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小学安全应急预案制度(模板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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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门小学安全应急预案制度(模板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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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的过程中,我们可以结合他人的意见和建议,提升自己的思考能力。如何提高学习效率是学生们共同面临的挑战。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一些专家观点和研究成果,希望能够引起大家的思考和讨论。

小学安全应急预案制度篇一

案情简介。

浙江省乐清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温州某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当事公司建立的安全生产台账,未纳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内容。且从未对相关内容进行编制、评审、发布、宣传、演练、教育和培训。

处罚结果。

乐清市应急管理局对该公司依法作出责令限期改正、并处罚款人民币15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七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与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制定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相衔接,并定期组织演练”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针对本单位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的特点和危害,进行风险辨识和评估,制订相应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生产经营单位未制订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一款第(六)项“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六)未按照规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或者未定期组织演练的;……”的规定进行行政处罚。

温馨提示:应急预案是各类突发事故的应急基础,是应急救援的“底线”。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针对本单位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的特点和危害,进行风险辨识和评估,制订相应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防患未然,不仅是意识上的事情,更要落到工作严格执行规范上!有了事先的预案,发生事故时才能做出最迅速最科学的应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七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与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制定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相衔接,并定期组织演练”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针对本单位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的特点和危害,进行风险辨识和评估,制订相应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生产经营单位未制订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一款第(六)项“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六)未按照规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或者未定期组织演练的;……”的规定进行行政处罚。

乐清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温州某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当事公司建立的安全生产台账,未纳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内容。且从未对相关内容进行编制、评审、发布、宣传、演练、教育和培训。

乐清市应急管理局对该公司依法作出责令限期改正、并处罚款人民币15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应急救援预案是指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为迅速、有序地开展应急行动而预先制订的行动方案。应急预案有利于做出及时的应急响应,有利于提高人员风险防范意识。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针对本单位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的特点和危害,进行风险辨识和评估,制订相应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第八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等地方人民政府派出机关,应当至少每2年组织1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

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单位,矿山、金属冶炼、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建筑施工单位,以及宾馆、商场、娱乐场所、旅游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经营单位,应当至少每半年组织1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并将演练情况报送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前款规定的重点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进行抽查;发现演练不符合要求的,应当责令限期改正。

第三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未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未定期组织应急救援预案演练、未对从业人员进行应急教育和培训,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在本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不立即组织抢救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七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与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制定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相衔接,并定期组织演练。

第九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未按照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

(四)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的;

(五)未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如实记录或者未向从业人员通报的;

(七)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

小学安全应急预案制度篇二

第一条为了有效地防范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严肃追究重大安全事故的责任,保障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校正职负责人对下列重大安全事故的防范、发生,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制的规定有失职、渎职情形或者负有领导责任的,依照本制度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玩忽职守罪或者其他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重大火灾事故;

(二)重大交通安全事故;

(三)重大建筑质量及危房安全事故;

(四)危险药品和化学危险品重大安全事故;

(五)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特种设备重大安全事故;

(六)大型活动重大安全事故;

(七)外来暴力侵害重大安全事故;

(八)流行传染病重大安全事故;

(九)食物中毒重大安全事故;

对重大安全事故的防范、发生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人员,比照本制度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玩忽职守罪或者其他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重大安全事故肇事单位和个人的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民事责任,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执行。

第三条重大安全事故的具体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学校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采取行政措施,对本学校实施安全监督管理,保障本学校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对本学校或者职责范围内防范重大的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后的迅速和妥善处理责任。

第五条学校应当每个学期至少召开一次防范重大安全事故工作会议,由学校主要负责人召集有关负责人参加,分析、布置、督促、检查本学校防范重大安全事故的工作。会议应当作出决定并形成纪要,会议确定的各项防范措施必须严格实施。

第六条学校按照职责分工对本学校容易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单位、设施和场所安全事故的防范明确责任、采取措施,并组织进行严格检查。

第七条学校必须制定本学校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并将安全事故应急处理蓣集报区教体局备案。

第八条学校应当对本制度第二条所列各类重大安全事故的隐患进行查处;发现重大安全事故隐患的,要立即排除。

第九条学校存在的重大安全事故隐患,超出其管辖或者职责范围的,应当立即向有关管辖权或者负有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第十条学校对学生进行劳动技能教育以及组织学生参加公益劳动等社会实践活动,必须确保学生安全。严禁以任何形式、名义组织学生从事接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的劳动或者其他危险性劳动。严禁将学校场地出租作为从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的生产、经营场所。

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学校违反本规定的,对校长给予撤职的行政处分,对直接组织者给予开除公职的行政处分构成非法制造爆炸物罪或者其他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一条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后,应当按照“学校突发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规定的程序和时限立即上报,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报告,并应当配合、协助事故调查,不得以任何方式阻碍、干涉事故调查。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后,学校违反前款规定的,对学校主要负责人给予行政降级处分。

第十二条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后,学校应当迅速组织救助,有关人员应当服从指挥、调度,参加或者配合救助,将事故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第十三条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后,由教体局协同有关部门组织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并由调查组提出调查报告,调查报告应当包括依照本制度对有关负责人员追究行政责任或者其他法律责任的意见。区教体局依据调查报告,对有关责任人员作出处理决定。

第十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举报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有权向区教体局举报学校及负责人不履行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或者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的情况。教体局接到报告或者举报后,立即组织对事故隐患进行调查处理。

第十五条对重大安全事故以外的其他安全事故的防范、发生追究行政责任的办法,由学校参照本规定制定。

第十六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1]。

小学安全应急预案制度篇三

1.1为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强化鞍钢房产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工程质量管理,根据《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以及公司有关问责制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1.2公司承建的所有工程项目均应执行本制度。

2引用文件。

2.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2国务院279号令《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2.3国务院493号令《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2.4辽宁省《建设工程质量事故报告表和调查处理管理规定》。

3术语和定义。

本制度采用《质量管理体系基础和术语》、《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质量手册》中的术语和定义。

4职责和权限。

4.1技术质量部。

公司质量事故管理的主管部门,组织对重大质量事故的界定和处置,并将处置意见上报主管领导。

4.2工程分公司。

4.2.1技术质量部门。

工程分公司质量事故管理的主管部门,组织本单位一般质量事故的界定和处置,并将处置结果上报公司技术质量部。

4.2.2项目经理部。

负责项目经理部出现的质量问题处置,并将处置结果上报本公司技术质量部门。5管理内容。

5.1工程质量事故分类。

5.1.1工程质量问题。

5.1.1.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没有满足设计或不符合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要求的,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0以下,定性为工程质量问题。

5.1.2工程质量事故。

因施工质量达不到合格标准,而需要加固、返工或报废,且经济损失额达到质量事故级别的为施工质量事故,施工质量事故划分为两个等级:

b)因工程质量问题造成重伤2人以下(含2人)或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下5千元以上(含5千元)的事故,为一般工程质量事故。

5.2工程质量责任的范围和内容。

5.2.1坚持工程质量实行各级行政一把手负责制。

5.2.2实行项目经理质量负责制,其项目的机构设置,资源配置必须满足技术和质量管理要求,配备具有相应资格的项目技术负责人、质量检查员。项目经理必须具备相应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组织能力、执业资格以及项目管理工作的实际经验。

5.2.3开发部/工程分公司工程管理部门应在开工前与项目经理部签订承包合同,其合同必须明确该工程的质量目标、质量责任和具体考核办法,技术质量部门负责监督和考核。

5.2.4开发部在分配工程任务时,必须考虑工程承接单位的资质和能力以及工程项目的整体性、工程结构的完整性、工序安排的连续性、工艺衔接的合理性。同一个单位工程的同一类专业原则上应分配给同一个单位施工,尽量减少工序穿插、交叉作业。工程管理部门在工程施工过程中需要调整工程任务时,也应遵循上述原则。因肢解工程,安排不具备资质或施工能力不足的单位施工所导致的工程质量事故应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5.2.5对无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或不按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组织施工导致的工程质量事故应追究项目经理的责任;因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编制失误导致的质量事故应追究编制、审批者及相应主管部门的责任。

5.2.6没有按规定进行施工图自审、会审和交底,施工图漏审,技术交底错误,测量定位失误,擅自修改设计等导致的质量事故应追究有关责任者及其技术质量部门的责任。

5.2.7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原材料、半成品、构配件、设备等必须严格履行进货验收制度。因采购或使用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原材料、半成品、构配件、设备等导致的工程质量事故不但要追究采购人员及设备/物资管理部门的责任,还要追究接收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责任。

5.2.8对不按规定的程序、方法和要求取样检测,检测项目不全或数据失实,不经检测就出具报告等问题严重或导致工程质量事故的,应追究有关责任者及相应主管部门的责任。

5.2.9因配合比、投料、拌制等原因造成已经浇筑流态混凝土缓凝、强度不足,问题严重或构成工程质量事故的,应追究混凝土搅拌站的责任;因混凝土供应不及时造成混凝土结构工程出现冷缝或渗漏,问题严重或构成工程质量事故的,既要追究混凝土搅拌站的责任,也要追究工程管理部门的责任。

5.2.10施工过程的转序必须严格履行工序交接制度。下道工序施工单位应按相关标准所规定的要求对上道工序进行复检,确认合格后方可组织施工。否则,造成的工程质量事故既要追究交付单位的责任,更要追究接收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责任。

5.2.11因工序安排不当严重影响工程施工质量,或上道工序存在明显质量问题(包括原材料、半成品、构配件存在的问题或缺陷)仍强令下道工序施工的违章指挥,施工单位有权拒绝接受。否则,造成的工程质量事故应追究有关工程管理人员及其主管部门的责任。

5.2.12对不按设计、规程、规范或标准要求施工,违规作业,弄虚作假,偷工减料,以次充好,降低施工标准等导致的工程质量事故应追究有关责任者及项目经理的责任。

5.2.13工程成品保护应遵循“谁施工谁保护”的原则。因保护措施不力导致施工成品被破坏,问题严重或构成工程质量事故的不但要负责修复、赔偿损失,还要追究责任者及成品保护单位的责任。

5.2.14工程/劳务分包必须遵循“分包对总包负责、总包对业主负责”原则。发包方必须与承包方签订施工合同或施工协议,合同或协议应明确工程承包范围、质量目标、验收标准、验收程序、验收方式、验收部门、结算签证办法以及预留质量保证金数额和工程质量保修的规定。否则,造成工程质量事故的应追究有关责任人、发包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责任。

5.2.15项目经理部负责进货验收、工程质量的自检与评定;工程分公司技术质量部门负责进货验收的抽查和监督,工程质量的专检和核定;技术质量部负责质量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和监督。因漏检、错检导致的工程质量事故应追究有关检查人员及技术质量部门的责任。

5.2.16对已确认的工程质量事故,除追究当事人、主管部门的直接责任外,还要按工程质量管理办法追究行政一把手的责任。

5.3工程质量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的计算及认定。

5.3.1工程质量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的.计算。

因工程质量事故,返修、返工、加固补强、让步接收或报废处理的工程,其损失金额的计算应包括人工费、机械费、材料费和相应的管理费(扣除拆除下来的材料残值)。

5.3.2工程质量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的认定。

工程质量事故的损失金额由责任单位负责核算,公司质量事故调查组认定。

5.4工程质量事故的报告和检查。

5.4.1发生工程质量事故的单位必须立即报告工程管理部和技术质量部,重大质量事故24小时内向技术质量部提出质量事故的书面报告。报告内容包括:

a)发生的时间、地点及工程项目;

b)发生的简要经过及损失情况;

c)发生原因的初步分析;

d)采取的应急措施及事故处理情况;

e)处理方案及工作计划;

f)事故报告单位等。

5.4.2发生工程质量事故的工程分公司及其项目经理部负责保护事故现场,在防止事故扩大的同时保护好物证、声像资料等原始凭证。

5.4.3技术质量部牵头,工程、计划、财务、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及相关责任单位参加,组成事故调查组,负责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工作。其调查内容包括:

a)查明事故的过程、原因及损失情况;

b)组织技术鉴定;

c)查明事故的性质、责任单位和主要责任者;

d)提出处理意见及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的措施和建议;

f)提出事故调查报告。

5.4.4调查组有权向发生事故的工程分公司、相关单位、有关人员了解情况,索取有关资料。任何单位或人员均不得推诿、隐瞒、干扰或阻挠调查工作的正常进行。

5.5.1对导致一般工程质量事故的直接责任者警告以上处分,项目经理通报批评;对重复发生一般质量事故的项目经理部撤职处分,工程分公司主管部门负责人及其主管领导通报批评。

5.5.2对导致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直接责任者解除劳动合同,项目经理撤职处理,工程分公司主管部门负责人及其主管领导行政记过以上处分,公司主管部门负责人行政警告以上处分。

5.5.3对发生的质量事故隐瞒,谎报,拖延报告期限,破坏事故现场,擅自处理(为防止事故扩大的处理措施除外),阻挠调查工作正常进行,拒绝提供与事故有关信息和资料或提供伪证者,应加重处罚。

5.5.4对发生工程质量事故的单位,除追究项目经理、相关责任者的行政责任外(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还要进行相应的经济处罚,并分别扣除其年度经营承包兑现奖或项目承包兑现奖。其处罚和扣奖额度按照《鞍钢房产建设有限公司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5.5.5凡因工程质量事故免职或撤职的项目经理三年内不得调转,也不得在任何工程项目担任领导职务。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责任单位当年不能评优、评先;受到处分的人员当年也不能评优、评先、晋级或提职。

6检查和考核。

6.1项目经理部每月将发生的质量事故进行汇总,上报本公司技术质量部门。

6.2工程分公司技术质量门每季度将本公司发生的施工质量事故进行汇总,上报公司技术质量部。

7.1施工质量事故处理方案及处理结果。

8记录。

8.1c2-6-1工程质量事故报告表。

8.2c2-6-2工程质量事故处理记录。

小学安全应急预案制度篇四

为切实保护我校师生的切身利益,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加强突发性事故处理的综合指挥能力,提高紧急救援的快速反应和协调水平,以保证迅速正确有效地处理安全事故,特制定以下我校用电安全应急预案。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学校其他成员和各班主任。

2、主要职责。

(1)平时指导全校处理用电安全事故和应急疏散的宣传教育;

(3)经常检查学校线路、开关、插座是否安全。对安全有隐患的及时更换或修理。

1、组织对师生进行用电安全知识辅导。

2、未经允许,学生不得私自拆、卸电器及开关、插座等。

3、学生不得私自使用需接插电源的用电设备。

4、定期检查学校用电设备是否正常工作。

1、遇有突发性触电事故立即切断电源(包括总电源)。

2、遇有紧急情况立即用绝缘棒或非导电棒、棍击打,将触电人员与电源脱离(不得用手拉触电人员)。

3、对触电受伤人员视情形及时组织自救或他救,必要时拨打120急救中心求援。

4、及时向学校紧急事故领导小组报告,以便组织施救。

5、排查事故原因,及时处理上报。

应急电话:火灾:119报警:110紧急救护:120。

小学安全应急预案制度篇五

第一条为了有效地防范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严肃追究重大安全事故的责任,保障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校正职负责人对下列重大安全事故的防范、发生,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制的规定有失职、渎职情形或者负有领导责任的,依照本制度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玩忽职守罪或者其他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重大火灾事故;

(二)重大交通安全事故;

(三)重大建筑质量及危房安全事故;

(四)危险药品和化学危险品重大安全事故;

(五)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特种设备重大安全事故;

(六)大型活动重大安全事故;

(七)外来暴力侵害重大安全事故;

(八)流行传染病重大安全事故;

(九)食物中毒重大安全事故;

对重大安全事故的防范、发生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人员,比照本制度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玩忽职守罪或者其他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重大安全事故肇事单位和个人的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民事责任,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执行。

第三条重大安全事故的具体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学校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采取行政措施,对本学校实施安全监督管理,保障本学校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对本学校或者职责范围内防范重大的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后的迅速和妥善处理责任。

第五条学校应当每个学期至少召开一次防范重大安全事故工作会议,由学校主要负责人召集有关负责人参加,分析、布置、督促、检查本学校防范重大安全事故的工作。会议应当作出决定并形成纪要,会议确定的各项防范措施必须严格实施。

第六条学校按照职责分工对本学校容易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单位、设施和场所安全事故的'防范明确责任、采取措施,并组织进行严格检查。

第七条学校必须制定本学校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并将安全事故应急处理蓣集报区教体局备案。

第八条学校应当对本制度第二条所列各类重大安全事故的隐患进行查处;发现重大安全事故隐患的,要立即排除。

第九条学校存在的重大安全事故隐患,超出其管辖或者职责范围的,应当立即向有关管辖权或者负有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第十条学校对学生进行劳动技能教育以及组织学生参加公益劳动等社会实践活动,必须确保学生安全。严禁以任何形式、名义组织学生从事接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的劳动或者其他危险性劳动。严禁将学校场地出租作为从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的生产、经营场所。

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学校违反本规定的,对校长给予撤职的行政处分,对直接组织者给予开除公职的行政处分构成非法制造爆炸物罪或者其他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一条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后,应当按照“学校突发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规定的程序和时限立即上报,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报告,并应当配合、协助事故调查,不得以任何方式阻碍、干涉事故调查。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后,学校违反前款规定的,对学校主要负责人给予行政降级处分。

小学安全应急预案制度篇六

为了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规范教学行为,保证教学安全,落实事故责任,特制定有关教学事故处理和责任追究的具体规定。

一、教师须准时上课和下课,不得无故旷课、迟到或早退,并承担管理职责期间的教学安全。有事或公差须事先按正常程序请假,否则予以通报,如造成严重后果,应承担全部责任。

二、何老师不能擅自调课。如因擅自调课影响正常教学秩序(如空堂或教师迟到等),予以通报,如造成严重后果,调课教师应承担全部责任。

三、如因部门工作失误影响正常教学秩序,由部门领导和相关责任人员承担主要责任。

四、组织学生参加教育教学活动(如教学实验、社会实践、研究性学习、体育课等)时,应对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并在可预见的.范围内采取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否则,组织活动的教师应承担主要责任。

五、对有特异体质或者特定疾病,不宜参加某种教育教学活动的学生,组织活动的教师应阻止其参加相关活动,否则,组织活动的教师应承担主要责任。

六、任何教师不得心罚、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否则,按《龙城中学严禁教职工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规定》追究相关教师的事故责任。

小学安全应急预案制度篇七

为了加强学校的安全管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确保学校安全教育工作落到实处,体现“谁主管、谁负责”的管理职能,真正做到“人人头上有责任”。依据学校安全教育的实际状况,特制定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一、工作责任。

1、采用多种形式,加大安全教育的宣传。充分利用板报、广播、各种集会、讲座、报告会、安全知识竞赛、班会、课堂等多渠道对广大师生进行防火、防溺水、防震、防触电、防事物中毒、防交通事故和自我防范意识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教育活动。没有按要求进行宣传教育,使学生出现不安全因素或造成事故者,追究班主任、主管领导的责任。

2、学生在校期间,凡参加一切校内活动,如劳动、集会、活动课、体育课、上操、上下楼等,教育不当造成学生摔伤等意外事故者,追究任课教师、班主任和主管领导的责任。

3、学生在校期间,因教学设施不安全或饮食不卫生造成的学生各类事故者,追究具体工作人员、主管领导和校长的责任。

4、对校内学生可出现的严重违纪现象,如打架等造成安全事故发生者,追究班主任、检查员、值周领导的责任。

5、因工作失误、造成财产损失和事故,将追究具体工作人员的`责任。

6、严格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规定,杜绝私设小金库。妥善保管票据、现金。因工作玩忽职守导致学校经费流失、违纪等现象发生,追究校长、会计、出纳和具体人员的责任。

7、校外人员到学校滋事,无理取闹,给师生造成财产损失、身心伤害,追究值班人员、检查员、值周领导的责任。

8、门卫及值班人员和各室管理人员在工作期间或节假日由于工作责任心不强,造成学校财产损坏、丢失现象发生,追究值班人员、管理人员、值班领导的责任。

9、在事故中承担多项责任者,将逐项追究责任。

小学安全应急预案制度篇八

安全责任,重于泰山。消防是学校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的重要内容。因此,学校常规管理中,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就是切实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措施。当学校发生消防事故时,能及时正确地反应,将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序,切实保障全校师生教职员工的安全与健康,特制定本预案。

(一)总指挥:x、x、x。

当学校发生消防安全事故时,应立即赶到现场进行指挥。

一般情况下由第一总指挥x负责,如果第一总指挥不在校,则由第二总指挥x负责;如果第一及第二总指挥都不在则由第三总指挥x负责。(三位总指挥不能都不在校)。

(二)消防人员:x、x、x。

当发生火灾时,x、x组织人员灭火,x负责切断电源。

(三)联络员:x。

x负责向区消防大队报警。

(四)秩序维护:x、值日教师。

1、火灾发生后,出事地点的工作人员果断的将学生迅速地撤离到安全地带。

2、各班任课教师组织学生撤离火灾现场,到宽敞安全的地方(后操场)去。

3、疏散人群,为消防车进场做准备。

4、保护事故现场,为调查事故原因做准备。

(五)现场医护处理人员:x。

x当有学生受伤时,负责现场救护,并为医疗急救作好准备。

1、定期检查。每2周对校舍危房和用电线路进行一次例行检查,及时排除火灾隐患。

2、不定期检查。大风暴雨之后,及时对用电线路进行检查。

3、对实验室、微机室、财务室及公共场合配置灭火器。

1、加强安全教育。学生在校期间,通过x、班队活动、晨会和板报、宣传画及手抄报、知识竞赛等形式,加强对学生进行消防安全教育。

2、教会学生正确的火灾逃生知识,并进行逃生训练。

3、教育学生养成不乱用火、电的好习惯,不玩火。

4、建立健全学生家庭联系的档案资料,以便在应急状态下使用。

小学安全应急预案制度篇九

浙江省乐清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温州某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当事公司建立的安全生产台账,未纳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内容。且从未对相关内容进行编制、评审、发布、宣传、演练、教育和培训。

处罚结果

乐清市应急管理局对该公司依法作出责令限期改正、并处罚款人民币15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七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与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制定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相衔接,并定期组织演练”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针对本单位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的特点和危害,进行风险辨识和评估,制订相应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生产经营单位未制订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一款第(六)项“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六)未按照规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或者未定期组织演练的;……”的规定进行行政处罚。

温馨提示:应急预案是各类突发事故的应急基础,是应急救援的“底线”。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针对本单位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的特点和危害,进行风险辨识和评估,制订相应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防患未然,不仅是意识上的事情,更要落到工作严格执行规范上!有了事先的预案,发生事故时才能做出最迅速最科学的应对。

小学安全应急预案制度篇十

为了有效地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严肃追究重大安全事故的责任,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重大安全事故的具体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条:依法对建筑安全生产事项负责审批(包括批准、核准、许可、颁发证照、竣工验收等)的问题,必须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安全条件和程序进行审查;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安全条件的.,不得批准;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安全条件,弄虚作假,骗取批准或勾结串通批准外,应当对弄虚作假骗取批准或者勾结串通审批工作人员的当事人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对部门正职负责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降级,撤职直至开除公职的行政处分;构成受贿罪、玩忽职守罪或者其他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条:对依照第二条规定取得批准单位和个人,负责审批的部门必须对其实施监督检查,发现其不再具备安全条件的,必须责令停工整改、黄牌警告、吊扣证照直至撤消原批准。

负责审批的部门违反前款规定,不对取得批准的单位和个人实施严格监督检查,或者发现其不再具备地安全条件,不对其进行处理而又不撤消原批准的,对部门的正职负责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构造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条:负责审批的部门未履行职责,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正职撤职或开除公职的行政处分,构成玩忽职守罪或其他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条:各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事故防范和门卫制度,落实到人,各负其责职,做好防火、防爆、防泄漏、防盗、防事故等各项工作。对未履行职责,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根据情节,单位主要负责人应负领导责任,分管领导要负直接责任,责任人员要负主要责任。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条: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后,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和时限立即上报,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报告,并应当配合,协助事故调查,不得以任何方式阻碍、干涉事故调查,如违反规定的给予行政处分。

第七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小学安全应急预案制度篇十一

春暖花开,春意盎然,为了让学生的身心得到健康发展,经家委会研究决定,于本周日上午组织学生到凤西公园春游,为了切实保证学生外出活动安全,明确安全事故处理的责任,特制订本预案。

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负责本预案的制订和实施。

本周日上午。

xx公园。

本班自愿参加的学生和家长。

1、全体家长和老师均要以高度的责任心对每个学生的安全负责,监护人负责各自孩子的安全问题。

2、对学生加强安全教育,抓好安全管理,确保外出活动万无一失。随队医生应携带急救包(如:创可贴、晕车药、清洁湿纸巾、纸胶带等)。

3、出发前要集队做好安全教育及宣布活动安排。

4、各大组清点人数报班主任和会长处。

5、乘坐的车辆必须要有正规的营运执照客车。

6、组织学生有秩序地上车,教育学生不要争先恐后,要礼让。乘车时不要将头手伸出窗外。

7、到达目的地后要组织和开展活动,不要随意“放羊”。

8、教育学生不要到危险的地方玩耍,特别是山水及偏僻的地方。

9、分散自由活动时,要求学生三五成群,不要个别行动,教育学生发现问题或发生事故时要及时报告,班主任和家长要加强巡视,做好监控,发生事故要采取应急措施。

10、活动结束要在规定的地点按时集中,清点人数上报,并有秩序回家。

11、学生一旦发生意外伤害事故紧急处理程序。接报事故后5分钟内必须完成以下工作:

(1)学生发生一般的小毛病、小损伤:班主任马上与春游地点附近的诊所、医院联系及时送治;如果附近没有诊所或医院,也应视情况及时雇车把伤者送到最近的医院及时医治。

(2)将处理情况及时登记,安排人员同时做好事故调查取证工作,并有其他学生签名证明,以利于事故处理,防止证据遗失。

学生发生严重损伤,大量出血,或昏迷休克:向意外伤害事故组长报告,并请求增援。马上拨打110、120电话,请求派车急救。

(3)处理事故的职责。

接到发生事故报告后,相关人员要立即赶赴现场,以最快的.速度积极开展工作,控制事故的蔓延和扩大,组织救援、保护事故现场、开展事故调查取证,尽快设法向领导小组报告事故情况;如属重大安全事故,则视事故情况,与有关方面取得联系,妥善处理。

1、确认事故现场,保护现场,抢救伤员排险,防止事态扩大而采取紧急措施和移动现场物件时应做出标志,拍摄或现场图并写出书面记录。

2、及时疏散人员,组织人员及时做好学生的护送工作。

3、如有伤亡事故,按《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处理。

小学安全应急预案制度篇十二

为贯彻县教育局有关学校校舍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精神,及时有效地处置因校舍安全引起的灾害,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学校和社会的稳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城南学校校舍安全防范工作应急预案。

一、组织机构。

1、城南学校校舍安全防范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zz(城南学校校长)。

副组长:zz(城南学校副校长)。

成员:zz(总务主任)。

zz(报账员)。

2、校舍安全防范工作小组责任人及职责。

组长:全面负责校舍安全工作。

副组长:负责指导学校校舍安全救灾工作,负责协调、收集、整理、发布信息,向上级报告工作。

总务主任:负责准备组织必要的应急用品和抢险物资。

报账员:负责校舍安全工作的有关财务预算及资金安排。

各完小校长:本校(园)长作为校舍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校(幼儿园)的校舍安全防范工作,负责联系学校舍安全工作预案制定、措施落实情况的督查。在发生校舍安全灾害时,指导组织师生撤离疏散及现场抢险,负责教职工现场组织抢险救灾指挥等。

二、报告制度及程序。

1.各校(幼儿园)都要建立、健全灾情报告制度,严格落实值班人员,确保紧急情况报送渠道畅通,运转有序。

2.各校(幼儿园)发生校舍安全等紧急情况,应立即报告当地党委、政府办公室和中心学校,中心学校在接到灾情报告后2小时内上报县教育局。

3.灾情的报送必须及时、准确、全面、不漏报、不瞒报。报告的内容为:灾情发生的.时间、地点,受灾的简要情况、死亡(含失踪)人数、受伤人数、估计直接经济损失,灾情发生后已采取的措施和灾情控制情况以及报告人等。

三、预警发布。

根据县专业部门发布的预警信息,中心学校将及时通过通信联络准确发布有校舍安全的预警信息,指导各校落实相应防范措施。

四、应急措施。

1、组织全面排查。各校(园)每月要对本校校舍可能受灾害的情况进行逐一检查,查明隐患;要对破旧校舍进行逐幢检查,发现危房必须坚决停止使用,发现隐患,及时处置,并做好记录,立即报中心学校。

2、健全应急机制。各校要建立监测和预警机制,制定详细的师生避险工作预案,预案要明确责任人,并根据学校实际,确定预警方法、避险转移路线、临时安置点,把防御措施落实到每个学校、每个班级、每个学生。一旦发生校舍安全受灾害等紧急情况,及时启动预案,立即进入工作状态,有序组织师生安全转移,确保人员安全。

3、建立抢险队伍。各校要组织一支由党员干部、年轻教师组成的校舍安全事故工作抢险队,随时听候调遣,奔赴事故工作第一线,处理突发性自然灾害。

4、做好物资准备。各校要根据有关要求,做好有关校舍安全工作的物资准备工作,以备急用。

五、加强教育强化管理。

1、各校要通过广播、黑板报、知识讲座等多种有效形式在师生中开展防灾减灾知识、防御预案和自救措施的宣传和教育。各校要利用班队活动等时间,组织师生进行撤离、疏散演练,增强师生的防范意识,增强师生的自我保护、相互救助,应对事故的能力,以免发生灾情时惊慌失措,影响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

2、各校在对校舍进行全面排查的基础上,对学校校舍安排使用要科学规划,将人流相对集中的教室、学生宿舍优先安排在近年新建成或认定为达到抗震设防要求、较坚固质量较好的校舍。

3、在雨季期间,各中小学要对涉及校园安全的各种设施进行拉网式检查,发现险情,立即报告并及时处理。要对学校电路进行检查、修复,准备好应急备用灯具,注意用电安全;要对学校电话线路的进行检查、修复,保证通讯畅通;要对学生宿舍所有门窗进行安全检查,如有损坏及时维修,确保雨季安全;要对学校及周边的大树进行安全检查,做好修剪和加固工作;有在建项目的学校,要督促施工单位对脚手架、吊车等进行加固,确保安全施工。

4、出现校舍安全事故等自然灾害时,严禁任何人散布谣言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担心和恐慌。

小学安全应急预案制度篇十三

为了加强学校安全工作,保障全校师生员工健康、平安地学习、工作,打造平安校园,预防安全事故发生,并能快速、及时、妥善处理突发的安全事故,切实有效降低安全事故的'危害,依照上级有关要求及有关法律法规,从我校实际出发,特制定本预案。

学校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校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组长:张冲。

副组长:杨守德高启发。

组员:各班班主任及任课教师。

(1)、指挥有关教师立即到达规定岗位,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

(2)、安排教师开展相关的抢险排危或者实施求救工作。

(3)、根据需要对师生员工进行疏散,并根据事件性质,报请上级部门迅速依法采取紧急措施。

(4)、根据需要对事件现场采取控制措施。

(5)、对本校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程序进行督察指导。

(6)突发事件发生后,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应当根据“生命第一”的原则,决定是否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在第一时间内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在一切教学活动中,都要有“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意识,万一遇到突发安全事件,要沉着应对,首先确保在场人员的生命安全、及时上报。学校安全事故应急组织的领导和成员获讯后迅速赶赴现场组织指挥、抢险求助。

1、报告程序:

(1)学校校长(2)中心校校长(3)教育局。

2、报警程序:

(1)迅速组织有关人员携带消防器具赶赴现场进行扑救。

(2)根据火势如需报警立即就近用电话或手机报告消防中心(电话119)。

3、组织实施:

(1)参加人员:以校区内消防安全员和教师成员为主,其余人员(学生除外)均有义务参加扑救。

(2)使用器具:灭火器、水桶、脸盆、铁锨,水浸的棉被等。

(3)学校各级领导和教师要迅速组织人员逃生,原则是“先救人,后救物”。无关人员要远离火场,以便于工作,便于消防车辆驶入或操作。

4、注意事项:

(1)火灾第一发现人应查明原因,如是电源引起,应立即切断电源。

(2)火灾后应掌握的原则是边救火,边报警。

(3)不得组织学生参加灭火。

(4)发生火灾事故时,在向119消防指挥中心报警时,并立即报告校长。

(5)抢险救灾组等人员迅速疏散师生,撤离到安全区域。

(6)积极配合消防人员灭火。

(7)在进行灭火的同时,应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防止火势蔓延。

1、报告程序:

(1)学校领导(2)县教体局领导(3)根据事件需要,经领导同意后报告地方和上级卫生防疫部门。

2、处置措施。

(1)发现情况后立即向有关部门和学校主要领导汇报。

(2)以最快速度将疑似中毒人员送往就近医院,情况紧急时拨打急救中心电话“120”或“110”请求救助。

(3)封存现有食物,无关人员不允许接触。

(4)立即组织骨干教师组成陪护人员队伍,由各学校领导安排负责陪护,无关人员未经批准不准到医疗单位探视,以免影响治疗秩序。

(5)根据领导要求,分别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市、区防疫部门报告。

(6)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诊治、调查、事故处理等工作。

1、报警程序:

(1)学校校长。

(2)经学校校长同意后向县教体局和公安机关报案。

2、处置措施:

(1)接报后,学校领导迅速赶到现场。

(2)接报后,学校管理人员迅速赶到现场,安排人员保护现场,了解被盗物品的名称和数量,并做好登记。

(3)根据被盗物品的数量和价值,经请示后向公安机关报案。

(4)积极协助公安人员勘察现场,为侦破案件提供条件。

3、注意事项:

(1)此类案件一般内部掌握,知情者未经允许不得向外界宣扬。

(2)注意保护现场,以便为侦破案件提供条件。

(3)做好工作,不要因此影响正常的工作秩序和学习秩序。

1、报告程序:(1)学校校长(2)教育局。

2、处置措施。

(1)学生在经过路口拥挤而发生踩踏的事故时,所在教师要及时切断后面学生的通行、抢扶被压倒的学生。

(2)对受伤学生进行逐个了解情况,一般伤情,学校应立即把所受伤的学生送到医院检查治疗,有严重受伤者,学校要立即拨打“120”请求救助,将重伤学生送到医院救治。

(3)学校立即通知受伤学生的监护人,并派专人护送、照顾,直到受伤学生监护人赶到为止。

(4)学校要做好其它学生的思想稳定工作,解除他们的恐怖心理,保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3、注意事项。

要经常对学生进行文明行为养成教育,教育学生在校不能追逐、打闹、拥挤,防止踩踏挤压等不安全事故发生。

1、处置措施。

(1)学生发生交通事故后,应迅速将伤者送到就近医院进行抢救,严重者立即拨打“120”求助,将重伤人员送到医院抢救。

(2)迅速报告县教体局和其它有关职能部门。

(3)组织保护好现场,及时通知受伤者监护人。

(4)积极配合交警做好事故处理及后续工作。

2、注意事项。

(1)定期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培训。

(2)坚持班会课以班级为单位对学生进行全方位安全教育,每天放学时对学生进行道路交通安全告诫。

(1)在自然灾害发生后,学校必须立即向县教体局和相关部门报告情况,启动灾难救助应急预案。灾情报告内容主要包括:灾难种类、发生时间、地点、范围、程度、灾难后果,救灾工作和受灾师生生活安排情况。

(2)救助领导小组进入工作状态,研究确定救灾工作事宜。

(3)迅速组织受灾师生按照预案,紧急转移,安排他们的学习、生活,做好食品、饮水、衣物等救灾物资的调集和发放工作。

(4)根据救灾工作的需要,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救助申请。

1、“紧急事态”是指校园暴力、校园恶性伤害、敲诈勒索案件、严重殴打突发事件等。

2、组织领导:学校领导、班主任。

3、报告程序:

(1)学校校长。

(2)根据需要由校长确定向县教体局和相关部门报告。

4、处置措施。

(1)学校一旦发生紧急事态,知情人必须在第一时间报告学校校长,校长根据情况决定是否启动本预案或拨打110报警电话或拨打“120”救护车。

(2)控制事态发展。

(3)救护救治师生。

(4)配合公安干警制止不法分子,直至抓获。

(5)保护现场,保存物证。

(6)按规定程序报告上级,告知学生监护人及教职工家属。

(7)协助有关部门调查、了解事态发生的真实情况。

(8)总结经验教训和书面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情况。

1、组织领导:学校领导、班主任、任课教师。

2、报告程序:

(1)学校教导处(3)学校校长。

3、处置措施。

(1)班主任和科任教师要强化对学生的密切观察,发现学生有异常状况时(如脸色异常、高烧咳嗽、恶心呕吐、胃痛、肚痛、神情异常、颤抖、无力站立、烦躁不安、趴在课桌、流鼻血、皮肤异常、意外伤害等),要及时巡问,查明原因,并及时救治因病因伤学生和报告学校教导处。

(2)如果学生出现严重情况(如休克、昏厥、腹泻不止、大出血、内出血、骨折等),教师一边及时送学生去医院救治,一边及时报告学校校长。

(3)如果学生的伤病不宜由学校教师护送者,教师要及时向医院报告,请求立即赶往现场救治。

(4)任何教职工发现或接到学生伤病报告,都要毫不犹豫迅速将伤病学生送到医院救治。在救治学生的同时,及时报告学生的班主任或科任教师,同时要及时向学校校长报告。

(5)如果情况危急,要在第一时间报告学校校长,并按照校长指令拨打“120”救护。

(6)在救护学生的同时,班主任或科任教师要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并要求家长及时赶到医院。

(7)如果学生伤情特别危急,由医院决定是否转院救治。

(8)如果医院要求先缴纳救治伤病学生的医疗费用,由教师请求医院先救治后付医疗费用,或由教师先予以垫付医疗费用,待家长到达后予以核计费用。

(9)教师带领学生救治前,必须及时向其他教师进行班级工作移交。

4、注意事项:

(1)健全制度,加强管理。

(2)加强安全卫生工作宣传教育。

(3)加强校内日常巡视和护导工作。

1、组织领导:学校领导。

2、处置措施。

(1)立即切断电源;

(2)救出触电者,并立即实施抢救,同时拨打“120”;

(3)迅速相关部门报告;(4)如引起火灾,先切断电源再进行灭火。

1、处置事件的组织:学校领导、班主任、科任教师。

2、报告程序:

(1)学校领导。

(2)根据事件需要,经学校校长同意后报告县教体局领导。

3、处置措施。

(1)如发现师生身体受到意外伤害时,应及时送伤害者到医院诊治。

(2)及时学校校长、向县教体局报告。

(3)迅速调查事故发生的原因,并做好有关材料的初查工作。

(4)通知受伤害者的家属或家长。

(5)妥善处理事故善后事宜。诸如,医疗费赔付、保险费赔付等。

小学安全应急预案制度篇十四

为了加强学校安全工作,保障全校师生员工健康、平安地学习、工作,打造平安校园,预防安全事故发生,并能快速、及时、妥善处理突发的安全事故,切实有效降低安全事故的危害,依照上级有关要求及有关法律法规,从我校实际出发,特制定本预案。

学校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校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组长:张冲

副组长:杨守德高启发

组员:各班班主任及任课教师

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履行下列主要职责:

(1)指挥有关教师立即到达规定岗位,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

(2)安排教师开展相关的抢险排危或者实施求救工作。

(3)根据需要对师生员工进行疏散,并根据事件性质,报请上级部门迅速依法采取紧急措施。

(4)根据需要对事件现场采取控制措施。

(5)对本校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程序进行督察指导。

(6)突发事件发生后,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应当根据“生命第一”的原则,决定是否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在第一时间内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在一切教学活动中,都要有“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意识,万一遇到突发安全事件,要沉着应对,首先确保在场人员的生命安全、及时上报。学校安全事故应急组织的领导和成员获讯后迅速赶赴现场组织指挥、抢险求助。

(一)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1、报告程序:

(1)学校校长(2)中心校校长(3)教育局

2、报警程序:

(1)迅速组织有关人员携带消防器具赶赴现场进行扑救。

(2)根据火势如需报警立即就近用电话或手机报告消防中心(电话119)

3、组织实施:

(1)参加人员:以校区内消防安全员和教师成员为主,其余人员(学生除外)均有义务参加扑救。

(2)使用器具:灭火器、水桶、脸盆、铁锨,水浸的棉被等。

(3)学校各级领导和教师要迅速组织人员逃生,原则是“先救人,后救物”。无关人员要远离火场,以便于工作,便于消防车辆驶入或操作。

4、注意事项:

(1)火灾第一发现人应查明原因,如是电源引起,应立即切断电源。

(2)火灾后应掌握的原则是边救火,边报警。

(3)不得组织学生参加灭火。

(4)发生火灾事故时,在向119消防指挥中心报警时,并立即报告校长。

(5)抢险救灾组等人员迅速疏散师生,撤离到安全区域。

(6)积极配合消防人员灭火。

(7)在进行灭火的同时,应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防止火势蔓延。

(二)食物中毒应急预案

1、报告程序:

(1)学校领导(2)县教体局领导(3)根据事件需要,经领导同意后报告地方和上级卫生防疫部门。

2、处置措施

(1)发现情况后立即向有关部门和学校主要领导汇报。

(2)以最快速度将疑似中毒人员送往就近医院,情况紧急时拨打急救中心电话“120”或“110”请求救助。

(3)封存现有食物,无关人员不允许接触。

(4)立即组织骨干教师组成陪护人员队伍,由各学校领导安排负责陪护,无关人员未经批准不准到医疗单位探视,以免影响治疗秩序。

(5)根据领导要求,分别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市、区防疫部门报告。

(6)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诊治、调查、事故处理等工作。

(三)被盗案件应急预案

1、报警程序:

(1)学校校长。

(2)经学校校长同意后向县教体局和公安机关报案。

2、处置措施:

(1)接报后,学校领导迅速赶到现场。

(2)接报后,学校管理人员迅速赶到现场,安排人员保护现场,了解被盗物品的.名称和数量,并做好登记。

(3)根据被盗物品的数量和价值,经请示后向公安机关报案。

(4)积极协助公安人员勘察现场,为侦破案件提供条件。

3、注意事项:

(1)此类案件一般内部掌握,知情者未经允许不得向外界宣扬。

(2)注意保护现场,以便为侦破案件提供条件。

(3)做好工作,不要因此影响正常的工作秩序和学习秩序。

(四)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应急预案

见传染病应急预案。

(五)人员拥挤发生踩踏的事故应急预案

1、报告程序:(1)学校校长(2)教育局

2、处置措施

(1)学生在经过路口拥挤而发生踩踏的事故时,所在教师要及时切断后面学生的通行、抢扶被压倒的学生。

(2)对受伤学生进行逐个了解情况,一般伤情,学校应立即把所受伤的学生送到医院检查治疗,有严重受伤者,学校要立即拨打“120”请求救助,将重伤学生送到医院救治。

(3)学校立即通知受伤学生的监护人,并派专人护送、照顾,直到受伤学生监护人赶到为止。

(4)学校要做好其它学生的思想稳定工作,解除他们的恐怖心理,保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3、注意事项

要经常对学生进行文明行为养成教育,教育学生在校不能追逐、打闹、拥挤,防止踩踏挤压等不安全事故发生。

(六)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1、处置措施

(1)学生发生交通事故后,应迅速将伤者送到就近医院进行抢救,严重者立即拨打“120”求助,将重伤人员送到医院抢救。

(2)迅速报告县教体局和其它有关职能部门。

(3)组织保护好现场,及时通知受伤者监护人。

(4)积极配合交警做好事故处理及后续工作。

2、注意事项

(1)定期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培训。

(2)坚持班会课以班级为单位对学生进行全方位安全教育,每天放学时对学生进行道路交通安全告诫。

(七)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1)在自然灾害发生后,学校必须立即向县教体局和相关部门报告情况,启动灾难救助应急预案。灾情报告内容主要包括:灾难种类、发生时间、地点、范围、程度、灾难后果,救灾工作和受灾师生生活安排情况。

(2)救助领导小组进入工作状态,研究确定救灾工作事宜。

(3)迅速组织受灾师生按照预案,紧急转移,安排他们的学习、生活,做好食品、饮水、衣物等救灾物资的调集和发放工作。

(4)根据救灾工作的需要,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救助申请。

(八)学校紧急事态预案

1、“紧急事态”是指校园暴力、校园恶性伤害、敲诈勒索案件、严重殴打突发事件等。

2、组织领导:学校领导、班主任

3、报告程序:

(1)学校校长

(2)根据需要由校长确定向县教体局和相关部门报告

4、处置措施

(1)学校一旦发生紧急事态,知情人必须在第一时间报告学校校长,校长根据情况决定是否启动本预案或拨打110报警电话或拨打“120”救护车。

(2)控制事态发展。

(3)救护救治师生。

(4)配合公安干警制止不法分子,直至抓获。

(5)保护现场,保存物证。

(6)按规定程序报告上级,告知学生监护人及教职工家属。

(7)协助有关部门调查、了解事态发生的真实情况。

(8)总结经验教训和书面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情况。

(九)学生急性伤病处置预案

1、组织领导:学校领导、班主任、任课教师

2、报告程序:

(1)学校教导处

(2)学校校长

3、处置措施

(1)班主任和科任教师要强化对学生的密切观察,发现学生有异常状况时(如脸色异常、高烧咳嗽、恶心呕吐、胃痛、肚痛、神情异常、颤抖、无力站立、烦躁不安、趴在课桌、流鼻血、皮肤异常、意外伤害等),要及时巡问,查明原因,并及时救治因病因伤学生和报告学校教导处。

(2)如果学生出现严重情况(如休克、昏厥、腹泻不止、大出血、内出血、骨折等),教师一边及时送学生去医院救治,一边及时报告学校校长。

(3)如果学生的伤病不宜由学校教师护送者,教师要及时向医院报告,请求立即赶往现场救治。

(4)任何教职工发现或接到学生伤病报告,都要毫不犹豫迅速将伤病学生送到医院救治。在救治学生的同时,及时报告学生的班主任或科任教师,同时要及时向学校校长报告。

(5)如果情况危急,要在第一时间报告学校校长,并按照校长指令拨打“120”救护。

(6)在救护学生的同时,班主任或科任教师要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并要求家长及时赶到医院。

(7)如果学生伤情特别危急,由医院决定是否转院救治。

(8)如果医院要求先缴纳救治伤病学生的医疗费用,由教师请求医院先救治后付医疗费用,或由教师先予以垫付医疗费用,待家长到达后予以核计费用。

(9)教师带领学生救治前,必须及时向其他教师进行班级工作移交。

4、注意事项:

(1)健全制度,加强管理。

(2)加强安全卫生工作宣传教育。

(3)加强校内日常巡视和护导工作

(十)触电事故应急预案

1、组织领导:学校领导

2、处置措施

(1)立即切断电源;

(2)救出触电者,并立即实施抢救,同时拨打“120”;

(3)迅速相关部门报告;

(4)如引起火灾,先切断电源再进行灭火。

(十一)其它伤害事故应急预案

1、处置事件的组织:学校领导、班主任、科任教师

2、报告程序:

(1)学校领导

(2)根据事件需要,经学校校长同意后报告县教体局领导。

3、处置措施

(1)如发现师生身体受到意外伤害时,应及时送伤害者到医院诊治。

(2)及时学校校长、向县教体局报告。

(3)迅速调查事故发生的原因,并做好有关材料的初查工作。

(4)通知受伤害者的家属或家长。

(5)妥善处理事故善后事宜。诸如,医疗费赔付、保险费赔付等。

小学安全应急预案制度篇十五

为确保学校运动会安全、有序地进行,做到防患于未然,特制定济南市小庄小学运动会安全措施及安全预案。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1、全体行政和当天值班教师组成安全工作队伍,各负其责。

2、门卫关好大门,运动会进行期间不能随便出入校门,外来人员不得进入学校。

3、运动场内要求清场,除在进行比赛的运动员和裁判工作人员外,其它人不得进入运动场内。

4、运动会前及运动会期间必须检查器材和场地安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补救。

5、值班人员到位,上、下午各点两次名。

6、裁判员在比赛前,必须教育运动员做好准备活动,预防运动中受伤。

7、班主任负责本班学生的组织、安全工作。

8、运动场外附近不许有任何可能对场内运动员产生影响的活动,如打篮球、羽毛球、跑步等活动。

1、场内有学生扭伤或突然生病

此时运动项目的裁判员是第一责任人,责任人立即通知班主任进行处理,并由班主任通知家长让家长了解情况,进行必要的医治,对受伤或生病较严重者,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或直接送医院治疗,同时通知监护人。

2、当发生伤害事故时

(1)此时目击者是第一责任人,应立即报告行政,并做出应变处理,行政接报告后,迅速打报警电话和急救电话,并组织人员进行救护,同时向教育局等上级汇报。

(2)疏散学生,不让学生打堆,不得妨碍救护工作。

(3)宣布运动会暂时终止,一切运动会工作人员均为安全工作人员,有秩序地组织学生返家。

3、校内发生火灾时,启动火灾应急预案,立即打119火警电话,由于此时学生集中于运动场:

(1)校长广播通知,请个别学生迅速逃生;

(2)组织运动场上学生有组织撤离到安全地方;

(3)抢险队在可能情况下救人,如无可能,叫学生关好门窗户,等待救援。

小学安全应急预案制度篇十六

为确保全体在校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防范消防安全事故的发生,力保消防安全事故发生时损失减少,危害降低,能快速、高效、合理有序地处置消防事故,根据上级有关部门文件与会议精神和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消防环境建设与准备的实际,制定本预案。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学校行政班子

二、消防安全工作成员的责任分工

组长负责定时召开消防安全工作领导组会议,传达上级相关文件与会议精神,部署、检查落实消防安全事宜。

副组长负责各具体负责组织对紧急预案的落实情况,未雨绸缪,做好准备,保证完成校领导部署的各项任务。

领导组各组员具体负责火险发生时全校各年级、各部门突发事件的处理、报告、监控与协调,保证领导小组紧急指令的畅通和顺利落实;做好宣传、教育、检查等工作,努力将火灾事故减小到最低限度。

消防安全领导组织机构下设通讯组、灭火组、抢救组、紧急疏散组,分别具体负责通讯联络、组织救火、抢救伤员、疏散师生等工作。

(一)通讯组:

组长:xx(火险发生时,负责立即电话报告校消防安全工作组和上级相关部门,以快速得到指示,视火情拨打119,广播告知全体学生,报险救灾)

(二)灭火组:

组长:xx(负责消防设施完善和消防用具准备,负责检查全校各办公室、教室、宿舍、图书馆和计算机房等地的用电、用火安全;火险发生,立即参加救火救灾工作)

(三)抢救组:

组长:xx(校医)(负责做好及时送往医院的准备工作,负责火险发生时受伤师生及救火人员伤痛的紧急处理和救护)

(四)紧急疏散组:

组长:xx

xx成员:各班班主任(负责制定紧急疏散方案,明确各班逃生途径与办法指导,负责所在年级组、所管班级学生紧急疏散中的安全);图书室xx(负责图书馆各处的消防安全与紧急情况下的学生疏散与逃生)。计算机中心和计算机室有凌均梅负责消防安全。

1、发现火情,在场人员要立即引导室内人员进行有序疏散,并迅速利用室内的消防器材控制火情,争取消灭于火灾初级阶段。

2、如不能及时控制、扑灭火灾,在场人员要立即采取措施妥善处理(如切断电源等),防止火势蔓延。

3、在场人员要以最快的方式向领导组成员汇报,尽快增加援助人员,协力救火。

4、领导组成员接到报告后,要立即到达火情现场,并视火情拨打“119”报警求救。

1、火情发生后,按照灭火预案,管理人员及各工作人员要立即通知学校领导组领导,尽快增加援助人员,如发生重大火情,同时向“119”报警,并根据火情发生的位置、扩散情况及威胁的严重程度逐个区域通知人员撤离。

2、管理人员及工作人员应该正确引导撤离师生奔向疏散通道,并将正确的逃生方法告知负责,其余人员按照既定位置,统一使用灭火器灭火,并进行伤员抢救等工作。

3、为更好地应付紧急情况,管理人员及工作人员必须一切听从现场指挥部的指挥。

4、紧急疏散的负责必须接受基本灭火技术的培训,正确掌握必要的方法,切实保证逃生师生的安全撤离。特殊位置,如图书馆、计算机中心必须特殊管理与培训。

小学安全应急预案制度篇十七

为了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工作方针,切实保证学校广大师生研学旅行活动的安全,特制定研学旅行活动安全应急预案。

为加强对师生外出安全的管理,学校成立了研学旅行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成员如下:

1、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1.人员点名组:各班带队老师负责汇总人数,确保人员齐整。

2.交通安全组:责任人为带队老师。组织学生有序上下车,提醒同学图中注意事项,保证行车旅途中安全。每次上车前要清点人数。

3.食品安全组:责任人带队老师,积极应对各种突发的食品安全问题,提醒同学们注意饮食卫生。

4.学生活动安全组:责任人带队老师。防止学生体验活动中受到意外伤害。

5.抢救小组:各班带队老师、全体老师,积极应对各种突发性的安全事故,做好伤员的救助和转移工作。

6.宣传组:负责照相、摄影、文字报道等工作。

三年级参加学生21人,四年级参加学生27人,七年级参加学生36人,共计84人,预定车辆为50座旅游大巴车,三四年级一辆车,七年级一辆车,其中四年级有一个小组5人分到七年级所在的大巴车。为方便管理,带队老师将学生每5人分成一小组,指派责任心和管理能力强的学生为小组长,负责小组人员的上车次序,下车次序,在汽车行驶中负责监督小组成员;每次上下车由小组长点名并汇报到带队老师处。

三年级带队老师:于姗姗、付花蕾,四年级带队老师:戴立群、张传义,七年级带队老师:孙艳青、牛政,三四年级大巴车的带队老师有:张传义、戴立群、于姗姗,七年级大巴车带队老师有:牛政、付花蕾、孙艳青,带队老师在学生上下车的过程中先叮嘱好小组长做好其本职工作,在上下车的过程中,张传义老师、牛政老师负责在车内控制学生秩序,其余老师在车外控制学生秩序。

进入景区后人员比较密集,需要带队老师时刻警惕、关注学生,凡是在行走的过程中一定是列队行走,我们提前把学生站队的位置即学生前后左右的人都确定,以相互监督。到研学地点及离开研学地点小组长立即点名,每个年级的带队老师掌握学生情况。

食品准备由山东书香研学旅行社联系,十人一桌,每桌由两个5人小组组成,配备一名带队老师帮助学生解决问题,管理吃饭秩序。

饮水方面保证学生不饮用生水,在大巴车、服务区、住宿酒店中保证学生饮用到质量安全的开水。

根据天气情况提醒学生准备适当的衣物,准备好带随身医药用品,感冒药、腹泻药、防蚊虫药(风油精,不能带花露水)、有过敏情况的准备过敏药。有晕车的主动提前告知老师,带好晕车药。

有特殊情况、身体不适者立即与带队老师反应。

建立研学旅行微信群,学生至少一名家长进群,向家长公布所有带队老师的联系方式。我们在微信群众时时发送学生研学状况,以便家长了解学生动态。家长微信名称更名为班级+学生姓名+手机号码,以便联系。我们也随身携带家长签的研学旅行学生回执单,保证随时联系到家长。

为确保活动的安全顺利,学校将于活动召开参加研学旅行班会,有针对性的对参加学生进行安全教育,主要内容如下:

1.各班级具体分成各个小组,确定好组长,负责同学们集合和联络。要求每个负责人均要以高度的责任心对每个学生安全责任负责。

2.要求每个同学在于陌生人打交道时,既要注重礼仪,也要“慎重”对待陌生人的各种“友好请求”,自己要把握交友分寸,遇到可能会产生的纠纷我们必须时刻保持冷静,控制情绪。

3.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通知具体的处理程序和处理方法,要求每个人在遇到突发事件时,要保持冷静,保护好自身安全,服从指挥。

(一)处理程序。

1.如遇突发事件,第一时间报告带队老师。

2.所发生的事件在自己能够处理的范围之内的,各组长要及时联系带队老师,组织班级同学做好各种应急工作,采取应急措施;如果不能处理,需要相关部门处理的,要保护好现场,及时拨打110、120向有关部门求助。

3.突发事件处理完成后,要及时向带队老师汇报处理情况。

(二)具体处理方法。

1.研学旅行前。

(1)如遇恶劣天气和自然灾害不能出行,则将活动延期。

(2)如遇特殊情况,部分人身体不适,则想带队老师汇报,并为其请假。

(3)若有同学晕车,提前做好准备,同时了解其是否对晕车药过敏,不过敏者提前半小时服用晕车药,对晕车药过敏者,食品可以预防晕车的相关食品。

(4)熟记带队老师电话。

2.研学旅行途中。

(1)人身安全。万一发生意外,及时向有关部门求助,如拨打110、120等,同时维持好现场的秩序,由各班带队老师负责,同时抢救小组做好应急抢救工作。

(1)行车过程中。要求同学保持车内秩序,不能乱跑,不能把头伸出车窗外,注意行车安全。

3.研学旅行过程中。

(1)迷途及解决办法。同学们在研学研学旅行途中要保证不脱队伍,维持可互相看见的原则。如若迷途,则要求先镇定精神,拨打带队老师电话,告知情况,然后停留在原地,不要再乱走。

(2)摔伤、划伤。针对此类,承办单位准备了云南白药、气雾、邦迪、万精油等,如遇到紧急情况,承办单位将及时给予解决。

(3)饮食安全问题。要求不得随意买路边的小吃等问题食品、饮料。一旦出现问题,及时与当地医院等医疗部门联系,及时解决病患。

1.研学旅行过程中,带队老师和各小组成员要明确自己的职责,实施注意班级成员的定向,确保研学安全,顺利的进行。

2.所有班级成员按照指定时间准时集合,在研学过程中不得擅自离队,如有紧急事情,需向带队老师报告,得到允许后方可离开。

3.研学旅行过程中全体成员必须遵守研学场所的规章制度,特别注意研学场所的安全提示,争做文明的研学旅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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