项审计的对象:市、县(区)危房改造办公室及其管理的危改资金专户,并抽审项目学校。市、县(区)对项目学校抽审数不低于项目数量的30%,重点是项目数量较大、建校地点偏远、有群众举报的危改项目。抽查项目由审计检查组随机确定。

三、审计检查内容和重点

(一)危改工程立项及项目调整情况

1.检查d级危改项目立项程序是否合规,危改项目是否有房管部门的d级危房鉴定书,是否符合省定范围和省定项目;有无虚报危改项目或危房面积,有无将不属于危改项目范围的教职工宿舍、学生宿舍、幼儿园及废弃不用的校舍,列入危房改造项目。

2.检查危改项目学校的选址是否结合中小学布局调整统一规划;是否存在学校规模小、学生少及项目建设面积过大,教学资源浪费现象。

3.检查危改项目调整是否经中央、省危改办批准,有无擅自更改、调整已批复危改项目和工程建设计划行为,工程的实际执行情况与建设计划有无严重的移项和“两张皮”现象。

(二)危改工程专户设置及专项资金配套、管理情况

危改工程专项资金主要包括:中央工程专款(含财政专项资金和国债专项资金);第二期“国家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用于危房改造的资金;省级财政配套资金;省级及省级以下各级人民政府用于工程的其他资金;其他渠道用于工程的资金(农村集资、社会捐赠等)。根据《安徽省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项目管理办法》,重点检查市、县(区)对于中央和省安排的危房改造工程专项资金是否按省级专款规定比例(3:2)配套;根据《安徽省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xx〕849号)第六条“中央工程专款和省级配套资金以及其他用于工程的专项资金,全部纳入专户管理”,重点检查各县(区)财政部门有无设立危改工程专项资金专户,危改资金是否通过专户下拨,是否存在危改资金与其他经费账户混用情况;对下拨的中央和省补助的危改资金,市级是否在3个工作日内划拨到县(区)级财政危改资金专户;是否坚持危改资金集中在县(区)级管理,封闭运行,专款专用。

(三)危改工程专项资金拨付情况

1.检查各县(区)危改专项资金安排是否合理,有无违背国家“集中投入,建一所成一所”的要求,项目资金安排过于分散,随意性较大,“撒胡椒面”,造成资金使用效益低下及损失浪费情况;有无因拨款不及时、资金安排分散、配套资金不落实等原因造成“半拉子”工程现象。

2.检查是否建立了严格的资金拨付申报和审批制度,对省批复的项目是否按照项目实施进度拨付资金,各县(区)有无截留、滞留危改资金行为及因拨款不及时耽误工程完工情况。

3.检查危改资金拨付程序是否合规,资金集中在县(区)管理的,有无将危改资金不直接拨付工程施工单位或供货商,而违规直接下拨至乡镇及项目学校。

(四)危改工程专项资金使用及资产管理情况

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资金重点用于补助教育部门举办的县级及县以下教育阶段的农村中小学及相应阶段的特殊教育学校。危改工程专项资金使用及资产管理审计的重点:

1.检查中央和省补助的专项资金是否全部用于危改工程土建项目,有无用于偿还债务,有无平调、挪用、挤占危改资金现象;检查有无设置账外账、“小金库”及贪污、私分危改资金行为。

2.检查危改工程资金列报范围和票据使用是否合规,从原始票据入手,查看与施工单位协议及决算中有无将项目学校的房屋安全鉴定费用、桌椅等教学器材、教师宿舍建设或装修费用、危改办的办公费、会议费、差旅费等与工程项目无关的费用列入工程费用;有无票据使用不合规,白条大额现金支付危改专项资金现象。

3.检查危改专项资金专户存储的利息所得,是否由同级财政部门商教育部门专项安排用于补充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专项资金,有无挤占、挪用行为。

4.检查已竣工项目学校固定资产产权是否明晰,有无资产不入账、产权转移及校舍被占用现象。

5.检查工程项目建设中是否存在虚报造价、高报低造等行为。

6.检查项目学校危改工程负债情况,是否存在虚假负债及因项目学校负债太重,影响学生正常上课情况。

(五)危改工程项目实施及工程建设情况

检查危改工程项目实施(主要是第二期危改项目)是否坚持以县为主“五统一”原则,即县级人民政府负责“工程”的组织、实施与管理,统一规划立项审批、统一勘探设计、统一招标监理、统一资金管理、统一验收和决算审计,有无将工程的资金及项目下放到乡镇、村、校组织实施与管理;检查d级危房经权威机构鉴定并留下必要资料后,是否立即拆除,防止发生意外;工程建设是否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进行管理,有无实行工程预决算制度,是否杜绝“三无工程”(无规划设计、无工程监理、施工队伍无资质),有无出现工程质量低劣、管理不善或项目变更等原因造成项目失败、资金损失浪费或安全隐患严重等问题(改造中的新建校舍规定最低使用寿命应在50年以上)。

四、审计检查的组织和时间安排

(一)审计检查的组织。市审计、财政、计委、教育、建管部门联合开展此次审计检查工作,市审计局牵头。审计检查组成员由各参与部门分别抽调4至5名业务骨干组成,分成4个审计检查小组,对市本级和各县(区)危房改造资金收支情况进行直接审计检查。每组的组长负责本组的审计检查工作,包括审计取证、复核和提出审计报告等工作,确保审计工作质量。

(二)审计检查的分工。根据本次审计工作需要,具体实施审计中,市审计局负责具体组织本次全市农村中小学d级危房改造资金审计工作,并对市危改办及市财政管理的危改专户资金实施审计和审计调查,审计项目单位资金筹集、使用和核算以及学校负债等情况;市财政局主要负责审计检查各级财政资金预算、资金到位、资金拨付和资金运行的真实性、合规性等;市计委负责立项程序和项目管理;市教育局负责d级危房确定,学校布局,资产管理、使用及产权等;市建管局负责审计工程招投标和“四制”的执行情况以及项目实施、工程质量、验收等。

(三)审计检查的时间安排。20xx年10月21日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进行审前调查,审计人员分组等;20xx年10月24日至11月4日,审计组对市本级和各县(区)实施审计和审计调查,提交对各被审计单位的审计报告等;20xx年11月上旬,市审计局牵头,对本级及各县(区)审计中反映的情况进行认真整理、归纳和分析,汇总审计情况,向市政府和省审计厅上报综合报告,并下达审计意见和审计决定。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县(区)人民政府和项目单位主管部门、建设单位应高度重视这次专项审计检查工作,认真对待,做好配合工作。参加审计的单位应精心组织,相互配合,保障检查人员及时到位,保证工作质量。

(二)全面审计,突出重点。对重点资金、重点单位、重点环节进行重点审计,重大问题和案件线索要组织力量一查到底。审计期间要注意及时通报情况,并做好审计保密工作。

(三)拓宽思路,改进方法。一是坚持账面审计与查阅项目档案资料相结合,账面审计与现场勘察相结合。二是采取审计与审计调查相结合。三是将查处问题与分析原因相结合,有针对性地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为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加强和改进管理提供参考依据。

供暖工作方案和实施方案篇七

20xx年我社区党建工作将在街道工委的领导下,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构建和谐社会为主线,因地制宜开辟下岗党员再就业绿色通道;积极探索新时期党建工作的新思路,发挥基层党组织在社区建设的先锋模范作用,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xx届全会和“xx大”会议精神。围绕社区建设开拓创新;着力构建民主开放的党务工作新机制;认真做好党员服务中心工作;为社区直管党员、协管党员和流动党员提供优质服务。发挥社区党组织在社区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

二、工作重点

1、加强党建工作宣传力度,在x党员服务中心设立党建宣传橱窗和党务公开栏;大力宣传优秀党员的先进事迹,“树典型”让典型引路,带动广大党员积极投身文明创建活动。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

2、对辖区内下岗党员进行全面摸底,组织召开下岗党员座谈会倾听党员心声;掌握他们的思想动态和就业需求;组织他们参加党员创业培训班。社区党委积极收集就业信息;广开就业门路为下岗党员再就业铺路搭桥;开辟下岗党员再就业绿色通道。

3、认真做好贫困党员的慰问帮扶工作,对各支部发放“心手相牵,共建和谐”党员结对帮扶志愿者行动倡议书。由党员志愿者面向社区困难党员签定结对帮扶协议;为困难党员撑起一片蓝天。

4、社区通过两次综合整治,花坛绿地不断增加;如何维护好花坛绿化是社区党员义不容辞的责任。为此,社区党委决定每周五在辖区内开展“共产党员认绿护绿志愿者活动”;分片划块设立党员志愿者认绿护绿岗。

5、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要求各支部每月过组织生活一次,组织党员学习《党的xx大报告》和《xx大党章修正案》通过开办各种形式的培训、学习,提高党员自身的素质,优化党员结构,使党员能在社区建设中起到先锋模范作用。

6、认真落实民主评议党员制度,上半年组织党员到党员教育基地参观学习,对党员进行经常性的党员意识和党的方针政策教育。半年对党员进行一次民主评议,组织党员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7、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注重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为党组织增添新鲜血液。

8、七一期间组织社区直管党员和流动党员到伟人故居参观学习。组织党课培训,开展文明家庭、文明楼栋评比活动。

以上是我社区20xx年的党建工作思路,社区党委将在街道工委、办事处的正确领导下,圆满完成各项任务,创出社区特色。

供暖工作方案和实施方案篇八

冬季即将到来,为保证师生身体健康和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学校冬季正常供暖,特制定冬季取暖应急预案如下:

一、成立组织机构,加强领导,认真做好冬季防寒取暖应急工作。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幼儿园领导小组,加强对冬季取暖工作的领导,把冬季取暖工作抓实、抓细。

二、明确职责,严格落实冬季防寒取暖工作的各项要求。

1、取暖方式:

开机时间:每天上午7:30—11:30下午1:30—4:30。

2、认真做好供暖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检修好供暖设备,11月7日开始调试设备、试供暖。保证11月15日正常供暖。

3、学校领导、班主任在供暖期间要加强管理,增强责任意识,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处理,确保冬季取暖安全。

4、加强巡视和检查,排除事故的隐患,确保师生安全,确保师生温暖过冬。

5、当自供取暖空调出现问题时应及时采取措施,及时修复,以保证正常供暖。

供暖工作方案和实施方案篇九

如果你住在北方,那还是安心交供热费最合算。暖气真的很让人安心,且热度集中不会出现忽冷忽热。现在北方流行地暖,效果要比暖气片好很多。但安装麻烦,费用高。不过,现在很多房子都是自带地暖。

如果说独立取暖首考虑壁挂炉。据说德国民众70%以上都靠它过冬。可见其优。它好在可以自由控制取暖时间。干净,省心。热度高,费用低。但同样安装麻烦,且国内技术不是很统一。安全不能保证。

真正的高科技。耗电量极低,貌似只有空调的一半。且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合理选用量。不会造成浪费。成本低,安装方便。发热快,安全系数高。墙暖具有观赏性。不过,最大问题,就是科技还是不够普及。使用寿命大多数都不高。质量不能保证。且碳晶暖墙辨认不易,市面上假货多。

在日本,普遍的取暖方式靠被炉。他们回到家会把下半身放进被子里,靠近被炉来取暖。这算种启示,那就是取暖并不一定要让整个屋子热。如果只冻手的话,那你只需要电热宝就够了。同样我们只让身体暖和就够。那披条电热被是个好选择。简单,安逸。热力足够。可折叠易携带。不过,由于是被子,它没法大面积供热,且千元的价格,实在不能说经济。

供暖工作方案和实施方案篇十

一、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预警:

暴雪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和领导要每天关注天气情况,并做好记录,遇到有暴雪天气应及时做好应对措施。并做好供暖。

三、应对措施:

1、领导小组接到预警信息后,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应急预案,预案启动后,根据实际情况做好防暴雪工作。

2、及时准确的做好现场整理工作,并以书面或电话的形式向上级汇报。

3、全校老师及时投入雪天道理的清扫工作之中。

四、根据暴雪天气延迟上学时间,提前放学或放假。放假或开学要保证校车接送学生的安全。

五、善后处置:

抢险救援总指挥负责灾后的`善后处置工作,及时了解情况,并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做好恢复正常教学的工作。

供暖工作方案和实施方案篇十一

为认真落实洪湖市农村薄弱学校改造计划,有计划、有步骤地落实市局薄改计划精神,努力提高我校办学水平,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由李先军校长任组长,主管教学张家仁副校长,后勤副校长朱斌任副组长、教导主任韩中彬和远程室主任白德权、副主任张文杰及各专室管理员为成员的学校改造领导小组,积极制定改造计划,落实改造措施,确保按期完成市局目标和要求。

二、目标任务

我校薄弱学校改造计划的总体目标是:建立专用的音乐教室、美术教室、艺术器材室、图书室、阅览室、多功能教室、电子备课室、综合实践器材室、卫生室各一个,配备更新更全的教学实验仪器,提升我校现代教育教学技术装备水平,使我校逐步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化学校要求。

三、实施要求

1、加强领导,明确目标。在本次薄弱学校改造中,我校要加强对薄弱学校改造工作的领导,立足校情,制定详细的计划,明确改造的目标和任务,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薄弱学校改造计划。

2、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我校对领导组成员进行合理分工,校长对薄弱学校改造工作负全责,副校长具体负责改造工作的实施,总务处负责合理规划各功能室,并做好配套设施的分类整理、入库登记和保管工作;远程室拟定具体的操作方案,使各项配套设施能及时投入教学应用。

3、突出重点,强化落实。我校改造工作的重点是落实、更新完善教学实验仪器,从整体上提升我校教育实验装备综合水平。在后段工作中,我校将把落实本次市局薄改计划作为基建重点,利用有限的资源,合理加以整合,使其能最大限度地实现其利用价值,做好各项工作,不负各级领导部门期望。

3、强化培训,提高素质。我校要按照上级有关要求,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培训,提高管理技能,使配套设备能高效应用于教学中。

四、日程安排

二月:填写上报小学体育器材推荐配备清单;

填写上报小学实验教学仪器购置单。

三月: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学校建设摸底统计,并完成数据汇总,上报中心学校和市教育局。

四月:1、制订学校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实施方案;

2、做好各室建设前期准备,将原有设备情况分册登记。

五月:1、制作各室管理制度,做好各室装备布线准备;

2、接受中心学校督查。

六、七月:

1、清理专室,扫刷墙壁,做好隔断:

2、接受中心学校督导。

八月;安装调试教学设备,完成各室建设,月底迎接市装备站检查。

九月:接受市局装备站检查验收。

供暖工作方案和实施方案篇十二

一、指导思想:

进一步深化劳动技术教育的实践研究,建立科学的课程标准和实施方略,总结和探索实施劳动技术教育的有效方法和途径,发挥其实施素质教育主体实践基地的作用,促进劳动技术教育的健康、稳定和创新发展,充分发挥劳技课的作用,为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打好基础。此同时不断提高学校劳动技术的整体办学水平和办学特色。

二、工作目标:

(一)教师方面

通过本课题研究要努力提高自身素质,不断深化对劳动技术教育的认识,不断提高教学水平。

(二)学生方面

1、树立正确的劳动观念,形成热爱劳动、热爱人民、热爱生活和热爱家乡的思想感情,养成勤俭节约、认真负责、遵守纪律、团结合作、爱护公物、珍惜劳动成果的品质以及良好的劳动习惯。

2、初步掌握现代生活和现代生产所必备的技术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生活自理能力和一定的技术认识、技术思维、技术实践和技术创新能力。

3、初步具有与技术相联系的经济意识、质量意识、审美意识、伦 理意识、效益意识、环保意识,以及关心当地经济建设的意识。

三、具体措施:

(一)理论学习,树立素质教育的基本观念

树立素质教育观念,是搞好劳动技术学科建设,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前提。劳动技术学科教师要明确:实施素质教育,就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提高国民素质为根本宗旨,以思想政治教育为灵魂,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学校教育不仅要抓好智育,更要重视德育,还要加强体育、美育、劳动技术教育和社会实践,使各方面教育相互渗透、协调发展,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劳动技术课教师必须确立面向全体学生和以学生为主体的思想,学习有关的理论,注意培养学生个性特长,促使每一个学生都能积极主动地发展。

(二)大力优化教学过程

课堂教学是实施素质教育的主渠道、主阵地。因此,精心设计好劳动技术学科的课堂教学,优化劳动技术课的教学过程就成为提高劳动技术课的教学质量,实施素质教育的关键。

(三)积极开展劳动技术学科实践活动,提高教育效果除劳动技术课外,还应通过选修课、研究性学习、社会实践等多种形式,大力开展劳动技术教育。如组织学生参加陶艺、编织、纸工活动,参观生产建设现场,组织科技制作小组活动等;大力提倡学生自觉参加家务劳动和社会公益劳动,使学生接受到比较全面的、生动活泼的劳动技术教育。

供暖工作方案和实施方案篇十三

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是国家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经济提质增效升级的迫切需要,是推进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举措。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xx〕9号)、《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xx〕36号)和黑龙江省《关于促进大学生创新创业的若干意见》(黑政发〔20xx〕16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大学生的创新创业教育,激发大学生创新创业热情,提高人才培养的质量,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积极响应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推进素质教育为主题,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以培养创新人才为目标,促进高等教育与科技、经济、社会的紧密结合,加快培养富有创新精神、勇于投身实践的创新创业人才,为建设创新型国家做贡献。

(二)基本要求

把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作为推动我校教育综合改革的突破口,作为“十三五”期间工作的重要内容,解决目前创新创业教育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完善创新创业教育的体制机制。

(三)总体目标

现大批优秀的学生创新创业成果,毕业生就业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稳步提高。

二、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提升师资水平

1.增强教师创新创业教育的意识和能力。发挥哈工大“国家级教师教学发展示范中心”作用,采取专题培训、交流研讨等形式增强广大教师投入创新创业教育的意识和能力。明确教师在培养学生创新创业意识和能力方面的责任,加大对教师实施创新创业教育的支持力度。鼓励教师在自己科研和创新创业的同时,基于科研项目带动学生创新创业,鼓励教师进行创新创业教育有关的理论、环境、需求和政策等的研究,编写教材和发表论文等,丰富创新创业教育理论成果。

2.鼓励教师开设创新创业课程和指导创新创业实践。将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相结合,鼓励广大教师在日常教学中融入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思维和能力的培养。鼓励一批教师积极开设创新训练类课程,突出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意识和能力。保证有一批具有专业知识的教师开设并讲授创业课程和实施专门化的创业培训。保证各院系有一批经验丰富、积极热心的优秀教师能为学生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和参赛项目提供指导。保证有一批专兼职工作者为学生创业活动和实践提供常态化的指导和服务。培养一批优秀的辅导员队伍强化对学生日常创新创业活动的引导和指导。

3.鼓励教师创新教学及考核方法。及时更新教学内容,鼓励教师将国际学术前沿、最新研究成果、创新实践经验等融入课堂教学,并通过新兴学科和交叉学科的学习催生学生创意。深入实施启发式、研讨式、参与式的教学方法,培养学生的好奇心、想象力、批判性和创造性思维。改革考试办法,突出考核学生创新实践能力和解决问题能力培养的效果,促进学生实践式、体验式学习。

4.吸引校外师资参与创新创业教育。选聘一支由知名企业家、创业成功人士、金融投资专家等组成的校外师资来校进行创新创业教育教学和培训,提高创新创业教育的广度和深度。建立一支创业导师队伍,通过双向选择的方式,为创业团队配备优秀导师并进行创业指导、创投指导和咨询服务。探索建立校企、校地、校所及国际合作的系统育人、协同育人的新机制,使学生深入了解市场与资本,引导学生将技术逻辑和市场逻辑紧密结合,提升创新创业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优化课程体系

1.优化培养方案。做好20xx年新一版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明确创新创业能力培养要求。调整课内外学时分配,让学生有充足的时间和精力去探索求新。增大选修课比重,完善师生双向选择机制,强化个性化培养。建立一批跨院系、跨学科、跨专业的课程和一批优质的国际课程,拓宽学生的视野。

2.丰富创新创业课程体系。提高现有的创新研修课、创新实验课、创业课等的课程质量和教学效果;增设新的创新研究、创业动力、创业实践、创业管理、创业法律等类课程。自行组织开发或引入校外优质的创新创业教育类mooc加以共享利用。选聘优秀校外师资开设一批优质的创新创业类课程,举办系列创新创业类讲座。完善学生就业指导和职业生涯规划类课程建设。

3.实施创新创业能力认证。在创新创业课程学习的基础上,针对创新、创业所需的知识结构、要掌握的技能和能力对学生进行专门培训,为参加规定内容培训并通过考核的学生颁发哈工大创新创业精英培训证书。

养学生的协作攻关和创新能力;依托导师的科研课题来开展毕业设计;通过教师的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带动学生的创新创业实践。依托哈工大“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工程领军人培养计划”、“科教结合协同育人行动计划”、“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试验计划”、“英才培养计划”等,发挥工程教育和科学研究优势,培养工程应用型和学术型拔尖创新人才,把培养学生创新能力作为这些计划的根本任务。

(三)完善实训实践体系

1.通过创新实验培养创新意识。全面开放学校的教学实验室和科研实验室为学生创新创业提供场所、设备和环境支持。提高实验教学中综合性、设计性,特别是探究性、创新性的实验项目比例,发挥实验教学对学生创新能力培养的重要作用。

2.通过项目学习培养创新能力。实施“基于项目的学习计划”,推动课堂学习与项目学习有机结合,鼓励学生组成团队,通过选题、制定计划、收集处理信息、活动探索、制作作品、交流成果等系列活动,培养自主学习、主动思考、实践创新、团队协作、领导决策、解决问题等系列能力和素质。在成功实施一年级创新项目的基础上,完善大二创新实验项目、大三创新课程设计项目、大四创新毕业设计项目等内容,使项目学习的模式贯穿整个大学学习,有效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

3.通过创新创业竞赛催生创新创业成果。鼓励并支持学生积极参加“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和创业计划大赛、“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各级各类竞赛。鼓励学生跨校、跨年级、跨学科、跨专业组建参赛队伍,发挥群体智慧,并安排导师做好指导。整合校内竞赛资源组织各类大赛,建立学院、学校、校外等多维度竞赛服务体系。通过竞赛让学生与校内外、企业等优秀人员交流切磋,不断完善项目和团队,培养创新创业能力,催生优秀项目和成果。

4.建立项目评选奖励机制。加强学生创新和创业方向引导。积极挖掘并依托国家、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的科技、人力资源等部门发布的创业项目指南和各级各类科研课题需求,坚持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从需求反向推进学习和思考,引导学生识别创业机会,捕捉创业商机。定期组织哈工大“丁香会杯”创业大赛,评选出一批优秀的、最具潜力的项目,予以表彰并资金奖励,支持改进优化和后期研发。

5.完善优秀项目推介和孵化机制。定期组织创业项目进入创业园的入园答辩会,及时将优秀创业项目引入创业园孵化,将项目变成创业成果。积极向企业推介优秀项目,支持企业对项目和团队进行考察和指导,进而选择合适的项目开展全方位合作,努力将学生创意、创新、创业的梦想变成现实。通过学校层面积极争取省市等地方政府和行业企业的支持,促进项目对接、落地转化、知识产权交易、项目融资,提供生产经营场所和企业孵化服务,提高孵化成功率,努力实现产业化。

(四)健全平台体系

1.建设优质实验室并实施开放。建设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中心、国家重点实验室等,保证各教学和科研实验室均能对学生的创新创业活动实施开放管理,为创新创业研究和实践服务。

2.建设创业基地和创业教育基地。建设并利用好15个大学生科技创新基地、8个大学生创业教育基地,推动校企协同育人基地建设。积极整合内部资源,争取外部资源,完善基地条件,加大指导支持力度,健全运行机制,保证“场地、人员、经费、制度”四到位,发挥基地的聚集效应和辐射效应,为学生创新创业打造良好的硬件设施和完备的软性服务。

业企业的运营和管理,拓展学生创业思维,培养创业能力。建设哈工大创新广场,实施创新创业课程教学和指导,开辟创业活动空间,提供创业初期各种软件硬件服务、实训和社会创业资源对接等。

4.建设大学生创新创业园。根据创客团队和创业企业的成长规律和实际需要,构建创客空间、创业孵化器、创业咖啡、展示大厅和机械电子加工平台等创新创业活动场所,打造功能齐全、配套支持到位、服务贴心便捷、创新创业联动、技术资本融合、资源连贯畅通、学业创业良性互动的创新创业生态系统。

(五)营造环境氛围

1.建立创新创业类学生社团。大力支持现有的科技创新类社团的发展建设;结合学生发展需求,组建一批新的学生社团组织。举办创意交流分享、创新成果展示、创业政策宣讲、成功案例分析、创业榜样座谈等一系列活动,营造创新创业的文化氛围。

2.搭建创新创业学生交流平台。依托“创客周”、“学术报告大赛”、“学术论坛”等活动开展创新交流;依托大学生创新创业园定期开展创业家讲堂、创业沙龙、创业论坛、创业真人图书馆、创业训练营、创业能力测评、创业计划竞赛等创业活动,打造创新创业文化生态。

3.组织丰富的创新创业讲座。选聘知名公司、企业、研究所等单位的创业企业家、技术专家、投资经理以及国内外优质的创新创业师资来校开展创新创业讲座和报告,与学生交流体会,启迪学生思想,激发创新创业热情,提升创新创业能力。

4.建立创新创业专题网站。建设哈工大创新创业网站,构建国家政策宣传、创新项目匹配、创业企业展示、课程预约学习、创业导师对接和创业一站式服务等不同模块为学生创新创业就业等提供信息服务,为学生打造创意交流分享、创新成果展示和创业孵化服务的网络平台。

5.强化常态化的引导和指导。加强院系辅导员队伍建设,在鼓励辅导员自我创新的基础上,系统培训、强化辅导员队伍对学生创新性学习、创新创业活动、职业生涯规划、就业指导等方面的指导、咨询、服务能力,让辅导员成为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的领路人。

(六)强化管理和保障

1.强化制度保障。根据社会和产业人才需求调整优化专业设置,建立需求导向的学科专业结构。将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作为重要指标纳入人才培养的质量标准体系。建立创新创业学分并纳入学业考核要求,优化创新创业学分的认定。对于在创新创业方面取得突出成果的学生在评奖评优、研究生推免等工作中给予优先考虑。支持学生休学创业,实施学分制管理和弹性学制。健全创新创业教育的监督、评价、反馈、改进等质量保障机制。完善创新创业教育和实训实践的系列规章制度。

2.强化经费保障。设立专项基金,为师资聘请、教学组织、学生活动、创业孵化等学生创新创业教育活动提供支持。设立创新创业奖学金和优秀项目奖励基金,激发学生参与创新创业的积极性。积极争取政府拨款、企业和个人捐赠,为学生创业项目推介、孵化、产业化等提供启动资金和引导基金。

3.强化场地和环境保障。加强创新基地、创业教育基地、创业实验室、创新广场、大学生创新创业园等的建设。协同校内、省内和国内优质的生产加工平台资源,争取国家和省、市、区政府各部门财政补贴、税收优惠和贷款贴息等政策落地。优化免费一站式注册、法律咨询、财务代理等经营服务,为创业企业提供“一对一”全程指导服务,努力为学生创新创业提供良好的环境。

三、加强组织领导

(一)健全体制机制

1.构建工作领导机构。建立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强化领导决策,优化顶层设计,合理资源配置,加强部门协同。

2.完善教育组织体系。充分发挥院系、专业在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中的主体和引导作用,完善教学部门牵头、多部门分工负责、协同联动的创新创业教育组织体系。

3.健全指导服务机构。成立“创新创业教育工作指导委员会”,健全专兼职结合的学生创新创业指导教师队伍,健全大学生创新创业园和大学生创新创业日常运行机制。

(二)注重贯彻实施

1.各基层院系和专业、有关职能部门等要了解本单位应在创新创业教育中承担的职责,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强化督导落实。

2.加强对教师、学生的宣传引导,出台有效的措施和政策,激发广大师生从事创新创业的热情和积极性,形成勇于创新、善于创新、崇尚创新、宽容失败、全员育人的文化氛围,使哈工大的创新创业教育迈上一个新台阶。

供暖工作方案和实施方案篇十四

为保证师生冬季取暖工作的顺利进行,加强冬季取暖的安全防范工作,确保师生冬季取暖,特制定如下安全方案:

组长:杨万明

副组长:刘军

组员:党延飞侯胜文

各班班主任

学校成立领导小组,对学校的教室、办公室等进行了实地查看并进行排查,确保用电安全、用暖安全,通风设施完善,无安全隐患。

组长:杨万明(主要负责组织学校领导、各班班主任、各功能室管理员对学校各个安全防范点进行检查、排查,对检查出的问题及时督促后勤相关人员整改)

副组长:刘军(负责制订冬季取暖安全规章制度及紧急情况处理预案,细化措施,责任到人)

监督人员:党延飞

侯胜文(负责在使用取暖设备之前进行必要的安全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学校并协同管理人员解决)

成员:各班班主任和值班人员(负责每天对各班教室、教师办公室、师生活动场所开窗通风换气、室内消毒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检查情况纳入学校安全考核管理的内容,确保室内空气流通)

1、开展安全防范教育,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利用班会、讲座、校园广播,对师生进行预防一氧化碳中毒知识的宣传教育,使学生了解防范中毒的基本知识和方法,增强防范意识、自救、互救能力。形成重视预防一氧化碳煤气中毒工作的良好氛围,提高安全意识和防范事故的能力。

2、开展专项安全检查。认真做好供暖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检查宿舍、食堂、炉具、取暖设施安装是否合理、抽排风设施是否完备,房间是否通风良好。对存在的安全隐患,立即整改,不能整改的立即停止使用。

3、认真检查各种消防器材,使之处于完好状态。

4、加强值班制度,加强巡视和检查,排除事故的隐患,确保师生安全温暖过冬。

5、供暖期间要加强管理,增强责任意识,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处理,确保冬季取暖安全。

6、校长与各班级安全责任人签订《取暖安全工作责任书》,逐级落实责任制,把安全责任落实到人。做到分工明确,职责落实。

7、挑选责任心强,乐于服务的师生,对日常供暖中师生关注的问题如:供暖温度、巡查人员到位情况、维修人员服务情况等进行监督。

8、对教室及寝室的门窗都作了提前检查,有损坏的门窗都作了及时修理或是更换,确保不影响学生正常取暖;对教室及寝室的取暖工具——进行检查维修,由安全工作相关领导刘军亲自到各个教室及寝室进行检查,一个一个过关。看取暖设备工作状态是否正常,看质量是否有保证,发现有毛病的及时维修,不放过任何一个疑点。

供暖工作方案和实施方案篇十五

劳动教育是校风建设的重要手段,也是同学们参与校风建设的途径之一,可以培养全校同学的集体荣誉感和高度的责任感。培养学生热爱劳动,珍惜劳动成果的优良品质和良好的卫生习惯,增强学生学会生存、学会生活、学会学习的实际本领。学校决定劳动教育与校园环境美化相结合,学校卫生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劳动教育与校园环境美化具体安排

实行全校园全天候公共区域(楼道、院区)等清洁大包干。划分出具体的固定区域,分别划归各班。各班每天安排值日生,从早上7:40开始至中午放学,下午(冬季13:30,夏季14:30)开始至下午放学前做好负责区保洁。与此同时各班负责本班教室清洁扫除,这项内容视为学生的校园劳动实践活动,由班级评分记入学生操行成绩。

二、班级及个人职责

(一)班级职责

1、负责教学楼楼道、楼梯、及楼梯扶手、通风窗、镜子等的打扫及保洁;

2、负责学校操场、篮球场、绿化带的打扫及保洁;

3、负责学校大门口及两侧扫除及保洁;

4、清除责任区内果皮屑箱内的废弃物,清洗果皮箱,做到随时清除;

(二)个人职责

1、以身作则,模范遵守校规校纪,用自己的表率作用带动校园的良好风尚;

3、学生具体责任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打扫责任区卫生

(2)责任区保洁

(3)责任区常规值勤,违章纠正(包括乱吐乱扔,言行不文明等及有违反校规校纪的其他行为),记录并上报。

三、组织职责

(一)德育处

负责活动安排,标准制定,目标检测考评,违章情况统计通报,劳动技术指导。

(二)总务处

负责物质保证,工具发放,回收。

(三)年级组

负责督促、协助各班按要求开展好劳动教育课,对年级各班劳动情况评估并记入班级考评,组织好本年级科任教师按要求参加劳动课的组织指导。

(四)班主任

分配落实责任,组织督促,指导学生进行劳动保洁,评价每个学生的劳动情况,记入个人操行鉴定评分。安排科任教师的指导区域。

(五)科任教师在所任班级劳动期间按课表规定的该班课程表时间到班上与班主任一起共同组织、指导学生劳动。

四、劳动标准

(一)楼道

1、地面无尘、无迹、光亮;

2、墙裙无污迹、洁净;

3、墙面、墙角、屋顶无尘,光亮;

4、及时清除责任区内果屑箱,有效维持区内秩序,有力纠正违章行为并填写“违章记录单”。

5、楼梯扶手、楼梯扶手下面的玻璃、楼门玻璃,光亮无尘。

(二)院区

1、无石块、纸屑、烟头等垃圾废弃物;

2、无积水、痰迹;

3、草坪、绿化地带无纸团,塑料袋等废弃物;

4、每日清除两次以上果皮箱;

5、有效维持责任区内秩序,及时纠正违章填写“违章记录单”。

(三)教室

1、地面无尘、无迹、光亮;

2、桌面整洁;

3、窗帘干净、玻璃光亮;

4、讲桌、讲台无粉尘,黑板光洁;

5、门框、电扇等无灰尘

五、检查及评定

(一)、检查实行定时检查和不定时检查相结合。

1、定时检查时间是上午大课间、下午大课间。

2、由班卫生委组成年级检查小组。九年级检查小组检查八年级卫生区,八年级检查小组检查七年级卫生区,七年级检查小组检查九年级卫生区。

3、检查范围:院区责任区、楼道责任区、教室。

4、不定时检查,由德育处人员检查。

(二)、评定

1、院区责任区、楼道责任区、教室。各占10分,总共30分。

2、检查结果公示在楼道小黑板上,德育处存档。

3、每周一次班级评比,在周一广播会上宣布。

4、年级中第一名者,授卫生流动红旗。

5、班级不合格者不能参加先进班级评比;个人在校园劳动实践不合格,操行评定为不及格。

供暖工作方案和实施方案篇十六

20_年乡镇中小学生防溺水安全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自治区、__市有关工作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加强预防学生溺水工作,全力避免学生溺水事故发生,保障师生安全和校园稳定。

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通过开展中小学生防溺水工作专项行动,采取多种方式方法,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预防溺水的安全教育,完善工作措施,压实工作责任,加强家校提醒告知,强化部门协作,建立预防学生溺水教育和管理的长效机制,最大限度减少学生溺水事故发生。

二、活动时间 即日起至 20_年底。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中小学校学生预防溺水教育活动的开展,成立__镇教育系统中小学生预防溺水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__ 副组长:

__ 成 员:

__ 四、主要任务

(一)全面强化安全教育。

中小学校要将防溺水安全教育作为学校中心工作抓紧抓好,纳入中小学校的课程计划,组织开展防溺水主题教育“八个一”活动(即:

召开一次防溺水工作布置会和举行一次全校师生防溺水安全教育活动,开展一次以“珍爱生命,远离溺水”防溺水“六不”主题宣传班队会活动,校园通过多媒体、展板等多种方式营造一个浓厚的“防溺水”安全教育氛围,结合“万名教师访万家”行动开展一次预防溺水家访,组织印发《防溺水致家长的一封信》,成立一个学生校外防溺水安全防护小组,加强对留守儿童防溺水关心帮教,开展一次学校周边水域隐患拉网式排查)。

同时,学校要落实利用上、下午放学前最后一节课对所有学生进行“每天5分钟”防溺水安全教育,给每位学生发放防溺水宣传教育卡,切实增强学生安全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

(二)学校严明学生纪律。

学校要加强封闭式管理和学生安全管理,特别是寄宿制学校要严格学生出入管理,请假外出必须要经过班主任和家长的同意。

学校要教育学生熟知背诵和严格遵守“六不”(即:

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的纪律要求,时刻注意安全,珍爱生命。

(三)加强家校联系互动。

中小学校要在暑假前采取“六个一行动”(即:

一封《致家长的一封信》、一次家访、一次家长会、一张家校联系卡、一次电话回访、一张家长责任书),就学生溺水问题等提醒家长加强对孩子的监护和教育,全部回收保存好家长签名回执,特别是加强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留守儿童等特殊家庭的沟通联系,增强家长防学生溺水的安全意识和监护人的责任意识。

(四)调查摸清和掌握本区域内的危险地段、河段,并及时告知学生和家长。

通过校园广播,并在校门口、班级、寄宿生宿舍、食堂等显眼处张贴(挂)“严禁私自下河游泳”等有关宣传标语、横幅,提示学生。

(五)学校加强与镇、村委(社区)及相关部门(单位)的联系,共同做好学生校外防溺水安全工作。

建立健全各方参与、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防范的工作机制。

与村(社区)沟通在江、河、溪、塘、水库等岸边显著位置设立安全警示牌和落实其他防范措施,在事故多发地段设立游泳安全巡视员或义务监督管理员。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各中小学校要高度重视,要从为中小学生生命负责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进一步认识做好防范中小学生溺水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主动担当,齐抓共管,把预防学生溺水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学校安全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

(二)明确任务,压实责任。

各中小学校要切实加强对防溺水工作的组织领导,要制定具体方案和措施,将工作任务逐一进行分解细化,提出具体要求,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具体单位、具体部门和具体人员,务求取得实效。

(三)加强检查,严肃追责。

各学校要加强对防溺水工作的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意见,明确整改时限,落实安全责任。

要加强责任追究,凡因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等引发安全责任事故或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供暖工作方案和实施方案篇十七

为做好全市2022年度冬季清洁取暖工作,提高冬季取暖清洁化水平,保障改善民生,根据国家和省关于清洁取暖工作的部署要求以及我市申报国家清洁取暖项目任务计划,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按照“政府引导、稳妥推进、合理负担、惠及民生”的原则,坚持“以供定改、先立后破”,宜热则热、宜气则气、宜电则电,因地制宜选择符合实际的供暖方式,整村推进、整片提升。2022—2024年,实施城区(县城)清洁取暖改造565万平方米,农村清洁取暖改造5.24万户;完成城区(县城)既有建筑能效提升335万平方米,农房能效提升2.6万户;新建超低能耗建筑示范项目9.5万平方米。三年实施周期后,城区、县城清洁取暖率达到100%,农村地区“应改尽改”基本完成冬季取暖散煤替代;城区非节能且具有改造价值的既有建筑全部完成节能改造,县城完成80%。

(二)2022年目标。2022年全市计划完成城区(县城)清洁取暖改造271万平方米、农村清洁取暖改造1.39万户;完成城区(县城)既有建筑能效提升135万平方米、农房能效提升6600户;新开工超低能耗建筑示范项目1.52万平方米。

(一)责任主体。各县区(含市属开发区,下同)是冬季清洁取暖的责任主体,负责做好调查摸底,制定工作实施方案,组织乡镇(街道)、村(居)和项目实施主体开展工程建设,协调解决工程施工中的手续办理、迁占补偿等问题;做好建设资金和运行补贴资金的筹集、监管、发放及施工过程中质量、安全和工程竣工验收等相关工作。同时,建立长效机制,做好清洁取暖运营维护工作,畅通群众诉求沟通渠道,确保群众满意。

(二)实施主体。各县区要依法依规确定实施主体,组织供热企业做好城区集中供暖和集中供暖向农村地区延伸工作,清洁能源集中供暖运营单位做好清洁能源集中供暖改造工作,东营供电公司做好电代煤工程配套电网改造工作,管道燃气企业做好气代煤工程配套燃气管网建设及气源保障工作,其他实施主体按照职责分工,合力推进工程建设,确保按期完成。

(三)部门职责。

1.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协调省有关部门落实电网增容改造升级工作,做好能源保障供应;冬季清洁取暖绩效考核时提供能源保障、电网增容改造、散煤治理、清洁取暖价格优惠政策等相关资料。

2.市民政局。配合住房城建管理部门制定低收入群体清洁取暖补贴政策,对参与冬季清洁取暖工程的低收入人口进行认定。

3.市财政局。负责做好冬季清洁取暖市级承担资金的筹措、拨付工作;冬季清洁取暖绩效考核时提供资金下达文件、资金管理制度、财政可承受能力、带动地方资金投入等相关资料。

4.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做好与上级生态环境部门就冬季清洁取暖督查、评审、验收等工作的沟通、衔接;将已稳定实现清洁取暖的区域依法划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并制定实施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冬季清洁取暖绩效考核时提供空气质量改善等相关资料,配合现场抽查工作。

5.市住房城建管理局。负责牵头推进冬季清洁取暖工作,研究提出冬季清洁取暖建设实施方案,会同有关部门督导调度冬季清洁取暖项目建设工作任务落实;督促管道燃气企业与上游供气企业及时签订供用气合同;冬季清洁取暖绩效考核时提供清洁取暖改造及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程实施方案落实情况、技术路线实施情况、项目验收合格率等相关资料,配合现场抽查工作。

6.市行政审批局。负责清洁取暖项目有关行政审批手续办理工作。

7.市市场监管局。负责相关产品质量监管工作;负责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

8.市地方金融监管局。负责引导银行机构支持项目建设主体融资;负责制定冬季清洁取暖金融支持政策。

9.市油地校融合办。负责与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等油气公司对接,确保煤改气等清洁取暖供应需要。

中央财政给予清洁取暖改造定额奖补,连续支持3年,每年奖补标准为3亿元;地方财政3年奖补9亿元,市级和各县区财政按照2:8比例分担。

(一)工程建设补贴政策。

1.工业余热集中供热项目。充分利用石化、新材料、热电等行业余热,实施工业余热集中供暖,实现热源清洁替代。向农村地区延伸的项目按照最高9000元/户进行补贴,其中中央资金2000元/户,市级资金1400元/户。城区(县城)项目按照最高80元/平方米进行补贴,其中中央资金30元/平方米,其余由县级资金承担。

2.地热集中供热项目。在地热资源较为丰富地区,有序推广地热集中供暖。向农村地区延伸的项目按照最高11000元/户进行补贴,其中中央资金4000元/户,市级资金1400元/户。城区(县城)项目按照最高95元/平方米进行补贴,其中中央资金35元/平方米,其余由县级资金承担。

3.市政管网集中供热向农村地区延伸项目。利用热电联产等作为热源,推进集中供热管网向城郊新型农村社区延伸,实现集中供热清洁取暖。市政管网集中供热向农村地区延伸项目按照最高8000元/户进行补贴,其中中央资金1500元/户,市级资金1300元/户。

4.电代煤项目。在集中供热管网未覆盖农村地区,因地制宜、整村推进,实施空气源热泵、空气源热风机、蓄热式电暖气等电代煤工程。分散电代煤项目电采暖设备及辅材采购安装等设备建设,按照最高8000元/户进行补贴,其中中央资金5100元/户,市级资金580元/户。集中电代煤项目按照最高9000元/户进行补贴,其中中央资金3000元/户,市级资金1200元/户。

5.气代煤项目。在集中供热管网未覆盖农村地区,以气定改、整村推进,在落实气源的前提下有序推进气代煤工程。气代煤项目燃气壁挂炉购置安装及村(居)燃气管网设施等设备建设,按照最高6600元/户进行补贴,其中中央资金4000元/户,市级资金520元/户。

6.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对具有改造价值的既有建筑实施能效提升。其中,城区既有建筑主要对外围护结构等进行能效提升,改造后较改造前能效提升30%以上;农村既有建筑改造重点实施外围护结构、封厦等能效提升。农村项目按照最高9000元/户进行补贴,其中中央资金5800元/户,市级资金640元/户。城区(县城)项目按照最高145元/平方米进行补贴,其中中央资金98元/平方米,东营区、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市级资金24元/平方米,其余县区市级资金10元/平方米。

7.超低能耗示范项目。积极推动超低能耗建筑示范项目建设。按照最高900元/平方米进行补贴,其中市级资金180元/平方米。

(二)运行补贴政策。

1.农村地区电代煤改造项目。“一户一表”居民电代煤用户,采暖期用电按照居民阶梯电价第一档电价标准执行,推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居民用户自愿选择。采暖期除基础生活用电量外,对分散电代煤用户按照采暖用电0.2元/千瓦时的标准,根据实际用电量予以补贴,每户每年最高补贴1200元,补贴时间暂定3年。

2.农村地区气代煤改造项目。采暖期每户超出基础生活用气量部分,按照采暖用气1元/立方米的标准,根据实际用气量予以补贴,每户每年最高补贴1200元,补贴时间暂定3年。

以上运行补贴,采暖期(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结束后,根据用户实际用量据实结算,所需资金由市级和各县区财政按照2:8比例分担。

(三)有关事项。

1.各县区负责做好冬季清洁取暖补贴资金使用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专项管理。

2.各县区要按照本方案补贴政策据实补贴,任务内中央、市补助外不足部分及超出任务部分由县区自行解决。

3.对具备集中供暖实施条件的,原则上不实施分散取暖。

4.对涉及农村“一户多宅”的,按照“一户一宅”进行补贴。

5.采暖期结束后,各县区要及时将补贴资金落实到户,未经结算不得向用户直接发放运行补贴资金。

(一)部署阶段(2022年7月20日前)。各县区结合目标任务,制定详细实施方案,将具体改造任务细化到乡镇(街道)、村(居)和用户,明确时间节点和责任分工,并将实施方案报市住房城建管理局备案。

(二)实施阶段(2022年10月底前)。各县区负责本辖区内冬季清洁取暖改造工作,组织乡镇(街道)选购符合要求的清洁取暖设备,统筹推进工程建设,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质量管控等各项措施,确保按时完成改造任务。

(三)验收阶段(2022年11月10日前)。各县区按照《山东省冬季清洁取暖工程建设验收和运行管理指南》等相关工程建设标准和环保评估要求,及时组织竣工验收,建立到户竣工台账,整理完善项目档案资料,并于2022年11月10日前完成。进行清洁取暖改造的居民要签订承诺书,承诺不再使用煤炭及其制品取暖,不签订的不享受补贴政策。市住房城建管理局负责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清洁取暖项目竣工资料进行复核,确保顺利通过国家考核验收。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清洁取暖和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全市冬季清洁取暖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建立市级部门包县区督导制度,其中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广饶县,市财政局负责东营区、垦利区,市生态环境局负责河口区、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市住房城建管理局负责利津县、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对项目改造全过程提供技术服务,协助编制相关技术标准,指导做好方案制定、项目管理、人员培训、考核验收等工作。各县区要参照市里模式,加强组织领导,抓好工作落实,确保改造一户、成功一户。

(二)严格监督考核。将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列入市委、市政府对县区的重点督查事项。健全完善市、县、乡三级督查机制,加强工作调度,采取定期检查、重点巡查、随机抽查等方式进行督导检查,对工作进展慢、不能按时完成任务的,在全市范围内予以通报,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问责,确保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各县区要摸清底数,建立到乡镇(街道)、到村(居)、到户的工作台账,明确专人及时统计、上报改造工作情况,严禁弄虚作假。

(三)规范资金管理。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对清洁取暖补贴资金的筹措和使用监督管理,加快预算执行,提高资金拨付效率,及时将工程建设、设备购置、运行费用等各项补贴资金拨付到位。各县区要严格落实《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资金绩效评价办法》等规定要求,保障清洁取暖补贴资金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挪用和虚假冒领补贴资金。

(四)强化安全监管。各县区要健全完善清洁取暖相关设施设计、建设和运行标准,加强对清洁取暖设备质量控制、工程建设、竣工验收、后期运营服务等方面跟踪管理,形成完善的监督管理和约束机制,确保清洁取暖设施建设安全、管理安全及运行安全。要深入落实农村燃气“双安全员”(燃气企业安全员和村级安全员)制度,着力发现和整治问题隐患,确保设施、设备安全。要加强应急救援保障体系建设,制定完善应急预案,定期开展演练,提高应急能力。

(五)加大宣传力度。各级新闻媒体负责做好清洁取暖政策和安全宣传相关工作,积极宣传清洁取暖的重要意义,普及清洁取暖知识,引导城乡居民不断增强环保意识和安全意识。各县区要广泛开展清洁取暖宣传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活动,大力宣传传统燃煤危害,帮助群众算好环保账、经济账、安全账、生活质量账,凝聚清洁取暖共识。做好群众反映问题解释工作,及时予以解决,做到事事有回应、件件有着落。加强舆论引导,形成正确舆论导向。

供暖工作方案和实施方案篇十八

为贯彻落实国家十部委《关于印发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规划(20xx-2021年)的通知》(发改能源〔20xx〕2100号),按照《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哈尔滨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哈政规〔20xx〕3号)《20xx年全省冬季清洁取暖工作计划》等文件要求,更好的指导和推动全市冬季清洁取暖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取暖总体情况。

1.取暖面积。

哈尔滨市20xx年取暖总面积4.17亿平方米,清洁取暖面积0.95亿平方米,占取暖总面积的23%。其中,城市城区取暖面积2.84亿平方米,集中供热普及率98%,清洁取暖面积0.76亿平方米,占城市城区取暖面积的27%;县城和城乡结合部取暖面积0.66亿平方米,集中供热普及率87%,清洁取暖面积0.13亿平方米,占县城和城乡结合部取暖面积的19%;农村取暖面积0.67亿平方米,清洁取暖面积0.055亿平方米,占农村取暖面积的8%。

2.供热热源。

哈尔滨市城市城区采用热电联产、大型燃煤锅炉集中供热为主,采用天然气、电、可再生能源分散取暖为补充;县城和城乡结合部采用区域燃煤锅炉房、燃煤散烧为主,采用少量天然气、电取暖等为补充;农村采用燃煤散烧和燃煤掺烧农林生物质燃料为主,少部分采用电力、生物质直燃或成型燃料取暖。

3.用能结构。

20xx年燃煤取暖面积占总取暖面积的95.8%,天然气、电、可再生能源、工业余热及土壤源等能源取暖分别占总取暖面积的0.4%、0.4%、2.9%、0.5%。

4.热网系统。

截止到20xx年哈尔滨市集中供热管网总里程为4685公里,其中一级管网长度1320公里、二级管网长度3365公里。城市城区集中供热管网总里程约3300公里,占全市集中供热管网总里程的70%;县(市)集中供热管网总里程约1385公里,占全市集中供热管网总里程的30%。

(二)清洁取暖存在的问题。

1.体制机制有待改进。

我市热价与燃煤价格联动机制尚未形成,市场调节能力不足;清洁化改造主要依靠财政补贴推进,缺乏系统性的支持政策和市场化手段,难以有效激发社会资本参与。

2.清洁取暖条件受限。

我市天然气气源不足、储气调峰设施建设滞后、管网设施不完善,冬季高峰期供需矛盾突出;县城和城乡结合部热源能力不足、集中供热管网覆盖率低,不利于清洁取暖工作开展;农村地区“煤改电”的电网升级尚未展开。

3.取暖消费观念落后。

清洁取暖成本普遍高于普通燃煤供暖,难以保障热源企业盈利且用户可承受。加上受消费观念、取暖习惯和经济条件影响,部分热源企业和取暖用户仍采用传统供暖方式,不易接受新的清洁取暖方式。

4.建筑节能水平较低。

我市大部分老旧小区及农村地区建筑围护结构保温性能较差,取暖过程热量损耗较大,不利于节约能源和降低供暖成本。

5.缺少统筹规划和管理。

清洁取暖工作涉及到发改、住建、生态环境、农业农村、工信等部门,具体推进过程中各部门协调联动不足,缺乏对煤炭、天然气、电、可再生能源等多种能源形式供热的统筹规划和政策支持;另外,对农村地区燃气设施、电网改造投资薄弱,政策宣传不够,缺乏经济适用的清洁取暖方式和措施。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立足保障人民群众温暖过冬,提高清洁能源取暖比重,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坚持企业为主、政府推动、居民可承受的方针,注重加强顶层设计、精准施策,不断优化取暖方式、提升热网效率、降低能源消耗,加快构建绿色、节约、高效、协调、适用的清洁取暖体系。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突出重点、统筹推进。

重点推进每小时35蒸吨及以上燃煤锅炉实施超低排放改造,新建、扩建热源达到超低排放,加快生物质热电联产机组建设。按照“以气定改、以供定需、先立后破、不立不破”的原则,实施燃煤锅炉清洁化改造,统筹推进全市清洁取暖工作。

2.坚持企业为主、政府推动。

充分调动供热企业积极性,强化供热企业主体作用,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清洁取暖工程,加快实施热网建设和热源清洁化改造。各级政府要通过制定规划、政策引导、监督检查、广泛宣传等,保证清洁取暖工作有序进行。

3.坚持因地制宜、经济可行。

立足我市资源禀赋、能源供应、居民收入等条件,根据不同区域实际情况,科学评估、精准施策,优先选择成本最低和污染物排放最少的清洁取暖方式。

4.坚持清洁替代、安全高效。

在确保民生取暖安全的前提下,推广多种清洁能源供暖方式,替代燃煤锅炉、散烧煤等传统取暖方式。利用俄气进入契机,积极推进天然气供暖,加快推进生物质供暖、地热供暖、工业余热供暖等,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构建安全高效可靠的热力供应系统,加快清洁取暖目标的实现。

(三)工作目标。

根据国家和省相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提出20xx-2021年清洁取暖目标:

20xx年,城市城区、县城和城乡结合部、农村清洁取暖率分别达到80%以上、70%以上和40%以上。

(一)新建和改造同步,保证热源清洁供暖。

加快推进城市城区、县城和城乡结合部既有热电联产机组和35蒸吨及以上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对城市城区10-35蒸吨(含)、县城和城乡结合部及农村10蒸吨以下燃煤取暖锅炉实施专项整治,集中供热管网覆盖区域内的燃煤锅炉要优先并网。农村优先选择生物质成型燃料取暖,条件允许时采用电力、地热取暖,不具备清洁取暖条件时可采用型煤作为过渡取暖方式。

1.提高清洁燃煤取暖面积。

优化热电机组运行方式,严格落实“以热定电”,全面启动热电机组灵活性改造,提高调峰能力,扩大热电联产供热面积。加快推进华尔热电3×80mw+3×420t/h背压式热电联产项目核准建设,满足南岗-太平供热分区内新增215万平方米供热面积的刚性需求。重点对威立雅热电厂、华能热电厂、哈投热电厂、捷能热力电站公司等大型热源企业212台35蒸吨以上燃煤锅炉实施超低排放改造。县城和城乡结合部重点对黑龙江岁宝热电公司、双城区晟瑞热力公司、宏达热电公司等主热源66台35蒸吨以上燃煤锅炉实施超低排放改造。对不具备改造条件的燃煤锅炉,优先实施并网或改用清洁能源,新建热电联产背压机组和热水锅炉均须达到超低排放标准。全部拆除35蒸吨以下城市城区84台2400蒸吨、县城和城乡结合部、农村664台1200蒸吨燃煤锅炉。在20xx年实施完成72台10185蒸吨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的基础上,到20xx年城市城区、县城和城乡结合部燃煤锅炉全部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并网或替代,新增清洁燃煤取暖面积力争达到2.5亿平方米以上。(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生态局、市住建局、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区县市政府,各供热主体)。

2.积极开展天然气取暖。

推动落实“气化龙江”工程,完善城市城区、城乡结合部和县城天然气管网、储气等基础设施配套,推进阿城、双城2区和9县(市)天然气基础设施建设。坚持“以气定改”,对城市城区热网未覆盖的生活小区实施锅炉“煤改气”,在工业园区和具有稳定冷热电需求的楼宇或建筑群,大力发展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其中,在哈尔滨新区实施“清洁能源计划”,率先推广应用天然气,新建建筑和新增产业项目不允许使用煤炭作为燃料;实施“燃煤锅炉淘汰计划”,加快淘汰新区2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户用小煤炉,发展燃气壁挂炉,逐步以天然气供暖为主;实施“天然气管网全覆盖计划”,天然气管网建设与新区开发同步推进,研究制定完善天然气管网规划和建设方案,尽快实现新区天然气管网全覆盖。对县城和城乡结合部、农村等分散用户,鼓励安装燃气壁挂炉代替燃煤炉灶。推进新海都国际温泉旅游城12兆瓦、太平国际机场2.4兆瓦等天然气热电联产项目建成并网。在依兰县、巴彦县和木兰县建设风水光气多能互补示范项目,推广实施清洁取暖。在20xx年推进17台58蒸吨燃煤锅炉实施“煤改气”的基础上,到20xx年,完成哈投集团19台610蒸吨燃气调峰锅炉建设;到20xx年,全市天然气取暖面积力争达到600万平方米以上。(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资源规划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区县市政府,各城燃企业)。

3.稳步推进电取暖。

电网企业根据电供暖新增负荷需求,做好配套设施的增能扩容和电网接入工作。在学校、办公楼等非连续性供暖场所,以及集中供热管网、燃气管网无法覆盖的区域推广使用蓄热式电锅炉、电暖器和电热膜代替燃煤小锅炉取暖,其中农村地区保温条件较好的建筑提倡采用电热膜取暖。积极推广电取暖用户打捆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模式,破解电取暖成本较高难题。结合可再生能源消纳,利用低谷时期富余风电,开展风电供暖项目试点,配套建设储热调峰设施,积极推进依兰县、方正县等风电供暖项目可行性研究。在20xx年实施推进405台388蒸吨锅炉“煤改电”的基础上,到20xx年,全市电取暖面积力争达到200万平方米以上。(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工信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各区县市政府,国网哈尔滨供电公司)。

4.大力发展生物质取暖。

鼓励生物质成型燃料清洁燃烧取暖,创新燃料站经营模式,着力降低生物质成型燃料使用成本,大力推进农村地区成型燃料替代散烧煤。在城市城区外非居民取暖的独立物业、工业园区、工商业及公共设施中和热力管网、天然气管道无法覆盖以及电网负荷现状不能满足需求的区域,采用中小型生物质燃料锅炉供热。以双城区为试点,在财政供养单位优先推广应用生物质燃料锅炉物联网一体化智能技术和合同能源管理供热模式。在呼兰、双城、巴彦、宾县、依兰、尚志等所属乡镇,投资兴建一批秸秆制沼气示范项目、秸秆制气发电热电联产取暖示范项目。加快推动宾县长青、木兰东兴等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和华润集团五常、呼兰等秸秆沼气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建设。在20xx年推广安装户用生物质炉具2万台,完成111台170蒸吨燃煤锅炉生物质改造的基础上,到20xx年,力争完成18个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建设和9个秸秆沼气热电联产项目建设;到20xx年,全市生物质取暖面积力争达到1600万平方米以上。(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资源规划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区县市政府)。

5.有序推进地热能取暖。

详细勘查我市中深层地热资源特征、地质条件和可开发储量,严格保护地下水资源和生态环境,确保“取热不取水”,研究编制《哈尔滨市地热能利用专项规划》。积极推进地热供暖项目试点示范建设,形成可靠的技术路线和可复制的运营模式,鼓励支持在具备条件的区域建设土壤源热泵取暖项目,重点选择在集中供热管网未覆盖的新建居住小区、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采用地热能取暖。在20xx年完成哈尔滨新区绿色建筑研发大厦2万平方米中深层土壤源热泵供暖项目建设和进一步完善地热供暖测试评价体系的基础上,到20xx年,全市地热能取暖面积力争达到80万平方米。(责任单位:市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各区县市政府)。

6.有效利用余热取暖。

开展余热资源调查,详细论证污水、循环冷却水等余热资源与现有、潜在用户供需负荷,协调解决余热利用项目建设用地,鼓励采用bot、融资租赁、合同能源管理等模式,实现污水源热泵或工业余热直接供暖。重点开发利用道里区、道外区、香坊区、阿城区等区域污水处理厂余热资源,积极推进文昌污水处理厂294兆瓦500万平方米、龙唐电力80兆瓦120万平方米等污水源热泵项目建设;应用推广蓝星石化公司为哈投热网提供100万平方米工业余热取暖面积的经验技术,充分挖掘电力、石化、医药等领域工业余热资源,推动阿钢公司91兆瓦200万平方米等工业余热项目建设。在20xx年已建成哈尔滨学院欧亚之窗校区20.6万平方米、南直401小区4.9万米等余热供热项目的基础上,到20xx年,全市余热取暖面积力争达到1000万平方米以上。(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信局、市资源规划局,各区县市政府,各供热主体)。

(二)实施热网系统改造,提高热网运行效率。

制定热网改造计划,更新漏损和存在隐患的供热设施。整合优化区域供热管网布局,加强供热区域内不同热源的互联互通和环网联网,实现热网安全高效运行。推行实施智慧供热,加快供热系统自动化升级改造,搭建数据监测平台,提升全系统运行调节、控制和管理。

1.加快实施热网改造。

加强热网运行状况监测和能效评估,及时对城市城区老旧管网、换热站进行更新和改造,完善各供热分区支线管网建设,推进各供热分区主热源之间、主热源与区域热源之间、各供热分区之间有效连接,提高热网可靠性、稳定性、经济性,保证安全高效供暖。城市城区、县城和城乡结合部根据总体规划或供热专项规划加快完善供热管网和换热站等设施建设。在20xx年完成管网改造100公里,改造换热站38个的基础上,到20xx年,完成管网改造212公里,改造换热站59个;到20xx年,全市力争完成管网改造312公里,改造换热站87个。(责任部门:市住建局、市财政局,各相关区县市政府,各供热主体)。

2.积极推广智慧供热。

完善计量控制措施,推动供热转型升级,实施哈投集团太平供热公司智慧供热试点,引入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新工艺,逐步实现供热智能化。制定智慧供热、热计量相关政策和推广计划,推动清洁取暖工作智能化、低碳化发展,实现我市供热转型升级。积极推广哈三发电厂供热公司开发的“智能供热云”平台服务,实现远程调温、测温、报修等功能。在20xx年完成太平供热公司一次网完整供暖季上线运行和试点小区二次网到用户自控信息平台上线使用的基础上,到20xx年,全市力争实现智慧供热面积1000万平方米左右。(责任部门:市住建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各相关区县市政府,各供热主体)。

(三)推进建筑节能改造,降低用户能源消耗。

发展以被动式技术为核心的建筑节能技术体系,推动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实施城市城区、县城和城乡结合部既有建筑和农村住房节能改造。大力推行按需供热。

1.不断提高建筑能效。

加大建筑节能产品、装配式建筑技术、新型保温墙体材料等在建筑领域的应用。发展被动式建筑节能技术体系,重点推动在政府投资的学校、医院、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项目和大型公共建筑进行被动式低能耗建筑试点示范。以政府机关办公建筑、政府投资的公共建筑为重点,积极推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支持开展农村住房节能改造。推广辰能溪树庭院中德合作被动式低能耗建筑、森鹰双城二期被动式工厂等节能建筑项目示范在新建建筑领域应用。在20xx年新建居住建筑执行65%+节能设计标准的基础上,到20xx年,城市城区新建居住建筑力争全部执行75%节能设计标准;到20xx年,全市力争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610万平方米以上。(责任部门:市住建局、市财政局,各区县市政府)。

2.稳步实施按需供热。

实施热计量改造,对符合条件的既有住宅和公共建筑逐步实施供热分户计量改造,实现“按需供热、计热收费”。新建住宅在配套建设供热设施时,应安装供热分户计量和温控装置。全面实施两部制热价,约束用户的用热行为,减少“过量供热”所增加的能耗。在20xx年对既有公共建筑实施供热计量改造并达到计量收费要求的基础上,到20xx年,力争在符合条件的政府机关企事业用房、学校、商业用房、医院等单体公共建筑全部实行供热计量收费。(责任部门: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市住建局,各区县市政府,各供热主体)。

(一)建立协调机制。

成立由主管副市长任组长,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生态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资源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等市直单位和各区县(市)主管领导为成员的推进清洁取暖工作协调小组,重点解决清洁取暖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并制定清洁取暖目标和评价办法。工作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推进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主任由市发改委主管领导兼任。(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二)落实主体责任。

各相关市直单位、各区县(市)是清洁取暖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围绕本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和措施,组织编制本领域、本区域清洁取暖工作方案,进一步细化相关要求,并抓好具体落实。各相关供热企业是清洁供暖实施主体,要制定清洁供暖实施计划,加强经营模式创新,不断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确保清洁取暖各项指标顺利完成。(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区县市政府,各供热主体)。

(三)加大资金支持力度。

1.加强财政资金支持。

市、区县(市)两级财政要多渠道筹集资金,并全力争取中央和省级资金支持。以哈尔滨新区为重点,制定出台通过现有资金渠道加大财政对清洁取暖支持的政策,积极筹措天然气取暖、电取暖等配套补贴资金。落实《哈尔滨市20xx年整治燃煤锅炉推进清洁化能源使用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各区县(市)要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出台政策措施,支持清洁供暖工作。(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发改委,各区县市政府)。

2.积极拓宽融资渠道。

通过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发展绿色金融等方式支持清洁取暖项目建设运营,积极引导多元投资主体和各类社会资本进入清洁取暖领域。充分利用已设立的市级基金,吸引各类资本投资清洁取暖项目和技术研发。引导清洁供暖企业进行债券融资,通过发行企业债、中期票据等融资工具,扩大融资规模,积极培育具备条件的企业上市融资。鼓励引导信托计划、资管计划等资金参与清洁供暖项目建设运营。(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金融局)。

(四)完善价格机制。

1.完善天然气定价机制。

建立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鼓励用气与供气企业通过交易平台直接协商确定购气价格,对储气调峰气价实行市场调节价。按照“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的原则,核定城市配气价格,逐步完善居民阶梯气价制度,调节天然气供需矛盾,促进清洁能源推广使用。(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城燃企业)。

2.健全供热价格机制。

根据供热成本变化情况及时调整集中供热价格,理顺供热价格矛盾,确保供热企业正常生产运营。对非集中供热的清洁取暖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由供用热各方协商确定具体供热价格。加快实施按流量计费的两部制热价,促进节约用热。(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住建局)。

(五)加强排放监管。

加大对燃煤热电联产机组和燃煤锅炉排放的监管力度,全市燃煤热电联产机组和35蒸吨及以上燃煤锅炉必须达到超低排放要求,并纳入超低排放监管范围。生物质锅炉(含热电联产)须配套布袋除尘设施,达到相应环保排放标准要求,并安装大气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执行燃煤质量监管机制,重点加强煤炭供应、储存、使用等环节监管,开展燃煤散烧治理专项行动,确保生产、流通、使用的型煤符合质量要求。(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信局,各区县市政府)。

(六)推动技术装备升级。

依托哈工大、703研究所等科研院所,力争在大气污染物控制技术、多能互补技术、余热回收技术等专项上取得突破,集中攻关高效热泵、低氮天然气供暖等关键设备。与深圳能源集团合作,在哈尔滨新区谋划建设清洁能源装备技术研究机构。积极推动智慧供暖应用示范项目,重点研究先进传感技术、控制技术、大数据技术等,实现供热设备和运行方式升级。(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财政局,哈尔滨新区管委会,各供热主体)。

(七)强化数据支撑。

供热主管部门对季度、年度清洁取暖相关数据进行梳理汇总、分析发布,并定期向工作协调小组报送,确保市委、市政府能够全面掌握全市清洁取暖工作进展状况。按照清洁取暖方式分类,精准采集清洁燃煤供暖、天然气供暖、电供暖等相关数据,为清洁取暖评价提供依据。通过归纳总结电网、天然气、可再生能源等行业运行状况相关数据,摸清资源底数,掌握利用空间,形成各行业、各领域分析报告,促进全市清洁取暖工作向系统化、信息化发展转变。(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统计局、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各区县市政府,国网哈尔滨供电公司,各供热主体)。

(八)加强宣传引导。

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借助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清洁取暖对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改善空气质量、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意义。大力倡导绿色生产、消费新理念,引导居民积极使用清洁能源,推动用户侧逐步改变原有的用暖观念和用暖方式,提倡科学用能,实现节能降耗。开展示范成果展览,提高公众对清洁取暖工作的认知度和接受度,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供暖工作方案和实施方案篇十九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能源局等十部委《关于印发(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规划(20xx-20xx年))的通知》(发改能源(20xx)2100号)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内政发(20xx)37号)以及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厅等九部门《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冬季清洁取暖实施方案)的通知》(内发改能源字(20xx)1080号)、《鄂尔多斯市冬季清洁供暖实施方案(20xx-20xx年)的通知》(鄂府办发〔20xx〕12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我旗清洁供暖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按照“企业为主、政府推动、因地制宜、居民可承受”的方针,以“宜电则电、宜煤则煤、宜气则气”为原则,采取适宜的清洁供暖策略,尽可能利用清洁能源,推进城镇供热能源清洁利用和供热系统高能效,加快淘汰小型燃煤锅炉,提高清洁供暖比重,构建绿色、节约、高效、协调的清洁供暖体系。

(一)发展思路。

按照由城市到农村推进的总体思路,加快提高清洁取暖比重。

杭锦旗锡尼镇优先发展集中供暖,集中供暖暂时难以覆盖的,加快实施各类分散式清洁供暖,区域内禁止新建35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新建建筑全部实现清洁供暖。

各苏木镇人民政府所在地、城乡结合部及其它人口集中的地区构建以集中供暖为主、分散供暖为辅的基本格局,逐步淘汰10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并禁止新建35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

农村牧区优先利用电供暖、生物质、太阳能、天然气等多种清洁能源供暖,适当利用集中供暖延伸覆盖。

(二)总体目标。

到20xx年,全旗清洁取暖率达到60%,建成区清洁取暖率达到70%,农村牧区清洁取暖率达到50%;到20xx年,全旗清洁取暖率达到80%以上,建成区和城乡结合部清洁取暖率达到90%以上,农村牧区清洁取暖率达到70%以上;到20xx年,全旗清洁取暖率达到90%以上,建成区清洁取暖率达到100%,农村牧区清洁取暖率达到80%。通过积极推进清洁燃煤集中供暖、热电联产集中供暖、天然气供暖、电供暖、生物质供暖、太阳能供暖、工业余热供暖等因地制宜的清洁取暖方式,到20xx年基本形成以清洁燃煤、热电联产集中供热为基础热源,以天然气、生物质、电能、太阳能等为补充的供热方式,用三年左右时间,基本实现全旗供暖清洁化。

(一)巩固发展清洁燃煤集中供暖。

清洁燃煤集中供暖是实现环境保护与成本压力平衡的有效方式。未来较长时期内,仍应作为人口集中区域的基础性热源。要加快提升现有热电厂供热能力,加快热源和供热管网扩容改造,最大限度扩大集中供热面积,对符合节能条件的取暖建筑实现可供尽供。进一步提高热电联产机组和燃煤锅炉的环保要求,逐步淘汰分散燃煤锅炉用于供暖的燃煤锅炉污染物排放必须达到国家排放标准要求,研究应用水煤浆锅炉等高效清洁燃煤设备和环保锅炉高效燃烧应用技术。推动供热管网联网运行以及现有热电联产项目配套建设大型热水调峰锅炉联合承担供热。(各苏木镇、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旗工信和科技局、旗自然资源局、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旗应急管理局负责)。

(二)大力推广电供暖。

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已出台蒙西地区峰谷电价,进一步降低了电供暖运行成本,为推广电供暖提供了电价支撑。我旗要采取以下方式推广电供暖,一是结合散煤替代工作,优先在农村牧区住户相对分散的地区实施碳晶、发热电缆、电热膜等分散式电供暖替代燃煤采暖;二是对燃气(热力)管网无法到达的城区、城乡结合部,实施储热式电锅炉、热泵等集中式电供暖;三是鼓励具备电供暖改造条件的学校、商场、办公楼等热负荷不连续的公共建筑采用分散式电采暖及电储能供暖,进一步降低热力管网热负荷;四是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充分利用我旗风光资源优势,借鉴已有新能源供热项目,逐步扩大风电、光伏供热试点范围,提高新能源就地消纳能力。(各苏木镇、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旗工信和科技局、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旗能源局、旗应急管理局、杭锦旗供电分局负责)。

(三)有序发展天然气供暖。

燃气企业要与上游供气企业签订供气合同,制定实施方案和年度计划,在落实气源的前提下,可在城乡结合部通过城区天然气管网延伸以及lng(液化天然气)cng(压缩天然气)点对点气化装置,推进管网建设改造和应急储气设施建设适度发展天然气热电联产,推广采用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燃气壁挂炉等多种方式供暖。(各苏木镇、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旗工信和科技局、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旗自然资源局、旗能源局、旗应急管理局负责)。

(四)充分利用工业余热供暖,推进个别行业“煤改电”

工业园区要统筹规划利用工业余热回收供暖,对具备工业余热供热条件的焦化、化工等企业,鼓励其采用余热余压利用等技术对周边村镇集中供热,并积极推广热泵、蓄热及中低温余热利用技术,进一步提升余热利用效率和范围,实现能源梯级利用在园区生产工艺需要热水(蒸汽)的各类行业推进储热式与直热式工业电锅炉替代燃煤锅炉。(各苏木镇、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旗工信和科技局、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旗能源局、旗应急管理局负责)。

(五)加大可再生能源利用比例。

1.加快推进生物质能区域供暖。大力推进城镇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民用供暖,在学校、医院、宾馆、写字楼等公共设施和商业设施,以及农村城镇等人口聚集区、加快发展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点对点或区域集中供热。加快推进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工业供热,在天然气管网覆盖不到的工业园区,重点建设10蒸吨/小时以上的大型先进低排放生物质锅炉。

加快推进生物质能分散式供暖。采用中小型生物质锅炉等为居民社区、楼宇、学校等供暖。因地制宜宣传推广农村卢用成型燃料炉具。在农村地区,大力推进生物质成型燃料替代散烧煤。选择具有代表性的乡镇,推进分散式生物质与太阳能、罐装天然气、电能等多能互补的清洁供暖示范项目的建设。

2.因地制宜推广太阳能供暖。推进太阳能供暖与其他常规能源结合,实现热水、供暖复合系统的应用。鼓励在条件适宜的中小城镇、民用及公共建筑上推广太阳能供暖系统,在农业大栅、养殖场等用热需求大且与太阳能特性匹配的行业、充分利用太阳能供暖。(各苏木镇、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旗工信和科技局、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旗能源局、旗应急管理局负责)。

(六)加快淘汰“小锅炉”供暖。

要将淘汰和改造不符合环保要求的燃煤锅炉纳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落实承压锅炉等特种设备的安全节能检验检测工作。结合清洁供暖工作,制定具体淘汰和改造计划。充分利用国家、自治区环保政策,积极争取各级资金支持,助力清洁供暖工作的推广。(各苏木镇、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杭锦旗分局、旗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

(七)强化清洁取暖政策措施保障。

一是强化政策保障。全面落实电供暖电价相关工作,结合我旗实际,制定我旗取暖“煤改电”“煤改气”支持政策,降低运行成本,切实减轻用户负担。二是强化能源保障。加快天然气供应和电力保障能力建设,推进管道间互联互通和储气设施建设,加强电取暖区域配电网建设改造,保障“煤改气”“煤改电”工作顺利实施。三是强化财税用地保障。在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和各类专项资金的基础上,加大财政投入,对高污染燃料设施淘汰和清洁化改造给予资金支持。支持参照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和居民供执企业享受相关的税费优惠政策。对清洁取暖项目建设用地,按照社会公益事业划拨使用。(旗财政局、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旗工信和科技局、旗自然资源局、杭锦旗供电分局负责)。

(一)加强组织领导。

1.为统筹推进我旗清洁取暖工作,决定成立杭锦旗清取暖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主任由张培林担任,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起草有关重要材料文件,组织领导小组会议和有关工作会议,督查指导全旗清洁取暖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任务。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领导小组工作部署,根据部门职责及工作分工,加强沟通协调配合,分别抓好落实。各苏木镇要成立相应机构明确职责,明确任务,抓好本行政区域工作落实。

2.各苏木镇为本区域冬季清洁取暖工程的实施和安全保障责任主体。按照本实施方案,结合当地能源供给条件、经济发展水平、环境保护、区域气候等特点,组织编制(修订)清洁取暖实施方案和年度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要科学制定近远期发展目标和保障措施。选择适合当地的清洁取暖技术路线,合理规划热源、管网布局。严格按照要求合理安排建设时序,有序推进项目落地,加快清洁取暖项目建设,定期向旗冬季清洁取暖工作领导小组汇报项目进展情况。

(二)严格监督考核。

各苏木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清洁取暖工作,牢固树立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和“红线”意识,把安全和质量工作贯穿于清洁取暖的全过程。要坚持依法依规,坚决守住底线,做到公开、公平、公正,阳光运作。政府督查室要把此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督导内容,重点督导各单位履职尽责情况。要定期对各苏木镇、各部门清洁取暖工作推进和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考核结果纳入五位一体考核体系。

(三)做好宣传推广。

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基层宣传推广作用,通过各类媒体广泛宣传清洁取暖在安全、环保等方面的重要意义,普及清洁取暖政策知识,及时总结推广清洁取暖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不断提高公众清洁取暖意识,引导全社会支持和参与清洁取暖工作,营造出良好的社会舆论和工作氛围,形成多层面、全方位推进清洁取暖的强大合力。

供暖工作方案和实施方案篇二十

2022年5月,固原市入选国家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中央财政支持项目城市。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碳达峰和碳中和有关决策部署,落实国家、自治区推进冬季清洁取暖的有关要求,加快推进我市冬季清洁取暖项目顺利实施,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以保障广大居民温暖过冬、减少大气污染为立足点,树立低碳发展理念,紧密结合固原市经济社会发展现状、资源禀赋条件、居民生活习惯与取暖方式,按照“企业为主、政府推动、居民可承受、运行可持续”的方针,从“热源侧”清洁化替代和“用户侧”建筑能效提升两个方面,全面提升清洁供热水平,加快提高城乡清洁取暖比重,构建环保低碳、节约高效、安全稳定、经济适用的清洁供暖体系。

一是因地制宜,稳步推进。根据能源资源禀赋、基础设施布局、经济可承受能力等因素,充分考虑不同区域特点,宜电则电、宜气则气、宜煤则煤、宜热则热、宜生则生,科学确定城乡冬季清洁取暖技术路线,同步推进建筑节能改造。实事求是、先易后难、稳妥有序地推进冬季清洁取暖项目实施。

二是清洁供应,高效使用。将清洁取暖工作与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紧密结合,优先利用绿色电力、太阳能、空气能、生物质能、中深层地热能、工业余热等可再生能源供热,替代城乡散煤,协同推进减污降碳。加快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供热老旧管网改造和供热计量收费改革,减少能源消耗,提升清洁取暖实施效果。

三是以供定改,确保安全。以保障群众安全温暖过冬为底线,坚持“以供定改”,根据电网改造、气源合同、生物质生产等落实情况,稳妥推进煤改电、煤改气、煤改生物质等工作,多措并举确保清洁取暖用能安全稳定供应。坚持“先立后破”,在新取暖设施稳定运行一个采暖季前,暂不拆除原有取暖设施。

四是企业为主,政府推动。充分调动企业和用户的积极性,强化企业在冬季清洁取暖市场中的主体地位,鼓励社会资本、能源合同管理公司进入清洁供暖领域。充分发挥各级政府在清洁取暖中的引导和推动作用,优化顶层设计和统筹调度,构建科学高效的政府推动责任体系。做好宣传培训,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五是长效运营,经济可承受。建立和完善冬季清洁取暖长效运营机制,多措并举,保障长期稳定运行,确保不“返煤”。财政资金要重点用于保障弱势群体、公益机构和农村居民清洁取暖。农村清洁取暖项目要统筹考虑实际运行、村民收入水平、财政承受能力和可持续发展等情况,确保农村居民用得起、用得好、用得久。

固原市冬季清洁取暖项目分三年实施(2022年—2024年),到2024年,城区新增清洁取暖改造面积约286万平方米,清洁取暖率达到100%,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40.3万平方米,具备改造价值的既有建筑100%完成节能改造;县城新增清洁取暖改造面积约742万平方米,清洁取暖率达到100%,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40.5万平方米,具备改造价值的既有建筑100%完成节能改造;农村清洁取暖改造约10.4万户(面积约1087万平方米),清洁取暖率达到60%以上,完成农房建筑节能改造面积135万平方米。全市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94%(343天)以上,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

根据项目建设总体目标,以热源清洁化、建筑能效提升、能力建设为重点,在城区、县城和农村地区分区施策、分类推进。

(一)实施集中供热热源清洁化改造。开展65蒸吨及以上集中供热锅炉的超低排放改造,扩大城区、县城清洁集中供热的覆盖范围。全市共实施集中供热热源清洁化改造项目8项,分别为西吉县吉源供热公司锅炉房超低排放改造、西吉县东华供热公司锅炉房超低排放改造、西吉县吉源供热公司工业园区锅炉房供热管网建设、彭阳县城西热源厂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彭阳县城东热源厂环保改造、彭阳县城东热源厂锅炉超低排放改造、泾源县城集中供热公司锅炉房超低排放改造、隆德县城集中锅炉房超低排放改造,新增清洁取暖供热面积742万平方米。(牵头部门: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各供热企业)。

(二)实施集中供热管网改造。供热管网改造主要包括老旧管网改造、热力站改造、二级管网计量节能改造,实现供热管网水力平衡,提高供热效率,降低管网热损。全市共实施热网改造项目11项,其中县城项目9项,分别为西吉县政府换热站及附属老旧管网改造、西吉县2022年市政供热管网维修改造、西吉县东市场换热站及附属老旧管网改造、西吉县团结路供热管网建设、隆德县六盘山工业园区集中供热系统改造、泾源县城集中供热锅炉房及管网系统改扩建、彭阳县城新建换热站及供热管网、彭阳县城供热系统平衡改造、彭阳县城小区管道阀门改造;农村项目2项,分别为彭阳县王洼镇集中供热老旧供热管网及4座换热站改造、彭阳县王洼镇集中供热移民居住新增管网及外墙保温。(牵头部门:市城管局;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三)建设智慧供热平台。推进智慧供热管理平台建设,实现远程监控和自动控制,提高供热系统运行效率。全市共实施智慧供热管理平台项目3个,为固原市城市管理局智慧供热平台、固原市人民医院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站智慧供热改造、彭阳县王洼镇集中供热智慧平台建设项目。(牵头部门:市城管局;责任单位:固原中燃城燃公司、彭阳县人民政府)。

(四)实施清洁能源热源改造。因地制宜、以供定改,有序推进电力、太阳能、燃气、生物质等多元化、分散式城乡清洁能源供热。全市共实施清洁能源热源改造项目26项,新增清洁取暖供热面积1239万平方米。其中:城区项目2项,分别为固原市城区散煤取暖用户热源清洁化改造、固原市城区无集中供热区域煤改气项目,新增清洁供热面积152万平方米;农村项目24项,新增清洁供热面积1087万平方米。(牵头部门:市城管局、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区各供热企业、固原中燃城燃公司)。

(五)实施建筑节能改造。推进建筑能效提升,有效减少冬季采暖的能源消耗,提高建筑室内温度和舒适性。全市共实施建筑节能改造项目9项,改造面积215.8万平方米。其中固原市城区建筑节能改造总建筑面积40.3万平方米;县城项目3项,分别为西吉县城建筑节能改造、泾源县城建筑节能改造、彭阳县城建筑节能改造,总建筑面积40.5万平方米;农村项目5项,分别为原州区农村建筑节能改造、西吉县农村建筑节能改造、隆德县农村建筑节能改造、泾源县农村建筑节能改造、彭阳县农村建筑节能改造,总建筑面积135万平方米。(牵头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六)加强能源供应保障。提高本市电力、燃气、生物质等清洁取暖能源保障能力,确保清洁取暖项目顺利建设和运营。全市共实施能源供应保障项目6项,分别为国家管网西气东输固原-原州联络管道互联互通工程、固原市城市天然气综合利用三期工程、固原市国网公司2022年煤改电配套10千伏及以下配网改造工程、固原市国网公司2022年煤改电配套35千伏及以上输变电工程、固原市国网公司2023-2024年煤改电配套110千伏及以下配网改造工程、原州区乡镇煤改气配套气化建设项目。(牵头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原州区人民政府;责任单位:国家管网西气东输公司、国网固原供电公司、固原中燃城燃公司、固原经纬新能源公司)。

(一)项目资金。固原市冬季清洁取暖项目采取企业为主、政府推动、市场化运作的模式,计划总投资33.56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9.00亿元、地方财政资金4.26亿元、企业自筹19.18亿元、居民自筹1.11亿元。

(二)补贴标准。财政资金使用原则上采取“补建设,不补运行”的方式,主要用于城乡热源清洁化改造、建筑节能改造、老旧供热管网改造等民生类、节能环保类项目。各类型项目财政资金补贴的参考标准如下(其中中央财政补贴占70%,地方财政补贴占30%),具体补贴办法由市直部门、各县(区)政府依据地方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研究论证后制定,超出补贴的费用由企业、用户自筹解决。

1.城镇集中供热热源超低排放改造。现有65蒸吨及以上集中供热燃煤锅炉实施超低排放改造项目,按照9万元/兆瓦补贴。

2.城镇集中供热管网改造。城镇集中供热管网改造项目按照一级管网500元/米、二级管网200元/米补贴(取拆旧和新建管网长度的低值)。

3.城镇集中供热管网智慧管理平台。城镇集中供热管网智慧管理平台项目按照2000元/万平方米供热面积补贴。

4.城镇公共建筑清洁热源改造。对于不具备集中供热条件的城镇公共建筑清洁热源改造项目,按照改造建筑面积200元/平方米对煤改气、煤改电等清洁取暖改造进行补贴。

5.城乡分户热源清洁化改造。对于不具备集中供热条件的城乡分户热源清洁化改造项目,按照不同项目类型给予补贴:

(1)太阳能利用取暖项目。直接投资利用太阳能光伏或光热取暖(含直接利用太阳能的空气源热泵)项目,与小型电取暖器、电热炕等结合,按照7300元/户标准补贴。

(2)空气源热泵取暖项目。空气源热泵取暖项目,与小型电取暖器、电热炕等结合,按照6700元/户标准补贴。

(3)天然气壁挂炉取暖项目。天然气壁挂炉取暖,按照5500元/户标准补贴。

(4)生物质专用炉具取暖项目。生物质专用炉具取暖,考虑试烧燃料、配套暖气片等,按照4500元/户标准补贴。

6.城乡建筑节能改造。城区和县城建筑节能改造项目按照250元/平方米(改造建筑面积)补贴,农村建筑节能改造项目按照130元/平方米(改造建筑面积)补贴。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市、县(区)冬季清洁取暖领导小组的作用,建立联席会议、信息报送、调度会商等制度,各县(区)、各部门(单位)各司其职,全力推进清洁取暖工作。(牵头单位:市冬季清洁取暖项目领导小组;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单位〉)。

(二)细化工作方案。各县(区)要根据本实施方案,制定冬季清洁取暖细化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明确各年度目标任务,并将任务分解到各实施部门(单位)、各实施乡镇,明确具体项目和时间节点。(牵头单位:市冬季清洁取暖项目领导小组;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三)完善政策制度。按照国家、自治区相关政策,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财政支持、能源保障、运营维护、实施评估、监督考核等配套政策体系,制定出台《固原市冬季清洁取暖项目管理办法》《固原市冬季清洁取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固原市冬季清洁取暖项目绩效考评办法》等政策,完善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建筑节能改造、生物质成型燃料产业链发展、屋顶光伏和煤改电协同推进、取暖清洁能源优惠价格等政策。(牵头单位:市冬季清洁取暖项目领导小组;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城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四)加强资金保障。规范使用中央资金,落实地方配套资金,确保项目资金保障。加强地方资金筹措能力,整合利用自治区和市级生态环保奖补资金、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煤改电示范项目资金以及老旧小区改造、涉农统筹整合、乡村振兴等资金。搭建政银企平台,发挥绿色金融政策、企业主体作用,推进社会投资方与金融机构合作,保障项目实施。(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单位〉)。

(五)确保能源供应。提高本市电力、燃气、生物质、集中供热用煤等清洁取暖能源供应保障能力,确保清洁取暖项目顺利建设和运营。提高风险意识,强化底线思维,科学制定极端天气、自然灾害、能源短缺情况下的保暖保供应急预案,尽可能减小损失和影响。(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单位〉)。

(六)严格监督考核。加强对清洁取暖目标完成情况的评价考核,将冬季清洁取暖工作纳入政府及各部门年度考核。市冬季清洁取暖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市政府督查室对各县(区)、部门(单位)的清洁取暖工作实施情况不定期进行督导,对项目实施情况提出整改建议。(牵头单位:市冬季清洁取暖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政府督查室;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单位〉)。

(七)加强宣传引导和试点示范。大力开展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宣传活动,不断提高群众的清洁取暖意识。各县(区)应试点先行,逐步探索经验并形成模式,推广技术成熟、效果好的产品和模式。(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供暖工作方案和实施方案篇二十一

为贯彻落实《“”时期全国保密事业发展规划》和《中共中央保密委员会20xx年工作要点》,根据国家、省、市保密局关于组织开展保密普查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保密普查工作,摸清我局保密工作的基本数据,掌握基本情况,积累普查工作经验,完善保密普查统计系统,为开展全市保密普查试点工作奠定基础。

二、普查范围

兰州市民政局机关

三、普查内容

保密工作中的基础、重要、稳定的数据。包括国家秘密、涉密人员、保密要害部门部位、涉密计算机(单机)、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及其他涉密设备、涉密网络、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及工作机构、保密工作经费、泄露国家秘密案件及严重违规案件等9项。

四、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xx年8月16日前)

2、制定我局保密普查工作方案,印发机关各处室,统一安排部署全局保密普查工作。

(二)实施阶段(20xx年8月17日—8月25日)

2、各处室根据普查内容和要求进行对照检查,认真总结,形成书面报告,于8月25日前报局办公室。

(三)总结阶段(20xx年8月27日前)

对市民政局机关普查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形成书面报告报市保密局。

五、组织领导

为全面贯彻落实《通知》要求,切实做好此次全局保密普查工作,市民政局成立由魏国万副局长任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保密普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

六、要求

(一)提高认识。由于这次普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处室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和按期完成。

(二)严格标准。数据填报要严谨细致、真实准确,明确填报责任人,汇总数据要加强审核,保证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可信。普查信息要不漏环节,不留死角,严防形式主义、走过场。

(三)加强管理。各处室要严格管理普查数据,下发的统计表填写统计数据后,一律按秘密级国家秘密事项进行管理,不得擅自扩散,严防泄密;普查数据,不能通过非涉密系统传输,不得通过普通邮政或其他不符合保密要求的渠道报送,必须派专人报送局办公室。

供暖工作方案和实施方案篇二十二

为深入贯彻党的xx届四中全会精神,切实提高全市教育系统党组织的学习力、创新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努力将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建设成为学习型党组织,根据《中共宜都市委关于印发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都文[20xx]13号)文件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贯彻党的xx大和xx届四中全会精神,围绕全市教育事业改革发展大局,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以创建“五好基层党组织”及“三争”活动为载体,紧密联系教育系统党员队伍建设现状,进一步明确各级党组织的工作目标定位,切实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整体功能,不断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全面提升党员干部及教师的政治素质,为宜都实现“两个率先”作出积极贡献。

二、主要原则

(一)坚持解放思想,推动科学发展。深入贯彻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思想路线,准确把握世情、国情、省情、市情,深入研究回答我市改革发展中遇到的理论和实际问题,全面推进我市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积累新经验,创造新成果,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坚持学用结合,促进成果转化。以运用为学习的目的,做到学习理论与运用理论、改造客观世界与改造主观世界相统一,把学习成果转化为运用科学理论、科学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增强工作的原则性、系统性、预见性和创造性。

(三)坚持示范带动,激发学习热情。领导班子示范带头,把学习作为提高素质、增长本领、做好工作的根本途径,先学一步,学深一些,作不断学习、善于学习的表率,推动本单位党组织和党员的学习。充分发挥广大党员的主体作用,激发党员教师的学习热情。

(四)坚持改革创新,健全体制机制。继承与创新相统一,营造宽松环境,尊重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首创精神,积极拓展学习的内容、途径、渠道,不断创新组织学习的思路、办法,建立健全规范严明、运转科学、管用有效的体制机制。

三、主要学习内容

(一)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组织和引导党员干部深入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原文原著,全面系统、完整准确地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大意义、时代背景、实践基础、科学内涵和历史地位,深刻领会贯穿其中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并以此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深刻理解“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建设什么样的党、怎样建设党”、“实现什么样的发展、怎样发展”等重大理论问题。认真学习研讨党章、党规党纪,认真学习党的xx大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特别是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强党的建设等一系列重大战略部署,认真学习中央和省、宜昌市委、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引导广大党员教师进一步明确当前的工作重点,把思想和行动切实统一到中央和省、宜昌市委、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汇聚到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伟大实践中去。

(二)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总结教育系统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成功经验,引导广大党员教师进一步深化对开展学习实践活动重大意义的认识,进一步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主动性、创造性,不断推动学习实践活动向深度和广度发展。进一步强化公开承诺事项的整改落实工作,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探索建立一整套有利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长效机制,巩固学习实践活动既有成果,促进全市教育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

(三)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广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教育,重点加强理想信念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公民道德教育、社会主义荣辱观和党规党纪教育。通过学习教育,使广大党员教师进一步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大力弘扬“守信、敬业、融和、厉行”的宜都城市精神。在学习过程中,要找准载体,创新形式,努力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本内容和实践要求,在党员教师心灵中产生共鸣、思想上形成共识,并转化为党员教师的精神信仰和基本价值取向。引导党员教师以身作则,廉洁自律,培养高尚道德情操和健康生活情趣,始终保持昂扬奋发的精神状态,自觉加强职业道德建设,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指导主观世界的改造,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用模范行为和高尚人格感染学生及家长,引领社会风尚。

(四)深入开展世情、国情、党情、市情的学习教育。开展世情教育,使广大党员教师深入了解世界形势变化和时代发展的趋势、特点和规律,当前尤其要深入了解和把握国际金融危机背景下国际形势发展变化的特点和规律,进一步提高应对复杂多变国际形势的能力;开展国情教育,使广大党员教师深入了解中国近现代发展历史、经济政治社会现状等,不断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心和决心;开展党情教育,使广大党员教师清醒认识到党面临的“四大考验”的长期性、复杂性和严峻性,切实增强党的意识、执政意识和责任意识,深刻理解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和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进一步坚定马克思主义信仰和社会主义信念;开展市情教育,使广大党员教师了解宜都发展成就、目标定位、战略部署,从而凝聚发展共识、创新发展思路、转变发展方式、实现发展目标。

(五)学习掌握现代化建设所必需的各方面知识。紧扣时代发展脉搏,紧密结合党员教师的思想和工作实际,组织党员教师认真学习现代化建设所需要的经济、政治、文化、法律、政策、科技、社会和国际等各方面知识,优化知识结构,拓宽知识领域,提高战略思维、创新思维、辩证思维能力,使党员教师成为教育系统的排头兵。局机关党员干部重点学习先进的行政管理理念和知识,学习政策法规、应急管理、舆论引导和新兴媒体运用等方面的知识,不断适应政府职能转变、效能提速和新形势下应对新情况新问题的需要。各学校要引导全体党员教师树立“全员学习、终身学习”的理念,增强党员教师示范意识,注重学以致用,注重调查研究,不断提高将理论学习转化为实践成果的水平及能力,形成学校党建工作良好态势。

(六)学习总结实践中的成功经验。引导党员教师既向书本学习,又向实践学习、向群众学习。“钻进去”,从书本中获取推动事业发展、做好各项工作的宝贵启示和精神动力。“沉下去”,深入实践到群众中,调查研究,虚心请教,问政问计,总结创新。“走出去”,学习借鉴其他地区部门单位的好做法好经验,丰富和拓展本地本部门本单位改革发展的思路和办法。“展开去”,围绕解决突出矛盾、破解发展难题、提高工作水平,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

(七)学习师德规范及实现教育现代化所需要的知识和技能。深入学习《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帮助广大教师全面了解新时期教师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统一思想认识,规范职业行为,全面提高师德素养,营造良好的教书育人环境。组织党员教师学习本职岗位所需的业务和技能,使党员教师成为本专业、本单位的业务骨干,把党员教师学习教育与“教师素质提升工程”结合起来,重点学习教育教学理论和学科知识,提高教书育人本领,提高党员教师的综合素质及业务能力,适应新时期教育教学改革发展的需要,增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启动阶段(20xx年4月):部署、启动教育系统学习型党组织创建工作,制定活动方案和考核办法,召开专题动员会,学习文件,明确目标,理清思路。《宜都教育网》及各学校网站开设专栏,加强舆论引导,努力形成齐抓共建的良好氛围。

(二)深入实施阶段(20xx年5月至11月):在广泛宣传发动的基础上,结合教育工作实际,积极创设载体,优化方式方法,认真实施创建学习型党组织活动方案,全面开展学习型党组织创建活动。根据全市学习型党组织建设考评评比办法,“三争”活动方案等,紧密结合干部及党员教师思想和工作实际,深入开展“三个一”和“三争”主题创建活动,通过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活动,切实把学习型党组织建设落到实处。

1、组织开展“一个班子一个龙头”主题创建活动。深入开展“一个班子一个龙头”主题创建活动,努力创建学习型领导班子,积极发挥党员干部的示范带动作用,推动学习型党组织创建活动向深入发展。班子成员要把学习作为提高能力素质的第一途径,不但要爱学、好学,而且要善学、会学,要结合宜都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实际,不断提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做到带头学习实践、带头解放思想、带头调查研究、带头宣讲理论、带头撰写文章等“五带头”。

2、组织开展“一个党组织一个营地”主题实践活动。要把学校党组织建设成为全体党员教师开展组织生活的重要营地,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学习力、创新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以学习型党组织的示范带动引领学习型社会建设。要把学习放在思想建设的首位,使学习成为党组织其他方面建设的重要推力,使党组织真正成为党员教师增强党性修养、提高思想觉悟的大熔炉,学习新知识、增长新本领的大学校。

3、组织开展“一名党员一面旗帜”主题实践活动。以“一个党员一面旗帜”为主题,组织和引导广大党员教师外树形象、内强素质,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积极投入到教育事业改革与发展中去。要开展好“五比五看”活动,即:比党性意识,看理想信念是否坚定;比奉献精神,看服务意识是否增强;比业务水平,看工作效率是否提高;比工作业绩,看育人质量是否出色;比社会评价,看学生及家长是否满意。通过“五比五看”,要求每位党员教师在党性意识、学习创新、品行修养、服务奉献等方面作模范表率。

4、组织开展以“三争”为主题的系列创建活动。“三争”即:争建学习型党组织,争创学习型领导班子、争当学习型党员教师。培养典型,树立标杆,着力营造“学习高尚、学习必需、学习光荣”的浓厚氛围,形成每级党组织、每个领导班子、每名党员教师都积极踊跃参与创建的工作格局。

(三)考核阶段(20xx年12月):对学习型党组织创建工作进行全面考核,在考核评比基础上评选产生“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先进单位”、“学习型党员(干部)标兵”,召开表彰总结会议,并择扰推荐报送全市“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示范点”。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各基层党组织要把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列入议事日程,作出专门部署,建立责任制度,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局党委成立创建学习型党组织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研究、部署、指导、督促和协调全市教育系统创建学习型党组织工作。各学校党组织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认真制定活动方案,积极开展创建活动,并指导党员教师制定个人学习计划。要建立健全党组织负责人亲自抓、行政班子共同抓,党员全员参与,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确保创建学习型党组织活动有效开展,创新开展。

(二)注重营造氛围,抓好制度建设。充分发挥《宜都教育网》及各学校网站作用,开辟专题专栏,搭建学习交流平台,宣传各单位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主要做法和经验,登载党员干部、教师理论学习成果和体会,激发党员参学热情,形成良好舆论宣传氛围。各单位要总结党员教师学习教育经验,进一步明确学习教育的时间、内容、目标、责任以及相关的考勤、交流、通报等要求,推进党员教师学习教育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建立健全民主生活会、党员读书会、学习交流会等制度。保证集体学习每月不少于1次,建立健全培训制度,科学安排岗前培训、业务培训、晋职晋级培训、理论培训、党员轮训等。建立健全党员个人自学制度,深化“周学一文、月读一书、季撰一稿、年习一技”的“四个一”学习活动,激发个人自学的内在动力。建立健全学习考核制度,把学习情况作为民主评议党员、综合考核评价领导班子的重要内容,把理论素养、学习态度和学习能力作为年度考核和晋职晋级的依据,形成注重学习的用人导向。建立健全学习成果转化制度,通过集体交流、媒体宣传等多种形式,促进学习教育成果及时运用于日常工作之中。

(三)切实优化载体,注重学习实效。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电台、刊物和网站学习平台,为广大党员开展读书学习活动提供信息服务。充分发挥党员活动室、现代远程教育网等基层党教阵地作用,切实抓好培训工作。围绕党和国家重大会议召开,组织学习贯彻党的理论创新成果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把思想及时统一到中央精神上来。围绕“五一”、“五四”、“七一”、“八一”、“十一”等重要节庆日以及重大历史事件纪念日,组织开展党史国情教育。围绕纪念革命领袖、革命先烈、杰出历史人物等活动,组织学习其先进事迹和崇高思想。围绕我国传统节日,组织学习中华民族的悠久历史和灿烂文化,增强民族认同感。学习过程中,要始终坚持“四个结合”,即:将学习与思想、运用、创新相结合、与推动本部门本单位工作相结合、与推动本部门本单位党的建设相结合、与提高党员干部思想政治素质相结合,提高学习效果,坚决避免形式主义、搞一阵风。积极推动党内学习生活化、党内生活学习化,工作学习化、学习工作化,使学习和工作相互交融、相互促进。坚持学用结合、学以致用,以学习推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推进教育事业改革与发展,推进党的建设。

(四)加大督查力度,狠抓任务落实。教育局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要经常深入到各基层学校具体指导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督办各单位创建工作开展情况,分季度考核汇总,全面掌握情况,发现推荐典型。各学校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对本单位党员教师开展学习情况进行考核检查评比,并向局党委推荐报送先进典型。各单位要积极探索和实践创建活动的好方法、好途径,及时总结经验并推广交流,要善于引导全体党员紧扣实际,坚持学用结合,学以致用,把学到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运用到本职工作中去,提高工作水平和创新能力,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工作实效。要借助各类学习教育平台,优化学习方式方法,提升学习实效,推动教育系统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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