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的生活中,总会遇到一些特殊的情况,这时我们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进行总结。怎样写才能让人对总结印象深刻呢?想要写出一篇优秀的总结?那就不妨看看以下几篇精选的总结范文,或许对你有所帮助。
法治建设的论文篇一
环境保护能力是实现环保目标所应具备的物质及智力能力要素的总和.虽然广东省环境保护能力建设做出了许多成绩,但在污染治理能力与污染削减的目标之间仍存在较大差距,依法管理环境的.能力有待提升,环境执政能力仍未充分发挥.因此必须采取相应措施来提升广东环境保护能力的建设,如采取强化管理,提高生态恢复与污染治理的能力;建立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机制,提高环境综合决策能力;依法行政,提高环境执政能力;强化协调,提高环境管理协同效应等措施,从硬件建设与软件建设两方面来提升环境保护能力,保证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作者:赵细康石宝雅作者单位:广东省社会科学院环境经济与政策研究中心,510610刊名:珠江经济英文刊名:southchinareview年,卷(期):2007197(12)分类号:x3关键词:环境保护能力建设广东对策
法治建设的论文篇二
同志们:
今天在这里举行湖滨街道办事处青少年法制教育中心揭牌仪式,我代表湖滨街道办事处体工作人员向该中心成立表示热烈的祝贺!向关心、支持这项工作的各级党政组织、单位、部门和社会各界表示衷心的感谢!
青少年法制教育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实施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方略的重要基础。加大对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的指导力度;围绕增强法制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充分利用基层的少年法庭、少管所、劳教所、戒毒所等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通过知识竞赛、故事会、普法漫画等多种形式,教育青少年自觉学法、懂法、守法、护法;围绕提高进城务工青年群体的法律意识,实施“千校百万”培训计划,把法律知识作为重要的培训内容,年1500多万人;围绕优化青少年成长环境,开展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和创建“青年文明社区”活动,使青少年在维权实践和校外教育中掌握法律知识,培养法制观念。
青少年是国家的未来和希望,必然历史性地承担起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任。他们的自身素质特别是法律素质如何,直接影响着我国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法制宣传教育是培养青少年法律素养,推动依法治国方略实施的基础性措施。在“四五”普法工作中,各级团组织要以x“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加大青少年法制教育力度,着力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制订工作规划,切实把青少年法制教育摆上重要位置。
青少年是“四五”普法的重要对象,团中央将按照全国“四五”普法规划的部署,制定青少年“四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各地团组织也要尽快制定本地青少年法制教育的总体规划和阶段性工作计划。各级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责成专人负责对青少年普法工作的领导,把青少年法制教育作为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一项重要工作,切实抓出成效。
《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是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密切相关的两部专门法律。各级团组织要以两法为重点,根据青少年的特点,运用电影电视、专题展览、故事会、知识竞赛、普法漫画、“口袋读本”等青少年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教育活动,引导青少年自觉学法、懂法、守法、护法。同时,要大力推进青少年自护教育,把法律知识作为自护教育的重要课程,通过举办自护培训班、训练营、自护学校,采取专家授课、录像观摩、模拟情景问答等多种有效的教学形式,向未成年人讲解法律常识,鼓励、教育青少年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的阵地和队伍建设。
阵地和队伍建设是青少年法制教育的基础环节。一方面,各级团组织要更加广泛地动员青年志愿者参与到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中来,组建青年志愿者法律讲师团和法律服务站,积极推进司法机关派员担任中小学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的工作,组织动员离退休的教育和法律工作者在社区中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不断巩固、壮大青少年法制教育队伍。另一方面,要在各大中城市广泛建立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特别是要联合少年法庭、少管所、戒毒所,继续建设一批青少年法制实践教育阵地。同时,要充分发挥团校、青少年宫、青少年活动营地和社区青少年服务中心等青少年活动和学习场所的功能,以互联网、报刊和影视等多种媒体为依托,广泛开展深受青少年喜爱、便于参与的法制实践活动,帮助青少年在实践中掌握法律知识,在体验中增强法制观念。
四、依托有形载体,推动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深入开展。
青少年法制观念的培养和法律素养的形成,不仅需要多年法律知识的积累,更重要的是需要在法治的社会环境中耳濡目染,接受熏陶。近年来,各级团组织联合有关部门开展的“千校百万”进城务工青年培训计划、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和创建“青年文明社区”活动,为青少年参与法制实践提供了有效途径,受到青少年的欢迎。各级团组织要继续以这些活动为载体,在依法维护青少年权益,优化青少年成长环境的法制实践中,不断提高青少年法律素质。通过实施进城务工青年发展计划,会同有关部门,着力依法解决进城务工青年人身伤害、工资拖欠、劳动安全等突出问题,帮助进城务工青年掌握法律武器,依法维护自身权益;通过开展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依法打击侵害青少年权益的不法行为,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教育引导青少年明辨是非,依法维权;通过开展创建“青年文明社区”活动,建立社区青少年服务中心,活跃社区文化,加大青少年校外教育力度,帮助青少年在校外体验教育中增强法制观念,远离诱惑,防范犯罪。
谢谢大家!
法治建设的论文篇三
“媒介即人的延伸”,每一次信息技术革命都给人自身的解放和人类文明的进步带来巨大推动,而当前“以数字技术和通信技术及其结合为标志样态的第五次信息技术革命(其他四次为语言的产生、文字的产生、造纸和印刷术的发明以及电报、电话和广播的使用)”[1]更是以生产领域的“融合”,精神领域的“回归”和未来发展领域的“共同面对”为特征快步向人类走来。我们越来越明显地感受到以广播电视新媒体为引领的信息媒介的融合之路日渐清晰,大数据、vr、高清、移动通信、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更加人性化的技术渗入生活,人类被“集合”在以智能视听媒介为核心的网络空间里,共同审视和思考着自己的未来。互联网使得信息传播与分享打破既有国家体制的桎梏,形成一个全球范围的互联网信息社区,这对国家治理体制的再建设、国家治理逻辑的重构,既是挑战,也是机遇。[2]我们现在能做到的是制定好这场革命的规则,既要关注革命对个人和私权的保护,也要凸显国家和民族整体利益;既要持续刺激企业对新媒体、新领域利润的追逐热情,也要立足打赢国际互联网安全发展竞争;既要思考个体内心的平和幸福,也要规划好人类命运的美好未来。世界广播电视新媒体竞争和发展,归根结底就是广播电视新媒体规制优劣的竞赛。本文所讲的“广播电视新媒体”概念,是指以数字技术进行采集、制作、存储,通过卫星、宽带和移动通信技术进行跨界、跨媒体传播,并在一定范围内被广泛接收的音视频制作媒体。广播电视新媒体以新科学技术为支撑,利用互联网为受众提供个性化信息,具体而言,它包括数字技术、网络技术、现代通信技术产生后所有制作生产音视频信息的媒介。法治是上层建筑的典型表现,思考一国广播电视新媒体法治建设的路径,就要从影响其构建的政治体制、产业技术、文化传统、社会组织和外部(国际)影响等基础要素路径建设来思考和推进。
法治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依法治国”、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上政治日程。“依法治国”从共识到全面推进经历了三个重大节点:一是9月召开的党的十五大提出的“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的总体认识;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被写入《宪fa》(五条一款);三是10月,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依法治国从理论层面到实践层面全面铺开。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广播电视新媒体法治管理体系是“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的组成部分。我国广播电视新媒体法治建设的关键在于国家对新闻传播和信息传媒法治建设的整体认识及设计。人类新闻传播史是一部争取和捍卫新闻自由的历史,言论出版自由神圣不可侵犯,但这一自由需要相应的限制和约束,以确保其他人的自由和国家的安全。新闻自由和现代传播对个人传播自由的保护需要国家规制来抒写和表达,并通过法律的形式予以确认和捍卫。当前,政治体制对我国广播电视新媒体法治建设的破题和支持的主要任务是提高广播电视新媒体规制管理的层级。国家广播电视新媒体要全方位推进法治建设的路径,打破整个行业法治建设困局的大门,出台出版法、广播电视法、电影法等系列法律,形成以法律为基础、部门规章为补充的,有中国特色的广播电视新媒体法治管理体系奠定扎实的政治基础。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文字、印刷技术、电子技术、数字技术、光纤通信、互联网每一次信息技术革命都很好地串联起曲辕犁、耧车、蒸汽机、发电机、计算机、物联网、智能机器人等生产技术,既加快了生产技术的推广、应用,也引导和塑造着生产技术的发展方向。信息技术是特殊的科学技术,它既不是简单的存在,也不是简单的意识,它是介于存在和意识之间的一种“存在”,既描述着存在,也展露着意识,既连接着人们生产生活实践,也重塑着人们的思想认识和精神世界,将世界从“存在+意识”延长为“存在信息技术意识”。广播电视新媒体“数字高清智能化”音视频信息传播是网络时代最主要的传播形式,它既是“点对点、点对多、多对点”的现代信息传播技术的最高集合展现,也是使用最多、最具世界性的“人类共同信息传播界面”。但这个让每个参与者自由飞翔的界面容易使个人自由的体验脱离现实社会制度的束缚,人们在现实社会望而不得的‘话语权’得以满足,有时往往会夸大种种负面情绪活动,并有可能通过一定的传导机制对现实社会的公共秩序造成冲突。[3]同时,也因为这种变化,使得传统广播电视信息传播参与主体变得更加复杂,广播电视新媒体时代,广播电视信息传播参与者可简要地划分为:政府(管理者)、广播电视新媒体企业(传播者)、信息关联人(信息内容攸关方)和网民(接收者)四个部分,并在一个双向互为影响的闭环关系模型中活动。而“网络社会的身份主体的活动往往呈现出传统社会的在场空间、网络社会的在场空间、网络社会的缺场空间三种形态”,“网络社会的缺场空间与吉登斯‘脱域空间’相当。网络社会是现实社会关系在网络中的重构。”[4]“社会公众可以自主进入网络,在自己选择的时间和地点可独立接触网络传输中的作品,而作者能否最终控制作品在网络中的传输,就成为一个不能轻易解决的问题,网络传输中由于中间服务商、技术措施的介入使得问题更加复杂。这样,第五次信息技术革命推动了著作权制度从‘电子版权’到‘网络版权’的转变。”[5]因此,作为规制制定者的政府要以网络思维来重新规制好政府与个人、与企业、与社会组织和与市场之间的关系,在确保公共利益的基础上,兼顾好个人和企业利益,“寻求公共秩序与个性体验的平衡”。[6]而事实也确实如此,在我国,网络音视频信息已占据网络信息和用户流量消费的绝大部分,报纸、杂志、书籍都在向网络图片信息、动漫信息、可视可听可读的智能信息服务转变。视听信息将主宰“线上”“线下”信息传播的主要市场,需要花费大量时间学习和训练的文字功能有可能弱化,人们可以点对点、面对面,何必还要借助文字这个“劳什子”的物件遮挡呢。信息技术是这个时代整个产业技术的亮点,音视频数字智能技术是其代表,并将在整个经济发展转型升级中占据举足轻重的地位,“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在经济基础已经发生重大变化的网络传播时代,作为上层建筑的国家法律应该做出相应的调整,并给予呼应。因此,从经济和产业技术基础要素思考广播电视新媒体法治管理路径,其要突破和需要解决的重点任务就是重视信息传播技术是可以链接、串联和整合其他生产技术的特殊性技术,信息产业对做好当前和今后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现经济转型升级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其渗透性、贯穿性和扩散性足以引领、带动和决定其他相邻和整个产业的发展。如与信息技术密切相关的大数据、物联网、移动通信、智能技术、vr技术已经融入了产品的生产、消费、售后服务各个环节,并以“互联网”的形式,覆盖了工业、农业、商业、军事、教育、医疗、交通、文化、娱乐、宣传等各个领域,更便捷、更智能、更强大、更人性化的技术革新将彻底颠覆人类的生产生活。我们已经日渐清晰地看到信息传播领域,直接的信息产业在国民生产总值中占据一定比例,“线上”广播电视新媒体广告收入已经超过传统广播电视广告收入,“线上”单片点击过百亿,单片收入过亿元的广播影视节目不断出现,vr虚拟现实和动漫技术将传统广播电视与现实旅游和游戏体验进行复制,改变和形塑着未来广播电视传播形式。因此,广播电视新媒体法治管理的信息和路径就是要认识到其代表信息技术的集大成者,它规制的重要性不可替代,必须放置于规制的更高层级———法律,才能容纳得下。
网络时代的技术基础是数字化,生活中的一切都可以被数字化复制,并依靠人工智能技术、基因技术得到生物链接,借助互联网、高清通信技术,将人类推进到一个半人、半机器,在规制网格里生活的数字化时代。这个时代到来之前,人类首先要完成将现实生活中的一切数字模拟的任务,然后再通过虚拟现实和虚拟再现打造一个全新的“荒原世界”,各个国家、各个民族、各种利益集团都将主动或被动参与这种“荒原列国霸主”的技术竞赛。在网络时代的四野八荒中,最终得胜者不是先进技术的持有者,而是网络文化先知和网络文化塑造的集大成者。而这个“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打造绝不会是世界各族人民手拉手、肩并肩、欢声笑语地进入,更有可能的进入方式是重现原始的野蛮和狂放。这个“荒原世界”的思想文化重建一定会先暴露人类最初的恶、最原始的需求、最粗野的奢取和资本主义的贪婪丑恶,之后,逐渐走向新的文明。经过一次人类的集体反思,回到起点,因为大家都是“荒原世界”的幼儿,无知、充满好奇,却又精力充沛旺盛,学习能力和模仿能力超强,但内心信仰的精神家园的贫瘠,使人类对未来流露出更多的恐惧、躁动和不安。所以,网络社会时代,将各个国家、各个民族、各个利益团体、每个人都拉回到同一起跑线,以技术和思想为标尺,重新排列层级和地位,这个迭代的时代也为个体和组织“迭代进入”新时代提供了公平和机遇。“互联网社会结构呈‘液态’化发展,人与人的联系,更多的不是依赖于以前的体制,而是受制于市场力量与文化力量,甚至是偶然的社会聚合。这种前提下的权威———权力关系,具有更多的不确定性。如刘慈欣在科幻小说《三体》里说,‘毁灭你,与你无关。’”[7]因此,广播电视新媒体法治文化传统基础要素建设就是要做到对国家、民族和个体主体认知的重新寻找和塑造,树立文化自信、道路自信、理论自信,以人类终极关怀的情怀去设计和组织广播电视新媒体法治的实施;要摒弃小国寡民、小富即安、闭关锁国、故步自封的民族文化劣根,重塑善于团结、合作、创新、进取的国家、民族和团队意识;要给予国民、企业在网络荒原奔跑创造足够的空间和支持,激发民族创新、自强、担当、引领和塑造网络荒原格局的热情,也要约束国民和企业只顾眼前利益,从事有害于国家、民族和公共利益的短视行为,在重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过程中,总结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精髓,重塑人类共同的网络荒原文化价值。
参考文献:
[1]肖峰.现代科技与社会[m].北京:经济管理出版社,:201.
[2]白锐.略论互联网与国家治理逻辑的再建构[j].社会科学战线,(9).
[3]汪桥红.网络社会的规训:寻求公共秩序与个性体验的平衡[j].理论学刊,(10).
[4]刘少杰.网络化时代社会认同的深刻变迁[j].中国人民大学学报,(5).
[5]吴汉东.信息技术革命与信息网络传播权立法[j].中国版权,(2).
[6]汪桥红.网络社会的规训:寻求公共秩序与个性体验的平衡[j].理论学刊,2015(10).
[7]白锐.略论互联网与国家治理逻辑的再建构[j].社会科学战线,2016(9).
法治建设的论文篇四
摘要::近年来,随着科技的发展,我国广播电视发生了极大地转变。在新媒体环境下,受众接收、传播信息主要渠道为网络和媒体,对广播电视而言,新闻媒体的诞生不仅是一次机遇,也是一次挑战,怎样在新媒体环境下寻找新的发展出路,已经成为广播电视转型发展的着力点。就广播电视在新媒体环境下的转型和发展进行简单探究。
关键词::新媒体环境;广播电视;转型;发展。
当前社会已经全面进入到“互联网+”时代,信息传播的方式、内容均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基于互联网技术的传播模式已经成为新媒体时代的重要标志。在新媒体环境下,广播电视如何转型与发展已经成为社会各界共同关注的焦点。
1新媒体概述。
1.1新媒体的含义。
新媒体主要是相对于报纸、广播、影视等传统媒体而言,新媒体指借助现代数字化信息技术、网络信息技术等手段,通过卫星、网络等作为传播渠道,以手机、电脑、数字电视等作为传播载体,向用户提供一些媒体信息服务[1]。
1.2新媒体环境下信息传播特点。
归纳起来,在新媒体环境下信息传播主要有四个特点。(1)海量性。新媒体环境下,信息承载打破了实体限制,其在虚拟空间中可以不断延伸,从而形成海量的信息。2631(2)时效性。凭借互联网,新媒体真正实现了第一时间传输的目的,化解了信息传播滞后的问题,充分保证了信息的时效性,并且还能够保证受众不受时间和空间的限制获取信息。(3)包容性。新媒体的诞生实现了不同信息表达方式的整合,能够在同一平台上呈现图片、文字、视频、音频等形式的信息,极大地提升了信息内容的丰富性和真实性。(4)开放性。在新媒体环境下,受众不再是被动地接收信息,还可以通过互联网表达自己的观点,并且还可以制造信息,具有开放性特征[2]。
2新媒体环境下广播电视发展困境。
新媒体的诞生对广播电视而言,既是一次机遇也是一次挑战,新形势下广播电视的发展暴露出以下问题。
广播电视作为传统媒体的主要组成部分,在长期的发展中逐渐形成了固定模式,在新闻编辑方面依然沿用传统模式,创新力度不足。另外,很多拥有专业技术的人才不愿意或者不适合到广播电视中发现,以至于广播电视行业严重缺乏新技术、新领域方面的人才。
2.2与受众互动交流不足。
广播电视仅仅是单方面、强制性的对新闻进行报道,常常忽略了群众关注的热点话题,从而缺乏同民众的交流和沟通。在新媒体环境下,受众可以借助手机、电脑等载体一边阅读新闻,一边反馈信息,通过这种形式增加和群众的互动。由此可见,广播电视在同受众的沟通、反馈等方面严重不足。
2.3新闻的时效性不足。
同新媒体相比,广播电视这类传统媒体的新闻存在着严重滞后性的问题,其主要是因为广播电视中的新闻需要较长的时间进行策划、制作、审核,审核通过后再予以发布。但是新媒体环境下,绝大部分受众可以在第一时间获得新闻内容。广播电视报道的新闻会第一时间在微博、微信中发布转发,如此一来便失去了新闻的价值,影响了广播电视的权威性,如果不能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解决这一问题,最终将不利于广播电视的生存和发展。
2.4节目播出形式灵活性不足。
对广播电视这类传统媒体而言,其播出方式、播出时间是固定的,观众只能根据其播出时间被动接受新闻,假如他们有其他事情要做时,便无法准时收看节目。然而新媒体便可以由观众自行决定收看的时间,并且可以选择自己感兴趣的内容,充分满足了观众个性化需求,由此可见在新媒体环境下,广播电视节目播出形式灵活性不足也是其面临的问题之一[3]。
法治建设的论文篇五
没有完善的法律体系,就没有现代法治国家。然而当前我们仍没有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在建设法治政府的实践过程中,社会主义民主法治也不够健全与完善。如面对现代社会治理,大多数地方政府官员并不熟悉自己应有的角色。所以,当下中国社会的矛盾与冲突“地方化”倾向日益严重。近年来,社会基层权利、公民权利频频受到损害;在“搞定就是稳定,摆平就是水平”的刚性稳定观下,群众诉求、媒体监督、网络问政等政府宝贵的执政资源,却被视为洪水猛兽而被权力反制。如因发短信或发帖而“因言获罪”,被地方公安机关拘留或跨省追捕现象频频见诸媒体。这些案件的最大共性,在于一些地方政府违法行政和个别领导干部对司法权力的滥用。2011年5月,河北省香河县政府大规模违法强租农民4000多亩耕地,“高价”倒卖给开发商,激起农民群体反抗;贵州仁怀市茅台镇为打造“白酒一条街”,几名副镇长率执法队打砸一百多家合法经营商户,强行扣押货品,逼迫搬迁,影响极其恶劣。更严重的是,这些乱象仍在蔓延。可见,现行法律体系还存在许多漏洞,其对缺乏监督与制约的权力还犹如“牛栏关猫”。
今年3月,胡锦涛在主持中央政治局第27次集体学习时强调,全面推行依法行政,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认真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以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以事关依法行政全局的体制机制创新为突破口,以增强干部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提高制度建设质量、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保证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为着力点。
从世界历史发展考量,一个健康、成熟发展的公民社会是法治国家的坚实基础。国家权力与法的来源是公民,公民是社会的主体、国家的主人。而法治国家则是指国家机器的法治化、民主化。因此,国家的法治化,既要有公民社会的参与,又不能脱离社会的法治化。从法治而言,其是同人治相对立的概念,核心是对公权力的制约。法治既是一种制度形态,也是一种生活方式和状态。法治的政治基础是民主政治,经济基础则是市场经济及其契约关系。因此,公民文化生活是对法治秩序的契合支撑,公民文化的自觉意识是法治进程的深层动力。所以,积极推动公民社会建设,发挥公民文化功能,不仅是培育法治的深层文化根基,而且也是当代中国社会转型的根本动力。
若要依法治国,必先依法治权。马克思曾指出:“法典就是人民自由的圣经。”在任何地方,权力不受到监督与制约,法治精神与作用也将难以彰显;米尔恩在《人权哲学》中指出:“如果法治要得到维护,那么,宪法就必须保证没有任何人能高于法律。拥有政治权威的人们应该同其运用权威所统治的人们一样服从法律程序。”阿奎那则认为:“权力服从法律的支配,乃是政治管理上最重要的事情。”现代法治以民主为基础,注重对公共权力的制约和保护公民的权利与自由。从法治的本质而论,公民不仅是权力的来源和主体,而且也是监督权力的.主体。因此,当前构建参与—治理型民主,对权力进行监督与制约,不仅需要建立体制内部自上而下以权力制约权力的制度机制;同时还必须建立体制之外自下而上以公民权利制约公共权力、以社会制约权力的关系模式。
“以公民权利制约公共权力”作为权力制约的一种方式,是区别于“以权力制约权力”之体制内部制约的一种外部制约,体现了一种法治民主的要求。民主的核心是公民的权利,而“以公民权利制约公共权力”强调的是公民选举权、参与权、表达权、知情权、监督权、财产权等基本权利的有效实现。从政治现代化而论,民主与法治是相辅相成的,两者之间的纽带就是权利,其结合的典型形式就是宪政。“以公民权利制约公共权力”,就是要以宪法规定的公民权利,以法治规定公权力的范围和界限,并以法律形式对其运作程序进行监督和制约,以有效保证公民权利之实现。
“以社会制约权力”是指在参与一治理型民主下,社会组织、社会力量(包括新闻媒体等)依据法律制度的规定,通过利益表达、政治参与等途径,使自身进入政府过程,在促进自身利益实现的同时,对国家权力形成制衡。这是当前民主与法治建设中值得期待的生产点,也是中国法治现代化的一种路径选择。这种关系模式有一点是要强调的,就是要避免西方市民社会理论中,将市民社会视为一个脱离国家、脱离政治的领域,认为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是一种对立、对抗的关系。其应该从两个方面理解与把握:一是奈斯比特在《中国大趋势》中强调的“纵向民主”观点:“支撑中国新社会长治久安最重要、最微妙也是最关键的支柱就是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力量的平衡”;“中国政府自上而下的指令与中国人民自下而上的参与正在形成一种新的模式”。二是在民主与法治发展中的国家与社会的良性互动、互构。这既是一种双向的适度制衡关系,又是一种良好的民主合作意向,从而促进对国家所维护的普遍利益与公民社会所捍卫的特殊利益的整合,以适应社会总体的均衡性发展趋势。因此,这种法治体系的建立,既需要宪政的制度安排,需要在观念层面确立权利本位的文化,在制度层面确立权力制约的文化,需要国家与社会的良性互动、互构;更需要构建中国特色法治秩序的核心价值,壮大社会组织和社会力量以及公民社会的建设;更需要关注法治赖以形成的政治、经济、文化等相互作用的社会生态环境。
在风险社会和全球化背景下,以政府主导推动的法治现代化,是传统法治资源贫乏的后发型国家现实可行的法治发展模式。然而,理论预设的政府主导的理性构建行为,和国家权力理性外化促成的法治状态却存在悖论:一方面,法治的关键是对公共权力的约束和对公民权利的保障,政府推进的法治模式能否带来对自身权力的限制结果还不得而知;另一方面,不是所有形态的政府都具有法治的功能,只有特定结构形态的政府才具有推进和实现法治的作用。这种结构关系主要有三个层面:一是合理的权力结构,包括国家与社会关系,党政关系、中央与地方关系,立法、行政和司法之间的基本权利关系等;二是严格的权力规范,涉及国家权力配置、权力内容的法律规范以及权力运行的制度程序等;三是有效的监督体系,涉及对权力监督的原则、主体和机制等。所以,政府本身必须具有法治的结构关系,这不仅是影响法治的一个基本变量,而且这种关系的调整是政府推进型法治模式中最现实和有效的切入点。如果法治不能在政治领域获得进展,那么社会其他领域的法治必然是不健全、不完善的。
因此,当前推进政治体制改革的深化对法治发展具有深远意义。它不仅在社会、经济、文化体制改革中起着核心作用,同样,通过以宪政精神为原则的政治体制改革,构建一个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法治发展相适应的政治体制基础,乃是中国法治现代化的关键动因。
2011年2月19日,在省级主要领导干部社会管理及其创新专题研讨班上,胡锦涛明确指出,加强创新社会管理,是推进党和国家事业的必然要求,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必然要求,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必然要求。
从当前的社会状况而论,传统社会管理模式的缺陷,就是没有正视公民社会的兴起。从世界各国社会发展的经验看,社会管理创新的路径与方向必然是走向法治化,构建法治型社会管理模式。法治是完善社会管理的基础和根本。法治将社会管理纳入法制化轨道,以法律规范作为衡量政府和公民行为的准绳和标尺,以保障社会在制度化的框架内运行。尤其是解决目前社会管理领域存在的问题,如对社会流动人口和特殊人群的服务管理,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的服务管理,加强公共安全体系建设,完善信息网络服务管理等方面,必须以健全的法律政策化解社会矛盾,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因此,当前的社会管理创新,一是要建立法治的有限政府,推进公民社会法治化建设;二是加快实现社会管理从传统的政治导向性的控制模式向公共导向性的法治模式转变,从单一的行政手段管理方式向政府与社会力量多元合作的管理模式转变。
公民的权力、责任和法治自觉意识,应是法治国家合法性的基础。当前社会公众最关心的三个问题,是公共安全、权益保障和社会正义。这些社会问题的解决,均须按照“有效政府、有序社会”的原则,在推动政府与公民社会良性互动、互构的基础上,构建社会依法管理与公民参与治理有机统一的法治型社会管理模式。
参考文献:
法治建设的论文篇六
随着肇庆市经济的发展,经济结构不断的优化,工业和农业用水不断的增加,各行业的环境污染也会越来越加重,从而容易引起水资源污染而导致稀缺。因此,为了解决水资源的供需矛盾,我们必须环境保护和合理利用谈水资源和保护水资源,减少社会生产和人们生活对水资源造成的污染。
肇庆具有丰富的水资源,而这些水资源主要取决于肇庆所处的得天独厚的地理位置,其自身腹置西江河流域。西江作为国内第三大河流,是广西、广东乃至港澳的重要饮用水源地,是珠三角地区转型发展的战略腹地,是西南地区重要的出海大通道,是面向港澳和东盟开放合作的重要载体。因此,保护西江流域就相当于保护肇庆市的整个水资源生态系统。文章主要通过分析肇庆市西江流域水资源的发展现状,根据我市水资源现状的出现的具体问题提出一些建议和防护措施,从而实现我市水资源和水环境得到保护,实现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相结合。
一、肇庆市水资源现状。
(一)地表水资源量。根据资料统计肇庆市多年平均径流量大约136.2亿立方米,折合径流深916.74mm。多年平均径流深最大的为怀集县,达1214.87mm,其次是广宁和四会,多年平均径流深分别为1053.70mm和1028.04mm;多年平均径流深最小的是位于西江肇庆区的德庆县,只有652.85ram,其次为高要和市区,多年平均径流深都低于全市平均水平。
(二)水资源总量。水资源总量是指当地降水形成的地表和地下产水量,即地表径流量与降水入渗补给量的总和。肇庆市多年平均年径流量136.2亿立方米,在75%频率下的偏枯水文年份的径流量为115.9亿立方米,在97%频率下的特枯水文年份的径流量为87.58亿立方米。
1.过境水资源总量。肇庆市过境河流主要包括西江干流及其支流贺江、新兴江,北江干流也经过境内,但是所属境内河长很短,开发利用很少,未计入文章统计。根据统计结果,以西江干流为主的多年平均入境水量2168亿立方米,特枯年份也有1474亿立方米,肇庆市过境水量甚为丰富。
2.水资源可利用量。水资源可利用量是指在可预见期内,在统筹考虑生活、生产和生态环境用水的基础上,通过经济合理、技术可行的措施在当地水资源中可以一次性利用的最大水量。肇庆市现状多年平均地表水资源可利用为65.7亿立方米,特枯年份为22亿立方米。
二、肇庆市水资源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随着近年肇庆市经济的发展,区域用水量越来越多,污水处理设施未能有效同步跟进,污染物也越排越多,水环境污染问题已经显现,在人口密集、工业较为发达的区域已经比较严重。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水资源浪费严重,缺乏节约用水措施。
(一)注重水资源保护体系建设。
1.建立生态环境保护综合决策机制。要想对水资源进行有效的开发和利用,必须建立完善生态环境保护监管体系。在进行较大规模的水资源管理和开发工作之前,一定要有专门的部门为该工作进行长期的评估,尽量避免出现“先动工,再上报”的不利局面。
2.做好水资源开发体系建设。对水资源的管理需要大量的资金和技术的支持,因此在实际工作中应该本着促进经济社会同资源、环境良性和谐发展的原则,积极推进财政体制改革,加大水利工程技术建设的研发力度。
(二)调整资源开发和环境保护的平衡关系。相关部门积极贯彻可持续发展战略,明确我国水资源的实际承载力。在水资源的利用上,要考虑人民生活、工业制造业发展、农业用水这三大水资源利用主体的'资源供给平衡。不能出现满足一方,牺牲另一方的现象。
(三)加强政策法规执行力。对水利管理部门来说,要在机构内部建立环保责任制,将职责落到实处,积极开展和水资源管理相关的工作。
(四)加大资金与制度的投入。政府部门要健全水污染处理产业的投入机制,积极调动地方和企业的积极性,利用国家调控资金鼓励水资源消耗大、污染多的企业增加在水污染方面的投入,保证治理污水的地方和企业先受益。
(五)科学技术手段的应用。
1.提高水污染治理水平。抓好工业结构调整,控制工业污染源;积极发展污水处理技术,提高污水处理效率,降低净化处理成本;在现有工业污染治理水平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并推广清洁工艺和清洁产品。
2.污水回收利用。针对广大水资源消耗量大、污染较重的企业,应广泛采取截污导流措施,从技术水平上提高污水回收再利用,使再生水成为第二水源,缓解水资源紧张,减少污水排放量,保护环境和水资源不受破坏。
(六)加大对水资源环境的保护措施。为了有效防止水资源污染,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1)全面控制污染排放,狠抓工业污染防治。(2)专项整治“十大”重点行业。以纺织、印染、造纸、制革、电镀、有色金属等十大重点行业进行严格督察其生产工艺、污染排放和污染处理的情况。(3)集中治理工业集聚区水污染。(4)加强重点污染源监管。(5)强化城镇生活污染治理,推进生活垃圾处理。做到无烟无尘化。
四、结语。
文章主要是通过加强水资源管理体系建设出发,探讨了在实际管理过程中利用行政、法律、经济、科学技术等手段对水资源进行保护的对策。针对如何保护有限的水资源并更好地为人类利用这个问题,必须通过全社会各个层面的共同努力加以解决。从根本上说,要想更好地对我国现有的水资源进行有效保护和管理,加强和整治污染源是我们工作的重中之重。通过环境保护的手段加强水资源的管理,以缓解我国水资源短缺的现状。
法治建设的论文篇七
同志们:
司法局就党的报告中有关法治建设的内容进行了辅导,县政府法制办通报了近年来全县依法行政工作开展情况,县公安局等部门进行了交流和表态发言。从发言看,大家对建设法治x思想很重视,认识很到位。陈红星同志就法治x建设和近期重点工作作了重要讲话,请大家深刻领会,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就法治x建设、学习贯彻党的精神和人事管理几项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关于法治x建设
今天会议的主题是法治x建设,法治x从字面上看是法治问题,但实质上是执政问题。希望全县各级各部门通过今天这个会议,进一步统一思想,夯实措施,强化依法行政和依法司法,加快推进法治x建设进程。
(一)深化认识,理性剖析法治薄弱的问题和根源
当前,法治在经济社会发展中非常薄弱,尤其是在信访接待的问题上,很多问题本来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但由于法治不健全,不得不采用行政手段解决;很多事情本来可以通过法治渠道执行到位的,但由于法治程序跟不上,导致各方面工作非常被动,群众很不满意。这些既是x的现实问题,也是全国的共性问题。目前,法治薄弱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政府不能严格依法行政、司法机关不能严格依法公正司法、公民不能自觉学法守法。造成这些问题的根源和症结也有三个方面:权大于法,情干预法,监督不力。首先,在我们的执法部门和司法部门行使执法权、司法权的过程中,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现象较为突出和普遍,权大于法,导致法治失去作用;其次,中华民族有注重人情关系的传统,对于公正执法、公正司法干扰太大,执法者很难挣脱巨大的人情网络;再次,监督部门没有切实履行监督职能,导致各级各部门或多或少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法律面前人与人不平等的问题,很多不作为、乱作为、徇私枉法的人和事没有得到相应的惩戒。推进法治x建设,关键是找准症结和根源,对症下药,着力解决权大于法、情干预法的问题,着力强化法治监督,全面提高法治化水平。
(二)夯实措施,加快法治x建设进程
一要强化法治意识。无论是国家公职人员,还是普通人民群众,都需要进一步强化法治意识。党的值得关注的是代表们谈和谐社会的相对少了,谈依法治国的多了。这是因为大家普遍认识到,法治是和谐社会的最根本保障,没有法治就没有和谐。所以,报告对依法治国提出了新要求,并作为党和政府执政的最基本方式和最基本战略。报告明确提出,要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使党和国家的各项工作法治化,特别是首次提出了全民守法;再次重申了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法治基本方针,充分说明了法治在治国过程中的重要作用。因此,各级党委、政府和领导干部必须用法治的思维和方式推动发展、深化改革、管理社会、保障民生、化解矛盾、在完善社会管理体制上,原来的提法是“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特别加上了“法治保障”,也就是说社会管理最根本要靠法治,法治是最终保障。国家把法治提到这样的高度,作为基层干部,我们要深刻认识法治对于县域治理的重大意义和重要作用,特别是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要进一步树立依法办事的意识,干任何事不能主观、不能盲目、不能随意、不能与法律相抵触、不能违背法律程序,真正做到用法治的思维和法治的方式来推动工作。要切实加大普法教育的力度,进一步创新普法教育方式方法,既要用反面事例开展警示教育,又要用典型的事例引导全民,切实提高群众的法治意识,引导群众利用法律武器依法理性维权。与此同时,要积极营造人人平等的法治环境,用规范透明的行政执法和公平公正的司法,使群众相信法治,逐步改变群众“信访不信法”的现状。
二要建设法治政府。建设法治政府的核心是用法治方式和法治思维推动发展,并把法治意识贯穿于政府决策、政策执行和社会管理的全过程。建设法治政府的关键是制度保障,用制度约束倒逼政府机关和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依法履职。本届政府在推进法治建设方面作了很多努力,但法治依然薄弱、效果依然不明显,最主要的原因是制度保障不到位。所以,要进一步完善决策机制、执行机制、社会管理机制,逐步把决策、执行和推进社会管理纳入法治化轨道。特别是要完善依法决策程序,没有程序的公平就没有结果的公平,只有决策依法科学,执行落实才不会走样。县政府法治办要从决策环节入手,加大依法科学决策的研究和探索。
三要高效廉洁公正地司法。司法公正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因此,树立高效、廉洁、公正的司法形象是法治x建设的重中之重。虽然县检察院和县法院在促进司法公正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但服务不优、效率不高、执行不力等问题依然突出,司法队伍的思想理念、干部作风、能力素质有待进一步提升。建议县委政法委就司法机关严格公正司法进一步完善领导机制、监督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切实促进全县司法系统转变观念和作风,在优化服务上下工夫,在提高司法效率上下工夫,特别是要在解决执行难的问题上下功夫,切实维护法律的威严。
四要完善法治保障机制。完善法治保障机制是推进法治x建设的当务之急。会后,相关部门要抓紧完善以下五个方面的机制:依法行政保障机制。由县政府办负责,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考核制度,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考核。进一步完善政府部门负责人依法行政述职评议制度,夯实“一把手”依法行政工作职责。进一步完善执法责任的落实和责任追究制度,明确责任主体,严格实施责任追究;依法信访机制。由信访局负责,抓紧制定信访引导疏散制度,凡涉及民事纠纷、行政诉讼等通过法律途径可以解决的信访问题,引导上访人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抓紧制定信访执行保障制度,确保交办、批转的信访问题得到及时处理。抓紧制定信访秩序保障制度,依法处置闹访、缠访、重访问题,特别是对群体性非法访、寻衅滋事、扰乱正常办公秩序的,公安机关要坚决依法打击;依法征迁机制。由住建局、国土局负责,依据现有的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征地拆迁程序,切实解决征地拆迁过程中无理对抗、恶意阻挠、漫天要价等问题;依法保障建设环境机制。切实加强与公安机关的沟通协作,依法处理无理阻工、强买强卖、欺行霸市等扰乱建设环境的人和事。法院高效执行机制。着力解决法院判决执行不到位的问题,切实维护国法的尊严和司法的公信力。以上五项保障机制,由县政府法治办牵头,相关部门协作,分头加快完善。
五要提高法治x建设能力。当前,部分执法人员执法水平不高、执法能力不强、工作作风不硬是法治x建设急待解决的首要问题,县委政法委要牵头采取措施切实加以改进。要严格执行学习制度,请公检法系统的专业人员授课,切实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和执法能力;要建立健全淘汰制度,对法律素质不高、执法能力不强的执法人员,实行淘汰或建议调整岗位,不能再让不具备执法能力和素质的执法人员破坏法治形象了;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和因失职渎职、徇私枉法造成冤假错案的,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促进执法能力的全面提升。
(三)强化监督,确保法治x建设取得实效
强化监督是推进法治x建设的关键。因此,我们要切实加强五个方面的监督。一是加强人大政协监督。建议县人大就加快推进法治x建设建立依法监督机制,建议县政协就法治x建设建立民主监督机制。同时,希望县人大、县政协能够积极主动履行监督职能,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不怕得罪人、不怕打击报复。并且作为监督者也要自觉接受监督,今后要对不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的监督者实施问责。二是加强行政监督。监察局要认真履行《行政监察法》赋予的行政监察执法职能,加大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问题整治力度,进一步优化政风行风。三是加强司法监督。检察院要加强对依法司法和依法行政的监督,确保司法公正高效。四是加强舆论监督。舆论监督是当前最积极、最有力度的监督方式,我们既要大力欢迎社会舆论的监督,又要正确对待和稳妥运用舆论监督。五是加强群众监督。人民群众是防范权力干预和人情干预最好的防火墙。下一步建立健全群众监督机制,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切实发挥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
关于法治x建设我就强调这三个方面的意见,目的是通过我们的共同努力,在x形成政府严格公正执法、司法机关公正高效司法、广大群众自觉学法守法、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良好氛围,为x经济社会跨越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法治建设的论文篇八
摘要:新疆环境保护法治建设发展至今取得一定的成绩。但是,新疆农村环境保护法治建设还存在不足。文本立足新疆环境保护法治现状及存在的问题,通过分析深层次的法律原因,提出一系列贴合新疆实际,符合环境法治发展规律的对策建议。主张转变新疆农村环境立法理念,将可持续发展作为农村环境保护法治建设的指导思想,强调制度创新的重要性。在此基础上,加大新疆农村环境保护法的立法实践工作,提出完善新疆农村环境立法的具体路径。
我国环境保护法治长期致力于城市的环境保护工作,立法和制度性设置多是以城市作为设计基础,农村环境管理存在着立法空白和制度性欠缺,导致现行立法和制度难以满足农村环境保护的现实需要。新疆农村环境保护法治建设也遇到了相同的问题,相关部门面对不断出现的农村环境问题往往力不从心。怎样结合新疆农村环境的实际状况和新疆农村环境保护法治的建设水平,提出有针对性的立法建议显得尤为重要。
随着新疆经济的快速发展,环境污染、生态破坏问题日益凸显,相应立法部门陆续出台了一系列地方法规予以保护和防范。目前,新疆生态环境退化得到了初步有效控制,环境污染也得到了进一步的防治和改善,城乡环境质量保持稳定。
(一)新疆已初步建立环境保护法规体系。
在环境保护法治建设方面,新疆致力于发展具有新疆特色的环境保护法治事业,自20世纪80年代至今,新疆地方环境保护立法正在形成一个比较完善且符合地方需求的法治体系。新疆环境保护法治建设经历了三个阶段:1.20世纪80-90年代的创建期;1990年至的发展期;20至今的提高期。从立法水平来看,新疆地方环境立法从最初针对特定的环境要素立法,到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全方位立法;从重视城市环境保护立法,到城乡环境一体化立法;从照搬国家法律,到结合地方实际提出针对性立法,甚至是进行先行性立法的尝试。新疆地方环境立法已成为中国地方环境保护法学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新疆已初步建立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修订)为指导,以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法律规范为内容的新疆环境保护法规体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是指导新疆环境保护的综合性、基础性地方法规。该条例明确了“环保优先、生态立区”的新疆环境保护理念,确定了“资源开发可持续、生态环境可持续”新疆环境保护的发展方针,标志着新疆的环境保护工作将进入一个新的法治化管理阶段。截至,新疆共制定环境保护的相关地方法规43件,其中自治区级法规22件,较大市级地方法规5件。新疆生态保护立法主要包括水事、矿产资源、草原、森林、野生动植物、土地、自然保护区、湿地等方面的法律规范。
(二)新疆农村环境和农民环境权益保护已有相应法规予以规范。
新疆环境保护法发展初期,城市环境作为环境保护法律制度设计的基础和模型,得到了有效和及时的保护。但是,相对于与城市有很大区别的农村环境状况,已有的法律制度很难进行针对性的适用,有关农村环境、农民环境权益保护的法律规范也很少涉及。由此,就造成了今天广大农村环境污染状况堪忧,生态破坏严重的重要法律原因之一。近年来,在新疆立法、环境保护等部门和环境法学者的努力下,新疆陆续出台了新疆农村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规范及相关的规范性文件。20,《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的重大修订,其中一大亮点就在于将农村的环境问题纳入统一规定之中。在加强农村环保工作方面,该条例明确要求制定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规划,推进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加强农村环境保护设施建设、环境污染治理、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和农业资源保护利用,将防治农村层面源污染工作纳入环保目标责任制等。此外,鼓励发展清洁能源,采取措施防止土壤、农产品污染等。自治区党委、政府也积极推进农村的环境保护工作,分别在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的意见》(新党发〔〕6号)、《关于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新政办发〔2009〕136号),两份文件的发布,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法律、法规在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方面的缺失。
(三)新疆环境保护立法地方特色明显。
新疆环境保护立法的地方化,表现在立法的主体方面。自治州、县结合区域特点,出台了一系列涉及生态资源保护、污染防治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对地方环境保护起到了重要作用。截至20,各自治州、县现行有效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16件,其中,伊犁哈萨克自治州5件、昌吉回族自治州3件、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3件、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1件、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1件、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2件、木垒哈萨克自治县1件。地方化表现在结合新疆环境资源条件和特有的环境问题,制定相应的地方环境立法。还表现在没有上位法的情况下,为切实保护新疆环境,开始制定先行性立法。例如,3月25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又为全长1321公里的塔里木河立法并修订了我国第一部规范流域管理的《塔里木河水资源管理条例》,加强了塔里木河流域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和科学调度。,在国家没有湿地保护上位法的情况下,新疆先行性地制定颁布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湿地保护条例》,该条例预示着新疆湿地保护将迈向新阶段。希望以上立法尝试能为其他省区制定相关法规提供借鉴作用。
(一)重城市、轻农村的环境保护倾向仍然存在。
党的十八大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了突出地位,并纳入总体布局,拓展为“五位一体”。这表明我们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从认识到实践都达到了新的水平。随后,修订《环境保护法》,该法第一条中明确规定了环境保护法新的立法理念:生态文明建设和可持续发展的理念。明确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要使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进一步强化环境保护的战略地位,将保护环境作为国家的基本国策。同时,该法较为全面地规范了农村环境保护内容,新增相关农村环境保护法条第33、49、50、51条,从防治农业污染、畜禽污染、生活垃圾污染、农村水源保护到城乡污水、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明确了政府对农村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职责等。由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年修订)修订时间早于《环境保护法》(20修订),该条例关于农村环境保护的相关内容较为缺乏,不够全面;相关规定原则性强,可操作性较弱。整体而言,该条例体现出以城市环境保护为主,农村环境保护为辅的倾向,这不利于新疆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有力实施。
目前,从国家层面到新疆地方层面还没有一部农村环境保护立法或“农村环境保护”篇章,无法起到综合保护农村环境的作用。新疆农村环境立法严重缺失,综合性的农村环境立法仅见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第二十九条的规定中。
目前国家污染防治法针对保护要素的不同,主要包括《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海洋环境污染防治法》等。截至年,新疆制定环境保护的相关地方法规43件,其中涉及污染防治的法规只有3件,且只是针对危险废物的污染防治。有关大气污染防治和水污染防治的相应法规针对的区域有限,仅限定在乌鲁木齐市和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博斯腾湖流域。由此可见,新疆污染防治立法数量远远没有达到实际需要。新疆迄今为止,针对水污染、固体废物污染、大气污染的治理等方面相应的配套立法尚不完善,这样容易造成无法可依的局面。新疆地方配套法规缺失,体现了新疆地方法规与上层法之间缺乏有效的协调与配合。如修订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和修订的《水污染防治法》都分别增加了对农村环境保护的相关条款,但是,到目前为止新疆都没有在相关立法中增加和修订农村固体废物、农村水污染防治立法的相关内容。
针对一些领域,如土壤污染防治、农产品污染、生物安全方面存在立法上的空白。同时,在荒漠化治理,退耕还林政策的法治化、矿产资源的生态建设、内陆河域的综合治理等方面仍然缺乏立法。还需要对环境保护管理制度、污染防治制度、生态保护制度中的部分制度进行研究,使之有效贴合新疆农村环境保护的实际情况。
(三)立法的可操作性不强。
通过查证现有的单行法规,笔者发现环境保护管理体制的相关规定往往都过于抽象,在制定具体实施措施时存在“一刀切”,不能与新疆农村的实际情况相结合,以致相关执法部门在执行时无从下手或难以执行的情况较为多见。
树立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应当明确其宪法地位。只有可持续发展理念具有宪法的法律效力,才能从根本上重建环境法体系。新疆在科学发展的过程中,对环境问题给予高度重视,自治区党委确立了“环保优先,生态立区”的发展理念和核心思想。但是,针对新疆农村环境立法保护的不足,应当尽快依照年修订《环境保护法》的立法理念和思路修订新疆环境保护相关法规,立法明确农村与城市环境保护具有同样的重要性,从而全面立法规范新疆农村环境保护和防治工作。结合新疆农村环境特点和环境监督管理特点,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制定较为全面的新疆农村环境立法体系,将城市与农村的环境保护问题统筹规划,统筹治理。
(二)加大力度修订新疆农村环境立法。
针对全国农村环境立法的缺失现状,新疆应当加大尝试性的立法实践,制定新疆农村环境保护的相关法规,以此弥补国家立法空白,解决新疆农村环境破坏的现实问题。新疆农村环境立法的方式主要包括两种选择:单独制订《新疆农村环境保护条例》或在《新疆农村环境保护条例》中增补一章“农村环境保护”。笔者认为应当单独制订《新疆农村环境保护条例》,首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于2011年进行修订,其中部分内容体现了解决农村环境问题的思路,但还不全面、不具体,如果在此条例中增加一章内容,势必要再次进行修改,这种修改只能针对农村环境,对条例实施中的其他问题可能由于时间等因素无法及时发现或提出。这种修改会造成法实施效力的下降;其次,单独制订农村的环保条例,可以避免将农村环境保护条款纳入现行城市中心主义色彩的环境基本法后出现的体系不协调后果;最后,可以降低立法成本并凸显农村环境问题和环境保护的特殊性,确保法律规制的有效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是指导新疆农村环境保护的综合性法规,要把环境保护放在首位,当经济发展和环境污染相冲突时,坚定不移地保证环境保护优先地位。其条例主体内容分为总论和分论两部分。总论部分主要规定农村环境保护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基本制度等。分论主要针对农村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破坏制定相关规定,其中农村污染防治主要包括:农村饮用水污染防治、生活垃圾污染防治、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大气污染防治、城市垃圾向农村转移的污染防治等,生态环境破坏主要包括:草原、水源等生态环境保护的内容。在立法方式上,新疆应当加大补充立法和特殊性立法的数量。新疆有独特的地理、人文环境,国家的统一环境立法势必不能涵盖新疆的特殊情况。新疆气候干旱缺水,节水和植被保护是环境保护面临的重要任务,因此就需要对森林、草原、水等资源进行详细的.立法保护。新疆也应当在《森林法》《草原法》《水法》《矿产资源保护法》的基础上,结合新疆实际情况制定补充性和特殊性立法,以达到保护环境的作用。
笔者认为,首先应当对新疆生态环境保护进行立法,抓紧制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牧区草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新疆是全国三大牧区之一,广阔的草原不仅为新疆畜牧业的发展提供了雄厚的物质基础,也为祖国西部边陲筑起了一道绿色生态屏障。其次,要继续推进自治区“13211”环境保护行动计划的实施,加强对重点流域、区域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的监督管理,努力使我区资源开发的生态环境保护和管理走上法治化的轨道。最后,逐步完善地方生态环境保护法规体系,做到有法可依,依法行政,切实加强对水、土地、森林、草原和矿产等重要自然资源开发的生态环境保护和管理。加大对资源开发生态环境保护的执法力度,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规范资源开发的生态环境管理,对有法不依,造成重大生态环境破坏的案件,要严肃查处。
(三)遵循法治建设科学性原则。
1.加大新疆地方立法规划的实施,完善立法机制。
立法规划是立法工作的前置程序,是关于立法的前瞻性计划。地方立法规划的科学合理可以保障地方立法生效后的科学合理实现。在制定地方立法规划时,要注意科学原则与民主原则的统一。对已经完成的立法按照法定程序进行评估和审查。
2.重视新疆农村环境监督管理制度创新。
农村环境监督管理主体制度创新。新疆应当完善农村环境监管主体体系,应当将农村环境保护实施主体从单一化的政府监管转变为多元化的政府与非政府共同监管,构建共生互补,协调配套的多元化监管机制。笔者提出农村环境监管主体多元双层次保护的设想。即以政府特别是基层政府保护为主导的第一层保护,由村委会、农民和社会环保组织形成的农村环境保护自治的第二层保护。立法明确各主体地位,统一环境监管的职责权限,划分各部门的职能、责任等。农村环境保护具体法律制度创新。现有的环境保护制度主要是针对城市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情况而设计,不能满足农村环境保护的需要,甚至一些制度无法在农村适用。所以,需要对环境保护管理制度、污染防治制度、生态保护制度中的部分制度进行研究设计,使之合法有效保护新疆农村环境,其中包括:环境规划制度、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环境监测制度、“三同时”制度、环境许可制度、排污登记制度、排污许可制度、排污收费制度、突发事件的应急制度、草原资源有偿使用制度、草原禁牧和草畜平衡监督管理制度、草原生态补偿制度、生态保护区制度。农村环境管理经济制度创新。在新疆农村环境治理的过程中,首先,树立“循环经济”的观念;其次,构建完善的资源开发生态环境补偿机制;最后,还有如环境税费制度、排污权交易制度的完善和创新。农村环境立法的公共参与制度。立法确立农民环境权,并制定细则以保障此种权利的实现;完善公众参与的法律机制;完善公众参与环境立法的法律责任体系,明确规定公众参与的法律责任,对责任主体、责任形式和责任承担方式、责任追究的主体和程序等内容作出相应规定。
(四)完善新疆农村环境监督管理的具体建议。
新疆农村环境监管主体在立法上的空白,导致长期以来农村环境日益恶化,新疆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应当加强乡政府、村民委员会等方面的监管,通过立法赋予以上主体职权和职责。为了解决新疆农村环境监管主体缺位现状和新疆广大农村污染现状,笔者建议新疆各乡镇设立环保所。职责拟为:监督本辖区内环保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贯彻实施;监管和治理本辖区内生活污水、畜禽养殖、农药化肥污染、生活垃圾和排污企业;办理本辖区内新扩、改建项目环保审批手续和监督“三同时”执行情况;处理本辖区内环境污染的信访、投诉、纠纷等案件;整治和恢复本辖区内农村生态环境,创造环境优美的生态乡镇;向本辖区内居民和企业进行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工作;建设农村环保的基础设施,完善环境监管的信息化和网络化建设,做好排污的预警工作,扫除监管盲区。结合新疆环境管理制度的建立是以城市作为设计基础,不能有效贴合新疆农村的实际情况,建议制定新疆农村环境监督管理制度,将农村环境保护考核纳入当地政府考核目标体系,实施绿色gdp核算和考评标准体系,并在法律中明确加以规定。在编制环境保护规划时,应足够重视农村的环境保护,在自治区统一规划的基础上,各地区可以将城市环境保护与农村环境保护分别进行专章编制,将农村环境保护的目标、任务、组织领导、监管、保障措施等内容明确化。应该针对农村的环境规划、政策、制度开展战略环评。提高农村环境影响评价中农牧民参与的程度,实现信息公开。建立新疆农村排污登记制度。完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体系内容。将农村突发环境事件的监测机构、监测方式、污染类型以及公众参与等原则规定其中,等等。
(五)完善新疆农村环境纠纷救济制度。
充分考虑新疆区域特点,学习借鉴国外及国内其他省区的经验,探索与建立适合新疆地域与经济发展的农村环境纠纷解决多元机制。笔者提出了构建新疆农村多元环境纠纷解决机制。首先,笔者认为结合新疆农村环境纠纷的特点、农村环境纠纷解决现状与救济的现有条件,构建多元化农村环境纠纷解决机制,其重点应当放在非诉讼救济的制度完善与机构改革方面。新疆应当健全村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民间环保委员会的调解功能;强化农村环境纠纷解决过程中乡政府功能;完善新疆农村环境纠纷行政处理制度等。其次,完善诉讼救济制度。诉讼救济应当充分考虑诉讼成本与诉讼技术的难度,在诉讼制度完善中考虑保证农民便于诉讼,诉讼费用的承担等因素,同时转变法院在解决环境纠纷中的定位,在诉讼救济中也要重视调解。建议在新疆推行环保法庭的构建;统一新疆高级人民法院环境案件审判标准;引导推行新疆各级法院开展环境公益诉讼;完善新疆农村环境案件管辖争议的解决对策;农牧民诉讼费用减免标准等。最后,完善非诉讼救济体系内部的协调,以及构建非诉讼救济和诉讼救济之间的衔接制度。
作者:刘晶李君单位:新疆农业大学。
参考文献:
[2]乔世民.少数民族地区生态环境法制建设研究[m].北京: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2009.
[3]高晓璐.论农牧区环境污染防治的法律问题[j].当代法学,2009,(2).
法治建设的论文篇九
新媒体的诞生和发展无疑给广播电视带来了巨大的冲击,但是同时也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特别是与新媒体有机融合,成为了广播电视未来发展的重要方向。在新媒体环境下,广播电视应该积极探寻适合自身的转型路径,不管是在媒体内容方式还是在传播载体方面,均应该积极构建新的媒体形态,以更好的促进自身转型发展。在新媒体环境下,广播电视应该实现以下三个方面的转型:(1)角色转型。在新媒体环境下,广播电视的媒体角色也发生了巨大改变,更加注重媒体传播效应的创设,以便更好地适应新媒体环境。对广播电视而言,其具有专业性、权威性的特征,因此在新媒体环境下转型时,应该始终以专业发展作为导向,积极发展跨媒体报道、多媒体语言表达的形式,以提升广播电视的报道水平。另外,在新媒体环境下,也要求广大广播电视工作者的能力发生转变,“全能记者”的角色扮演成为了实现广播电视和新媒体融合的关键切入点,这也是广播电视角色转型的内在要求。例如“中央新闻客户端”便是通过角色的转型,以接地气的媒体姿态走进群众,同群众构建互动传播的机制。(2)载体转型。广播电视传统单一的传播载体,很难适应新媒体环境下的发展要求。因此在新媒体环境下广播电视还应该实现载体的转型,要善于依托新媒体的载体功能,进一步拓展广播电视的传播渠道,构建互动式传播模式,增强新闻报道的时效性。例如可以创设手机电视媒体、iptv、网络广播电视媒体等。近年来,“三网融合”策略的提出,成功的打破了广播电视时间和空间的限制,方便受众通过手机、电脑等阅读新闻信息。例如近几年非常火爆的电视节目《奔跑吧!兄弟》,之所以在广播电视媒体和网络新媒体中均受到关注,其主要是实现了传播媒体的转型,创设了互动阅读和移动应用等。
法治建设的论文篇十
为贯彻落实好“_”普法规划,切实做好青少年普法教育工作,按照县府开展“法制进校园”教育活动的安排,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目标任务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中国梦”实践教育活动,按照“六五”普法规划要求,以增强针对性、有效性和普遍性为原则,在广大青少年特别是校园青少年群体中开展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增强他们的法制观念,使他们养成自觉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习惯。
二、活动时间
20__年4月至20__年12月
三、活动内容
1、开展法制进校园教育宣传行动。重点加强对学生的《宪法》、《刑法》、《民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犯罪》、《义务教育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法规的宣传教育,邀请服教人员现身说法。结合青少年特点,还要举办好一期法制板报、图片展,为广大青少年送上精彩的法制课,以大量极具震撼力、反映犯罪恶行恶果并最终受到法律严惩的案例图片,配以警醒的说明文字,提示犯罪的危害,告诫孩子们学法、懂法、守法,防微杜渐。
2、继续加强开展法制副校长(辅导员)进校园活动。聘请法制副校长,努力采用青少年喜闻乐见的形式对大中小学生开展交通、消防、食品药品、产品质量、消费者保护等法制教育,教育青少年知法、守法、护法。
3、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教育主题班会。各班组织开展一次“法律在我心中”的主题班会活动,结合团日活动与班级实际,有针对性地举办各类讲座、系报、调查问卷、讨论等形式,对学生进行生动、直观的法制教育。
4、开展观看电影电视教育活动。为提高青少年的思想道德水准和法律意识,组织部分青少年学生观看一场有意义的电影电视活动,以激励学生爱人民、爱祖国、爱科学的学习热忱和争做遵纪守法的.示范生。
四、活动要求
1、加强领导,周密部署。青少年法制教育事关国家长治久安是关系青少年健康成长和提高青少年法律素质的一项重要工作,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加大对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支持力度和投入力度,不断推进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2、突出重点,创新形式。针对不同的对象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活动。创新教育宣传形式和载体,探索开展宣传教育的新方式。要积极运用动漫、视频、音乐等载体,创新宣传教育方式,增强教育实效。
3、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结合自身实际,充分利用校园广播网、黑板报、电子屏、宣传栏等,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与青少年密切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推进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开展,不断提高广大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努力养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行为习惯,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法治建设的论文篇十一
全省各族各界青年朋友们: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吹响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号角,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也作出了在新的起点上全面推进依法治省、加快建设法治广东的决策部署。当前,“法治”已经成为全社会的广泛共识和各行各行的基本遵从。
全面推进依法治省,是全面深化改革背景下广东提升治理能力的重大战略安排,也是需要各族各界共同参与的庞大系统工程。青年是生力军,责无旁贷。为此,我们向全省广大青年郑重倡议:积极践行和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努力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我们要弘扬法治精神。树立法治思维,坚决捍卫法律尊严和权威。参与法治创建活动,弘扬“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弘扬公序良俗”的社会风尚,遵守网络规范,传递网络正能量,让守法诚信成为当代青年的价值共识和行为自觉。
我们要参与普法教育。积极参与群众性法治教育实践,踊跃参与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队伍,广泛宣传法治文化,引导青少年学法、尊法、信法、守法、用法、护法,让法治观念从小在青少年内心扎根。
我们要共建法治社会。依法依规开展社团活动,丰富公共服务供给,化解基层社会矛盾。有序表达青少年利益诉求,依法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在社会热点事件中,稳妥发表观点,不信谣不传谣,坚决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工作办事。
青年朋友们!法治建设,人人有责。让我们高举法治旗帜,做好示范引领,为全面推进依法治省、加快建设法治广东贡献青春力量。
倡议人:xxx。
时间:xxxx年xx月xx日。
法治建设的论文篇十二
全县广大新的社会阶层人士: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这是中国共产党依法治国的宣言,它明确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总目标、基本原则,深刻回答了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的关系等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了全面部署。
我县新的社会阶层人士高达20万左右,我们作为市场经济的先行者、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推动创业创新的实践者、改革开放直接的受益者,我们凭借知识、技术、管理和资本等要素参与社会分配,是社会财富的创造者和地方富强的贡献者,理应为全面推进法治苍南建设中承担起自己的责任和使命。在此,我们向全县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倡议:
一要树立法治思维,增强法治观念。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敬法尊法、知法信法、守法用法,树立法治思维,增强法治观念,运用法治方式,做依法治国的积极拥护者和自觉践行者。
二要坚持做到诚信守法经营,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自觉加强企业信用建设,合法经营、依法纳税;坚持诚实守信,遵守职业道德,信守合同,诚信经营,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保护消费者利益;坚持以人为本,保障员工合法权益,提升全员素质,努力争做重信守法的诚信企业。办受人尊敬的企业,做受人尊敬的企业家。
三要反对垄断,促进合理竞争,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济,我们进行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加强市场监管,就是在促进建立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充分发挥我们在市场监管中的作用,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促进市场自我管理、自我规范、自我净化。
四要倡导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五要承担社会责任,共建法治苍南。积极参与法治体系、诚信体系建设,积极践行守法光荣、违法可耻、诚实守信、廉洁经营的理念,发挥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的作用,认真履行法定义务和社会责任,努力推动法治苍南建设。
六要发挥骨干作用,全面普及法律知识。在《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之后,省、市、县相继出台了实施意见,法治社会建设已是大势所趋、民心所向的时代潮流,县新联会在县委统战部的领导下将成立律师分会,欢迎广大律师作为新社会阶层人士和助推法治苍南建设的中坚力量,加入进来一起走进学校、工厂、社区开展普法讲座和宪法知识竞赛等活动。
正所谓达则兼顾天下,越有能力的人就越有责任。作为法治苍南建设者,我们有责任有义务立即行动起来,身先士卒、以身作则,积极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特优势和作用,同全县人民一道携手并进,为全面推动法治苍南做出更大贡献。
倡议人:xxx
时间:xxxx年xx月xx日
法治建设的论文篇十三
为深入贯彻党的精神,认真落实“六五”普法规划和人大会决议,根据全区普法依法治区工作要求及市局、区法组办关于法制宣传月的工作要求,结合纳溪质监局工作实际,制定20xx年“法制宣传月”法制宣传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本次宣传活动取得成效,我局成立法制宣传领导小组,由唐奎副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何晓波、张德胜任副组长,各股、队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宣传股,由政策法规宣传股股长王方奎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活动的协调联系及资料收集汇总工作。
二、总体要求
从3月25日到4月28日开展为期1个月的依法治区宣传教育月活动,迅速掀起法制宣传教育热潮,着力营造依法治区的浓厚舆论氛围,实现以宣传为引领,纵深推进依法治区及“六五”普法各项工作的目标。
三、重点内容
(二)宪法和法律。重点宣传宪法基本原则,精神和内容,宣传基本法律制度,进一步增强全体公民的民主法治意识。组织企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学习质量安全、计量、标准化、认证认可、特种设备等法律法规。
(三)宣传《泸州市纳溪区依法治区工作规划》及区委推进依法治区系列重要会议精神。充分宣传区委对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社会治理、学法用法的目标要求和工作举措。宣传建设“产业基地、秀美纳溪”必须厉行法治,实现“一年起步,三年变样”“着力七个突破、力争四年翻番”必须重视法治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四)认证贯彻落实《泸州市纳溪区20xx年依法治区工作意见》,加强对质监依法维权、打假治劣典型案例的宣传。
四、主要活动及分工
宣传月活动期间,我局除按照区法组办统一安排积极参加各项法制宣传活动外,还将结合我局实际开展以下活动:
(一)开展主题宣传活动。结合“法律十进”为载体,以“学法、守法、敬法、用法”为主题,多形式、多特色的集中开展依法治区宣传教育活动。由政策法规宣传股负责。
(三)以新版法律文书制作为重点,开展一次全局职工法制培训讨论活动,由稽查队负责;
(四)网络宣传。充分利用我局门户网站、手机报等平台载体,加强质监法律法规、依法行政、维权服务等宣传教育,由综合股负责。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参加。各股队要按照本方案要求,高度重视,切实开展好宣传教育工作。各业务股、队要结合日常工作,开展形式多样、针对性强的法制宣传教育。
(二)加强宣传引导,认真总结。各股、队要注意收集宣传活动图片信息、文字材料。要充分发挥电视、网络、报刊、广播等大众传媒的优势,及时对法制宣传活动、典型案例等进行报道,正确引导广大群众“学法、守法、敬法、用法”为全区“六五”普法规划的全面实施营造浓厚氛围。同时。及时对宣传工作中号的经验和做法进行总结,按时报送相关活动开展。
法治建设的论文篇十四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根据《法治远安建设实施意见》(远法[2010]22号)精神和县教育局关于印发《开展创建法治单位实施方案》的通知(远教字[2011]85号),组织全校师生积极参与学法用法、依法办事,形成学法、知法、用法、守法的良好风气,为促进我校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构建和谐校园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组长:高廷香
副组长:邓刚邹官斌汪红云李明忠
成员:孔孑乙郑江淮张剑波汪洋付德宽
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在校办
二、创建目标
通过创建活动,进一步提升普法效果,提高全体师生法律意识,提高我校依法行政能力,促进我校广大干部职工法律素质和法制化管理水平的提高,推动我校教育工作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力争“六五”普法取得更大成绩。
三、创建措施
1、深化普法教育,全面形成依法治教的氛围。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开展“大普法”的要求,在我校广泛深入地开展普法教育。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自觉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提高依法决策和依法管理教育教学能力。不断拓展法制宣传教育载体,充分利用“法律六进”活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载体,集中开展以宪法为核心、教育政策法规为重点的法制宣传教育,做到普遍教育与重点辅导相结合,理论学习与案例剖析相结合。通过学习,教育和引导广大教职工积极参与学法用法、依法办事、依法执教、依法维权,努力提高广大教职工的法律素质和法制化管理水平。
2、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和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校领导班子在事关学校发展的重大决策以及人事安排、财务管理等重要事项上,要逐步形成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要强化制度建设,建立健全行政审批、行政许可工作责任制,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实行制度化、规范化管理。大力推行政务公开,健全运行机制和民主监督机制,形成党政齐抓共管、职工积极参与的组织机制。同时,把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切实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强化对重要事项和重要岗位的监督,构建多主题、多渠道、多形式的监督网络。
3、突出重点环节,多方位兼顾开展主题教育。一是在广大教职工中间以“三提三服务一营造”(提升公民法律素质、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提速法治远安建设,服务经济发展、服务社会发展、服务民生和谐,营造公平正义法治环境)活动为契机,组织开展法律咨询、法制讲座等有针对性的、职工喜闻乐见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帮助广大教职工解决身边的法律问题,引导教职工依法表达利益诉求,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二是在全校学生中间通过广播、板报、讲座等形式,定期对学生进行普法教育,进一步促进学生知法、懂法、守法,教育和引导学生学会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四、工作步骤
总体进程:10月底前完成规划、动员、部署工作;2011-全面贯彻落实建设“法治单位”的各项任务,基本实现法治化目标,全面提高我校法治化水平。具体实施步骤:
1、20为“法治单位”创建启动年。制定创建“法制单位”实施方案,对创建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加大创建宣传力度,营造创建氛围。
2、2011-20,力争通过“法治单位”创建工作规划的实施,实现“法治单位”的总体目标。每年制定创建工作年度推进计划,并按计划组织实施。领导小组定期组织检查督办,确保我校“法制教育”建设稳步有序推进,实现“法治单位”总体目标。
3、加强创建过程管理。在“法治单位”创建过程中,加强过程管理,完善资料收集整理工作,确保创建工作落到实处,努力提高创建工作水平。
远安县职业教育中心学校二0xx年十一月十六日
法治建设的论文篇十五
同志们:
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今天召开全县“法治县”创建启动动员大会启动“法治县”创建工作,是全面深入依法治县,创造良好法治环境的重要举措,创建法治县是县委、县政府今年确定的一项重要任务。下面,我就“法治县”创建活动讲四点意见:
一、深化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创建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创建法治县既是推进依法治县的重要载体,也是建设平安基本内涵和重要保障。各级各部门一定要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切实增强创建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开展创建工作,是优化发展环境的必然要求。近年来,全县围绕建设平安奋斗目标,大力实施了项目推动战略,促进了全县经济社会的发展。但我们应该清醒看到,我县发展环境不优的问题依然较为突出,在一些领域、一些部门还存在不依法行政、滥用权力等现象。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深入开展法治县创建,促进全县各级政府依法管理、广大群众依法办事、各类企业依法经营、司法部门公正执法,为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开展创建工作,是维护和谐稳定的必然要求。当经济社会发展到了一定阶段,必然会出现利益诉求多元化、社会纷争复杂化的现象。当前,我县正处在加快发展的关键期和各种矛盾的高发期,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依然不少,各种涉法涉诉案件仍然较多,信访稳定形势还比较严峻,少数群众维权意识强烈而法治观念淡薄,极少数执法人员工作方法简单、司法执法水平有待提高。只有深入开展法治县创建,不断提高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的法治化管理水平,才能最大限度地增加社会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为经济社会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开展创建工作,是提升文明县城形象的必然要求。法治是现代文明县城的核心价值理念。近年来,我县通过完善县城规划,加大设施建设,改进县城管理,县城功能有所完善、形象有所提升。但是必须看到,在推进城镇化进程中,违章乱建、垃圾乱倒、占道经营、交通混乱等违法违纪和不文明行为在我县还显得尤为突出。要解决这些问题,只有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深化法治政府建设、法治经济培育、法治环境营造、法治意识培养,才能依法加强管理,才能进一步提高全县人民群众的整体素质,进一步优化我县的法治环境。
二、加大普法教育,大力弘扬法治文化和法治精神。
创建法治县要把培育公民的法治理念、法治心理、法治习惯放在首要位置,努力为全县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发展提供法治文化和法治精神支撑。
一要抓重点对象学法,带动全社会法律意识整体提升。要深入抓好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各项制度落实,在增强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能力上狠下工夫;要分层次、有计划、有步骤地对农村“新任村官”、“大学生村干部”、“农村法律明白人”进行培训,在农村开展广泛的法制宣传教育,引导农民依法表达利益诉求;要进一步抓好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着力培育青少年的公民意识和法治意识;要加强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的法制教育,促进企业规范化管理,维护和谐劳动关系;要继续深化政法部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全面提高政法干警司法为民、公正执法的本领,当好法治县建设的主力军。
二要抓重点法律普及,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发展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第一责任。创建法治县,必须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来展开,围绕重点法律法规普及宣传来推进。要着眼“四大战略”的工作目标,抓好宏观调控、扩大内需、财政金融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要着眼招商引资和优化发展环境,抓好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资源配置、依法经营等法律法规的宣传;要着眼解决群众切身利益问题,抓好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房屋拆迁、权益维护等法律法规的宣传;要着眼社会和谐稳定,抓好安全管理、社会管理和依法信访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引导人民群众理性维护自己的权益。
三要抓宣传形式创新,推动法律思想和法治精神入脑入心。在继续开展好法律“六进”活动的基础上,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以人民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形式,寓教于乐,不断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效果。各级党政机关要广泛开展“法治机关”创建活动,发挥好引领示范作用。新闻媒体和文艺宣传队要积极承担公益宣传和艺术感染的社会责任,做好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宣传活动,使人民群众的法治观念内化于心、外践于行,切实打牢创建活动的群众基础。
三、狠抓基层基础,着力提升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
创建法治县,涵盖方方面面,涉及各个阶层,只有采取扎实有效的措施,突出抓好基层基础工作,一步一个脚印向前推进,才能不断提升全县的法治化管理水平。
一要进一步推进基层依法治理。要紧紧抓住全县深入开展基础管理工作的契机,坚持把加强基层民主、基层管理和平安建设作为创建活动的重要内容,以创建活动提升管理水平,促进社会和谐。要认真落实基层民主政治各项规定,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推进群众自治。要深入开展村镇、社区政务公开、财务公开,完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促进依法治理。要以预防化解社会矛盾为主线,深化基层基础建设,深入推进严打整治,切实加强社会管理,不断健全调解网络,打牢社会平安基础。
二要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是对政府工作的基本要求。要从抓好政府职能转变、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理顺行政执法体制、强化监督与责任追究等重点任务入手,解决依法行政中的突出问题,努力塑造一个法治、高效、廉洁的现代政府。要强化司法建议力度,为政府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提供法律咨询。要配套建立行政执法的自由裁量、责任追究、考核评议、投诉处理和执法公示等制度,让权利在“阳光”下运行。同时要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创新行政复议方式,强化行政责任追究,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三要进一步推进法律规章完善。加强规章制度建设,使各方面的管理有章可循、有制可约,是法治城市建设有序运行的重要保证。行政主管部门,特别是一些执法工作任务重、难度大、群众关注度高的部门,要依据专业法规,对各自管理的对象、程序、行为,甚至对执法人员的形象、用语做出具体规定,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形象。要积极引导村(居)民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依法建制、化法为规,在村规民约的基础上,形成各自的依法治理章程。
四要进一步推进司法公平正义。司法公平正义事关社会和谐稳定,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要以加强宗旨教育和推行执法办案公开为突破口,全面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要坚持执法为民,把维护好人民权益作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开展公开承诺、联合接访、清理积案等专项活动,着力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人民安居乐业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和法律服务。要进一步完善对司法权行使的监督机制,增强司法权威性和透明度,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促规范,切实解决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的问题。
四、凝聚各方力量,不断激发创建工作内在活力。
创建法治县是一项宏大的系统工程,要进一步创新工作机制,加大工作力度,组织和动员全县干部群众参与创建,确保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一要充分发挥党委政府的主导作用。各级党委、政府是创建工作的主导者,要把创建工作作为一项重大任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重点工作进行研究。要建立健全主要领导亲自牵头、专门班子全力推进、相关部门合理攻坚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及时研究解决创建过程中的具体问题,推进创建工作顺利扎实开展。要把创建活动纳入各地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建立科学有效的考评和激励机制,实行目标管理,加强督促检查,促进创建工作各项任务落实。
二要充分发挥人大政协和社会团体的推动作用。要充分发挥人大、政协在法治建设方面的重要职能和联系面广的政治优势,通过组织视察等活动,随时掌握创建工作情况,提出意见、建议和提案,推动创建工作扎实开展。工会、妇联、共青团等群团组织和其他社会团体要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广泛发动和组织服务对象参与到创建工作当中,形成全社会共同推动创建工作的生动局面。
三要充分发挥广大群众的主体作用。要强化舆论导向,加大社会面宣传,增加创建工作的关注度和吸引力。要围绕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和焦点问题,大力开展“法律维权”等法律惠民工程,积极通过法律渠道为群众办好事、实事,让群众看到创建工作的实际成效,使人民群众真正成为法治县建设的参与者、实践者和受益者。
同志们,创建法治县事关全局,使命光荣,责任重大。我们一定要按照县委、县政府的总体部署,群策群力,扎实工作,奋发进取,加快法治建设步伐,不断开创依法治县新局面,为建设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法治建设的论文篇十六
尊敬的市民朋友们:
你们好!
是城市文明的重要内涵,文明的社会,是崇尚法治的社会;文明的城市,是依法治理的城市;文明的市民,是遵纪守法的市民。让我们牢固树立对法治的坚定信仰,做到学法、尊法、守法、用法,努力建设崇尚法治、文明和谐的城市环境。为此,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
小组办公室向广大市民倡议:和基本要求,增强法治观念。
二、带头尊法,争做尚法护法的好市民。要把对法律的尊崇和敬畏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始终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让依法办事成为一种习惯,让法治成为我们共同的一种生活方式。
络谣言和社会不良文化,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四、办事依法,争做理性平和的好市民。自觉审视自己行为的合法性,明确自身的权利与义务,以合法理性的方式表达我们利益诉求。要坚决同各种违法犯罪和有悖社会公德的现象作斗争,始终坚持依法办事、依法维权,依法化解各种矛盾纠纷,不断弘扬法治正能量。
章!xxx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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